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通論 · 第七章 教育與教學

舒新城 《教育通論》
Ⅰ.教學底意義 五十一 教與學的關係 照中國舊籍底解釋:教者上所施下所效,學者效也,兩字底意義相似。此兩字在英文為Teaching,義為教訓(Instruction)與訓練(Training),在字義上雖與中國舊籍之解釋有差異,但仍不足表示此兩字之科學的含義。 照現在教育上普通意義,教與學為兩事,學是學生學習,教是指教師教授,故欲明二者之關係,不可不先明二者底性質。無論何種生物,因為本能的衝動與環境的要求都有學習的活動。例如,雛雞生來為著飢餓的驅使與食料的引誘便發生啄食的動作。在此動作中,它一面得一種新經驗,一面又可本此經驗以指導未來的類似動作,這就是學習。人類底生活更複雜,學習底事物更多,從廣義講,人底一生,無時不在學習中過生活;而人類底大腦特別發達,思想支配行為的勢力很大,一切動作除反射(Reflex)外無不受思想的支配,故學習一種事物都先從構成明確的觀念起,等觀念構成之後,再照此觀念底指示發生動作。例如,學習蹴球來伸足,決不是盲然的動作,必於球來身前之一剎那有怎樣伸足之一觀念支配動作。所以有人下學習底定義為構成明晰觀念以指導,制馭行動或行為的一種活動(Leamig is primarily a process of forming clear ideas that will serve to guide and control behavior or conduct),實是很合理的。 沒有人指導雖也可以學習,但所用的方法為試誤法(Trial and error method),時間與精力都極不經濟,教授就在指導學者使其學習的效率增加,所以教學為一種刺激,鼓勵,指導學習的方術(Teaching is the art of stimulating encouraging and guiding-learning)。我們在此定義中最當注意的是教者對於學者只立於輔導的地位,即以其在學習上所有的經驗示學者,使學者本此經驗進行以增學習效率,決不是替學者治事。《學記》上所謂「雖有嘉肴弗食不知其旨也,雖有至道弗學不知其善也」就是此義。 五十二 學習底基礎及原則 人何以能學習?是由於他具有天賦的能力。盲者不能知色調,聾者不能習音樂,是由於他們缺少辨色辨音的本能,所以無論何人,可以利用學習的方法,以增進其學習的效率,但決不能學習其本能所不能學習的事物。故人類底原始稟質(Original nature)為一切學習的基礎。人類因個性的差異,難得有兩人用同樣的方法學習成功的事情,一切人均有學習成功之可能,而世界上特殊成就者少,庸碌無能者多,並非盡為天性所限制,學習的方法與教育的環境有最大的關係。一般人常將偉人之成就為成於天才,實則天才從努力中得來。天稟雖為學習的基礎,發揮光大的責任,則全賴教育,所以教育方法的研究,極其重要。 人類有同性質的天稟,照理可以有同樣的成就。某人習此而成,某人不成,則大半為學習底結果所影響。例如,兒童都有學習語言的本能(除去啞子),倘若某兒因為說話而常為其父母所獎勵,其語言亦較優於常兒,出席講演而被人讚賞,將更努力練習,以至於發生作演說家的欲望而多方努力,竟至成為演說家;某兒因講話常被抑制,則其結果反是。這即學習心理學上所謂效果律(The law of effect),即學習某事而有滿足的結果,則學習更努力,得不滿足的結果,則不努力。故滿足亦學習的第一原則。又如,其人因學習其事的欲望特強,雖然在進行中受了許多挫折,但仍是努力不已,以求最後之成功。此種努力完全為欲望所支配,欲望實為學習的動機,故動機為學習的第二原則。教學方法底職能,在輔導學生學習,對於學習原則。不可不特別注意。 五十三 教學法底特質 照五十一節對於教學所下的定義,教學只是輔助學習的方法,凡方法所具之特質應當具有。所謂方法是一種發展經驗,制馭經驗之最經濟的活動,所以有目的,有系統,有組織,教學法亦當如此。此外教學既以刺激、鼓勵、指導學習為事,第一當注意環境以引起其學習的動機,第二當注意學生感情隨時獎勵以鼓舞其精神,第三當以曾經試驗過的學習方法相示以節省其精力。簡單說,教學法底特質在於根據學生能力用經濟的手段輔導他發展經驗、支配經驗,決不是中國科舉時代以成人經驗為根據之強制注入法。 Ⅱ.教學底原則 五十四 引起動機 引起學習動機之重要,前節已經說及,其方法如何為本節所欲討論。無論何人對於新事物都有學習的傾向,但無熱烈的學習動機,則工作時極其苦痛。中國舊日教授兒童常用夏楚,不可謂不嚴厲,然而學生學習上的效果極少,其故就由於兒童對於「四書五經」無需要,無需要的原因是由於那些課本超出他們底經驗範圍以外。故引起動機的第一要事是明白學生底經驗。了解學生經驗的方法有二:一是從兒童心理學上研究兒童、青年底一般能力,按照其程度予以適當的教材;二是實際調查學生經過的學程及其生活習慣斟酌其應改應保的情形,予以相當的指導。第二當以學生底經驗為根據,形成適當的環境,使學生處於其中既不覺其與個人底經驗相去太遠,同時又有新奇的感觸,而有學習的要求,現在的設計教學與道爾頓制均特別注意於此。 五十五 適應個性 任何知識之獲得均以直接經驗所及者為最有價值。例如,音樂的欣賞,必得親聽樂歌,才對於音節始有明了的觀念,倘使只聽他人講述某種樂歌之優美而不親聞其聲,即有所得,仍屬隔膜,所以教學法之第一原則在引起動機,使學生產生親身經歷的熱烈欲望。不過因為遺傳與環境教育的種種關係,各人有其特殊的個性,教授時在材料與方法兩方面均當注意及之,所以教學法的第二原則為適應個性。要適應個性首先要明白個性,第二當設法滿足其需要,第三當創造個性。明白個性的方法有二:1.從學理的研究以求了解人類個性底特質及其普遍的差異,並應用測驗研究其差異之量;2.直接與學生接洽,考察其個性底特點及其傾向。此二者雖然都是有用的方法,但第二項尤為重要,因時與學生接洽,不獨能了解其學習能力之差異,在感情上亦可融洽,滅除師生間的隔膜,使教學無形增加效率。學生個性了解之後,便當設法滿足,其方法亦有二:1.改革舊日整齊劃一的班級教學而代以適應個性的方法如道爾頓制、哈沃特製(Howard Plan)之類;2.予學生以課外指導,使能按照其能力自由學習。講到創造個性或者有人覺得過於奇異,實則社會上無真正的個人,各人底個性雖然一部分為先天的遺傳所決定,又一部分則為環境與社會習尚所決定。中國人與日本人底個性最顯著的差別為浪漫與嚴整,中國北方人與南方人最顯著的差別為剛強與溫雅,即同一父母之兄弟姊妹亦因所處之環境不同而有很顯明的差異,此均最普通的事實。諺語所謂「蓬生麻中不扶自直」,固然在相喻習俗移人的勢力,但蓬直而後,即為它異於蓬之特殊個性。現在良好學校養成校風之後,其學生底言動均帶有該校底特點,一望而能辨別,亦屬此理。所以學生底個性可以用教育底力量去養成。教學方法當設法適應個性,並當於適當之中養成其獨有特質,使能表率群倫,不隨波逐流為世所化。至於創造個性的方法,最重要者為「人格感化」,即無論治學治事均以身作則,使學生無形受其陶鑄而成為一種定型。這實是教學中極重要的問題,我們不可忽視! 五十六 教學格言問題 自斯賓塞爾(Spencer)將智育原理析為六條而後,教學方法遂據以推演而成六句格言,即(1)由已知及未知,(2)由易及難,(3)由具體及抽象,(4)由經驗及推理,(5)由簡及繁,(6)由無限及有限。這幾句話在教學上用得很廣,所以成為格言,但不明各語底性質而為相當的限制,反要發生許多錯誤,第一項所謂由已知及未知,只是教師支配教材應注意,學生已往的經驗,其應用的範圍只以教授知識為限,複習舊課則不適用。第二項含義甚廣,一切教學均可應用,不過難與易的內容要先有根據,始發生效力,而難易的標準,應以學生底經驗為本,不可徒憑教者底主觀。第三、第四兩項性質約略相似,一般人學習新事物大概須經過這樣步驟,即先對於具體的實物有認識的經驗,然後再繹為原則,推論其他事物。在教學上之應用,第三項只有一部分功效,因為學生經驗不足,其學習事物,雖然示以實例較易了解,但思想的啟發卻不可不先提抽象的原則,使其應用已有的經驗為證;第四項應注重推理之鍛煉,即使學生不以已有的經驗為限,而時時從經驗中推證他事,自求適應環境,創造環境的方法。第五項由簡及繁與由易及難相似,在教學上之應用當注意兒童及青年心理,繁與簡均以兒童能力為標準,而且要養成其分析的能力使其對於任何複雜的事情能析為簡單的項目分別處理。第六項亦非說教材組織當由無限及有限,乃指兒童心意起初為混沌的,學習事物無一定目的與限制,教者應導以一定的路向,使之據以進行。 Ⅲ.教學方式 五十七 方式底分類 教學方式(Types of teaching)常因學科底性質及教師底目的而異,故其分類亦以此二者為根據。以教材性質為根據的方法有發表、練習、直觀、歸納、演繹、研究、陶鑄、欣賞諸項,以教師目的為根據的方法有教訓、發見、啟發、操練、誦習、考試、溫習、功課指定諸項。不過兩類方法的應用,並無嚴格的區別,有此教材可以同用數種方法,而某數種方法亦可同時並用以達目的,所謂「神而明之,存乎其人」,全在教師之臨機活用。茲將各種方法之意分述於下。 五十八 以教材為根據的方法 1.發表法 兒童初學事物大半由作事得來:例如,幼稚生學習文字,不能直接了解文字底意義,教師常用動作示意,他們要表現文字底意義時也以動作出之。此種方法,在幼稚園與小學初年教學中應用的範圍很廣,遊戲、圖畫、手工等常用,就是歷史與地理的知識,也可用演劇的發表法以教授之。實施此方法之要點,在引起兒童底興趣,使他們自己躍然欲試,於動作中求得有組織的知識。 2.練習法 發表法的活動以關於日常生活的事情為主,但有此事情,並不在日常生活底範圍以內,實際上都極重要——如文字與教學——教師則預教以一定的方法使之依法練習而成為習慣,以備他日應用。因為這種習慣,須多方練習方能應用,所以稱為練習法。此方法最易勝於機械及與日常生活之應用距離太遠,教者應當注意。 3.直觀法 教導學生不僅要他們學習機械的動作,並且要使他們能構成普遍的觀念,應付事物。構成普遍觀念的要素,是有具體的經驗可資比較,所以應先擴充其經驗,其方法就是直觀。教師教授各種事物,都先示以實例,使其對於此事物有明確的印象,更時時導其與自然界人事界各方面接觸,養成其自動觀察之興趣。此方法最宜用於教授理科。 4.歸納法 從具體的事實進而及於一般原理為歸納法,教授歷史及公民學等很重要。此方法之要點:(1)明示所要研究的問題;(2)供給充分的事例;(3)助兒童將已得之實證分類整理;(4)使學生構成結論,用簡單語言成文字表示出來;(5)使學生應用他事證實其結論。 5.演繹法 演繹法底性質與歸納法相反,即由普遍原則及於個別事實,其要點有四:(1)使學生了解所欲解決之問題的要素;(2)考察與此問題有關係的原理而估定其價值;(3)將原理應用於事實之後,再構成推論以備應用於他事;(4)使學生應用已有的知識推證此原則而發展其思考力。 6.研究法 研究法是教師於學生有相當研究的能力以後,使他們自動學習,此方法之要點有九:(1)根據學生生活上的需要引起其熱烈的學習動機;(2)使學生自創研究方法;(3)鼓勵兒童利用各方面已有的知識解決新問題;(4)研究問題須有公正博大的態度;(5)注意於書本外之實際觀察;(6)詳審自己所得與他人供給的材料;(7)選擇材料為系統的組織;(8)有精確的習慣,對於任何問題之解決都須眼到手到,不可徒憑耳食;(9)對於學習的工具須運用敏迅(如運用字典、參考書及語言文字之類)。 7.陶鑄法 陶鑄法為實施德育的方法,其要有三:(1)以身作則,即一切言動教師先身體力行,使學生無形之中受感化;(2)提高理智:行為常為思想所支配,有高尚之理想者,其行為亦異於常人,故行為之間接訓練為提高理智;(3)因勢利導:甲、使學生有機會發表其意志,不隨便壓抑,乙、利用環境誘導其為善去惡。 8.欣賞法 欣賞法為陶冶感情的方法,其要點有二:(1)美感的養成,即利用文藝音樂、繪畫、雕刻各種藝術的活動養成學生美的興趣;(2)休閒的利用,即組織各種有益身心的集會,養成其正當的嗜好。 五十九 以教師目的為根據的方法 1.教訓法 教訓法底範圍很廣,凡教學上所用講演法、問答法、討論法等均在內。講演法只由教師按照其預定系統講說下去,雖然也要注意聽講者之程度,但不能顧其個別的需要,此法宜用整理已經教過之教材底系統;問答法則由教師發問使學生答覆,再將其答案之不完全與錯誤者補充糾正之;討論法由教師或學生提出問題共同研究解決之。三種方法底形式雖不同,但目的都在直接將教師所認有應當給予學生的知識直接給予之。 2.發見法 教師使學生自己研究,自己發現問題,自求解決的方法,歷史地理之查閱圖表、數學習題、理科實驗均用此法,其要有四:(1)注意學生已有經驗;(2)供給相當材料;(3)養成實事求是的習慣;(4)證實結果。教訓法以教師底活動為主,此則以學生為主,二者底性質相反。 3.啟發法 啟發法為介於教訓與發見之間的方法,教師一面注意學生底經驗及興趣,一面運用暗示使學生自動,其要點有四:(1)調查學生能力與興趣;(2)用適當的材料刺激學生使之發生需要;(3)暗示或指導其解決問題的方法使其自動研究;(4)證驗結果。 4.操練法 操練法與練習法同形式而異性質:練習之目的在正確,操練之目的在固定。習字與圖畫之學習最初總是不完全,但經過若干次反覆動作後,便由不完全而達於極完全的地步,這就是練習之功。文字語言底發音,最初便要正確,倘初學時錯誤,以後便難於改正,故操練法之要點有七:(1)給予學生第一次的印象極正確;(2)告以成功的必要方法(如習英文拼音之口腔形狀與發音器官等);(3)引起其願意反覆練習的動機;(4)利用機會時時為實際的應用;(5)注意中途間斷與不正確的練習;(6)特別困難的地方多加練習;(7)逐漸將練習時間延長。 5.誦習法 考查學生成績,常因學生底年齡而異,年幼者宜用口答,年長宜用筆答。誦習(Recitation)即口答的方法,目的在試驗學生對已習學科之理解量,其要點有四:(1)發問之語言須簡單明了,問題須富思考性;(2)助學生整理思想;(3)注意答案之語言及文法;(4)指正普遍錯誤。 6.考試法 即考查學生成績之筆答的方法,能使學生底思想有組織、有系統,其要點與誦習法者相似,不過偏重於文字方面而已。 7.溫習法 各種功課一直教下去易致漫無頭緒,雖然學科本身有一定的系統,但非在短時間教完,很易使學者不能連成一氣,故某科之全部或一段落教完時,須有總複習以整理其系統。此方法之要點有三:(1)提出溫習之材料,須精要而能概括全體;(2)輔助學生列表紀要;(3)使學生平時留意研究,提及綱要即能明了其內容的要點。 8.功課指定法 功課指定(Assignment)是於某科之某課完畢後,指定他課,使學生自己預備,其要點有三:(1)指示課程中應當特別注意之點;(2)指示學習方法;(3)調查學習成績。 六十 良好教學法底要素 教學法底方式雖有種種,但其成功之要點相同。良好的教學法有三種要素:第一是有目的,第二是精力與時間經濟,第三有良好結果。我們再三說過教育方法為達教育目的之一種活動,無論何種教學法,倘不能達一定的教育目的,根本上便不能存在,所以判斷教學法優劣的標準,要以達到教育目的的數量為衡。我們又說方法是發展經驗,制馭經驗最經濟的活動,良好教學方法,當然要能節省學習的時間與精力。節省時間與精力的條件有三:(1)初次的印象或動作要精確,因為學習的活動在心理學上看來,只是構成習慣,每種錯誤的習慣一成,以後即難改正,所以第一次的動作要慎;(2)學習上進行的步驟要有次序,例如,算術,四則正習,決不學習深於四則之比例開方;(3)教材要能刺激學生使之發生興趣,有自動的學習動機。良好結果是診斷各種方法效率的標準,良好的教學法自然要產生良好的結果,其條件有四:(1)動作敏捷,(2)觀念明了,(3)進步速度快,(4)能應用。 Ⅳ.中國現行教學法 六十一 歷史概述 《學記》說:「善待問者如撞鐘,叩之以小者則小鳴,叩之以大者則大鳴。待其從容,然後盡其聲。不善答問者反此。」可見古代教學重問答與不重注入。孔子教授學生尤能循循善誘,適應個性:同一問孝對於孟武伯、子游、子夏之答語不同,即其明證。及至明季以八股取士,所謂士人日夕以章句誦讀為事,童蒙入學,亦專注於此,數齡兒童,不問其理解能力如何,必使將《四書五經》等之教材熟讀至背誦如流;中等人家之子弟至十餘歲始由教師講解其字義。故科舉時代的教育方法可以注入式三字包括之。庚子而後採用西法,興辦學堂,教學法亦經革新。張百熙奏定學堂章程對於小學教學法特為規定而注意於誘導複習(詳《名詞釋義》中)。以後各學校雖經採用,但因不諳兒童心理與缺乏教學技能,仍多為注入的講演。光緒三十三年私塾改良之空氣甚濃,為教學便利計,始有單級小學之設置。光緒三十四年,江蘇派人赴日本專門考察,更設單級教授講習所,各省推行。鄉村小學之用此方法者甚多,但城市小學及中等以上學校之教學,仍大半為注入的講演,一九一九年、一九二〇年,始有人研究設計教學法,各省實施者以江浙為最多, 一九二二年,道爾頓制始由英國傳至中國,一九二三年、一九二四年間盛行於各省。 六十二 現行的方法 中國現在流行的教學法,在小學有單級教授、設計教學、道爾頓制;中等學校有道爾頓制;在幼稚園有蒙鐵梭利教育法;班級講演法則通行於大中小三級學校,茲分別簡單述之。 1.班級講演法 此法的教授單位為年級,同年級的學生大概自數人至六七十人,學生於入學時經過考試,編定年級,以後在校修業期間均隨此年級而升遷;雖因學力不及而有留級者,但照此方法所規定決無因能力優越而升級者。教授的單位即屬年級,所以教材之支配均以級底中數為準。為教授上便利教學方法,大半為講演式,間有用其他方法如問答、啟發等者,但為數甚少。 2.單級教授 單級教授是因鄉村小學校困於經費,無錢多聘教師,無餘地多設教室,而學生之程度又參差不齊,不得不分為數組,於是將程度不同的兒童級編為一學級以一教員同時教授(亦有用助手一人或二人)。此方法之要點在將各級功課配置適當使學生有充分自動的機會;教師則宜事先預備充足,更當注意於養成學生自動的習慣。 3.設計教學 設計教學(Project method)之設計兩字原用於農業作用上,一九〇〇年以後始見於美國教育言論中,後經美國Kilpatrick,McMurry等之提倡更盛行於美國及中國。此方法之目的在使學校生活與社會生活一致,故對於兒童底自動活動極其重視。進行程序有五:(1)利用機會引起動機,(2)厘定目的,(3)共同計劃,(4)實行預定的計劃,(5)欣賞結果。 4.道爾頓制 道爾頓制創始於美國之柏克赫斯特(Parkhurst)女士,因一九二〇年在道爾頓中學試驗成功,故名道爾頓制(The Dolton Plan)。此方法注意個別教學,將舊日的年級制打破,學生升級不以年級為本位,而以個人能力為本位:能力優者可多學習些功課或提早畢業,能力弱者反之;教師底主要職責更多是個別的指導,雖然也有講授,但此班級制者減少甚多。其要點在鼓勵學生自動養成其遇事自求解決的習慣,而使學生個性均充分的發展。 5.蒙鐵梭利教學法 蒙鐵梭利教學法(Montessori method)為義大利蒙鐵梭利女士(Montessori)所創,特別注重感覺訓練,對於兒童用特別製造的教具練習其各種感官,其實施要點為言語簡明,教材單純,教材須用實物諸事。 六十三 對於現行教學之概評 上述五種方法以講演法為最通行,設計教學次之,道爾頓制又次之,單級教授與蒙鐵梭利教學法則只以鄉村小學及幼稚園。此五種方法有長處也各有短處:講演法對於教者之精力與時間雖極經濟,但太不注意—— 即注意也難於使之有適當的發展學生個性。設計教學比較能使學校生活與社會生活接近而富有群化的精神,不過實施時優等生活動的機會特多,劣等生未免受影響。道爾頓制雖能適應個性,但太偏於效果的計算與書本的知識。蒙鐵梭利教學法雖能啟發兒童底自動力,但太偏於感覺訓練而忽略其他。單級教學雖然先為鄉村小學之便利方法,但不及道爾頓制之便利:因單級教授實施時教師直接教授的時間極少,全靠學生自動,與其用機械的形式規定學生在教師直接教授之旁工作,不如用道爾頓制的方法使學生自由學習,教師自由輔導。其他如葛雷制(Gory school system)、自學輔導(supervise study)、群化教學(socializing teaching),雖然也有人研究,但少有實行者,故不論及。 Ⅴ.撮要 1.學習為構成明晰觀念以指導,制馭行動或行為的一種活動;教學是刺激、鼓勵、指導學習的方術,其特質為輔導學生以最經濟的方法達到學習的目的。 2.學習以天稟為基礎,努力為動因,要學習有成須注意於滿足與動機兩原則。 3.教學上的普通原則為引起動機,適應個性,舊日的教學格言雖有優點,但不盡適用。 4.教學方法可以教材性質及教師目的而分類:屬於第一類者有發表、練習、直視、歸納、演繹、研究、陶鑄、欣賞諸法;屬於第二類有於教訓、發見、啟發、操練、誦習、考試、溫習、功課指定諸法。而有目的,精力與時間經濟及良好結果為良好教學法不可少的條件。 5.中國舊日對於教學重啟發,科舉而後,始流行機械的注入,清末改行學校始以啟發為言,但實際上仍為注入的講演。現在通行的教學方法有班級講演,單級教授、設計教學、道爾頓制、蒙鐵梭利教學等,但各法瑕瑜互見,均可使用,惟單級教授以道爾頓制代之,反較便利。 Ⅵ.名詞釋義 試誤法 初遇新環境無預定的方法應付,只憑機會亂碰,經一次失敗即改進一步,逐漸以至成功。此方法兒童學習新事物多用之。 哈沃特製 英國克拉普頓女子中學(County Secondary School,Clapton)校長哈立斯(O'Brien Harris)所創,於使學生自由學習之中並限制其過度的活動,不若道爾頓制之極端重視學生自由活動。 斯賓塞爾智育六原則:(1)教育宜由單純而進於複雜;(2)教授宜由特殊事項進於一般原理,即始於具體,終於抽象;(3)兒童教育之順序方法,宜與人類之種族發展一致;(4)教育宜由經驗的進於理論的;(5)教育宜使兒童自行觀察,自行推理,養成自學自習之風;(6)教授法之得失視兒童興味之有無為斷。故教授上使兒童生不快之感,有害其精神之發育者,宜擯去之。 張百熙 清光緒二十九年時之管學大臣,首先奏定學堂章程者,對於小學教授法之重要規定如下:(1)凡教授兒童須盡其循循善誘之法,不宜操切而害其身體;尤須曉以知恥之義,夏楚之事,斷不宜施。(2)凡教授之法以講解為最要,誦讀次之;至背誦則擇緊要處試驗,若偏責背誦,必傷腦力,所當切戒。 Kilpatrick 美國哥倫比亞大學教授,著有《設計教學法》( The Project Method )一冊,其他著作甚多。 McMurry 美國北伊里諾州(Northern Illinois)北部師範學校實習主任,兄弟兩人,均為美國教育專家,兄名Charles,弟名Frank,提倡設計教學者為Charles,著有《設計教學》( Teaching by Projects )。 Ⅶ.問題 1.試就雛雞啄食研究其學習的方法。 2.教學何以重在輔導學生自動?學生都能自動嗎? 3.何謂個性?個性何以可創造?現在的教學方法能適應個性嗎?適應個性的方法如何? 4.什麼是歸納法?歸納法與演繹法之區別如何?二者之效用如何? 5.考試底種類有幾?方法如何?何以要考試? 6.良好的教學法應具什麼要素? 7.參觀附近小學校底教學看其用何方法而評其優劣。 8.單級教授與道爾頓制的區別如何?道爾頓制何以可替代單級教授?試擬替代之具體方案。 Ⅶ.參考書 1.舒新城:《現代教育方法》全部(中華) 2.舒新城:《中學教學法》第一編(中華) 3.舒新城:《普通教學法綱要》全部(中華) 4.Bagley and Keith: An Introduction to Teaching ,Chapter Ⅱ 5.Wellon: Principless and Methods of Teaching ,ChapterⅠ,Ⅱ 6.Monroe: Cyclopedia of Education Vol.V,Types of Teach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