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通論 · 第三章 教育與學制
Ⅰ.學制底起源
十九 學制底意義
什麼是學制?很簡單的答案是「學校的系統制度」。我們若把此七字分析來講,應注意:1.學校,2.系統,3.制度三事。換句話說:只有學校,而無系統組織及為國家法律所規定,不得據為「學制」。在事實上,中國各地都有私塾,其教學精神與方法亦大半可通行於各私塾之間,而且因為義務教育不曾普及,國家亦勉強認其存在(因為要受取締,故為勉強容認),但我們不能稱之為「學制」,就是因為它不合上述的兩個條件。故真的學制第一要有學校,組織、行政、教學、訓育各方面的要旨須共同通行於一國之內,而為國家法律所規定或承認;第二要有一貫的系統,即學生能按照一定年齡繼續入其年力相符之學校以求學。
「學制」兩字底意義,照上面解釋已經很明白,但是有許多人常把它與教育制度混為一談。實則教育制度底範圍很廣:有教育宗旨、教育行政、教育方法、教育經費、學校制度等等,學制不過其中之一部分,決不能混而為一。教育制度在教育研究上誠然也很重要,不過我們注重在教育常識,而學校制度與我們日常生活的關係最密切—— 無論何人都當進學校,無論何種父母都當送子弟進學校,均不能不受學制之支配。教育行政多關係於辦理教育事業者,教育經費大部分屬於國家政策底範圍內,與一般人底關係較少,故只述學制而不及教育制度。
二十 學制底由來
學制不是憑空產生,是以社會需要為根據的。初民固無所謂學校,更無所謂學制,後來社會組織日繁,分工日細,專施教育的學校成立,一般專負教導兒童責任的人因著社會的需求創出一些適應社會需要的教育方法,逐漸為一般人所採取、模仿,而成為一種通行的規律。此時國家為謀全國人民的便利,斟酌社會上已通行而最有效的教育方式而加以法律的規定,使全國照行;等到社會需要變遷,學制也跟著修改。這是學制構成的普通情形。
但學制的構成也有與此相反的:例如中國自清朝變法以後的學制,都是先在紙上憑空造成一種系統的圖案形式,然後再照著去辦學校。這種辦法雖然很簡單,但總難適用:因為初定學制系統圖案時,既不注意於調查社會的情形以社會的需要為根據,製圖的標準便只有兩種:一是憑少數人的主觀見解,二是抄錄外國已成的東西。此種「急就章」,雖然在後進的國家難免不採用,但因為太急的原故,常常發生很大弊端而使國家社會都受很大的惡影響。所以學制的構成要以第一種為正軌。
二十一 學制底效能
學制既由社會的需要逼促而成,學制底效能當然是適應社會需要。然而對於國家還有兩種重要的職能:第一是謀國民精神之統一,第二是謀國民能力的增加。我們說過教育是改進人生的活動,無論何人都當受教育,但各人應當受什麼教育,教育者用什麼方式去施教育則不可以各人底個性與此時此地的需要以為衡。學制是國家用法律規定的一種教育方式,在此規定之內,自然有許多細節可以按照國內各地的情形與各個人個性底差異而任國民自由伸縮,但學校系統底要素如學年之規定,學校種類之區分,卻是根據國性國情而定。法律之施行既有強制性,則學制規定四年義務教育,人民受義務教育之時間最少當為四年,如為六年亦當為六年;而某種學校實施某種教育,國民之入某種學校者,最少亦當實受某種教育而有某種能力。倘國民是遵守—— 而且應當遵守—— 法律的,共同遵行學制上所規定的種種,國民底精神無形之間已有統一的結合,而國民底能力也可因法律的督促與互助的精神而增高了。
學制對於教育的進行還有許多便利:一國有了一定的學制,教育者即可照其規定按部就班進行,可以省去許多在學年與學校種類上的躊躇時間;而各級學校都有定型,並可在同一的範圍內共同研究各種設施以為改進的張本。而且,學制有定型,辦理教育事業者照著辦學校,學生按其需要照著進學校,社會秩序也無形受其影響而更井然有條。
學制對於國家社會及個人自然有許多好處,但因為它是一種定型之故,便又容易流於機械而阻教育底進步。這種弊端尤容易在第二種情形之下構成的學制中發見。俗話說「有利必有弊」,世界上一切事業大概都不能逃此論斷,只看運用制度的人怎樣趨利避弊罷了!
Ⅱ.學制底要素
二十二 學製成立與推行的條件
學制底由來雖然有上列兩種方式,但從廣義講,都可以謂之為應時勢的要求。故某種學制能成立而推行,必有時勢的要求為其背景。中國三十年所行的學制雖然不大合社會的需要,然而甲午戰後,中國決不能再如往日之閉關自守而不能不跟著世界潮流走,也是時勢所逼而然。
故應時勢之要求為學製成立與推行之第一條件。不過時勢的要求是偶然,要能長久推行,學制本身還要具備幾種條件:第一要適合國性,第二要適合人性。無論何種國家,如果能存立於大地之上必有固有之特質:此特質非少數人所創造,亦非短時期能構成,乃由國中無數先民適應環境的種種活動所積聚遺留而來。無論何種活動都可在社會中留一痕跡,但要此痕跡能長期積留而成為一國通性,則此性質之本身必有其可以保存的地方。此種性質因為時勢的變遷也許不合時宜,而應當參補;但其固有的良好特性仍應保存。例如中庸的德性已成為中國民性中之一種特質,在現在外患交迫的時代,一以中庸為本,自然難免流於退讓而為他人所魚肉,也自然應採取西方的進取精神以調劑之。但是要把此種德性一律拋棄之,姑無論在事實上不易辦到,即使辦到而完全易以他種精神,則已與他人同化,根本已喪失其國家底個性,倘使國家而當保存者,此種同化與亡國何異?而且一種制度要能真正推行,也非植基於人民心理之上不可:因為不如此,即使運用勢力而強迫行之,反動一來,便破壞無餘。即以學制講,中國在三十年間,學制系統經大變者四次,誰也知道大部分的原因是舶來的東西不與我國情民性相符。此學制推行要以適合國性為第一條件。其次,即使學制合乎國性,倘不合人性,仍不能推行:因為人類底生活是變動的不是機械的,在變動的歷程中最少可以分為幼稚、兒童、青年、成人四期,此四期生活之遞點雖無明確之界限,但以幼稚初期的生活與成人初期者相較,則截然兩事;而且,各期生活之要求一切人類都相似。現在分級學制之能通行世界,即它能適合人類生活之自然要求,中國私塾制之不能完全推行及於他國也就是缺少此種特質。所以學制推行的第二條件要能適合人性。
二十三 學制底種類
現在通行的學制有兩種:一種是單軌制,即中小學銜接,如我國及美國的學制;一種為雙軌制,即中學小學分馳(小學有兩種性質,一種專為升中學者而設,一種為畢業小學後略受補習教育即謀職業者而設),如德法底學制。從原則講單軌制行於無階級之國家;雙軌制行於有階級的國家,但法固共和國,學制仍為雙軌,日本為君主國,學制仍為單軌。此種分別由於各國歷史上的傳衍,並不能據以斷國家底特性。而實際上雙軌制卻有其優點:因為一國人民在事實上不定都能進中學(但普及中學教育的議論,英美教育者卻已提倡多年),果能使不進中學者趕早入特殊學校而得相當的職業訓練以增進其生活能力,亦未始非個人之幸,國家之福。中國學制為單軌制,誠合於民主國之平等精神,但環顧中學畢業生之多數流為無業游民,與小學生之不能升學,卻又不期然而嚮往雙軌制!
Ⅲ.中國底學制
二十四 學制概述
中國立國最古,一切文物也發達得很早,即以學制說,唐虞時代即有上庠下庠兩種學校,上庠為太學,下庠即小學。此兩種學校,夏與商承之,夏稱東序西序,商稱右學左學。不過此等學校均設於王宮左右,不曾普及鄉郊,到周代學校制度大備,在王宮及諸侯首邑之學校有上庠、東序、瞽宗、成均、辟雍五種,在各地方者,閭有塾、黨有庠或序,侯國之鄉有庠。周時每值春初,村中人民,無論男女老幼自早即往學校聽講,至晚方歸,並注重普及教育。
戰國時,王室中衰,號令不行於諸侯,雖然講學之風極盛,文化亦很發達,然學制卻破壞無餘。秦始皇焚書坑儒更不注重教育,而且時間也很短,當然對於學制無所建白。漢高祖平秦之後,因廷臣拔劍爭功特優禮儒生,以挽末俗,教育漸被重視;至武帝納董仲舒之策,建大學於京師,又立五經博士研究經術;並令各郡建學校講五經,各地私學並承獎勵,故漢時教育已有系統而非戰國時之紊亂可比。唐代底學校制度更為完備,京師有國子學、大學、四門學、律學、書學、算學六學隸屬國子監,兼收官吏庶人之子弟,並專為貴族設備弘文館與崇文館,專收宰相及一品功臣之子弟。此外並有廣文館,專備考試進士者讀書其間。地方之府州縣都設學校,同時並用考試法取士。宋時學校制度與唐相似,亦有國子監、太學、律學、醫學、畫學、書學等,但特別注重於考試。此時私家講學之風極盛,現代之書院制亦植基於那時。元代學校制度分為地方與京師二種;京師有蒙古國子監、漢人國子監、回回國子監,地方則各州有書院,路有路學,縣有縣學,各路有蒙古字學、醫學、陰陽學等,但同時並用科舉取士。明代諸帝王多好文學,教育更為興盛。京師有國子監,又有宗學以教貴族子弟,地方則郡有府學、州有州學、縣有縣學、鄉有鄉學;此外並有教文武子弟之都司儒學,都輸運司儒學,京衛武學等。而考試制度亦更詳備。清初學校制度多承明意,京師有國子監宗學、覺羅學、咸安宮學、景山官學、八旗官學,地方則各省會城有書院,府州縣有府學、州學、縣學,鄉黨有義學、家塾。考試制度則與明代相似。
以上概述中國歷代學制變遷的情形,自然極其簡略,但即在這簡略的事實中,亦可以知道(1)中國對於教育素為重視,(2)各時代雖然因政體關係而有貴族設立之專校,但對於平民底教育均同時顧到,(3)考試取士完全無階級之分,一切人民均平等待遇,(4)學校普及鄉村,自考試製盛行後,政府對於教育只處督率的地位,地方教育大半由人民自理。這種精神雖不能謂為盡善盡美,但確為中國教育底精神,我們應得注意。
二十五 新學制底由來及其變遷
這裡所說的新學制不是一九二二年十一月一日所頒布之新學制,是光緒二十八年以後中國改行西洋學校制度之泛稱。何以稱西洋學校制度為新學制?最重要的原因是這種制度無論在組織上、方法上都與中國舊日所有者判若兩物。此種新學制何為而來?最簡單的答案是由於世界潮流所迫。世界各文明國之採用現在通行之學校制度,已有幾百年的歷史,中國何以在近二十餘年來始行採用?是三十年以前,中國尚維持半閉關自守的局勢,雖然與歐美各國也有通商的往來,但對於他國底文化與國力完全不了解,而仍懷華夏蠻夷的見解,不大受外國文化底影響,自鴉片戰後,中國國民始漸知外國堅甲利兵之可畏,而有炫於其勢之感,至甲午之役,以中國之大,竟為區區島國之日本一敗塗地。數十年前,日本底國勢並不怎樣強盛,居然能於那時戰勝中國,變法曾收最大的效果,國人此時始悟要圖強非仿效日本急行變法不可,甲午戰後,朝野上下無不以舉行西政,力圖自強為言。而西政之最要者首推教育,故廢科學、興學校,在當時成為唯一的怒潮。不過因為歷史上的種種關係,舉國人民雖然亟望自強,但以平日素無預備,竟不知從何處下手,適有近鄰的日本,在新政上足以供我參考,於是一切均取法日本。光緒二十七年十二月上諭張百熙為管學大臣,並令其籌擬學堂章程,二十八年七月他將所擬定的章程呈上,雖然說「上溯古制,參考列邦」,但實際上幾完全抄自日本,不過此種學制未曾實行而已。
以上為中國新學制之由來。
中國自學制系統成立至今雖然不到三十年,但其中卻經過四次重大的變更:第一次為光緒二十八年張百熙奏定的學堂章程,第二次為光緒二十九年張之洞、張百熙、榮慶等奏定的學堂章程,第三次為一九一二年七月教育部召集全國臨時教育會議改定的學制,第四次為一九二二年全國教育聯合會第八屆議決的新學制系統草案。各次變更的情形大約如下:
光緒二十八年張百熙擬訂的章程:定蒙學堂四年,尋常小學,高等小學各三年,中學四年,高等學堂三年,大學預科等於高等學堂亦為三年,大學本科三年,大學上面並設大學院。與中學相等者有農工商實業學堂,與高等學堂及大學預科相等者有高等農工商實業學堂及速成科(仕學館與師範館),師範則附設於中學之內。除大學院外,全系統之修學期限為二十年(自六歲至二十六歲)。光緒二十九年張之洞修改的學制較為複雜而完備:計初等小學五年,高等小學四年,中學五年,高等學堂三年,大學預科與高等學堂相等,大學分科三年至四年。與高小相當者有三年之實業補習普通學堂,初等農工商實業學堂半年至四年之藝徒學堂;與中學相等者有初級師範,中等農工商實業學堂,與高等學堂相當者有三年之優級師範,進士館,四年之高等農工商實業學堂,五年之譯學館,一年至三年之實業教員講習所;大學之上並有通儒院五年。除通儒院外,共計二十一學年。一九一二年改革之學制,為初小四年,高小三年,中學四年,大學預科三年,本科三年至四年,共計十八學年,大學本科之上有研究院無一定年限;與高小相當者有三年之乙種實業學校,二年之補習科;與中學相等者有二年之補習科,四年之甲種實業學校,五年之師範學校,介於大學預科本科之間者有四年之高等師範,四年或五年之專門學校。一九二二年之學制系統下節當詳錄,此不再述。四期學制系統中我們最當注意者為女子教育之發展:第一期中女子教育並無正式的地位,第二期之中間(光緒三十三年)頒布女子小學與師範學堂系統章程,女子教育始正式見於學制之中,但只以師範教育為止。第三期加添女子中學及女子高等師範,第四期則男女一律平等。
二十六 現行的學制
現行的學制與我們底關係較切,茲錄一九二二年十一月一日公布之全文如下:
標準
(一)適應社會進化之需要;
(二)發揮平民教育精神;
(三)謀個性之發展;
(四)注意國民經濟力;
(五)注意生活教育;
(六)使教育易於普及;
(七)多留各地方伸縮餘地。
下圖左行之年齡表示各級學生入學之標準,但實施時,仍以其智力與成績或其他關係分別定之。
說明
1.初等教育
(1)小學校修業年限六年。
(2)小學校得分初高兩級,前四年為初級,得單設之。
(3)義務教育年限暫以四年為準,但各地方至適當時期得延長之。義務教育入學年齡各省區得依地方情形自定之。
(4)小學課程得於較高年級斟酌地方情形,增置職業準備之教育。
(5)初級小學修了後,得予以相當年期之補習教育。
(6)幼稚園收受六歲以下之兒童。
(7)對於年長失學者宜設補習學校。
2.中等教育
(8)中學校修業年限六年分為初高兩級,初級三年,高級三年,但依設科性質得定為初級四年,高級二年,或初級二年,高級四年。
(9)初級中學得單設之。
(10)高級中學應與初級中學並設,但有特別情形時,得單設之。
(11)初級中學施行普通教育,但得視地方需要兼設各種職業科。
(12)高級中學分普通農工商師範家事等科,但得酌量地方情形,單設一科或兼設數科。
(13)中等教育得用選科制。
(14)各地方得設中等程度之補習學校或補習科,其補習之種類及年限,視地方情形定之。
(15)職業學校之期限及程度,得酌量各地方實際需要情形定之。
(16)為推廣職業教育計得於相當學校內,酌設職業教員養成科。
(17)師範學校修業年限六年。
(18)師範學校得單設後三年,收受初級中學畢業生。
(19)師範學校後三年,得酌行分組選修制。
(20)為補充初級小學教員之不足,得酌設相當年期之師範學校,或師範講習科。
3.高等教育
(21)大學校設數科或一科均可,其單設一科者稱某科大學校:如醫科大學校、法科大學校之類。
(22)大學校修業年限四年至六年,各科得按其性質之繁簡,於此限度內斟酌定之。
醫科大學校及法科大學校修業年限至少五年,師範大學校修業年限四年。
(23)大學校用選科制。
(24)因學科及地方特別情形得設專門學校,高級中學畢業生入之;修業年限三年以上,年限與大學校同者,待遇亦同。
(25)大學及專門學校得附設專修科,修業年限不等,凡志願修習某種學術或職業而有相當程度者入之。
(26)為補充初級中學教員之不足,得設二年期之師範專修科,附設於大學校教育科或師範大學校,亦得設於師範學校或高級中學校,收受師範學校及高級中學畢業生。
(27)大學院為大學畢業及具有同等程度者研究之所,年限無定。
4.附則
(28)注重天才教育,得變通年期及教程,使優異之智能儘量發展。
(29)對於精神上或身體上有缺陷者,應施以相當之特種教育。
此系統曾於一九二五年一月十七日修改中學采四二制,但其他各部分仍未有變動而且在實際上各省亦已大半採用三三制。
二十七 現行學制的批評
從中國近三十年來已有之四次學制系統看來,現行的學制不能不算為最有進步:其特點在第一能伸縮,第二能銜接。中國地大物博,各地生活情形不同,需要也因之而異;現行學制能顧慮及此而釆縱橫活動的精神,使各地得因當地需要而有所伸縮,又可彼此銜接,較舊制之固定者自然優良許多,而最重要者在中等教育段,即逐漸分科,使學生於畢業後具有相當的職業技能,實足矯從前中學教育之弊。此為現行學制中之特優點。但就學制本身講,高等教育段各大學校既得分科設立,同時又容專門學校存在,在理論上固然二者出於重複,在實際上則因專門與大學相去甚微而可無專門學校。至於中等教育段一面既使師範教育獨立,並且得單設後三年之師範學校,而高中又有師範科,更不知用意之所在。此外現行學制完全模仿美國,將中國數千年自由設學的精神打破,是否適合國情,更不可不從實際經驗以求解決。
Ⅳ.撮要
1.學制是學校的系統制度:第一學校組織、行政、教學、訓育諸事,一國之內要有公共目標,第二要有一貫的系統。
2.學制底由來有兩種方式:一、學校教育根據社會需要逐漸演成為系統的制度,二、先定系統的制度再使學校照著辦理。
3.學制底效用第一在謀國民精神之統一,第二謀國民能力的增加,第三節省教者與學者時間與精力。
4.學制要合國性人性及時勢要求始能推行;各國現行學制有單軌制及雙軌制之別。
5.中國學制在三代時即已有之,以後均有發展。特殊的精神是人民在教育上待遇平等,設學自由。
6.中國新學制是由於外侮逼成,三十年來,經過四次變更,但系逐漸改進者。
7.現行學制之優點為能伸縮、能銜接,但中等之師範、高等之專門未免重複,而且幾完全模仿美國,未定適合國情。
Ⅴ.名詞釋義
上庠、東序、瞽宗、成均、辟雍均屬大學。周時五大學,南為成均,北為上庠,東為東序,西為瞽宗,中為辟雍。
閭黨、州周時二十五家為閭,五百家為黨,二千五百家為州。
宗學、覺羅學、咸安公學、景山官學、八旗官學,皆清時特立以教宗室子弟八旗子弟者,教師滿漢人兼用,意在保守滿洲舊俗。
Ⅵ.問題
1.教育與學制之關係如何?國家教育何以要有學制?
2.學制是怎樣構成的?述中國三代時學制構成之原因。
3.述考試取士之優點與劣點。
4.書院制與現行學制底精神有無相同之處?二者之優劣如何?
5.中國新學制何以都由模仿他國得來?何以三十年間有四次大變更?
6.述對於現行學制的意見。
Ⅶ.參考書
1.郭秉文:《中國教育制度沿革史》(商務)
2.《教育雜誌》,《學制課程研究號》學制部分(十四卷號外)
3.《新教育學制研究號》(四卷二期)
4.朱叔源、趙南:《國民性與教育》(商務)
5.盛朗西:《先周教育制度》(《民鐸》六卷一號)
6.盛朗西:《宋明書院講學制》(《民鐸》六卷一號)
7.胡適:《書院制的歷史與精神》(《教育與人生》周刊第九期,《申報》)
8.郭秉文:《五十年來中國之高等教育》
9.廖世承:《五十年來中國之中等教育》
10.袁希濤:《五十年來中國之初等教育》
上三文均見上海《申報》發行的《最近之五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