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本自傳 · 十二 我的第一本著作
我寫第一本著作《論文學研究》的打算,起因於想改正文學研究無用的思想,就是想辨明一項心愛的研究工作其目標是正大的,並且讚揚這目標。我的觀念局限於法國,而在法國,一個愛好智慧的時代卻將希臘、羅馬的學問和語言忽略了。守護這類學術的銘文學會,在巴黎三個王家學會中降落到了最低的地位:我氣憤地聽人說,記憶力的運用,記憶的唯一價值,已被更高級的想像力和判斷力所取代了。我有雄心想用我自身的實例,同用我的告誡一樣,證明一切心智上的能力都可以運用於、並且顯示於古代文學的研究。我開始選擇並藻飾從閱讀古典作品所見的各種證據和說明。我那本書的開首若干頁或若干節,是在離開洛桑之前草就的。旅途中的奔走,以及到英國後最初幾個星期的生活,一直都很匆忙,結果把認真探究的思想全部擱起了。但我的目標始終懸在我的眼前。在我到伯里頓住下度夏之後,荒廢了不過十天,即從七月一日到十一日。大約花了六個星期,我的那篇文章就完成了。
一名關在彼得斯菲爾德的法國囚犯替我謄成一份漂亮的抄本,謄好後,我立即為我這第一本作品尋找評閱者。一個作家是難得從自我讚賞那種靠不住的報償中得到滿足的;而一個不了解世界、也不了解自己的青年,則必然要求用某種比他的自我衡量少一點偏頗的衡器來稱量他的才能。所以我的舉動是自然的,我的動機是值得稱讚的,我之選中馬蒂博士(1),是適當而且幸運的。馬蒂博士出生於荷蘭,但從家世和教育上說來,不妨把他看作法國人。可是他因為開業行醫,定居在倫敦,又在不列顛博物院有他的職務。他的名望是從十八卷《不列顛雜誌》理所當然地得來的,他幾乎只憑一己的力量支持這雜誌,不屈不撓,獲得成功。這份地位不高但卻很有用處的刊物,一度曾以培爾的才華和勒克萊爾的學問而顯得很威嚴。而馬蒂的興趣、知識與眼力,也沒有使它失去光彩:在六年之中(一七五〇年一月到一七五五年十二月),他對英國的文學狀況表示出一種真摯、悅人的觀點;而且,跟他所撫養的那刊物氣勢洶洶的作風大不相同,他以一個撫養者的溫和持重的態度掌握批評量杆。《不列顛雜誌》的這位創辦人有時很想取得詩人和哲學家的聲望。他的文筆純淨優美;從他的品德說來,或者即使從他的缺點說來,他可以列為封特涅爾派(2)最後門徒之一。他很快速、很客氣地回答了我的第一封信:經過一番細心審閱,他寫了一些指摘和許多讚許的話,將稿本退還給我。當年冬天我去倫敦時,我們有幾次親切坦率的談話,討論了這文章的題旨和寫法。在我到伯里頓的短期逗留中,我根據他的懇切勸告,重新檢查了我這文章,刪掉了三分之一,增添了三分之一,又修改了三分之一,然後加上一篇短短的序言,那是在一七五九年二月三日寫成的。不過由於我懷有初出茅廬者的怯弱心理,仍然不敢拿去付印:那文稿安安穩穩地收藏在書桌里。
兩年時間悄悄過去了,到一七六一年春天,我服從了父親的權威,而且像個虔敬的兒子,心甘情願地照他的意思去辦。(3)這決定是受到了歐洲局勢的影響的。大約在這時候,交戰國家已經提出並接受媾和建議。我們英國參加奧格斯堡會議的全權代表業已派定,不過這會議沒有開成。我希望作為一名隨員或秘書跟隨他們出國。我父親滿有信心地認為,這本證明我有若干文才的書,可以引起公眾對我的注意,並且贊同我的朋友們對我的揄揚。我將此書最後校改一遍之後,就找馬萊特先生和馬蒂博士商量,他們贊成我的打算,鼓勵我馬上付印。馬萊特先生聽我讀了原稿,從我手裡將稿本取去,交給貝克特,用我的名義跟他訂了一份合同。合同內容毫不苛求:我只要求送我一定數目的書籍;同時,在不讓版權的條件下,我將印書費用和售書利益全部歸於出版商。馬蒂博士在我離開倫敦時,擔負了校對刊樣的任務。他還插入了一篇寫給作者的措詞典雅的捧場信,事先並未告訴我。不過信的寫法非常巧妙:萬一捧場失敗,可以把褒美的話歸因於他以朋友關係縱容了一個年輕的英國紳士冒冒失失地作了此番嘗試。
這本書以十二開小本子出版,在書名《論文學研究》下面,標明「倫敦貝克特與特翁德公司,一七六一年」。卷首題獻給我父親的獻辭,是一套按照慣例的致敬話,寫於五月二十八日。馬蒂博士的捧場信,所署日期為六月十六日。六月二十三日,即在我隨漢普郡民兵隊伍出發前兩天,我在阿雷斯福收到第一本樣書。
這本書在風格上和情趣上完全是外國的,難怪在國外所得的成功勝過國內。法國及荷蘭的刊物上的大量摘引、熱烈推贊以及美言預測,使我感到高興。就在第二年(1762年),這本書有個新的版本(我想是在日內瓦出的)擴大了聲譽,至少是擴大了流通。在英國,人們對待這本書卻很冷淡,讀者很少,很快就遺忘了:只有一點微薄的印象慢慢地散了開去。出版商嘀咕著,而作者(要是他的感情更敏銳些的話),則是大有可能因為英文譯本的重大錯誤和行文枯燥而悲哭的。十五年後我的《羅馬帝國衰亡史》的出版,使人們又想起了我這第一本著作,於是竭力往書鋪尋購《論文學研究》。貝克特要求重印這本書,我表示拒絕,卻由都柏林書商的一種盜印本部分地滿足了公眾的好奇心。待到有一本原版本在市場上被發現時,兩個半先令的原價竟然抬高到一幾尼金幣或三十先令的嚇人價格。
我不厭其煩地陳述了我的第一本書出版時的瑣細情況和前因後果。這是一名學人一生中一個難忘的紀元,他在這裡大膽地呈露了內心的尺寸。他的希望和恐懼由於自尊自大的思想而大大增加,一時之間他認為全人類都在拿眼睛盯著他的形象和行為。不管目前我的聲譽如何,這聲譽不再是從最早的這篇文章得來的了;而且在二十八年歲月過去之後,我可以用沒有偏私的眼光,幾乎還可以用一個陌生人的超然態度,賞鑒我的少年作品了。凱呂斯伯爵在他給埃爾豐夫人的回信中稱讚我這文章,或者是假意稱讚說,「吉本先生讀了無數書籍,而且讀得很好。」可是,說來丟臉!當時我的腹笥是狹窄而又浮淺的。假如讓我隨便舉述希臘名家的姓名,我真正直接熟悉的人,只限於拉丁文古典著作上所見的。我這本書最嚴重的缺點,在於含義晦澀和行文支離,總是叫讀者覺得讀起來太吃力,而且往往抓不到要點。書名所用「文學」一詞,沒有給予精確適當的界說,隨便地使用在多種意義上。有不少歷史的、批評的、哲學的議論和例子,相互堆砌,沒有條理或連貫。如果除去開首幾頁不算,其餘章節都可以任意顛倒或換位。許多段落往往故作艱澀,正是「簡潔煞費心力,晦澀唾手而成」;也許原是一點普通的思想,卻要求用格言式和神簽式的簡短語言來表達它。唉!模仿孟德斯鳩的文體,得到的是多麼不幸的結果啊!不過這種晦澀有時產生於作者思想中光明與黑暗的交織;產生於一種偏斜的光線,它只照射到物體的一個角落,而沒有照到全面。
作了這樣適當的自白之後,接下來我敢說,這本書對於一個二十二歲的青年作者是帶來光彩的,他讀書有鑑別能力,思考能自主自由,能用一種外國文寫出活潑優美的文章。對於早期羅馬史著作和依撒克·牛頓爵士新的編年方法的衛護,形成了一種華而不實的論點。對於維吉爾《農事詩集》有愛國熱忱和政治性的構思,則是作了適當表述的;大凡足以給這位詩人和這部詩集提高其尊嚴的任何可能的設想,都應當採取而不必嚴加挑剔。一種哲學精神的若干曙光啟發了我對研究歷史與人類的一般看法。我並沒有不喜歡探究多神教眾多神祇的起源和性質,不過對此當待有了較成熟的判斷之後再作說明了。總的說來,我不妨拿一位非常卓越的美術家衡量其早期繪畫時所說的話,用到我的第一本著作上來。我的朋友喬舒亞·雷諾茲爵士(4)看了他青年時期所作的幾幅肖像畫,對我承認說,同他目前的作品相比,他是感到慚愧而不是感到得意的;又說經過這麼長的時間和這麼多的研究,他認為他的進步比原來所想的大得多。
我在洛桑用法文寫了這文章的開頭幾節。法語是我日常談話和做學問所用的語言,對我來說,用它來從事寫作,比用我的母語還便當些。回到英國,我繼續這樣辦,不是出於任何做作,也不是有意拋棄我的本土語言。不過假如我願意多有一點英國作家的天然特點,那麼我就可以逃脫某些反法國風的叫嚷了。假如我不聽馬萊特叫我在一本法文書前面加上英文獻辭的勸告,那我也就顯得始終如一了;而混用兩種文字,竟像是在斥責我父親不懂法文。用外國文寫文章,可以解釋為希望當個對外談判人員,解釋為想揚名在歐洲大陸上;不過我的真正動機,不消說是在奢望取得一個新的特出的名聲,即以一個英國人而在法國作家群中占個地位。
拉丁文原是因為教會業務上的應用而神聖化了的,又由於模仿古代作家而變得很精煉;在十五、十六世紀,歐洲學者利用了這種典雅的共同語言進行交談和寫作,但這一點方便現在已經逐漸放棄了。就現代來說,因為法國作家寫作出色,法國國民有愛交際的風尚,法國君主勢力強盛,以及法國有許多新教徒流放到國外,所以法語傳播廣泛。有些外國人就利用了這種共同語言向整個歐洲發言,德國就可以利用這種語言大講它的第一位哲學家萊布尼茨和它的最偉大的國王腓特烈的權威性。英國則憑其正當的自尊心和有理的偏見而限制了語言上的交流,因此在所有阿爾卑斯山北面的這些國家中,我們英國人運用法語最不熟練、最不完美。威廉·坦普爾爵士和切斯特菲爾德勳爵(5)只在禮節上和業務上偶然用到法文,他們印在書本里的法文書簡,是不會有人用為作文範本的。博林布魯克勳爵的《流亡生活回憶錄》中,有一篇隨筆也許曾用法文印過,但他的聲名現在靠的是伏爾泰的題詞:「嫻熟運用雙方語言進行交談。」從他用英文寫的上卡羅琳女王的獻辭和他的《論史詩》看來,似乎伏爾泰自己很想得到同樣的恭維話作為回報。哈密頓伯爵(6)如果作為例外,那也不大公平。他雖則出生在愛爾蘭,卻是從兒童時代起就在法國受教育的。不過我對他長期住在英國,習慣於用英語談話,卻沒有影響他在法語上那種輕鬆、純淨的獨特風格,覺得出乎意外。我遺憾沒有談及他的英文詩歌,那是可以作為很有趣的對比材料的。歸根結底,我不妨取用「第一自我在本國」等成語,不過我之探索這條無人走過的小徑究竟有什麼成就,只好留待我的法國讀者去判定了。
馬蒂博士可以作為一個外國人,將這問題問他一下,可是他不從正面表示意見,而叫我自己答覆:「我不相信你對認識一個英國人比琉卡拉斯認識一個羅馬人還難些。」(7)我在巴黎的一些朋友對我更為寬諒,他們是將我當作鄉下人看待的,或者至少是當作外省人;但他們是我的朋友和巴黎人呀。馬蒂用暗示方法指出我的缺點:「這些明顯的特點,這些大膽的比喻,這樣犧牲標準而遷就感情,這樣不重格律而重力量」,是青年人通有的毛病,並不是因為我不是法國人才有的。經過長時間的對本國語文的用功練習,我感覺到我的法文風格有了成熟和改進。
上文曾經提到,我那《論文學研究》遲至我接受了軍隊職務之後方才發表。現在我想對參加軍役的生動景象略作回憶,這些事情同我在任何其他階段的學術和社交生活都是沒有關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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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馬修·馬蒂:醫生、作家,出生於荷蘭,1741年到倫敦行醫,1750年創辦《不列顛雜誌》。曾任王家學會秘書長、不列顛博物館館長。
(2)封特涅爾:十八世紀法國哲學家、詩人,著作很多,伏爾泰稱之為當世最全面的天才。因此有不少人信從他,形成一個學派。
(3)一七六一年四月二十三日日記:「遵照我父親的勸告,最後決定發表我的論文。」——原注
(4)喬舒亞·雷諾茲:十八世紀英國肖像畫家。
(5)切斯特菲爾德:十八世紀英國政治家。
(6)哈密頓伯爵:十七—十八世紀英國作家,以用法文寫作而成名。
(7)琉卡拉斯:古羅馬名將,外出征略,功勳卓著,又曾任執政官。馬蒂的這句話,意思是說琉卡拉斯認識羅馬人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