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分析導論 · 第3講 失誤動作(續)
女士們,先生們:
在上一次演講時,我們討論了失誤動作本身,而沒有涉及它和被干涉的有意機能的關係;並且我們形成了一種這樣的印象:在一些特殊的例子中,失誤動作似乎表現出它們自己的意義。如果失誤動作有意義這一結論能在更大的範圍上得到證實,那麼這種意義將比探索失誤動作產生的條件更有趣。
讓我們再次對心理過程的「意義」如何理解這個問題達成共識。我們認為意義就是它所藉以表達的意向,及其在心理延續中的位置。在我們的大多數研究中,可以用「意圖」或「目的」代替「意義」。[28]那麼在我們認為過失中有意向存在時,它只是欺人的幻想呢,還是對過失的詩意誇大呢?
我們將繼續以口誤為例。如果我們現在仔細研究這種相當多的觀察事實,我們將發現,在各種實例中失誤動作的意圖、意義都是顯而易見的。尤其是存在著把自己所要說的話說反了的例子。
如,議會議長在致開幕詞時說:「我宣布散會。」這是很容易理解的。他的口誤的意義和意圖是他想要閉會。我們想引述的是:「他自己是這麼說的。」[29]我們只需相信他的話。在這一點上請不要表示反對,以為這是不可能的,以為我們知道他不想閉會,而是想開會,並以為他自己(我們把他看作是終審者)可以證實,他是想開會的。你們忘記了我們已達成共識,我們將開始就過失論過失,而把失誤動作擾亂它們的意圖的關係留待以後討論。所以你們由於逃避正在討論的問題而犯了一個邏輯錯誤——這在英語中叫作「竊取論點」(begging the question)。
在另外的例子中,口誤雖然不表示恰好相反的情況,但一種相反的意義可能產生。如「我不願(geneigt,意為傾向於)評價前任教授的優點」。這裡geneigt並非geeignet(意為配得上)的反面,但所能公開表達的東西與這句話產生的情境形成鮮明的對照。
還有一些例子,口誤只是在所要表示的意義之外增加了第二個意義。於是這種句子聽起來像是幾個句子的凝縮。這樣,在那個剛愎的女士說「他可以吃和喝我想要的東西」時,她的言外之意似乎是:「他可以吃和喝他想要的東西,但他想要什麼呢?我就代他要了。」一個口誤往往給予人這種凝縮的印象。例如,一位解剖學教授講解鼻腔的結構。結束時,他問學生是否能理解他講的東西,在得到肯定答覆後,他繼續說:「我很難相信,因為即使在一個擁有幾百萬居民的城市裡,充分理解鼻腔的解剖的人,也僅只一指可數……不,不,我的意思是屈指可數。」這個凝縮詞語自有意義:也就是說,只有他一個人能真正理解它們。[30]
上述的幾組例子中,失誤動作自身具有較明顯的意義,與此相對照,還有一些例子,它們的意義是不易了解的,並因此直接違背我們的期望。如果某人由於口誤讀錯了某個專有名詞,或亂髮一些無意義的音等,這些普通的事件對是否所有的失誤動作都有某種意義的問題似乎提供了一個否定的答案。然而,對這些例子更為仔細地研究顯示,這些曲解是不難理解的,並且,這些看似難以理解的例子和前面比較容易懂的例子之間並沒有多大的差別。
有人問馬的健康狀況,馬的主人回答說:「啊,它可『慘過』(draut,一個沒有意義的單詞),……它可再活一個月[it dauert(持續)another month perhaps]。」當再問他究竟是何意時,他解釋說,他認為這是一件慘事(traurige)。「dauert」和「traurig」合起來形成「慘過」(draut)一詞。
另有一人談及一些他不贊成的事,他接著說:「於是事實『顯齪』(Vorschwein)了[一個不存在的單詞,代替Vorschein(意為顯露)]……」在回答他人詢問時,他進一步確證說,他認為這些事實很「齷齪」[schweinereien(意為令人噁心的)],「Vorschein」和「Schweinereien」合成產生這個奇怪的字「Vorschwein」。
你們回憶一下那個年輕的男子問一個不認識的女子是否他可以「送辱」(begleitdigen)她的例子。我們曾將這個音節分成「侮辱」(beleidige)和「護送」(begleiten),並且我們感到這個解釋已足夠肯定,而不需要任何證實。從這些例子來看,即使是這些更為含糊不清的口誤也可解釋為兩段不同的想要說的話之間的混合或相互「干擾」。這些失誤之間的不同僅來自於這樣的事實,即在某些時候一個意向完全替代了另一個意向,像說話者把自己的話說反了;在另一些時候,一個意向僅僅只是歪曲或更改了另一個意向,結果產生的是有意義的或無意義的混合結構。
我們現在似乎已掌握了大量口誤的秘密了。如果我們記住了這種發現,我們將能夠理解另一組我們從前不能領會的口誤。例如,名字歪曲的例子,我們不能假定它通常是兩個相似的不同名字之間競爭的結果。然而,不難猜出這第二個意圖。除口誤之外,名字的歪曲也時常發生;這些歪曲的目的是要貶低某一名字;這是一種普通罵人的方式,有教養的人雖然不想採用,卻也不願放棄,它往往被偽裝成笑話,雖然是很下流的一種笑話。這裡有一個歪曲名字的粗俗的例子,法國總統Poincare的名字在第一次世界大戰時曾被歪曲為「Schweinskarre」(意為「豬樣的」)[31]。
因此,很容易假定一些侮辱的意圖表現在口誤之中,並且試圖在歪曲的名字中得到表達。如果這個假定是正確的,則因口誤而造成的滑稽可笑的歪曲也可以有類似的解釋。「諸君,請大家打嗝(aufzustossen),以祝我們首長的健康。」在此,因這個可以引起不快想法的詞,慶祝的氣氛一下子就被擾亂了。因為這些話語具有歪曲和譏諷的意思,所以我們不得不斷定這個口誤似乎想表達這樣一個意思:「你們不要相信它!我不是這個意思!我不想對這個人說粗話!」同樣的解釋適用於把完全無害的詞變為粗俗污穢的詞的口誤。因此,就出現了用「Apopos」代替「a propos」或用「Eischeissweibchen」代替「Eiweiss-scheibchen」[32]。
我們知道許多人故意將無害的字變成粗野的字,從中取樂;這種歪曲稱為滑稽,而在我們聽到這種例子時,不免首先要問一下這是有意的笑話,還是無意的口誤。
我們似乎毫不費力地解決了失誤動作之謎。失誤動作不是隨便發生的事件,而是重要的心理活動;它們是兩種意向同時引起或互相干涉的結果;它們是有意義的。我知道你們必定有許多疑問之處,我們必須先解決了這些疑難,才可使這種努力所得的結果引起大家的信賴。在此,我不想用輕率的結論來欺騙你們,我們將依次來討論其中的每個問題。
你們有什麼疑問呢?首先,你們要問的是這個解釋是否可用於說明一切口誤的事例?或只能說明個別少數的事例?其次,這個概念是否可同時用於許多種類的失誤動作,如讀誤、筆誤、遺忘及做錯事和遺失物品等。再次,疲倦、興奮、分散及注意力不集中等因素在失誤心理學中究竟是什麼地位?最後,失誤動作中的兩種互相競爭的意向,有一種往往是明顯的,而另一種則不一定。那麼我們何以推知後一種的意義呢?除了以上這些問題之外,你們還有沒有其他問題?如果沒有,我可要提問了。我要告訴你們,我們討論失誤動作,不只是為了要了解失誤,而且還要通過這些來了解精神分析的要義。所以我擔心下面的問題:干涉其他意圖的究竟是哪種目的或傾向呢?干涉的傾向和被干涉的傾向之間究竟有何關係呢?在解決了失誤動作之謎以後,我們還須作進一步的努力。
這就是對一切口誤的解釋嗎?我的回答是肯定的。因為我們只要研究任意一個口誤的例子,便可得出這個結論,雖然我們難以證明一切口誤都受這個法則的支配。但是這樣做也沒有妨礙,因為對於我們的目的來說,這一層在理論上是無足輕重的。然而,即使我們所解釋的口誤的例子僅僅是一小部分,而我們想要用來說明的精神分析的結論卻仍然是有效的,何況我們所能解釋的口誤還不僅僅是一小部分的事例呢?對於這個解釋是否適用於其他種類的失誤動作這個問題,我們也可在此先給予肯定的回答。在以後討論筆誤、做錯事等例子時,你們也是可以信服的。但是,為了敘述的方便,我想將這個工作暫時擱置起來,等我們對口誤做了更充分的研究之後再來討論這個問題。
循環系統的擾亂、疲倦、興奮、分心及注意力不集中等,這些受到一些學者重視的因素,對我們來說,有什麼意義呢?根據上述的有關失誤動作的心理機制的分析,我們要對這個問題做更徹底的答覆。我不否認這些因素的存在。說實在的,精神分析對於其他各方面的主張是沒有更多的異議的;它只是要將從前已說過的話加入一些新的材料。有些時候,以前所忽視而現在為精神分析所補充的都正是事件中最重要的部分。那些因循環系統紊亂及疲倦等小病而引起的生理傾向,當然可以引起口誤;日常生活的經驗可以使我們產生這樣的觀念。但是,承認了這些究竟可以說明什麼問題呢?它們並非失誤動作所必需的條件。人們在完全健康及正常的情況之下同樣可以產生口誤,所以身體的因素只能算是額外的,只可能給產生口誤的特殊的心理機制提供便利。我從前曾用過這樣一個比喻:(現在一時找不到更好的,仍用這個比喻來說明)在黑夜裡,我正在僻靜的近處散步,流氓來了,把我的錢、手錶搶去,當時看不清楚強盜的面孔,我向警察局控訴說:
「僻靜和黑暗搶去了我的錢物。」警官也許會告訴我說:「事實上,你似乎太相信極端的機械觀點了。你的控訴應該是,有一個沒有看清的竊賊膽大妄為,趁天黑和僻靜,將你的錢物劫去。在我看來,這裡最要緊的事是我們應當捉住賊。捉住賊之後或許可以取還贓物。」
像興奮、分心、注意力分散等心理生理因素顯然不能幫助我們進行解釋。它們只是幾個空洞的詞語,需要我們看一看幕後的東西。這裡的問題是,興奮,特別是分心究竟帶來的是什麼。再者,我們必須認識到聲音的影響、詞的相似性以及由詞引起的熟悉的聯想的重要性。它們通過指明口誤採取的途徑而使口誤更為便利。但是,如果我前面有一條道路,這樣的事實能自動地決定我將走這條路嗎?在我做決定之前,需要一個動機,以及一種力量推動我走這條路。所以這些聲音和詞的關係也像身體素質一樣,只是易於導致口誤,而不能提供對口誤的真正解釋。請注意,我在演講時所用的無數詞語中有許多詞和別的詞發音相似,或與其相反的意義密切相關或從中可以引出熟悉的聯想,但我的講演卻並未受到干擾。或許我們可以從哲學家馮特那裡找到答案,他認為假如因身體的疲倦而使聯想的傾向影響到了說話人想要說的,便容易引起口誤。這種觀點似乎很令人信服,但它卻和經驗相矛盾。很多例子顯示,口誤並沒有什麼身體的或聯想的原因起作用。
然而,使我特別感興趣的是你們的下一個問題:如何揭示兩種相互干擾的目的?你們可能沒有認識到這個問題是多麼重要。兩種目的之一,即被擾亂的目的,是易於被認識的;出現口誤的人知道它並且承認它。引起疑問和猶豫的只是另一種,即擾亂的目的。現在,我們已經認識到,無疑你們還沒有忘記,在某些情況下另一目的也同樣是顯而易見的。它是由失誤動作的結果標誌出來的,我們有勇氣承認該結果本身是確實的。還拿議會議長為例,他把要說的話說反了。他顯然想要開會,但同樣很明顯他也想要閉會。這已很清楚,不需要我們再做解釋。但在其他例子中,擾亂的目的僅僅擾亂了初始的目的,而沒有將自己充分暴露出來,我們如何從這種擾亂中了解到擾亂的目的呢?
在第一組例子中,我們用很簡單而安全的方法來進行。實際上,對於擾亂的目標,我們也用同樣的方法。我們讓說話者直接給我們信息。在他出現口誤之後,讓他立刻說出他原來想要說的字。如:「啊!它可慘過(draut)……不,它可再活(dauert)一個月。」我們以這種方式讓他告訴我們擾亂的目的。我們問他:「為什麼你說『慘過』?」他回答說:「我想要說,這是一件慘事(traurige)。」同樣,在另外一個例子中,口誤是「顯齪」(Varschwein),說話者說他本想說:「它是齷齪的(Schweinerei)。」但是不由自主地說走了嘴。這裡歪曲的目的像被歪曲的目的一樣都是很清楚的。我對這些例子的選擇不是沒有意圖的,因為這些實例的起源和解釋都不是我或我的同事編造出來的。然而在這兩種例子中,為了使問題得到解決,一種積極的措施是必要的。必須詢問說話者,為什麼他出現這種失誤,以及他如何解釋這種失誤。否則,他可以輕易地放過他的失誤動作,而不想對它進行解釋。但一經查問之後,他就將他所想到的第一件事情說出來。[33]而這些小的積極的步驟及其成功的結果就是精神分析,就是我們將要討論的精神分析的模式。
然而,如果我懷疑你們剛懂得精神分析的概念,不免立即對它產生一種抗拒力,我是太多疑了嗎?你們不是竭力想要反對,說口誤的人告訴我們的信息不能作為完整的結論嗎?你們認為他自然很急於滿足解釋過失的要求,所以,他說出了他頭腦產生的第一個念頭,它似乎能夠提供這樣一種解釋。但沒有證據表明失誤動作事實上是以那種方式發生的。它也許是這樣的,也許不是。
他也許還想得到某種其他的更好的解釋。
奇怪的是,你們一點也不尊重心理事實。假如某人對某一物質做化學分析,並且測定出其中某一成分的重量為若干毫克。他可從這個重量推導出某一結論。你認為一個化學家會因為這個孤立的物質同樣可以有別的重量,而批評這些推論嗎?每個人都會同意這個事實,那物質只有這個重量,不會有其他的,並且通過它充滿信心地進一步推論。但是當你們面對心理事實時,即面對發生於受詢問者內心的特定事件時,你們卻認為這個事實不可靠:認為他也許還有其他的念頭。這其實都是你們不願放棄你們心中的心理自由的幻覺。在這一點上,很抱歉,我和你們的認識不一致。
你們接受了這一點,但你們現在則有了另外一種抗議。你們繼續認為:像我們所理解的一樣,正是精神分析這種特殊的技術使人們通過對他們自己的分析使其問題得到解決。現在讓我們再舉個例子來說明。一位演說者在一個正式的場合提議敬酒,請大家「打嗝」以祝首長的健康。你們說這個例子中擾亂的意圖是想污辱某人,這與演講者表示的尊重正相反。但這只是你們一方的解釋,它依據的是與該口誤無關的觀察。如果在這個例子中,你們對出現口誤的人進行提問,他不僅不同意你們所認為的他有污辱之意,而且他還要強烈地否認它。鑒於這一明確的否認,為什麼你們還不放棄你們無法證實的解釋呢?
是的,這次你們提出了一種強有力的論據。我可以想像出那位不相識的提議乾杯的人,他可能是那位受人尊敬的部門首長的下級,或許他自己已是一位助教,一位很有前途的年輕人。我試圖迫使他承認,他感到了自己有點不太尊敬他的領導。但這使我有些難堪。他不耐煩起來,並突然對我叫道:「快停止這樣拷問我,否則,請不要怪我不客氣了。你的懷疑將毀了我整個一生的事業。
我因為在一個同樣的句子中先說了兩次『auf』,以至於誤把『anstossen』(意為『乾杯』)說成了『aufstossen』(意為『打嗝』)。這就是梅林格爾所稱的『後音』的例子,它不需要更多的解釋。你理解嗎?那便夠了。」啊!這是一種令人吃驚的反應,一個真正有力的否認。我知道我們不必再懷疑這個青年人了。但是我想說,他堅持他的失誤動作沒有意義的時候,似乎不免太起勁了。
你們也可能感到了,他對純粹的理論探詢如此的粗魯是不對的。然而,你們會認為他自己總該知道想說的是什麼,不想說的是什麼。
他該知道嗎?這可能仍是一個問題。
然而,現在你們認為我應得到你們的同情。「那就是你的技術,」我聽你們說,「當口誤的人說的東西和你的觀點相吻合時,你便說他是問題的最後的決定者。『他自己是這樣說的』。但當他說的與你的觀點不相吻合時,便立即宣告他說的話不重要——大家沒有必要相信他。」[34]
這很正確,但我可以給你們舉一個相似的例子,其中有同樣的怪事發生在法庭上,被告認罪,法官便相信他;被告不認罪,法官便不相信他。如果不是這樣,正義便不能維護了。雖然偶爾也會出錯,但我們必須使法律制度正常運作。
「那麼,你是個法官嗎?說錯話的人難道就是你面前的被告嗎?出現口誤難道就是罪過嗎?」[35]
或許,我們不必拒絕這種對比。對於失誤動作問題,我們的意見是不一致的,這種分歧我們現在還不知道應如何才可以解決。因此,我在這裡提出法官和罪犯的比喻作為暫時和解的基礎。
我認為你們會同意我的觀點:如果當事人自己承認失誤動作具有意義,那麼它就是毫無疑問的。
反過來,我承認,如果當事人拒絕我們的了解,我們就無法得到這種假定的意義的直接證據。當然,如果他不在跟前就能給我們提供信息,情況也是一樣。於是,就像法官審查案子的情況一樣,我們被迫轉向利用環境證據,這些證據在一些例子中更有可能幫助做出判決,而在其他例子中則不然。在法庭上,為了實際的目的,也可以用環境的證據為被告定罪。雖然沒有這種必要,但我們也未嘗不可以考慮這種環境證據。你若認為科學由完全嚴格證實的命題組成,那就誤解了,並且對科學提出這種要求也是不太公正的。只有那些有權威欲望的,甚至於要以科學教條代替宗教教條的人們才產生這種要求。其實,科學在其教條中只有極少數明白無疑的原則,其他的是根據可能性的一些特殊程度提出的假設。科學思考方式的一個實際的標誌在於是從對確實性的接近中獲得滿足,在於雖缺乏最後的證明,仍能進行更深入的建設性工作。
但是,如果當事人不是自己向我們解釋失誤動作的意義,那我們從哪裡尋找我們解釋的起點——即環境的證據呢?我們可以有多種來源:首先,來自於過失之外的類似現象。例如,我們假定,無意說錯一個名字與故意說錯一個名字有同樣的污辱之意。其次,來自於出現失誤動作的心理情境,過失者的性格,及過失之前所具有的印象,失誤動作或許就是對這些印象的反應。我們根據一般的原則來解釋失誤動作的發生:一開始只是一種懷疑,一種解釋的建議,然後我們通過考察心理情境而發現證據。有時,我們還必須等研究了失誤動作的意義的進一步表現之後,才能使我們的懷疑得到證實。
如果我把自己局限於口誤領域,我就難以給你們這種說明,儘管可以找到一些好的例子。要「送辱」某女士的那位青年,實際上具有一種害羞的性格。說自己的丈夫可以吃和喝她想要的東西的那位夫人,如我們所知是位當家做主的婦女。或者再舉一個例子說,在維也納記者協會的全體會議上(Concordia)[36],一個年輕的成員演說時猛烈地攻擊他人,他把委員會稱為「放債者」(Vorschussmitglieder),而這個詞是由「指導者」(Vorstand)和「委員會」(Ausschuss)組成的。我們懷疑他有某個擾亂的目的影響到他的激烈對抗,並且其擾亂的目的與放債有關。實際上我們了解到這位演說者正處於金融方面的困難之中,並且當時正想借債。所以擾亂的意向可由以下念頭表示:「對你的反對者體諒一點吧,這些人都是你想要向他們借錢的人。」
如果我講到廣泛領域中的別的失誤動作,我便可以給這種環境的證據舉許多實例。
如果一個人忘記了一個熟悉的名字,雖然盡了努力也難以記住,那我們可以由此推測此人對擁有這個名字的人必無好感,所以不願想他。例如,從下面的例子中,我們可以了解到失誤動作發生的心理情境。
Y先生愛上了一位小姐,但他沒有取得成功。不久,這位小姐與X先生結了婚。Y先生雖然早已認識X先生,並和他有業務上的關係,但是現在他卻一再忘記X先生的名字,以至於每當要給他寫信的時候,不得不向別人詢問他的名字。顯然Y先生想將這個幸運的情敵全部忘掉,「永遠不想到他」。[37]
又如,某女士向醫生打聽一個他們所共同認識的女朋友,但她用這位女友出嫁以前的姓氏。
但她忘記了她結婚以後的姓氏。她隨後承認自己很反對這樁婚事,並且不喜歡她朋友的丈夫。
我們以後再來詳細討論有關名字的遺忘問題,現在所要注意的是遺忘發生的心理情境(psychical situation)問題。
一般來說,意圖的遺忘可追溯到一種相反的思想傾向,這種思想傾向不願意執行該意圖。但是,這種觀點不僅為我們精神分析者所擁有,而且它是一種普遍的認識,為日常生活中的每個人所接受,只是不肯承認它是一種理論而已。一個施恩者如果忘記了求恩者的請求,則施恩者雖然道歉也不能使求恩者無所芥蒂。求恩者認為:「對他來說這算不了什麼,他答應了,這是事實,但他並非真的想要這樣做。」[38]正是由於這個原因,在日常生活的某些情境中,遺忘是受到譴責的。精神分析有關過失的觀點與一般人有關過失的觀點之間的區別似乎消失了。假如有一位女主人迎接客人時說:「什麼?你今天來了嗎?我忘記了邀請你今天來。」或者設想一個年輕人對他的戀人說,他忘記了他們前次所定的約會。他當然不會承認這一點,他會在一剎那間找出種種荒唐的事實,說這些原因阻止了他踐約赴會,他又沒辦法及時通知她。我們都知道在軍隊中,遺忘是不能作為藉口求得寬恕而免於處罰的,並且我們也都認為它是公正的。這樣一來,每個人都一致認為失誤動作是有某種意義的,並且也知道這種意義是什麼。為什麼他們不將這個認識推廣到其他種類的失誤動作上,並且完全承認它們呢?當然這個問題也有答案。
就連外行人對這種意圖遺忘(forgetting)的意義都毫無疑問,難怪作家也用這種失誤動作來表達相類似的意義。看過或讀過蕭伯納的《愷撒與克利奧佩特拉》的人可能會記得,愷撒在最後一幕中要離開埃及時,為自己想要去做卻忘記做了的事情而感到不安。最後才想起他忘記了和克利奧佩特拉告別。劇作家想利用這個文學的技巧來描繪愷撒的優越感,而實際上愷撒既不擁有這種優越感,也沒有這種願望。從歷史的有關資料來看,你們可以知道愷撒曾讓克利奧佩特拉與他一道去羅馬,在愷撒被謀殺時,她與她的小孩子還住在那裡,並且她到後來才從這個城市逃脫。[39]
這種忘記某種意圖(intention)的例子顯然對我們的目的沒有多大用處,我們的目的是要從心理情境中獲得失誤動作意義的環境證據。因此,讓我們現在轉向討論一種特別模糊而且晦澀難解的失誤動作,即丟失和遺失。你們認為遺失東西可以引起痛苦,所以也許不相信遺失東西也有目的,然而這種例子是很多的。如,一個青年遺失了一支他很喜愛的鉛筆。幾天前,他曾收到一封他姐夫寄來的信,信的末尾是這樣寫的:「我現在既沒有興趣也沒有時間鼓勵你輕薄懶散。」
這支鉛筆原來就是他姐夫贈給他的,如果沒有這個事件,我們當然不能說他遺失東西的背後有遺棄贈品的意圖。類似的例子很常見。我們遺失一種東西,往往是由於我們和贈物者吵嘴而不願記起它,或者是由於厭惡舊物,希望找個藉口獲得較新較好的物品。當然將東西失落、損壞或毀壞,也可以用來達到同樣的意圖。一個小學生在生日前一天弄壞了自己的所有物,如表和書包等,這難道能被看作是偶發事件嗎?
一個曾經體驗過因找不到他放置的東西而不安的人,往往不願意相信這種遺失東西的行為是有目的的。然而,由失物的情境可看出一種暫時的或永久的遺棄物品的意圖,這樣的例子是不勝枚舉的。
這裡有一個很好的例子。一個青年講了這樣一個故事:「幾年前,我和我妻子之間存在著許多誤解。我發現她太冷淡了,儘管我願意認識她的優秀的品質,但我們在一起生活卻缺乏柔情。
一天,散步回來後,她買了一本書送給我,並以為這本書可以使我感興趣。我感謝她的『關心』之意,並答應看這本書,並把它放到一邊。然後,我再也找不到它了。幾個月過去了,有時偶爾記起這本丟失了的書,卻遍尋不得。大約過了六個月之後,我那跟我們沒住在一起的母親病了。
我妻子離開家去照料她的婆婆。母親的病情越來越嚴重,這使我妻子有機會展示其好的一面。一天傍晚,我回到家中,心中滿懷對我妻子所作所為的感激之情。我走到書桌面前,毫無確定意圖,但帶著幾分模糊的信心,將抽屜打開,在抽屜的上面我竟找到了我遍尋不得的丟失了很久的書。」[40]可見,動機既已消失,失物便又找到了。
女士們,先生們,我可以舉出無數個這樣的例子;但我不願這樣做。你們在我的《日常生活心理病理學》(1901)一書中,隨處可以發現許多關於失誤動作研究的大量的實例和材料。[41]所有這些例子都得出同樣的結果:它們表明失誤動作有某種意義,並且它們表明意義是如何通過所處的環境而得到發現和實證。我今天只想簡要地談一下,因為我們現在主要目的是要以這些現象的研究作為精神分析入門的幫助。在此,我還需要深入談一談的只有如下兩組觀察事實:積累的和合成的失誤動作,以及由隨後的事件對我們的解釋的證實。
積累的和合成的失誤動作無疑是過失中最好的代表。假如我們只是為了證明失誤動作有某種意義,那我們就應先關注這些失誤動作,因為它們的意義就是極愚蠢的人也可以明白,吹毛求疵的人也可以確信無疑。這些現象的積累表明失誤動作有用意,而不只是一種偶然的特點。最後,不同種類的失誤動作之間的彼此可轉換性證明失誤動作中重要的和具有一定特徵的東西:它不是失誤動作的形式或失誤動作所用的方法,而是失誤動作服務並以多種方式可以獲得的目的。我給你們舉一個重複遺忘的例子來說明這個問題。瓊斯(1911,第483頁)曾對我們講,他有一次不知道為什麼把一封已寫好的信擺在桌上放了好幾天。後來,他決定把它寄出,但是,由於信封上忘記填寫收信人的姓名、地址,以致被郵局退回。[42]在他補填了姓名、地址之後,再送到郵局,可這次又未貼郵票。最終他不得不承認他根本不願意將此信投寄出去。
在另一個例子裡一種笨拙的行動合併了一個誤放的情況。某女士和她的姐夫,一位著名的藝術家同游羅馬。羅馬的德國社團熱情地接待了他,除了收到一些禮物外,他還得到一枚古式的金質獎章。這位女士因為她的姐夫不大看重這枚精緻的贈品而很不高興。她回國之後(她在羅馬的位置已被姐姐取代),打開行李一看,竟發現自己把金質獎章帶回來了——如何帶回的,她並不知道。她立刻寫信告訴姐夫說自己將於次日寄還她所誤取的寶物。但是到了第二天,獎章突然遺失,到處都找不到而無法寄還。到這時候她才知道自己的「疏忽」是有用意的:她想要將這個物品據為己有。[43]
我已經給你們講過一個遺忘與過錯相結合的例子。在這個例子中,某人忘記了一個約會,第二次,他下決心不再忘記了,但是她到達的時間卻是錯誤的。我有一個朋友,他既愛好文藝,又愛好科學,他以自己的經驗告訴我一個十分相似的例子。他說:「幾年前,我被選入了某一文學會的委員會,由於我想該組織或許有一天能有助於我的劇本公演。儘管毫無興趣,我還是每次都參加每周五舉行的會議。然後,幾個月之前,我被允許在F戲院公演我的作品;並且自此以後,我開始經常忘記該會的會議。讀到你的關於這個問題的著作以後,我為我的遺忘感到慚愧。我認為這些人對我不再有幫助了,我便不再到會,這未免太卑鄙了。我決意在下周五無論如何不要再忘記到會,我屢次暗自提醒自己,去實踐自己的諾言。使我吃驚的是,在我到達會場門外時卻發現門是關著的,會議早已結束。原來我把日期記錯了一天,那天已是星期六了!」
我本想再增加一些類似的例子,但現在我必須往下討論了,讓你們看一下那些例子,在那些例子中,我們的解釋還有待於進一步證實。人們將認識到,這些例子的主要條件是我們尚不知道或無法測定的當時的心理情境。所以我們的解釋只是一種假說,我們不能使其產生重要的作用。
然而,某些事情表明,我們的解釋是有充分的道理的。我有一次在一對新婚夫婦家裡做客,並且聽那年輕的妻子笑著描述她最近的經歷。在度蜜月歸來後的第一天,邀請她的未婚的姐姐和她一道像往日一樣去買東西,這時她的丈夫已上班去了。她忽然看見街道對面有一位先生,便輕輕地碰她姐姐說:「看,那是H先生。」她已經忘記了這位先生就是她與之結婚幾星期的丈夫。在聽到這個故事時,我感到十分不安。幾年以後,這段婚姻的不幸結局不禁又使我回想起這個小故事。[44]
梅特曾講過這樣一個故事,說某女士在結婚的前一天,竟忘記了試穿新婚禮服,這使她的裁縫感到失望,後來一直到深夜才記起。梅特將這種遺忘與她婚後不久就與其丈夫分開的事實聯繫到一起。我也知道一位與其丈夫離開的女士。她在金錢事務上,常用她未婚前的姓名簽字。果然,多年之後,她又被稱為小姐了。我還知道其他一些婦女,她們在蜜月中遺失了她們的結婚戒指,並且我也知道她們的婚史使這個事件具有某種意義。現在,還有一個結果較好的突出例子。這個故事講的是有關德國的一位著名化學家,他沒有結成婚,因為他忘記了婚禮的時間,沒有到教堂而去了實驗室。他智慧非凡,滿足於單身生活,並且到年老去世一直未婚。
你們可能會想到,這些例子中失誤動作好比是古時的預兆或預言。並且確實一些預兆就是過失,例如,一些人失足或者跌跤時的情況。其他種類的預兆固然具有客觀事件的特點,而不屬於主觀的行動。但是,你們也許不相信有時是很難區別某一特定的事件是屬於第一種呢,還是屬於第二種。因為一種行動往往會裝扮成為一種被動的經驗。
如果我們回顧一下以往的生活經驗,可能會承認,如果我們有勇氣、有決心把一些小失誤動作看作預兆,並在它們還不明顯時就把它們當作意圖的信號,那麼我們一定可以避免許多失望和苦惱。其實,我們不敢這樣做,它可以使我們感到在經過科學的一個迂迴之後,我們又回到了迷信。況且預兆也並非都能成為現實,而且你們從我們的理論中將明白,它們並非都需要成為現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