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剛經郢說 · 章句
經曰。聞是章句。為人演說。蓋章句者。演說之要領也。故諸經皆有品分。章句明別。學人易於尋伺。獨此金經文義奧衍。而昭明分第。又非章句之真。故人多異解。茲特正之。
通序
(法會因由分前半段 凡二十九字)。
別序
(法會因由分後半段 凡四十二字)。
正宗
經一章。言如來法也。無相為心法。布施為行法。若見非相之相。為如來實法。
(善現啟請分 大乘正宗分 妙行無住分 凡四百六十字)。
說經之一章。言信如來法者。以不取無得為實。應首章心法也。
(正信希有分 無得無說分 依法出生分 一相無相分 莊嚴淨土分 無為福勝分 尊重正教分 凡一千一百三十二字)。
說經之二章。言持如來法者。以般若布施為實。應首章行法也。
(如法受持分 離相寂滅分 持經功德分 凡一千一百二十二字)。
說經之三章。總言信持如來法者。有非相之果。以應首章見如來實法也。
(能淨業障分 凡二百零七字)。
說經之四章。言佛法無我。即如來法也。
(究竟無我分 一體同觀分 法界通化分 離色離相分 非說所說分前半 凡一千二十七字)。
說經之五章。言眾生法平等。即佛法也。
(非說所說分後半 無法可得分 淨心行善分 福智無比分 化無所化分 凡三百六十九字)。
說經之六章。言如來無相。亦非無相也。
(法身非相分 無斷無滅分 不受不貪分 凡三百七字)。
說經之七章。言佛無法相亦無非法相。遂言古偈以結之。如來實法全矣。
(威儀寂靜分 一合理相分 知見不生分應化非真分前半 凡四百二十一字)。
流通
(應化非真分後半 凡四十四字)。
全經正文。凡五千一百六十字。
讀法
凡語意。截然可斷者。為句。(點在字傍)或語意趨下。語氣相聯而句長。姑作分斷者。為讀(點在字下音逗)。
凡全經宗旨。前後相應要句。用●。眼目用◎。各章語意。趨重要句眼目。用◎。立言分別處。用。逐段義理初見處。用○。遂句中著意。字眼不可忽處。用。
凡佛語與須菩提語轉換處。用﹂。
(以上務為標題醒眼方便。人尋伺要領。非同文士評騭浮華之例。讀者鑒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