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槍人 · 第五章 情人街三巷二號

弗萊明 《金槍人》
位於牙買加北部的金斯頓,是個富饒美麗的地方,但是距離它一百二十英里之外的南部城市,薩方拉馬,卻截然相反,破舊落後,治安混亂。紅燈區——情人街就在這裡。 瑪麗·古德奈特堅持要和邦德一起來,說是要「幫忙解決小問題」,但其實邦德清楚瑪麗是要「看著」他不亂來。邦德並沒有拒絕,就帶著她一起來了薩方拉馬。 情人街,位於牙買加的梅彭,這是擁有鱷魚塘、黑河畔、白色旅館的西班牙風情的小鎮。中午他倆就在這裡飽餐了一頓。午飯過後,已過晌午,毒辣辣的太陽烤得大地如同熱爐。兩人開著車,沿著筆直的馬路直驅而入,穿過一排排坐落有致的小別墅。每幢小別墅前都鋪有一塊褐色草坪,房子周圍長著九重葛、美人蕉、百合和巴豆樹,構成了一幅悠閒自由的沿海小鎮景象。 除了靠近海灘的那片區域,這裡看起來一點都不像是牙買加,或者說一點也不吸引人。那些小別墅都是為費洛姆糖果公司的元老級員工準備的,款式壯觀卻呆板。那些橫橫豎豎的直徑小道,看起來一點都不像是牙買加的風格。邦德把車停在第一間車庫,加滿油,然後讓瑪麗上了一輛出租車,讓她回去工作。邦德沒做解釋,也沒給她任何工作指示,只說自己要和那些古巴人處理點事情。瑪麗看著他,什麼也沒問,她太了解這個男人了。邦德說他會儘快聯繫她,如果他能完成任務,就會回去找她。然後,兩人就像例行公事那樣道了別,瑪麗揚塵而去,邦德則慢慢向那片海灘開去。他看到了情人街,一條狹窄曲折的街道從碼頭一直延伸到小鎮裡面,兩旁都是門面破舊的商店和房屋。邦德開著車在這周圍晃悠,一來是為了熟悉地形,二來是為了找個地方停車。他就在船都被擱淺著的靠近沙灘的一個地方,停下了車。鎖上車門後,他就慢悠悠地走進情人街。 在情人街來往的人為數不多,大多數都是貧窮的漁民。邦德在一個很普通的小店,買了一包皇家紅茶的煙,聞起來像是香料。他向老闆詢問情人街三巷二號怎麼走。老闆投來好奇的眼神,心裡想著:看他這麼紳士,不像是會去那種地方的人呀!接著老闆十分禮貌地回答:「這條路一直往前走,右手邊有個大房子,門口好像掛著珠簾吧。」邦德彬彬有禮地道謝後,走到陰涼地的那邊街道,踱步前進。為了讓自己看起來更像是一個悠閒的旅客,他用大拇指的指甲刮開了煙的包裝袋,然後點上火,一邊優哉游哉地抽起煙來,一邊仔細觀察著這條街道的每一個角落。三巷二號很容易就找到了,右手邊只有一棟大房子,其他都是小小的屋子。他站在旁邊仔細打量這座老房子,心事重重,叼在嘴裡的煙遲遲沒有點上。 這棟房子在過去肯定具有重要意義,可能是某位大商的私宅。整棟樓是木質的,屋頂鍍銀,共有兩層,露天陽台繞樓一圈。四周屋檐下掛著的窗飾都破破爛爛的,上下兩層樓的百葉窗都緊緊關著,外牆上面的油漆也幾乎掉光了。順著門口的路望去,院子裡一群雞在貪婪地爭著啄食,但地上卻空無一物。院子裡還站著三個黑褐色的牙買加人,個個骨瘦如柴,眼神散漫地看著街道上站著的邦德,時而伸手抓蒼蠅,放進嘴裡吃。但是,在後院有一棵茂盛蔥鬱的愈瘡樹,盛開著藍色的花,十分驚艷。邦德猜這棵樹肯定和這棟房子一樣老,大概有五十年的歷史。憑藉它強勁的枝幹和色彩奪人的花朵,它絕對是獨樹一幟的珍寶。在樹蔭下,一個打扮整齊、模樣不錯的姑娘坐在石椅上面看雜誌。她的打扮可以說是方圓幾十里內,最乾淨整潔、最漂亮的一個。 邦德走到對面街道,調整視角,直到看不到這個女孩,然後停了下來,接著更加仔細地觀察這個房子。 沿著木梯拾階而上,直到二層敞開的大門,抬眼望上,門楣上掛著一塊釉金屬的深藍色門牌號,上面用醒目的白色字體寫著「三巷二號」。然而在這條街上,掛有門牌號的房子寥寥無幾。有一間大門上還掛著一個牌子——「夢之境咖啡館」,在烈陽下顯得異常艷麗。門兩側是寬窗戶,左手邊的是百葉窗,帘子拉上就什麼都看不見。右手邊是玻璃窗戶,上面髒兮兮的,只用了一張薄薄的紙片擋著。透過這扇窗子,裡面的桌子、椅子、服務台都能看得見。這個窗戶周圍還貼滿了各種小廣告,有紅帶啤酒、皇室紅茶、可口可樂等等。一樓的門上掛著手寫的牌子,牌子上寫著「快餐店」,下面還寫了一行字:內有新鮮熱雞湯。 邦德走到樓房前,順著階梯層層而上,掀開垂在門口的珠簾,向服務台走了過去。他雙目警惕地打量桌上的物品,一碟看上去很乾的薑餅,一堆包好的香蕉乾和一些糖果。這時,他聽見門外傳來一陣急促的腳步聲。原來是花園裡那個姑娘走了進來。門口的珠簾還在她身後叮叮噹噹地響著。邦德覺得這漂亮的姑娘是個有八分之一黑人血統的混血兒。一雙棕色的大眼睛,看上去很無辜,眼角微微上翹,額頭前的黑色劉海如同絲緞一樣順滑。(因此邦德覺得這姑娘肯定帶有中國血統。)她穿著一件亮粉色的短連衣裙,和她那咖啡色帶點奶色的皮膚相稱極了。她的手關節和腳踝都非常細,看上去弱不禁風。她溫柔又禮貌地笑著,眼神帶些曖昧:「晚上好呀。」 「晚上好。請給我來一杯紅帶啤酒。」 「好的。」說著話,她繞到櫃檯後面。彎腰打開冰箱的時候,邦德不經意看到她那圓潤的胸部,十分誘人。姑娘麻利地取出一瓶啤酒後,快速地用膝蓋關上了冰箱門,很熟練地開了瓶蓋,然後把酒瓶放在櫃檯上一個看似乾淨的玻璃杯旁邊:「一個半先令。」 邦德把錢遞了過去,她伸手接了過來,放入收銀機里。邦德拉了一張凳子坐在櫃檯前面,喝起酒來。她隨意把手放在櫃檯上,看著他,輕輕地問:「你是路過這裡嗎?」 「差不多吧。我昨天在報紙上看到這房子的出售信息,所以想來看看。這房子看起來還不錯,挺大的。是你的房子嗎?」 她聽完便笑了起來。這一笑倒讓邦德覺得很可惜。她人倒是長得挺好看的,但是牙齒卻不然。由於經常啃甘蔗,那兩排牙齒變得又細又尖,真是美中不足。「這房子要是我的就好了!我只能算是這裡的經理吧。我們開的是咖啡店,」她特意變了個腔調,「也許你也聽說了,我們還做其他的生意。」 邦德一臉迷惑:「什麼生意?」 「女人生意呀。樓上有六間房,都很乾淨。每次只收一英鎊。莎拉現在就在上面。想上去看看她嗎?」 「謝謝,今天就免了吧。天太熱了。你這兒就只有一位姑娘嗎?」 「還有琳達,不過她現在有客人。她身材高大,你要是喜歡這種姑娘的話,等半小時後她就有空了。」她朝身後掛在牆上的掛鍾看了一眼,「大概六點鐘吧。那時也會涼快點。」 「我比較喜歡你這類姑娘。姑娘芳名是什麼呢?」 她咯咯地笑了起來:「我只跟我愛的人親熱。我說了我只是這裡的經理,你可以叫我蒂芬。」 「這個名字很少聽到。有什麼來歷嗎?」 「我媽媽生了六個女兒,都是用花名來做名字。紫羅蘭啦,玫瑰啦,櫻花啦,三色堇啦,還有百合花。我是第六個,她實在想不到別的花名了,所以她叫我『假花』。」一般人聽到這裡都會捧腹大笑,所以蒂芬停頓了一會,等著邦德哈哈大笑,但是邦德並沒有,所以她就接著說,「我上學的時候,同學都說我的名字根本不是名字,他們取笑我。還給我取了外號,就是蒂芬,所以我就一直這麼喊自己了。」 「我倒覺得你這個名字很好聽。我叫馬克。」 她開玩笑地說:「馬克可是《聖經》裡面的聖人呢!你也是聖人嗎?」 「還沒有人這麼誇過我呢。我是來為佛洛姆辦點事的。我很喜歡這個島,所以很想租個房子住下來。但是我想找個靠海近一點的地方,比這裡更靠近海邊。我還得再仔細找找看看。你這裡房間出租嗎?」 她思考了幾秒,說:「可以,當然可以。但是你可能會覺得有點吵。這裡偶爾會有喝醉酒的客人大吵大鬧,而且這裡住房設施也不完善。」她俯身向前,壓低聲音說,「我勸你最好不要租這裡。你看那屋頂的瓦都爛了好多。你要想住的話,還得去修房頂,至少都得花個幾千塊。」 「謝謝你告訴我這些。但是為什麼這裡要賣掉呢?沒跟當地警察打好關係?」 「也不是。我們這裡是正規場所,警察沒理由查封我們。你看了今天的報紙嗎?」 「看過。」 「報紙上面寫著布朗先生——布朗先生也就是我老闆——以及他的妻子,布朗夫人——阿加莎,她本來是英國國教的教徒,最近皈依了天主教。他們覺得開妓院這種事,是上帝不可饒恕的罪惡。他們自己絕對不能再幹下去了,所以就想賣給別人。喏,你看,他們那個教堂就在這條大街上,好像是屋頂最新的那棟房子。布朗夫人想來個一石二鳥,她不斷要求布朗先生關掉這裡,賣掉房子,然後她就可以拿錢去修天主教教堂的屋頂了,以示虔誠。」蒂芬說。 「這種做法真讓人覺得蒙羞。我覺得這裡看起來挺不錯的。那你呢?如果這裡賣掉了,你打算去做什麼呢?」邦德問。 「我估計會搬去金斯頓和我一個姐姐一起住吧,可能再去大商店裡找些事做。薩瓦拉馬這個地方太安靜了。」她的褐色眼睛透露著一絲深沉,似乎在自我反省,「但是我肯定會很懷念這裡的。這裡的人都很有趣,而且情人街的街景很美。街坊都是朋友,相處融洽,就是一種……一種……」 「愜意的氛圍。」 「對!大家都很親密要好,有點像以前的牙買加生活那樣,每個人都是朋友,有問題時互相幫助。你可能不知道,如果常客還不錯,只是有些不舉的話,我的這些姑娘經常是免費服務的。」蒂芬好奇地盯著邦德,想看看邦德是不是聽懂她的話。 「姑娘是心地好。但是這可賺不到錢,生意歸生意。」 她大笑:「馬克先生,這才不是生意呢。反正在我經營的這段時間,這不叫作生意。這是一種社會公共便民服務,就像水啊、電啊、醫療啊、教育啊……」她突然停了下來,轉過頭看時鐘,下午五點四十五分,「要死!你害我講個沒停,都忘記喬和梅了。它們該吃晚飯了。」她指著那一碟薑餅,便走到窗前,拉起窗簾。棲息在園中愈瘡樹的兩隻大黑鳥就突然飛了進來,個子比烏鴉小一些。在屋內飛了一圈,還嘰嘰喳喳唱歌,聲音聽起來像是金屬碰撞發出的叮叮噹噹的聲音,很特別,和世上其他鳥的歌聲都不一樣。它們隨意停在櫃檯上,就在邦德手旁邊,伸手就能抓到。兩隻鳥還大搖大擺地在邦德手旁走來走去,金色的眼珠毫無畏懼地打量著邦德,還尖叫了幾聲,抖了抖羽毛,樣子有些兇悍。 蒂芬回到吧檯,從她的錢包里掏出兩個硬幣,放進收銀機里,從那個髒兮兮的展示櫃檯拿來兩塊薑餅,當是買下了。她把餅掰成一小塊一小塊的拿在手裡餵它們。那隻較小的雌鳥總是第一個開搶,兩隻鳥貪婪地從她手指中搶過碎片,它們的爪子抓著碎片飛到木質櫃檯上,用爪子把餅再撕碎一些吞下。吃完以後,它們就會飛回來啄蒂芬的手指,吵著還要,把櫃檯弄得髒兮兮。蒂芬用抹布擦乾淨櫃檯,說:「我們喊這種鳥叫金斯,但是有知識的人說它們是牙買加白頭翁。這鳥很友好。蜂鳥、彩色尾巴的雀鳥雖都是牙買加的國鳥,但是我最喜歡這兩個。」蒂芬看著這兩隻大黑鳥,「它們雖然不是很好看,但是它們是最友好的鳥,而且他們很有趣,看起來像淘氣的小黑賊。好像它們天生就知道怎麼取悅他人似的。」 這兩隻鳥,盯著玻璃櫃檯內的餅,發出抱怨的尖叫聲,吵著還要吃。邦德掏出兩便士遞了過去:「真可愛,像玩偶。讓它們再多吃兩口吧。」 蒂芬把錢收進收銀機,又取出了兩塊薑餅。「喬.梅,你們兩個聽著。這位先生對蒂芬很好,現在對你們又不錯。所以,就別再啄我手指了,也不要吃得到處都是,不然他以後可就不來看我們了。」餅餵到一半,她聽到天花板傳來嘎吱嘎吱的腳步聲,慢慢近了,踏踏地從樓梯慢慢下來了。蒂芬的臉色忽然變得陰沉,面容緊張。她低聲對邦德說:「那個人就是琳達的客人,是個大人物,是我們重要的常客。但是他不喜歡我,因為我不買他的賬。所以他對我懷恨在心,有時說的話很不中聽。他也討厭這兩隻鳥,他覺得它們太吵了。」說著,她嘗試把這兩隻鳥趕出窗外,但是它們的餅還只吃了一半,它們撲騰飛到半空,又飛回來啃餅乾。蒂芬誠懇地對邦德說:「幫我個忙,友善一點,無論他說什麼,你都別在意。他就喜歡挑釁。也別……」眼看那個男人走近了,她急忙轉開話題說,「先生,您還需要一瓶紅帶啤酒嗎?」 餐廳後面的珠簾發出沙沙沙的聲音,帘子被掀開,一個男人走了進來。 邦德本來是右手托腮而坐的,聽到聲音後,他把手放在櫃檯上,身子靠在後面。在他腰間的皮帶上面掛著一把華爾達PPK手槍,緊貼著他平坦的腹部,剛好被外衣遮住了。他右手的手指微微彎曲,以便隨時能夠快速撩開衣服拔槍射擊。他一邊把左腳穩穩紮扎地踩在地上,一邊說:「那就再來一瓶吧!」然後用左手解開外衣的扣子拿出手帕擦臉上的汗液。「六點左右的樣子,是最熱的了,熱得都能聞到死神的味道了!」邦德說。 「朋友,死神在這裡。你聞到了它的氣味嗎?」 邦德慢慢地轉過頭。整個屋子已經被暮色籠罩,暗沉無光,所以他只能模糊看到一個高高瘦瘦的人影,手裡還拎著一個手提箱。那個男人把箱子放在地上,向櫃檯走了過來。可能是因為他穿的是膠底鞋的緣故,沒什麼腳步聲。蒂芬緊張不安地轉身,按了下開關,燈亮了。四面牆上的十幾隻燈泡都亮了起來,燈泡功率小,所以也不太亮,整個房間陰陰暗暗的。 邦德慢悠悠地說:「你嚇我一跳!」 這廝正是金槍人斯卡拉。 斯卡拉走上前來,依靠著櫃檯。邦德看了他個大概。看來情報局資料記錄上對斯卡拉的相貌描述與他本人基本符合,只是資料上沒有提到這人氣勢跋扈,看起來如同蓄勢待發的餓狼。他身材十分健美,寬肩細腰,就是標準的倒三角形。眼神十分犀利,表情冷漠,從裡到外透露著一股桀驁不馴。他不屑一顧地冷眼一望。只見他身穿一套棕色單排扣西服,十分合身,剪裁精巧;腳蹬一雙棕白相間的鞋子,沒有打領帶,只系了一條白絲巾。絲巾上面扣著一個手槍形狀的別針。他這身打扮,如果放在別人身上看起來肯定怪怪的,但是他身材高大,體型矯健,所以看上去也無傷大雅,反而感覺挺和諧。 斯卡拉說:「我有時候會教別人跳跳舞,跳完就把他們的腿打斷。」他一口純正的美式英語,沒有口音。 邦德說:「這聽起來真讓人害怕。你為什麼要這麼做呢?」 「上一次這麼做,是為了5000鎊。嗯,看你的樣子,你好像還不知道我是誰吧,這個酷酷的娘們沒告訴你嗎?」斯卡拉眼神轉向蒂芬。 邦德也瞥了一眼蒂芬。她呆呆地立正站著,兩手放在兩側,面色發白。看得出她十分緊張。 邦德說:「她應該告訴我嗎?我又何必非知道不可?」 一道金光閃過,斯卡拉手裡握著一把金光燦燦的手槍,黑色槍口就正對著邦德的肚臍眼。「就憑這個。外地佬,你來這裡幹什麼?現在我就感覺像抓住了一個江洋大盜。你看起來不像是來這裡尋歡作樂啊,該不會是警察還是便衣警察之類的吧?」 「我投降!」邦德故意開玩笑似的舉手投降,放下雙手,轉向蒂芬,說,「這人是誰?是牙買加的地頭蛇,還是馬戲團來的小丑?問問他喝點什麼,我請客。不管他是誰,這個表演真是不錯!」邦德知道自己這話刺到斯卡拉的痛處,肯定激怒了他,搞不好的話,他很有可能就會開槍。邦德腦子裡面有個畫面一閃而過:邦德中槍倒地,無力拔槍反擊,任人魚肉。這時,蒂芬那美麗的臉蛋已經黯然失色了,臉上肌肉緊繃,青筋暴露。她沉著臉看著邦德,嘴巴動了動,想說點什麼,卻什麼聲音都沒有發出來。她似乎開始喜歡上邦德了,她也知道邦德這樣可能會招來殺身之禍。那兩隻鳥,喬和梅似乎聞到了空氣中的硝煙,於是尖叫了幾聲,往窗戶外面飛,像午夜要逃脫的黑衣賊那般急促。 突然,砰砰兩聲槍響,只見這兩隻黑鳥在黑夜中被碎屍萬段。屋內,泛黃的燈光下,四處飛舞著羽毛和鮮粉紅色的鳥肉,漸漸飄向大街,像是被扔出去的手榴彈,十分詭異。 接下來是死一般地寂靜,空氣都凝結了。邦德坐在原地,一動不動,等待著這緊張的氣氛能夠慢慢緩解。然而,氣氛依舊僵硬。這時,蒂芬一邊破口大罵,一邊大喊大叫,抓起邦德放在櫃檯上的那個紅帶啤酒瓶,胡亂地一扔。瓶子被扔出去了,只聽見嘩啦一聲,碎了。然後,蒂芬雙腿一軟,跪在櫃檯後,歇斯底里地大哭起來。 邦德一口氣喝掉了杯中的酒,然後慢慢站起來。他朝斯卡拉那邊走過去,正要經過斯卡拉的時候,斯卡拉懶洋洋地伸出左手,拉住邦德的上臂,右手把槍口拿到鼻子下面嗅了嗅,樣子十分陶醉,眼中射出一道深不可測的寒光,讓人不寒而慄。斯卡拉說:「老兄,想知道死神的味道嗎?聞起來別有一番風味呢!試試?」他把那金光閃閃的槍,轉向指著邦德的臉。 邦德面色不改地說:「放規矩點,把你的手給我拿開。」 斯卡拉對這種反應感到十分詫異,詫異地揚起了眉毛,要知道,平時里可沒有人敢這麼光明正大地對他這樣說話。他之前都沒把邦德放在眼裡,現在開始覺得邦德有點意思了。 斯卡拉鬆開了手。 邦德繞到櫃檯後面,恰好與斯卡拉四眼相對,他發覺斯卡拉正十分好奇地看著他,眼神中滿是疑惑和不屑。邦德停下來,對著蒂芬,這姑娘正哭得傷心,哭聲十分刺耳悲慘,像是大街上喇叭裡面放的苦情劇。 邦德又回頭看著斯卡拉說:「謝謝你的好意了。1945年,我在柏林的時候就聞過死神的味道,還差點喪命。」他笑了笑,帶著一絲嘲諷,「不過那時候你還小,應該還不懂那是什麼滋味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