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與社會 · 第四章 身份群體與階級[1]

一、階級狀況與階級的類型 「階級狀況」指的是以下典型的機率 1.獲取貨物 2.謀得一個人生地位 3.尋求內在滿足 這種機率產生於對貨物和技能的相對控制權,產生於它們在既定經濟秩序中創收的用途。 「階級」指的是處於同樣階級狀況中的所有人。 a)「有產階級」主要是決定於財產差異, b)「商業階級」的形成主要取決於貨物與勞務的適銷性, c)「社會階級」則由所有處於如下階級狀況中的人構成:其中的每個人和一代人的流動既便利又典型。 在所有這三種階級類型的基礎上都可能出現階級成員的聯合體——階級組織。然而,「階級狀況」與「階級」未必僅僅指的是一個人與他人有著相同(或相近)的利益。大體說來,對消費品、生產資料、資產、資源和技能的不同控制權,都會分別構成一種特殊的階級狀況。只有在完全無特殊技能和無財產者依賴不穩定僱傭為生的情況下,才會出現劃一的階級狀況。階級地位的流動性和穩定性可謂千姿百態,因此,社會階級的同一性也是非常多變的。 二、有產階級 一個享有正面特權的有產階級的主要含義在於 1)它對昂貴消費品的獨享, 2)它的銷售壟斷以及它在這方面實施系統化政策的能力, 3)它對未被消耗的盈餘形成的財富積累的壟斷, 4)它對因儲蓄而出現的資本形成過程的壟斷,即壟斷利用借貸資金形式的財富,由此而控制工商業的行政管理職位, 5)它對(教育)成本高昂的身份特權的壟斷。 I 享有正面特權的有產階級乃是典型的食利者,其收益來自 a)人(比如奴隸所有者), b)土地, c)礦藏, d)設施(工廠和設備), e)船舶, f)(牲畜、穀物或者貨幣的)債權, g)證券。 Ⅱ 負面特權的有產階級的典型是 a)無自由者(見「身份群體」一節所列), b)無社會地位者(古代的無產者), c)債務人, d)「貧民」。 介乎兩者之間的是各種「中產階級」(Mittelstandsklassen),他們以自己的財產或者習得的技藝為生。其中一部分人會成為「商業階級」(經營者——他們享有的主要是正面特權,以及處於負面特權地位的無產者)。然而,並非所有的「中產階級」都屬於「商業階級」的範疇(農民、手藝人、官員即是明證)。 有產階級的這種明確分化並不是「動態的」,就是說,它未必會導致階級鬥爭與革命。強大的奴隸所有者特權階級可能會與沒什麼特權的農民、甚至與無社會地位者和平共處,他們之間往往沒有任何階級對抗,而且有時還能休戚與共(以對付無自由者)。然而,有產階級比肩而立卻有可能導致革命性的衝突,比如 1.在土地所有者與無社會地位者之間,或者 2.在債權人與債務人之間(往往是城市貴族與鄉村農民或城市小手工業者的對抗)。 這些鬥爭的焦點未必就是變革經濟體制,其主要目標可能是財富的再分配。這種情況我們可以稱之為「財產權革命」(Besitzklassenrevolutionen)。 不存在階級衝突的典型範例就是南方各州(1)的「白人窮鬼」與種植園主們的關係。那些「白人窮鬼」遠比深受家長制情感浸染的種植園主們更加敵視黑人。無社會地位者反對有產者的鬥爭,其主要範例可以一直追溯到古代,比如債權人與債務人、土地所有者與無社會地位者之間的對抗。 三、商業階級 享有正面特權的商業階級的主要含義在於 1)為了自己的成員及其商業利益而壟斷經營管理, 2)通過對政治或其他組織的經濟政策施加影響來保護上述利益。 I 正面特權商業階級的典型就是經營者: a)商人, b)船東, c)工業經營者 d)農業經營者, e)銀行家和金融家,有時也包括 f)具有突出專長或者受過特殊教育的專業人員(比如律師、醫生、藝術家),或者 g)具有(天生的或者經由訓練或培養而獲得的)壟斷性資格與技能的工人。 Ⅱ 負面特權商業階級的典型則是具有不同資格的勞動者: a)熟練工, b)半熟練工, c)非熟練工。 介乎兩者之間的還是一些「中產階級」:個體農民和手藝人,常常也包括 a)公家與私家的官員。 b)頭一個範疇提到的最後兩種群體[即「自由職業者」和具有特殊資格的勞動者群體]。 四、社會階級 社會階級是指 a)作為一個整體的工人階級——勞動過程變得越機械,情況就越是如此, b)小資產階級, c)無財產的知識階層和專家(技師、各種白領雇員以及文職公務員——由於培養成本的差異,他們之間可能會出現很大的社會差異), d)由於財產和受教育而享有特權的階級。 在《資本論》未及完成的最後部分,卡爾·馬克思顯然是打算面對技能的差異去探討階級團結的問題。就這種差異而言,關鍵的是半熟練工的地位已經日顯重要,與學徒工、有時還包括與非熟練工相比,他們能夠在相對較短的時間內完成在職培訓。而且,半熟練工資格往往也能成為一種壟斷性資格(例如,織布工在從業五年之後有時就能達到最大效能)。以往,每個勞動者都會渴望成為個體的小商人。但是這一點已經變得越來越不可能了。在代際演進過程中,a)和b)項的群體上升進入c)項群體,相對來說最為容易。在d)項階級內部,至少隨著代際的演進,貨幣正在越來越能夠買到一切。銀行、股份公司的成員以及高級文職公務員則有機會上升進入d)項階級。 具有階級意識的組織最容易卓有成效地 a)對抗直接的經濟對頭(比如工人對抗經營者但並不對抗真正「不勞」而獲的股東;同樣,農民對抗的並不是采邑領主); b)這需要大量人員處於相同的階級狀況, c)而且從技術上很容易把他們組織起來,尤其是當他們集中在勞動場所時(比如形成了一個「車間共同體」), d)同時還要迅速引導他們理解目標,而強加給他們目標並進行解釋的則是他們階級外部的人(知識分子)。 五、身份與身份群體(Stand) 「身份」(即ständische Lage(2))應當意味著一種根據正面或負面特權得到社會評價的有效要求,它的典型基礎是 a)生活方式,因此也包括 b)正規教育,這種教育可能是 1)經驗式訓練,或者 2)理性的培養以及相應的行為方式, c)繼承的或者職業的聲望。 實際上,身份的體現往往是通過 1)聯姻, 2)共餐,可能還有 3)對某些特權性獲利模式的壟斷占用,或者對某些獲利活動的憎惡, 4)其他方式的身份慣例(傳統)。 身份可能要依賴於一種清晰的或者模糊的階級地位。但它並不僅僅取決於階級地位:貨幣和經營者的地位本身並不是身份資格,儘管它們可能會帶來某種身份;缺少財產本身也並不意味著喪失了身份資格,儘管這可能是喪失身份資格的一個原因。反過來說,身份儘管不能完全決定、但卻能夠影響到與身份不符的階級地位。一個軍官、一個文職公務員或者一個大學生,可能會由於財富的差異而處於截然不同的階級地位,但卻不會導致不同的身份,因為教養和教育造就了一種共同的生活方式。 「身份群體」則意味著一個大型群體內部的眾多成員成功地得到了 a)一種特有的社會評價,可能還有 b)身份壟斷。 身份群體的形成可能 a)首先是由於他們的生活方式,特別是他們的職業類型:「自封的」或職業的身份群體, b)其次是通過世襲的超凡魅力,因為他們成功地得到了高貴的血統:世襲的身份群體, c)通過壟斷性占用政治或僧侶政治的權力:政治或僧侶身份群體。 世襲身份群體的發展一般都表現為某個組織或者有資格的個人(繼承性)占用特權的方式。任何對政治權力和相應的經濟機會的明確占用,往往都會導致身份群體的崛起;反過來說,身份群體的崛起則會導致對政治權力和相應的經濟機會的明確占用。 商業階級出現於市場取向的經濟中。但身份群體卻是在這種組織框架之內出現的:它以壟斷的公益性派捐或者以封建制或等級家產制方式滿足自身需求。根據現在流行的分層模式,我們應當稱之為「身份社會」或者「階級社會」。這種身份群體最有可能形成社會階級,但最不可能成為商業階級。身份群體通常都是產生於有產階級。 任何身份社會都是依靠常規存續的,據此調整生活方式,因而產生了經濟上無理性的消費模式,通過壟斷性占用遏制了自由市場的發展,並且壓抑了個人的獲利能力。對此還將有專門討論。 注釋 [1]早先關於階級與身份的論述,見第二部分,第九章,六。(R) * * * (1)指美國南方各州。 (2)德文,指在社會等級中所處的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