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匱要略詮解 · 果實菜谷禁忌並治第二十五

概說 本篇是論述果實菜谷等植物類食品的飲食衛生,以及預防和治療果實菜谷等食品中毒的方法和方藥。本篇共有條文八十八條,載方十四首。其中第一條至第十四條、第二十一條至第五十六條、第六十二條至第八十條,是論上述食品的飲食衛生,闡述了這些不潔食品的辨別方法,指出某些食品混合飲用不利於健康的原理,以及春夏秋冬四季飲食和病者妊娠飲食的禁忌等。第八十三條至八十七條,是論礬石、商陸、葶藶、水銀、苦楝等藥物,用之不當引起的中毒症狀。第十五條、第十七條至二十條、第五十七條至第六十一條、第八十一、八十二、八十八條則論誤食各種不潔植物類食品而引起中毒的治療方法和方藥。 本篇條文亦多,內容也較豐富,結合上篇內容,對於探討古人在飲食衛生方面的思想和預防治療食物中毒的方法和藥物,指導臨床實踐是有益處的。 1.果子生食生瘡。 【選注】 《金匱要略直解》:「諸果之實,皆成於夏秋,稟濕熱之性,食之故令生瘡。」 《醫宗金鑒》:「果生之性,多濕多熱而有毒,或生食之,故令生瘡,腹脹作泄。」 2.果子落地經宿,蟲蟻食之者,人大忌食之。 【選注】 《醫宗金鑒》:「凡果落地,隔夜尚不可食,而況蟲蟻食者乎?見之者切不可食。」 3.生米停留多日有損處,食之傷人。 【選注】 《醫宗金鑒》:「凡食之物停留多日,或隔夜者,若有損處,即蟲鼠所吃之餘,皆有毒傷人。」 4.桃子多食,令人熱,仍不得入水浴,令人病淋瀝寒熱病。 【選注】 《金匱要略直解》:「桃實酸甘辛,生於春則味酸,成於夏則酸甘,成於秋則酸辛,其性熱,故多食令人熱也。若多食而入水浴,則酸味不得內泄,多令人癃,水寒之氣因而外客,故令人寒熱也。」 5.杏酪不熟傷人。 【選注】 《金匱要略直解》:「古人杏酪以酒蜜釀成,亦有甘草生薑汁熬成者,以杏仁有毒,半生半熟皆能害人也,今人另有製法。」 6.梅多食壞人齒。 【選注】 《金匱要略直解》:「梅實能致津液,津液出則骨傷,以腎主五液,齒為腎之標故也。」 7.李不可多食,令人臚脹。 【詞解】 臚脹:臚,指腹前肉,臚脹則指腹部脹滿而言。 【選注】 《醫宗金鑒》:「李味酸澀,若多食,則脈中氣不舒,故令人腹脹。」 8.林檎不可多食,令人百脈弱。 【選注】 《金匱要略直解》:「林檎酸澀而閉百脈,故多食令人百脈弱。」 9.橘柚多食,令人口爽,不知五味。 【選注】 《金匱要略直解》:「橘柚味酸,能戀膈生痰、聚飲,飲聚膈上則令人口淡不知味。」 《金匱玉函要略輯義》:「案時珍云:橘皮下氣消痰,其肉生痰聚飲,表里之異如此。程注本之,但爽字未妥,《爾雅釋言》:爽,差也,忒也。《老子》五味令人口爽,乃為口失味之義。」 10.梨不可多食,令人寒中,金瘡、產婦,亦不宜食。 【選注】 《金匱要略直解》:「梨性大寒,故令人寒中,寒能凝血脈,故金瘡產婦不宜食。」 11.櫻桃、杏,多食傷筋骨。 【選注】 《醫宗金鑒》:「櫻桃、杏味酸性寒,若過食則傷筋骨。《內經》云:酸則傷筋。寒主傷腎,故傷筋骨。」 12.安石榴不可多食,損人肺。 【選注】 《醫宗金鑒》:「安石榴味酸澀,酸澀則氣滯,肺主氣,宜利而不宜滯,滯則傷損矣,故不可過食也。」 13.胡桃不可多食,令人動痰飲。 【選注】 《金匱要略直解》:「胡桃能潤肺消痰,今令人動痰飲,何也?以胡桃性熱,多食則煎熬津液而為痰飲矣。」 14.生棗多食,令人熱渴氣脹,寒熱羸瘦者,彌不可食,傷人。 【選注】 《金匱要略直解》:「生棗味甘辛氣熱,以辛熱則令人渴;甘則令人氣脹也。羸弱者內熱必盛,而脾胃必虛,故彌不可食。」 15.食諸果中毒治之方 豬骨燒過 上一味,末之,水服方寸匕。亦治馬肝、漏脯等毒。 【選注】 《醫宗金鑒》:「以豬骨治果子毒,物性相制使然。治馬肝毒者,以豬畜屬水,馬畜屬火,此水克火之義也。治漏脯毒者亦骨肉相感之義耳。」 16.木耳赤色及仰生者,勿食。菌仰卷及赤色者,不可食。 【選注】 《金匱要略直解》:「木耳諸菌皆復卷,仰卷則變異,色赤則有毒,故不可食。」 17.食諸菌中毒,悶亂欲死,治之方 人糞汁飲一升,土漿飲一升,大豆濃汁煮飲之,服諸吐利藥,並解。 【選注】 《醫宗金鑒》:「李彣曰:悶亂欲死,毒在胃也,服吐、利藥並解,使毒氣上下分消也。」 18.食楓柱菌而哭不止,治之以前方。 【選注】 《醫宗金鑒》:「李彣曰:心主笑,笑不止,是毒氣入心也。以前方治之則解耳。」 19.誤食野芋,煩毒欲死,治之以前方。其野芋根,山東人名魁芋,人種芋三年不收,亦成野芋,並殺人。 【選注】 《醫宗金鑒》:「李彣曰:煩出於肺,煩亂欲死,故知毒氣入肺也,亦用前方。」 20.蜀椒閉口者有毒,誤食之,戟人咽喉,氣病欲絕,或吐下白沫,身體痹冷,急治之方 肉桂煎汁飲之,多飲冷水一二升,或食蒜,或飲地漿,或濃煮豉汁飲之,並解。 【選注】 《金匱要略直解》:「蜀椒氣大熱有毒,味辛麻,閉口者毒更甚。辛則戟人咽喉,麻則令人吐下白沫,身體痹冷也。冷水、地漿、豉汁,寒涼能解熱毒。其桂蒜大熱,而肘後諸方亦云解椒毒,不知其義,豈因其氣欲絕,身體冷痹而用耶。」 《醫宗金鑒》:「……如桂與蒜,皆大辛大熱之物,通血脈辟邪穢,以熱治熱,是從治之法也。冷水清涼解熱,地漿得土氣,以萬物本乎土,亦莫不復歸於土,見土則毒已化矣。飲豉汁者,吐以去其毒也。」 21.正月勿食生蔥,令人面生游風。 【選注】 《金匱要略直解》:「正月甲木始生,人氣始發,蔥能走頭面而通陽氣,反引風邪而病頭面,故令生游風。」 22.二月勿食蓼,傷人腎。 【選注】 《醫宗金鑒》:「蓼味辛散,辛能走腎,二月卯木主令,腎主閉藏,若食之則傷腎,故曰:勿食。」 23.三月勿食小蒜,傷人志性。 【選注】 《金匱要略直解》:「小蒜辛熱有毒,三月為陽氣長養之時,不可食此奪氣傷神之物。」 24.四月、八月勿食胡荽,傷人神。 【選注】 《金匱要略直解》:「胡荽葷菜也,辛芳之氣損人精神,四月心火正王,八月肺將斂,以心藏神而肺藏魄,食此走散之物必能傷神也。」 25.五月勿食韭,令人乏氣力。 【選注】 《金匱要略直解》:「韭菜春食則香,夏食則臭(出寇宗奭)。脾惡臭而主四肢,是以令人乏氣力。」 26.五月五日勿食一切生菜,發百病。 【選注】 《金匱要略直解》:「五月五日為天中節,為純陽日,人當養陽以順令節,若食生菜則伐天和,故生百病。」 27.六月、七月勿食茱萸,傷神氣。 【選注】 《金匱要略直解》:「六七月陽氣盡發,吳茱萸辛熱,辛能走氣,故傷神氣。」 28.八月、九月勿食姜,傷人神。 【選注】 《醫宗金鑒》:「姜性熱,味辛辣,八九兩月,秋主收斂,過於辛散,故傷人之神。朱子晦庵云:秋食姜,夭人天年,謂其辛走氣瀉肺也。」 29.十月勿食椒,損人心,傷心脈。 【選注】 《金匱要略直解》:「《內經》曰:九月十月人氣在心,椒能走氣傷心,故傷心脈。」 30.十一月、十二月勿食薤,令人多涕唾。 【選注】 《金匱要略直解》:「薤白氣味冷滑,能引涕唾,非獨十一月、十二月然也。」 31.四季勿食生葵,令人飲食不化,發百病,非但食中,藥中皆不可用,深宜慎之。 【選注】 《金匱要略直解》:「脾王四季,生葵冷滑非脾所宜,發病之物,藥餌中皆不宜也。」 32.時病差未健,食生菜,手足必腫。 【選注】 《金匱要略直解》:「時病,熱病也。熱病新差而脾胃尚弱,食生菜則傷脾,故令手足浮腫。」 33.夜食生菜,不利人。 【選注】 《金匱要略直解》:「夜食生菜,則易停留而難轉化,不利於人也。」 34.十月勿食被霜生菜,令人面無光,目澀心痛,腰疼,或發心瘧,瘧發時,手足十指爪皆青,困委。 【選注】 《金匱要略直解》:「道藏云:六陰之月萬物至此歸根復命,以待來復,不可食寒冷以伐天和。生菜性冷,經霜則寒,寒冷之物能損陽氣,食之能發上證。」 35.蔥、韭初生芽者,食之傷人心氣。 【選注】 《金匱要略直解》:「萌芽含抑鬱之氣未伸,食之能傷心氣。」 《金匱要略譯釋》:「本草宗奭曰:蔥主發散,多食昏人神。」 36.飲白酒食生韭,令人病增。 【選注】 《醫宗金鑒》:「酒多濕,韭性熱,濕熱相合,令人病增。」 37.生蔥不可共蜜食之,殺人。獨顆蒜,彌忌。 【選注】 《金匱要略直解》:「孫真人曰:蔥同蜜食令人利下,獨蒜氣味辛臭,與蜜更不宜也。」 38.棗合生蔥食之,令人病。 【選注】 《金匱要略直解》:「棗與蔥食,令人五臟不和。」 39.生蔥和雄雞、雉、白犬肉食之,令人七竅經年流血。 【選注】 《醫宗金鑒》:「李彣曰:此皆生風發火之物,若合食則血氣更淖溢不和,故七竅流血。」 40.食糖、蜜後四日內食生蔥、韭,令人心痛。 【選注】 《金匱要略直解》:「蜜與蔥韭蒜皆相反,雖食蜜後四日內尤忌之,相犯乃令人心痛。」 41.夜食諸姜、蒜、蔥等,傷人心。 【選注】 《金匱要略直解》:「人之氣晝行於陽,而夜行於陰,夜食辛物以擾乎陽,則傷上焦心隔之陽氣也。」 42.蕪菁根,多食令人氣脹。 【選注】 《金匱要略直解》:「蕪菁即蔓菁也,多食動氣。(出寇宗奭)」 《醫宗金鑒》:「此言不可過食,若過食則動氣而脹也。」 43.薤不可共牛肉作羹,食之成瘕病,韭亦然。 【選注】 《金匱要略直解》:「薤韭牛肉皆難剋化之物,積而不消,則為癥瘕。」 44.蓴多病,動痔疾。 【選注】 《醫宗金鑒》:「蓴性滑有毒,滑而易下,故發痔病。」 《金匱要略譯釋》:「蓴音純,蔬類植物,江浙湖澤中,產生最多,菜橢圓形,有長柄,浮於水面,嫩者可食,《別錄》列為下品。」 45.野苣不可同蜜食之,作內痔。 【選注】 《金匱要略直解》:「野苣,苦也。性苦寒能治痔,與蜜同食,復生內痔,物性相忌,則易其性也。」 46.白苣不可共酪同食,作蟲。 【選注】 《金匱要略直解》:「白苣苦寒,乳酪甘寒,合食停於胃中則生蝕。」 47.黃瓜食之,發熱病。 【選注】 《金匱要略直解》:「黃瓜動寒熱,虛熱天行熱病後,皆不可食。(本孟詵)」 48.葵心不可食,傷人;葉尤冷,黃背赤莖者,勿食之。 【選注】 《醫宗金鑒》:「葵心有毒,背葉反常亦有毒,不可食。」 49.胡荽久食之,令人多忘。 【選注】 《醫宗金鑒》:「胡荽辛溫開竅,久食耗心血,故令人多忘。」 50.病人不可食胡荽及黃花菜。 【選注】 《醫宗金鑒》:「胡荽耗氣,黃花菜破氣耗血,皆病人忌食。」 51.芋不可多食,動病。 【選注】 《醫宗金鑒》:「芋滯有毒,多食則脾困而脹生,故戒多食。」 52.妊婦食姜,令子余指。 【選注】 《醫宗金鑒》:「余指,手多一指也。姜形類指,物性相感如此。」 53.蓼多食,發心痛。 【選注】 《金匱要略直解》:「孫真人曰:黃帝雲,食蓼過多有毒發心痛,以氣味辛溫故也。」 54.蓼和生魚食之,令人奪氣,陰咳疼痛。 【選注】 《醫宗金鑒》:「生魚鮓屬合食,則相犯奪氣也。陰核痛,亦濕熱致病耳。」 55.芥菜不可共兔肉食之,成惡邪病。 【選注】 《金匱要略直解》:「芥菜昏人眼目,兔肉傷人神氣,合食必為惡邪之病。」 56.小蒜多食,傷人心力。 【選注】 《金匱要略直解》:「小蒜辛溫有小毒發痼疾,多食氣散則傷心力。」 57.食躁或躁方 豉 濃煮汁飲之。 【選注】 《醫宗金鑒》:「食躁或躁者,即今之食後時或噁心,欲吐不吐之病也,故以豉湯吐之。」 58.鉤吻與芹菜相似,誤食之殺人,解之方。《肘後》云:與茱萸食芹相似。 薺苨八兩 上一味,水六升,煮取二升,分溫二服。鉤吻生地傍無他草,其莖有毛,以此別之。 【選注】 《醫宗金鑒》:「太陰之精,名曰鉤吻,入口則死。葛洪云:鉤吻生處,無他草,莖上有毛。」 《金匱要略譯釋》:「按:鉤吻即水莽草,與芹菜相似,有大毒。薺苨即甜桔梗,能解鉤吻之毒。」 59.菜中有水莨菪,葉圓而光,有毒,誤食之,令人狂亂,狀如中風,或吐血,治之方 甘草 煮汁服之,即解。 【選注】 《金匱要略直解》:「薺苨、甘草解百藥毒。」 60.春秋二時,龍帶精入芹菜中,人偶食之為病。發時手背腹滿,痛不可忍,各蛟龍病治之方 硬糖二三升 上一味,日兩度服之,吐出如蜥蜴三五枚,差。 【選注】 《金匱要略直解》:「芹菜生江湖陂澤之涯,蛟龍雖雲變化莫測,其精那能入此,大抵是蜥蜴虺蛇之類,春夏之交遺精於此故耳。且蛇嗜芹,尤為可證。案《外台秘要》云:蛟龍子生在芹菜上,食之入腹變成龍子,須慎之。飴粳米杏仁乳餅煮粥食之,吐出蛟子大驗。仲景用硬糖治之,余考之《本草》並無硬糖,當是粳米飴糖,無疑。二物味甘,甘能解毒故也。」 《金匱玉函要略輯義》:「劉熙釋名云:之清者曰飴,形怡怡然也;稠者曰餳,強硬如餳也。時珍云:古人寒食多食餳,故醫方亦收用之。明硬糖即是餳,程注殆妄矣。」 61.食苦瓠中毒治之方 黎穰 煮汁,數服之,解。 【選注】 《醫宗金鑒》:「《風俗通》云:燒穰可以殺瓠。又云:種瓜之家不燒漆,物性相畏有如是也。人過食苦瓠,吐利不止者,以黍穰汁解之,本諸此。」 《金匱要略譯釋》:「苦瓠即苦菜,黎穰即黍莖。」 62.扁豆,寒熱者不可食之。 【選注】 《醫宗金鑒》:「扁豆性滯而補,如患寒熱者忌之。」 63.久食小豆,令人枯燥。 【選注】 《金匱要略直解》:「小豆逐津液,利小便,津液消減,故令肌膚枯燥。」 64.食大豆屑,忌噉豬肉。 【選注】 《金匱要略直解》:「大豆壅氣,豬肉滯膈,故忌之,小兒十歲以下尤忌。」 65.大麥久食,令人作。 《醫宗金鑒》:「李彣曰:疥同,蓋麥入心,久食則心氣盛而內熱。《內經》曰:諸瘡瘍皆屬心火,故作。」 【選注】 66.白黍米不可同飴蜜食,亦不可合葵食之。 【選注】 《金匱要略直解》:「黍米令人煩熱,飴蜜令人中滿,故不可同食。黍米合葵食成痼疾,亦不可合食。」 67.蕎麥麵多食之,令人發落。 【選注】 《金匱玉函要略輯義》:「案本綱蕎麥,一名荍(音翹)麥。《千金》、《黃帝》云:蕎麥作和豬羊肉熱食之,還過八九,頓作熱風,令人眉須落,又還生仍希少,涇邠已北,多患此疾。今蕎麥,人多食之,未有發落者,此必脫和豬羊肉等字,程、《金鑒》並云:荍字有誤,當詳之,蓋失考耳。」 68.鹽多食,傷人肺。 【選注】 《金匱要略直解》:「鹽味咸能傷腎,又傷肺,多食發哮喘,為終身痼疾也。」 69.食冷物,冰人齒。食熱食,勿飲冷水。 【選注】 《醫宗金鑒》:「寒熱相搏,脾胃乃傷。」 70.飲酒,食生蒼耳,令人心痛。 【選注】 《醫宗金鑒》:「酒性純陽,蒼耳味苦有毒,苦先入心,飲酒以行其毒,故心痛。」 71.夏月大醉汗流,不得冷水洗著身,及使扇,即成病。 【選注】 《金匱要略直解》:「夏月大醉,汗流,浴冷水即成黃汗。扇取涼,即成漏風。」 72.飲酒大忌灸腹背,令人腸結。 【選注】 《金匱要略直解》:「毋灸大醉人,此灸家所必避忌也。」 73.醉後勿飽食,發寒熱。 【選注】 《醫宗金鑒》:「醉則肝、膽之氣肆行,木來侮土,故曰:勿食飽,發寒熱。」 74.飲酒食豬肉,臥秫稻穰中,則發黃。 【選注】 《金匱要略直解》:「飲酒而食肉則腠理開,臥稻穰中則濕熱入,是以發黃也。」 75.食飴,多飲酒大忌。 【選注】 《醫宗金鑒》:「諺云:酒家忌甘,此義未詳。」 76.凡水及酒,照見人影動者,不可飲之。 【選注】 《金匱要略直解》:「此涉怪異,宜不可飲。」 77.醋合酪食之,令人血瘕。 【選注】 《金匱要略直解》:「醋酸斂而酪粘滯,令作血瘕。」 78.食白米粥,勿食生蒼耳,成走疰。 【選注】 《金匱要略直解》:「白米粥能利小便,蒼耳子能搜風,小便利而食搜風之物虛其經絡,反致走注疼痛。」 《諸病源候論》:「走注候:注者,住也。言其病連滯停住死,又注易傍人也。人體虛受邪氣,邪氣隨血而行,或淫奕皮膚,去來擊痛,遊走無有常所,故名走注。」 79.食甜粥已,食鹽即吐。 【選注】 《金匱要略直解》:「甘者令人中滿,食甜物必泥於膈上,隨食以鹽,得咸則涌泄也。」 80.犀角筋攪飲食,沫出,及澆地墳起者,食之殺人。 【選注】 《醫宗金鑒》:「《抱朴子》云:犀食百草及眾木之棘。故知飲食之毒,若攪飲食沫出者,必有毒也。澆地墳起者,此怪異也,故食之殺人。」 81.飲食中毒,煩滿,治之方 苦參三兩 苦酒一升半 上二味,煮三沸,三上、三下服之,吐食出即差。或以水煮亦得。 【選注】 《醫宗金鑒》:「苦參味苦,苦酒味酸,酸苦涌泄而去其毒,煩滿自除。」 又方: 犀角湯亦佳。 【選注】 《醫宗金鑒》:「中毒煩滿,毒在胃中,犀角解胃中毒。」 82.貪食,食多不消,心腹堅滿痛,治之方 鹽一升 水三升 上二味,煮令鹽消,分三服,當吐出食,便差。 【選注】 《醫宗金鑒》:「鹽咸能軟堅,又能涌泄,堅滿自除。」 83.礬石生入腹,破人心肝,亦禁水。 【選注】 《金匱要略直解》:「礬石傷骨蝕肉,內用必傷心肝也。礬得水則化,故亦禁水。」 84.商陸以水服,殺人。 【選注】 《金匱要略直解》:「商陸有大毒,能行水而忌水服,物性相惡而然也。」 85.葶藶子傅頭瘡,藥成入腦,殺人。 【選注】 《醫宗金鑒》:「葶藶大寒,雖能傅瘡殺蟲,然藥氣善能下行,則瘡毒亦內攻入腦矣,故殺人。」 86.水銀入人耳,及六畜等,皆死,以金銀著耳邊,水銀則吐。 【選注】 《醫宗金鑒》:「水銀大毒,入耳則沉經墜絡,皆能死人,以金銀著耳門,引之則吐出,此物性感召之理,猶磁石之引針也。」 87.苦練無子者,殺人。 【選注】 《金匱要略直解》:「苦練有雌雄兩種,雄者無子,根赤有毒,服之使人吐不能止,時有至死者,雌者有子,根白微毒,可入藥。(本宗奭)」 88.凡諸毒,多是假毒以投,無知時宜煮甘草薺苨汁飲之。通除諸毒藥。 【選注】 《金匱要略直解》:「凡諸毒多借飲食以投毒,而服毒之人原自不知,若覺之則時時煮甘草薺苨湯飲之,以二物能解草石百毒也。」 《金匱要略論注》:「此總結前諸毒之傷人,謂一線之毒何能傷人,乃假些微毒氣滲入元氣,元氣反為毒氣作使,至不可療。所謂星星之火勢極燎原,亦惟以甘寒如甘草薺苨,培其本氣為主,而兼與消解毒氣,自無不愈,故為通治諸毒之藥。見諸解毒藥不若此二味之精當,然亦可悟解毒之藥概取甘涼矣。」 結語 本篇重點地論述了果實菜谷等食品的飲食衛生,以及預防和治療上述食品中毒的方法和方藥。指出瓜果、蔬菜、米谷等食物,如有不成熟的;被蟲蝕過的;或日久而變質;或過飽食之,都能傷人正氣而引起各種疾病。因此,健康者要注意飲食衛生,病者和孕婦更須注意,以防疾病因飲食影響而惡化,這樣才能有利於健康長壽。本篇還指出春夏少食辛辣發散的食品,秋冬則少食生冷滑膩食品,若過飲之,均不利於身體健康。 本篇治療食物中毒的方藥,除涌吐毒邪外出,用豉、鹽、苦參配苦酒外,主要是用甘草、薺苨、硬糖等甘寒之品以解毒邪。尤其是甘草配薺苨具有培扶正氣,清解毒邪之功,故為通除諸毒之方藥。 本篇與上篇是論述飲食衛生、預防和治療各種食物中毒的專著。其中內容非常廣泛,較完整地反映了古人在飲食衛生方面的思想和方法。特別是治療食物中毒方法,如甘涼解毒之法,涌吐毒邪之法,冷服解毒藥等治則和服藥方法,是中醫搶救食品中毒的精華部分,值得研究和探討,以便更好地運用於臨床實踐之中,造福於廣大人民群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