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資本 · 第一章 貨幣的必然性

希法亭 《金融資本》
人的生產共同體原則上可以通過兩種方式構成。第一,它可以自覺地加以調節。社會(它的範圍包括自給自足的家長制家庭,共產主義部落,社會主義社會)為自己創立一些機構,這些機構作為社會意識的代表規定生產的規模和方式,把所獲得的社會產品在成員之間進行分配。依據現有的自然和人工的生產條件決定製造新產品的方式、地點、數量和手段的,是家長或社會主義社會的地方的和全國的委員會。他們或者由現身經驗而熟知家庭的需要和資源,或者藉助有組織的生產統計和消費統計的一切手段,把握社會的需要,從而以自覺的預見、按照他們自覺地代表和領導的共同體的需要,組織整個經濟生活。這樣組織起來的共同體的成員,在生產中自覺地作為一個生產共同體的部分彼此發生關係。他們的勞動安排和產品分配,服從於中央的監督。生產關係表現為直接的社會關係。就其涉及經濟生活而言的個人之間的關係,表現為由社會制度決定的、脫離開個人意志的社會關係。生產關係本身直接被理解為由全體自覺地確定的和所意欲的。 缺乏這種自覺組織的社會,情況就不同了。它被分解為彼此獨立的個人,他們的生產不再表現為社會的事情,而是表現為他們的私事。於是,他們成為被分工的發展強制發生相互關係的私人所有者;使他們發生這種關係的活動,是他們的產品的交換。這裡,只有通過這種活動,才能在被私有制和分工分為各個原子的社會中產生聯繫。但是,交換隻是作為社會聯繫的中介,才形成理論經濟學的分析對象。因為即使在社會主義社會裡,也可以發生交換。但是,這是社會以某種方式有意識地統一了分配標準之後的交換。因此,這種交換似乎是對社會分配的私人校正,是服從於主觀情緒和考慮的私人活動,而不是經濟學分析的對象。它對理論經濟學所起的作用,同兒童活動室中洛特和弗里茨兩個孩子之間的玩具交換一樣,這種交換與他們的父親在玩具商店裡購買是根本不同的。因為這後一種交換隻是一切交換活動總和中的一個元素,只有通過這種總和,社會才能實現像它現在這樣的生產共同體。因此,在每一個這樣的交換活動中,生產共同體必然被表現出來。因為只有通過這樣的交換活動,被分工和私有制分解了的社會才聯結為一個整體。 因此,如果馬克思在一個地方說,上衣在交換關係內部比其外部有更多的意義,那麼,我們也可以說,交換關係在一個一定的社會聯繫內部比在另一個社會聯繫內部有更多的意義。 只有在交換才產生社會聯繫的地方,即在私有制和分工使個人一方面相互分離和另方面彼此制約的社會裡,交換才獲得社會的規定性,才必須執行使社會生活過程成為可能的職能。在自覺進行調節的共產主義社會裡,社會的中央機關自覺地決定生產的對象、數量、地點和人員,這在這個社會的所可能有的交換活動的過程中,都必須加以貫徹。總之,通過交換告訴商品生產者的東西,同自覺地調節生產、決定勞動秩序等等的當局必須告訴社會主義社會成員的東西,是一樣的。理論經濟學的任務,就是發現這樣決定了的交換的規律。由這種規律所必然產生的進行商品生產的社會中的生產調節,正像由社會主義當局的法律、命令和規定中必然產生社會主義經濟的不受干擾的運行過程一樣,只是這種規律不是直接自覺地規定人們在生產中的行動,而是按自然規律的方式通過「社會的自然必然性」 發揮作用的。 但是,即使是應該由獨立的手工業者或是資本主義企業家來生產的問題,也必須通過交換來回答。這就是回答商品生產內部由於從簡單商品生產向資本主義商品生產的進步而必然發生的交換關係的變化問題。但是,交換隻有在不同的社會形態中才有質的區別。例如,交換在社會主義社會和在進行商品生產的社會就根本不同。但是,在進行商品生產的社會本身的內部,在質上是相同的,不同的只是進行交換的商品的量的關係。在商品生產內部,交換的基礎是支配交換比例的一個客觀的社會因素,即體現於交換物中的社會必要勞動時間。在共產主義社會裡,交換的基礎僅僅是主觀的等同、方向相同的意志。這裡,交換是偶然的,不能成為理論經濟學的考察對象。它不能進行理論的分析,而只能從心理上來理解。但是,因為交換總是表現為兩物之間的量的關係,所以人們從未注意到這種區別。 使交換活動成為社會物質變換中介的,正是社會物質變換的必然性。因此,雖然個別的或分散的交換活動可能表現為偶然的,但是只要它使社會的物質變換成為可能,只要它保證社會的生產和再生產,就能長期地和大量地進行。因此,社會生產是個人交換活動的條件,個人只有通過交換活動才能同社會聯繫起來,並從必須在他們中間進行分配的整個社會生產的結果中取得一個份額。這種對整個社會生產的關係,使個別交換超脫於偶然的、任意的和主觀的範圍,把它變成為某種合乎規律的、必然的和客觀的東西,變成為社會物質變換的條件,從而變成為個人的生活必然性。因為建立在私有制和分工基礎上的社會,只有通過彼此進行交換的個人的關係才可能存在,只有通過它在經濟上所知道的唯一社會過程的交換過程,才能成為其社會。只有在這種社會內部,交換活動才成為一種特殊的分析的對象,這種分析所探討的問題是,中介社會物質變換的交換過程具有怎樣的性質。 在這樣的交換活動的內部,貨物成為商品,即成為這樣一種東西:它不再用於個人需要,它的興衰也不再是個人需要造成的;而是用於社會,其全部可能是比奧德賽的命運更變化多端的命運(同紐波特的長著如同百眼怪物阿爾戈斯* 般眼睛的稅吏相比,圓眼巨人波呂斐摩斯 [1] 現在算得了什麼呢?或者同德國的肉畜監察員相比,美麗的基爾克 [2] 算得了什麼呢?),這取決於社會物質變換的必然性。貨物之所以成為商品,是因為這種貨物的生產者處於他們必須作為獨立商品生產者的彼此對立的一定社會關係之中。只有在這種形式中,貨物這種一般自然的和完全不成問題的東西,才是社會關係的表現,從而贏得社會性質。它作為勞動產品,現在不僅僅具有自己的自然屬性,而且同時也成為社會的事實。現在重要的是尋求這個作為生產共同體即勞動共同體的社會的規律。因此,從新的觀點來看,個別勞動表現為這個生產共同體所支配的總勞動的一部分。只有從這種觀點來看,勞動才表現為形成價值的勞動。 交換活動是可以進行分析的,因為它不僅是個人的需要,而且也是使個人需要僅僅成為自己的工具並同時限制個人需要的社會必然性。只是在社會必然性所許可的限度內,個人需要才能得到滿足。個人需要是前提條件,因為如果沒有個人需要的滿足,人類社會便是根本不可思議的。但是,交換不再像集體主義社會中那樣執行滿足個人需要的職能,而是在通過交換將個人限定在社會生產的限度內,個人需要才得以滿足,即參與決定交換。交換僅僅表現為兩物之間的量的關係。 如果這種量是一定的,交換也就是一定的。而一般在交換中所置換的量,僅僅被看作社會生產量的一部分。社會生產量在量上又是由社會為製造總產品所必需耗費的勞動時間決定的。這裡,社會被理解為用自己的全部勞動力來製造產品的統一體,進行自己勞動的個人僅僅被看作是社會的器官。個人作為這樣的器官,僅僅按照自己的勞動力符合社會平均勞動力(假定它的強度和生產率是既定的)的程度,參與產品的分配。如果個人勞動過於緩慢,或者他製造了無用的東西(即使是一般有用的東西,但它在社會的物質變換中又太多),那麼,這種勞動便縮減為平均勞動(社會必要勞動時間)。因此,如果總產品的勞動時間總額是既定的,那麼,交換必須反映這個事實。如果在交換中,商品的量的關係同製造這些商品所耗費的社會必要勞動時間的量的關係相等,這一事實便以最簡單的方式表現出來。於是,商品按照它們的價值彼此交換。 如果商品生產和商品交換的條件對所有社會成員都是相等的,如果他們全都是自己生產資料的獨立的占有者,用這些生產資料製造產品並在市場上進行交換,那麼,這種關係便實現了。這種關係是最簡單的關係,是理論考察的出發點。只有從這種關係出發,一些形態變化才能被理解。但是,這些形態變化總是必須滿足這樣的條件:不管個別交換怎樣形成,交換活動總額必須實現總產品的交換。形態變化只有通過社會成員在生產中的地位變化才能發生。形態變化必然由此而發生,因為只有在交換活動中,不僅生產的社會聯繫得以實現,而且生產者的社會聯繫也才得以實現。社會的一部分人的財產被剝奪,另一部分人壟斷占有生產資料,當然使交換髮生形態變化,因為社會成員的這種不平等只能在交換中表現出來。但是,因為交換活動是一種平等關係,所以不平等在這裡表現為平等,但不是價值的平等,而是生產價格的平等;從而勞動耗費(同時,資本家對作為他人勞動耗費的勞動耗費是漠不關心的)的不平等表現為利潤率平等。這種平等只不過表現了這樣一個事實:在資本主義社會裡,決定性因素是資本;因此,個別交換活動不再服從於等量勞動對等量勞動的條件,而是服從於等量資本產生等量利潤的條件。勞動等式被利潤等式所代替,產品不是按它們的價值出賣,而是按生產價格出賣。 因此,如果交換是由社會決定的,那麼,另一方面,社會和個人只是從已經完成的交換中才知道社會的規律。因為個人勞動首先僅僅是由個人意願產生的他個人的勞作,即私人勞動,而不是社會勞動。個人勞動是否同社會的物質變換的條件(他的勞動僅僅是其中的一個部分條件)相一致,只有在將所有這些部分條件相互比較,它們的總和滿足了社會的物質變換的總條件時,才能得到證明。 商品是社會必要勞動時間的物化。但是,這種勞動時間本身,並不像在洛貝爾圖斯的社會中那樣直接表現出來。在那裡,中央當局對每一個產品直接規定社會通用的勞動時間。它僅僅表現為一物同另一物在交換中相等。因此,在這種交換中,一物的價值,它的社會生產時間,並不作為本身表現出來,即不表現為8小時、10小時或12小時的勞動,而是表現為另一物的一定量。因此,後者作為像它的直接存在的具有它的一切自然屬性的物,充作另一物的價值表現,即充作另一物的等價物。例如,在一件上衣=20米麻布的等式中,這20米麻布是一件上衣的等價物。這些麻布與這件上衣相等,因為它們也是社會必要勞動時間的物化;作為這樣的東西,一切商品都可彼此作為等價物。 因此,價值這種社會關係在另一物(它的使用價值與應表現其價值的商品的使用價值不同)中的表現,是直接由商品生產的性質產生的,是與後者分不開的。因為只是由於一個人的貨物成為商品,並因此而成為另一個人的貨物,商品生產所固有的其成員之間的社會關係,他們作為他們物的交換者的相互關係,才產生出來。只是在交換完成之後,生產者才知道他的商品是否真正滿足了社會需要,他是否正確地花費了勞動時間。他不能通過一個以社會名義對他的工作進行評論(像中間商對他的織工的勞動進行評論那樣)的人的認可或否決,證實自己是否是商品生產社會的完全合格的成員,而只有通過他在為之而進行的交換中所獲得的物,向他證實他的社會能力。因為社會把自己的事情建立在物的基礎上(儘管施蒂納正是把他的無政府主義建立在這個基礎上),而不是建立在人及其集體意識的基礎上。因此,能向生產者提供這種證實的物,必須有能以社會名義講話的必要的資格證明。獲得這種資格證明,正像其他機關獲得自己的資格證明一樣,是給予這種資格證明的人以共同的活動。人們互相聯合併授權他們中間的某個人,使他以他們的名義從事一定的活動。同樣,商品也必須聯合起來,以便從自己方面授權給某商品,使它以它們的名義在這個商品界中授予市民權(完全的市民權和不完全的市民權)。能夠使商品互相聯合的唯一形式,就是商品交換。因為相當於社會主義社會中的社會意識的,就是資本主義社會中市場上商品的社會活動。市民世界的意識歸結為市場報告。只是由於交換的完成,個人才知道整體的規律。只有在個人成功地進行了交換時,他才證明他生產了社會必要的東西,然後他才能重新開始生產。商品的共同行動授權以表現所有其他商品價值的物,就是貨幣。隨著商品交換本身的發展,這種特殊商品的合法身份也同時發展起來了。 A和B只有通過他們產品的互相交換,才作為商品所有者發生社會關係。當上衣同20米麻布相交換的時候,這種關係便成立了。如果商品生產一般化了,那麼,裁縫就必須通過交換來滿足他的一切需要。他不只是發生同麻紡織者的一種關係,現在還發生了大量其他關係。一件上衣=20米麻布,但也等於5磅糖、10磅麵包等等。但是,因為所有的商品生產者都發生了這樣大量的關係,所以我們最後便得到無數的交換等式,在這些等式中,商品彼此相等互相衡量它們的價值。但是,由於它們互相衡量,它們同時也就越來越頻繁地以一種商品來衡量它們的價值。於是,這種商品便成為所有商品的一般價值尺度。 簡單的價值表現,例如1件上衣=20米麻布已經表現了一種社會關係。但這只能是偶然的和個別的。為了成為真正的表現,價值等式不應是個別的;只要商品生產已經成為社會生產的一般形式,在無數的交換即無數的價值等式中,便實現了社會的物質變換,從而實現了勞動者的社會聯繫。交換中商品的共同活動,使個別人的私人的、個別的和具體的勞動時間轉化成為表現價值的一般的、社會必要的和抽象的勞動時間。由於商品在交換中全面地互相衡量,它們同時也就越來越頻繁地趨向以一種商品來衡量。這種商品為了成為貨幣,只需按照習慣被固定為價值尺度。 因此,為了一般地使社會生產和再生產成為可能,價值的交換是必要的。只有如此,私人勞動才成為社會承認的和驗定的,物的相互關係才成為它們生產者的社會關係。因此,不管交換可能怎樣進行,交換都必然是等價的,商品交換無論是直接進行的或是通過貨幣的中介,都是如此。因此,貨幣作為價值是商品,同任何其他商品一樣。貨幣具有價值的這種必然性,是直接由進行商品生產的社會性質中產生的。 因此,貨幣是同所有其他商品一樣的商品,從而是價值的物化。貨幣同所有其他商品的區別是:它是所有其他商品的等價物,即是表現所有其他商品價值的商品。貨幣成為這樣的商品是整個交換過程的結果。 因此,它被授權成為價值尺度。貨幣商品,即帶有其一切自然屬性的這個特定的物體,現在是價值的直接表現,即僅僅是由商品生產的社會關係及其物的表現中產生的這種屬性的直接表現。我們同時看到,共同的價值尺度(任何其他商品的價值都可以直接由它來表現,從而都可以隨時直接同它相交換)的必然性,如何從交換過程本身中、從商品彼此不斷等同的必然性中產生出來。因此,貨幣一方面是商品,而另一方面這種商品總是被推到等價物的特殊地位上。這是由於授權貨幣商品作為自己唯一的和普遍的等價物的所有其他商品的活動而產生的。 因此,一切商品的交換價值,都在貨幣商品中,在它的使用價值的一定量中,社會有效地表現出來。於是,通過以貨幣商品來衡量所有其他商品的相互活動,貨幣商品便表現為社會必要勞動時間的直接體現。「作為一種分離出來的特殊商品的商品交換價值,就是貨幣 。」 因此,一切商品通過它們向貨幣的轉化而獲得自己的社會驗定。 按恩斯特·馬赫的說法,自我不過是以自己的網形成世界圖像的感覺的無數條線密集於一身的網的網結。同樣,貨幣也是由個別交換活動的無數條線織成的商品生產社會的社會聯繫之網的網結。同時,在貨幣中,人們的社會關係成為物,成為閃耀著神秘色彩的東西,它的使人迷惘的光,至今仍然使不願在它面前完全閉上眼睛的如此眾多的經濟學家眼花繚亂。 由於商品在交換過程中彼此發生關係,它們便歸結為社會必要勞動時間的產品,並作為這樣的產品而相等。在交換過程中,把作為使用價值的商品同個人的特殊需要聯結起來的紐帶被切斷了。在交換中,商品僅僅被看作交換價值;只有通過交換的進行,從而在交換完成之後,它才重新成為使用價值,同另一個人的個人需要產生一種新的聯繫。貨幣的使用價值不過是社會必要勞動時間的物化,即交換價值。通過貨幣,商品直接表現為交換價值。因此,商品的交換價值便通過貨幣而對它自己的使用價值獨立化了。只是在貨幣中已經包含了商品的交換價值之後,貨幣向商品的轉化才把商品作為使用價值來實現。然後。商品作為使用價值離開流通和歸之於消費。 貨幣能夠成為一般等價物,僅僅因為它是商品即具有交換價值。但是,任何商品作為交換價值,都是所有其他商品的價值尺度。由於一切商品在自己的相互活動中都同一種商品發生關係,這種特殊的商品便成為交換價值而相應存在,作為一般等價物而存在。一切商品都是交換價值;這就是說,在被分工和私有制分解為各個原子的社會裡,即在沒有共同意識但卻是生產共同體的社會裡,生產者只有通過他們的物質產品才彼此發生關係。這一點現在表現為:生產者的勞動產品作為交換價值,只表示同一個對象(貨幣)的不同量。一般勞動時間,即生產共同體的經濟表現,它本身表現為一種特殊的東西,即一種同所有其他的商品相併列的在他們之外的商品。 在交換過程中,商品證明自己是使用價值,證明它滿足了需要,而且是按社會所需要的規模來滿足的。如果它做到了這一點,那它便因此而成為滿足同樣條件的所有其他商品的交換價值。這反映了它向貨幣即交換價值的一般代表的轉化。由於它成為貨幣,它也就成為所有其他商品的交換價值。商品必須成為貨幣,因為只有這時它才作為使用價值和交換價值、作為原本如此的兩者的統—而社會地表現出來。但是,由於一切商品都通過它們作為使用價值的讓渡而轉化為貨幣,貨幣便成為所有其他商品的轉化了的存在:只有作為所有其他商品向貨幣的這種轉化的結果,貨幣才成為一般勞動時間的直接對象化,即成為個人勞動全面外化、揚棄的產物。 因此,貨幣的必要性來自通過作為社會必要勞動時間的產品的商品交換才知道自己規律的商品生產的社會的本質,來自生產者的社會聯繫被表現為規定他們參與生產和產品分配的份額的他們產品的價格。這個社會的真正調節是通過價格規律進行的,價格規律要求一種商品作為商品本身的交換手段,因為只有這種商品才體現了社會必要勞動時間。交換手段必須具有價值這一點,是直接由貨物在其中成為商品和作為商品必須進行交換的社會的性質中產生的。「使貨物成為商品的同一個過程,也使商品成為貨幣」。 社會聯繫具有盲目性,它通過商品交換而形成;只是在本來確定了社會聯繫的生產過程已經成為過去而無法改變的時候,才在交換過程中證明是否社會正確地建立了這種聯繫。這些都意味著資本主義生產方式的無政府狀態。之所以是無政府狀態,是因為這裡從一開始就沒有按照自己的目的進行生產的任何自覺性,而是社會聯繫按照自然規律(它不顧參加者的意志而發生作用,雖然它是由於他們自己社會的因而是他們意識不到的活動才存在)的方式,強加於那些只意識到自己而意識不到社會的個人成員。這種活動絕不是出於建造社會聯繫的意識和意圖而採取的,而是始終僅僅服務於個人需要的滿足。因此,從這種意義上也可以說,通過貨幣即從一種自身有價值的物來中介交換的必然性,是從商品生產社會的無政府狀態中產生的。 因此,貨幣一方面是商品交換的產物,另一方面又是產品作為商品交換的一般化的條件。由於貨幣成為商品的價值尺度,所以貨幣便使商品能夠直接進行比較。之所以如此,是因為貨幣作為價值同商品是一樣的,貨幣在價值形式中則是商品的對立物——等價物,即表現價值的使用價值。 因此,貨幣是由交易往來自發產生的,並僅僅以此為前提。交易往來使那種按其自然屬性最適合作為貨幣的商品成為貨幣。這種例如像黃金的商品的使用價值,使黃金成為貨幣材料。黃金天然不是貨幣(而只是由於一定的社會條件才成為貨幣),但貨幣天然是黃金。因此,無論是國家或是法制,都不能任意決定貨幣的性質和貨幣的材料。國家或法制首先僅僅使貨幣成為鑄幣。它改變的不過是黃金量的分割。如果說黃金量的分割或衡量最初是按重量進行的,那麼,現在則是按其他任意的標準進行的,從而是按照必然建立在自覺地協商基礎上的標準進行的。因為代表商品生產社會最高意識的組織是國家,所以這種協議需經國家認可,以使它具有一般社會有效性。這裡的情況與確定其他標準,例如確定長度的標準,相類似。只是這裡所涉及的是價值標準,而價值總是僅僅體現在某一物中,在每種物中則按其生產時間不同而有不同體現。因此,國家也必須同時宣布這種物即貨幣材料。只是在協議的範圍內部,例如在國家內部,這種標準才是適用的。在國境之外,它就不適用了。在世界市場上,按其重量來計算,金銀被看作是貨幣。 關於一定貨幣的協議,也可以不經國家干預而由私人來達成,例如由一個城市的商人們來達成。這時,它當然只適用於這個範圍。 因此,黃金由國家按某種方式加以分割,每一塊都由國家鑄造,加上標記。現在,一切價格都由這種標準來表現。這樣,國家便制定了價格標準。黃金執行價值尺度的職能,因為它是商品,從而是價值,即是社會必要勞動時間的體現。作為這樣的東西,它的價值隨它的生產時間的變化而變化。作為價格的標準,黃金被分割為具有同樣重量的小塊,這種分割按其意義來說是不變的。鑄造不過是證明,這樣加蓋標記的貨幣,含有貨幣材料(例如黃金)的一定重量。這同時是顯著的技術簡化。貨幣不必再加衡量,而是只要點數就行。這樣。現在可以用一種便利的方式,表示交換中所必要的任何價值量。 * * * [1] 希臘神話中的人物。——譯者 [2] 荷馬史詩《奧德賽》中把人變為獸的妖女。——譯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