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思想的演進 · 注釋

杜爾凱姆 《教育思想的演進》
注1 大中學校教師資格考試(agrégation):1766年,巴黎大學藝學院開始設置「教師資格考試」制度。最初此項考試包括哲學、文學與文法三種,後來成為取得法國大中學校教師資格的學銜考試。大學本科畢業取得文憑後,經過一段專門時間的培養和考核,合格者才具有教師資格。——中譯註 注2 索邦(the Sorbonne):巴黎大學的代稱。1257年索邦(Robert de Sorbon,1201—1274年)建立索邦神學院,1259年得到羅馬教皇正式批准,很快發展成歐洲主要的一個研修中心,巴黎大學的核心。直至1968—1971年,巴黎大學被分解成多所大學後,只有少數大學仍留在索邦校區內。雖然巴黎大學的校園已遠非索邦舊址所能涵蓋,但索邦仍常作為巴黎大學之代稱。——中譯註 注3 比松(Ferdinand-édouard Buisson,1841—1932年):法國教育家,政治家。1879—1896年任全國初等教育總監,改組法國初等學校制度,1896—1902年任巴黎大學教育學教授,促使此階段巴黎大學教育社會學之發展,1898年參與創建人權同盟,並於1913—1926年間任主席,推進義務職業教育與非宗教化教育等。1927年獲諾貝爾和平獎。——中譯註 注4 法文原名為《法國教育的演進》(L』Évolution pédagogique en france )。1938初版時,分為兩編,第一編副標題為「起源與文藝復興時期」(Des origines à la renaissance ),第二編副標題為「文藝復興至今」(Ds la renaissance à nos jours )。1977年,該書首次以英文版的形式出版,由彼得·柯林斯(Peter Collins)譯成,書名也由《法國教育的演進》改為《教育思想的演進:法國中等教育的的形成和發展講稿》(The Evolution of Educational Thought :Lectures on the Formation and Development of Secondary Education in France )。——中譯註 注5 古朗治(Fustel de Coulanges,1830—1889年):又譯庫朗熱、庫朗日、古朗士,法國歷史學家。曾在巴黎大學主持中世紀史講座。1880年任巴黎高等師範學校校長(涂爾幹於1879—1882年在該校學習)。所著《古代城邦》考察了宗教在古希臘、羅馬的政治與社會發展中的作用。此外,他還有許多作品考察了古代法國的政治制度和在羅馬帝國時代日耳曼人入侵時的情況。主張用客觀的第一手材料研究歷史。——中譯註 注6 阿爾昆(Alcuin,約732—804年):出生於英格蘭,詩人、教育家和教士,將盎格魯—撒克遜的人文主義傳統介紹到西歐,是加洛林文化復興(見後注)的最傑出學者,留下300多封拉丁文書信,是研究那個時代的寶貴史料。——中譯註 注7 普菲斯特(Christian Pfister,1857—?):法國史學家,系古朗治最著名的學生和遺稿受託人朱利安的好友,撰有《南錫史》。——中譯註 注8 古羅馬和中世紀大學裡普遍開設七門文科:文法(包括語言與文學)、修辭(包括散文、詩、法律)、邏輯(包括哲學問題的論辯)、算術(包括曆法)、幾何(包括地理與博物學)、音樂和天文,合稱「七藝」,其中前三門合稱大三門或三科(trivium),後四門合稱小四門或四藝(quadrivium)。——中譯註 注9 法蘭克人公元3世紀時即見於史載,系生活在萊茵河下游東岸的一個日耳曼部落,3世紀中葉東進至羅馬管治下的高盧地區。在曠日持久的爭鬥中,法蘭克人逐漸受到羅馬文明的影響。公元5世紀全面侵入西羅馬帝國,統治現法國北部、比利時及德國西部地區,建立了中世紀初西歐最大的基督教王國。法國(法蘭西)的名字即源於該民族。——中譯註 注10 保爾森(Friedrich Paulsen,1846—1908年):德國著名教育史家、哲學家,著有《德國教育史》《教育學》等。——中譯註 注11 薩爾維安(Salvien,約公元480年後去世):曾任萊蘭修道院院長,修辭學教師,著有許多聖禮書、講道詞,在其《論上帝之治》中認為,羅馬之所以覆亡,蓋因道德低下而遭上帝之譴(詳見湯普森《歷史著作史》中譯本上卷第203—205頁)。萊蘭(Lérins)修道院約公元410年創辦於戛納附近地中海島嶼上,5世紀時為學術中心。——中譯註 注12 菲利克斯(Minucius Felix,公元2世紀後期):德爾圖良(145—220年,第一個拉丁教父)同時代人,在皈依基督教前曾在羅馬當律師。著有《屋大維》(166年左右)。——中譯註 注13 聖奧古斯丁(Saint Augustine,354—430年):古代基督教最偉大的思想家。融合了新約與柏拉圖哲學,並傳輸給中世紀的天主教與文藝復興時期的新教。《論基督教教義》著於397年,其中明確表達了合理利用古代學問的態度:「異教徒各科學問不只是錯誤和迷信的幻覺、殫思勞神的謎團,……也含有適合真理之用的自由學科教育、極為卓越的道德規則以及一種崇拜的真理。」(轉引自趙敦華,《基督教哲學1500年》,第143頁)——中譯註 注14 希波(Hippo),系北非努米底亞省城(今阿爾及利亞境內),該城在羅馬時代長期占有重要地位。奧古斯丁曾於公元396—430年任該城主教。——中譯註 注15 波西第烏斯(Possidius):聖奧古斯丁的學生與傳記作者。撰有《聖奧古斯丁傳》一部。——中譯註 注16 日耳曼部族中的西哥特人在公元410年洗劫羅馬後移師西向,公元418年以土魯斯為首都,建立了西哥特王國。勃艮第人約於公元457年在高盧東南部,以里昂為中心,建立了勃艮第王國。土魯斯的提奧多里克(Theodoric at Toulouse,公元451年卒):西哥特王國國王;貢德博德(Gondebaud,474—516年):在其統治下勃艮第王國一度極盛,頒布《貢德博德法典》和《勃艮第羅馬法典》,見《法蘭克人史》(中譯本),第85頁以下,名作貢多巴德(Gundobad)。根據瑟諾博斯《法國史》(中譯本)第46—47頁:西哥特人與勃艮第人在未到高盧之前已是基督徒,但屬於阿里烏教派,而法蘭克人當時還是異教徒。——中譯註 注17 見《法蘭克人史》序言。——中譯註 注18 圖爾的聖格列高利(Saint Gregory of Tours,538—594年):圖爾城的基督教主教,歷史學家,撰有10卷《法蘭克人史》,詳細記敘了公元5—6世紀法蘭克王國的政治、社會、宗教和歷史。此書以不合文法的拉丁文寫成,充滿奇聞,刻畫了一個被玄想籠罩的世界。——中譯註 注19 阿波利奈爾(Sidonius Apollinaris,約430—484年,又有488年、489年等說法):系羅馬駐高盧地區官員。曾任克萊芒(Clermont)主教。著有大量詩歌、信函與讚詞,其中信函是研究當時歷史的重要文獻。被稱為古典文化之最後代表。——中譯註 注20 教皇大格列高利(Pope Gregory the Great,約540—604年):公元590—604年任教皇,即格列高利一世。出身羅馬貴族,將自己的宅第莊園捐出辦隱修院多處。鞏固權勢,建立教皇直轄領地,為後來中世紀教皇國之濫觴。他對文雅高深之教育持輕視態度,曾在一封書信中稱:「一想到神諭的言辭要服從多納圖斯的規則,我就怒火中燒。」迪迪埃(Didier)即德西德里烏斯(Desiderius)。 據博伊德《西方教育史》(中譯本)第103頁,信的下文還有這樣的詞句:「一張嘴不能既頌讚耶穌基督又讚頌朱庇特神。你想想,一個大主教講些對虔誠的俗人來說都不適宜的話,是多麼不成體統!要是以後能確切證明我們得到的報告不實,你也沒有沉溺於虛榮的世俗學問,我們就要感謝上帝,使你們的心免受卑鄙者瀆神的讚詞所玷污。」——中譯註 注21 聖本尼狄克(St Benedict,約480—約547年):出身義大利貴族家庭,少年起求學羅馬,目睹驕奢的羅馬歸於覆亡。公元527年在卡西諾山拆毀阿波羅和丘比特神廟,興建本篤會(the order of the Benedictines)隱修院,並制訂嚴格的會規章程,奠定了西方隱修制度。修士入隱修院後須經過一年觀察期,然後發願終身居於隱修院,不得擁有私人財物(注意也不得擁有自己的紙和筆),每日祈禱、勞動、讀經。修士亦以抄寫各種古代基督教文獻為每日功課。「本篤」為「本尼狄克」的另譯。——中譯註 注22 本篤會會規第48條明確規定:「懶惰是靈魂的天敵」。僧侶每天需勞動7小時,讀經至少2小時。——中譯註 注23 查理大帝(Charles the Great,拉丁文作Carolus Magnus,英文寫法為Charlemagne,約742—824年):公元768—814年為法蘭克國王,經過多年征戰,幾乎將西歐所有的基督教國家統一到一個超級國家裡。公元800年接受皇帝稱號:神聖羅馬帝國的查理一世和法蘭西的查理一世。在位期間除擴張政治權力之外,還推動了文化復興。——中譯註 注24 加洛林文化復興(Carolingian Renaissance):加洛林王朝時期在查理一世治下出現的文化復興運動。為與16世紀前後始於義大利的文藝復興相區別,通稱文化復興。——中譯註 注25 墨洛溫王朝(the Merovingians):法蘭克人的王朝(476—750年),傳統認為是法蘭西國王的「最初家系」。王朝末代國王於公元750年被矮子丕平廢黜,篡位建立加洛林王朝。——中譯註 注26 矮子丕平(Pépin le Bref,約714—768年):法蘭克人加洛林王朝第一位國王,查理大帝之父。此前墨洛溫王朝多年式微,大權旁落於宮相之手,而丕平家族為宮相中首要家族。公元750年篡位,前後與羅馬教會之間互為支援。——中譯註 注27 阿德拉爾(D』Adalard,公元826年卒):曾任科比(Corbie)修道院院長。加洛林文化復興之核心人物。虔誠者路易(Louis Ⅰ,778—840年,查理大帝之子,曾加冕神聖羅馬帝國皇帝)的宗教事務顧問。據湯普森《歷史著作史》(中譯本,上卷,第257頁),科比人阿達爾哈德(Adalhard)著有《宮廷統治論》(De ordine palatii )。——中譯註 注28 聖高爾(Saint-Gall):即聖加侖(Sankt Gallen),瑞士東北部城鎮,公元612年起即有隱修院,公元720年左右擴大為本篤會隱修院,城鎮就是在此基礎上發展起來的。聖高爾修道院佚名僧侶約公元883年寫成《查理大帝傳》,與艾因哈德的《查理大帝傳》合編出版。涂爾幹所謂著名事件,參見中譯本第56頁前後。——中譯註 注29 查理大帝曾經師從比薩的皮埃爾(Pierre de Pise)學習文法。愛爾蘭的克萊芒(Clement d』Irlande)兼通聖俗之學,被查理大帝延聘在宮中,公元796年繼阿爾昆任宮廷學校校長。——中譯註 注30 約克郡學校(school of York):8世紀前後為當時最有名的天主教學校。擁有當時最大的圖書館。著名學者阿爾伯特、阿爾昆(前該校學生)先後任該校校長。——中譯註 注31 查理大帝於公元789年下令所有教堂與寺院開辦教會學校,訓練神職人員,要求平民百姓會背誦祈禱經文和教義。——中譯註 注32 美因茨(法語Mayence,德語Mainz):德國中西部城市,公元747年成為主教管區,公元775—780年為德意志基督教教會中心。公元746—48年,卜尼法斯(Boniface,約675—754年,英格蘭傳教士和改革家,在德意志傳教功勳卓著,為巴伐利亞地區最終併入加洛林帝國起到重大作用)任美因茨大主教期間,此地基督教事業獲得巨大發展,有許多弟子從其故鄉英格蘭追隨來此。後來他任命自己的學生拉爾(Lull,盎格魯—撒克遜人)接任大主教。——中譯註 注33 富爾達修道院是中世紀德意志最大的修道院,很長一段時期內也是德意志的學術中心。公元744年由卜尼法斯所創,後由莫魯斯接任(詳參本書第五講注)。據艾因哈德《查理大帝傳》原序:富爾達修道院院長鮑古爾富斯(Baugulfus)將艾因哈德本人送至查理大帝的宮廷。此處人名原文拼寫似有誤。——中譯註 注34 狄奧多爾夫(Theodulf de Orléans,750—821年):法蘭克王國高級教士、神學家、詩人。原是查理大帝的宮廷侍臣,公元775年任奧爾良主教。阿爾昆之後主管全國教育。公元804年任查理大帝首席神學顧問。贊助藝術,興修教堂,改革教會事務,倡辦學校。被視為當時最有成就的詩人。——中譯註 注35 公元829年,巴黎主教會宣布,教會學校隸屬於教會,由主教直接掌管。——中譯註 注36 阿爾昆於公元796年離開宮廷,到著名的圖爾聖馬丁修道院任院長,該修道院成為整個法蘭克王國的學術中心。——中譯註 注37 Didascalica,Reg., 191.——英譯註 注38 波伊提烏(Anicius Manlius Severinus Boethius,470—475?至524年):古羅馬學者、基督教哲學家、政治家。將亞里士多德的著作譯成拉丁文並加注釋,並譯出柏拉圖所有的著作(據說有注釋)。他的邏輯學著作對中世紀教士的培養至關重要。他的翻譯和注釋,尤其是對亞里士多德《範疇篇》《解釋篇》的翻譯和注釋,是經院哲學的基本教材。由於他卓有成效的學術工作,古希臘細密精確的學術用語得以用拉丁文保存,而希臘文本身卻在很長一段時間裡知者甚少。所著《算術原理》《幾何原理》和《音樂原理》成為中世紀教授四藝的課本。主要著作《哲學的慰藉》探討生活哲理和基督教思想,被譯為多種文字,廣泛用作中世紀學校的教學參考書。——中譯註 注39 卡西奧多魯斯(Cassiodorus,約490—約585年):古羅馬歷史學家、政治家和僧侶。公元540年後退出政界,創辦一所寺院,保存了羅馬文化的精華。本人雖非大作家或學者,但所從事之手稿搜集抄錄工作功不可沒。曾編寫過《神學教育與世俗教育之選擇》。是他將自由七藝與聖經中智慧的七根柱子聯繫起來。——中譯註 注40 伊西多爾(Isidore of Seville,約560—636年):基督教神學家,最後一位西方拉丁教父,西班牙塞維爾地區大主教,百科全書編纂者。《詞源學》為其最重要著作,全書分20卷,根據基督教教義和當時培養神職人員的要求,將所收集到的古希臘、羅馬作家的著作和基督教教父的著作加以匯集整理並予以闡釋,第一次明確了「三科」與「四藝」的提法。為了說明當時的知識體系,特詳述各卷內容如下:三科(卷1、2)、四藝(3)、醫學(4)、通史簡編(5)、教會禮儀(6)、神學(7)、各地教會及各種異端教派(8)、人類及各地各語言的人類分類(9)、文學(10)、人與人性(11)、動物(12)、天文(13)、地理(14、15)、礦產(16)、文化(17)、戰爭(18)、建築與服飾(19)、菜餚及家庭用品(20)。其中第5卷是後世辭書編纂家的重要資料來源。——中譯註 注41 「 brèvlaire」一詞兼有每日祈禱書與摘編之義。——中譯註 注42 卡佩拉(Martianus Capella,創作時期4世紀末—5世紀初):北非人,迦太基律師。用散文和詩的形式介紹七藝,在文化上所產生的重大影響一直延續到中世紀後期。其著作全稱不詳,根據手稿,前兩部題為《墨丘利與論學術的聯繫》,其餘七部分別對應七藝:《論文法》《論修辭》《論邏輯》《論幾何》《論算術》《論天文》以及《論音樂》。主要內容是墨丘利給他的新娘七位使女,她們各自代表一種技藝,並為新娘宣講。此處涂爾幹所說的時間有誤。——中譯註 注43 「柱子」一說典出聖經《舊約·箴言》第9章「智慧建造房屋,鑿成七根柱子」。卡西奧多魯斯第一個將自由七藝與之聯繫在一起。 基督教教義認為,人應具備七德,「勇、義、智、節、信、望、愛」,即勇敢、正義、智慧、節制、信仰、希望和博愛。其中前四項為四樞德,後三項為三超德。 另外,教會還制定有七項聖事:浸洗禮、堅振禮、聖餐禮、告解禮、聖職禮、婚配禮、終敷禮。 在哥德式建築的雕塑、與日常生活有關的細密畫和壁毯,以及與宗教生活有關的墓碑雕刻上,七門技藝分別有各自固定的代表人物:普里西安(文法)、西塞羅(修辭)、亞里士多德(辯證法)、畢達哥拉斯(算術)、歐幾里得(幾何)、托勒密(天文),以及畢達哥拉斯或圖巴-該隱(音樂,前者據說是因為算術起源於音樂;後者據說是音樂的發明者)。——中譯註 注44 查理大帝曾師從阿爾昆學習天文、算術與哲學。——中譯註 注45 此二例分別見《舊約·創世記》第4章;《舊約,撒母耳記(下)》第17章。——中譯註 注46 莫魯斯(Rabanus Maurus,約776—856年):先後在富爾達修道院和圖爾的聖馬丁修道院學習,公元818年起執掌富爾達修道院。大力推行七藝教育,著有文法、天文、算術等多種修道院學校教材。其中819年出版的《論聖職者的教育》為中世紀最著名的教材之一。公元847年起任美因茨大主教。——中譯註 注47 阿里烏派(Arians):古代基督教異端派別之一,反對三位一體教義,主張基督是人不是神,反對教會占有財產,公元325年被尼西亞公會議斥為異端,但得到下層民眾的擁護。——中譯註 注48 普朗特爾(Karl von Prantl,1820—1888年):德國哲學史家,邏輯學家,著有《西方邏輯史》。——中譯註 注49 通俗拉丁文本聖經(Vulgate):主要由聖哲羅姆翻譯而由天主教會採用的拉丁文本聖經,約公元405年告成。此後數百年各種修訂本紛紛出現,13世紀巴黎大學所出版本最為重要,為神學教學和神學辯論提供了公認標準。1546年特倫特公會議將此本定為唯一權威的拉丁譯本。——中譯註 注50 普里西安(Priscian,活動時期約公元500年):古代羅馬最負盛名的拉丁文文法學家,所著《文法基礎》對拉丁文教學乃至歐洲普遍的文法教學都產生了深遠影響。下文提到的《論名詞、代詞及動詞》系專門為文法教學所撰寫的一篇論文。他的著作在7—9世紀被廣泛引用,逐漸成為中世紀各學校文法教學的標準用書,也為思辨語法(語言的邏輯)在13、14世紀的興起提供了先決條件。他的作品大量引用拉丁語著述家的文句為例證,從而保存了許多佚文。 多納圖斯(Donatius,活動時期為4世紀中葉):古羅馬著名文法學家、修辭學教師,聖哲羅姆曾為其學生。著有大小兩本文法教科書《文法進階》和《文法初階》,後者為青年學生而寫,採取問答形式,講授八大詞類的基本課。整個中世紀都在使用這本教科書。他還撰寫過關於泰倫提烏斯和維吉爾的詳細評註(見本講下段)。——中譯註 注51 洛蒙德(Lhomond):18世紀末的拉丁文法權威。——中譯註 注52 歐塞爾的雷米吉烏斯(Remigius d』Auxerre,公元908年卒):中世紀哲學家。曾任本篤會聖日耳曼修道院院長。曾在巴黎、蘭斯、歐塞爾等地學校任教。對自由七藝、古典作品、聖經、波伊提烏的《哲學的慰藉》等做有評註。——中譯註 注53 《閹奴》(Eunuchus)系羅馬偉大喜劇作家泰倫提烏斯(Publius Terentius Afer,約公元前195—公元前159?)的作品(公元前161年)。泰倫提烏斯著有六部詩體喜劇,長期被看作純正拉丁語的典範,現代風尚喜劇的基礎。《閹奴》一劇使其家喻戶曉。俄瑞斯忒斯作為希臘神話中的著名悲劇性人物,被埃斯庫羅斯、歐里庇得斯、索福克勒斯等創作成劇,成為悲劇風格的典型。此處的意思是說機械照引多納圖斯的文法學家,將戲劇人物誤作實有其人。——中譯註 注54 奧扎納姆(Antoine Ozanam,1813—1853年):法國歷史學家、律師和學者,天主教味增爵會創始人,該會1833年創建於巴黎大學,逐步發展成世界著名的慈善組織。——中譯註 注55 亞歷山大利亞學派(the Alexandrians):埃及的亞歷山大城是希臘化時期著名的文化中心,歐亞非各民族思想在此交匯,政治氣氛寬鬆,學術思想活躍。柏拉圖主義者在此建立學派,公元2世紀後期,基督徒在此建立教理學校,在3—4世紀成為基督教神學中心,主要人物有克萊門特(克萊芒)、奧利金等。——中譯註 注56 弗里德基斯:原文為「Fridugise」。阿爾昆有一學生名叫弗里德基斯(Fredegisus de Tours,?—834年),寫有一封《論虛無與黑暗》的信,為虛無的實質性辯護,「黑暗」即靈魂認識之前的蒙昧,「虛無」指柏拉圖創世說中「世界靈魂」被創造之前的「前存在」狀態。艾因哈德的《查理大帝傳》中稱此人為修道院院長。參見趙敦華《基督教哲學1500年》,第207頁。——中譯註 注57 Migne,101,p.975. 注58 埃里金納(John Scotus Erigenus,810—約877年):即愛爾蘭的約翰(當時愛爾蘭與蘇格蘭並無分別),基督教神學家、評註家,加洛林文化復興時期最著名的哲學家。長期任法王查理二世宮中文法和辯證法教師。主要著作《論自然的區分》有泛神論傾向,受到教會譴責。——中譯註 注59 加洛林王朝早自9世紀中期開始即已陷入紛亂之中,國王積弱,權勢旁傾,但在公元887年被羅貝爾(卡佩)王朝的國王廢黜後,加洛林王室成員又曾於10世紀兩度重掌政權。作者故有此言。更要注意到,今天的人們習慣於以國王接連世襲的眼光去看待王朝繼替,但當時國王的尊號在相當程度上是個人性的,經常可以成為軍事競爭或貴族奪權的對象。——中譯註 注60 烏爾班二世(Pope Urban Ⅱ,約1035—1099年):1088—1099年任教皇,適逢發生歷史深刻變革的時代,也是教會經歷危機與變革並調整對世俗威權的關係的時代。1095年在克萊芒(Clement)會議上發出關於發動第一次十字軍東征的號召,十字軍於1099年攻克聖地耶路撒冷。——中譯註 注61 查理大帝在某種意義上是十字軍戰士的鼻祖。曾出兵打擊基督教世界之外的「敵人」,擊退萊茵河與易北河之間的日耳曼異教徒部落,進攻西班牙的回教徒,每次遠征都帶一批傳教士隨行,任務是立即使被征服地區改信基督教。——中譯註 注62 熱爾貝(Gerbert,約945—1003年),999—1003年任教皇,即西爾維斯特二世(Pope Sylvester Ⅱ)。早年即受教皇賞識,曾為神聖羅馬帝國奧托一世的太子當導師,983年暴亂後逃往蘭斯。是一位傑出的學者和優秀的教師,曾發明多種實用教具,編制修辭學圖表,製作數種天文儀器、風琴和測弦器等。——中譯註 注63 富爾貝爾(Fulbert,約960—1028年):法蘭西夏特爾主教,990年任該城座堂學校即夏特爾學校(Ecole de Chartres)校長,在他主持下,該校成為歐洲重要學術中心。1006年起任該城主教。——中譯註 注64 (拉昂的)安瑟倫(Anselme of Laon,11世紀上半葉—1117年):神學家,著名的早期經院哲學家,曾在貝克學校(見下)師從坎特伯雷的聖安瑟倫學習。11世紀最後25年在巴黎教學,成績卓著。1110年左右返回拉昂,創立神學和注釋學校,頗為著名。1114年左右阿伯拉爾曾在此校學習。——中譯註 注65 蘭弗朗克(Lanfranc,約1005—1089年):義大利本篤會修士,在諾曼底地區的貝克修道院任教,頗有名望。當時此地為歐洲著名文化中心,學者雲集。1070—1089年期間曾任坎特伯雷大主教。——中譯註 注66 卡佩王朝:中世紀987—1328年的法蘭西王朝。其歷代國王通過擴大並鞏固王權,為法蘭西民族國家奠定了基礎。王室統治範圍開始越出巴黎周圍的狹小領地。——中譯註 注67 聖熱內維埃夫(Sainte-Geneviève,約422—約500年),巴黎的女聖保人,預言巴黎將受匈奴攻擊。451年匈奴國王阿提拉進逼巴黎,熱內維埃夫勸說居民留城固守,後來,阿提拉於奧爾良被擊敗。——中譯註 注68 巴黎聖母院(Notre-Dame)始建於1163年,系根據年代更為久遠的聖艾蒂安大教堂和6世紀的聖母堂改建而成。腓力二世(Philippe-Auguste,奧古斯特系其名號,1165—1263年):卡佩王朝傑出國王(1179—1223年),逐步收回英格蘭國王占有的法國領土,尤其注重巴黎建設,規劃市內街道。曾為聖母院學校頒發特權證書,在拉丁區一帶〔城島(見後注)與聖熱內維埃夫山之間〕建立學校的治安特權,意欲平抑學生與市民之間的衝突。——中譯註 注69 阿伯拉爾(Peter Abelard,1079—1142年):法國神學家和哲學家,因對共相問題的解釋和創造性地運用辯證法而著稱於世,也因浪漫故事而為人傳奇。阿伯拉爾在巴黎聖母院主教座堂學校任教時,與管堂神甫富爾貝爾的外孫女愛洛漪絲(Heloise,1101—1164年)發生熱戀。為不妨礙阿伯拉爾的神學教師前程,17歲的愛洛漪絲與之秘密成婚,並生下一子。富爾貝爾惱羞成怒,指使人私下將阿伯拉爾閹割。作者下文所謂「體相」即婉指此事。日後盧梭以此事為原型寫成著名的《新愛洛漪絲》。有關他此前此後的多次著名論戰與講學盛況,以及對於當時整個知識界人文精神的影響,參見勒戈夫《中世紀的知識分子》(中譯本),第31—44頁。——中譯註 注70 據趙敦華:《基督教哲學1500年》,第253頁,19世紀初學者拉姆薩特(de Ramusat)著有《作為一個人、一個哲學家和神學家的阿伯拉爾》。——中譯註 注71 布列塔尼(Brittany):法國西北部大區,曾是古代省份和公爵領地。阿伯拉爾就是布列塔尼人。——中譯註 注72 瑟諾博斯《法國史》(中譯本)第136頁舉證:阿伯拉爾在巴黎聖熱內維埃夫山上做露天講學,因為巴黎城中沒有一個大廳能夠容納下他的聽眾。——中譯註 注73 (倫巴第的)彼得(Peter Lombard,法語為Pierre Lombard,約1100—1160年):巴黎主教,所編纂的《教父名言集》(Liber Sententiarum )匯集了早期基督教教父的教導和中世紀諸神學家的見解,集多年神學教材之大成,在16世紀之前一直是各大學法定教科書。——中譯註 注74 上帝一位論(unitarianism):主張上帝只有一個位格,反對三位一體說。否認基督之神性,認為耶穌是人不是神。前述阿里烏學派即持該主張。——中譯註 注75 或音譯為西岱島。巴黎城築於2000年前,位於塞納河一島嶼上。現代巴黎城已自該島向周圍伸展,遠遠超過塞納河兩岸。但城島一直是巴黎古城的教權與俗權中心,塞納河左岸則一直是文化生活的中心。——中譯註 注76 德尼弗爾教父(Heinrich Suso Denifle,1844—1905年):多明我會學者,遍訪歐洲各主要國家圖書館,後利用擔任梵蒂岡檔案館副館長的機會,於1885年出版了材料紮實的《1400年前的中古大學》(Die Universitäeten des Mittelalters bis 1400),推翻了布拉伊的研究結論,開列出幾十個從教廷文獻中重新發現的中世紀大學,使對中世紀高等教育的研究發生革命性變化。後應巴黎大學之邀,整理出版其早期歷史資料。大學圖書館長夏特蘭(Chatelain)為他的助手。在數年時間裡,他們就很快編出對開本四大卷《巴黎大學文件匯編》(Cartularium Universitatis Parisiensis ,1889—1897)和兩卷《文獻補編》(1894—1897)。據德尼弗爾本人在第二卷序言中說,他在教廷登記室看過20萬封信,用了其中8000封作為該卷注釋。——中譯註 注77 杜·布拉伊(Du Boulay):即Bulaeus。據湯普森《歷史著作史》中譯本(下卷),第742頁,該書出版日期為1665—1673年。——中譯註 注78 「The Organization of Teaching in the University of Paris during the Middle Ages」,Paris and Besançon, 1850.——英譯註 注79 勒戈夫《中世紀的知識分子》引用了H.(而不是M.)Rashdall的同名著作,牛津大學出版社1936年版,3卷本。——中譯註 注80 先賢祠(Panthéon):建於1755—1792年,路易十五患重病,病癒後想以此作為對聖熱內維埃夫的謝恩奉獻物,取代以這位女主保聖徒之名命名的5世紀修道院。後修道院日漸圮毀,大革命期間改為先賢祠。祠內有銘文「國之偉人,永膺感戴」。葬有雨果、伏爾泰、盧梭,左拉等。——中譯註 注81 瑟諾博斯《法國史》中譯本第122頁:1291年的巴黎納稅人花名冊上,載有三百多個行會。僅皮匠一行,至1160年後便分為五個行會:皮鞋匠、鞣皮匠、補鞋匠、制皮帶匠、制錢袋匠。——中譯註 注82 阿伯拉爾認為自己的老師有負盛名,甚至批評自己的老師像一棵光長葉不結果的樹木,一座光冒煙不發火的爐子,只學了不到兩年就離去了。——中譯註 注83 出師活兒:中世紀時學徒為取得師傅資格而向行會呈交以做鑑定的手工製品。——中譯註 注84 庫爾松(Robert de Courçon,1160—1219年):曾為羅馬教皇伊隆桑三世的特使,1215年制定巴黎大學首部章程。擔任過巴黎大學訓導長。——中譯註 注85 即神聖羅馬帝國的皇帝。——中譯註 注86 索爾斯伯里的約翰(John de Salisbury,1115或1120—1180年):英格蘭著名拉丁語學者,曾任坎特伯雷大主教秘書和夏特爾主教。——中譯註 注87 同鄉會(nationaux):中世紀大學中由某一地區或某個國家來的學生為了相互保護和合作而在異地結合在一起的一種團體。在一些大學裡,這種同鄉學生會負有教育學生和檢查學生的責任。每一個學生都受其監督者管理,而監督者本人則由選舉產生,任期從一個月(巴黎大學)到一年(博洛尼亞大學)不等。通過參加選舉和會議,大學生們也體驗著憲政的實際運作。後來有許多人在君主的各種委員會和政務會裡任職。本書將同鄉學生會簡譯成同鄉會,但敬請讀者注意它與現代具有純粹鄉誼性質的同鄉會不同。——中譯註 注88 教授會(Facultés):歐洲中世紀大學的教師法團組織,一般大學有文學(藝學)、法律、醫學和神學四個教授會(比如本講中的巴黎大學),每個教授會推選一位主任,大多由資深教授擔任,為該會在大學組織中的代表。但是,由於日後教授法團組織、教學專門化單位、學生管理單位這三種性質逐漸融合,人們逐漸用系科來稱呼。本書以下翻譯作院系或系科,但請注意它起源時的法團意涵。——中譯註 注89 據勒戈夫《中世紀的知識分子》(中譯本)第67頁:除了大學院牆外的普雷·奧·克勒克運動場,不存在任何涉及整個社團組織的地產或建築問題。關於「藝學院」的譯法(而不是「文學院」或「人文學院」等更能為現代讀者所接受的措辭),當然是想要突出「自由七藝」的源流,也依據了趙敦華《基督教哲學1500年》的譯法。在沒有統一的、更好的中文譯名之前,譯者只能儘量保持全文的統一(比如藝學教師之類),也許有些地方顯得怪異。——中譯註 注90 1229年,巴黎大學學生與市民因生活糾紛發生衝突,學生受傷。次日學生報復。巴黎主教起訴學生,攝政王后下令追查,抓捕學生。學生與國王衛隊發生流血衝突,許多學生被衛隊殺死,巴黎大學大部分人員參加罷課,並撤往奧爾良。在接下來的兩年時間裡,巴黎幾乎沒有再開任何課程。直到1231年,教皇格雷古瓦十一世(1145—1241年)出面調停,發布諭旨,同意頒布新章程,大學恢復,並擴大了1200年即已獲得的特權:結盟權與罷課權。國王聖路易確認巴黎大學具有法人資格。至此,巴黎大學擺脫被監護地位。——中譯註 注91 蒙彼利埃(Montpellier):法國南部古城,1160年建立法律學校,1220年建立蒙彼利埃大學,1221年在大學中建立醫學院,在中世紀曾聞名於世。——中譯註 注92 博洛尼亞(Bologna):義大利北部古城,一譯波隆納,12世紀初成為自由市鎮,博洛尼亞大學建於11世紀,系歐洲最古老、最有名的大學之一,在12—13世紀名望最高,成為歐洲研究民法和教會法規的主要中心。——中譯註 注93 巴黎大學的法學院只講授教會法規,1219年,教皇洪諾留三世(Hon oriusⅢ)頒令禁止民法教學。直至1679年,法王路易十四才頒布敕令,准許巴黎大學講授民法。——中譯註 注94 薩維尼(Friedrich Karl von De Savigny,1779—1861年):現代德意志民法體系和一般私法理論的創始人,並以其國際私法體系聞名於世。著有七卷本的《中世紀羅馬法歷史》。——中譯註 注95 腓特烈二世(Frederic the Second,1194—1250年):1197年起任西西里國王,1212年起任德意志國王,1220年起任神聖羅馬帝國皇帝。1224年在那不勒斯(Naples)創辦歐洲第一所國立大學。——中譯註 注96 方濟各會(the Franciscans):13世紀初由阿西西的聖方濟各創立。當時該會會士遍及歐洲各地,設在巴黎和牛津等大學城市的修士住所改作神學院,不久即成為歐洲最著名的神學教育機構。 多明我會(the Dominicans):1215年由聖多明我創立。1217年,多明我將分別位於巴黎大學和博洛尼亞大學附近的房產獻出創辦神學院。——中譯註 注97 實際情況是很複雜的。修士們在取得教授資格方面時常不符合程序,經常不與其他教師聯合罷課(他們又有什麼必要呢?),由於靠布施生活,所以也經常不問學生要錢,從而造成不正當競爭。教皇英諾森三世於1254年責令修士遵守大學規章,並頒令限制修會在大學裡的特權。但其繼承人、前方濟各會護衛樞機主教亞歷山大四世,則於同年頒發教諭《反隔離》,取消了前任的詔書,並於次年頒發教諭《新的光明之源》,確定了修士對大學教師的徹底勝利。——中譯註 注98 高盧主義(Gallicanisme):出現在法蘭西的一整套宗教和政治理論及實踐,強調限制教皇權力,世俗君主權力不受侵犯,一度成為法國天主教的主要特徵。——中譯註 注99 小品(ordres mineurs):一譯「次級神品」。中世紀教會接受神職者從削髮禮開始,即領受小品,可享受教會俸祿。——中譯註 注100 法蘭西島(Ile-de-France):卡佩王朝時期,王室直接管轄的範圍十分有限,王室轄地僅限於包括巴黎和奧爾良在內的所謂「法蘭西島」的狹長地帶,即塞納河與羅亞爾河之間的小片分散地帶。王室轄地不到3萬平方公里,而此時名義上屬於法蘭西的領土有45萬平方公里。如今,法蘭西島是法國22個大區中人口最稠密的一個,轄有包括巴黎市在內的8個省。——中譯註 注101 此處指現代羅曼諸語言和方言,主要包括法語、西班牙語、葡萄牙語、義大利語等。需要指出,巴黎和法蘭西島的方言直到15世紀左右才成為法語的官方正式語言,此前,皮卡第語、諾曼底語等都是與之地位相仿的方言。——中譯註 注102 日耳曼諸語言包括英語、德語、荷蘭語以及各主要北歐語言。——中譯註 注103 包括現代的比利時、荷蘭和盧森堡。在種族上,低地國家形成了西歐的古日耳曼語與拉丁語繼承者之間的過渡地帶。——中譯註 注104 誦經教士(Chantre,precentor):主管修道院的圖書室(抄錄經文)。——中譯註 注105 亞歷山大四世(Alexander Ⅳ,1199—1261年):1254—1261年任教皇,支持巴黎眾修士反對世俗教師,在法國增設異端裁判所。——中譯註 注106 校長(recteur):大約出現於1245年。為巴黎大學最高長官,起初只能由藝學院教授擔任,並要求候選人具有七年以上教授文法或修辭學、或教授哲學兩年以上的資歷。開始每月改選一次,後來每三月改選一次。校長對內進行最高監督,對外代表學校與後來的宗教裁判所、巴黎市政會議等打交道。對於國王,校長利用教皇賜予的特權保護自身利益;對於教皇,校長又利用國王批准的特權,使學校處於相對獨立的地位。16世紀以後,校長一年改選一次。——中譯註 注107 福阿爾街(rue du fouarre):巴黎街道名,索邦神學院所在地。——中譯註 注108 博韋人文森特(Vincent de Beauvais,1190—1264年):多明我會僧侶。著有卷帙浩繁的《偉大鏡鑒》(分為《自然鏡鑒》《教義鏡鑒》《歷史鏡鑒》),是13世紀最完備的學問百科全書。後又寫了其中《史鑑》的摘要《備忘錄》。對於研究中世紀歷史與文化的許多方面,他的著作都是極為重要的參考文獻。——中譯註 注109 聖水(bénite):東正教會和天主教會中業經祝福而用來為教堂、住宅和禮拜用品祝聖的特別的水。——中譯註 注110 托缽修會(des ordres mendiants):亦稱「乞食修會」,天主教修會的一種,起自13世紀,初期擁有方濟各會、多明我會等四大修會,規定不置恆產,會士以托缽乞食為生。其活動範圍和組織體制與隱修院修會不同,後者主要在隱修院裡活動,各以本修院院長為最高領導人。托缽修會則滲入社會各階層,總會長直接隸屬於教皇。——中譯註 注111 隨著圖書在大學裡被廣泛使用(而不再是在修道院的圖書室中被拴在書桌上),開本變小,裝潢不再像以往那般講究,原本有花體首字母和裝飾字體的地方常常留出空白,囊中羞澀的買主(常常是研究哲學和神學的人)直接買走謄抄本,而富裕的顧客(多為法學家)則可再讓人在相應位置上畫上字母。簡略記號越來越多。有關由此引發的書寫文化傳播及新的文化事業階層的形成,參看勒戈夫《中世紀的知識分子》(中譯本),第92—94頁。——中譯註 注112 納瓦爾學院後來長期是歐洲最先進的中學之一,培養出伊拉斯謨、亨利三世、亨利四世、黎塞留和波舒哀等名王大哲。另據勒戈夫《中世紀的知識分子》(中譯本),第114頁,該學院創建於1304年。——中譯註 注113 高僧布克(Dom Martin Bouquet):大革命前聖澤芒修道院僧侶,歷史編撰家,在1738—1752年間編成《高盧和法蘭西作家文庫》或《高盧和法蘭西歷史著作匯編》的前八卷。——中譯註 注114 在今天的法語中,是公立男子中學校長的意思。——中譯註 注115 維特里的雅克(Jacques de Vitry,1180? —1240年):13世紀初最著名的傳教士,參加過十字軍東征。曾任巴勒斯坦境內主教。著有《東方史或耶路撒冷史》,為13世紀的歷史及風俗提供了很有價值的材料。其中第二卷是對西歐的嚴厲控訴,因為他們對十字軍的神聖事業漠不關心。另著有《書簡》。——中譯註 注116 普雷沃斯廷:1206—1209年任巴黎大學校長。——中譯註 注117 埃斯圖維耶(d』Estouville):1452年,在法王查理七世的支持下,以教皇特使身份對巴黎大學執行新的改組行動。——中譯註 注118 牛津大學於12世紀末建立,劍橋大學於1209年建立,維也納大學於1365年建立,布拉格大學於1348年建立,萊比錫大學於1409年建立。——中譯註 注119 拉繆(Petrus Ramus,法語名為Pierre de la Ramée):法國哲學家、邏輯學家與修辭學家。曾求學於巴黎納瓦爾學院,1536年取得藝學士。後在巴黎的勒芒學院與萬福瑪利亞學院講授亞里士多德的邏輯學。1546—1572年任巴黎大學藝學院院長。1561年前後改信新教,1572年於聖巴托羅繆大屠殺中被暗殺。——中譯註 注120 法語此詞兼有送進修道院、與世隔絕、幽禁等義。——中譯註 注121 法蘭西第一帝國(1804—1814年)時期,拿破崙在全國大力推行嚴格集權的教育改革。按照更加正規化、軍事化和功能化的路子實行中等教育改革。無論是公立中學,還是地方中學,中學生均實行嚴格的紀律訓練,過著軍事化的生活。上下課均以擊鼓為號,一犯大過即被開除。拿破崙改革教育的目的,就是要使學校培養出忠於皇帝的能幹的行政人員和經濟部門的實際領導者,他們不是思想活躍分子,而是有謀生技能、奉公守法的公民和熱情、勇敢又順從的戰士。高等教育只限於培養工程師、教師、科學家和技術人員,分別由革命期間建立的專門學院來完成,如高等師範學校、綜合工科學校、中央高等工藝製造學校等,參見本段下文對高校取代大學的說法。——中譯註 注122 我們這裡被迫使用現代譯法,請注意「學士」、「(行會)師傅」和「講師」是一個詞。所以,「藝學學士」就是「藝學師傅」,也就有了上講壇的可能性。——中譯註 注123 我們在此保留了這個詞的原型。法語中此詞指中學畢業會考合格者,即「業士」,也就是上文所說的「baccalauréat」(按照本段下文的說法,是前者的一種應急的不規範說法)。我們會看到,它實際上用來指多種領域中的某種初級見習身份。——中譯註 注124 學習騎士(page):在中世紀的歐洲,貴族子弟在幼年時代便離開家庭,到某個親王或貴族家中學習怎樣當騎士,他要學習如何使用武器、打獵、音樂、跳舞和與其社會地位相應的一些技能。然後,他可以晉升見習騎士,再晉升騎士。「knight bachelor」目前是英國爵位體系中最低一級爵士,在歐洲歷史上,過於年輕的騎士只是見習騎士,還不能成為自樹其幟的「方旗騎士」(banneret),只有在有了軍功和擁有足夠土地後,才可提出晉升申請。——中譯註 注125 聖萊米(Saint-Rémi):即蘭斯的萊米吉烏斯(Remigius of Reims,約437—約533年),蘭斯主教,勸化法蘭克國王克洛維一世信奉基督教,大大促進基督教在法蘭克全境之傳播。其聖日為10月1日。 大齋節節期不定,一般復活節(每年三四月間)前一周的禮拜日為棕枝主日,棕枝主日的前40天為大齋節節期。涂爾幹在下一講中明確指出,教學時段為每年10月1日到次年3月25日。——中譯註 注126 加爾默羅修會(Carmelite):又稱聖衣會,中世紀天主教四大托缽修會之一,與多明我會、方濟各會和奧古斯丁會(奧斯定會)並稱。——中譯註 注127 聖托馬斯·阿奎那〔St.Thomas Aquinas,即(義大利)阿奎諾地方的托馬斯,1224或1225—1274年〕:基督教神學家、經院哲學家,著有《神學大全》和《反異教大全》兩部巨著。1252年進入巴黎大學神學院學習,1256年開始在巴黎大學任教(1256—1265年;1268—1272年)。曾多次與人展開論戰。其中第二次巴黎時期,一方面反對藝學院中阿維羅伊主義者激進的亞里士多德主義,一方面反對神學院方濟各會學者保守的奧古斯丁主義,故此深感正確理解亞里士多德原著的重要性,對《物理學》《後分析篇》《解釋篇》《政治學》《倫理學》《論靈魂》等做了評註。——中譯註 注128 即城邦。——中譯註 注129 布里當(Jean Buridan,1300—1358年):亞里士多德學派哲學家、邏輯學家,曾在巴黎大學隨唯名論思想家奧康姆學習哲學,任教巴黎大學藝學院30年之久。1328年及1340年先後任該校校長,並於後一任校長任上簽署禁止將奧康姆學說教條化的條令。——中譯註 注130 波菲利(Porphyry,約234—約305年),新柏拉圖主義希臘哲學家,師從普羅提諾(柏羅丁)。著述豐富,涉及哲學、語言學和自然科學等。為亞里士多德《範疇篇》所做導論後來被波伊提烏譯成拉丁文,成為中世紀標準教科書。「波菲利之樹」是中世紀研究邏輯分類的重要觀念。波伊提烏翻譯了亞里士多德的《工具論》,包括《範疇篇》及波菲利對此篇所做注釋,還撰寫了《範疇篇》、《解釋篇》的注釋,這些注釋與譯著在中世紀早期被廣泛用作辯證法教材。而他翻譯的《前分析篇》《後分析篇》《辨謬篇》《正位篇》(此四篇與以上兩篇共同構成亞里士多德的《工具論》),則直到12世紀才被人發現。——中譯註 注131 科爾瓦比(Robert Kilwardby):13世紀多明我會的僧侶,曾在巴黎大學任教,並於1270年前後任坎特伯雷大主教。——中譯註 注132 阿馬尼亞克(Armagnac)戰爭:阿馬尼亞克為法國西南部一地區名。從12世紀起,成為法王控制區與英王控制區之間的緩衝地帶,戰略地位日益重要。英法百年戰爭(1337—1453年)中,根據1360年《加萊條約》,英王取得對該地區的宗主權。1380年,年僅12歲的查理六世繼位,成年後成為間歇發作的精神病人。此時,封建貴族乘機結黨爭權,形成以勃艮第公爵為首的勃艮第派和以奧爾良公爵(系查理六世之兄弟)為首的阿馬尼亞克派(奧爾良公爵之岳父為阿馬尼亞克伯爵)。1407年,奧爾良公爵在巴黎被勃艮第公爵所殺。巴黎人全體擁戴勃艮第派,市內籠罩恐怖專政氣氛,打手隊在市區巡行,見奧爾良人便殺。阿馬尼亞克伯爵聯合另兩位南方領主,兵臨巴黎城下,市民倒戈,與之談判。勃艮第公爵退出巴黎城。阿馬尼亞克派控制了查理六世。英王亨利五世趁機於1415年恢復對法戰爭。勃艮第派投降英軍。英軍很快占領巴黎和法國北部地區。1418年後,查理七世與勃艮第公爵取得和解,阿馬尼亞克派權勢不再。1428年英軍圍攻奧爾良,次年奧爾良守軍擊退英軍(史傳民女貞德星夜馳援,軍心大振;後巴黎大學在審判貞德為女巫的過程中扮演了不光彩的角色)。——中譯註 注133 比維斯(Juan Luis Vivès,1449—1540年):西班牙人文主義者,伊拉斯謨的學生。在教育、哲學和心理學等方面頗有建樹。強烈反對經院哲學,主張以歸納法為研究方法。1509—1512年曾在巴黎學習。1531年寫成《論紀律二十卷》,主張運用個人的探索與經驗進行歸納的原則來學習自然。——中譯註 注134 裴斯泰洛齊(Johann Heinrich Pestalozzi,1746—1827年):瑞士教育改革家。主張貧民教育,強調加強學生自身能力的教學方法。他的大多數教育原則被現代初等教育所接受(至少是表面上,因為涂爾幹似乎對此很有疑惑,參見第十九講開頭)。——中譯註 注135 例見拉伯雷《巨人傳》第五部第19章以下。1532年,拉伯雷在里昂首先出版了政治小說《巨人傳》的第二部(全書共五部,1564年出齊),次年即1533年,最高法院與巴黎大學就宣布此書為禁書。——中譯註 注136 約諾土斯(Janotus):索邦的神學大師,參見《巨人傳》第一部第18章以下。——中譯註 注137 和上文所說的培根不同,這裡指的是弗朗西斯·培根(Francis Bacon,1561—1626年)。他有關歸納推理的重要性的觀點,參見《工具論》。——中譯註 注138 愚人節(fête des fous):中世紀歐洲民間節日,定在1月1日或此日前後,特別盛行於法蘭西,13世紀前後演變成諷刺基督教道德禮儀的一種場合,可以假扮高僧達官,肆意妄為。雖屢遭禁止,1431年巴塞爾會議也規定處罰辦法,但直到16世紀才絕跡。這一節日更類似於今天的狂歡節,而非愚人節。——中譯註 注139 科爾迪埃(Mathurin Cordier,1479—1564年):巴黎大學教師,加爾文1523年進入該校,曾在其門下學習拉丁文。——中譯註 注140 據勒戈夫《中世紀的知識分子》(中譯本),第137頁,應為Jean Standonck。據李興業《巴黎大學》,第143頁,Johann Standonck為荷蘭人,1485年曾任巴黎大學校長。——中譯註 注141 弗朗索瓦一世(François Ⅰ,1494—1547年):1515—1547年任法國國王。文藝復興時期的藝術與學術提倡者,人文主義者。1530年創辦皇家學院,即後來的法蘭西學院。——中譯註 注142 基督教亞里士多德主義與基督教柏拉圖主義是一種非常膚淺的區分。12世紀與13世紀通過翻譯亞里士多德著作來恢復其思想,確實是歐洲思想史上一個重要事件。但是,13世紀時所謂亞里士多德主義的經院哲學家們,儘管全力投入亞里士多德的新譯本及其哲學和神學意蘊,但也深受奧古斯丁、波伊提烏和(埃里金納注釋的)偽狄奧尼修斯一脈的影響。——中譯註 注143 夏特爾的貝爾納(Bernard de Chartres,11世紀末—約1130年):人文主義者與哲學家,法國著名的夏特爾學派領袖。12世紀柏拉圖主義代表人物。1114年開始在夏特爾學校任教辯證法與文法,1119年當選該校校長。1124年起執教巴黎,學生中有著名的索爾茲伯里的約翰(後曾任夏特爾主教)。夏特爾修道院及其學校是12世紀著名的學術中心,非常注重四藝的研究。把教育重心放在古典文化和世俗知識上。倡導人的重要性。史稱「夏特爾精神」。——中譯註 注144 路易十二(Louis Ⅻ,1462—1515年):1498年起任法國國王。國內政策上很得民心,被稱為「人民之父」。精簡和改進司法行政,在對外連年征戰情況下一直維持原有捐稅,並且始終保持國內免遭侵略和內戰。——中譯註 注145 即「奧格斯堡聯盟戰爭」,也稱「大同盟戰爭」(1689—1697年),法王路易十四發動的重要戰爭。他的擴張計劃為由英格蘭、荷蘭共和國和奧地利哈布斯堡家族領導的同盟所組織。導致戰爭的更深原因在於敵對的波旁王朝與哈布斯堡王朝之間的勢力均衡問題。——中譯註 注146 義大利戰爭:從15世紀末開始,在義大利富庶物質文明和奢華生活方式的吸引之下,法國數代國王相繼發動對義大利的連年征戰。從1495年查理八世入侵那不勒斯開始,經路易十二、弗朗索瓦一世,最後在亨利二世手上結束。就整個歐洲而言,這是法國、西班牙和神聖羅馬帝國爭奪義大利的戰爭。整個義大利冒險對於法國來說,在軍事上並未有多大收穫,始終糾纏在歐洲複雜的王位繼承爭奪之中。但是,通過歐洲霸權的爭奪,法國在英法百年戰爭之後恢復了歐洲強國的地位,並且刺激了國內經濟生產,活躍了文化生活,加速了社會流動。——中譯註 注147 義大利主體位於歐洲大陸南端亞平寧半島,面向溫暖的地中海和通往近東的航路,北部大致以阿爾卑斯山脈為界,與歐洲大陸的法國、瑞士、奧地利等主要國家相隔。——中譯註 注148 在西班牙方面,涂爾幹此處所指略有含糊之處。實際上,這裡所指的並不是卡斯蒂利亞(Castille)王國費迪南德一世(1016或1018—1065年)及其繼承者,而是阿拉貢國王費迪南德二世(Ferdinand Ⅱ,1452—1516年),1469年締結政治婚姻,與卡斯蒂利亞公主伊莎貝拉成婚。1474年公主自立為女王,費迪南德與之共治,稱卡斯蒂利亞國王費迪南德五世。阿拉貢王國與卡斯蒂利亞王國的聯合,成為現代西班牙的立國基礎。——中譯註 注149 高康大還有另一種中文譯法也比較流行,即卡岡都亞。包諾克拉特(Pano-crates)希臘文原義是「雄壯、有力」,事見《巨人傳》第一部第15章。——中譯註 注150 這裡指包諾克拉特延請大師,用典籍中所載秘方來治高康大。但同時,為了幫助高康大排泄,又在高康大上廁所時,讓教師在旁替他誦讀經文。以下具體場景參見《巨人傳》第一部,第23章。——中譯註 注151 詳參本書注226。——中譯註 注152 比代(Guillaume Budé,1467—1540年):法國學者、外交家和皇家圖書館館長。研究希臘文化,使古典研究在法國復興。1516年寫信(《論王侯的教育》)給法王弗朗索瓦一世,在反對教會與巴黎大學的鬥爭中贏得了宮廷的支持。在弗朗索瓦一世的支持下,1530年在巴黎創建法蘭西學院,以此攻擊經院哲學的最後堡壘。——中譯註 注153 此處涂爾幹所使用的「Pléiade」一詞若是實指,則應為法國七星詩社,但此處似乎很難說就一定不是虛指。七星詩社為16世紀法國出現的一個作家團體,宗旨是把作為文學表達工具的法語提升到古典語言的水平。以龍薩為首,還包括蒂亞爾、若代爾等,被認為是法國文藝復興詩歌的最早代表。——中譯註 注154 事見《巨人傳》第一部第52—58章,尤其第57章。特來美的希臘文原義是「意志、願望」,因為該修道院的院規就是「隨心所欲、各行其是」。——中譯註 注155 有關高康大「兼容並蓄」的學習生活,詳見《巨人傳》第一部,第23章和第24章。以下中譯文一般取自上海譯文版《巨人傳》中譯本,略有改動。這裡的「傢伙」包括了各式樂器、工具和武器等。——中譯註 注156 約翰修士(Frère Jean des Entommeures):首次出場為第一部第27章。——中譯註 注157 巴奴日(Panurge):首次出場為第二部第九章,意思是「精巧奸詐,萬事通」。——中譯註 注158 此信見《巨人傳》第二部第八章,但是涂爾幹的引文似乎是這封長信的一個縮寫。——中譯註 注159 原文見《巨人傳》第二部第八章,中譯文有所改動。——中譯註 注160 昆體良(Quintillian,約35—96年以後):古羅馬修辭學家和教師。著有《雄辯術原理》。 迦勒底(Chaldean)位於巴比倫尼亞南部(今伊拉克南部),在《舊約》中經常提到。在古代作家那裡,迦勒底人經常被用來指僧侶和其他受過正統巴比倫文學教育、尤其是受過傳統天文學或占星術教育的人。——中譯註 注161 普魯塔克(Plutarch,或譯普盧塔克,約46—119年後):對16—19世紀歐洲散文、傳記、歷史著作的發展影響極大的傳記作家。最著名的作品是《希臘羅馬名人傳》。還有總稱為《道德論叢》的文章60餘篇,主要為對話或諷刺文,涉及題材極廣,包括教育、哲學、倫理、宗教、政治、文學、自然科學等。拉伯雷、蒙田、莎士比亞、培根等都深受其影響。蒙田的散文多有其《道德論叢》的痕跡。 保薩尼阿斯(Pausanias,活動時期為143—176年):希臘旅行家和地理學家,著有《希臘志》,是了解古代遺蹟的最寶貴的材料。最擅長記述奧林匹亞和德爾斐等地的宗教藝術和歷史建築。 阿特納奧斯(Athenaeus,活動時期約公元200年):希臘文法家,所著《歡宴的智者》(Antiquitez )敘述了許多知識淵博的人相聚於一次貴族酒會,保存了大量業已散佚的古代作品的引文,徵引作家多達800位。描寫了花與果實的功用。——中譯註 注162 波利齊亞諾(Politian,1454—1494年):義大利詩人,人文主義者,文藝復興時期傑出的古典學者。將《伊利亞特》譯成拉丁文。在佛羅倫薩大學就任拉丁文和希臘文教師時,做有四次演講,《斗篷》論維吉爾的詩,《鄉下人》論赫西俄德和維吉爾的田園詩,《琥珀》論荷馬,《撫育》論希臘和拉丁文學的各種體裁。 赫西俄德(Hesiod,活動時期約公元前700年):希臘最早的詩人之一,著有《神譜》和《工作與時日》。 維吉爾(Virgil,公元前70—前19年):古羅馬最偉大的詩人。著有《埃涅阿斯紀》《牧歌》《農事詩》。他對於後世的影響一直十分巨大。作品約在公元前1世紀進入文法學校,特別是《埃涅阿斯紀》被文法學家們廣泛地解釋和評註,在文法學校及修辭學校中的地位一直延續到帝國滅亡。羅馬甚至把是否閱讀過其作品作為受教育程度的標誌。昆體良建議教育的全部課程應該以他的作品為依據。奧維德對他的模仿和響應也十分有名。而基督教中幾個著名預言在他的《牧歌》第4首里也有見證。——中譯註 注163 普林尼(Pliny,23—79年):古羅馬大科學家、作家。所著存有《自然史》37卷,涉及大量自然科學,從宇宙天文、動物醫藥到礦物農作無所不及。在中世紀歐洲,此書起到代替一般教育的作用。 迪奧斯科里斯(Pedanius Dioscorides,約40—約90年):希臘醫生、藥理學家。他的《藥物論》一書為現代植物術語學提供了最經典的原始材料,詳盡介紹了近600種植物和近千種簡單藥物。 坡呂克斯(Julius Pollux,活動時期2世紀下半葉):學者、修辭學家。著有希臘辭典《詞類匯編》,包括許多學科的專門術語和修辭方面的資料以及文學作品的引語,尤以音樂和戲劇方面的論述見長。寫過有關漁獵的作品。 蓋倫(Galen,129—199年):古羅馬醫師、哲學家、語言學家。古代醫學史上的地位僅次於希波克拉底。對拜占庭及伊斯蘭文明產生深刻影響達1400年,對文藝復興時期西方科學的復興也起了重要作用。 奧比安(Oppian):據《巨人傳》上海譯文版中譯者注,希臘有兩位詩人叫奧比安,一位生於2世紀,著有釣魚詩;另一位生於3世紀,著有狩獵詩。——中譯註 注164 見《巨人傳》第一部,第23章和第24章。下同。——中譯註 注165 泰奧弗拉斯圖斯(Theophrastus,前374—前287年):古希臘逍遙學派哲學家,亞里士多德的學生。著述留存有《植物研究》9卷和《植物病原學》6卷。——中譯註 注166 見《巨人傳》第一部,第十章。——中譯註 注167 拉伯雷(François Rabelais,約1494—約1553年):法國作家和牧師。在世時以醫生和人文主義者著稱,而以《巨人傳》之作者傳名後世。初習法律,1521年受神職,後學醫,1532年任里昂天主教醫院醫師,其間曾解剖過一具被絞死的犯人屍體。這兩種職業使他有機會接觸並熟練掌握希臘語和拉丁語,為他後來研究古典作品提供了方便,也為其文學創作創造了條件。《巨人傳》中廣為涉及了當時的法律、醫學、政治、宗教、哲學等知識和倫理範疇內的主要內容。與拉繆、伊拉斯謨等過往甚密。——中譯註 注168 蘭塞洛特(C.Lancelot,1615—1695年):法國語言學家,波爾羅亞爾學校優秀教師,曾撰寫學習拉丁文、希臘文、義大利文、西班牙文的《新方法》系列速成教材。——中譯註 注169 拉繆(簡單生平見本書注119)在任巴黎大學藝學院院長期間,積極從事教學課程改革,將重點轉向倫理學、政治學和公民學。學生掌握的不再是三段論推理,而是能夠說服人的辯論技藝。他指出,辯證法最大的目的不在於必然性,而在於最大程度的或然性,這就是可信性。辯證法的先驅不是亞里士多德,而是西塞羅、昆體良和波伊提烏。——中譯註 注170 但丁(Dante,1265—1321年):義大利最偉大的詩人,文藝復興先導。他不僅用義大利文寫下了彪炳世界文壇的《神曲》,弘揚了世俗民族語言的地位,而且寫下了一系列關於修辭學、倫理學乃至政治思想的重要著述(尤其是《論世界帝國》)。他不僅吸取了維吉爾、西塞羅和波伊提烏等古典作家的長處,還對經院哲學和神學十分熟悉。薄伽丘撰寫過但丁的生平,並在1373—1374年開辦了第一批講解《神曲》的大學講座(這意味著但丁是第一位能夠與古典名著一起列入大學課程的當代人)。——中譯註 注171 阿爾貝蒂(Leone-Battista Alberti,1404—1472年):義大利人文主義者、學者、建築師與文藝復興時期藝術理論的主要創始人。由於他的人品、著作和廣博的學識,被認為是文藝復興時期「全才」的楷模。獲博洛尼亞大學法學博士學位。後任羅馬教廷秘書,奉命以華美的「古典」拉丁文重寫聖徒和殉教者的傳記。1432年寫成對話錄《論家庭》,開始以倫理思想家和文體家知名。1435年寫成《論繪畫》,對準確、豐滿、幾何性的合乎透視畫法的文藝復興時期繪畫風格起到了決定性的開創作用。修復了羅馬奧古斯都時期經典建築理論家維特魯威的著作全文,並親自主持了聖彼得大教堂、梵蒂岡教皇宮及其他宏大的文藝復興時期羅馬的建築工程。1452年寫成的《論建築十書》成為文藝復興時期建築學的聖經。他還寫出了第一部義大利文法,一本密碼學先驅著作,等等。 涂爾幹此處的大段引語,皆來自布克哈特的《義大利文藝復興時期的文化》(參見第十七講310頁注1),中譯本在第133—134頁。但有多處不同,比如「對公爵的葬禮演說」中譯為「對狗的吊辭」,「年邁後記憶力衰退」中譯為「24歲記憶力減退」,請讀者細查。——中譯註 注172 伊拉斯謨(Desiderius Erasmus,1469—1536年):16世紀歐洲最偉大的學者。生於荷蘭,卒於瑞士。他的教育著作,推動了以新人文主義者所強調的經典作品來代替古老的學術課程體系。1495年入巴黎大學修習神學(住在蒙太古學院)。曾在法國、英國、義大利等歐洲主要國家居住、寫作。著有《愚人頌》《論基督君主的教育》《箴言》《對話》等許多作品及大量解經著作,以及拉丁語課本等。——中譯註 注172a 金口約翰(即克里索斯托,Saint John of Chrysostom,約347—407年):早期基督教希臘教父、解經家、君士坦丁堡大主教。因講道透徹動人,為平民所喜愛,故得綽號「金口」。 聖巴西勒(即大巴西勒,Saint Basilius Magnus,約329—379年):早期基督教希臘教父。維護三位一體,反對阿里烏派。 聖安布羅斯(Saint Ambrose,約339—397年):早期基督教拉丁教父、米蘭主教、解經家、中世紀教會與國家關係觀的倡導者。其著作被譽為拉丁雄辯之傑作,是勸化奧古斯丁並為之施洗禮的導師。 聖哲羅姆(Saint Jerome,約347—419或420年):早期西方教會中學識最淵博之教父,將聖經之希伯來文《舊約》與希臘文《新約》譯成拉丁文,即後稱之通俗拉丁文本。——中譯註 注173 奧維德在文藝復興時期聲名日盛,《變形記》尤其成為後人掌握希臘神話的通途與捷徑,這是一部15卷的長詩,近12000行,集神話傳說之大成,從混沌初開、乾坤始奠,一直寫到愷撒被刺、化為天神。他豐富的神話學識與驚人的詩歌想像力結合在一起,使多種希臘傳說有了確定的文本。——中譯註 注174 梅拉(Pomponius Mela,活動時期為公元43年前後):所著《世界概述》為古拉丁文撰成之唯一古代地理學論文。其影響延續長達13個世紀,直至人類進入探險時代。普林尼稱其為權威之作。 托勒密(Ptolemy,活動時期為127—145年):古代著名的天文學家、地理學家和數學家。他創建的地心宇宙體系,即托勒密體系,在天文學中統治長達1300年之久。在地理學中的影響也是這樣。巨著《天文學大成》和《地理學指南》兩書都是到文藝復興時期才失去霸主地位。 普林尼《自然史》第2—6卷介紹了宇宙與天文學、古代世界的自然與歷史地理,尤其是一些已經不復存在的重要城市。文藝復興時期陸續有一些小冊子開始反駁這部千年流傳的巨著中一些權威性觀點,17世紀末終於由著名科學家來做出否定。——中譯註 注175 盧奇安(Lucian,約120—180年後):又譯琉善。古希臘修辭學家、諷刺作家。著有《神的對話》和《冥間對話》等(中譯本有《盧奇安對話集》),其機智的寫作風格成為羅馬後期及拜占庭時代作家們的楷模。 德謨斯提尼(Demosthenes,前384—前322年):又譯狄摩西尼。雅典政治家,公認的古希臘最偉大的演說家。學習其演說曾是羅馬學童演說訓練的一部分。在歐洲中世紀和文藝復興時期,他的名字就是口才的同義詞。——中譯註 注176 普勞圖斯(Plautus,約前254—前184年):偉大的羅馬喜劇作家,與特倫斯並稱。從14世紀人文主義學者和詩人彼特拉克開始,他的作品逐漸對歐洲各國的市民喜劇產生影響,比如莫里哀的《吝嗇鬼》。 愷撒(Julius Caesar,前100—前44年):或譯凱撒。羅馬將軍、獨裁者、政治家。還是一位高超的演說家,並留下《高盧戰記》這樣的偉大作品。記敘平實,剪裁精緻,雖說政治宣傳意味很強,仍具備卓越的文學價值。 薩盧斯特(Sallust,約前86—前35或34年):羅馬歷史學家和偉大的拉丁文學家,以描述政治任務、腐敗和黨派鬥爭的記事作品著稱,包括《喀提林戰爭》《朱古達戰爭》。以後羅馬歷史寫作大家如李維、塔西佗等也深受其影響。——中譯註 注177 奧古斯都時代前後,即屋大維於公元前31年掌握羅馬全境政權前後,湧現出一大批以拉丁文寫作的傑出作者,內中佼佼者如維吉爾、西塞羅、賀拉斯、奧維德、李維等。——中譯註 注178 利巴尼奧斯(Libanius,314—393年):希臘雄辯家、修辭學家。其演說和信件對當時教育情況的描繪頗具價值。 至於塞涅卡,涂爾幹此處所指不明,應該是老塞涅卡(Lucius Annaeus Seneca,約前55—39年)。著有《演說家修辭風格分類》,保存有約100個演說藝術的範例。——中譯註 注179 本段內容見《巨人傳》第一部,第15章,中譯參考上海譯文版譯文,有改動。「愛德蒙」在希臘語裡的意思是「幸運、福氣」,請注意書中描寫的他還未滿12歲。 格拉古:此處涂爾幹所指不明,由於大小格拉古均年少從政、辯才無礙,我們無法判斷。大格拉古即提比略·格拉古(Tiberius Gracchus,前169至前164?—前133年),前133年任羅馬護民官。小格拉古即蓋約·格拉古(Gaius Gracchus,前160至前153?—前121年),前123年和前122年連任羅馬護民官。兩人皆接受當時新的希臘啟蒙文化教育,長於公眾演講。 伊米留斯(Emilion):古羅馬政治家。——中譯註 注180 彼特拉克(Petrarch, 1304—1374年):義大利文藝復興時期學者、詩人、人文主義者。他的致理想化戀人勞拉的詩篇,促進了文藝復興時期抒情詩的發展。他曾經寫了350多封致古代賢哲如蘇格拉底、西塞羅、塞內加等的詩體信札。——中譯註 注181 布克哈特(Jacob Burckhardt,1818—1897年):近代傑出的文化藝術史學家,著有大量文藝復興文化史和歷史哲學方面的作品。此話來自他寫於1860年的《義大利文藝復興時期的文化》(第二篇「個人的發展」中第三章「聲譽的近代概念」,中譯本第149頁,本處有改動)。——中譯註 注182 美第奇家族的洛倫奇諾(Lorenzino di Medici,1514—1548年):出身美第奇家族幼支,是一位有才華的作家。他在羅馬搗毀了一些阿德里安時代最美的雕像的頭顱,同屬美第奇家族的教皇克萊芒七世要把他絞死,他遂逃到佛羅倫薩,成為亞歷山德羅的朋友。而後者正是克萊芒七世的私生子,專橫殘暴,被其父於1532年立為世襲的佛羅倫薩公爵。1537年,洛倫奇諾將其刺殺。但佛羅倫薩人並未就此起來反抗專制。他後來逃亡各地,著有《辯護》一書,聲稱其行為是受熱愛自由的驅使。但這種高尚動機不怎麼得到史家承認。有關記述見《義大利文藝復興時期的文化》中譯本第58、149頁。——中譯註 注183 萊康(Lycon,公元前3世紀):古希臘哲學家。——中譯註 注184 見《巨人傳》第二部,第二章。這段話涂爾幹在第十五講中也曾引用,比這裡完整些。——中譯註 注185 《巨人傳》第一部,第57章。——中譯註 注186 《巨人傳》第一部,第57章。中譯有改動。——中譯註 注187 《巨人傳》第一部,第57章。中譯有改動。——中譯註 注188 見孟德斯鳩《論法的精神》第一卷,第三章第七節「君主政體的原則」,商務印書館中譯本正文第25頁,中譯有改動。——中譯註 注189 居耶納學院(Collège de Guyenne):1534年由法國人文主義者古維雅(André Gouvéa)在波爾多創建,是一所兼容並包的人文主義學校。先教本國語方言,再進到拉丁文初步。採用活潑的辯論方法,不用體罰。——中譯註 注190 以上均出自蒙田「論兒童教育」,參考《蒙田隨筆全集》中譯本上卷,第二十六章「論對孩子的教育」,此處中譯有較大改動。加斯科涅系法國歷史上和文化上的一個大區,靠近與西班牙接壤的庇里牛斯山區。16世紀起開始採用法語作為書面語言,但方言在許多場合下仍有很強生命力。——中譯註 注191 瓦羅(Marcus Varro,前116—前27年):古羅馬學者、教育家和卓有成就的諷刺家。博學多才,約寫了74部計600多卷著作,題材廣泛,包括法學、天文、地理、教育、文學以及諷刺作品、詩歌、演說辭和信札等(不過得以完整留存的只有《論農業》)。曾籌建羅馬第一所公立圖書館。著有《教育九卷》,是文法學校的主要參考書,也是博學派運動的範例。——中譯註 注192 該書是西塞羅於公元前45—前44年去世前在其鄉間別墅所著五卷談話錄,論哲學、人生和死亡。——中譯註 注193 參見《巨人傳》第二部,第八章,中譯本第270—271頁,此處有改動。——中譯註 注194 多雷(Étienne Dolet,1509—1546年):法國人文主義者、學者、印刷業者。所著《拉丁文詮解》對拉丁文研究有重大貢獻。曾就學於巴黎大學等校,反對教權主義,三次被控為無神論者。先後因出版加爾文的教義著作和柏拉圖否認靈魂不滅的對話錄而遭監禁,1546年被巴黎大學神學教師團認定有罪,火刑處死,多有人稱之為「文藝復興事業的第一位烈士」。——中譯註 注195 伊納爵(lgnacio de Loyola,1491—1556年):西班牙神學家,出身於西班牙的羅耀拉城(所以名為羅耀拉地方的伊納爵,中譯亦多見有伊納爵·羅耀拉乃至簡稱羅耀拉的譯法)。16世紀天主教改革運動最具影響的人物之一,耶穌會創始人。初為軍人。1528年到達巴黎,1533年獲巴黎大學藝學士,聚集一批青年準備成立組織。1539年其夥伴成立永久性組織,次年教皇保羅三世批准成立這個新修會,定名耶穌會,伊納爵任總會長。該修會迅速發展,至伊納爵去世時已擁有12個分會。規定會士可以穿便服,不住在固定的會院裡,盡力進入各種社會機構,包括各國宮廷,為教皇或天主教廷認為需要的事情進行活動。本人起草了《耶穌會章程》,著有《神操》。兩者分別為《教育計劃》奠定了實踐依據和思想基礎,《教育計劃》則因耶穌會在西方教育發展史上的重要地位而成為經典教育著作。由於他為天主教廷的維護做出了顯著貢獻,1662年被封為聖徒。——中譯註 注196 耶穌會自稱是為「愈顯主榮」而戰鬥的耶穌軍團(Compagnie de Jésus,亦有譯耶穌連隊),可稱之為教團,仿效軍隊編制而成,總會長就是將軍,下屬各省長(各地會長)、校長等。——中譯註 注197 法蘭西學院(Collège de France):文藝復興運動在法國初起之時,法王弗朗索瓦一世在人文主義者比代的建議下,延聘了一批教師,於1530年創辦了皇家學院,即後來著名的法蘭西學院。法蘭西學院講授拉丁語、希伯來語、希臘語和數學,與巴黎大學分庭抗禮。——中譯註 注198 聖高隆班(Saint Columban,約543—615年):義大利博比奧大隱修院院長,作家,凱爾特教會重要傳教士之一。博學多才,精通拉丁語和希臘語的古典作品。——中譯註 注199 亨利二世(Henri Ⅱ,1519—1559年):1547—1559年任法國國王。本人系堅定的天主教徒,在國內嚴厲鎮壓新教徒。1547年在巴黎大理院(高等法院)設立審判異教徒的火焰法庭。——中譯註 注200 巴黎大理院常常與國王分庭抗禮,即使在司法權限之外,也可行使否決權,比如奏明王上,指出某某敕令、法案等難以施行,是為「諫言」。——中譯註 注201 1561年在普瓦西隱修院舉行了著名的普瓦西會談,法國天主教徒和胡格諾派教徒在此試圖調解他們之間的分歧,未獲成功。——中譯註 注202 在法文中,「collège」一般指中學,而「lycée」專指公立中學。但這樣的區分是歷史形成的,「collège」曾經有(現在在英語和法語裡也能看到)學院、中學、 (英國)公學、大學預科等等稱呼。全書雖然一般譯成了學院,但請讀者一定注意這裡面的差別與歷史關聯(最典型的比如大學預科與原本獨立建制的學院之間的關係,學院與中學的關係,等等)。就耶穌會而言,當時在法國既開辦學院,也創立中學,不好區分。——中譯註 注203 帕基耶(Étienne Pasquier,1529—1615年):法國律師和作家,以其百科全書式的史學巨著《法蘭西研究》(共10卷)而聞名。一生大部分時間用於對耶穌會進行鬥爭。在耶穌會控告巴黎大學一案中為後者辯護成功,贏得聲譽。——中譯註 注204 當時德意志天主教徒組成的軍事政治聯盟反對丹麥、瑞典、英、法等支持的新教同盟,二者之間紛爭導致三十年戰爭。在此期間,耶穌會士同天主教聯盟和西班牙站到一邊,反對亨利四世。1593年,克萊蒙學院學生若望·夏泰試圖刺殺亨利四世,最高法院立即下令驅逐耶穌會士。1598年法國同西班牙締結和約,同年頒布南特敕令,以宗教寬容結束天主教派和胡格諾教徒之間的內亂。加之亨利四世生性寬厚,又盼望與羅馬教廷和解,遍施手腕,才在多年後爭取到高等法院同意將耶穌會士召回法國。——中譯註 注205 基什拉(Jules Quicherat,1814—1882年):法國歷史學家和考古學先驅,法國中世紀史專家。曾編印關於貞德受審(巴黎大學曾在其中扮演不光彩角色,見本書注132及恢復名譽的五卷資料集)。——中譯註 注206 參看本書注77。——中譯註 注207 阿奎維瓦(Claudio Aquaviva,1543—1615年):耶穌會第五任和年齡最小的總會長(即將軍),被許多人認為是該會最卓越的領袖。1581年當選總會長。在其管理下,耶穌會發展迅速,會員由5000人增至13000人。學院數達372所。他加強了耶穌會的運轉效率,組織對本會歷史的第一次學術性編纂,為耶穌會學校起草實用的教育法典。——中譯註 注208 阿歇特(Louis-Christophe-François Hachette,1800—1864年):法國出版商,出版各類教科書、辭典和大量促進教育與文化的書刊。——中譯註 注209 洛蘭(Charles Rollin, 1661—1741年):法國教育家,史學家。巴黎大學神學系畢業後留校任教,1694—1712年任巴黎大學校長,採取多種措施整頓學校秩序。主要著作《學習論》。主張男女兒童接受同等教育,首先應該學習法語而非拉丁文。尊重兒童個性,發展兒童觀察能力。日後伏爾泰、孟德斯鳩等對他的教育思想給予了高度評價。——中譯註 注210 奧拉托利會(Oratoriens,亦譯聖樂會,神愛祈禱會):天主教中有兩個奧拉托利會,都由在俗神父組成,分別以羅馬和法國為中心。信奉笛卡兒的理性主義。積極推行中等教育。課程設置具有實科方向。1611年在巴黎成立的那個奧拉托利會,涂爾幹在下文第二十二講中還會詳細談到。——中譯註 注211 馬蒙泰爾(Jean-François Marmontel,1723—1799年):法國詩人、劇作家、小說家、評論家,以自傳《一個父親的回憶錄》(1804)知名。曾當選法蘭西學院院士,任宮廷史官。——中譯註 注212 波爾羅亞爾(Port-Royal):法國天主教西多會著名隱修院。17世紀詹森主義和文學活動中心。——中譯註 注213 請注意此處提到的年級排序都是從高往低排,數目越大,年級越低。——中譯註 注214 弗朗什-孔泰(Franche-Comté):法國大區,東部與瑞士接鄰,16、 17世紀時在將近兩百年的時間裡屬於哈布斯堡王朝領地,1678年併入法國。作者故有此言。——中譯註 注215 帕斯卡爾(Blaise Pascal,1623—1662年):1655年進入波爾羅亞爾隱修院,在院中寫下了《致外省人信札》和《思想錄》兩部傳世之作。《致外省人信札》是替詹森主義者阿爾諾辯護(耶穌會反對派)而給一個外省人寫的18封信的匯編。信中直斥耶穌會道德鬆弛,嬉笑怒罵,皆成文章。法國文學批評奠基人布瓦洛稱此文為法國近代散文開山之作。——中譯註 注216 典出「Les Vies paralllèle 」,即古希臘傳記作家普魯塔克的《平行列傳》(中譯為《希臘羅馬名人傳》),將希臘與羅馬兩方在經歷、事跡、性情等方面可供比較的名人合集列傳。——中譯註 注217 阿喀琉斯(Achilles):希臘神話中的人物典型,在特洛伊戰爭中,是阿伽門農軍隊里最勇敢、最英俊、最偉大的戰士。 尤利西斯(Ulysses):即奧德修斯(Odysseus),荷馬史詩《奧德賽》中主人公,西方文學中最常描述的人物典型之一。他的智慧、口才、機敏、勇氣和悟性都很出色。他既有玩弄計謀的才能,也有忠勇仁厚的一面。事實上,每個時代都會以自己的方式對這位「性格多面的人」重新加以闡釋。 努馬(Numa Pompillus,活動時期約前700年):羅馬傳說中在共和國成立之前統治羅馬的七代國王的第二代。據傳前715—前673年在位,曾創立宗教曆法和制定各種宗教制度。 奧古斯都(Augustus,即屋大維,前63—14年):作為歷史上最偉大的行政管理天才之一,他在羅馬生活的每個領域乃至帝國全境開展了規模巨大的重建工作,創造了以便利的交通和繁榮的商業為基礎的持久和平時期。正是這種史稱的「羅馬和平」,保證了希臘羅馬的古典遺產的倖存和最後的傳播。他贏得了維吉爾、賀拉斯和李維的稱頌。——中譯註 注218 從公元前3世紀中葉到公元前2世紀中葉,迦太基人與羅馬進行了一系列戰爭,史稱三次布匿戰爭,爭奪地中海霸權,其間湧現出漢尼拔、西庇阿等名將。最後迦太基淪為羅馬在北非地區的一個行省。此處的行政官系古羅馬時期執政官外出期間代理行使廣泛行政權力的官職。——中譯註 注219 參看本書第六講。——中譯註 注220 涂爾幹此處未註明是哪一位若弗魯瓦,根據言辭口吻,似乎是Isidore Geoffroy(1805—1861年),法國動物學家,1844年任巴黎大學督導長,並任皇家公共教育委員會委員,後當選巴黎科學院院長。但此處年代似乎有些不符。其父Éenne Geoffroy(1772—1844年):法國博物學家,1809年起任巴黎大學動物學教授。懷疑是涂爾幹把父子兩人弄混了。——中譯註 注221 路易十四:1643—1715年在位法國國王,是古典時代專制君主制的象徵。在此期間,法國文學巨匠迭出,如高乃依、莫里哀、拉辛、拉封丹、布瓦洛等。——中譯註 注222 安德洛馬克(Andromaque):希臘英雄赫克托爾的遺孀,被俘後為援救其兒子免於一死,不得不含羞忍辱,同意與敵人卑呂斯結婚,準備婚禮完畢後自殺。此時卑呂斯遺棄的未婚妻愛彌奧娜出於嫉妒,煽動青年奧雷斯替她殺死了卑呂斯,但奧雷斯並沒有贏得愛彌奧娜的愛情,終於發瘋。此處指的是法國悲劇詩人拉辛(Jean Racine,1639—1699年)的作品《安德洛馬克》(1667年),他參考了希臘悲劇家歐里庇得斯的同名悲劇,以及荷馬和維吉爾史詩中的有關情節。拉辛擅長描敘王公貴族婦女的心理,與路易十四寵幸的曼特農夫人相交甚篤。——中譯註 注222a 賽莉麥娜(Célimène)是法國古典主義時期著名劇作家莫里哀(Molière,1622—1673年)的喜劇《憤世嫉俗》(1666年)中女主人公,虛偽嚼舌,愛在人後搬弄是非。阿巴公(Harpagon)是莫里哀喜劇《吝嗇鬼》(或譯《慳吝人》《守財奴》)中角色,突出了金錢被神化之後對家庭溫情的破壞。貪婪在這裡變成一種絕對的欲望。——中譯註 注222b 司卡潘(Scapin):義大利即興喜劇中的定型人物——滑稽男角。尤以其膽小懦弱著稱,遇見矛盾衝突即拔腿逃竄。司卡潘通常扮演一個靠不住的侍從和做雜事的僕人。莫里哀的《司卡潘的詭計》使這個人物成為法國喜劇的一部分。——中譯註 注223 包括義大利、法國、西班牙等操拉丁語系語言的國家。——中譯註 注224 梅蘭希頓(Philipp Melanchthon,1497—1560年):德國宗教改革家、神學家和教育家。與路德兩人同氣相求,結為摯友,在新教教義的宣傳上功績卓著。1528年提出基礎教育綱要,並在德意志全境迅速得到貫徹,通過他的教科書和培訓的教師,實際上改組了德意志整個的教育體系。他參與創辦和改革了眾多著名大學,獲得「德意志之師」的稱號。——中譯註 注225 拉特克(Wolfgang Ratke,1571—1635年):德國教育改革家,特別在語言教學改革方面成就卓著,為夸美紐斯及後來的教育改革家的工作奠定了基礎。主張先熟練掌握本國語再學習外國語(主要指拉丁語),通過經驗與試驗去學習而不是死記硬背,先具體再抽象。——中譯註 注226 夸美紐斯(John Amos Comenius,1592—1670年):捷克教育改革家和教育領袖(捷克原名是Comensky)。以教學方法特別是語言教學方法的革新而著稱。深信通過全民教育制度可促進人類的和平與合作。在學習拉丁文方面主張直接面對事物本身,甚至編寫了看圖識字課本。——中譯註 注227 《大教學論》(Magna Didactica ,1657年版),第18章,原則二。 注228 同上書,第18章,第八節。 中譯者按:據傅任敢譯《大教學論》(教育科學出版社1999年版)第105頁,此句原文中間還有一句:「它在未來世界的用處更重要(哲羅姆提醒過我們說,對於我們在天上有用的知識必須在地上去獲得)。」這和涂爾幹此段上下文的論述意旨關係還是比較密切的。 注229 同上書,第17章,第45節。 注230 同上書,第18章,第23節。 注231 《大教學論》,第18章,第28節。 注232 同上書,第22章,第一節。 注233 《大教學論》,第十章,第一節。 注234 《大教學論》,第18章,第35節。 注235 利奧十世(Leo Ⅹ,1475—1521年):美第奇家族成員。1513—1521年任教皇。是文藝復興時期最大肆揮霍的教皇之一。使羅馬成為歐洲文化中心,教廷成為歐洲重要政治力量。在任期間,梵蒂岡藏書大增,藝術創作繁榮,聖彼得大教堂修建加速。但耗費巨款使教廷陷入財政困難,不得不發行贖罪券,導致與路德的激烈衝突。1521年他宣布絕罰路德。 關於弗朗索瓦一世,參看本書注141和注197。——中譯註 注236 實科學校(Realschule)是德國的一種中學,強調實用,到18世紀中期演進為六年制。以實用課程(物理、化學)及利用化學實驗室和生產玻璃、木材的車間而聞名,成為其他國家教育改革家的楷模。——中譯註 注237 拉夏洛泰(La Chalotais,1701—1785年):法國行政官員。長期領導大理院(高等法院)與國王之間的鬥爭,曾為此入獄。強調國家辦學,反對耶穌會對法國中等教育的控制,1762年巴黎大理院宣布撤銷耶穌會。著有《關於〈耶穌會規程〉的報告》、《論國民教育》,後者影響廣泛,受到伏爾泰和狄德羅等人的大力讚揚。——中譯註 注238 羅蘭(Baltheley Roland):曾任巴黎市議會議長,提出改進教育工作,建立國家主義的教育體制,替代教會組織的學校。注意不要和此前擔任巴黎大學校長的羅蘭和此後大革命時期的羅蘭夫人弄混。——中譯註 注239 Plan d』é ducation , p.8. 注240 Euvres , Ⅶ,p.169. 注241 塔列朗(Charles-Maurice de Talleyrand,1754—1838年):法國政治家和外交家。在大革命時期、拿破崙時期、波旁王朝復辟時期和七月王朝時期均任高官。——中譯註 注242 Hippeau p.41.根據下一講,此書為Hippeau所著之《大革命期間的法國公共教育》(L』instruction publique en France pendant la Révolution )。——中譯註 注243 Euvres ,Ⅶ,p.431. 注244 同上書,p.421. 注245 泰納(Hippolyte Taine,1828—1893年):一譯丹納,19世紀法國思想家、文藝評論家、歷史學家,實證主義代表人物。主要著有《英國文學史》《藝術哲學》《當代法國的由來》《古代政體》《現代政體》《論革命》等。 注246 馬略特定律(loi de Mariotte):馬略特(Edme Mariotte,1620—1684年)是法國物理學家和植物生理學家,是天主教司鐸和隱修院院長,1666年參與創建法國科學院。他於1676年獨立發現了馬略特定律,即氣體體積與其壓強成反比,但在法國之外,這項法則被稱為波義耳定律(系英國化學家波義耳1662年首先提出),後來成為物理與化學的基本定則。 注247 1791年10月的一項法令甚至關閉了巴黎大學的所有學校。——中譯註 注248 塔列朗1791年在制憲會議上提出國民教育法案,即「塔列朗法案」。主要內容包括:鄉鄉設立初等學校,為男女兒童提供平等免費教育;設立市鎮中學(collége),實施廣泛的普通教育,收學費;設立專科學校,培養國家急需的牧師、醫師、法官等專門人才;設立國立大學,統帥整個國民教育體系,領導全國科學研究和藝術生活。中央設立全國社會教育委員會。——中譯註 注249 孔多塞1792年4月在立法會議中提出國民教育計劃,即「孔多塞報告」,亦稱「國民教育組織計劃綱要」。認為國民教育是國家對其全體公民的應盡之責,應由國家建立統一、連續、世俗的學校體系,包括初小(4年)、高小(3年)、中學(5年)、專科學校和大學校。大學校統領各級學校。各級學校均實行強制性免費教育。廢傳統宗教性課目,興與社會實踐關係密切的實用課程。還應增設政治教育課程,講解憲法和《人權宣言》。該計劃雖未提付表決,但其基本精神影響了19世紀法國教育的發展走向。——中譯註 注250 羅姆(Charles Romme,1750—1795年):大革命期間曾先後入選立法會議、國民公會。任教育委員會委員。主張推行盧梭的道德教育。主創共和曆。1793年在國民公會上提出國民教育法案,主張建立三級學校教育體系,適應全體公民即社會的不同需要,增設公民權利與義務、軍訓、法國革命史及自然科學課程。——中譯註 注251 西哀士(或譯西耶斯,Emmanuel-Joseph Sieyès,1746—1848年):法國教士和憲法理論家。他的關於人民主權的觀念在大革命前期影響很大。所撰小冊子《第三等級是什麼?》使其名聲大噪,併入選1789年三級會議的第三等級代表。在大革命期間的政局中地位逐步上升,霧月政變達到巔峰,後衰退。——中譯註 注252 多努(Pierre-Claude-François Daunou,1761—1840年):法國政治家,自由主義理論家和歷史學家。奧拉托利會成員。大革命期間被選人國民公會。督政府時期提出了整套教育改革方案。長期主持教育工作。是1795年憲法主要起草人,國立科學藝術研究院創始人。後曾任國立檔案館館長,並任法蘭西學院倫理學、歷史學教授。1795年10月在國民公會提出國民教育法案並獲通過,對大革命期間多種教育法案及其實施經驗進行了總結。認為教育是國家的義務和責任。規定建立三級學校體系,初等學校設在鄉鎮,窮苦兒童免費;中心學校以課程而非班級分類;高等職業技術學校,培養專門人才。——中譯註 注252a 拉卡納爾(Joseph Lakanal,1762—1845年):1789年大革命爆發時他是教師,1792年被選入國民公會。在任公共教育委員會委員時,提出國民教育計劃方案,建議國家為男女兒童提供免費的初等教育。這項計劃被否決,但在羅伯斯庇爾政權垮台後,他就任教育委員會主席,提出修改法案。此法案實行約一年後被多努法案取代。中等學校計劃實行到1802年。在他的努力下,國民公會於1793年7月通過三級教育制度,1794年11月通過公共教育法。1795年他開辦師範學校。在執政府時期和第一帝國時期繼續主持教育工作。——中譯註 注252b 參看Hippeau,L』instruction publique en France pendant la Révolution 。 注252c 涂爾幹在講這段歷史時直接採用了法國共和曆,也就是法國大革命期間採用的一種曆法體系。法國革命會議於1793年10月5日頒布此項曆法,意圖以一種更科學、更理性的曆法來取代歐洲傳統的格列高利歷,並割斷同基督教的聯繫。共和曆曆元為1792年9月22日,全年12個月(自10月起分別為葡萄、霧、霜、雪、雨、鳳、芽、花、牧、獲、熱、果月),每月3旬(取代星期),每旬10日,年末5個或6個增日為無套褲漢日,也就是革命者的節日。1806年拿破崙政權廢除此項曆法。 中央學校(d』Écoles centrales)是法國大革命期間由各省設立的中等學校。1794年創辦,至1796年底,各省均有一所,巴黎兩所。學校課程分為三級,一級為繪圖、博物志、古典語與現代語;二級為數學、物理和化學;三級為通用文法、文學和法律。——中譯註 注253 富克羅瓦(Fourcroy,1755—1809年):法國教育活動家、化學家。1802年被拿破崙任命為教育部長,主持制定學校法令。詳參本書注258。——中譯註 注254 五百人院(Conseil des Cinq-Cents):根據共和三年憲法於1795年9月確立。作為初級法院,與元老院相對。共有500位議員。霧月政變後廢除。——中譯註 注255 基內特(Nicolas Guinette,1762—1821年):督政府時期曾任內務部長。——中譯註 注256 迪律伊(一譯杜魯易,Victor Duruy,1811—1894年):法國學者、官員。1863—1869年任法國教育部長,發動廣泛的改革,包括廢除1852年後的中學文、實分科制,注重現代科學技術。1868年創辦「高級研究實驗學校」,附屬於巴黎大學,進行多方面科學研究。推行免費的義務初等教育。此措施在當時的法國實行過早,因而失敗。部分原因是拿破崙三世不予支持。他還推行為女孩提供非宗教性的中等教育,在高中和大學增設現代語言與當代歷史,改革教師培訓辦法,1884年成為法蘭西學院院士。——中譯註 注257 執政府(Consulat):1799年11月「五月政變」後拿破崙、西哀士等三人組成共和國臨時執政府,拿破崙任第一執政。1800年共和八年憲法通過,執政府正式組成。1802年共和十年憲法進而明文規定拿破崙任終身執政。1804年共和十二年憲法宣布法國為帝國,12月拿破崙加冕。執政府時期結束。——中譯註 注258 拿破崙政府1802年5月1日頒布公共教育基本法令,亦稱「共和十年花月法」。建立統一集中的國家教育行政體系,後來具體落實為建立帝國大學。建立公立中學(lycées)與市鎮中學(Collè,或譯普通中學),學制皆為六年。——中譯註 注259 參看本書注121。——中譯註 注260 拿破崙稱帝後,頒布《關於帝國大學條例的政令》,旨在嚴密控制遍布整個帝國的所有教育設施,促使教育按照帝國規定的方針向國民灌輸道德和政治。帝國大學享有督察國民教育的專權。所有教師皆為帝國任免的官員。帝國大學(Université Impériale)亦稱法蘭西大學(Université de France),準確地說不是大學,可稱為帝國教育團或法蘭西大學院,其總監為全國教育的最高首腦,由皇帝親自任命。下設大學區、總督學與督學等。這是法國高度集權的教育管理體制的開端。1920年改為公共教育與藝術部。——中譯註 注260a 這裡必須指出,耶穌會也稱耶穌軍團,其總會長亦稱將軍,參看本書注196。——中譯註 注261 格雷亞爾(Gréard, 1828—1904年):1879—1902年任巴黎大學校長。——中譯註 注262 基佐(François Guizot,1787—1874年):法國政治活動家、歷史學家。25歲時就任巴黎大學歷史學教授,轟動講壇。著有《歐洲文明史》《法國文明史》等。1833年任教育部長時提出教育法案,確定小學分初小和高小兩級。規定教會學校不得強制學生接受宗教教育。初步建立國家國民教育制度。——中譯註 注263 維爾曼(Villemain,1790—1870年):著名文學評論家。法蘭西學院院士。曾是巴黎大學講授法國文學的著名青年教授。1840—1844年間任教育部長。——中譯註 注264 薩爾旺迪(Narcisse Salvandy,1795—1856年):法國教育學家、歷史學家和政治家。1837—1839年及1845—1848年期間兩度出任法國公共教育部長。制定一系列教改措施,改組收容所,使之變成教育機構。——中譯註 注265 西蒙(Jules Simon, 1814—1896年):法國政治家、哲學家。曾為國民議會自由派議員。曾因反對路易·波拿巴政變,被暫停在巴黎大學的學術職位。後成為激進黨理論家。1871年梯也爾政府任命他為教育、宗教和美術部長。1873年隨政府倒台。——中譯註 注266 富耶(Alfred Fouillée,1838—1912年):法國哲學家、教育家。曾為中學教師、大學哲學教授。著有《國家教育論》。強調國家競爭,注重教育在增進國勢中的作用。主張將古典人文學科和哲學置於首位,陶冶公民的愛國心與犧牲精神。——中譯註 注267 庫贊(Victor Cousin,1792—1867年):法國哲學家、教育改革家和歷史學家。他的系統折中主義使其成為當時法國最著名的思想家。1808年建立帝國大學,實際上也就是恢復巴黎大學時,與基佐、維爾曼三人同時成為巴黎大學講壇上著名的青年教授,一時轟動歐洲。曾任公共教育委員會委員,法蘭西學院院士,師範學院院長。多次前往德國訪學,1832年前往德國考察教育方法之後,起草了一項法案,並於1833年由基佐提出,使法國初等教育有一次劃時代的改革。1840年基佐任首相,他被任命為公共教育部長。——中譯註 注268 富圖爾(Fortoul):曾任第二帝國教育大臣。據洪丕熙編著《巴黎理工學校》(湖南教育出版社1986年版)第154頁,1852年8月30日通過福爾圖爾(富圖爾)改革法,從四年級開始設文科和理科兩個組供學生選擇。——中譯註 注269 尼布甲尼撒(Nebuchadnezzar):這是古代巴比倫國王的名號,涂爾幹未指明是哪一位。——中譯註 注270 布雷亞爾(Michel Bréal,1832—1915年):法國語言學家,著有《拉丁語源詞典》等。——中譯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