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匱要略方論 · 百合狐惑陰陽毒病證治第三

○論曰:百合病者,百脈一宗,悉致其病也。意欲食復不能食,常默然,欲臥不能臥,欲行不能行,飲食或有美時,或有不用聞食臭時,如寒無寒,如熱無熱,口苦,小便赤,諸藥不能治,得藥則劇吐利,如有神靈者,身形如和,其脈微數。每溺時頭痛者,六十日乃愈;若溺時頭不痛,淅然者,四十日愈;若溺快然,但頭眩者,二十日愈。其證或未病而預見,或病四五日而出,或病二十日或一月微見者,各隨證治之。 ○百合病,發汗後者,百合知母湯主之。 百合知母湯方百合(七枚,擘) 知母(三兩,切) 上先以水洗百合,漬一宿,當白沫出去其水,更以泉水二升,煎取一升,去滓;別以泉水二升煎知母,取一升去滓;後合和煎取一升五合,分溫再服。 ○百合病,下之後者,滑石代赭湯主之。 滑石代赭湯方百合(七枚,擘) 滑石(三兩,碎,綿裹) 代赭石(如彈丸大一枚,碎,綿裹) 上先以水洗百合,漬一宿,當白沫出,去其水,更以泉水二升煎取一升,去滓;別以泉水二升煎滑石、代赭,取一升去滓,後合和重煎取一升五合,分溫服。 ○百合病,吐之後者,用後方主之。 百合雞子湯方百合(七枚,擘) 雞子黃(七枚) 上先以水洗百合,漬一宿,當白沫出,去其水,更以泉水二升煎取一升,去滓,納雞子黃,攪勻煎五分,溫服。 ○百合病,不經吐、下、發汗,病形如初者,百合地黃湯主之。 百合地黃湯方百合(七枚,擘) 生地黃汁(一升) 上以水洗百合,漬一宿,當白沫出,去其水,更以泉水二升煎取一升,去滓,納地黃汁,煎取一升五合,分溫再服,中病勿更服,大便常如漆。 ○百合病,一月不解,變成渴者,百合洗方主之。 百合洗方上以百合一升,以水一斗漬之一宿,以洗身,洗已,食煮餅,勿以鹽豉也。 ○百合病,渴不瘥者,栝蔞牡蠣散主之。 栝蔞牡蠣散方栝蔞根 牡蠣(熬,等分) 上為細末,飲服方寸匕,日三服。 ○百合病,變發熱者(一作:發寒熱,)百合滑石散主之。 百合滑石散方百合(一兩,炙) 滑石(三兩) 上為散,飲服方寸匕,日三服,當微利者止服,熱則除。 ○百合病,見於陰者,以陽法救之;見於陽者,以陰法救之。見陽攻陰,復發其汗,此為逆,見陰攻陽,乃復下之,此亦為逆。 ○狐惑之為病,狀如傷寒,默默欲眠,目不得閉,臥起不安。蝕於喉為惑,蝕於陰為狐。不欲飲食,惡聞食臭,其面目乍赤、乍黑、乍白。蝕於上部則聲喝(一作嗄,)甘草瀉心湯主之。 甘草瀉心湯方甘草(四兩) 黃芩 人參 乾薑(各三兩) 黃連(一兩) 大棗(十二枚) 半夏(半升) 上七味,水一斗,煮取六升,去滓,再煎,溫服一升,日三服。 ○蝕於下部則咽干,苦參湯洗之。 苦參湯方苦參一升以水一斗,煎取七升,去滓。熏洗,日三。 ○蝕於肛者,雄黃熏之。 雄黃上一味,為末,筒瓦二枚合之,燒向肛熏之。(《脈經》云:病患或從呼吸上蝕其咽,或從下焦蝕其肛陰。 蝕上為惑,蝕下為狐,狐惑病者,豬苓散主之。) ○病者脈數,無熱,微煩,默默但欲臥,汗出。初得之三四日,目赤如鳩眼,七八日,目四 黑,若能食者,膿已成也。赤小豆當歸散主之。 赤小豆當歸散方赤小豆(三升,浸令芽出,曝干) 當歸上二味,杵為散,漿水服方寸匕,日三服。 ○陽毒之為病,面赤斑斑如錦文,咽喉痛,唾膿血。五日可治,七日不可治。升麻鱉甲湯主之。 ○陰毒之為病,面目青,身痛如被杖,咽喉痛。五日可治,七日不可治,升麻鱉甲湯去雄黃蜀椒主之。 升麻鱉甲湯方升麻(二兩) 當歸(一兩) 蜀椒(炒去汗,一兩) 甘草(二兩) 鱉甲(手指大一片,炙) 雄黃(半兩,研) 上六味,以水四升,煮取一升,頓服之,老小再服。取汗。 (《肘後》、《千金方》:陽毒用升麻湯,無鱉甲有桂;陰毒用甘草湯,無雄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