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缽記 · 第一章

亨利·詹姆斯 《金缽記》
那個秋天的周日在豐司,要是有人注意的話,可能會看到亞當·魏維爾將撞球室的門打開,頗為從容自在——也就是說,如果有人在原野上的話,就會看到如此光景。然而,要說說他為何這麼一把推開,接著又同樣這麼用力一推,把自己關在裡面——如此使力的原因,只為了他可以一個人待在這裡,不管時間有多麼短,身邊只有一沓信、報紙,以及其他尚未開封的公文書信。這堆東西他從吃早餐到現在,都還沒有機會看一眼。這個格局方正的巨大房間裡空蕩蕩的,窗戶又大又乾淨,直接看得到外面的露台、庭院、花園和林地,還有一個閃著亮光的人工湖。遠方的地平線顯得凝重,都是暗藍色的高地,村落里的教堂有塔樓和濃濃的雲影;整體看起來產生一種感覺,仿佛其他人在教堂的時候,自己擁有了這個世界。我們此刻也和魏維爾先生一起分享這個世界,像他會說,要爭點兒時間獨處;他靜靜地、幾乎是躡手躡腳地,飛奔過蜿蜒的走道;引起我們對他感興趣的——溫和得簡直令人同情——是他得以與世隔絕的特色。立刻令人想到的是,這位溫和的男子通常只有當他認為,別人所要求的好處都順利提出來之後,他才會想想自己的好處在哪兒。也可以一提的是,他的本性老是將別人看作數目眾多的一大批,雖然心裡清楚他只有一個最親近的聯結、一個最愛的人、一份責任深植在他一生中,但他還是時時都覺得被包圍著、受到請託。他從沒有一刻感到神清氣爽、搞得懂人們形形色色的種種請求,這些請求根據激烈的程度和強索的態度,一圈一圈變成同心圓,越外圍顏色越淡,褪成了無人影白茫茫的一片,有時候他看得挺痛苦的。他不否認那些請求多到遮天蔽日,不過他仍然看不出來它們有終止的時候。 所以他養成了個小習慣——他最深的秘密,連瑪吉都不說,雖然他覺得她了解;在他看來,因為她什麼都了解——也就偶爾很單純地玩玩,假裝相信他不會良心不安,或者談到職責時擺出那種漠然的神情,至少持續一個小時;只有幾個最親近的人看過他玩這個小遊戲,譬如說艾辛厄姆太太就是其中之一,她由著他就是了,只當它有些古怪;好比成年人還留著一個兒時的玩具,讓人引發憐憫之心,也挺有意思的。雖然很少發生,但偶爾一個「不留神」,這位四十七歲的男子就會睜著一雙坦誠不諱、令人不忍的眼睛,像是被逮到正把玩著嬰兒時期留下來的古舊紀念物——例如把一個士兵斷掉的頭粘回去,或是拉一拉木槍上的保險。模仿著使壞是他的一大特點——可能只是好玩,不過這一點他倒是「保持」演練。儘管勤加演練,不過仍是不臻完美,因為天性的關係,這些毫無技巧可言又不自然的小插曲,總是逃不了曇花一現的宿命。那是他自己的錯,他無可救藥地使自己成了個任人打擾也無所謂的人。一個備受如此干擾的人竟然一如字面上說的,竟然還能夠這麼早就到了如此境地,這就是最讓人猜不透的。是特別的天才吧,很清楚,他就是這麼個人。他內心某幽暗之處有星星之火,有個光點,像是教堂的暗影中,神龕前閃爍的一盞燈。他年輕時和步入中年之初,時值美國吹起一片成功典範和大好時機的風潮,那星星之火已經把他的腦袋變成了一個奇怪的財富工廠。這個事業很神秘,幾乎沒有人聽過它,即使在壓力最強大的時候,站在窗外瞪著眼瞧、想一探究竟的人們,也無法看到一絲光線;那幾年裡想必是一番前所未見的榮景,生產力的配方散發著白熾高熱,如奇蹟一般,真讓人覺得就算這位鑄造大師心意十足,也無法說個明白。 火焰脈動的真髓就是腦部溫度的活動,它爬升到最高點,卻又出乎尋常地從容——這些事實本身就是一個極度龐大的結果;它們有著機械般的精準完美,建構出一種不斷獲利的能力並加以執行,那是所有行動獲致成功的必要手段。此刻對於一度非常活躍的現象,做了略微的解釋,我們應覺足矣;因為沒有任何夠分量的解釋說得清楚我們這位性情溫和的朋友的致富歷程。溫和的個性對於成功有所助益,這是不變的道理;大家也都知道那是累積龐大財富的原則。但是心裡不免覺得,有個環節畢竟消失無蹤,永遠都不會再出現了,那環節聯結著有證據顯示他在某方面仍持續進行著的一端,就算不是什麼見不得光的事,規模也很龐大,而另一端是其他方面也說得通,簡直到了匪夷所思的地步。多變的想法——除非是非常紀律化,和一成不變畫上等號,否則那對世上的事務來說,不正是致命傷嗎?魏維爾先生有過一段充滿活力的興旺時期,沒有虛度年華,很驚人,而且一成不變又莫測高深地隱身在一片燦爛的雲彩後面。那片雲彩是他原生地的外罩——他的脾氣和語調既輕柔又散漫,可以這麼說;表達方式不甚直接,當然不足以令人以為有值得深究之處,不過對於敏感的人來說,絕對會當成他的特質。總之,在此稀有時刻好不容易得以獨處,他依舊退縮起來,假裝一副譏諷的樣子。不過,他實在無能為力一直假裝下去,今天的例子可能再好不過,因為他依然接受了無法避免的事——才十五分鐘的時間他就認了,因為他知道自己得有所回應才行。和其他情形相較,花十五分鐘只關注自己,是平常他能做到的最大極限了。蘭斯女士開了門——和他剛才所做的比起來,要小心翼翼得多;不過,從另一方面來看,仿佛是要補償這一點似的,一看到他之後,她就把門往前一推,他剛才開門沒見到半個人的時候,動作都沒這麼利落。接著他猛然想起,一周前他已經定了個慣例。最後他還是覺得,她這麼做是有道理的——他向來也都覺得某人是有道理的。他上星期日想待在家裡,結果讓人逮個正著。要使這種事發生,也就是說,蘭斯女士只需喜歡做同樣的事即可——這把戲很容易。他從沒想過,計劃做些什麼好讓她不在——那多少會破壞原則,他自己在家顯得說不過去。假如和他住在同一屋檐下的人沒有權力不上教堂,那麼公平說來,他自己的權力又成了什麼呢?他最微妙的手段也只是從圖書室換到撞球室來;因為在圖書室,他這位客人,他女兒的客人,或者是兩位盧奇小姐的客人——他簡直不知道要用什麼身份稱呼她——便很自然地和他在一起。雖說像是來拜訪他,但是他記得很清楚,她那趟來訪的時間已經有多長了;挺規律的,時間一到就會出現。她整個早上都和他待在圖書室,等到其他人回來的時候,她仍然在那兒——幸好她對於和魏維爾先生到外面走走,不是很感興趣。她仿佛將它看成一種藉口似的——簡直像背叛一般。這位有耐心而又拘謹的客人很小心,她知道自己一開始的時候,並沒有受到刻意或熱切的邀約,像個陌生人似的就來了,她存著什麼心呢?除了對他已經了解的之外,她還想要知道些什麼呢?——因此令人對她可能的打算更放在心上。盧奇小姐是從美國中西部來的姊妹,以瑪吉朋友的身份來的,是早期的友人;不過蘭斯女士只是以盧奇小姐的友人身份而來——或者至少一開始是如此。 這位女士本身倒不是中西部的人,她相當堅持這一點,而是來自新澤西、羅得島或是德拉瓦[88]其中一個最小也最怡人的州:雖然這一點她也是一樣挺堅持,不過他不記得是哪一州了。我們可以為他說句話:他不是那種人,會想想他們這一群人是否得再找些她自己的朋友來加入;部分原因是,他真的覺得她寧可要兩位盧奇小姐離開,也不要再將這個圈子擴大;而另一部分更重要的原因在於,這種挺諷刺的關係與其說他喜歡,還不如說是出於習慣,他看得出來那會讓別人好過些。他天生的個性就是有辦法把他覺得不方便的事,和他討厭的事分開;儘管後者加起來真的沒幾件,就某種程度來說,也是因為前者寥寥可數之故。倘若將原因分析起來他得承認,最大的不便之處在於,別人把他有錢有勢視為理所當然。周遭這種一致將他歸類於權勢之輩的想法,令他倍感壓力。每個人都需要自己的力量,而個人的需求,充其量,好像只需使出不明說這一招就可以了。毋庸置疑,只靠著如此放不開的防衛方式,在大多數的情形來說,都是見不到效果的;因此,雖然說永遠被當成擁有無比權勢是挺複雜的,但是憤慨之情也沒大到足以使一個勇敢的人抱怨。再說,抱怨是件奢侈的事,他可不想再背上貪婪的責難。另一個不斷的責難是指他有辦法能「做到」,若是他並非如此,那麼此等責難就顯得毫無根據,但重點是,他的確很奢華,這是有憑有據的。他的嘴唇抿得相當緊——依然有根彈簧聯結著他雙眼的活動。後者透露出他做到了什麼,也透露出他從何處發跡。那是在困難達到最高峰的時候,他自二十歲開始就盤旋著往上爬,一路上又高又陡;頂點之處是一片平台,往下望會見到地球上的王國,空間只夠站著,得以容身者也不出五六個而已。 總之,現在他的雙眼看到蘭斯女士走過來,臉上沒有任何蘭斯女士本人粗俗的貪念——或者見到她善用自己激動的可怕表情。她最厲害的地方就是她看出來了,他拋下圖書館出去是試圖誤導她——事實上,這一點的確很難不讓人想到是他故意的。儘管一步步玩下來覺得越來越有興致,也越有趣,但現在要他別覺得不好意思是挺難的;把原因掩飾一下可就相對簡單些了。在此危急時刻,撞球室並非好去處,使這位名義上擁有如此豪宅的人得以迴避,既說不過去,也不夠雅致——公允地說來,他心裡明白,他的客人不會挑明了把場面弄得很難堪。萬一她真的直率地指責他偷偷溜掉躲起來,他會直接崩潰;不過才一會兒工夫,他就不擔心了。她不是強調,儘管他們這種交往方式異於常人,她倒也挺能接受並加以利用。把它當作或許有點兒浪漫、或許甚至有點兒滑稽的喜感嗎?至少從一點可以看得出來他們無須在意,儘管鋪著棕色荷蘭麻布桌巾的巨大桌子,像一片廣袤的沙漠橫亘在他們倆之間。她沒有辦法橫越沙漠,但是可以用漂亮的姿態繞過它,她也真的辦到了。這麼一來,如果他想把它變成一種阻礙的話,就得像玩著孩子氣的遊戲,或是不太得體地嬉鬧喧譁一番,讓自己被追著跑,被親切地搜尋追捕。他心裡相當清楚,最後這一點絕無可能;有那麼一瞬間,一幅景象隱約在他面前呈現——她有可能直接提議他們來打幾球吧。那麼他當然得想個法子來應付那種危機。不管物質上或者其他方面,為什麼他也要加以抵抗呢?又為了什麼這些情形會稱作危機呢?深深的危機,那個一想到就使他全身發冷的危機,就是她有可能要他娶她,她有可能哪天私底下對他提出這件可怕的事。幸好,這一點她毫無著力之處,因為擺明了她有個丈夫,那是不爭的事實。 沒錯,她是有個丈夫,只在美國,只在德克薩斯州,在內布拉斯加州,在亞利桑那州[89],或是某處——和肯特郡[90]這幢鄉下古老的豐司大宅比起來,是某個極不明確的地方;一場廉價的分離[91],既朦朧又虛幻,遙遠到令人迷失在那一大片鹼土荒漠之中。她甚至還約束他,可憐的傢伙,瞧不起他,回想起他就說得很不堪,簡直讓他沒有說話的餘地;不過,再怎麼說,她有個丈夫,這是沒啥好爭論的:盧奇小姐們見過他本人——因為她們倆提起來的時候都一副很熱切的樣子;但是個別問起來,說法卻又兜不攏。蘭斯女士最難纏的時候,也是他變得最糟糕的時候,因此不管什麼事,他都足以被當成堅實的堡壘抵禦一番。事實上此推論沒有瑕疵,符合邏輯,應該會給魏維爾先生一些安慰,不過並沒有。他不僅擔心危機的出現——光是想到危機就令他擔心不已,或者換句話說,是擔心他自己,此念頭縈繞不去。總之,蘭斯女士是在他面前升起的一個象徵——象徵著他覺得或早或晚自己都得盡最大努力去辦到的事。就是要說不——因為這件事不得不做,使得他生活在恐懼之中。在某個時刻他就得面對這個提議——只是時間的問題而已——屆時他得做一件他極不願意的事情。有時候他幾乎希望,自己沒那麼確定會如此做。然而,他挺了解自己的,所以不會有疑慮:他很冷靜,也相當嚴峻,在危急關頭知道在哪兒畫上止損點。是為了瑪吉的婚事,為了使瑪吉更幸福——他以前一直認為她很幸福了——才會做些改變;現在想起來,他似乎不曾思考過這類事情。他沒提過這些事,而且仿佛是她自己把它們壓了下來一般。她只是他的小孩,她做得再好不過了;但許多方面她都護著他,宛如她不只是他的女兒而已。她為他做過的事,比他曉得的要更多——他從以前就一直是心知肚明,覺得好福氣。就算她現在做得比以前更多,如她所言,要改變他的生活來補償他,他的情況還是一樣,和她的活動維持同一個步調——他的情況沒別的,就是得辦好更多事。 整體看來,直到他們在美國住了二十個月,再次回到英國定居之後,事情才變多了;原本只是試試看而已,但是接下來他明確地感覺到家中的氣氛產生了影響,使他們尋常的個人生活更清晰也更明亮,願景更寬廣,有很大的空間等候著他們。仿佛他女婿的出現,甚至在成為他的女婿之前,就已經將整個場面填得滿滿的,連未來是什麼都擋住了——非常豐盛又氣派,畢竟,一點也不麻煩,也沒什麼不討人喜歡的:雖然王子已經差不多被估量清楚了,但仍然是「大事」一樁,天空高了起來,地平線也往後退去,前景一片寬闊,足以和他匹配,也足以把所有的事,維持一個令人自在的水平。當然啦,剛開始的時候,他自己和瑪吉兩人親切又小小的舊時聯盟,很像是古老城市中心令人愉悅的公共廣場;突然間,一座浩大的雅典娜神廟,打個比方——有著華美建築工藝的外觀——從天而降;以至於其餘的地方、前方的空間、周邊和外圍地區,一直到東邊的盡頭、馬路的邊緣和通道,原本無盡穹蒼的廣度都暫時受到連累。一陣的倉皇失措,連愛挑剔的人,或至少聰明的人,都沒能看出它外觀的宏偉和它高貴的等級。不管當初是否明顯地經過精心策劃,這件罕有的事自從發生開始就是緩緩地進行著,靜悄悄,也很順利;所以從多林木的豐司看來,據說它有八十個房間,遼闊的公園、一畝畝的花園,加上壯觀的人工湖——對於一個對「大」事司空見慣的人來說,可能相當可笑——倒沒有醒目的轉變,回想起來也沒有需要激烈調適的問題出現。雅典娜神廟一直都在那兒,但是它的柱廊無須費心照料。太陽全力灑下光線,空氣流暢,人群也未減少;避開限制,周圍的路也挺順暢的,東邊的盡頭和西邊一樣中規中矩,兩者間有側門通道——很有它們的排場,高大,不朽,裝飾華麗——像所有偉大的神廟一樣,該有的都不缺。對他的岳父而言,王子經過這麼一番程序,就不再是個不祥的障礙物,其特質卻仍扎紮實實地保留著。 可以再提的一點是,魏維爾先生未曾擔心到他得將自己已經放心的事詳加記錄;倒不是他沒辦法或是不願意把他對於這件事發展過程的想法,私下透露給對的人知道。可以確定的是,並不缺這麼個對的人來了解這件事,而且此人正是范妮·艾辛厄姆。他已經不是第一次聽取她的忠告了,而且無論如何,她目前有極大的興趣,也給了一樣的保證,無疑地會再三重述他的秘密。算是王子的命好吧,他沒什麼稜角,是個圓融的人,這是最主要的事實,一切都沒瓜葛,也就水到渠成。他嚴守著女兒的丈夫一定要符合此特徵,就像他常用於社交人際關係上的一些詞語,等等:那是他不斷使用的方式,就好像它們為了他如此這般地照亮了世界,或者他行走於其間的道路——儘管它們在對應某些和他對談的人,有時候顯得不敷使用。和艾辛厄姆太太在一塊兒時,他不曾覺得十足地明白些什麼,這是事實;她鮮少和他爭論,忙不迭地同意他的說法,貫徹到底地為他設想,一味地溫和親切,有一次他生氣地對她說,這簡直像照顧生病的奶娃兒似的。他指責她沒拿他當一回事,而她回答——從她口中說出來的話可嚇不了他——她對他可是滿懷虔誠與崇拜啊。他為她帶出那幾個貼切的好詞,因為他與王子連起關係是件讓人歡喜的事,她以前就為此笑過,現在她又笑了——她並沒有對其價值提出爭辯,這倒是挺奇怪的。當然再怎麼說,她都不至於像他那樣愛著自己所發現的東西。他也真的付諸行動——為了使自己寬心,有時候幾乎是挑明了公開說;舉例來說,萬一發生了爭執,那將如何云云。有一天他坦白對正在談話的這個人說了,提到他對王子做得特別到位,甚至頗為明確地提到,他們引人注目的關係里所存在的危險,所幸已避開了。呵,要是他有那麼點兒稜角!——接著會發生什麼事,又有誰知道呢?他是這麼說的——他對艾辛厄姆太太也是這麼說的——好像依照慣例,他領會了何謂有稜有角這回事兒的事實。 很清楚地,他把它當作最終的想法、一個最新的鮮活概念。他大可以將他那座占地廣闊的雅典娜神廟,指出它尖銳的角落和硬邦邦的邊緣、所有石砌的突狀物和它巨大方正的格局等等。如果他這麼做了,那麼他對接觸後的欣喜之感,要算是麻木不仁了;因為接觸後就會知道,那線條和表面的曲線有多麼柔順,有種糊弄人,甚至把人都攪迷糊了的感覺。「你很圓融,年輕人,」他這麼說過——「你整個人都是,就算你有機會變得不知變通,讓人受不了,你在各個方面和無盡的耐心上,依舊都很圓融。那一點我可不太確定,」他又補充說,「不管會不會讓人受不了,整體來說,你都不算太不知變通。讓人受不了不會是個問題,因為你的圓融是根深蒂固的——那就是我的意思——每個細節都是。光是用手就感覺得出你內在有這種東西——至少我是這麼覺得。假設你全身都是由菱形尖角所組成,好像威尼斯公爵宮殿的邊牆一般——用在建築物上面,那可真是美呀,不過要是長在一個人的身上,特別又是一個關係親近的人,那摩擦起來,可是會要命的啊。我站在這兒就看得一清二楚——每一個都突出來——全部都是用建築工藝雕琢而成的鑽樣菱形,那可是會將人柔軟的那一面刮傷。人是可能被鑽石刮傷——那傷口肯定最平整——不過也有可能多少落到只是胡亂切一切罷了。情況是,和你生活在一塊兒,你會是顆又純又完美的水晶。我將我的想法告訴你,因為你就是給我這種感覺,我想你也應該要知道才是。」王子用他自己的方式領會了這個想法,因為到了這個時候,他已經習慣了用心領會;魏維爾先生對於他表面的說法,好比金色水滴平均地流過一般,恐怕沒有其他方式更確定了。那些水滴沒有留在縫隙,也沒有積在凹洞的地方;一片平滑的表面沒能留住露珠,但是有那麼一剎那,卻顯示了紮實的質地。換句話說,這位年輕人笑了,笑得很肯定——雖然是基於原則,也是出於習慣,好像真的表達同感之意,但就算不是完全理解也無妨。一切代表事情順利的象徵,他都喜歡;至於原因為何,他也就不甚在乎了。 且說自他婚後就同住的這些人,他們每每提到他和他們最大的不同處,其原因仍在於他的性情——比起他以往聽到的,這個原因更常被提及;而和其他人比起來,他岳父和妻子畢竟是首批和他同住的人。關於這一點或是其他的事,他沒有確定過自己是怎麼給他們此感覺的;他們要麼能感受到一些他沒有的意思,挺尋常,也挺特別的;要麼落掉他要表達的意思,同樣挺尋常,也挺特別的。他於是回歸到一個普通的解釋——「我們的價值觀不同」;這說法使他對於事情的重要程度能有相同的了解。他的「幅度」大小擺明了很重要,因為沒有人預期它們是如此,或者說,想都想不到它們是如此。反觀在他所離棄的舊世界中,人們對於磨合的彈性幅度很大,也被視為理所當然的事;為了讓往來更順暢,這是很自然的事,就好比人在樓上,表示那房子裡有樓梯一樣,不足為奇。這件事他倒是挺警覺地應付了魏維爾先生的讚許。其實我們可以如此臆測,他回答的速度之快,很可能是想起了某件特別的事;這件事使他用最輕鬆的態度就認了。「喔,假如我是顆水晶,那我很高興自己挺完美的,因為我相信它們有時候會有裂痕和缺陷——這種情況下,非常便宜就買得到!」他把玩笑話停住了,沒有繼續往下講,因為要擁有他可是所費不貲呢;的確,他們兩者間都有著對好品位的堅持,所以魏維爾先生這邊也沒有逮住這個機會說下去。然而,現在我們關心的是後者和這些事的關聯,以及他欣喜地認為阿梅里戈的個性不會產生爭執,把他當成一件有代表性的珍貴物品。具有代表性的珍貴物品,偉大的古代畫作和其他藝術品,精緻卓越的金質「物件」,銀質的、琺瑯的、義大利的原產陶器,象牙的、青銅的等等製品,已經數年來不斷在他周圍累積著;而他整個心思都把搜羅和欣賞當成基本的挑戰,所以在直覺上,那種收藏家特有的敏銳欲望,都成了他接受王子求婚的基礎。 這位對他女兒熱切的追求者,除了對瑪吉明顯的好印象之外,也透露出偉大的標示和記號,往他面前一站就是一副高檔的正品模樣,他已經學會找出頂級的東西。亞當·魏維爾此時已經知道,而且知道得很透徹;他私底下相信,無論在美洲或歐洲,自己所犯的難以啟口的錯誤,算是最少的了,這點可無人能出其右。他倒是從未說過自己永遠都沒有過失——他不來這一套;不過,除了天生的喜好之外,他了解自己人格深處擁有鑑賞家的精神,他起初有這種感覺是十足意外,喜悅之情也是什麼都比不上的。念著濟慈的一首十四行詩[92],寫到勇敢的科爾特斯親臨太平洋的樣子,他像其他許多人一樣,心頭為之一震;不過,恐怕沒幾個人有真實經驗,完全契合詩人筆下的偉大形象。魏維爾先生心裡有過相符的體驗,他在某個時刻曾這麼凝望著他的太平洋,因此,雖然只讀了幾次那首不朽的詩作,也足以將它烙印在記憶之中。他在「達利安高峰」[93]的磅礴時刻,使他的生命驟變,在那個時刻他感到內心的殷殷渴望,像是熱切低吟著要他了解,有個世界等待他去征服,只要嘗試他就可能征服它。他的人生展開了新頁——好像長久以來毫無生氣的頁面,突然間一經觸碰就迫不及待地翻了過來,連空氣都受到震動,仿佛是黃金群島的吐息吹到他的臉上。洗劫黃金群島當下成了他未來事業的重點,這個想法個中的甜美滋味,比起實際行動更勝一籌——這是最令人讚嘆的部分。這個想法和才幹有關,或者說,起碼和品位有關,是他內在的某些東西——他相當激動地發現,自己的才智是處於暫時靜止的狀態,好像才稍微擰了一下螺絲釘,就大大地改變了他整個智力運作的格局。他在某個程度和那些偉大的預言家、那些召喚和激勵美好事物的人是一樣的——況且,他畢竟和那些偉大的製造家和創造家,可能也沒有離得太遠。他以前根本不是這個樣子,太不可能,也太可怕了;但是現在他明白自己過去為何是那個樣,為何即使在擁有浩大成就之際,會功虧一簣;此時在一個莊嚴的夜晚,他仔細解讀他事業中,一個等待良久的重大意義。 妻子過世之後,他第一次造訪歐洲,當時他女兒十歲大,其間他心中靈光乍現——那時候他甚至還明白了,為何早在先前的一趟旅程里,他才新婚一年,那道光線仍是掩蓋未明的狀態。那個時候只要能力許可,他已經開始「買」東西了,不過幾乎全是為了身旁那位容易激動而又嬌弱的人兒買的;她有她自己不可動搖、迷戀的東西,但都是巴黎和平路[94]上的藝術品、價格高昂又有信譽的裁縫師和珠寶商,當時他們倆都覺得棒極了。她很容易激動,很像是緞帶、荷葉邊與細緻布料的顫動一樣:她的確蒼白得像個不安的鬼魂,好比一朵折斷的白花被捆好紮起來,上面還綁了一大朵從林蔭大道買來的絲緞「蝴蝶結」,他現在想想,也覺得挺怪的。在回憶里,他們這對新婚夫妻被眼前的好機會攪得一陣迷惑,既古怪又可悲。他好意地鼓勵她能樂於購物和喜好珍玩,那可憐的女孩因此所承受的壓力,他想起來仍會畏縮一下。雖然他不喜歡,但出於悲憫之心,這些影像從早年的昏暮中時而出現,時而消失,時間往回推移,她在一個更遙遠的過往,那裡出現了他們共同的過去,他們年輕時的愛戀。無可否認的是,即使批評沒停過,但是挺奇怪的,瑪吉的母親並沒有辜負自己的本分;因為她表現得很熱切,沒有鬆懈,把它當作很天真的一個古怪藉口,最終豁達地把受苦的呻吟,轉為輕柔的低語。他們深愛彼此,所以雖然他的聰明才智高她一等,但依然為她付出了一陣子代價。他感官還沒啟蒙之前,她那些沒價值的東西,那些又大又邪門的裝飾品和精巧的設計,都曾讓他覺得好美呢!他這個頭不高的男子,靜靜地沉思著,考慮著,耽溺於寂靜的樂趣,也懂得寂靜的苦痛。有時候他甚至會納悶,如果他妻子對他的影響,沒有因為奇怪的造化弄人而很快地移除的話,他會成了什麼樣子,因為他的聰明才智在這個領域裡,學習著越來越專精地運作。以他對她依戀的程度,她會不會一路帶著他走入只有錯誤的荒野之中呢?她會不會使他攀登不了那座令人眩暈的高峰呢——或是相反地,她有辦法陪著他直到那顯赫的地位,而他會像是科爾特斯對他的同伴所做的一樣,也在那兒指給她看看,不是人人都見得到的神啟之景?想必科爾特斯的同伴里並沒有一位真正的女士:魏維爾先生決定自己的推論要依照那件史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