荊楚歲時記譯註 · 十三、四鄰會社 祭神饗胙

[原文] 社日,四鄰並結綜合社,牲醪,為屋於樹下,先祭神,然後饗其胙。 按:鄭氏云:「百家共一社。」今百家所社綜,即共立之杜也。」 [譯文] 春社這一天,周圍鄰居都結集起來,舉行儀式祭祀社神,殺牛宰羊獻祭酒。在社樹下搭棚屋,先祭神,然後共同享用祭祀用過的酒肉。 按語:鄭玄說:「一百家共立一個社(以祭祀社神)」現在,四民聯合起來舉行社祭,就是(鄭玄說的)那種「百家共立之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