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代歐洲外交史 · 第七章 民族統一運動與歐洲政局

第一節 拿破崙三世之政治野心 法蘭西第二共和 法蘭西第二共和宣告於1848年2月24日,繼續存在約五年,而代以第二帝國;此帝國之開始在1852年12月2日。實則第二共和的生命尚較此為短。1848年之憲法,已於1851年12月2日推翻,而在共和政治存在之最後12個月中,法蘭西實支配於路易·拿破崙之獨裁政治下,所缺者惟一帝號。 第二共和成立之初,即有溫和黨和社會黨之爭鬥,而引起巴黎流血之慘。國民議會選舉結果,溫和黨制勝,法蘭西人表示對於社會黨政策無同情。國民議會於1848年5月4日開會。國民議會之討議共和憲法,適在其對待巴黎社會黨暴動之戰鬥中;憲法卒於11月4日通過。此憲法設一院制之議會,而以一獨立的行政部抵制之,行政首長之任期為四年,由人民總投票選舉。當選為此重要之共和政府首長者,為拿破崙大帝之侄路易·拿破崙。此項選舉之意義極為重要,而其所生政治上的影響亦極重大。 第二帝國 路易·拿破崙之當選,可說是得力於他的名姓。法蘭西在包本王室之反動政治時期中,在路易·菲利普之沉悶的、不光榮的政府下,漸增長崇拜拿破崙心理。拿破崙大帝的思想事業,成為法人想望之中心。拿破崙自己在聖赫列那島時代(1815~1822年)亦曾述其懷抱。他說,他的帝國所依據之主義及其生平所謀實現之理想,為民主主義,民族主義,平和及宗教。拿破崙之此項思想,後來大為路易·拿破崙所闡揚,他在1839年曾刊行有一書,名為《拿破崙的思想》(Des Idées Napoléoniennes)。此新共和國之總統概括他的信仰,說(1849年10月31日):拿破崙之名,即是一個完備的政綱:此名代表秩序、權威、宗教;在內人民之福利,在外國民的威望。為實行此政綱,首先要廢除1848年限制總統任期為四年之規定,因為職任非永久則不能有為。此項促成專制傾向之主張,大為新選出的立法議會所反對。路易·拿破崙以光榮號召軍隊,以繁榮及社會改革誘無產階級,而得其贊助,乃依武力破壞立法議會(1851年12月1日),而依人民總投票,取得一新憲法。在此新憲法中,總統任期定為十年,總統之權力高出於立法行政兩部。以後只須一變其名,即可將共和改成世襲的帝國;而此項變更,則於一年以後,再依一次人民總投票安然實行之。第二帝國宣告於1852年12月2日,共和總統路易·拿破崙,乃以拿破崙三世之名號稱帝於法蘭西。 拿破崙三世之政策 拿破崙三世自知其帝政之是否能長久,全視其政治成功如何。法蘭西在內要求社會安寧,行政改革;在外則要求收復在歐洲已失去的威望,恢復光榮,及一強硬的外交政策。法蘭西之國民精神復表現於雄長歐洲之希望上。最初四圍情勢,使拿破崙能滿足此希望;八年之間,一切情勢似利於他及他的王室。他壓平社會黨的動亂,獎勵工商業,執行公共工事,維持光耀的宮廷。為羅馬舊教的利益及擁護法蘭西在東方之勢力,他從事於克里米亞戰爭,卒以巴黎會議(1856年)收得勝利。法蘭西首都復成歐洲外交之中心。為民族的利益,他極力助塞爾維亞與羅馬尼亞脫離土耳其羈絆;他並且以兵力助義大利驅逐奧大利人(1859年)。他迫奧皇佛蘭西斯·若瑟夫永遠退出倫巴多及帕瑪,以之交與薩地尼亞王國。1797年之光榮,似已恢復。最招恨的1815年的條約已被破壞。法蘭西復自居為歐洲之仲裁人。義大利人為得拿破崙許塔斯加尼、瑪迭那等地加入薩地尼亞王國,不得不舉薩瓦及里司(Nice)兩省以讓之,於是在1860年法蘭西國境擴張,新領土加入,使它再在阿爾蒲司方面恢復天然國境。在1860年,拿破崙三世之權威,達於極頂。從1860年以後,形勢漸不利於他。他提倡許多主義,彼此不相容。他說帝國就是平和;但平和是與爭光榮、破壞條約、擴張法蘭西國境、樹立歐洲霸權之思想勢不兩立的。帝國政府依據人民主權,但此與皇帝獨裁制度不能調和。帝國擁護民族主義,於是有增進德意志義大利統一之義務。但如鐵耳所云,統一的德意志必為法蘭西之害;又如帝後友堅尼(Eugenie)所道破,統一的義大利必掠奪教皇,而此則羅馬舊教的法蘭西所要防護者。於是在德意志與義大利,拿破崙為相衝突的勢力所累,對於此等勢力,他既不得調和,又不能支配。從1860年以後,他對於國內外的事情,均失其支配力。在法蘭西則自由運動漸起,他迫而讓步,已危及他的權力及拿破崙主義。在外則他的政策,更是迭次失敗。1863年波蘭人求助於他,對俄皇為民族的反抗;他的公平而強硬的答覆,使波蘭人誤信可靠他的幫助而不惜激怒俄皇;卒之他未能以行動實踐所言,俄皇漠視他的照會,而壓平波蘭人。次年他干涉墨西哥的事,派兵渡大西洋;及美國南北戰爭結束,法軍乃不得不退回歐洲。然而他的失策尤以在義大利德意志為最甚。因為此等失策之結果,不僅他自取滅亡,並且累及法蘭西。 第二節 克里米亞戰爭與巴黎會議 第一項 克里米亞戰爭(1854~1856年) 東方問題復起 克里米亞戰爭與巴黎會議為拿破崙三世對外關係上最得意的事。此事變不僅增高法蘭西之政治地位與光榮,並且使維也納會議以後多年平凡沉滯的歐洲政治忽呈大活躍的氣象。克里米亞戰爭之近因,雖在俄法之互爭聖地教民保護之權,而其真正的原因,還是在此傳來的東方問題之紛糾,與俄皇侵略土耳其帝國的野心。 自1822年至1841年之間,東方問題之擾攘不絕者20年,自此時期以後,東歐一時得享安寧(1841~1852年)。年少的土皇阿蒲德-美的得有餘裕整理內政。在土皇各種改革之中,有一件關係最重大而根本的推翻土耳其傳習的政策,就是,土皇宣言對於各種不同的教派,概不歧視,無論是回教徒、猶太教徒、耶教徒,均平等的受皇帝之保護。如此開明的思想付諸實行,不免招國反動黨的反抗;反動黨的勢力極大,他們認此舉為違反土耳其帝國的根本法,而謂回教徒與耶教徒之同等待遇,不但不能消除不平,並反以增長屬下人民之不安,而鼓勵永久的動亂。實則教派爭鬥較前益烈,各派競求助於外部的保護者:正統派教徒求助於俄皇;羅馬舊教徒求助於法蘭西;少數的新舊徒倚賴英國。 法蘭西對於土皇領內耶教徒保護權 克利米亞戰爭之最近的主動者為拿破崙三世,此不容爭。在1850年,他已熱心贊助近東的羅馬舊教徒之利益。1852年,他訓令駐君士坦丁堡的法國大使擁護拉丁僧侶,監護帕萊斯丁的聖地之權。法蘭西及其被保護的教徒之地位,已正式經1740年5月28日之條約保障。不過從大革命以後拉丁僧侶疏忽其監護聖地之義務,希臘教徒起而代之,而得法蘭西之默認。 拿破崙三世之在國內得勢,得力於教會之助不小。他為永久維持教會之助力,乃謀在國內外取利於教會勢力之政策。近東利益之保護,在法蘭西已成300年的外交傳習。法國在東方之威望,曾因路易·菲利普之外交無能大為墜落。法蘭西在外交上墜落於如此地位,全與拿破崙的光榮思想不相容。拿破崙三世欲復行實現此項思想,法蘭西外交之傳習,適指示以方向。加以關於本身的事,拿破崙三世亦與俄皇不和:俄皇始終歧視拿破崙三世,不肯對待他以君主相互間的禮節。 俄羅斯的地位 在東方問題上,法蘭西之威望受損於巴爾瑪斯登之手,俄國之威望亦未嘗不受損失。從彼得大帝時代以來,俄羅斯有兩個大目的:對於土皇的耶教徒臣民為保護者;支配玻斯佛拉斯、靼韃雷斯海峽。此等目的在1833年締結《溫恰斯開列塞條約》之時,可謂實際達到。而此條約則在1841年為巴爾瑪斯登所破壞。 英國的政策 英國深感覺法國為埃及保護國,或俄國為土耳其保護國那項事勢之危險。防製法俄在東方之獨占權,實為通19世紀前半期英國東方政策之主旨。英國所主張的原則是:近東問題惟有歐洲列強協調可以解決。它極力謀維持此協調,而在維持此協調之中,不知不覺的,助成民族主義成長之機會。 德意志及義大利之地位 奧大利對於東方問題關係密切,但此時別有用意。哈蒲斯堡家之領地,方才脫離1848~1849年之危機。以俄皇之助力,始得保有匈牙利,此時奧皇之政策完全與俄皇相同。普魯士從梅特涅得權以來,對於東方問題未有獨立的活動。統一的義大利尚未造成,但他日手造義大利之人,一日執權,即斷定將來之義大利於近東問題之解決有重要的關係。然在此時則此問題之處決,全操於俄皇尼古拉斯、拿破崙三世及英國政府之手。 聖地之監護權問題 拿破崙在1850年關於俄皇保護下之希臘僧侶侵奪拉丁僧侶勢力,已表示抗議。1851年之政變成功以後,拿破崙的權威更張,其駐土大使窪列特(Yalette)敢於在君士坦丁堡關於拉丁僧侶對聖地之監護權問題為嚴重之交涉,其結果則土皇乃依1852年2月9日之敕令,承認法蘭西之權利。一時法蘭西要求滿足,而俄皇政策未達目的。 俄皇之特別使節 1853年3月,俄皇派緬什可夫(Menschikoff)親王赴君士坦丁堡,其使命不但是在求得關於聖地監護問題之滿足解決,並向土皇要求以正式條約承認俄皇對於土領內正統教派人民之保護權。關於聖地問題,俄皇之理由甚強;反之,而他對於希臘教會保護權之要求,則是將《庫恰克-開拉齊條約》中及其後俄土兩帝國之條約中所載的空泛不定的協定,濫事擴張。 英國反對俄國之態度 自英政府視之,俄國使節緬什可夫之對土要求,凡顧體面重獨立之國家決不能容納;如依俄國所要求,是正式給外國以干涉土國內政之權利。英國政府對於俄皇對土之要求表示反對。緬什可夫在君士坦丁堡之行動為英國外交所妨害。從4月5日以後,英國大使雷得克利夫(Lord Straford de Redclife)回君士坦丁堡任,外交形勢頓經一個大變化。 俄政府計劃之齟齬 俄皇敢於對土耳其政府為此過分的要求,因為他自信在外交上有所恃。奧普之守中立(或甚至與俄同盟),是他久以為可靠的。惟有英國的反對,是一件可顧慮的事,因之,他於實行他的政策之先,曾費躊躇。單對法蘭西一國,是不足畏的;法蘭西而加以英國之援助,卻是不可等閒視的事。然在1853年之開始,俄皇乃信英國必不來妨害他的政策之執行,甚或可望其為助。英國內閣才更迭,新內閣中雖有拉塞耳(Russell)、巴爾瑪斯登諸人頗嫉視俄國之野心,然他們在政府不占重要地位;主持外交之克列連敦(Clarendon)及其多數同僚,如格蘭斯頓(Gladstone)者,都是絕對的平和派;而新內閣之首相為阿伯淀更是俄皇之至友。在英國國內輿論亦久反對一切戰爭之主張。俄皇且知此時英女王維多利亞不十分對拿破崙表同情。因之俄政府堅信英法聯合不可能。俄皇正極力聯絡英國。在1853年1月(值緬什可夫赴土正待成行之際)及2月(時值緬什可夫將抵君士坦丁堡),俄皇向英政府為一突飛的交涉;自彼視之,其交涉無論成功與否,均便於俄國計劃之執行。俄皇連續幾次與英國駐俄大使西摩(Hamilton Seymour)會見,明言土耳其在垂死的狀態,提議英俄兩政府協定繼承問題。但無論英國或其他列強均不得領有君士坦丁堡。俄國亦不永久取有此城,不過他有暫時占領之必要。至於其他土地,則摩爾達維、窪拉恰兩州依舊構成一國家,受俄皇之保護;塞爾維亞保加利亦可取得同一之地位。為抵制俄國此項利益,英國可合併埃及與庫列特(Crete)。 緬什可夫在土之活動 在俄皇與英國大使談判進行中,緬什可夫已抵土耳其。但俄皇在未確定英國意向之前,不肯公然表示其訓令之主要部分。在俄皇之意中,以為如英國贊成他的主張,他即可立時致此病夫於死。然如英國不同意,他即可以單獨進行,依直接對土談判,取得東方勢力。英政府必然最後尚誤於表面的形勢,無所動作,終當遇著一個既成的事實,換句話說,即土國之完全屈服於俄國勢力下。英國彼時雖起而抗議,亦將無效用。此是俄皇之確信,但後來的事實未如他所想望的。 英國之拒絕俄皇提議 英政府拒絕俄皇此項秘密提議,停止談判(1853年3~4月)。因為有俄皇與西摩之會談,英政府對於俄皇之用意,更懷疑慮。法蘭西政府雖未與聞秘密,但已猜到,而從2月以後,即向英政府揭破之而大施攻擊。未幾俄皇之意向暴露出來,此從不是由於俄政府之自白(俄政府始終否認對於緬什可夫之秘密訓令),至今是由於緬什可夫自己之示意,而尤其是土耳其國務員之泄漏秘密。緬什可夫於2月28日入君士坦丁堡,隨即要求撤換排俄派之外交總長。而在英法兩國大使不在中,土皇阿蒲德-美的覺得不得不讓步。最後在3月之末,土耳其國務員秘密向英法代理公使通知緬什可夫對土的提議(俄使原禁土政府宣布此項提議)。此等提議條件至苛酷。俄皇對土皇提議結一永久同盟,而要求土皇承認俄皇為土耳其帝國內希臘教會之合法的保護者。 英法兩大使之活動 未幾英國大使雷得克利夫與法國大使拉庫耳(La Cour)抵君士坦丁堡,他們洞悉當時形勢,而又由各本國政府令其一致行動,即時採用一個極巧妙的策略。他們明知緬什可夫提出的要求,但佯為不知,而認定俄國代表之使命,是如他自己所公言的,專為解決門的內哥羅及聖地問題。他們想將此兩問題之爭議了結,除去俄國與土決裂之口實。門的內哥羅之事,依奧大利之力,從2月以後,已告解決。(門的內哥羅得俄國之外援,於1852年7月以後舉兵反抗土耳其;土政府派兵征門的內哥羅,惹起歐洲的注意。奧大利恐俄國乘機干涉巴爾幹事情,自起而當調停之任,1853年2月卒得與土政府協定,維持現狀,和平了事。)至於聖地問題則雷得克利夫容易勸得法國結一可以滿足俄國之協定。迄至5月4日,似一切皆告結局。此時為俄使計,只有兩個辦法:或則回國,或則揭開假面具,實行他的政策。俄皇對於他與英國之秘密談判既無希望,乃命令其代表即時現出真面目來,公然迫土皇承認其要求。俄皇欲於英法未有餘裕協定干涉以前,威嚇土皇阿蒲德-美的,而不知此兩國政府在幾星期以前,久已防備,且久已教導土耳其政府如何行動。5月5日,緬什可夫突向土政府提出最後通牒,命土政府於五日以內答覆,是否願與俄國訂結條約,保障希臘教會以宗教的自由及俗務的特權。如其答覆為否定的,即俄皇之代表離君士坦丁堡,而俄政府自己即將取必要之手段,以擁護其權利。 土政府之態度 土政府受英法兩國之鼓勵,於5月10日答覆俄使,聲明為維持本國獨立計,決不能依一條約將內政置於一外國政府之監視與支配下。土政府依英法獻議自行提議,以一公令保障國內一切人民以完全的宗教自由。但此在土政府方面為主權的行為,它於此並不對任何外國承認有何項義務。至於希臘教會之俗務的特權,則土政府絕對拒絕。緬什可夫後來再提出幾次通牒於土政府,而無結果,乃斷絕交涉,於5月21日憤然離君士坦丁堡。數日以後,俄國外務大臣聞緬什可夫出發,乃以俄皇名義向土政府致一最後通牒,命土政府承認緬什可夫之提議,限八日內答覆,過時不復,則俄皇即當自取必要之保障手段,第一步即當占領摩爾達維、窪拉恰兩州。最後於6月11日,此大臣以文書通知俄國駐各國外交代表,說明俄皇取此重大手段之動機。 歐洲之殺機 俄政府此項行為震動全歐。英國輿論尤為激昂,則以俄皇佯為求與英國協定,而隱秘緬什可夫使命之真性質,最近尚約定非得英國同意決不在東方取何決定。英法兩政府團結日益堅固,此時急於派艦隊赴韃靼雷斯海峽口,以備一遇土皇請求,即可駛入海峽(6月1~3日)。未幾,土皇以一敕令給領內人民以宗教的自由,以表示對於耶教徒之好意(6月6日)。最後,法國外交總長本1841年條約之精神,提議歐洲五強集會,解決東方危機(6月10日)。 俄皇之軍事行動 俄皇聞英法艦隊開赴韃靼雷斯海峽之報,極為憤怒。至接土政府對於他新提出的最後通牒之答覆,他向俄國人民發表宣言,將他的行動說作一種神聖義務之十字軍(6月25日)。而在他方面,則外務大臣列塞耳洛得(Nesselrode)極力向歐洲表白俄皇之敵愾心,不單是由於土政府,並且由於英法兩國之挑撥;無論就權利、利益上著想,抑就名譽上著想,均有動作之必要。俄軍從7月4日起,攻擊摩爾達維、窪拉恰兩州,數日之後即占領之。但俄政府向列強聲明,此占領不是戰爭行為,但是為滿足他的正當要求之一種實物的保障。 奧大利之調停 俄皇自信戰事如發生,他必能得普奧兩國之援助,但此亦誤信。奧大利此時唯一的用意,在防止戰事之發生。奧政府頗處於困難的地位,它雖不能忘1849年俄國之助力,並且欲長倚之以抵製革命運動,然同時亦不願睹俄國之支配土耳其命運,並且亦不敢公然開罪於英法。奧政府乃求取兩全的手段。為緩和俄皇反對計(俄皇不承認歐洲有干涉他在東方行動之權),奧大利表面上屏斥法國外交總長共同解決之提案,而提出非公式的調停案;俄皇欲將奧國牽入問題旋渦中,速即承認之。同時使土政府對於俄國之占領摩窪兩州不答以宣戰,而答以單純的抗議(9月14日),為將來留一妥協之餘地。奧政府第二步行動即在滿足英法提案,而在維也納召集列強大使會議(7月24日)。俄國不肯與會,但不拒絕就通牒開談判。奧、普、英、法四國大使在維也納協定一通牒,以為可以滿足俄土兩方。此通牒僅重申「土皇承認開拉齊、亞得里亞羅堡兩條約於耶教保護之條文與其精神」。俄國以此通牒之含義朦混,可作有利於俄國之解釋而承受之。土政府則見條文用語曖昩,將來土政府必立於不利的地位,乃要求修改通牒。俄土之主張衝突,其結果維也納通牒拋棄。英法見戰事之迫切,命令艦隊進越韃靼雷斯海峽,以掩護君士坦丁堡(9月末)。奧政府方欲繼續調停,以求平和解決,而東方戰事發生。 土耳其之宣戰 土耳其受英法之助,從7月以來,極力為軍事上的準備。在9月之末,一切準備完成。國內回教徒排俄之氣勢日張,土皇覺得不可不應聲而起。此時英法艦隊已開近君士坦丁堡,土皇乃決定對俄開戰(9月26日);10月8日土將阿瑪拍奢(Omer-Pasha)迫令俄將哥恰可夫(Gortchakoff)於15日內退出摩窪兩州,23日土耳其宣戰。 俄國之防禦態度 土耳其之強硬的主戰態度並未足以威嚇俄皇,他始終信以為可望普奧之好意的中立,而堅信英法同盟之不可能;他並且屬望於巴爾幹耶教人民起來反抗土耳其。俄國此時仍與西歐國家居於平和狀態,俄皇且宣言雖以土耳其之宣戰,他決不在摩窪兩州取攻勢(10月30日),俄皇態度如此,使奧政府有平和解決之希望。奧政府急詢俄政府是否願聽調停,以解決俄土間之爭議。及得俄政府答覆表示願意,奧政府乃重開維也納會議,從12月5日以後,英、法、普、奧四國代表正式采決一議定書,似足為平和談判之出發點。此項宣言表示他們一致主張兩個原則,認為維持歐洲均勢必要的條件:(一)土耳其帝國之領土保全;(二)土皇之政治的獨立(列強請土皇改善並保障其耶教臣民之狀態)。於此議定書之後,附以一照會,請土政府表示其對俄談判之條件。 東方危機之增長 歐洲已希望可以平和解決俄土爭議,不期東方事件之危機因一新事變而增大。土耳其自宣戰以後,在歐亞兩面軍事上的勝利出乎俄皇意料之外,在黑海沿岸占得俄國之要塞聖尼古拉斯(Saint-Nicolas)。俄皇得此消息,震怒,頓忘其10月30日之宣言,而命令俄國艦隊開赴小亞細亞方面土領海岸,11月30日在敘洛浦(Sinope)港內,完全摧滅土耳其艦隊。從此以後,土皇再不能與俄皇爭雄於黑海,並君士坦丁堡而亦無以擁護。幸而英法艦隊亦抵泊此城下,土皇見事機迫切,迫而求助於英法,正式請求它們命令其艦隊駛越玻斯佛拉斯海峽。12月17日英法兩政府通告俄政府,說英法艦隊將占領黑海,命俄艦退進港內。英法於此實已表示戰意,其所以未即宣戰者,則以尚需數月方能完成軍事上的準備及組織同盟。 英法之宣戰 奧大利此時在外交上頗立於兩難的地位。一方面俄皇尚倚之為後援,至少亦望其好意的中立;而他方面則英法力謀將它牽入對俄同盟。最後調停(1854年1月13日奧政府將維也納會議議定的新條件轉致俄政府)已因俄國之拒絕而失敗;奧政府既反對俄國政策,同時亦不敢積極加入英法同盟。奧政府取一種詭譎的外交手段,於2月22日示意英法政府,如果英法向俄國提出最後通牒,命俄軍於一定時期內撤出摩窪兩州,奧可助英法。英法兩政府隨即依照此意思,於2月27日通告俄政府,限於4月30日以前撤退摩窪兩州境內俄軍。3月18日,俄政府宣示拒絕之意;27~28兩日,法英次第對俄宣戰。其時始知奧國所允諾的援助僅在外交上,而普魯士亦與奧取同一態度。 英法土之同盟條約 英法與土耳其之間已依3月12日在君士坦丁堡之條約,結成軍事同盟關係。英法約定以兵力防護土耳其,至媾成和議、能保障土耳其帝國保全及土皇權利為止。在土政府方面,則承認更改帝國制度,對於帝國內人民無分教派,一律保證其享受法律法庭之平等保護,及官職公開、租稅公平負擔之制度。 4月10日英法約定對於俄國不單獨講和,在戰事中不謀特殊的利益;且制伏希臘,使不能煽動土耳其內地人民叛亂,暗助俄國。 四國議定書 4月9日,英、法、普、奧四國代表在維也納簽定一議定書,決定未來談判之根本原則及條件。此等條件為:(一)土帝國之領土保全;(二)俄國退出摩窪兩州;(三)土皇之獨立及其自行對於耶教人民給與自由與特權。四國約定維持一致態度以處決懸擱的困難問題,而非將其條件經共同討究,不與俄國結何特別協定。此議定書在精神上極為重要,俄國之孤立因此表露,而英法聯軍既確定中歐的態度,可以在戰事上放膽積極進行。 克里米亞戰役之性質 從軍事上說,克里米亞戰爭可算是戰役中一個最特別而最困難的。雙方交戰國家,分處歐洲之兩極端,彼此不接觸,惟有從海上可以施攻擊,因之英法方面運輸極為困難。在俄國方面,其困難亦略同等,則以俄國地大而交通機關不備,道路不良之故。 聯軍之間關於政策亦無一致的協定,英法軍事計劃各不相同。起初想作戰於達溜白方面,後以7月中俄軍退出摩窪兩州(6月2日奧政府曾令俄皇撤退摩窪兩州的俄軍),拿破崙三世乃想從事於大陸戰爭,而英國則謀派兵赴克里米亞,破壞塞巴斯托堡(Sebastople)之海軍兵工廠。克里米亞之遠征計劃既卒決定,而關於半島作戰計劃,聯軍意見復不一致。為滿足雙方國民的自負心,同盟國家各保有其獨立的軍隊指軍權,無一個單一的統帥。在克里米亞聯軍統帥間商定軍事計劃,其手續亦如同外交,則聯軍軍事活動之困難可以想見。從1854年9月14日英法聯軍在塞巴斯托堡之北方一港上岸,以至1855年9月9日聯軍占領此要塞,其間苦戰幾一年,英法雖達軍事上的目的,而聯軍損傷亦大;且尚有賴於薩地尼亞生力軍之助(1855年4月之末,義大利之薩地尼亞軍隊1.8萬人開赴克里米亞助戰)。 戰時之外交活動 在戰事進行中,外交家之活動仍末停止。奧大利在此次東方問題中大施其巧妙的外交手段。奧政府注意的處所在摩窪兩州;從7月31日俄國在此方面已開始撤兵,奧政府依據6月3日與土政府締結之條約,繼俄軍而占領此兩州。奧大利之主要目的已達,不願更進而與英法共行動。奧大利急於重開談判,了結戰局。在8月中,奧大利與英法三國共簽一議定書,發表四條,認為解決東方問題之基礎:(一)對於摩窪兩州及塞爾維亞以國際保護代俄國單獨保護;(二)達溜白河航行自由;(三)破滅俄國在黑海之優勢;(四)俄國放棄其對於土帝國內耶教人民之保護權。11月俄皇命其駐奧大使依此四條討議講和條件;而於1855年1月之初,他決然承認依此基礎議和。3月15日和議正式開於維也納。然在和會開會以前,有兩個大事變發生:其一為俄皇尼古拉斯之逝世(3月2日),其他為薩地尼亞之兵加入英法聯軍助戰。 維也納和議之失敗 俄皇尼古拉斯之固執,視為克里米亞戰爭之禍因,他之死去,可說是消去平和之障礙,後繼者或能本調和之精神促成和議。當和會開會之初,一時似頗有希望。第(一)、第(二)兩條即摩窪諸州之保護與達溜白河之通航問題,未發生何種困難。但議到第(三)條,俄國與英法之意見不相容。英法主張將黑海化為中立,以保障土耳其之獨立,而對於此層,奧、土之贊助不力。奧大利只要能通訂第(一)、(二)兩條,它的目的已達;土耳其則注重在最末一條,因其可以免除俄國干涉土國內政之口實。俄國代表於是以為在第(三)條上可以爭勝;他改提一議,主張或將黑海全然對一切國家船舶開放,或給土皇以自由容許外國軍艦通過海峽之權。(至於俄國在黑海設置艦隊之權絕對不讓步。)然而英法反對此議,和會無成而散,戰爭繼續進行。 薩地尼亞之加入戰爭 戰爭再開,形勢已大變。拿破崙三世一面想牽入奧大利於英法方面,同時亦利誘薩地尼亞加入戰爭。薩地尼亞原來直接與俄國無衝突,無開戰之理由。但薩地尼亞將來欲得參與解決東方問題之國際公會,與列強並列一堂,正式喚起歐洲對於義大利問題之注意,則此為唯一入手的好方法。從1854年5月以來,法國大使已與薩地尼亞王耶瑪溜及其宰相加富洱(Cavour)商議訂結同盟,而其條約在1855年1月26日簽字。依此條約,薩地尼亞派一軍赴克里米亞助戰。英法聯軍得此一支生力軍,在軍事上獲助極大。 和議運動之再開始 9月初頭,聯軍攻克塞巴斯托堡,戰局大定,講和之時機復至。俄國戰敗,兵力疲敝,講和之心因之更切;拿破崙既獲得戰功,而漸感久戰財政負擔之重,亦極欲了結戰事。他說平和是他的目的。如戰事必要進行,他將給此戰爭一個新性質,而在波蘭或其他方面喚起民族運動,反抗專制君主。拿破崙之有意訴諸民族主義,給戰事以新性質,使英奧均有戒心。英國政治家如巴爾瑪斯登之徒,雖有意繼續戰事,但未準備在各地喚起革命。奧大利原來的目的已達,而亦感拿破崙喚起波蘭的民族反抗之危險。奧政府於是起而運動講和,向拿破崙開始交涉,於11月提議向俄皇發一最後通牒(此通牒經英國修正之後,於12月16日發出,限俄皇於11月17日以前承認)。普魯士至此亦漸怕萊茵方面戰事之危險,力勸俄皇承認講和。1856年1月16日,俄皇亞歷山大二世表示承認四條(包含黑海中立之一項)為講和之基礎。2月1日,英、法、普、奧、俄五強代表在維也納簽定一議定書,包載此等條件,是為講和預備條約。(最後的和約於3月30日正式締結於巴黎。) 第二項 巴黎公會(1856年) 公會之性質 巴黎公會於2月25日開會,此會在19世紀過去公會中,其重要之度僅次於維也納公會。此公會不僅解決東方戰事,並影響歐洲國際政治甚大。 和會召集之初,有兩個問題:(一)何國有到會之權?(二)會議地點在何處?關於第二問題,容易解決,列強皆以在此次戰事,法蘭西占重要地位。為對法國表示敬意,公會當然開在巴黎。至於第一個問題,則頗引起爭論。英、法、奧、俄、土之與會,自不成問題;但此外發生問題的,尚有瑞典、薩地尼亞、普魯士、德意志同盟。瑞典雖然在1855年11月21日與英法訂有對俄同盟,但它未實際加入戰爭,容易承認自立於局外。薩地尼亞有到會之權,但奧大利不願其到會。然而奧大利亦不敢公然要求排斥它,它乃得安然到會。普魯士本於東方問題有關係,又為歐洲強國之一,極欲與會而列強尤其是英國,反對它到會,則以其在戰事中未負責任之故。卒依拿破崙三世之援助,許其於和議條件議定後,議到海峽問題之時加入會議(因為普魯士為1841年關於海峽問題之《倫敦協約》之當事者)。至於德意志同盟,則奧普均反對其加入會議,而其他列強亦無望其到會者,卒彼屏斥。 巴黎公會到會的列強代表主要者為法之窪洛斯基(Walewski)、奧之鮑爾(Buol)、英之克列連敦、俄之阿羅夫(Orloff)、薩地尼亞之加富洱、土耳其之阿里-拍奢(Aali-Pasha)。依國際禮節慣例,推法國代表窪洛斯基為議長(窪洛斯基時為拿破崙三世之外務大臣)。 會議之進程 列強關於東方問題已有協定,它們關於和約條件已有一致之意見,此莊嚴的公會不過正式登記已成之議;所以會議進行比較圓滿敏捷。惟關於摩爾達維州境界修正及其與窪拉恰州合併問題,頗有爭論。關於第一層問題,俄國卒讓步。至於第二層問題,則留在後來議決。從3月14日以後,締約當事者之間協議十分妥定,公會命一委員會整理和約各部,其本文在3月之末逐條采決。18日普魯士之代表蒙特菲(Manteuffel)加入會議,他惟有承認列強已定之議。 《巴黎條約》 巴黎公會締結之條約於1856年3月30日簽字,其主要條件如下: (一)土耳其帝國政府正式加入歐洲國際社會,參與歐洲公法,列強相約尊重並保障土耳其帝國之獨立及領土保全。土耳其與締約國之間如有爭議,當不訴諸武力,而先求其他締約國之仲裁。 (二)土皇自行對列強表示願改善它的人民(不分種族、教派)狀態之意思,而列強自行否認一切干涉土國內政之權利。 (三)黑海化為中立,其海面及港灣許各國商船出入,但禁止軍艦出入;在黑海岸上無論俄、土均不得設置兵工廠。 (四)交戰國彼此占領的歐亞地方各退回原國。 (五)達溜白河對一切國家開放,而設一國際委員會管理之。 (六)倍沙拉比亞南部由俄國割讓於摩爾達維州。摩爾達維、窪拉恰兩州立於土耳其宗主權之下;俄國放棄其保護權,而締約國共同保障其特權。此兩州當享有一國民的政府及保有國民的軍隊。在各州均應開一國民會議,以決定此兩州之最後的組織。 (七)塞爾維亞之自由亦同受保障。 附加條約 《巴黎條約》本約之外,尚附有幾種特殊協定。其一個重要的訂於英、法、普、奧、俄、薩與土耳其之間,重申1841年海峽條約之原則,聲明土耳其帝國之舊制:在土耳其平時禁止外國軍艦駛入韃靼雷斯、玻斯佛拉斯海峽。 再一個附加條約,是所謂《巴黎宣言》(Declaration of Paris)。此雖與東方問題無關,然在國際法上成為極重大的原則。依此宣言:私船捕獲制宣告廢止;中立國旗可以保護敵貨(除戰時禁製品外),中立國貨(除禁製品外)在敵船內亦不得被捕收;封鎖須真有效,換句話說,即須有適當的海軍維持之。 和議的結果 巴黎和議,在表面上有利於土耳其。土皇簽訂國際條約而不是承認土帝國之瓜分,國權之減損者,在19世紀中,此為第一次。1815年之維也納公會拒絕土耳其加入歐洲國際社會。今則土帝國正式加入歐洲國家團體,而其獨立與領土保全受列強之共同保障。英法既破壞俄國在黑海之武力,而禁其重新組織,更將土耳其置於安全地位。 奧大利與英國在此戰役中均收大利。前者睹俄國之離開達溜白,後者睹俄國海軍勢力之破滅,至不能出地中海侵害英國利益。但奧大利以忘恩之故,結怨於俄國,而以在外交上行動不貫徹之故,招英法疑忌。英國禁止俄國在黑海方面設艦隊,置兵工廠,未免過舉。俄國一時戰敗,不能不忍受此條件,一旦時機到來,它即不惜破毀此約。 法國之所得的利益純為精神的:在歐洲則它的威望恢復,在東方則勢力復樹;至於物質的利益,則原非其所望。但拿破崙究獲得一個良果,即:破壞俄、普、奧之專制國同盟,因而使義大利解放之思想可以實現。此事實至會議結尾顯示出來;當時法國代表窪洛斯基於加富洱與拿破崙會商後,公然在會中提出義大利問題,說及教皇領內與雙敘敘利國內部之危險狀態,而結論有警告各邦君主之必要。惟奧國代表對此表示抗議。公會雖然未取何種嚴厲的決議,然而義大利問題從此以後成為歐洲的問題,則無容疑。此不能不算是克里米亞戰事重要結果之一。 至於《巴黎宣言》之通過,則解決了海戰法上重大問題,於國際法是一個重要的貢獻。 而在他方面則巴黎和議實際的結果有與表面的形勢相違者。土皇約給其一切臣民以宗教自由及平等待遇之敕令從未實行;黑海之中立僅能維持至1870年;俄國所割讓的倍沙拉比亞一部分之地,於1878年仍歸還之;而在是年土耳其帝國領土保全受侵逼之時,列強無一起而為之防護者。土耳其之各州,大部分如尼古拉斯所願,變成自治的屬國。於此可說戰敗國之意見制勝。然而俄國終未因此而得支配君士坦丁堡。俄皇雖看清事變之趨勢,然究未料置於俄國保護下之自治的各州,遲早必脫離其保護者;它們不助俄國發展,反將為俄國向玻斯佛拉斯方面的進路之新障礙。 第三節 義大利之統一 第一項 統一以前的外交活動 統一運動與外援 1848~1849年義大利革命運動之悲慘的失敗,給義大利人一個教訓,使知有變更政策與方法之必要。從前關於義大利統一,有三個不同的計劃;但皆基於一個假設,即義大利可以獨力成就解放事業。瑪志尼想於一義大利民主共和政體之下,建設一解放的義大利國;而裘倍逖(Gioberti)則主張於教皇主宰之下,組織一個聯邦,以達解放統一之目的;薩地尼亞之政治家,則視其君主為抵抗奧大利唯一的希望。而1848~1849年之事變,已經證示此等計劃——共和、聯邦、君主——非得外援,無一能實現者。首先看清此事實而用其手腕與決心以取得必要的援助之人,是為加富洱。 義大利的狀態與耶瑪溜二世之政策 在1848年革命爆發之後,繼以1849年之反動,義大利似復歸於維也納公會協定的原狀。義大利人不能團結以爭回民族的獨立與政治的自由,在1850年,似義大利去此兩個目的之遠,幾如在1815年。義大利半島仍受外國勢力之支配,專制政治到處復立。義大利人此時解放之希望已不在羅馬,而在狄林,則以此處為義大利政治上唯一的光明地。從1849年以來,唯一的義大利的君主君臨是邦,而始終忠於國民運動,未曾復立專制政治。1849年薩地尼亞王阿耳倍軍事上失敗後,耶瑪溜繼登王位,對外對內均能維持一強健忠實的態度。他知外倚法蘭西之助,內得人民之愛戴,辟得蒙可成義大利統一運動之中心。在義大利半島專制主義得勢之時,耶瑪溜獨維持憲政,雖以1849年議和時奧大利之利誘,而不肯廢止1848年之根本法。辟得蒙此時成為義大利革命志士之避難地。耶瑪溜漸接近法蘭西。路易·拿破崙雖曾出兵羅馬,然對於義大利國民表同情,有意使之脫離奧大利勢力。在1852年之末,拿破崙三世對薩地尼亞之大使屢表示願為義大利統一事業盡力之意志。 加富洱的政策 加富洱是當時第一流政治家,他於1852年11月4日由耶瑪溜二世任為國務總理。義大利統一之實現,主歸功於此大政治家。 加富洱具有遠大的眼光,敏捷的外交手腕,他不僅欲使辟得蒙為一個政治清明之國,並且要致其國於富強俾能得友邦之信任。而在他方面,則他不鼓勵革命黨之急激行動。他欲使歐洲大國君主,尤其是法蘭西皇帝,確信他的政策不至搖動他們的王位;而依制止並指揮革命之方法,反可以鞏固之。 薩地尼亞在克里米亞戰爭之活動 奧大利知薩地尼亞政策之傾向,急起而威嚇之,然而無效。 從1853年以後,因辟得蒙保護倫巴多的亡命者,維也納與狄林政府國交已壞。但加富洱時正謀求得兩大國之保護以對抗奧大利,對於此事亦不恐慌。英法兩國方預備對俄戰爭。如果奧大利皇帝加入英法方面,加富洱希望耶瑪溜取同一的行動,其意以為奧皇在近東取得繁富的土地,可以將倫巴多威尼沙讓與薩地尼亞王。反之,如果奧皇不加入戰爭,辟得蒙之提供協助,更為英法所歡迎,而戰後可望得更好的報酬。 英法對俄開戰(1854年3月)而不得奧大利之援助,且以後者之曖昧的狡猾的政策,聯軍不得不離開達溜白方面,而從事於塞巴斯托堡之遠征。於長時期失望的談判之後,英法知為奧政府所舞弄,乃決計利用薩地尼亞之好意。從1854年11月以來,拿破崙三世之密使已赴狄林,容易與加富洱協商妥定。加富洱以為一經在克里米亞援助英法,薩地尼亞即取得在戰爭結局列席和會之權利;在和會中他即可向歐洲提出義大利問題;彼時可得英法之助,而在和會中必不至為俄所反對,因為俄國正欲報復奧大利之忘恩行為;至於普魯士則他亦明知其決不會助奧。於是薩地尼亞與英法之間同盟成立(1855年1月26日)。為將來取得較高的報酬計,薩地尼亞不願單以副手之資格加入同盟(英國原如此提議),而願與其他締約當事國立於平等地位,自備軍費,共當危險。它於是提供一軍,獨立受薩地尼亞國將校之指揮,而以借款之名義向英國受領事費。義大利之統一可說是產生於此同盟條約。 辟得蒙之議會悟得此舉的實利,容易贊同加富洱之政策。瑪麥拉(La Marmoral)將軍統帥之軍隊,於1855年4月中即開赴近東,而在實戰中大具功績,有助於克里米亞戰爭之勝利的終局。奧大利畏拿破崙三世在歐洲大陸煽起革命,危及奧國的地位,乃迫令俄國休戰講和,此時薩地尼亞之列席和會已無問題。從1855年7月以後,拿破崙三世已發表他的意見,願使薩地尼亞分擔戰事之福禍說:「危險、名譽、利益,一切當分擔之。」 加富洱與巴黎和會 在巴黎和會(1856年2月開會),薩地尼亞所占的地位遠過於其實在的國勢。有許多難問題依加富洱之巧妙的手腕以渡過,他的信用迅速增加,同時其本國信用亦因以增加。所有到會之列強,除奧大利外,咸與之攜手。人皆知他的秘密希望受拿破崙三世之鼓勵。《巴黎條約》簽字以後,和會議長窪洛斯基有感於加富洱向他提出關於義大利危狀之一個通牒(3月27日)起而警告和會注意義大利之現狀。 隨後在巴黎公會結局之時(4月16日),加富洱向巴黎政府致一通牒,明白提出義大利問題,而力言如再將此問題置之度外,不免危及歐洲自身的平安。他說義大利半島之情狀,因外國軍隊占住與政治的反動之故,危險已達極點。其禍源尤在奧大利。維也納政府破壞1815年條約所創立的半島均勢,侵逼辟得蒙。薩地尼亞因之不得不維持負累很重的軍備,以備萬一。薩地尼亞是義大利唯一能抵製革命而同時仍保存獨立之國家。如果此邦傾覆,則無再能在半島抵抗奧大利之勢力者。西歐列強如欲防止此事變發生,應當注意。加富洱固知它們必注意者。他於1856年5月6日在議院報告他的政策,即斷言縱令耶瑪溜王此時未因加入戰爭取得何等顯明的利益,然辟得蒙之金錢血肉,究未嘗純然虛擲,蓋竊示意於人民代表以將來的大希望矣。 拿破崙三世與民族主義 拿破崙三世是一個空想家,熱衷民族主義,思破壞1815年之條約,修改歐洲地圖。俄皇亞歷山大一世曾謀聯合歐洲帝王以維持均勢,而拿破崙則思團結解放的種族,各組成獨立國家,以樹立均勢。然兩者皆發生於抽象的觀念,而未計及所以實行之方法。拿破崙心目中的急務,是在使他所愛慕的義大利成一民族個體。他曾從事於是邦之自由革命運動;他猶帶有1831年老燒炭黨之情感。他的親戚亦幾全為義大利人,求他起而幫助他們不幸的祖國。他的從兄弟拿破崙親王(le Prince Napoléon)一則為本身的野心,一則動於革命的本能亦促他幫助義大利。他自覺從派兵羅馬以後,半島方面大多數的舊友視他為叛黨者。如果他不有以償他的過惡,本身亦不免危險。 而在他方面,拿破崙三世之實行義大利的政策,亦有須慎重考慮之處。在義大利喚起革命,未免驚動教皇,此則他曾以武力恢復其權力而約定不拋棄之者。如此不失去他的舊教僧侶之助力乎?如此不惹起選民之反對乎?如此不搖動帝國組織之根基乎?皇后及他的許多大臣,立法院一部分議員及貴族院大多數,皆反對他的義大利政策。但拿破崙三世自以為得有一折中方法,可調和他的思想與利益。在他的意中,解放的義大利,不當組成一個單一國家,而當於薩地尼亞主宰之下組成聯邦,脫離奧大利,依附法蘭西。教皇失去一部分領地羅瑪尼(Romagne),仍然在位,而法蘭西無再以兵保護羅馬之必要。然謂半島的君主與義大利人民肯贊同此計劃;而依附維也納政府之各部君主肯降身而服屬薩地尼亞;義大利人民既被喚起自行組織解放運動,肯於半途而止;此誠未免是思想簡單,而拿破崙三世與法蘭西後來因之以受損失者不小。 義大利革命之先聲 巴黎和會閉會未久,義大利方面形勢頓呈險惡之象。羅馬教皇與雙敘敘利國王恃有奧大利之助,繼續施行專制政治。維也納政府絕對不肯放棄其在半島之優勢。薩地尼亞為在義大利唯一能抵抗奧大利之國家而恃有法蘭西後援者,此時更為奧政府猜防疑忌的目的。加富洱明對議會說,神聖戰爭開始之日即在不遠(1856年5月)。而奧政府則詆加富洱為革命之庇護者。加富洱不以介意,而繼續其宣傳事業。在1856年,瑪林等組織有國民協會(Societé Nationale),即依加富洱的主持;此團體所以集合國民中活動分子,以備將來的大爭鬥者。他同時並極力擴張軍備。維也納政府深憤狄林政府之行動,而咎加富洱縱容辟得蒙的新聞攻詆奧皇。加富洱答以薩地尼亞之根本法,不容辟得蒙政府干涉新聞言論。未幾兩國的外交關係斷絕,戰爭似甚急切(1857年3月)。 此時戰事之所以未即起,是因為拿破崙三世準備尚末完成,而巴黎公會以來的懸案(例如達溜白諸州問題)正待解決,一時使他擱置義大利問題。半島之狀態益危險。義大利對於奧大利及各專制君主之惡感,已成一般的事實。1849年失敗亡命的革命黨人,復從各方面集合;加富洱縱容他們在辟得蒙方面之活動。他的計略是在恐嚇拿破崙三世,俾知如不急起為積極的行動,必落於半島民眾煽亂家之後;而拿破崙加富洱及耶瑪溜不能支配半島形勢,共和政體一旦能成立於義大利,不久必傳播到法國。 加富洱與拿破崙之密約 1858年1月14日,有義大利人阿敘尼(Orsini)謀殺拿破崙三世之舉,此事及於拿破崙精神上的影響甚大,有以促拿破崙之決計速發;則以此人在獄中曾致書拿破崙,乞其為義大利自由盡力,以償其過惡,否則拿破崙本身將不免危險。拿破崙之密使正式召加富洱與拿破崙會商義大利未來問題。加富洱與拿破崙三世會見於普倫比耶(Plombiéres,1858年7月20~21日),談判的結果,訂有普倫比耶之密約(7月21日)。此實是一個真正的對奧陰謀,而1859年之戰爭所因以發生者。依此密約之協定,法蘭西與薩地尼亞合力驅逐奧大利人出義大利;戰爭在來春開始;薩地尼亞取得倫巴多威尼沙,甚至於帕瑪、瑪迭那及教皇領地之羅瑪尼省,以組成一個人口1000~1200萬之國家;法國取得里司與薩瓦(Savoy);塔斯加尼可合併一部分教皇領地;義大利減為四國,組成一個聯邦,置於薩地尼亞國王之實際的霸權之下,而戴教皇為名譽的首領。拿破崙親王(拿破崙三世思之以為塔斯加尼王)當娶耶瑪溜之長女。 對於此項不貫徹的協定,加富洱並不反對。他知革命一旦開始,拿破崙三世無法制止之。並且他自知所以鼓勵宣傳,而使之成不可抗的勢力之方法。國民協會隨時可聽他的指揮。 大戰爭之先機 加富洱離普倫比耶之後,即赴德意志,而確定普魯士不願為奧大利牽入戰爭,於是回到狄林,而在1858年之末,繼續從事於戰事之準備,及與法國之秘密談判。至於拿破崙三世,則對於要求對奧戰爭,解放義大利之新聞表示好意,已經使公眾疑其別有用意。隨後他自己揭破他的意志。1859年1月1日他在皇宮接見外交團,對奧大利大使說:他深以兩國關係不如以往之好為遺恨。此語傳到維也納,驚動奧人。奧大利的軍團隨即開赴倫巴多威尼沙。數日以後,耶瑪溜對議會言及形勢之險惡,宣布薩地尼亞之愛國的義務,而宣言對於被壓制的義大利到處嗟苦之聲不能置若罔聞。1月30日,拿破崙親王與薩地尼亞公主之婚典舉行於狄林。同時發刊有題名《拿破崙三世與義大利》之一小冊子,此出於拿破崙三世之授意,而不過是普倫比耶密約內容之變形。2月9日,加富洱在議會通過5000萬公債以為辟得蒙之防禦費,戰事之緊迫更不容疑。大軍迅速雲集於義大利。奧大利軍隊之在迭散(Tessin)河上者近20萬人。 英國之調停 英國對於義大利方面之危機不能坐視。英政府恐法國在戰爭中獲利太大。但它之調停提議為拿破崙三世與俄皇(俄皇欲減損奧國勢力)所破壞。俄國於3月中主張將義大利問題提交一公會解決。此實欲致此問題之解決不可能。維也納政府以為自己在戰爭中可操勝算,要求屏除薩地尼亞於公會外,而強是邦即時解除武裝。狄林政府極力激怒奧政府,使之為戎首。加富洱向義大利愛國者發一熱烈的檄文,鼓勵新聞強硬的論調,而正式委任加里巴耳的(Garibaldi)組織義勇隊。從4月之開初,維也納政府已決計進攻,英國之外交努力,不過壓住它數日。加富洱一旦確知奧政府必首開戰端,覺得可以安然取讓步的態度。4月21日,他宣言贊同倫敦政府提議總解除武裝之原則。而在此時,他知維也納方面已決計提出一最後通牒,迫令薩地尼亞單獨解除武裝,否則即開始攻擊。實則此通牒從23日遞到,答覆期限只有三天,而在三天之末,薩地尼亞決然給以否定的答覆。其結果為戰爭。法蘭西政府即時宣言它不拋棄它的同盟國。英國尚為最後一次的調停計劃,亦無成功;從4月29日(1859年)起奧軍渡迭散河。恰在同時,法軍先鋒隊越阿爾蒲司山。 第二項 義大利王國之建設 拿破崙之入米蘭 拿破崙三世於5月3日依一宣言,發表他願解放義大利至於亞得里亞海為止之意志,而於10日離巴黎,赴前敵督戰。他一抵義大利,聯軍即取攻勢。瑪堅塔(Magenta)之役(6月4日),拿破崙大敗奧軍。4日以後,拿破崙三世與耶瑪溜入米蘭。拿破崙急於勝利,向義大利人民發一檄文,喚起他們愛國的努力,命其來集於耶瑪溜旗下,共成義大利解放之大業。 中部義大利之舉事 同時拿破崙三世睹英國達倍(Derby)內閣推倒,繼之者為巴爾瑪斯登,較有利於義大利之解放。拿破崙與科修特(Kossuth)接洽,謀煽動匈牙利舉事。一時形勢似全然於他的政策有利,但不久他始覺悟他的政策不能貫徹到底。他在義大利激動革命,今見革命蔓延到半島的中心,而他已再不能支配之,制止之;加富洱不傾向於聯邦主義,而傾向於義大利的完全統一。4月以後,塔斯加尼、帕瑪、瑪迭那各國革命發生,統治者出亡;而教皇領地於奧軍撤退之後亦為革命黨所支配;羅馬教皇及烈普耳幼主佛蘭西斯二世(Francis II)以有羅馬之法軍在,僅得維持其地位。拿破崙三世無反對各地革命之權利,因其第一效果,即增加法蘭西薩地尼亞聯軍勢力。然他深知革命的結果必致薩地尼亞合併革命的各國。無論在帕瑪,在瑪迭那各地,一切權力均握於加富洱部下之手。拿破崙三世驚恐。皇后及大臣窪洛斯基報告以國內可驚的情狀,謂富人階級及鄉村人民受舊教僧侶之影響,對於此侵害教皇利益之政策極為不平;並且告以國外形勢亦殊可慮,德意志對於法蘭西表示威逼之勢。 拿破崙與奧皇單獨講和 1859年6月24日有沙菲利洛(Solférino)之大戰;此役由奧皇佛蘭西斯·若瑟夫親督軍出戰,雙方軍隊數逾30萬。激戰15小時之久,奧軍至被包圍,在中央及左面有法軍,而在右面有薩地尼亞之軍,結果奧軍又遭大敗,受莫大的損失而退。 沙菲利洛之役,於聯軍為光榮的勝利。但拿破崙卻急利用此機會向奧皇提議講和,大出乎歐洲之意外。拿破崙感於戰爭流血之慘(沙菲利洛之役法軍損傷萬人),眼見戰事前途進行之難關,而顧慮及俄皇之態度(俄皇不願匈牙利起革命),及德意志同盟之態度(德意志同盟開始動員),而尤其是法國國內舊教黨之對他表示惡感,乃不惜向奧皇開始交涉。奧皇既為戰敗之人,而又不肯降身於普魯士之前,亦樂得講和。從7月8日以後,休戰條約成立。三日以後(7月11日),法奧兩皇會見於維那佛蘭克(Villafranca),締結講和預備條約,其主要條件如下:倫巴多割讓於法國,由法國轉讓給薩地尼亞;奧大利保留威尼沙;威尼沙構成義大利聯邦之一部分;義大利聯邦戴教皇為名譽的盟主;塔斯加尼大公、瑪迭那公各回原邦;教皇當在其領土施行必要的改革。關於帕瑪(其統治者已逃亡)之處分則未說及。 拿破崙三世與義大利革命 維那佛蘭克之預備和約,於歐洲,尤其是於義大利民族,為意外之舉。一般的意見,咸認奧大利在此戰事受損極少,它在半島之優勢如故。拿破崙三世回法蘭西後,忠告教皇及其他義大利君主使急為必要的改革,而他們仍是仰望奧大利的保護。至於義大利人民深憤為拿破崙所賣。到處反對拿破崙之聯邦計劃,謂為不可能,因為奧大利既仍構成聯邦之一部分,聯邦必不能有自由,而獨立戰爭遲早又須再起。合併於薩地尼亞,為人民一致之要求。自義大利人視之,必須建設一強大的統一的國家,方可抵制奧大利。拿破崙所欲防止之事變乃因維那佛蘭克之預備和約而速其實現。 加富洱聞法奧預備和約之成立,表示憤慨,從7月13日以後即辭職下野。但他退為一私人,更有行動之自由,可以實行他的政策。實則從7月之末,佛羅倫斯(Florence)、瑪迭那、波洛加(Bologna)三處皆有臨時政府之設立,即受他的主使;此等臨時政府表面上為獨立的,但實受薩地尼亞政府之指揮,它們的使命是在使中部義大利的人民表決合併於薩地尼亞。 佛羅倫斯、瑪迭那、波洛加三處之臨時政府的行動,得英政府之鼓勵。維那佛蘭克預備和約簽字之時,拿破崙已表示希望召集列強公會,協議1815年條約關於義大利部分之修改問題。從7月27日以後,英政府向歐洲發表意思,謂英政府在原則上不反對此一提議,但須依幾個的條件,方肯與會。其條件之主要者如下:(一)撤退教皇領內外國軍隊,法奧對於半島事情承認非干涉主義;(二)尊重中部義大利人民之自決權。此項宣言之結果,使加富洱及其黨徒敢於在塔斯加尼、耶米里(Emilie包含帕瑪、瑪迭那等地域)及教皇領地羅瑪尼舉行人民總投票(8月16~20日),以表示此等地方如何希望合併於薩地尼亞。 拿破崙三世此時陷於困難地位。他向倡人民公決主義,而自居為義大利之友,勢不能以武力反對義大利民意之自由表示,亦不能任奧大利去取反對革命之行動。結果,他惟有用勸告方法,派人赴中部義大利,勸義大利人容各君主回國。而自己亦於9月10日之公報發布的一個通牒上,正式主張遵行維那佛蘭克之協定。而在他方面,則他向英政府聲明,如果薩地尼亞合併瑪迭那及波洛加,則為報償及回復均勢計,法蘭西應當取得薩瓦,或則波那巴特家當在義大利取得一個王位(塔斯加尼)。英國之巴爾瑪斯登對此交涉不甚重視。他知薩地尼亞政府決不許拿破崙親王得立足於佛羅倫斯,至於薩瓦,則他知法蘭西之合併此地,適為義大利怨恨法蘭西之一個有力的動機。 英政府繼續激勵薩地尼亞之政策,於是中部義大利之形勢益加危急。在9月中佛羅倫斯、波洛加、瑪迭那之三政府合而為一體,有共同的軍隊,由加里巴耳的統率。薩地尼亞王耶瑪溜正式接見報告人民總投票結果之代表(9月),他不宣告合併已成事實,而約定向列強主張人民的意思,羅馬教皇與薩地尼亞斷絕一切外交關係。 義大利半島革命進行之中,法蘭西、薩地尼亞、奧大利三國全權代表會議於瑞士之爵利希(Zurich),議將維那佛蘭克之預備和約,變成正式和約。拿破崙三世致書耶瑪溜,勸其誠實執行維那佛蘭克之原則(10月20日)。他向耶瑪溜發表他對於將來義大利聯邦運用之思想,謂此聯邦當戴教皇為名譽的首領,而以薩地尼亞王為實際的首領。聯邦之首都定於羅馬;義大利國會由各邦君主在各自議會中選任之議員組成之。薩地尼亞王對於此空想,答以彼須酌量國民的意思,而中部義大利之國民的意思則要求合併。他並且力言如他不讓步,他必為革命的潮流所壓倒,瑪志尼尚在半島,義大利統一將於共和之旗下成就。瑪迭那之政府亦取同一的論調。實則合併之事實已經成就。在爵利希之全權代表締結有三個條約(11月10日),以執行維那佛蘭克之協定。此等條約並不似預備和約之正式規定各國君主各回原國,但以明文保留他們的權利。關於此層之最後決定,則委諸未來的公會。然而公會能召集乎?此是一個大疑問,則以在原則上英國不願奪去義大利人自擇政府之自由,而奧大利則以各邦君主先行復闢為奧國到會之條件。 拿破崙之要求新土地 奧大利宣言如果辟得蒙繼續提倡合併政策,它即不認再為《爵利希條約》所拘束。拿破崙三世覺得合併為終不可免之事,乃決定遷就情勢,於中獲利。因此從1859年12月以來,他的政策經歷過變化。他的《教皇與公會》(Le Pope et le Congrès)一書之刊行適在此時;在此書中他主張教皇拋棄其領地為恢復義大利秩序之最良方法。拿破崙並且以親書向教皇為同樣解決的提議。 有此一舉,公會之召集不復成問題。教皇辟斯九世對於拿破崙之提案表示抗議。奧大利亦如教皇然,不肯以義大利問題提交列強會議解決。拿破崙今將如何解決此難題? 在1860年之初,拿破崙有意組成英法與薩地尼亞之同盟。此時(咸豐十年,即1860年)法國正同英國聯合攻擊中國(為1858年,即咸豐八年,《天津條約》不履行之故),且拿破崙正與英國談判締結一通商條約,合於英國自由貿易派之主張,有利於英國工業。但是此等事實尚不足使英政府決然與法同盟。英政府惟向法國提議關於義大利問題,依下之四個條件,結一協商:(一)法奧以後非得列強許可均不干涉義大利內政;(二)於教皇政府組織有軍隊可以自衛之時,法政府撤退駐羅馬之法軍,法政府且須撤退倫巴多之軍隊;(三)威尼沙之內政組織屏除於列強談判之外;(四)薩地尼亞王不再派兵赴中部義大利,以待此地方依一正式民選議會重新表示合併之意思。 法蘭西在原則上贊成此計劃,但它為稽延時日計,須待與列強協議後再正式承受之。拿破崙三世想利用此時期從事於薩瓦與里司割讓之秘密談判。我們猶憶加富洱在普倫比耶已經許他以此兩省。在維那佛蘭克議和之後,拿破崙頗覺難於要求,因為法國自己對辟得蒙已未完全踐約。然而現值薩地尼亞領土擴張至預定的範圍以外,拿破崙之要求乃振振有詞。他且覺為鞏固他此時在法國國內漸搖動之信望計,亦有取得此兩省之必要。教會派之反對已開始。而在經濟社會則保護貿易派攻擊他與英國締結的通商條約。此時之急務在依外交的成功轉移輿論。因之他極望取得薩瓦與里司。加富洱不惜忍受一切犧牲以期他的政策成功,願給拿破崙以此等土地。加富洱以為惟依此代價,耶瑪溜乃有合併那些中部義大利諸公國之自由,而法蘭西一旦牽連於此交易,不能再反對薩地尼亞之最後的領土擴張。於是在窪洛斯基去職之後,加富洱秘密與拿破崙三世協定關於里司薩瓦兩省之割讓問題(1860年1月初)。1月20日以後,加富洱復入為內閣總理。27日他宣言擬召集一個議會,在此議會中,中部諸公國亦得與辟得蒙固有的各省同派代表。而在2月3日,拿破崙三世在議院開會之時,公然宣言,如中部義大利合併於薩地尼亞,則法國在阿爾蒲司方面當重劃國界。 拿破崙與狄林政府 拿破崙上項宣言起初頗激起英國的惡感,然隨後英人亦悟法意協商將因前者對後者要求若大的犧牲而冷淡。奧大利亦依同一的理由不阻止薩瓦里司合併於法。拿破崙三世本可以即時實行此項合併,惟須顧慮加富洱在義大利,尤其是在辟得蒙之困難地位,而取必要的慎重舉動。加富洱為免於在國內喪失人望計,不得不裝作被逼迫之景象。拿破崙形式上要求薩地尼亞王放棄塔斯加尼,及在教皇領地僅充教皇之代理。狄林政府舉主權之原則與人民公決權以答之。塔斯加尼、耶米里及教皇領地之人民應狄林政府之要求,於3月15~20日之間,幾以全體一致之表決,決定合併於薩地尼亞;耶瑪溜宣言承受此項決定,而召集新議會,於4月2日集會。此後加富洱即須決定拋棄薩瓦與里司兩省。以加富洱表面仍示躊躇之故,拿破崙乃派遣一專使赴辟得蒙,其使命在嚴重催迫狄林政府實行割讓此兩省。耶瑪溜及加富洱乃若屈服於一種最後通牒,而卒於狄林締結條約(1860年3月24日),割讓薩瓦里司,但附以取決於人民意思之條件。此條件實際履行,而依4月15~22日之人民總投票,兩省表示願合併於法國。 羅馬與烈普耳之命運 1860年之事變以後,世人皆知羅馬與烈普耳兩政府之地位岌岌可危。拿破崙三世有意防其滅亡,但亦願其自取必要之處置;然而兩政府之頑固態度,實有自取滅亡之道。教會拒絕拿破崙提出的革命之要求(1860年4月)而組織軍隊。拿破崙憤教皇之態度,思召回法國軍隊,但又恐加富洱一得有口實即從事於新合併計劃。 在烈普耳之形勢更壞。新主佛蘭西斯為左右宵小所惑,肆行專制恐怖手段,拿破崙三世久勸其立憲及聯結薩地尼亞,而他置之度外。騷亂起於全國。敘敘利島首先叛亂(1860年4月5日)。此運動是隨後革命黨為義大利統一而起的一個大運動之先聲。加里巴耳的在吉諾亞組織義勇隊,以備侵入叛亂中之敘敘利島。加富洱與耶瑪溜本可以阻止其行動而故縱之:在他們的意中,此舉若失敗,他們可以否認其行為;如其成功,則可取而代之,而以防止歐洲與義大利陷於無政府狀態為名。於是5月11日,加里巴耳的之軍隊得在敘敘利上岸。6月末,全島落於他的勢力中。 歐洲列強,尤其是法蘭西,聞敘敘利方面之事變,為之震駭,深咎加富洱縱容加里巴耳的。加富洱否認有此事,而明言奧大利法蘭西既不禁其人民投效於教皇與烈普耳王之下,薩地尼亞自然不能獨對於前往援助被壓制的人民之本國人民,特加嚴禁。在7月末,烈普耳王已表示不肯實行立憲之約,大多數人民均屬望於敘敘利方面。 加里巴耳的雖以耶瑪溜之正式命其停止前進,不肯服從(7月27日)。耶瑪溜亦不堅執己見,而任其進行。英政府既得狄林政府保證不再割讓新土地於法國,對於薩地尼亞之新合併無異議。拿破崙三世既已承認非干涉主義,而此時又特別有與英政府保持一致之必要(為中國方面的戰事),亦不阻斷加里巴耳的之進路。加里巴耳的乃於8月8日渡海峽。拿破崙三世僅以一通牒將未來重大事變之責任歸在英國。倫敦政府不欲與法奧決裂,急宣言如加里巴耳的攻擊羅馬或威尼沙,他認為不合法的行為。但誰能保此事變之不發生?加里巴耳的向烈普耳急速前進,國王佛蘭西斯退向格特(Gaïta)方面。翌日加里巴耳的進入烈普耳城,建設臨時政府,表示繼續北進之意向。他聲言將在羅馬宮宣告耶瑪溜為義大利國王。他此時已全為急進派所支配。瑪志尼急赴烈普耳,他的徒黨集於此臨時政府首領之左右;義大利之革命原以王國之名義起者,似行將以共和之名義告成。 加富洱之收拾時局策 加富洱急欲阻止加里巴耳的,免其輕舉,貽誤義大利大事。在8月末,他遣使訪問拿破崙三世(時在薩瓦),說明加里巴耳的行將進攻羅馬,有制止他前進之必要;法國既不能以武力制止義大利之革命進行,亦不肯任奧大利獨為反對革命之行動,不願再與此國有戰爭,則應任令薩地尼亞自行救護君主政治。辟得蒙之軍隊當開赴烈普耳國境。然如此則須通過教皇領地拉瑪契(les Marches),不免與教皇軍隊接觸。然此不違反國際公法乎?教皇軍隊不將公然侵逼教皇舊領地及塔斯加尼乎?薩軍經過地拉瑪契的人民不表示歡迎耶瑪溜乎?拿破崙口中不得不反對辟得蒙之新政策,然事實上不阻止之。 從9月7日以後,薩地尼亞政府令教皇政府解散軍隊,而在其拒絕之回答尚未到狄林以前,辟得蒙軍隊已越過教皇領內。9月29日教皇軍隊投降。法蘭西軍隊仍舊占領羅馬及其附郭小部分地方,但辟得蒙軍占領其餘教皇領地,在10月初,進至雙敘敘利國境界。 辟得蒙雖不與烈普耳在交戰狀態,然軍隊竟越國境。加里巴耳的之態度,日益使薩地尼亞政府不安心。加里巴耳的似將延緩雙敘敘利之人民總投票,以俟攻克羅馬。他為革命黨所包圍,此類人對於耶瑪溜及加富洱均無擁戴之誠意。加富洱為抵制此等激烈派勢力計,召集議會於狄林,其第一件事即在許國王合併新占領的教皇領土,及雙敘敘利王國。加富洱在致歐洲列強之通牒中,聲言烈普耳王佛蘭西斯既離國都,實際他自己拋棄王位;薩地尼亞政府有防止義大利陷於無政府狀態之必要。而對於義大利人民,則加富洱立論又異,他說:耶瑪溜對於各方面擁戴他之民意應當順從。耶瑪溜久已向雙敘敘利前進。10月21日,烈普耳國及教皇領地均以莊嚴的人民總投票表示服屬於他,數日以後,加里巴耳的讓位於他。此時佛蘭西斯逃避于格特;此為他唯一未喪失的地方,將固守以待歐洲之援助者。 歐洲與義大利王國 法政府對於加富洱之舉動表面上表示不滿足,召還其駐狄林之大使;但仍留一代辦在彼處,以示此項決裂性質並不十分重大。普魯士政府對於加富洱之最近的行為,亦只為空言的抗議,而加富洱答以「他先示一模範,不久普魯士即將樂於仿行」。惟奧政府則大有利用此機會對薩地尼亞起新戰爭之勢。如果奧大利能得俄國之贊助,必再攻擊薩地尼亞無疑。但俄皇雖反對薩地尼亞之侵奪烈普耳王位,然非至耶瑪溜取攻勢而且與法皇聯合,不肯承諾為好意的中立。拿破崙三世對他聲明決不助薩地尼亞攻擊奧大利,而只為他保障維那佛蘭克條約之利益;俄皇亞歷山大二世乃于波蘭首都瓦薩之會見,阻止奧皇用兵(10月22~26日)。而後者亦以國內亂機四伏,不敢堅持主戰政策。 同時(10月27日)英政府亦表示贊助願附耶瑪溜之人民,而宣言一切民族均當有更換政府之權利。此項宣言適對拿破崙三世而發,他本是一個提倡國民主權,人民公決主義者,英政府即以此塞其口。拿破崙三世猶對烈普耳王表示保護態度,一則因為教皇表同情於佛蘭西斯,一則欲藉以牽制耶瑪溜之行動。法國艦隊游弋于格特之前,不許薩地尼亞封鎖此港。然英政府以非干涉主義之名義要求撤開法國艦隊,而法國此時正為中國方面之事須與英國提攜,亦覺得不能拒絕其要求(1861年1月19日)。2月13日格特陷落,佛蘭西斯退入羅馬,受教皇保護。 薩地尼亞勢力鞏固。耶瑪溜命新合併的土地選舉議員;義大利第一次國會乃於1861年2月18日開會於狄林,隨即宣告耶瑪溜為義大利國王。加富洱之政策卒獲得良果。義大利半島之政治的統一,已成事實。惟有威尼沙與羅馬尚不在此新改組的國家以內。然而加富洱對於未來抱有十分的確信。在3月27日,他敢使議院宣告,在原則上羅馬為義大利之首都。 第三項 威尼沙與羅馬問題 拿破崙與羅馬問題 義大利是否當取得威尼沙,取得羅馬?依何種政治的方法以達取得此兩地之目的?此在1861年尚為歐洲注目的主要問題。關於威尼沙問題,解決似不能即時實現;欲此問題之能解決,須得普魯士與義大利同盟以抵制奧大利。關於羅馬,加富洱希望可以即時得一解決。自由國家中的自由教會,是他所提出於教皇辟斯九世與拿破崙三世之計劃。此計劃不為教皇所嘉納。而在法國不無成功;拿破崙現已欲撤回羅馬之駐兵。不過他不願與教皇失和。 加富洱之驟死(1861年6月6日)驚動歐洲,而給義大利一個精神上的大打擊。此大政治家之事業似將受挫折,而事實卻不然。拿破崙三世不欲增長耶瑪溜政府之困難,乃急行正式承認此新王國,而派主張義大利統一之倍列迭逖(Benedetti)為駐狄林大使(6月末)。義大利新內閣總理黎加索里(Ricasoli)以為可依法政府之調停解決羅馬問題,乃於9月向法政府提出一保障教皇獨立之計劃,請法政府轉達教皇,使他放棄政權而取得大宗補助金及管理教會之自由。但拿破崙三世及其大臣等不敢以此計劃轉達教皇。在年終,法政府派一主張義大利統一之外交家為駐教皇處之大使;隨後此外交家提議在教皇與狄林政府之間,當調停之任。但教皇始終執拗,不肯受調停。 教皇此項執拗態度,自然激動義大利之反感。革命黨復謀用武。加里巴耳的又準備舉事。未幾黎加索里辭職,拉塔齊(Rattazzi)繼任為義大利內閣總理(1862年3月)。拉塔齊聲言願防止半島一切革命舉動,專依外交的方法以解決威尼沙與羅馬問題。法政府覺得應當起而為之援助,而命法國大使正式向教皇提出一個妥協案:在義大利之領土現狀維持;教皇保留他的權利,但除於一小部分土地聖佩耳(Saint-Pierre)外不執行之;羅馬與狄林間之外交關係恢復;舊教國家協定給教皇以適當的維持費;列強保障教皇領有羅馬城及剩留的土地,但要求他給人民以改革(1862年5月30日)。教皇政府對於此調停案,仍是絕對的拒絕。 拿破崙三世憤教皇之執拗態度,巴黎與狄林政府之關係因之更密切。依拿破崙之助力,義大利王國得俄國之承認(1862年6月);隨後此王國亦為普魯士所承認,從此時起,人已預料意普兩政府之間將有協商出現。 加里巴耳的之輕舉 拉塔齊內閣之有利的地位,忽因加里巴耳的之行動而破壞;加里巴耳的之目的在進占羅馬,不復能忍耐。7月19日加里巴耳的率其黨徒由敘敘利下船,渡過美西拉海峽,宣言向教皇領地前進。義大利政府急起而阻其進路,至於用武。加里巴耳的受傷被擒(8月27日),他的小軍隊打散。 拿破崙三世與反動政策 拉塔齊內閣依1862年9月10日之通牒,向歐洲宣言,義大利國民全體要求他們的首都,而現狀已不容持久,恐於義大利國王政府有極惡的結果,行將危及歐洲之安寧及羅馬舊教之宗教的利益。對於此項宣言,俄普取冷靜態度,奧大利則表示憤慨;惟英政府公然贊助此宣言,英政府此時樂睹法蘭西陷於難境。至於拿破崙三世本意未始不願順義大利人之意志。拿破崙親王及其與黨慫恿之。但皇后及窪洛斯基極力阻止此舉,而他們的意見制勝。拿破崙卒變計,召回親意派之大使倍列迭逖等。而以外交委諸多羅安得溜斯(Drouyn de Lhuys),此人則與教皇政府接近者(10月15日)。新外交總長即時表示無意贊助狄林政府解決羅馬問題。其結果則拉塔齊內閣倒(12月5日)。意法協商似已破裂。 1864年9月15日之條約 在1863年及次年大部分,義大利政府專注意內政。同時而列強主注意于波蘭與丹麥事件。此等事件有失拿破崙威信,而引起奧、普、俄對法之敵視。拿破崙三世不能望得英國之助力,乃復轉而聯意。於是意法之間重開1862年已斷絕之談判,其結果有1864年9月15日之法意協約;依此協約,義大利約不攻擊教皇之現在領地,且為之防護;法蘭西約於教皇軍隊組成之後,撤退法軍,但至遲須在兩年以內。教皇可自由組織軍隊,但不得用為攻擊義大利之工具。義大利擔負舊教皇領地公債之一部分。此項協約至有用意。如果革命起於羅馬,義大利政府即可以恢復秩序之口實占領此城。但為預防此項事變,法蘭西政府保留重新干涉之自由。拿破崙三世結此協約,未先商諸教皇,大招其抗議。教皇之態度適以堅意法之聯合。拿破崙三世為延緩羅馬問題計,隨即表示願助義大利獲得威尼沙。他起始謀促普魯士義大利兩國同盟以攻奧大利,繼見普奧一時妥協,乃轉而直接與奧大利秘密談判,勸其以威尼沙讓給義大利(1865年9月)。但奧大利拒絕此項提議。未幾普魯士政治家畢士馬克(Bismarck)赴比耶利仔(Biarritz)訪拿破崙三世;拿破崙一方面為此政治家所說動,而他方面自以為容易乘機立於普奧之間為仲裁者,復承認耶瑪溜與普王威廉同盟以奪回威尼沙。普意之間於1866年4月8日締結協約,其條件是:義大利舉全力攻奧大利,但須在普魯士先取攻勢之後;普魯士可擇時機宣戰,但如果它未於三個月以內開始戰事,義大利政府即認此條約為無效;此兩盟國家不單獨休戰,而其一非取得威尼沙,其他非在德意志取得相等的土地決不息兵;普魯士王當供給耶瑪溜以120兆軍費。 普奧戰事及威尼沙之合併 戰事復因外交上關係而延遲。拿破崙三世之政策日益混沌矛盾。他秘密與奧大利談判,而依6月12日與此國締結之密約,希望使義大利以取得威尼沙單獨講和了事。畢士馬克恐義大利政府脫離同盟,決計及早開始戰鬥行為,戰爭乃於6月16日開始於德意志。於是義大利軍隊開始動作。義大利大軍直攻威尼沙前面(6月20日)而遭大敗。開始一舉即於義大利不利。但數日以後,普魯士在薩多瓦(Sadowa,7月3日)之大勝使意軍恢復氣勢。 大戰之翌日,奧大利急要求拿破崙之調停,而願割讓威尼沙於法,俾得轉交義大利。拿破崙三世極願使義大利休戰,而強普魯士如命議和。然他欲達此目的,須有軍事上的示威舉動,然而此則他所不能為,而亦所不敢為者。義大利始終忠於同盟,與普魯士共行動。義大利雖敗,不願休戰。在義大利政府自有它的用意:設使普魯士而敗,義大利或當承認拿破崙之調停,樂得取得威尼沙了事;然在薩多瓦戰後,它自信可以唱高調。它的想依征服以得威尼沙。它並且不以此省自足,而垂涎於托里斯特(Trieste)與托連特(Trent)。然不意普魯士忽然不商同義大利,獨自與奧大利締結《尼哥斯堡預備和約》(The Preliminaries of Nikolsbourg,7月26日),隨即繼以《普拉克和約》(The Peace of Prague,8月24日)。 義大利聞此消息憤慨。它提出抗議亦無效。畢士馬克答謂普魯士只約助義大利取得威尼沙,其他非所問。而此地之取得則已保證於義大利。於是耶瑪溜不得不簽預備和約(8月10日),嗣復簽正式和約(10月3日)。 1867年以後之羅馬問題 義大利王國依1866年普奧戰役獲得威尼沙,只待取得羅馬,即可完成義大利半島之統一。在1867年之初,義大利人要求羅馬之聲更急,則以當時保護羅馬教皇之拿破崙三世已因普奧戰役對普談判失敗,喪去威望。當盧森堡問題緊急之時,拉塔齊復執政權(1867年4月10日)。拉塔齊原得拿破崙三世歡心,極力對法政府表示友誼。但一旦遇拿破崙三世正式促他聯法,他即聲言法普兩國於義大利均有恩惠,在此兩國之中,義大利很難抉擇何所適從。實則他對於兩者皆無意為之用。他的目的是在羅馬。加里巴耳的公然煽動教皇領地人民,組織新義勇隊;而拉塔齊任其進行,意以為法普衝突,可給他以占領羅馬之機會。 但法普衝突卒以倫敦會議(1867年5月)而延緩。薩瓦王室不得不停止它的計劃之執行,但它未拋棄其希望。加之,加里巴耳的之運動仍未停止。普魯士政府實鼓勵之,因為法意失和為普之利。拉塔齊亦不阻止加里巴耳的之計劃進行,而一方聲言尊重1864年9月之協約,同時向拿破崙聲明他不能徑逆國民意思,恐因此激起革命;因為國民固要求取羅馬為首都者。 教皇態度與法意關係 拿破崙急欲結束此困難之羅馬問題。在1866年末,他曾提議召集列強公會解決此問題而不成功。教皇政府不肯對於人民行何改革;教皇辟斯九世且公然擁護教皇大權。教皇如此的挑釁態度已令義大利人激昂,而拿破崙政府此時尚曲意見好於教皇。在教皇軍隊中不僅有大部法國兵士服役,且有一法國大將公然赴羅馬,為之檢閱並改組軍隊。 拉塔齊對於此事提出抗議。拿破崙三世允諾與此項軍隊不生關係,然同時關於加里巴耳的之義勇隊提出責問;此時加里巴耳的軍隊日益逼近羅馬。義大利政府給以空言的保證,而實際不阻止加里巴耳的運動之進行。 加里巴耳的之侵襲羅馬 加里巴耳的在1867年9月之初,自赴瑞士之日內瓦(Genève),對歐洲各地革命黨代表發表他占取羅馬之意見。法政府為及早防止此項暴動計,乃在加里巴耳的轉回義大利之時,向意政府要求對加里巴耳的取禁制手段。拉塔齊屈服,而命將加里巴耳的禁錮。但數日以後(9月27日),加里巴耳的之黨徒侵入教皇領地,直逼羅馬。拉塔齊當然宣言他與此事無關係,而提議由法意兩國軍隊共同保護羅馬(10月13日)。拿破崙三世此時既為羅馬舊教黨所包圍,乃嚴命意政府尊重教皇國境。拉塔齊乃辭職(10月21日),而在義大利新內閣未成立之前,加里巴耳的已經走脫,復出現於塔斯加尼;他在佛羅倫斯發表宣言(10月22日),公然依一專車出發,加入他的義勇隊,侵入教皇領地,進逼羅馬。 此時拿破崙三世已不再躊躇;法國軍隊奉命由海道開赴義大利,從10月30日以後,先鋒隊已抵羅馬。義大利全島譁然。義大利之新內閣為緩和輿論計,亦派軍隊入教皇領內。加里巴耳的之義勇隊為法軍所擊敗,而意政府亦速撤去其派赴教皇領內之意軍。同時意政府捕加里巴耳的,其義勇隊亦星散。然為表示意政府之愛國心決不讓於加里巴耳的起見,意內閣乃於11月9日發一通牒,決然主張義大利要求羅馬之權利。 拿破崙之新困難地位 拿破崙三世此時更處於困難地位,不知所以為計。其將延長羅馬之占領耶?義大利必不容他。其將撤退羅馬之駐防軍耶?舊教僧侶黨必抵死反對他。他於是又想到公會召集之一法。但許多國家(尤其是英國及普魯士)甚望此舉不能成事實。加之,他的大臣以他的名義在立法院宣言說,法政府決不令義大利得取有羅馬(12月5日);此在法政府方面,固將以見好於議院舊教黨之多數,然因此束縛了法國的政策,致公會之召集不可能。 此後法意親交不復能維持。歐洲協商亦不復成問題,且亦不再提及。1864年9月之條約,已成過去紀念。法蘭西軍隊繼續占住羅馬,保護教皇。義大利原賴法蘭西國民之血而達解放之目的,今乃變成它的仇敵,專待它失敗衰危之日以攻入羅馬。 法奧意三國同盟計劃 然而在1868~1869年之間,尚有些政治家不僅對於意法接近未絕望,並且謀鞏固此兩政府之團結。在普法戰爭(1870年)未起之前,已屢次有實現此思想之企圖。此事始由奧政府發動,此時奧政府在畢士馬克的仇敵畢司特(Beust)主政之下,思報薩多瓦戰敗之仇,而視聯法政策為實現此目的之最良的方法。拿破崙三世經過1866年與1867年外交談判失敗之後,竊打算對普開戰之計劃,亦甚願聯絡奧國,乃向之提議同盟。在1868年嚴正的談判進行。從此時後,畢司特認定非得義大利加入,法奧同盟勢不可能。僅有法國同盟,奧政府尚不敢對普作戰。奧國懼義大利從側面來攻擊,義大利固已從1866年以來,露出奪取托連特、托里斯特諸地之意者。反之,如果奧政府能調和拿破崙與耶瑪溜,而法、奧、意三國結成同盟,則可大膽對普開戰。但欲得義大利之贊同,必須允其占取羅馬。畢司特不反對此舉,他此時已無見好教皇之必要。 拿破崙三世似當然贊成此計劃,因為拿破崙三世自身對於教皇之態度已當不滿意;而在法蘭西國民亦頗不解拿破崙三世自居為革命之產兒,何以繼續擁護此反動主義之教皇。然而拿破崙三世迂迴於兩個矛盾的政策之間,一方面對自由黨讓步(尤其是在1869年總選舉之後),同時又不敢公然與舊教黨決裂。在1869年之中葉,三國同盟計劃之秘密談判似將成一現實的協定。但阻力仍在羅馬問題。拿破崙不能如義大利之願以解決此問題。法、奧、意三強乃停止談判,而在8月僅含糊相約從事於共同的政策,意奧兩政府保留其在法蘭西無端發難攻擊普魯士之時,宣告中立之自由。 數月後,畢司特斷定普法戰爭必至,而恐為拿破崙牽入旋渦中,竊思與義大利結一保障條約,使奧意兩國靜待時機,立於交戰國之間,取武裝調停之態度。拿破崙三世不僅知有此談判,並且竊願鼓勵之。然而畢司特之政策始終敗於一個阻力,即拿破崙三世不能令義大利占有羅馬。 普法戰爭與義大利政策 1870年7月19日法國對普魯士宣戰,此舉直接為普法爭雄之決戰,間接給義大利以完成統一之機會。拿破崙從事於此冒險的戰爭而無一同盟國。從7月11日,奧政府已警告他說,奧政府決不為他牽入戰爭中,他須對於將來的決定全然自負責任。至於義大利政府則在法政府重邀義大利同盟之時(16日),亦明白拒絕與法同盟,則以法國不肯給以羅馬之故。此時意政府所能與拿破崙三世協定者,則為法蘭西軍隊撤出教皇領地;1864年9月之協約重行遵守(7月20日)。但意政府猶望幸得奧政府之斡旋,可以自拿破崙三世索得他迄今不敢應允之犧牲。以畢司特之盡力,奧意同盟在7月末似有成立之望。其主要條件,為奧意兩國聯合兵力以備實行武裝的調停;奧國派軍隊入敘列色(Silesia)及巴威利亞;在巴威利亞義大利軍可與奧軍會合。但奧意兩政府均要求六星期之期間為動員之用,而非等到法軍已侵入德意志南部不肯發動。並且拿破崙三世須承認義大利有占取羅馬之自由。最後一條全不能行。擁護教皇的一派人士向拿破崙三世說,如果他戰勝,他可以得義大利同盟,而不須給以羅馬;否則他無論如何犧牲,決不能得義大利同盟。當拿破崙三世出發赴前敵督戰之時(7月28日)他尚未決計。義大利之特使往會拿破崙三世於梅仔城(Metz),拿破崙親王極力幫同義大利人進言,然而一切無效。拿破崙三世之惰性的抵抗,繼續至於8月5日。翌日法軍大敗,八日以後,普軍已進入法蘭西中心。法軍敗退,同盟再不成問題。拿破崙三世於8月8日猶求助於耶瑪溜,然亦無效。耶瑪溜未始不寄同情於拿破崙之末運,然他是一個立憲君主,他的大臣不肯往救拿破崙三世。義大利整備武裝,但不是為助拿破崙三世,而是為占取羅馬,此則義大利今將無報酬得之者。拿破崙三世外遇敵軍之侵襲,內顧革命之發生,猶作最後的希望。他尚信任義大利,而於8月19日派拿破崙親王赴佛羅倫斯,對耶瑪溜王為最後的求援。然此舉無功如故。拿破崙三世即在此危急之時,猶不敢許義大利人占取羅馬。然義大利人此時則更傲然主張他們占取他們的首都之權利(8月29日)。 義大利人之占取羅馬 塞丹(Sedan)之投降(9月2日),巴黎之革命(9月4日),卒使義大利人得安然占取羅馬。法蘭西軍隊早已從教皇領地撤退。9月6日,義大利政府通告巴黎之「國防政府」以不能再遵守1864年9月協約之意,而巴黎政府對於權利問題未表示意見,而任令義大利政府自由行動。隨後耶瑪溜王向教皇辟斯九世下一最後通牒(9月8日),教皇絕對拒絕與意政府妥協。教皇自知無力可以阻義大利人來占羅馬,然他須表示他非自己屈服,惟遇著武力逼迫,乃始退讓。9月20日,意軍安然占得羅馬。數日以後,教皇領地內人民依全體一致之投票,承認此土地合併於義大利王國。 第四節 德意志之統一 第一項 普魯士與德意志統一的準備 德意志與義大利 在19世紀下半期之初期,德意志如義大利然由一地理的名詞變成統一的帝國。畢士馬克是德意志的加富洱;普魯士之為德意志統一事業之首領,亦如薩地尼亞為義大利統一運動之中心然。德意志之統一事業與義大利之統一事業皆成於戰場,不過前者全由國民自己的實力,後者利用外援。在此兩邦,政治的統一皆由抵抗奧大利而得來,而拿破崙三世又實直接間接有以促成之。德意志與義大利之統一,皆受法蘭西政治之影響,同時其統一的效果亦轉以影響法蘭西之國勢。不過此兩個19世紀中政治的大革命事變,有一根本不同的點,即德意志問題遠較義大利為複雜,而其統一之阻力亦較義大利統一上遇著的阻力為大;手造此大業之畢士馬克較之加富洱政治生涯長久,乃能於新造之帝國自當建設之任,其政策影響於歐洲政治者至大而且久遠。所以德意志之統一,是在法蘭西大革命以後歐洲政治史上一個最大的事變。 德意志統一之阻力 在19世紀中對於德意志之政治的統一,有三個大阻力。其一是德意志各邦之傳習的地域主義之觀念太深,各邦不肯輕易放棄其主權,就治於一國民的中央政府;尤其是南部德意志諸國,極力擁護其獨立地位,而忌嫉普魯士之雄長德意志,侵害它們的主權。其二是德意志內部有利害關係不同,而向來相敵視之兩個強國,即奧、普,互爭霸權,不能相讓;以它們之勢不兩立,不僅德意志的統一不能依兩國之合力以促成,而反因它們之敵視,至於一切統一計劃皆不可能。其三是在外有德意志人所視為世仇之法蘭西,亦素忌在其東方國境有強大統一的國家出現;拿破崙三世繼承拿破崙大帝之思想,不利於德意志之統一,而樂睹其始終分裂;尤其是對於南部德意志諸國,極力謀所以羈縻之,使保存其獨立地位,以與普奧對抗。對於第一個阻力,則以普魯士組織德意志關稅同盟之成功,已經依經濟的統一促進政治的統一之思想,在適當的外交活動之下,尚不難打破;至於第二第三兩個阻力,則為德意志統一之致命傷,非依決然的武力,不易打破。畢士馬克之精透的眼光,首先看清此層,而其對於統一事業之努力,亦注重在此。 畢士馬克之人物政見 畢士馬克可說是19世紀中歐洲最有手腕的外交家,於德意志最有功的政治家。他認定德意志統一之業不是可以演說決議而成就,而是要依「鐵」與「血」而造成的。這是他和德意志一般自由主義的愛國家、統一運動者思想根本不同的處所。 在佛蘭克弗特之德意志國民議會失敗,德意志同盟復立(1851年)以後,畢士馬克代表普魯士出席於佛蘭克弗特之同盟總會。在佛蘭克弗特駐在八年,後來復出使聖彼得堡與巴黎。他在佛蘭克弗特之時,已看清奧普在德意志勢不兩立,德意志欲於普魯士主宰之下完成統一之業,第一步即在將奧大利排出同盟。他不願靜待國民的衝動之遲緩的動作,蓋此雖未始不可以卒成統一之業,然其形式未必利於普魯士。他決計依戰爭之迅速的動作,將德意志造成一個國家,且受普魯士王室之支配。因為普魯士所以有阿耳米仔(Olmtüz)之屈辱(1850年11月28日普魯士代表曼特菲爾Mantenffel與奧相什窪全堡Schwarzenberg會於阿耳米仔,普魯士屈服於奧大利威脅之下,關於德意志同盟改組問題,表示讓步,拋棄自己主張的新同盟組織,遷就奧大利意見,普魯士人視為莫大的恥辱),是由於俄皇援助奧大利,畢士馬克乃采定一離間德奧關係之外交政策;則以在敘列色維格和耳斯太因問題(Schleswig-Holstein Question)(俄國因為王室親戚關係及波羅的海勢力關係與此問題有關)及破壞哈蒲斯堡王室在德意志的優勢上,普魯士的野心皆可為俄皇所妨害。 國際形勢之變動 克里米亞戰役變更國際形勢,有利於普魯士。此戰役為俄奧關係變動之關鍵。在克里米亞戰役中普魯士躊躇於奧俄之間,然得列席於1856年之歐洲會議。奧大利在此戰役中之政策表示忘記俄國在匈牙利及在阿耳米仔之援助。奧大利采此種自利的政策,損壞對俄關係。 1859年之意奧戰爭,亦間接影響於普魯士的地位。倫巴多之喪失,損傷奧大利之威望。普魯士在戰事進行中,雖未能對於法奧兩方面取決然的態度,然其動員之舉已足以影響法奧之戰事政策。 畢士馬克與威廉王 1858年普魯士王弗列得力克·威廉四世因精神病不能執政,命其弟威廉攝政。威廉於1861年1月卒繼弗列得力克·威廉之位為普魯士王(威廉後於1871年1月18日宣告為第一任德意志皇帝)。威廉執政後,普魯士政策的精神一變。威廉不似前王之柔懦,而實為一具有壯志果斷之人。他執政後即認定普魯士有創造一強大的陸軍之必要,而決心造成之。因為此項確信與決心,他乃有使用畢士馬克及一個堅決的政策之必要。 畢士馬克於1862年9月應召入閣。他登時遇著一個重大的政治的危機;此危機之起,即因為國王欲不管議會是否同意,逕行取得普魯士利益上必要的軍備改革之決心。1859年之意奧戰爭已為普魯士兵力之顯著的證據;因為僅以他的軍隊之一動員,已經使法奧急於言和。威廉欲改組軍制,擴張兵力,使普魯士在歐洲中原成一強大的勢力。他欲實行此計劃,不能不要求增加預算上軍事經費。在1860年5月,當威廉尚為攝政之時,威廉即以此要求提出於議會,而提議增加地稅,以充此費。但他的提案受自由黨(Fortchrittspartei)之決然的反對。自由黨不願增加國王之兵力,不願普魯士以武力取得帝位,而深信德意志民族主義可不需武力之助而制勝。而在他方面,威廉決意貫徹其主張,不肯與議會妥協。在1862年3月,議會取強硬態度,削除新軍費預算,至於新召集的軍隊不得不解散。威廉一時決計退位,後卒以有名的軍事家龍恩(Roon)之獻議,召畢士馬克組織內閣,從此時起(1862年9月),畢士馬克實際統治德意志者幾30年。 畢士馬克之政策 畢士馬克最初的政策之要點,可以他自己的話語表示之:德意志不需要普魯士之自由主義;「先普魯士,後德意志」。他深咎前王弗列得力克·威廉之柔懦。畢士馬克曾謂政治的爭議當取決於武力,而不取決於權利。他已決計為爭普魯士之霸權戰。實則他的目的在七年之中依三次戰爭以達到:1864年之丹麥戰爭;1866年之普奧戰爭;及1870~1871年之德法戰爭。 在畢士馬克政府之初期他決計貫徹威廉王之主張,組成他所需要之軍隊。他敢統治普魯士而不依議院多數;維持新增的軍備,而不顧議院之拒絕通過經費。他為實行他的政策,達他最後的目的,不惜冒違憲之大不韙。 第二項 由1864年之戰爭至1866年之戰爭 畢士馬克外交成功之初步 1864年,丹麥戰事發生,此為德意志統一之三個戰爭中的第一個。此戰事表現畢士馬克之外交手段於其國人,而致那非自由主義的態度漸與國民意志相融洽。畢士馬克於此事發生以前,已經在外交上獲有初步的勝利。他欲達普魯士政策之目的,必不可不防止俄奧或俄法協商之成立,兩者有一於此,皆有害於他的計劃之實行。恰值1863年有波蘭革命之事,給他以聯絡俄皇之機會。他對俄皇亞歷山大約,普魯士決不許其治下的波蘭人得給俄領波蘭之革命軍以助力,他關於壓平兩國共通危險之叛亂一事,自認與俄皇協力。俄皇原有意給波蘭一個自由的政府,至此乃變計,而決然以兵力打平叛亂。因普魯士之此一番保證,俄皇對於法蘭西聯合英奧兩政府向俄政府提出共同抗議之舉,乃敢漠視。奧大利此時正謀博得德意志自由派之好意,以抵制普魯士之反動政策,欲強普魯士贊同他提出的德意志聯合改組計劃,而以畢士馬克反對普王赴佛蘭克弗特之德意志君主大會(1863年9月),其計劃卒歸失敗。畢士馬克政府之第一年中,已表示普魯士在德意志地位之大改善。 敘列色維格和耳斯太因問題 敘列色維格和耳斯太因問題,為丹麥戰爭之起因。此兩州住民大都為德意志人,然兩州隸屬於丹麥國王已歷數世紀。但它們都各保有其地方議會,未併合于丹麥國,1815年德意志同盟組織,和耳斯太因與羅奄堡(Lauenbourg,1815劃歸丹麥王者)構成同盟之一員。在1848年1月,丹麥王克里斯丁八世(Christian Ⅷ)死,其繼任弗列得列七世(Frederick Ⅶ)隨即發表他給他的王國各州一共同憲法之計劃。和耳斯太因得德意志之助曾表示抗議。和耳斯太因人要求一特殊的組織同適用於敘列色維格。繼承權問題更給他們以要求特權的口實。弗列得列七世無子,其繼承者當為女系,丹麥王位雖許由女子繼承,而和耳斯太因則適用男系繼承法。而屬於丹麥王室男統旁系之俄古斯丹堡公克里斯丁(Duke Christian of Augustenberg)視此州為他應繼承的權利,兼要求敘列色維格。俄古斯丹堡乘1848年柏林、維也納革命潮流,煽動和耳斯太因叛亂,組織一臨時政府,自為首領(3月24日),而求助於普魯士。普魯士未嘗不樂得在北海與波羅的海之間,擴張勢力。於是普王弗列得列克·威廉不經宣戰,無端派普軍進和耳斯太因。一月以後,他且占取敘列色維格,並侵到齊特蘭(Jutland)。 在德意志國民統一計劃失敗後,普魯士威望失墜,歐洲列強(英、法、俄)亦表示援助丹麥王室之傾向。普王勢孤,乃從丹麥撤兵(《丹普和約》於1850年7月2日簽字於柏林)。和耳斯太因之革命軍失卻德意志人之助,隨為丹麥軍所擊敗(1850年7月)。丹麥王收復此兩州,而依一敕令(1852年1月)宣告此兩州之聯合解散。繼承問題由列強依《倫敦協約》(1852年5月)處決之;依此協約,五強及瑞典保障丹麥王室之領土保全,格溜克斯堡公(Duke Christian of Glücksburg,丹麥王之侄女婿)繼承丹麥王土全體,包含敘和兩州。此約屏除俄古斯丹堡公之繼承權(他自己承認放棄之),且約給全國以一共同的憲法。列強之干涉可謂如丹麥之意解決了此困難的問題。但此解決既不為敘和兩州所承受,亦不為德意志同盟所承認,亦不為男系繼承人俄古斯丹堡公之後繼人所承認。在德意志惟有奧普兩國為1852年協約之當事者。 恰在《倫敦協約》締結之前,丹麥政府聲明將對於王國全體施行一個共通憲法,但各部許設地方議會,依它們自己的政務員以管理與全體不共通的事務。丹麥國王於宣告此憲法之時,並且約諾決不將敘列色維格合併於王國領土內。在1855年,上項聲明之共通憲法,確然成立,施行於丹麥王領土全部;關於由地方議會管理純粹地方的事務之規定,仍然維持,但至於何項事務為丹麥全體共通之事務,則決定之保留權在丹麥政府。敘和兩州人民及德意志對敘和兩州表同情之人均表憤慨。德意志同盟不承認此憲法在和耳斯太因羅奄堡有效,普奧亦攻擊此憲法。丹麥政府卒覺它的計劃在和耳斯太因之實行不可能,乃決變計,而有1863年3月之敕令。 在1863年之初,敘和兩州及羅奄堡問題仍是受1852年《倫敦協約》之支配。在同年3月30日丹麥王弗列得列下一敕令,給和耳斯太因以獨立的議會、預算、軍隊,而宣言為丹麥與敘列色維格發布一憲法(但弗列得列於此憲法未公布以前已死)。依此敕令,敘列色維格成為丹麥之一省,完全與和耳斯太因分離。丹麥國王之此舉,自其敵人視之,有兩層違法的處所:第一,此新敕令加於和耳斯太因而未商得其人民代表之同意;第二,丹麥實行合併敘列色維格。前者漠視德意志同盟之權利,後者違反1852年之《倫敦協約》。敘和兩州問題因此復起,而成為丹麥與德意志之衝突問題,是即為丹麥戰爭之起因。 丹麥戰爭 德意志同盟雖不是《倫敦協約》之當事者,但敘和兩州問題卻是一個民族的問題;蓋羅奄堡及敘和兩州之住民(除敘列色維格北部外)皆屬德意志人;而要求此兩州繼承權之俄古斯丹堡公弗列得列(對於其父在1852年之放棄權利未表承認者)亦是德意志人。至於普魯士,則畢士馬克正利用此問題以達他的政策之目的,他方有意在此方面擴張普魯士國境,且垂涎基爾(Kiel)之良軍港。同時他處此情勢之下,亦須特別慎重其行動。如果暴露普魯士政策的實在目的,必致給《倫敦協約》當事者之列強以干涉之口實。但如得奧大利共行動,此危險可減。加之,如專謀普魯士利益,不免與國民統一運動之愛國主義相違。於是關於此政策之執行,有使奧大利與普魯士分過之必要。 在1863年7月9日奧普兩國在德意志同盟總會通過一個決議,要求丹麥王弗列得列取消3月所發之敕令,恢復1852年之狀態。奧普兩國行動一致,但動機不同。奧大利的最上策是在與同盟之諸小邦(它們對普惡感正深)聯結,以謀於敘和羅三州組成一個獨立的國家。但奧大利之欲使德意志不受列強幹涉,則與普一致。但普魯士不願有獨立的國家之組織,則以在此諸州設立一獨立的統治者,必致因其畏普之故,依附奧國,在此方面新增出一個奧大利的屬國。一時列強未必肯坐視普魯士之侵奪丹麥國土。畢士馬克乃如奧大利然,寧願贊同同盟總會之緩慢的動議。1863年11月13日丹麥國會通過3月中所宣言之丹麥敘列色維格聯合憲法。 敘和兩州之反對丹麥 1863年11月15日丹麥王弗列得列七世死,克里斯丁九世繼位,形勢一變,敘和兩州問題更形紛糾。俄古斯丹堡公弗列得列不管其父之曾放棄其繼承權,而要求敘和兩州,此兩州之議會宣告他為弗列得列八世;和耳斯太因與敘列色維格脫離丹麥而合於德意志。德意志之愛國者贊助德意志的敘和兩州及弗列得列八世,反對丹麥。丹麥王克里斯丁繼承前王之政策,公布11月13日之憲法。 敘和兩州之行動激動德意志之熱狂。12月7日同盟總會決議,派同盟軍隊(於一薩克遜將軍統率之下)去占領和耳斯太因,英政府猶想調停,曾派特使赴丹麥,但丹麥政府關於合併敘列色維格問題不肯讓步,一則因為丹麥之民族的熱狂方盛,一則因為丹麥以為英國可以助丹麥保全領土。1864年1月8日和耳斯太因為德意志同盟軍所占,俄古斯丹堡公在基爾組織政府。 普奧之行動 其時英政府復起而調停,通告德意志同盟總會,要求開列強公會。在此次英國提議以前,拿破崙三世亦曾提議開列強會議以解決敘和兩州問題(1863年11月5日),但英國以其提議中含有1815年條約失效之宣言,不敢與之共事。而此次則英國之提議不為德意志同盟所容納,因為同盟總會向未加入1852年《倫敦協約》,不願受列強之干涉(1月14日同盟總會聲明否認《倫敦協約》),畢士馬克乃覺干涉之時機已到。因為普魯士為《倫敦協約》之當事者,本可以離德意志同盟而獨立行動。奧大利因懼拿破崙三世之圖,它不能不與普交歡,乃與之共行動。1月16日,普奧兩國政府協定對丹麥下一最後通牒,限於兩日以內,取消上年11月之憲法。如果丹麥拒絕此要求,奧軍6萬人即進取敘列色維格。至於敘和兩州取得後如何處置,則未說定;但兩國政府約「以相互協議」(by mutual agreement)規律它們未來的行動。此項協定,實為畢士馬克之大成功,他依此取得所希望之同盟,以解放敘和兩州,而復保有將此兩州附於普魯士之可能。奧國外交當局列希堡(Rechberg)原想關於將來的行動有所商定,以免將來在北方發生,然以畢士馬克之不肯如他所願,不能不退讓。普奧之向丹麥發最後通牒,固明知丹麥必拒絕所求。於是普奧軍隊可以於德意志同盟軍隊占據敘列色維格之先,急速的攻入敘列色維格。普奧雖為1852年《倫敦協約》之當事者,然依畢士馬克所說,它們之承認丹麥領土保全,是以丹麥王室自動的承認不合併敘列色維格之約諾為條件。茲當由普奧軍隊占住此兩州,以為丹麥履行上項約諾之保證。實則普魯士政府當局之自始已蓄意侵併此兩州,可於畢士馬克之《回顧錄》中看出。(畢士馬克在他的《回顧錄》Reflections and Reminiscences, Vol.Ⅱ,Chap.XIX自謂從最初起,他即抱定合併此土之思想。)畢士馬克預料之事情發生:丹麥政府拒絕最後通牒之要求;普奧對丹麥宣戰;聯軍進逼敘列色維格。 英國之調停 英國政府亦非全未看破此層者。丹麥戰爭起後,英內閣之拉塞耳(Russell)即向列強下一通牒,提議開歐洲公會(1月20日);及此提議無效,有意取強烈之手段。但俄法均不肯贊成此行動。俄政府既已感激畢士馬克之助,在1863年之波蘭革命中,俄國得普魯士好意中立之助甚大,於是畢士馬克在波蘭事件中對於俄國表示之友誼,產生一良果,即俄國在敘和兩州事件中對普不取何項行動;俄國之友誼的態度,容或更因為未來的希望增強。而在他方面,則法蘭西在1864年關於敘和兩州事件不欲取強硬手段,半因為他方有事於墨西哥方面,而半因為英國既在1863年關於波蘭問題拒絕與法國共行動,它不信英政府能堅執強硬政策。故值丹麥已示有被征服之勢之時,英政府(巴爾瑪斯登)以共同武裝干涉向法政府出一提議,法國外務大臣依1864年6月14日之公文表示拒絕。此公文系對法國駐倫敦之大使而發,所以指導他對於英政府之態度者。在此公文中,法政府表示法蘭西不能與英國同盟,它說,英國只專致力於支配波羅的海,而法國則須對奧大利與德意志之聯合兵力從事大陸的戰爭。 在英法不干涉之事尚未明確之時,已有許多事變發生。普奧軍隊繼續前進,迫薩克遜漢洛瓦軍(同盟總會派遣之軍隊)撤退,而占領和耳斯太因(普奧聯軍與德意志同盟軍倖免於衝突)。而在2月之初,普奧軍隊攻入敘列色維格。4月之中旬,聯軍占有敘列色維格全部。 丹麥與普奧之和約 此時丹麥已完全在普奧武力之下。外國亦無起而援助丹麥者。即英國亦除謀得召集列強公會(1852年《倫敦協約》當事者之諸國會議)外,別無能為力。此會議於4月25日開於倫敦。會議所行的第一件事,即在協定休戰(從5月12日至6月24日)。而議到敘和兩州問題之最後解決,則普國要求兩州之政治的獨立及它們的聯合,而丹麥代表絕對不肯承認此主張。在6月25日,倫敦會議無結果而解散。倫敦會議失敗,戰事再進行。6月之末,普奧聯軍進入丹麥本土,容易占齊特蘭(Jutland)全部。丹麥此時已知孤立無援,不能再抵抗,乃向普奧乞和,從6月20日起休戰。5日以後,丹麥代表與畢士馬克、列希堡會於維也納議和。在此和議中,德意志同盟全被漠視。英法論理可以主張,關於敘和問題之和議與其處決,實為歐洲之公共事務;但畢士馬克不使它們有與議的機會,而丹麥代表鑒於事機之緊迫,再戰之危險,又不能拖延談判。於是在8月1日預備和約簽字;依此預備和約,丹麥王放棄他對於敘和兩州及羅奄堡之權利,而以之讓與奧普兩皇。丹麥賠償此次戰爭中普奧所負之軍費。10月30日普、奧、丹三國在維也納訂成正式和約,包載上項條件。於是依事勢之推移,原為取得敘和兩州自治而起之運動,乃以兩州置於普奧兩國同盟支配下之結局。 普奧利益之衝突 丹麥戰事結局,維也納條約成立後,普奧利益之衝突,漸表現出來。普奧在戰前之協定(1864年1月)原期依「互相協議」決定敘和兩州之將來。然現值普奧共同管理敘和兩州,奧國始覺普魯士之意圖合併。奧國且覺此次與普取共同行動,有逆德意志國民意志。但得普魯士肯保障奧大利之非德意志的領土,而讓以下敘列色(Lower Silesia)之一部分土地(奧國所希望者格拉茲Glatz),它寧願讓出它對於兩州之權利。值柏林拒絕此議,奧政府乃提議任俄古斯丹堡公領有此兩州。但此則大違畢士馬克之意志,不過他尚不敢明言反對耳。畢士馬克為此提出條件,破壞奧大利之提議。他謂(1865年2月)保護俄古斯丹堡公抵制丹麥之侵逼,責任在普魯士,普魯士須有交換條件,因而要求敘和兩州加入關稅同盟;基爾港割讓於普魯士;而由普魯士代管軍隊、郵政、鐵道及各種要塞軍路;此等條件,是將敘和兩州化成普魯士之屬地。 加斯太因之協定 畢士馬克雖準備與奧衝突,完全將它排出敘和兩州,然一時尚不欲開釁。他對於拿破崙三世之態度尚未有把握;他尚須取得義大利之同盟。適值奧大利正在內政改組之危機中,欲於對普決鬥以前,先與匈牙利人調和,向普魯士提議妥協辦法,畢士馬克乃亦承諾之。於是1865年8月14日普奧兩政府在加斯太因(Gastein)締結有一協約。加斯太因之協約,在奧大利為退讓,而於普魯士為勝利,普魯士至夸為「未流血的戰勝」。依此協約,普奧保留它們對於敘和兩州之共同權利,而分任兩州之治理:敘列色維格之治理屬普;和耳斯太因屬奧。此外則普魯士依一小額的代價(250萬丹麥幣),取得羅奄堡之完全領有權。此協約滿足畢士馬克之意願,然而奧大利則以此更陷於紛糾的問題中,失去其他德意志各邦君主之好意,至少在表面上有拋棄俄古斯丹堡公之嫌。俄古斯丹堡公不承認此協約,普魯士聲言如他出現於敘列色維格,即當捕之。 比耶利仔之會見 普奧之處決敘和兩州問題,可以說是從精神上破壞1815年之德意志同盟,而引起更重大的德意志新組織問題。畢士馬克已有俄國之友誼可靠,但尚須確定法蘭西之態度。普魯士與巴黎協商,即有接近義大利政府之利益。畢士馬克自知不久須與奧大利決戰;他知對奧戰爭之時,決不利於有法蘭西之為敵。所以在加斯太因之後,他即往訪拿破崙三世於比耶利仔(Biarritz),正如七年以前(1858年7月)加富洱赴普倫比耶(Plombières)之故事。畢士馬克於1865年10月4日抵比耶利仔;他與拿破崙三世為數次之會談。兩人之談論均是口頭的,全未筆記出來;然而他們會談之大概性質是明白的。在此會談中,拿破崙極欲問明者,是究竟於公表的《加斯太因協約》之外,有無秘密協定,尤其是究竟普魯士是否保證奧大利保有威尼沙州。而此層則畢士馬克斷言其無者。拿破崙深信法蘭西支配當時局勢,德意志不足畏,奧軍必勝。他斷定酌量情勢,他可以給法蘭西以乘機干涉之機會。而在他方面則畢士馬克深知拿破崙三世如願取決然的行動,縱不至打破普魯士對奧之計劃,亦可以妨害之。他知拿破崙主要的用心,是在再依取得里司、薩瓦之方法,博得國內人望。畢士馬克願承諾一提案以換得拿破崙之中立,而衷心仍打算見機避脫默認的或現實的義務。雙方均視此次會談為滿足。拿破崙承諾守中立;表示希望增加領土以為報酬,而允勸義大利與普魯士協同行動,自不容疑。畢士馬克因未承受有何項特別具體的義務,然實有以使拿破崙三世誤信以為法國必能因其好意獲得報酬。實則拿破崙三世之威望,曾為墨西哥事件損傷,急欲立功以恢復之。然而畢士馬克固已確知普意聯合必敗奧大利,而蓄意欺騙拿破崙三世,使不能得預期的分贓。 普魯士之武斷政策 糾紛不能解決之敘和兩州問題,於1866年之初,給畢士馬克以對奧挑釁之機會。奧大利惟有德意志小邦之後援可恃,順從它們對於兩州問題之意見,鼓勵和耳斯太因之俄古斯丹堡黨,而任令俄古斯丹堡公弗列得列立足於基爾。1866年1月23日,在阿托那(Altona在和耳斯太因)有群眾集會,攻擊普魯士,畢士馬克登時向維也納致一通牒,表示抗議。他咎奧大利政府違背加斯太因之協定,損傷普魯士對於和耳斯太因之共同管理權,而鼓勵彼妨害普魯士在敘列色維格的行政之革命的宣傳。奧大利辯護其行為,謂加斯太因之協定,不許奧大利之外再有何項權力可干涉和耳斯太因之事。2月28日普王在柏林開御前會議,公然攻擊奧大利之行為,而認敘和兩州之合併為普魯士國民的意志。政府多數認戰事為不可免的。毛奇(Moltke)將軍論對奧戰爭,義大利之協助為必要,因之普魯士駐意代表與意政府開始談判。而從巴黎方面,有法蘭西皇帝贊成義大利與普同盟,從奧大利收得威尼沙之報告;於是戰爭準備之第二步,即是有名的義大利之果窪魯(Govone)將軍赴柏林,而締結有4月8日之普意同盟條約。依此條約,在三個月之內,如果普軍開始攻擊奧大利,義大利即加入普軍方面,對奧作戰;同盟繼續至於同盟國家各達到目的為止。 1866年之普奧戰爭 普奧戰爭之根本原因,究不在敘和兩州(此雖是一個重要的助因),而是在另一個事實,此即是德意志同盟在其存在之50年中,運用日益困難,則以普奧兩國在一處勢不兩立之故。為救濟此事實狀態,必須改組同盟。然唯一利於普魯士的改組方法,是在排出奧大利;而此則非經一戰不能實行者。在3月24日當兩方正調動軍隊之時,畢士馬克已致通牒於德意志各邦政府,提出聯邦改組問題。 在4月中期維也納得義大利大軍調動之消息;4月21日奧大利南部軍隊動員。畢士馬克通告維也納政府說,普魯士不能坐視義大利之受侵擊。大約奧大利此時始知普意同盟,此同盟條文原守秘密。4月26日義大利軍隊動員,於是德意志次等國家開始武裝。 畢士馬克曾通告奧國,拒絕以兩國爭議交付同盟總會處決,雙方各從事於戰備。在此時期中,拿破崙三世復自居調停人之地位,提議召集一歐洲公會,解決此爭端。他提議將敘和兩州、威尼沙問題、德意志同盟改組問題為公會之議題。普魯士、德意志同盟與義大利均表示願意加入。但奧大利明言拒絕承認增加何方領土之提議;它之加入公會,附此一個條件,是即使義大利之威尼沙問題不能付公會討議(1866年5月)。奧大利之條件根本的反乎義大利、普魯士與拿破崙三世之目的,公會召集之舉乃作罷論。拿破崙後再為一度限制戰爭範圍之企圖:6月12日他與奧大利締結一秘密條約,規定,法國守中立,奧大利於戰局得利可以讓步而不損名譽之時,即可割讓威尼沙於法國,轉交義大利,以便自由對待普魯士。義大利不願承受此不可靠的利益,不願從拿破崙獲得威尼沙而堅守與普魯士之盟約。 因拿破崙干涉而中斷之形勢趨近於危機。1866年6月1日,奧大利聲言將敘和兩州之命運交付同盟總會處決,而同時召集和耳斯太因之議會。畢士馬克隨即宣言《加斯太因協約》失效,共同治理權復舊,而派兵入和耳斯太因;俄古斯丹堡公退走阿托拉。6月10日,畢士馬克提出普魯士要求的聯邦組織計劃。他提議排出奧大利;設立一依普通選舉制選出之國會;設置一聯邦行政部,綜理大政,主持外交;設立一聯邦艦隊;設置一共通軍隊;由普王與巴威利亞王分領之。畢士馬克聲明如他的提議否決,普魯士即將脫離同盟,而認凡贊成奧大利提議之邦為敵國。奧大利在和耳斯太因與德意志同盟兩方面之地位均受攻擊。在6月11日,奧大利攻擊普魯士之行動為破壞同盟法律,而要求同盟軍隊動員。 奧大利之動議經巴威利亞稍修改之後,於6月14日通過於同盟總會(以9票對6票之多數)。薩克遜、巴威利亞、漢洛瓦、瓦顛堡之對奧大利方面投贊成票,因為根本的反對普魯士之霸權。拉素(Nassau)、巴顛、赫塞加塞耳、赫塞達姆斯打特之反對普魯士,則因為它們的土地介於普魯士本部與其萊茵省份之間,懼於普戰勝時為它所吞併。同盟總會決議通過,普魯士即時宣告退出同盟,6月15日普魯士對在總會袒護奧大利的各國家下一最後通牒,限令數小時內解除武裝,及被拒絕,乃行進兵。實則在敘和兩州之國境已發生衝突;普魯士進兵最先,6月7月普兵已開入和耳斯太因。奧大利之宣戰書發表於6月17日,普魯士宣戰書發於18日,義大利之宣戰則在6月20日。 《尼可斯堡預備和約》及《普拉克和約》 在普奧戰爭中,普魯士雖有義大利之助,然在德意志方面陷於孤立地位。普魯士之敵方,有奧大利、薩克遜、巴威利亞、瓦顛堡、漢洛瓦、巴顛、赫塞加塞耳、赫塞達姆斯打特、拉索及佛蘭克弗特自由市。然而此不過是一個短時期的戰爭。普軍到處戰勝,戰局定於1866年7月3日之薩多窪(Sadowa)或克利希格拉仔(Königgrätz在波赫米亞)之大戰,此役奧軍主力破滅,普軍優勢完全樹立。 普魯士戰勝之速完全出乎拿破崙預料之外,而使奧皇無復有獲一軍事上勝利,使其能拋棄威尼沙而不至大損聲威之希望。薩多窪戰敗之翌日(7月4日),奧皇請求拿破崙三世出來干涉,而以威尼沙交付於他,冀以賣退義大利。此時拿破崙如能決然勇斷,尚或可以操縱時局。拿破崙三世雖尚未準備直當戰勝的普軍,但他如能與奧大利或且與義大利協定,可以妨害普魯士勝利之完成,而防止有一在普魯士王室主宰下之統一的德意志產生。畢士馬克知此危險,乃贊成與巴黎政府商議時局,而以義大利共同休戰為條件。但義大利報仇心切,於薩多窪戰後一星期內,繼續戰爭;拿破崙惟禁止意軍侵入威尼沙,因其此時已成法國領土。拿破崙三世此時耗費時光於無益的談判,他的遲疑不決的態度,使畢士馬克有完成對奧勝利之餘裕。 畢士馬克在普奧戰爭中,更表示他在政治上遠大的眼光與果斷。他知利用勝利之限度。新進氣銳之普軍初獲大勝,尚要進攻維也納。然而畢士馬克卻敢決然停止此戰勝的軍隊進行。他之為此,大有深意存乎其間;他不欲過傷奧國皇室的感情,而留為將來妥協之地步。依他的意見,則與其徒然攻陷維也納,損傷奧國體面,毋寧表示寬大精神,獲得普國必要的利益了事。加之外國政府,尤其是拿破崙三世之態度尚不可逆睹,更不利於久延戰局。所以畢士馬克希望和議成立之心甚切,卒能打破普王及各將校之戰爭熱而決定和議。(7月12日及23日普王曾在大本營開御前會議,討論和戰問題,畢士馬克之意見孤立,後卒得皇太子之贊助,說動國王主和。) 奧皇要求拿破崙干涉後之十日(7月14日),拿破崙三世以調停者之資格與普魯士駐法大使果耳仔(Goltz)之間商定之和議條件成立,22日普奧休戰,26日畢士馬克與奧國代表在尼可斯堡簽訂預備和約,其主要條件即是拿破崙三世與果耳仔在巴黎所協定者。依此條約,奧大利獲有領土保全之保障(惟除威尼沙,此地應歸義大利),薩克遜之領土保全亦被承認;奧大利交付約當英金300萬鎊之賠款。此等條件似未能全然如普王之意願。然畢士馬克全然獲得他所需要者:奧大利承認德意志同盟之解散,承認在緬因(The Main)以北組織一新同盟,而奧大利不在內;奧大利承認緬因以南之國家可以特別組成一同盟,而可依條約與北部聯結;奧大利放棄對於敘和兩州之權利,而許普魯士對於緬因以北奧大利的同盟(除薩克遜外)行使合併。實際說起來,現代的德意志帝國(1871~1918年)之基礎,即樹立於尼可斯堡。 最後正式和約訂立於普拉克(1866年8月23日)。《普拉克和約》第1條載有普通的平和修好條款。第2條規定威尼沙割讓於義大利。第4條規定解散德意志同盟,而承認在緬因以北組織一新同盟,奧大利不加入。第5條規定奧皇將他對於敘和兩州之權利轉讓於普王,但規定敘列色維格北部人民如依人民總投票表示願屬於丹麥,即當將此地方交還丹麥。(此條件為拿破崙三世與普國大使在巴黎協定的,然始終未為普魯士所履行,而卒依1878年10月11日之普奧條約取消。)其他列於《尼可斯堡預備和約》之條件均載入此和約。於是奧大利及薩克遜各得享有領土保全;但漢洛瓦、赫塞加塞耳、拉索及佛蘭克弗特自由市則全被普魯士合併,而在巴威利亞及赫塞達姆斯打特亦有極小部分地方合併於普魯士,為普魯士在德意志中部之領土與西南部之領土間開一通路。意奧和約於1866年10月3日成立於維也納。 1867年之北德意志同盟 《尼可斯堡預備和約》簽字以後,畢士馬克重申組織新同盟之議,而主張以6月10日提出同盟總會之案為基礎。1866年8月4日普魯士邀北德意志各邦與它訂結同盟,組成臨時的聯合,以一年為期,以俟和約上規定之新同盟組織協定成立。德意志各邦代表於12月15日至翌年2月9日之間,會議於柏林,討論新組織計劃,而承受畢士馬克之提案。在1867年2月12日,各邦舉行選舉,選出一具有制憲權之國會。國會於2月24日開會於柏林。在4月17日新同盟憲法經國會通過,於是提交各邦議會得其承認。7月1日此憲法正式發布,而有名的北德意志同盟(Norddeutscher Bund, North German Confederation)告成。 在1815年之德意志同盟(Deutscher Bund)之建設與1867年7月1日北德意志同盟成立之期間,德意志國家分子變化甚多。1815年之39邦在1867年7月1日已減成27邦(或是因為被合併於普魯士,或是因為王室繼承關係相互合邦),而在此27邦中,有5邦完全立於北德意志同盟之外,即奧大利、巴威利亞、巴顛、瓦顛堡與利希顛斯太因(Lichtenstein);有一邦部分的屬於此同盟,即赫塞達姆斯打特(緬因以北的領土)。因之北德意志同盟包含22邦。 1867年之憲法為德意志組成一聯邦,以代1815年創立之邦聯(Staatenbund):1871年德意志之聯邦組織即繼承1867年之北德意志同盟憲法者。北德意志之組織完全出自畢士馬克之立案,適以便於普魯士行使霸權。北德意志同盟之機關有三個:盟長(Präsidium)、聯邦參議院(Bundesrat)、帝國議會(Reichstag)。盟長由普魯士王任之;他有對外代表、同盟、宣戰、講和之權。盟長統率一切軍隊,公布法律,任免官吏,命令議會閉會。盟長之下有聯邦宰相(Bundeskanzler),輔佐盟長,執行政權,而對盟長負責任;聯邦宰相為聯邦參議院之議長。聯邦參議院繼承1815年之同盟總會;參議院以43個代表(代表22邦)組成;就中普魯士得出17個代表,換句話說,即有17個表決權。國民議會依直接、秘密、普通選舉制選出,其權能有限;議會對於財政上之監督限於可決新租稅;其通過之法律,須經參議院同意,始有效。 北德意志同盟之權力及於一切軍事上、政治上、商業上的問題。同盟之財政依兩個財源以維持:其一為關稅,郵政收入,及間接稅;其他為各邦的臨時貢輸。如第一項收入不足時,則自各邦(依人口之比例)徵集之。各邦保有自治權,維持其關於宗教、教育、公共工事、司法之權能,惟對於中央政府方面之侵權,未有充分的保障。 南德意志諸國之同盟 《普拉克和約》第2條規定,緬因以南之德意志國家當組成一同盟,其與北德意志同盟之聯結,當依後來的協商定之。法蘭西政府對於此項分立視為極重要,而謂如此將德意志分裂為三:北德意志同盟、南德意志同盟、奧大利,優足以抵消普魯士之擴大。但南德意志同盟究未產出。巴威利亞及瓦顛堡均忌有此,因恐同盟之組織便於普魯士之兼併南部德意志。但畢士馬克之揭破拿破崙要求取償於南德意志之提案,大有以影響南部諸國對普之意向。南部地方割據主義,為民族愛國心所戰勝,而普魯士正利用之,以達其聯絡南部諸國之目的。在1866年8月,巴威利亞、巴顛、瓦顛堡與普魯士結成軍事同盟,同盟當事者相互保障它們的領土保全,而相約戰時舉其全力助戰。此項同盟條約,迄於盧森堡問題發生之時始發表於歐洲。而依1867年6月4日之協約,關稅同盟中之南德意志諸邦及北德意志諸邦(除三自由市外)結成一個關稅議會(Zollparlament),由南德意志諸國依直接普通選舉制選出之議員加入北德意志國民議會組成,以討論關稅問題;是無異北德意志國民議會之擴大。此項條約實以表示經濟的統一之再進一步(關稅議會繼續到1870年),而為南北兩德意志之一個連鎖。 第三項 普法戰爭與《佛蘭克弗特和約》 拿破崙之失望 在薩多窪之役以前,拿破崙三世有助於普魯士,他是贊成普意同盟者。在此大戰之日,他尚對普國大使果耳仔說,若不是法蘭西守中立,普魯士之如此大活動勢不可能。然而拿破崙三世不願,且未想到,奧大利有一敗塗地之事。所以薩多窪之戰報,於法蘭西好似一個極大的慘變。此時再不許靜觀事變之成行,而當取敏捷的行動。7月5日拿破崙三世開御前會議,其外務大臣魯易斯(Drouyn de Lhuys)向以聯奧為政策者,主張取堅決的行動,調集大軍於東境:如是則或至開戰,或調停成功。但拿破崙遲疑不決,久無成議。 拿破崙三世亦不能采絕對鎮靜的政策:他仍欲向畢士馬克要求報償。法國大使倍列迭逖(Benedetti)受命辦理此事。倍列迭逖由柏林經過薩多窪,抵普魯士軍大本營(7月11日)。畢士馬克以優禮相待,但談判不得要領。畢士馬克希望得法政府之贊同以行其所計劃的大兼併政策。倍列迭逖繼續其旅程,抵尼可斯堡。他似未從拿破崙得有明確的訓令。同時普國大使果耳仔在巴黎與拿破崙維持親交,而獲得內密消息。在其與普國大使之數次會議中,拿破崙首先表示贊同德意志同盟之改組(7月11日),後復認可普魯士合併德意志次等國家之土地,惟除薩克遜(7月13日)。拿破崙之此等行為殊出軌外,他決定此重大的外交問題而置其外務大臣於度外,而且他自己亦未有確定的意見。且拿破崙三世既在巴黎對普國大使為種種的許諾,然則倍列迭逖之與畢士馬克從事於困難的談判,又有何用? 最後拿破崙三世明白表示態度:他采定一個報償政策。此政策如發動在開戰之前,普魯士正圖使其政策進行無阻之時,或當可以實行,但在普魯士全勝之後,拿破崙三世自己既表示無意用兵之時,此政策之實行殊不可能。而且以調停人而為此要求,更為滑稽的政策。 在尼可斯堡之時,倍列迭逖奉訓令對於普魯士領土之新增加,要求報償。當倍列迭逖轉回柏林之時,他接到更確定的訓令:即他須提議與普魯士締結一密約,將萊茵左岸與緬陽司(Mayence)割讓於法蘭西(8月5日)。此項土地主屬於普魯士,但亦包含有巴威利亞及赫塞達姆斯打特之小部分地方。倍列迭逖以書面將此提案通告畢士馬克。而在第二次會見(8月7日),畢士馬克決然拒絕商議德意志土地之割讓,但示意可以在別處給法國以滿足。(畢士馬克將此提案詳細通告南部德意志諸邦政府,使知法國之不可靠。) 倍列迭逖報告緬陽司案失敗。他從巴黎政府接到的第二道訓令,更為嚴重。他受命要求蘭陀(Landau)、薩蒲溜克(Saarbruck)、薩洛邑(Saarlouis)及盧森堡,如不得盧森堡,即要求比利時(8月16日)。 倍列迭逖持此提案走訪畢士馬克,要求同意。畢士馬克要求寫成文書。倍列迭逖乃執筆書成一《普法條約草案》:依第1條,法蘭西承認普魯士在上次戰役結果合併的土地;依第2條,普魯士約助法國取得盧森堡;依第3條,法國承認將組織的新德意志同盟;第4條規定,普王值法國皇帝為情勢所促迫,派兵入比利時,或征服此邦之時,當給法國以軍事助力,而當舉海陸軍全力助之抵抗一切對法宣戰之國家。第5條規定普法結成攻守同盟。此是畢士馬克從倍列迭逖索得的第二件重要文書。老練的畢士馬克保存此等文書,以備將來利用。在此期中,談判止於此,未再進行。(隨後倍列迭逖請假赴加耳斯巴特,當他回柏林時,畢士馬克自己亦出外休養。) 盧森堡問題 盧森堡事件是拿破崙的報償政策最後努力的結果。盧森堡(Luxemburg)由1815年之維也納公會,建為大公國(Grand Duchy),而以之交給荷蘭王。維也納公會當時將此大公國加入德意志同盟,而宣言盧森堡為同盟的要塞。德意志同盟既無常備軍,此要塞乃從1815年以來由普魯士軍隊當守備之任。當普魯士組織的關稅同盟發展之時,此大公國亦加入在內。拿破崙三世欲取得此小邦,為對於普魯士國土擴大之報償。 拿破崙三世之計劃不是全然未見機的。《普拉克和約》成立之後,普魯士政府於1866年12月召集北德意志各邦代表於柏林會議,建設北德意志同盟。德意志之新組織影響於盧森堡之問題,因為此大公國雖屬舊德意志同盟之一員,而不在新同盟組織之內。因之普魯士再無駐守盧森堡要塞之理由,而盧森堡大公(荷蘭王)有任意處分此大公國之自由。適值此時,荷蘭王困於債務,不惜割讓此邦以換得金錢上的補償,盧森堡問題乃牽動歐洲外交政局。拿破崙三世久有意覬覦此邦,值茲好機會,乃施其買收之計劃。 法蘭西之外務大臣魯易斯(Drouyn de Lhuys)於1866年8月退職,此人為一抱有健全政策而主慎重行動之政治家。窪列特(Valette)代理外務數月;在他在職的期中,他曾發書於法蘭西駐外代表,表示法蘭西承認既成的事實之政策(1866年9月16日)。同時拿破崙三世政府謀合併盧森堡,以補救既成的事實。新外務大臣摩斯逖(Mousti)才自君士坦丁堡回法就任,已值盧森堡事件正在進行中。他須極力使之成功;而嗣值買收計劃失敗,他須使法蘭西退出此事件而不損傷威望。摩斯逖在此事件之行動,於挽回法國外交危局很有力。 在1867年之春季,法蘭西之計劃已似將成功。法政府與荷蘭王之間,協議漸有頭緒。荷蘭王願賣去此大公國。法蘭西政府擔任取得普魯士王之同意(荷蘭王對於普魯士方面自然很有顧慮),而盧森堡之向背,須依該地人民總投票決之。1867年3月26日荷蘭王威廉以手書通知拿破崙三世,表示承認割讓。此後惟待正式簽約。 然而此事又有令拿破崙三世大失所望者。承認之手書雖然繕發,而條約則迄未簽成。盧森堡割讓於法蘭西之緊急,激動德意志國民感情。在北德意志同盟之國會中許多詰問抗議提出。畢士馬克於3月27日親晤法國大使倍列迭逖,謂盧森堡之事或不免為普王游巴黎的計劃之阻力(時巴黎正將舉行大博覽會)。同時普魯士駐海牙之公使雖然承認荷蘭王處分盧森堡之權利,但警告荷政府說,此項割讓之事激動德意志國民感情,請其注意。荷蘭王固悟此項警告之意:他以一小邦而國境開放,無防禦,勢不能與普魯士失和。於是荷蘭王拋棄他與法政府之尚未完成的交易,而拒絕簽定割讓條約。荷蘭王之為此,亦在他的權利範圍之內;因為法蘭西迄未能履行它分內的條件,即:取得普魯士之同意。 於是拿破崙三世又一度徒勞無功,畢士馬克又一度居於勝利者之地位。在此種情勢之下,法蘭西新外務大臣摩斯逖收拾此事件之外交手腕,有功於法蘭西不小。摩斯逖通告關係各國政府,謂法蘭西今已不再圖擴張領土;它已拋棄兼併盧森堡之思想,但普魯士當取同樣的政策,即:普魯士當撤退駐守盧森堡要塞之軍隊。如此提議,則法蘭西之主張一方面表示溫和,而同時亦示其強硬。實則法蘭西已無異說普魯士必須撤除盧森堡之兵,否則須預備開戰。如果普兵因此撤出盧森堡,世人將覺得不是法蘭西遇普魯士之威迫,退去盧森堡,而是普魯士遇著法蘭西之要求而退去盧森堡。 在數星期中,歐洲政治上有一個真正的危機存在。拿破崙三世最後卒決定一個堅決態度,他提出一明確的要求,要求不遂,必致戰爭,此為顯明之事。畢士馬克雖久已預計戰爭必有一日發生,彼時適給他一個開戰之機會。但他不為此,容或是因為彼時戰事機運尚不利於他。於是他乃任令法蘭西獲得一個外交的勝利。 歐洲列強此時亦皆為平和盡力。英國政府提出召集公會之議,極力主張實行。女皇維多利亞(Victoria)親致書普王威廉(1867年4月24日),明說如戰爭發生,普王從英國方面並精神上的援助亦不可得。加之奧大利新任宰相畢司特(Beust)亦依其駐柏林巴黎兩處之代表,竭力謀保平和。畢司特方謀奧大利之恢復元氣,歐洲戰爭不免有以遲誤其事。最後則俄國政府於宰相科耳恰可夫(Gorchakoff)之下,久守沉默,亦急宣言反對普魯士繼續駐守盧森堡。4月25日科耳恰可夫向列強發通牒,正式提議召集公會。普魯士此時絕對陷於孤立,別無他法,它惟有承受召集公會之提議。 5月1日,以荷蘭王之名義,發通牒於1839年《倫敦條約》(此條約承認比利時與荷蘭之分離,重立盧森堡大公國)之當事國及義大利。5月7日公會開於倫敦。公會議事進行迅速,四日之間,全部事件議決,而1867年5月11日之《倫敦協約》成立。依此協約第2條,盧森堡大公國定為永久中立國,受締約列強之共同保障(Collective Guarantee)。盧森堡大公國既化為中立國,不需再有要塞與守備兵,於是普王承認撤去他的軍隊(第3條、第4條);荷蘭王仍保有盧森堡大公國。 盧森堡事件依歐洲公會如此處決,實使法蘭西能保全威望,退出它那不幸的報償政策,普魯士承認讓步,撤退多年駐守此大要塞之軍隊;而在他方面,則有一歐洲保障的中立國家存在,可為法蘭西東北國境之防護。 普法衝突 盧森堡事件解決,拿破崙三世的報償政策告終。然而普法關係不因是而示改善之兆。從1867年到1870年之時期中,普法之間繼續暗鬥。普魯士成長鞏固之程序尚未完成;稍待時日未必不可從容完成畢士馬克之事業,然而他寧願手造此大業,而依更迅速的手段行之。謂普法戰爭為絕對不可免的事,亦未必然;但欲免此戰爭,需要一個大政治家的手腕。尤其是法、奧、意三國之間,如有一堅固的協商存在,或可以使畢士馬克拋棄戰爭政策,至少亦可使戰爭之發生時期延緩。不幸而此項協商不存在。奧大利之畢司特為唯一看透畢士馬克野心之人,但亦未十分熱心承受法蘭西同盟之提議。亦不能說拿破崙之從事於1870年之戰爭全然是冒昧之舉。他的政府準備戰事已兩年,不過是常有躊躇不決與政策更動之嫌。法蘭西外務大臣摩斯逖於1869年逝世,其後繼者為格納蒙公(Duc de Grammont),此人亦由外交官出身,而持聯奧政策者。但格納蒙是一個好外交官,而不是一個政治家,他是以外交官做政治家而失敗的一個好例。 拿破崙三世之同盟計劃 1870年之春季已終,夏期半過,戰爭之徵兆尚未出現。6月猶保有平和之狀態。拿破崙三世之政府固已戒備一切。義大利政府之意向,已曾窺探,但在法蘭西軍隊駐防羅馬之期中,此方面之同情殊少希望。從奧大利方面,究尚有所希望。在3月,奧大利軍隊中要人阿耳倍(Albert)親王赴巴黎,大受高級將校之歡迎。而在5月之末,法國陸軍大臣魯丕倫元帥(Maréchal Lebrun)持拿破崙三世親書赴維也納訪謁奧皇佛蘭西斯·若瑟夫。魯丕倫元帥曾與阿耳倍親王會談數次,與奧皇會談一次(6月16日)。但此兩政府之協商只於籠統的空泛的原則。奧皇不肯結確定的條約;他恐普魯士利用德意志國民的感情以對待他。而至於7月,則歐洲空氣為西班牙王位問題所擾亂。 西班牙王位問題 西班牙王位問題之爭端,產生於西班牙革命。1868年9月,在西班牙有海軍謀叛,釀成革命,女王伊沙倍耳逃難於法國。於是兩年之間,西班牙王位無主,西班牙政府在普林將軍(General Prim)主持之下,於歐洲四處尋求新君主。有許多候補者提出(路易·菲利普之子與女王之妹結婚的蒙潘西公亦在內),然或以本人決然拒絕,或因為不能得本國承受,皆無成議。惟有普魯士王室,即和顯佐列倫(Hohenzollern)家之一親王,名列俄玻耳特(Leopold)者,有希望。列俄玻耳特親王之兄弟為羅馬尼亞王。起初列俄玻耳特猶表躊躇,後在柏林開家族會議(羅馬尼亞王亦列席)之結果,他決然拒絕受西班牙王位(1870年3月15日)。於是西班牙政府次向列俄玻耳特之弟弗列得列(Frederick)交涉,他亦拒絕。 西班牙王位問題之交涉,當然為法蘭西政府所注意。有一巴黎新聞在1868年11月已發表和顯佐列倫候補者之新聞。倍列迭逖亦注目於柏林之西班牙密使。他於1869年之春,已詢諸普魯士外交部,時畢士馬克不在柏林,外交次長答以普魯士政府絕對不與聞和顯佐列倫候補問題。但下一個月,倍列迭逖遇畢士馬克之時,畢士馬克之所說,就不如是之明顯。 畢士馬克之侵略的外交 但列俄玻耳特親王已經表示拒絕,其事可謂已告終局。然此問題忽為畢士馬克自己所挑發,他於1870年6月之初,致書西班牙政府首領之普林,示意對於列俄玻耳特之招請,可再提出。於是普林得西班牙議會之同意,再派人請列俄玻耳特為西班牙王。此次則列俄玻耳特承受之;其向來躊躇不決之心志卒決定,其得有柏林方面助力之保證,可以想見。 法普之交涉 7月2日西班牙政府向法國駐西大使宣告列俄玻耳特承受西班牙王位之事,法外交當局格納蒙即起而反對。西班牙方面之消息,傳到巴黎,法人譁然。格納蒙向議會宣言表示強硬的態度。(政治家如鐵耳者大不以其宣言為然,謂為發狂。)格納蒙之欲撤退和顯佐列倫之候補,使普魯士政府承諾此舉,誠是正當之舉。但執行此舉之正當的方法,是在如何使彼自負心甚強之普王及其人民能圓滿的退步。然而格納蒙則在此最困難的談判中,如此的堅執,且近於威脅,殊不是大政治家的態度。 7月7日,倍列迭逖接格納蒙訓令,赴耶姆斯(Ems,時普王在此避暑)。當他啟行之後,在途中接得法外交部確定的訓令。在此訓令中,平和與戰爭之問題說得極明確。訓令中有一節,明說,如能得普王取消列俄玻耳特親王之承認,此為一大勝利,且為大功績;而普王亦可保持歐洲平和。否則即是戰爭。 7月9日倍列迭逖會普王於耶姆斯,述及和顯佐列倫親王候補西班牙王位之事,如何在巴黎激動人心,而示意如由普王表示否認,必有一鎮靜的效果。普王威廉似亦承認此情形,同時明言格納蒙在議會之挑釁的演說,致普王之此項行為稍感困難。實則此時普王正待列俄玻耳特家之消息,於是他命法使暫退,約接到消息之後,再接見他。7月10日倍列迭逖連接到巴黎兩道訓令,催其急速從普王取得確定的答覆,明言如普王拒絕勸列俄玻耳特辭退王位,即要登時開戰,數小時內,法軍當抵萊茵。7月11日,倍列迭逖再見普王,而普王答以列俄玻耳特家之消息尚未到,實則其時普王已致書列俄玻耳特親王之父(Prince Antoine of Hohenzollern-Sigmaringen)勸其撤消其子候補之事。格納蒙之堅執,已幸得結果。7月12日,列俄玻耳特之父電告西班牙政府,聲明其子接受西班牙王位之舉已取消;同時他以同文電報發寄駐巴黎之西班牙大使,此大使即時告知法國內閣總理。法總理俄里維(Ollivier)大為寬懷,謂平和已得,不可再失。然則後來戰爭果何由爆發?是則彼要求保證之一舉,敗壞大事。 普法之開戰 所謂要求保證,是謂普王應當正式表示認可列俄玻耳特候補之取消,而且保證以後不許重提出此項候補之事。此思想不出自拿破崙三世,他與俄里維皆信戰機已過。此要求首先見諸新聞,而後有人在議會提出,格納蒙采定此保證主義,而得拿破崙三世同意(7月12日),乃於當夜重發訓令於倍列迭逖,使之向普王要求承認取消上項候補,並保證以後不許重提此項候補之事。7月13日,倍列迭逖會見普王。提出此項要求,普王登時拒絕,不肯繼續再談此事,而散。次日普王命一副官通知倍列迭逖說,他證實列俄玻耳特候補取消之消息,而認和顯佐列倫候補之事於此已告結局。 在此種情勢之下,如果法蘭西政府再堅執其要求,戰爭必啟,其事至明。乃法政府依國務會議之多數決定,仍堅執原來的要求。如是則即令未有畢士馬克之有名的刪改耶姆斯電報之挑戰行為,普法戰爭此時亦將不免發生。 耶姆斯電報 所謂耶姆斯電報之事,正以見畢士馬克之狡猾。畢士馬克於6月12日從暑地回柏林,聞知普王繼續與倍列迭逖談判,頗為失望。他嗣接得列俄玻耳特親王撤去候補承認之消息,以為損傷德意志威望,憤而有意辭職。13日他接耶姆斯方面發來一急電,報告普王與倍列迭逖在耶姆斯會見經過情形。電報中言及最後會見一節,說普王既告倍列迭逖,他正在等候列俄玻耳特家之回報,乃決定關於上項要求不再接見法國大使;而但由一個副官去通知他,說:國王業已從列俄玻耳特之父得有回報,證實其撤退候補之事,對於該大使再無可說者。畢士馬克即利用此節情形,而於語句中略加刪改(即謂普王已決計不再接見法使,而命一副官通知他說,王再無事可通知他),送諸新聞上發表。原電如其發布在新聞上(本屬普王與其大臣之私電)已經可傷法人感情,而經畢士馬克之刪改,事情更為重大。電報經此一番修改,表示談判全然決裂;一經發表於新聞,在巴黎惹起極大的反感。畢士馬克之為此舉,則依他自己所說,是因為鑑於法蘭西之態度,為保全國民名譽,不能不一戰。普王自身並無敵意;當倍列迭逖與普王在耶姆斯相別之時(7月14日),普王威廉猶以禮貌接見他,與之握別,而倍列迭逖自身,亦未以為他的政府受侮辱。 即便在耶姆斯電報發表,人心激昂之情勢中,如法政府持鎮靜態度,徐待詳細的說明,亦不難揭明事實之真相,打破畢士馬克之詭計;然而格納蒙不能靜待。他已憤不可遏。值英政府提議法普兩國請第三國出來調停(7月17日),而他不容納之。7月18日立法院議會可決戰事經費。19日法政府對德宣戰,同日普王威廉命德意志國民效他們的祖先,為他們的自由與權利而戰。 普法戰役中之外交活動 在戰役中,畢士馬克之注意,在防歐洲列強之干涉。縱令無干涉之機會,他亦不欲逆歐洲的公論;尤其是英國之公論視為重要。於是他第一件毀壞法蘭西信用之事,就是給倫敦《泰晤士報》以一副法國合併比利時之條約草案(倍列迭逖在1866年交給他手的)。此條約草案登載於1870年7月25日之《泰晤士報》。此文件發表,法人大失英國的同情。英國之格蘭斯頓(Gladstone)雖忙於改革內政,不注重外事,至此亦決心保全比利時。因此他於戰爭中與普魯士(8月9日)及法蘭西(8月11日)各訂一條約,約定英國對於侵犯比利時中立之任何國家,當舉海陸軍全力以攻擊之。 法蘭西希望結一歐洲同盟,敵對普魯士之事,全然失望。它完全算錯南部德意志之形勢;南部諸國家之畏法蘭西,過於其對於普魯士之疑忌;而法政府之在1866年要求巴威利亞及赫塞達姆斯打特領土,與其對待和顯佐列倫候補問題,激起此等國家對法的反感。在普法開戰的時候,南部德意志之瓦顛堡、巴顛及巴威利亞登時會合普軍,致法蘭西作戰計劃根本齟齬。法軍不能取攻勢運動,直入南德意志,以鼓勵奧大利及義大利之協助,而乃不得不沿摩佐耳沙耳(Moselle-Saar)戰線取守勢,以御進攻的德軍。在普俄之間,已有協定存在。畢士馬克承認在東方贊助俄國之計劃,而俄宰相科耳恰可夫則約定如奧助法,俄即從背後攻奧,因此使奧不敢輕動。拿破崙赴前敵督戰之時,他尚未能與奧意結成他所久希望的同盟;但三國政府談判結果,產有一個協定,然戰事之急速發展,致此協定不能生效。奧意聲明它們的軍隊非至9月中不能加入戰線,奧意兩政府約定,如法軍在南部德意志取攻勢,它們的軍隊即開赴巴威利亞及敘列色。義大利且附一條件,即須拿破崙三世承認義大利取得羅馬。但即在急需義大利助力之時,拿破崙三世因有羅馬舊教黨及皇后之阻力,仍不肯拋棄羅馬。拿破崙拒絕義大利之條件,法蘭西乃至於獨力以與德意志戰。在7月20日及25日,奧大利及義大利宣告中立。畢士馬克又復算中歐洲之形勢。 戰爭的結局 普法戰爭(實則是德法戰爭)於1870年8月2日開始,9月2日,拿破崙三世在塞丹(Sedan)舉全軍投降,德軍完全制勝,戰爭的主要部分實際可謂已告結局。9月4日,法蘭西經一個平和的革命,剛必大(Gambetta)在立法院宣告廢黜路易·拿破崙及其一家的皇位,而法蘭西復宣布共和政治。後來雖「國防政府」(Gouvernement de défence Nationale)猶繼續在各省從事一種壯烈的戰鬥,堅守巴黎,然大勢已不可挽回。1871年1月,戰爭最後的日子到來。1月28日,「國防政府」與普軍間之休戰條約成立。2月26日法蘭西共和政府之首領鐵耳與畢士馬克在烏塞訂成預備和約。在預備和約之談判中,畢士馬克挾戰勝之威,持強硬態度,其所提出之苛刻條件,絕少談判之餘地,但鐵耳竭盡心力,得使他承認減少賠款(由6000兆法郎減至5000兆法郎)及為法蘭西保存倍耳佛特(Belfort)城。 1871年之《佛蘭克弗特和約》 法德之最後正式的和約,於1871年5月10日訂立於佛蘭克弗特。此和約承認烏塞預備和約之條件,而補充其執行上必要的規定,並其他項關於兩國恢復平和關係之要項。依此和約,法蘭西割讓阿耳沙斯羅連(Alsace-Lorraine)兩州(阿耳沙斯全州,惟除倍耳佛特城;羅連州之大部分,包含美仔Metz城)於德國,且認賠款5000兆法郎。 德意志帝國之成立 塞丹戰役之後,南部德意志國家已與普魯士開始談判,準備加入北德意志同盟。巴顛首先向畢士馬克提議,而瓦顛堡及巴威利亞隨之。至11月25日,畢士馬克與南部四國之談判已告完成。依其所協定,巴威利亞當在聯邦參議院有6個投票權,瓦顛堡4權,巴顛及赫塞達姆斯打特各3權。巴威利亞所得之權利雖未能完全如它所願,然較之他邦保有較大的獨立地位,而獲得參議院之外交委員會長。此四國依1867年采定的人口比例,得派代表85人於國會。於是北德意志同盟之22邦,今乃增加兩王國,一大公國(其他一邦,即赫塞達姆斯打特,以其緬因以北的領土之關係,原已為同盟之一員),共成25邦。《佛蘭克弗特條約》又為德意志增加一個新分子,即阿耳沙斯羅連;此地雖享用聯邦憲法而派代表於國會,然迄於1911年,在參議院無代表,而以帝國領土(Reichsland)之資格受統治於一總督。 11月25日,北德意志同盟與巴威利亞聯合條約成立,南北兩德意志聯合完成,德意志國民最後政治的統一於以告成;自此日以後北德意志同盟改用德意志帝國(Deutsches Reich)之名號,而在12月18日請普王威廉進受帝號。南部諸邦議會,除巴威利亞以外,即時贊同。巴威利亞獨遲久不決,延至1月21日始以很小的多數承認之。1871年1月1日德意志新憲法實施,而在其尚未得巴威利亞承認以前,在1月18日,德意志帝國乃於法國之烏塞宮正式宣告成立,普王威廉進登德意志皇帝之尊位。3月21日,德意志帝國之第一次國會(Reichstag)在柏林開會。 北德意志同盟變成德意志帝國,其憲法並未修改,不過擴張之而已。同盟(Bund)之名雖易為帝國(Reich),德意志仍是一個聯邦。1867年創立之制度,如聯邦參議院及國會,皆保存未改動,不過人數增加而已。選舉權制度亦未因此改變。帝國之首領仍保存其專制的權力。他依其17投票權,在聯邦參議院占優勢,而帝國宰相(Reichskanzler)受他的指揮。全德意志之軍備均受他的支配。此新造之德意志帝國,於普魯士之主宰下,在歐洲大陸形成一個大勢力,不僅侵逼法蘭西,並且根本的破壞歐洲均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