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世歐洲史 · 第六章 改革精神

何炳松 《近世歐洲史》
第一節 近世科學之發達 改革精神 當十八世紀時,社會狀況及人類思想雖已經過五百年之變遷,而中古制度猶頗有存在者。如佃奴也,各業公所也,封建租稅也,享有特權之貴族及教士也,寺院制度也,複雜苛虐之法律也——凡此種種皆中古黑暗時代之遺產而留存於十八世紀者也。然至是歐洲人漸知舊制之不善,漸望將來之改良。並知進步之障礙實在舊制之留存及智識之閉塞。必先廢除舊制開通知識而後方可建設新制以適合於當日之環境。 尊古之習 此種希望將來之心理在今日視之本不足異,然在當日則實一種新態度也。蓋當日之歐洲人均有尊古之習,每以現在狀況為不如過去之佳;因若輩對於昔日之缺點知者甚少,而對於當日之陋習則知之甚審也。當時歐洲人亦有欲為武士,為聖人,為名士,為美術家,為偉人者,然皆以能比擬古人為尚,初無超軼古人事業之心。求智識於古人著作之中,不求之於當日世界之上。以為亞理斯多德(Aristotle)之科學著述已足包羅萬有詳盡無遺。大學教授之責任即在解釋其著作之意義以傳授於學生,而不在學問之增加或謬誤之改正。所有思想莫不以過去為依歸;所謂改良即是復古。 科學家促進進步及改革之精神 歐洲人思想之能由過去而向將來者科學家之功為多。自有科學家之後世人方知古人之謬見極多,古人之思想未當。盲從古人之習日漸消除,希望將來之心日漸濃厚。故今日之歐洲人無不時存進步之觀念,而種種發明亦因之而日新月盛焉。當中古時代,學者所研究者在古而不在今,重神學與哲學而不重天然科學。抑若讀古人書——亞理斯多德之著作尤要——即足以了解世界者然。 近世之科學方法 然當十三世紀之時,即已有芳濟(Francis)派之修道士名培根羅哲爾(Roger Bacon)者力言盲從古人之非是,主張獨立以研究真理。其方法有三:第一,對於萬物之變化應有嚴密之觀察,方可以瞭然其究竟。近世衡量及解剖諸法之精審即源於此。例如化學家能在杯水之中詳悉所含各物之多寡及性質,不知者且以為一杯清水不染一塵矣。第二,為實驗。培根以為僅僅觀察天然尚不足恃,必加以人為之實驗方可斷定其結果。故今日之科學家莫不並有賴於實驗之一法。蓋僅有觀察而無實驗斷不足以明萬物之究竟也。第三,吾人既知觀察及實驗為求智之方法,然無觀察及實驗之器械不為功。當十三世紀時已有人知凸鏡之足以顯微,不過不如今人所制者之精緻耳。 培根法蘭西斯(一五六一年至一六二六年) 規定科學方法之第一人當推英國詹姆士第一在位時代之政治家及著作家培根法蘭西斯(Francis Bacon)。彼以為吾人果能研究萬物之本身,排除各種模糊之字義——如「濕」、「干」、「物質」、「形式」——與大學中所授亞理斯多德之「多刺哲學」(Thorny Philosophy),則各種科學之發明當可遠過古人之所得。又謂:「時至今日,能將各種流行之觀念一掃而空而重新研究者尚無其人。故今日人類之知識猶復混雜不堪,有可信者,有偶然者,亦有極其幼稚者。」 自然律之發現 觀察實驗之方法既盛行於世,人類對於地球及宇宙之觀念為之丕變。其最重要之發見莫過於萬物運行皆有定律之一說。而近世科學家即終身以發明此種定律及其應用為事者也。星命之說本無根據,魔術方法久已不行。天然定律之作用始終不息。科學家研究所得之結果實已遠駕於中古魔術家所得者萬倍矣。 反對科學上之發明 科學雖有進步,而障礙實多。蓋人類天性固不願變更其觀念者也。而且教會教士及大學教員涵養於《聖經》及亞理斯多德學說中者甚深且久。所有智識一唯古人所用之課本是賴。雅不欲多所更張以與科學家同時並進。 神學家之反對態度 有幾種科學上之發明每因不合於《聖經》而為神學家所排斥。如謂地球為行星之一併非上帝所造者,又謂太陽甚多,吾人之太陽不過其中之一云云,此種學說不但教士聞之為之咋舌,即當時之社會亦莫不驚奇。故當時之思想家頗有遭際不良而身受苦痛者,其著作亦頗有被禁或被焚者。伽利略(Galileo)曾被迫宣言不再相信地球之圍繞太陽。又因不用拉丁文而用義大利文著書以懷疑當日之見解故被拘禁;並須每日背誦《讚美詩》至三年之久。 第二節 科學上之發見及改良精神之產生 科學發見之影響於宗教信仰上者 其時思想陳腐之人群知一旦科學發達於若輩定有所不利。蓋自有科學研究以後,泥古之習一變而為疑古之心。舊日宗教中人無論新教舊教均主人類性惡之說。至於科學家之主張則適與之相反,以為人類之性本善;人類應自用其理想;人類果能研究天然定律,其智識定能日有增加。而且迷信破除謬見更正以後人類狀況必能改善。又主張上帝不獨默示於猶太人,其好生之德瀰漫於宇宙之中,自古至今無遠弗屆。 自然神教家 此種宗教觀念與基督教義並無不合。蓋古代神父著作中曾有此種主張也。然當時懷有此種觀念者每系自由思想家,攻擊基督教義不遺餘力。以為若輩之上帝觀念遠較基督教徒為有價值。並謂基督教徒既深信靈怪及地獄諸說,是明明以上帝為違反自然律之人矣。 服爾德之游英 一七二六年世界上第一自然神教家法國之服爾德有遊歷英國之舉。其時服爾德年僅三十二歲,對於舊日信仰上已懷疑。既抵英國,思想為之益變。尤仰慕牛頓(Newton)之為人,故躬行送葬之禮。彼以為萬有引力之發明其功業當在亞歷山大或愷撒(Caesar)之上,故盡力傳播其說於法國人。嘗謂:「吾人所應崇拜者非以力役人之人,乃以真理服人之人,非破壞宇宙之人,乃明了宇宙之人。」 服爾德所得言論自由之印象 服爾德鑒於朋友會派中人生活之簡單及痛恨戰爭之激烈大為感動。對於英國之哲學私淑極深,尤喜陸克(John Locke) (一七〇四年卒)。彼以為陸克所著之《論人》(An Essay on Man)一詩為世界上得未曾有之勸善詩。又鑒於英國人言論及著作之自由與夫尊重商人之習慣,異常欽羨。嘗謂:「法國商人受人藐視每自汗顏;然商人既能富國又能裕民,而謂其不若面塗脂粉之貴族一面竊人一面乞憐以得侍君主之巾櫛為榮者,竊未敢信。」 服爾德之游英觀察談 服爾德將遊歷英國所得者著文以行世。巴黎之高等法院以其有抨擊國君及政府之處取其書而焚之。然服爾德終身為主張依賴理性及信仰進步之最力者。對於當時制度之缺點時有所見,每為文以攻擊之。文筆暢達人爭誦之。彼所研究者範圍極廣,如歷史、戲曲、哲學、傳奇、紀事詩、書札等,莫不有所著述。故其文字之影響所及甚廣。 服爾德之攻擊宗教 服爾德之批評各種制度範圍甚廣,而其攻擊羅馬舊教尤為激烈。彼以為教會專制,反對理性與改良,實為人類各種進步之最大障礙。故服爾德之為人實為教會空前之勁敵。 服爾德之弱點 服爾德固是多才,然亦有其短處焉。彼之議論每貽膚淺之譏,而武斷之處亦復在所不免。彼所見者僅教會之弊,而忘卻舊日教會之利。對於教會中人之著作每加以誅心之論。未免將宗教觀念與檢查書籍及神學爭辯諸事並為一談,於理實有未當。 服爾德之優點 然彼對於當日之虐政竟能力加攻擊,有膽有識,令人欽敬。彼所攻擊之弊竇至大革命時莫不一掃而空。新舊教徒之非議服爾德者往往顯其所短而略其所長,究非持平之論。蓋教會之能改良實不能不歸功於服爾德之呼號也。 狄德羅之百科全書 當日欽慕服爾德者頗不乏人,其最著者即為狄德羅(Diderot)及其同志。若輩當時有編纂《百科全書》之舉,以傳布科學智識激起改革精神為主旨。《百科全書》之著作並不始於當日,蓋狄德羅之計劃原欲翻譯英國辰柏茲(Chambers)之《百科全書》也。當狄德羅輩所編之《百科全書》未出版時,德國曾編有《百科字典》( Universal Dictionary )六十四卷行於世。然當時歐洲人之能讀德國文者為數甚少,而狄德羅輩所編之《百科全書》則因文字淺明及歐洲人多能讀法國文之故風行一世。 神學家之反對百科全書 狄德羅輩深恐反對者多,故對於當日流行之觀念雖不同意亦採納之。然同時並將意見相反之材料搜集無遺,予讀者以權衡之餘地。一七五二年首二卷方出版,即因有攻擊君主及宗教之處為法國政府所禁止。 百科全書之告竣 政府雖禁止《百科全書》之印行,然並不禁止諸人之編纂。故源源出版,購者日眾,而反對者亦日力,以為編纂者之目的在於搖動宗教及社會之根本。法國政府遂取消其出版證書,並禁止首出七卷之銷售。然七年之後,狄德羅輩竟將後十卷告竣以公於世。 百科全書之價值 《百科全書》中所攻擊者為宗教專制、苛稅、販賣奴隸、苛虐刑法等。立論雖甚和平,而主張異常有力。而且竭力提倡自然科學之研究,舊日之神學哲學遂無形為之失勢。狄德羅所著《立法者》一篇中之言曰:「各國人民有互換工農各業出產品之必要。故商業為聯絡人類之新機關。今日各國均有維持他國財富、工業、銀行、生活、農業之義。一旦來比錫(Leipzig)、里斯本(Lisbon)或利馬(Lima)有衰敗之跡,則歐洲貿易必有破產之虞;而受其影響者將達數百萬人之眾雲。」故英國人摩黎(John Morley)嘗謂:深悉近世社會之原理而能注重實業者當首推法國百科全書家雲。 第三節 政治上之新思想 法意 服爾德及狄德羅輩提倡新知雖力,然均無攻擊君主及政府之舉。自孟德斯鳩(Montesquieu)出(一六八九年至一七五五年),雖表示其對於法國政制之信仰,然因稱賞英國政府優良之故極足以使法國人瞭然於本國政府之敗壞。嘗著《法意》( The Spirit of Law )一書,謂:證諸歷史政府為特種時勢所造成,故政府之組織應有以適合當日之情勢。彼以為各國政府以英國為最良。 盧梭攻擊文化 攻擊當日之制度使國人生不滿之心者除服爾德外當推盧梭(Rousseau) (一七一二年至一七七八年)其人。盧梭之主張與服爾德及狄德羅不同。彼以為時人病于思想之過多,並不病于思想之太少;吾人應依賴感情,不應專恃腦力。又謂:歐洲當日之文化實嫌過度,不如反諸自然樸野之域之為愈。其第一篇文字著於一七五〇年,系應懸賞徵文之稿也。文中證明人類道德之墮落實源於學術之發達。蓋學術發達之後人心日趨險詐也。故力贊斯巴達(Sparta)之樸野,而痛罵雅典(Athens)人之墮落。 愛彌爾 不久盧梭又著一研究教育之書,即至今尚負盛名之《愛彌爾》( Emile )是也。書中極言教師改良人類本性之非是,以為「天生萬物莫不優良,一經人手莫不退化。……欲保存天性之本來面目其道何由?莫如無為。……吾人之智慧皆奴性之成見也;吾人之習慣皆抑制天性之具也。文明之人皆生死於奴境者也。生為衣所縛,死為棺所囚;一生皆受制度之約束」。 民約 盧梭主張人類生活以淳樸為主,聞者莫不心許。不久又有人類自然平等及參預政治權利之主張,時人益為之傾動。其名著《民約》( The Social Contract )即詳述此種主張者也。其言曰:「人類生而自由者也,而今則處處皆受束縛。一人自以為為他人之主人,而其為奴隸也則較他人為尤下。此種變遷何自來?吾不知也。此種變遷何以竟成合法之舉乎?則吾能答之。」彼以為此種變遷之合法原於民意。統治權當屬諸人民。人民雖可設君主以治國家,然立法之權當操諸人民,蓋人民有守法之義也。他日法國革命時代之第一次憲法定法律之意義為「民意之表示」,即受盧梭學說之影響者也。 柏卡里亞(一七三八年至一七九四年)及其著作 十八世紀時主張改革之書籍不一而足,而影響最巨者莫過於義大利人柏卡里亞(Beccaria)所著《犯罪及刑罰》( On Crimes and Punishments )一書。書中所述當日刑法之苛虐不平,簡明允當。蓋當日審判之不得其平,刑罰之殘酷無理,雖在英國亦復如斯。刑訊逼供仍甚通行。考查證人出以秘密,於未見被控者之面之前錄其證據;通風報信者予以重賞;無根之言即足以入人於罪。罪犯既自承,則用種種虐刑——如拷問機、指夾、火烙諸刑——逼其供出同謀者之姓名。不但殺人者處以死刑即信異端者、贗造者、行劫者、瀆神者,亦莫不處以死刑。據英國名法學者布拉克斯吞之言,則英國法律所定之死刑計凡一百六十種,凡砍斷果園之樹,竊自商鋪中五仙令以上,及竊自衣袋中十二便士以上之罪皆屬之。唯英國死刑之罪法定雖多,然因其有陪審公開及出庭狀之制,其審判尚遠較大陸諸國為公允也。 柏卡里亞之主張 柏卡里亞主張審案應公開,證人須與被控者覿面。密控他人者不得受理。尤不應有刑訊逼供,強入人罪。彼並主張死刑之廢止,一因死刑之阻人為惡不如終身監禁之有力;一因死刑之殘酷——如斬、絞、凌遲、車斷等——極足以敗壞觀者之德性也。故刑罰須寬大而一定,當以犯罪及於社會之危險程度為衡。貴族官吏之犯罪其刑罰當與平民等。籍沒財產亦應廢除;蓋因一人有罪遺累其無罪之家族,於理未當也。罰人之犯罪不如阻人之犯罪,欲阻人之犯罪莫若將法律昭示國人,而明定其刑罰。而振興教育,開通民智,尤為澄本清源之上策。 十八世紀之經濟學 經濟學發達於十八世紀中葉以後。其時學者頗能研究國家財富之來源,貨物出產及支配之方法,貨物供求之公律,泉幣信用之功能,及泉幣信用及於工商業之影響等。十八世紀以前,群以為此種事實絕無研究之價值。初不知物價貴賤之不同及利率高低之各異均有定律存焉。古代希臘及羅馬之哲學家對於農工商界中人多藐視之;蓋其時力田經商者類以奴隸充之故也。當中古時代,藐視之態雖不若昔日之甚。然當日之神學家及哲學家好高騖遠絕不注意於人民之生計也。 各國政府規定工商業之影響 當時政府雖不知經濟學上之公例為何物,然已漸有規定工商諸業之舉。吾人已知各國政府常有種種之限制以利其本國之商人,或援助各業公所以維持其專利之職業。法國政府因受科爾伯特之影響,規定工商各業巨細無遺。如織品之廣狹、顏色、質地,均有定規。政府對於食糧禁商人不得居奇或竊運出境。 重商主義 總之十八世紀初年之政治家及學者莫不以提倡實業為富國上策。又以為欲增財富必輸出多於輸入方可,蓋必如此而後他國之金銀方可源源而來也。凡主張政府之提倡航業,發展殖民地,及規定製造業者謂之「重商主義家」(mercantilists)。 自由貿易主義 然至一七〇〇年時,英國與法國學者頗以政府之干涉工商業為失策。以為政府限制過嚴每生極不良之結果;若政府不加限制使製造家得以自由適用新發明,則實業之發達必能較速;又謂法國政府之限制民食過嚴適足以增加人民之痛苦,蓋有背於經濟學上之原則故也。此輩經濟學家頗反對昔日之重商政策。以為重商主義家誤認金銀為國家之財富,殊不知國家之貧富固不在現金之多寡也。世人名此派學者為「自由貿易家」。即法國某經濟學家所謂放任主義(Laissez-faire)是已。 斯密亞丹之原富 一七七六年蘇格蘭人斯密亞丹(Adam Smith)所著之《原富》( An Inquiry into the Nature and Causes of the Wealth of Nations )一書出版,實為近世第一經濟學之名著。他日經濟學之發達莫不以此為根據。彼頗反對重商政策及其方法——如進口稅、政府補助費、限制穀米之輸出等——以為此種限制適與富國利民之道相反背,而減少出產之價值。政府之責盡於保護而已。然彼對於英國之《航業法律》極表同情,故斯密亞丹實非純粹之自由貿易家也。 經濟學者之攻擊舊制 英國與法國之經濟學者其主張雖不盡相同,然均以為政府不應有違反經濟學原則之舉。例如攻擊舊日稅法之未當,主張賦稅當直接征之於地主。著書立說風行一世。甚有印行經濟學雜誌以提倡國民之經濟學識者。 十八世紀為開明進步之時代 據上所述可見十八世紀實一開明進步之時代。學者輩出,民智日開。既曉然於舊制之不良,又抱有改良進步之希望。改革精神且達於宮廷之內矣。茲故略述當日開明專制君主之事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