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慶靈州志跡 · 靈州志跡卷一

歷代沿革表志第一 史之有表,猶星辰之有躔紀[1],衣服之有冠冕[2]也,振綱挈領[3]、條緒斯分[4]。靈州自漢初建置,中更變易不恆,今取歷代沿革始末,標為表識[5],庶幾[6]觀者如列眉[7]焉。 [寧夏郡沿革表] ①按:西漢元封五年(前106),漢武帝置十三州刺史部,據清錢坫撰、徐松集釋《新校注地理志集釋》卷一三和譚其驤《中國歷史地圖集》卷二:北地郡屬朔方刺史部。朔方郡治所朔方(今內蒙古杭錦旗北),轄境相當今內蒙古自治區西部的黃河以南地區。東漢移治臨戎(今內蒙古磴口縣北)。漢朔方郡縣實與寧夏境無涉,舊志往往誤列入其地,本志沿誤。以下及其它如「古蹟」「宦跡」「藝文」等門類所錄漢朔方故實皆相因致誤,筆者不再一一作注,參此。 ②按:北地郡,東漢末因羌族起事南徙關中,寧夏北部淪入羌胡,無郡縣設置,南部屬雍州之安定郡。故晉代寧夏與北地郡無涉,此誤。赫連勃勃所建大夏國據有寧夏全境,但建置不詳。統萬城:今陝西靖邊縣紅墩界鎮白城則村。夏州:此誤。夏州之稱為後魏事。 ③十二年:原文為十一年,據蔡淑梅《(嘉慶)〈靈州志跡〉 (光緒)〈靈州志〉》徵引《魏書·地形志》卷一零六改。按:據《元和郡縣圖志》卷四、《太平寰宇記》卷三七:北魏始光四年(427),太武帝滅夏置統萬鎮,孝文帝太和十一年(487)改置夏州。西魏置弘化郡。至隋開皇初復為夏州,煬帝初復為朔方郡。唐貞觀二年(628),平梁師都為夏州治所。北魏太平真君六年(445)更名岩綠,縣屬化政郡,隋開皇三年(583)廢化政郡,以岩綠縣屬夏州,唐貞觀二年改為朔方縣。夏州、朔方郡在今陝西橫山縣西,其轄境唐時相當今陝西大理河以北的紅柳河流域及內蒙古杭錦旗、烏審旗等地,皆不至寧夏境,此沿舊志誤以寧夏為其地。本書「沿革」「古蹟」「宦跡」「藝文」等多錄夏州、朔方郡故實,皆相因致誤,筆者不再一一作注。此條當與「南北朝」條為一欄,所載皆為北魏事。 ④按:唐靈武郡與靈州無隸屬關係。據《舊唐書·地理志》卷三八、《元和郡縣圖志》卷四、《太平寰宇記》卷三六:隋靈武郡,唐武德元年(618)改為靈州。天寶元年(742),改靈州為靈武郡。至德元載(756),肅宗即位於靈武,升為大都督府,乾元元年(758),復為靈州。靈武郡原本作「靈州郡」,據此改。 續表 ①按:據《元和郡縣圖志》卷四、《太平寰宇記》卷三七:周置寧朔縣,屬化政郡。《太平寰宇記》作「屬北政郡」,北政郡當為化政郡之誤。參見正文「魏」「隋」欄。 ②懷遠鎮:原本脫,據《寧夏府志·地理·沿革》卷二補。 ③朐衍:《漢書·地理志》卷二八下作「昫衍」,《漢書·五行志》卷二七作「朐衍」。下同。 ④靈洲:《漢書·地理志》卷二八下、《元和郡縣圖志》卷四、《太平寰宇記》卷三六作「靈州」。 ⑤西安州:原本作「安西州」,據《隋書·地理志》卷二九、《太平寰宇記》卷三七改。 ⑥環州:原本脫「州」字,據《寧夏府志·地理·沿革表》卷二、《元史·地理志》卷六〇補。 ⑦屬:原本作「為」,據《寧夏府志·地理·沿革表》卷二改。 續表 ①安定郡:原本作「安定縣」,據《漢書·地理志》卷二八下、譚其驤《中國歷史地圖集》卷二改。 ②豐安縣:原本作「豐樂縣」,據正文「唐」欄與《隋書·地理志》卷二九改。 ③威州:據《新唐書·地理志》卷三七、《太平寰宇記》卷三六:唐咸亨三年(672),於鳴沙縣境內置安樂州,安置吐谷渾部,仍領鳴沙縣。神龍二年(706),突厥攻陷鳴沙縣,移置於廢豐安城。大中三年(849)收復後,改安樂州為威州,領鳴沙、溫池二縣。州治據魯人勇、吳忠禮、徐莊《寧夏歷史地理考》謂在今同心縣韋州鎮南。 ④屬:原本作「所」,表意不明,據正文《[大清]一統志·靈州沿革表》和《明史·地理志》卷四二改。 [靈州建置沿革] 靈州,漢惠帝四年置。初曰靈洲,以洲在水中,隨水上下,未嘗淪沒,故號曰靈洲。後魏置薄骨律鎮。孝昌中,改置靈州。西魏又為鹽州地。後周置帶普樂郡及回樂縣。隋大業三年,改靈武郡。唐為靈州,亦曰靈武郡。開元中,置朔方節度使。天寶初,復改州為靈武。五代為朔方軍治。咸平時入西夏,改西平府,又名翔慶軍。元復曰靈州,屬寧夏路。明弘治[8]十三年,置守御千戶所[9]。正德元年,改寧夏後衛,仍以千戶攝之,屬寧夏道,國朝因之。雍正三年改州,並省守御所,附入屬寧夏府。 [大清]一統志·靈州沿革表 ①按:西漢北地郡移治馬嶺(今甘肅省慶城縣西北)。東漢移治富平縣(今寧夏吳忠市西)。永初五年(111)三月,因羌族起事,寄理池陽(今陝西省涇陽縣西北)。永和六年(141)十月,因羌族再次起事,又徙馮翊(今陝西省高陵縣)。 ②鹽川郡:原本作「鹽州」,據《隋書·地理志》卷二九、《元和郡縣圖志》卷四改。 ③神龍元年:原本為神龍五年,唐朝沒有神龍五年年號,據《舊唐書·地理志》卷三十八改。 【譯文】 歷代沿革表志第一 史書之有圖表,猶如日月星辰之有運行軌道,衣服之有冠冕一樣的道理,[圖表使內容]提綱挈領、條理分明。靈州自漢初建置,中間更是變易不斷,今取歷代沿革始末,列為圖表,或許可以讓讀者一目了然。 [寧夏府沿革表] 續表 [靈州建置沿革] 靈州,漢惠帝四年(前191)設置。最初稱靈洲,是因為有陸地在水中,隨水上下,未曾沉沒,所以稱為靈洲。北魏時期設置薄骨律鎮。[北魏]孝昌年間(525—527),改設靈州。西魏又歸屬鹽州。後周時期設置普樂郡及回樂縣,郡治設在回樂縣。隋朝大業三年(607),改設靈武郡。唐代設靈州,亦曾稱靈武郡。開元年間(713—741),設立朔方節度使。天寶初年(742),又改靈州為靈武。五代時期(907—960)為朔方軍軍治所在地。[北宋]咸平年間(998—1003)沒入西夏,改稱西平府,又名翔慶軍。元代復稱靈州,歸寧夏路管轄。明朝弘治十三年(1500),設置守御千戶所。正德元年(1506),改寧夏後衛,仍以千戶統轄,歸屬寧夏道管轄,清朝一直延續這種架構。雍正三年(1725)又改設靈州,同時撤併守御所,歸屬寧夏府管轄。 [大清]一統志·靈州沿革表 【注釋】 [1]躔(chán)紀:日月星辰運行的軌道。 [2]冠冕:古代皇冠或官員的帽子。 [3]振綱挈領:義同「提綱挈領」。比喻善於抓住問題的關鍵與要害。 [4]條緒斯分:義近「條分縷析」。比喻剖析得深入細緻,有條有理。 [5]表識:標記。 [6]庶幾:或許可以。 [7]列眉:兩眉對列。謂真切無疑。 [8]弘治:原本為避清高宗弘曆諱改為「宏治」,凡屬此種原因,筆者都將「宏」徑直改回「弘」,不再一一註明。十三年,原文為「十五年」,據蔡淑梅《(嘉慶)〈靈州志跡〉(光緒)〈靈州志〉》徵引《明史·地理志》卷四二、《明太祖實錄》卷一五七、《明孝宗實錄》卷一六六、《弘治寧夏新志·靈州守御千戶所》卷三等改。參見魯人勇、吳忠禮、徐莊《寧夏歷史地理考·明朝》卷十四「靈州千戶所」條。 [9]按:魯人勇、吳忠禮、徐莊《寧夏歷史地理考》認為靈州守御千戶所設置時間當為洪武十六年十月為是。守御千戶所,原本作「守御所千戶」,據《明史·地理志》卷四二、《明太祖高皇帝實錄》卷三三改。 星野[1]志第二 古者有分地,無分天。天亦何嘗無分也?地之分以野,天之分以星。張衡云:「眾星列布,體生於地,精成於天。列居錯峙,各有攸屬[2]。然則天統乎地,故野系乎星。」自太史公《天官書》及扶風《地里志》[3]言之詳矣。靈州,秦雍之分,星野略與秦雍同。今采載紀可見者列於左。 [星野] 舊志據《大統歷》:井八度三十四分九十四秒。入鶉首[4]之次,辰[5]在未[6]。 赤道:井三十三度三十分,鬼二度二十分,尾十九度一十分,柳十三度三十分。 黃道:井三十一度一分,鬼二度十一分,尾十七度九十五分,柳十三度。 《春秋元命苞》曰:東井[7]、鬼宿為秦。 《史記·天官書》:東井、輿鬼[8],雍州之分。 《前漢·地里志》[9]曰:自井十度至柳三度,為鶉首之次,秦之分。 《後漢·律曆志》[10]曰:井十二度至鬼五度,為秦分。 《唐志》[11]云:東井、輿鬼,鶉首也。自漢三輔[12]及北地、上郡、安定,西自隴坻[13]至河右,西南盡巴蜀、漢中之地,及西南夷犍為、越巂[14]、益州郡,極南河[15]之表,東至牂牁、古秦、梁、豳、芮、豐、畢、駘槓、有扈、密須、庸、蜀、羌、髳[16]之國。 《晉志》[17]:北地、上郡、天水、隴西、酒泉、張掖、金城、武威、燉煌諸郡,各指其所入之星[18]為尾、為室、為壁,詳紀度數。 《唐志》又稱:東井居兩河[19]之陰,自山河上流,當地絡[20]之西北。輿鬼居兩河之陽,自漢中東盡華陽,與鶉火[21]相接,當地絡之東南。鶉火之外,雲漢潛流而未達,故狼星在江、河上源[22]之西。弧矢、雞、犬,皆徼[23]外之備也。西羌、吐蕃[24]、吐谷渾及西[25]南徼外夷人,皆占[26]狼星。 躔次[27] 《晉·天文志》[28]:上郡、北地[29],入[30]尾十度。 《唐志》[31]:夏州,東井之分。 五星 鶉火、實沉[32],以負西海[33],至[34]於華山、太白位焉。 北方水位[35],自河西皇甫川,西經榆林至寧夏,又西經蘭州逾河,至嘉峪關四千餘里,得水位之半。 步天歌[36] 井宿 八星橫[37]列河中浮,一星名鉞井邊安。兩河各三南北正,天罇三星井上頭。罇上橫列五諸侯,侯上北河西[38]積水。欲覓積薪東畔是,鉞下四星名水府。水位東邊[39]四星序,四瀆橫列南河裡。南河下頭是軍市,軍市團圓十三星,中有一個野雞精。孫子丈人市下列[40],各立兩星從東說。闕邱二個南河[41]東,邱下一狼光蓬茸。左畔九個彎弧弓,一矢擬射頑狼胸。有個老人南極中,春秋出來壽無窮。 鬼宿 四星冊方似木櫃,中央白者積屍氣。鬼[42]上四星是爟[43]位,天狗七星鬼下是。外廚六間柳星次,天社六個弧東倚,社東一星是天紀。 【譯文】 星野志第二 古代社會對大地有劃分,對天空沒有劃分。[這是一般的觀點。]天空何嘗沒有劃分?實際上大地是以界限範圍劃分,天空是以星宿範圍劃分的。張衡說:「天空眾多星球列布,星體生於大地,精魄形成於天。星宿列居錯雜峙立,各有自己所屬的範圍。既然這樣,那麼上天統攝大地,所以大地的界限範圍與星空密切相關。」這些在太史公司馬遷的《史記·天官書》和扶風班固的《漢書·地理志》中已經記載得很詳盡了。靈州,大體說來屬於古秦地的界限範圍,星野大略與古秦地相同。今天選錄可以見到的記載列在下面。 [星野] 舊志書根據明代《大統歷》記載:井宿八度三十四分九十四秒。入朱雀七宿中的井、鬼二宿次序,心宿在西南偏南方位。 赤道:井宿三十三度三十分,鬼宿二度二十分,尾宿十九度一十分,柳宿十三度三十分。 黃道:井宿三十一度一分,鬼宿二度十一分,尾宿十七度九十五分,柳宿十三度。 《春秋元命苞》記載:東井、鬼宿的分野為秦地。 《史記·天官書》記載:東井、鬼宿,是雍州的分野。 《漢書·地理志》記載:自井宿十度至柳宿三度,為朱雀七宿中的井、鬼兩個星宿位次,是秦地的分野。 《後漢書·律曆志》記載:井宿十二度至鬼宿五度,為秦地的分野。《新唐書·天文志》記載:東井、鬼宿,是朱雀七宿中的鶉首星次。自漢朝京師附近及北地、上郡、安定,西自隴山至河右,西南到巴蜀、漢中之地的盡頭,以及西南夷犍為、越巂、益州郡,到南河外部的盡頭,東至牂牁、古秦、梁、豳、芮、豐、畢、駘槓、有扈、密須、庸、蜀、羌、髳之國[,都屬其分野範圍]。 《晉書·天文志·州郡躔次》記載:北地、上郡、天水、隴西、酒泉、張掖、金城、武威、敦煌諸郡,依次指出其所屬星宿為尾宿、為室宿、為壁宿,並詳細記載了其度數。 《新唐書·天文志》又記載稱:東井星宿居於兩河的南岸,自山河上流,正當地脈的西北。鬼宿居於兩河北岸,自漢中東到華陽盡頭,與鶉火星次相接,正當地脈的東南。鶉火星次之外,銀河暗地流動而沒有通達,所以狼星居於長江、黃河上源的西邊。弧矢星、雞星、犬星的分野範圍,皆屬邊境外戒備的對象。西羌、吐蕃、吐谷渾及西南邊界外夷人,皆占屬狼星分野。 躔次 《晉書·天文志》記載:上郡、北地郡,入尾宿十度。 《新唐書·天文志》記載:夏州,屬東井星宿分野。 五星 鶉火、實沉星次,背負著西方之神海在天上飛行,到達華山、太白之位。 北方水位星宿,自河西皇甫川,西經榆林至寧夏,又西經蘭州過黃河,至嘉峪關四千餘里,占水位星宿一半的分野。 步天歌 井宿 八星橫列河中浮,一星名鉞井邊安。兩河各三南北正,天罇三星井上頭。罇上橫列五諸侯,侯上北河西積水。欲覓積薪東畔是,鉞下四星名水府。水位東邊四星序,四瀆橫列南河裡。南河下頭是軍市,軍市團圓十三星,中有一個野雞精。孫子丈人市下列,各立兩星從東說。闕邱二個南河東,邱下一狼光蓬茸。左畔九個彎弧弓,一矢擬射頑狼胸。有個老人南極中,春秋出來壽無窮。 鬼宿 四星冊方似木櫃,中央白者積屍氣。鬼上四星是爟位,天狗七星鬼下是。外廚六間柳星次,天社六個弧東倚,社東一星是天紀。 【注釋】 [1]星野:分野。分野是古人所建立的天地關係的一種,在這個關係範疇下可以研究天,也可以研究地,是一個比較粗的理論框架。分野一直包含在地理學的學科當中,其影響力一直延續到古代社會的晚期,在清代顧祖禹的《讀史方輿紀要》一書中便有「分野」一卷,他明確提出了「方輿所該,郡邑、河渠、食貨、屯田、馬政、鹽鐵、職貢、分野之屬是也」。 [2]攸屬:原本作「所屬」,據《晉書·天文志·天文經星》卷十一改。 [3]太史公《天官書》及扶風《地里志》:分別指司馬遷《史記·天官書》和班固《漢書·地理志》。 [4]鶉(chún)首:星次名,指朱雀七宿中的井、鬼二宿。 [5]辰:心宿,二十八宿之一,又稱商星。此字原本脫,據《元史·歷志》卷五四補。 [6]未:指西南偏南方位。《元史·祭祀志一》:「其從祀圓壇,第一等九位,青帝位寅,赤帝位巳,黃帝位未,白帝位申,黑帝位亥。」 [7]東井:井宿。 [8]輿鬼:鬼宿。二十八宿中南方七宿之一。輿:原本作「與」,據《史記·天官書》卷二七改。 [9]《前漢·地里志》:指《漢書·地理志》。 [10]《後漢·律曆志》: 指《後漢書·律曆志》。但據蔡淑梅《(嘉慶)〈靈州志跡〉 (光緒)〈靈州志〉》一書考證,本段內容《後漢書·律曆志》不載,見載於《乾隆甘肅通志》,不知所據。 [11]《唐志》:指《新唐書·天文志》。 [12]漢三輔:漢代治理京畿地區的三個職官,即京兆尹、左馮翊、右扶風。後亦指京師附近之地。 [13]隴坻:隴山。原本作「隴抵」,據《寧夏府志·地理·星野》卷二、《新唐書·天文志》卷三一改。 [14]越巂:古西南夷邛都之地。原本作「越裳」(古南海國名),據《舊唐書·天文志》卷三六、《新唐書·天文志》卷三一改。 [15]南河:古代稱黃河自今潼關以下由西向東流的一段為南河。《尚書·禹貢》:「浮於江、沱、潛、漢,逾於洛,至於南河。」 [16]髳:原本作「髴」,據《新唐書·天文志》卷三一、《寧夏府志·地理·星野》卷二改。 [17]《晉志》:參見《晉書·天文志·州郡躔次》。 [18]星:原本作「里」,據《寧夏府志·地理·星野》卷二改。 [19]兩河:戰國及秦漢時,黃河自今河南武陟縣以下東北流,經山東省西北隅北折至河北滄縣東北入海,略呈南北流向,與上游今晉陝間的北南流向一段東西相對,當時合稱「兩河」。兩,原本脫此字,據《新唐書·天文志》卷三一補。 [20]地絡:猶地脈,亦指疆界。原本作「路紀」,據《新唐書·天文志》卷三一改。 [21]鶉火:星次名。南方有井、鬼、柳、星、張、翼、軫七宿,稱朱鳥七宿。首位者稱鶉首,中部者(柳、星、張)稱鶉火(也叫鶉心),末位者稱鶉尾。 [22]源:原本作「流」,據《舊唐書·天文志》卷三六、《新唐書·天文志》卷三一改。 [23]徼(jiào):邊境、邊界;界限、邊涯。 [24]吐蕃:此二字原本脫,據《新唐書·天文志》卷三一補。 [25]西:原本脫此字,據《新唐書·天文志》卷三一補。 [26]占:原本脫此字,據《新唐書·天文志》卷三一補。 [27]躔(chán)次:日月星辰運行的軌跡。躔,太陽運行。 [28]《晉·天文志》:指《晉書·天文志》。 [29]北地:原本脫「地」字,據《寧夏府志·地理·星野》卷二補。 [30]入:原本作「人」,據《寧夏府志·地理·星野》卷二改。 [31]《唐志》:參見《新唐書·天文志》。 [32]實沉:星次名。大致相當於二十八宿的觜、參和畢、井的一部分,黃道十二宮的雙子座。在十二辰為申。古時為晉之分野。 [33]西海:傳說中西方之神海。也指西方或西方日落處。 [34]至:原本作「主」,據《寧夏府志·地理·星野》卷二改。 [35]水位:星宿名。屬井宿,即小犬座四星。《晉書·天文志上》:「水位四星,在積薪東,主水衡。」 [36]步天歌:相傳為隋代丹元子作,或稱唐代王希明作。 [37]橫:原本作「行」,據蔡淑梅《(嘉慶)〈靈州志跡〉 (光緒)〈靈州志〉》徵引《通志·天文略》卷三八、《玉海·天文書》卷三、《中國恆星觀測史》五章一節《校訂〈步天歌〉》、《敦煌天文曆法文獻輯校》所錄嘉慶抄本《步天歌》改。 [38]西:原本作「南」,據蔡淑梅《(嘉慶)〈靈州志跡〉 (光緒)〈靈州志〉》徵引《通志·天文略》卷三八、《玉海·天文書》卷三、《中國恆星觀測史》五章一節《校訂〈步天歌〉》改。 [39]邊:原本作「畔」,據蔡淑梅《(嘉慶)〈靈州志跡〉 (光緒)〈靈州志〉》徵引《通志·天文略》卷三八、《玉海·天文書》卷三、《中國恆星觀測史》五章一節《校訂〈步天歌〉》、《敦煌天文曆法文獻輯校》所錄嘉慶抄本《步天歌》改。 [40]列:原本作「立」,據蔡淑梅《(嘉慶)〈靈州志跡〉 (光緒)〈靈州志〉》徵引《通志·天文略》卷三八、《玉海·天文書》卷三、《中國恆星觀測史》五章一節《校訂〈步天歌〉》、《敦煌天文曆法文獻輯校》所錄嘉慶抄本《步天歌》改。 [41]南河:原本作「河南」,據蔡淑梅《(嘉慶)〈靈州志跡〉 (光緒)〈靈州志〉》徵引《通志·天文略》卷三八、《玉海·天文書》卷三、《中國恆星觀測史》五章一節《校訂〈步天歌〉》、《敦煌天文曆法文獻輯校》所錄嘉慶抄本《步天歌》改。 [42]鬼:原本作「冊」,據蔡淑梅《(嘉慶)〈靈州志跡〉 (光緒)〈靈州志〉》徵引《通志·天文略》卷三八、《玉海·天文書》卷三、《中國恆星觀測史》五章一節《校訂〈步天歌〉》、《敦煌天文曆法文獻輯校》所錄嘉慶抄本《步天歌》改。 [43]爟(guàn):星官名。屬鬼宿,共四星,分屬今之巨蟹座及雙子座。《晉書·天文志上》:「軒轅西四星曰爟。爟者,烽火之爟也,邊亭之警候。」 地里山川志第三 《禹貢》九州皆以山川定疆理[1],蓋郡國[2]有時改移,山川千古不易也。靈邑地接邊境,舊時為戎馬出入之場,今雖承平已久,然道里之遠近,崗巒之阨塞[3],水草之聚衍,為治者置焉不講,可乎?況夫黃河為帶,金積如礪,峽口遙峙西南,馬鞍環抱東北,實北陲形勝之區也。觀是編者,一覽[4]在目矣。 地里 靈州州治在府東南九十里。 東至榆林府定邊縣界二百八十里。 西至寧夏縣界三十里。 南至李旺堡、平涼府固原州界二百八十里。 北至橫城邊牆七十里。 東南至甜水堡、慶陽府環縣界二百九十里。 西南至廣武營、中衛縣界一百二十里。 東北至興武營一百四十里。 西北至河西寨、寧夏縣界七十里。 山川 馬鞍山,在州東北五十里,形似馬鞍。 磁窯山,在州東六十里,為陶冶之所,出石炭。成化九年,撫臣馬文升議築磁窯堡於此,以接靈州邊界。 打狼山,在州東南。《明一統志》「狼山」即此。套虜由韋州入犯鎮原、平涼道。 三山,在韋州堡東一百里,三峰列峙。 子山,在三山南。溪澗[5]險惡,豺虎所居,人跡罕到。 金積山,在州西南一百餘里。產文石,山土色如金,北崖石板下,水滴如雨,禱旱[6]有應。 炭山,在州南五十里。 黑鷹山,在韋州堡南一百五十里,近琥八山。 長樂山,在州南。《元和志》[7]:「回樂縣有長樂山,舊名達樂山,又曰鐸落山,以山下有鐸落泉,故名。舊吐谷渾所居。」《寰宇記》引《十道記》云:「山近安樂川。」 大蠡山,在韋州堡西二十五里。層巒疊嶂,蒼翠如染。初無名,明慶府長史[8]劉昉以其峰如蠡,故名。四旁皆平地,屹然獨立,上多奇木[9]、異卉、良藥。山北有祠,雨暘[10]輒禱之。明慶王諸陵墓皆在焉[11],舊尚有宮殿,今皆毀。 小蠡山,在大蠡山之南,其脈相聯。舊志:「在韋州西二十里,亦曰螺山。套虜入寇,常駐牧於此。」 琥八山,在韋州堡南八十里。「琥八」,方言,猶華言色駁雜也。 打剌坡山,在韋州堡南四十里。 峽口山,在州西南一百四十里。東北岸為中衛界。 平山,在州東八十里。 囉龐山,在州西。乾道六年,夏相任得敬脅其主仁孝欲分夏國,仁孝分西南路及靈州之囉龐嶺與之,即此。 歡喜嶺,在州東。明成化中,虜入州東永隆墩,諸戍官軍追敗之於此。 黃河,在州西。《水經》云:「河水又北,逕臨戎縣故城西。又北,有支渠東出,謂之銅口,東逕沃野故城南。」銅口即今峽口山,州之秦、漢渠口亦在焉[12]。 蒲草湖,在州南二十里。 安樂川,在州南稍東一百八十里。《寰宇記》:「川近安樂山。」 天麻川,在州東北。 東湖,在韋州東一里。 鴛鴦湖,在東湖北三里。 草場湖,在州南三十里。 滾泉,在金積山東。水自地湧出,高丈許,其沸如湯。 滴水,在滾泉東北[13],崖上一石板突出,下瞰,水自石板亂滴如雨。 暖泉,在舊寧夏北三十里,鹽池西南三十里。明萬曆四十一年,總制[14]黃嘉善檄操守盧文善拓其基,建亭鑿池,為行邊暫憩之所。《元和志》[15]:回樂縣有溫泉,即此。 富泉,在蠡山之南。引以溉田。 旱海,在州東南。宋張洎[16]曰:「自威州抵靈州,有旱海七百里,斥鹵枯瀉[17],無溪澗川谷。」張舜民曰:「今旱海坪即旱海,在清遠軍北。」趙珣曰:「鹽、夏、清遠軍並系沙磧,俗謂之旱海。自環州出青岡川、本靈州大路,自北過美利寨,漸入平、夏,經旱海中,至耀德、清邊鎮入靈州。」 沙窩井,在惠安堡北五里許。味清而甘美,居民萬家及四方往來人畜咸利賴之,雖旱不竭。 羊坊井,在惠安堡北五里。 簡尖山,在胭脂川,接長流水。中衛界山。上有墩,為古水營汛界[18]。 【譯文】 地里山川志第三 《尚書·禹貢》劃分九州皆以山川定疆界,一般來說州郡和封國隨著時間會改移,而山川則千古不變。靈州地接邊境,舊時為軍事要塞重地,雖然天下承平已久,然而路程之遠近,山巒之險要,水草之豐茂,鎮守一方的官員棄置不作探究,可行嗎?況且黃河為襟帶,金積如礪石,峽口矗立西南,馬鞍山環抱東北,確實是北疆地理形勢十分有利的區域。閱讀此書者,粗略一覽即可對此盡收眼底。 地里 靈州州治在寧夏府東南九十里。 東至榆林府定邊縣界二百八十里。 西至寧夏縣界三十里。 南至李旺堡、平涼府固原州界二百八十里。 北至橫城長城七十里。 東南至甜水堡、慶陽府環縣界二百九十里。 西南至廣武營、中衛縣界一百二十里。 東北至興武營一百四十里。 西北至河西寨、寧夏縣界七十里。 山川 馬鞍山,在州東北五十里,形似馬鞍。 磁窯山,在州東六十里,為燒造陶器、冶煉金屬之所,出產煤炭。成化九年(1473) ,巡撫馬文升謀築磁窯堡於此,用來連接靈州邊界線。 打狼山,在州東南。《大明一統志》中「狼山」即指此山。河套蒙古由韋州侵犯鎮原、平涼必經此地。 三山,在韋州堡東一百里,三座山峰並立。 子山,在三山南。兩山之間的河溝地勢險惡,狼蟲虎豹出沒之地,人跡罕至。 金積山,在州西南一百餘里。出產文石,山色金黃,北崖石板下,水滴如雨,旱時求雨有感應。 炭山,在州南五十里。 黑鷹山,在韋州堡南一百五十里,近琥八山。 長樂山,在州南。《元和郡縣誌》記載:「回樂縣有長樂山,舊名達樂山,又叫鐸落山,因山下有鐸落泉,所以得名。舊時吐谷渾部落聚居地。」《太平寰宇記》援引《十道記》記載:「山近安樂川。」 大蠡山,在韋州堡西二十五里。層巒疊嶂,蒼翠如染。初無名,明朝慶王府長史劉昉因其峰如蠡,故起名大蠡山。四旁皆平地,屹然獨立,山上多奇木、異卉、良藥。山北有祠廟,天氣乾旱就在此祈禱求雨。明朝歷代慶王陵墓皆在此地,過去尚有宮殿,今皆毀廢。 小蠡山,在大蠡山之南,其山脈相連。舊志記載:「[小蠡山]在韋州西二十里,亦稱螺山。河套蒙古入侵,常在此地駐牧。」 琥八山,在韋州堡南八十里。「琥八」,是當地方言,猶如漢語說顏色混雜不純。 打剌坡山,在韋州堡南四十里。 峽口山,在州西南一百四十里。東北岸為中衛界。 平山,在州東八十里。 囉龐山,在州西。宋乾道六年(1170),西夏宰相任得敬脅迫國主李仁孝欲瓜分西夏國,李仁孝分西南路及靈州之囉龐嶺與之,即是此地。 歡喜嶺,在州東。明成化(1465—1487)中,蒙古人侵入州東永隆墩,各路鎮守的明軍追擊敗之於此地。 黃河,在州西。《水經注》記載:「河水又向北,途徑臨戎縣故城西。又向北,有支渠東流而出,稱之銅口,向東經過沃野故城南。」銅口即今峽口山,靈州之秦、漢渠口也在此。 蒲草湖,在州南二十里。 安樂川,在州南偏東一百八十里。《太平寰宇記》記載:「川近安樂山。」 天麻川,在州東北。 東湖,在韋州東一里。 鴛鴦湖,在東湖北三里。 草場湖,在州南三十里。 滾泉,在金積山東。水從地下湧出,高一丈余,其溫度如熱水。 滴水,在滾泉東北,山崖上有一石板突出,往下俯瞰,水從石板亂滴如雨。 暖泉,在舊寧夏所北邊三十里,鹽池西南三十里。明萬曆四十一年(1613),總督黃嘉善指示守備盧文善拓展基址,建亭鑿池,作為巡邊休息之所。《元和郡縣圖志》記載回樂縣有溫泉,即指此地。 富泉,在蠡山之南。可以汲引泉水灌溉田地。 旱海,在州東南。宋朝張洎說:「從威州抵達靈州,途中有旱海七百里,全是鹽鹼地,沒有河流河溝。」張舜民說:「今天旱海坪即是過去的旱海,在清遠軍北面。」趙珣說:「鹽州、夏州、清遠軍都是沙漠,俗稱旱海。自環州出青岡川、沿著通往靈州的大路,從北邊過美利寨,漸入平涼、夏州,經過旱海,抵達耀德、清邊鎮進入靈州地界。」 沙窩井,在惠安堡北五里許。井水清冽甜美,萬家居民以及四方往來旅客、牲畜全靠其供水,雖天氣乾旱而井水不枯竭。 羊坊井,在惠安堡北五里。 簡尖山,在胭脂川,連接長流水。是靈州與中衛的界山。上有廢墩,為古代水營軍隊駐屯地。 【注釋】 [1]疆理:劃分,治理。疆,劃分經界;理,分其地理。 [2]郡國:普通的郡和諸侯王的封國統稱為郡國。 [3]阨塞:險要之地。 [4]一覽:粗略一看。 [5]溪澗:兩山之間的河溝。 [6]旱:原本作「早」,據《寧夏府志·地理·山川》卷三改。 [7]參見《元和郡縣圖志·關內道·靈州》卷四。 [8]長史:古代職官名,其執掌事務不一,多為幕僚性質的官員,亦稱為別駕。明清時代的長史設於親王、公主等府中,執掌府中之政令。 [9]奇木:原本作「奇水」,據《寧夏府志·地理·山川》卷三改。 [10]雨暘:雨天和晴天。 [11]焉:原作「馬」,據《寧夏府志·地理·山川》卷三改。 [12]按:此則所引《水經注》資料實與寧夏無關。臨戎、沃野皆屬漢朔方郡。臨戎在今內蒙古磴口北,沃野在今內蒙古臨河西南。峽口山在今寧夏青銅峽,漢屬北地郡,與朔方郡相去甚遠。青銅峽實為《水經注》之青山峽,又謂上河峽。臨戎:原本作「臨戍」,據《寧夏府志·地理·山川》卷三、《水經注·河水》卷三改。 [13]東北:原本作「南北」,據蔡淑梅《(嘉慶)〈靈州志跡〉 (光緒)〈靈州志〉》徵引《弘治寧夏新志·靈州守御千戶所·山川》卷三、《嘉靖寧夏新志·靈州守御千戶所·山川》卷三、《正統寧夏志·山川》卷上改。 [14]總制:官名,明設。命京官至地方總制軍務。至嘉靖時,改為總督。 [15]元和志:「和志」二字原本脫,據蔡淑梅《(嘉慶)〈靈州志跡〉 (光緒)〈靈州志〉》徵引《乾隆甘肅通志·山川》卷六補。 [16]張洎:原本作「張泊」,據蔡淑梅《(嘉慶)〈靈州志跡〉 (光緒)〈靈州志〉》徵引《續資治通鑑長編》卷三九、《宋史·張洎傳》卷二六七、《乾隆甘肅通志·山川》卷六改。 [17]斥鹵枯瀉:指含鹽鹼的土壤。 [18]汛界:明清稱軍隊駐防的地界。 城池堡寨志第四 靈武,古郡也。後改而邑[1]之。然地勢寥廓,輪廣[2]千里,雖名為邑,而郡之小者,或形勢[3]反不及焉。其城池西阻河界而三十六堡環拱千里之內,堡之大者,往往立官職,設兵衛;而遠者,去州城或二百里外,星羅棋布,犬牙相錯,如常山率然之勢[4]。故靈城雖斗絕[5]一方,而勢不慮其孤者,恃堡寨為之輔也。有守土之責者,可按藉而籌焉。 [城池] 靈州城,舊在黃河南,洪武十七年,城為河水所齧,移築於河北七里。宣德三年,河又崩塌,移築於東北隅五里。景泰三年,展築之,並南關周圍七里八分。萬曆五年,巡撫羅鳳翱[6]甃[7]以磚石,高三丈一尺,址厚二丈五尺,頂厚一丈五尺。城門四道:東曰澄清,西曰孕秀,南曰洪化,北曰定朔。上皆有樓,外有月城[8]。角樓[9]四座,敵樓[10]四座,門台四座,炮台四座,環城河一道,深一丈,寬三丈。國朝乾隆三年地震損塌,五年重修。知府[11]朱佐湯,千總[12]索雲飛,把總[13]邸得倫、孫洗監修,費帑銀六萬七千一百餘兩。 花馬池城[14],明後衛所,今屬靈州。舊城築於正統八年,在塞外[15]花馬鹽池北,天順間改築今地。城門二:東曰永寧,北曰威勝。萬曆三年,開南門曰廣惠。八年,巡撫蕭大亨甃以磚石。國朝乾隆六年重修,周圍七里三分,址厚二丈五尺,頂厚一丈五尺,門樓三座,角樓四座,池深一丈,寬二丈。駐州同[16]、參將[17]。 清水營城,周圍一里,弘治間巡撫王珣拓以二里,國朝乾隆六年重修。高三丈,址厚二丈五尺,頂厚一丈五尺。城門一道,門樓一座。駐把總。 興武營城,周圍三里八分。明正統間,巡撫金濂築。萬曆十三年,巡撫晉應槐甃以磚石。國朝乾隆六年重修。高二丈五尺,址厚二丈七尺,頂厚一丈五尺。東門一,南門一,門樓二座。池深一丈,寬二丈。駐都司[18]。 橫城,周圍二里。正德時總制楊一清築,後巡撫楊時寧甃以磚石。國朝乾隆六年重修。高三丈,址厚二丈五尺,頂厚一丈五尺。城門一道,門樓一座。乾隆二十五年,河水泛漲沖塌,靈州知州西岷峨詳請修築。委江南銅沛營守備李永吉、外河營千總劉德監督,於乾隆二十五年十一月興工,二十六年三月工竣,費帑銀三千三百三十五兩零。駐都司。 惠安堡城,周圍二里四分,明巡撫黃嘉善甃以磚石。巡撫崔景榮題[19]設鹽捕通判。高三丈,址厚二丈五尺,頂厚一丈五尺。門二道,門樓二座,南北敵台三座。駐通判[20]。 韋州堡城,周圍二里。明弘治間,巡撫王珣奏築。東關門二道。駐把總。 堡寨 靈州所屬堡寨三十六: 棗園堡,在城西南四十里。 吳忠堡,在城南四十里。 惠安堡,在城南一百六十里。駐寧夏府通判,司鹽務。 漢伯堡,在城東南七十里。 金積堡,在城西南七十里。 忠營堡,在城東南七十里。 秦壩關,在城西南七十里。 同心城,在城西南四百五十里。明置操守,今設守備。 胡家堡,在城南二十里。 新接堡,在城西南三十里。 臨河堡,在城北六十里。今設把總。 夏家堡,在城北二十里。 河東關,在城北四十里。 大沙井,在城東南四十里。明設馹遞[21]。 石溝馹,在城東南九十里。明置操守。 鹽池堡,在城東南一百五十里。產鹽。明置操守、馹遞,今廢。 隰寧堡,在城東南二百里。明有馹遞。 萌城,在城東南二百五十里。明有馹遞。 磁窯寨,在城東七十里。出碴炭,其土可陶。 清水營,在城東北七十里。明置操守,繼改守備。今設把總。 橫城,在城北七十里。明置操守,繼改守備。今設都司。 紅山堡,在城東北六十里。明置操守,今設把總。 紅寺堡,在城南二百九十里。明置操守,今設把總。 興武營,在城東北一百四十里。今設都司。 花馬池,在城東二百六十里。明置後衛,駐副將[22]。今因之,後改參將。 韋州堡,在城東南二百一十里。 安定堡,在城東二百里。明設守備 ,今因之。 柳楊堡,在城南一百四十里。 野狐井,在城東南一百八十里。 西水頭,在花馬池西六十里。 南水頭,在花馬池南九十里。 張貴堡,在花馬池西南一百二十里。 孫家水,在花馬池東南一百九十里。 寺兒掌,在花馬池西南一百六十里。 鐵柱泉,在花馬池西一百二十里。 查舊志尚有紅崖站堡,今廢。 【譯文】 城池堡寨志第四 靈武,是古老的郡縣。後經多次改移最終設置了靈州。然而[靈州]地勢寥廓,土地面積廣達千里,雖然只是一個州的建制,而比較小的府,有的地理形勢反而比不上。其城池西面有黃河阻隔而三十六堡環繞千里之內,堡寨之大者,往往設官管理,有軍隊駐守;而遠者,有的離州城二百里外,星羅棋布,犬牙相錯,有前後呼應之勢。所以靈州城雖孤懸一方,而不憂慮其孤絕之勢,依靠的就是堡寨為之佐助。負有守土之責的官吏,可按圖籍統籌安排。 [城池] 靈州城,舊在黃河以南,洪武十七年(1384),城被黃河吞沒,在黃河北七里移築新城。宣德三年(1428),城又被黃河沖塌,在離原址東北五里建築新城。景泰三年(1452),進一步擴大規模,加上南關周長共七里八分。萬曆五年(1577),巡撫羅鳳翱以磚石包牆,城高三丈一尺,牆基寬二丈五尺,頂寬一丈五尺。城門四道:東名澄清,西名孕秀,南名洪化,北名定朔。城門上皆有樓,外有月城障蔽城門。共有角樓四座,敵樓四座,門台四座,炮台四座,環城河一條,深一丈,寬三丈。清朝乾隆三年(1739)地震損塌,五年(1740)重修。知府朱佐湯,千總索雲飛,把總邸得倫、孫洗監修,花費國庫銀六萬七千一百餘兩。 花馬池城,明代寧夏後衛衛治所在地,今屬靈州管轄。舊城築於明代正統八年(1443),在塞外花馬鹽池北邊,天順間(1457—1464)改築今地。城門二:東名永寧,北名威勝。萬曆三年(1575),開南門名廣惠。八年(1580),巡撫蕭大亨以磚石包牆。清朝乾隆六年(1741)重修,周長七里三分,牆基寬二丈五尺,頂寬一丈五尺,門樓三座,角樓四座,城池深一丈,寬二丈。駐守州同、參將。 清水營城,周長一里,弘治間(1488—1505)巡撫王珣拓展城池周長至二里,清朝乾隆六年(1741)重修。城高三丈,牆基寬二丈五尺,頂寬一丈五尺。城門一道,門樓一座。駐守把總。 興武營城,周長三里八分。明代正統間(1436—1449),巡撫金濂修築。萬曆十三年(1585),巡撫晉應槐以磚石包牆。清朝乾隆六年(1741)重修。城高二丈五尺,牆基寬二丈七尺,頂寬一丈五尺。東門一,南門一,門樓二座。城池深一丈,寬二丈。駐守都司。 橫城,周長二里。明代正德(1506—1521)時總督楊一清修築,後來巡撫楊時寧以磚石包牆。清朝乾隆六年(1741)重修。城高三丈,牆基寬二丈五尺,頂寬一丈五尺。城門一道,門樓一座。乾隆二十五年(1760),黃河泛濫沖塌,靈州知州西岷峨奏請重新修築。委派江南銅沛營守備李永吉、外河營千總劉德監督,於乾隆二十五年(1760)十一月興工,二十六年(1761)三月竣工,花費國庫銀三千三百三十五兩。駐守都司。 惠安堡城,周長二里四分,明代巡撫黃嘉善以磚石包牆。巡撫崔景榮奏請設置鹽捕通判。城高三丈,牆基寬二丈五尺,頂寬一丈五尺。門二道,門樓二座,南北敵台三座。駐守通判。 韋州堡城,周長二里。明代弘治年間(1488—1505),巡撫王珣奏請修築。東關門二道。駐守把總。 堡寨 靈州管屬堡寨三十六: 棗園堡,在城西南四十里。 吳忠堡,在城南四十里。 惠安堡,在城南一百六十里。駐寧夏府通判,專司鹽務。 漢伯堡,在城東南七十里。 金積堡,在城西南七十里。 忠營堡,在城東南七十里。 秦壩關,在城西南七十里。 同心城,在城西南四百五十里。明代設置操守,今設守備。 胡家堡,在城南二十里。 新接堡,在城西南三十里。 臨河堡,在城北六十里。現在設置把總。 夏家堡,在城北二十里。 河東關,在城北四十里。 大沙井,在城東南四十里。明代設置有驛遞。 石溝馹,在城東南九十里。明代設置操守。 鹽池堡,在城東南一百五十里。產鹽。明代設置操守、驛遞,現在廢棄。 隰寧堡,在城東南二百里。明代有驛遞。 萌城,在城東南二百五十里。明代有驛遞。 磁窯寨,在城東七十里。出產碴炭,其土可用來燒制陶器。 清水營,在城東北七十里。明代設置操守,後來改設守備。現在設置把總。 橫城,在城北七十里。明代設置操守,繼而改設守備。現在設置都司。 紅山堡,在城東北六十里。明代設置操守,現在設置把總。 紅寺堡,在城南二百九十里。明代設置操守,現在設置把總。 興武營,在城東北一百四十里。現在設置都司。 花馬池,在城東二百六十里。明代設置[寧夏]後衛,駐守副將。一直延續到清朝,後來改設參將。 韋州堡,在城東南二百一十里。 安定堡,在城東二百里。明代設置守備 ,一直延續到現在。 柳楊堡,在城南一百四十里。 野狐井,在城東南一百八十里。 西水頭,在花馬池西六十里。 南水頭,在花馬池南九十里。 張貴堡,在花馬池西南一百二十里。 孫家水,在花馬池東南一百九十里。 寺兒掌,在花馬池西南一百六十里。 鐵柱泉,在花馬池西一百二十里。 據舊志書記載尚有紅崖站堡,今廢棄。 【注釋】 [1]邑:指城市、都城,如都邑;也指古代諸侯分給大夫的封地,如采邑。 [2]輪廣:廣輪。寬長,猶言廣袤,指土地面積。 [3]形勢:地理形勢。 [4]常山率然之勢:比喻前後呼應。常山,原本作「長山」。《孫子·九地》:「故善用兵者,譬如率然。率然者,常山之蛇也。擊其首則尾至,擊其尾則首至,擊其中則首尾俱至。」據此改。率然,古代傳說中的一種蛇。 [5]斗絕:陡峭險峻。此謂孤懸之意。斗,同「陡」。 [6]羅鳳翱:原本為「羅鳳翔」,據《萬曆朔方新志·朔方誌序》及《乾隆寧夏府志·職官·明代職官姓氏》卷九改。下同。 [7]甃(zhòu):砌,壘;修治。 [8]月城:大城外用以障蔽城門的半圓形小城,即甕城。 [9]角樓:建於城垣四角作瞭望用的城樓。 [10]敵樓:城樓。因可憑以望敵,故亦曰敵樓。 [11]知府:清代府級地方行政長官。秩從四品,掌所屬州縣之田賦、戶籍、刑名等事務。 [12]千總:清代綠營兵基層組織「汛」的領兵官。正六品,掌巡守營哨汛地,位次於守備。 [13]把總:職同千總。正七品,位次於千總。 [14]花馬池城:明弘治七年(1494)改置花馬池守御千戶所,正德元年(1506),升為寧夏後衛,屬陝西都司。明初於邊關重鎮、要塞之處設衛,以御外敵騷擾進犯。 [15]塞外:原本作「寨外」,形誤。據魯人勇、吳忠禮、徐莊《寧夏歷史地理考·明朝》卷十四考證,明正統初年立哨馬營並築城,城在邊牆外,成化間移築於今址。因此,稱塞外較確。 [16]州同:官名。清代制度,於各州設同知,因有別於府同知,故稱為州同。為知州之佐官,從六品。 [17]參將:參見下文「副將」注釋。 [18]都司:元代設置官名,清代都司為四品武職,次於游擊。 [19]題:奏章、題本。 [20]通判:通判是「通判州事」或「知事通判」的省稱。宋初,為加強對地方官的監察和控制,防止知州職權過大,宋太祖創設「通判」一職。通判由皇帝直接委派,輔佐郡政,可視為知州副職,但有直接向皇帝報告的權力。通判之名,也因上下公文均與知州聯署之故,是兼行政與監察於一身的中央官吏。明代為各府的副職,位於知府、同知之下。清代通判也稱為「分府」,管轄地為廳,此官職配置於地方建制的京府或府,功能為輔助知府政務,分掌糧鹽都捕,品等為正六品。通判多半設立在邊陲之地,以彌補知府管轄不足之處。 [21]馹(rì)遞:驛站。馹,古代驛站專用的車,後也指驛馬。 [22]副將: 官名。清綠營武職,隸於提督、總兵之下,秩從二品。下轄參將、游擊等。 公署學校志第五 《周禮》:「建邦置邑,有懸象[1]之所,有興賢[2]之地。」公署學校自此昉與[3]。靈州公署,在城內者五,散在各營堡者十有一,凡倉廠庫局附焉。若夫崇宮牆[4],貯典籍,衿秀[5]有員,廩給[6]有額,課業[7]有地,脩脯[8]有資,尤聖天子作人[9]之雅化[10],與賢牧宰[11]樂育[12]之深心也。故為之志。 公署 知州署在城東街。庫在堂左,額貯經費銀四百兩。 吏目[13]署在城西街。獄在城內西北。 州同署在花馬池。 鹽捕通判署在惠安堡。 鹽大使[14]署在惠安堡內,今裁。 倉五:大倉在城中街,草場倉在東城,東園倉、新府倉俱在文廟街,道府倉在中廟街。 草場在東門外。 養濟院在白衣庵街。養濟孤貧二十八名,每名月支糧三斗。 公館在城東街。南門外普濟堂官房一所。 參將署在城北街。 守備署在城西南,今無。 軍器局在火神廟南。 火藥局在廟北。 教場在城東門外。 花馬池參將署,在花馬池城內。軍器局在署內。火藥局在城北。教場在東門外。 興武營都司署,在興武營城內。軍器局在城東。火藥局在城西北。教場在城外東南。 橫城都司署,在橫城內。軍器局在都司署內。火藥局在城西北。教場在城外東南。 同心城守備署,在同心城內。軍器局、火藥局俱在守備署內。教場在城北。 安定堡守備署,在安定堡內。軍器局在守備署內東。火藥局在守備署內西。教場在城北。 清水營把總署,在清水營內。火藥局在城內。教場在城北。 毛卜喇把總署,在毛卜喇堡內。火藥局在堡內。教場在堡外。 紅山堡把總署,在紅山堡內。火藥局在堡內。教場在堡北。 臨河堡把總署,在臨河堡內。火藥局在堡內。教場在堡外。 學校 學宮[15]在州治東南。明弘治十三年[16],設州置學,十七年,州裁學廢。正德十三年復立,十五年,寧夏巡撫王時中興建。皇清順治十六年,省後衛教缺,併入靈州,巡撫黃圖安重修。康熙四十六年,中路同知祖良禎、舉人季秋橘等重修。雍正三年,改靈州所學為靈州學。 大成殿[17]七間,東、西廡[18]各九間,戟門[19]三間。東、西角門外,更衣廳三間。省牲[20]所三間。名宦祠三間。鄉賢祠[21]三間。泮池[22]環橋一座,上有坊。欞星門[23]三間,照壁[24]一座。門東有「聖域義路」坊,門西有「賢關禮門」坊。 崇聖祠,舊在廟東,旁有敬一亭,廢。 尊經閣一座,在廟西。明倫堂五間,在閣東。東、西齋房各五間。儀門三間。東、西角門各一間。大門三間。 學正[25]署在後。學生三年二貢[26],廩[27]三十缺,增三十缺。每歲考[28],取文武生各十五名。科考[29],取文生十五名。 佾舞生[30]六十四名。 存貯書籍 《御纂周易折中[31]》四部,每部十本。 《御纂四書解義》四部,每部十二本。 《御纂性理精義》四部,每部六本。 《欽定春秋傳說彙纂》四部,每部二十四本[32]。 《聖諭廣訓》一本。 《御批資治綱目》一部,四本。 《上諭》一部。 《欽定書經傳說彙纂》四部,每部二十四本。 《欽定詩經傳說彙纂》四部,每部二十四本。 《大清律》一部,二套。 《欽定四書文》四部,每部二十二本。 《駁呂留良四書講義》八部,每部八本。 《明史》一部,一百一十二本。 《廿一史》一部,五十套。 《十三經》全部,十二套。 《科場條例》二部。 《學政全書》一部。 書院 鍾靈書院在州城西門外。乾隆三十八年,署知州周人傑創立,有碑記,見「藝文」。每歲捐膏火銀[33]八十兩,本官捐墊。 鍾靈書院,傾圮日久。於乾隆五十一年,經署本州廣玉及知本州楊芳燦,相繼於城東南文廟傍建修奎文書院,俱有文卷存案。其膏火之費:有官建店房一所,市鋪三十間,每月收租錢九千文;又有官及合屬士民捐存錢一千四百八十四千[34]。俱交當商營運,每月按一分五厘起息,其租息錢文俱著本城監生[35]賀人傑經管。廣、楊二公各有碑記一篇,見「藝文」。 社學[36]五 本城一所,吳忠堡一所,大沙井一所,惠安堡一所,花馬池一所。每歲脩脯銀四十四兩,本官捐墊。 【譯文】 公署學校志第五 《周禮》說:「建立國家設置城邑,有宣布法令的場所,有舉賢任能的平台。」自此就有了公署、學校。靈州公署,在城內有五處,分散在各營堡有十一處,同時附設配套的倉廠庫局。至於崇奉朝廷,保存典籍,保證秀才員額,保證生員津貼,有場地攻讀學業,有渠道支付師資酬金,尤能體現聖天子教育人民,與賢良的州縣長官培育人才之深心。故此為之作志。 公署 知州署在城東街。金庫在公堂左側,按慣例貯存經費銀四百兩。 吏目署在城西街。監獄在城內西北。 州同署在花馬池。 鹽捕通判署在惠安堡。 鹽大使署在惠安堡內,今已裁撤。 倉五:大倉在城中街,草場倉在東城,東園倉、新府倉都在文廟街,道府倉在中廟街。 草場在東門外。 養濟院在白衣庵街。養濟孤貧二十八名,每名月支糧三斗。 公館在城東街。南門外普濟堂官房一所。 參將署在城北街。 守備署在城西南,今無。 軍器局在火神廟南。 火藥局在廟北。 教場在城東門外。 花馬池參將署,在花馬池城內。軍器局在署內。火藥局在城北。教場在東門外。 興武營都司署,在興武營城內。軍器局在城東。火藥局在城西北。教場在城外東南。 橫城都司署,在橫城內。軍器局在都司署內。火藥局在城西北。教場在城外東南。 同心城守備署,在同心城內。軍器局、火藥局俱在守備署內。教場在城北。 安定堡守備署,在安定堡內。軍器局在守備署內東邊。火藥局在守備署內西邊。教場在城北。 清水營把總署,在清水營內。火藥局在城內。教場在城北。 毛卜喇把總署,在毛卜喇堡內。火藥局在堡內。教場在堡外。 紅山堡把總署,在紅山堡內。火藥局在堡內。教場在堡北。 臨河堡把總署,在臨河堡內。火藥局在堡內。教場在堡外。 學校 孔廟在靈州城東南。明弘治十三年(1500),建置靈州設置學官,十七年(1504),州裁學廢。正德十三年(1518)復立學官,十五年(1520),寧夏巡撫王時中興建孔廟。清朝順治十六年(1659),裁撤寧夏後衛教育機構,併入靈州,巡撫黃圖安重修孔廟。康熙四十六年(1707),中路同知祖良禎、舉人季秋橘等又重修。雍正三年(1725),改靈州所學為靈州州學。 大成殿七間,東、西廡房各九間,戟門三間。東、西角門外,更衣廳三間。省牲所三間。名宦祠三間。鄉賢祠三間。泮池環橋一座,上有牌坊。欞星門三間,照壁一座。門東有「聖域義路」牌坊,門西有「賢關禮門」牌坊。 崇聖祠,舊在孔廟東,旁有敬一亭,今廢棄。 尊經閣一座,在廟西。明倫堂五間,在閣東。東、西齋房各五間。儀門三間。東、西角門各一間。大門三間。 學正衙門在孔廟後。學生三年選拔兩次,廩生三十名員額,若有缺則補足三十名員額。每次歲考,錄取文武生員各十五名。科考,錄取文生員十五名。 童生六十四名。 存貯書籍 《御纂周易折中》四部,每部十本。 《御纂四書解義》四部,每部十二本。 《御纂性理精義》四部,每部六本。 《欽定春秋傳說彙纂》四部,每部二十四本。 《聖諭廣訓》一本。 《御批資治綱目》一部,四本。 《上諭》一部。 《欽定書經傳說彙纂》四部,每部二十四本。 《欽定詩經傳說彙纂》四部,每部二十四本。 《大清律》一部,二套。 《欽定四書文》四部,每部二十二本。 《駁呂留良四書講義》八部,每部八本。 《明史》一部,一百一十二本。 《廿一史》一部,五十套。 《十三經》全部,十二套。 《科場條例》二部。 《學政全書》一部。 書院 鍾靈書院在靈州城西門外。乾隆三十八年(1773),代理知州周人傑創立,有碑記,見「藝文」。每年獻助學生津貼八十兩,由本地主管官員捐助墊補。 鍾靈書院,倒塌已經很久了。於乾隆五十一年(1786),經代理知州廣玉及知州楊芳燦,相繼於城東南文廟傍修建奎文書院,俱有檔案文書存卷。其學生津貼之費:有官建店房一所,市鋪三十間,每月收租錢九千文;又有官員及合屬士子和庶民捐錢一千四百八十四千。全部交由當鋪經營,每月按一分五厘起息,其租息錢文都由本城監生賀人傑經管。廣玉、楊芳燦二公各有碑記一篇,見「藝文」。 社學五 本城一所,吳忠堡一所,大沙井一所,惠安堡一所,花馬池一所。每年師資酬銀四十四兩,由本地主管官員捐助墊補。 【注釋】 [1]懸象:宣布法令。 [2]興賢:進用人才。興,舉用。 [3]昉(ǎng)與:開始。昉,始也。 [4]宮牆:宮廷的圍牆,借指朝廷。 [5]衿秀:指秀才,此泛指讀書人。衿,青衿之省稱。青衿為學子所服,故沿稱秀才為青衿。 [6]廩給:俸祿,薪給。指科舉時代公家給予在學生員的膳食津貼。 [7]課業:功課,學業。攻讀學業。 [8]脩脯:舊時指教學的酬金。 [9]作人:教育人民,培植人才。 [10]雅化:謂趨於文雅、高雅;純正的教化。 [11]牧宰:州官稱牧,縣官稱宰。牧宰,泛指州縣長官。 [12]樂育:樂於培養人才。 [13]吏目:清代於各州設置的下層官員。其職掌緝捕、守獄及文書等。 [14]鹽大使:明清時的低階官職,掌督查鹽場生產、估平鹽價、管理水陸挽運事務,或兼任分守分巡道。 [15]學宮:學校,猶言學舍。此處指孔廟。 [16]弘治十三年:原文作「洪武十五年」,據魯人勇、吳忠禮、徐莊《寧夏歷史地理考·明朝》卷十四考證,洪武三年(1370)徙靈州官民和盤踞之殘元蒙古於陝西內地,十六年(1383)置靈州河口守御千戶所。弘治十三年(1500)復置靈州,十七年(1504)革州,仍置千戶所。依此改。 [17]大成殿:孔廟殿名。宋元祐六年(1091),詔辟雍文宣王殿,以大成為名。宋代尊孔子為「大成至聖」,因以大成為孔子廟殿名。 [18]廡(wǔ):堂下周圍的小屋子。 [19]戟門:漢鄭玄注《周禮》曰:「棘門,以戟為門。」 [20]省(shěng)牲:古代祭祀前,主祭及助祭者須審查祭祀用的牲畜,以示虔誠,稱為「省牲」。 [21]鄉賢祠:明、清時,凡有品學為地方所推重者,死後由大吏題請祀於其鄉,入鄉賢祠,春秋致祭。 [22]泮池:指學宮東西門以南之水池。泮,泮宮,古代學宮。泮宮東西南方有池,形如半璧,以其半於辟雍(謂天子之學),故稱之為泮水,此謂泮池。 [23]欞星門:通常文廟及一些道觀前的大門皆稱欞星門。漢時凡祭天,先祭靈星(天田星)。宋築郊台外垣,置欞星門,後又移用於孔廟。後人以漢祠靈星祈谷,與孔廟無涉,又見門形如窗欞,遂改靈為欞。 [24]照壁:古代房屋的一種附屬建築。 [25]學正:官名。清代府學官稱教授,州稱學正,縣稱教諭。負責教育所屬生員。 [26]三年兩貢:《明史·選舉志一》:「提學官在任三歲,兩試諸生。先以六等試諸生優劣,謂之歲考……繼取一二等為科舉生員,俾應鄉試,謂之科考。」 [27]廩(lǐn):指廩生。也稱廩膳生員,科舉制度中生員名目之一。明府、州、縣學生員每月都給廩膳補助生活,名額有定數,明初府學四十人、州學三十人、縣學二十人。清沿其制,經歲、科兩試一等前列者,方能取得廩生名義。名額因州、縣大小而異。 [28]歲考:明、清時對生員考試的方式之一。學道或學院巡迴所屬,以歲考考校生員的學業,考試成績按六等計分,三科不考者,褫革衣衿,請假與遊學不在此列。 [29]科考:明、清科舉制度規定,鄉試前由學官舉行的甄別性考試。生員達到一定等第,方准送鄉試。 [30]佾(yì)舞生:也叫樂舞生、佾生。舊時孔廟中祭祀時的樂舞人員,由童生擔任。 [31]御纂周易折中:中,原本作「衷」,據《寧夏府志·建置·學校》卷六、《清史稿·藝文一》卷一四五改。 [32]按:《寧夏府志·建置·學校》卷六尚有《欽定朱子全書》四部,每部三十二本。 [33]膏火銀:謂供給學習的津貼。 [34]按:原文如此,有誤。因為沒有其他材料可資考證,只好保留原狀。 [35]監生:明、清時入國子監就讀者統稱監生。 [36]社學:明清時官府在鄉鎮設立的學校。 壇廟坊市橋樑津渡名勝志第六 壇廟所以報享[1]也,坊表所以定居也,市集所以鳩貨[2]也,橋樑津渡所以濟往來、便行旅也,至於游觀之境,足以暢豁[3]性靈,疏導雍郁[4],亦一方之勝概[5]也,俱不可以不志,今合為一集,以便觀覽焉。 壇廟 社稷壇,在城西門外。 先農壇,在城東門外。 風雲雷雨壇,在城南門外。 厲壇,在城北。 八蜡廟,在城南門外。 文昌閣,在城東南。 忠孝祠,在城東南。 節義祠,在城東南。 關帝廟,在城正南。 城隍廟,在城西北。 旗纛廟,在城南。今廢。 南鼓樓,在大倉前。 東鼓樓,在州署東。 馬神廟,在城東北。 千佛寺,在城東。 華藏寺,在城北。 臥佛寺,在城東南。 白衣寺,在城西。 水洞庵,在城西。即州城內水所出之處,今洞廢。 牛首寺,在城西南。有詩,見「藝文」。 一百八塔寺,在峽口山。 龍王廟,在南郭門外。 永寧寺,在城北門外。 東塔鎮海寺,在城東門外。 舊志載: 永靜寺,在城內。 興教寺,在城內。 石佛寺,在城北。 康濟寺,在韋州堡[6]。 弘福寺,在後衛。 真武觀,在城南。 三賢祠,在州內。祀總督楊一清、王瓊、河西道張九德,今皆廢。 坊表 「翠挹蘭峰」「河東挺秀」坊,在西門外。乾隆十三年知州劉輝祉建。 城隍廟坊,在城北街。康熙丙申年建。 輿梁橋坊,在南門外。康熙四十年中路同知祖良禎建。 欽賜烈婦坊二: 吳李氏坊,在城西南街。乾隆三十六年建。 張蕭氏坊,在磁窯寨堡外,乾隆元年建。 旌表節婦坊五: 監生朱士梃之妻姚氏坊,在城東。 生員王式閭之妻李氏坊,在城南。 民人文運祥之妻魏氏坊,在城南。 民人許昭[7]之妻周氏坊,在城西。 民人馬健明之妻蔡氏坊,在韓家橋。 市集 州城米糧市一處。 吳忠、忠營二堡市集各一處,每逢三、六、九日交易。 金積、胡家二堡市集各一處,每逢二、五、八日交易。 秦壩、漢伯二堡市集各一處,每逢一、四、七日交易。 惠安堡市集一處。 大水坑市集一處,每逢三、六、九日交易。 橋樑四 哈達橋,去城東二里[8]。 輿梁橋,去城南二里。 韓家橋,去城南十五里。 黑渠橋,去城北三里。以上橋皆在秦渠上。 查舊志尚有通濟、定朔等橋。 津渡三 寧河,馬頭,高崖。 名勝 寧河勝覽。黃河東渡,築台高五丈余,登眺於上,則河山景物,舉在目中。 晏湖遠眺。晏湖古為水澤,台制似寧河,面山環繞,水碧沙明,足以豁目[9]。 牛首飛霞。牛首山在中衛界,山形突兀,上有古剎,時現祥霞。 龍泉噴玉。泉在金積山,其水清冷可掬,滾滾若珠玉傾瀉。 高橋春柳。城南有橋,以形高故名焉。自蕭關北,荒沙無際,至是忽睹林木陰森,柳更條暢[10]若屏然。相傳 「塞北江南」,蓋以此雲。 滴水秋梧。水自石泄,若倒囊出珠,下有梧桐,枝柯繁茂,亦自可觀。 青峽曉映。即古之青崗峽。旭日方升,水光山色,映若圖畫。 黃沙夕照。城東之山,半為沙礫,每晴日夕時,蒼黃遠映,光照人目。 韋州四勝 蠡山疊翠,東湖春漲,西嶺秋蓉,石關積雪。 【譯文】 壇廟坊市橋樑津渡名勝志第六 壇廟用來祭獻,坊表用來安居,市集用來聚集貨物,橋樑津渡用來幫助往來、方便行旅之人,至於遊覽之境,足以舒暢開闊心胸,排解鬱悶,亦一方之美好的風景名勝,都不可以不記,今合為一集,以便閱覽。 壇廟 社稷壇,在城西門外。 先農壇,在城東門外。 風雲雷雨壇,在城南門外。 厲壇,在城北。 八蜡廟,在城南門外。 文昌閣,在城東南。 忠孝祠,在城東南。 節義祠,在城東南。 關帝廟,在城正南。 城隍廟,在城西北。 旗纛廟,在城南。今廢。 南鼓樓,在大倉前。 東鼓樓,在州署東。 馬神廟,在城東北。 千佛寺,在城東。 華藏寺,在城北。 臥佛寺,在城東南。 白衣寺,在城西。 水洞庵,在城西。即州城內水所出之處,今洞廢。 牛首寺,在城西南。有詩,見「藝文」。 一百八塔寺,在峽口山。 龍王廟,在南郭門外。 永寧寺,在城北門外。 東塔鎮海寺,在城東門外。 舊志書記載: 永靜寺,在城內。 興教寺,在城內。 石佛寺,在城北。 康濟寺,在韋州堡。 弘福寺,在後衛。 真武觀,在城南。 三賢祠,在州內。祭祀總督楊一清、王瓊、河西道張九德,今皆廢。 坊表 「翠挹蘭峰」「河東挺秀」坊,在西門外。乾隆十三年(1748)知州劉輝祉建。 城隍廟坊,在城北街。康熙丙申年(1716)建。 輿梁橋坊,在南門外。康熙四十年(1701)中路同知祖良禎建。 欽賜烈婦坊二: 吳李氏坊,在城西南街。乾隆三十六年(1771)建。 張蕭氏坊,在磁窯寨堡外,乾隆元年(1736)建。 旌表節婦坊五: 監生朱士梃之妻姚氏坊,在城東。 生員王式閭之妻李氏坊,在城南。 平民文運祥之妻魏氏坊,在城南。 平民許昭之妻周氏坊,在城西。 平民馬健明之妻蔡氏坊,在韓家橋。 市集 州城米糧市一處。 吳忠、忠營二堡市集各一處,每逢三、六、九日交易。 金積、胡家二堡市集各一處,每逢二、五、八日交易。 秦壩、漢伯二堡市集各一處,每逢一、四、七日交易。 惠安堡市集一處。 大水坑市集一處,每逢三、六、九日交易。 橋樑四 哈達橋,離城東二里。 輿梁橋,離城南二里。 韓家橋,離城南十五里。 黑渠橋,離城北三里。以上橋皆在秦渠上。 查舊志書尚有通濟、定朔等橋。 津渡三 寧河渡,馬頭渡,高崖渡。 名勝 寧河勝覽。黃河東渡口,築觀景台高五丈余,登高遠望,則河山景物,一覽無餘。 晏湖遠眺。晏湖古時遍布河湖沼澤,觀景台規制似寧河,對面山峰環繞,水碧沙明,足以開闊視野。 牛首飛霞。牛首山在與中衛分界處,山形突兀,上有年代久遠的寺廟,有時會出現吉祥的霞光。 龍泉噴玉。泉水在金積山,其水清冷可掬,滾滾若珠玉傾瀉。 高橋春柳。城南有橋,以橋形高大得名高橋。自蕭關向北行,荒沙漫無邊際,到這裡忽然看到林木密不透光,柳樹更是條直通暢美如畫屏。相傳 「塞北江南」,大概說的就是這裡吧。 滴水秋梧。水自石縫泄出,好像倒囊出珠,下有梧桐樹,枝繁葉茂,也是可觀賞的景致。青峽曉映。即古代所稱之青崗峽。旭日東升,水光山色,映若圖畫。黃沙夕照。城東之山,半為沙礫,每當晴天夕照時,蒼黃遠映,光照人目。 韋州四勝 蠡山疊翠,東湖春漲,西嶺秋蓉,石關積雪。 【注釋】 [1]報享:謂將祭品獻給祖先、神明等。 [2]鴆貨:聚集財物。鴆,聚集。 [3]暢豁:舒暢開闊。 [4]雍郁:壅塞。雍,通「壅」,閉塞。郁,阻滯。 [5]勝概:非常好的風景或環境。 [6]韋州堡:原本脫「韋」字,據《寧夏府志·建置·壇廟》卷六補。 [7]許昭:《寧夏府志·建置·坊市》卷六作許眼。 [8]二里:《寧夏府志·建置·橋樑》卷五作「三里」。 [9]豁目:開闊視野。 [10]條暢:條直通暢;茂盛。 風俗物產志第七 蓋百里不同風,千里不同俗。善為政者因其俗而均節之,則剛柔偏直,咸歸中正,故曰:「修其教不易其俗,齊其政不易其宜。」不其然歟?靈州風俗頗為近古,其間如「稷稻並炊」「尊卑異食」一節,尤征孝弟敬愛之意,採風者所樂道也。夫群黎萃處[1],漸染無恆,視長民者導之何如耳。今取其節序、禮俗可觀採[2]者錄為一編,而以物產附之。主持風教者,可以慨然興矣。 風俗 強梗尚氣,重然諾,敢戰鬥。《金史·夏國贊》。 雜五方,尚詩書,攻[3]詞翰。朔方舊志。 重耕牧,閒禮儀。朔方舊志。 靈州尚耕牧,工騎射,信禨鬼[4]。舊志。 富強日倍,禮儀日新。新志。 後衛務耕牧,習射獵。舊志。 居室惟公署、宦族覆瓦,民家皆板屋,覆以土,猶秦風之遺。中堂供先祖,或懸佛像。 食主稻稷,間以麥。貧者飯粟。中人之家,恆以一釜並炊稻稷。稻奉尊老,稷食卑賤。 衣布褐,冬羊裘。近世中家以上,多襲紈綺矣,女服尤競鮮飾。 四時儀節 元旦燃香燭,祀真宰[5],拜先祖。長幼畢拜賀,出賀姻友[6]。嘗預為三日炊,曰「年飯」。四日,乃更炊生米。四日三鼓,炙炭或鐵投醋盆,繞屋行,道古語,除不祥,及大門外覆之,曰「打[7]醋罈」,又曰「送五窮」。 五日拘忌,非至戚不相往來。 新歲必擇吉,持紙燭就郊外喜神方迎拜,然後遠行、作百事皆無禁忌。 七日食餅、面。擊銅器相叫呼,為招魂。 上元[8]食糰子。前後三夜,街市皆燃燈,祀天神,祝[9]國釐。坊各立會積錢,至期,延門樹木架,對懸紗燈。中衢列燈坊,近又有燈閣、燈亭,制皆如真,糊以紗,書繪間錯,中燃燭,通衢數里,照如白晝。皆以桕燭,燭自南來,斤值錢數百文。計一宵之費數百貫。信邊城巨觀,亦土人一癖好雲。 十六夜,民戶婦女相攜行坊衢間,曰「游百病」,亦曰「走橋」。經官禁,近稍減。 二月上丁[10]後至清明,擇吉日,具牲酒,載紙標,為墓祭,各修治先冢。 清明日,挈榼[11]提壺,相邀野田或梵剎間共游飲,曰「踏青」。插柳枝戶上,婦女並戴於首。 三月二十八日,焚香東嶽廟。前後三日,並於東門外陳百貨相貿易。老幼攜持,游觀填溢[12]。孟夏[13]八日,西門外土塔寺為洗潑會,亦如之。 端午貼符,戶插昌蒲、艾葉,飲雄黃酒,啖角黍[14]。閨中並以彩絲作符,剪艾虎[15],相饋送。 五月十三日,競演劇祀關聖。先日備儀仗迎神,前列社火,週遊城中。望日[16]祀城隍,並於廟陳百貨為貿易。 七夕,閨人亦有以針工、茗果作乞巧[17]會者。 孟秋,朔[18]至望,亦擇吉祭墓,曰「上秋墳」。墳遠者,於望日設祭於家。 中秋祀月,作月餅,陳瓜果,比屋皆然。餅筵瓜市,嘗遍衢巷。 重陽[19]食糕,飲菊酒,亦有為登高會者。 孟冬之朔,祀先祖,薦湯餅。 仲冬長至[20]日,祀先祖,家人姻友相拜賀。切肉雜粉、腐為羹,和酒啜之,曰「頭腦酒」。以「冬至一陽生」,取「作事有頭腦意」。 臘月八日煮粥,雜以豆、肉,曰「臘八粥」。是月初旬,取水釀酒,曰「臘酒」。 廿三日,以雞、酒、餅飴之屬祀灶神,曰「送灶」。雞陳而不殺,至除夕始薦熟[21],曰「接灶」。 歲暮貼春聯、桃符,為餅餌、酒食相饋送。 除夕,祀先祖,拜尊長,燃香燈,鳴爆竹,飲酒守歲。分錢與卑幼,曰「押歲」。閨中以棗、柿、芝麻及雜果堆滿盞,著茶葉,奉翁姑及尊客,曰「稠茶」。女筵以為特敬。新婦拜見舅姑,針工外尤重此,多者至百餘盞。計其費,一盞數十錢。相傳始於明王府,至今不能變雲。 婚禮 媒妁既通,必取男女年庚[22]對合,無忌克乃定,世家多不拘。定禮用彩幣、鐲鎖之屬,貧者梭布、簪珥。女家以冠佩相答。婚期既定,男家必備禮盒、酒果,請賓送期[23]於女家,曰「通信」,蓋古「請期[24]」之遺。既復,擇吉日,為茶果,具羊、酒並衣物、首飾送女家,曰「下聘」,亦「納徵」之遺意也。先期一日,女家以妝奩[25]送男家,曰「鋪床」。至日,男家又以大蒸餅並果盤,隨彩輿赴女家,曰「催妝」。請女賓為新婦插花冠笄[26],曰「冠帶」。女家亦請女賓隨彩輿至男家,曰「送親」。娶多用彩轎鼓吹,貧者以車。世族之家間,亦有奠雁[27]親迎者。新婦三日拜見舅姑,贄[28]以針工,同室長幼各拜見,曰「分大小」。 冠禮 多不行。婚禮「納徵」時,女家以冠履衣物相答,必有梳篦鏡匣,曰「冠巾」,蓋亦存其意雲。 喪禮 俗最重衰絰[29],冠履多依古制,三年服。雖既葬,麻巾衰衣,必大祥[30]後始易。期功[31]以下,近亦多就簡便,不盡[32]如古禮。七日行大殮禮,親戚多會弔。將葬,先期訃,親友前一日各以酒盒、奠儀[33]往祭,喪家備酒食相酬。多者至數百人,賻[34]奠之儀,恆不足為餚核費。每進食飲,孝子必出稽顙[35]。謝禮尤煩瑣,羸[36]弱者至憊不能支。中衛、靈州俗尤尚送葬,男女或數十百人,喪家為備酒食、車乘,力不能辦者,或至留殯數十年不能舉。相傳明季近邊各堡,黠虜常伺人葬,出劫衣物。故送葬者,皆請姻戚為之備。今太平已百餘年,習而不改,轉成弊俗矣。 祭禮 世族之家有宗祠、家廟,會祭多用羊。士民多祭於寢,用恆品[37]隨豐儉,無定數。春祭墓,夏無祭。秋以七月望,亦有墓祭者。冬祭以十月朔。冬至及歲暮祭,必備物,懸遺像,其禮尤重。 余輯靈州風俗志,至於喪葬一條,不禁掩卷太息也,曰俗之弊也久矣。古者喪禮,自大夫、士以下,或三月而葬,或逾月而葬者,皆有常期。近世靈州士族,每有停柩數年者,問之其人,或曰年命不利,或曰親死而遽委之野,心不忍也。夫以不忍之心,而言行道之人,皆弗忍也。先王制禮,顧獨忍乎哉?誠以人死,則體魄屬陰,陰性喜靜,故死者以即土為安;且古禮親死則人子倚廬苫塊[38],不敢預外事。今士大夫停柩於家,果能倚廬苫塊,一如古禮乎?抑猶未免飲食出入如恆人也。夫對親之柩,而飲食出入如恆人,此真孝子所不忍也。忍於對親之柩,飲食出入如恆人,而顧不忍葬其親,其不忍抑何悖也!又況雞犬之震驚,室宇之焚塌,凡人世不可意料之事,孝子之心,其惕息危懼更有不忍言者乎!若夫星命不利之說,真野夫俗子之談,為大雅所不道,而欲藉親喪以求吉者,尤孝子之所不忍也。 物產 舊志:賀蘭山出鉛、礬,麥垛山出鐵。今皆不開採。凡麻、碧瑱、馬牙鹼、紅花(今無)、藍靛、鍐鐵器物。 谷之屬:稻、糜、大麥、小麥、稷、羊眼豆、豌豆、綠豆、黑豆、黃豆、青豆、紅豆、扁豆、蠶豆、胡麻、青稞、秫。 菜之屬:芥、芹、蔥、韭、胡蘿葡、白蘿葡、菠稜、芫荽、萵巨、蔓菁、甘露子、白花菜、沙蔥、白菜、沙芥、西瓜、甜瓜、絲瓜、黃瓜、東瓜、南瓜、菜瓜、香瓜、茄蓮、地椒、葫蘆、滑菜、莙薘、刀豆、豇豆、茶豆、茄、蒜、莧、薺、瓠。 花之屬:牡丹、芍藥、春海棠、薔薇、石竹、雞冠、萱草、玉簪、罌粟、小竹、戎葵[39]、黃蜀、葵、白合、鳳仙、珍珠、山丹、菊、荷、寶象。 果之屬:杏、桃、李、梨、菱、藕、芋[40]、柰[41]、葡萄、林檎、櫻桃、秋子、胡桃、花紅、棗、白沙、沙棗、桑椹、酸棗、茨菰、含桃。 木之屬:松、柏、槐、椿、榆、柳、白楊、樺、檉、暖木、梧桐[42]。 藥之屬:荊芥、防風、蓯蓉、枸杞、桑白皮、柴胡、甘草、黃芪、遠志、牛旁子、地骨皮、麻黃、黃芩、紫蘇、苦參、兔絲子、寒水石、瞿麥、茴香、知母、升麻、葫蘆巴、天仙子、大戟、扁蓄、秦艽、黃精、三棱草、青木香、百合、茵陳、亭藶、血竭、千金子、車前子、薄荷、菖蒲、木瓜、青鹽、鎖陽。 禽之屬:雕、鷹、鶻、雞、鵝、鴨、鷂、鴿、山雞、半翅、馬雞、天鵝、鵪鶉、雁、鶿[43]、鷿鵜、鴛鴦、鸕鶿、鸚鵡、白鴿、鳧、臘嘴、黃豆、倉庚、喜鵲、烏鵲、鴇、鳩、隼、雀。 獸之屬:馬、駝、牛、羊、騾、驢、豕、虎、狼、鹿、麝、狍、土豹、野馬、羱羊、青羊、黃羊、野豕、夜猴兒、艾葉豹、獾、狐、沙狐、野狸、熊、豺、黑鼠、黃鼠。 鱗之屬:鯉、鯽、鯰、、沙魚、鱔、白魚、石魚、鰍。 介之屬:鱉、蚌、螺。 按:風俗,寧夏五邑皆同。中衛、靈州、平羅地近邊,畜牧之利尤廣。其物產最著者,夏、朔之稻,靈之鹽。靈州貢有紅藍[44]、甘草、蓯蓉、代赭、白膠、青蟲、雕、鶻、白羽、麝、野馬、鹿革、野豬黃、吉莫靴、鞟[45]、氈、庫利、赤檉、馬策、印鹽、黃牛臆。明制,貢紅花、洎馬。紅花,土實不產,舊志稱:「歲役千夫,貢只五百斤。」不解所由。嘉靖初,給事中[46]張翀始奏罷之。本朝寧夏無土貢,尤見體恤邊方之意雲。 [譯文] 風俗物產志第七 總而言之,百里不同風,千里不同俗。善於治理國家的人順應其風俗習慣而予以調節,則剛柔偏直,都歸於不偏不倚,所以《禮記·王制》說:「修其教不易其俗,齊其政不易其宜。」豈非如此嗎?靈州的風俗習慣頗為接近古人,其中如下文提到的「稷稻並炊」「尊卑異食」一節,尤其能夠證驗孝悌敬愛之意,為採集民情風俗者所津津樂道。萬民聚集,行為習慣互相浸染不定,就看地方官吏如何引導而已。今天選擇其節令、禮俗可觀察採擇者抄錄為一編,而以物產附之。主持風俗教化的官員,讀到此編應該慷慨激昂而有所行動了。 風俗 耿直重義氣,信守諾言,敢於戰鬥。據《金史·夏國贊》記載。 各地方的人雜居一處,尚好詩書,致力學習研究辭章。據朔方舊志記載。 重視耕種和畜牧,熟悉禮儀。據朔方舊志記載。 靈州崇尚耕種和畜牧,擅長騎馬射箭,迷信鬼神,向鬼神求福。據舊志記載。 百姓日益富裕,力量日益強盛,禮儀日日更新。據新志記載。 寧夏後衛致力於耕種和畜牧,嫻習在野外獵捕鳥獸。據舊志記載。 房屋只有公署、官宦人家屋頂鋪瓦,尋常百姓家都是木板搭建的住宅,屋頂覆蓋泥土,猶然屬古代秦風的遺存。中堂供奉先祖,或懸掛佛像。 主食為稻米和穀類,間或食用小麥。貧窮的家庭食用小米。中等人家,總是一鍋同時煮食大米和黃米、小米。位尊年長者食用大米飯,晚輩年齡小者食用黃米、小米飯。 平常身著粗布衣服,冬天身著羊皮做的暖衣。近來中等家庭以上,多加穿精美的絲織品服裝,女性服飾尤其以鮮艷互相爭勝。 四時儀節 元旦燃香燭,祭祀上天,祭拜先祖。長幼互相拜賀完畢,出門拜賀親戚朋友。預先準備三天的飯菜,稱為「年飯」。到第四日,才收拾鍋灶重新做飯。第四日三鼓天,燒紅炭塊或鐵器投入醋盆內,繞屋而行,口中念誦古語,表達去除不祥的願望,然後到大門外傾倒醋盆,稱之為「打醋罈」,又稱為「送五窮」。 第五日禁忌,不是最親近的親屬互相不往來。 新年期間必須選擇吉日,帶著香燭紙錢到郊外面對喜神所處的方位迎拜,然後遠行、作百事就都沒有禁忌。 第七日吃麵餅、麵食。敲擊銅器互相叫呼,為招魂。 農曆正月十五吃元宵。前後三夜,街市皆燃燈,祭祀天神,祝福國家。街巷各自積錢立會,到規定的時日,沿著大門豎起木架,對懸紗燈。四通八達的大路布列燈坊,近處又有燈閣、燈亭,製作都和真的燈飾一樣,外面以紗糊裱,書法、繪畫間錯,中間點燃香燭,通衢數里,光照如同白晝。使用的都是桕燭,從南方遠道運來,每斤值錢數百文。算起來一夜的花銷就達數百貫。確實是邊城的一大巨觀,也是當地人的一個癖好。 第十六日夜晚,民家婦女相攜行走在大路、里巷間,稱之為「游百病」,也叫作「走橋」。經過官府禁止,近來此風稍減。 二月上旬的丁日後至清明,選擇吉日,準備好祭祀用的牲畜和酒食,載著紙招牌,在墳墓前祭祀,各自修整先人墳墓。 清明那天,提壺攜漿,相邀田野間或佛寺共同游宴,稱之為「踏青」。在大門上插柳枝,婦女同時在頭上插戴柳枝以示喜慶。 三月二十八日,在東嶽廟燒香。前後三日,並於東門外陳列百貨互相貿易。扶老攜幼,游觀的人群熙熙攘攘。農曆四月八日,西門外土塔寺舉辦洗潑會,也和東嶽廟會一樣。 端午貼符,家家戶戶大門插昌蒲、艾葉,喝雄黃酒,吃粽子。女子在閨房中一起以彩絲作符,剪艾虎,互相饋送。 五月十三日,競相演劇祭祀關聖帝君。先一日預備儀仗迎神,前列灶火,週遊城中。農曆每月十五日祭祀城隍,並於城隍廟陳列百貨進行貿易。 七夕節(農曆七月七日),閨中女子也有以針工、茶、果品舉辦乞巧會者。 農曆七月,從初一至十五,也選擇吉日祭掃祖墳,稱之為「上秋墳」。墳墓距離遠者,於十五日在家中設祭。 中秋節(農曆八月十五日)祭祀月亮,製作月餅,陳列瓜果,家家戶戶皆然。餅筵瓜市,布遍大街里巷。 重陽節(農曆九月九日)吃重陽糕,飲菊花酒,也有辦登高祈福會者。 農曆十月初一,祭祀先祖,進獻湯餅。 農曆十一月冬至日,祭祀先祖,家人親戚朋友互相拜賀。切肉摻雜粉條、豆腐做羹湯,和酒一併飲之,稱之為「頭腦酒」。以「冬至一陽生」,取「作事有頭腦意」。 農曆十二月八日煮粥,摻雜豆、肉,稱之為「臘八粥」。是月上旬,取水釀酒,稱之為「臘酒」。 二十三日,以雞、酒、麥芽糖餅之類祭祀灶神,稱之為「送灶」。雞陳供而不殺,到除夕才加工成熟食祭祀灶神,稱之為「接灶」。 年底貼春聯、桃符,做餅類食品、酒與飯菜互相饋送。 除夕,祭祀先祖,拜尊長,燃香燈,鳴爆竹,飲酒守歲。分錢給晚輩年齡較小者,稱之為「壓歲錢」。閨中婦女以棗、柿、芝麻及雜果堆滿淺盤,上面放上茶葉,敬奉公婆及尊客,稱之為「稠茶」。這在女筵上被視為特敬的禮節。新娘子拜見公婆,針工之外尤其看重此事,多者至百餘盞。計其費用,一盞數十錢。相傳這種風俗始於明代王府,至今沒有變化。 婚禮 男女雙方的媒人交流信息,一定選擇男女生辰八字對合,沒有衝剋忌諱才能決定,世家大族多不拘泥於此。定禮用彩幣、鐲鎖之類,貧者用家織土布、髮簪和耳飾。女家以帽子和佩飾相答。婚期已經確定,男家必定準備禮盒、酒果,請儐相送日期於女家,稱之為「通信」,大概是古代婚俗「請期」的遺風。得到答覆後,選擇吉日,預備茶果,備辦肥羊、酒類及衣物、首飾送女家,稱之為「下聘」,也是古代婚俗「納徵」的遺意。先期一日,女家以嫁妝送男家,稱之為「鋪床」。當天,男家又預備好大蒸餅和果盤,一併隨花轎送赴女家,稱之為「催妝」。請女儐相為新婦插花舉行笄禮,稱之為「冠帶」。女家也請女儐相隨花轎至男家,稱之為「送親」。娶親多用花轎鼓吹樂隊,貧窮家庭娶親用車。世家大族之間,也有獻雁迎娶新娘的古老儀式。新娘結婚三天拜見公婆,以自己的手工針線製品作為初次拜見尊長所送的禮物,一家人長幼各自拜見,稱之為「分大小」。 冠禮 當今已多不舉行「冠禮」。婚禮「納徵」(也即下聘)時,女家以帽、鞋和衣物等用品相贈答,裡面一定有裝有梳子、篦子等梳妝用品的鏡匣,稱之為「冠巾」,大概也有存續古代「冠禮」的意思。 喪禮 當地風俗最看重居喪之服,衣著多依古代制度,服孝三年。雖然已經埋葬了亡人,依然麻巾衰衣,必定要待舉行完父母喪後兩周年的祭禮,才能脫掉孝服。除喪服以外,近來其他方面也多就簡便,不完全遵循古禮。死後七天舉行大殮禮,親戚多來集合弔唁。即將舉行葬禮,先期發出訃告,親友前一天各帶著酒盒、用以喪儀的禮物前來祭奠,喪家籌備酒食相酬謝。多者能達數百人,用以祭奠的禮品,經常不夠酒食費用。每次待客酬賓,孝子一定要出來叩頭跪拜賓客。謝禮尤其煩瑣,身體瘦弱者以致疲憊不能支撐。中衛、靈州的風俗尤其注重送葬,男女各色人等有的能達到一百幾十人,喪家為其備辦酒食、車馬,力量不足無法籌辦的家庭,有的甚至能停放靈柩數十年而不能下葬。相傳明朝時靠近邊境的各堡寨,狡猾的敵虜常常窺伺有人出葬,就出動兵馬搶劫衣服和器物。因此送葬的人家,都請親戚朋友一起出動為之做好防範。當今天下太平已有百餘年,民間已經養成了習慣而沒有改變,轉而形成鄙陋的習俗。 祭禮 世代顯貴的家庭有宗祠、家廟,集會祭祀多用羊作為祭品。士大夫階層和普通讀書人多在居住之處進行祭祀活動,使用祭品常物豐儉由人,沒有定數。春天祭奠於墓前,夏天沒有祭奠。秋天在農曆七月十五日,也有在墓前祭奠者。冬天祭祀在農曆十月初一日。冬至以及年末的祭奠,必須預備祭品等常物,懸掛亡人遺像,其禮俗對此尤為看重。 我撰寫編輯靈州風俗志,至於喪葬一條,不禁掩卷嘆息,當地風俗的弊端也是由來已久。古代社會的喪禮制度,自大夫、士族以下,有的三月而葬,有的逾月而葬,皆有一定的期限。近代靈州讀書人家,經常有停放靈柩數年不葬者,詢問其人,有的說年庚八字不利,有的說親人逝世而立刻捨棄在野外,實在於心不忍。這種不忍之心,對於路人來說,也是感同身受,同樣的不忍心。[難道]古代先王制定祭禮,反而唯獨忍心嗎?的確人死後,則屍體屬陰,陰性喜靜,所以死者以入土為安;況且按照古禮,雙親死亡則人子以草墊為席,土塊為枕,居住在守喪的簡陋棚屋,不敢參與外事。當今的士大夫在家裡停放靈柩,果真能做到以草墊為席,土塊為枕,居住在守喪的簡陋棚屋,一如古禮的要求嗎?可是仍然未免飲食出入如同常人。面對親人的靈柩,而飲食出入如常人,這才是真孝子所不忍心做出的事情。忍心面對親人的靈柩,飲食出入如同常人,反倒不忍心安葬其親人,其所謂的不忍心又是何等的悖謬!又何況雞犬的震撼驚駭,房舍的焚燒塌陷,凡人世間不可意料之事,對於孝子來說,其心跳氣喘的危懼更有不忍心說出來的吧!至於星命八字不利之說,真乃粗野鄙俗之人的言論,為學識淵博的君子所不道,而欲藉助親人的喪葬以求福祥,尤其是孝子所不忍心做的事。 物產 舊志書記載:賀蘭山出產鉛、礬,麥垛山出產鐵。當今皆不開採。還出產凡麻、碧瑱、馬牙鹼、紅花(今無)、藍靛、鍐鐵器物。 穀類:水稻、糜子、大麥、小麥、小米、羊眼豆、豌豆、綠豆、黑豆、黃豆、青豆、紅豆、扁豆、蠶豆、胡麻、青稞、高粱。 菜類:芥、芹菜、蔥、韭菜、胡蘿蔔、白蘿蔔、菠稜、芫荽、萵巨、蔓菁、甘露子、白花菜、沙蔥、白菜、沙芥、西瓜、甜瓜、絲瓜、黃瓜、東瓜、南瓜、菜瓜、香瓜、茄蓮、地椒、葫蘆、滑菜、莙薘、刀豆、豇豆、茶豆、茄子、大蒜、莧、薺、瓠。 花類:牡丹、芍藥、春海棠、薔薇、石竹、雞冠、萱草、玉簪、罌粟、小竹、戎葵、黃蜀、葵、白合、鳳仙、珍珠、山丹、菊花、荷花、寶象。 果類:杏子、桃子、李子、梨、菱、藕、芋、沙果、葡萄、林檎、櫻桃、秋子、胡桃、花紅、紅棗、白沙、沙棗、桑椹、酸棗、茨菰、含桃。 樹木類:松樹、柏樹、槐樹、椿樹、榆樹、柳樹、白楊、樺樹、紅柳、暖木、梧桐。 藥材類:荊芥、防風、蓯蓉、枸杞、桑白皮、柴胡、甘草、黃芪、遠志、牛旁子、地骨皮、麻黃、黃芩、紫蘇、苦參、菟絲子、寒水石、瞿麥、茴香、知母、升麻、葫蘆巴、天仙子、大戟、扁蓄、秦艽、黃精、三棱草、青木香、百合、茵陳、亭藶、血竭、千金子、車前子、薄荷、菖蒲、木瓜、青鹽、鎖陽。 禽類:雕、鷹、鶻、雞、鵝、鴨、鷂、鴿、山雞、半翅、馬雞、天鵝、鵪鶉、雁、鶿、鵜、鴛鴦、鸕鶿、鸚鵡、白鴿、鳧、臘嘴、黃豆、倉庚、喜鵲、烏鵲、鴇、鳩、隼、雀。 獸類:馬、駱駝、牛、羊、騾、驢、豬、虎、狼、鹿、麝、狍、土豹、野馬、羱羊、青羊、黃羊、野豬、夜猴兒、艾葉豹、獾、狐、沙狐、野狸、熊、豺、黑鼠、黃鼠。 魚類 :鯉魚、鯽魚、鯰魚、魚、沙魚、黃鱔、白魚、石魚、鰍魚。 甲殼類:鱉、蚌、螺。 按:就風俗習慣來說,寧夏府所屬五個州、縣都一樣。中衛、靈州、平羅地域接近遊牧地區,畜牧業的利潤尤為豐厚。其最著名的物產,有寧夏縣、寧朔縣的大米,靈州的食鹽。靈州上供皇家的貢品有紅藍、甘草、蓯蓉、代赭、白膠、青蟲、雕、鶻、白羽、麝、野馬、鹿革、野豬黃、吉莫靴、鞟、氈、庫利、赤檉、馬策、印鹽、黃牛臆。明朝規定,貢品有紅花、洎馬。紅花,靈州本地確實不出產,舊志書記載:「每年役使上千人,上紅花貢品只有五百斤。」不了解其來由。明朝嘉靖初年,給事中張翀才上奏朝廷罷黜了這個貢項。大清王朝對寧夏府沒有上供皇家土特產貢品的要求,尤其體現了朝廷體恤邊地的恩情。 【注釋】 [1]群黎:萬民,百姓。萃處:聚集,薈萃。 [2]觀採:觀察採擇;觀賞採取。 [3]攻: 此字原本脫,據《嘉靖寧夏新志·寧夏總鎮·風俗》卷一、《弘治寧夏新志·寧夏總鎮·風俗》卷一補。 [4]禨(jī)鬼: 指鬼神祆(yāo)祥。禨,迷信鬼神,向鬼神求福。禨,原本作「機」,據《弘治寧夏新志·靈州守御千戶所·風俗》卷三、《萬曆朔方新志·地里·風俗》卷一改。 [5]真宰:天為萬物主宰,故稱真宰。 [6]姻友:親戚朋友。 [7]打:此字原本脫,據蔡淑梅《(嘉慶)〈靈州志跡〉 (光緒)〈靈州志〉》轉引《宣統甘肅新通志·輿地誌·風俗》卷十一補。 [8]上元:農曆正月十五。 [9]按: 此段「祝」字之後至「亦土人一癖好雲」共八十七字原本脫,據《寧夏府志·地理·風俗》卷四補。釐(xī),幸福、吉祥。《漢書·文帝紀》:「祠官祝釐。」如淳曰:釐,福也。 [10]上丁:舊稱陰曆二月、八月上旬屬丁的那天為上丁,後世每以此日祭祀孔子。 [11]挈榼(qiè kè):提著盛酒的器具。挈,提。榼,古時盛酒的器具。 [12]填溢:沖塞滿溢。 [13]孟夏:指農曆四月。孟,農曆一季的第一個月。 [14]角黍:粽子。 [15]艾虎:據說艾虎是張天師的坐騎,是很有靈性的神獸,具有鎮邪驅魔的法力。據《歲時廣記》記載,端午這天,許多人將艾草紮成小老虎的形狀,或懸掛於門前,或戴在身上。也有人用紅紙剪出小老虎圖案,粘貼於艾葉上,製成飾物佩戴於頭上,用來保佑身體健康。 [16]望日:農曆每月十五日。 [17]乞巧:舊時一種風俗。傳說農曆七月七日夜,天上牛郎織女相會,婦女當晚穿針稱為乞巧。 [18]朔:農曆每月初一。 [19]重陽:農曆九月初九,叫重陽,也叫重九。 [20]仲冬: 指農曆十一月。仲,農曆一季的第二個月。長至:指冬至。 [21]薦熟:謂用熟食祭祀灶神。 [22]年庚:舊指用干支表示人出生的年、月、日、時,即俗稱的生辰八字。 [23]送期:送日期。舊俗結婚之前男家請星命家挑選吉日後送交女家,謂之「送日期」或「送日子」。 [24]請期:納聘後請女家同意婚期。與下文的「納徵」(納聘之意)、「親迎」皆為古婚制六禮之一。 [25]妝奩:女子梳妝用的鏡匣,借指嫁妝。 [26]冠笄(jī):指古代男女成年時分別舉行的冠禮、笄禮。《禮記·樂記》:「婚姻冠笄,所以別男女也。」鄭玄註:「男二十而冠,女許嫁而笄,成人之禮。」 [27]奠雁:獻雁。古婚禮,新郎至新娘家迎親,先進雁為禮。 [28]贄:古代初次拜見尊長所送的禮物。 [29]衰絰(cuī dié):古代居喪之服。 [30]大祥:古時父母喪後兩周年的祭禮。 [31]期(jī)功:古代喪服的禮儀。期,服喪一年。功,指大功和小功。大功服喪九月,小功服喪五月。 [32]盡:原本脫此字,據《寧夏府志·地理·風俗》卷四補。 [33]奠儀:用以祭奠的禮物。儀,禮物。 [34]賻(fù):以財物助喪事。 [35]稽顙(qǐ sǎng):叩頭。舊喪禮居父母喪時跪拜賓客之禮,以額觸地,表示極度悲痛。 [36]羸:原本作「嬴」,據《寧夏府志·地理·風俗》卷四改。 [37]恆品:常類,常物。 [38]倚廬苫(shān)塊:古人為父母守喪時居住的簡陋棚屋。苫塊,指以草墊為席,土塊為枕。 [39]戎葵:原本脫「葵」字,據《寧夏府志·地理·風俗》卷四補。 [40]芋:原本作「芊」,據《嘉靖寧夏新志·寧夏總鎮·物產》卷一改。 [41]柰:果木名,樹實俗名沙果。原本作「奈」,據《寧夏府志·地理·物產》卷四、《嘉靖寧夏新志·寧夏總鎮·物產》卷一改。 [42]樺檉暖木梧桐:此四種樹木據《寧夏府志·地理·物產》卷四補入。 [43]鶿:原本作「鶿」,據《寧夏府志·地理·物產》卷四改。 [44]紅藍:原本作「紅鹽」,據《弘治寧夏新志·寧夏總鎮·土供》卷一、《新唐書·地理志》卷三七改。 [45]野豬黃吉莫靴鞟(kuò):野豬黃,為豬科動物野豬膽中的結石;吉莫靴,皮革名;鞟,皮革。 [46]中:此字原本脫,據《嘉靖寧夏新志·寧夏總鎮·土供》卷一、《萬曆朔方新志·食貨·土供》卷一補。 古蹟志第八 余讀《唐書·地里志》,見靈武所隸諸州有雞鹿、燭龍之屬,回樂、燕然之號,曰是安在?按籍以求,則往往不可見矣。及輯州志,採錄舊籍所載,參諸故老所傳聞,則又將想像仿佛而如或見之。夫古蹟之荒涼滅沒久矣。風沙擊壓之區,昔時之井灶猶存,尚或可履行[1]以訪求其境,矧夫牆垣城郭儼然,聚廬舍而處者乎?好古之士所宜深考焉。 古蹟 長城,隋開皇五年,司農少卿崔仲方發丁男三萬於朔方、靈武築長城。東距黃河,西至綏州[2],南至勃出嶺[3],綿歷七百里。六年春,復令仲方發丁男十餘萬人修長城。 受降城,唐景龍二年,朔方總管張仁願築三受降城。《新唐志》:「東城南直榆林,中城南直朔方,西城南直靈武。三壘相距各四百里,其北皆大磧也。」宋白[4]曰:「東受降城,東南至朔州四百里,西南渡河至勝州八里,西至中受降城三百里,本漢雲中郡地。中受降城,西北至天德軍二百里,南至麟州四百里,北至磧石五百里,本秦九原郡地,在榆林,漢更名五原。西受降城,東南渡河至豐州八十里,西南至定遠城七百里。」按此則去寧夏極為遼遠,姑因舊志列之以備考。 靈武台,唐天寶十五載,安祿山反,玄宗[5]避賊入蜀。至馬嵬,父老遮道請留,上命太子宣諭之。父老曰:「至尊既不肯留,某等願率子弟從太子東破賊,取長安。若殿下與至尊皆入蜀,中原百姓誰為之主?」須臾,聚至數千人,太子不可,涕泣跋馬[6]欲西。建寧王[7]倓與李輔國執鞚[8]諫曰:「逆胡犯闕,四海分崩,不因人情,何以興復?殿下不如收西北之兵,召郭、李於河北,與之併力東討逆賊,削平四海,使社稷危而復安,宗廟毀而復存,掃除宮室,以迎至尊,豈非孝子之大乎?」廣平王[9]俶亦勸太子留。父老共擁太子,馬不得行。乃使俶白上。上曰:「天也!」分後軍二千人及飛龍廄[10]馬從太子,仍諭之曰:「太子仁孝,可奉宗廟,汝曹善輔之。」又諭太子曰:「汝勉之,勿以吾為念,西北諸胡,吾撫之甚厚,汝必得其用。」又宣旨欲傳位太子,太子不受。太子至平涼,未知所適。建寧王倓曰:「殿下昔為朔方大使,將吏歲時致啟,倓略識其姓名。今河西、隴右之眾皆敗降賊,父兄子弟皆在賊中。朔方道近,士馬全盛。裴冕衣冠名族,必無二心,速往就之。」眾曰:「善。」通夜馳三百餘里,至彭原。太守李遵出迎,獻衣及糗糧[11],遂至平涼。閱監牧馬,得數萬匹,又募軍士得五萬[12]人,軍勢稍振。議出蕭關,趨豐州。朔方留後[13]杜鴻漸,水路運使魏少游,節度判官崔漪、盧簡[14]、李涵相與謀曰:「平涼散地[15],非屯兵之所,靈武兵食完足,迎太子至此,北收諸城兵,西發河隴勁騎,南向以定中原,萬世一時也。」會河西司馬裴冕亦至平涼,亦勸太子之朔方。鴻漸自至平涼迎太子,說興復之計,即上軍馬招輯之勢。少游治宮室幃帳,皆似禁中,飲膳備水陸。庚辰[16],次豐寧軍。七月[17]至靈武。辛酉,太子即位於靈武,尊上為太上皇。見少游所治,悉命撤之。大赦,改元。以杜鴻漸、崔漪知中書舍人事,裴冕同平章事。 靈武鎮[18],亦唐鎮,宋靈州,夏順州,在府南六十里。與定遠、保靜[19]咸有遺址。 保靜廢縣,在府東南靈州界。隋開皇十一年置。弘靜縣[20],唐屬靈州,後改安靜縣。至德元年,又改保靜。宋咸平四年,李繼遷改懷遠縣。《府志》:「在鎮南六十里」。 靈州故城,在州北。《地里志》:惠帝四年置。唐曰靈州,天寶初,改靈武郡。宋初,改翔慶軍。元復曰靈州。 回樂廢縣,《輿地廣記》云:在靈州故城之內,唐肅宗即位於此。 薄骨律城,在州西南,《後魏書》:「太平真君[21]五年,刁雍為薄骨騮鎮將。九年,表求造城,詔名曰刁公城。」《水經注》云:「城在河渚上,赫連果城也。但語出戎方[22],不究城名。訪諸耆舊,咸言赫連之世有駿馬死此,取馬色以為邑號,故曰城為白口騮,韻轉之謬,遂仍今稱也。」 富平廢縣,在州西南。漢置,屬北地郡。永初五年,徙郡於池陽。永建四年,又徙馮翊,自是故縣遂廢。 溫池廢縣,在州東南。唐神龍元年[23]置,屬靈州。縣側有鹽池,五代時廢。今惠安堡,北至州一百八十里,產鹽。 燕然廢州,唐開元初置,寄治回樂縣界。至德後廢。 韋州廢城,在州東南,西夏置。《宋史》:「嘉祐六年,夏人改韋州監軍司為祥祐軍,後又改靜塞軍。」元廢。 鹽州廢城,舊志:「東南至靈州三百里,今花馬池營是。隋置鹽川郡。西魏置西安州。」《元和志》:「貞觀二年,平梁師都,復置鹽州。」《新唐志》:「貞元三年,沒於吐蕃。九年,復城之。有鹽州府,又有保塞軍。」宋咸平以後入西夏,仍曰鹽州。 興昌廢郡,在靈州東北。西魏置臨河郡。開皇元年改曰興昌,三年廢。《新唐志》:「靈州黃河外有新昌軍。」即此。 白池廢縣,南至靈州九十里。景龍三年置,近於白鹽池,故名,本興寧縣。宋陷於西夏,遂廢。 五原廢縣,漢置朐衍縣,屬北地郡[24]。西魏改五原郡。正統九年,建興武營五原西,按:縣在今榆林界。 丁奚城,《東觀記》:「丁奚城在靈州北。後漢永初六年,漢陽賊杜季貢降於滇零羌,別居於此,任尚破之。」 豐寧城,《新唐志》:「靈州有武略、河間、保靜、鳴沙、萬春五府,豐寧、保寧等城」。 鐵角城,與鹽州相近,亦名三角城。明初為官軍屯戍處。 臨河鎮,宋置巡檢使管番部,後陷於夏。 漢御史、尚書、光祿三渠,唐大曆十三年,虜酋馬重英以四萬騎寇靈州,塞御史、尚書、光祿三渠以擾屯田,常謙光[25]逐之。 唐光祿渠,即漢光祿渠也。廢塞歲久,大都督長史李聽復開決,以溉屯田。 唐特進渠,《地里志》:「靈州回樂有特進渠,長慶四年七月詔開,溉田六百頃。」 地宮,明慶王[26]建以避暑者,在韋州府內。 【譯文】 古蹟志第八 我讀《新唐書·地理志》,知道靈武所隸屬州縣有雞鹿、燭龍之類,有回樂、燕然之名,這些州縣今天到底位於何處?按圖籍求索,則往往無從尋覓。等到編撰州志,根據古籍記載,參考當地故老所述傳聞,則又仿佛像真的見到了這些地方。古蹟荒涼滅沒已經很久了。風沙擊壓的地域,過去之水井、灶台的痕跡猶存,都有可能通過實地考察確定其範圍,更何況曾經儼然矗立的牆垣城郭,聚集人口的村落呢?雅好考古之士應該深入研究。 古蹟 長城,隋開皇五年(585),司農少卿崔仲方徵發三萬壯丁在朔方、靈武修築長城。東距黃河,西至綏州,南至勃出嶺,綿延七百里。六年(586)春,又命令崔仲方徵發壯丁十餘萬人修築長城。 受降城,唐景龍二年(708),朔方總管張仁願築三受降城。《新唐書·地理志》記載:「[受降城]東城南至榆林,中城南至朔方,西城南至靈武。三座城堡相距各四百里,其北全是大漠。」宋白說:「東受降城,東南至朔州四百里,西南渡河至勝州八里,西至中受降城三百里,本是漢朝雲中郡轄地。中受降城,西北至天德軍二百里,南至麟州四百里,北至磧石五百里,本秦代九原郡轄地,在榆林,漢代更名五原。西受降城,東南渡河至豐州八十里,西南至定遠城七百里。」按此記載則離寧夏極為遙遠,姑且因舊地里志有此記載,暫且列之以備考證。 靈武台,唐天寶十五載(756),安祿山反叛,唐玄宗避賊入蜀。行至馬嵬,當地父老遮道請留,皇上命太子[李亨]宣布命令。父老說:「皇上既然不肯留下,我們願率子弟跟隨太子向東攻破賊寇,收復長安。若殿下與皇上都去了四川,誰為中原百姓做主?」一會兒工夫,就聚集了數千人,太子不許,哭著勒轉馬頭欲向西行。建寧王[李]倓與李輔國勒住馬籠頭進諫說:「今天反叛的胡人舉兵入犯朝廷,四海分崩離析,如果不順應百姓的願望,何以恢復古國?殿下不如收西北之兵,徵召郭[子儀]、李[光弼]於河北,與之併力東討逆賊,削平四海,使社稷危而復安,宗廟毀而復存,清掃宮室,以迎皇上,難道不是孝子之大作為嗎?」廣平王[李]俶亦勸太子留。父老共擁堵太子,馬不得行。乃派李俶向皇上說明。唐玄宗說:「這是天意啊!」於是分後軍二千人及飛龍廄馬跟隨太子,仍告諭眾軍說:「太子仁孝,可祀奉宗廟社稷,你們要好好輔助他。」又告諭太子說:「你好好努力,不要牽掛我,西北各胡人部族,我待之很仁厚,你一定會得到他們的幫助。」又宣布旨令欲傳帝位給太子,太子不受。太子至平涼,不知道要去哪裡。建寧王李倓說:「殿下過去曾擔任朔方大使,將吏每年都要問候致意,我大略知道其姓名。今河西、隴右之眾皆戰敗投降了[安祿山]賊寇,父兄子弟皆陷在賊中。朔方距離比較近,士卒兵馬正當全盛時期。裴冕世族名家,必無二心,應速速前往依靠。」眾人說:「好」。於是[太子率眾]連夜奔馳三百餘里,到達彭原。太守李遵出迎,獻上衣服及乾糧,又成功到達平涼。察看牧馬,有數萬匹,又招募軍士五萬人,軍隊力量有了一定規模。一起商議出蕭關,準備前往豐州方向。朔方留後杜鴻漸,水路運使魏少游,節度判官崔漪、盧簡、李涵一同商議認為:「平涼無險可守,不是屯聚兵馬的地方,靈武武備修整,糧食充足,迎太子至此,向北徵調各城軍隊,向西徵發河隴精銳騎兵,南向平定中原,這是萬世一時的機會。」正好河西司馬裴冕到了平涼,也勸太子去朔方。杜鴻漸親至平涼迎接太子,說天下興復之計,即上奏章分析招集軍隊,共同反擊安祿山的形勢。魏少游[在靈武]修治宮室幃帳,皆似帝王所居宮室,預備山珍海味[供太子]飲膳。庚辰,[太子一行]駐紮豐寧軍。七月至靈武。辛酉,太子在靈武即位,尊唐玄宗為太上皇。見魏少游所修治的宮觀、預備的飲食,全命撤銷。大赦天下,改元至德。任命杜鴻漸、崔漪為中書舍人,裴冕同平章事。 靈武鎮,也是唐朝設置的機構,宋代稱靈州,西夏稱順州,在寧夏府南六十里。與定遠、 保靜縣都有遺址留存。 保靜廢縣,在寧夏府東南靈州界。隋開皇十一年(591)設置。弘靜縣,唐代屬靈州管轄,後改稱安靜縣。唐至德元載(756),又改保靜縣。宋代咸平四年(1001),李繼遷改懷遠縣。《寧夏府志》記載:「在寧夏鎮南六十里。」 靈州故城,在靈州北。《漢書·地理志》記載:漢惠帝四年(前191)設置。唐代稱靈州,天寶初年,改設靈武郡。宋代初年,改設翔慶軍。元代復稱靈州。 回樂廢縣,《輿地廣記》記載:在靈州故城之內,唐肅宗即位於此。 薄骨律城,在靈州西南,《魏書》記載:北魏[太武帝拓跋燾]太平真君五年(444),刁雍任薄骨騮鎮將。九年(448),刁雍上表請求建造城池,皇帝下詔命名為刁公城。《水經注》記載:「城建在河渚之上,即赫連勃勃果園城。但因為語言出自少數民族,不講究城市名稱。訪之於年高望重者,都說赫連勃勃的時代有駿馬死於此地,根據馬的毛色作為城名,所以稱城為白口騮,因為韻轉謬誤的原因,所以變成了現在的薄骨律。」 富平廢縣,在靈州西南。漢朝設置,歸屬北地郡。東漢永初五年(111),遷徙北地郡郡治於池陽。永建四年(129),又遷徙於馮翊,富平舊縣就此廢棄。 溫池廢縣,在靈州東南。唐神龍元年(705)設置,屬靈州管轄。縣側有鹽池,五代時廢。在今惠安堡,北至靈州一百八十里,產鹽。 燕然廢州,唐代開元初年設置,州治暫設在回樂縣界。唐代至德年間(756—758)以後廢。 韋州廢城,在靈州東南,西夏朝設置。《宋史》記載:「嘉祐六年(1061),西夏人改韋州監軍司為祥祐軍,後又改靜塞軍。」元代廢棄。 鹽州廢城,舊志記載:「東南至靈州三百里。即今天的花馬池營。隋朝設置鹽川郡。西魏設置西安州。」《元和郡縣圖志》記載:「貞觀二年(628),平定梁師都,再次設置鹽州。」《新唐書·地理志》記載:「貞元三年(787),陷落於吐蕃。九年(793),再次設城防禦。有鹽州府,又有保塞軍。」宋代咸平年(998—1003)以後被西夏侵占,仍稱鹽州。 興昌廢郡,在靈州東北。西魏設置臨河郡。開皇元年(581)改稱興昌郡,三年(583)廢。《新唐書·地理志》記載:「靈州黃河外有新昌軍。」即指此地。 白池廢縣,南至靈州九十里。唐代景龍三年(709)設置,靠近白鹽池,所以得名白池,本來稱興寧縣。宋代陷落於西夏,遂廢棄。 五原廢縣,漢代設置朐衍縣,歸屬北地郡管轄。西魏改五原郡。明代正統九年(1444),在五原縣西建興武營,按:縣治在今榆林地界。 丁奚城,《東觀漢記》記載:「丁奚城在靈州北。後漢永初六年(112),漢陽反賊杜季貢降於滇零羌,另居於此,被任尚擊破。」 豐寧城,《新唐書·地理志》記載:「靈州有武略、河間、保靜、鳴沙、萬春五府,豐寧、保寧等城。」 鐵角城,與鹽州相近,也稱三角城。明朝初年為官軍屯戍之處。 臨河鎮,宋代設置巡檢使管理少數民族部落,後陷落於西夏。 漢御史、尚書、光祿三渠,唐大曆十三年(778),胡人頭領馬重英以四萬騎兵入寇靈州,填塞御史、尚書、光祿三渠以破壞屯田,常謙光率軍驅逐之。 唐光祿渠,即漢代光祿渠。廢塞已經很久了,大都督長史李聽再次開挖,用來灌溉屯田。 唐特進渠,《新唐書·地理志》記載:「靈州回樂縣有特進渠,長慶四年(824)七月下詔開挖,灌溉農田六百頃。」 地宮,明代慶王朱修建用來避暑,在韋州慶王府內。 【注釋】 [1]履行:執行、實踐。 [2]綏州:今陝西綏德。 [3]勃出嶺:在今陝西綏德東。原本作「勃山嶺」,據《隋書·崔仲方傳》卷六〇、《讀史方輿紀要》卷五七改。據方位隋長城當在陝西北部,不在寧夏境。 [4]宋白:「白」原本作「志」,據《寧夏府志·地理·古蹟》卷四、《資治通鑑》卷二零九注文改。宋白,字太素,宋代大名人,曾參與纂修《太平御覽》《文苑英華》,《宋史》卷四三九有傳。 [5]玄宗:原本避清聖祖玄燁諱作「元宗」,據《新唐書·肅宗本紀》卷六改。 [6]跋馬:勒馬使迴轉;騎馬馳逐。 [7]建寧王:李倓,唐肅宗李亨第三子,天寶年間封為建寧王,授太常卿同正員。 [8]執鞚(kòng):謂牽馬。鞚,馬籠頭。 [9]廣平王:原名李俶,後改名李豫,唐肅宗長子。安史之亂中,以天下兵馬元帥名義統帥諸將,先後收復長安、洛陽。乾元元年(758),被立為皇太子。寶應元年(762),李豫即位,是為唐代宗。王,原本脫此字,據《寧夏府志·雜記·紀事》卷二二,《資治通鑑》卷二一八「至德元載」條改。 [10]廄:馬舍。 [11]糗(qiǔ)糧:乾糧。 [12]五萬:《資治通鑑》卷二一八「至德元載」條作「五百餘人」。 [13]留後:唐代中後期,節度使之子弟或親信將吏代行職務者,稱節度留後,也有的稱觀察留後,事後多由朝廷補行任命為正式的節度、觀察使。 [14]按:《新唐書·肅宗本紀》卷六作「支度判官崔簡金、關內鹽池判官李涵」。《資治通鑑》卷二一八「至德元載」條作「支度判官盧簡金、鹽池判官李涵」。 [15]散地:無險可守,士卒意志不堅,易於離散之地。 [16]庚辰:《新唐書·肅宗本紀》卷六作「庚戌」。 [17]七月: 原本作「七日」,據《新唐書·肅宗本紀》卷六、《資治通鑑》卷二一八改。 [18]靈武鎮:原本作「靈州鎮」,據本書卷一《歷代沿革表》、《新唐書·地理志》卷三七改。 [19]保靜: 原本作「保靖」,據蔡淑梅《(嘉慶)〈靈州志跡〉 (光緒)〈靈州志〉》徵引《舊唐書·地理志》卷三八、《新唐書·地理志》卷三七、《元和郡縣圖志·關內道·靈州》卷四、《乾隆甘肅通志·古蹟·寧夏府》改。下文「保靜廢縣」「至德元年又改保靜」之「保靜」同改。 [20]弘靜縣: 原避清高宗弘曆諱改作「宏靜縣」。據蔡淑梅《(嘉慶)〈靈州志跡〉 (光緒)〈靈州志〉》徵引《隋書·地理志》卷二九、《舊唐書·地理志》卷三八、《新唐書·地理志》卷三七、《元和郡縣圖志·關內道·靈州》卷四、《輿地廣記·陝西路化外州》卷十七回改。 [21]太平真君:北魏拓跋燾(太武帝)年號。 [22]但語出戎方:原本作「但出戎方語」,據《寧夏府志·地理·古蹟》卷四、《水經註疏補》卷三改。 [23]元年:原本作「五年」,唐朝歷史上沒有「神龍五年」年號,據《舊唐書·地理志》卷三八、《太平寰宇記·關西道·靈州》卷三六改。 [24]北地郡:原本作「北池郡」,據本書卷一《歷代沿革表》、《寧夏府志·地理·古蹟》卷四改。 [25]常謙光:原本作「常護光」,據本書卷四《歷代邊防事跡》、《新唐書·吐蕃傳下》卷二一六改。 [26]明慶王:指明太祖朱元璋第十六子朱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