近世歐洲史 · 第七章 法國革命以前之改革
第一節
腓特烈第二、喀德鄰第二及 約瑟第二之改革
開明專制君主 當十八世紀時,歐洲各國有開明專制君主數人,即普魯士之腓特烈第二、俄羅斯之喀德鄰第二、奧地利之馬利亞德利撒、德國皇帝約瑟第二及西班牙之查理第三是也。之數君者皆頗能加意於改良,故有廢舊制、定新法、抑制教士、提倡工商諸善政。世稱為「開明專制君主」(enlightened despots)。實則若輩雖較當時一般君主為開明,然其利國利民之心至多亦不過與查理曼(Charlemagne)、加紐脫(Canute)及聖路易(St。 Louis)諸君等。至其專制則真名實相符。總攬國家之大權,使國民無參政之餘地。爭城爭地,時動干戈。故謂其專制則有餘,稱為開明則不足。
腓特烈第二 當日開明專制君主中之最有能力者當推普魯士王腓特烈第二(一七四〇年至一七八六年)。王幼年好讀書、賦詩、弄笛,為其父所不喜。曾受業於法國人某,故極愛法國文及法國之文哲諸學。年十八歲因不勝軍事訓練之苦意欲逃亡,中途被逮。其父怒甚,幾手刃之。後遂禁之於庫斯特林(Küstrin)衛城中,令讀《聖經》,並使其目睹同謀者一人之被戮。
腓特烈第二之受教 事後腓特烈第二稍稍留意於國家大事。巡視庫斯特林附近之王室領土,遂瞭然於農民之疾苦。其父代訂婚姻,王允之。一意以研究文字、哲學、歷史、算學為事。並與歐洲文人信札往來,殆無虛日。尤敬服爾德之為人。喜著書,有暇則從事於歷史、政治、軍事之著述。死後遺著凡二十四卷,均用法國文著成。
即位後之事業 腓特烈第二既即位乃專心於政治。雖不與人民以參政之權,然其勤勞國事世所罕有。早起晏眠萬機獨理,從不假手於他人。對於宗教極主張信教自由。彼固深信自然神教者也。故國內新教徒雖多,而舊教徒亦頗不少。對於法國新教徒及耶穌會中人一視同仁絕無畛域。嘗謂:「吾對於羅馬及日內瓦,嚴守中立。」又謂:「凡因信仰不同而開罪他人者則罰之;假使吾之信仰有所偏倚,不且激起黨見與虐殺乎?故吾之宗旨所以使各派教徒瞭然於教派雖異其為公民也則同。」
喀德鄰第二 俄羅斯之開明專制君主應推彼得為第一人,然其名不著於當世。至十八世紀後半期有女帝名喀德鄰第二者(一七六二年至一七九六年)實歷史上一奇人也。帝本德國人,一七四三年出嫁於俄羅斯之皇子彼得第三,年方十四歲。既入俄羅斯遂改奉希臘教,易其名索非亞(Sophia)為喀德鄰。其夫在位不過六個月,待其後甚薄。後恨之,乃陰促禁衛軍叛,遂自立為女帝。彼得第三不得已退位,卒為後黨中人所弒而卒。
喀德鄰第二之性質 喀德鄰第二承彼得大帝之志以一意將歐洲文化輸入俄羅斯為事。為人放蕩詭詐。然勤於政事而知人善任。早晨六時即起,沐浴晨餐均自任之。終日披閱公牘無倦容。
喀德鄰第二仰慕法國文化 喀德鄰第二極欽慕當日之哲學家及改革家。曾邀狄德羅與之同居者一月。請法國有名算學家達蘭貝耳(d'Alembert)來任皇儲之師傅,不允,帝為之大失望。又訂購狄德羅之《百科全書》一部。當狄德羅貧困時,女帝併購其藏書而仍許其留用。嘗與服爾德通信詳述其改革之計劃。其時俄羅斯人頗有主張廢止佃奴制者;女帝獨不謂然,反增加佃奴之人數;同時並禁止佃奴不得向政府訴苦;佃奴之景況因之較前益困。又將教會及寺院之資產一概沒收。以資產之收入為維持教會及寺院之用,其餘款則為設立學校及醫院之需。
約瑟第二之改革事業 腓特烈第二及喀德鄰第二雖仰慕當時之改革家,然絕無改革法律及社會之意。唯德國皇帝約瑟第二自一七八〇年其母馬利亞德利撒死後兼領奧地利,極具改革之熱忱。首先著手於鞏固國基。定德國語為國語,所有公文書均應用之。廢舊日之疆域,分全國為十三省。並廢舊日各城市之特權另代以新政府,由中央任命官吏主持之。
約瑟第二之攻擊教會 約瑟第二嘗游法國與盧梭及堵哥(Turgot)善,心服其主張;故回國後即著手攻擊國內極有勢力之教會,尤惡修道士。嘗謂:「寺院制度實違反人類之理性。」廢止寺院六百處,沒收其財產為慈善事業及建設學校之用。任命主教不請示於教皇,並禁止輸款於羅馬。宣言婚姻屬民事範圍與教士無涉。凡路得派,喀爾文派及其他異端均許其自由信仰。
約瑟第二攻擊封建舊制及提倡實業 約瑟第二下令解放波希米亞、摩拉維亞(Moravia)、加里西亞(Galicia)及匈牙利諸地之佃奴,使為佃戶。並減少其他諸地佃奴對於地主之徭役。凡貴族教士一律令其納稅,不得再享蠲免之特權。統一國內雜亂無章之法律,即今日奧地利法律之始基也。對於關稅適用保護政策,並提倡工廠之組織。因提倡國貨之故將宮內之外國酒悉數送入醫院中。同時並禁止民間不得以金銀為制燭台之用以示節儉之意。甚至禁止死者不得用棺,意謂木材太費也。
約瑟第二改革之阻力 其時國內之反對改革者頗不乏人,尤以教士貴族為最力。其領土尼德蘭於一七九〇年宣布獨立。同年約瑟第二死,維新事業亦同歸於盡。
開明專制君主事業之總論 據上述者觀之,所有開明專制之君主均以擴張個人權力為宗旨,專制有餘而開明不足。若輩雖反對羅馬之教皇,然意在攫其權以為己有,間並有取一部分之教會財產以自肥者。對於法律有所改革。對於政府盡力集權。對於農工商諸業亦莫不竭力提倡。然其目的皆在於一己權勢之擴大,及政府收入之增多。蓋除約瑟第二尚有解放佃奴之舉外,若輩絕不願予人民以參政之權也。
第二節
一六八八年後之英國
十七世紀之英國為改革之領袖 當十七世紀時代,英國實為改革事業之領袖。代議制創自英國。英國君主因主張君權神授之故被弒及被逐者各一人。英國國民之宗教及思想無不自由。名詩人密爾頓(John Milton)曾著文以維護出版之自由。名哲陸克曾力主國民應有信教之自由,政府不應加以干涉。王家學會盡力於自然科學之提倡。著作家如培根、牛頓、陸克輩之著作無不風行於歐洲大陸諸國以激起諸國之思想。
兩大問題之解決 自一六八八年威廉與馬利即位後,英國五十年來相持不下之二大問題因之解決。第一,英國國民自此決定信奉新教,而國教與新教異派之紛爭亦漸歸平靖。第二,君主權力限制甚明,故自十八世紀以來,英國君主無再敢否認國會通過之議案者。
英國與蘇格蘭之合併 一七〇二年威廉第三去世,女王安即位。在位之日有與西班牙之戰爭。然有較戰爭尤為重要者即英國與蘇格蘭之最後合併是也。自四百年前英國王愛德華第一開始征服蘇格蘭以來,兩地間時有流血衝突之舉。英國與蘇格蘭兩地雖自詹姆士第一以來即同隸於一人之下,然各有國會,各有政府,並不統一。至一七〇七年,兩地國民方願合併其政府而為一。自此以後,蘇格蘭選出議員四十五人出席於英國國會之下院,選出貴族十六人出席於上院。大不列顛一島自是遂成一統之局,紛爭之跡大形減少。
佐治第一之即位 女王安之子女多夭殤。一七一四年女王卒,無嗣。乃根據昔日之規定以最近之親族信奉新教者繼之。其人為誰?即詹姆士第一之外甥女索非亞(Sophia)之子是也,索非亞本漢諾威選侯之妻,故英國新王佐治第一(George Ⅰ,一七一四年至一七二七年)併兼領漢諾威而為神聖羅馬帝國之一分子。
英國與均勢之局 威廉第三未入英國以前,本系歐洲大陸上之一政治家。其目的在於防止法國之過於得勢。彼之加入西班牙王位承繼戰爭即以維持均勢之局為目的者也。當十八世紀時代,歐洲大陸諸國間之戰爭每有英國之參預,其原因亦在於此。至於為擴充英國領土而起之戰爭則多在遠地實行之,而不在歐洲之大陸也。
查理親王之入侵 當一七四〇年普魯士人與法國人合攻馬利亞德利撒時,英國獨援助女王。法國遂命英國王詹姆士第二之孫查理(Charlie)親王率海軍艦隊以入侵英國,志不得逞。至一七四五年,幼主又入侵英國,在蘇格蘭登陸。其地高區之酋長多響應之。幼主遂召募軍隊南向而進。英國人御之甚力。一七四五年大敗幼主於卡羅登穆耳(Culloden Moor)地方,幼主不得已再遁入法國。
第三節
十八世紀之英國立憲君主及佐治第三
英國之立憲君主 英國之政府權在國會,與歐洲大陸諸國之專制政府權在君主者異。蓋英國自一六八八年之革命而後,君主之地位有同選舉,而其權力又為憲法所限制也。故雖有君主徒具虛名。欲行專制勢有不可。
十八世紀初年進步黨之得勢 吾人已知當日英國之政黨有二,曰進步黨(Whigs),為舊日圓顱黨之後,主張國會獨尊及信教自由者也;曰保守黨(Tories),為騎士黨之後,主張君權神授及國教獨尊者也。女王安死,保守黨中人主張迎詹姆士第二之子入承大統,卒為進步黨人所反對而敗。乃迎漢諾威之佐治第一入英國即位。進步黨自後得勢者幾五十年。
窩爾坡爾為內閣總理 佐治第一既即位,不諳英國語,且不悉英國之政情。國務會議多不出席,付其權於進步黨之領袖。是時進步黨中有窩爾坡爾(Robert Walpole)者極具政才。任總理之職者先後凡二十餘年(一七二一年至一七四二年)。對於政治及宗教一以和平方法處置之,措施盡當與論翕然。彼嘗以政府之公款為購買國會議員之用,故在國會中進步黨人常占多數,政府所欲行者無不得心應手。故窩爾坡爾實為英國內閣總理第一人。
內閣制之發達 國內兩黨對峙政見不同,國王遂不得不於兩黨中選任其大臣。所有國務總理及國務大臣凡遇政府政策為國會所反對時則全體辭職而去。此即威廉第三以來之內閣制度也。若君主柔懦,則大權實在總理之手。
君主之地位 至於君主仍可操縱其間以謀自利。故英國保守黨自一七四五年放棄復辟政策後,英國王即無專賴進步黨之必要,進步黨之勢遂不若昔日之盛。
佐治第三之專制 一七六〇年佐治第三即位,組織私黨曰王友者(King's Friends),利用賄賂以把持政權。王受母教,一仿歐洲大陸諸國君主之專制。當北美洲殖民地叛而獨立時,英國政府之政策純出於國王一人之意。
改革之要求 英國憲政之缺點不在君主之專橫而在國會之不能代表民意。當十八世紀時,國會議員多為地主富人所獨占,國民已生不滿之心。當時學者多著書以說明英國憲法之未善。以為人民既有參政之權,即應實行投票之舉,並應將憲法編訂成文使國民了解其真義。研究政治之集會日有增加,並與法國之各種政社書札往還以資討論。討論政治之書報源源出版,下議院中人亦頗有力主改革之人。
庇得 自一七八三年至一八〇一年,庇得任內閣總理。因國民要求改革之迫切遂提出議案於下議院以冀挽救代表不平等之弊。嗣因鑒於法國革命之過激,英國與法國戰爭之綿延,改革之舉為之中止。
英國政體雖屬自由然不似民主 當時英國之政府已具近世自由政體之規模;蓋國王既不得任意逮捕人民,又不得自由支配國帑,而法律一端又不得任意去取也。而且討論政治之書報風行全國;庶政公開與昔日之嚴守政治秘密者異。然謂當日英國之政治已同民主則大誤矣。貴族世襲之上院既可推翻下院之議案,而下院之議員又不足以代表全國之人民。充任政府官吏者以崇奉國教者為限。刑法之殘酷依然如昔。凡工人不得集會。自佐治第三即位後百餘年,國內農民方有選舉國會議員之權。
法國 至於法國君主之改革事業本章中並不提及之。蓋因法國王之措置無方卒引起國內之絕大變化,王政被廢,共和肇興。其關係於世界人類之將來者甚大,故吾人不得不另章詳述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