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通論 · 第四章 教育與學生
Ⅰ.何謂學生
二十八 學生底特質
讀此書者大概都曾作過學生,學生之含義如何,似乎不必再述。但是最平常的事最易被人忽視。學生兩字惟其太平常,所以還得一述。
照最通俗的字義講,學是學習,生是生存,兩字合起來,應當為學著去生存。一般人都稱在學校讀書的人為學生,但問讀書的目的何在?自然是為著生存(廣義的:合物質生活與精神生活而言)。所以這兩字照最通俗的解釋,很能盡其應有之義。不過學有道,生也有道,決不是盲目的亂動。《說文》說:「生進也。」《學記》說:「君子之於學也,藏焉、修焉、息焉、游焉,夫然故安其學而視其師,樂其教而信其道,是以雖離師輔而不反也。」生之本義為進,故人類底生活應為進步的,創造的;但現代的社會組織複雜,原始的本能,決不足以應付,於是學為必要。學的方法與態度應當怎樣,《學記》上那幾句話說得很明白:因為學之為言效也,所以從師實為必要(廣義:不只以學校教師為限)。某人可以為師,自有其特長之點足資取法,即非與之親而無由學得,故親師為學的第一個條件。只有師無友,生活上固感孤獨,學業上亦少切磋,故樂友為學的第二個條件。倘能親師樂友,安學行道,而又對於所學能孜孜不倦(藏、修、息、游)地進行,學自有得,生活亦自有進步。
上面只說學生兩字底意義及學生底目的,並不曾說到學生的特質。我想,誰也知道教育是以人為對象,在教育普及的國家中,誰也會作學校底學生;如其說學生有特質,當然不能離開人底特質。然而說學生底特質就是人底特質卻又不對:因為人底生活是繼續的,其範圍自初生以至老死;學校學生生活則只有人底生活的一部分,即只以在學校的時間為限。各國對於學生在校的時間雖有參差,但學制所規定者大概均為六七歲至二十三四歲之十七八年間。此十七八年雖可細分為兒童期、青年期、壯年期,而生理與心理上均在發育,所以學生之第一特質無論在身體上或精神上均為向前發展,或簡稱之為生。學生之身心既向前發展,對於外面的好奇心盛而吸收力強;人到中年以上,飽經世故之後,遇事多持消極,而少年時代則一切任性而行,勇往向前。在此前進的歷程中自然要遇著許多困難而遭失敗,但因胸無成見,易為外物所影響,一切知識與技能亦特別進步得快。換言之,人生一世只有學生時代的學習能力最強,所以學生底第二特質為學。論學生底特質而以生與學為旨歸,讀者或以為這種解釋,是一種文字遊戲,實則事實確係如此,無論在生物學或心理學上均有確實根據。
二十九 學生底職責
近來因為國事紊亂與學生囂張,社會上對於學生底職責問題常有兩種極端的議論:一是專以社會活動為事,一是絕對不問外事。主張前說的,以為學生是社會中優秀分子,社會上一切問題均當由學生處理:自政治、外交、罷工、罷市以至各界一切集會均須由學生主持;甚至誤衍階級爭鬥之說以學生與教師為對立的階級,學生之一切舉動均當以擁護本身利益為前提。近數年來各校風潮迭起,河南、湖南等省並演學商衝突的惡劇,此種議論之鼓盪,實為重要原因,頑舊者見學生囂張,則力倡絕對不問外事的議論,並以軍警底勢力禁止學生一切活動。實則二者均過於極端:在現在內憂外患交逼的中國;學生誠不能不參加社會運動,但社會事業至複雜,一切事業之處理,均須有專門的知識,學生底學識縱或優於普通民眾,然而決非萬能,決不能處理一切社會事業,亦非現在學生運動所常用之開會遊行,發通電與簡單的機械方法可以處理;而況中小學生底年齡與知識要其了解一種社會事業尚非易事,更何能單獨主持社會運動。至於以學生為一種階級更屬謬見,因為階級爭鬥之階級,是以生產為分類的標準,學生根本為分利者,而且在文明國家任何人都當為學生,決不能將此預備生產能力之一時代劃為一階級,造成昨我與今我成仇讎之局勢,此階級爭鬥之說決不能應用於學生界者。而且實際上教師與學生的關係決不能和僱主與工人相比,僱主取工人底生產余值以自利,工廠底一切設備為自利的;教師生活則以國家供給為本位,雖亦收受學費,但系取之於學生之保護者,學生根本非生產者,更說不到生產余價,學校底設備更以利學生為主要目的。至僱主與工人只以生產品為維繫的媒介,完全為物質的關係,師生則以感情為維繫的要素,大半為精神的;而且工人能生產,是自立的,學生則以受教育為目的是被指導者。姑無論階級兩字在學生界不能成立,以被指導者而言擁護本身利益,亦未見得真能明白利益之所在(如反對考試),以擁護本身利益為言而處決指導者之職務(如議會式的學生自治會),乃至於倡產生指導者(如「民選校長」),則更自處於指導者的地位,不獨不必入學校受教育,且可教導學校教職員,無論在理論與事實上均不可通;然而近年的學生為此謬說所誤者不少。因學生之囂張,遂發生一種絕對不問外事的極端議論。此議論近來很受一些頑舊者之讚許,但其不合事理則一:因為學習的目的在擴張經驗,改組經驗,而獲得經驗的方法,不只書本的閱讀,實際的活動也一樣重要;而且處現在的中國,事實上亦每不容學生在校安心求學(如五卅慘案);在相當指導之下參加社會活動,或對於某種問題有特殊研究,能應用學術指導民眾而主持社會運動,亦是現在學生界應當作的事情;不過要有分際,不以社會活動而放棄其受教育的責任。至於現在的學校在事實上誠有許多不滿人意,學生自然可供獻其改革的意見,也可為改革的運動,然而決不能以階級爭鬥的態度存仇視的成見。中國社會政治都極紊亂,將來改革的責任,現在的學生自然當擔負大部分,不過社會改革需破壞,更需建設,破壞與建設都非學術不可。所以學生真正的職責,第一是從實際上努力研求學術,第二應用學術加入民眾或領導民眾為自決的,有效的社會活動以救國家危亡。換句話說,學生不要忘了自己是學著生存的!
蔡元培說:「求學不忘救國,救國不忘求學。」我們應當說:「求學是為救國,救國更要求學。」
Ⅱ.兒童與學生
三十 兒童底心理
心理學者因研究的便利常將人類生活分為幼稚、兒童、青年、壯年、老年諸時期,而以六歲以前為幼稚期,六歲至十二歲為兒童期,十二歲至十八歲為青年前期,十八歲至二十四歲為青年後期,二十四歲至四十八歲為壯年期,以後為老年期。人類在六歲以前,一切生活均須長者代為處理,普通在家庭施以非正式的教育,兒童此時雖可以學習許多事物,但大半為直接參與生活而來,家庭的父母並不立定計劃專門教導;幼稚園雖收六歲以下三歲以上之學生,施以系統的訓練,但亦只以語言及遊戲為限,而且此種教育只是自由經營,不為國家所規定。六歲至十二歲的兒童期在各文明國家大概都規定為義務教育時期強迫使之就學,此時的兒童不獨為家族中之一分子,而且被視為國家中的國民。此時期雖只六年,但照心理學家底意見又可分為兩期,即六歲至九歲為兒童前期,九歲至十二歲為兒童後期。兒童此時初與社會接觸,經驗不多而且紛亂無系統,對於感官接觸所及的東西,都很感興趣,但又不能明白其內容,於是時時求人指導,遇事既很好問,作事又好模仿,心理學者稱此時期為模仿時期。兒童後期則因與社會相處較久,經驗較豐富而有系統,對於自我有相當的認識,從前完全以他人之見解為轉移,此時卻自己有所主張,故心理學者稱此期為自覺期。但此時因知識不充最易受環境底影響,而且所經過之經驗,常能保持很長的時間,支配後來的生活。
三十一 兒童教育的要點
兒童期正為小學教育之期。《教育目的》第二章中曾經說及,在予學生以基本的人生知識,養成其對於國家之一致的理想。現在所論者為教授原則。
「兒童為具體而微的成人」,不獨在中國有此觀念,即西洋亦是如此,自廓美紐斯(Comenius),盧梭(Rousseau),裴斯泰洛齊(Pestalozzi),佛洛倍爾(Froebel)諸教育家對於兒童生活加以注意與近代心理學者用科學的方法研究兒童將其結果傳布以後,西洋社會上始知兒童在形體上雖為具體而微之成人,而精神上則相去甚遠。中國從前私塾之要學生背誦《四書五經》,或用夏楚威逼他們讀書,都是不明兒童底特質所在。倘若你曾習過兒童心理學,自然知道兒童底種種異於成人之處,就不習過兒童心理學,也可以由日常的觀察可以知道:(1)兒童是好動的,(2)注意不能持久,(3)好奇,好模仿。若要使兒童不像舊時私塾之橫被摧殘,消極方面應:(1)設法減少室內靜坐與多用細筋肉的工作,(2)不用為兒童理解不及的教材,(3)不示以與身心有妨的行動;積極方面,應注意:(1)儘量提倡與實際生活相聯而為兒童力所能勝之工作,(2)關於歷史地理不易為兒童直接經驗所及而又為國民所不可不知之材料,用演劇方法表演之,予他們以具體的印象,(3)對事公正,對人同情,(4)對於社會與國家之重要事項,時時以興趣的方法演述之,養成其愛國心,(5)時時予以團體的訓練,養成其奉公守法、獨立自治的精神。
Ⅲ.青年與學生
三十二 青年底心理
青年期年齡較大,知識較充,身體與精神均有急劇的變化,幾與兒童及壯年時期判若兩人,故青年期又稱為人底再生期。據心理學者之研究,青年前期之社會自覺性很強,青年後期之個性很顯:兒童時代對於自己雖亦覺識,但對於群的要求不切,青年期不獨好與人接近,而因為兩性本能成熟,並有異性的要求。此時在知力方面,想像力、推理力、名譽心發達,遇事好追求因果,而且常為自炫心所驅策;在感情方面,同情與妒忌心均極盛,易受外物刺激而為儘量的發舒;在意志方面,責任心大、自信力強。因感情盛,故好惡常有過當之舉,因自覺性強,故遇事好為估量,而且好執己見,不願服從他人;同時對於個人前途,社會事情亦時時慮及而思將來如何立身,如何治事。總括說:青年時期在知識上求知之心甚切,無時不向外求發展,感情上易受刺激而失生活之常態,但亦極富犧牲的精神,意志上由個人中心活動發展為社會中心活動,合群負責,但行為易為感情所影響。
三十三 青年教育的要點
青年為人底再生期,與人生前途的關係很大,教育亦很不容易。但教育者明白青年心理底特點而因勢利導之,也可收很大的效果。我們知道青年時期因身心兩方面之要求,諸事都向前進,便當積極地引導他向前活動,不可遇事壓抑,以養成其反抗的態度與畏縮的習慣。此時期教育上之當注意者有下列諸點:1.激勵自動。青年本好動作,無論教授什麼,都可順其性向予以自動的機會,使之自動研求,現在中等學校的教師上堂講演,學生堂下靜坐的習慣,最少應當革除。2.注意感情反應。青年感情既盛,其生活大半為感情所支配,有些事情在他本無惡意或者不甚關心,但因他人之激動或教師之不明感情變化,使其情面難堪,竟至發生極大的風波,故教育者之態度應和平誠懇,多予同情以引起信仰,並當時時注意藝術的陶冶,以變化其感情。3.鑑別個性。青年期自覺心強,自謀心亦強,對於社會上的事情,均取嘗試的態度,教育者應隨時加以考察,發見其個性之所在,而予以適當的指導,使之少耗時間與無益之試探。此外還有兩事為國內主持青年教育者不甚注意的,即兩性問題與團體活動。孟子說:「食色性也。」兩性的要求原是根諸本能來的,而青年期因生理上變化,對於兩性要求甚切,也最容易為外物所誘而誤用。中國教育者戴「禮教」的面具,對於青年不言兩性問題,甚至生理學教科書中不載生殖器,此種諱疾延醫的辦法,不知坑害多少青年,此事在青年教育上是一很重大的問題,教育者應當根據心理、生理、倫理上的原則予青年以正當的性的知識。團體活動在中國歷史上即不甚注意,而近來因為群眾運動發生流弊之故,教育者則從而壓抑之,不許青年為課外活動,這不獨因噎廢食,而且要發生其他不良的結果。因為被壓抑的感情與意志不得伸張,終當由他種方式表出之。教育者對此只當切實為團體的訓練,使其活動遵一定之軌道進行,為國家訓練良好公民,為個人養成治事才幹。這又是青年教育者所當注意的一個重大問題。
Ⅳ.成人與學生
三十四 成人教育問題
照學制規定,學校學生時代為六歲至二十四歲,在此期內,由學校負教育之責,此後則不問。但實際上二十四歲以後之人在教育上還有兩事為我們所不可不注意者,即失學的成人與已受學校教育的成人之繼續修學問題。就一般人底見解講,若果在學校受了正式教育,學問當已有相當的成就,當無繼續修學之必要。實則高等學校不是人人所能進,在現在的中國,國民教育尚未曾普及,更何能說到人人受高等教育,則一部分受過初等教育與中等教育在社會上從事職業的人,自不能不繼續修學以擴充其能力。即少數受過高等教育者畢業後亦須繼續修學:因為大學教育雖優於中等初等教育,但在專門學術上不過是基本的基礎,要「肯構肯堂」,還得個人出校後繼續不斷地努力。無論作何學問與事業,都不是學校時代所能成就,即歷史上也不曾有青年時期對於學問與事業上有特殊供獻的人。由此可知成人繼續修學之重要。所以從廣義上講,人之一生自呱呱墮地以至奄奄就木均可稱為學生,無時不當學習;不過兒童期與青年期之可型性(Flexibility)大,特別宜於就學,故由正式學校教育之。受學校教育之成人既當繼續修學,則人當視宇宙為一大學校,職業場所為實習場,努力不斷的研究,而國家對於此種國民之修學機會如職工保障不使為物質生活壓迫,修學設備如圖書,實驗所等應當儘量供給。此為受過學校教育之成人教育問題。
至於失學之成人更當設法補救,因為人類底生活常因教育程度而發生衝突:例如共和政制之當維護,無謂迷信之當破除,凡受真正學校教育者都莫不以為然,而鄉間未進校之村民則不時想望聖明天子出現,更時時崇奉偶像;其他如道德標準,生活習慣,更有許多因襲的見解。這種不進步的見解,固足以阻國家的進步,而因為生活習慣不同,思想差異太遠之故,家人父子中常常發生許多無謂的爭端而減少人生底樂趣,因而影響及於社會國家者甚大,照現在的情形,中國人口已達四萬萬四千餘萬(據一九二二年郵政總局調查),而學生只六百七十餘萬人,平均須七十人始有一學生,此百分之八十四不受教育之人民,成人當在半數以上,非急謀補救不可。現在已有平民教育之提倡,但平民教育之工作,大半在於使平民認字,認字後之繼續修學設備如通俗圖書館、教育館等更不可不注意。
Ⅴ.撮要
1.學生兩字最通俗的意義為學著生存,其特質一為努力學習,二為生活進步;其職責在努力從實際上研求學術與應用學術領導民眾為自決的、有效的社會活動,以救國家危亡。換句話說,求學是為救國,救國更要求學。
2.兒童好活動,但能力薄弱諸事不能自立,故教育當注意實際活動不專重文字教育以養成其奉公守法愛護國家的習慣。
3.青年感情盛、求知心切、意志較堅,故教育當注意激勵自動、適應個性、陶冶感情,並當留意兩性教育與團體訓練。
4.在廣義上,人之一生都當努力於學術,故國家對於已受學校教育之成人,應設法給與適當機會,使之能繼續研究,對於年長失學者更應設法力謀補救。
Ⅵ.名詞釋義
廓美紐斯 捷克人(一五九二— 一六七〇),倡自然教育,對教學主張用日用法則,定原則九條,為世所尊。
盧梭 法國人(一七一二— 一七七八),與廓美紐斯同倡自然教育說,而更激烈。著有小說《愛彌兒》(商務有譯本)發揮其主張,傳於世。
裴斯泰洛齊 瑞士人(一七四六— 一八二七),於一七九八年,設貧民學校親為教養,最重兒童,著有教育小說 Leonard and Gertrude 行世。
佛洛倍爾 德國人(一七七六— 一八四一),首創幼稚園。
Ⅶ.問題
1.學生何以要努力學術,應用學術救護國家為職責?用什麼方法實現此職責?
2.現在的學生何以好干預校政,專門從事群眾運動?有什麼弊端?用何法補救?
3.兒童與青年之區別何在?述實施兒童教育之方法。
4.什麼是團體?訓練團體的方法如何?
5.成人教育何以重要?一般人何以學校畢業之後即不須繼續努力學術?
6.成人教育之補習方法如何?怎樣實施?
Ⅷ.參考書
1.余家菊:《教育原理》第二章
2.鄭宗海譯:《教育之科學的研究》第十二、第十三章
3.陳鶴琴:《兒童心理之研究》(商務)
4.湯子庸譯:《青年期心理學》(商務)
5.Watts: Education for Self Realization and Social Service ,Part Ⅲ
6.Nuun: Education : Its Data and First Frinsiples ,Chapter X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