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分析導論 · 第4講 失誤動作(續完)

弗洛伊德 《精神分析導論》
女士們,先生們: 我們至今還努力證實失誤動作具有意義,並且這可作為我們進一步探索的基礎。我再次聲明,我不會為了我們的目的,當然也不需要這樣做,而主張所發生的每一單個的失誤動作都有某種意義,即使我認為這種情況也是有可能的。我們只須證明各種不同形式的失誤動作比較普遍地有這樣一種意義便夠了。再者,不同形式的失誤動作的表現也不同。有些口誤和筆誤等可能純粹是生理變化的結果。而我認為那些基於遺忘的失誤動作,如忘記名字或意圖、遺忘東西等,則不是這樣。遺失的情況很可能被看作是無意圖的。一般來說,我們的理論觀點只用於解釋日常生活中的一部分失誤動作。當我們進而假定失誤動作是心理活動並產生於兩種「意圖」之間的相互干擾時,你們應在內心牢記這些限制。 這是精神分析的第一個結果。以往的心理學對於這種相互干擾或它們可能產生於這種現象之中的可能性的情況一無所知。我們已經將心理觀察的範圍大大地擴大,並且使心理學擁有了先前並不屬於它的現象。 讓我們再來看一下失誤動作是「心理活動」的假設。這句話比我們已說過的「失誤具有某種意義」有更豐富的內涵嗎?我認為不是,相反,我認為前面的假定(失誤是心理行動)和後者相比更加模糊,更容易引起誤解。心理生活中可以觀察到的一切也許不常被描繪為心理現象。 這裡的問題是,特定的心理現象是否直接來自於身體的、器官的和物質的影響(在這種情況中,它的探索不屬於心理學),或者是否起初來自於其他的心理過程,而在這些過程背後開始的是一系列機體的影響。在我們把一種現象描繪為心理過程時,我們所指的是後一種情況,所以我們最好這樣假定,這種現象具有某種意義,通過「意義」,我們理解了「含義」、「意圖」、「目的」以及「一系列心理情境中的位置」。 還有許多其他的現象與失誤動作有很密切的關係,但不宜稱為失誤動作。我們將它們稱為偶然和症狀性動作。和其他現象一樣,它們具有無動機、無意義和不重要的特點,而且它們顯然是多餘的。它們和失誤動作不同,因為它們缺乏導致衝突和干擾的另一種意圖。另外,它們毫無覺察地出現於我們視為情緒表達的姿態和運動當中。這些偶然的動作包括各種以我們的服飾、我們的身體部位或我們為達到目標而做出的行為舉止,就似遊戲一樣,顯然沒有目的,有時會忽略這些行為舉止,甚至還會進一步地哼哼哈哈聊以自娛等。我認為,所有這些現象都具有某種意義,並且能像失誤那樣以相同的方式加以解釋,它們是更重要的心理過程的小的表現,並且是真正的心理活動。但是我不打算再詳細討論這些廣泛的心理現象了,我現在要回到失誤動作問題,因為與失誤動作的討論相聯繫,可以使許多精神分析的重要問題更為清楚。[45] 我們所提出的並且還沒有回答的有關失誤的最有趣的問題可能是這些。我們已說過失誤是兩種不同的意圖之間的相互干擾的結果。其一可稱為被干擾的意圖,其二可稱為干擾的意圖。被干擾的意圖不會引起更進一步的問題,但關於後者,我們首先要知道那些干擾的其他意圖是什麼; 其次要知道干擾的意圖和被干擾的意圖之間究竟有什麼關係。 如果允許的話,我將再次用口誤作為整個這一類的代表,並且我先回答第二個問題,然後再回答第一個問題。 在口誤中,干擾的意圖在它的內容上可能與被干擾的意圖有關,在這類例子中,干擾的意圖會牴觸、更正或補充被干擾的意圖。但在別的更模糊而更有趣的例子中,干擾的意圖在內容上可能和被干擾的意圖沒有任何聯繫。 從已知道的和相類似的實例中,我們不難發現前一種關係的證據。凡是把要說的話說反了的口誤,其干擾的意圖幾乎都和被干擾的意圖有相反的意義。並且失誤動作是這兩種相反的傾向之間衝突的表示。「我宣布開會了,但我寧願閉會。」這是那位議長口誤的意義。一份政治性的期刊被人指控它腐敗,它便撰文進行申辯,文章結尾本想這樣講:「我們的讀者可以作證,我們一向以最不自私(unself-seeking)的態度行動,來為社會謀福利。」但是不料受委託做此申辯的編輯竟將「最不自私的態度」誤寫為「最自私的態度」(in the most self-seeking manner)。 這就是說,他在想:「這是我被迫要寫的東西,但我有不同的觀點。」又如,有一位德國的國會成員想把某事的真相直接稟告皇帝,但是他缺乏勇氣,於是出現了口誤,他把想說的「直告」(umreserveding)說成了「婉告」(spinelessly)。[46] 在你們已熟悉的給人以凝縮和簡約印象的例子中,也有更正、補充或引申的意思,其中第二目的與第一目的密切相連。例如,「事實已顯露(Vorschein)——最好直接說出來——它們是令人作嘔的(Schweinereien),那麼說成是事實已顯齪(Vorschwein)。」「懂得這個問題的人是屈指可數的——不,實際上只有一個人懂得它,所以,可以被說成是一指可數的。」又如,「我的丈夫可以吃喝他想要的東西。但,你知道我可不能忍受他想要這、想要那,所以,他只能吃喝我想要的東西。」在所有這些例子中,口誤產生於被干擾的意圖本身的內容或與這種意圖有直接的關係。 兩種相互干預的意圖之間的其他關係似乎是令人費解的。如果幹擾的意圖和被干擾的意圖之間毫無關係,那麼干擾的意圖究竟從哪裡發生的呢?為什麼恰好在那時表現出來呢?要答覆這個問題,需從觀察入手,觀察結果表明,干擾來自於這個人不久前擁有的一個思想鏈條。不論它是否已得到了語言表達還是沒有得到言語表達都會產生後來的效果。因此,這也可描繪為「後音」的一種,儘管不必是口頭語的「後音」。在這種情況中,干擾的和被干擾的意圖之間的聯結也是存在的,但它不存在於它們的內容之中,而是人為建構的,並且聯結常常是被迫發生的。 這裡有一個簡單的例子,它來自於我們自己的觀察。我曾在秀麗的多洛米特山中,遇到過兩位維也納女人,她們身著輕便服裝。我和她們同行了一段路,我們討論到這樣度假的快樂和勞苦。 其中一個女士承認這樣的度假會產生諸多的不舒適。她說:「如果一個人整日在太陽底下行走而使外衣和別的東西為汗濕透,這的確是件不愉快的事。」在這句話中,她已在某一點上表現出遲疑。接著她又說,「但是,如果有nach hose挨一挨……」這個口誤不用分析,我想你們也許很容易理解。這個女士的意圖很顯然是列舉她的一些衣服的名單:外衣、襯衫、襯褲等。由於要合乎禮儀,所以她沒有提及hose(襯褲)。但在下一句中,這句的內容是完全獨立的,那個未說出的字因聲音相似而被歪曲為nach house(我家裡)的近似音了。[47] 我們現在可以轉向拖延很久的那個主要問題了,那就是,用這種奇特的方式來干擾其他意圖的究竟是什麼意圖。它們顯然是各種各樣的,我們必須從中找出共同的因素。如果我們用這種觀點看待大量的例子,它們可分為三組。第一組包括的例子是說話者知道干擾的目的,並且在口誤之前就已注意到這種目的。如「顯齪」這個口誤,說話者不僅承認他已形成這樣的判斷,即所說的事件是「齷齪的」,而且也承認他有要將此意表達出來的意圖,只是後來收回了而已。第二組是由其他的例子組成的,即說話者同樣認識到了自己有干擾的目的,但不知道這個目的在出現錯誤之前曾有一定的行動。這樣,他雖然接受我們對其錯誤的解釋,但對它仍然表現出某種程度的驚異。這種態度的例子在其他種類的失誤動作中比在口誤中或許更容易發現。在第三組例子中,說話者激烈地反對對干擾意圖的解釋。他不僅拒絕在他出現錯誤之前它有所活動,而且堅持認為對他來說它是全新的。你們可以回憶一下「打嗝」的例子,在我說出他干擾的意圖時,說話者竭力拒絕。像你們所知道的,我們對這些例子的看法還沒有達成一致。我本應不關心說話者的否認,仍然堅持我原來的解釋,而你們則深受他的抗議的感動,並提出我們是否應該放棄對失誤動作的這種解釋,而根據精神分析誕生前的見解把這種失誤動作看成是純生理的活動。我可以想像出你們為何有此見地。我的解釋包含這樣的假定:說話者自己所不知道的意圖可以通過它表達出來,而我能夠從環境的證據中推斷出來。面對這樣一個新奇的、關係重大的假設,不免使你們感到吃驚。我可以理解這些,並且我也明白你們的觀點,但有一件事是確定的:如果你們想要不斷地應用這種被許多例子所證實的過失觀點,你們必須下決心接受這種我已提及的奇怪的假設。如果你不能這樣做,你們將再次放棄你們剛剛獲得的對失誤動作的理解。 讓我們用一點時間來考慮一下這三組口誤的三種機制的共同成分吧:幸運的是這一點是顯而易見的。在前兩組中,說話者知道了干擾的目的;再者,在第一組中,在失誤之前,目的自身立刻表現了出來。但在兩種情況下,干擾的意圖受到了壓制。說話者決心不將它變成話語,因此口誤便出現了:也就是說,那些被壓制下去的目的被轉變為與說話者意願相反的話語;或者改變他所允許的意圖的表達;或者與它混合起來;或者實際上取而代之。這就是口誤的機制。 在我看來,第三組的失誤動作也可以與我們描述的機制完全協調起來。我只須假定這三組的不同在於壓制意圖的程度彼此不同。在第一組中,意圖是存在的,並且在說話前已被注意到,只是在說話時被拒絕,在口誤中它得以捲土重來。在第二組中,拒絕更進了一步:在說話之前意圖已注意不到了。奇怪的是,這一點也沒有阻止它在引起失誤中發揮作用。但這種行為使我們易於解釋在第三組中發生的情況。我大膽地假定一種目的即使受了長時間或許是很長時間的阻止,得不到表達,說話者因此極力拒絕,但它仍可以在失誤動作中得到表達。即使你們撇開第三組的問題不管,你們也必定能從其他兩組例子中得出這樣的結論:對說話者說某事的意圖的壓制是口誤發生所不可缺少的條件。 我們現在可以說在理解失誤動作上已取得了大的進步。我們不僅知道失誤動作是心理活動,而且我們還可以從中探測出意義和意圖;我們不僅知道它們是通過兩種不同意圖的彼此干擾而產生,而且我們還知道這些意圖中有一個想要憑藉干擾另一個而得到表達,其本身便不得不在成為干擾者之前受到干擾。當然,這並不是說我們對失誤動作現象已取得了完滿的解釋。我們立即可以發現進一步的問題。一般來說,我們懂得越多,產生新問題的機會也隨之增加。當然,我們可以問,為什麼事情不能更簡單些呢?如果某種意圖壓制一種特定的目的而不是使其發揮作用,那麼壓制應該是成功的,以至於目的根本沒有表現出自己;或者另一個方面壓制可以是失敗的,以至於被壓制的目的可以得到充分的表現。但失誤動作是一種調和的結果:兩種意圖各有一半成功和一半失敗。而除少數例子以外,被挑戰的意圖既沒有完全受到壓抑,也沒有順利地實現出來。 我們可以得出結論,特殊的條件必須在前,以便這種干預或妥協出現,但我們還不能形成它們可能是什麼的任何概念。我也不認為,通過對失誤動作的更加深入的研究,我們可以發現這些未知的因素。然而,首先對心理生活的其他模糊領域做徹底的研究是必要的:只有通過這些研究而得到的類比,才能使我們敢於對有關失誤動作的進一步說明做出必要的假定。再者,用小小的跡象做研究的指導,像我們在目前的領域中所經常習慣做的一樣,會帶來自身的危險。有一種心理疾病叫「聯合妄想狂」(亦譯「聯合偏執狂」,combinatory paranoia),該病對小的跡象的利用超過了限度,我當然並不主張建立在這種基礎之上的結論總是正確的。我們只能通過廣泛依據於我們的觀察事實,通過從變化多樣的心理生活中積累類似的印象,來防止這些危險。 因此,就這一點來說,我們現在要離開過失分析。但有一點需要你們注意:你們要牢記我對待過失現象的方式,把它當作一種模式。從這個例子中,你們可以了解到我們心理學的目標。我們不僅描繪和區分現象,而且要把這些現象看作是內心各種力量之間的一種相互作用的標誌,是彼此並存或彼此對立的有目的的意圖的標誌。我們關心心理現象的一種動力觀(a dynamicview)。在我們看來,所觀察到的現象在重要性上必須讓位於僅僅是假說的傾向。 因此,我們不再更加深入地研究失誤動作,但我們仍需要對這個領域的內容做概要的考察。 在這個過程中,我們將再次遇到我們已知道的東西,同時也將發現一些新的事實。在這個考察中,我將按照我開始時所提出的三組區分展開[48]:(1)口誤及其同類的形式(筆誤、讀誤和聽誤等);(2)遺忘(按照遺忘的對象分為忘記專名、忘記外語單詞、忘記意圖或印象等);(3)貽誤行為(bungledactions)、誤放和遺失等。我們至今所關注的錯誤部分屬於遺忘,部分屬於貽誤行為。 我們已詳細討論過口誤,但現在還需要加上幾點。口誤有某些小的情緒現象相伴隨,也是相當有趣的。人們都不願意出現口誤,而且我們儘管對別人的失誤很清楚,但卻時常聽不出自己的口誤。口誤從某種意義上說具有傳染性。人們很難只談論口誤而自己不犯口誤。對於極為瑣碎的失誤,特別是那些尚看不出隱藏的心理過程的失誤,人們也不難發現有其原因。例如,一個人在某一字上受到干擾,以致把長音發成短音,無論原因如何,他接著必將隨後的一個短音發成長音,造成一個新的失誤來補償他前面所發生的失誤。同樣,如果他不正確或粗心地發一個雙元音(例如把eu或oi發成ei),他將試圖通過把一個隨後的ei發成eu或oi來作為彌補。此處的決定性因素似乎在於考慮到了聽者的印象,聽者不會認為說話者怎樣處理母語是無關緊要的。第二次補償性的歪曲實際上目的在於將聽者的注意力引向第一次歪曲,以及使聽者相信說話者也已注意到了它。 最普遍、最簡單和最瑣碎的口誤是凝縮和前音,它們出現於言語的無足輕重的地方。例如,在一個長句中,一個人也許出現這樣的口誤,即先說的詞影響到了他想說的後一個詞,給人的印象是不耐煩地結束了句子,這通常也證明了對所做的交流或所說的話很反感。這樣,我們就到達了邊緣地區,其中精神分析的口誤觀和一般的生理學口誤觀之間的區分就彼此消融了。據我們的假定,這些例子中,干擾說話意圖的目的是存在的,但這只能表明它的存在,而不能表明它的目的是什麼。它所造成的干擾,或者是由於語音的影響,或者是由於聯想的關係,都可以看作是將注意力從要說的話的意圖移開的結果。但是這種口誤的實質既不在於注意的分散,也不在於其所引起的聯想的傾向,而在於干擾原來意圖的其他意圖的存在。這種干擾意圖的本質不能從它的後果中猜測,這和其他很好確定的口誤的例子不同。 我現在來談一下筆誤。筆誤和口誤十分相近,我們對於它們沒有什麼新的觀點。或許我們可以取得一點小小的進展。極為普通的小小筆誤,包括凝縮和前詞影響後詞(特別是最後的詞),同樣表明寫字者不喜歡寫字或缺乏寫字的耐心。更為顯著的筆誤可使人們認識到干擾目的的本質和意圖。如果人們發現信中的筆誤,人們一般知道寫信者那時具有某些問題,但人們一般不能發現他內心到底如何。筆誤和口誤相同,時常被作者所忽視。下面是一個值得人們注意的觀察實例。 我們知道,有些人在發信前習慣於再看一遍。而有些人則不這樣;假如這些人例外地重看一遍他們所寫的信,他們便常常會發現顯著的筆誤而加以改正。這如何解釋呢?似乎這些人知道他們在寫信時犯了錯誤。我們真的相信這個嗎? 一個有趣的問題與筆誤的實際的重要性有關。你們可能記得殺人犯H的情況,他冒充細菌專家,從科學研究院裡取得很危險的病菌,來毒害那些與他有緊密聯繫的人。有一次,這個人向某一研究院的院長抱怨說,他們送來的培養菌太無效力,但他出了一個筆誤,把「在我對老鼠或豚鼠進行的實驗中」寫成了「在我對人類進行的實驗中」。[49]這個研究院的醫生對這個失誤感到震驚,但像我們所知道的,他們卻沒有從中推斷出結論。你們以為如何呢?假若這個醫生相反,把這個筆誤看作一個口供,而對它進行偵察,及時阻止殺人犯的行動,那豈不是很好嗎?在這個例子中,難道不是由於我們有關失誤動作觀點的無知應對忽視失誤動作的實際意義承擔責任嗎?我認為這種筆誤肯定會引起我的極大懷疑,但把它作為口供使用還有很大的困難。事情並非那麼簡單。這種失誤當然是一種環境證據,但是它自己還不足以成為立案偵察的理由。由筆誤可以看出,他有毒害人的想法,但不能知道這種想法究竟是一種害人的意圖或只是一種無關實際的幻想。有這種筆誤的人甚至還可能有很多的主觀理由來拒絕這種幻想並且否認這種觀念的存在。在以後討論心理的現實和物質的現實之間的區別時,你們便能更好地理解這些可能性。[50]但是,這再一次證明了過失可以從隨後的事件中獲得重要性。 對於讀誤來說,我們遇到的心理情境與口誤或筆誤的顯然不同。這裡兩個相互競爭的目的有一個被感覺刺激所取代,並且或許因此具有較少的韌性。人們所讀的材料不是他本人的心理生活的產物,這和他要寫的東西是不同的。所以就大多數例子來說,讀誤由完全的替代組成。人們由另一個字代替要讀的那個字,在原文和誤讀的東西之間不必有任何聯繫,只依賴於字形相同的規則。這組中最好的例子是利希騰貝格用「Agamemnon」代替「angenommen」。如果我們要想發現產生這種讀誤的干擾目的,我們必須把已錯讀的原文整個拋開,並且我們可以用下面兩個問題作為分析探索的出發點:(1)對讀誤(misreading)的結果進行聯想時,首先想到的是什麼?(2)讀誤是在什麼情況之下發生的?有時對後者的了解就足以用來解釋讀誤。例如,某人在一個陌生的城市遊覽,在他急著要小便時,看到一個房子的二層樓上有寫著「Closet-House」(廁所)的牌子。他正懷疑著這牌子為什麼掛得那麼高時,才發現這個字原來寫的是「Corset-House」。[51]在其他例子中,如果原文和讀誤在內容上沒有關係,就必須加以徹底的分析,但如果沒有精神分析技術的實踐,如果沒有對精神分析技術的信任,這是無法做到的。然而,對讀誤的解釋並不如此困難。像在Agamemnon例子中,由它所替代的字不難推測引起干擾的思路。又如,在這次戰爭中,我們常常聽到城鎮和將軍的名字以及軍事術語,所以一看到相似的字,便往往誤讀為某城鎮、某將軍的名字或軍事術語。每當有趣的、與我們有關的東西替代了那些陌生的和尚無興趣的東西,[早先]思想的後像(after-images)擾亂了新的知覺。 對於讀誤,還有另外一種情況,其中所讀的原文本身可引起干擾的目的,將原文改為相反的字樣。如果我們要讀的東西是我們所不希望讀的,那麼分析將會使我們相信反對我們所讀的東西的強烈願望應對改變它承擔責任。 在前述的較常見的讀誤例子中,我們還有兩種因素沒有談到。我們認為這兩種因素在過失的機制中起重要作用:(1)兩種目的之間的衝突;(2)兩種目的之一被壓制,它產生失誤動作以求補償。並不是所有與這相反的東西都出現在讀誤里。但是,導致讀誤的思想和前面它所經歷的壓制相比要顯著得多。 在出現遺忘失誤的不同情境中,我們遇到最多的是這兩個因素。意圖的遺忘是十分清楚的,像我們已看到的一樣,甚至是對於一般人來說,它的解釋也是毫無爭議的。在每個例子中,干擾了意圖的目的都是一種相反的意圖和一種不願意。我們還需要了解的是為什麼它不以其他的並且較少裝扮的方式表現自己。但這種衝突意願[52]的存在是毫無疑問的。有時,我們也可以成功地猜出迫使這種衝突的意願隱藏起來的動機。通過失誤動作暗地裡活動往往可以達到它的目標,然而,如果公開矛盾,必將受人指責。如果在形成意圖和實現意圖之間,心理情境方面發生了某些重要變化,以致不再有實現意圖的任何問題時,那麼忘記了意圖,就不屬於過失的範疇。忘記已不足為怪,而且我們還認識到沒有必要記住它,從此,它就永久地或暫時地被勾銷了。如果我們相信意圖不能以後一種方式被阻止,那麼一個意圖的遺忘才能稱為一種失誤。 遺忘一種意圖的例子一般來說是很一致的,並且是明白易懂的,因此不會引起我們探索的興趣。但是,在兩個方面我們可以從研究失誤動作中學到某些新的東西。像我們所說過的,遺忘(即未能實現)一種意圖表明了有敵視它的一種相反意願。這無疑是正確的,但我們的考察顯示出相反的意願可能有兩種——直接的和間接的。最好用一二個例子來說明我所說的間接的是什麼。 如果講情者忘記了在第三者面前為求情者說好話,這也許是因為他對這個求情者沒有真的好感,因此不想為他說好話。無論如何,這就是求情者將怎樣理解講情者的遺忘。但事情可能更為複雜。 講情者有想實現該意圖的衝突意願可能來自於其他方面,並且可能指向一個十分不同的方面。這可能與求情者無關,而也許是針對要向其講情的第三者。所以,你們從這一點可再次看到我們的解釋的實際應用過程中所存在的疑慮。儘管對這種遺忘有了正確解釋,但求情者仍處於多疑和冤枉講情者的危險之中。又如,假如某人忘記了他答應別人要遵守的約會,最常見的原因無疑是由於他不願和這個人相見。但是,對這種情況的分析顯示那種干擾的目的也可能和他無關,而卻和約會的地點有關。他因為這個地方會引起他痛苦的回憶而迴避它。又如,如果某人忘記了寄信,這種衝突的目的可能基於信的內容,但也許信本身並無什麼妨害,之所以信被耽擱,只是因為可能想到以往的另一封信,並因此直接引起了厭惡之感。可見,這裡衝突的意願從早先的信被轉移到當前的本無妨害的信上。所以,在應用我們的解釋時,儘管它們是有根據的,我們也必須深謀遠慮。 應知道心理上相等的東西,在實踐中可以具有許多不同的意義。 像這樣的現象似乎會使你們感到奇怪,你們或許傾向於認為「間接的」衝突意願可能已表明這個過程是病態的。但我可以向你們保證這種行為也發生於正常和健康的範圍之內。再者,你們別誤會,我並沒有承認我們的分析解釋是不值得信賴的。只要我們還沒有進行實例分析,只要我們僅僅是按照我們的一般性假設來進行解釋,那麼我所提到的對意圖的遺忘就是含糊不清的。如果我們對問題中的個人進行分析,我們肯定能夠知道這種衝突意願是直接的或可能有其他的起因。 我記得的第二點是:如果大多數的例子已證實一種意圖的遺忘產生於一種衝突的意願,那麼即使分析者否認我們的推斷出的衝突的意願的存在,我們也敢於把我們的結論擴展到這一系列的例子之中。有這樣的最普通的例子,如忘記還書、忘記還債等。我們敢說忘記了還書或還債的人,一定有不願還書或不願還債的意圖。雖然他拒絕承認有這種意圖,但人們不能對他的行為做出任何其他的解釋。因此,我們仍可以說他有這種意圖,只是他不知道而已。通過他所產生的遺忘,我們可以很好地揭示它的存在。他可以向我們申辯他實際上是忘記了。你們現在認識到了這個情境是我們以前遇到過的。我們對過失的解釋已多次被證實,如果我們想要把它引申為一個完整的結論,那我們便要假定人們有多種為自己所不知道的目的在起作用。但這使我們的觀點與支配心理學和一般人生活的所有觀點相對立。 忘記專名、外國人名及外語單詞等同樣可以追溯到某種衝突的意圖,這種意圖直接地或間接地反對所涉及的名字。我已列舉過好多直接的嫌惡的例子。但是,間接的原因在這些情況中是特別常見的,並且通常只有通過仔細的分析才能加以確定。例如,在這次大戰期間,我們不得不放棄許多以前的娛樂,我們記憶專名的能力由於最為怪誕的聯想而受到了極大的損害。不久前,我發現我曾無法回憶起清白的摩拉維亞的比森茨(Bisenz)鎮的名字,分析表明我對這個鎮並沒有直接的嫌惡,遺忘的原因在於我曾多次愉快地訪問過歐威特的比森支大廈(the PalazzoBisenzi),而比森茨和比森支的發音相似。[53]這裡,在反對記住一個名字的原因上,我們首次遇到了一個原則:這個原則後來在揭示神經症的起因上占有重要地位:對與不愉快情感有關的事情的記憶,回憶便將引起不愉快。人們具有逃避來自於回憶的不愉快,或避免來自於由不愉快產生的其他心理活動的意圖,這種意圖可以被看作是忘記名字及其他各種失誤,像遺漏和錯誤等的最終起作用的動機。 然而,名字的遺忘似乎特別有利於心理生理的解釋,正是由於這個原因,發生於其中的由不愉快動機干預的事例不可能被證實。如果某人有忘記名字的傾向,分析探索將顯示其遺忘不僅因為他不喜歡這個名字,也不僅因為這個名字可以引起某種不愉快的回憶,而且也可能因為這一特殊的名字屬於某種關係更為密切的聯想系列。這個名字被固定在這裡,並且不與其他已剛剛被激發的聯想相關聯。如果你們回憶一下記憶術的竅門[54],你們就會吃驚地認識到,有時為了要記住某些名字,故意使它們造成聯想,可是因此造成的聯想反而會促進遺忘。最明顯的例子是個人的專名,它們對於不同的人有十分不同的心理意義。例如,提奧多(Theodore)這個名字。對某些人來說它不具有什麼特殊的意義,但對於其他人來說它可能是父親、兄弟、一個朋友或他自己的名字。分析的經驗表明這些人中的一部分不會忘記某個特定的陌生人擁有這個名字,另一部分人則是傾向於不把為其親友所擁有的名字讓與陌生人。如果你們現在記得這個聯想的阻抑與痛苦原則[55]的作用以及與間接的機制正相符合,你們便會知道暫時遺忘一個名字的原因是非常複雜的。 然而,適當的分析將為你們揭示所有這些困惑。 經驗和印象的遺忘比名字的遺忘更清楚和更廣泛地證明了從記憶中排除不一致的東西的目的所起的作用。當然,這種遺忘的整個領域並非都屬於失誤,只有根據我們通常的經驗標準測得是異乎尋常的、不合理的遺忘,才屬於失誤的範疇之列。例如,忘記了新的或重要的情感印象,或忘記了清楚記得的系列事件中的一部分。一般來說,我們為什麼能夠遺忘以及以何種方式遺忘,以及如何能忘記了那些印象很深的經驗,如我們孩提時代的事件,那是另一回事。這其中對於不愉快衝動的抵禦起到了某種作用,但不能用以解釋一切。[56]不一致的印象容易遺忘,這是毫無疑問的事實。許多心理學家都注意到了這一點。達爾文也深知這個道理,所以他以此為規則,把凡是和他的理論不一致的觀察事實都仔細地記下來,因為他相信他很可能會忘記這些事實。[57] 首次聽到這個以遺忘抵制不愉快記憶的原則的人都不免提出異議,認為根據他自己的經驗,痛苦的事情特別難以忘記,而且不受他意志的支配,總是折磨著他,像對侮辱和羞恥的記憶。這也是事實,但這個反對是文不對題的,要知道心理生活是相互對立的目的的戰場,或者用動力論的名詞來表示,它是由矛盾和成對的相反傾向組成的。一種特殊目的的存在的證據並不反對對立一方的存在,兩者是可以同時存在的。這裡的問題是這些對立雙方相互之間的態度,以及由它們所產生的效果是什麼。 遺失和誤放對我們來說具有特殊的興趣,因為它們可能有許多意義,也就是說,這些失誤動作可以服務於多重的目的。所有這些例子有一個共同點,即有一種失物的願望。它們的不同在於這個願望的基礎和目標。我們遺失某種東西,是由於它被用舊了,由於我們想用一個好的代替它,由於我們不再喜歡它,由於我們已不再和給予此物的人有好的關係,或者由於我們不想回顧得到此物時所處的環境。遺落、損害或毀壞某物可能具有同樣的目的。據說在社會生活中,不受歡迎的私生子和正常懷孕的孩子相比一般更為脆弱些。幼兒教育[58]的粗暴方法並非產生這種結果的主要原因,在照看兒童時某種程度的忽視已足夠了。物品的保存和兒童的教養可能服從於同樣的影響。 然而,有時一種東西雖然沒有失去價值,卻也可能被遺失,似乎由於有了一種犧牲它就可以逃避其他更可怕的損失的衝動。分析告訴我們這種消災解難的方法是十分常見的,這樣,我們的遺失時常是一種自願的犧牲。同樣,遺失也可以服務於泄憤或自我懲罰的目的。總之,對通過失物來除掉某種東西的意圖的更深一層次的原因是不勝枚舉的。 和其他失誤一樣,貽誤常用來滿足一個人應當自我否定的願望。這裡,這種意圖把自己裝扮成一種幸運。例如,我的一位朋友很不情願地乘火車到鄉下去訪友,後來在某站換車時,竟然誤上了回城的火車。又如,有人在旅行時想要在一中間站停一下,但因為已和他處有約而不能做到,於是他弄錯或延誤了時間,以致不得不如願以償地耽擱下來。再如,我所治療的病人所遇到的情況:我禁止他給他所愛的女孩打電話,後來,在他要給我打電話時,他「弄錯」了電話號碼;或者他當時正在想事情,並突然發現自己正在撥那個女孩的電話號碼。[59]下面是一位工程師的自述,他以其在物件損壞之前的說法提供了很好的例子: 「以前我曾在某技術學院的實驗室中和好幾個學生一起做關於彈力的一系列複雜實驗。一部分工作我們是自願從事的,但這花費了我們比預期更多的時間。一天,在和我的朋友F一起回實驗室時,他表示出他對實驗很反感,因為它花費了他大量的時間,而他可以利用這些時間在家做很多別的事情。我禁不住同意他的意見,並半開玩笑地說道:『我希望這機器再壞一次,以便我們可以停止工作能提早回家。』 「在安排工作的時候,F的職責是管理壓力機的閥門,也就是說,他通過小心地打開閥門使儲藏器內液體在壓力的作用下慢慢地流入水壓機的氣缸內。進行實驗的人站在水壓計旁邊,並且在壓力適當的時候叫一聲『停止!』聽到口令,F便將閥門用力向左旋轉(所有的閥門毫無例外向右轉關閥)。這引起儲藏器內的全部壓力突然轉向壓力機內,致使連接管不能負荷,其中之一立刻破裂,這儘管對機器來說是一個無害的事件,卻足以使我們停工一天並且回家休息。 「不久以後在我們討論這個事件時,我的朋友F已回憶不起我所說的話,而我卻記得很牢固。」[60]這可能使你們懷疑僕人們失手損壞家中的物品,並非完全是出於偶然,而且你們也可能提出這樣的問題:在人們傷害他們自己或使自己陷入危險時,這是否是一件偶然的事情。如果你們有機會,這些概念通過你們自己的分析觀察,你們是可以仔細地檢驗它們的價值的。 女士們,先生們,關於失誤動作所能說的還遠不止這些。還有許多要考察和討論的問題。但如果至今我們有關的討論已在某種程度上動搖了你們先前的觀點,已使你們對接受新的觀念做好了一些準備,那麼我就滿足了。我們不能從失誤動作的研究中建立我們所有的學說,並且我們也不能被迫只從這些材料中得出我們的證據。就我們的目的而言,失誤動作的巨大價值在於它們是很普遍的現象,它既為人們易於觀察,又可能沒有什麼病態的含義。在結束之前,我想就一個未曾回答你們的問題再說幾句。像我們從許多例子中所發現的一樣。如果人們已對失誤動作有了很好的理解,並且時常表現出他們好像已掌握了其中的意義,那麼他們怎麼可能還如此普遍地把失誤看作是偶然的、無意義的現象,而且他們如此強烈地反對精神分析的有關解釋呢? 你們是對的,這是一個值得注意的事實,並且它需要解釋。但我不給你們進行解釋,相反,我將引導你們逐步地領會這個知識領域,由此,不需要我的任何幫助,你們自然會做出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