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代史思辨錄 · 不是謎的「謎」
同治三年七月初六日(一八六四年八月七日),趙烈文日記,說李秀成「傍晚赴市,復作《絕命詞》十句,無韻而俚鄙可笑,付監刑龐省三,敘其盡忠之意,遂就誅」。一百多年來誰也沒有見到的這個《絕命詞》。一九八〇年七月四日,《文匯報》學術版上發表了題為《李秀成〈絕命詞〉之謎》(以下簡稱《謎文》)的短文,其中刊出《絕命詞》二首,頗引人注目。為了檢閱方便,仍將原詞照錄如下:
新老兄弟聽我歌,我歌就義活不多,心有十條親天父,不容天堂容妖魔。
新老兄弟聽我歌,天堂路通休錯過,太平天日有餘光,莫把血肉供閻羅。
詞的來源,《謎文》說天京陷落不久,安徽茶商汪某,船泊南京,聞之於船中外國傳教士,傳教士則得自兩江總督衙門。汪某當將所聞記錄於賬簿式的日記中(這是照《李秀成自述》原稿本模式說的),沿途講述。嗣後他去澳門賣茶葉,又將此事譽傳。再過六十年,事情移到了英國倫敦,那時王重民先生在英國留學,常去大不列顛博物館等處查抄太平天國史料,碰到一個澳門華僑傳述李秀成《絕命詞》十首,他只手錄了兩首(為何不全記,未詳)。又過了二三十年,事情回到了中國的上海,一九五六年王重民路過上海在談太平天國軼事中談了這件事。又越二十四年,《謎文》才把這個早已絕跡的《絕命詞》公之於世。總之,這個口傳的軼事,從南京到澳門、到倫敦,然後再回到上海,經歷一百多年,行程幾萬里,頗有傳奇意味。這姑且不說,請看看兩首《絕命詞》的本身吧!
第一,當事人說到李秀成的《絕命詞》的只有趙烈文的《能靜居士日記》,說李秀成作好《絕命詞》「十句」就被處死了,是「十句」而不是「十首」。《謎文》說「會不會是趙烈文的誤記」,誤記與否?不得而知。不過就錄刊的兩首詞來看,在就刑的剎那,一口氣要寫出十首這樣完整而有格調的詩來,對李秀成幾乎是不可能的。因為不僅是他的文化水平不高,兩首《絕命詞》比《自述》的文字好,而且在他所有的口說和文書中都沒有發現這類韻文可以佐證。太平天國的顯要人物,只有洪秀全、洪仁玕善於寫這種東西。
第二,趙烈文說《絕命詞》十句,「無韻俚鄙可笑」。但傳刊的兩詩明明有韻,《謎文》說:「趙烈文所說的『韻』,應是當時規範化的『詩韻』。」認為兩詩中的韻不規範,算不了押韻。查兩詩是七言絕句式的歌謠體,韻都規範地押在第一、第二、第四句上,所用的「歌、多、魔、過、羅」等韻,都在通用的《詩韻集成》《詩韻合璧》等書的下平聲《五歌》內,並不是順口溜式的自由韻,不知還有什麼比這更規範化的韻?
第三,在太平天國將領中,李秀成是拜上帝教中宗教色彩比較淡薄的一個,他在《自述》中說的大都是事實經過,宗教用語很少,而且一再對洪秀全的「俱信天靈」「靠實於天」表示不滿,這是眾所周知的事。而兩詩的八句話,卻充滿了「心有十條親天父」「天堂路通休錯過」「太平天日有餘光」等宗教用語和思想,《謎文》也說每首「大致是勸人尊敬天父,死後可以登上天堂等語」。這與李秀成同時寫的《自述》和他平素所持的態度不太吻合。
從形式到內容,這兩首《絕命詞》都不像是李秀成的東西,而是別人的假託。略加考察,即不難看出破綻來,說不上是一個「謎」。要是我們輕信這樣的贗品,太平天國歷史的「謎」倒是會多起來。
(一九八〇年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