劍橋中國明代史 · 第四章 明朝與亞洲腹地
在經歷了一個世紀的蒙古統治後,明代的中國極力防範來自亞洲腹地的民族或國家的新的占領。[1]因此,朝廷的政策通常以限制與外國人,尤其是跨越北部、西北部邊界而來的外國人的交往為基本原則。對未來入侵的擔憂制約了明朝對中亞和亞洲腹地的態度及政策。朝廷決意恢復中國的世界秩序,以便維持對與外國交往的控制。[2]然而,與中國北部諸族的交易中獲取的經濟利益仍然是不能忽視的。從貿易中獲利的商人及某些官員自然努力支持商業的增長。[3]在朝廷堅持限制商業時,這些商人及官員們甚至違反規章繼續與越境而來的民族及部落進行貿易。
然而,永樂皇帝(1403—1424年在位)經常支持倡導貿易的人,並推進與亞洲腹地的交往。不過他的那個時代是獨一無二的,他的政策是例外。[4]與明朝的其他皇帝不一樣,他積極鼓勵擴張商業併力圖擴大來中國的使節的數目。他對王位的篡奪及隨之而來的他的正統性的問題促使他追求大量的外國使節湧入,因為,從儒家的觀點來說,一個好皇帝自然而然地吸引所謂蠻族「到來並歸化」(來化),即承認漢文明的優越性並日漸漢化。使節來得越多,永樂皇帝在他自己的人民眼中看起來就越具有正統性。他渴望推動中國參與到亞洲的政治、經濟活動中去,一位有影響的學者把他那個時代稱為「明代歷史上最為敢作敢為的時期」[5]。然而,他那個時代並不是常規,明代其他大多數皇帝都力圖限制與外國人交往。
史料
史料的限制妨礙了對明朝與亞洲腹地的關係進行綜合性的研究。滿洲的女真人創製一種書寫文字,但主要用於印章及碑銘題獻,而不是歷史文獻。16世紀後期蒙古人對佛教的皈依促進了他們的歷史文獻的形成,但集中在宗教組織、傳說及高僧傳記,而不是蒙古政治政策。最後,中亞及波斯的史料很少涉及中國。例如有關中亞這一時期最為重要的著作拉施特的《史集》並未提及中國。[6]一位中亞使者到中國的遊記提供了有關明朝宮廷的有價值的觀點,但是其他的文獻卻很少有西北邊境諸族與中國關係的詳細的描述。[7]
因此,歷史學家們要依賴中國的史料,而這些史料是支離破碎的,至少也是有偏見的。那些編寫這些記錄的學者們公開聲稱不缺乏對外國人及對外關係的關心。他們將外國人描寫為野蠻人,並很少關注他們,有關與中亞、亞洲腹地諸族的商業和經濟關係的信息很稀少。即便如此,《明實錄》還是包含了許多與這些地區的外交和朝貢關係的信息。[8]但是直到最近,很少有學者研究明朝與亞洲腹地的關係。不久前,一部寫於19世紀的關於明朝—中亞關係的書還被評述為「尚未被完全取代」[9]。然而,過去20年,日本、中國和西方學者的研究已為這些關係提供了更加明晰和詳細的知識。
中國人在理論上已經發展起了一套對付外國人的體制,他們在大部分歷史時期中運用這一體制。在這種體制之下,中國被視為中心的王國,而其餘的國度則被打上屬國的標籤。中國皇帝被認為比所有其他統治者優越,後者通過定期向中國君主朝貢來表達對中國皇帝的尊崇和承認他們的「屬國」地位。貢使的周期、每次使團的人數、進京的路線,所有這些細節都為中國當局無一遺漏地規定好了。覲見皇帝時,要行跪拜禮,這是一種表示接受中國的世界秩序的象徵。
蔣廷黼,一位有影響的對外關係朝貢制度理論的鼓吹者,斷言中國的主要目的在於邊界的防衛,幾乎從不在乎獲取金錢及外國人帶來的物品。[10]實際上,朝廷回贈給禮品、榮譽和飾物(明器),包括作為重賞的絲織龍袍。「這些禮物等於是告訴外國的統治者,他們可以將自己視為這個家庭中的一員。」[11]向外國使節贈賜禮物遠遠比他們帶進宮廷來的貢品慷慨大方。而且,與中國商人進行的貿易,對於他們來說是有利可圖的,而對於中國人來說則並非必需。中國官員強調的是貿易、朝貢制度的禮儀特性而貶低商業的安排。蔣廷黼宣稱:「不應該設想中國朝廷從朝貢中得利。」[12] T.C.林,另一個傳統解釋的支持者補充說道:「直到最近,中國的政治家們幾乎沒有用經濟學家的眼光來看待貿易和朝貢。」[13]實際上,費正清說:「貢使帶來的任何東西對於帝國國庫幾乎沒有任何益處。」[14]中國不需要外國使節和商人提供的任何物品,而且「貿易是對這種體制的攪擾……」[15]
儘管在這種體制之下,外國統治者的地位似乎被貶低了,但他們的確獲得了具體利益。其一,他們確保得到他們所需要和渴求的中國商品。紡織物、穀物、工業及手工業品、茶,所有這一切都由商隊運送到他們的土地上,或者通過中國邊境沿線的特別指定的集市購得。其二,當亞洲腹地統治者得到中國皇帝冊封時,他們的特權也得到了支撐。其三,與第二點密切相關的是,如果他們的領土被認為對中國的利益是至關重要的,那麼當他們遭受外國攻擊時,可以指望得到中國的支持。
最近一些年來,對外關係的朝貢體制理論已經受到挑戰,也許應根據最新研究成果來加以修改。中國並不能總是將他們的世界秩序加諸亞洲腹地,特別是在虛弱的王朝之下。由於他們不能控制周圍的草地和沙漠之上的部落和民族,他們也就不能維持對朝貢和貿易的限制。而且,最近的研究表明,一些中國人要求貿易並從中獲利,少數輸入中國的外國商品是必不可少的,而非可有可無的外來品。再補充一句,儘管朝廷官員不予承認,但與此相反,中國人卻驚人地熟悉其北方和西方鄰居的經濟、風俗和政治實踐。使節及邊境的文官、武將們的報告提供了有關亞洲腹地諸族的有益的事實和見識。簡而言之,中國強加的對外關係體制並未完全規定明王朝與亞洲腹地關係的性質。
蒙古的威脅
明王朝的官員們極其關注在近期內被驅逐的原來統治者蒙古人。洪武皇帝開初曾試圖壓服蒙古人,重占原來被元王朝控制之下的亞洲腹地領土。但是,他的軍隊在14世紀70年代早期之敗,迫使他放棄了擴張,至少在15年內不得不維持一個「較小的帝國」。1387年,他派遣了一支軍隊,迫使納哈出指揮下的一支強大蒙古軍隊投降,1388年,他的將軍藍玉擊敗脫忽思帖幕兒率領下的另一支強大的蒙古軍隊。[16]但是沒有遠征大軍涉險深入草原地帶,也未打算保持對這些地區的控制。
令人驚奇的是,儘管對蒙古勢力懷有憂慮,洪武朝廷還是允許一些蒙古人在中國留居。中國接納漢化了的蒙古人,或者那些對於遊牧社會經常不斷地遷徙感到厭倦了的蒙古人,甚至允許他們在北部邊境的戰略要地居住。王朝在沙州的蒙古人和在甘肅西部的赤金選出的蒙古人中組建衛。為了吸引蒙古人並維繫住他們的忠誠,王朝贈賜給他們衣物、住房、穀物等禮物及紙幣,並賜給他們頭銜與特權。通過向他們提供適於定居農業的土地來鼓勵他們放棄遊牧生存方式。生活方式的改變將促進同化和漢化。一些蒙古人感受到漢文明的吸引力,而且確實適應了。少數人甚至為王朝承擔了有益的服務,如分派為兵士、使節和翻譯。大多數被證明是忠誠的,因為中國的史料很少提到叛逆行為。那些由地方情況而引發的極稀少的小騷亂「是輕微的,也沒有導致哪怕是最微小的後果」[17]。朝廷對這些反抗的反應是溫和的,對所謂的叛亂的處理是寬大仁慈的。理由是「嚴厲的懲治將給境外的部落造成惡劣的影響,在輪到他們時他們會因恐懼而不投向中國」[18]。
中國境外的蒙古人受到更為深切的關注,他們是不順從的。儘管在洪武朝末期擊敗了一支蒙古軍隊,但總體上蒙古人並未接受招撫。實際上,在明王朝的大部分歷史時期,他們即便不是威脅,也繼續構成挑戰。要完全壓制住各個蒙古遊牧集團即便不是不可能的,也是異常困難的。蒙古人散居各地,並分為如此眾多的部落,以至於要招撫所有的集團實際上是行不通的。而且,在明王朝時,蒙古人並未在戰場上與中國軍隊全面交鋒。通常是小團伙與中國部隊相遇,大多數場合是與他們進行打了就走的襲擊,或者說是游擊戰。中國士兵不能追擊潰逃的蒙古部隊,因為不適應蒙古的沙漠和草原地帶,並且沒有必需的供應線來對難以捕捉的蒙古遊牧騎兵進行縱深追擊。因此,明朝的史料中所描述的決定性勝利是要打折扣的。中國軍隊也許偶然擊潰某個蒙古部落,但是明王朝編年史中有時記述的巨大的成功是可疑的,那些斃命和捕獲蒙古人的數字應審慎地引用。
這種事態明顯的一面是透露出蒙古人的政治組織。蒙古確實不能統一在一個領導人之下。13世紀,在蒙古征服的鼎盛時期領導權是集中的,但在1241年成吉思汗之子窩闊台死後,蒙古控制之下的領土就日益分裂瓦解,沒有一個單一的領導者(汗或是「汗中之汗」)能夠控制蒙古領地。蒙古人不能理解有章法的汗位繼承制度。按照一種規則,成吉思家族成員中功績最著顯者應承襲汗的頭銜,但是要確認誰是最有能力者,通常導致吵鬧、爭執、戰爭,而這些爭鬥侵蝕了最終繼位者的勢力和影響。[19]在明王朝時期,更為複雜的是,強有力的軍事頭目們獲取對一個相當大的集團的控制,並把成吉思汗家族的成員當作傀儡,以使其統治合法化。這種企圖只在短時間內起效,但導致了進一步的分裂。蒙古沒有統一領導權狀態繼續發展,這阻止了新的蒙古帝國的出現。
此外,蒙古人具有惹是生非的潛質,這需要明王朝對他們的北方鄰人清楚地宣示政策。然而,中國的官員和皇帝對待蒙古人的態度、給蒙古人的待遇、與蒙古人的關係卻並非始終如一。他們在寬容地允許相當數量的使節和商人進人的政策、一致努力限制這類聯繫的政策、企圖控制或者逼近蒙古人土地的侵略性政策之間搖來擺去。政策的多變激起了怨恨和敵意以及貿然進行的襲擾攻擊,從而敗壞了他們與蒙古人的關係。
洪武皇帝的軍隊數次擊敗蒙古軍隊,看來占據了上風。1378年,蒙古汗愛猷識里達剌亡故;1387年,他們的頭領納哈出被迫投降;次年,他們最後一位強有力的汗脫忽思帖幕兒為明朝將軍藍玉的軍隊所擊敗,他最終被他自己的一個親屬殺死。脫忽思帖幕兒之死確實結束了成吉思汗家族在蒙古人中攫取領導權的可能性,也許也結束了在中國復興元王朝勢力的可能性。自此以後,幾乎所有的汗都成為野心勃勃的軍事或政治頭領操縱之下的傀儡。[20]
永樂皇帝1403年登基,與蒙古的關係出現不穩定狀況。中國文獻指責,蒙古人難以緩解的敵意導致了緊張局勢和衝突。他們並不認為蒙古人的行動出於理性的動機。按照這種看法,蒙古人襲擊中國邊界上的居民點,是出於其劫掠好鬥的天性。在中國的文獻中,攪亂的中國與蒙古關係的經濟問題幾乎沒有記錄,也沒有記錄蒙古人的正當的不滿。
中國的記載簡單地報道了永樂皇帝面對東部蒙古人中懷有敵意的集團的情況。鬼力赤汗及他的主要家臣阿魯台都拒絕皇帝建立朝貢關係的提議。他們還毒死了西北的哈密綠洲的王安克帖木兒,安克帖木兒是中國人冊封的這一通往西域的重要門戶的統治者。東部兩個蒙古領導人之間終於爆發了衝突,衝突以1408年鬼力赤被殺告終。勝利者阿魯台並未繼承汗位,他從別什八里的中亞城鎮招來蒙古王族的後裔本雅失里取代他原來的盟友、現在已死去的對手鬼力赤。明王朝得知這一變化,尋機利用動盪的局勢,派遣了一個叫郭驥的使者向他們提出派遣貢使到中國的要求。[21]阿魯台的回答是殺死明朝的使者。
此時,永樂皇帝企圖運用分而治之的政策來招撫蒙古。他偏愛蒙古聯盟中的另一人,尋求通過賜給禮物、頭銜、優惠來結成同盟,反對他的更為好戰的北方鄰人。他挑選出來予以支持的是瓦剌蒙古人(西部蒙古人),其放牧地在蒙古西部及天山以北的準噶爾草原,他們的三個頭領並不厭惡與明王朝交往。在接受了明王朝1403年、1404年、1407年三度派出的使節後,他們的最高頭領馬合木派貢使於1408年朝見了永樂皇帝。永樂皇帝熱情地接待使團,因為使團的到來不僅有助於他所渴求的正統性,而且還表明了瓦剌與表面上難以駕馭的東部蒙古之間的尖銳分歧。他欣然贈給使節大量的禮物,並賜給瓦剌的三個頭領印章和頭銜。馬合木被封賜為順寧王,而把禿孛羅和太平則分別被封賜為安樂王和賢義王。[22]無疑,瓦剌對於與中國適宜的關係中所包含的實質性的經濟良機的興趣要比對宮廷所提供的禮儀上的外部標誌及特權的喜好要濃厚得多。對於瓦剌來說,他們需要中國的穀物和製造品,貿易即便不是必需的,也是有價值的。只要他們獲得商業優惠,他們就樂於接受明王朝提出的絕大多數條件。如果他們發覺有尋求政治或軍事優勢的途徑,他們自然會抓住機會。然而,他們通常維持著相對和平。如果恩准他們進行貿易,並且他們獨立於中國的地位不受到挑戰,朝廷也不站在他們的蒙古人中敵人的或中亞的敵人一邊,他們偶爾也與明王朝合作。不論何種妨礙與蒙古人關係的衝突,都產生於明朝的這類政策。
從早期的明王朝的觀點看來,正是由於蒙古人不願接受中國的世界秩序而使它受到阻礙和騷擾。而從永樂皇帝的觀點看來,正是東部蒙古不響應他的建立朝貢關係的呼籲並殺害其使臣而令他震怒。他於是招攬馬合木及其瓦剌軍隊幫助他平定東蒙古,無疑他對馬合木有所暗示,也許是明確地許諾增加貿易和朝貢。馬合木召集軍隊,1409年出兵東征。馬合木與阿魯台、本雅失里在亦集乃地區的寧夏北部遭遇,擊敗他們的部隊,迫使他們到臚朐河(克魯倫河。——譯者注)附近躲避起來。明朝的分而治之政策似乎取得了成功。永樂皇帝試圖利用東蒙古的慌亂,據明史所載,他派遣丘福將軍率10萬精銳的騎兵以粉碎頑抗的蒙古人。10萬這個數字看來是誇大了,因為要在遠征計劃所規定的時間內組織和供應如此龐大的部隊,尤其是在草地,幾乎是不可能的。據明代編年史所載,參與丘福與東蒙古人作戰的僅有1000名明朝騎兵,這個數字給人印象不深但更為可信。丘福因瓦剌部的勝利而過分自信,他落入了致命的圈套。到達臚朐河時他的部隊抓獲一個蒙古人,據他透露,敵人已潰不成軍,雜亂無章地後撤。丘福按照這個情報採取行動,追逐去向不定的敵軍深入草地,沒有考慮或沒有意識到蒙古人慣用的偽裝撤退的計謀。在現在蒙古人民共和國與黑龍江交界的斡難河以西,本雅失里、阿魯台發動總攻,丘福與其他部隊失去聯繫,不堪一擊,部隊被擊敗,他本人也戰死。
災難性失敗的消息激怒了皇帝,他親自承擔起征伐東蒙古的軍事責任。登基前,他當燕王時曾指揮了許多征伐。他的積極行動的思想,在許多方面類似於蒙古汗王們強調軍事領導權的思想,可以說是他們的繼續。就這一點及他的許多其他政策而言,皇帝採納了元王朝的模式,是在步他否定了的王朝的後塵。[23]
1409年冬,他籌劃遠征,次年春出師。據明史所載,他統率50萬(更為可靠的估計為10萬)軍隊到達臚朐河北岸,在此勒石記事:「永樂八年四月十六日(永樂庚寅年丁酉月壬子日,即1410年5月19日),大明皇帝率六軍於徵討蠻賊途中經過此地。」[24]顯然,明王朝軍隊的數量及其力量本身就表明本雅失里和阿魯台對一項行動計劃意見不一,只有四散出逃,王室氏族的後裔們向西,而軍事頭領則向東移動。明朝軍隊先對付本雅失里,將他逼入困境,最終在1410年6月15日在鄂嫩河給予他的部隊以致命打擊。本雅失里逃脫了,但他的勢力損失殆盡。永樂皇帝下一步追擊阿魯台並在塔爾河附近的靜虜鎮追上他。明朝軍隊擊敗了阿魯台,但並非致命打擊,如中國的編年史描述,因為在此後20年東亞的政治舞台上他依然是一股重要的力量。[25]
明王朝與阿魯台間維持著脆弱的停火,但是和平並未遍及中國邊境沿線各地。現在,阿魯台尋求與明王朝合作,部分原因是懾於明朝的軍隊,或許更重要的是他更確信能通過貿易獲得中國貨物。1410年晚期,他上貢馬匹,得到的回報是獲准與中國商人貿易。在此後幾年間,他精心建立與明朝的友好關係。阿魯台帶來的威脅解除後,永樂皇帝不再需要對瓦剌部作出讓步,許給特權了。於是朝廷對待瓦剌使者及他們提出的增加貿易和朝貢的願望不再那麼熱情大方了。瓦剌的頭領馬合木自然對這種態度的改變感到不滿,尤其是在他擊敗和殺死本雅失里,將後者的兒子答里巴當作他的傀儡就任新汗,自認為作出了不可估量的貢獻之後,他更為憤懣不平了。當他請求給予那些參加對本雅失里、阿魯台作戰的瓦剌部下屬人員特別獎賞遭到皇帝拒絕時,他發誓要進行報復這種侮辱。於是,當明朝的使節到來時,他扣留了他們,並指出他要對中國邊境沿線,尤其是現在的甘肅和寧夏沿邊的控制發起挑戰。皇帝則派太監海童出使,爭取釋放被扣留的使者,但海童的努力也沒有成效。
雙方都在為戰爭作準備。馬合木擔心阿魯台和中國人和解而共同反對他;而皇帝則第二次率軍北上,但為邊境沿線的騷亂所困擾。雙方軍隊最後在土剌河和臚朐河上游的一個地方交戰,在隨後的戰鬥中明王朝和瓦剌雙方均遭受重創。阿魯台起初曾向明王朝提出站不腳的託詞,說他病得很重不能提供幫助,而戰鬥一結束,他乘瓦剌遭削弱之機,立即進行騷擾和追擊。1415年末某個時候,或1416年初他追上並制服了他們,殺死了馬合木及傀儡可汗答里巴。
剪除了敵手瓦剌部後,永樂皇帝在處理其他蒙古人時處於更強有力的地位。同時,阿魯台粉碎了瓦剌部,也渴望得到他認為應該得到的獎賞。他期望擴大與中國的貿易,但收到的只是給他和他的母親冊封的頭銜。當商業特權落空時,他就搶劫往返於中國北部的商隊,進行報復。1422年他攻占興和的邊境城堡,殺死指揮官,促使永樂帝第三次遠征蒙古。中國派出大規模的軍隊,估計達23.5萬人,阿魯台被嚇得逃入草原,明朝軍隊撲空。阿魯台新的攻擊又使皇帝在1423年進行第四次遠征,這又是一次令人惱火的軍事行動,蒙古頭領還是躲避開了追擊部隊。然而,皇帝利用蒙古指揮官也先土乾的投降,宣稱取得戰爭的勝利而班師回朝。邊境局勢依然緊張,阿魯台向開平、大同幾次發動攻勢。次年,皇帝發動了第五次也是最後一次遠征。由於阿魯台命令部隊後撤,避免軍事接觸,中國軍隊還是未能發現蒙古人。從這次令人沮喪的遠征返回的途中,皇帝垮掉了,隨即死去。[26]
永樂皇帝與蒙古關係由於缺乏一貫性而被攪亂。他謀求運用分而治之的策略,然而當這種策略取得成功,他又常常不給支持他反對那些與他敵對頑抗的蒙古聯盟的蒙古集團額外的獎賞。他還試圖確定明朝與其北方鄰人的商業關係的性質。當某個被拒絕進行貿易的蒙古集團以襲擊中國邊境居民點進行對抗時,他無視中國傳統的力戒擴張的觀點,五次深入草原親征,這種政策是元朝統治者政策的翻版。他的五次親征並沒有促進在明王朝與蒙古之間建立正規的和平關係。
永樂皇帝死後,王朝拋棄了某些早期的政策;1437年宣德朝終結後,更是如此。擴張主義因其耗費而無成果受到非難。諸如鄭和出使的遙遠的遠航被中止了。朝廷力圖阻止與外國人的交往,削減與鄰近及遙遠地區的貿易和朝貢。王朝推行消極的對外政策,在15世紀30年代晚期和15世紀40年代初期控制政府的著名的「三楊」(「三楊」指英宗時執掌朝政的楊榮、楊溥、楊士奇。——譯者注)通過限制外國人來尋求穩定與和平。
永樂皇帝死後的20年間,明王朝仍追隨他的分而治之的政策,其結果也是一樣的。起初,王朝支持瓦剌對抗東蒙古。馬哈木死後,永樂皇帝通過冊封他的兒子妥懽為順寧王而加強了與瓦剌的關係。隨著從中國獲得的禮物及相對的和平,瓦剌從他們遭受的損失中得到恢復,妥懽任命另一個蒙古王室後裔脫脫不花(Toghto bukha)為傀儡可汗。妥懽鞏固了他的權力後,與阿魯台的鬥爭日益加劇。阿魯台曾提出他的可汗候選人阿台(A-t』ai)。明王朝意識到瓦剌力量日益增長,此時試圖通過禮物和冊封來與阿魯台聯盟,但既未得到他的響應,也未能阻止他騷擾中國領土。最終,妥懽更為成功,1434年,在經過一系列軍事鬥爭後,他擊敗並殺死了阿魯台。現在中國在其邊境上面對著一個強大的沒有爭議的蒙古集團,施行分而治之的政策也遇到了困難。
妥懽,尤其是他的兒子也先在1439—1440年繼承他為瓦剌的頭領後,擴張瓦剌版圖,領導他們爭取減弱明朝的限制。在也先的領導下,瓦剌先向西移動,迫使具有重要地位的哈密綠洲的王公接受其霸主地位,沉重打擊了宣稱這個地區為其屬國的中國。沙州和赤金西北地區的蒙古部落也受到威脅,有的被迫承認瓦剌的霸權,有的逃入中國避難。[27] 1447年,也先向東北推進,征服蒙古東鄰的兀良哈各族。
也先控制著如此廣袤的領土,更加惡化了他與明王朝已經產生敵意的關係。令中國朝廷更為擔憂的是,它已經察覺也先濫用朝貢體制的後果。15世紀40年代,瓦剌貢使團的數目急劇增加,每一個貢使團的人數也同樣增加。每個貢使團已不再由數百人,而是幾千人組成,明朝提供運輸、食宿、向使者及其統治者贈賜禮物的負擔也隨之加重。開支的上升使得明朝的官員們開始限制也先使團的人數,並減少貿易中賜給他們的禮物和產品。[28]也先的反應是可以料想的。他指責中國進行不公平交易,盤剝瓦剌,虐待他的使者,並準備與明王朝對抗。大學士楊士奇意識到也先軍隊所帶來的威脅,提議朝廷加緊備戰,向邊防部隊增撥馬匹和其他作戰物資。朝廷沒有聽從楊士奇的懇請,再次施展分而治之的計謀,這次打算離間也先與脫脫不花可汗。但是,中國官員們錯估了這兩位蒙古領導人之間的關係,他們沒有認識到也先已壟斷政治權力,脫脫不花只不過是一個傀儡。錯誤的判斷導致了分而治之策略的失敗。這個策略是不適宜的,最終使中國捲入與瓦剌的武裝衝突。朝廷一味向可汗大肆贈送比他通常應得到的更多得多的禮物,竭力討好他。結果令人失望,可汗沒有中斷他與也先的關係。
貿易、朝貢以及領土方面的緊張局勢終於迸發為戰爭。[29] 1449年7月,也先分三路向明朝發動進攻。他派遣一支軍隊由脫脫不花率領向東進攻遼東,另一支軍隊向東南進軍攻擊宣府,他率領自己的部隊南下大同。[30]
中國對於進攻的反應導致了一場災難。兩個譯員未經授權即向也先保證將中國公主嫁給也先的兒子,而朝廷很快斷然拒絕這一保證,也先被激怒了。[31]據中國文獻,與對瓦剌的商業盤剝有牽涉並捲入與瓦剌的貿易爭執的權傾一時的太監王振也將瓦剌和朝廷引入歧途。他一再阻撓也先增加貿易的努力。當也先發動進攻時,王振勸說皇帝督戰並親自率軍抵抗入侵。總是用最直言不諱的筆調抨擊太監的中國文獻斥責王振慫恿皇帝親征,以使這次遠征看起來非同尋常。然而,僅僅是在30年前,永樂皇帝曾進行了5次進擊蒙古人的遠征。王振只不過是追隨由明朝偉大的皇帝所開創的傳統而已。
然而,對遠征的謀劃卻糟糕透頂。從京城出發時,皇帝得知也先的部隊已擊破了大同東北陽和的明朝守軍;中國的記載將戰敗的部分責任歸咎於王振派遣指揮戰爭的一個太監。明朝50萬大軍(也許也是一個誇大了的數字)跨越居庸關,越過長城內線。儘管多次提出警告,要求放棄遠征撤回長城的安全地帶,但王振還是直撲宣府、大同。到了大同,他又改變主意。他擔心也先正在引誘中國軍隊落入陷阱,於是命令迅速向宣府撤退。瓦剌軍隊乘勢追擊,8月30日追上明軍並擊潰後衛部隊。次日,帝國軍隊到達土木,這是一個易遭攻擊的驛站,又沒有足夠的水源。文武官員均懇求皇帝繼續前進,趕到距離只七八英里的築有城牆的懷來鎮,然而王振卻惟恐如此倉促的撤退會使皇帝和他個人載有珍貴物品的商隊遭受風險,決定在土木紮營以等候裝載財寶的篷車。第二天,也先軍隊發動進攻並摧毀帝國軍隊,殺死王振,俘虜皇帝。
但是,瓦剌頭領沒有及時利用這出乎意料的勝利。他耽擱了一個半月才進兵北京,讓中國人有時間重新組織,作好迎擊進攻的準備。在中國史書的記載中被描繪為英雄的兵部右侍郎于謙組織動員京城的居民,使朝廷同意被俘皇帝的弟弟成王繼位(後來定年號為景泰),為行將到來的進攻調集人力物力。10月27日,也先進抵北京城門[32],要明廷出錢財贖回皇帝,遭到明廷斷然拒絕。這一拒絕促使也先圍困京城,直到10月30日,然而他未能越過護衛著北京的築防的軍營。當他聽說明朝救援部隊已在赴京的路途上,就撤退了。經過這次失敗後,也先採取了和解政策,部分原因是為了恢復商業和朝貢關係。他還急著要把現在已成為負擔的前皇帝遣返回國。可以理解,新登基的皇帝反對立即讓他回國,因為這可能會對他的地位和正統性提出挑戰。最終,朝廷的官員上諫勸說他採取積極的態度確保他的兄長得到釋放並讓這個前皇帝自動退位。他派遣足智多謀的楊善到也先營帳談判,楊善施展計謀,成功地把老皇帝帶回。[33]
外交的失敗終於使也先衰落,其他幾個蒙古頭領利用他的困難向他的地位的合法性發出挑戰。脫脫不花直到這時還是名義上的可汗,他利用這次機會中斷他與也先的關係,並提議試圖罷黜也先。然而這一圖謀註定要失敗。1451年冬,他被也先的部隊制服,在他向東逃竄的路上被當地的部落民殺死。在一年半內也先自稱可汗,這是一個自我毀滅的決定,許多守舊的蒙古人不認可非法僭取這個頭銜而離開了也先,這時,他已恢復了與明朝的朝貢和商業關係,但即使這一外交的成功也未能平息他那個階層中的不滿。1454年,突發了一場暴亂,也先被一個他所處死的人的兒子殺死。
也先之死並未結束蒙古與明朝的敵意。瓦剌內部的分裂阻止了這個蒙古集團成為中國朝廷的主要威脅。然而,土木兵敗及隨後對中國的挑戰,促使朝廷放棄了長城以外的築防哨所。自此以後,中國實際上拋棄了擴張主義和與永樂皇帝及其直接繼承人相聯繫的更為武斷的政策。許多人反對恢復與也先和瓦剌的關係,但于謙與新登基的皇帝壓倒了朝廷中的這個派別而採取一種較為和解的政策。他們尋求和解的一個明顯的標誌是皇帝在1454年初期稱也先為汗,這是在瓦剌統治者採用此稱號以後之事。然而,由於沒有一個緩衝地帶,因此當15世紀末16世紀初,中國北方鄰人實現統一併謀求兼併新的領土時,中國卻越來越脆弱。[34]對於蒙古人來說,也先的失敗是一個有益的教訓。第一,如果他們要在東亞發揮重要作用,統一是必不可少的。第二,實現了統一的蒙古聯盟的領導人應當是蒙古王室的後裔,或者像也先那樣的「大元帥」(太師),但不超越其地位和僭取可汗稱號。[35]
15世紀後期,蒙古王室的一個後裔把禿猛可力求吸取這些教訓。把禿是東蒙古的頭領,他僭取大元可汗稱號,並首先統一了他的人民。[36]隨後,他轉而樹立對瓦剌的霸權地位。瓦剌自阿魯台死後一直是蒙古人中的統治集團。15世紀80年代早期,他降伏了瓦剌中最強大的頭人並試圖憑藉其至高無上的統治地位支配與明朝的關係。他要求增加與中國貿易的機會,當其要求被斷然拒絕後,他就大肆搶劫,以致「1480年以後,沒有哪一年不是在大隊蒙古人越過中國西北邊境進行搶劫中度過的」[37]。他的軍隊從大同到寧夏一帶發動攻擊,而中國軍隊看來無法阻止他們持續不斷的入侵。1506年,正德皇帝任命楊一清為負責邊境事務的主要官員,楊一清提議沿北部和西北部邊境構築城堡,而不是在這些地方常駐大量部隊。然而,楊一清在朝廷中有一個身為太監的政敵,他說服皇帝拒絕了楊一清的建議。楊一清被迫離任,蒙古人繼續襲擊侵擾。[38]
內訌阻止了蒙古人利用他們所獲得的機會。把禿猛可在某種程度上對這一分裂負責,他封給他的兒子巴拉斯博羅特「濟農」稱號(蒙古貴族的封號,意即親王、副汗。——譯者注),隱含以其後代作為他的主要助手和繼承人的企圖。蒙古其他頭領對這個顯而易見的把戲心懷不滿而疏遠可汗。可汗被迫從中國邊境上調回部分軍隊以對付反對者。在一次戰鬥中,巴拉斯博羅特被把禿的敵人殺死,把禿在其生命的剩餘時間中,經常處於與他自己的臣民作戰之中。他的主要貢獻是統一了內蒙古的蒙古各部,但內部分裂使他未能對中國的完整構成主要威脅。直到他在16世紀20年代死去前,他的軍隊持續襲擊中國境內。然而,無論是蒙古可汗,還是中國都未能占據上風。
俺答汗作出明王朝時期統一蒙古的最後一次努力。[39]他建築的科克果答(Koke gota,意為藍泉)都城證實了他懷抱的這個目標。俺答汗作為把禿猛可的孫子繼承了領導權及他的祖父征服的領土和部落。16世紀30年代和40年代在蒙古肆虐的天花瘟疫,在某種程度上推動他如同他的先輩一樣渴求與中國貿易和朝貢。當他遭到拒絕,就報之以瘋狂的劫掠。比如,1542年他率軍襲擊和蹂躪了山西。他給中國造成的最大的麻煩是在1550年他的軍隊進抵可以望到北京的地方。由於擔憂類似也先帶來的戰爭再度爆發,明王朝最終作出讓步,允許開放以蒙古馬交換中國絲綢的邊境貿易。稍後,蒙古方面要求交易穀物,朝廷中止了貿易。朝廷懷疑蒙古是為了那些中國的變節者,如俘虜、逃犯或為蒙古人服務的普通民而要求購買穀物的。這些變節者為蒙古提供的行政、工藝及財政方面的技能,會對中國構成威脅,因為他們不僅教會蒙古人如何征服中國,而且使他們學到統治中國的方法。[40]
中斷貿易的後果是可以預料的。俺答汗不斷襲擊中國邊境,直到1571年達成一項協議才結束。邊境動盪既損害了中國——它耗費了龐大的防務開支,也損害了蒙古人——他們被戰爭弄得疲憊不堪。雙方都打算作出妥協。大同總督王崇古首先行動起來,說服朝廷作出一項安排:開放邊境市場,允許俺答汗每年送來500匹馬作為年貢,同時換回中國的產品。朝廷還冊封俺答汗為順義王,他的部屬也得到較低級的封號。朝廷堅持要蒙古交還一些極為重要的變節者,後來這些人都被處決了。協議許可與蒙古進行朝貢和貿易,同時王朝沿北部邊境構築城牆。[41]在這個時期,分而治之作為一項政策未被強調。
俺答汗皈依佛教也對穩定發揮了作用。13世紀薩迦班智達及其侄子八思巴喇嘛將喇嘛教傳入蒙古。八思巴成為忽必烈汗的佛教導師,封為國師,他原先的學生還授給他西藏的管轄權。[42]佛教殘留到明朝時期,但不普及,沒有得到上層的支持。俺答汗意識到需要一種宗教來作為統一蒙古各部的一支力量。薩滿教太質樸,沒有組織,缺乏豐富多彩的文化。佛教的普遍性及其盛大禮儀、複雜的組織、浩瀚的經典為統一提供了更為適宜的傳播工具和象徵。1577年,俺答汗邀請西藏佛教中的黃教格魯巴派領袖與他會見。1578年,會見在青海舉行,結果是俺答汗皈依佛教,兩人互賜封號。西藏僧人宣布俺答汗是忽必烈汗的化身,而蒙古的領導人則賜這名僧人以達賴(廣大無邊或普照一切的喇嘛)稱號。[43]到1582年俺答汗死時,只有相當少數的蒙古人信奉佛教,但是,大規模皈依的前景令中國人擔心。宗教統一會轉化為政治的統一和集權,這一前景使中國人震驚。西藏和蒙古潛在的世俗聯合也是令人煩惱的。這種聯合進而會破壞傳統的分而治之的政策。然而,佛教在蒙古的廣泛流行至少經歷了一個世紀。結果,潛在的蒙古與西藏的世俗聯合是有限的,此後不久,他們自己就割斷了他們間的精神聯繫。蒙古人急於防止外國人的精神控制,在17世紀從他們自己的人中挑選了一個人作為他們的宗教領袖。[44]
中國對於佛教的擔憂是看錯了對象。他們對皈依佛教將助長尚武精神並激勵蒙古人使用武力傳教的擔心,結果證明是錯誤的設想。相反,在清朝,大部分蒙古男人成為和尚,最終使他們荒疏了軍事技術。佛教對和平主義的強調及反對流血也許還抑制了蒙古傳統中的強大有力軍事力量的上升。俺答汗以佛教作為共同聯繫的基礎而統一蒙古的夢想完全沒有實現。在中國與蒙古關係中,一方面是襲擊與入侵,另一方面是貿易往來,兩者繼續並存;由於蒙古缺乏統一,使他們未能利用16世紀和17世紀早期中國的虛弱。此外,蒙古的不統一併不是明王朝分而治之策略的結果。相反,他們自身固有的發展,如對定居生活方式的抵制等,影響了他們,使他們缺乏組織成為一個強大帝國的能力。而且,正統性的問題,以及在建立一種確定而有序的繼承制度所面臨的困難,也降低了統一的可能性。如前所述,這種困難從很早時期以來就一直困擾著亞洲腹地的遊牧民族。
儘管明王朝與蒙古的政治關係經常處於動盪之中,但在王朝的大部分時期,朝貢和貿易仍繼續進行。正如研究這一關係的有影響的學者所說:「不管怎樣,從來沒有哪一次戰爭使朝貢中斷幾個月以上,即使是皇帝被俘到也先的大元帥營帳中,朝貢關係仍然令人驚奇地繼續,只不過是規模減小了。」[45]這些經濟關係是複雜的,涉及和包含在許許多多各式各樣的排場之中,但是,大體上劃分為貢品及相應的贈禮、京城貿易和主要為馬匹的邊境貿易這幾類。中國和蒙古都未保存下商業或朝貢的賬目。蒙古方面之所以沒有這樣做,部分原因是賬目並不是他們世代相傳的習俗,另一個原因是他們大多數人是文盲;中國方面則是由於朝廷對商業的厭惡及對商人的蔑視,使他們對保存外國朝貢及貿易的賬目缺乏興趣。可望能夠得到的惟有經濟關係的概況。
蒙古貢使攜帶著獻給皇帝和朝廷的物品定期來到中國。《實錄》中列有相當完整的使者的登記及至少一份他們呈送明王朝統治者的最為重要的產品的清單。幾乎每一個蒙古使團的貢品都列舉了馬匹,表明了朝廷對此的重視。儘管朝廷常常抱怨貢馬品種低劣,但這種貢物還是有用的,因為中國的防務缺乏足夠的戰馬。儘管可以通過貿易及沒收捕獲的蒙古人來得到這種必需的動物,明朝皇帝還是渴求得到馬匹,並樂於接受這種貢物。蒙古使團帶來駱駝,但更為經常列舉的貢品則是蒙古東部的毛皮。所有這些產品都是實用的,而不是引起學者型官員們指責的浪費的奢侈品。
明朝皇帝向使者及其統治者回贈禮物。贈物當中,一些是純粹的禮品,根據使者、隨從、頭領在中國人眼光中的地位、權力和財富的不同而有所分別。這類禮物包括絲綢、緞子、棉織物、長統靴、長統襪、帽子等。其他贈物實際上是針對貢品的支付。如明代的一些文獻,特別是《大明會典》清楚表明的那樣,這是一種精心制定的物物交換準則。貢獻馬匹則收到確定數量的絲綢、緞子,或紙幣,或其他商品。這種交換實際上就是貿易,儘管中國人將它列為「朝貢」。
京城的貿易主要在使者們寓居的會同館(譯員會館)中進行。使者和商人們被允許用三至五天與中國商人在精心選定的場合進行貿易。朝廷給貿易作出許多限制。中國商人必須從朝廷得到許可證才能允許進行貿易,他們的利潤受到控制,因為在朝廷看來,「貨物的交換必須對雙方都是公平的」[46];一些產品,如緞子、歷史書籍、武器、金屬等屬違禁品;普通市民及軍人被禁止參與商業活動。但是從反覆宣布將對違反者進行更嚴厲的懲罰的公告來判斷,這些限制的實行是有困難的。一些蒙古衛兵和商人公開違背規章,而另一些人則悄悄地逃避限制。走私常年不斷地困擾著明王朝當局,而一些中國商人參與這種非法的商業活動並從中獲利。[47]同樣,一些普通的中國人和士兵未經朝廷允許也從事貿易。[48]看來中國人和蒙古人都能從這種貿易中獲利,不然他們就會遵守朝廷的規章了。明朝的一些官員不贊成這樣的貿易,他們宣稱中國從交易中什麼也沒有得到。然而,中國的個人從與蒙古的商業活動中獲得了高額回報。他們供給絲棉織物、紙幣、穀物、鐵鍋、藥材,獲得馬及動物產品。由於乾旱等自然災害,蒙古人常鬧饑荒,又由於遊牧生活方式,他們幾乎沒有什麼剩餘物品,因此他們極其需要與中國貿易。貿易進行之時,蒙古人就安寧;一旦貿易中斷,他們就作出狂暴的反應。[49]
中國—蒙古沿邊界的貿易集中於馬匹的交換。早至1430年代初,馬市就已在大同出現,但只是在俺答汗時期這種集市才定期進行。1550年,俺答汗的部隊進至北京城門,威脅明王朝,他強迫朝廷在中國北部邊境沿線的大同、宣府設立馬市,但是關於貿易的爭執破壞了集市,後來集市解散。作為1570—1571年和平談判的一個結果是重開馬市。中國人得到了戰馬、牲畜和羊,而富有的蒙古人得到綢緞,貧窮的蒙古人則得到棉織物、縫針和日常用品。朝廷的官員們默認了集市,他們相信這樣一來他們可以更容易地控制蒙古人。如果蒙古人襲擊中國的土地,集市就將中斷。集市的花費由中國當局承擔,儘管一些地方官員們抱怨,但「中央政府直觀地認為,不管怎樣花費也不算太高,而且,廢除集市勢必再給中國造成更大的損害」[50]。
明王朝經常承擔著蒙古使者和商人的費用。在15世紀早期花費並不太多,但後來隨著使團的規模增大,財政負擔也隨之上升。為使節們舉行的宴會及款待的花銷越來越高昂。彼此抱怨對方供給低劣的產品。明王朝對於走私、向蒙古王公提供津貼及蒙古旅遊者的間諜活動甚為憂慮。然而,貿易和朝貢仍舊繼續下來,直到明王朝終止之時,因為,從總體上說來,這種貿易關係對於雙方都是有益的。
明王朝與分裂的喇嘛教地區
西藏在元朝與中國有著廣泛的聯繫,但與明朝幾乎沒有外交關係。在蒙古王朝之下,西藏由元王朝任命的薩迦派的一個喇嘛和一名稱為本欽的官員管轄。早期的蒙古統治者通過這些地方當局行使權力,維持著相當有效的控制,直到14世紀20年代為止。那時,繼承皇位的爭鬥、經濟上的失調、自然災害等削弱了元王朝並使之崩潰。忽必烈汗在很大程度上發展了與八思巴喇嘛間的施主與僧侶關係,通過這種關係,僧侶被授予治理西藏的權力,而蒙古汗則被承認其霸主地位並得到了宗教對其正統性的支持。忽必烈汗死後,蒙古汗與八思巴所屬的西藏佛教薩迦派間的關係就不再那麼親密了。[51]
洪武皇帝建立明朝之時,西藏與中國幾乎沒有接觸。促使與西藏恢復關係的因素是明王朝早期皇帝們對西藏佛教的興趣。此外還對恰當地劃分中國與西藏邊界感興趣,以結束邊境上的敵對行動。再者,希望通過茶馬貿易獲得西藏馬匹。[52]
如同早期的蒙古汗一樣,明王朝第一位皇帝也被西藏的宗教迷住了。洪武皇帝早先在其父母亡故後曾進人佛教寺廟當和尚,後來又目睹了前王朝衰落之時佛教作為反元意識形態所發揮的作用,因此他傾向佛教,並對西藏佛教的價值有著深刻的認識。最近的研究注意到,洪武皇帝「清楚了解佛教在西藏盛行及佛教在中國與西藏間建立聯繫的程度」[53]。他派遣一個叫宗泐的和尚出使西藏儘可能地搜集佛教典籍珍本。[54]同樣,永樂皇帝也對佛教抱有好感,他篡奪權力之時曾得到姚廣孝和尚的支持。
另一方面,有關西藏邊界的爭執也令中國當局苦惱。西藏並未對中國構成真正的威脅,但早期的明朝時常引唐朝為例,強調來自喇嘛教地區的危險性。唐代早期和中期,西藏軍隊反覆騷擾邊境地區。明朝意識到現在的威脅來自蒙古人,因此西藏北部邊界是至關重要的。明朝早期,中國與西藏邊境反覆發生小規模衝突,早期的明朝皇帝渴望消除動盪以締造更為持久的和平。因此,早期明王朝尋求與西藏建立聯繫以防止這類衝突。
早期的明朝皇帝如同珍愛蒙古馬一樣珍愛西藏馬。早在宋朝,中國北部和西部邊界沿線就開展了大規模的茶馬貿易。政府壟斷了茶葉,這使它得以掌握茶馬交換的條件。西藏以茶為飲料,佛教禮儀也需要茶,渴求從中國得到磚茶。
雖然洪武皇帝派遣了第一個使者出使西藏,但永樂皇帝卻是明朝第一個積極謀求擴大與西藏關係的皇帝。一些學者指出永樂皇帝成功地施行「分而治之」政策,瓦解了來自西藏的威脅。這種解釋過分地強調了中國的影響。實際上,在明王朝最初時期,西藏就已分裂為許許多多寺院集團,相互爭權奪利,但沒有哪一個集團或寺院占據主導地位。曾經得到蒙古人保護的薩迦派已不再是這裡主要的宗教或世俗力量了。分裂是那個時期西藏的特徵,而不是受中國政策的影響所致。[55]
永樂皇帝在尋求正統性、渴求馬匹、確保邊境沿線和平及更多地了解西藏的願望的推動下作出努力,恢復與西藏的關係。1403年,他派遣侯顯攜帶邀請噶瑪噶舉派(Karma-pa)第五世教主來中國的信件出使西藏。他給噶瑪噶舉派五世教主的信透露出了對西藏佛教的興趣,也「反映出了他想把自己裝扮成太祖(即洪武皇帝)和皇太后的孝子,為此他企圖通過由噶瑪噶舉派教主這樣的宗教顯要人物來主持一項以他們的名義進行的宗教儀式」[56]。顯然,為其正統性尋求支持是推動他發出邀請的一個動機,五世噶瑪噶舉派教主接受了邀請。這位西藏僧人於1407年到達南京,朝廷為他舉行了豪華盛大的歡迎宴會,並賜給精美的禮品。皇帝甚至專門為他及他的隨從修建了一座寺廟。作為回報,五世噶瑪噶舉主教舉行佛教儀式為皇帝已亡故的父母祝福,並給皇帝皇后講經。他到達後兩個月,皇帝賜給他大寶法王封號,元朝時曾賜給八思巴同樣的封號。他以這種方式暗示他希望與西藏建立與忽必烈汗所開創的相同的關係,喇嘛的國度相應地處於附屬國地位,噶瑪噶舉教主則為明王朝的代理人進行統治。五世噶瑪噶舉主教拒絕了這種關係而慫恿皇帝將封號賜給其他教派的領袖。[57]實際上,永樂皇帝廣泛地向各個宗教集團贈賜封號和禮物並不是有意識地實施「分而治之」政策。
永樂朝時期,一批西藏僧人訪華。永樂帝都給他們賞賜,賜給封號,並接受他們的宗教指導。但他未能說服西藏最有名望的僧人來這個中心王國。這個僧人,即宗喀巴,他在14世紀末對喇嘛捲入政治活動感到厭倦,創立了他自己的教派格魯巴(意為「道德規範」)。該教派重視禪定和嚴格的寺院戒律,不提倡對世俗事務的參與。由於他駁斥許多與他競爭教派的世俗性,所以吸引了大量的追隨者,很快被尊崇為這個地區的神聖。[58]永樂皇帝聽說了他,1407年派使者勸他來中國,宗喀巴以旅途漫長艱難而他身體有病為由謝絕了邀請。1413年,永樂帝再次派太監侯顯為首的使團出使說服這個僧人親自來朝廷。宗喀巴再次謝絕邀請,為了不疏遠中國皇帝,他派了他的一個門徒釋迦也失前往明廷。1415年,這個西藏使團到達中國,受到了大肆渲染的迎接,並得到大量禮物。釋迦也失則祈禱皇帝長壽,並表演魔術,舉行宗教儀式作為回報。他留下了如此良好的印象,以致在他1416年離開時,朝廷賜給宗喀巴禮物,也賜給他金銀器皿。永樂朝時其他西藏僧人也到過朝廷,得到銀器、絲袍及錦緞、茶的賞賜。
永樂皇帝與西藏的交往大多沒有什麼政治色彩。儘管西藏僧人的到來有益於皇帝政治上的正統性,但僧人使者們進行的活動主要是精神和宗教儀式方面的,幾乎沒有透露出政治方面的暗示。西藏的僧人們並不清楚他們是明朝的附屬國臣民。他們的到來有利於商業,但幾乎沒有政治意義。皇帝向他們提出的惟一問題是重建驛站,以利於中國與西藏間的旅行和貿易。
明朝廷對於兩地之間安全通行的興趣來自對貿易,尤其是換取西藏馬的願望。中國朝廷歷來不能飼養戰馬,不得不從外國獲取。西藏人將馬帶至邊境交換中國茶。對於各種品質不同的馬匹和茶制定出了明確的交換比率,因此這是不折不扣的貿易而不是不公平的朝貢制度。設立的茶馬交易機構(茶馬司,下面予以討論)用來監督和控制貿易。朝廷試圖維持對茶的壟斷,以便規定有利於中國的價格。但是,走私者常常攪亂和暗中破壞控制這項貿易的努力。他們以低於政府的價格向西藏人提供茶葉,有意打破政府的壟斷。
無論是在經濟領域,還是在政治領域,西藏人都未覺得他們是明朝廷臣民。另外,他們無須中國居中調解而維持著與其他國家和民族的關係。與蒙古的俺答汗的聯繫是最重要的。正如我們已看到的,格魯巴派的領導人為了在與其他教派的競爭中增強其正統地位,與這個蒙古領袖會晤,並使他皈依,從而造成了建立一個令人生畏的聯盟的趨勢。17世紀早期,俺答汗的曾孫被挑選為四世達賴喇嘛時,這一聯合似乎就要實現了。然而,蒙古與西藏的聯合未能實現,蒙古的支持也沒有立即導致格魯巴派在與其競爭對手的爭奪中取勝。達賴喇嘛確定無疑的霸主地位直到1640年代蒙古和碩特部固始汗的軍隊粉碎了反對派之後才確立下來。[59]
中亞:與中國削弱的關係
蒙古統治曾使中國通過中亞而與波斯、中東、歐洲相聯繫,但明王朝初期缺乏維持一個如此廣泛的商業和文化網絡願望。元朝繁榮的歐亞貿易,對於洪武皇帝來說似乎沒有什麼意義。防衛在中國西北部邊境沿線和現今蒙古一帶遊牧的蒙古人及抵禦該地區的主要居民突厥人各部,這才是使皇帝憂慮的至關重要的問題。在西北邊境建立一個緩衝帶是對外政策的主要目標,為此,他在對付北部相鄰各民族及沙漠綠洲的民族時擺出一副咄咄逼人的姿態,他希望將蒙古人及其他敵人從西北通道驅逐出去,而一旦他控制這個地區,就不再願意維持與西方的關係。在這個時期,中國與中亞、中東的關係萎縮了。
朝廷將注意力集中於現代的新疆這一相鄰地區,而淡化在元朝的大部分時期中曾維持的與更遙遠的中亞地區的聯繫。在新疆,明王朝統治者或是謀求控制塔里木河床綠洲的主要居民畏兀兒,或是試圖與他們建立友好關係。這些民族通常居住在天山以南,並依賴於從天山流下的河流從事自給自足的農業,輔之以與西方及相鄰的新疆北部的遊牧民族,包括哈薩克人、吉爾吉斯人和蒙古人之間的貿易。這些城鎮的種族、宗教、語言構成的多樣性有利於商業的開展,從西亞來的商人可以保證得到很好的接待,找到與他們有著共同的語言、宗教和風俗的居民。一位15世紀初期的波斯旅行者[60]注意到一個城鎮中,艾米爾「建築了一座宏偉的清真寺,在與它相對的地方,又建築了一座很高的佛教寺廟」[61],這就是多樣性的象徵。
朝廷不那麼專注於與準噶爾的遊牧民或更遙遠的中亞地區打交道,準噶爾是新疆北部的草原,與南部雖然有綠洲點綴其間但大部分是乾旱的沙漠環境形成強烈的對比,若干世紀以來一直是遊牧經濟的中心。由於缺乏統一的領導,準噶爾的遊牧民就難以與中國建立直接的長期的聯繫,因為明王朝寧願與顯赫的統治者打交道。有些貿易在中國的商人、官員與遊牧人的頭人之間開展,因為後者需要農業定居地方的產品,他們與中國及沙漠綠洲都進行貿易。當沙漠綠洲國家或王國,或者中國對貿易加以限制時,他們就分裂動盪。然而關於他們與明王朝的文獻極為貧乏,因為中國的記載集中在那些已經建立起來的公國方面。
明王朝第一次介入畏兀兒斯坦,即新疆南部,是因平定中國西北部所致。1372年,馮勝擊敗元軍在甘肅的殘部,在與中國邊境相鄰的畏兀兒地區設衛。[62]到1380年,明王朝的遠征已打開通到西域門戶哈密的道路,1391年左都督僉事劉真率軍進入哈密。[63]但他不久將軍隊撤出。朝廷顯然不願意維持一條遠至哈密的耗費高昂的漫長的補給線,也不打算花費巨大代價在這個沙漠綠洲駐紮占領軍。朝廷的目的在於削弱哈密並防止它被利用為向中國進攻的前進陣地。敵對勢力控制這個綠洲會對中國邊境地區構成嚴重威脅。洪武皇帝通過支持這些軍事遠征已經暫時防止了敵對的國家或民族控制哈密,但直到這個明朝第一個皇帝的時代結束,真正的外交關係沒有建立起來。只是隨著他的兒子永樂皇帝——明朝的第三個統治者登基,更具有約束力的關係才發展起來。
洪武皇帝也沒有與所說的西域的更為遙遠的國家建立一種緊密的可操作的規章。洪武朝的中國文獻記載了由中亞的統治者帖木兒(跛子帖木兒)派出的官方「使團」,帖木兒在此時已征服和統治著波斯、中亞的大部分地區和印度北部。這些「使團」無疑是那些渴望與中國貿易的中亞商人帶領的商業機構,帖木兒與這些以商業為主旨的使團沒有聯繫。這些商人機智地將自己描述成官方使者,並呈遞號稱是帖木兒的信,信件將中國皇帝當成至高無上的統治者。由於相信這些偽造的信件,1395年洪武皇帝派遣由傅安和太監劉惟率領的使團向帖木兒祝賀,並對他恰當地履行了作為中國皇上的一個附屬所應承擔的義務表示感謝。[64]帖木兒對於這種以保護者自居的語調來表述他與中國皇帝的關係勃然大怒,立即扣留了使者。第二次使團於1397年從中國出發,他們受到了同樣的敵對的接待,並禁止他們返回故鄉。帖木兒曾聽到過許多廣泛流傳但被誇大了的中國穆斯林被迫害的故事,他決心為中國朝廷對待他的傲慢的態度,為他的宗教同胞所遭受的虐待進行報復。明朝與這位中亞征服者的關係顯然仍動盪不定。
中國與塔里木河的綠洲及中亞更遙遠地區間的貿易和朝貢活動並沒有正常地開展。某些基本的物產,如馬匹、駱駝,某些奢侈品,如綠玉及所謂穆斯林藍染料——製作藍色和白色瓷器所必需的配料,都沒有運到中國。一項公平的商業和朝貢安排尚未完成。
正如西藏的情況一樣,是永樂皇帝主動促進與西域的和睦關係。他創設了四夷館和會同館以培訓來京的使節們所使用的各種語言和筆譯、口譯人才,表明了他教化外國人的迫切願望。他一攫取權力就派遣使者出使哈密這個與中國最鄰近的塔里木河床上的綠洲,以促進外交和經濟的友好往來。幾個月內,當地的王公安克帖木兒(Engke Temür)即以馬匹為貢品回報朝廷,皇帝極為高興,冊封這個哈密的統治者為忠順王(原文為Ching-shun wang,現按《明史·西域傳·哈密衛》譯為「忠順王」。——譯者注)。[65]儘管明朝皇帝在哈密設立了衛,但並未管轄該地,也不指望在該地獲得稅收和軍事援助。衛的建立只不過是一個形式,不能解釋為政治控制。
然而,有一次永樂皇帝試圖將對哈密的影響發展為實際上的統治。哈密王室的後裔脫脫(Toghto)是在中國宮廷中撫養長大的,接受了中國價值觀念,皇帝計劃將他扶上王位以便利用其親中國的傾向。1405年,安克帖木兒被他的蒙古敵人謀殺,為皇帝提供了一個強加其候選人的機會。皇帝克服了脫脫祖母的抵制,不考慮統治與具有偉大的農業定居文化的臣民完全相反的、由差別各異的集團所組成的綠洲居住者所需要的截然不同的技能,就將這個年輕人扶上王位。結果,脫脫不僅不能適應新的環境,而且由於他酗酒成性,對政務漠不關心,疏遠了當地人民。他向明朝朝貢,但卻未能履行作為一個統治者所應承擔的其他職責。從一個明朝宮廷和京城中的食客轉變為邊境上的決策者,對於脫脫來說,這個轉變的代價太高了,過度緊張使他崩潰了。哈密居民對於永樂皇帝干預其內部事務的不滿日益上升,明王朝與他們的關係也緊張起來。1411年,脫脫之死才結束了潛在的敵對。[66]
由自己的人民挑選出來的新統治者才真正穩定了與明朝的關係,並比脫脫更好地為中國利益服務。在此後的14年間,有16個朝貢使團,不包括那些私人派出的非官方使者及到中國邊境集市的商隊,從哈密到達中國。哈密統治者還提供了有關中亞的情報,允許那些來自更遙遠地區的貢使前往中國。[67]永樂皇帝的回報不僅是贈給哈密統治者及其親屬精美的禮物,並說服瓦剌蒙古人不再攻擊哈密。由此而來的朝貢關係給中國提供了馬、羊、駱駝、硇砂(天然產的氯化氨,可入藥。——譯者注)和玉石,而哈密的統治者則得到必須在中國國內使用的紙幣、絲綢,這兩者在中國都極其豐富。這種安排是公平的,並不會像後來那樣耗盡明王朝財政。
永樂皇帝對帖木兒帝國的政策在開始時卻並不成功。他又派使者去要求釋放早先被帖木兒扣留的使者,可惜他對於這位中亞統治者的權力一無所知。帖木兒部分因為他認為被明王朝侮辱,部分受他使中國伊斯蘭化願望所驅使,企圖使用軍事征戰來控制中國的資源。在作出嚴密準備後,1404年他率20萬大軍出發侵略這個中央王國。明王朝幾乎沒有採取任何預防措施來對付這位世界上最偉大的征服者所發動的戰爭,對中國人幸運的是,1405年2月18日帖木兒亡故。
對於中國人來說,同樣幸運的是帖木兒的兒子和繼承人薩魯克·巴哈都爾急於要與明王朝建立和睦友好關係。隨著敵意的大為消除,兩個王朝之間互相派出貿易和朝貢使團。永樂皇帝派遣陳誠回訪,向駐紮在赫拉特的薩魯克和以撒馬爾罕為基地的薩魯克之子兀魯伯(Ulugh Beg)贈送禮物。陳誠訪問結束返回,帶回了日記《西域使程記》和他沿途訪問的城市和國家的記述《西域番國志》。[68]永樂帝在給薩魯克的信中將他與這位中亞統治者置於平等地位,以迎合後者。薩魯克組織了包括畫家吉亞蘇德—丁·納奎在內的使團前往北京以建立正常的貿易關係,並向皇帝呈送一匹漂亮的白馬和其他禮物。引入朝廷覲見皇帝時,使者們鞠躬致禮,但沒有下跪。皇帝迫切希望建立友好關係,以致對於這種在通常情況下被視為冒犯的行為視而不見。他讓使者們在宮廷中陪伴他,並與他一同出獵。吉亞蘇德一丁·納奎利用帝國的優待,記述了使者們在中國受到的富麗豪華接待,為後來的史學家們提供了無法估量其價值的明朝宮廷一瞥。[69]
雙方互派使者的結果是建立了穩定的貿易和朝貢往來。從1407年到1424年,有20個使團從帖木兒帝國各地到中國。帖木兒帝國的使者和商人提供馬、羊、駱駝、玉石、磠砂,換回紙幣、長袍和絲綢。[70]顯然,雙方都從這種安排中獲利。永樂皇帝鼓勵中亞的其他城鎮和綠洲建立適宜的關係。例如,和闐開始輸送優質玉石、吐魯番和喀什噶爾則輸送馬和羊。
1424年永樂皇帝之死是中國與中亞關係逐漸變化的一個標誌。他對蒙古和越南的遠征已經遭到災難性的失敗;隨著15世紀的消逝,明王朝的軍隊開始衰落;1432年鄭和遠航中止後,海軍也倒退了。中國軍事力量的削弱促使包括中亞人在內的外國人擴大他們自己的經濟利益。他們的使者拒絕接受紙幣而要求得到有價值的瓷器、絲綢、緞子和衣物,要求提高他們輸入的產品的價格。他們帶著大批隨從來華,使朝廷的開支大為增加。走私盛行,朝廷開始顯現出反對外國的傾向。
哈密與明朝的關係也為同樣的問題困擾。到中國的哈密使團1432年5個,1433年7個,1437年5個。朝廷對此深為煩惱。1440年哈密使團頭領脫脫不花要求得到大量的茶、紗、絲綢,朝廷的官員們被弄得心煩意亂。當年,他們作出反應,限制哈密每年只能朝貢一次。也先1444年和1446年對哈密的入侵使明朝加強限制的嘗試落空。瓦剌統治者對哈密的控制使朝貢使團的次數及使團的人數都增加了,而明王朝對於使團帶來的貨物質量低劣的抱怨之聲不絕於口。即使在也先被擊敗和亡故之後,同樣的經濟和外交問題仍然存在,繼續困擾哈密與明朝的關係。非法貿易猖獗,明王朝為沒有節制的哈密使團人數,為從該城鎮輸入令人不滿意的、有時甚至是低劣的產品,為與其頭領日益疏遠的政治關係哀嘆不已。
永樂皇帝死後,中國與中亞更遙遠地區的交往更少了。例如,1424年以後,《明史》沒有記載任何來自和闐、喀喇和卓的使團,而在永樂皇帝時,它們曾數度派使。帖木兒帝國的中心撒馬爾罕在永樂皇帝死後的大約15年間還穩定地派使來華。內部的叛亂及與明王朝的誤解和責備導致了使團的削減。帖木兒的孫子兀魯伯為反覆發生的暴亂所困擾,1449年暴亂達到高潮,發生了政變,兀魯伯被殺死。[71]動盪的局勢妨礙了派遣使者出訪外國。同時,明王朝官員則責備中國贈送給撒馬爾罕使者的禮物花費浩大,敦促皇帝拒絕接受劣等手工藝的貢品。由此產生的不愉快的事件終於使朝貢及官方關係中斷。
在15世紀最後的三分之一時期中,明王朝與哈密關係惡化了。15世紀60年代後期,禮部尚書苦惱地指出最近的哈密使團人數多達360人,卻只帶來了20匹馬,其中一些羸弱不堪,其他的不適於做戰馬。對於明王朝來說,這真是糟糕的比率,因為它要給如此龐大的隨從提供食宿。他提議限制哈密使團一年只能來一次,在接受貢馬之前中國官員應加以查驗,朝廷批准了他的建議。[72]哈密仍無視中國的規定,數次違反規定派使來中國。這類經濟摩擦不可避免地加深了明王朝與哈密的隔閡。
吐魯番莫臥兒國家的興起更加劇了雙方的障礙。莫臥兒人,即成吉思汗的蒙古人穆斯林後裔,他們曾征服了吐魯番當地的畏兀兒人,並力圖增加他們對鄰近城鎮和綠洲的影響。1473年他們的統治者郁碌斯汗(Yunus Khan,即中國文獻中的阿里)入侵哈密並迫使畏兀兒統治者罕慎(Han Shen)逃亡中國。取得勝利後,他要求皇帝給他超額的禮物。[73]明王朝軍事力量衰落的一個標誌是不能籌劃發動解救哈密的戰役。1482年,罕慎利用哈密內部的動亂收復了哈密。[74]這次外交關係的中斷不可避免地意味著明王朝夢寐以求的馬及其他貨物不能輸入明王朝了。哈密和吐魯番之間的衝突還阻止了更遙遠的國家和綠洲派遣貢使。撒馬爾罕是少數幾個繼續派遣貢使的國家之一,但他們呈送的獅子令明朝的官員們不快,他們對飼養這種毫無用處的動物的花費甚為憂慮。[75]
哈密和吐魯番間的鬥爭並未因罕慎勝利重返哈密而告終。取得對哈密的控制就可使吐魯番處於支配中國至中亞道路的地位,吐魯番新的統治者馬黑麻渴望攫取這一霸權。1488年,馬黑麻假裝提議與罕慎聯姻,獲准帶一些部隊進入哈密,進入後他立即殺死太容易上當受騙的畏兀兒統治者。[76]他很快占領了哈密,並拒絕了中國要他撤退和交還該城印綬的要求。1492年他似乎要放棄對該城的占領。然而,次年當中國支持的準備立為該城統治者的人到達時,馬黑麻即綁架了他。1495年,在那些主張採取行動的大臣,如馬文升等人的鼓勵下,明王朝發動遠征,將吐魯番軍隊逐出。中斷吐魯番貿易和朝貢的政策甚至取得了更大的成功,1497年遭綁架的哈密統治者得到釋放。[77]但是,吐魯番並未放棄攫取對哈密無可爭辯的控制的努力,1513年其統治者滿速兒占據該城。
中國未能抵制滿速兒是其軍事力量日益衰弱的另一個標誌。而且,在這時,那些與侵略政策有聯繫的中國官員們都離開了政治舞台。喪失了對哈密的控制,中國就不能順利地管理貿易和朝貢。現在,許許多多的使團違反明王朝關於貿易和朝貢的制度,招待供應使團的費用扶搖直上;走私猖獗,朝廷規定價格進行壟斷的能力大大削弱。結果,朝廷中越來越多的官員呼籲限制中亞朝貢使團。永樂皇帝時只有幾個官員上書主張加以限制,政治和商業地位的衰落使得這類給皇帝的奏章大量增加。明王朝由於專注於內部問題及先是蒙古人的、而後又是滿族人的嚴重威脅,所以不能制止對於朝廷有關中亞朝貢和貿易規定的嘲弄。例如,16世紀後期吐魯番的商人派遣了無數的「使者」,裝扮成官方使團,其實不過是貿易商隊。儘管明王朝官員明明知道這是詐騙,還是默認並允許他們進入中國。
許多中國人了解中亞人,並對他們有廣博的知識。四夷館和會同館的所有人員與來自所謂西域的使者商人有著私人交往,因此很容易獲取有關中亞的情報。同樣,中國商人和太監經常與哈密、吐魯番及西北方的其他城鎮、國家的商人和使節打交道,一些太監經常到邊境上去迎接中亞人並護送他們進京。朝廷也打算建立起一支通曉西亞事務的專門隊伍。16世紀早期提議改變西北邊境防務的楊一清,在朝廷官員聽取他有關哈密和吐魯番衝突的評論及建議前,曾在陝西任職達八年之久。馬文升在他被任為兵部右侍郎得以決策前,也在陝西任職八年。他的簡歷及題為《興復哈密記》的文章表明了他對於西北形勢的知識。[78]簡而言之,說中國缺乏有關中亞的專門知識,對於中亞的事件一無所知的傳統解釋需要加以修正。
同樣,認為中國從其西北鄰人獲得的是稀罕無用之物的觀點也需要再審查。而且,中國的貨物,無論是作為禮品贈給中亞人的,還是在貿易中交換到中亞的,至少在整個15世紀,都沒有給明朝經濟帶來沉重負擔。贈賜給統治者和使節的禮品包括紙幣、絲綢、長袍、靴子、帽子及其他衣物,都是明王朝有剩餘的產品。只是在15世紀晚期,使團帶著龐大的隨從人員,使團的每一個成員都要求並獲得禮物的時候,朝廷的支出才扶搖上升。朝廷作為貢品的回報贈賜的禮物也並不過分,並且常常是由中國人決定交換價值。《大明會典》提供了以下哈密馬的交換比價:
1.每一匹中等馬——一匹精絲、八匹粗絲,及價值兩匹粗絲的紙幣。
2.每一匹劣等馬——一匹精絲、七匹粗絲,及價值一匹粗絲的紙幣。
3.每匹新生的小馬駒及每匹死於途中的馬——三匹粗絲。
4.每匹西方馬——五件加襯裡的著色緞袍。[79]
該書還提供了哈密貢品運送者帶來的駱駝、玉石、天青石、鋼刀、皮貨等的交換價值。比價是由中國人控制的,因此,他們確保交換不至於成為不能忍受的財政負擔。
除了朝貢交換之外,還有真正的商業關係。對於這類貿易朝廷也加以規定,也就是意味著從理論上來說,可以防止不利於中國的災難性的差額。朝廷指令貿易須在會同館內或附近的地方進行三至五天,禁止交易武器、鐵器、刀、剪子、繪有龍鳳及花卉圖案的羅紗。中國商人換取馬、玉石、皮貨,所有這些都是有使用價值的,而不是官員們抱怨的稀罕而無用的商品。[80]反之,哈密的使者及商人則被允許購買絲綢、瓷器、地毯及少量的茶。15世紀時,這種受到控制的私人貿易顯然是有利的,然而隨著王朝的衰落,商人們繞開朝廷對私人貿易的禁令。非法貿易猖獗起來,違禁物的交易也避開了朝廷制定的嚴密規章,未受相應的懲罰。貫穿於整個16世紀源源不斷地發出的禁令及皇帝的告誡表明反反覆覆給皇帝上書及皇帝的旨令幾乎沒有發生任何作用。正如一位研究明代經濟的學者指出,「官方規定國際貿易是非法的,但是,事實上,在地方當局的慫恿下,依然在進行著」[81]。這樣的商業無疑對於商人和官員個人是有利的,但明王朝在對外貿易中的地位卻被侵蝕了。
茶馬貿易為明王朝開始成功,後來失敗的貿易政策提供了又一個證據。馬對於中國的防務來說是必不可少的,然而,明王朝既沒有飼養馬的專家,也沒有放牧足夠多的牲畜所需要的牧場。甚至本已不夠了的劃分出來放牧的牧場也不斷被農民侵占。1409年陝西有24個牧區,但到15世紀末僅有六個保存下來。王朝設立了苑馬司和太僕寺來管理牧區,檢驗馬匹,但是,有人仍然不斷地抱怨這兩個機構缺乏足夠的人員。耶穌會會士利馬竇提到:「中國人幾乎不知道馴馬……他們有無數的馬在軍隊中服役,但是這些馬都退化了……以致一聽到韃靼馬的嘶鳴就驚慌四逃。」[82]
王朝通過茶馬貿易從西北邊境地區和西藏得到所需要的馬。根據可以利用國外對茶葉的需求(因為茶比其他飲料保鮮的時間更長,比涼水更清潔,人們長期受凍後,茶能起到溫和的興奮作用)這個設想,明朝重設了始建於宋朝的茶馬貿易機構(茶馬司)。如果政府控制了茶葉,在與中亞人打交道時就有了討價還價的力量,因為他們要依賴明王朝供給他們這種飲料。於是,朝廷建立了對茶葉的壟斷,徵收10%的實物稅,併購買了幾乎所有上稅後的茶葉,命令四川的部隊將茶葉從該省的種植地運輸到陝西的茶馬司分支機構。禁止私人進行茶葉的國際貿易,走私者被判以重刑,甚至被砍頭。設在河州、洮州、西寧、甘州的茶馬司分支機構由下級官員組成,他們的薪俸微薄,與他們所起的重大作用相比,極不相稱。朝廷仍被商業是卑賤的、監管貿易的官員不應當有相應的高級官階的觀點所束縛。儘管朝廷認識到需要商業,但仍藐視商業。[83]
中國朝廷力圖完全控制這種貿易。邊境官員給那些獲得貿易特權的外國人頒發金牌信符的上半段,允許他們每三年來進行一次茶馬交易。朝廷決定的馬價如下:
上等馬:120斤茶
中等馬:70斤茶
下等馬:50斤茶
然而,只有成功地禁止私人輸出茶葉,茶馬司才能夠維持上述價格。朝廷期望每年能得到1.4萬匹馬,數目不算少。洪武朝後期及永樂朝,朝廷很容易地從中亞得到他們所要求的馬匹,這對於永樂皇帝五次征討蒙古的戰爭和其他擴張行動有著不可估量的意義,因為在此期間他顯然得不到蒙古馬了。
也先的襲擊和由此產生的中國對外政策嚴重地損害了茶馬貿易。1440年代中期,也先對中國西北邊境地區的侵占攪亂了明王朝對茶馬貿易的控制。對茶馬貿易至關重要的信符金牌幾乎全部流失了。沒有這種憑證,政府就不能確定哪些外國人能與中國人進行合法貿易,同時也難以防止那些道德敗壞的中國官員和商人與中亞人交易。由於軍隊要對付也先的入侵,所以茶葉從四川到陝西的運送也被打斷了。具有諷刺意味的是,也先的入侵表明了中國對馬的需求,但正是中國人自己中斷了馬匹的獲得。茶葉走私增加,政府似乎沒有能力維持其商業體制。
朝廷採取各種方法來恢復對茶馬貿易的控制。成化皇帝(1465—1487年在位)派遣茶使巡察邊境,禁止非法貿易。他還命令在陝西的空閒地種茶,以使軍隊不再承受運輸茶的負擔。陝西茶的產量增加了,朝廷不必依靠日益敗壞的軍隊。但這些努力未能恢復官方貿易。政府只能得到微不足道的馬匹,因為中亞人可以從私商那裡得到價格更低的茶。
15世紀最後10年邊境貿易遇到更大的困難。當吐魯番開始向明王朝發出挑戰時,西北邊境局勢更加不穩定,朝廷恢復茶馬貿易的努力受阻。15世紀90年代陝西遭受了與吐魯番挑戰同樣嚴峻的旱災饑饉,但朝廷卻更加腐敗,這些都使茶馬貿易陷入危機。為了救濟陝西百姓,朝廷施行「開中」(中間人)法,即向那些自願運送糧食到受災省份的商人供給一定量的茶。這種供給不僅減少了朝廷的茶葉貿易量,而且增添了新的競爭,一些商人用他們新獲得的茶葉與中亞人進行非法貿易。
1505年,負責陝西馬政管理的左副都御使楊一清寫了一個奏章,提出了一個挽救茶馬貿易的計劃。他提議重建金牌制度,並由邊境官員對這種許可證進行嚴格的監察,以杜絕假冒。他還建議皇帝增加茶使,以便根除威脅政府貿易的「惡草」——楊一清對腐敗的邊境官員的比喻。按照他的計劃,將對走私商及與他們勾結的官員處以包括處決在內的嚴厲懲罰。實際上,楊一清打算恢復明王朝最先幾位皇帝時期的體制,即由中國政府監察和控制的體制。然而,向邊境地區運送茶葉仍然是一個問題,楊一清不得不尋求與商人通融。他提議商人在陝西購茶並將茶運送到茶馬司所屬的分支機構,並在那裡領取銀兩作為其服務的報酬。他的計劃是確保政府仍然是惟一合法的有權進行茶馬貿易的機構。然而,商人們並不遵從他的計劃,並蓄意破壞恢復官方貿易,因他們將茶葉直接出售給中亞人肯定比出售給明王朝得到的利潤更為豐厚,於是他們就將茶運過邊境。16世紀,明王朝為其他國內和國外問題所牽制,沒有能力制止走私。1513年,哈密陷落,稍後,明王朝與蒙古人關係動盪不定,這些進一步破壞了茶馬貿易,16世紀後期和17世紀早期,茶馬貿易實際上不存在了。
從女真到滿族
具有諷刺意義的是,起初,中國東北邊境對於明王朝北部最不具有威脅性;然而,最後,正是這一地區的人民導致了明王朝的垮台。[84]該地區的主要集團是女真人,他們的祖先曾征服中國北部,建立金朝(1115—1234)。1234年被蒙古人擊敗後,一部分女真人在中國居住下來,但是,無論是一直留在故土的,還是從中國中心地帶遷回的,都保留了他們獨特的種族特性。到明王朝早期,女真人至少發展起了三種不同的經濟。在最北部,那些居住在黑龍江和烏蘇里江河谷的女真人,是原始的狩獵人和漁民,他們的生活方式與中國人差異之大以致明王朝將他們稱為「野人女真」。居住在西部的是遊牧民,過著蒙古人的生活方式。居住在南部,即建州和毛憐的女真人,其社會與中國人相似,一般已定居務農,他們最終成為明王朝的最大憂慮。
元朝時,上述土地置於蒙古人的統治之下,洪武皇帝驅逐了末代元朝統治者,為女真人開創了新的可能性,也給他們帶來了新的危險。在明王朝最初的幾十年間,蒙古的分遣隊仍然在女真人土地上遊蕩,親蒙古的集團仍統治著邊界那邊的高麗。1362年以後遼陽的蒙古總督的納哈出謀圖從他在女真土地南端的基地向外擴張,高麗則打算攫取對高麗人居住的遼東地區的控制。高麗擔憂居住在其邊界以外的朝鮮人對其統治的潛在威脅。
洪武皇帝最初的目標是納合出。納哈出從他在瀋陽以北70英里的金山基地出發襲擊明王朝在遼東新建立的衛所,在一次襲擊中,他的部隊殺死了5000名(中國)士兵。洪武皇帝專注於平定殘餘元王朝的忠實支持者,對東北地區一時不能有大的作為。然而,14世紀70年代晚期和14世紀80年代初期他對蒙古軍隊的一系列勝利使納哈出的一些支持者叛變,於是他採取了更富有侵略性的政策,如將叛變者編入遼東的千總,並向北部和東部的納哈出部隊挑戰。1387年,洪武皇帝派遣馮勝率20萬大軍擊敗納哈出。馮勝渴望避免軍事衝突,派遣下屬提出寬厚的納哈出投誠的條件。納哈出懾於明王朝強大的軍隊而投降,中國人遵守了他們的給予寬大的保證。洪武皇帝封納哈出為海西侯,對他的助手也賜予了封號及與他們新職位相應的禮品。他將納哈出的一些部隊收編入明王朝軍隊,不久前,這些人還是明朝的敵人。朝廷沒有懲罰、監禁、處決以前的敵人。無疑,朝廷的政策給尚未受招撫的蒙古人和女真人留下深刻的印象,結果有利於明王朝在東北實現和平的企圖。
朝鮮也決意保衛他們在女真人地區的利益。高麗朝廷最初極為恐慌明朝進抵遼東,它在任何情況下都支持蒙古人。1388年,高麗國王組織了一次征戰以將明朝軍隊逐出遼東,然而,李成桂率領當地的軍事將領集團倒戈,推翻親元的君主。李成桂蔑視蒙古人,厭惡蒙古人對朝鮮的侮辱。1392年,李朝取代高麗,新王朝的政策專注於積極安撫日益增多的居住到高麗邊境的女真人。野人女真發動的一次毀滅性戰爭迫使建州左衛的女真人從松花江地區南逃至圖們江兩岸,並以此為基地發動對朝鮮的襲擊。軍隊數次威脅和反擊迫使建州左衛女真人的頭領猛哥帖木兒屈服,並於1395年向朝鮮進貢,此後十餘年,他一直承認朝鮮名義上的宗主權。[85]建州頭領阿哈出(Akhachu)也從滿洲北部遷移至高麗邊境,同樣被迫向李朝統治者進貢。中國朝廷日益焦慮地注視著朝鮮對女真人取得的成功。儘管對東北邊境構成主要威脅的納哈出的勢力已經消除,但它對女真的政策並未取得如此的成功。
早期的明王朝不能夠、也沒有去追求蒙古人曾對女真人施加的控制,然而它創建了一種組織原則,這一準則最終成為處理與東北邊境沿線的各民族關係的主要手段。它不能如同蒙古人那樣對女真人徵稅。與蒙古人不同,早期明朝的中國人沒有在遼東和滿洲北部建立驛站,以利於官方郵件的傳遞及加強對這個地區的控制,這表明他們沒有取得如同元朝那樣的權威。明朝儘管沒有取得占優勢的地位,卻建立起了一種體制,這種體制使與女真的關係正規化,最終使明朝獲得與女真人交往的手段。洪武皇帝時,明朝在遼東設衛,後來在永樂皇帝時又在滿洲設衛。然而衛的設立並不意味著明朝的統治。女真的頭領並沒有真正地收編入明帝國,他們為自己而不是為朝廷徵收稅賦和徵召軍隊。明朝衛所的建立也不表示女真的頭領已向一個更加漢化的社會邁進。衛所只不過是明王朝重新確定傳統的中國對外關係的一個方便的工具。從衛所的設立產生了一個令人愜意的然而卻是把人引入歧途的觀點,即女真人已接受了中國的世界秩序,承認他們處於明王朝的「屬國」地位,並意識到中國文明的優越性。正是在這樣的「理解」下,中國朝廷批准了與女真的商業和朝貢關係。
需要解釋的是,女真為什麼會接受這樣一種被不正確地描述為「屬國」或臣民的、至少在禮儀上將他們貶低了的地位。一種解釋是他們將明朝的批准當作合法性的表證。女真頭領利用中華帝國給予的榮耀和特權來支撐他們自己在人民中的地位。[86]另一種解釋是,他們可以依賴中國的支援來反對朝鮮及其他敵人。對中國援助的希望也許是一種幻想,但有時對中國軍事援助的請求也是一種威懾,能制止潛在的敵手。然而,「不論這些解釋有多少價值,首要的考慮似乎是經濟方面的。女真人希望得到中國賜給每一個朝貢使團的禮物,渴求那些能在貿易中得到的中國貨物。他們接受中國的政治體制,以便為他們的民眾獲得即便不是必需的,但也是有用的產品」[87]。
總之,到洪武朝末年,對女真政策的基本內容已經形成。滿洲的絕大多數居民,除去野人女真外,都與中國保持著和平。然而,明王朝與其東北鄰居間尚未建立起適宜的關係。衛所制度幾乎還沒有擴展到滿洲,朝貢和商業的規章相對地說也還沒有形成。明朝宮廷中,還沒有這方面的專家和謀士,不論他們是漢人還是女真人。
永樂皇帝再次承擔起為明朝與女真關係設計政策框架的責任。他抑制住自己不對女真施行對待蒙古人那樣的侵略性政策。他依靠外交手段去確立他所希望的關係。在投人對蒙古戰爭之際,他不希望在東北樹敵。他尋求與女真人的和平,防止他們與蒙古人或高麗人結盟,從而對中國邊境構成威脅。贏得女真人的一個方法是建立朝貢和貿易的正常體制,這對東北部鄰人及明朝雙方都有利,而明朝也需要並渴望得到某些女真的物產。最後,永樂皇帝將遼東與其他女真人更北部的地區加以區別。遼東被定為明王朝正規行政管理的一個部分,設有地區軍事機構(都司)及相應的軍事組織,承擔與中國內地省份相同的財政義務,這些與加在中國中部諸省並由它們普遍承擔的職責相似。
永樂皇帝並不指望在女真人地區建立的都司、衛發揮同樣的作用。他授予女真人頭領官階及頭銜,但他們沒有義務參加明朝的征戰,也不要求他們繳稅。雖然授予他們印章及禮物,但明王朝肯定沒有將他們置於自己的管轄之下。一般說來,皇帝只是認可對當地頭領的任命,既沒有能力,也不打算實行分而治之的政策。明朝沒有軍事和政治力量足以防止個別的衛的勢力過分強大。在明王朝初期,衛只由相當少量的人口組成,但這在更大程度上反映了他們的經濟狀況及不健全的管理體制,而不是明王朝政策的體現。「利用野蠻人遏制野蠻人」(以夷制夷)的政策沒有實施,也沒有力量真正去實施。
儘管永樂皇帝對那些更靠近中國的從事遊牧和農業的女真人的處理顯然比對那些以狩獵和捕魚為生的野人女真的處理更為成功,但他既關注南方女真人,也關注北方女真人。在他登基後的兩年內,至少派遣了11個使團勸說女真人與中國建立適當的關係。[88]無疑,永樂朝時,中國對於女真及其他亞洲腹地諸族施行一種積極的政策。那種認為明代中國畏懼和憎惡外國人、力圖限制對外關係的觀點並不適用於永樂時代。
明朝首先向與永樂皇帝關係最密切的建州女真提出和議,中國及朝鮮的文獻均宣稱建州女真頭領阿哈出之女被納入永樂皇帝後宮之中。永樂皇帝派出的第一個使者自然是前往建州。同樣也不奇怪,1304年12月,阿哈出同意在他那個地區設衛。儘管在永樂朝,建州女真經常遷徙不定,但他們一直與明王朝保持著朝貢和外交關係。朝廷則封阿哈出的兩個兒子為永樂朝在建州設立的179個衛中的兩個衛的指揮。猛哥不花當了毛憐女真的頭人,而朝廷賜給漢族姓名李顯忠的另一個兒子最後受權管轄建州。明廷還在居住在現在哈爾濱市附近松花江與阿什河匯合處的海西女真人中設立衛所。海西女真人生活方式較不固定,而且其地理位置比建州離中國更遠,因此這種關係的建立更為引人注目。
起初,建州左衛女真人對明朝和議的態度較為強硬。他們的頭領猛哥帖木兒早先曾與李成桂結盟,並接受其管轄。1404年他受邀到朝鮮首都,國王封給他王室衛隊中的一個頭銜,並讓他在鏡城食邑萬戶。他似乎成為朝鮮的忠實臣民。永樂皇帝沒有放棄,仍堅持勸說這個女真頭領歸順。猛哥帖木兒由於得到朝鮮的大力支持而拒絕永樂皇帝的和議。明王朝由於沒有準確地使用猛哥帖木兒的封號而觸怒了他,勸和活動更加困難。最後,1405年,明朝欽差王教化用恰到好處的尊敬語調給他寫了一封信,使他相信應當與中國人同甘共苦。直到起身赴明王朝宮廷前,猛哥一直沒有對他的朝鮮保護人透露他已改換門庭的風聲。永樂皇帝賜給他封號及禮物,任命他為新設立的建州左衛長官。猛哥帖木兒的欺詐背盟行為令朝鮮朝廷勃然大怒,他們取消了建州左衛的通商特權,拒絕供給鹽、馬、牛、鐵,以示報復。[89]他的部隊與朝鮮人立即爆發敵對衝突,1411年他被迫從朝鮮東北邊境地區遷移到鄰近中國的鳳州。到永樂朝末年,猛哥帖木兒力圖在忠順於中國與朝鮮間維持不穩定的平衡。他從與中國的貿易中獲取豐厚的利益,但仍害怕朝鮮的武裝進攻。
朝鮮朝廷意識到中國人向他們領土逼近而給他們的安全帶來的嚴重後果,對此焦慮不安。隨著東北邊境沿線所有的外國人都歸順了明朝,朝鮮人惟恐他們也會步其高麗前輩的後塵,成為另一次征服的犧牲品。明朝已經誘惑了那些早先在朝鮮朝廷供職的女真人,勸說他們改換門庭。在給明廷的一封信中,朝鮮堅稱他們有權合法地占有女真人的土地,指出兩個李氏統治者的陵墓還在這一地區。他們竭力爭取,但徒勞地想保留住猛哥帖木兒對朝鮮的效忠。皇帝特別提到猛哥是皇后的血親,壓制朝鮮對於這個女真頭領新近政治轉向所持的反對意見。但是,他也接受了朝鮮方面的可能追溯到遼金時期的部分領土要求,然而沒有放棄那兩座陵墓所在的地區,並強迫朝鮮將陵墓遷出。在明朝的大部分時間,中國與朝鮮在女真人歸屬的問題上的爭奪仍繼續進行。
到1410年,永樂皇帝已經建立了一系列衛所,取代了朝鮮在女真人中的影響。他在圖們江、黑龍江、松花江、烏蘇里江的女真人地區贏得了和平。中國政府積累了關於女真各部及其頭領的專門知識。這些知識有助於規定女真各部的等級,並按等級給他們賞賜。這裡應當再次強調,衛所的建立並不意味著政治統治的施行。
即便是在努兒干野人女真地區建立的軍事機構(即努兒干都指揮使司。——譯者注)也不充分意味著政治控制。1403年,永樂皇帝派遣欽差大臣勸說野人女真歸順,但結果令人失望。兩個野人女真部落攜帶禮品白隼來到朝廷,但未能維持有效力的關係。1409年,永樂皇帝命令亦失哈,一個海西女真人出身的太監,率遠征隊到黑龍江口招撫野人女真。兩年後,亦失哈才帶領1000人乘25艘船出發北上。他受到女真頭領的熱忱接待,他也向他們贈送了禮物。他們同意設立都指揮司,並派貢使隨同亦失哈到明朝宮廷。1413年,皇帝再次派亦失哈前往努兒干會晤女真頭領,並修建永寧寺以便推進佛教在居無定所的女真人中傳播。[90]他製作了一塊石碑,上面用中文、女真文及蒙古文記述這次遠行。他熟知女真人的風俗、觀念,他的努力得到了豐碩的回報。[91]他和永樂皇帝說服女真人同意在努兒干建立驛站,這不僅為官方郵傳提供方便,而且行商也將依靠驛站得到食宿供應。
亦失哈的活動及永樂皇帝的政策使他們的部分目標得以實現,但這並沒有轉化為對該地區的政治管轄。朝貢和貿易開始從努兒干進入中國,女真頭領們接受了明朝的封號,佛教在當地民眾中傳播,驛站為商業和交通提供了便利。然而,明王朝並未支配野人女真的政治命運。它只是單純地維持了明朝在遙遠的滿洲東北地區的存在,而在永樂皇帝死後,要維持這種存在也越來越不容易了。1426年到1432年,宣德皇帝數次派遣亦失哈帶隊乘船遠征野人女真地區。第一次出使,他受命修建碼頭和庫房,以便供應擬派駐努兒干都司的官兵。第二次出使,他為新任的頭領頒授印章,給其他與明朝合作的女真人贈送禮物,他還重修了幾年前遭受嚴重損壞的永寧寺。此後不久,出使就終止了。1432年的出使是明王朝派出的最後一個官方使團。朝中的官員們認為遠行耗費太大,由於費用問題及女真人的反對,他們還放棄了亦失哈修建的庫房及碼頭。到15世紀40年代,朝廷失去了公認為設立在野人女真中的不穩固的基地。
然而,明王朝在某種程度上成功地促進了建州和毛憐女真人的漢化。1417年,朝廷在建州設立地區佛教徒登記處,這表明至少一小部分女真人皈依了佛教。朝廷還鼓勵那些不抱敵意的女真人在中國境內鄰近邊界的地區定居,朝廷為他們設了安樂、自在兩個居民區。[92]為了幫助移民並促使他們居住下來,明王朝還供給他們長袍、穀物、紙幣及構築房屋的材料。隨著他們漢化的日益加深,他們開始為朝廷提供有用的服務。他們不僅向皇帝進貢,與中國商人交易,而且擔任口譯、筆譯、搜集情報、護衛使者等工作。有的參加了皇帝的貼身衛士錦衣衛。他們關於女真人語言、風俗、政治的知識是明王朝的無價之寶,朝廷也為他們的專門知識給予豐厚的獎賞。
同時,越境進入女真人地區的漢族人現身說法,將漢文明栩栩如生地介紹到該地區。他們中一些人是與女真進行非法貿易的商人,另一些是邊境沿線對朝廷軍事和財政的勒索苛求憤恨不滿的農民和士兵,還有一些是在早期明朝與女真敵對行動中被俘虜人員的後裔。
無疑,中國的流亡者對女真的發展作出了巨大的貢獻。他們教導和鼓勵女真人——特別是海西和建州女真人——成為農耕者,教他們的被保護人使用農具和農業技術;他們作為工匠和訓練有素的技工在女真人中服務;他們在軍事技術和冶煉鐵方面給「未開化者」以指點。[93]
以官方身份與女真人共事的各種漢族人也影響並促進了東北各族文化的變化,而這種文化將發展為中國文化本身的一個引人注目的分支。比如太監,一方面他們經常充任使者訪問女真人;另一方面,他們又往往是在邊境迎接女真使者的第一人;有時,派出的太監並非漢族人,這樣他們又成為漢化的一個樣板。具體的收益似乎都落到了那些接受了漢文明的人身上。太監通常都得到皇帝的信賴,被委以廣泛的權力。
同樣,邊境上一些與女真人打交道的軍官也是漢化了的非漢族人,他們成為效法的榜樣。衛所的建立對於推動女真的變化具有更為重要的意義。許多女真頭領原來地位軟弱,而一旦被任命為衛所的頭目,被賜給禮物、印章,得到進行貿易的准許,他們的地位就得到了加強。明朝的任命和支持給他們提供了機會,在他們自己所屬的民族與中國朝廷間充當外交和商業的中間人。具有諷刺意味的是,正是明王朝的政策培育了一個更大規模地、更完善地組織起來的女真社會。
明王朝與女真人的經濟關係在向中國提供有價值的商品的同時,也促進了滿洲居民社會的變遷。從朝廷得到「特許證書」(誥敕)或金牌(信符金牌),女真朝貢使團沿著從開元和撫順的指定路線,穿越遼東到山海關進入中國。永樂皇帝時已出現了對偽造的印信的指責,但問題還不算嚴重,政府只是半心半意地防止假冒濫用。覲見皇帝時,女真使者們依照其級別和地位得到紙幣、染色緞子、絲、長袍、靴子、長統襪等禮品。對於朝廷來說,禮品都是現成的,並不算貴。因此只要使者的數目限制在合理的範圍內,實際上朝貢關係並不會導致財政枯竭。而女真人則送給他們從蒙古人或朝鮮人那裡得到的馬,大概也是從蒙古人那裡得來的駱駝、毛皮等貢品。他們還呈送了許多奇異的外國貨,諸如大隼、鷹還有阿膠——一種治療癱瘓、哮喘、咳嗽及其他呼吸系統、循環系統慢性病的膠狀物。大致說來,朝廷從每一個進貢使團收取至少一種必不可少的產物,用以表明它從交易中有所得。如果每個使團的人數都增加,對禮物的要求也隨之增加,那麼就存在明王朝財政的重大流失的可能。此外,明王朝在危難時期還要為貧苦之中的北方、東方的女真人及遼東的漢族人提供救濟穀物,這也是一筆潛在的花費。永樂朝時,尚未因這些行為而出現明顯的困難和浩大的費用。
看來,女真人與中國商人、官員之間的貿易是互利的。在京城及1406年建立於開原、廣寧的邊境集市上,女真人以馬匹交換絲、棉,交換比率按馬的優劣來確定。朝廷官員先挑選他們所想要的馬,把馬送到在遼東設立的24個牧區,然後才允許中國商人交易剩餘的馬。只要朝廷能制止它自己的商人走私絲、棉給女真人,那麼,它就得到它需要的馬。人參是中國在與女真人交易中要獲得的另一種寶貴的商品。中國人宣稱這種根莖對健康極其有益,大加讚賞,是不會被誤認為稀罕無用的奢侈品的。因此,商業為中國提供了寶貴的商品。另一方面,女真也得到了即使不是必需的,但也是有用的中國紡織品、穀物,諸如鐵器等工藝品和製成品。雙方均從商業中獲利。
永樂皇帝之死使原先與女真發展起來的穩定互利的關係開始鬆弛下來。不久,與他當朝聯繫的擴張性對外政策就被廢止了。而在1449年土木大潰敗之後,朝廷處理外國人事務更加小心翼翼了。朝鮮人謀圖利用明朝的退守政策,以便在女真人中發揮更大的作用。
在李朝、明朝、女真人的三角關係中,每一方都有自己特殊的、有時與其他方面互相牴觸的利益,永樂皇帝死後,這種利害關係引發了衝突。敵對和爭奪日益增長的一個標誌是女真人持續遷徙。繼承其父李顯忠為建州頭領的李滿住屢次懇求明廷允許他遷入中國。李朝統治者向他及他的人民施加壓力,企圖向他徵收賦稅和勞役。李滿住在他的人民中的地位部分取決於他向他們徵收賦稅和勞役的能力,部分依賴於明朝的認可。他為朝鮮的威脅而憂慮,因此從中國尋求保護。也許是出於對一個統一的具有相當規模的女真人集團在中國邊境沿線定居的擔憂,明王朝拒絕了他的懇求,迫使李滿住遷往離朝鮮邊境不遠的地方。襲擾和入侵破壞了女真人和李朝之間的關係,直到1434年朝鮮軍隊擊敗李滿住的部隊,迫使他遷離,1437年李被迫再度遷移。李滿住苦於一直得不到明朝的支持,最終投靠了瓦剌頭領也先,與他結成反中國的聯盟。
建州左衛也捲入了與明朝和李朝的鬥爭之中。起先,建州左衛頭領猛哥帖木兒曾疏遠朝鮮,因此,1433年猛哥帖木兒及其子被與他敵對的一個頭領殺死,朝鮮對此頗為稱心。實際上,朝鮮在會寧建了一個要塞,企圖從這一突變中謀利。建州左衛現在意識到沒有了頭領他們弱不堪擊,於是渴求到中國避難。但明王朝不允許他們進入。他們只能自己設法救自己了,他們接受猛哥帖木兒的同父異母兄弟范察繼任建州左衛頭領,而已故頭領之子董山的繼承權則被范察置之不顧。范察帶領他的人民數度遷移以躲避包括朝鮮在內的敵人的攻擊。范察避開了敵人後,但在若干年中,他又面臨著他那已長大成人的侄兒的競爭。1442年,明王朝為了防止全面的敵對,出面調解他們的爭端,承認董山為建州左衛長官,同時為范察另設建州右衛長官的職位。他們的關係暫時擺平了,但明王朝、建州左衛、右衛及朝鮮之間的潛在衝突隱藏在表面現象之下,隨著瓦剌頭領也先的崛起而爆發出來。
對於明王朝的政策制定者來說,女真各部之間的關係真是一團錯綜複雜的亂麻。猛哥帖木兒的姊妹嫁給李顯忠,是李滿住的母親,而李顯忠的女兒又是猛哥帖木兒的兒子董山的妻子。[94]李滿住的姊妹又許配給范察。這些姻親關係造成建州、建州左衛、建州右衛之間敵對與聯合交錯並存的關係,使明王朝難以形成一種對建州各部都適用的明智的政策。
在這個時期,明朝與女真的經濟關係也惡化了。女真卻渴求擴大貿易和朝貢,而明王朝此時要設法限制。女真人派出為數眾多的所謂使團,其實基本上是商團。1436年有50個使團從女真各衛來到中國,而每個使團的人數都大大增加,以致有幾個使團多達3000人至4000人。供給如此眾多的人吃住,使明王朝花費甚巨。同時,貢品的數量和質量卻大大下降。人們指責貢使粗魯無禮、酗酒成性,有的甚至被斥為土匪強盜。據中國史書記載,他們搶劫傷害平民百姓,購買違禁商品,辱罵虐待驛站吏卒,索要無度,在交易中供給奢華和用處不大之物。總之,早先對雙方有利的朝貢和貿易的經濟關係此時已成為明王朝的負擔。朝廷為接待女真使團、籌辦禮品、進行貿易花費了巨額款項,而得到的是沒有價值的商品和對它的法律制度的蔑視。有時,中國自己的商人和官員們在女真人身上謀私的行為也加劇了朝廷的困難:
中國文獻反覆引證那些對申請許可進入中國的使節索要和經常收受賄賂的官員的事例。文獻還指責一些官員扣減給「野人」的禮物,襲擊他們的居住點而激起女真的侵襲……中國的典籍還進一步承認一些中國貨物粗製濫造、質量低劣。[95]
顯而易見,永樂皇帝創立的經濟關係在他死後顯然已不復存在。
也先1449年的襲擊更是火上澆油,進一步加深了女真與其中國和朝鮮鄰人之間的分裂。幾個女真頭領,包括董山、李滿住,在中國致力於抵禦瓦剌的侵襲時背叛了明朝。朝廷採取的對策是:在遼東境內修復和建築一段新的長城;暫時關閉邊境市場貿易;限制在安樂、自在及中國其他地方居住的女真人數目;在制定針對女真人的政策時與李朝統治者合作。對此,建州和建州左衛予以反擊,他們指控中國背盟,並進行襲擊。1467年,中國和朝鮮暫時從「女真困擾」中擺脫出來。1466年,明朝扣留了親自率團來訪並對中國禮品表示不滿的董山,並將他處決。1467年,中國與朝鮮的聯合部隊擊敗建州女真,殺死李滿住。在整個15世紀70年代,遼東巡撫陳鉞在朝廷中權勢顯赫的太監汪直的支持下,時時無緣無故地攻擊原先友好的女真諸部,向合法前往朝廷的女真使者以收取禮物為名勒索賄賂。兵部右侍郎馬文升巡察遼東,反對陳鉞的所作所為,汪直、陳鉞反誣馬文升煽動女真,最後朝廷將他調到其他邊境地區。
15世紀80年代早期汪直倒台,與此同時朝廷改變了對女真的政策,對女真的敵意減少了。明王朝覺察到陳鉞在汪直的支持下時常欺壓詐騙東北邊境沿線人民,因此放棄了針對女真的軍事行動,重開邊境馬市,允許女真各衛派使朝貢。朝廷官員甚至容忍違背朝貢和貿易的有關規章,因此,女真使者來訪更為頻繁,隨從人員更為龐大,索求更多禮物,有時與中國商人進行非法貿易。然而,相互間的和平從15世紀後期延續到16世紀中期。
在這相對和平時期,女真人內部卻經歷了劇烈的變化。隨著董山、李滿住之死,原有的由出生於自元末明初以來的統治家族來決定女真人頭領的繼承方式也發生了改變。由於缺乏資料,尚不能清楚地了解導致這一變化的女真人的內部動力,但他們開始轉變的事實是不容否認的。一個重要的標誌是個別女真集團的規模增大。15世紀早期,衛通常只有數百居民,但一個世紀以後,女真頭領往往統治著數千人以上,甚至數萬人。頭領權力的取得往往是憑藉他們的功績而不是出身。發生變化的又一個證據是女真對明朝農具的需求上升,證明在中國東北邊境的鄰人中定居傾向有了發展。同樣,女真人關注的焦點也越來越轉向中國,而朝鮮的影響日趨減弱。
16世紀後期,和諧友好關係結束。部分原因是女真社會的變遷。甚至在早些時候,在嘉靖朝(1522—1566年)時中國再度限制朝貢和貿易,強制執行現有的規章制度。雙方關係就已呈現出緊張局勢。然而,直到16世紀70年代,才爆發了首次衝突。建州右衛都指揮使王杲因不滿明朝對商業的限制而襲擊中國的居民點。朝廷任命李成梁——一個朝鮮血統的軍事將領去平息「桀驁不馴的野蠻人」。在與王杲鬧翻了的兩個女真頭領覺昌安和他的兒子塔克世幫助下,1574年李成梁擊敗並殺死王杲。在以後的10年中,李成梁多次受命鎮壓建州頭領王兀堂和海西女真頭領逞仰奴的部隊,但他最有影響和歷史意義的成就是對王杲之子阿台(A-tai)的勝利。1582年,他擊敗阿台並焚毀建州女真頭領的營寨。也許更為重要的是,大火要了覺昌安的命,而在混亂中,塔克世也被李成梁的部隊殺死。
當努兒哈赤被證實為覺昌安之孫、塔克世之子時,這一次偶然殺害的嚴重性就更顯而易見了。[96]努兒哈赤——清朝第一位皇帝的祖父,滿族人民的第一位組織者——立即要求為其祖父和父親之死予以補償。李成梁也確實向這位將向明朝發起挑戰、而他的兒子和孫子最終推翻中國王朝的女真頭領送了禮。
努兒哈赤並不滿足於這些微不足道的禮物,因為他志在成為東亞舞台上的主要角色。通過形成一個能維持相當數量的人口的農業社會及發展起一個能夠供給自己的農具和武器的制鐵工業,女真人已取得了長足的發展;為了達到他的目標,他很快認識到要將女真人統一起來。他壟斷了人參、毛皮和珍珠,控制了金銀礦,這就為他統一女真、建立軍事武裝及將漢族人吸引到他這邊來提供了物質資源。中國的叛變者是極為珍貴的,因為他們可以給他提供治理一個龐大的女真政府所需要的管理和財政方面的技能。要建立一個真正的女真政府,他需要有文化和能勝任管理的中國人幫助。在控制了滿洲財富的有利條件下,通過聯姻和征服,到17世紀早期,他成為這一地區的主宰,在中國和蒙古謀士的幫助下真正進行了統治。他取得了如此的成功,以致將女真以外的各族都匯集到他的旗幟之下,他所領導的各個集團可統稱為以女真人為主要成分的滿族人。1616年,努兒哈赤稱帝,國號金,採用這個國號顯然是想把他的政府與曾經在12世紀至13世紀早期統治中國北方的女真王朝相聯繫。
努力哈赤的崛起事實上屬於清代的歷史,但它再一次具體生動地表明亞洲腹地諸族在中國歷史上的重要意義。明朝繼承蒙古人的王朝——元朝(1279—1368年),後續的則是滿族的王朝——清朝。實際上,在過去的七個世紀中,亞洲腹地的民族統治了中國將近一半的時間。這個事實,賦予明朝與亞洲腹地各族關係新的重要性,然而在中國文明的研究中尚未得到足夠的重視。關於明朝與北方鄰人的相互作用的研究對人們廣泛地持有的以下假定提出挑戰,即明王朝處理外國人事務既無知,又僵化頑固。朝廷及其官員、太監,有時商人,都從與亞洲腹地的朝貢和貿易中獲取利益,因此,出於商業與安全方面的原因,他們需要關注其北方和西方的鄰人。
(呂昭義 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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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對於亞洲史料的引用一直囿於最低限度,本章作者向讀者提供的引用東亞及中亞史料的著作有:《明代中國與哈密及中亞關係,1404—1513:中國對外政策的再考察》(學位論文,哥倫比亞大學,1970年);《明代與亞洲腹地的茶馬貿易》,載《亞洲史通訊》,4,2卷(1970年),第31—39頁;《也先的傲慢和明代中國的偏見》,載《蒙古學會簡報》,16,2卷(1970年秋),第31—39頁;《明代中國與吐魯番》,《中亞雜誌》,16,3卷(1972年),第206—225頁;《鄭和與帖木兒:有何關係?》,載《遠東》,20,2卷(1973年12月),第129—136頁;富路特、房兆楹編輯:《明人傳記辭典》中的傳記(紐約,1976年),第1—2、11—15、416—420、479—481、683—686、971—972、1035—1039、1308—1309頁;《兩個出訪亞洲腹地的明朝使者》,載《通報》,62,1—3卷(1976年),第1—34頁;《明末清初的回民起義》,載,《明清之交》,約翰·威爾斯、喬納森·斯賓塞(紐黑文,1979年),第168—199頁;《元明時期的女真人》(伊薩卡,1982年);《陳誠〈西域番國志〉譯文》,載《明史研究》,第17卷(1983年秋),第49—59頁;《中國與伊斯蘭世界》,見《他人看我們:相互感知,東方與西方》,伯納德·劉易斯等編(紐約,1985年),第269—283頁;《中國的穆斯林》,載《宗教百科全書》,米爾其·厄里阿德(紐約,1987年),第7卷,第377—390頁。
[2]在費正清編著的《中國人的世界秩序》第1—19頁及莫里斯·諾薩比編著的《中央王國及其處於平等地位的鄰邦,10—14世紀》,書中描述了這種世界秩序。羅榮邦在《對於戰爭與和平政策的制定與抉擇》一文中討論了第一個與國外交往的皇帝禁令,見賀凱編:《明代中國政府,七篇研究論文》(紐約,1987年),7,第52頁。
[3]有關商人的上升參看奚孫凝芝:《明代商人階級的社會和經濟地位》(學位論文,伊利諾斯大學,1972年);波多·維特霍夫:《1368—1567年中國的海禁政策和私人海外貿易》(漢堡),第142—170頁。
[4]關於永樂皇帝,參看陳少岳:《燕王的篡位:1398—1402》(舊金山,1975年),引用該書應審慎。
[5]愛德華德·L.法默:《早期明代政府:兩京制的演變》(坎布里奇,馬薩諸塞),第104頁。
[6]奈伊·伊萊亞斯編,E.丹尼森·羅斯譯:《中亞莫臥兒人史》(1841年;1970年紐約再版),第63頁。
[7]K.M.麥特拉翻譯的《一個到中國的波斯使者》(紐約,1970年)中有此記述。
[8]日本學者做了大量的工作,從浩瀚的《實錄》記載中搜集有關明朝與亞洲其他地區關係的材料。有關蒙古和滿族的見田村實造的《明代滿蒙史料》(京都,1954—1959年);有關中亞的一部分摘集在荻原諄平的《明代西域史料》中;陳學霖在其《明實錄中之東南亞史料》(香港,1968年)中做了同樣的工作;另見渡邊紘良《〈明實錄〉記錄的伊斯蘭國家出使明代中國的使節及貢使索引,按地理區域分類》,見《東洋文庫研究報告》,33(1975年),第285—347頁。
[9]賀凱:《中國文獻目錄評介》(塔克森,1962年)第29頁提到E.布雷特施奈德的《根據東亞史料對中世紀研究》(1910年;1967年紐約再版)。
[10]蔣廷黼:《中國與歐洲的擴張》,載《政治學》,2卷(1936年3月),第2—3頁。
[11]蘇勒爾·凱曼:《明清宮廷為了外交目的贈送的龍袍》,載《漢學》,3(1951—1953年),第194頁。
[12]蔣廷黼:《中國與歐洲的擴張》,第4頁。
[13]T.C.林:《明代滿洲的貿易和朝貢》,載《南開社會經濟季刊》,9(1937年),第856頁。
[14]費正清:《中國海岸的貿易和外交》(坎布里奇,馬薩諸塞,1953年),第29頁。
[15]王伊同:《中國與日本的官方關係,1368—1549 》(坎布里奇,馬薩諸塞,1953年),第3頁。
[16]《明史》,第8465—8466頁;路易斯·漢比斯:《明代蒙古人歷史文獻》(巴黎,1969年),第11—14頁。
[17]司律思:《洪武朝(1368—1398年)的在華蒙古人:1368—1398》,見《中國和佛教文集》,11(1959年),第245頁。
[18]司律思:同上書,第246頁
[19]小約瑟夫·F.弗雷徹:《蒙古人:生態環境與社會的透視》,載《哈佛亞洲研究雜誌》,46,第1卷(1986年6月),第24—28頁。
[20]漢比斯的《文獻》翻譯了《明史》中有關這些事件的部分。
[21]詳細情況見我寫的《阿魯台傳》,見《明人傳記辭典》,第11—15頁。另見愛德華德· L.德雷爾《早期明代的中國:1355—1435政治史》(斯坦福,1982年)中的解釋,第177—182頁。
[22]杜榮坤:《西蒙古史研究》(烏魯木齊,1986年),第64—65頁;莫里斯·羅薩比:《馬合木》,見《明人傳記辭典》,第1035—1036頁。
[23]關於永樂皇帝對蒙古的遠征,參看傅吾康:《永樂帝對蒙古的遠征》,載《漢學研究》3(1945年),第1—54頁;及他的《15世紀中國對蒙古的遠征》,載《漢學》3(1951—1953),第81—88頁。
[24]V.M.K.卡薩克維奇:《中國遠征蒙古史史料》,載《華裔學志》,第8卷(1943年),第328頁。
[25]德米特里·波科提洛夫:《明代東蒙古史:1368—1644年》(成都,1947年),第28頁。
[26]關於這次遠征,參看傅吾康的《永樂帝對蒙古的遠征》第1—54頁及他的《中國對蒙古的遠征》第81—88頁;關於瓦剌,參看雖已過時但仍有用的吳基昱文章《誰是瓦剌人?》,載《燕京社會研究學報》,3,第2卷(1941年8月),第174—219頁。
[27]司律思:《明代甘肅的蒙古人》,載《中國和佛教文集》,第10卷(1955年),第311—312頁。
[28]戴維·法夸爾:《瓦剌與中國人的朝貢關係,1408—1446年》,見《阿爾泰研究:紀念尼克拉斯·波普文集》(威斯巴登,1957年),第65頁。
[29]牟復禮:《1449年土木之變》,見弗蘭克·A.基爾曼、費正清編:《中國的用兵之道》(坎布里奇,馬薩諸塞,1974年),第251頁。該書贊同司律思所說的「蒙古最為需要的是與中國可靠的經濟關係,如果貿易以合理地使他們滿意的方式進行,戰爭未必爆發」。
[30]菲利浦·德·赫爾:《看守皇帝》(萊頓,1986年),第16頁。
[31]羅薩比:《評也先的傲慢和明代中國的偏見》,第31—33頁。
[32]關於這位北京的解救者,參看傅吾康:《國務活動家與兵部尚書于謙,1398—1475》,載《華裔學志》,11(1946年);關於于謙之死,參看同一作者:《一份指控于謙的文件(1475年)》,載《華裔學志》,第6卷(1947年),第193—208頁。
[33]李實《北使錄》及楊銘《正統臨戎錄》記述了皇帝被俘的情況;另見吳智和:《土木之變後明朝與瓦剌的交涉》,載《明史研究專刊》,3卷(1980年9月),第101—103頁。
[34]德·赫爾:《看守皇帝》,第1—3頁。
[35]司律思:《15世紀蒙古的太師》,載《哈佛亞洲研究通訊》,37,第2卷(1977年12月),第353—380頁。
[36]關於大元可汗,參看岡田英弘:《大元可汗生平》,載《亞洲學報》,11(1966年),第46—55頁;和田清:《大元可汗研究》,載《東洋文庫研究部論文集》,19(1960年),第1—49頁;司律思:《大元汗後裔譜系》(海牙,1958年)。
[37]羅伊·米勒:《把禿猛可》,見《明人傳記辭典》,第18頁。
[38]波科提洛夫:《明代東蒙古史:1368—1644年》,第101—103頁;又見吳智和:《土木之變後明朝與瓦剌的交涉》,第75—99頁。
[39]莫里斯·羅薩比:《俺答汗》,見艾因斯累·恩布里編:《亞洲史百科全書》,第1卷(紐約,1987年),第50頁;莫里斯·羅薩比:《蒙古:從成吉思汗到獨立》,見帕特利西亞·貝爾吉爾編:《蒙古:成吉思汗的遺產》(紐約,1955年),第38—39頁;司律思:《俺答汗》,見《明人傳記辭典》,第8—9頁。
[40]司律思:《16世紀初期南部蒙古的中國人》,見《華裔學志》,18卷(1959年),第26—66頁;關於天花瘟疫的影響見卡尼·T.費舍爾:《天花、商販和宗教門派:嘉靖朝(1522—1567年)期間明王朝與蒙古的關係》,見《明史研究》,第25期(1988年春),第4—8頁。
[41]參看司律思的一項綜合研究:《有關中蒙1570—1571年和平的四個文件》,見《華裔學志》,第19卷(1960年),第1—66頁,一些蒙古人實際上在王朝建立之初就為明朝服務了。司律思:《明朝早期被封為貴族的蒙古人》,見《哈佛亞洲研究雜誌》,22(1959年),第209—260頁。俺答汗的作用參看阿瑟·沃爾德倫:《中國的長城》(劍橋,1990年),第159—164頁。
[42]最近對這位傑出的喇嘛的討論參看赫爾貝特·弗蘭克《元代中國的西藏人》,見約翰· D.朗洛瓦編:《蒙古統治下的中國人》(普林斯頓,1981年),第305—312頁。
[43]關於更早的佛教傳人蒙古的材料,參看司律思的論文:《喇嘛教傳入蒙古的幾點意見》,見《蒙古學會簡報》,第7期(1968年),第62—65頁;《蒙古的早期喇嘛教》,見《遠東》,第10期(1963年10月),第181—216頁;查爾斯·A.鮑登:《蒙古近代史》(紐約,1968年),第24—32頁。
[44]鮑登的《庫倫的哲布尊丹巴呼圖克圖》(威斯巴登,1961年)提供了關於這個「活佛」生平的記載。關於喇嘛教的傳人另見拉里·W.摩西:《蒙古佛教的政治作用》(布盧明頓,1977年),第108—123頁。
[45]司律思:《明朝時期的中國蒙古關係》第2卷《朝貢制度和外交使團(1400—1600年)》,見《中國和佛教文集》,第14期(1967年),第9頁。
[46]《大明會典》,第1603—1606頁。
[47]司律思:《中國蒙古關係》,第430頁。
[48]順越泰博:《明蒙交涉下的秘密貿易》,見《明代史研究》,第3期(1974年),第17—32頁。
[49]司律思:《明朝時期的中國蒙古貿易》,見《亞洲史通訊》,9,第1期(1975年),第37—38頁。
[50]司律思:《明朝時期的中國蒙古關係》之三《貿易關係:馬市(1400—1600年)》,見《中國和佛教文集》,第17期(1957年),第221頁。
[51]關於元對西藏的統治,參看赫爾貝特·弗蘭克:《元代中國的西藏人》,第296—328頁;盧西亞諾·佩特奇:《西藏與宋代中國及蒙古人關係》,見莫里斯·羅薩比編:《中央王國及其處於平等地位的鄰邦》(伯克利,1983年),第10—14、179—194頁;盧西亞諾·佩得奇:《西藏中部與蒙古人:西藏史中的元朝薩迦派時期》(羅馬,1990年)。
[52]佐藤長:《明代西藏的八大教主》,見《東洋史研究》,第21期(1962年),第295—394頁;第22期(1963年),第203—225頁;第23期(1964年),第448—503頁。佐藤長:《關於西藏尼貢巴教派》,見《東洋學報》,第45期(1963年),第434—452頁;希瑟·卡梅:《早期的中國西藏藝術》(沃明斯特,1975年)。
[53]埃利奧特·斯珀林:《對早期明朝皇帝對西藏實行「分而治之」政策的考察》(學位論文,印第地安納大學,1983年),第42頁。
[54]榎一雄:《宗泐出使西域,1378—1382年》,見《遠東》,第19卷(1972年),第47—53頁。
[55]休·E.理查森:《西藏及其歷史》,第2版(博爾德,1984年),第36—37頁。
[56]斯珀林:《對早期明王朝政策之考察》,第78—89頁。
[57]埃利奧特·斯珀林:《五世噶瑪噶舉活佛及西藏與早期明王朝關係的幾個方面》,見阿里斯等編:《紀念休·理查森西藏研究文集》(沃明斯特,1979年),第284頁。
[58]關於宗喀巴,參看大衛·斯內爾格羅夫、休·理查森:《西藏文化史》(博爾德,1980年),第180—182頁;更詳細的情況參看魯道爾夫·卡斯切夫斯基:《格魯巴派教長宗喀巴喇嘛生平(1357—1419)》(威斯巴登,1971年)。
[59]夏克巴·孜本:《西藏政治史》(紐黑文,1967年),第103—114頁;休·E.理查森:《西藏及其歷史》(博爾德,1984年),第43頁。
[60]亨利·玉爾:《馬可·波羅,一位威尼斯人關於東方王國及奇蹟的書》,亨利·科爾迪修訂本,第3版(倫敦,1903年),第1卷,第209—210頁。
[61]K.M.麥特拉:《一個到中國的波斯使者》(紐約,1934年;1970年紐約再版),第14頁。
[62]《明實錄·太祖實錄》,第74卷,第26—27頁。
[63]《明實錄·太祖實錄》,第211卷,第3頁。
[64]《明史》,第332卷,第8609頁。
[65]《大明會典》,第107卷,第1607頁。
[66]有關這方面更多的情況,參看陳高華:《明代哈密吐魯番資料匯編》(烏魯木齊,1984年),第39—44頁。
[67]《大明會典》,第107卷,第1607頁。
[68]有關陳誠的情況,參看羅薩比:《明王朝的兩個使者》,第1—34頁;費利西亞·赫克恩:《15世紀中國與赫拉特的外交》,見《皇家亞洲學會學報》第3期,3:1(1993年4月),第83—98頁。
[69]麥特拉的《一個到中國的波斯使者……》一書翻譯了吉亞蘇德一丁·納奎的記述。
[70]陳循:《寰宇通志》,見《玄覽堂叢書續集》(1456年;1947年南京重版),第117卷,第8b頁,列出了交換產品的清單。
[71]關於兀魯伯,參看V.V.巴托爾德:《關於中亞史的四篇研究論文》Ⅱ,T.米諾斯基、V.米諾斯基譯(萊頓,E.J.布里爾,1958—1962)。
[72]《明實錄·宣宗實錄》,第21卷,第46頁。
[73]《明實錄·宣宗實錄》,第115卷,第1b—2a頁。
[74]《明實錄·宣宗實錄》,第227卷,第8b頁。
[75]《明實錄·宣宗實錄》,第245卷,第4a—b頁;有關明朝與吐魯番關係更詳細的情況參看劉元珠:《吐魯番戰役》,載《亞洲史雜誌》,24,第2輯(1990年),第105—160頁。
[76]傅維麟:《明書》,見《國學基本叢書》(康熙朝早期;1928年上海重版),第167卷,第3294—3295頁。
[77]《明實錄·孝宗實錄》,第131卷,第1b—3a頁。
[78]有關馬文升和楊一清的情況,參看《明人傳記辭典》2,第1027—1029、1516—1519頁。
[79]《大明會典》,第112卷,第1653頁。「西方馬」可能是來自中亞更遙遠的地區的馬(據《大明會典》第112卷第1654頁,此段原文為「使臣自進中等馬,每匹,絲一匹、絹八匹、折鈔絹二匹;下等馬,每匹,絲一匹、絹七匹、折鈔絹一匹;新生馬駒、中途倒死馬,每匹,絹三匹;駝每隻,三表里、絹四匹;帶進西馬,每匹,五表里;阿魯骨馬,每匹,六表里」。——譯者注)
[80]他們還獲得羊、獵鷹、硇砂、金銀器皿、鑽石、穆斯林藍(用於製作藍色和白色瓷器)瑪瑙、黃赭石、葡萄。參看羅薩比:《明代中國與哈密的關係》,第262—287頁。
[81]黃仁宇:《明朝的財政管理》,見賀凱編:《明代的中國政府:七篇研究論文》(紐約,1969年),第110頁。
[82]利瑪竇:《16世紀的中國:利馬竇行記,1583—1610年》,路易斯·加拉格爾譯(紐約,1953年),第13頁。
[83]本章茶馬貿易部分依據羅薩比的《與亞洲腹地的茶馬貿易》撰寫。
[84]本節大部分內容系依據羅薩比的《元明時期的女真人》撰寫的。讀者可從該書查到更為廣博的引用文獻。
[85]鴛淵一:《建州左衛的建立年代》,見《歷史和地理》,26,第6輯(1930年),第465—466頁。
[86]關於這種觀點,參看菲利浦·伍德拉夫:《15世紀朝鮮的東北女真人的地位和門第》,見《中亞和亞洲腹地研究》,第1卷(1987年),第122頁。
[87]羅薩比:《女真人》,第18頁。
[88]《明代滿蒙史料:李朝實錄抄》(東京,1954—1958年),第1卷,第139、145—146、151—152、155、157—160、164—165、170頁。
[89]施田巍:《關於明代女真人的鐵器》,見《東方學報》,第11卷,第1期(1940年),第261—262頁。
[90]楊暘:《明代努兒干都司及其衛所研究》(鄭州,1982年),第52—67頁。
[91]關於亦失哈更詳盡的情況,參看羅薩比:《兩個出訪亞洲腹地的使者》。
[92]江島壽雄:《關於安樂自在二州》,見《史淵》,第48卷(1951年),第71—72頁。
[93]羅薩比:《女真人》,第28頁。對於永樂皇帝對女真政策作出的不同解釋,參看G.V.梅利科夫:《明代帝國與女真人的政治關係,1400—1413年》,載S.L.蒂赫文斯基編:《中國及鄰邦》(莫斯科,1970年),第251—274頁。
[94]伍德拉夫:《女真人的地位和門第》,第138—139頁。
[95]羅薩比:《女真人》,第40頁。
[96]關於最新的努兒哈赤傳記,參看閻崇年:《努兒哈赤傳》(北京,198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