劍橋中國隋唐史 · 第二章 隋朝,581—617年

在6世紀的最後25年,中國在政治上已經分裂了將近300年,這是中國歷史中最漫長的分裂期。隋朝結束了這一分裂期,掃清了分裂期遺留下來的大部分制度上的瓦礫,並為一個新的統一國家和社會打下了基礎。以後的許多朝代都從隋的成就中得益,但最直接的受惠者則是偉大的唐王朝(618—907年),它建立在隋的基礎之上,並在近三百年的時期內,左右了整個東亞的文化和政治。 這一章面對的問題是,如何評價隋朝的成就,和如何對這一時期在中國歷史中的重要性作出估計。如同許多歷史學家所說,隋在結束舊秩序、清除幾個世紀積累的渣滓和建立一個新型的帝國等方面與秦朝(公元前221至前207年)一樣,但這樣說是不夠的。就事論事這無疑是對的,但我們只有在考慮了6世紀中國遠為廣袤的版圖和複雜性並初步衡量各種新力量——例如草原入侵者、佛教和道教傳播的影響——以後,才能了解隋朝各項成就的特點。 因此,我想將本章分成五個部分。第一部分是有關6世紀中國的報道,它將展示出分裂時期遺留下來的某些外貌、文化差別和各具鮮明特徵的生活類型。第二部分概述重新統一者和新秩序的創建者隋文帝的性格、生活作風、政治哲學和統治方式,另外還有關於他的主要顧問的簡要敘述。第三部分討論隋在建立新的統一的制度化秩序時面臨的主要問題和採取的措施。第四部分是對第二代皇帝——煬帝——的概述,內容與有關他的父親的敘述相似。第五部分報道煬帝在位時鞏固其政權的步驟、他創造的新事物和最後他的戲劇性的毀滅。 6世紀的中國 6世紀中國最引人注目的特徵是它的文化的多樣化及地區的和種族的差異和不相容性。在317年,當中國人的北方喪失給匈奴民族後,長江流域及以南在幾個世紀中已發展了一種獨特的文明。在「夷狄」控制了中國文化的發源地和中心地後不久,許多中國人——特別是上層階級的中國人——紛紛南逃。在地處亞熱帶、地形完全與北方不同和尚待殖民的南方,北人感到很不自在。在最初,他們被南方有基業的家族稱為僑人,而北人則反唇相譏,稱南人為土著,儘管這些土著繼承了以前的楚國或吳國的大部分獨特的文化。許多北人的舉止如同異鄉之客,滿懷戀鄉之情和厭世思想,夢想有朝一日重返故土。但收復故土的一次次企圖都歸於失敗,經過了幾十年乃至幾個世紀,移來的北人逐漸適應了環境,並參加了發展獨特的南方文明的活動。 文化保守主義有時逐漸演變成沙文主義,它是這一時期南方的特徵(在本章,「南方」指的是沿長江中下游及其支流再加上東至杭州灣沿海的整個開化區)。它的表現有許多形式:公開宣稱自己繼承和保持了大漢(公元前206—220年)的遺產,即漢代的古典傳統、制度、文學風格、禮儀、音樂和風俗。事實上,許多這些傳統在南方的環境中已起了微妙而深刻的變化。建康(今南京)諸帝不顧他們政治上的虛弱,也要照搬漢天子的一套禮儀;學者為他們的古典學術的正統性,文人為他們作品文字的典雅而自鳴得意。整個上層階級為了表示他們合乎規範和通曉文學,試圖保存洛陽方言,這是他們的祖先一度在一個統一帝國的京師聽說的語言。[1]在南方的主要文明中心——揚州和建康周圍的長江下游——以外,移民的工作繼續進行:土著被消滅、同化或驅趕;中國的農業得以普及;村鎮寺院在荒蕪之地湧現出來。這就是正史中描述的景象的未被人注意的背景。在這幾個世紀中,這塊地區的中國農業、行政和稅收在遠比北方故土富饒的環境中緩慢發展,給主要的定居中心帶來了財富,使有的人能過上一種豪華雅致的上層生活。 到6世紀中葉,「南方」的生活方式已經出現,這裡略舉它的幾個特點。有些北方紀歲的節日已經移植到南方;另一些每年奉行的習俗則以古代南方傳統為依據。這時的僑居者已發現他們愛吃的麵食的代用品——大米。稱呼和迎候他人的方式已與北方的方式截然不同。南方的婦女更加深居簡出,納妾現象也比北方更普遍。南方的婚葬之事及舉行的一些禮儀遠比北方講究。北人重視幾代同堂,而南人則喜歡夫妻另立門戶。衣食及習慣都有它們明顯的南方風格。 中國分裂後不到一個世紀,「南人」之稱不再被用作「土著」的貶詞,而逐漸成為「中國人」的同義詞。[2]南人,包括北方來的移民,已經依戀於他們的作風、他們的溫柔的方式和南方山清水秀的景色。他們已經感到北人粗魯,對北方的習俗、古典學術和文學作品流露出輕蔑之意。一位南方文人說北方文學猶如「驢鳴犬吠」。人們從當時的民謠中,可以感到南方的某種溫柔和給人以美感的特質。以下即是一例:[3] 朝發桂蘭渚,晝息桑榆下。 與君同拔蒲,竟日不成把。 317年以後,北方較乾旱的平原出現了另一種不同文明的演變。在一個多世紀中,北方屢次遭到異族爭奪領土的激烈鬥爭的蹂躪。農民不斷被征去服兵役和勞役。掠奪居民聚居地和屠殺居民之事屢見不鮮,種族內部的暴力和仇恨也成了北方獨特的情況。在這種可怕的時代,有些中國的士紳門第由於它們能以擅長的政治和文學藝術向一個所謂的征服者效勞而得以倖存;它們往往通過與異族統治精英通婚,學習它們的語言和採用它們的某些生活方式來維繫自己的脆弱的地位。許多中國農民已處於半農奴的狀態,並承受了橫徵暴斂的負擔。所有階級都在朝不保夕的環境中生活。 386年開始躍居為地區性強國的北魏,逐步引進了一項穩定局勢的措施。早期魏國的鮮卑族統治者是強悍的騎士,多年來他們緩慢地採用了越來越多的中國的文明生活方式。早在398年,魏國的統治者命令在今山西北部的大同附近的舊居民區建立中國式的京都,其格局象徵中國王朝的氣派,這體現了他們長期追求的目標。京城呈長方形,圍以朝著羅盤四個方向的城牆,有傳統的宗廟和大圓丘等。這些不久前的遊牧騎士以此來表示他們成為中國式的統治者和使「仁風被於四海」的意圖。[4]但通往這一目標的道路並不平坦,而且鮮卑族有返祖傾向的人也不時警惕這一趨向。魏的統治者們最初的制度安排是在自己的部落方式和一個農業帝國的必備條件之間進行調和。他們由此朝中國式官僚國家這一方向發展,雖然在這一機構中大部分高級職位和許多特權仍保留在鮮卑貴族之手。此外,對武功和軍職的重視遠遠超過了文職和文學才能,這部分地反映了他們的傳統,部分地反映了當時的需要。 全面的漢化措施在孝文帝執政時(471—499年)實行:廢除鮮卑族的迷信而代之以中國尊奉的信仰和習俗;採用中國特有的選拔制度;鼓勵與中國人通婚;進行土地改革——引進所謂的均田制;恢復儒家思想為國教,禁止在宮廷使用鮮卑語;採用中國的姓氏;也許最重要的是,從乾草原邊境的故土遷向洛陽建都,這裡是充分反映中國王朝權力之地。 這一系列漢化措施引起了強烈的反應,北方一批憤怒和懷有報復心理的集團聯合起來發動叛亂(「六鎮之亂」)。這次叛亂由依戀故土和祖制並對洛陽的漢化政體深為不滿的貴族領導,參與者為職業軍人,他們是流放在長城一帶的囚徒、戍卒和與其主人同樣心懷不滿的部落民組成的成分複雜的集團。這個集團在怨恨情緒和鮮卑民族沙文主義的推動下,於523年在中原發動叛亂。大屠殺隨之而來:一個鮮卑領袖殺了洛陽宮廷中的1000多名中國顯貴,其中包括皇太后。這裡不再敘述以後發生的形形色色的勾結和陰謀。534年,鮮卑帝國分裂成兩部分:一為更加漢化的東魏,它以鄴城(河南)為都;一為漢化程度較差的西魏,以陝西南部關中平原的長安為都。550年,東魏改為北齊,556年西魏被北周替代。兩國為控制整個華北而展開了生死鬥爭;557年北周打敗了它東邊的對手並奪取了它的領土——包括從長城至淮河流域的全部富饒和人煙稠密的平原。 在隋重新統一全國前的幾十年,被階級和財富差別激化的種族對抗在北方的兩國中特別明顯。戰爭、地方動亂和屠殺之慘使中國人和鮮卑人都感到生命和財產危在旦夕。東魏的創業人在537年談到了種族和階級對抗給他造成的困境。他指出他的許多督將的家屬都在西魏(那裡在549年恢復了鮮卑族的姓氏),西魏的統治者決心誘使這些官員為之效勞。另外,他又嘲笑地說:「江東復有一吳兒老翁蕭衍(梁武帝,502—549年在位)者,專事衣冠禮樂,中原士大夫望之以為正朔所在。」他接著說若非蕭衍謹慎行事,他的督將就會跑到西魏,他的漢族士紳就會擁立南方的武帝。他問道:「人物流散,何以為國?」[5] 儘管局勢如此緊張和混亂,北方的文明,特別是西北的文明,仍以鮮明的特點向前發展。它具有與眾不同的尚武精神色彩,不論是漢人或是「夷狄」,都崇尚武功,喜愛狩獵,喜歡良馬和獵犬獵鷹。北方對中亞和西亞的影響一直遠比南方開放,而且以後繼續如此,這種表現可以從雕刻、建築、舞蹈、音樂和服飾中看出。可能是在草原傳統的影響下,北方的婦女要幹活和擔負各種責任。一位南方的旁觀者描述說她們忙忙碌碌,操持各種家務,並為家庭利益對政治進程施加影響。北方的家庭一般保持一夫一妻制,大家庭是標準形式。中國的士紳門第非常認真地捍衛古典傳統,這不但是為了自己的利益,而且也確保它們不致像農民那樣淪落到無人保護的地位。在這種情況下,對古典經籍注釋的進一步發揮當然是不可能的,能保持傳統就足夠了。據說北人比其南方的遠親更加開朗和坦率,他們的風俗和禮儀比較淳樸,衣著和稱呼也是如此。生活較南人艱苦。這可以從以下一首當時的北方民歌看出: 快馬常苦瘦,剿兒常苦貧。 黃禾起羸馬,有錢始作人。 (《幽州馬客吟歌辭》) 有一條劃分南北兩個區域的生態線有助於說明不久前才出現的南北歷史和文化的差別:線的北方是粟麥文化區,那裡有成群的牲畜;線的南方是水稻種植區,那裡有豐富的海魚和江、湖魚的資源。這兩個地帶的人口也大不相同。帝國在重新統一後,南方只有總人口的16%左右,並且幾乎完全集中在沿長江的主要中心;其內地基本上是未開發的荒野,那裡有敵視外人的土著、難以逾越的自然障礙、瘧疾和其他疾病,使得以後幾個世紀中國的移民工作進展得既緩慢,又艱苦。 南北兩大地帶並不限於文化的差別。如上所述,南方包括一些漢人的居民中心和居民地帶,在它們之外是土著居住的內地,史料稱這裡的形形色色的集團為「蠻」,它們是居住在今雲南和貴州兩省大部分地區的操藏緬語的部落和居住在延伸至今越南的中國南方海岸的傣語民族。在西面較遠的四川,成都周圍的肥沃平原為漢人的主要定居中心。土著部落居住在周圍高地,沿西面多山的邊境則是西藏的部落民族。漢人與所有這些民族進行長期鬥爭,時而殺戮他們,時而奴役他們,並慢慢地漢化他們的生活方式。少數派往土著區的中國行政官「被同化」,但其中大部分人不屈不撓地堅持工作,發展了各種各樣的殖民技術。但在6世紀,中國文化的中心很少遠離土著定居地,通婚是普遍現象;雖然記載當時種族歷史情況的材料尚未被充分利用,但我們可以設想土著對中國文化的影響是相當大的。 這一時期北方的特點是複雜的混合種族和混合文化:自3世紀後期以來,不同血統的民族一批批來到。它們與中國人和其他入侵民族通婚。儘管孝文帝採取漢化政策,但如上所述,設法重新樹立草原文化鮮明特徵的反作用力依然存在。沿陸地邊境,北方的混合文化逐漸消失而讓位於草原民族的文化。在西部和北部的戍軍市鎮及著名的馬市,人們確實能看到控制這些市鎮的北朝力量的具體跡象,但人民——士兵、馬販子、商人和當地農民——可能普遍都是混血兒。 上面已提到北魏分成西魏和東魏。它們之間的邊境不僅是政治分界線,而且是一條已存在近兩千年的文化分水嶺。西魏的京都位於高原中心,三面環山,中國人稱之為關中。從東面看,它是一座天然堡壘,對中國其他地方的幾次征戰都由此開始。往西,西魏沿其北側為乾草原和南側為山區的河西走廊向外延伸。北方西部這一地區的文化與草原文化較為接近,那裡的人民是優秀的騎士和武士,人們在他們身上很難看到傳統的中國文化。 東魏在許多方面形成了鮮明的對比,它位於淮河以北到長城的大平原上。這一黃河、淮河及其支流灌溉的地區在6世紀是中國生產力最高、人口眾多的定居區;當時它幾乎擁有中國人口的三分之二。雖然幾個世紀的外患和外來統治給這一地區留下了深刻的創傷,它仍比西魏保存稍多的中國古文化。由於遠為富饒和穩定,社會上層的生活往往是奢侈的,城市比中國西部和南部的要活躍和繁榮。 佛教從最初在中國出現以來已有約500年,它此時已成為表現於社會生活各方面的一大特徵。佛堂和寺院星羅棋布,寺廟和佛塔的輪廓給城市上空增添了生氣。人們走不多遠,就會遇到成群的前往各大佛堂進香的僧眾或香客。南方和北方的統治者和上層人物都是佛教熱誠的施主,他們把大量土地和財富施捨給寺院,並經常把自己的宅院用於做佛事,宗教生活成了那些好冥想的、厭世的和尋求隱居生活的人的另一種抉擇。尼姑庵(有的非常富裕)通常成了名門遺孀或已死王公所有妻妾婢女的隱居之地。但民間形式的佛教也已深入農村,那裡各種各樣的迷信組織大批湧現。農民遵循的全部古老的儀式都打上了佛教的烙印,因此農民和上層人物的生活都重視佛教的節假日。這樣,除了中國的傳統,佛教也充當了這些不同地區和不同文化的強有力的共同紐帶。 在隋朝崛起前的半個世紀,毗鄰江淮的地區曾是敵對力量的戰場。無數外交陰謀和連年戰爭的結果使得西北勢力穩步擴大。在長江上游,現今的四川地區在552年被西魏軍隊所攻占,這是梁朝某王力圖另立國家這一招災惹禍活動的結果。另一個梁王在長江中游的江陵設行都,他在那裡作為梁元帝進行過短暫的統治(552—554年),他的朝臣討論了能否沿江而下返回仍在叛亂者侯景之手的梁朝故都建康及返回的時間。在554年,西北的一支強大軍隊南下直逼江陵,打敗了梁軍,俘虜並殺了元帝及其朝臣,屠殺了城中的大部分社會精英,並把倖存者押送至京師長安。西魏於是在長江中游建立了一個傀儡國家,其首府設在江陵。這就是後梁,它一直維持到587年隋伺機把它滅掉時為止。到了554年,西北政權就這樣控制了四川和長江中游的大部分地區(包括湖北富饒的平原)。 就在這樣半個世紀中,長江以南各地的權力鬥爭已經變得曠日持久和錯綜複雜。侯景發動的殘酷的反梁大叛亂(548—552年)破壞了整個地區。他的軍隊占領並洗劫了京師建康,在洗劫中實際上消滅了南方的許多有財有勢的門第。激烈的戰鬥隨之而來,在鬥爭的過程中,侯景在552年被一個出身微賤的將領陳霸先的軍隊殺死。陳霸先在開始時滿足於與另一位得勝的將領分享權力和保持他們擁立的梁朝末代皇帝的合法外貌。但到557年,他清除了對手,廢黜了梁帝,並自立為陳朝的第一代皇帝。 但陳霸先及其繼位者所控制的南方,要比他們的建康的前輩控制的地盤小得多。四川和長江中游已經丟失。侯景的叛亂迫使許多地方領袖在村鎮築壘自固,並集結自己的軍隊和在附近招兵買馬,最後就成了地方的大小豪強。陳消滅了其中的幾個,但對最強大的卻乾脆通過適當的加封來承認他們的實際權力。 雖然陳王朝的力量有限,但它的第四代皇帝(569—582年在位)由於出現了一個良機而情不自禁地想收復長江以北早已被北方占領的一些富饒之地。北周從長安派一使節去見陳朝的統治者,建議兩國聯合進攻當時控制從長江以北直至長城的大平原的北齊帝國,如果聯合行動成功,兩國將瓜分這一帝國。陳朝統治者同意這一狡詐的建議,派軍隊北上,並在575年打敗了同時遭北周進攻的北齊軍隊。陳朝於是吞併了淮河和長江之間的富饒的土地。但領土的擴大為時很短,因為577年周滅齊後,就把強大的戰爭機器轉向以前的盟友,並把他們徹底擊潰。陳軍被打垮或被俘虜,大量戰爭物資喪失,建康王朝的力量被嚴重地削弱。周朝此時控制了整個華北、湖北和長江中游,再加上西部的四川省。陳朝由於其西側被人占領,由於侯景叛亂削弱了其內部控制和生產能力,由於其軍隊幾乎被北周擊潰,只剩下其先輩力量的一小部分。更增加陳朝困難的是,在583年即位的這位皇帝在中國史籍中以其驕奢淫逸和前後乖舛而臭名昭著。即使我們認為正史中對他的昏庸行為的描述有所誇大而置之不論(我們也必須做到這點),他仍是一個萎靡不振的廢物。在6世紀80年代的任何時候,從北方的角度觀察,陳朝看來一定是一個容易征服的對象。它之所以能苟延殘喘,最初是因為北周宮廷不穩,然後是因為隋朝的開國者(他在581年把北周推翻)忙於鎮壓反抗和鞏固其政權。直到588—589年,他才終於準備進軍南下,開始其恢復帝國政治和文化統一的漫長的征程。 開國者隋文帝(581—604[6]年在位)及其輔弼大臣 創建隋朝並以帝號文帝執政的楊堅是6世紀典型的西北貴族。他的家族的故里在長安和洛陽兩個古都之間,為北方的非漢族王朝效勞至少已有兩個世紀;並且楊氏通過與非漢族的名門進行深謀遠慮的聯姻,以確保他們的地位不衰,特權長存。楊堅之父曾被北魏孝武帝(532—534年在位)封為貴族,西魏的建國者宇文泰因其在奪權時的戰功而加賞楊家爵位。楊堅在541年生於一個佛寺內。一個尼姑把他撫養到12歲,後來楊堅在回憶時親昵地稱她為阿闍梨(梵文為ācārya,意即導師);他也上過為貴族和高官子弟設立的太學。據說他長腰短腿,為人莊重而又沉默寡言。當他剛上學時,他態度冷漠,甚至他的近親也不敢接近他。 與同階層的其他年輕人一樣,他很早就受騎術和戰術的訓練。他14歲就在宇文泰麾下任武職,在宇文泰及其繼承者時期青雲直上。在566年,他娶北方非漢族中權勢最大的門第之一獨孤氏的女兒為妻。這樣,他在三十幾歲時已是一個有成就的、攀名門為親的軍人;他曾統率一支軍隊征齊,還擔任過文官,幾次得到賞識他的統治者的賞賜。楊堅得寵的標誌之一是其女被選為太子宇文贇之妻。這一恩寵把他從與世無爭的舒適生活拉到權力鬥爭的漩渦之中。 578年夏,剛剛滅了北齊並統一北方的北周的武帝(宇文邕)準備率精兵遏制突厥人在今北京附近的掠奪。在36歲時,他似乎要通過一次次的勝利來最後完成統一全中國的大業。但他突然患病,就在這一年的陰曆六月,關於他的凶耗被宣布了。由太子並為楊堅之婿的宇文贇繼位。579年陰曆二月,他舉行儀式遜位給其6歲之子,但仍擁有實權。人們很快就清楚,他也是傳統的變態專制君主之一,他們是長達300年的北方諸政權的禍根。楊堅對這個魔鬼的想法,我們現在還不清楚,但580年初夏宮廷中發生的事件迫使楊堅攤牌。這個「太上皇」強姦了一個親王的妻子,並迫使親王叛亂而死,於是這個不幸的遺孀被納為第五個妃子。後來有跡象表明他決心消滅楊堅的女兒,以便提升他的新王妃。由於她母親的激動的請求,她暫時得救,但不久事情就很清楚,宇文贇要自行其是,這意味著即使消滅楊堅全家也在所不惜。在這關鍵時刻,宇文贇患病,楊堅的朋友們矯詔命他來到宇文贇的病床前。宇文贇在以後的幾天內死去,死訊秘而不宣,直至楊堅的幾個朋友說服他代幼帝攝政。這是對王朝及其支持者的公開挑戰;攝政本身雖不是篡位,但它是沿標準途徑之一去建立新王朝的重要步驟。楊堅和他的幾個朋友無疑是在孤注一擲,他的妻子用一句古老的諺語「騎虎難下」勸他說,現在已到義無反顧之時了。[7] 楊堅立刻開始採取建立新王朝的進一步的行動。他在行動時極為殘酷無情。陰曆五月末,宇文家族的五位親王被召進京,名義上要他們參加其中一王之女與突厥可汗的結婚典禮。三天後,大部分宇文贇的嬪妃被迫削髮為尼。皇太后和楊堅之女被赦免。後者同意其父的奪權行動,只要行動僅限於攝政,但公開反對他另立王朝的野心。陰曆六月初,宇文氏諸王——其中一人在被脅迫的情況下——來到京師並一直受到監視;七月當他們參加宇文贇的葬禮時,他們由楊堅的一個親屬指揮的6000名騎兵「護送」。由此可以證明,楊堅此時已經獲得統率京師精兵的將領對他事業的支持。但宇文家族在北朝中也是精於謀害和耍弄陰謀之道的,所以他們也以老於此道的手法進行反擊。在陰曆六月,宇文氏一王因陰謀反對攝政而被捕,並立刻被處決。在下一個月後期楊堅幾乎被宇文家族中的兩個親王暗害,這兩個人也被捕處死。 遠為嚴重的是,宇文家族的黨羽在北方的許多地方公開進行軍事對抗。六月,宇文氏的黨羽尉遲迥在原齊國國都鄴城公開向其部隊首先宣稱,他作為宇文氏的親戚和忠僕,將從有野心的楊堅手中拯救王朝。尉遲迥雖然年邁,卻是一名難以對付的軍人,他在552年曾為西魏徵服四川。此外,他權力的地理中心正處於華北平原的心臟,他在那裡能夠動用驚人的資源,並且在地方強大的氏族中還有一批強有力的潛在的追隨者。在陰曆七月中,另一批北周的勤王者參加了武裝的反楊堅行動。同一月的晚些時候,幼帝的岳父司馬消難公開宣稱與尉遲迥共舉勤王大業,並在長江中游以北的九個州找到了一批追隨者;他還在那裡得到南方虛弱的陳國的支持。8月初,四川的總管王謙也起來反對楊堅。在偏遠的東北,一名原齊國官員與其突厥盟友一起準備與其他人聯合反對楊堅。楊堅的確被人步步緊逼,但他掌握了幾個相當有利的條件:他的關中平原根據地長期以來是遠征的跳板,只要他有取得勝利的跡象,他就能得到從北周繼承下來的強大的戰爭機器的效忠;他還掌握著統一領導和各個擊破分散敵人的優勢;何況後者只有地方的追隨者,各懷私心異志,缺乏協調的戰略。 但在580年7月的一段時期,雙方的勝負難卜;當時重要的地方和地區領袖依然舉棋不定,楊堅的任何敵人的有力行動都可能導致他的失敗。但傑出的高熲的歸附是決定性的(關於高熲,以後將予論述)。當楊堅的其他支持者藉故不上戰場時,高熲率西北軍從關中來到華北平原。在那裡,他東進打擊反對楊堅大業的最強大的敵人尉遲迥及其盟友。高熲使用傳統兵法中的許多計謀和圈套,在幾次序戰中告捷,很快就面臨部署在鄴城南城外的敵人主力部隊。他在那裡使用了古代「先犯觀者,因其擾而乘之」的策略以打亂敵人的戰鬥計劃,使尉遲迥的隊伍驚慌失措,潰不成軍。年邁的尉遲迥逃到鄴城,最後因走投無路而被迫自盡。歷史學家通常把尉遲迥之敗歸咎於其主要參謀的無能和他起用前北齊將領的行動。但不管情況是否如此,高熲已摧毀了反對派的唯一重要的集結地,一些較小的反對者開始為勝利者下賭注了。在陰曆八月中高熲在鄴城的勝利和快到11月底四川王謙力量垮台的這段時期內,主要的反對派力量土崩瓦解。一個月後,殘敵已被打垮。[8]楊堅得力於高熲,而他的敵人又缺乏想像力和個人魅力,所以他繼續走運。 581年初期,楊堅在陰曆二月中稱「王」,他接受了帝王的徽號,身穿皇袍,開始上早朝,頒布大赦,宣布以隋為國號——此名來自北周給其父的封地。通過這些行動以及其他遠古傳下的禮儀,他宣布自己此時已正式受命於天。到這一年夏末,北周總共59王中的最後一人已被謀殺,這樣北周勤王者反擊的可能性大為減小。楊堅的奪權行動在極不利的形勢下成功了。但如果隋不準備成為另一個短命的政體,如果它要發展成一個穩定有效率的政府,還有艱巨的任務有待完成,而楊堅也為之獻出了他的餘生。下面將論述楊堅及其最親密的輔弼大臣的品質。 楊堅的性格是多方面的。有幾方面可與傳統的中國價值觀和行為準則聯繫起來,有幾方面可用他生活的時代和社會環境來解釋,有幾方面涉及他追求最高權勢的變態心理(這是相當普遍的),最後幾個方面則是他品質中特有的。前面已經談到,他是非常嚴厲和令人生畏的人,既無吸引力,又不熱誠,更談不上寬厚。布德伯格注意到,他的青雲直上使他一生被自危感和自大狂所折磨,因而促使他去尋求一切他感到放心的形式和一切能得到上天眷顧的象徵。當時他的家族和接近他的圈子中迷信佛教和盛行佛教這一特有現象促使他把注意力集中於向佛教尋求正統地位和個人安全的方面:宮內每晚都做佛事,楊堅、皇后和舉朝上下都參加。他的自危感使他對除幾個親信以外的所有人都產生懷疑,他似乎認為幾乎所有的兒子都是潛在的敵人——這種態度在突厥可汗中是很普遍的。他為人過於儉嗇,這一與他妻子共同的性格隨著年齡的增長而變本加厲。傳說他把化妝品按定量分配給宮女,宮內未備有他需要的某種藥,也沒有他妻子需要的作為普通禮物的毛領——凡此種種都是儒家的歷史學家所津津樂道的。[9] 楊堅易於發怒,有時在狂怒以後又深自懊悔。這顯然與他個人的自危感有關,到了晚年,與上面談到的追求最高權勢的變態心理有關。一次他在殿上鞭打一個人,然後又肯定此事與天子的身份不符,並主張廢除笞刑。但不久,他在暴怒時又用馬鞭把一人鞭打致死。他常常似乎對帝王應仁慈寬厚的呼籲充耳不聞,不加限制地施行當時普遍的酷刑。 除了上述的個人性格,還有形成他行政作風的其他一些特點。楊堅在探討問題,採納解決問題的辦法以及他的所厭所恨等方面都接近於儒家中主張君治的荀子一派,實際上接近於法家本身。據說他不重視《詩經》或《書經》;在他執政的後期,他關閉了全國的學校,原因是學生太多,太懶散,質量太差。他對標準的儒家道德說教很不耐煩,當他的一個主要儒家大臣勸他不要再處決剩下的北周諸王時,他大聲怒斥道:「君書生,不足與議此!」[10]他與中國所有的君主一樣,也受歷史和先例的約束。在一次重要場合,他說他遠不如偉大的周公,只有在量刑公正這一點上可與之相比。[11]又一次,有人勸他不要朝令夕改以致引起黎民不安時,他認為這是隱隱地把他與漢朝的篡位者相提並論而大發雷霆。他大罵並怒問其大臣:「爾欲以我為王莽邪?」[12]最後他承認——即使是躲躲閃閃地——歷史學家將對他蓋棺論定;當他的三子秦王楊俊死亡(死因很可疑)時,他的隨從要求立一石碑紀念死者,楊堅答道:「欲求名,一卷史書足矣,何用碑為!」[13] 雖然有這些局限性,又處於這種精神狀態,楊堅仍是一位堅強和有成就的統治者。他酷愛工作,並把大量文牘從議政殿帶回住處審批。他似乎經常干預各級政府的事務:插手(有時粗暴地)司法機構的工作;重新審理所有重罪判決,以之作為自己的職責;接見朝集使,並告誡他們要勤奮工作和成為有德之人;考察補缺者和官員的表現;讚譽有成績的官員,譴責疲沓和貪污;主持早朝,與大臣們討論國內外政策;巡視全國。從他的工作作風和從他對法律、對儒生和官員的總的態度可以看出,他受了法家傳統和當時常見的個人對佛教的信仰兩者兼而有之的強烈影響。 典型的法家思想表現在他推動政府集權化和合理化方面。關於這方面的情況將在下一節中詳細論述,但這裡我們應注意,楊堅不滿足於因襲前人或用陳舊的辦法去解決他面臨的大問題。也許我過於以自己的想法去理解頒布581年法律的詔書前言,詔書寫道:「帝王作法,沿革不同,取適於時,故有損益。」[14]加著重點的一句體現了典型的法家立場。20年以後,601年的一道詔書又明顯地表現了另一個法家原則:「先王立教,以義斷恩,割親愛之情,盡事君之道。」[15]在中間的若干年中,他肯定遵循了重賞重罰這一法家基本政策,但他一般還堅持另一個重要的法家原則——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這最清楚地表現在他對官員們請求寬恕其子秦王的反映中,當時(597年)已是垂死的秦王因貪污大量公款而獲罪,楊堅的答覆很乾脆:「法不可違。」當有人再次請求時,他答覆道:「我是五兒之父,若如公意,何不別制天子兒律?」[16]他拒絕了這一請求。 楊堅還有許多實行嚴厲的專制和法家原則的材料,以上所舉僅為數例。但同時他也能對原來的忠誠隨從特別寬容,現舉一例如下。他最早的追隨者之一為北周的同僚,後者後來被封為刺史;在歉年,此人進行糧食投機,罪當除名為民(或皇帝認為適當的一切處分)。楊堅談到了他們之間的舊誼,並說:「言念疇昔之恩,復當牧伯之位,何乃不思報效,以至於此!吾不忍殺卿,是屈法申私耳。」於是此人官復原職。[17] 後來做了文獻皇后的楊堅之妻生於一強大和早已漢化的匈奴氏族,這氏族與北魏的豪門通婚已有幾個世紀。她的父親獨孤信曾隨宇文泰西行並協助他建立西魏,即後來的北周。獨孤信於557年自盡,但其家族不久又東山再起。楊堅未來的妻子生於544年,取名伽羅(梵語為Kālā,可能是Kālāguru的簡寫),在566年結婚時,她得到楊堅鄭重的誓言,即他不與其他婦女生育子女。這與她作為具有強烈的一夫一妻制意識和愛好駕馭他人的鮮明性格的北方婦女所受的教養是一致的。她不是後宮的佳麗,但有文化和修養,還具有強烈的政治直覺。楊堅夫婦親密無間,宮內的侍從稱他們為「二聖」。在上朝時,皇后與文帝同乘御輦。她在議政大殿的門廳等候,並派一名宦官去觀察,以便向她報告。當她認為文帝決策不當時,她就提出忠告;當聽政完畢,兩個人就一起回宮。 獨孤一家早已信佛,而文獻皇后尤其虔誠,並且是一位熱心的施主。可以肯定,安排宮內晚間讀經的是她,督促王子受佛門訓練的也是她;有一情緒低落的王子非常虔誠,想要削髮為僧,但未獲其父同意。她把清心寡欲的品質與宗教虔誠合二為一,這一點她頗肖其夫。但從史籍中可以看出,她具有穩健的判斷力,這至少在王朝最初10年左右使她能向文帝提出忠告。例如,有幾個官員曾引用權威性的《周禮》的內容,大意是官員之妻應聽命於皇后,並勸她遵循這一所謂的古制。她答道:「以婦人與政,或從此漸,不可開其源也。」[18]她與楊堅都堅決不讓她的家族掌握大權,不讓經常出現的所謂「外戚問題」搞垮楊家天下(讀者不難看到,楊堅家族正是通過這一途徑發跡的)。當她的一個母系親戚獲死罪時,楊堅想替她寬恕此人,但皇后答道:「國家之事,焉能顧私!」於是此人被論罪處死。但史籍又說她頗仁愛,「每逢大理決囚,未嘗不流涕」。[19] 可惜的是,能夠證明她到晚年才受變態的妒忌和復仇心理支配的這一假設的材料太少。我相信這種假設,但我論述的根據是一個近期的西方觀念(這對中國和西方的編史者都很陌生),即個性不是一個人生來就有的性格的合成,而是基本上隨著環境及人的成熟和年齡增長而形成的。有一個材料證實我的假設。第一個表現她真正的變態妒忌心理的有日期可查的事件發生在593年,當時她快到50歲了。[20]此事之所以值得一提,是因為它預示從此時起直到602年她死亡時她對宮廷施加了有害的影響。隋文帝被當時身為宮女又是其舊敵尉遲迥的孫女所吸引,屢幸其地。皇后選擇文帝下朝的時機秘密把她殺害。文帝發現後,大為震怒。「單騎從苑中而出,不由徑路,入山谷間二十餘里。高熲、楊素等及追上,扣馬苦諫。上太息曰:『吾貴為天子,而不得自由!』」[21]後來文帝夫婦重歸於好,但史籍一致記載從此時起,她病態的妒忌心理歪曲了她的判斷力,並使文帝長期以來認為很有幫助的她的忠告失去公正。例如每當諸王及朝臣之妾有孕,她總力促文帝將他們罷官或削爵。甚至忠誠的高熲因妻死後其妾懷孕,也遭到攻擊。[22]人們懷疑楊堅與他的這位最有才能和最傑出的大臣之間關係不斷惡化,皇后從中起了作用。但在599年當朝廷大臣請求斬高熲時,文帝回顧近期斬了幾名重要官員之事,並且在難得地傾聽了意見後說:「如果誅熲,天下其謂我何?」[23]越到後來,她對任何人的用意都產生懷疑,而她對事物的這些反應更加重了楊堅的天生好疑的個性。她刺探諸子的私事——特別是性方面的習慣;她和楊堅一起一步步地尋找理由把他們或貶,或殺,或作出其他安排,最後只剩她寵愛的楊廣,即未來的煬帝。 隨著文帝夫婦日趨年邁,他們做的佛事越來越頻繁和講究。做法事、賜齋、分賞僧侶禮物和向寺廟捐獻的次數更多了。佛事活動的高潮出現在601年。在這一年,楊堅有意識地模仿印度偉大的阿育王的行動,實現了一項精心制定的計劃,即同時在全國祀奉放在特製的佛骨瓶內的舍利。有名的高僧及其隨員攜帶由文帝親手裝在寶瓶內的舍利分赴30個州治。在全國同時祀奉時,文帝在京師召見367名做佛事的僧人,然後為他們和文武官員大擺齋宴。皇后當然參加這一大典的隆重的宗教儀式。她死於602年,一位宮廷史官立刻宣布她成了菩薩。文帝苦苦思念,對其妃嬪的動機產生懷疑;當他患病時,他悲痛地說:「使皇后在,吾不及此。」[24]楊堅的夫妻關係在中國歷史中很可能是獨一無二的。一個后妃在君主的大部分執政期間對他有如此強烈和持續的影響,這實在少見。以下我們談談核心的高級官員,他們也在比皇后較短的時期內影響著隋統治者的決策。 高熲(555?—607年)似乎出身於華北平原東北部一個不引人注目的家庭。其父曾為未來的皇后之父獨孤信效勞。當北周突然出現種族返祖傾向並明令所有的社會上層恢復鮮卑族之姓時,獨孤信將自己的姓賜給高熲之父。在兩個人長期而親密的關係期間,楊堅一直稱高熲為「獨孤」。高熲在16歲時開始在北周任職,576年因征齊有功而被擢升。他沒有參與一些人敦促楊堅陰謀奪取皇位的活動,但楊堅知道他的軍事才能和其他技藝,就設法爭取他。這是一個關鍵行動,因為當楊堅的其他追隨者畏縮不前時,高熲主動請戰去進攻楊堅的政敵。如上所述,高熲取得了輝煌的成就,他在新王朝中的地位因此也很高。他接受了一系列艱難的任務,都完成得很出色。他率軍征伐突厥人並取得勝利,監督新都的建設(見下文),制定了征伐陳朝的宏偉戰略,並向那裡勝利進軍(晉王為名義的統帥)。他在掌權的20年中對隋朝的成功作出的最大貢獻可能是在財政管理方面。他制定了稅收登記的新標準和成立了負責這一工作的機構;在隋朝這些年採取的財政措施方面他可能都做了工作。在9世紀初期著書並使用法家評價標準的杜佑把高熲與管仲和商鞅並列;管仲通常因在公元前7世紀使齊國稱霸而受人讚譽,商鞅則是為秦國的崛起打下基礎的宰相。杜佑對高熲的偉大之處評判說,儘管他處於連年戰爭和分裂以後的亂世,但他通過制定的登記制度、貨幣改革和其他的措施,成功地把隋朝的納稅人口從589年的400萬戶增加到606年的890萬戶。[25] 627年,唐代第二個皇帝太宗對留用的前隋代官員一致盛讚高熲做宰相的政績這一事實大為驚異。這促使他去閱讀高熲的傳記,從而證實了他們的評價。他說:「朕比見隋代遺老,咸稱高熲善為相者,遂觀其本傳,可謂公平正直,尤識治體。」[26]從記載中可以清楚地看出,高熲是一位有才能的戰略家,一位講求實效和效率的行政官員,一位在制定隋的政策中起著重要作用和全面負責執行這些政策的明智的襄贊大臣。他與其主公文帝一樣,也是一個虔誠的佛教徒。作為一個信佛的居士、武士和實幹家,他與隋朝以李德林為代表的儒家官員形成鮮明的對比;李德林是楊堅的另一個顧問(見下文)。 受到如此恩寵的人不可避免地遲早會招到皇后的疑忌。也許早在589年,當高熲阻撓晉王(楊廣,後來的煬帝)想占有陳朝統治者的寵妃的企圖時,他就被引起了猜疑。但在598年再次展開遠征遼東的辯論後,他被授權擔任實際的指揮,漢王則任掛名的統帥。軍隊遇到洪水並為瘟疫所苦,無功而返;於是漢王告訴其母,說高熲想殺死他——文帝也偶爾聽到這一明顯的讒言。於是,誹謗的網絡在這位大臣周圍張開了。當五位卿相向楊堅保證高熲無辜時,他們都得到降職的下場。在楊堅快到60壽辰時,利用他的恐懼心理搞欺詐是極為容易之事,由於一件所謂高熲聽信凶兆的傳說,事情終於得逞。結果,在皇后瀕死的前夕,她成功了;高熲被罷官——但在此前的一次動感情的宴會上,每人(包括皇后!)都噙著眼淚,宴會完畢,楊堅對高熲說道:「朕不負公,公自負朕也。」[27]高熲被煬帝官復原職,但不久因失寵而被殺。 楊素 在文帝時與高熲和蘇威分掌大權的楊素(死於606年)的出身與楊堅相似。他們的故里在一地,而且是遠親;兩個人都是典型的地方貴族,所受的教育主要是「夷狄」文化。他的姐姐嫁給一個非漢族家庭。在青年時代,他勤奮好學,而且酷愛女色。他的美髯使他具有勇武的英雄氣概。的確,他對隋政權的鞏固貢獻最多的是他的戰功。他的事業始於北周的軍務,在征服北齊之役中表現了他的勇猛。在580年關鍵的夏季中,他密切配合楊堅的奪權行動,協助他打垮了當時統治王朝的支持者。他在隋朝的第一個職務是御史大夫。在策劃征陳時他非常活躍,指揮隋的水師很有成就,因此他得到豐厚的賞賜和14名婦女——戰敗的陳朝統治者的姐妹和嬪妃。征服陳朝不久,楊素殘酷並有效地平定了南方反隋的叛亂。據說楊素的軍隊戰無不勝,他確保勝利的緊急措施既簡單又殘忍:他的部隊中凡在敵人進攻面前潰退者,一律就地處死。他對付突厥人同他在中國的征戰一樣成功;他作戰的特點是放棄傳統的、帶防禦性的戰術,主張進攻性的騎兵突擊和不斷騷擾敵人。他堅持在記載戰役時,應始終突出他的作用,而不惜奪別人之功為己有。 楊素在朝廷上也是殘酷無情,是一個能伺機取勝和工於心計的機會主義者。在下節論述律令時將會看到他怎樣利用法律清除敵人和提高自己的事例。據《隋書》記載,他與皇后一起,進行了一系列消滅其他王子和舉晉王楊廣為太子的陰謀。又據《隋書》得知,他參與了加速楊堅之死和阻撓楊堅重立前皇太子以代替楊廣這一為時已晚的企圖的秘密陰謀。[28]儘管楊素以前侵吞公款和濫用勞力,他仍被委以在洛陽興建新都之重任。在606年他死去時,他與其子孫積聚了無數財寶、絲帛、房屋、封地和美女以及許多崇隆的爵號。他最後為王朝用兵是604年鎮壓漢王反楊廣繼位的叛亂。楊素為隋文帝的「出謀劃策的人物」。他的名字與全面的改革措施無關,幾乎只與遠征和軍務有聯繫。他魯莽無情,傲慢自負,但以那暴力年代的標準來衡量,他是隋王朝的忠僕。 蘇威(540—621年)是隋文帝時權勢最大的三個人中的第三人。他是高熲推薦給楊堅的。蘇威的父親是著名的蘇綽,此人曾任西魏建國者宇文泰的主要文職顧問。根據零星的記載,北周作出的所有行政工作的改進都應歸功於蘇綽,因為其主公畢竟是一個來自北方邊境的粗魯而無文化的軍人。蘇綽推行一種不尋常的文化借鑑模式。他知道由於孝文帝輕率地進行漢化,魏在衝突中已分裂成兩個王朝,因此他不能向其鮮卑的主公建議再照此辦理。但所有實現井然有序的文官之治和穩定的集權政府的樣板都因其出於中國傳統而可望不可即。那麼,他依靠什麼模式而不致觸怒其主公?他首先引進了申不害和韓非子的實用的法家學說——這是許多世紀以來求實的政治家的主要思想。這使蘇綽立刻受到嘉許。此後他必須努力說服其主公:有一個中國的集權化模式,它未受漢代以後諸國的失敗和權宜之計的影響。它就是《周禮》提供的模式,書中規定了國家和社會的標準等級,這樣就把宇文泰的嚮往與古周代的理想秩序聯繫了起來。556年,蘇綽的後繼者盧辯在重新命名北周的全部官署時,設法使這一模式具體化。[29]同年,梁朝最後一個統治者被北周打垮,並被北周的那些傀儡國家所代替。這是對正統的「漢朝繼承者」,甚至是對東魏的一個嚴重打擊,因為後者是孝文帝向漢代以後諸國借鑑制度的繼承人。544年,蘇綽制定了他的「六條詔書」,並以詔書形式頒布,這是一種治國和行政的手冊,它是奉宇文泰之命寫成,以便「革易時政,務弘強國富民之道。」[30]它是一本如何按實際情況施政的問答或手冊,宇文泰曾命令其官員熟誦此書,否則就削奪他們的官職。「六條詔書」的思想是摻雜了實際經驗和法家行政學知識的儒家倫理學說。 楊堅及其全部主要顧問都在北周當過官,他們都受到蘇綽的改革和「六條詔書」的影響。高熲說他本人正繼續履踐這一傳統,並且特別敬重蘇威,因為他是蘇綽之子。蘇威在擔任許多重要官職時做了大量工作,並對隋早期的改革出過力。但他多次得寵和失寵。當楊堅決心把冒犯自己的人問斬時,蘇威設法勸阻,楊堅在恢復平靜後就對他表示謝意。他為人清廉,但在討論國策時不能容忍不同意見;即使他為一些小事受挫,也總是堅決鬥爭。他還為煬帝效勞,以後又在隋滅亡以後的幾個叛軍政體中任過職。他活到88歲。《隋書》記載,他是許多法律典章的作者,但這些都被認為粗糙瑣碎,缺乏長期性法律必須具備的那種精確性。《隋書》又說,「時人以為[蘇威]無大臣之體」。[31]他立身於隋廷,但能使人追想蘇綽的流風餘韻,這種作用可能比他作為顧問和大臣產生的影響更加重要。 隋文帝朝的其他官員的權勢均遠遜於上述三人。他們之中的許多人是楊堅的親屬,而且如下所述,絕大部分人的階級、籍貫和教育背景與楊堅的相同。他的最高級顧問中只有一人完全掌握儒家的思想遺產和來自東部平原,並曾在那裡為北齊效勞。此人就是李德林(530—590年)。李德林出身於書香門第,據說在很早就表現出通曉古代典籍的才能。他在科場取得秀才的功名,北齊在實行古老和腐敗的薦舉制的同時另立了科舉制度。他於是在王朝擔任不同的職務,其中以起草詔令和編修王朝史的責任最重。556—557年,當北周征服併吞並北齊時,李德林被送往西邊的北周首府長安,在那裡被委以起草詔令和法規之責,因為這些東西需要一個東部的人加以潤色;有人推測這些文件旨在鞏固北周對被征服的北齊土地上的人民的統治權。 李德林被爭取去支援楊堅開創新王朝的大業;在偽造以幼帝名義頒發的要求楊堅攝政執掌文武大權的詔書的過程中,他起了主要的作用。在580年緊張的夏季,他給楊堅出了許多好主意,然後以他深厚的古文造詣,用古雅和令人信服的文字,絲絲入扣地宣布周的滅亡和隋朝的建立。這之後不久,他單獨反對全部殺害前統治王室之王的建議,為此,楊堅罵他為書生,不足與議此事。據《隋書》記載,從此他的升遷較慢,其品位繼續低於核心集團的顧問。[32]但他被授權起草隋的新法規。589年,李德林因一項控制地方的計劃而與高熲和蘇威對立,他認為此計劃將重新引起已為廢除鄉官的措施所糾正的一些弊病(在下節將予論述)。他再次失敗,這一計劃付諸實施,但一年後因不可行而被放棄。 李懷疑有些隋的官員出於叛逆的用心和個人打算而阻撓立刻對陳的征討。對此,他寫了《天命論》一文,他在文中運用關於古代典籍、口頭傳說和歷史先例的淵博知識,論證了隋帝此時已合法地取得天命;反對隋帝就是反對古代聖賢的智慧,反對歷史先例,而且實際上就是反對蒼天本身,因為蒼天明確地顯示了天意的各種徵兆。這篇論文與其他誇大其詞地敘述權力轉移和建立隋朝的文章一樣,顯示了他在使用儒家材料和其他傳統以使權力地位合理化和正當化方面的精湛技術。他的文學才能在文帝的顧問中是獨一無二的,所以他能獨樹一幟。 自隋建國以來,李德林力促其主公南征。其傳記盛讚他在這次勝利的遠征計劃中的功績,但傳記並未提供計劃的詳細內容。據說文帝興高采烈地許下諾言,說一旦征服了陳,他將以榮譽和財富厚賜李德林,「使之山東無及之者」。[33]應該注意的是,文帝沒有許諾按照賞賜其西北追隨者的規格來賞賜他;事實上當陳被征服時,李德林得到的是「授柱國、郡公,實封八百戶,賞物三千段」——真是夠吝嗇的!以後他又與文帝意見相左,於是在591年到州任職,直到599年亡故。 李德林顯然是一個能力很強的人,在制定關鍵的行政程序和法律文獻方面,楊堅最大限度地利用他的專才。但他又很固執和拘泥成規,作為一個原北齊的臣下和儒生,他在文帝周圍的剽悍善騎、講究實際的西北人中找不到天然的盟友。因此,當他屢次觸怒文帝時,他在晚年被貶到地方工作。 以上是第一代隋帝的主要顧問:皇后,一個虔誠、有妒忌心的愛管閒事的知己;高熲,能力很強,多才多藝,能制定文武兩方面的政策,並努力在京師的官署或在戰場上貫徹;楊素,凡是貴族都用得著的打手,隨時準備執行其主公的命令而不管死人多少;蘇威,一個有名人物之子,儘管有種種過錯,是一名忠誠和有效率的朝廷官員;李德林,一個儒家文人,只有當他在禮儀、古代典籍和歷史方面的學識能為篡位的隋朝提供合法的依據時,他才被使用。在這核心圈子以外也有形形色色的有用人才,文帝長期或短期地在正式官署或在特殊使命中加以任用。他所能物色和使用的所有有幹勁的和有能力的人,都被用來對付新王朝面臨的一大批難以處理的問題。 隋代面臨的大問題 混合的意識形態的形成 首先論述意識形態這一題目並不意味著意識形態比本節以後談到的其他實際問題更加重要,而是因為它比隋初的其他問題更全面,對各方面更具滲透性和更抽象。國家的意識形態給予其他一切措施以特色和微妙的影響,但在已知的任何結果中卻很少表現為決定性的因素。它既是決策者的設想和心理傾向的組成部分,也是他們操縱的輿論的組成部分。如同隋朝的其他成就,我們在這裡必須考慮它的歷史背景。 隋朝的混合意識形態中的儒家因素原為漢儒的思想、價值觀、習俗和禮儀,在漢朝滅亡以後政治動亂和分裂的三個世紀中,它們持續未衰。這些內容又分成若干亞傳統。最明顯的是使帝權正統化的非常細緻的禮儀和象徵的程序。在前面概述的李德林的事跡中,這一正統被用來滅周立隋,同時以最大可能避免天下大亂。禮部在屢次頒布的律令中進一步發展了它,並使之長期化。表面的和明顯的形式是天子遵守的禮儀,其中南郊春祭和在典籍規定的太廟中祭祖是明顯的例子。在這亞傳統中,隋取紅色和五行中之火;隋帝因此在南郊祀奉炎帝。這是與大漢的另一個象徵性的聯繫,因為漢也以火之「德」進行統治。這些聯繫以及一切天子應該小心翼翼地履行的禮儀活動,對樹立隋帝的統治權,特別對擴大隋帝對包括陳朝在內的統治(那裡仍熱誠地保存漢朝的傳統)是非常重要的。 儒家思想的第二個亞傳統是在道德和倫理制度方面。大部分蘇綽遺留的傳統關係到政體和社會全體的道德完善。楊堅很快放棄了北周設置的古代官職稱號,但強烈地支持儒家主張的倫理原則和社會的等級秩序。在隋代初期,王朝就對其行為成為儒家德行榜樣的人加以褒獎:恪盡孝道的子孫和不再娶嫁的鰥夫寡婦被豁免課稅和勞役。孝道——等級秩序的基礎——對楊堅尤其有吸引力。蘇威引用其父蘇綽之言,大意是人們若讀一卷《孝經》,就足以樹立本性並足以治國。[34]不久,據說楊堅命令他過去的一個支持者閱讀《孝經》,因為此人誤入魔道,並有不孝行為。楊堅在與李德林最後決裂前的一次爭論中,與往常一樣大發雷霆,他喊叫道:「朕方以孝治天下,恐斯道廢闕,故立五教(據古典籍,『五教』為父義,母愛,兄友,弟恭,子孝)以弘之。公言孝由天性,何須設教。然則孔子不當說《孝經》也。」[35] 第三個亞傳統為古典學識。如上所述,楊堅有反智力的傾向,不大利用不能直接用於促進帝國社會和道德的完善、不能用於天子履行的禮儀職責或不能用於培養有能力行政官員的那種儒家思想。他迫切需要有文才和獻身精神的官員來為他的新集權官僚機器服務,而儒家的經書課程是培養文才的標準途徑。儒家的經書又是政治思想的基礎;它們包含了論述政策的立場和論證的基本內容。6世紀80年代和90年代,楊堅一再降詔以吸收才德兼優之士進入他的官僚集團;他獎勵具有古典學識之人,命令諸州各選拔三人(工匠和商人除外)來京師深造、應考和任職,要求各州縣「搜揚賢哲,皆取明知今古,通識治亂」之人。[36]但他似乎對結果深為失望。601年陰曆六月,他下令關閉大部分講授儒學的學堂。詔令的部分內容流露出他對儒家思想的態度,他寫道:「儒學之道,訓教生人,識父子君臣之義,知尊卑長幼之序……朕撫臨天下,思弘德教,延集學徒,崇建庠序,開進仕之路,佇賢雋之人。而國學冑子,垂將千數,州縣諸生,咸亦不少。徒有名錄,空度歲時,未有德為代范,才任國用。」[37]據《隋書》,同日,頒舍利於諸州。 本章的前幾部分已經敘述了佛教滲透於社會各階級的情況,並指出佛教對楊堅及其心腹一生的強烈影響。在隋朝的混合意識形態中,其佛教傾向即使不是主要的,也必然是強有力的。楊堅曾在北周擔任官職,曾看到武帝從574年起大力推行消滅佛教、道教和一切儒家典籍沒有認可的宗教儀式的措施。僧侶和道士都要還俗,同時他們的廟宇、經卷和偶像都被銷毀。楊堅和他的妻子曾經庇護一個當過他幼年時代老師的尼姑,當武帝命令進行鎮壓時,楊堅很可能在被征服的北齊某地任職。他可能看到了受鎮壓影響的各種集團中的不滿情緒日趨增長的情況,這些集團是:還俗的僧侶,他們的生活方式已被明文禁止;俗家的施主,他們對僧道和寺觀的施捨和朝聖已成為其生活內容的一部分和渴望超度的表現(其中有許多有權勢的文武官員);最後是大批靠佛門寺廟為生的繪畫人、工匠、抄經者和供糧者等。578年陰曆六月武帝死後,排佛活動稍有放鬆,但直到楊堅立隋時才停止;最後佛教又得以振興。 對楊堅和隋廷大部分官員來說,佛教只是個人信仰;這裡的問題是,佛教在混合的意識形態中起什麼作用。作用之一是,它成了輔助性的法律。儒家傳統以其所有的禮儀和象徵的說法使楊堅成為天子,而佛教則具有創造上蒼恩寵和賜福的理想統治者形象的豐富的民間傳說。有許多把楊堅與這一形象聯繫起來的文字,以下為其中一段:「又皇帝大檀越,雖復親綜萬機,而綜道終日,興復三寶,為法輪王。」[38]文帝的許多與佛教有關的活動都突出了他作為理想的君主和佛教的捍衛者(轉輪王),及向佛門大量施捨和向其臣民示範的樂善好施的施主(大檀越)的作用。正如文帝在585年所言,他的作用使他成了菩薩的代理人:「佛以正法付囑國王,聯是人尊,受佛囑付。」[39]他在45個州普遍興建大興國寺,以使他一步步地獲得最高權力,它們提醒地方的臣民,在大興城有一「菩薩天子」在進行統治。這對他鞏固其中國東部的統治和遠征陳朝的準備工作是十分重要的。 他登位不久,開始讓僧侶重入佛門,但要求這些人完全合格,而且必須受京師的大興善寺的有力控制,該寺以一位「律師」為住持。經過訓練和受戒律的僧侶對國家的貢獻是多方面的:他們興辦慈善事業,為國家的興盛祈禱,做其他具體的佛事(如祈求降雨和止雨,祈求制止瘟疫,為皇室列祖列宗求福),總的來說,這類活動為國家及其當權的皇室調動了巨大的無形力量。 隋朝佛教的第三種作用表現在它是各地各階級人民的共同信仰這一方面,因此它是漫長的大分裂時期以後的統一力量。在文帝統治的初期,他就大彈此調,並在他整個在位時期一再重申:「用輪王之兵,申至仁之意,百戰百勝,為行十善。」[40]在早期的另一詔令中,他又說:「好生惡殺,王政之本。佛道垂教,善業可憑……宜勸勵天下同心救護。」[41]這一主題思想在他征服南朝後特別被強調,因為此時必須說服南方的僧俗順從征服者的旨意。601年,正當他效法阿育王廣分舍利之時,他頒布詔令並特別熱情地指出:「朕歸依三寶,重興聖教。思與四海之內一切人民俱發菩提,共修福業。使當今現在愛及來世,永作善因,同登妙果。」[42]隋朝御用佛教的這三種作用或主題思想使整個佛教意識形態帶有一種獨特的色彩,這在中國的編年史中是獨一無二的。 含有佛教內容的道教在5世紀或更早已經形成,到北周574年壓制宗教時,道教已奉老子為主神,其化身及遺物也被放進聖殿祀奉。道教按佛教模式發展了道觀、道士和道姑的聖職、聖地、經卷和神學。楊堅掌握政權後,立刻撤銷了周的禁令。雖然據說楊堅稱帝後很少利用有才能的道士,但仍用一學有專長的道士制定第一部隋歷。我猜想,由於此人的影響楊堅才選用開皇為隋第一個年號。586年,他命一個起草公文的得寵文人撰寫碑文,把碑安放在安徽的老子的「出生地」;同時他命令一個高級官員在現場調查歷史遺蹟並建造一座新的祠址。帝王尊奉老子和關心其神壇的情況至少可追溯到165年,因此隋文帝不但贏得道教信徒的支持,而且表現了他有權恢復漢代諸帝之後已消失的禮儀。 在楊堅為數甚少的涉及道教的公開聲明中,同樣強調了佛教記載中提到的關於帝國統一和諧的論調。他早期命令在中國五嶽(道教在那裡一般有優先權)建造僧寺的詔書宣稱:「朕敬道之潛移默化之神力,以登太虛之境。朕奉釋氏一不可分之真髓,老子追求一體之理念。」[43]但這種提法為數較少;他更常提到的是他對道家教義顛覆性潛力的認識和對它的鎮壓措施。人們如非法利用占卜和所謂的左道旁門,都將遭到嚴厲的鎮壓。值得注意的是,在文帝末年,新京師有僧寺120個,而道觀只有10個。 在發展混合意識形態時,隋文帝以上述的主導思想和重點,有選擇地利用三教的價值觀、禮儀和象徵說法。如果要確定何種主題占支配地位,那就應推萬物有機的和諧這一基本的中國價值觀念——這是隋朝在幾個世紀的戰亂和分裂的背景下必須努力爭取的目標。 建設新都 如同對許多世紀以來的中國人那樣,對隋朝的開國者來說,建設新都的決定是一件特別隆重的大事。因為國都是意識形態的象徵,是天子統治天命所定疆域的中心。國都的位置和設計不但必須符合歷史先例,而且必須符合中國人用來適應上天和自然意志的各種象徵性的制度。楊堅在漢朝的古都奪得政權,那裡經過許多世紀的分裂,曾經再三地被洗劫、焚毀和重建。在此期間,它成了許多短命王朝的國都,其中大部分(如北周)的統治皇室和社會精英為非漢族。此城不大,也不對稱,已經古老和破落,飲水也帶澀味;它充滿了被殺害者的幽靈,也勾起了人們對連續的政治失敗的回憶。在執政的第二年,楊堅和他的心腹顧問開始討論遷都的可行性,陰曆六月的一份詔令總結了贊成遷徙新都的所有論點。新帝向其臣民保證,他已研究了歷史的先例,經占卜得到了肯定的答覆,並且已瞻星揆日,卜食相土。他在要求其黎民承擔這項工程時說道:「謀新去故,如農望秋,雖暫劬勞,其究安宅。」[44] 他命宇文愷負責建造新城的計劃,此人是當時搞建築工程的最傑出的行家之一。他與所有協助建城的人都來自北方,具有混合血統;其中有的新近從中亞遷來,其中一人有拜火教的名字。所有的人都敞開思路大膽創新,從中國古代典籍的要求中各取所需。結果國都規模空前,設計新穎。 此城位於舊長安的東方和南方。夯實的外圍土城呈長方形,按羅盤方位布局但面南,東西長5.92英里,南北寬5.27英里。城內按職能分成四區,皇城位於中央,背靠北城牆,內為皇帝的居住地、太極殿、宮廷、幾個小議政殿和宮內侍從的居所。皇城南面隔著寬闊的斜坡是另一圍有城牆的區域,那是行政城,政府各官署就分布在其內的街道上。行政城為一項創新,因為以前的國都與近現代的巴黎和倫敦相似,政府的建築分散在城的其他區域。在這兩個建築群和外城城牆之間,排列了108個有長方形圍牆的建築群(這一數字具有重要的象徵意義,即9天之數乘以12時辰之數);其中106個為供居住的坊,排列在11條南北向和14條東西向的大道上。各坊坊內有兩條街,交叉呈十字形,坊四面的中央各有一城門。另外兩個有圍牆的建築群為市場,一在西城,一在東城。它們是有官監督的城市商業中心。 城的主軸是一條南北向的寬闊大街,它從正北有五個門洞的主門通往行政城的中南門。如果一個官員取得了能夠通行的官品,他就能穿過行政城直達皇城巨大的南門廣陽門。隋文帝就是在此門樓上俯觀戰敗的陳朝顯貴的。京城和皇宮都以隋文帝在稱帝前所受的封地命名,因此稱大興城和大興殿(作為隋朝的都城,大興之稱富有吉祥之意,它可能使人想到「大興」早已消失的漢朝光榮的業績)。 當村落被清除,城牆拔地而起,城市的外形剛剛構成時,文帝就遷入(皇宮首先完工)。此時正值583年陰曆三月。在有些人的眼中,此城的宏偉輪廓對一個掌權未滿三年的君主來說,未免有些鋪張。楊堅也知道它的內部空蕩蕩,缺人居住,於是採取種種措施吸引人們前來定居。他命令諸王子和皇親國戚在城的西南部建造他們的王府,以推動其他人也來營建。他向捐助和建造佛寺的任何人都賞以御製牌匾。有一史料記載,某人拆除其舊長安城中的房屋,以木料建造新城的寺廟。文帝親自把最佳的位置留給京師佛道寺觀:在南北大道的東面,大興善寺占了整整一個坊。穿過大道,在較不繁華的西面則為道教的玄都觀。到了文帝執政的末年,他眺望其國都,可以看到100多座佛道寺觀。隨著陳之滅亡以及它的精英從其國都遷到大興城,那裡的居民無疑增加了。但在文帝末年,甚至可以說到隋亡之時,城的大部分地區仍無人居住,也未竣工。近代發掘的遺址經確定是隋都外城的一段,發掘者發現城的建築有趕時間的跡象。[45]直到偉大的唐帝國繼承隋朝,並改進了京城與廣袤而相對穩定的帝國各地的交通,此城才得到充分的發展。 隋朝初期如此規模的建都工程表明了隋的創建者及其顧問的信念,即他們相信他們的王朝會比以前的政體具有更大的影響,更能長治久安。至少關於前一點,事實證明他們是正確的,因為唐朝繼承他們以此城為都,並在此地統治中國和整個東亞幾乎達300年之久。 中央政府的改革和人才的任用 當隋朝創建者接管北周時,他繼承了一個中央政府,其官員的職稱和職能已經有意識地按照《周禮》的模式被古典化了。但在這擬古門面的背後,實權仍被一個軍事貴族寡頭政治集團的成員所掌握,他們大都是鮮卑人,或具有混合血統。據統計,大約95%的北周高級官員為非漢族。[46]文帝本人就是在這一體制中成長的,他的大部分友人和主要參政大臣也來自這一集團。他似乎從一開始就決定了中央政府的新結構和從新帝國的許多集團和地區吸收統治精英。 在他執政的第一年陰曆二月,他取消了北周官員的職稱,並宣布他的意圖是要遵循偉大的漢和曹魏(220—265年)兩個帝國的前制。事實上,他的大部分官署和職稱都模仿北齊,而北齊的官署和職稱則是5世紀後期北魏實行激進的漢化政策的反映。雖然如此,遵循漢魏前制的命令還是進一步證明,隋朝有雄心使自己成為一個比漢魏以後的地區性國家更偉大、更持久的政體。 王朝初年出現的中央政府機構包括許多有漢代名稱的官署,但這一機構的許多方面是新的,已經預先呈現出唐代中央政府的輪廓。在最高層為三師和三公,按照周初的模式,他們應該是皇帝的最高顧問。事實上,這些職務並無職能可言,而且往往長期空缺;有時皇帝把這些崇高的稱號和豐厚的俸祿賜給他要削奪其實權的人;有時又把它們封賞給皇親國戚。權力最大限度地集中在下一級的三省,即尚書省、門下省和內史省(後來為內書省)。尚書省最為重要,因為它管轄六部,即吏部、民部、禮部、兵部、刑部和工部。除三省六部外,隋還設立御史台、都水台(後稱都水監)和九寺(其中包括太常寺、光祿寺和宗正寺等)。此外,隋還設國子寺(後為國子監)和監察帝國工程和生產的機構。這些官署的主要官員都有規定的稱號和各級屬員人數,對每個官署任職官員所必需的官品也有具體規定。 這是一個引人注目的結構,但缺漢代官僚機器中一個最高級的關鍵位置——丞相。文帝決定不設此職,下文將談到,他寧願親自與三省的高級官員討論政務。實際上他本人就是丞相。因此,官僚集團在缺乏一個擁有全權的政府首腦的同時,還缺乏一個代表整個官僚利益的最高仲裁者和代言人。煬帝也照此辦理,如果有區別的話,他比他父親擁有更多的行政實權。 如果要整理出一個對稱的組織機構表(其官署的名稱能相應地使人聯想起漢代及更早的傳統,而且其中大部分從新近滅亡的北齊的實踐中沿襲下來),那是比較容易的。但對隋來說,真正的問題在於吸收新的精英,吸收充實各級官署、分擔隋王朝面臨的重大任務和與隋共命運的人。在吸收官員的過程中,新政體必須考慮各種各樣性質不同的因素。地方利益和地區對立在長期的分裂和戰亂之後異常牢固。有牢固地位的豪門往往代表它們自己的和本地區的利益。因此在文官政府和長期占支配地位的軍人兩者的利益之間必須搞某種平衡,漢族和其故土為草原的民族之間的裂痕在其他一切有衝突的利益集團之間普遍存在——它們之間的矛盾由於長期通婚和制度漢化而有所緩和,但潛伏的緊張狀態隨時都能爆發成對抗行動。最後,在有行政經驗的人中還存在忠誠的問題。有的人在北周勝利前曾在北齊任職,在589年以後,當委派某南方人任職時,政府必須考慮他的忠誠。「補缺者對隋的忠誠程度如何?」這個問題常使文帝縈繞於懷,而且在隋朝鞏固其政權前的幾年中特別重要。 幫助文帝奪權或在很早就擁護他的核心集團成員參與隋朝政策和制度的制定,並且是吸收廣大行政精英的積極代理人。這個集團包括上面討論過的四個心腹顧問。所有的成員都是三省的高級官員,都有資格參加廷議和商討重大國務的不那么正式的會議。除去暫時留任的北周遺老和在隋末動亂中短期任職的人外,這個集體還有18人,其中五人為皇親。簡略地考察這個集團的組成,也許對讀者有所幫助。 在隋以前的某個王朝任職的人中,有11人(如同文帝本人)為北周官員。其中14人之父曾在北魏或其繼承國之一效勞——在北周任職的比率很高;總的說父親的職位遠遠低於其子。只有一人是南方人,任命他是因為他是煬帝皇后的兄長。從籍貫上看,15人來自西起天水經京畿地區東迄洛陽這條東西向的較狹窄的地帶。其中五人的故土位於靠近這條地帶中心的文帝的出生地。18人中共有八人與統治皇室通婚或有血緣關係。[47] 在文化方面,這些人中大部分與其主公一樣是中國人,但又是特殊的北方類型的中國人。總的來說,這一核心集團由精於騎射和重行動的強悍無情的人、有才能的將領和經驗豐富的行政官員組成。他們的儒家學識一般地說是粗淺的,對漢文化和哲學的知識也很差。只有一人——李德林——是完全夠格的文人,他來自東部平原,受過紮實的漢學和歷史的教育。草原人的長期統治反映在他們個人的文化方面,雖然來自「漢族」家族的人與來自非漢族家族的人之比為8∶1。這與可比的北周權力集團形成鮮明的對比,北周的比率為2∶1,非漢族家族占多數。[48] 對於中央政府中的其他官員,隋又是如何選拔和任命的呢?從文帝執政開始,他就決心集權,這一政策在他設立的國家機器中得到反映。對五品以上官員的任命,大臣會議先選出候選人向隋帝推薦,如果隋帝批准,就下詔書任命。[49]以這種方式選用的官員在整個政府的上層——三省、六部、御史台和九寺等機構——任職,各部屬員可能由吏部選定。吏部為任命六品以下一般官員的主要機構,吏部的尚書和侍郎因此是政府中很有權勢之人。 如果討論一下六部的尚書,我們就會對中央政府運轉的情況有一較清楚的認識。在六部的46名尚書中,65.2%的人出身於漢族家庭,28.2%出身於非漢族家庭。他們之中的42人是北魏(13人)和北周(29人)官員的子孫。只有三人有北齊的經歷,他們都在民部,負責帝國的稅收和土地分配。工部的非漢人比率最高,占部的尚書人數的45.5%。這一情況可以用某些非漢族家庭中鮮明的建築工藝的創新傳統來解釋。第二個高比率的部為兵部,非漢族民族的尚武傳統可以說明他們在部內的勢力。前面談過的六部中最為重要的吏部只有12.5%的非漢族尚書。尚書們的籍貫與政府最高級官員的籍貫相似:46人中的30人來自從天水至洛陽那條由西向東的狹長地帶;其次,來自山西的有七人,其餘的人則分別來自華北平原。 隋朝政府在其最高兩級顯然不能代表北方的不同地區,更不能代表南方。雖然其漢族和非漢族的組成比率與北周的情況正好相反,但與兩帝的籍貫和階級相同的人和家族仍占很大優勢。雖然文帝和煬帝都不在官署中安插外戚,但一有可能,他們就傾向於起用皇親,華陰的楊氏家族高度集中在政府的上層機構;皇親還優先擔任地方的總管。既然中央政府上層機構存在嚴重的狹隘性,那麼隋又採取什麼措施來擴大統治階級的基礎呢? 首先,隋統治者取消州刺史和其他地方官員的任命權,而將這一權力交給吏部。然後,他們逐步採用其他措施以使集中的任命權有效地實施。措施之一為「迴避法」,它規定州縣官員不得在其原籍任職。另外還以兩個法令加以補充:一為禁止下級官員在地方政府中再度擔任已經擔任過的職務;另一個則規定主要的地方政府官員任期為三年(後來為四年),屬員的任期為四年。在594年,被委任的地方官員不得帶父母或15歲以上的兒子赴任,以免在他行使職權時對他「施加」不正當的影響。此外,還需要對地方官員的政績進行年終考核,並根據評定的結果升降賞罰。為了維護新的官吏體制,隋帝又採用了幾種對策。一是皇帝親自巡視,文帝就花了很多時間考察地方官員的行政效率,一次他削去一縣官的官職,因為地方耆老語言失當。另一個對策是他指派巡視州縣政府的官員,使之充當隋帝「遠布之耳目」。[50]第三個對策是派專使調查某一特殊情況,然後上報。第四個當然是利用御史台,它擁有大權,不但能查訪官員的公務,而且還了解他們的私生活,如有不良行為,即行彈劾。據說,隋朝的御史「察舉無所迴避,彈奏無所屈撓」。[51]從幾個御史的列傳看,此說並非誇張之詞。 這一嶄新的體制帶有嚴厲的理性色彩,這反映在新體制以最大的決心去結束官員生涯中世襲特權的統治和推行考核官員表現的新標準。如果要成功地做到這一點,它意味著要設法起用新人,而不限於只任用長期壟斷官職的特權家族。隋文帝可能確實採用了西魏政治家蘇綽提倡的政策,它宣稱「今之選舉者,當不限資蔭,唯在得人」。[52]正是採用了這一政策,隋朝才得以集中人才,這些人相對地說擺脫了陳舊的束縛,能夠適應新標準,能在新的集權專制政治中如魚得水。集中人才的需要形成了隋朝的科舉考試制度,它是實行到1905年的帝國選拔制度的先驅。可惜的是,關於隋制的詳細材料很少,但它的大致輪廓還是可以勾畫出來的。 582年初期,隋文帝命令「貞良有才望者」擔任官職。587年,他又命令各州每年選派三人進京等待任命(商人和工匠除外)。這意味著在589年征服南方後,全國每年有900個名額。人們注意到,隋與漢不同,前者為各州規定標準名額,而不考慮它們的大小和人口多少。587年,他又命五品以上的京官和州刺史考核候補者,並按品質才能把他們分成兩類。[53]我認為,595年的一次考試最早提到了功名和筆試,當時,舉行的是秀才科考試。[54]宮崎市定認為,這是地方每年舉行的考試和授給考生的功名的名稱。各種材料都未具體說明這次考試的進行方式和內容,但從一篇傳記,我們大致可以了解考試是如何進行的。杜正玄「舉秀才,尚書(可能是吏部尚書)試方略,正玄應對如響,下筆成章」。[55] 中央政府還為應試士子另開了明經和進士兩種考試。秀才考試顯然需要廣泛的一般學識,明經考試則測驗應試者掌握某一典籍的程度,而進士考試則主要考文才。宮崎認為,三種功名考試的等級以秀才為先,其次是明經,再次是進士。[56]根據考試的成績,最初的任命的官品與唐代相同,很可能從八品到九品。吏部可能每隔三年定期在京師舉行考試。此外,還有奉欽命舉行的特別考試,中試者取得比秀才更有聲望的秀異功名。這種考試顯然不定期地在各州治舉行,例如589年、603年、609年和614年的幾次。 以上簡略地敘述了隋為確保新的人才充實政府而制定的複雜的制度。一切證據證明,文帝和煬帝都對考試的實行有強烈的興趣;兩個人都委派正直有才之士進吏部任職,並且在詔書中一再堅持應用政績標準來任命和提升官員。嚴密的行政、控制和告誡仍都繼續需要,因為不講人情的選拔制原則——雖然它始於漢制——與滲透在儒家倫理中的家族和個人聯繫背道而馳。在隋代,選拔制的原則在實行時還必須對付根深蒂固的貴族特權的反抗。這將在下一節進一步探討。 地方政府的改革 當隋朝興起時,它繼承的地方行政制度是過時而無效率的,這是幾個世紀南方和北方層出不窮的弊病造成的結果。有的學者認為,產生的部分問題應追溯到公元前106年,當時西漢修改了從秦沿襲下來的高度集中的地方行政制。這個制度設郡和縣兩級地方政府,兩者都直接對京師負責。漢在它們之上加了刺史一級。每個刺史負責視察若干郡。如果東漢政府及其後的諸國能保持強大的中央權力,嚴重的困難本來是可以避免的。但中央的軟弱無能,再加上權力下移到地方這一流行的傾向,造成了州的設立使它成為京師和郡之間的正式行政建制。 大分裂的大部分時間戰亂不止,在這種情況下,刺史既負責文職,又掌握州的軍務。除了州外,又出現了精心設置的府。在隋初,一個最高等級(根據人口)的州的長官可以有文武官員323名。[57]在文武僚屬雙軌制的發展過程中,文官的權力逐漸被軍人接管。主要原因是,在這一連年戰爭的時期,州官的主要責任是維持治安和率兵打仗;因此其軍人僚屬的地位就日趨重要。隨著軍職僚屬的權力日益擴大,他們接管了文官的大部分職能,文官的權力逐漸縮小。[58]刺史實際上有任命他們的僚屬的大權。他們可以任命所轄郡縣的官員,而只是形式上請求朝廷的批准。他們的許多軍人僚屬還在州縣兼職,這些人中的大部分就是刺史的朋友、門客或親戚。因此,隋朝繼承的是一個花費巨大、冗員過多的地方政府體制,它長期地擴散文武大權,從而削弱了中央在地方的權力。 進一步的弊病又同時在北方和南方發展起來。這就是濫設地方機構而不顧地方是否需要,行政是否合理,機構內被任命的官員都能獲得官俸、土地、津貼和豁免權,這些待遇大部分都取自當地的百姓。556年,北齊的文宣帝一心想改革這一制度,他描述了地方機構設立過濫的情況。他注意到豪門大族濫用它們在中央政府的地位而設置州郡,而王公、宮女和宦官出於貪婪,則收受賄賂以促成其事。詔書說,結果百室之邑被宣布為州,三戶之民即可成為郡。[59] 在南方,一系列不同事件產生了相似的弊病。自312年以來從華北平原逃往長江流域及以南的半殖民地區的漢人像所有的遷移者那樣,移植了許多故土的名稱。朔州即為一例,它轄有五個郡,但移設到南方後,占地不足800平方英里。[60]曾經統計,南北兩地的州數從漢末到隋初增加到22倍,郡數增加到6倍半。[61]很明顯,這些機構與其說是地方的行政單位,不如說是為日益增多的官員的利益而存在的大小獨立王國,這些官員出於私利或為其恩主的利益,所想的只是搜刮民脂民膏。 583年,楊尚希在其奏疏中,令人信服地分析了新登基的隋帝接管的行政亂攤子的狀況:地方行政單位成倍發展,官員激增,稅收少得可憐,農民受壓迫,等等。他指出任命的官員數與黎民之比,有如十羊九牧。[62]文帝在最早的改革詔書中,命令當時他控制的地區取消所有的郡——有500個以上。這樣,他又恢復了始於秦的地方兩級制。征服南方後他又進行同樣的改革。煬帝時期的郡(即原來的州)數減到190個,所轄的縣總共1255個,平均每個郡管轄6個以上的縣。每個郡和縣治理的平均地區大為擴大,結果是行政費用減少,稅收增加。 583年的最早的改革法令還對九級官品的官員擔任郡縣職務的任命做了規定。任命由京師的吏部作出。這些官員的政績每年要受到考核,刺史和縣令每3年(後來為4年)要調任,下級官員調任時期則為四年。郡縣按人口多少被定為九等,各按等級支俸糧,每年兩次,另外有權從官田取得收入以支付與官署有關的公私費用。地方單位所轄的人口數決定其官俸的等級。最後,第一個改革法令把地方政府上層長期各自為政的文職和軍職人員統一在郡的管轄之下;府的名稱被取消,它所有的官員(包括軍人)都被認為是郡的文職和行政人員的一部分。 595年的第二個改革措施是命令剩下的舊州官署一律撤銷,它們的職能早已被軍人接管。這一改革完成了北齊和北周過去採取的類似的措施(雖然沒有這次徹底)。隋及以後的各王朝繼續使用起源於大分裂時期軍事機構的官銜,許多地方政府其淵源可追溯到這一措施。雖然殘存的官銜是軍事性質的,但根據隋的規定,其職能純粹是文職的。[63]這些就是隋朝為地方行政體制合理化、減少官員人數和使他們受中央政權控制而採取的步驟。但如果隋朝不把長期以來已分散在刺史手中的軍權集中起來,這項措施的大部分早就失敗了。這個問題將在論述軍事改革時予以討論。 地方行政改革的成功與否歸根結底取決於被任命的人,他們的質量又取決於任命官員的標準和方式。這方面隋朝又繼承了一項過時和腐朽的制度。地方和基層體制的中正制起源於漢末的混亂時期,當時教育制度和官員的選拔制都已崩潰。當時,這些中正通常還擔任其他職務,他們受權根據特定地區候選人在當地的聲望、家庭地位、才能、品德和與社會的一致程度分成等級,把他們選入帝國的官僚機器。有幾年,中正之職實際上被大貴族壟斷。薦舉的條件往往是首先考慮候選人的家世(以官方的譜牒為準)和權力關係,其次是中正個人的好惡。南方和北方都被這一制度所束縛;不過北方直到5世紀後期北魏採取漢化措施時才實行,又因北周改制而有所削弱。6世紀,北方兩名官員(羊烈和畢義雲)為爭兗州大中正而互相攻訐。義雲自我吹噓門閥說:「我累世本州刺史,卿世為我家故吏。」羊烈答:「卿自畢軌被誅以還(在3世紀),寂無人物。近日刺史,皆是疆場上彼此而得,何足為言。豈若我漢之河南尹,晉之太傅,名德學行,百代傳美。」[64]這次交鋒說明了家世對部分地由中正制薦舉所產生的任命的巨大影響。 隋在583年取消中正制,撤銷了各級中正的職務(可能還有隨著此制的發展而配備的職務),而以中央吏部的任命來代替這一制度,同時如上所述,還以吏部專司每年的考核(或者皇帝在高興時親自考核)來確保新措施的實行。《通典》以法家的語氣總結了這一變化:「自是海內一命,以上之官州郡無復辟署矣。」[65]我們看到的史料通常都是把頒布法令的行動當做措施的實現,很少涉及貫徹的詳細情況。在改革法令頒布6年以後,李德林堅決反對另設一級官員的建議,他爭辯說:「且今時吏部,總選人物,天下不過數百縣,於六七百萬戶內,詮簡數百縣令,猶不能稱其才,乃欲以一鄉之內選一人能治五百家者,必恐難得。」[66]這使我們大致看到任用人才的種種困難,而這些困難可能要花10年或更長的時間才能克服。 隋中央政府還必須處理另一個問題:在有關政策事務和行政表現方面,它如何與派往各地方政府任職三年的官員保持密切的聯繫。為了解決這一問題,隋建立了朝集使制。各州派代表出席御前的專門集會。在京師時,他們住在城東南的專區。集會在每年陰曆二月、七月和十月的十五日舉行。我們對唐代朝集使制的情況了解得比較詳細,唐每年有這種集會。唐代的朝集使一般是刺史和其他高級官員,他們除了帶貢品以外,還應帶參加科舉考試的士子來到京師。每個地方單位的官員的表現要經過考察,然後被召見。隋代的儀式可能比較簡略,至少在隋初是如此。一次,隋帝對集會的地方代表講話,並向他們推舉某縣令為模範,因為他的施政被評為京師附近地區的佼佼者。他的講話依然是儒家的老生常談,其內容如下:「房恭懿志存體國,愛養我民,此乃上天宗廟之所祐。朕若置之不賞,上天宗廟必當責我。卿等宜師範之。」[67]據記載,隋帝於是提升他為州刺史。承認和獎勵模範行為的結果,據說能使地方官員稱職,百姓日益繁衍富庶。除了儒家的說教外,這些一年三次的集會顯然對地方行政和官員的表現提供有效考核的機會,就地方官員的職責對他們進行一次再教育,並公開進行獎懲以使教育的內容能深入這些人之心。 對隋改革意義的評價各不相同,但在許多方面,史料的記述是明確的。第一,地方官改由吏部任命——這一措施北齊已經部分地實行——的改革,結束了若干世紀以來任命權分散在州府地方政府手中的狀態,從此開始了集權的新時代。第二,恢復了兩級地方政府制以代替三級制,並規定標準以使中央政府能決定地方行政單位的規模和性質,及時結束大分裂時期的混亂和弊病。第三,中央政府任命官員,這對有牢固勢力的貴族門閥的利益是一個嚴重的打擊,因為它們習慣於控制自己地盤內的官員;中正制的取消和選用官員時家族世系標準的失效進一步加強了中央政府的權力。宮崎市定認為這些改革是「革命性」的,結果從根深蒂固的利益集團中引起了導致王朝垮台的對抗。[68]不管人們是否同意這一論點,這些改革對中華帝國以後的歷史產生了持久的影響。第四,科舉考試製的採用(雖然它還屬於初級形式)開始了一種任人唯賢的制度,這對中華帝國以後的發展也有深遠的影響。第五,科舉制被用來抵消隋中央政府的「圈內集團」性質,開始在這一巨大帝國的各地任用精英人物。第六,州刺史文武職能的分離在煬帝時期完成,這項改革標誌著政府職能合理化和鞏固中央政府手中權力的最後步驟。 土地分配和田賦 如果不能適當地為分配田地和徵收以農產品為基礎的賦稅作出安排,中華帝國的歷代王朝都不能繁榮興旺。隋朝也不能例外。早在582年,當北方還遠沒有鞏固,文帝就頒布了一套新法令。據說它們大部分以北齊的條例為基礎,而這些條例又是根據486年北魏孝文帝採用的均田制。隋規定定期把土地分配給平民。土地分成以下幾類:(1)露田,由將成年和成年(隋規定的範圍是從17—59歲)的受田人持有和耕種,以後要退還當局再作分配;(2)可以繼承的永業田,它通常種植桑麻;(3)園宅田,它也可繼承。這些法令規定的基本分配情況見表如下:[69] 另外一部分土地則分配給有爵位和(或)有官職的人,這種地又分成兩類:(1)可繼承之地,其面積最高達1萬畝,最低為40畝。這不是實際賜數,而是個人被准許擁有的限額;(2)屬於某個官署的官田,其收入用於在職人員部分俸祿和用於公共行政及建築等。這一固定而十分嚴格的制度實際上是怎樣實行的?現在人們對唐代均田制的情況有所了解,但對隋代的情況知道得很少。似乎可以合理地假設,這一制度的實行遠不如法令的條款令人想像的那樣公平。有材料證明,在人口稠密的地區,分配給每人生前耕種的地往往不足法令的規定數,我們也沒有證據能說明在南方併入帝國後那裡也實行了分地於民的制度。此外,負責均田制和負責為該制度的實施提供統計基數的土地和戶籍登記冊的官員本人也渴望擁有土地,並且貪婪成性。其中的大部分人更可能破壞而不是維護這一制度。 表6 隋代土地分配情況表(單位:畝) (1畝=0.14英畝;據統計,1932年中國每家平均有地21畝。) 這類制度在任何政體開始時都能最順利地得到實施,因為當時從過去敵對的爭奪皇位的人和沒落的社會精英那裡沒收的土地使皇帝能得到大量的來源以供分配。隋朝也不例外。但早在592年,在人口較多的地區保持原先慷慨的分配數量(原先旨在使空地得到耕種)的困難出現了。文帝在這一年已注意到中央各地人口過多和糧帛缺乏,並且批駁了大規模移民的建議,於是派官員去平衡擁有土地的數量。在人口較多的農村,男丁只能得20畝。而不是582年法令規定的80畝。我們可以猜想,豪門和佛寺除積累的土地以外已經開始兼併可供長期分配的剩餘土地。這是唐帝國面臨的重大經濟問題之一,它最後促成了均田制的廢棄。 但是隋制的實施可能很細,582年的法令明確規定平民繳稅和服勞役應根據他們擁有或占用的土地。當時隋朝的標準稅率分為三種:(1)田賦每年每戶納糧3石;(2)繳納規定寬度的絲帛或麻布20尺(以前為40尺),外加絲絮3兩或麻線3斤;(3)男丁一律每年服勞役20天。第一、二兩種稅分別向男丁耕作的露田和向勞動婦女開徵。第三種的對象為男勞動力。17歲以下或59歲以上的男人、有官階和爵銜之人和堪作儒家品德表率的人都免除這些義務。[70] 稅制的大部分漏洞與記錄的弄虛作假有關,例如,男丁假報為「嬰兒」或「老人」;假造戶籍,虛報其大部分成員為「奴僕」,以逃避納稅和徭役。585年,文帝命地方官員調查戶口登記。如果所報不實,地方里黨之長將受發配遠地的懲處。這些措施還規定在戶主名下逃避納稅和服勞役的戶主的遠親應另行登記而為戶主。通過這些措施,稅冊增加了164.1萬個納稅人。[71] 大約就在此時,高熲向文帝提出糾正地方里正、黨長弄虛作假的措施,這一建議被文帝批准;高熲堅持,由於這些人的上下其手,官府不可能取得納稅臣民的正確名單。他建議擬定一種標準的表格以記錄稅收,而視察的官員每年正月初五去地方,組成以三或五個黨(每黨125戶)為單位的團,並根據標準的表格把諸戶及其納稅義務加以分類。[72] 隋的財政政策以向農民徵收糧和織物的實物稅為基礎,國家根據均田制,爭取確定土地的可行的產量。通過地方行政的改革,隋爭取實行有效率和比較節約的管理,直至縣的一級。但整個制度的運轉取決於能否對農村人口保持某種控制,而農村人口,舉例來說,也自然而然地一有可能就設法逃避稅收和勞役,隱瞞非法獲得的土地,囤積和隱藏餘糧。582年頒布的新法令採用經過長期考驗的方針來處理這一問題,辦法是設立地方組織,每個組織各設一負責人,最小的單位為保(5戶),最大的為黨(125戶)。更大的地方單位為鄉(500戶),於589年出現,以取代許多被撤銷的小縣。設立這些組織的目的在於在集體受制裁的威脅下進行互相監督,以防止違法行為,特別是逃避稅收和徭役的行為。隋一度授權鄉長裁決他們所轄的戶之間的訴訟。這一措施在590年被取消,因為事實表明,當時它引起了徇私和受賄的弊病。我們沒有掌握這一互相監督的制度準確實行的材料,但我們應注意到,上述的地方上各種稅收登記和稅額分配的責任名副其實地落到了由戶組成的各級地方單位的負責人身上,而且法令規定瀆職者要受罰。也許不妨採取這樣的看法,這個制度證明是有效的——當然要付出許多人命代價;它還有助於增強隋文帝的財政實力。 除了這一精心制定的制度外,隋朝還在585年和596年命令建立義倉網絡,規定農戶平均每年向義倉繳糧0.7石。關於這一地方單位(社,漢代為25戶)的規模、社司的性質和職能以及這一制度實行的有效範圍,我們都不清楚。但我們知道建立義倉的目的是在歉收之年為地方提供救濟糧,而且後來它們確用於這一目的。總的是,它們提供了一個糧食儲備的主要網絡,以補充政府用來儲藏以後使用的稅糧的五大糧倉之不足;在隋朝鼎盛期,義倉藏糧在1000萬石與「數」百萬石之間。杜佑在評論藏糧、繳稅的布帛和其他商品時指出,「豐厚亦魏晉以降之未有」。[73] 繼承的兵制及其改革 與其他事物一樣,隋的兵制大部分繼承以前的北朝。我們應該記得,北魏(386—534年)在一次大動亂後被推翻,結果在北方出現了兩個不同的政體:東魏和西魏。它們的後身分別是北齊和北周,兩者為爭奪北方的霸權而成了勢不兩立的敵人,直到577年北周戰勝其東面的敵人時為止;這就強行重新統一了北方,並使篡奪周的權力和創建隋政權的人在四年以後繼承了統一的局面和一個組織完善的軍事機器。隋朝就是在這個基礎上建立起來的,它使用武力在589年打垮了虛弱的陳朝,以後隨著全國的平定,它又進行了逐步使政府非軍事化和減少現有軍隊的改革。到了隋末,由於遠征高麗的需要,這一趨勢完全逆轉;遠徵招致了隋的滅亡。 6、7世紀最有爭議的制度之一為府兵制。我們討論的這一時期的府兵並非民勇,而是一種很特殊的「地方管轄的部隊」。我們必須先回頭簡略地敘述一下北魏和北周的歷史,以便了解這一制度的發展情況。在北魏的最初幾十年,它已在北部邊境一帶部署了部隊,以確保魏帝國的防務和不致受遊牧部落敵人的侵襲。根據北魏的軍事傳統,沿邊境的各部隊都從有聲望的部落抽調,其將領往往是鮮卑貴族。這些由世襲軍人組成的精銳程度不一的部隊常常通過部落或准部落的紐帶而與其將領發生關係。北魏的漢化在這些部隊中引起的反應是不難想像的。一些一度趾高氣揚的部隊仿效漢人,成了罪犯的淵藪、貪官污吏的溫床和既無地位又有叛逆心理的社會階級。這些邊境人民對在洛陽的北魏新都(從494年起)受恩寵的同族弟兄的叛亂究其本源是一次社會叛亂,歷史學家稱之為「六鎮之亂」。叛亂始於524年,它蹂躪了華北平原,瓦解了北魏的社會結構,結果產生了兩個敵對國家。其中之一的西魏534年建於古關中平原(陝西省南部),那裡是征服中國的傳統跳板。 西魏王朝的創建人宇文泰(505—556年)有意識地把關中用於這一目的,並且很快採取步驟去組織其軍隊。從一開始,他就仿效北魏的軍事模式。他的軍隊規模不詳但可能主要是鮮卑軍人的近衛軍駐在京師(長安),是歸魏主直接指揮的中央軍。這些軍隊西魏打算用作打擊力量。但事實很快證明他們不能勝任這一任務,特別是王朝在543年慘敗於東魏之手後更是如此,當時估計折將400,損兵6萬。這次慘敗迫使西魏求助於漢族的人力資源;同年,它開始主要從陝西和甘肅徵募漢族的鄉兵,以補充自己缺額的軍隊。這些兵不單純是應徵的農民,而且還是當地漢族豪腴已經組成的地方部隊的士兵,雖然他們的職責完全是地方性的。經過新的徵募,他們成了西魏兵制的組成部分,而歸96個儀同府管轄;這些儀同府又組成48團和24軍,各有相應的分等級的指揮結構。[74]早在唐代,學者們已認為這種組織是府兵制的開始。[75]這一論斷有一定的道理,因為儀同府的軍隊確為地方控制,雖然它最初是中央指揮結構的組成部分。但以後我們將談到,府兵制的性質變化得很快,所以有關它的性質的任何概括必須慎重對待。 西魏繼續徵募漢族地方軍,主要的兩次是在546年和550年。漢族士兵在西魏軍隊中占了壓倒優勢,以致未漢化的鮮卑領袖不得不採取有力的措施以協助鮮卑族將領保持其地位。549年,在5世紀末大力漢化時期已經採用漢姓的邊境非漢族精英,奉命恢復原來的部落姓氏。554年王朝命令,凡其家族在北魏漢化時期被授予漢姓的軍官恢復鮮卑姓,甚至漢族將領也要採用鮮卑姓。此外,某個將領麾下的士兵也都應以該將領之姓為姓。[76]這一旨在恢復傳統鮮卑族部落關係的企圖表現了異族王朝對喪失自力更生以後被迫依靠漢人資源這種內在危險的關心。[77]這當然是任何征服王朝必須設法擺脫的困境。 556年,宇文泰死後一年,西魏被北周接替,如上所述,後者恢復了中國形式的政府。恢復部落方式的進程告終,軍隊甚至更牢固地被中央控制。軍隊主要通過設立許多儀同府而擴大了。此外,京師在周圍構築了一個防禦要塞體系。這一強大軍事體制的控制權並沒有掌握在武帝宇文邕手中,他只控制一支小近衛軍。軍隊的真正的統帥是武帝的堂兄弟宇文護,他作為丞相,還控制了文官政府。作為都督中外諸軍事,他決定王朝的一切軍務。他甚至從近衛軍中抽調大批士兵駐守自己的宅第。573年,武帝下令暗殺宇文護,終於重新控制了政府。兩年後,為了準備對北齊進行迫在眉睫的征戰,他命令軍隊來一次大動員。漢族士兵又被就地徵募。但這一次王朝不是從建成的漢族部隊吸收,而是在普通農民中徵集。[78]武帝又命令在文官當局的名冊中勾銷新入伍士兵的姓名;同時,為了加強他個人對軍隊的控制,他又下令從此稱所有的士兵為侍官。這些士兵免除一切規定的稅賦和徭役,並且先於唐代制度,必須定期在京師服役。徵募工作是成功的,正如史籍所述(當然有些誇張),「是後夏人半為兵矣」。[79]這樣徵募的地方軍充實了二十四軍,並在北周於577年武力重新統一北方時起了一定作用。我的「起了一定作用」的提法是經過考慮的,因為這二十四軍的士兵——即府兵——只是20萬名重新統一全國的大軍的一部分,雖然他們可能是最精銳、最有紀律的一部分。軍隊的其餘部分則是多種多樣的,其中包括新近投靠北周的草原民族部隊,以及從陝西、甘肅和四川徵調的部隊。勝利的成果之一是強迫東部平原的4萬戶世襲的軍人家庭在關中定居。 勝利後四年,隋朝建國者接收了北周政權及其兵制。但在他執政的早期,他就下令對皇帝親自指揮的軍隊進行一次大改組。當575年宇文邕命二十四軍的全部士兵都稱侍官並歸皇帝親自指揮時,他們的人數當然已經激增。但他並不打算把這些部隊併入其正規的近衛軍中。楊堅把它們全部改組成4個衛和8個府,從而改進了這一笨拙的雙重製。[80]除了中央指揮機構外,他還在有重大戰略意義的地區設立總管府,它們各自全面管理一個區(有的包括幾個州,有的超過10個州)。這些地區由中央任命的高級將領負責;有時被任命的將領兼任他們所轄區的文職行政長官。 與以前的王朝一樣,隋朝京師的12個衛和府由鮮卑族上層和軍事化的漢族家族的將領指揮。山崎宏對隋朝軍事精英的組成作了分析,現將其結果略述如下。他只考察了12個衛的60名其官品相當於六部尚書的大將軍,發現在整個隋代,漢族(可能其家庭受鮮卑族軍事傳統的強烈影響)占53.3%,非漢族占40%,其餘人的情況不詳。在這60名大將軍中,曾為北周效勞的不少於52人,他們之中的46人的祖或父都曾為北魏(7人)或北周(39人)效勞。這些數字證實,北周軍事精英對隋朝的兵制具有很大的影響。當我們考察這些將領的籍貫時,發現他們的分布比高級文官更廣。26人來自陝甘區,24人來自東北,5人來自南方,其餘的人不詳。南方的將領在王朝後期出現;他們不是出身於南方的軍人門第,而是靠功績取得了這樣高的地位。在王朝最後幾年,他們奉命指揮煬帝為遠征高麗而召集的南方部隊。值得注意的是,關中和華東之間籍貫的分布比較均勻,這可能反映所需的將領要「了解」來自駐守各地的部隊中的士兵。[81]這又促使我們去注意人力資源的問題。 隋朝中央軍事機器徵募的府兵兵員最初的來源有二:(1)世代當兵的軍戶,同於北周府兵制中的軍戶;(2)被選出專門供應兵員而無徭役義務的普通戶。對徵集的不同兵種的服役期長短和次數不完全清楚,但當正常動員或臨時緊急動員時,京師的軍隊顯然要從地方統轄的軍隊中抽調兵員,而不使用未經訓練的服勞役的人。這一早期的隋制因它利用世襲的軍戶和地方的軍事組織而與早期的府兵制有淵源關係,但由於590年的法令,它與過去的關係被沖淡了。所以這一法令標誌著隋代軍事史的分水嶺。 專家們對此法令中的某些內容有很多爭論,但其重要的部分似乎是明確的。文帝在談及近期內戰的災難時,哀嘆任意動員兵力的弊病及被征入伍的人及其家庭因此所受的苦難和生命的不安全。他於是說:「凡是軍人,可悉屬州縣,墾田籍賬,一與民同。」[82]這一法令(頒發幾個月後帝國就重新統一)體現了文帝的幾個目的。總的目的是使全國非軍事化和加強文官的社會控制力量。詔令中明確指出的第二個目的是使整個華北平原——那裡一直可能是反當局的中心——非軍事化,同時繼續保持關中和河東的軍事指揮機構。第三個目的顯然是要消除前幾十年混亂的軍事態勢造成的動盪局面。第四個目的則更微妙,我們必須從隋的其他措施來推斷,這就是要在軍人中消除世襲特權,如同他試圖在官場中消除世襲特權那樣。最後,最初的府兵制原來只適用於異族王朝統治的北方這一特定環境,因此對一個一心想恢復漢朝光輝業績的王朝來說,它並不合適。在這一詔令以後,12個衛和府從那些由地方挑選、訓練和管轄的人中徵集士兵,他們在整個成年時期服役。這是唐代府兵制的原型。 除了使華北平原非軍事化外,王朝還想出其他平定全國的辦法。595年,文帝下令沒收帝國的全部武器,並以法令規定私造武器者將被懲辦;但隋的策動一切軍事行動的地區關中又不受此限。為了防止水上叛亂,文帝在598年下令沒收南方所有長30尺以上的船隻。 軍事制度第二個大改革是煬帝在605年下令進行的。這一改革旨在把兵力進一步集中,歸中央指揮機構控制。命令的主要特徵是,總管府統率的所有部隊從此直接歸京師12個衛和府控制。平定南方後,總管府的數字已經減少,但在604年仍有36個,其中兵將最多的府集中部署在北部和西北邊境。除了把這些部隊納入中央軍事機構外,煬帝又下令把儀同府的名稱規範化。從此,地方軍事單位都稱鷹揚府。[83] 在第二次軍事制度改革後,隋已牢牢地控制了國內的部隊。王朝在軍事上面臨的一個大問題依然是來自北方的外患。在王朝最初幾年,北方邊境遭到突厥和吐谷渾的嚴重襲擾,所以那裡需要大批軍隊。為了緩和供應問題,文帝下令在長城外設屯田以供應軍糧。他命令一個以嚴酷聞名的高級將領負責此事,據說屯田進行得很成功。在利用沿西北邊境的要塞化的村落來對付邊境遊牧民入侵的努力方面,文帝則沒有那樣幸運。他只能採用另一種由來已久的邊境政策:疏散草原的遊牧民和保持軍事前哨網絡。對付遊牧民族威脅華夏的傳統防線當然是長城。在前人做了大量事情之後,隋的統治者繼續大力對它進行整修和延伸,並派人駐守。這項工程在文帝登位時就開始,當時本地的「夷狄」被動員每年需在城上服20天徭役。同年,文帝命一名心腹大臣動員3萬名勞工建造(或重建)一段長城。但這只是開始,因為在586年,被動員的勞工達11萬人;在587年,達10萬人;在607年,有100多萬人建造鄂爾多斯和今陝西省之間的一段由北向南的新長城;在608年,被動員的勞工超過20萬人。在大部分的情況下,勞動者只進行每年必須的20天強迫勞動。大部分長城都是在以前殘留的基礎上重新修建的。建築材料是傳統的夯實的土和曬乾的土磚。 隋朝的軍事建制是令人矚目的。它能輕而易舉地應付小規模的入侵和驛亂,又能部署精兵進行大戰役。612年集合兵力並供應100多萬大軍遠征高麗的能力證實了這一制度的效率,雖然這次遠征的結果是災難性的。產生這種效率的關鍵在於集文武大權於京師和隋帝本人手中。隋的兩代皇帝深知以前分裂時期的幾個世紀的歷史教訓,這最明顯地反映在他們的軍事政策方面。 隋朝的律令 凡是具有想在中國永葆基業這一雄心的王朝,都必須採取步驟重定法規。從很早時期起儒家人物就爭辯說,如果統治者及其代理人確具美德,法律就成為多餘。但他們發現這類情況甚少,於是也像持其他主張的人那樣認為,為了有條不紊地行使權力,當局必須編制法律。當隋朝掌握政權時,它就採取長期以來理想和現實之間的這種妥協辦法。隋朝制定的法典對以後的幾個世紀仍產生影響。 在開皇元年,隋帝就下令負責法律和禮儀的朝廷大臣修改原來的法規,並制定新法典。他們的報告上呈隋帝,隨即在同年陰曆十月,共有1735條條款的新律被及時頒布。新律減免了舊律中許多最苛殘之法,如梟首、車裂和鞭刑。詔令在最後以威嚴和充滿希望的語氣寫道:「雜格嚴科,並宜除削。先施法令,欲人無犯之心,國有常刑,誅而不怒之義。措而不用,庶或非遠,萬方百辟,知吾此懷。」[84] 兩年後,隋帝又命令儘量簡化新律,於是原來負責的官員將條款減到500條,這就是開皇律。在負責這一工作的官員中,要算裴政學識最廣,影響最大;他原在南朝的梁從事司法工作,江陵失守他被俘後又在北周掌司法之職。白樂日認為,在把南朝和北朝的法律傳統綜合成可行的開皇律時,他的淵博學識和經驗起了主要的作用:開皇律的基本結構採用北齊律,內容則從魏、晉、南朝的齊,特別是從梁的法律中吸收。[85]因此,從它的新穎和簡化的形式及其內容的歷史淵源來看,它作為重新統一的中國的法律是很合適的。 開皇律保持四種刑罰:(1)死刑;(2)流刑,通常有強制勞動期(有時到邊境服兵役);(3)就地強制勞動;(4)杖刑。對於一切官員,隋律准許依次以銅的斤數作為罰款折罪。官員可以官俸抵作罰款或以降職折罪。對官員最嚴厲的懲處是削職為民,以後他們就須按規定納稅和服徭役。因此開皇律保持了古法中官民有別的做法,其源至少可追溯到《周禮》(漢代加以系統化的典籍)。 按照文帝的性格,他不滿足於只頒布新律。在586年,他召集地方命官至京,以考核他們是否懂得新律的條款。因為地方長官在其轄區有司法權和行政權,日常的審理和懲處是他們正常職責的一部分。但這種自主權不包括新律規定的幾種嚴重罪行。它們歸御史台審理,御史大夫不但負責調查和起訴,而且還全面監督帝國的全部官員。[86]由高級官員和法律專家組成的大理寺則審議嚴重罪行的書面證詞,決定罪行性質,提出最後判決,由隋帝宣判。大理寺可能主要是上訴或受理疑案的法庭,而尚書省的刑部則判決法律有明文規定的案件。 儘管迅速制定了法典並教導官員們如何應用法律,官僚們仍留戀陳舊的、往往是腐敗的方式。文帝試用了許多緊急辦法。他一次因有人瀆職而大怒,竟廢除了地方和京師一切法律專業人員的職務。他一再試圖告誡和規定法律程序,對京師的搶劫還試行他自己的那種懲罰性判決:凡搶劫值一個銅錢以上的物品的人,應被公開處決。他殺了有小過失的、拒不揭發罪行的和接受小額禮物的官員。以下行動十分符合他的性格:他每季複查所有囚犯的情況,在秋分(處決犯人之時)複查各地上報的懸而未決的刑事案件。開皇律雖比以前的法律簡單和寬大,但仍不能迫使官員們自覺遵守,更不能遏制大貴族的任性行為。確實,在整個實行過程中,法律經常被濫用。《隋書》在提到大理寺兩名喜阿諛奉承的官員時寫道:「候帝所不快,則案以重抵。」他們又深知如何取悅隋廷的心腹謀士楊素,其中一人每次在街上遇見楊素時,「而以囚名白之,皆隨素所為輕重。其臨終赴市者,莫不途中呼枉,仰天而哭」。[87] 開皇律現在只存殘卷,但人們充分了解,其內容出色地綜合了大分裂時期的法律傳統。唐律直接以它為樣板,並且通過唐律,它又是中華帝國以後法令的模式。王夫之在17世紀對隋律令作了不尋常的評論,他寫道:「今之律其大略皆隋裴政之所定也,政之澤遠矣。千餘年間,非無暴君酷吏,而不能逞其淫虐,法定故也。」[88] 對治理國土具有同樣重要意義的文獻是可能在582年陰曆七月頒布的法典化的隋令。它包括與官場、官僚機構辦事程序、土地和稅收規定及日常行政章程有關的條款。雖然開皇令已不復存在,但在其他著作中仍可找到大量引文。它涉及的範圍、篇幅和分類似乎又是624年頒布的第一套唐令的前身。開皇令像其他律令匯編那樣,遵照詔令補充和修訂。在討論關於均田制、稅制和軍事體制的管理時,我們已經提到了具體的規定。 雖然煬帝下命匯編他執政時期的律令(在607年頒布),但它們似乎亦步亦趨地遵循開皇律令的模式,而且主要的編纂者的確也是編纂以前律令的著名人物。煬帝的功績在於他把隋律500條全面減為200條。但據說由於王朝要應付征伐高麗失利而帶來的危機,刑罰的寬大就轉為嚴酷。[89] 邊防和領土擴張 一位8世紀的年代史編者列出了隋朝武力克敵制勝的幾個戰場:在南方征服了陳朝;在北方成功地打擊了突厥;在西方征服了吐谷渾;在邊遠南方占領了占婆;在東方征服了流求。[90]他應該補充殘酷地鎮壓南方和西南土著及最後極力想迫使高麗投降的記錄,但後一個軍事行動結果災難性地失敗了。在中國本土樹立華夏權力的唯一的軍事行動是對陳朝的征戰,關於此戰役將另行敘述。隋朝部署重兵的另外幾個主要場所針對的是這樣一些地方和民族:早期的中國決策人認為中國對這些地方和民族的控制對帝國的安全非常重要,而且它們在中國的王朝強盛時期處於它的統治之下。地理決定了對上述的許多地區的行動,但歷史也是有強烈影響的因素。如同採取的其他許多政策那樣,隋試圖重現久已消失的漢代的武功,重新樹立中國在東亞的中心地位和至高無上的權威。隋在按照漢朝模式重振地區性權威方面做得非常成功。它在許多戰線上取得了赫赫戰功,恢復和發展了納貢制,這種制度應被視作中國處理與不同鄰邦的關係的一整套靈活的政策和策略。以下是隋朝如何對付中國周邊幾個較重要的地區和民族的情況。 當未來的文帝仍為北周的官員時,突厥已作為一個嚴重的威脅出現於北方。他們在眼花繚亂的草原部落戰爭中引人注目,到了6世紀50年代他們已實現了對從滿洲的遼河直至波斯邊境一塊遼闊地區的鬆散但令人生畏的控制。他們通過對農耕民族的成功的掠奪和對中國通往西方的絲綢之路的控制而日益富強。他們在政治上分成東西兩個汗國,西汗國臣服於東汗國。東汗國之中心在今外蒙古(原文如此。——譯者)的鄂爾渾區,西汗國於夏冬之季紮營於西突厥斯坦氣候宜人的地方。 西汗國在涉及挹怛、拜占庭和薩珊王朝波斯的一系列複雜的遷移過程中日益富強,而東汗國則蔑視分裂的中國北方,並為自己的利益而對它進行操縱。北周帝卑躬屈膝地請求娶東汗王之女,他在565年攀得這門親事;每年北周要送給突厥人10萬段絲緞。長安的突厥居民受到盛情款待和周到的眷顧。東面的北齊則緊張地傾府庫之財討好突厥人,因為他們擔心突厥人會站在敵國北周一邊。突厥的統治者從鄂爾渾的大帳,洋洋得意地打著中國天下的主意。據說他幾次對他的隨從說:「我在南兩兒(指北周和北齊兩帝)常孝順,何患貧也!」[91]582年,在突厥大規模地侵襲今陝西和甘肅的部分地區後,文帝像往常那樣明確地分析了當時的形勢:「往者魏道衰敝,禍難相尋,周、齊抗衡,分割諸夏。突厥之虜,俱通二國。周人東慮,恐齊好之深,齊氏西虞,懼周交之厚。謂虜意輕重,國逐安危。」[92] 如果這一大突厥帝國的勢力繼續統治北方的邊境和整個中亞,那麼隋就不能在這些地區重振華夏的聲威,而且很可能被迫採取防守的姿態,就像以後面對契丹的宋朝那樣。但命運之神偏袒隋朝。西突厥汗國落到達頭之手,此人易衝動而且好鬥,在582—584年期間先發制人地取得原應歸東突厥統治者擁有的可汗稱號。此後,兩個突厥帝國不再聯合,雙方經常交戰。而且由於582年新可汗經過爭奪後即位,東帝國提供了中國政治家們長期以來習慣利用的機會。他們時而又支持某一可汗,時而又支持反這個可汗的一方,因此東突厥人的政治統一被破壞無遺。同時他們又設法不使東帝國瓦解而使達頭有可能以武力統一兩個帝國。當達頭於601年威脅隋都和在602年進攻鄂爾多斯區的一個中國的傀儡可汗時,他企圖做到這一點。但當他遠離其根據地時,西帝國因一次叛亂而分裂,叛亂者為其主要的部落鐵勒。我們可以認為,中國的代理人做了出色的工作;達頭在603年銷聲匿跡。他的孫子只能在其帝國的極西部樹立政權。在隋朝的其餘時間裡,中國人主要對付東突厥的可汗。格羅塞在總結隋的成就時說:「在蒙古,如同在西突厥斯坦,隋朝未採用大軍事行動而只用傳統的計謀,就粉碎了突厥人的力量,它消滅了桀驁不馴的可汗,而只把那些被冊封的可汗扶上台。」[93] 儘管隋在早期獲得一些成功,但在北部和西北邊境突厥依然是主要的強大遊牧力量。在本章的後面的部分,我們將討論煬帝處理這一問題的情況。 越南 在漢代,交州(今河內—海防地區)是一個繁忙的港口和中國文化在邊遠南方的前哨。但在6世紀時,以建康為都的幾個虛弱王朝再也不能控制這一地區,於是一個有安南和中國混合血統的地方長官就自己建立了王朝。文帝派強悍和久經沙場的將軍劉方收復交州,當地王朝的最後一個統治者在602年投降。占婆(林邑)國在近代安南的沿海一帶,其國都在今之峴港以南。它也已中斷了與建康的虛弱的陳朝的朝貢關係,但在595年,其王梵志謹慎地遣使獻方物。但對他來說不幸的是,在5世紀中國人的一次成功的掠奪中產生了一種傳說,即占婆多奇寶,取之不盡。以貪婪聞名的文帝一反慣常的謹慎,命劉方率有作戰經驗的將領及水陸之師進攻占婆。梵志部署巨象作戰。但隋軍攻破其都,設法拿走了王室列祖列宗的金牌位,歸國時,入侵軍隊受到一次瘟疫的打擊,包括劉方在內的大批官兵喪生。隋企圖直接治理占婆的若干地區的努力是短命的,梵志不久重新執政,即「遣使謝罪」,此後據說「朝貢不絕」。[94]但對交州以南的整個行動是一次代價高昂的失敗,隋的殘師所能炫耀的只是盜取的祖宗牌位、幾箱佛經和一批被俘的樂師。[95] 陳的滅亡和隋在南方權力的鞏固 在本章的前一部分,我已描述了建康的南陳政體的虛弱和領土日益淪喪的情況。文帝繼承了北周大為擴大的版圖,建康的王朝因喪失了四川和長江以北的全部領土,其側翼受到包圍,因此從581年起,就只能苟延殘喘了。在長達六七年的時間內,楊堅一心對付東突厥人的威脅(見上文)和致力於改革和鞏固政權等問題。但他即位剛一個月,就任命他的兩名最有成就和令人生畏的將領總管與南陳接壤的長江下游邊境,據說他們在那裡開始準備以後的進攻。楊素後來被任命為湖北四川邊境的長江地區的總管,開始建立遠征的水師。同時,糧倉制正付諸實施,運河體系的第一段工程已經開始。587年,文帝滅亡傀儡國家後梁,直接控制了長江中游。在此期間,他傾聽了大臣們征陳的許多建議。雖然他似乎注意聽取意見,但他最後還是採納了他以前的老學友崔仲方的計謀。 有人猜想,此計劃之所以吸引楊堅,是因為它詳細周密,並且列出了許多應急的對策。588年,文帝給了陳主一封加蓋御璽的信,上列一個暴君的20條罪行,表明取其領土並非罪過,實乃天意。同時文帝又下詔書,以道德和政治的理由為即將發起的進攻辯解。他在詔書中指責陳朝背信棄義,驕奢淫逸,殺害忠貞的諍諫之臣和其他罪行,並且提到了一些明顯表示觸犯天怒的自然異常現象。他在整個南方分發了30萬份詔書,以期軟化抵抗力量。這很可能是早期在心理戰中使用「宣傳品」之一例。 589年初期,遠征開始。一切都按照在長期準備過程中精心制定的計劃進行。從四川至東海,裝備精良的軍隊攻擊陳朝。最扣人心弦的時刻是在楊素指揮的艦隊和防守的南陳艦隊在長江三峽交戰之際。楊素指揮有幾千艘船的「黃龍」艦隊,在黑夜偷偷地靠近南陳的艦隊,黎明時南陳的艦隊被南岸和北岸的陸軍突然襲擊,徹底戰敗。在下游,陳的將領在長江安置鐵鏈,以期摧毀隋的艦隊。但楊素和另一隋將取陸路摧毀了保護安置鐵鏈的柵欄。在決戰中,楊素的四艘裝有撞角並由四川人駕駛的大「五齒」船摧毀了陳的防禦艦隊。楊素駛往武漢,與秦王俊指揮的大軍會合,後者從襄陽直逼漢水流域。小股部隊渡長江逼近建康之東面和南面,然後向陳都進軍。晉王楊廣和高熲統率的主力軍從淮河正南的壽陽(今安徽壽縣)東移,渡過建康以東的長江。陳軍以重兵防守通往其國都的幾條通道,但他們缺乏統一的戰略,他們的最高統帥陳後主,仍舊昏庸無道——如果我們相信史籍記載的話。在京城的北門防禦還在進行,但一個陳的將領卻向隋軍打開了南大門,並對其士兵說:「老夫尚降,諸軍何事?」[96]當陳朝的許多權貴以應有的尊嚴迎接勝利者時,陳後主及其兩個寵妃卻被發現藏在一個枯井中。他們不光彩地被拖了出來。陳後主最後被帶往隋都,在604年死去。 隨著陳後主的被俘,長江沿岸的陳的地方長官都向隋軍投降。只有建康以東和以南的諸地仍在堅持,但他們最後被隋的水師征服,這支水師從今東海附近的一個港口抵達海岸而在今上海附近登陸。平定偏遠南方的戰役意味著要對付一批批土著部落和分散的漢族聚居地。一次,晉王命被俘的陳後主寫信給一個部落首領,說陳已亡,他應向隋效忠。結果南方的全部部落首領均投降,並都得到應有的承認和賞賜。隋共接管了30個州、100個郡和400個縣,即整個長江以南的華東地區。隋帝下詔毀掉曾充當南朝的京城達282年之久的整個建康城;其城牆、宮殿、寺廟和房屋都要拆毀,土地則恢復為農田。陳後主父子、貴族和高級官員都被押往隋都。在隋都,陳朝的高級貴族和他們珍藏的財富被帶到隋宗廟的列祖列宗的牌位前。幾天後,陳後主及其200名貴族大臣被帶到皇城的大門前。文帝在門樓上俯瞻。經過了一番開場白後,他宮內的一名官員宣讀了他的詔書,內容是指責陳後主及其官員不能相輔,致使其國毀於一旦。「叔寶及其群臣並愧懼伏地,屏息不能對。」[97]詔書宣讀完畢,隋帝就寬恕了他們。最後的盛典是隋帝給凱旋歸來的軍隊大擺筵席。這次對所有人共賞賜布3000萬段。 對陳朝上層人物的寬大是隋旨在逐漸緩和南方敵對情緒的策略的組成部分。陳朝中央政府的有些官員被吸收進隋的官制,陳後主得到很好的照顧,他幾個兒子在北方邊境區被賜給土地。對民眾有更直接影響的措施是,隋在原陳朝的各地區免稅10年。人們懷疑隋朝官員能否有辦法收到任何稅收。原來陳的行政單位大部分以隋的州和縣來代替,陳的官員被隋任命的官員取代。在岑仲勉對隋的州官進行的大量研究中,我未發現陳原來的州官被隋重新任命。在該著作中,我注意到隋在589年和590年期間重新命名或建立了30個州(陳原來共有42州);所知的州刺史都是北人。[98]如果我們回想起在南北朝分裂時期發展起來的文化差別和語言的不同(文帝和被俘的陳後主兩個人甚至因此不可能交談),就能看清楚勝利者和戰敗者之間的衝突幾乎是不可避免的。有兩件事引發了衝突。一是蘇威提出的對行為背離儒家準則的人稍加懲罰之事,這就是關於「五教」的奏疏。所謂「五教」,我認為是關於對上司和長輩應表示何種適當敬意的道德說教。一是謠傳隋朝正計劃把南朝陳的人民全部遷往西北。於是許多地方爆發了叛亂。隋朝官員遭到攻擊:有的被割而食之,有的被取出內臟。據說當地人對被害人說:「更能使儂誦五教邪!」[99]叛亂的規模有的有數千人參加,有的達數萬人,真是亂上添亂。 殘酷無情的楊素再次應詔鎮壓。在艱險的地理環境中經過多次激烈的戰鬥,楊素設法在長江下游和東南沿海區征服了叛亂者。裴矩(本章將詳細敘述此人情況)在偏遠的南方也戰勝了叛亂的部落集團。揚州被賦予特殊的地位,稱為江都。晉王楊廣任揚州總管,負責整個東南的軍務。在約10年中,楊廣實際上是東南的總督,並且理所當然地對所採取的鞏固措施負責。關於這些措施,有許多我們不甚了了或者毫無所知,但關於他對南方佛教的政策,我們卻有大量材料。 被毀壞的建康城幾個世紀以來曾經是皇室和貴族的佛教中心。甚至它被侯景叛亂者洗劫後,許多大佛寺仍得以在城內重建,在南朝的陳統治的34年中,據說在其全部國土上建造的寺廟達1232座。但此時一些慷慨的施主——皇室、貴族和官員——已被帶到北方,寺廟已被破壞,建康和地方上的許多僧人處境極為困難。但正如前面論意識形態的一節所述,隋朝爭取利用佛教來打破地區壁壘和文化壁壘。早在590年,隋帝的一份詔書中就曾命令重新委任南方僧人的聖職。一位曾在南陳時動員僧人服役進行軍運的老律師開始「淨化」僧人,即挖出那些有名的具有反隋和叛逆情緒的人以及那些對宗教職守懶散的人。592年,天台宗創建人智(他曾在陳的朝廷中講道)寫信給晉王,抗議破壞建康的寺廟或把它們用作俗事的行動。智收到一封措辭和緩的覆信,但是資助許多寺廟的施主已經離開。有材料證明,隋朝把南方許多佛寺撥給官方使用。 但晉王逐漸成為南方僧人和佛寺的虔誠和體貼的施主。他命令他的軍隊收集因侵陳和以後的內戰而散落在各地的佛經;在揚州王府的建築群中設立一個專門收藏精選的經籍的館堂;其餘的經卷經過手抄,增至903580卷,然後被分發給揚州及其他各地有功德的佛寺。他在揚州建立4個道場,召集學識淵博的佛道兩教教士充當一段時期的王府的僧侶。智死後,晉王成為天台宗主要佛寺的正式施主。意義最重大的事也許是揚州的建設規劃,此規劃開始給揚州添加它後來所具有的某些色彩和光輝,同時又賦予了建康作為文化中心長期擁有的那種繁榮和吸引力。隨著僧侶的南來北往,對南方僧人表示的特殊恩寵以及官方對信仰的贊助,反隋的情緒逐漸緩和,最後幾乎化為烏有。[100] 全帝國交通體系的創建 雖然人們通常把開鑿運河與第二代隋帝聯繫起來,但實際上這一網絡是他的父親文帝開始建造的。584年當文帝剛進入新都時,他就命宇文愷設計一條運河,從京都東流至渭水與黃河匯合處附近的潼關要地。[101]這一運河名廣通渠,它的開鑿是因為了兩種壓力。一種壓力是京師區域缺糧(由於人口的增加而更加嚴重),糧食必須從東部肥沃的平原運來。第二種壓力是,在京師正北東流在黃河大彎處與黃河匯合的渭水受到淤積和季節性枯水的威脅,新運河提供了一條較可靠的水路。文帝的詔書如同宣布建造新都計劃的詔書,宣稱徭役勞動者的短期辛勞會得到更多的報酬,即保證新運河既用於官運,也可用於私運,會帶來很大的方便。他還希望代北(今山西省)的資源將由汾水水運而下,然後經黃河上游,最後通過運河被運到京師。廣通渠的工程迅速完成,這可能是因為此渠的路線大部分沿著一條漢代運河,後者在700年前是出於同樣的目的建成的。當589年,長度接近100英里的廣通渠竣工時,文帝親自出京城視察,並賞給各監督徭役的官員適量的絲緞。隋還在渠的東端建了廣渠倉作為主要的儲糧地,當歉收時可由此運糧供應京畿或其他地區。 這是運河工程的開始;而到了隋朝的第二個皇帝,才把開鑿地區性的重要運河轉到建設全帝國的水運體系。對此我們將在後面予以討論。 煬帝(604—617年在位)的個性和生活作風 楊廣,歷史上稱隋煬帝,生於569年,為楊堅與其非漢族妻子所生的次子。我們可以設想,在他12歲以前的少年生活中,致力於他的階級和時代的共同追求,學到了中文的基礎知識,具有正規的佛教信仰(他和他的弟兄童年都有佛名,有一個甚至想剃髮為僧),受過騎戰和狩獵的訓練。他的本紀說他勤奮好學,精於文學,還記載他非常嚴肅,舉止端莊。他父親的篡位完全改變了楊廣及其四個弟兄的生活。他們從朝廷大臣之子的那種舒適的、可能顯得平凡的童年生活一躍而去過6世紀的宮廷生活。他們成了王,取得了封地和顯赫的爵號,但他們也變成了圍繞權力中心進行陰謀詭計的工具,在那裡,官員、宮廷的寵妃、術士、和尚和庸醫們各為私利而勾心鬥角。前文已經談到,楊廣的雙親為自己的青雲直上而感到不安甚至恐懼,因為他們知道自己的至尊的地位是靠篡奪、暴力戰爭和大規模的屠殺取得的。他們很容易猜疑,而且這種心理也易被人利用。皇后活像一個清教徒,有著變態的妒忌心理;她不斷干預諸子的生活,他們稍微違背她的嚴格標準就遭到責難。文帝也著了魔似的擔心,某個兒子一旦成人,就將成為一心要取代他的集團和朋黨的中心人物。在他的五個兒子中,只有楊廣未受到雙親的冷落。下文將會看到,這不完全是偶然的。 楊廣的第一個官職是新設的華北平原北部的行台尚書令。他當時只有13歲,文帝派飽經風霜的文武官員協助他,他們有權,並用權來約束那位受照顧的幼童。約在同時,文帝也許出於一統天下的謀略,在後梁為其次子尋找配偶,後梁當時實際上是隋在長江中游的衛星國。經過占卜,前統治皇室的一個女兒、原建康梁朝諸帝的後裔被選為楊廣之妻。這位年輕的姑娘受過很好的教育,聰明好學,很有文才。楊廣愛她,並尊敬她。作為蕭後,她是楊廣的終身伴侶和知心人。很可能她給他介紹了南方的生活方式,並促使他熱愛南方,幾乎到了著迷的程度。[102] 前文已經討論了589年隋征服陳朝的情況。楊廣名義上是遠征軍的統帥,但制定複雜的軍事和海軍作戰計劃的工作主要由高熲和其他久經沙場的將領負責。據說高熲反對楊廣納被俘的陳後主的寵妃,據說此事使楊廣從此對他父親的主要謀臣懷恨在心。但另一方面,楊廣在被征服的建康的行為堪稱模範:他公開處決了降服的陳朝的幾個有名的酷吏,並封閉了陳的倉庫,所以無物被偷盜。在祝捷中他得到豐厚的賞賜,並一度返回北方任所。當原來南陳的一些地方爆發叛亂時,楊廣代替其弟被任命為東南的總管,駐營江都(今揚州)。他在任九年,每年至京師向父皇述職,在600年,一度任遠征突厥人的統帥。他在南方的任務是多方面的和複雜的:緩和南方的怨恨和懷疑,在軍事占領後推行合理的行政,打破阻礙南人成為忠於隋室臣民的許多政治和文化隔閡。他為達到這些目的而採取的措施與京師發出的關於被征服的南方的總的命令相輔而行,其中包括589年頒布的關於在原來陳的土地免稅10年的命令,598年關於南方所造船隻不得超過30尺以防水上叛亂的命令。楊廣集中全力進行可稱之為文化戰略的活動,旨在說服南人,說他們的新統治者並非夷狄,而是具有和珍視同一文化遺產的開化人。在這一戰略中,他個人的教育是他的本錢;他所講的日益流利的南方主要方言吳語和他的出身名門的南方妻子無疑也是有利條件。 他赴任之時是在到處出現的武裝反隋叛亂被楊素血腥鎮壓以後,所以各地反隋的情緒高漲。南朝的陳和貴族長期以來一直是佛教慷慨的施主,此時僧人(許多人已參加反隋的武裝起義)發現已無贊助人,只能設法在建康和其他地方已毀滅的和半空虛的寺廟中謀生。楊廣立刻著手另建一都以代替將近3個世紀中一直是南方的文化和政治中心的建康。他從新都江都下了幾道命令,要求收集和重抄在戰爭和以後的內亂中分散在各地的佛經。他在江都建造佛寺和藏經之館堂。他還召集南方著名的高僧至江都的寺院從事宗教和學術工作。其中最著名的可能是天台宗創建人智,他在以前長期受南陳皇室的贊助。 591年後期,楊廣在江都給1000名南方僧人廣設齋席。在齋席後,年輕的楊廣跪受智為居士作的「佛戒」,並接受佛號:總持菩薩。智回天台山寺院後,楊廣繼續贊助那裡的寺院,並定期與這位大住持通信。智給楊廣寄去南方僧侶的幾個請求:一是要求楊廣停止拆毀原陳都中的寺廟,對此楊廣只作了含糊的答覆;一是請求地方上兩座保存高僧聖骸的寺廟不受嘈雜的驛站交通的打擾,這一請求被批准;一是智本人的關於驅散1000名僧人前來聽他講經的集會的報告——據推測,這一行動是出於「安全」的原因。當智送楊廣一頂天冠時,晉王寫了一封感謝信:「愛逮今制思出神衿,圖比目蓮(菩薩之徒,以法力著稱)……冠尊於身,端嚴稱首。跪承頂戴,覽鏡徘徊,有飾陋容,增華改觀。」[103] 在楊廣與智的多次通信中,我們可以看到他當時性格中的某些方面:關於佛經的知識面很廣,其宗教的感情似乎是真誠的;有強烈的政治直覺(為了爭取南方的高僧而把奉承、引誘和贊助等手段巧妙地結合起來),這樣做還可能會取得雙親的歡心。 楊廣在南方的文化策略絕不限於佛教。雖然佛教是他求助的最有影響的傳統,但他在江都仍建造兩座道觀,並請南方學識淵博的道長主持。他還召請曾為陳朝效勞的著名的儒家學者來江都在他主持下講課和寫作,其中一人在楊廣的贊助下匯編了120卷關於禮儀方面的巨著。除了儒道佛三教的「代表人物」外,他還聚集了100多名南方的著名文人。顯然這不僅是進一步緩和南方精英反隋情緒的巧妙行動,而且也是很合他心意的事。他喜歡結交文人,其中得寵的也許是柳,此人一度是後梁的官員。柳潤色年輕的晉王的文章,並勸他學文不要以庾信(513—581年)為模範。柳是楊廣深受恩寵的酒伴,據說他的談話具有詆毀性和鼓動性。這種關係在以後一直保持下去,這也可以認為是楊廣轉向南方文化的表現之一。 雖然隋在南方的行政情況並無大量記載,但南方以後沒有發生叛亂和他在江都任期很長的事實,說明隋在南方的治理取得了相當的成就,文化再統一的許多措施也應歸功於他。 600年,在他去朝廷後即將返回江都時,楊廣向母后告別。他發現她正為她的長子,即皇太子楊勇的行為大發雷霆。楊勇的正妻在591年突然神秘地死去,他繼續迷戀其他寵妃,並與她生了四子。皇后曾派人監視他,所獲的報告更給她那清教徒式的一夫一妻制情緒火上添油。據《隋書》記載,楊廣看到他們日益疏遠的情況是一個良機,於是他回到江都就與其心腹策劃促使他的兄長垮台的陰謀。這種策劃意味著密謀和玩弄花招;對主謀及其同夥來說,它既有巨大的風險,也有機會獲得豐厚的報酬。參加楊廣集團的一個比較直言不諱的人說:「若所謀事果,自可為皇太子。如其不諧,亦須據淮海,復梁、陳之舊。」[104] 人們不可能知道關於以後事件的記載的可信性如何,但狡詐無情的楊素顯然是主謀。足夠的「證據」終於被編造出來,以欺騙生性多疑的文帝,以致他最後向集合在宮內某殿的朝廷大臣和皇親國戚頒布廢黜皇太子楊勇的詔書。據說楊廣則小心翼翼地給年邁的雙親以一個勤奮、虔誠、忠誠和實行一夫一妻制的年輕人的「假象」,這在遠離國都的地方是很容易做到的;因此他取得了渴望已久的東西。600年陰曆十一月,他被宣布為皇太子,此後不久他一家遷回京師。 正在此時,文帝度過了他的59歲生日,這是中國最隆重的生日,因為那裡經常以60為周期紀年。他準備以孔雀王朝偉大的阿育王為榜樣,在全國供奉舍利,舍利在他生日那天——601年陰曆六月——被同時送到30個州治。新太子表現了他應有的虔誠,並在京城的東南部建造了一個宏偉的佛寺,同時邀請有學問的僧人來此佛寺,其中三分之一來自江都他的寺廟,除了三人以外全來自江淮流域。[105]這樣,他在向北方介紹南方的佛教傳統這一方面作出了貢獻。602年楊廣的母親死去,在葬禮中露面的主要是他的寺廟中的著名僧人。 皇后死後,文帝逐漸把管理國務的工作移交給太子。當他在京師西北約100英里的仁壽宮避暑時,他把一切事情都交給楊廣處理。603年,文帝聽信了妖術的所謂證據,貶黜了四子,證據還引起了他對五子漢王楊諒的忠誠的懷疑。604年夏,文帝患病。根據文字記載,太子及其心腹楊素加速了文帝的死亡,而且還扣下了文帝的再立楊勇為皇太子的臨終遺書。人們有理由懷疑其中的某些記載,不過雖然大部分證據有傾向性,楊廣或其心腹之一似乎仍有可能加速了他父親的死亡。八天後楊廣登位,成為隋朝第二代皇帝。他的幼弟漢王楊諒在東部叛亂,楊諒的謀士力勸諒在富饒的華北平原——原北齊的領土——割據稱霸。但諒優柔寡斷,事實證明他不是楊素的對手,後者擊潰了他的軍隊並將他俘獲。新帝施恩免楊諒死罪,但他不久「死於獄中」。 對這個歷史上稱為隋煬帝的人的性格刻畫是非常困難的,除了一些模糊的感覺外,人們不能期望在集中把他說成是古典的「末代昏君」的大量被篡改的歷史和傳奇後面,對此人的實際情況有更多的了解。歷史文獻把文帝的謹慎節儉與煬帝的放蕩揮霍進行對比,但從下面建設東都和完成運河體系這一節可以看出,這種鮮明的對比過分誇大了。民間文學把煬帝描繪成荒淫無度的人——以各種異想天開的方式沉迷於女色。但人們會發現,即使懷有敵意的修史者也不能掩蓋這一事實,即他的正妻,一個聰慧和有教養的婦女,從未遭到他的冷落而被宮內其他寵妃代替,她始終被尊重,而且顯然受到寵愛。隋煬帝畢竟是一位美好事物的鑑賞家、一位有成就的詩人和獨具風格的散文家,他可能有點像政治美學家,這種人的特點可用以下的語言來表達:「的確,自欺欺人也許是一個規律,因為帶有強烈的藝術成分的政治個性具有一種炫耀性的想像力,它能使其個人的歷史具有戲劇性,並使一切現實服從野心勃勃的計劃。」[106]的確,他從他的勤奮的父親手中繼承了一個統一和繁榮的帝國。他計劃武力擴大帝國的領土和影響,並付諸行動。但他的這些夢想和遠征既不是狂想,也不是沒有前例的。它們倒不如說充實了他父親已經仿效而他本人設法去完成的漢帝國的模式。只是由於他最後一次冒險行動的災難性的失敗,他的過去給人以恐怖的形象,他執政的全部歷史才遭到了歪曲。當我們考察了他的政治作風以及他的高級官員和親密顧問,我們也許就能更多地看到他的複雜的性格。我們首先應注意蕭後,雖然她顯然是他的知心人,但卻不像他的母后那樣起著積極的政治作用。 我們如果看到山崎宏所列的隋朝上層文武官員的表,就會發現煬帝任命官員的作風與其父非常相似。兩者似乎都具有同樣的傾向,即任命親屬和同鄉,總的來說,任命有混合血統的西北貴族。有幾個人在父子執政期間都擔任要職。例如宇文愷,此人為善搞工程的人才。他計劃和建設過隋的新都,並繼續從事建設項目:運河、皇宮、幾段長城以及煬帝向突厥人炫耀的行殿和大帳。他在遼河設計了一座橋樑以用於對高麗的首次遠征;在612年死亡時,他任工部尚書。另一個為楊堅父子效忠的大臣為牛弘——一位長髯和語言遲鈍的沉著的西北人。他具有非凡的事跡。在隋初,他說服文帝開始系統地收集中國的文化遺產(如同漢代很久以前所做的那樣),即搜集在大分裂的動亂時期分散在各地的書籍。他建議通過收買或沒收,以取得私人的藏書;而秘書省的藏書又成了《隋書》中經籍志的基礎,這也是我們了解南北朝時期文獻的基本指南。牛弘是發展隋律的主要人物,並任禮部尚書至少有三年之久。白樂日認為他在編纂隋的法典時起了主要作用。[107]從599年到他在601年死去前,他是威望很高的吏部的尚書,因為吏部擁有隋帝授予的選拔、任命和提升官員的大權。在牛弘負責選拔制時,《通典》說他優先考慮的是個人的品質而不是文才。[108]下文將要談到吏部的權力在煬帝時期稍有縮小。這位隨和並顯然是清廉的大臣與煬帝是莫逆之交。當煬帝為太子時,他們互贈詩文,據說牛弘曾被召進內宮參加有皇后在場的酒筵——這是一種特殊的恩寵。當他死於江都時,煬帝深為悲痛,並將其遺體運到極西的故土。 我們還可以繼續描述那些效忠於煬帝的高級的和有威望的官員,但約從609年起,行使權力的地點及關鍵的決策地點已從以前的行政官署和其中的官員那裡轉移出來。煬帝的特點是一貫好動。他有三個都城:西部的國都大興城,華北平原南部的洛陽和他所喜愛的、並在那裡任了9年總管的江都。他經常乘船沿運河往返於3個京都之間,並攜帶許多隨從。此外,他常往北去長城視察防務或與突厥可汗談判;608年,他帶隨從浩浩蕩蕩去親祠五嶽之一——山西的恆山。609年,他從河西走廊出發親征吐谷渾。煬帝是個不肯安定的人;他對日常行政顯然不屑一顧而喜歡巡行各地。更重要的是,他好向其臣民炫耀王朝的富強及親自了解地方情況。據記載,他在609年曾說:「自古天子有巡狩之禮,而江東諸帝(南北朝時期)多傅脂粉,坐深宮,不與百姓相見,此何理也?」在場的一朝臣答道:「此其所以不能長世。」[109]對當時的煬帝來說,天子的巡行幾乎是一種生活方式,因此他在全國建造了許多離宮,以便他在巡行過程中能休息一天或一周。 這種生活作風意味著他不可能效法他父親的那種特有的方式,按嚴格日程和有條不紊地主持政務——這種方式只適用於隋國都中按職能劃分的各區。據記載,他的一個朝臣曾向他建議「無得效高祖空自劬勞」,煬帝也同意他的意見。[110]不管這一記載是否屬實,但上述的具體環境、他本人的個性和一些有心計的朝臣的遷就等因素所形成的力量,使他越來越依靠日益縮小的心腹顧問集團。這個集團最後當然使煬帝為它所用,同時,其成員助長了他的利己主義,迎合他的偏見和「清除」那些向他提出建議的具有獨立精神的人。我們必須先論述後一種情況,才能轉而敘述這一核心集團的作用。 有一人略與後一種具有獨立精神的人的類型不同。楊素——我稱他為文帝的心腹謀士——在為煬帝粉碎漢王楊諒的叛亂時得到煬帝的厚賞,因為楊諒是對煬帝即位的唯一的嚴重威脅。楊素得到高官和顯赫的爵位及豐厚的收入,但——如果我們相信史籍記載的話——他對煬帝為取得帝位而進行的一系列陰謀「知情太多」。在606年,當他得病時,據記載,煬帝派御醫前往,設法使楊素一命嗚呼。這個老武夫知道他的處境,服「藥」後突然以其最後的佛教的虔誠對其親戚說:「我豈須更活耶?」[111]他遺留大量財產,這無疑證明了他的貪婪,而且也證明了兩個皇帝對他的賞識,他們每當需要他執行一項特別困難和見不得人的任務時,就知道他的價值和代價了。 文帝執政時的重臣和將領高熲曾因獨孤皇后的讒言而被貶。煬帝即位後,立刻讓這位老人復職,並授予顯赫的官銜。607年,高熲及他一代的其他官員直言不諱地批評新帝的政策及朝廷的風氣。這些批評被及時稟報,結果高熲獲死罪,其子被流放到邊境。隋朝最有才華和成就的將領之一併在征陳時與高熲同起重要作用的賀若弼同時也被指控。他被處決,其妻兒則淪為國家奴隸並被發配到邊境。文帝時另一個有非凡才能的高級官員,當時擔任禮部尚書的宇文也受牽連,落了個相似的下場。《隋書》對他情況的評述可能也適用於其他的高級政治家:「既以才能著稱,歷職顯要,聲望甚重,物議時談,多見推許。帝頗忌之。」[112]年邁的薛道衡當時可能是最重要的儒家學者,煬帝初期,他從地方被召至京師任要職。但他盛讚先帝的成就,甚至提起高熲之名,由此可見此人很不圓通。煬帝在盛怒之下把他交給有司。他心存僥倖,希望能得到皇帝的公正待遇或寬大,但老儒生被處以絞刑,其妻及兒女被流放至中亞。這些人或因是煬帝父親的心腹,或因他們有不受制約的盛名及直諫,或因其他各種個人的不明的原因,都失去了煬帝的恩寵並因此遭到迫害。可能除了楊素外,這些官員都習慣於傳統的勸諫方式和在公開召見時議政。但如上所述,煬帝喜歡以另一種方式作出決定。這種方式決定了另一種官員能夠知道煬帝的秘密和分享他的權力。現在讓我們更仔細地考察煬帝的核心集團。 值得注意的是,那些在核心集團中成為最有權勢的人是南方人。虞世基是陳朝官員之子,在隋征服前曾在陳朝任職。煬帝即位,這個不起眼的人開始青雲直上,不久他擔任了相當於機要秘書的職務。由於煬帝的施政作風,必須有人起這一作用。《隋書》在敘述這種作風和虞世基的作用時寫道:「與納言蘇威、左翊衛大將軍宇文述、黃門侍郎裴矩、御史大夫裴蘊參掌朝政。於時天下多事,四方表奏日有百數。帝方凝重,事不庭決。入閤之後,始召世基口授節度。世基至省,方為敕書,日且百紙,無所遺謬。」[113]據《資治通鑑》記載,吏部雖然以牛弘為首,另有七名高級官員輔助,「然與奪之筆,虞世基專之,受納賄賂,多者超越等倫,無者注色而已」。[114]他受賄之事未見於其他史料,但他的權力是在這種安排下取得的。他不能提供好建議。《隋書》在關於煬帝於615年在雁門被突厥人圍困的一段文字中記載,在全力突圍失敗後,虞世基勸其主激勵士氣,給他們賞格。他為煬帝起草詔書,宣布停止征伐高麗。煬帝批准這些措施。但當士兵突圍,煬帝隨即食言,沒有分發許諾的賞格,同時再次宣布征遼。據記載,這標誌著煬帝失「信」於朝野。他的機要秘書伴隨他直至末日來臨,並同死於行刑人之手。[115] 煬帝的施政作風需要一個主要的謀士,他發現裴蘊是合適的人選。裴蘊是南梁官員之孫,其父為南陳官員,被隋所俘而為文帝效勞。裴蘊因父在北方,就秘密請求文帝讓他在陳朝充當隋朝的內應;陳亡後,他受賞歷任要職。煬帝在一系列任命中對他進行考驗,最後讓他進入核心集團。裴蘊為人極為殘忍。隨著他權力的擴大,他擔任御史大夫,並且日益侵犯司法權。613年,當楊素之子楊玄感叛變時,叛亂很快被鎮壓,但煬帝的信心卻大為動搖。因此他下命搜索所有有任何牽連的人,裴蘊均無情地一一追捕。《隋書》記載,數萬人被殺,財產全被充公。據說他縱容殺害年邁的薛道衡;當核心成員中的老資格成員蘇威試圖委婉地告訴煬帝關於帝國中叛亂的範圍時,裴蘊即策劃把這位受尊敬的政治家罷了官。 宇文述是非漢族的北方人。他在北周時建有軍功,並協助文帝鞏固政權。他率大軍3萬征陳,經歷了艱苦的戰鬥,並取得輝煌的戰績。在戰鬥中,他遇到當時的晉王楊廣,楊廣對這個軍人深為賞識,因為他的背景與楊廣本人很相似,經楊廣的請求,宇文述在江都王府附近任職,後來楊廣又讓他參與讓自己即位的陰謀。當陰謀得逞,宇文述得到厚賞,楊廣登帝位時他又得到厚賜。608年宇文述將吐谷渾趕出他們世代居住的故土,俘獲其首領和男女約4000人,使之淪為奴隸。從609年起,他與上述數人就成了隋帝核心集團的成員。據記載,宇文述無恥地濫用其職權,其貪婪的欲望是無止境的,他是朝廷中令人望而生畏的人。凡聽到有稀世之珍,無不據為己有。與中國歷史中常見的情況一樣,他的貪婪伴隨著赤裸裸的阿諛奉承,只要看一眼主公的臉色,他就知道他需要什麼建議(對君主或帝國來說可能不是最佳的建議),然後提出。這一情況的可信程度可以討論。但宇文述接受了幾個艱巨的任務。他第一次率軍遠征高麗慘敗後,一度被削職為民。但一年後當他赴西北時,又奉命征剿最早的叛亂者楊玄感。他擊潰了楊玄感的軍隊,並把楊的首級呈獻煬帝。在616年後期,煬帝採納宇文述的建議退居南都時,宇文述得病死去。在此之前,他曾請求煬帝寬恕當時被軟禁在家的他的兩個兒子。其中一子不久就率一股人馬殺害了煬帝。宇文述是一個徹頭徹尾的軍人,也許與其說是一個主要的戰略家(裴矩就起這一作用),不如說是一個勇猛殘忍的戰將。這類人在官僚修史者寫的傳記中常常受到不應有的否定。 蘇威被人們認為是文帝的智囊團成員。在煬帝時,我們發現他有時得寵,有時受到嚴厲的責難;他為人狡詐,有野心和貪污行為,執行過一系列艱巨的民事和軍事任務,但他的權勢可能遠不及核心集團的其他成員。他的一生是有代表性的:為文帝和煬帝效勞,在弒煬帝的人手下任職,後來又協助其他的政權爭奪者。他在87歲時死於其長安的宅第。 裴矩為核心集團中最關心外事和蕃夷事務的成員,已有學者對他進行詳細的研究。[116]透過模糊的史料我們可以說,他似乎是一個比較正直的官員,老謀深算似不如楊素或裴蘊,冷酷自私似不如虞世基。他是今之山西省人,在北齊長大;北周滅齊,當未來的隋文帝前來接管一個州時兩個人相遇。隋建國後,直至隋文帝派他南下解廣州之圍時為止,裴矩擔任了一系列的次要職務,廣州當時正處於土著叛亂者的壓力之下;他遠征告捷,殺了叛亂的首領,並以傳統的方式將「二十餘州」的土著置於他們自己首長的管轄之下。當他北返時,他得到賞賜和擢升。從此他主要關心突厥,並普遍關心北部和西部的邊境。他奉命計劃和執行遏制突厥人的軍事和外交活動,似乎幹得很有成效。在文帝末年,他受賞擔任了重要的文職。 煬帝即位,裴矩立刻成了他在邊境問題和國外民族方面的主要顧問。在履行職責時,裴矩前往今甘肅省的邊境貿易站,在那裡收集關於亞洲腹地的情報。他是一個不知疲倦的地理學家和人種學家;他向主公呈獻《西域圖記》,書中描述了中國西面約40個「國家」的特點,同時概略地敘述了通往「西洋」的主要貿易路線。《圖記》附有詳圖。他的政策性建議是使用和平方式——主要是中國的財富和威望——以儘量爭取這些民族或儘量影響它們的代表人物。但裴矩也力促煬帝遠出建立邊戍哨所和貿易集鎮,迫使某些民族集團臣服。例如在608年,宇文述武力奪取了河西走廊南面的吐谷渾領地,把它分成若干中國行政單位,把因犯「輕罪」而判處流放的中國人遷到這裡定居。究竟裴矩是這些對外冒險事業的主要推動者,還是煬帝未經他的建議就進行這些活動,這仍是問題。《資治通鑑》編者的一段特別顯眼的文字說,煬帝在607年聽了裴矩之言後一時衝動,竟夢想仿效秦始皇和漢武帝的豐功偉業征服整個中亞。為了在隋朝京都與亞洲腹地之間迎送使節,隋極力榨取當地的民眾,司馬光作了結論性的指責:「卒令中國疲弊以至於亡,皆矩之倡導也。」[117]所以它之荒誕不經似乎是毫無疑問的。我們將在本章的最後一節再敘述裴矩的事跡。 以上概略的介紹雖然簡短,仍足以說明煬帝核心顧問集團中每個人的特點。這些人使他能按他自己的作風來處理政務,他們幾乎都伴隨他無休止地在全國來回巡行。應該注意的是,除了裴矩(可能還有蘇威)外,他們都是處理實際事務的官員,而不是起任何「勸諫」作用的政策顧問,但儒生認為在國家大事中平衡帝王和官僚權力時,「勸諫」作用是必不可少的。這一可能真正導致國家滅亡的結構,肯定使以後的(全是儒家的)史學家對煬帝苛加指責。 煬帝在位時的問題 在轉到煬帝在位時的問題和政策前,我們可以先考察要論述的這段時期,即從他605年登位至617年被貶黜的時期,是否可以作一定的劃分。人們有理由認為存在這樣一個轉折期,它應在609年前後。司馬光稱這一年為「隋世之盛,極於此矣」,他指出了有條理的和穩定的行政單位——190個州和1225個縣;指出了帝國廣袤的版圖,估計東西達3100英里,南北達4938英里(按每里相當於三分之一英里計);最重要的是,他指出了它眾多的人口——將近900萬個登記戶,或約5000萬人。[118] 但人們還有理由認為,這一年前後標誌著煬帝執政的政治基調發生了變化。在609年以前,煬帝似乎全力採取以下幾項措施:進一步鞏固從其父親繼承下來的帝國,促進帝國繁榮富強;獲得其臣民的擁戴。609年以後,他全力貫注於對外擴張,對高麗的征服簡直發展到著迷的程度,對國內問題則相對地放鬆,同時日益依賴他的核心顧問集團。以下是對幾個措施的簡單的考察,它們也許能反映他執政前期的狀態。 地圖1 隋代中國(609年) 他執政最初幾年的行動是一個新統治者典型的和預料得到的行為:封其妻為皇后;指定皇太子;全國大赦;選擇典禮用的顏色和服裝,等等。但另外一些早期措施卻遠不是典型的。他對在與漢王楊諒進行的短暫而激烈的戰爭中被殺的人的家庭,均免稅10年。他下令撤銷原來存在於許多州的總管之職。他宣布要親自大張旗鼓地恢復傳統的儒學(詳情見下文)。他下令制定遠不如文帝的法典嚴厲的新律,在制定過程中他命令暫停執行「十惡之條」。命令重訂新律的誇張的言辭可以反映出他思想感情中的某些內容,即他開始認為自己是一個至高無上的專制君主,一個明智的統治者,一個天下的主宰。「朕虛己為政,思遵舊典,推心待物,每從寬政……一眚掩德,非所謂也。」[119] 他在位的第二年,在東都的南中門宣布全國大赦和免稅。這一年稍晚些時候,他頒布規定:凡未通過科舉考試取得官品的官員,必須有突出的才能方可被薦舉擢升。同年,他繼續建造他父親已經開始建造的糧倉,一些大的設施也在洛陽附近竣工。年末,他頒布詔書,向值得後代尊敬的過去的統治者表示敬意,同時哀嘆他們陵墓的破落狀態;他撥給每個陵墓勞役,由附近的10戶承擔,負責修理和保護。這一年裴蘊又在南北朝時期的幾種音樂傳統中大規模收集樂曲、樂器和樂師。這些傳統留存於曾得到幾個國家支持的世家之中;裴蘊淘汰一些無能之輩,精選了最佳的演奏者,並授予他們太常寺的等級和職位。煬帝非常高興,這當然是因為音樂不但令人愉快,而且他作為天子在履行保持天下和諧統一的職責時,音樂又起著作用。音樂在最古的典籍中就已被提到,在漢代被列入帝王祭祀的山川神祇之中。608年陰曆八月,煬帝從太原北上北嶽恆山,在那裡,他在黃河以北諸州刺史和裴矩召集的十來個中亞王國代表的面前舉行了隆重的祭祀以祈求帝國的富強——這種祭祀的傳統可追溯到神話中的聖人帝舜。祭祀後他宣布大赦,返京途中又下令巡行所經之地免稅一年。 史料對他早期這幾年喜愛奢侈豪華和大肆炫耀的行為作了大量敘述。我傾向於認為這些都言過其實,但關於他對3個年長資深的批評者採取的粗暴行動並在607年將他們殺害之事,我認為並無誇大;而這一年正是頒布刑罰較輕的新律之時。這些嚴酷的措施預示著以後幾年不幸地加劇的暴虐行動方式的來臨。即使我們姑且假定處決先皇的3個主要政治家的指控有一定的根據,609年年邁的薛道衡因含蓄地批評時局而被蓄意判處死罪之事,也肯定使煬帝的執政由此進入了更黑暗的第二階段。 儒學和學校的恢復 文帝晚年,對培養可能成為政府官員的年輕人的官辦學校很失望。601年陰曆六月在他生日之時(那天他仿效阿育王宣布在全國舉行佛教盛典),他頒布詔書,大量減少儒家學校(見前文)。在回顧他對這類學校寄予厚望及儒學在培養道德和實際才能時的價值時,他抱怨京師和地方學生過多而且懶散,既不能發展成為道德的典範,也不能成為潛在的官吏。因此他撤銷了州縣的學校,京師的三個學舍只保持其中之一,並削減國家支持的學者,人數從1000減至70。文帝在其晚年對所有儒學項目的支持也減少了。 煬帝即位時,他作為一個文人已略有名聲,在揚州期間已是儒家學者的庇護人。他為人精明,當然認識到作為尊老敬上這一民眾道德基礎和作為帝國秩序所派生的一切象徵性表現的紐帶的儒家傳統的價值;這些象徵性的表現包括季節性的祭典、向祖先和神祇的祝福和祈禱及天子向蒼天祈求天下和諧的一切禮儀。他在位第一年,就在一份誇誇其談的詔書中表示要扭轉他父親的政策,它在開頭寫道:「君民建國,教學為先,移風易俗,必自茲始。」然後他回顧了南北朝時期學術傳統中斷的情況,並與他統治的和平、繁榮和統一的時期進行對比。他又命令專使在全國搜羅有學有才之士,挑選合適的人才任職,由國家津貼學有專長之人,「即當隨其器能,擢以不次」。最後他命令恢復京師學堂的講學(其他的地方學校我們知道也已恢復)。「教習生徒,具為課試之法,以盡砥礪之道。」[120]同年早些時候,奉命視察各州的專使除了其他任務外,還要發現有模範行為、文才出眾和學有專長的人,經過考察,再把他們送往京師。據《隋書》記載,結果遠近儒生紛紛前來,並被組織起來互相辯論學術問題。一名高級官員給他們排列名次,上報隋帝。因此許多寒士得以重振門庭;典籍研究盛極一時,南北的傳統兼容並包。古代的典籍都被註疏。但《隋書》繼續說,這一復興為時甚短,重點很快轉向四夷的外事和武功方面。[121]《資治通鑑》對煬帝有利的記載甚少,但其中一段說他在執政晚期增設宮內秘書省官員120名,由學者任職。這又引出了關於煬帝搞學術活動的一段追述性的記載。司馬光說他成年後好讀書和著述。他命100名學者在其江都的王府搞編纂工作,在他執政期間這方面的興趣一直沒有衰減。大興城和洛陽建有大藏書殿,而最終的成果則是規模宏大的秘書省,在洛陽藏有珍本,藏書總數達37萬餘卷。為了讓兩京的宮、省、官府使用,他下令建造藏有節錄本的觀文殿。[122] 煬帝常關心帝國儒教的禮儀,這些隆重的典禮使至高無上的權力引人注目。學者們是關於這些典禮的公認的權威。例如,他們為皇帝選定吉日進行祭祀;在命令尋找並列出至聖孔子的後裔的同時,608年授予孔子新的尊號;定出恆山祭祀及其他許多典禮的正當禮儀。在首次遠征高麗的前夕,煬帝在今北京附近的大本營按傳統舉行了出征前皇帝主持的三次古代的祭祀。 煬帝的記載在儒家禮儀、學術和教育方面都遠比具有特點的文帝統治時代更能引起人們的興趣。也許這不足為怪,因為早有人注意到,儒生在武力奪取政權時毫無用處,但在幫助統治者保持江山時卻起了理想的作用。煬帝時代的儒生在一定程度上一度起了這種作用,但從612年開始,暴力事件將把他們從所從事的工作和職位中趕走,以致他們又要再次等待改朝換代的時期。 建立洛陽新都 文帝死後一月,曾得到父親寵愛而在東部平原養精蓄銳的文帝幼子漢王楊諒發動了叛亂,被令人生畏的楊素所鎮壓。同年末,煬帝宣布在控制東部平原的洛陽建設東都。次年(605年)早期,他任命宇文愷與楊素和楊士達(煬帝的堂兄弟)重建該城。勞工是從東部平原的百姓徵募的,工程進展很快。當竣工時,煬帝將原來州治的居民及「數萬」戶富商和商人遷入以充實重建的城市。607年,他命河南諸州輸送工匠家庭至洛陽居住,這樣,可利用的技工定額人數就翻了一番。他專設12個坊來容納他們。 煬帝因在重建新都時大肆揮霍而受到道德論者的譴責,但如果看到他自己對此舉的論點和地緣政治學的合理性,人們就會發現充足的理由。在兩份命令建設新都的詔書中,他提到在這一地點建都的著名的先例:周公約在公元前1100年在那裡建東都;漢高祖盛讚這一地址。他還提到那裡也是東周和東漢的國都,漢之主要繼承國在312年該城淪於「異族」之手前也建都於此地。494年漢化的北魏帝也選此城為新都。他提到周在東方建立第二個根據地的必要性,因為從那裡可以控制被征服的商(約公元前1100年);他舉近期他兄弟漢王叛亂之例來證明同樣的需要;關中區作為基地過於偏僻,難以由此遏制東部的反抗者。此外,洛陽是水陸運輸的自然中心及儲藏和轉運貢糧的要地。這些因素也促使唐朝在將近300年期間以洛陽為東都。 我們對第二個隋都的詳情知道得很少。根據新發掘出來的外城,隋唐時期的洛陽的大小約為西京的一半。它內部同樣分為三個有城牆的建築群:北面的皇城;在它南面的行政區;城的其餘部分形成分為若干坊的不規則的U字形,洛水在東流至與黃河匯合處的半途經過其南城牆。此城總的輪廓與其前身——在洛陽的北魏國都——相似。它不像西京大興城那樣被重新建造。只是在隋帝想帶他的貼身隨從臨時在那裡居住時,它才似乎成了「國都」;這裡沒有明代兩京制特有的重複設置高級官僚機構的任何跡象。但它在戰略上和經濟上是一個重要城市。對東部平原中這一被神話和歷史蒙上神聖色彩之地的精英來說,它更是帝王權威的重要象徵。 全帝國交通體系的完成 雖然煬帝因在建城和建宮時窮奢極侈而受到嚴厲的指責,但他開鑿運河的工程是最受儒家史學家痛恨和批判的目標。許多世紀以來,傳奇小說的作者從有偏見的歷史著作中取材,而且層層地加以誇大。我們在閱讀時必須設法透過這些誇大之詞,參照煬帝採取的經濟和政治策略,以更嚴肅的措辭和文字來描寫運河開鑿的規模。 命令開鑿一條運河的詔書是在煬帝執政的第一年(605年)頒布的。運河名通濟渠,它使洛陽與淮河畔的泗州相連,並與從淮陰往南通向揚州邊上的長江的古渠道連接起來。這條漫長河渠的各段幾乎都沿著以前各河渠的流向;應該注意的是,這條河渠和該系統其餘部分的開鑿是在平坦的沖積平原上進行的。工程無疑需要進行大量的疏浚工作和新的建設,如果這些河渠如史料記載,確實傍靠綠樹成陰的帝國驛道,那就需要徵募大批勞力。《隋書》記載,為了開掘此河渠北部較長的一段,煬帝動員了百萬以上的勞工,同年稍晚,他為從淮河至長江的一段又徵募10萬以上的勞工。如果這些數字不是按任何一段時間做工的人數計算,而是按每人20天服役期的總數計算,那麼它們比較可信。[123]還有往南延伸的一段。610年,煬帝命令開鑿從揚州對面的長江往南至杭州灣頂端的運河。它約長270英里。但許多段也是沿著現有河流或以前河渠的河道建造的。 但在所有的河渠中,最長的為永濟渠,它的起點也離洛水與黃河的匯合處不遠,流向東北。發源於山西的沁水被引至此渠,而沿途則從其他河流補充水量,一般是黃河的支流。它的盡頭就在以後的大運河的終點處,即今北京的附近。工程開始於608年,當時「百餘萬」人被動員進行這一工程。《資治通鑑》中有「男丁不供,始役婦人」的記載。[124]此河渠的南段也是沿古運河的路線開鑿的。 地圖2 隋唐時期的運河體系 詳情請參閱崔瑞德《唐代的財政管理》(劍橋,1970年),第182—189頁。 如果人們看過中國的地形圖和對定居的農業已有所了解,就可以清楚地看出這些運河,再加上自然的水道,保證了隋能獲取所有最富饒地區的資源(只有四川除外,但它與京都有一條相當完善的驛道相連)。我們現在沒有關於隋代船運的稅、糧和布的數字,但大糧倉儲糧充足,有幾個糧倉成了隋末奪權鬥爭的重要戰利品。唐代的繁榮在很大程度上可以歸因於它繼承和改善了這一運河體系。通往東北的永濟渠之開鑿,不但是為了運來河北的稅收,而且部分地出於重要的戰略目的,即在需要軍隊防禦北方和東北部區域時供應兵員。此渠還有政治用途。如上所述,中國經過長期的分裂後,此時才靠武力被重新統一。新君主在全帝國炫耀其財富和威嚴的能力是重要的有利條件;當然,把軍隊和供應以船運至有潛在反抗危險的地區的能力則更重要。長江南面的中國東南部已處於移民定居的過程中;運河系統延伸至杭州,舉例來說,就大大促進了杭州的發展,使它從一個邊境前哨地一躍而為繁榮的商業城市。[125] 如果運河系統的這些具體優越性給我們以深刻的印象,中國的歷史著作卻沒有反映這些觀點。《隋書·食貨志》描寫了開鑿通濟渠的605年煬帝從洛陽巡行至揚州的情景: 又造龍舟鳳,黃龍赤艦,樓船篾舫。募諸水工,謂之殿腳,衣錦行幐,執青絲纜挽船,以幸江都。帝御龍舟,文武官五品以上給樓船,九品以上給黃篾舫,舳艫相接,二百餘里。所經州縣,並令供頓。獻食豐辦者,加官爵,闕乏者,譴至死。 該書在文後列了向全國徵用物品的清單,接著便是一段非常誇張的敘述: 徵發倉卒,朝命夕辦,百姓求捕,網罟遍野,水陸禽獸殆盡,猶不能給,而買於豪富蓄積之家,其價騰湧。是歲,翟雉尾一,直十縑。[126] 對上述文字和當時的一些史學家及近代史學家看到的運河系統的具體優越性之間的矛盾,我們又做何解釋呢?撰實錄和修史的儒家官員一般不贊成中央權力過度擴大和統治的君主無節制地使用這種權力;他們的重農經濟觀看不到經濟發展的好處;他們的政見和他們的歷史記載強調對外軍事冒險的勞民傷財和害處。歷來皇帝既是所有官員必不可少的盟友,又是自然的對手(不論多麼隱蔽)。就不得善終的煬帝而言,這種潛在的敵意就表現在以上所引的文字中。 中國勢力的繼續擴張 由於隋代兩個皇帝的對外政策的連續性沒有突然中斷,所以我在前面已對隋朝與幾個國外民族的關係作了總的敘述。我論述了對占婆的入侵,它實際上始於文帝而終於煬帝;論述了對付東突厥人的成就,但他們在煬帝時依然是一個問題。另一方面,向西的擴張(包括征服吐谷渾和把他們趕出世代居住的放牧領地)、對東中國海的遠征和與日本的建交則是煬帝時代歷史的部分內容。雖然文帝在598年對高麗進行了短期的災難性的水陸遠征,但他滿足於高麗統治者的形式上的臣服,拒絕再作進一步的干預。煬帝直到他最後毀滅,一直對該地區懷有更大的野心,這將在後面進行敘述。通常中國歷史中的評價是:文帝在處理對外關係時謹慎明智,而煬帝則任性放縱。但在他們執政時期,邊境有兩種戰爭:一種是要確保東亞新帝國在地緣政治上的支配地位;一種則出於掠奪的欲望或個人的獵奇心理。漢的中央政治和文化秩序優於所有國家,這不但證明它理應防禦,而且也證明它有理由使弱小民族受它的支配,根據這一古老的傳統,前一種戰爭是師出有名的。後一種戰爭規模和代價較小,同樣是一種可追溯到秦始皇的古老傳統,表現為帝國專制君主縱情於獵奇和對異國珍奇的愛好,不惜讓國家派兵出征。現在讓我們探討這兩種對外干預的行動。 流求 關於名為流求的島嶼的確切地點已有很多爭論。日本學者普遍認為此名稱指的是台灣;赫格瑙爾和幾個中國學者持另一種觀點,認為在隋代它是從菲律賓遠至日本的東中國海中所有島嶼的籠統名稱。610年,當煬帝最初派軍「平定」流求未遂時,他就指定將領在今浙江地區徵募一支新的攻擊部隊。結果隋軍遇到頑強的抵抗。史籍記載兩種遠徵結果:(1)通常的凱旋之說。中國軍隊得勝,打敗並處決了流求王,中國將領俘獲大量奴隸回國,獎賞和提升得勝的將領;(2)戰敗之說。抓獲戰俘後,隨之而來的是中國兵力過於擴散,入侵兵將因染病而死者十之八九。不管人們採納何種說法,史籍一般都未說隋準備在東中國海諸島上鄭重地或長期地建立政權。 日本 日本的情況則迥然不同。自漢以來,它一直接受中國的文化影響,文化影響大部分通過朝鮮傳入,它在那裡有相當的影響。在南北朝時期,日本諸藩至少名義上向北方的主要王朝納貢。當他們知道中國重新統一時,日本人當然注意了解大陸新秩序的詳情。開皇時期(581—600年),日本可能已派使節至中國,但第一個正式使節在607年到達。使者稱煬帝為「海西菩薩天子重興佛法」,並說他帶一批佛僧前來學佛法。他然後遞呈其君主的一封信,信的開頭是「日出處天子致書日沒處天子無恙」。煬帝對這種無意的冒犯深為不快,於是吩咐「蠻夷書有無禮者,勿復以聞」。儘管出現這種失禮,中國人仍在次年派了一個級別相當低的使節去日本,他帶回前所未有的關於日本的完整和準確的報道。使者顯然順利地離開,這時所發展起來的關係對於日本的文化史是有非常重要的影響的。[127] 吐谷渾 在東突厥帝國全盛時期,吐谷渾早已是突厥人的附庸。他們在青海湖周圍有牧地,其地位於通往玉門關沿線一些衛戍市鎮之南,幾個世紀以來,他們對這些市鎮進行襲擾。608年,他們受鐵勒部的攻擊,其可汗派一使者要求臣服於中國並得到援助。煬帝派兇悍的宇文述率軍前往「歡迎」。吐谷渾一見這支歡迎的軍隊就四方潰逃。中國人發動進攻,取首級數千,俘獲其首領,並使男女約4000人淪為奴隸。據《資治通鑑》記載,「其故地皆空,東西四千里,南北二千里皆為隋有。置州、縣鎮戍,天下輕罪徙居之」。[128]這次「征服」與其他的征服一樣,沒有維持到隋的滅亡,這樣,吐谷渾就必須由後來的唐王朝再去對付了。 突厥 前面已經敘述東西突厥人的帝國分裂成兩個獨立和經常火併的帝國的情況,這對隋朝來說是一件幸運的事。 在煬帝全盛時期,西突厥人對他似乎是一個次要問題,一個以少量代價即能為中原帝國所用的累贅。他們當時所占的領土緊靠中國西部,但他們祖先的遼闊帝國已不復存在。他們的可汗處羅的母親本是中國人,她留在隋都充當人質和中國與西突厥人之間的調解人。610年當處羅表現出獨立的願望時,隋帝採納裴矩的意見另立一對立的可汗射匱,後者成功地把處羅及其騎兵趕出其領地。處羅的中國母親被派往他在西面的避難地,說服他來到隋都,在那裡他受到隋帝矯揉造作的隆重接待。他帶著一批隨從在612年前留在隋都,可能被作為備用的潛在的對立可汗,用以對付東突厥人或向力量日增的射匱挑戰。處羅與其騎兵隨煬帝對高麗進行第一次遠征,因戰功而受到厚賜。煬帝希望在處羅故地重立他為可汗,但因隋亡而沒有實現。 但占有大致相當於近代蒙古草原領土的東突厥帝國卻對中國北方邊境的中部構成了威脅。如前所述,隋很早就開始修建和擴建長城;煬帝在607年建造或重建了一段漫長的呈L形的長城。其較長的一段與黃河南北向的河道平行,蜿蜒於今山西和陝西省之間;較短的一段大致沿山西北部邊界由西向東,與原來早就存在的長城相接。但要遏制突厥人,僅靠城牆是不夠的,所以煬帝不時採用一種或幾種中國的傳統策略:讓突厥可汗的子侄住在隋都受「教育」;讓部落在中國領土上定居;和親政策;封贈和廢黜可汗稱號;朝貢和中國回贈禮物;定期在指定地點進行以物易物貿易(一般以中國的絲綢換突厥的馬匹);各種政治陰謀。煬帝依靠的邊境政策專家為裴矩,他利用他在極西城鎮張掖(甘州)和敦煌的任命,為其主公收集情報並成功地在部落間施展陰謀,收買或威脅它們使之成為中國的臣民。607—608年煬帝在西北和西部邊境的巡行有助於說明隋朝與邊境民族關係的複雜性和裴矩的作用。 607年初期,當隋煬帝開始首次西北的巡行時,他先派裴矩前往敦煌。煬帝來到長城西北段之內的榆林。他在那裡的豪華的行宮接受啟民可汗(前已被裴矩爭取到中國一邊)和義城公主的朝見。可汗向隋帝呈獻馬3000匹,隋帝回贈絲綢13000段。與這次高級的物物交換同時進行的是禮節性的互訪(隋帝幸啟民的大帳),互贈禮物和互相致意。608年,煬帝準備極西之行,裴矩作了周密的準備。隋帝的這次巡行是成功的。在陝西某地,他接見了高昌王(他長期在突厥的影響之下)、伊吾吐屯設和西胡27國的代表。據裴矩的傳記,這些臣服的民族「皆令佩金玉,被金罽,焚香奏樂,歌喧噪。復令武威、張掖士女盛飾縱觀,騎乘填咽,周亘數十里,以示中國之盛」。[129]裴矩當然是炫耀中國富饒的種種表演的舞台監督。據記載,這些愚昧的牧民為之嗟嘆,隋帝大悅。 在這些措施背後,隱藏著隋的現實政治的具體目標之一。這就是進一步削弱突厥人,不讓他們與其東西的其他部落集團結盟,在可能時,還把他們用作打擊隋朝其他潛在敵人的力量。例如當605年契丹侵入中國後,隋帝派一中國將領率一支兩萬名東突厥騎兵的部隊迎戰。契丹人大敗,其婦女和牲畜被分賞給突厥人。608年,突厥人準備參加中國人對伊吾的中亞綠洲的進攻,該地一度是漢代衛戍集鎮,位於穿過亞洲腹地的北路上。這一次,突厥的盟軍顯然沒有露面,但隋軍占領該地,建立新的要塞,然後留軍駐守。這次遠征並無驚人的理由,而是為了使亞洲腹地各族在與中國人貿易時免除長途跋涉之勞。 607年,隋帝幸啟民可汗之都,可汗因高麗國來了使者而陷於嚴重的困境,於是盡力設法使使者朝見來訪的隋帝。像潛在敵人之間秘密來往的這類證據總是會使中國人驚慌不安的。裴矩建議其主公命令高麗使者:回國後告訴高麗王立刻親自來隋廷致敬;如果不來,中國人將率領一支突厥軍去嚴懲他的可鄙的國家。牛弘立即奉命明確告訴使者。使者將此訊息帶回本國,高麗王拒絕作出表示臣服的應有的姿態。中國的權威受到蔑視,隋朝遲早必定要使用大軍去討伐這一犯上之徒。 裴矩向其主公提出的建議只能有兩種解釋。其一是他認為高麗會很快屈服,因而要讓這個完全開化的地區恢復其相應的朝貢國的地位。另一種解釋則是他預計會遭到抵抗,但抵抗會很快被僱傭的突厥軍粉碎,然後高麗可以成為帝國的組成部分。他注意到漢代曾經征服過這一地區,並把它劃分為三個郡。他提醒煬帝,文帝曾試圖征服高麗未遂,因為戰地統帥無能。他指出高麗是「開化」的,因此容易併入中華帝國,但此時他們竟派使者去向微不足道的遊牧的啟民可汗大獻殷勤!他雖然有廣泛的經驗,卻沒有對東北地區最直接的認識知識,所以沒有說勝利是不可能輕易取得的。裴矩為人機敏,深受公認的價值觀念的薰陶,熟悉對立和衝突地區的情況,但他對他許諾會輕易取得勝利的那個地區卻完全不了解。 他的計劃中出問題的第一件事是未能實現使用東突厥僱傭軍的打算。609年,聽話的啟民可汗來洛陽晉見時死在那裡。其子始畢繼承他被封為汗,同時獲得大量禮物並與一個中國公主結婚。但始畢遠比其父精明。當裴矩開始施展慣用的手法,又把始畢之弟樹立為一敵對的可汗以削弱突厥人時,始畢就轉而與隋為敵,立刻停止晉見隋廷。這樣,對高麗的討伐就得由中國人獨自承擔了,同時,中國人的北方和西北邊境安全的不穩定性正在增長。 高麗 在7世紀初期,高麗國占有今遼河東部的滿洲和朝鮮半島的北部,其國都就在現在的平壤。朝鮮半島的大部分分成西南的百濟和東南的新羅。北方的王國曾向北魏及後來的北周、北齊納貢。但為了對高麗侵襲遼河以西地區進行報復,隋文帝在598年發動了最後遭到失敗的水陸進攻。高麗此時在軍事上是強大的,但它對中國的潛在威脅更因其他因素(除了與東突厥人結盟這一因素之外)而成倍增長和更加複雜化了。高麗以北是一個稱為靺鞨的好戰的通古斯部落聯合體,它參加了高麗渡過遼河的侵犯。遼河的下流為契丹,它在605年曾入侵河北,但如前所述,被中國人指揮的東突厥軍所擊敗。但契丹單獨地或與它的不受約束的鄰邦結盟後,依然是一個威脅。此外,已有學者提出一種假設,遠處西京的隋廷擔心高麗在河北地區可能產生強大的軍事影響,因為從北齊時期起那裡的分裂情緒遠沒有消失。[130] 煬帝的意圖可能是等漫長的永濟渠——連接中國心臟地區與北京的大運河的主渠——竣工後才「討伐」高麗。不管是否屬實,永濟渠於609年竣工。610年,以富戶為對象的戰爭特稅開徵,軍事準備工作迅速進行,有龐大的後勤支援的大軍(《隋書》說這是歷史上最大的一支)集結在今北京地區的涿郡。黃河平原的一次水災淹沒了40個州,打亂了計劃,並引起徵募人員的逃亡。但在612年正月,隋帝及其將軍和一支龐大軍隊準備從陸路進攻,而水軍則從海上進攻。隋帝舉行了應有的祭祀(前文已予描述),並為此頒發了冠冕堂皇的詔書。在詔書中,煬帝適當地以古代的聖賢統治者和偉大的帝王為比喻,堅持隋朝具有美德、支配天下的力量和豐功偉績。他嚴厲指責高麗王拒絕臣服,為人奸詐,勾結契丹、靺鞨侵犯隋的領土,等等。[131]裴矩作為戰略顧問,隨他征討,傑出的工程專家宇文愷在遼河架了橋,大軍向前推進。所訂的計劃是迅速直逼高麗國都,但沿遼河東岸諸城頑強抵抗,直到夏末大雨使軍事行動不可能再繼續進行。煬帝在8月末撤軍返回洛陽,據說損失慘重。回都後懲辦了幾個戰敗的將領,並加強了他的統治。 地圖3 隋末的叛亂(613—616年) 613年正月,他宣布第二次動員,並在夏初北行,打算第二次遠征高麗。賓板橋注意到了這一年早期國內叛亂次數增加這一不祥之兆;其中七次主要集中在611年黃泛受災區。[132]煬帝又渡遼河,但在戰鬥中,傳來當時的禮部尚書並在永濟渠南端負責一供應中心的楊玄感(楊素之子)叛變的消息。楊玄感的叛變是重要政治人物中最早的背叛,而且它發生在離洛陽不遠的帝國心臟附近。煬帝派最優秀的將領宇文述從東北戰場返回鎮壓叛亂。隨之引起了一場短暫但激烈的內戰,楊玄感的軍隊戰敗,他的首級送給在戰地的煬帝,由他驗明;但社會結構、稅制、府兵制和供應制被嚴重破壞。而煬帝竟宣布在614年作第三次遠征,但從這次叛亂和下半年爆發的八次分布得很廣泛的叛亂來看,實在令人驚異。宣布前他召臣僚進呈意見,但據《隋書》記載,竟「數日無敢言者」。[133]於是他在陰曆二月又頒布詔書,但這一次卻帶有自我辯解的語氣。他說他一貫全心全意履行帝王的職責和致力於武功;他引了(虛構的)商朝成湯52戰的前例,此外又補充了東漢光武帝的武功。他說他痛恨戰爭,對以前幾次戰役犧牲的生命表示悲痛,命令收集和安葬戰死兵將的遺骸,並建立道場,「恩加泉澤,庶弭窮魂之冤」。[134]準備工作開始進行,儘管物資和馬匹不足,許多應徵士兵沒有報到,隋軍又渡過了遼河。沿河據點再次固守,但隋軍滲入了平壤的城郊。614年較晚時期,高麗王在嚴重的困境中派使者要求投降,使者隨帶一名投靠高麗的隋將。隋的先鋒要攻取平壤和俘獲高麗王,但被煬帝召回。煬帝再次命令高麗王到隋廷表示敬意。但高麗王沒有前來。煬帝又命令準備第四次遠征,但此時國內叛亂不斷爆發,對外的冒險行動不得不到此結束。 促使煬帝再三進行這幾次勞民傷財的毀滅性遠征的動機是:他的帝國威嚴和帝國地處宇宙中心的觀念;他想恢復漢代光輝業績的迫切願望;他自認為對所有敢於抗拒中國移風易俗的仁愛影響的人必能取得偉大勝利的想像;他對裴矩和其他軍人言之成理地提出的現實政治的考慮。他在反覆發生的災難面前堅持討伐的原因似乎是清楚的。但失敗的原因長期以來是一個探討的問題。近來,約翰·賈米森總結了他本人、陳寅恪及其他學者的解釋。這些解釋大致歸納如下:(1)地形和氣候有利於防禦者。進攻的目標地形險惡,部分地區森林茂密,那裡夏季有傾盆大雨,隨之嚴冬很快降臨;入侵者的戰鬥季節只是從4—7月雨季開始之時。(2)高麗的戰略家由於熟悉地形和以一年的大部分時間備戰,能夠頑強地防禦。他們防禦的中心是從遼河河口的安市附近往北延伸至東岸的一批有城牆的市鎮。他們反覆牽制圍攻的軍隊,直至嚴冬的侵襲迫使他們撤退。(3)從中華帝國首都至戰場的距離是驚人的,將近1000英里。例如,楊玄感叛變的消息用了將近一個月的時間才傳給在地戰的煬帝。高麗在這方面取得有利條件。四、隋使用水軍得不償失而且愚蠢,高麗則有良好的海防。[135]在唐太宗進行災難性的遠征時,這些因素繼續起決定性的作用,只是在中國人說服和「協助」高麗的南鄰新羅開闢第二戰線時,形勢才發生了變化。 地圖4 隋末叛亂(617年) 結局 隋煬帝先回到洛陽,然後在614年陰曆十月返回西京,他立刻下令在城的西中門外磔裂投降高麗的將領。然後他企圖像平時那樣處理帝國事務。在新的一年,即615年,煬帝賜宴官員。據《隋書》記載,他接見了突厥、新羅、靺鞨、契丹和亞洲腹地諸國的貢使。正月稍晚,他招待南方和東方諸土著民族的代表,並分賜禮物。陰曆二月,他在詔書中回顧了遠征的勞累和破壞,但敦促人民各安其業。他說,他們經歷了所有苦難,「今天下平一,海內晏如」。[136]但實際上帝國一片混亂。官兵在十幾條戰線作戰,力圖遏制和消滅叛亂者。煬帝在建於太原附近的汾陽宮度夏。夏末北巡時,他幾乎被始畢可汗率領的東突厥軍所俘,後來逃入雁門城。記載所述不一,有的說守城者表現恐慌和不滿,有的說有人輕率地提出逃跑或把敵人趕走。但附近的各刺史顯然得到勤王的命令。城雖然被解圍,但煬帝卻驚慌失措,他的信心嚴重動搖,以後變得越來越消沉了。 我們不清楚他當時了解帝國處境的程度,但帝國日益被無數地方叛亂者控制。他的特殊的統治作風必然會使其核心集團設法對他隱瞞全部嚴酷的事實。根據一種記載,他的顧問一味對他含糊其辭和不置可否,甚或乾脆撒謊。有一人因直言而在議政庭上被鞭笞致死。616年夏,經宇文述的力勸,煬帝乘新建的運河船隊至江都。他留下官員負責北方,即帝國的中心,但他本人則永不復返。他在江都最後的日子是憂鬱的。他備受恐懼和猜疑的折磨,不能忍受帝國的消息,更不能為帝國採取任何行動。617年,他的兩個孫子被北齊的對立叛亂者擁立為他的繼承人,其中之一給他一個響亮的空頭銜——太上皇。618年,他在浴室被宇文化及所殺,宇文化及是他父親無情地取代的皇室的後裔,又是他最信賴的將領宇文述之子。 儒家修史者對煬帝道義上的評價的確是苛刻的,因為他們把他描寫成令人生畏的典型的「末代昏君」。在民間傳說、戲劇和故事中,他的形象被作者和觀眾的隨心所欲的狂想大大地歪曲了——人民生活在一個無節制地使用權力、有豪華宮殿和享有無限聲色之樂的世界中,只能產生這種感情上的共鳴。在中國的帝王中,他絕不是最壞的,從他當時的背景看,他並不比其他皇帝更加暴虐。他很有才能,很適合鞏固他父親開創的偉業,而他在開始執政時也確有此雄心。但是他希望歷史會肯定他的執政以及他追求豪華壯觀的欲望,這就使他的判斷力不能發揮出來。那種驕奢淫逸的作風只能使阿諛奉承之輩得勢,而他周圍確有這樣一批人,這對他是致命的。遠征高麗——這種企圖的目的我相信是合理的,即使是傳統的——隨著每次失敗,卻使他越來越著迷,而著迷對於擁有最高權力的專制君主及其統治的人民來說往往是致命的。 儘管有著這次悲劇性的大災難以及隨之而來的內戰,但在經歷了最漫長的大分裂時期之後隋終於重新統一了中國,這是一個了不起的成就。隋朝消滅了其前人的過時的和無效率的制度,創造了一個中央集權帝國的結構,在長期政治分裂的各地區發展了共同的文化意識,這一切同樣了不起。人們在研究其後的偉大的唐帝國的結構和生活的任何方面時,不能不在各個方面看到隋朝的成就,它的成就肯定是中國歷史中最引人注目的成就之一。 * * * [1]理察·馬瑟:《關於六朝時期洛陽和南京方言的一點意見》,載周策縱編《中國人文學科研究文集》(麥迪遜,威斯康星,1968年),第247—256頁。 [2]宇屋美都雄《南人與北人》,載《東亞論叢》,6(1948年),第36—60頁;重載於其《中國古代之家族與國家》,第416—460頁。 [3]《樂府詩集》卷49,第7頁,四部叢刊本。 [4]《魏書》卷2,第33—34頁。 [5]《北齊書》卷24,第347—348頁;白樂日:《〈隋書〉中的食貨志》(萊登,1953年),第258頁。 [6]原文誤作601年。——譯者注 [7]《隋書》卷36,第1108頁;彼得·布德伯格:《北朝史瑣談》,載《哈佛亞洲研究雜誌》,3(1939年),第260頁;芮沃壽:《隋的意識形態》,載費正清編《中國的思想和制度》(芝加哥,1957年),第79頁。 [8]《周書》卷21(尉遲迥、王謙和司馬消難的列傳);《資治通鑑》(古籍出版社本,北京,1956年),第5407—5431頁;布德伯格:《北朝史瑣談》,第258—265頁。 [9]《資治通鑑》卷175,第5447頁。 [10]《資治通鑑》卷175,第5436頁。 [11]《資治通鑑》卷178,第5558頁。 [12]《資治通鑑》卷177,第5527頁。 [13]《資治通鑑》卷178,第5558頁。 [14]《隋書》卷25,第711頁。著重點為作者所加。 [15]《隋書》卷50,第1324頁;湯承業:《隋文帝政治事功之研究》(台北,1967年),第60頁。 [16]《隋書》卷45,第1240頁;《資治通鑑》卷178,第5558頁。 [17]《隋書》卷38,第1143頁。 [18]《資治通鑑》卷175,第5446頁;《隋書》卷35,第1108頁。 [19]《資治通鑑》卷175,第5447頁;《隋書》卷36,第1108—1109頁。 [20]此事發生在當時尚未竣工的仁壽宮。 [21]《資治通鑑》卷178,第5565頁。記載中此事物的日期為599年,我認為似乎晚了。 [22]《隋書》卷36,第1109頁。 [23]《隋書》卷41,第1183頁;《資治通鑑》卷178,第5568頁;《北史》卷7,第2491頁。 [24]《隋書》卷36,第1109頁;《北史》卷14,第533—534頁。 [25]《通典》卷7,(十通本,上海,1936年),第42頁。 [26]《貞觀政要》卷5,(原田本,東京,1962年),第152頁。 [27]《北史》卷82,第2491頁;《資治通鑑》卷178,第5567—5568頁。 [28]《隋書》卷48,第1288頁。 [29]《周書》卷2,第36頁;《周書》卷24,第404—407頁;昌西·古德里奇(富善):《蘇綽傳》(伯克利,1953年)。 [30]《周書》卷23,第382頁。 [31]《隋書》卷41,第1190頁。 [32]《隋書》卷42,第1199—1200頁。 [33]《隋書》卷42,第1207頁。 [34]《資治通鑑》卷175,第5439—5440頁。 [35]《隋書》卷42,第1208頁。 [36]《隋書》卷2,第51頁。 [37]同上書,第46—47頁。 [38]據法經和尚於594年送呈的《經卷目錄》,載《大正新修大藏經》卷55,第149頁。 [39]法琳和尚作《辯正論》卷3,載《新修大藏經》卷52,第509頁。 [40]費長房編:《歷代三寶紀》卷12,載《新修大藏經》卷49,第107頁。 [41]《新修大藏經》卷49,第108頁。 [42]道宣編:《廣弘明集》卷17,載《新修大藏經》卷52,第213頁。 [43]《辯正論》卷3,載《大正新修大藏經》,第509頁。原書未找到此引文,現按英文譯出。——譯者 [44]《隋書》卷1,第17頁;《資治通鑑》卷175,第5457頁。 [45]見《考古學報》,3(1958年),第79—94頁,關於該遺址的初步考古發掘報告。 [46]山崎宏:《隋朝官僚的性質》,載《東京教育大學文學部紀要》,6(1956年),第17頁。 [47]山崎宏:《隋朝官僚的性質》,載《東京大學文學部紀要》,6(1956年),第15—25頁。 [48]山崎宏:《隋朝官僚的性質》,載《東京大學文學部紀要》,6(1956年),第17—23頁。 [49]《唐會要》(國學集本叢書本,北京,1955年)卷74,第1333頁。 [50]《隋書》卷66,第1562頁;湯承業:《隋文帝政治事功之研究》,第105頁。 [51]《北堂書鈔》(1888年本,1962年台北重印)卷62,第2頁。 [52]《周書》卷23,第386頁;白樂日:《〈隋書〉中的食貨志》,第291頁。 [53]《通典》卷13,第81頁。 [54]《玉海》(華文本,台北,1964年)卷115,第9—10頁。 [55]《隋書》卷76,第1747頁;宮崎市定:《九品官人法之研究》(京都,1956年),第521頁。 [56]宮崎市定:《九品官人法之研究》,第520—524頁。 [57]《隋書》卷28,第783頁。 [58]濱口重國:《論所謂隋的廢除鄉官》,載《秦漢隋唐史研究》(東京,1966年)卷2,第778頁。 [59]《北齊書》卷4,第62—63頁。 [60]《尚書古文疏證》(皇清經解續編本,1888年)卷6下,第30頁;岑仲勉:《隋唐史》(北京,1957年),第3—4頁。 [61]嚴耕望:《中國地方行政制度史》(台北,1961—1963年)卷4,第896頁。 [62]《隋書》卷46,第1253頁。 [63]《隋書》卷28,第792—793頁;濱口重國:《論所謂隋的廢除鄉官》,《秦漢隋唐史研究》,第781頁。 [64]《北齊書》卷43,第576頁。 [65]《通典》卷14,第81頁。 [66]《隋書》卷42,第1200頁。 [67]《資治通鑑》卷175,第5448頁。 [68]宮崎市定:《九品官人法之研究》,第542—543頁。 [69]白樂日:《〈隋書〉中的食貨志》,第215頁。 [70]這些豁免在唐代仍繼續實行,見崔瑞德《唐代的財政管理》(劍橋,1970年),第26、146頁。 [71]《隋書》卷24,第681頁;白樂日:《〈隋書〉中的食貨志》,第154頁。數字有疑問,見白樂日著作第218頁。 [72]《隋史》卷24,第681頁;白樂日前引著作,第154—155頁。 [73]《通典》卷7,第42頁。 [74]菊池英夫:《 北朝軍制中的所謂鄉兵》,載《重松先生古稀紀念九州大學東洋史論叢》(福岡,1957年),第108—109頁;濱口重國:《西魏的二十四軍與儀同府》,載《秦漢隋唐史研究》(東京,1966年),第205頁。 [75]李繁(死於827年):《鄴侯家傳》,引自岑仲勉《府兵制度研究》(上海,1975年),第16—20頁。 [76]見谷霽光《府兵制度考釋》(上海,1962年),第34—37頁;濱口重國:《論西魏時期之恢復胡姓》,載《秦漢隋唐史研究》(東京,1966年)卷2,第737—759頁。 [77]濱口重國:《西魏的二十四軍與儀同府》,載《秦漢隋唐史研究》,第230頁;谷霽光:《府兵制度考釋》,第37頁。 [78]菊池英夫:《府兵制度之發展》,載《岩波講座世界歷史》(東京,1970年)卷5,第414頁。 [79]《隋書》卷24,第680頁。 [80]菊池英夫:《府兵制度之發展》,第416—417頁。 [81]山崎宏:《隋朝官僚的性質》,第44—58頁。 [82]《隋書》卷2,第34—35頁。 [83]菊池英夫:《府兵制度之發展》,第418頁。 [84]《隋書》卷25,第711—712頁;白樂日:《〈隋書〉中的刑法志》(萊登,1954年),第77頁。 [85]白樂日:《〈隋書〉中的刑法志》,第149頁。 [86]白樂日:《〈隋書〉中的刑法志》,第25頁。 [87]《隋書》卷76,第716頁;白樂日前引著作,第89頁。 [88]王夫之:《讀通鑑論》卷19,第2頁;收於《船山全集》卷10,第7991頁。 [89]《隋書》卷25,第717頁;白樂日前引著作,第92—93頁。 [90]李繁:《鄴侯家傳》,引自岑仲勉《府兵制度研究》,第43頁。 [91]《隋書》卷84,第1865頁。 [92]同上書,第1866頁。 [93]勒內·格羅塞:《草原帝國》(巴黎,1948年),第135頁;又見諾亞米·沃爾福德之英譯本《新不倫瑞克》(新澤西州,1970年),第89頁。 [94]《隋書》卷82,第1833頁。 [95]喬治·馬斯佩羅:《占婆王國》(巴黎和布魯塞爾,1928年),第82—85頁。 [96]《資治通鑑》卷177,第5508頁。 [97]《資治通鑑》卷177,第5516頁。 [98]岑仲勉:《隋書求是》(北京,1958年),第134—332頁。 [99]《資治通鑑》卷177,第5530頁。 [100]塚本善隆:《隋對江南的征服與佛教》,載《佛教文化研究》,3(1953年),第1—24頁。 [101]張崑河:《隋運河考》,載《禹貢》,7(1937年),第201—211頁;白樂日:《〈隋書〉中的食貨志》,第159—161頁。 [102]《隋書》卷36,第1111—1113頁;芮沃壽:《隋煬帝的個性和定型的言行》,載芮沃壽編《儒家信仰》(斯坦福,1960年),第49—56頁。 [103]《國清百錄》卷2,載《大正新修大藏經》卷46,第807頁。 [104]《隋書》卷61,第1470頁。 [105]山崎宏:《煬帝之四道場》,載《東洋學報》,34(1952年),第22—35頁。 [106]哈羅德·拉斯韋爾:《心理學和政治學》(芝加哥,1930年),第50頁。 [107]白樂日:《〈隋書〉中的刑法志》,第162—163頁。 [108]《通典》卷14,第81頁。 [109]《資治通鑑》卷181,第5644頁。 [110]《隋書》卷61,第1470頁。 [111]《隋書》卷48,第1292頁。 [112]《隋書》卷56,第1391頁。 [113]《隋書》卷67,第1572頁。《隋書》卷41,第1188頁,證實了核心集團的構成。 [114]《資治通鑑》卷181,第5624頁。 [115]《隋書》卷67,第1572—1573頁。 [116]弗里茨·耶格爾:《裴矩的一生及其著作》,載《東亞雜誌》,9(1920—1922年),第81—115、216—231頁。 [117]《資治通鑑》卷180,第5635頁。 [118]《資治通鑑》卷181,第5645頁。關於人口數字的解釋已有大量討論。見畢漢斯《公元2至742年中國的人口普查》,載《遠東古文物博物館》,19(1947年),第160—161頁;浦立本:《隋唐時期的人口登記》,載《東方經濟和社會史雜誌》,4(1961年),第289—301頁。 [119]《隋書》卷25,第717頁;白樂日:《〈隋書〉中的刑法志》,第91頁。 [120]《隋書》卷8,第64—65頁。 [121]《隋書》卷75,第1707頁。 [122]《資治通鑑》卷182,第5694頁。 [123]楊聯陞:《中華帝國公共工程的經濟特徵》,收於其匯編《中國學概覽》(1969年),第203—204頁。 [124]《資治通鑑》卷181,第5636頁。 [125]馬伯樂:《浙江考古隊的簡要報告》,載《法蘭西遠東學院學報》,14(1914年),第5頁。 [126]《隋書》卷24,第686—687頁;白樂日:《〈隋書〉中的食貨志》,第54—55頁。 [127]《隋書》卷81,第1825—1828頁;R.角田、I.C.古德里奇:《中國斷代史中的日本》(帕薩迪納,1951年),第28—36頁。 [128]《資治通鑑》卷181,第5641頁。 [129]《隋書》卷67,第1580頁;耶格爾:《裴矩的一生及其著作》,第97頁。 [130]約翰·賈米森:《三國史記和統一戰爭》,加利福尼亞大學未發表博士論文,1969年,第20—32頁:浦立本:《安祿山之亂的背景》,第77頁。 [131]《隋書》卷4,第79—81頁。 [132]賓板橋:《唐朝的建立:隋之滅亡和唐之興起》(巴爾的摩,1941年),第43頁。 [133]《隋書》卷4,第86頁。 [134]《隋書》卷4,第86—87頁;山崎宏:《隋之高句麗遠征與佛教》,載《史潮》,59(1953年),第1—10頁。 [135]賈米森:《三國史記和統一戰爭》,第32—34頁。 [136]《隋書》卷4,第88—89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