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代中國八十年 · 二十一 清政府的「新政」
在義和團運動的震撼下,清政府再也不能照舊統治下去了。要穩固住自己的地位,必須對外迎合西方資本主義列強的需要,對內重樹自己的威信。因此,在1901年,清政府也打出了「維新」的旗號,實施「新政」,進行一系列所謂「改革」。這種假「維新」,實質上是「自強新政」的再版。
實施「新政」
義和團運動被鎮壓之後,西方資本主義列強為了制服清朝統治者,使之成為馴順的工具,就處心積慮地在政治上加強控制,又在經濟上加緊掠奪,並非常重視對中國的文化侵略。清政府也完全服從於西方資本主義列強,越來越變成列強侵略中國的忠實工具。
《辛丑條約》簽訂以後,西方資本主義列強對清政府在政治上加強控制的重要手段,是要求清政府進行所謂「改革」,實施維新「新政」。總稅務司赫德就向清政府獻策,煞費苦心地寫了一份《更新節略》 ,對清政府的外交、內政、武備、商務等,分別擬出了具體的「更新」方案和措施。清政府正處在內外交困、危機深重的時刻,不但被剝削、被壓迫的下層群眾中到處埋伏著火種,屬於上層社會的一些階級、階層,對清朝政權也深為不滿。為了擺脫這種困境,清朝統治者不得不趕忙唱出「變法」的調子,決定實施「新政」。
1901年1月29日,慈禧太后和光緒皇帝在西安時就頒發「預約變法」的「上諭」,稱:「世有萬古不易之常經,無一成不變之治法」,「蓋不易者三綱五常,昭然如日星之照世;而可變者令甲令乙,不妨如琴瑟之改弦。」 意思是說,封建專制制度是萬古不變的,而不觸及這種制度的稍作變通是可以的。清政府所謂「改革」,旨在搞一點「皮毛新政」,藉此欺騙人民,拉攏一部分上層社會人士。顯然,這與1898年光緒皇帝「詔定國是」的維新變法,是不可同日而語的。
清政府在「預約變法」的「上諭」中,要軍機大臣、大學士、六部、九卿、出使各國大臣以及各省督撫,各就當時情形,參酌中西要政,「舉凡朝章國故,吏治民生,學校科舉,軍政財政,當因當革,當省當並,或取諸人,或求諸己,如何而因勢始興?如何而人才始出?如何度支始裕?如何而武備始修?各舉所知,各抒所見,通限兩個月內,詳悉條議以聞。」 同年4月,又設立以慶親王奕劻為首的「督辦政務處」,具體負責「新政」,拉開了所謂「改革」的帷幕。
1901年至1905年,清政府連續頒發諭旨,提出推行的「新政」不下三十餘項,主要內容有「廢科舉,辦學校,派遊學」和變官制等等,其中較為突出的改革措施,有編練新軍、改革教育和修訂刑律幾項。
擴編新軍
軍隊是國家機器最重要的組成部分,是統治階級維護其統治的主要工具。在推行「新政」的過程中,清政府對擴編新軍最為重視。
新軍的編練始於1895年。甲午戰爭爆發以後,所謂「湘淮精銳」在戰場上接連敗退,潰不成軍。清政府認為日軍戰勝的原因是「取用西法」,於是命淮系官僚、廣西按察使胡燏棻按照西法編練新軍。新軍一律習用洋槍、洋操,擁有步、騎、炮、工程、輜重等各類兵種,採取新式的戰略和戰術,不再依靠膂力和使用刀矛弓箭這套陳舊的章法。選拔士兵的標準也越來越嚴格,對年齡、體格及識字程度有具體的規定。一般從十六歲到二十二歲,最高不超過二十六歲;身高規定官裁尺四尺八寸以上,南方人軀體矮小,可酌減二寸。凡體質較弱和有眼病、暗疾者,皆不收錄;凡有不良嗜好或犯有事案者,也不得入選。而各級軍官大都以軍事學堂出身並具有一定新式軍事知識的人充任。
胡燏棻把從京津、山東、河南、遼寧等地招募來的新兵編為十營,計步兵三千人,炮兵一千人,騎兵二百五十人,工程兵五百人,總共四千七百五十人,名為定武軍。最初駐紮在天津附近的馬廠,旋即遷至小站。聘請德國軍官為教習,並從淮軍將領和李鴻章創辦的北洋武備學堂畢業生中,配備各級軍官。
1895年10月,清政府調胡燏棻督辦盧漢鐵路,小站練兵事務由上一年從朝鮮回國後任浙江溫(州)處(州)道的袁世凱接辦。袁世凱把定武軍改名為新建陸軍,又派人到山東、安徽、河南等地招募步兵二千五百人,在遼寧的錦州、新民等地招募騎兵三百人,把新軍擴充到七千三百人。他極力搜羅黨羽,不僅有他的同鄉、親友和在朝鮮時的親兵等親信人物,如徐世昌、王英楷、劉永慶、趙同賢、吳鳳嶺等,派充為軍中骨幹。而且對北洋武備學堂畢業的學生,如段祺瑞、馮國璋、王士珍、曹錕、張懷芝等,同樣加以重用;即使是行伍出身的舊軍官,如薑桂題、馬龍標、王占元等,也多方籠絡,從而奠定了北洋軍閥的基本班底。
在北洋訓練新軍的同時,1894年11月調署兩江總督的張之洞,也在南洋創練一支新軍,名為自強軍。他聘用德國軍官三十五名,以來春石泰為全軍統帶。這支新軍共十餘營,二千六百餘人,營隊和兵員數量都不及北洋。1896年初,張之洞回任湖廣總督後,自強軍由兩江總督劉坤一接管,張之洞則把護軍前營調到湖北,加以擴充,用西法訓練,成為湖北訓練新軍的開端。
戊戌政變後,清政府以榮祿為欽差大臣,節制北洋各軍。榮祿把北洋各軍統一編為武衛軍,袁世凱的新建陸軍編為右軍。1899年,袁世凱奉命率領武衛右軍去山東鎮壓義和團,並接任山東巡撫。他以七千兵力不敷分布為辭,把山東舊軍三十四營按新軍營制改編為二十營,共一萬四千餘人,名為武衛右軍先鋒隊,使用新式槍炮,按新法操練,由他兼任總統官。這樣一來,北洋新軍便擴至二萬餘人。
新軍大量擴編是1901年開始的。清政府從所謂「時事多艱,練兵實為急務」出發,下令停止武生童考試和武科鄉會試,要各省督撫將原有舊軍各營嚴行裁汰,精選若干營,分為常備、續備、巡警等軍,一律操習新式槍炮,認真訓練,隨時考核。
1902年,清政府向全國大力推廣北洋和湖北訓練新軍的經驗,命河南、山東、山西各省選派將弁頭目赴北洋學習操練,江蘇、安徽、江西、湖南各省選派將弁頭目赴湖北學習操練,學成以後,發回原省管帶新軍。此外,清政府還從旗丁中挑選三千精壯,交袁世凱訓練。1903年,清政府在北京設立練兵處,作為全國練兵總匯,派慶親王奕劻總理練兵事務,袁世凱充會辦練兵大臣,鐵良襄同辦理。後又在各省設立督練公所,主管各省的練兵事宜,由各省督撫兼任督辦。
1904年,練兵處會同兵部奏定《新軍營制餉章》《陸軍學堂辦法》以及選派陸軍學生出洋遊學章程。規定軍分三等:一是常備軍,選土著有身家者充之,屯聚操練,發給全餉,三年出伍,退歸原籍;二是續備軍,以常備軍三年出伍兵充之,分期調操減成給餉,三年遞退;三是後備軍,以續備軍三年遞退兵充之,仍分期應操,餉又遞減,四年退為平民。新軍編制分軍、鎮、協、標、營、隊、排、棚,相當於後來的軍、師、旅、團、營、連、排、班。
建立軍事學堂,培養新軍軍官,是編練新軍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1895年前後,李鴻章、袁世凱、張之洞、劉坤一先後在天津、南京和武漢等地設立幾所武備學堂和隨營學堂;但遠遠不能滿足新軍擴編的需要,所以「新政」開始後,清政府又下令全國,要在一些重要城市設立軍事學堂。新設陸軍學堂分為四等:陸軍小學堂、陸軍中學堂、陸軍兵官學堂、陸軍大學堂。這是所謂「正規學堂」。但因為這種學堂收效較遲,所以又決定設立速成陸軍學堂和速成師範學堂,以應各軍所需的軍官、教習之急。與此同時,清政府還陸續派遣大量留學生,赴外國學習軍事。派赴英、法、德、奧的都有,以派赴日本的為多,1902年至1908年,到日本學習陸軍的不下一千餘人。
1905年,清政府統一了全國新軍的番號,計劃全國編練新軍三十六鎮,根據各省的人力物力及軍事的重要性進行分配,限期完成。所需餉項,除由部籌設之鎮另行辦理外,其餘均由各省督撫就地籌辦。由於清政府財政拮据,各省籌款也十分困難,新軍的編練並沒有按期完成。到1911年時,全國只編練成軍十四個鎮、十八個混成協、四個標和一支禁衛軍。
清政府本來是想依靠這支新軍來維護其搖搖欲墜的封建統治的,但許多新軍卻在資產階級革命黨人的宣傳和策動下,後來成為推翻清朝封建統治的重要武裝力量。
興學校與派遊學
清朝統治全國後,沿用前朝的教育制度,以傳統的儒家典籍作為士子主要的課本,引導士人讀死書,死讀書,嚴重地阻礙了中國文化科學的進步。因此,許多有識之士都積極倡議創辦新式學校,改革學校教育和取士制度。特別是在戊戌變法期間,維新派更把此作為變法的一項關鍵性的內容。康有為在1898年提出的《請開學校折》中,建議採取日本的方法,設立小學、中學、專門高等學堂和大學。在同年奏定的《京師大學堂章程》中,則規定把學校分為小學堂、中學堂和大學堂三級。從六十年代到九十年代,清政府為了滿足辦洋務的需要,曾經設立過一些專門性質的學校。新式的普通學校是從1895年津海關道盛宣懷在天津創辦「西學學堂」開始的。1897年在上海創辦「南洋公學」,同年杭州知府林啟創辦求是書院、蠶學館,次年北京創辦京師大學堂等。在義和團運動以前,中國既沒有統一學制的規定,也沒有系統的學校制度。
1901年,清政府裝模作樣地要實行「新政」。這年6月,張之洞和劉坤一建議「將科舉略改舊章,令與學堂並行不悖,以期兩無偏廢;俟學堂人才漸多,即按科遞減科舉取士之額為學堂取士之額」。 以後,張之洞與榮慶、張百熙聯名奏請遞減科舉,注重學堂,認為要培養人才,就要興辦學堂,除此而外,別無他途。只是因為各省學堂的設立尚未普遍,所辦學堂也未必全部合格,所以他們又提出,「鄉會試中額,請自下屆丙午科起,每科分減中額三分之一。俟末一科中額減盡以後,即停止鄉會試」。
在改革教育的問題上,清政府繼續採取了一些措施。1902年初,任命張百熙為管學大臣,將同文館併入京師大學堂,添建校舍,廣購書籍和儀器,並附設譯書局(一設北京,一設上海)。特派于式枚為總辦,李家駒、趙從蕃為副總辦,吳汝綸為總教習,張鶴齡為副總教習。先設預科,分政科、藝科兩門,又設速成科,分仕學館和師範館,各處學生達一千餘人,從而使這所大學初具規模。張百熙擬訂了大學、中學、小學以及蒙學等章程,由清政府以《欽定學堂章程》頒發全國,這就是所謂「壬寅學制」。但因不夠完備,所以並沒有實行。
1903年清政府又頒布《奏定學堂章程》,它所規定的學制,是第一個在全國範圍內實際推行的學制,通常稱為「癸卯學制」。根據這個學制,學校分為七級:蒙養院學制為四年、初等學堂五年,高等小學堂四年,中學堂五年,高等學堂和大學堂各三年。大學中又設通儒院(相當於研究院,大學畢業始許入學),學習年限為五年。學生從三歲起到通儒院畢業,總共學習二十九年。與各級學校並行的,還有初級師範學堂(中等教育性質)及優級師範學堂(高等教育性質)。此外,還有為新進士設立的進士館和為已仕官員設立的仕學館等,屬於高等教育性質。這個學制雖然規定的學習期限太長,但在組織形式方面卻較完備,對後來的學校教育制度有很大影響。
由於形勢的迅速發展,教育方面的變革並沒有完全按照清政府的計劃進行。1905年9月,袁世凱、趙爾巽、張之洞、周馥、岑春煊、端方會銜上奏,認為遞減科舉中額,期以三科減盡,已經緩不濟急,要求立即停止科舉。清政府隨即頒發諭旨,「著即自丙午科為始,所有鄉會試一律停止,各省歲科考試亦即修止」。 這一年12月,清政府又諭令成立學部,作為管理全國教育的最高機關。
清政府的變革教育,主要是廢科舉,立學堂,改變教育的組織形式。它的教育方針,仍然是早先提出的「中學為體、西學為用」的老貨色。正如張之洞和劉坤一所說的那樣,「看似無事非新,實則無法非舊」。 但是,延續了一千三百餘年的科舉制度的廢除,終究是中國教育史上一件大事,而廣設學堂,遍采西學,也都有利於西方資本主義思想和科學技術在中國的傳播。
在創辦新式學堂的同時,清政府還先後派遣青年和官員出國留學。十九世紀七十年代到八十年代,因為風氣未開,反對者眾,所派的人數並不多,所去的國家也不廣。甲午戰爭以後,隨著民族危機的空前深重,許多受西方資本主義思想影響的知識分子都大聲疾呼,要求派遣留學生,尋找民族自救的門徑。日本經過明治維新,學習西方,不到三十年就強盛起來,這對中國的影響更大,所以從1896年開始,清政府便派了十三名學生到日本留學,到了1898年,清政府又命令各省督撫選派青年留學日本,並作為一項固定的政策。1901年以後,官民中要求留學日本的呼聲更加高漲,清政府便順水推舟,通令各省迅速選派,並獎勵自費留學,學成回國,分別賞給進士、舉人等各項出身,而且還讓出使大臣留心察訪華僑子弟就近留學,學成歸國,經過考查,賜給進士、舉人、貢生等銜,予以任用。因此,從1901年開始,中國留學日本的人數急劇增加。
無論是在國內新式學校中還是在留學生中,清政府並沒有從中獲得多少為己所用的人才,反而出現了一大批不同於八股士人的資產階級、小資產階級知識分子。他們接受新知識,富有政治敏感性,成為中國社會中最積極最活躍的因素,在資產階級民主革命運動的發展中起了先鋒和橋樑的作用。
改革刑律
清代的刑獄,苛虐異常,不僅遭到全國人民的強烈反對,而且一直為資本主義各國所非議。1901年7月,劉坤一和張之洞首先提出要修訂刑律,以緩和全國人民的不滿情緒。1902年初,英、日、美、葡等國也一再表示,願在中國修訂刑律後放棄領事裁判權。於是,清政府便於這一年5月派刑部右侍郎沈家本和駐美公使伍廷芳,「將一切現行律例,按照交涉情形,參酌各國法律,悉心考訂,妥為擬議」 。把修訂《大清律例》作為實施「新政」的重要內容之一。
《大清律例》開始制定於順治初年,基本完成於乾隆初年。這是中國歷代刑律中最為繁苛的一部法典。沈家本和伍廷芳受命之後,首先參照西方和日本等國的刑律,將那些相互重複、已經停止以及特別殘酷的封建判刑條例進行了合併與刪除。對《大清刑律》的重大修訂,一是把充軍、流刑、徒刑改為服勞役,二是廢除凌遲、梟首、戮屍、緣坐和刺字等酷刑,三是把笞、杖改為處罰金,輕罪禁用刑訊,四是虛擬死罪改為流、徒。
沈家本和伍廷芳都受過西方資本主義思想的影響,在修訂《大清律例》的過程中,自覺或不自覺地貫徹了一些資產階級的人道主義原則,刪除了這部封建法典中最為嚴酷的部分,對人民有一定的好處。然而,清政府允許修訂《大清律例》,不過是為了欺人耳目,並不打算對其封建法製作根本的改革,沈家本和伍廷芳對《大清律例》的修訂也就必然受到種種限制,其結果只能是給清王朝這具封建殭屍塗上一點油彩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