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代史思辨錄 · 光緒略論
從戊戌政變八十餘年來,對光緒有過無數評論。最初是康有為、梁啓超一派人歌頌他的無上聖德;接著是另一派人章太炎則斥之為「載湉小丑,未辨菽麥」。這些充滿了派性和感情上的言論,很難說明真相。更多的人在論述清末這段歷史時,對他的境遇無不寄以感嘆,感嘆他的軟弱和不幸。這是在發歷史的幽情,並不是鄭重的評價。歷史地指出其人及其作用的,要推范文瀾在他的《中國近代史》中說的兩句話:「光緒帝是滿洲皇族中比較能接受新思想的青年皇帝,頗想有所作為。」
中國歷史上有過許多皇帝,在這許多皇帝中為人稱道而知名的為數不多,光緒(載湉)是這個為數不多中的一個。但他不是那些威震中外的開國大帝或中興名主,而是一個衰世的皇帝,是清代皇帝也是歷代皇帝總和倒數的第二名。光緒生於一八七一年,四歲即位,在位三十四年,比起他的先世康熙在位六十一年、乾隆在位六十年要短些,但比起在位一、二十年的皇帝來又算是長的了。不過他在位的很多年份只是一個名義上的皇帝:開頭十五年,他還不諳事,由太后慈禧垂簾聽政;戊戌後的九年,成了慈禧的囚徒,「萬幾依舊出宮闈」(1);他作為皇帝親政,僅有中間的十年(一八八九——一八九八),他還是要受到慈禧的牽制。就在這十年中的後幾年,中國發生了兩件大事,一是甲午戰爭,二是戊戌維新運動,是關係國家民族命運的大事,也是光緒一生價值和命運之所系,尤其是後一件。他之所以有名,就是他在這個新陳代謝的時代激流中有過重要表現。
光緒「接受新思想」和「頗想有所作為」,是從甲午戰爭開始的
一八九四年六月,日本侵略者在朝鮮製造戰端,咄咄逼人。二十四歲的光緒不贊成對日本妥協,主張抵抗。當李鴻章調派葉志超、聶士成統兵前往朝鮮應敵,光緒深恐「兵力不足」,諭令「尚須增調續發」,以赴事機(2)。為了加緊戰備,急令知兵善戰的劉永福、劉銘傳、劉錦棠等或到台灣布防,或來京待命(3);並不惜觸犯慈禧的肝火,停止繼續拿海軍經費去修頤和園,等等。八月一日宣戰後,光緒鑒於李鴻章的游移態度,指令他查察將領:「有無畏葸縱敵情事,不得片詞粉飾。」(4)對於李鴻章迎合慈禧的避戰心理,寄希望於沙俄干涉日本,光緒深以為慮,他曉諭軍機大臣說:「俄有動兵逐日之意,此非我所能阻,然亦不可聯彼為援,致他日藉詞要索。」(5)過去我們片面地強調動機論,總以光緒的這種對策,是想藉此一戰,僥倖取勝,以挫敗後黨的氣焰,鞏固自己的帝位。這種說法不是全然無據,試問古來今往的統治者誰不想鞏固自己的地位?關鍵在於他所採取的步驟和措施是否違背歷史,是否對國家民族有利。甲午抵抗日本的侵略是正義的,也不是不可取勝的,聶士成的有效抵抗即其一例。甲午戰爭失敗了,決不是主戰的罪過,是戰之不力的罪過,是光緒負不了責任的腐敗的清朝封建統治造成的。
《清史稿》中《德宗本紀》的作者論道:「德宗親政之時,春秋方富,抱大有為之志,欲張撻伐,以湔國恥。已而師徒撓敗,割地輸平,遂引新進小臣,銳志更張,為發奮自強之計。」這段話除了論者持有的偏見和微詞外,仍然指出了光緒懷有「欲張撻伐,以湔國恥」的決心,也指出了「撓敗」後光緒不是灰心喪氣,而是「銳志更張」。後一點更表明了這個青年皇帝是在向前看。
光緒「接受新思想」和「頗想有所作為」,是同康有為等維新派的影響分不開的。
一八九五年五月《馬關條約》簽訂時,康有為發動一千二百多個舉人聯名的「公車上書」,主張拒和、變法、遷都,震動了海內外,可以說是對維新運動的動員,而《馬關條約》也可以說是動員令。由於頑固大臣的封鎖,光緒雖然沒有看到「公車上書」,但在二十多天後康有為又寫了一篇一萬三千餘字的上皇帝書,備陳變法下手之方和先後緩急之序,說:「當以開創之勢治天下,不當以守成之勢治天下,當以列國並列之勢治天下,不當以一統垂裳之勢治天下。」這是政治上的卓識,為全書警句。大臣們不便再次梗阻,把書送上去了。光緒閱後,從中得到很大啟迪,立即批令謄抄三份(6),分送慈禧、軍機處(轉發各省督撫將軍)和乾清宮(存檔),並留一份於勤政殿,備作自己施政的參考。這是光緒透過紫禁城的封建禁區在思想上同朝外維新力量的開始溝通。當時人們目睹對《馬關條約》的憤慨,說「中國泰否通塞之機,或決於是」(7)。
從光緒身上究竟可以看到怎樣的「泰否通塞之機」?這年七月間,光緒發了一道諭旨,列舉應興應革的事項說:「近中外臣工條陳時務,如修鐵路,鑄錢鈔幣,造機器,開礦產,折南漕,減兵額,創郵政,練陸軍,整海軍,立學堂,大抵以籌餉練兵為急務,以恤商惠工為本源,皆應及時興舉。至整頓厘金,嚴核關稅,稽察荒田,汰除冗員,皆於國計民生多所裨補。直省疆吏應各就情勢,籌酌辦法以聞。」(8)這個一攬子的新政項目,並沒有超出洋務派的視野,從當時議論時務的書中都可以找到,然而在很短的時期內,一齊奔集到光緒的腦袋裡,又變而為積極催辦的要政,是很不容易的,不難想像甲午戰後光緒日夜考慮的是些什麼。我曾在一本小書上說他是個「洋務皇帝」,「洋務」雖不是個太壞的字眼,但我那時是帶著貶義說的。其實光緒的步子還是跨得比較大的,他很快接受了資產階級的革新方案,並且決心把它實施。
光緒的決心,首先表現於他力排眾議,對一再上書的新進小臣康有為深信不疑。一八九七年十一月德國強占膠州灣,瓜分危機四伏,康有為又趕到北京上書來了。這次上書更加指陳了時局的緊迫,說還不趕緊變法,「恐自爾之後,皇上與諸臣,雖欲苟安旦夕,歌舞湖山而不可得矣,且恐皇上與諸臣求為長安布衣而不可得矣」。這種話是深深地刺痛著皇帝和親貴們的神經的,可是儘管親貴們大加指控,光緒卻一概不問。康有為在北京開保國會,宣傳保國、保種、保教(指被視為民族精神象徵的孔孟之道),親貴大臣們又一齊湊上來圍攻康有為,說他「保中國不保大清」。光緒卻以「會能保國,豈不大善」答之,把那些暗藏殺機的狂言亂語通通擋了回去。並打破皇帝不得召見小臣的舊例,在仁壽殿接見康有為,問話達兩個半小時。後來湖南舉人曾廉上書羅織罪名,請殺康有為、梁啓超,光緒便令譚嗣同逐條駁斥,然後將駁件送給慈禧和親貴們看。
尋找新力量,接受新思想,是戊戌變法的重要途徑。光緒不僅是「滿洲皇族中比較能接受新思想」的人,也是清朝統治的上層人物中「比較能接受新思想」的人。他的新思想是從哪裡來的?第一,康有為是他的啟蒙老師,除了在那些上皇帝書中給他說了許多維新的道理外,還「綴成《俄皇彼得傳》《日本變政考》《英國變政記》《普國作內政寄軍令考》《列國統計比較表》《列國官制憲法表》《法蘭西革命記》《波蘭滅亡記》等篇」,先後進呈(9)。光緒對康有為進呈的新書,特別是對《日本變政考》,大感興趣。第二,向外面購置新書。據梁啓超以其所見所聞,說光緒「昔歲無事,旁及宋元版本,皆置懋勤殿左右,以及漢學經說,並加瀏覽。及膠旅變起,上怒甚,謂此皆無用之物,命左右焚之,太監跪請不許。大購西人政書,遂決變政」(10)。這裡反映了光緒作為一個年輕人的急躁情緒,更反映了他尋求新知識的強烈要求。當時康有為、梁啓超、譚嗣同等人能夠看到的也不外是有限的一些譯書。光緒的毅然變法,同接受這些新知識是大有關係的。因此,我們何嘗不可以說他是一個勇於向西方學習的青年皇帝。
光緒是「百日維新」的實際決策者
一八九八年六月十一日以發布「明定國是」詔書開始的「百日維新」,是戊戌維新運動的高潮和集中體現。以往的許多論著,只著眼於康有為等人倡導變法維新的活動,看不見光緒對「百日維新」的決策作用,大概因為他是封建制度總代表的緣故吧。事實上,如果沒有光緒的「銳志更張」,可以毫不誇張地說,就不會有戊戌年間的「百日維新」。這裡且引當年春間慶王奕劻在光緒和慈禧之間的一段傳話。光緒「乃謂慶王曰:『太后若仍不給我事權,我願退讓此位,不甘作亡國之君。』慶邸請於太后,始聞甚怒曰:『他不願坐此位,我早已不願他坐之。』慶力勸始允曰:『由他去辦,俟辦不出模樣再說。』慶邸乃以太后不禁皇上辦事復命,於是商諸樞臣,下詔定國是」(11)。這裡所揭示的,就是光緒一個心思「不甘作亡國之君」,要奮發圖強,卻看不見慈禧和奕劻背後的權詐,他掀起的「百日維新」,結果成了碰在岩礁上濺發出來的一團政治浪花。
頒布「國是」詔書的當初,在光緒身邊贊襄這項大計的親信大臣只有翁同龢。而詔書頒後的第四天,翁同龢又以「言語狂悖,漸露跋扈」的罪名被趕回江蘇原籍,因「太后疑變政之舉,皆同龢嚮導」(12)。翁同龢之去,雖使光緒「涕淚千行,驚魂萬里」,但光緒並沒有因此泄氣,他堅執地把一道道新政詔令頒發下去,希望在全國範圍內得到實行。為了清除阻力,他憤然譴責那些「奉奏不謹」的大臣,甚至撤了一些頑梗大臣的職,表現了他對革新的勇氣。張元濟說他「不惑於浮言,不撓於舊黨」(13),並不是溢美之詞。
「百日維新」這個名詞與光緒的名字是緊密地分不開的,既標明了它所具有的時代意義,也反映了它為時短暫的可惜,因為這百天的重要性,不止於它是戊戌維新運動的集結點,也可以說是自鴉片戰爭以來要求改革的集結點。「百日維新」的可貴之處,正是它表現了這種精神:
第一,廣開言路,打破只准少數大員上書言事的特權。光緒「既勸開報館以求昌言,復許藩臬道府上折;既許群僚及州縣遞奉,並許士民上書。又恐詣闕為難,聽在外面州縣封遞」(14),都要「隨到隨遞,不許稽遲」(15)。對於書奏的格式和忌諱也一律不拘。清制,除尚書、侍郎和總督、巡撫以上大官可以直接向皇帝上奏書外,中級以下官員要上書只能通過所在機關的堂官或都察院代遞。書奏中要是出了格,犯了諱,常常會弄得降職、丟官,甚至殺頭。光緒全不顧這些「祖宗之法」,居然讓「野民漁民」率意上書,那是十分新奇的事,是頗有點民主作風的。
第二,用人惟賢,打破按年資升遷、白髮卿相的常規。還在詔定「國是」前夕,光緒即諭令內閣,著各省督撫從道府州縣基層薦拔「居心正大,才識閎通」之士和「盡心民事,通達時務」的人,列舉實跡上報。清制,非四品以上官員不得面見皇帝。康有為考取進士後不過是一個小小的主事,光緒派他任總理各國事務衙門章京,給以專摺奏事的大臣待遇。梁啓超僅僅是個舉人,剛得六品芝麻官,光緒也召見問話。主事王照因上書受到禮部尚書懷塔布、許應騤等的排阻,光緒知道了,便革了懷塔布、許應騤六堂官的職,賞給王照四品京官。更著者,是對擁護新政而有才識的內閣侍讀楊銳、刑部主事劉光第、內閣中書林旭、江蘇知府譚嗣同,拔為四品卿的軍機章京,參預新政,執行宰輔職務。當光緒赴頤和園請安,「太后責上曰:九列重臣,非有大故,不可棄;今以遠間親,新間舊,徇一人而亂家法,祖宗其謂我何!上泣諫曰:祖宗而在今日,其法必不若是,兒寧忍壞祖宗之法,不忍棄祖宗之民,失祖宗之地,為天下後世笑也」(16)。
第三,裁併機構,對疊床架屋的臃腫的官僚體制進行改革。光緒諭令裁撤詹事府、通政司、光祿寺、鴻臚寺、太僕寺、大理寺等不必要的衙門,把它們可辦的事併入其他相應的機關;裁撤廣東、湖北、雲南三省督撫同城的巡撫,與其他各省城只駐總督或巡撫劃一起來;裁撤東河總督,因東河在山東境內,已由山東巡撫管理;裁撤不辦運務的糧道和僅管疏銷的鹽道;此外各省通同佐貳等官吏中的閒員,以及各省設立的駢枝辦公局所,均應查明裁汰。嚴令「內外諸臣,即行遵照切實辦理,不得藉口體制攸關,多方格阻,並不得以無可再裁,敷衍了事」(17)。對於這些被裁的員司,指明「未便聽其閒散」,「應於鐵路礦務總局、農工商務總局,酌設大小官員缺額,以備將來量能任使」。(18)是說要按才能的大小,分別把他們安排到農、工、商業的新機構中去,為建立新的生產關係服務,變贅疣為有用。
新政涉及政治、經濟、軍事、文教的各個方面,頭緒紛繁。這裡說明的幾點是其精神所在。光緒雖沒有來得及宣布立憲,但照他的設想做下去,是通向君主立憲政治之路的。政變前九天(九月十二日),他還針對那些對西法持懷疑態度的人懇切地說:「國家振興庶政,兼采西法,誠以為民立政,中西所同,而西人考究較勤,故可以補我之所不及。」(19)承認「為民立政」西國比中國「考究較勤」,立憲的趨向已呼之欲出了。接著,他又宣布將開懋勤殿,選集通國英才數十人,並延聘東西各國政治專家,討論制度,通盤籌劃。所以不能說光緒沒有充當中國的明治天皇的素質和銳氣,只是當時的中國不允許他做明治天皇。這還不是說因為有帝國主義的干涉。帝國主義雖不喜歡亞洲出現個強大的中國,但那時外國並沒有對新政採取直接打擊的行動,有些外國人的言論還是有利於新政的。事態如同白晝與黑夜那樣分明,破壞和扼殺新政的是以慈禧太后為代表的封建頑固勢力。
光緒對新政是想貫徹始終的,對於以慈禧為代表的頑固勢力,曾多次回擊過,也打過李蓮英的板子,最後且不惜藉助兵力去圍頤和園,但他被袁世凱出賣了。光緒的悲劇,是在他的周圍沒有形成一個足以制服慈禧一夥的力量。即以袁世凱的告密而論,也是由於新舊勢力的懸殊決定的。如果不是力量對比懸殊,狡詐的袁世凱就會是另一種抉擇了。正如魯迅所說:「舊社會的根柢原是非常堅固的,新運動非有更大的力不能動搖它什麼。」(20)所以光緒對袁世凱雖加以重任和一再召見也動搖不了他,他要反噬。
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梁啓超在經歷戊戌維新運動的艱險後,說了一段頗有體會的話:「凡改革之事,必除舊與布新,兩者之用力相等,然後可有效也。苟不務除舊而言布新,其勢必將舊政之積弊,悉移而納於新政之中,而新政反增其害矣。」(21)言下之意,是說戊戌維新的失敗是除舊不夠。除舊者,除封建主義之舊也。在封建勢力籠罩下的舊中國,確實除舊比布新更難。如果說封建勢力對布新是十倍地反對,對除舊便要百倍地反對了。比如八股,本來是文化上的畸形產物,有識者早已非議,可是一說廢除,就遭到極大的反對,幾百萬舉人、秀才唯恐失去了這根做官的拐棍。光緒一股腦兒施行新政,對於除舊缺乏應有的認識和對策,同布新是很不相稱的。康有為、梁啓超等人也不例外。所以當光緒對封建頑固勢力要採取較大的衝擊時,就被慈禧的毒手抓住了。「伏屍名士賤,稱疾詔書哀。」嚴復《戊戌八月感事》詩中的這兩句,前一句是指譚嗣同等六人的被殺,後一句是說慈禧矯詔稱皇帝病重不能臨朝,仍由她聽政一事。兩句詩中一個「賤」字,一個「哀」字,反映了務布新而不能嚴去舊的教訓。
記得還在十年浩劫的歲月里,有人說要寫慈禧太后。而另一個聲音卻說:不,要寫「載湉小丑」。寫慈禧好像會刺到了什麼瘡疤。為了反映歷史的真實,判明歷史的是非,必須弄清各類歷史人物的思想、言論和行動。我們要寫慈禧,要寫載湉,也要寫李蓮英,要從實際出發,大寫「比較能接受新思想」「頗想有所作為」的載湉。
(一九七九年十一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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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王國維的《頤和園長詞》中有「萬幾從此出宮闈」句,指同治即位,慈安、慈禧垂簾聽政。這裡改「從此」為「依舊」。
(2) 《德宗本紀》(1),《清史稿》第23卷。
(3) 劉銘傳、劉錦棠因病未應召。
(4) 《光緒朝東華錄》(3),光緒二十年,第138頁。
(5) 《光緒朝東華錄》(3),光緒二十年,第143頁。
(6) 有些書上說是謄抄四份,錯了,因為其中有一份是原件。
(7) 姚錫光:《東方兵事紀略》第4卷。
(8) 《德宗本紀》(2),《清史稿》第24卷。
(9) 胡思敬:《戊戌履霜錄》第2卷。
(10) 梁啓超:《光緒聖德記》,第12章。
(11) 蘇繼祖:《清廷戊戌朝變記》。
(12) 胡思敬:《戊戌履霜錄》第1卷。
(13) 《戊戌變法檔案史料》,中華書局1958年版,第42頁。
(14) 梁啓超:《光緒聖德記》,第3章。
(15) 《清德宗實錄》第424卷。
(16) 胡思敬:《戊戌履霜錄》第2卷。
(17) 《清德宗實錄》第424卷。
(18) 《清德宗實錄》第425卷。
(19) 《清德宗實錄》第425卷。
(20) 魯迅:《對於左翼作家聯盟的意見》,《魯迅全集》第4卷。
(21) 《戊戌變法》(中國近代史資料叢刊)第1冊,神州國光社1953年版,第27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