劍橋中國明代史 · 第九章 隆慶和萬曆時期,1567—1620年
二帝及其前輩
在本章研究的時期之前的兩個世紀中,明代君主政體的特徵已經顯著地發生了變化。早期的皇帝指揮戰役,頒布法令,創設國家機構,管理官吏。在制度安排已定,行政機構設置齊全以後,皇帝在處理帝國事務中不再起積極的作用。官員們只希望皇帝成為他們道德和才智的典範,因此,作為人世間的最高權威,他在爭端中的仲裁被視為決定性的和不容置疑的。這種作出決斷的方式很少提供對於問題的合理解決辦法;但是,由此而得出的解決辦法當受到皇帝絕對權威的支持時,是不可改變的。
皇帝為了保持他的絕對權威,避免使自己捲入提請他注意的問題。他逐漸變得更加與外界隔絕,他的權力表現出一種消極的特徵。他能夠輕易地解除任何官員的職務或懲處任何官員,下令免徵賦稅,給予赦免。但是,他要主動地提出議案卻是非常困難的,時期較早的皇帝不放棄他們的皇權的任何部分,但是當從皇位掌管國家事務顯然不再可行時,朝廷官員們開始把早期的施政安排恭敬地說成「祖宗之制」,以此暗指破壞現存制度就是不孝。事實上,他們是藉助於口頭恭維這些初期制度上的安排,告誡所有的人——即使是皇帝——不要進行影響深遠的改革。
弘治皇帝(1488—1505年在位)符合官僚們的期望。在沒有作出重大決定的同時,他使他的朝廷保持了和睦、協調;以傳統標準衡量,他的私人生活也無瑕疵,雖然是枯燥無趣的。相反,他的兒子正德皇帝(1506—1521年在位)卻在各個可能的方面抵制朝政生活的束縛。他親自掌管軍隊,隨意遊覽、視察各地,並讓太監和軍官們接管應當屬於文官的職責。這個享樂的皇帝對於禮儀活動是完全藐視的。當他被他的官僚們以他不能反對的「綱紀」逼緊的時候,他就想辦法把自己當作個人而與作為制度的君主政體分開。
嘉靖皇帝(1522—1566年在位)部分地恢復了早期君主政體的格局,但他迷戀道術,不理國事,引起了官員們的批評。不過,他和外廷的隔絕,他的親自行使皇帝的委任權,他對禮儀細節的關注,甚至他給予他的親信和批評者的殘酷而專橫的懲罰,這些和傳統的治國之術並不矛盾。
皇帝的絕對權力之所以被容忍,是因為它在理論上和特定的個人無關。皇帝在最高一級以專橫的決斷解決任何問題,不可避免地要使一些個人不公正地受到傷害。但是,他的不公正的行為並非出於本人的惡意。當嘉靖皇帝和他的首輔的派系發生了親密的私人關係時,他的與個人無關的統治的能力削弱了。這一事態不但為無休止的勾結和陰謀開了方便之門,大學士嚴嵩還給帝國朝廷投下了恐怖和猜疑的陰影,延續了幾十年。這種狀況在嚴嵩死後並未改善:嘉靖皇帝的後繼者們的一些顧問仍舊仿效他的依靠告密,甚至依靠背信行為的統治方式,儘管程度沒有那麼嚴重。
有關隆慶皇帝(1567—1572年在位)朱載垕的資料是籠統而相互矛盾的。他不參與朝政,但他對官僚的權力名義上仍然存在。史官們稱頌他節儉和仁厚的記述,證明是不真實的,或無實際內容;更多的有損於他的性格和品格的記載,實際上卻可以得到證實。[1]
隆慶皇帝設法迴避了爭論,因為他從未作出任何重要的政治決斷。在大學士高拱的回憶錄中,他讓讀者得到皇帝智力非常有限的印象。他笨口拙舌,憐惜自己,不能維護自己作為個人的權力,更不用說作為君主的權力了。儘管高拱著作本身的真實性和可靠性可疑,但他對缺乏個性和力量、對國事沒有興趣乃至好奇心的皇帝的描述與社會上的傳聞是一致的。
隆慶皇帝曾被他的父親長期壓抑。即使作為皇帝還在世的最年長的兒子,他也沒有被給予太子的頭銜,當他終於被立為太子時,他也沒有被給予合乎他的身份的榮譽和待遇。嘉靖皇帝堅持,他和他的異母弟景王要被同等對待。事實上,當有必要在奏疏中提到這兩個王子時,朝臣們總是小心謹慎地對待他們,仿佛他們是孿生兄弟。當這種姿態含有深遠意義的年紀到來時,這種安排促成了這樣的推測:隆慶皇帝將被廢黜,他的弟弟將被宣布為太子。在未來皇帝正好於他29歲生日前一個月登上皇位之前,這種怠慢和不安全的狀態給他的生活投下了暗影。
雖然隆慶皇帝接受過正規的儒家教育,可是他沒有受過他那個時代的治國之術的特殊訓練。沒有證據表明,他對他周圍的情況和他自己作為皇帝的任務的真正意義有過了解。另一方面,也沒有確鑿的證據表明,他確實是精神失常或智力遲鈍。奇怪的是,與他有關的最值得注意的公務是他參加國家典禮,這些典禮在盛大和壯觀方面超過了以前的朝代。場面最盛大的典禮中有兩次是1569年對京師戍軍的大檢閱和1570年的冬至慶典。有理由相信這種盛典是他的富有事業心的大學士們安排的,以皇帝的到場來使公眾獲得深刻印象。根據記載,似乎皇帝甚至不能把他早朝的程式化的談話繼續下去,而由大學士們代他講話。
這位皇帝因他過度沉溺於個人的享樂而只能受到責備。總之,標誌他統治時期的這五年半的相對穩定和繁榮證明,國家事務可以沒有皇帝的親自指導而繼續進行。他的無能或不願干預國家事務,實際上使得有能力的大臣和大學士們幹得更好。但是他所造成的損害是制度上的,而且長期起作用,因為他需要一個其決策要由皇帝顯然予以支持的主要行政官員。某種形式的掩飾是需要的,因為將皇帝權力託付於人是違反王朝傳統的。既然皇帝不能完成執掌政務的主要工作,內閣內部的權力之爭就加劇了。此後,地位最高的大臣們要保持公眾的信任變得甚至更加困難了。
萬曆時期
隆慶皇帝的兒子萬曆皇帝朱翊鈞(1573—1620年在位)的統治時期不應當作為一個怠惰和不負責任的朝代而概括地草草帶過。這種過分簡單化的做法勾勒出一個歷史人物的不全面的畫像,模糊了他失敗的體制上的原因,因而使得隨後的事件難於理解。
萬曆皇帝聰明而敏銳,他自稱早慧似乎是有根據的。他博覽群書,甚至在他最後的日子裡,在他已深居宮廷幾十年,並已完全和他的官吏們疏遠了時,按照他時代的標準,他仍然博聞廣識。有關他青年時期的故事描繪出一個創造的活力經常受到阻撓的不肯安靜的青年。他被迫承擔一個與世隔絕的君主的任務。除了因夜間與太監們一起喝醉而受到他母親和大學士張居正的訓導外,他還因時常練習書法,因騎馬,因主持射箭比賽而受到批評,所有這些消遣被認為是與他當皇帝的職分不相容的。他在其統治的早年關懷百姓的福利和他關心官吏的腐化及邊疆防禦的惡化,常常被批評他的人所忽略。
由於他母親(虔誠的佛教徒)的影響,他通常不判死刑。鹿善繼為向軍隊緊急交付一筆未經批准的款項而從內庫提款,因而曾被皇帝降級,他在皇帝死後評論說,皇帝的主要缺點是過於寬厚。即使是對萬曆皇帝或多或少持批評態度的現代史學家,也特別提到他不讓廠衛騷擾他的官吏和百姓。可是他手下的大太監劉若愚說,皇帝有時想讓進諫的官員們被打死,但他不是一貫殘忍。
但是皇帝可能報復心切。他容易感到傷心,當出現這種情況時,他的寬宏大量很快就被他的防衛心理壓倒。身為大學士和皇帝講官的張居正,在他努力引導沖齡皇帝成為道德模範的過程中,曾得到他母親同意,強使他接受一種嚴格的個人品行準則,包括儉樸生活的某些標準。皇帝絕沒有忘記他受張居正威壓的那些日子的屈辱。在這位大學士死後,皇帝發現他的講官自己過著浪費的生活時,在他找到逼使服從的時機以前,暫時期待著報復的機會。張居正死了兩年以後,一個王妃告發他非法接管她的家產,皇帝乘機下令籍沒張居正的財產,並把他的幾個兒子發戍邊疆。同時,他下詔公開指責張的罪惡。張的「罪惡」於死後揭發對年輕的皇帝有深遠影響。他發覺了他的高級官員們的雙重標準,變得憤世嫉俗。他自己還變成了財物的收藏者。這個天之子所表現出的極度貪婪,在他的統治期結束之前一直使財政發生困難。
皇帝剛想掌管帝國事務,其結果就是災難性的。這發生在張居正死後不久,這時皇帝大約20歲。在使政府擺脫張的追隨者的運動期間,監察官員們發現,他們可以安然無恙地告發地位很高的朝臣。掀起的論戰性辯論是如此之多,以致皇帝最終也變得吃驚了。他憤怒地質問御史們:如果他自己任命的人他們都不中意,照他們看,還有別的什麼人更有條件補充官員的空額?這個問題暴露了皇帝的孤立無援,同時於無意中承認了政府中根本的體制方面的缺陷。沒有井然有序的辦法就任何有關政策和任命的事項在官僚中達成一致意見。因此消極的批評總有勝過積極建議的趨勢。官員在任何時候都可以批評和指責負責的人,但是,如果他推薦適當的人或提出建設性的方案,他將遇到很大的困難。
1585年以後,皇帝本人變成了批評的主要對象。進諫的官員們批評他怠惰,對他私生活是否適當提出疑問。被觸怒了的皇帝下令責打進諫的官員們和泄露消息的宮廷人員,進行報復。但這無濟於事。皇權的神秘性必須保持非個人的性質。皇帝由於卷進他的官僚們的陰謀,不但損害了他個人的聲譽,而且削弱了他的政府的效力。此外,君主的懲罰權必須保留以解決重要的爭端。在以前的幾朝,皇帝公正無私的嚴正性及其不可預測性平息了反對的意見。可是,當萬曆皇帝依照慣例卻又優柔寡斷地行使這種君權時,這一切都已喪失。批評他的人遠沒有氣餒。用皇帝自己的話來說,他們不顧懲罰以博取當前的名聲。在大學士申時行的勸告下,皇帝才決定不批覆令人煩惱的諫章。但是已經造成了損害。而不理睬令人不快的諍諫的做法使皇帝走上了被動抵抗的道路——在他統治時期的全部剩餘時間裡,他開展一場反對他的官僚們的運動,給帝國施政的效率帶來了嚴重的後果。
皇帝的繼任問題1586年早期就已提出。皇帝通過授予他寵愛的鄭妃以貴妃稱號,把她提升到所有他的嬪妃之上,讓她在等級上僅次於皇后。朝臣們了解他的意圖並不困難。他想利用子以母貴的原則,把他的第三子朱常洵提升到高於他的長子的品級(他的次子夭亡)。這一步驟引起了造成分裂的爭端,沒有朝臣能夠置身事外。有些官僚在原則上維護長子繼承權,他們把它看成天理的主要部分。可是其他的人捲入了「國本」的爭論,因為他們必須選擇兩個王子中的一個作為他們未來的主人。他們從過去的經驗中知道,錯誤的一步,即使這時無聲無息,當繼位問題最終確定以後,也可能斷送他們自己的生命,並給他們的家庭帶來災難和恥辱。
已經引起了如此重大的爭論,可是皇帝卻缺乏實現他的計劃的決心。他沒有透露,為了討好他所愛的女人,他已提升了他的幼子。他自己反而空口承認長子繼承權的原則不可違背。他沒有在官僚中謀取一個心腹的幫助以推進他的事情。他在選定繼承人方面的拖延仍然引起了他的最高級的官員們,特別是首輔申時行(1534—1614年)和王錫爵(1534—1611年)對他的懷疑。在一個派別活動已經有減弱行政機構施政能力危險的時代,皇帝不採取行動為黨派性的論戰提供了一個焦點,這種論戰在他死後延續了很長時間。
這一連串事件揭示了萬曆皇帝無力滿足晚明存在的君主政體的需要。可是,這些事件也揭示了強加於君主的無法忍受的狀況,這種狀況是由情勢而不是由陰謀偶然形成的。儘管是專制君主,萬曆皇帝卻沒有立法的權力。儘管是最後的裁決者,他卻不得不在合法的迷霧中行事。而當他要朝廷承認他的人性需要時,他發現他什麼也不能得到。在處理繼任問題中,萬曆皇帝處境孤立。1601年,在來自他的顧問們的難以承受的壓力下,他才同意立他的長子朱常洛為太子。過了13年之後,如王朝的則例所要求的,他打發他的第三子之藩。在其間的年代裡,他變得完全和他的官員們疏遠了。
這位統治者和他的朝臣們之間的這種對抗性關係由來已久。早在1588年當皇帝的繼位問題還未成為爭端時,這一朝的實錄記載,一份譴責他從太監張經接受私禮的諫章已經使皇帝對他的公職職分的熱情減弱了。此後,他減少了公開露面,並終於無限期地暫停朝廷的早朝。將近16世紀末,他只出席成功的戰役之後的祝捷慶典。帝國朝廷的事務全部以書面形式處理,這給了皇帝留下一些公文不予批閱的選擇權,而萬曆皇帝常常予以利用。
到了他統治時期之末,他已不補京師和省的許多重要職位的空缺,高級官員們的辭呈也不予答覆。這些官員中的一些人擅自離開他們的職位,皇帝仍然不對他們採取行動。這種僵局是全面的:皇帝謀求使帝國的官僚們氣餒,官僚們反過來謀求約束皇帝,支配他的行動,即使是他私生活的細節。
萬曆皇帝的聰明促成了他不盡君主之責。儘管他從未明白說明,但他似乎了解,他不能改革作為制度的帝國官僚機構。[2]他無力革新,和對皇帝一樣,這對王朝也是不幸的。他不得不實行並不治理的統治達48年,閉居宮中,像是他的官僚們的事實上的囚徒。
張居正的10年:耀眼的暮光
權力鬥爭
一場權力鬥爭在嘉靖皇帝死後立即開始。1567年早期,在隆慶皇帝即位之前,首輔徐階主動為已故皇帝準備了一份「遺詔」,並秘密送呈當時的太子以便得到他的同意。這份文件表達了已故皇帝對於在他統治時期因各種原因而給予進諫官員們的嚴厲懲罰的懊悔。他吩咐他的繼位人給予補償。一旦公布,便不會有人懷疑這份文件的真偽;推翻以前的判決也就無可非議。但是,這份遺詔的製造者的意圖卻受到了批評。通過採取主動,徐不但和前一皇帝的不受歡迎的政策無關(他曾擔任他的主要顧問),而且還裝出一副被召回的官員們的庇護人的姿態。當有些被貶謫的朝臣重新被任命為御史和給事中時,大學士徐階在官僚機構內獲得了可靠的權力基礎,此後能夠容易地使人感受到他的影響。他的謀略受到他的一個同僚高拱的批評。
作為政治家,高拱屬於不同的集團。在政府的編撰—教育部門度過多年以後,他看透了高層的手段,並切望運用他的學識。他也已聚集了一批追隨者,一個官員的小團體,這些官員由於以前的交往尊重並遵從他,當作他們的指導人。而且,在被任命為大學士之前,高拱曾經擔任太子即現在的皇帝的侍講。這個背景使他能夠與徐階爭奪對內廷的控制。
高拱性情急躁而有闖勁。他對官場的慣技有清晰的了解,並從不隱瞞他對其程式化的守舊作風的藐視。在貫徹政策中,如果一種方法有效,高拱情願不去理睬官樣文章,即使嚴格地說他的方法與法令的文字牴觸,他也不擔憂。由於這些原因,他是科道人員的當然敵人。他認為他們小心眼兒,礙事,各自抱住職位去甚至保護某個集團的利益,往往利用彈劾手段報復那些威脅他們利益的人。
1567年春,高拱被幾個御史彈劾。他合乎情理地懷疑彈劾是徐階策劃的,並慫恿他自己的一個追隨者控告徐階在擔任嘉靖皇帝的顧問時,曾經阻撓選定隆慶皇帝為太子,顯然希望在皇帝和他的首輔之間煽起怨恨。於是兩人都受到批評。如在這種情況下的慣例那樣,徐和高同時以健康不佳為藉口退居在家。實際上,他們是把他們的爭端交給皇帝仲裁。但是,皇帝隨後的詔書並沒有表現出任何偏心。兩位大學士都被敦促恢復視事。
在這個案件最終了結以前,有許多指責高拱的文件呈遞上來。這位皇帝以前的講臣據說「奸險」、「不忠」。比較溫和的控告要求他去職,更加敵對的控告要求將他處死。控告者不但包括科道官員,而且包括北京六部的官員和南京機關的一些官員。總計上呈了28份控告他各種罪行的奏疏。1567年6月,高拱被迫告退。
一年以後高對徐階進行了報復,而張居正在這一密謀中起了重要作用。張是次輔,是高拱多年來的密友。和高一樣,他在政府的編撰一教育部門有長期經歷。和高一樣,他也當過隆慶皇帝的講臣。而且在應當如何指導帝國行政方面,他和高拱有某些相同的看法。但是當高急切從事而直言不諱時,張卻以沉著謹慎而聞名。他情願等待時機。
1568年夏,高的機會來了。徐階遭到一個給事中指責。主要的指控和邊境防務有關,但也重新提到嘉靖皇帝的遺詔。徐階被控利用遺詔暴露已故皇帝的缺點。因為指控者與徐有私怨,而不是代高拱行事,這位大學士不很警惕。他當然請求皇帝辯明自己無罪,同時他提出辭職,滿心希望皇帝將要求他留在他現在的職位上。但是張居正指示票擬隆慶皇帝詔書的官員接受他的辭職。
徐階剛退職,態度溫和的李春芳就成為首輔。張居正又等了一年半才採取他的下一步驟。1570年早期,一場朝廷的爭論迫使吏部尚書去職。張與皇帝親近的太監們商議,商定召回高拱當次輔併兼任剛空出來的尚書職務,這是一個臨時的步驟。張與皇帝私人工作班子的緊密聯繫這時很少引起注意。
高拱回朝以後,做了一些後來玷污了他的聲譽的事。他立即懲罰那些反對過他的御史和給事中。他們當中的許多人悄悄離去,而高拱以他作為吏部尚書所掌握的權力在重新安排其餘的人方面並無困難。這時,司禮監的太監們成了皇帝的代表,張居正與他們保持著緊密的聯繫。高和張已經形成的合作關係把帝國政府最高層的幾個部門結合了起來:內閣和各部,政府的科道部門以及編撰—教育部門都在這兩位大學士的控制之下。
李春芳於1571年夏退職,使高拱當了首輔。但是即使在這以前,高也已經脫穎而出,成為隆慶皇帝朝廷中的支配人物。
朝廷非常需要一個領袖。幾年以來這兩位大學士竭力填補這個空缺,並竭力使被動的官僚們有一種管理的意識。當楊博被任命為兵部尚書時,宣布了一項普遍適用的政策。從此以後,兵部的高級職位只給予有軍事經驗的官員,他們不參加一般職務的輪換。此外,邊境地區今後由中央政府定期視察。當黃河泛濫並使大運河上的運輸中斷時,研究了建造一條向東的平行水道的建議。同時,進行了把從南方船運糧食轉到海路的航程試驗。在為地方職務選拔有才能的人方面,高拱和張居正是最擅長的。
已經鎮守蘇州的戚繼光,受到鼓勵為其他防禦基地提供樣板。任命張學顏為遼東巡撫和李成梁為他下面的總兵,對不肯安靜的東蒙古人準備了一個有力的答覆。調能幹的將領王崇古總督宣府、大同和山西軍務,證明是一個更大的成就。正是王崇古誘導俺答接受了一種和平的解決辦法。同時,殷正茂當廣東提督,一再打敗了他地區內的造反者,還有海盜和土著居民。雖然不引人注意,這些行動卻在幾十年的失敗和挫折之後帶來了某種程度的滿足和希望。高拱管理政府時,使用特殊的方法來達到他的目的;他從來沒有試圖系統地改革官僚政治。本朝的官修史書引述了他的話:「吾捐百萬金予正茂,縱乾沒者半,然事可立辦。」高拱和張居正之間的分裂是不可避免的。兩人都有才華,兩人在同一競技場內為個人的權勢而競爭。張是否打算利用高為自己掃清場地仍然不能斷定。但是,儘管他們有相同的見地,他們在氣質方面的差別非常明顯也是不能不予以考慮的。同樣,高拱易於讓暫時的成功吸引住他的注意力,而張居正的眼光是深遠的。因此,張最終占了上風。
當時的資料列舉徐階事件的後果作為導致這兩個人之間的分裂的主要原因。高拱回朝以後,任命一個心腹為蘇州和松江府的監司,轄區包括徐階的家鄉,專門告發這位退職的首輔和他的親屬。高拱的代理人在搜集不利於徐的親屬的證據方面沒有碰到困難,他們大規模地放高利貸,並通過欺詐和恫嚇兼併農民土地。他逮捕了徐階的三個兒子,並建議籍沒徐家的財產(據說包括6萬畝土地)。徐階只能預料,也必將給予他某種懲罰,死刑也並非不可能。這時張居正居中代為說情,因此高拱同意減輕懲罰。但是他後來相信了謠言,張因為接受了3萬兩銀子的賄賂才代徐懇求。這種說法出現在他們的交談中,對這種說法的爭論把他們永久地分開了。
正在這時,在1576年夏,隆慶皇帝死了。徐階和他兒子的案件暫時被擱置一邊。高拱和張居正之間的對抗的時機成熟了。有一種記載說,高當首輔時,一個太監帶著繼位的沖齡皇帝的口信走近他,他以一個問題作出反應:十歲幼童何能盡理天下事?[3]這句話反映了他對於通過太監接到的口頭命令的真實性的懷疑態度,但也可以被解釋成對皇帝的誹謗。他的話的含糊性給了掌司禮監的大璫馮保方便,馮是高拱的敵人,卻是張居正的親密朋友。馮在和張商量後,把高的失禮的口氣誇大到了煽動性的乃至謀反的程度,並將其向年輕的皇帝的嫡母和生母告發了,她們在這一事件後將很快成為太后。
京師官員們立刻被召集到宮門。在他們面前宣讀了據稱是萬曆皇帝和他的兩位母親共同署名的詔書。高拱被控妨礙皇帝行使其權力和威逼皇室。他被剝奪了官秩,並被命令返回故里,他在那裡終身被置於地方長官的監視之下。
這樣,張居正在47歲時成了首輔。他就要開始他10年的施政,他這10年的施政可以被看作明王朝暮色中的最後的耀眼光輝。
10年
1572—1582年的張居正施政時期是晚明歷史中的一個特殊階段;張居正在這一時期所積累的國庫儲備方面成就很顯著。在他死前不久,北京糧倉有足夠的存糧以滿足此後九年的需要。不到緊急時刻不能支取的太倉庫古老儲藏室里的存款增加到600多萬兩銀子。太僕寺保存另外400萬兩,南京的庫房也藏有250萬兩儲備。廣西、浙江和四川的省庫平均存款在15萬—80萬兩之間。這和16世紀平常的情況形成了似乎是不可能的對比,那時完全沒有儲備。
更值得注意的是,這是在現行財政制度沒有任何結構上的改革的情況下做到的。張的個人權勢,代替實現結構上的改革所需要的立法程序,起了作用。但是,他的成功既博得了後世史家的讚賞,也受到了他們的責備,他們稱讚他的功績而批判他的方法。改革本身從未宣布,張只聲稱他的目的是恢復王朝創建者們的制度上的安排。這種姿態給了他一種合乎正統的氣派,使他能夠以萬曆皇帝的名義對官僚機構施加壓力以推動他的方案。實際上,由他主持的實現這一方案的辦法基本上限於人事安排和靠公文進行管理。此外,張可以見到廠衛的報告,當他需要時,他隨時可以利用只屬於皇帝的懲罰權力。
張居正有大璫馮保和萬曆皇帝的生母慈聖太后的支持,在指導年輕皇帝方面並無困難,他把他從首輔提升為元輔。次輔們(他們全由元輔提名)接到皇帝的命令,明確地讓他們服從張。同時,雖然從沒有得到正式承認,張居正還對吏部和都察院進行控制。在這10年的大部分時間裡任職的兩位吏部尚書張瀚和王國光受他的指揮。都御史陳玠更是一味順從。在他延續了將近六年的整個任職期間,陳只彈劾了一個省級官員,這個官員在張居正告假住在他的湖廣省故里時沒有露面,因而冒犯了這位學士。張能夠選拔他個人的親信任尚書、侍郎、總督、巡撫。除已提及的幾個官員,他派凌雲翼去廣東,張家胤兒去浙江,梁夢龍去遼東代替成了戶部尚書的張學顏。同時,潘季馴被委總理河道。才幹已被證明的軍事領袖們,尤其是戚繼光和李成梁,仍然得到這位大學士的信賴。他們留在他們的職位上足足有十多年,這在晚明是不多見的。所有這些人都有事業心,有革新精神,並知道他們處於高位的支持者。
張居正作為大學士並沒有權力提出政策,只容許他發布命令。但是他通過私人的交往避開了這種約束。這位大學士給他那些在帝國政府中身居要職的下屬主管官員們寫長信,敦促他們提出他所贊成的提案。然後,他作為皇帝的主要顧問,代替皇帝草擬詔書批准那些就是他所提出的政策。他在信中利用籠絡、勸告、抱怨以及溫和的譴責等手段以達到他的意願。他有時預先告知接受者隨之而來的任命或晉級,讓人明白他對接受者的擢升負責。
信中討論的事情涉及種種問題。張在詳細闡述細節的時候,談論的題目多種多樣,諸如引起麻煩的部族首領的個性、鑄造銅幣的物資來源、大運河的漕糧船年中及早出發的好處,和沿北方城牆修建望樓的規格等等。這些詳盡的書信透露,為了補救帝國官僚機構體制上的缺點,他不得不注意沒完沒了的瑣細小事。在官僚政治的體制中沒有關於低層的獨立自主辦事的條令,新問題必須上達上層以求得解決。因此,上層有才華的人不得不自己處理所有的行政瑣碎小事。
根據這一事實,張在國家事務中小心謹慎,這並不令人驚奇。作為與俺答和平解決的一個早期倡導者,他駁回了好戰的兵部尚書譚綸提出的建議:在草原上對蒙古遊牧部落發動先發制人的攻擊。他給有能力發動這樣一次進攻的戚繼光以明確的指示,他的主要目的是保持武裝和平,而不是進行進攻性的軍事行動。
毫無疑問,對國家財政的關心決定性地影響了張的政策。在16世紀的最後25年,帝國處於財政混亂的狀態,造成這種狀況的原因是:糧食定額不等地、不正規地換算成銀子繳納,徭役折成銀子繳納,以及每當需要軍需款項時在基本稅額之上增加各種各樣的附加費。要是這類各行其是的更改繼續下去而不受抑制,它們可能導致無政府狀態。因為張沒有能力重新制定帝國政府的財政結構或使財源的分配一體化,他便著手檢查賬目;同時,他實行影響政府所有機構的嚴格的財政緊縮。
在這位大學士的指導下,所有不必要的和不重要的政府活動不是中止就是延期。由政府給予定期津貼的學生的人數被減少,宮廷太監的採購任務受到嚴格監督。地方官員們奉命減少他們的徭役需要量,一般減至現有水平的三分之一。帝國郵傳系統提供的驛站設施也削減到最低限度。進行這些削減並沒有同時相應地減輕向人民徵收的賦稅,由此而節省的錢完全收歸帝國國庫。由罰款、沒收、減刑而得的收入要查賬。拖欠租稅者受到有力的法辦,作出了真正努力以徵收欠稅。
這種經濟緊縮方案還擴大到軍隊。因為已與蒙古人講和,邊軍和邊境巡邏部隊現在可以減少。這使全面節約成為可能,並使更多的人解脫出來到軍隊的農場幹活。負責邊營的總督們被要求減少他們的開銷,以便把他們每年財政援助的五分之一儲存起來。軍隊的種馬由民戶飼養以充他們的部分徭役義務,這些民戶的服役義務還折銀繳納。
地區賬目的複查於1572年開始,但在1579年以後,縣和府必須將它們徭役徵發的賬簿上呈戶部複查。山東和湖廣的賬簿已知是張居正親自檢查的。在複查審核並完成以後,賬簿被交還,而地方政府奉命要將它們公布,作為半永久性的預算方案。雖然仍不夠整齊劃一,不過這些報表還是抑制了地方官員在財政管理方面的自治權,這種自治權隨著16世紀中葉的軍事緊急情況而增大了。這類賬簿的公布同時,最後在整個帝國正式規定了一條鞭法。按照這一制度,所有各種徭役徵發、附加費以及五花八門的徵用都合併成單一的銀兩繳款額。原來形容這一制度的用語「一條邊」和「一條鞭」同音,因此這一制度被納稅者叫做一條鞭法。
張居正利用政府的科道部門以加強行政紀律。他要求科道官員們運用他們的彈劾權力支持他的計劃,而不要在瑣碎而膚淺的問題上互相攻擊。通過檢查公文的去向,他確保在報告中一度提及的任何問題都必須在適當的時期內予以解決。這位孜孜不倦的大學士制定了一種方案,給事中們由此要將欠稅和帝國各府縣的盜匪案件造冊。所有欠稅必須全部徵收,所有盜匪必須捕獲。中央政府每月和每半年要總結任何未了事務。一個長官除非由給諫官署辨明無罪,他便不能被提升或調職。在某些未清情況下,官員們甚至於退職後被召回以回答有關未盡責任的問題。
很明顯,從1572年年中到1582年年中帝國官僚政治的效率達到了它的頂點。這個頂點還標誌著那個時代在中國社會的政治傳統的束縛下人力所能做到的極限。張居正的施政沒有依靠鎮壓行動,能夠和一般在新王朝建立後不久而為人所知的那種聲名赫赫的施政相比。
張的方案的缺陷及其失敗
在缺乏結構改革和調整的情況下,這位大學士加於現存政府機構的負擔也是空前的。從整體來看,張居正謀求的是效果。他不處於可以改變帝國官僚政治結構的地位。他沒有立法權,不能創設或撤銷任何機構,改造指揮系統,甚至修改不切合實際的官員薪俸的安排。他橫向地對所有單位施加壓力,無疑在許多方面導致困難。例如,強制減少經費在某些機構比在其他機構導致效率更差。稅額在某些地區比在其他地區更難如期收齊。他所委託的副手的成績也不能吹毛求疵地予以分析,因為他們也必須用他們所能有的任何手段去達到派給他們的定額。因此,從他的反對者的觀點看,這位大學士只是濫用權力以提升他自己的人,他們責備他犧牲有真正品德和正直的人來建立施政效率的假象。由於以他這一方的不過是虛假的合法性攻擊既得利益,張居正使自己容易受到有組織的挑戰。
張以前在1575年和1576年曾受到兩個御史個別的攻擊,他們單獨地說出了他們自己心裡的話。1577年,張父親去世。王朝的律令和禮儀準則要求他放棄他的職守,並遵守在家27個月的服喪期。有人提議召回張居正負責內閣。這時,或者是照張居正自己的建議或者是得到他的默許,他在宮廷中的支持者說服這時只有14歲的萬曆皇帝,以皇帝的詔書答覆這位大學士的喪假請求,說他的工作是不可缺少的,在這種特殊情況下,應該免除他服滿全部喪期。雖然並不是沒有先例,皇帝的決定仍然在朝廷上引起一片喧囂。部級官員們要求張去職。政府的編撰—教育部門的成員,作為一個集體,在張居正自己的住所訪問他,在這個倫理—禮儀問題上質問他。
即使幾個進諫者根據皇帝的命令受到責打,對抗停止了,張居正也從沒有恢復他在同事中的威信。此外,這一年年終之前張在一次不惜冒險的恢復控制的努力中,組織了一次不在計劃中的人員考核,命令所有四品以上京官提交自我鑑定。這一部署是除去政敵的一個巧妙計謀,也把人事安排改變成了黨派政治鬥爭——一種將使明朝廷繼續遭受幾十年災禍的新手段。
可是,張居正的最大弱點卻在於他沒有能力擺脫王朝統治方式的模式,這反過來意味著他改革帝國官僚政治的努力不可能系統化。他贊助戚繼光建立一支新模範軍(「戚家軍」),他卻不能制定一種方法向其他軍鎮擴大戚的招募辦法、訓練和戰術。他在帝國國庫中積聚了巨額銀錠,可是他找不到投資的辦法,甚至找不到利用它作為基金以創立管理國家財政的帝國金庫的辦法。他把政府的各個部門置於他個人的控制之下;可是他的權力仍然依靠個人的政治關係。在明朝的制度下,他沒有政府承認的權力以制定政策或進行統治。同時,他擴大內閣對於吏部的影響並沒有得到他的同僚們的同意,而他和接近皇帝的中官,皇帝的私人辦事人員的非正式聯繫,完全構成了對王朝皇室法令的違犯。由於張的嚴格說來是「違制」的應變措施,以許多職能上分離的行政部門為特徵的洪武皇帝型的政府又再次成為可以運轉的了。但是,當其協調人,這位大學士,一旦去職,整個事業就又不存在了。
在這10年快要結束時,張居正進行了一次改革帝國稅收管理的重要嘗試。他以皇帝的命令安排了一次土地測量。皇帝的命令於1580年12月頒布。當這位大學士大約一年半以後去世時,統計表還沒有完成。
這次測量不能認為是成功的。河南省用了一年半時間才提出統計報表,後來發現是重新提出的舊資料。這正是張試圖克服的歪風邪氣。省的官員們受到申斥,並被命令再次進行測量;在第一次報表被駁回之後六個月內上交了另外一套簿冊。雖然大畝〔240步(每步5英尺)長1步寬〕被指定為全帝國的標準測量單位,但據說在許多地區都出現了與此不合的事例。張居正死後,人們普遍抱怨從事土地測量的地方官員們被迫多報他們地區的耕地面積以邀功。局面變得很難控制。帝國朝廷不得不宣布1581—1582年的測量統計表沒有約束力,各地區有權選擇接受它們作為征糧根據,或者利用這次新測量之前存在的資料。如果張活得更長並把這事進行到底,土地稅制度上的合理化可以得到保證也是有疑義的。但是,這樣一種可能性僅僅是由實際出現的情況聯想到的。
後果
1582年7月9日張居正之死結束了一個時代。大約過了幾個月,這位大學士本人於死後被控接受賄賂,生活奢侈,安插不勝任的黨羽於要職,濫用權力,設法使他的兒子們在文官考試中得中並進入翰林院,勾結太監馮保,壓制輿論,蒙蔽皇帝,甚至試圖篡奪皇位。雖然有些指責有事實根據,但這些罪狀大部分是由張執政時受過害的和急切希望以犧牲他為代價來為自己辯護的朝臣們提出的。總之,他們試圖完全改變他的政策,停止他在辦事手續上的改革,同時一有可能就根除他的勢力。
張居正受到公開指責,他的財產被沒收。此後政府的最高層保持沒有領導的狀態。內閣里的權力鬥爭實際上受到了抑制,任何個人這時都不再可能對這個機構進行控制。但是另一方面,具有張居正這樣才幹的政治家在明代再也沒有出現第二個。沒有人具有張的早期對手高拱和徐階的才幹,或者即使是像15世紀40年代和50年代嚴嵩那樣得力。
張居正死後,他的被保護人張四維擔任這個職務約一年。他正確地弄清了公眾意見和萬曆皇帝的意向。因此他對職務的主要關心是使自己與他前任所主張的嚴厲控制脫離關係。他情願清除張居正的做法。這在他立即停止土地測量的建議中表示得很明白。他的繼任者申時行是另一個接受過張居正保護的人,邁出了更遠的一步。他說服皇帝停止張對公文的檢查,提出有說服力的論點:政府的地方機構沒有配備人員像所要求的那樣有效地去進行管理。申任職超過八年,可是他的調停和折中的工作沒有進展。皇帝在親自統治方面的努力也是不成功的。1591年,申時行在他代表朝臣在繼位問題上充當斡旋者時,由於大多數朝臣表示對他不夠信任而被迫去職。在他之後,萬曆皇帝的幾個首輔沒有一個處境稍好一些。
中央施政的衰落
但是,繼位和張居正的政策並不是1590年以後分裂帝國朝廷的僅有的兩個問題。申時行以後在萬曆皇帝手下任職的八個首輔中,沒有一個和張居正有過交往。事實上,前三個王家屏、王錫爵和趙志皋是以反對過他而為人所知。朱賡從退居生活中被召回;他遠離朝政被認為是有利的。李廷機、沈一貫和葉向高由高級廷臣們推薦。可是,與第八個方從哲一道,他們任職全都是不愉快的。只有王家屏在他呈遞辭呈時,沒有受到御史的彈劾。他只任職六個月,獲得盛名是由於他乾脆避開與皇帝爭執的問題所引起的黨派爭論。趙志皋和朱賡都死於任內,激烈的指責伴隨他們到死。關於李廷機的事跡甚至更為荒謬。
在他任有名無實首輔三年零九個月的幾乎全部時間裡,他自稱有病,不肯料理他的公務。可是皇帝不肯免去他的職務,雖然監察官員們不肯停止因他失職而對他進行的攻擊。他受到各方面的憎惡,逃到一座荒廟去躲避這種攻擊。只是在他呈遞了120多次辭呈,並在1613年遷出北京城以表示他決意割斷他和朝政的關係後,萬曆皇帝才終於批准他退職。
回顧起來似乎是,主要依靠思想控制、只略微依靠專門技能的明代官僚政治的程式化管理,已被原來為之擬定這種程式化管理的社會和經濟狀況的變化所傾覆。從這種觀點看,張居正試圖以個人管理代替徹底的制度上的改革,是帝國統治問題在沒有達到改朝換代地步時的唯一可行的解決辦法。但是,當這位果敢的大學士聲稱他身非己有時,他的方案加於社會機構下部基礎的難以忍受的負擔,是他的同僚們所不歡迎的。和承認他的政策中的基本原理相比,他們更多地注意這個要人私人生活的「違法」和「不道德」方面。張居正的做法一旦被廢除,朝廷對其廣布的官僚機構的控制就更進一步衰落了。科道官員、編撰—教育部門的官員和吏部官員的一些小黨派這時不受大學士們的控制,並意識到他們自己在朝廷中的影響。他們忙於爭論和盡力清洗張的黨羽,而不是忙於恢復和復興的嘗試。皇帝不夠果斷無疑無益於這種局面。他不能達到他的官僚們的有德之君的理想,但他也缺乏個人才幹像有力的專制君主或暴君那樣行事。
他笨拙地處理時間拖得很長的繼位問題,排除了內閣作為復興帝國施政根基的可以性——已由高拱和張居正著手的一項工作。為了促成他個人所希求的事,萬曆皇帝試圖把幾個大學士引為心腹,但沒有成功。更糟的是,他這樣做在其他官僚眼中玷污了他們,其他官僚懷疑他們與皇帝共謀,反對他們的願望。當這幾個大學士不能在文官和皇帝之間充當斡旋者時,便再也沒有任何辦法利用他們的機構來監督整個帝國的行政。
稅礦中使
當皇帝於1569年派遣一些太監到各省當稅使和礦監時,他進一步疏遠了官僚們。皇帝委派太監們去監督各省的行政工作到這時已成慣例。這些中使自己接辦行政工作,把原來主管的文官降到機構屬員的地位,這也是常見的。而且,在16世紀末年,城市工業、內地貿易和礦業無疑被看作可能的稅收來源。因此,這種政策既有實效,又是有例可援的。
在1569年第一批督察太監被派遣時,他們與文官們協力工作,同時他們的工作限於局部地區。1599年,規模擴大了。到了這時,所有重要的口岸都有大璫駐守,他們逐漸擴展權力,終於開始和當地文官政府的正常職責發生了衝突。沒有商事法規和周到的檢查程序,文官們本身在工商資源的稅收管理方面過去是以馬虎和腐敗出名。[4]地方官員們習慣於按照不變的定額掌握收入和支出,總的來說,在按變動的數額予以管理方面卻是無能的和未經訓練的。有效的查賬實際上是不可能的。官僚們認識到他們自己管理的技術上的限制,對營業稅按不變定額實行控制。預定的收入來自由商業行會首領辦理並徵收的某種形式的攤派份額。如果地方官員們不能強使商業稅以定得很高的定額繳納,收入就將減少而不是增加,那麼整個工作和他們自己的仕途都將陷入危險。他們對採礦工作的厭惡甚至叫嚷得更凶,因為採礦企業的倒閉,除了極少數例外,使處於困境的採礦工人變成了盜匪。
官僚們辦壞了的事太監們也沒有希望辦得好一些。他們不能補法定的空缺職位。他們因他們的同事們而負較小的責任。並且沒有設立正式工作班子的先例和傳統的做法,他們只能把一夥伙地方上的惡棍和投機分子搜羅在他們的周圍。在許多情況下他們的活動受到文官對手的阻撓,他們還引起了很多城市騷亂事件。礦稅實際上常常是一種敲詐的形式。太監管事們威脅要在房屋和祖墳下挖地採礦,只有他們從業主勒索到若干報酬後才發善心。
1606年,一夥軍官聯合騷亂者殺了雲南的礦監楊榮。這個消息令人不安,甚至足以使得肥胖的、放縱的萬曆皇帝倒了胃口。可是這樣做已經延續了很長時間,他不能完全廢除他的政策。當受到催逼時,他在這個問題上作了讓步。儘管在太監管理之下的稅礦工作以信譽的極大損失為代價,只帶來極少的收入,然而整個萬曆統治時期都在繼續。這個問題分裂了官僚們。產生了一個毫不變通的英雄李三才,他作為淮安巡撫逮捕了他地區內許多太監的追隨者,並將其中的一些人處死。這還使加之於大學士沈一貫的責罵增多了。這位大學士被他的同僚們認為,他曾有機會要求皇帝停止礦稅使的活動,但他敦促皇帝不夠賣力。
東林書院和朋黨之爭
東林黨
東林黨不是這個用語的現代意義的政治黨派。翻譯為「黨派」的「黨」字有貶義,在意義上更接近諸如「派系」、「宗派」或「幫伙」一類的詞。成員的身份沒有固定的標準:開始時,「黨人」從他們的敵人那裡得到這個稱號。東林書院的主要人物始終包括在這個集團內,但是這個黨從來沒有一種排他的成員資格。因為朋黨之爭在發展,任何知名人物僅僅由於他政治上的同感乃至他的社會聯繫,就能取得成員資格,有時是在死後。最後,這個稱號終於被看作一種光榮的標記。
作為一個集團,東林黨人以他們堅持儒家正統和他們嚴格遵守真正的道德行為而聞名。當張居正謀求義務性質的服喪期的一個例外時,他在他們的眼中被評定為一個沒有原則的人。在他們看來,萬曆皇帝對他長子的偏見(這種偏見導致他偏袒他的第三子繼位)也是不合乎道德,不合乎禮儀的。他們不能說服皇帝同意他們的看法,便支持那些敢於在這個問題上毫無顧忌地表示意見的人,並以很深的猜疑看待那些有矛盾心理的人。這種態度有時簡直成了深仇大恨的挑剔。
開創東林運動的人是地位低下的年輕官員們。他們當中的許多人是以這種身份公然反對皇帝的權威,並因這種反對遭受酷烈的懲罰而贏得了正直的名聲。快到明末時,在押的和被放逐的東林支持者比在職的多。因為他們把個人品德置於其他一切事物之上,他們也就容易因個人的行為而出名。作為一個集團,他們逐漸在攻擊下互相援助,並在任職時採取一致行動清洗官僚機構中的他們的敵人。由於這個緣故,對有些人來說,他們顯得好爭論和起破壞性作用。張居正預料到他們的敵對行動,於1579年2月17日發布命令關閉所有私人書院。萬曆皇帝本人對東林黨人強烈反感。當東林支持者的朋友上疏皇帝為他們辯護時,他照例將給予他們的不重的懲罰改成較重的懲罰。皇帝一點也不了解,他自己感情上的憎惡有助於激起這場運動的狂潮,而不是使它平息下去。
東林運動的成員有一種共同的思想上的假定:一個學者—官員真正的畢生事業是修養他的品性。簡潔地表現這種觀點的《大學》的教導,在個人道德和公共道德之間沒有做出區分。自我修養始於自心,擴大到家庭,然後到社會交往,最後到公共事業。這種生活方式由高攀龍(1562—1626年)作出了最好的範例。在禪宗式的頓悟中找到一種個人自由(如許多著名的明代新儒家那樣)之後,高從未期待一種平靜的退隱生活。幾十年中無論在職或去職,他始終都深深地捲入了北京的朝廷政治鬥爭中。東林黨人在被放逐中從來沒有想組織一個「忠君的反對黨」。正是他們被迫去職的事實意味著邪惡勢力在進行統治,他們必須想辦法通過謀略和發表議論以「救正」局勢和恢復職位。這種不實際的態度使他們不能被叫做「自由主義者」(他們有時被貼以這樣的標籤),當然,他們也不是革命者。
儘管對政府機構中的合乎道德的行為的宣揚代替了任何特定的政治原理本身,東林運動在比較實際的一些問題上並不是完全沒有影響。東林的代言人有力地說出了關於內閣機構中「擅權」的擔憂。徐階和高拱的不法行為以及張居正的失敗無疑加強了這種確信。為了抵消內閣的權勢,他們維護科道人員的獨立性,科道人員能夠抑制政府中的編撰—教育人員的勢力和吏部的自主權,並對太監的活動限制在宮廷範圍進行檢查。從他們的觀點看,這些制約的實現將意味著一種「清明」之治,比較接近於王朝建立時所樹立的榜樣。
這些改革的方案並不圖謀改進帝國行政的體制或改變其權力的結構,它們完全是以道德的考慮為基礎。新近的經驗使他們確信,以集權機構(如張居正當政時的內閣)的命令為基礎的行政管理,沒有以犧牲正直的人為代價而使無節操的投機分子得利的卑劣的個人行為,是不能實現的。
他們嚮往一種組織上鬆散的政府(具有向皇帝直接報告的各自獨立的各種機關,並具有獨立的報告途徑),有時達到了不切實際的程度。1583年,後來都和東林發生了聯繫的魏允貞和李三才,冒著觸怒皇帝的風險爭論說,應當規定大學士們的兒子沒有資格參加文官考試。這個建議的兩個發起人想使內閣這個機構減少吸引力而降低其權勢。10年以後,東林運動的主要創始人顧憲成(1550—1612年),作為吏部的高級官員,成功地阻撓了任命一個翰林學士來領導他自己的部,理由是,所有大學士已是翰林成員,由這樣一個排他的內廷集團控制外廷的一些主要職位將有損於健全的政府的利益。
東林黨人保持一種組織相對鬆散的文職官僚等級制度的傾向,對現代的讀者來說是不易看出的。了解這一點的關鍵在於這樣的事實:16世紀晚期,帝國的官僚機構已經用盡它的技術能量通過系統的、有條不紊的方法以解決行政問題。它對太大的領土和太多的人民負有責任;它的活動太程式化,也太表面。此外,東林支持者抵制任何基本制度上的或財政上的改革觀點:他們認為技術性的解決辦法過去不成功,也不可能成功。因為他們偏愛行政改革的空想,他們的運動在體制意義上可以被認為是倒退了一大步,是從高拱和張居正所採取的立場的重大的退卻。
但是在16世紀晚期,正統的儒家道德價值具有的吸引力比我們可能或樂意了解的要大得多。在注重實行方面,它們彌補了體制上的缺陷。孔子本人曾經詳細闡明這樣的原則,一個有修養的君子應當為了仁愛隨時準備獻出生命。孟子曾經要求個人放棄自身利益以服從公共福利。經史中不懈地提出的、農村塾師和更高層次的學官不斷重複的對於自我犧牲和堅毅的號召,被這些正統的儒家認為提供了令人畏懼的蓄積起來的精神力量,比任何體制的或正在使用的力量都強。熱心公益的精神,當其由承擔了領導任務的學者—官員的核心指導時,就會做出驚人的成就。它保證黃河潰決的堤堰將被修復,邊境遊牧部落的入侵將被擊退,無論有無所需的人力和財政資源。在皇帝面前苦諫的官員們的拚死的正直,是明代所特有的,表明了對人生目的的同樣理想化了的態度。宋代的新儒家學者已經解釋過,所有這種道德上的訓導和實踐都和他們所認為的天理是一致的。赴義所隱含的吸引力滿足了那些東林追隨者,他們喜歡這個在失敗和挫折的時代不公正地被迫害的高尚的運動。
此外,儒家對親屬關係和家長權威的崇敬已被吸收進法典,把明代的國家和社會緊密地結合在一起。東林支持者對這些原則的緊密依附,帶來了這樣的希望:統治方式的實踐和理論彼此可能更接近一些——這種一致是張居正執政以來所缺少的。地方政府直到這時是作為間接的、防範性的管理機構而發揮作用。農村精英在引導未受教育的群眾在社會習俗的範圍內謀生方面,其有效性對於這種最低限度的管理的成功是必不可少的。在這樣一種體制下,技術的效力是不相干的;法律和命令必須植根於男人的無上權威、對長者的尊敬,以及對社會差別的嚴格遵守。整個行政機構都建立在這些前提上。當中央政府將其重點轉移到徵稅和刑事訴訟時,它造成了一種不能再被簡單地叫做儒家和法家之間的學術爭論的局面。倒不如說是,上層建築以一種下部基礎不能跟上的方式重新認定它的活動方向。農村村社從來不能提供所需人員和專門技術的支持來實現像張居正當政時所宣布的那種改革。
張試圖嚴格管理帝國的徒勞無益,東林領袖們甚至在他們把注意力轉向道德和精神問題之前已經預見到。1581年,當仍在張的管理之下時,戶部尚書張學顏曾上呈皇帝《萬曆會計錄》,這是到那時為止關於帝國資源的最全面的會計概要,編輯這部概要占用了14個工作人員,費時兩年多。可是它表明,承認了很多有所改變的財務單位和特殊的會計手續,暴露出可悲的現實,即整個帝國普遍存在的差異絕不可能全部併入一種統一的管理制度。這一著作的編輯者中有顧憲成、趙南星和李三才,他們當時都是戶部資歷不深的成員,但後來都是著名的東林黨人。在他們生涯的這樣一個早期階段曾被給予這樣一個少有的觀察高層管理的機會,這就很難理解為什麼他們在後來的年代裡行事如此不同。看來他們似乎已經確信,通過抽象的道德勸勉比依靠所有層次上的查賬,更能符合帝國的利益。[5]
從1593年京察到東林書院的建立
研究這段時期的學者面臨難以克服的困難,因為這個範圍的原始資料都偏向東林集團。道德問題在很大程度上扭曲了同時代作者的觀察力,以致他們的記述變成了為各自的目的而利用事實和爭端的評論、辯解和攻擊。在這些記述中能夠發現某些錯誤和矛盾。例如,《實錄》無疑認定萬曆皇帝大約在1587年之前曾試圖實施他的個人統治,朝廷那時做出的重大決定都出自他自己,包括貶謫未來的東林創始人顧憲成在內。但是《明史》卻明確地譴責申時行幹了這件事。據說這位大學士以他個人的好惡支配朝廷的選擇。
把個人道德等同於行政才能的習慣,由於過分強調官吏的品性而流行開來。贊成這種看法的較早的歷史學家們,傾向於把那些比關心道德的純潔性更關心政府正常發揮作用的人評述為品格低下,乃至邪惡和無恥。大學士王錫爵當他斷言後來成為東林集團一個最受尊崇的領導人鄒元標是「朴願書生,無他奇略」時,無疑損害了他在道德方面的名聲。[6]同樣,給事中劉道隆(1586年前後)不能洗清他那諂媚者的形象,因為他譏諷地評論說,靠反對首輔(張居正)可以博得盛名和令譽;靠擁護他,即使他說的只是不加渲染的實情,也會贏得不朽的惡名。[7]
當東林運動的成員決意捲入朝廷的人員考核過程時,他們明顯地暴露了他們運動的狹隘而有偏見的性質。他們只希望除去那些在他們心目中品性有缺陷的官員。張居正早已利用考核過程來實現他的個人目的。1557年,由於他沒有為他的父親服喪,面臨朝中有組織的反對,他以皇帝的名義發布了一道命令,要求在常例六年一次檢查之外進行一次額外的人員考核。結果,51名官員被解除職務。預定的下一次考核於1581年進行,以京師的264名官員和南京的67名官員降級或免職而結束。這兩次清洗據說引起了許多朝臣的對抗。
1587年,當首輔申時行應當進行張居正去位後的第一次考核時,他進行得很謹慎。在他的指導下,只有33名進士被降級或免職,同時沒有一人屬於吏部、翰林院或科道機構——通常引起黨派性爭論的三個部門。但是在編制了名單以後,科道官員還是按傳統被給予權力在考察拾遺名目下提出另外的批評案件。這時他們乘機要求曾和張居正保持密切關係的工部尚書何起鳴去職。批評顯然是黨派性的。皇帝被激怒,因為他只在一個月前委任何這個職務。因此,當何從行政機構被罷免時,都御史也被命令退職。四個對這起訴訟負有責任的御史被調任地方職務。
兩個給事中以御史職務的豁免權力受到侵犯為理由上疏皇帝,表面上為御史說話,實際上卻提出各自的抗議。皇帝的詔書反過來在短期停俸之外又給予他們每一人以申斥。沒有捲入考核過程的吏部司官顧憲成,由於進一步為御史們和都御史辯護向皇帝上疏而出了名。萬曆皇帝很煩惱,召來三個大學士面談。商談以後,顧在調任地方職務以前被貶三級。這一事件實際上標誌了最高的制度上的權力和威信鬥爭中的一個僵局。當皇帝和官僚們雙方各自維護其權力——給予懲罰的皇權和御史彈劾的職權——時,並不存在能夠阻止這種帶來消極影響的有害論爭的制度化了的機制。
六年以後,在1593年的考核期間,這種衝突以更激烈的程度再次開始。到了這時,內閣直接受到了牽連;而當騷動平靜下來時,東林黨人的命運也是如此,因為1593年的檢查過程被利用來消除內閣在人事安排上的影響。這一過程計劃得很好。當吏部尚書孫鑨負責時,他的主要助手正是顧憲成,他在六年期間設法從放逐中回到了吏部考功員外郎的職位。此外,考功郎中是顧的親密的老友趙南星。為了突出這次檢查公正無私,孫鑨指定免去他自己侄子的職務。考功郎中趙南星也犧牲了因婚姻關係而和他有聯繫的一個給事中。但是名單中指定從行政機構中免職的官員大多是那些與大學士們保持關係的人,包括次輔趙志皋的兄弟。
這份名單有一個深一層的目的。1593年早期,王錫爵剛被召回,成為首輔。在他到達時,皇帝向他透露,他打算同等地授予他的三個兒子以王的稱號。王錫爵相信任何情況也要比繼位問題上的僵局好,不適當地表示願意接受這一安排,雖然他強調必須加上一個正式的聲明:指導皇位繼承的長子繼承原則不因這一行動而受到損害。這受到皇帝和王錫爵的同僚們的拒絕。皇帝撤回了提議。在此期間,朝臣推測王錫爵一定是把這一新的職位當作一種賄賂來接受的;同時授予三個皇子以王的稱號被看作一種巧妙的摒棄長子資格的辦法。於是在輿論反對他的同時,他的追隨者的免職此刻便意味著,既可作為對皇帝的抗議,也可作為對王錫爵的警告。
王錫爵不能完全改變考核過程,要安排或指導這一過程,他自己回朝太晚。但是沒有什麼能阻止他進行報復。據說他曾策劃考察拾遺調查。吏部的確曾把對三個官員提出的批評擱置起來,他們和考核官們接近。當這個案件重新提出時,吏部的答覆只能使情況更加惡化。當都御史為考核官們進行調解時,皇帝在他的奏疏上寫道,這三個被批評的官員,和考功郎中趙南星一道,都應免職。幾個中、低級朝臣針對皇帝裁決的規諫使規諫者遭到了貶黜。他們當中有些是江蘇太湖周圍地區的人,包括顧憲成的兄弟顧允成。所有這些人後來都成了東林書院的共同創立者。
顧憲成本人經受住了這次爭論。他於1594年由於另外的原因被免去行政機構的職務,並再也沒有擔任官職。高攀龍(一個低級官員,他後來終於成為東林書院的領袖)也因這個爭端而被降級。高與趙南星和顧憲成都接近,又是顧的家鄉無錫人,他於1593年晚期返回京師。他立即為他的朋友的案件辯解。他被貶到一個縣政府的添注典史的職位上,在他返回家鄉參加東林集團之前,在這個職位上供職三個月。在顧憲成於1612年去世後,他成為東林書院的山長。
這樣,在1594年夏季之前,所有具有這個運動的特點的要素都已經顯露出來:可能的成員,領導人物,蔑視迫害的高尚理想和思想論戰的才幹。富饒的長江三角洲為學者的聚集提供了極好的環境。有幾個上面提到的人物出身於富裕家庭。他們無疑並不缺少敬慕者和贊助者。原始資料除了提到顧憲成在他被迫退職的第一年病重以外,從沒有清楚地解釋為什麼他們在建立這個書院之前等待了10年。但是官方記載表明,1594年早期一份報告引起了皇帝的警惕,報告說:「江南豪盪之子暗相號召,包藏禍心。」[8]似乎這種公開的攻擊足以威脅顧和他的支持者,使他們延緩他們的更大的計劃。
同時,北京的領導能力繼續降低。1593年以後,中低級官職的委派由掣籤決定。高級職位(包括內閣)的補缺人選通常是在朝廷上由公開推薦決定,實際上是要出席外廷的最高機構九卿會議的每一個人提名一人來決定。皇帝然後從他們的名單中挑選一人。由於那些對行政自主叫得最凶的鼓動者已經離開朝廷,1599年的人員考核沒有引起任何嚴重的派系爭論便結束了。但是由於繼位順序未定和被貶謫的東林支持者集團勢不兩立,那種壞人在北京當權的確信並沒有減弱。相反,當萬曆皇帝派遣太監到各地當稅監時這種確信增強了。
1604年東林書院的建立標誌了朝廷上持續很久的權力鬥爭的另一個階段,這種權力鬥爭其組織者從未放棄。這種權力鬥爭還集中注意力於根本不同的一些地方的講學團體,在此期間,這些團體已經吸引了顧憲成等人。所有長江下游地區的學者都被邀請的三天集會標誌了東林書院的建立。這次集會採納了支持儒家正統的政綱。集會的學者按協議保證通過修養、正直的生活和正確的研究支持這個政綱。他們沒有虛偽地說他們論及的問題與政治無關,他們的最終目的是救世。因為書院的創立人被趕出帝國朝廷以來已經過去了10年,這次集會這時沒有被看作是顛覆性的。事實上,知縣和當地知府以公款資助了書院房屋的建造。後來巡撫還蒞臨了一次這樣的集會。
這個書院事實上起學術機構的作用,但它也充當公開的講壇。每月為期三天的講會吸引了廣大地區感興趣的學者們。此外,顧憲成在附屬的學校中經常講課。年度的集會通常在秋季舉行,其記錄是公開的。哲學方面的講演很少不觸及當時的事件。顧作為主要的講演者,習慣於評介個別官員的品性。他在北京朝廷的年輕官員中尤其有影響。回顧起來,20年以後對領導書院的人物的控告並不意外。顧憲成和他的友人們進行的直率而公開的批評,對於皇帝和他的顧問們的確是難以忍受的。
政治鬥爭中的東林
直到萬曆統治時期結束,一直沒有與東林書院有聯繫的主要人物曾經重新進入政府機關。1608年曾提出給予顧憲成一個在南京的榮譽職務,他拒絕了。但是在多年講學和寫作之後,他已在政府中聚集了一批支持者。他們和其他支持者一道被看作東林黨人,即使他們和書院沒有直接聯繫。他們終於和反東林的勢力進行了一系列激烈的鬥爭。
鬥爭於1605年從一次關於人員考核結果的小對抗開始。首輔沈一貫是獨立自主的,但獨立自主還不足以公然反抗皇帝到東林黨人所希望的程度。因此,他被認為是一個敵人。這次考核由吏部侍郎楊時喬和都御史溫純掌握,兩人都是東林支持者。溫與沈一貫由於以前的一次爭吵尤其有矛盾。[9]考核者們的不公開的會議提出了記載上最苛刻的一系列建議:207名京師官員和73名南京官員被免職和降級。此外,這份名單包括幾名對沈一貫很好的御史和給事中。皇帝知道這次考核的實質,把報告留在宮中,不肯加蓋他的印鑑予以發布,因而違反了這種考核自動地得到正式認可的王朝的傳統。為了減輕被批評官員中的兩人的壓力,一份皇帝的詔書明確要求他們繼續工作。
抗議連同控告和反控告(其中有些反對考核者們),開始塞滿官方渠道。這次爭論從冬末拖延到夏季。湊巧6月的一個落雷擊倒了天壇的旗杆。這個兆頭迫使一些官員辭職。接著全部京官開始提出他們的辭呈,使帝國行政陷於癱瘓。經過大量爭論以後,決定曾被控告不公正的都御史應當退職。在爭論中講話最大膽的兩個官員被允許「引疾歸」,而不是被免職。名單上的其他人照考核建議的那樣予以處理。最後,使得沈一貫的地位很難維持,以致他在第二年被迫辭職。
這向東林黨人表明,他們控制了朝廷中相當多的反對勢力。但是他們要找到一個領導中央行政機構的人卻有困難。1610年,他們似乎發現李三才是這樣一個人。李任淮安巡撫超過13年,是顧憲成的密友。他對待中使們的態度使他贏得了無畏的名聲。他慷慨地花錢,在很多地方結交了朋友。最初認為可以給他推薦一個內閣中的職務。如果被任命,他將是長時期以來第一個非翰林成員的大學士。這種前景對早期的東林組織者具有特殊的吸引力。他們自己不是翰林成員,看到那種獨占被打破會感到高興。但是當李的候選提名不得不被擱置時,又提議使他成為都御史,或者可以考慮他當遼東總督。遼東軍事上的成就無疑將提高他的威望,使他成為一個引人注目的晉級候選人。
反東林集團並非沒有看出這一著給他們造成的威脅。他們揭露李和顧憲成的聯繫來強調使帝國朝廷被一個貶黜的官員遙控的危險。東林黨首次被叫做朝廷政治鬥爭中的一種惡勢力。同時,李三才財務上的廉正也成了一個激烈爭論的問題。突然提出了12條奸詐和貪污的罪狀來反對他,其中之一具體指明了他曾接受的貴重財物,並指出了贈送人的名字。李三才陷入窘境,呈上辭呈,被政治爭吵弄得厭煩了的皇帝沒有回覆。李未經批准便放棄了職務。
另外一個可能的大學士候選人王圖受到兩個集團的奉承。1606年,王的地位特別重要。作為吏部侍郎並主持翰林院,他取得了反東林的政府編撰—教育部門的支持,也取得了吏部尚書孫丕揚的信任。後一關係在六年一次的人員考核再次到期的這個時候特別重要。孫尚書年近80歲,不能指望他照管所有瑣碎事情。[10]
事實表明,王圖耍了兩面派手法。他贊成東林集團,可是他沒有拒絕這時以宣城湯賓尹和崑山顧天埈為首的那些反東林集團的建議。湯剛升任南京國子監祭酒,而顧新近免去了他的喻德的頭銜。兩人因此在政府編撰—教育部門內有相當多的支持者。他們還將科道人員集合成叫做宣—昆黨的集團,這是按照這兩個首領的故鄉命名的。
不管是否由於王圖的策動,1611年的考核給了這兩個反東林集團致命的打擊。皇帝再次看出這次考核的實質,不肯公布考核的報告,並再次將它們留在宮中以達到擱置提案的目的。但是1611年這次考核有一個罕有的特點:報告附有一份訪單,具體說明了七個被批評著名人物的聲名狼藉的個人品格,打頭的是湯賓尹。皇帝扣下這份報告,但其內容泄露了出去。更糟的是,不太克制地宣揚被批評者的家醜的偽造彈章這時在京報上披露。在這種情況下,皇帝不得不公布這一考核報告。名單中打頭的湯賓尹被控「不謹」,顧天埈被控「無行」。兩人都被列入行政機構停用的名單。
可是1611年考核的結果王圖不是沒受損傷。他在考察拾遺中受到了批評,因為他的當知縣的兒子從事不法的財政事務。由於這個原因,據說王圖不宜委以要職。他自己和著名的東林黨人李三才的關係也被揭露。但是,王隨後的辭呈卻被皇帝再三拒絕。他沒有再任職,一年以後才被允許「引疾歸」。他的離職使東林黨人在萬曆統治時期可能獲得高級職務的任何希望成為泡影。此外,雖然孫丕揚主持的北京的考核一般被認為有利於東林黨人,南都南京的同一事項卻不這樣。南京考核中被免職的官員大部分是東林黨人。
事實上,所有這一切並沒有產生多大影響,因為1611年以後朝廷仍然進一步漸漸趨於癱瘓。兩年以後,方從哲就任首輔,他擔任這個職務(大部分時間沒有副手)直到萬曆皇帝於1620年去世。他一般被認為是一個優柔寡斷的官僚。皇帝對論戰性的奏疏無意作出任何反應,在高級職位出缺時又習慣於讓它們空缺。官僚機構的減員因科道部門的作用而擴大。御史報告中提到的人寫出他們的辭呈,屈從於這種文件,未經批准便離開了職務,這類現象已經變得很常見。御史和給事中們意識到他們自己的權力,形成了幾個地方性的集團,被叫做齊(山東)黨、浙(浙江)黨和楚(湖廣)黨,這三個黨有反東林的共同傾向。1617年的人員考核大體上反映了這種傾向,這種傾向有時波及停用名單上的官員們。
次要爭端和根本原因
東林運動只實現了一個政治目標。它徹底阻撓了萬曆皇帝改變繼位順序的企圖。這證明皇帝沒有他的官僚們的同意,絕不可能改變他們認為的王朝的根本法則。在職或被貶謫的對立的領袖們能夠給皇帝,或者在做不到時,給他的主要顧問首輔,再做不到時,給下一級的官僚們施加壓力。科道部門是朝廷反應靈敏的機構,掌握大部分的信息。許多批評和彈劾與這個根本的衝突有關,尋求個人滿足或報復也能包括在這一衝突內。如果東林集團沒有積極捲入這場權力鬥爭,定期人員考核所揭示的重要人物的不端行為絕不可能暴露。
上述政治結構似乎有可能將君主專制政體改變成某種形式的提供參加機會的議會的政體。非常明顯,在16世紀晚期,皇權沒有保持一支它自己的部隊,也沒有由之獲得經濟實力的堅實的土地基礎。這個王朝創建者們的軍事征服者的作用已經消失於幕後。皇帝此時仍然是皇帝,只是因為所有文官承認他是皇帝。文職官僚也經歷了變化。表面上,文職官僚是通過公開的競爭考試被吸收進行政機構的。可是作為一個集團,它在很大程度上最終代表帝國的中上層地主。這些因素,連同有地方精英支持的東林領導人這時已在帝國經濟最發達的地區建立了一個聯繫基地這一事實,使得一些學者把這個運動和西方世界大約同一時期民主和代議制政體的興起同等看待。
但是形式的類似決不能掩蓋實質的不同。在西方,形成民主的中心從來沒有和財產權的概念分離,財產權是可以流通的,可以分割的,可以讓與的,還有可能提交法院審理。東林黨人鼓吹他們所認為的道德問題;按照他們的新儒家解釋,道德問題等於天理。他們和皇帝相持不下,因為萬曆皇帝天生是上天(宇宙秩序)的代理人,不過,他改變繼位順序的企圖,根據他們的意見,將打亂萬物的根本自然秩序。按照他們的觀點,這是一場倫理的,而不是一場制度上或法制上的鬥爭。
經濟確實加入了總的鬥爭,但在道德的絕對權力面前,分散而難以劃分的經濟利益不夠重要。萬曆皇帝能夠反對公眾利益而保留他的稅監礦監,卻不能夠在他更改繼位順序的努力方面成功,這表明了這些問題的相對重要性。同樣,儘管李三才因遏制那些稅礦使而贏得了聲望,但他從來沒有獲得足夠的黨派性的影響來和顧憲成、趙南星以及鄒元標相比,他們通過道德上的爭論樹立了他們的社會形象。這場鬥爭的道德氣氛由於人員考核過程而進一步增強。由於這一過程而被免職的所有東林或反東林的主要人物,都被想方設法地貼上不道德和沒有節操的標籤,沒有一人被說成在職務的本分方面不夠堅毅或缺乏專門技能。
按照社會學家的看法,所有這些觀點都可以看作農業社會的特徵。主張人類行為的複雜情況可以分為絕對好和徹底壞兩種道德上的典型,這反映了官僚政治中缺乏結構上的深度,官僚政治是以它所統治的村社的準則為模型。(換句話說,也就是上層建築仿效下部基礎的結構)這種官僚政治不能更精密地管理它自己的成員,不懂得掌握任何類似立法的權力以制定可以調節背道而馳的經濟利益的法律,而對參與關於法律的議會式辯論的權力聽之任之。東林運動絕沒有改變這種狀況。反之,如果這時能夠改變這種狀況,這個運動可能採取完全不同的路線。任何變更都可能等於採用一種新結構的推理方法。相反,這個運動只是撈取從個人道德的沒有變化的修辭水槽中汲取來的抗辯的論戰術。
這種統治類型的保持產生了特殊的社會性後果,這種社會性後果反過來又反作用於官員集團,影響他們的行為方式。東林運動演戲似的表現了這種反作用過程。晚明的上層階級職業上的出路很少。沒有證據表明,國家經濟已變得多樣化,足以誘使最好的人才去經商,和以可觀的資力去積累財富。另一方面,湯顯祖作為劇作家,馮夢龍作為故事作者,吳承恩作為小說家,王世貞作為散文作者,李贄作為獨立不羈的思想家,以及董其昌作為畫家和書法家所表現的一切富有創造力的獨特性,和他們作為職業官僚的「正常」經歷無關,都得到了發展。在政府任職,就受過教育的精英的抱負來說,仍然是唯一的出路(注意到這批富有創造力的人物並不置身於論爭之外,也是饒有興趣的:湯顯祖被看成東林成員,董其昌被看成東林分子,而李贄受到了東林的指責)。
在文職官僚機構這個巨大的文人—官員會集的部門內,由他們著作中無數次提到的他們閒暇生活的範圍看,未加利用的精力其總量一定是相當大的,這在袁宏道的著作中尤其明顯。在張居正以後,大部分官僚再次處於沒有多少事可做的狀態。他們很少有機會通過行政機構的經歷獲得成就和聲譽。
這樣,雖然有些政府官員認真地擔任他們的職務,其他的人通過了文官考試,便以冷淡和不夠關心的態度從事他們的職業。可是仍然熱切地追求社會的認可。在這種情況下,給予受迫害者的褒揚有其不平常的吸引力量。
和這種才能的浪費一道,存在沒有投資的財富。出售珍品如象牙和犀牛角的過高價格,以及鑄造用具和埋在地下的貴金屬(同時代的人常常報道的一種現象)的總量,作為例子證明了資金可能被凍結而不能產生經濟價值的習俗。所有這些因素結合起來便產生了一個過於講究的、虛飾的時代,這可以從有些學者在他們自己身上揮霍他們的財富的方式略窺一斑。在那個時代,一錠珍貴的墨在價值上可能超過一個農民家庭一年的收入;一個富裕人家慶賀生日可能延續10天,有從遠方來的客人;簡單的祝賀短文變成了冗長的精巧的歌頌文章。同時,鄉紳們讓他們的轎子為隨從所環繞;捐得官階的人在他們的住宅前豎立旗杆。換句話說,當社會不能引導它的成員面向目標時,他們便轉而面向身份地位。歷史上的正直的知名之士被給予最高一等的地位。這種名聲,如果持續不替,不但比紀念有德之士而建立的石碑更長久,而且保證這種榮譽能伴隨一個家庭幾代人之久。
皇帝的悲劇是他為東林運動提供了制度上的根據。如果沒有關於繼位的事端和關於礦稅使的爭論,[11]黨人持續他們幾十年的鬥爭可能是有困難的。碰巧,小問題和小事件糾纏進了關於繼位問題的普遍爭論的更大框架;繼位問題的爭論由於與皇帝政策的可疑的和隱含的聯繫,在帝國的政治詞藻中被叫作關於「國本」的爭論。下述表面上不足道、但對東林運動的歷史卻很緊要的一些事例,能夠說明問題。
1603年,還在東林書院建立以前,楚王(年長的皇帝的族人,受封於楚的王朝創建者的第六子的直系後代)被30個男親屬對他的繼承權力提出異議。他的合法性受到懷疑;據說被說成是他父親的前一位王長期無性交能力。儘管這事發生在這位父親去世32年之後,並在批准這位王的爵位25年之後,署禮部尚書郭正域仍然請求公開查勘。想把這一案件的影響減少到最低限度的首輔沈一貫,主張調查應秘密進行。正巧郭以前是太子的主要講官,他的同事們公認他是順序地繼承帝位的主要維護者。他還公開聲言反對派遣礦稅中使。另一方面,沈一貫被認為是皇帝的一個工具。這個涉及楚王合法性的案件就這樣無意中導致了朝廷上所謂好人與惡勢力的衝突。
在郭的堅持下,省的官員們進行了公開調查。證據大體上有利於楚王。但是,郭再次請求皇帝讓證據在最高級的朝廷官員中傳閱,以便詳細調查他們的意見。這一請求被接受,37個領導官僚提出了他們各自的意見。這些意見不但彼此矛盾,而且有時包含了自相矛盾的和躲躲閃閃地陳述,透露出派性的考慮妨害了他們對於在其他情況下應是一個技術性問題的思考。按照禮部另一個侍郎(他在這期間受命接過了郭正域的職責)的建議行事的萬曆皇帝這時贊同楚王的合法性,並宣告這個案件結束。
這事剛一發生,皇帝就因彈劾過多而不勝其擾。支持沈一貫的科道官員們沒有耽誤時間。他們聲稱,郭正域為了報私怨,曾和一個不滿的皇帝的族人勾結。郭以控告首輔欺騙進行反擊。沈一貫和另一個禮部侍郎據說曾壓制反對意見。郭更進一步揭發說,當這個案子還懸而未決時,楚王的一個代理人曾和他本人接洽,願出1萬兩銀子以換取有利的裁決,但他拒絕了。他暗示,楚王很可能以高得多的代價取得了他的合法性。萬曆皇帝對這樣的爭論很厭惡,對它們置若罔聞。當皇帝對這些彈章不作回答時,官僚們之間的控告和反控告逐漸使整個朝廷捲入了這個案件。其中,戶部尚書和國子監祭酒因他們的意見有利於楚王的合法性而受到攻擊。但是都御史和次輔支持郭正域。劃出了派系界限。
最後皇帝接受了郭的辭職,顯然希望這樣做可以結束這個案子。但是它對皇帝繼位問題的含義是所有人都清楚的,這個事件也沒有就此結束。到這位前禮部侍郎已整裝離京時,北京的街頭發現了一種神秘的小冊子,有的被投入一些高級官員的門內。這一印刷品宣告,一個廢黜當今太子、以皇帝的第三個兒子取代他的陰謀正在進行中。它接著說,如果這個陰謀成功,大約有12個武官和文官將受到獎賞,他們的姓名列成了清單。然後它預言,最高的功勳無疑屬於像首輔沈一貫那樣的人。
看到這一印刷品,皇帝被激怒了。廠衛逮捕了幾個嫌疑犯,但嫌疑集中於郭正域。一個給事中上疏皇帝,他把郭對楚王案件的處理和這一煽動性的印刷品聯繫了起來。但是,郭的朋友們懷疑,他是遭到了沈一貫的黨羽的陷害。最後,兩方的嫌疑都消除了。一個和官員集團沒有關係的朝廷隨從被定了印刷小冊子的罪,並被處死。但這個案件拖延了六個月,提醒每一個人,有一個支持皇帝和首輔的黨派,還有一個支持太子的黨派。他們相互之間的仇恨和猜疑是強烈的。最細小的偶發事件,不管怎樣無足輕重或並不相干,都可能在任何時候逐步升級為重大的對抗。
1603—1604年的事件只和東林黨人沾點兒邊。在搜查神秘小冊子的作者時,有一個叫于玉立的人牽連進了這個案件。他的書信被發現為一個嫌疑犯所持有。于玉立是刑部的外郎,隨後被免除了行政機構中的職務。他後來在京師和東林黨人的一些組織者保持密切的聯繫。
這些事件,不管它們顯得多麼瑣細,卻有深遠的影響,因為它們影響了隨後例行的文官考核的結果和做法。1605年的人員考核是在關於楚王的合法性的爭論和小冊子引起的騷亂之後不久到來的。主持這一事項的官員正是都御史溫純,[12]他曾是侍郎郭正域的後盾,和大學士沈一貫意見不合。在考核期間他指名免職的主要人物大多數是在上述兩起事件中頗為沈一貫盡力的科道人員。另外一個人以不同的方式成了這一連串事件的犧牲品。禮部侍郎李廷機曾建議萬曆皇帝承認楚王的合法性,自此以後被東林黨人看做不受歡迎的人。他最後面對正在增長的反對,只好推卸了首輔職位。他反東林的態度是明顯的,因為他偏祖沈一貫。[13]
萬曆皇帝在處理這兩起事件時,在這種情況下似乎做得很好。他能自由使用的權力很少,在涉及楚王的事件中,他允許朝臣們說話,但一旦作了決定便拒絕重新討論這一案件。在處理神秘小冊子時,他一再囑咐涉及的高級官員們保持鎮靜。在派廠衛去逮捕搞陰謀的人時,他避免使這一案件損害那些嫌疑犯。由於京師被小冊子中的說法所震動,他把太子叫來面談,有宮裡一些太監在場的他們的談話,被送交內閣的機關公布。不過,儘管有這一切騷亂,他並沒有通過選定太子來解決繼位爭端,因而沒有消除侵擾外廷的猜疑的根本原因。
當小冊子最初在北京街頭發現時,他已授予福王稱號的他的第三個兒子,將近18歲。已經持續了兩個世紀的王朝慣例要求他離開北京,到一個遙遠的地方去住。但是皇帝固執地拖延他心愛的兒子的行期。既然皇帝沒有實行這個對於保證順序繼位至為重要的慣例,局外人推測皇帝的繼承人問題並未最後確定就只能是自然的事情。在此後一些年裡,這種猜疑將引起更多不可避免的爭論。1614年,在福王28歲時,他才終於離開京師。但下一年發生了「梃擊」事件,這一事件被認為是福王支持的黨派殺害太子的一次不成功的嘗試。隨著這次據說是暗殺的嘗試,東林黨人聚集在了太子周圍,太子就是未來的泰昌皇帝,他在位只有30天。
在萬曆皇帝統治期間,東林運動從對道德律的狹隘解釋得出它的倫理的優越性。在對張居正不肯請喪假的指責中和在東林黨人積極參與關於楚王的合法性的爭論中,這是顯而易見的。經受了多次考核過程以後,東林黨人後來只好把他們權力的基礎放在繼位問題上。他們希望在太子繼承皇位時,在他下面實現他們的政策。當「國本」(繼位制)看來真受到威脅時,他們的關心被證明是有道理的。[14]
衰落期中的思想狀況
統治能力的衰落
傳統的中國歷史學家一向把萬曆統治時期的中葉當作明帝國歷史中的一個轉折點,在此以後王朝的局面變得難以維持,它的崩潰不可避免。在得出這個結論的過程中,他們把他們的注意力集中在皇帝的性格上。朝臣之間的派系爭論也受到了譴責。這種解釋傾向於掩蓋一個認識還不很清楚的基本事實。一個其公開承認的目的是保存農村村社的農業單純性的相對鬆散的政府,是沒有能力應付新的時代的難題的。
可是在王朝政體的框架內,上述歷史學家的論點不是沒有真實意義的。也就是說,如果政府的改組和財政及法律的改革是不可能的,這些評論家在把皇帝和他的官吏之間的拖長了的僵局以及官吏本身之間的爭論,當作王朝不能保持其政權的主要原因方面(如果不是唯一的原因),證明是有道理的。
在這種僵局以前,那個時代有頭腦的人已經試圖減輕這個高度程式化了的政權結構在行政工作中所保持的思想控制。當全面改革不可能時,就主要的行政官員來說,已在謀求某些行動的自由。例如,張居正曾經打算吸取反對傳統觀念的王艮(1483—1541年)所提倡的儒家類型的功利主義。王艮認為,利他主義不過是自我保存的一種行為,猶如以一己之舍對換他人之舍。[15]他的「左翼王陽明學派」的思想似乎包含了更多唯物主義的,因而也是實用主義的對社會問題的觀點。[16]但是,在沿著這條路線的什麼地方張很可能得出結論,他自己對一個特定的思想學派的贊助將不可避免地要樹立一個壞的先例。最後,他成了下令關閉帝國中所有私人書院的人。[17]
李贄,一般被認為是這個時代最傑出的反對傳統思想的人,提出了一個前所未有的建議。包含在當時社會準則內的對個人自由的限制,仍然應當適用於普通群眾,但有異常才能的男人和女人,當他們的成就比他們對準則的違犯更有價值時,應當不受傳統要求的限制。證明這種例外有道理不是根據法律上的理由,而是根據哲學上的理由。李贄是王陽明的心學學派的追隨者,他認為,因為終極的實在只存於心中,具有勝過邪惡的天生能力的卓越的心,應當被給予更大的行動自由,即使犧牲社會道德。[18]他的給予傑出大臣和將領更大便宜行事權力的有限目標,不能被認為是「激進主義」。但是,他的建議的激進方面在於他所尋求的賴以達到這一目標的方法。在一個法學不發達而哲學說教至高無上的時代,李贄提出,包含在有關法令的法律中的傳統行為準則可以被思想認識取而代之,因而邁出了更遠的一步。由於這種觀點含蓄地懷疑道德律的超越地位,李因擁護這種不符合傳統規範的思想而不得不死於獄中。他於1602年自殺。即使是通過間接的、善意的手段來改變王朝高度程式化的政體及與之伴隨的道德準則的任何嘗試,也就到此結束。
不過,涉及萬曆皇帝和他的官吏的法制上的僵局沒有發展成為危機。的確,需要皇帝出席的禮儀活動是被放棄了。和關於皇帝職責的爭論一道,有些關於實際問題的建議被留在宮中未予答覆,實際上被皇帝否決。然而其他的事務繼續進行,這些文件顯然受到了皇帝本人的注意。(1620年,在他死前約三個月,他向首輔方從哲抱怨說,大量公文仍然需要他考慮)當高級政府職位仍未補缺時,副職和職位較低的官僚照常處理工作。饑荒的救濟品分發了,國內的叛亂被制服了,邊境遊牧部落的入侵處理了,雖然這些事件的解決往往引起了批評。
萬曆時期晚期最實在的成就是泇河的完工。在大運河反覆因黃河被淤塞和泛濫以後,打算建造一條在東邊與之平行的代替的河道,以完全避開徐州附近的急流。這項建議曾經吸引了張居正的注意力。但是,工程於1593年才開始,而且這個項目很快陷入困境。必須清除的石頭比預料的多,工程由於經費短缺幾次停止。然後工程於1603年重新著力地開始。這條新河道長110英里,最後於1609年開通運輸。
政府繼續衰落,雖然不那麼令人注目:衰落是逐漸的,但是是繼續不斷的。官僚機構只能依靠它的成員的忠誠和信念以正常地發揮作用。[19]東林運動的道德上的狂熱只是那種信仰的一種表現,在社會各階層的作用中這種信仰仍然是一種強大的力量。萬曆皇帝沒有對維護社會道德做出什麼貢獻。相反,他的私事進一步打擊了那些希望重振皇權的人的情緒。
他對中央官僚機構中的派系衝突(這種衝突常常由他的荒謬行為和報復態度引起)的反應是,堵塞得以正常領導政府的官僚政治的渠道。他對內廷和外廷的日常工作都乾脆不理。最顯著的是,他不肯對要求任命或辭職的奏疏表示承認或作出所需要的行政上的答覆。一個現代的歷史學家在他分析皇帝這方面的態度所造成的最高官僚機構中職位大量空缺的事實時,斷定這種現象表示了大約從1600年起皇帝作為政府首腦所起作用的變化的幾個有關的要點。第一,他曾一再受挫於他的官吏,屈從他們的意願,他心懷怨恨地拒絕合作,作為報復他們的一種辦法。第二,當他滿足於讓政府的許多部門在人員配備過少和無領導人的情況下竭力支持時,他顯然把所有那些與積累財富有關的文官機構排除在這種處置之外。第三,他滿足於讓人員減少,是因為沒有付給那些不值一談的官僚的薪俸可以轉入他的內庫。[20]
為了說明這種僵局的範圍,我們可以引證首輔沈一貫1603年早期的悲觀失望的奏疏,他在其中向皇帝報告說,都察院的13道監察御史中有9道仍然長期空缺,儘管再三推薦了補缺的候選人。所有這些推薦都被置之不理。1604年,吏部尚書急切地報告說,國內幾乎有一半知府的職位空缺,在南京和北京都有一多半尚書和左、右侍郎的職位仍未補缺,任憑一再努力以求補上這些空缺,皇帝乾脆不理這些請求。京師仍然在職的官員們在皇帝(他這時如果有過的話,也是極少上朝)不想上朝時,好幾次想出了接近皇帝的特殊辦法來懇求他批准政府例行的任命,和允許那些沒有得到正式批准便已長期離職的官員退職。有幾次他們一起跪在宮殿的院子裡,齊聲呼號以引起他的注意。但都徒勞無益,任憑沒有答覆的奏疏一年又一年地堆積起來。
太監機構中的許多空缺職位,尤其是像司禮監的那些主要職位(在正常情況下,這些職位的補缺需要外廷或大學士們共同認可),也沒有補人。這表現出皇帝看不起這個太監官僚機構的主要部門,在他看來,這個部門是京師官僚機構在對他強加約束方面的一個聽話的代理機構。只有那些直接從事稅收和開創新財源的太監(礦稅使)的和外廷的官僚行政機構的部門才受到他的密切注意。這些部門保持滿員或擴大,並被責成有效地發揮作用。這個君主得到了(無論他應否得到)歷史上最愛財、最貪婪的皇位占有者這個名聲。他連續不斷地想出不把稅收給予政府和增加他自己的私人寶藏的辦法。官僚們對這位皇帝所感到的輕蔑遍及政府各部門,並對官僚政治的道德有深遠的影響,這更進一步降低了不但人手不足,而且還不給予職位升遷的行政機構的能力。最大的損害是在「梃擊」事件的餘波中造成的,這次事件充分暴露了萬曆皇帝不但不適宜當皇帝,而且也不適宜做他自己家屬的領導人。
「梃擊」案
夏初一天的傍晚,一個揮舞大棒的強壯青年在皇城內的太子住所被逮捕。他已經傷了一個侍從太監。刑部官員的審問確定這個闖入者的姓名是張差。法庭打算斷定這個人精神錯亂,想要了結他和兩個宮廷太監的怨恨,他曾在城外碰上他們。這時這個案件可能以立即判處這個人死刑結案,因為法令對於甚至即使是用姿態威脅宮廷的罪犯也要求處以這種極刑。但是,這種判決被一個負責監獄的低級官員阻攔而沒有最後定下來。這個官員,王之寀,對精神錯亂的斷定提出異議。在牢房的一次個人的訊問中,他已證實這個囚犯神志清楚而機警,他曾受指導以執行一個陰謀。由代表刑部所有各司的人員當眾進行的對這個案件的複審由於說出了兩個作為唆使者的宮廷太監,而進一步證實了這一訊問結果。他們與鄭貴妃和她的兄弟接近,這似乎證實了普遍的懷疑,這個闖入者是被派去殺害太子,以便她的兒子福王可以最終登上皇位。張差據說曾被許以豁免和獎賞。[21]
在隨後的抗議和批評中,萬曆皇帝採取了一個沒有先例的措施:他把所有的官員召進宮裡。正式的禮規被免除。皇帝在跪著的朝臣們和站在他下面一兩級石頭台階上的太子及其三子一女的前面臨時講話。他有一會兒抓住太子的手以表示對他兒子的個人感情,並讓官員們放心,繼位制度是不能改變的。他然後要求把張差和兩個牽連進這個案件的太監處決。這時刑部的幾個高級官員表示反對皇帝對所有三個嫌疑犯給予死刑的裁決。隨後大學士們進行了調停。張差被判決於第二天處死。但是這兩個仍然收押在宮中的太監將被移交給文官們審判。皇帝同意這樣辦。[22]
可是這兩個太監最後也沒有移交。在張差執行死刑以後,他們被帶到文華門由文官們審問,但他們仍然由內宮監禁。他們堅持他們無罪,因此不能拿出裁決的意見。這時太子出來為他們說話,聲稱他們實際上是受瘋子張差的陷害。審問的行政官員們於是請求皇帝准許再次反覆詢問他們,但是沒有得到准許。在皇帝接見後的第五天,兩個可疑的太監據說監禁在宮內時已經死了。過了兩年,在1617年的人員考核時,曾經審查此案的積極的官員王之寀以貪污而被撤職。[23]幾個以前主張迅速了結此案的官員這時被叫做浙黨。派性的界限決定了這個案件的結果。
行政機關的自信被動搖了,它的管理觀念消失了,變成了難以管理的機構。懷疑和不相信的態度逐漸地但卻是不可逆轉地蔓延到了低層行政機構。在明代的制度下,地方上的施政能力在很大程度上取決於各個地方長官的品格和廉正。在制止地方士紳對民眾的剝削時,他們經常被迫單獨地行動。現在,他們的美德很少被承認,他們的剛毅得不到支持。這種黨派政治敗壞風紀的影響因而擴展到了各級帝國行政機構。
沒有選擇餘地
我們從16世紀晚期和17世紀早期遊歷過中國或從澳門對中國有過短暫觀察的歐洲人的敘述可以了解,這個帝國被認為是一個安排合理的統一體,但是不能制止它行政機構中的許許多多違法行為和普遍的貪污腐化。這些作者還對許許多多的市鎮和城市,對這個國家生產的種類很多的貨物印象很深。這就產生了一種一致意見,中國非常富裕,但卻虛弱。在這個航海和發現的時代,這種狀況提供了不可抗拒的軍事征服的誘惑。事實上,由於來自世俗,也同樣來自宗教團體的熱切懇求,西班牙腓力二世一再受到慫恿派遣一支遠征隊去征服中國。這個武力打開中國的建議,如果實現,要比鴉片戰爭早約兩個半世紀。但是事實上腓力依然沒有動心,這個建議沒有什麼結果。由幾十年後對荷蘭殖民者發生的事來看,馬德里做出的決定不是不明智的。西方列強還沒有獲得它們技術的優勢。只有在它們做到了這一點後,它們才能維持一支使中國的帝國體系結束所需的武力。
萬曆晚期的明王朝呈現出一種自相矛盾的狀況。它的虛弱已暴露給歐洲,同樣也暴露給本土的目擊者,可是它能抵擋內、外兩方面的攻擊。明代的情況表明了天命說法的持久的效力。並不是中國民眾生來對治理不善具有更大的忍受能力。但是農民(只在整體上能被操縱)是在同樣分散的官僚的支配之下。[24]除非學者—官員階級同意或被迫改變它的忠誠,王朝的更迭就不會發生。換句話說,王朝不是靠它的實力,而是靠它的沒有競爭的地位而延續。沒有有力的競爭者足以保證它繼續存在。
在16世紀將要結束之前,萬曆皇帝還曾慶祝他三次主要戰役(「三大征」)的成功的結局。[25]在他長期統治的最後30年中,很少有一年是在沒有某種國內叛亂或邊境危局中度過的,這樣說就夠了。
社會動亂和邊境危機
在這個時期,有幾省發生了國內起義。最嚴重的起義中有白蓮—彌勒教所支持的山東的起義,1587年爆發,另一次在1616年。
在俺答於1571年受安撫以後,沿北京以北和以西的邊境少有入侵事件。一度強大的蒙古聯盟開始分裂;俺答的後繼者撦力克和卜失兔不能控制所有的部落。但是,這並沒有妨礙鄂爾多斯部入侵甘肅—青海邊境地區。在隨後防禦鄂爾多斯遊牧部落的戰鬥中,明軍大體上是成功的,部分地是由於這一地區的藏族和維吾爾族部落的援助。但是在這整個時期,邊境衝突和小的戰役不斷發生。同時,東蒙古人繼續向南遷移進入遼東(在近代的滿洲內),他們在那裡時常襲擊中國的邊境前哨基地。1598年,部族成員成功地伏擊並殺死了明的總兵官李如松。直到滿族人在女真(滿族)領袖努爾哈赤領導下出現時,蒙古人仍舊在東北占據了明軍的注意力。他們能夠把3萬—5萬騎兵投入一次戰鬥。
在西南,明軍和緬甸人之間也在斷斷續續地打邊境戰爭。1582—1583年,劉綎率領的一支討伐軍深入緬甸;1584年,劉再次打敗緬甸人。儘管有這些勝利,邊境仍然易受攻擊。在16世紀的最後10年,緬甸人再次入侵雲南邊境。在這個混亂的時期,連越南人也變得不安定了,1607年他們沿雲南和廣西邊界進行襲擊。
這些危機和起義沒有一次能夠傾覆明政權,儘管它們引起了夠多的問題,有時還引起了擔憂。它們沒有對帝國的體系構成嚴重威脅:沒有一個集團設法建立後勤基地或設法獲得足夠的領土以支持進一步的發展。要做到這點,它們需要受過教育的精英的支持。如果一個起義者不能團結地方士紳作為他的事業的後盾,他的救世主的使命就只能在來世提供救助。如果一個邊疆的首領不能吸收足夠的合作者按照中國的樣式來創立一個國家(如俺答一度試圖去做,如努爾哈赤及其子孫後來實際做到的那樣),他就不能希望在中國建立一個王朝。這些事例再次使人明白了這一點,中國傳統思想狀況的代替物在中國是不存在的。明帝國的失敗可以歸因於它的成功。它構想的政治制度使它能夠牢靠地依靠它的指令,只要這種狀況仍然存在,就只能忍受它的錯誤的行政管理。
文化隔離
萬曆時期的明政權缺乏它早期的活力,自從王朝建立以後,朝貢制度便已衰落。不過這一制度絕沒有被放棄,它仍然符合帝國的利益,對它很有用。但是條款現在是易於協商的,而在早期它們是由明朝廷提出的。俺答和他的部屬曾經受到朝貢關係的一種有所修改的方式的對待,贈品和商品的交換是在邊境貿易站而不是在京師進行。豐臣秀吉差點被說服作為承擔納貢義務的日本「王」而出現。1590年,朝廷扣下給予撦力克的財政援助(與朝貢關係相聯繫的一種特殊照顧),這被認為是使蒙古人屈從的一種手段。1594年,雲南巡撫能夠聯合納貢國暹羅發起對緬甸的攻擊。1615年,即努爾哈赤公開和明朝廷決裂的前一年,他派了他最後到北京的貢使。但是,把外援和接受者對天朝的自願臣服聯繫起來的政策是有限度的。這類安排可能加強武裝和平,但它不能代替武裝力量。這一點被努爾哈赤所充分證明,而安南(越南)提供了另一個適當的例子。當明朝廷不能對黎和莫兩個家族之間的爭執進行仲裁時,它對安南的支配地位便消失了。
歐洲人的到來引起一個新問題。明帝國主要關心的事情是不讓沿海貿易擾亂其農業社會的社會生活。葡萄牙人被允許在澳門繼續居住。這個殖民地的合法地位從來沒有提出,因為關於這個問題沒有發生爭執。實際上,葡萄牙人向香山縣知縣繳納一筆規定的租金,而中國在澳門的市舶司徵收進出口稅和噸稅,對葡萄牙人用特惠稅率。1574年,一道界牆被建立起來以封閉這個殖民地,把外國人限制在裡面。但是,葡萄牙人在這個殖民地內享受自治。在腓力二世占有葡萄牙王位後,澳門居民決定在其本國所承認的市民權的基礎上成立一種議院行政機構,最後是從印度總督獲得批准的。因此,雖然口頭承認腓力是他們的國王,殖民者設法使他們的港口城市擺脫了西班牙的干預。
這些詳情和中國人無關。儘管官員們承認不能禁止對外貿易,他們卻被指望制止中國人出洋,因為他們不能處理由混雜的中外人口造成的問題。按照外國法律管理的僑民區因而符合他們的意向。對外貿易的關稅和噸稅並不作為國家的收入。未經仔細稽核的收益用來支付地方的用項。中國的資料證明,在徵收了他們自己交來的稅以後,官吏們很少提出問題便讓關稅申報得到批准。
1567年,明朝廷解除中國人參與對外貿易的禁令,還指定靠近現在廈門的月港為這種海上貿易應當通過的港口。這是對參加海盜活動和武裝起義的福建居民的特殊讓步。當地居民現在被允許出海。這項政策實際上支持移居國外,說明了許多福建人的村社這時在東南亞出現的原因。
貿易由澳門向上游轉移到廣州似乎已於1578年開始。在這一年澳門的葡萄牙人被允許到廣東省的省會廣州去購買中國貨物。在整個16世紀,廣州間斷地禁止和開放對外貿易,決定其狀況的主要原因是法律和秩序。廣東的地方官員們擬定了一套詳細辦法來控制他們管轄之下的對外貿易。外國人必須在指定的地區內居住。他們由一個同業組織的管理人所指定的一些富有中國商人「擔保」。貿易期限於一年一次(後來是兩次)。中國人還發展了強制的方法。他們不給不遵守這些辦法的外國人提供服務和生活用品。當徵收關稅從澳門移往廣州時,所有19世紀公行制度(實際上這是朝貢制度的變體)的因素都已經有了適當的位置。
中國人在菲律賓群島
在澳門葡萄牙人獲得他的殖民地的同時,西班牙人也試圖通過外交談判在中國取得一個類似的立足點。這一計劃的前景暫時似乎是良好的:中國官員們在肅清海盜首領林鳳(在西方資料中也叫Lin A-feng、Limahong〔林阿鳳〕,或Dim Mhon〔李馬奔〕)方面也共享好處。
西班牙人於1570年到達一小批中國人已在那裡長久居住的馬尼拉,並建立了一個殖民地。1574年晚期,林投降中國當局的提議被拒絕,他帶領62艘船隻進入馬尼拉灣,裝載著男人和婦女、武器、農具,目的顯然在於開拓殖民地。林的士兵在他們的路上並不困難地打敗了一艘西班牙船,但他們和西班牙人在陸地上的戰鬥卻失敗了。這伙海盜於是轉向北方,最後在仁牙灣的邦阿西楠建造了一個要塞。1575年3月西班牙人組織一支遠征隊,突然襲擊這批中國人。他們摧毀大部分海盜船隻後,圍攻這個要塞。圍攻繼續了四個月。當戰鬥在繼續進行時,正在尋找林鳳的指揮兩艘戰艦的中國舟師軍官王望高,也到了呂宋。他應邀到馬尼拉,並受到熱情接待。王反過來同意隨他帶回以這個傳教區的創建者拉達修士為首的西班牙使團。
很明顯,中國官員們這時想要西班牙人為他們打仗。而西班牙人,除了得到呂宋島以外,為了貿易和傳統事業還謀求打開中國大門。當西班牙使團到達福州時,它的成員受到熱誠的招待,中國巡撫答應把他們的要求轉呈北京。意外的是,當這個使團仍在福州的客館時,林鳳率領的海盜(西班牙人認為他們已被包圍)已秘密地建造了30多艘船,並挖了一條水道逃到海里。把事情搞得更糟的是,一度在公海上自由行動的他們回到了台灣海峽,給福建官員們造成了一些問題。於是這些官員對促進西班牙人的事情的熱情減低了。拉達使團空著手回去了。進一步的爭論只能加劇雙方的惡感。這些情況激起馬尼拉的總督和拉達修士提出軍事征服中國的建議。[26]
建議的這次遠征沒有具體化,因為腓力二世不接受這個建議。[27]但是大規模的流血還是發生了,遭難者是在呂宋海岸上的中國平民。在西班牙人於1571年在馬尼拉立定腳跟以後,中國移民大批擁到這裡,很使西班牙殖民者沮喪。1602年,根據一個叫張嶷的人的建議,福建礦稅使得到萬曆皇帝的准許在一個偏僻海上小島的機易山上開採貴金屬。沒有證據表明,皇帝了解這個島在哪裡,或者他知道即將和西班牙人發生的衝突。他是不顧他的科道官員的強烈抗議而給予准許的。事實上,「機易」山很可能是呂宋島上的甲米地城。
當一個中國代表團(包括張嶷)到來調查這種可能性時,西班牙當局被激怒,代表團被趕了回去。但是總督唐佩德·布拉沃·德阿庫尼亞懷疑這是某種中國陰謀。就在九年以前,由西班牙人統率的新應徵入伍的中國人的叛亂要了一個總督的命。謠傳中國即將入侵,中國移民將幫助入侵者。當西班牙當局採取預防措施,搜查中國居民的武器甚至鐵器時,恐慌蔓延開來。
中國人的村社馬上開始設法自衛。跟著發生的1603年10月的大屠殺很可能因小衝突而被引發。但是,由於已經取得勢頭,它變成了一場西班牙軍隊和中國人村社之間的名副其實的戰爭。追擊從馬尼拉開始。被打敗了的中國人被趕到八打雁,在那裡土著的菲律賓人也襲擊他們。據說,死亡總數按中國人的計算超過2萬,據西班牙的記載是1.5萬人。這一事件直到一年以後才上報皇帝。萬曆皇帝處死了張嶷,他的不實報告引起了西班牙的暴行。除此以外,什麼也不能做。1605年,新任福建巡撫向西班牙人送去一份照會,只要求將寡婦和孤兒送回本國。兵部提出「逐內洋紅夷」[28],這個建議和自稱天朝是一致的,卻是完全做不到的。
在中國的耶穌會會士
這樣大量的流血只能增加中國和西方之間的文化隔閡。建立聯繫的工作,通過一些非暴力的方法應當可以獲得成功,耶穌會的會士們正朝這個方向前進。自從方濟各·沙勿略於1551年在上川島死後,在四分之一個世紀的時間裡,人數日漸增多的基督教徒鼓吹有力地打開中國對基督教的大門。1557年,范禮安到達澳門時,給傳教事業定了一個新方向。他作為東印度耶穌會布道團的新視察員,制定了文化順應的政策,他要求到中國的傳教士首先中國化。范禮安自己從未涉足中國,他留在葡萄牙在澳門的殖民地。但是他的努力產生了效果。他的追隨者羅明堅和利瑪竇很起作用。從肇慶的小教堂(在今高要,廣州以西50英里)於1583年建立起,利瑪竇終於設法到了兩個直隸地區,1595年到南京,1598年又到北京。在他1602年第二次到北京的時候,他在那裡永久地定居下來。這使他能夠把他生命最後的繁忙的10年,致力於在帝國朝廷的成員中宣講基督教和傳播西方科學知識。他在北京的成功使在其他城市的傳教工作成為可能。
利瑪竇贏得信任的才能是很出名的。他有無窮無盡的耐性和一種直接學會關於中國的東西的才能,他是一個理想的使節。他不但被中國受過教育的精英所接受,他實際上把他們吸引住了。儘管他獲得了成功,他並沒有消除文化的壁壘。他只在上面開了一個孔,從孔中擠了進去。這個耶穌會神父自己的日誌透露,他沒有把他的工作看成令人驚奇的成就,儘管他使一些人皈依,其中有幾個中國的顯貴。利瑪竇抱怨說,上層階級的中國人尋求自身的教化,而不是確定他們的信仰。另一方面,下層階級又沉迷於偶像崇拜和迷信。這是不難理解的。他所描述的一分為二的情況實際上是中國社會結構的反映,為數眾多的有文化的官僚統治著無數農民,兩個集團都不是深切地關心一種外國宗教的爭端和教義。在裁決者的作用因超越認識的原因而由國家首領承擔的時代,真主和耶和華是沒有多少餘地的。這樣,中國並不需要打一場宗教戰爭以解決爭端。所有信條都由它們的相對價值來評價,但沒有一種自以為是絕對真理,絕對真理只留給對國家的崇拜。在這種情況下,在18世紀終於使中國皇帝反對羅馬教皇的「禮儀之爭」是不足為怪的。
文化順應的政策已經在教會內引起某些曲解。利瑪竇的指定的繼任者龍華民,在這位能人1610年死後沒有等待多久便表示了不同意見。1617年,在萬曆皇帝(他不是一個宗教上固執的人)的統治行將結束之前,在中國的新教會遭到第一次迫害,雖然是一次輕微的迫害。
萬曆朝晚期的三大征
「三大征」是晚明史學家們編史工作的一種杜撰說法。沒有什麼歷史上的正當理由把在西南撲滅一個土著首領的戰役、在西北鎮壓中國人一蒙古人兵變的戰役和在朝鮮半島上和日本的戰爭,當作具有同等重要性的事件而湊在一起。這三次戰役,規模和範圍不同,它們的歷史根源也無相似之處。這三次戰役也都不是像明代作家們所斷言的那樣以明顯的勝利而結束。朝鮮戰役是一次奇怪的戰爭,雙方都處理不好,發展成了僵局。豐臣秀吉的意外死亡才導致了有利於明帝國的解決。舉行了勝利慶典。戰俘被獻給皇帝,後來被處死。[29]
儘管它們之間存在這一切差異,這三次戰役傳統上都被當作相互關聯的一組事件。明史學家谷應泰在他的條分縷析的明史中,用了連續三個部分來記這三次戰役。這些事件的當代人馮夢龍,在萬曆朝結束後不出10年內發表的短篇小說集中,也在他的一個故事的引言中把這三次戰役組合在一起。[30]但是,我們應當知道這種組合的含義。歷史學家們試圖誇大晚明帝國的軍事威力以頌揚一個衰落中的王朝,自覺或不自覺地讚許那樣一種思想狀態,即使是以犧牲真實性作為代價。
西南的播州戰役
防禦楊應龍的戰役可以被看作少數民族集團居住的西南地區中國化的一個方面,這種中國化整個明代都在進行。楊本人以中國血統而為人所知,儘管這實際上是說他出身於混血世家。他所控制的地區和時代是不合拍的。他的最早的知名的祖先,一個唐代的將軍,征服了9世紀叫做播州這個地區的土著民族,能夠把它當作這個國家之內的一個自主的國來控制,並在以後的七個世紀中傳給他的子孫。幾個朝代興起又衰落,而楊氏接受了不同形式的分封和任命;但這個家族對於鄰接湖廣、四川和貴州三省多山地區(這個區域東西延伸200多英里,南北略短)的控制,在楊應龍死亡之前從未遭受一個帝國政府的破壞。
在這個土著居民社會特有的一種分封土地所有制的形式中,楊氏的封建領主權力是通過七個有勢力的家庭行使的,這七個家庭還組成了他的議事機構。情況表明,這些附庸家庭在它們對中國人和對土著苗族的忠誠方面是有分歧的。楊應龍以支持苗族的事業著名,在他叛亂期間土著居民終於團結起來支持他的事業。
當時記載所描述的導致他叛亂的事件,似乎是不能說明問題的。據說楊於1587年和其妻張氏離異,以他的田姓的妾取而代之。接著他殺了他的前妻,她的親屬於是報告中國當局楊即將暴動。更可能的是,這一家庭糾紛打破了部族結構內的力量平衡,而中國人決定干預,因為張姓和田姓都屬楊氏的附庸家庭,很可能導致一場自相殘殺的戰爭。不能排除中國的稅收作為叛亂的一個原因。明的官員們曾通過楊應龍設法從苗的部落得到人力和物資,主要是建造宮殿的木料。而且在楊「叛亂」的10年中,他兩次主動地向明當局投降。每一次他都被判處暫緩執行的死刑。第一次他要求以2萬兩銀子贖身;第二次判刑是以兩倍於此數的罰款抵償,再加上未說明數量的木材。兩次他都沒有繳納。朝鮮戰爭使政府十分忙碌,官員們因而不能加強他們對他的壓力。楊應龍一旦行動自由,他便對明軍發動襲擊和偷襲。可是他不敢像他的同伴所建議的那樣,發動大膽攻擊以占領四川。
政府於1590年處理他的問題。除了1594年談判時暫時中止外,楊應龍的叛亂整個90年代都在繼續。最後的解決發生在1600年。在朝鮮戰爭結束之後,北京朝廷立即任命李化龍為總督,命令他鎮壓楊應龍。1599年晚期他到達重慶。他非常詳細地計劃了第二年春天的攻勢。針對楊應龍四五萬人的兵力,他動員了一支20萬人的軍隊。部隊遠從陝西和浙江來到。朝鮮戰役的老兵,一小批從朝鮮來的日本人也被徵召。大部分軍隊是從地方的輔助部隊和其他土著部族成員抽調的。部署了火器。每一支先頭部隊都由精銳部隊帶領。地形事先進行了研究。總督本人在心理戰方面是內行,他有效地利用了告示和傳單。
實際的戰鬥持續了104天。李上報說有22687名叛逆者被殺,1124名被俘。這一比率表明了其殘暴的程度。楊應龍自殺,他的屍體被送往北京予以污辱。隨著楊氏氏族世襲的封建領主地位的消除,播州本地的酋長制被改成了直接治理的兩個府。
鄂爾多斯戰役
防禦哱拜的戰役的內容要少得多。現存的記載並未證實他打算造反的斷言。在舉起他的旗幟之前,他可能已和鄂爾多斯蒙古人達成了更好的諒解。有些記載表明,他是事件的受害者,後來被明的官員們挑選出來當作叛亂的首領。
哱拜是蒙古人,他的家庭曾長期服中國的兵役。1592年他以都指揮的身份退職。他的軍階由他的兒子承襲,他的兒子用中國名字哱承恩。按照慣例,這個家庭保有1000多「家丁」,也就是受他們的指揮官主人指揮,常常被他雇用的經驗豐富的戰士。評論家曾經評論說,保留這樣一支私人軍隊,和他們父子都被捲入的這次兵變相比,很可能使他們更不可避免地要被消滅。因為哱拜和他的兒子被安置在戰略城市寧夏,他們和草原上的敵人蒙古首領們的可能聯繫終於使中國當局感到憂慮。
1592年3月,一個中國軍官劉東暘起來造反。他因欠薪而發怒,殺了這個地區的巡撫。在暴動的過程中,劉和他的部下還迫使這個軍事地區的總兵官自殺。然後他宣布自己為總兵,讓哱承恩和另外一個中國軍官任他的左、右副職。哱拜在這一連串暴力事件中從來沒有接受任何頭銜,但他被確認為這次叛亂的幕後策劃人。從一開始,負責西北邊境的總督上呈皇帝的奏疏就大事渲染哱拜和他兒子的作用,而對中國人員的作用輕描淡寫。通過誇大哱拜和蒙古人的聯繫,他希望使這一事件呈現出邊境戰爭的特徵,而不是由下級指揮官管理不當而造成的一次內部的暴動。
下幾個月正與日本侵略朝鮮的時間巧合,是朝廷非常焦急的一段時期。叛亂者和政府軍之間在寧夏周圍的邊境輔助哨所的較量加劇,叛亂者時時得到草原蒙古騎兵隊的幫助。防線以內的中國指揮官們在待命中,奉命對蒙古人深入明疆襲擊做好準備。從鄰近地區調入了增援部隊。注意了欠款問題,戶部從陝西、河南和四川運送銀子給戰鬥人員發餉。但是鄂爾多斯大部隊在附近地區出現的傳聞是不真實的。[31]皇帝兩次嚴責官員們給他提供虛假的報告和矛盾的建議。如果鄂爾多斯蒙古人投入了兵力,這次叛亂能否被鎮壓是難以預料的。但實質上,到了仲夏,政府軍已經包圍了寧夏鎮城。
1592年7月最後一天,李如松帶領東部軍區的援軍到達。這標誌著戰役的轉折點,可是圍攻的軍隊又過了兩月也未能攻占這座城。終於找到了一種解決的辦法。修建了一道與城牆平行的堤堰,把中間的空地灌滿水。這道堤堰完工時有3.5英里長,其中的水達到9英尺深。城牆的一些部分不久開始崩塌。從洪水中逃出來的叛亂者完全失去信心。1592年10月20日,寧夏城被占領。哱承恩在城陷以前殺了劉東暘,並將劉的首級懸掛在城牆外面,顯然希望因此而得以贖身。哱承恩沒有被寬恕。他到政府軍的大營時被扣押,後來在西安被處死。哱拜自焚。1578年以來整個寧夏鎮現役的花名冊只有27934人,卷進叛亂的士兵數目不可能超過兩萬。寧夏城的人口當時的文獻記載是3萬。政府方面軍隊的總數不詳,但它包括北方邊境所有軍區的部隊。
朝鮮戰役
朝鮮戰爭和上述兩個戰役不同,是在外國土地上作戰。豐臣秀吉在準備侵略時,據說動員了大約30萬人。此數一半左右參加了1592年在朝鮮的戰鬥。1597年的第二次侵略涉及差不多同樣數目的人。這些數目使明軍不可能具有它常有的那種數量上的優勢。
因為豐臣秀吉的真實動機仍不清楚,歷史學家們不可能十分肯定地論述這次國際衝突。他在宣告征服中國是他公開的目的後,甚至沒有進入朝鮮以落實他野心勃勃的計劃。他1592年的第一次突襲使朝鮮人大吃一驚。日軍在1592年5月晚期在朝鮮半島登陸,在兩個月內便把漢城和平壤都占領了。到了1592年秋天,兩支先頭部隊已抵達鴨綠江和圖們江。沒有做出努力越過這兩條江前進,以至侵入中國境內。沒有利用這最初的優勢可以歸因於朝鮮水軍和朝鮮的非正規軍,他們騷擾日本人,威脅他們的後方。但豐臣秀吉,和他願意承認的或資料所透露的相比,可能持有不那麼雄心勃勃的戰爭目標。喬治·桑塞姆懷疑他了解大陸戰爭的一些難題,或預料到嚴重的中國的介入。[32]碰巧,統率一支1.8人的先頭部隊,並和中國人打了大部分的仗的小西行長這個日本的「基督大名(Christian daimyo)」也在戰地上進行了大部分和談。這種雙重任務要求他時而戰鬥時而友好地拜訪中國將領們。休戰很可能起了對明軍比對日本人更有利的作用。
中國人考慮到他們派往朝鮮的象徵性軍隊在1592年被日本人消滅,在這年晚些時候開始動員。集合了一支規定兵力為4.2萬人的遠征軍,部隊由北方五個軍區提供。一支精通火器用法的3000名士兵的部隊來自南中國。整個帝國奉命戰時警戒。所有沿東海岸的海港都被關閉,以免16世紀50年代的海盜入侵可能重演。東方的訪問者證明了對外國人的普遍懷疑。既然事已至此,萬曆皇帝發布命令調集一支由10萬人(有的來自遙遠的暹羅和琉球群島)組成的遠征軍以奪回朝鮮,並最後侵襲日本。[33]和一般的做法一致,文官宋應昌被任命為經略,同時李如松被委任為提督。
地圖24 朝鮮戰役(1592—1598年)
這支遠征軍於1593年1月渡過鴨綠江。它的第一次戰鬥旨在收復平壤,是中國人的一次明顯勝利。但20天以後,李如松在一次勇敢的追擊中,親自率領1000騎兵走在他的軍隊主力的前頭,卻遭到了災禍。在漢城以北約15英里,他被一個三倍於他自己部隊兵力的日本戰鬥隊列所阻。中國人被擊潰;提督本人好不容易才免於被俘。這次戰鬥結束了這次戰爭第一階段的敵對行動,接著進行了和平談判。
中國談判代表團由沈惟敬率領。很奇怪,他既不是文官的一員,也不是一個軍隊的官員。他由兵部尚書推薦,輕率地被委以戰鬥的職責,作為游擊去和日本的戰地指揮官們面談。他和敵方的談判被認為為日本人於5月撤出漢城作好了準備。撤退背後的真實問題是,侵略者面臨嚴重的後勤難題,他們已經遭受了一個大糧庫的損失,它是被中國—朝鮮的代理人燒毀的。豐臣秀吉命令日本人在釜山附近建立他們的陣地。中國人沒有所需的力量以摧毀這個橋頭堡。僵局就這樣出現,隨之而來的休戰持續了將近四年。
這種拖長了的解決難題的外交努力和處理談判及其連帶的禮儀的緩慢步調,在某種程度上可以說是文化因素造成的。但是,一個好奇的讀者很可能懷疑在起作用的豐臣秀吉的心計。這個日本的新霸主知道,如果他過分堅持這個爭端(他供應他的軍隊已經有困難),可能跟著發生嚴重後果;他願意等待時機。此外,如果在朝鮮受到挫折,他在日本掌權就不可能仍然是牢固的。
1593年夏天,一個中國代表團訪問了日本,沈惟敬在代表團充當顧問。豐臣秀吉於6月接見了代表團,代表團在他的宮廷停留了一個多月。這一輪談判毫無結果,但朝鮮局勢的緊張程度減輕了。中國人決定在半島上保留16000人以維護這種武裝休戰,撤回了其餘的遠征軍。證據表明,已先傾向於和平解決的日本人在他們自己之間不能就條件取得一致意見。豐臣秀吉到中國的使節小西如安(中國人叫小西飛)首先必須在釜山和代表侵略軍的將領們討論。[34]他和中國談判者的討論也在北京引發了一次類似的爭論。大多數意見贊成戰爭。結果是,這個使節在朝鮮和滿洲滯留了一年多。但是,兵部尚書極力主張和平解決,列舉了繼續戰爭的財政困難。這得到皇帝的親自干預以使他的論點占上風。一個低級官員被查明是吵嚷得最凶的應對阻撓和平解決負責的人,被免去了行政機構中的職務並被逮捕。這時這個使節小西飛才被護送到京師,他在那裡停留了一個多月。
北京朝廷滿足於日本的提議,派出一個使節去授予豐臣秀吉以日本王的稱號。和解的一個先決條件是日本在朝鮮的軍隊完全撤退,這遇到了某些阻力。漫長的討價還價隨之出現。中國使節從1595年5月到1596年7月,先是滯留在漢城(在中國占領之下),然後是在釜山(在日本占領之下超過一年)。應該轉交給日本那位霸主的皇帝的冊文和綢袍變得很髒,以致都不再合用,必須從北京趕緊送來新的。在談判期間,主要的中國使者擔心他的性命,放棄使命並逃走了。他的職位只好由他的副手填補,只是在日本軍的主力渡過朝鮮海峽以後,他才渡過朝鮮海峽到了日本。釜山的侵略者還是留下了一小支駐軍。
1596年10月豐臣秀吉應允的對明使節的接見,是所有時代最大的外交大錯之一。這個日本霸主認為自己在戰爭中是勝利者,憤怒地發現他將被置於向中國皇帝承擔納貢義務的附庸地位,並將保證決不再進行對朝鮮的另一次侵略。他曾指望分割朝鮮,送來一個朝鮮王子作為人質,和與一個明公主結婚。只要這樣說就夠了:日本已經發展得不適合於中國的世界秩序觀念,以及它的從天朝京師放射到邊緣地區的突出的文化影響。不難理解,誰都不敢把這一新的發展上報萬曆皇帝。220年以後,即使在一個異己的滿族統治者之下,當英國國王的阿美士德使團於1816年被派往中國時,中國朝廷仍然緊緊地抱住它的世界帝國的特殊觀念不放,這種觀念對它的意識形態的基礎是至關重要的。這一問題的費解方面是,豐臣秀吉見過沈惟敬不止一次,他的代表們也和中國人保持聯繫多年,直到冊封的冊文實際放在他的眼前時,他對爭論的是什麼仍然一無所知。
無論什麼可能導致這一誤會,其結果是和平談判停止,而戰爭進入了它的第二階段。1597年早期,雙方恢復了敵對行動。在中國使節被給予回國通行證之後不久,據報200艘運載軍隊的日本船已抵達朝鮮海岸。夏季期間,另外1000艘這種軍隊運輸船停泊在釜山。北京朝廷任命楊鎬為一支新軍的經理。控制滿洲和北京附近地區的總督擔任後方梯隊總部和後勤的指揮官。這個官員邢玠作為防禦的協調者,最後行使了高於經理的權力。同時,那些先前主張和平解決的官員被貶黜。沈惟敬到死被擱置一邊。早些時候很得皇帝信任的兵部尚書因皇帝堅持而被處死刑。在執行死刑前據報他死於獄中。
中國文獻指出,為這第二次戰役,起初調集了3.8萬人的部隊。它們由一支2.1萬人的水師協助。邢玠說他計劃了動用10萬人的冬季攻勢,但似乎是,他的軍隊的總數是這個數量的一半左右。一個近代日本學者認為,明的兵力和豐臣秀吉14萬人的侵略軍相等,但這似乎是太不可能了。[35]中國軍隊是靠在全帝國調動現役部隊和招募而組成的。涉及所有的邊境地區,有些士兵還來自遙遠的四川、浙江、湖廣、福建和廣東。一個現實的估計可能是把明在戰役高峰期間的陸軍和水師加起來的兵力估量為7.5萬人。
第二次戰役在幾個方面和第一次不同。這一次,幾乎整個戰役都在北緯線36°以南,而不是沿南北延伸的戰線進行。1597年8月,日本人推進到離漢城50英里以內;但是當明的援軍到達時,戰線變得穩定了。當冬季到來時,侵略者不得不撤回南方。此後他們便取守勢。在第一次戰役中已經認為重要的水師的軍事行動,對第二次戰役的結果有決定性的影響。朝鮮人起初把水師將領李舜臣投入了監獄,並委任一個不勝任的軍官指揮他的艦隊。他們很快把閒山島上的基地丟給了敵人。這個錯誤被糾正了。在這一年結束之前,水師將領李舜臣回來了,由於他的返回,朝鮮人很快恢復了對海峽水道的控制。他的成功迫使日本陸軍沿東部蔚山到西部順天海岸採取守勢。
中國人也沒有忽視海軍力量的重要性。按照大學士沈一貫的建議,萬曆皇帝下令籌辦一支艦隊,並派往朝鮮領海。它被置於中國水師指揮官、炮術專家陳璘之下,於1598年5月到達朝鮮海域。[36]天津的港口和山東半島及遼東半島的港口被利用來運送給養。這支水師最後在和朝鮮人的聯合部署或者在和中國陸軍的配合進攻中加入了戰鬥。
儘管有這些戰略上的優勢,陸上的軍事行動也絕不是容易而順利的。傷亡的巨大數字證實了戰爭的激烈。這次戰役的中國一方還開始了黨派性的爭論,尤其是在戰鬥部隊面臨不利局面的時候。例如,1598年2月圍攻蔚山,據說已接近於成功的結局。但是一支日本3000人的救援部隊在最後時刻的出現引起了中國攻擊部隊的潰逃。經理楊鎬因這次失敗而受到指責。他因制止最後的攻擊和其後逃命而受到批評。雖然他承認幾百中國士兵死於戰鬥,他的對手卻堅決認為這次損失很可能超過2萬人。他和有很多敵人的大學士沈一貫的密切接觸和這次批評有聯繫。這導致了楊鎬的免職。
1598年春小西行長警告說,日本在朝鮮的陣地是守不住的。日本人依次下令撤退將近半數的侵略軍,在朝鮮主要留下島津氏族成員的指揮官們隸屬的薩摩軍人。這些人打仗很兇猛。在10月後期之前,豐臣秀吉於1598年9月18日死去的消息沒有傳到日本營地。那時,他們已在順天和泗川打退了中國人的進攻。順天之戰是嚴重的失敗,這在中國官員集團內是被承認的,雖然日本人聲稱他們斬首38700名,似乎是有意地誇大了。
這最後的挫折將北京朝廷(它還不知道豐臣秀吉之死)置於困境。朝廷提出了停止攻擊和採取守勢的建議。皇帝已經召集了主要大臣的會議以商議這個問題。就在這時福建巡撫向朝廷報告了豐臣秀吉之死。這個消息作為誰也不想繼續的七年戰爭(日本人認為這次戰爭是「龍頭蛇尾」)事實上的結束而受到了歡迎。
滿族的挑戰
帝國的創建者努爾哈赤
努爾哈赤生於1559年,這使他比萬曆皇帝年長四歲。他的通古斯人的建州部屬於女真族。1635年以後他的後代才開始把他們自己叫做滿族,這個詞的起源不清楚。但是「建州衛」這個名稱是明代新造的用語。永樂皇帝承認這些部落的作戰能力,用這個名稱於1412年設立了這個部族的衛,因而在理論上使這個部族成為中國帝國軍隊的一個附屬部分。可是這種承認沒有什麼內容。明帝國從沒有明確地劃定這個衛的疆界;除了可能在最初的年代以外,沒有證據表明,這個部族的首領的順序繼承是保持在帝國的嚴密監督之下。
在整個明代,滿族人從他們靠近現今朝鮮和前蘇聯之間的邊界地區的較早居住地,移居到西面大約300英里的滿洲中心地帶。在16世紀,他們沿著相當於現今遼河以東的南北鐵路通道一線和中國人做買賣。和中國居民的衝突變得頻繁了。努爾哈赤最終成了在腐敗而專橫的中國官員們手下受到惡劣對待的直率的滿族人的維護者。實際上,滿族部落之間的內部衝突是頻繁的。其模式通常是以婚姻關係和聯盟開始,而以背叛和吞併告終。中國的地方指揮官們毫不猶豫地利用這種對他們有利的情況。他們不能避開日益增長的滿族人口的壓力,常常在較弱的首領和較強的首領爭奪權力中謀求給予前者以幫助。他們以這種方法改變力量對比,對局勢保持某種控制。這樣,到了17世紀第一個10年,明政府、它的軍隊和中國移居者都已長期參與了和滿族人的各種關係。
努爾哈赤自己的親屬(他們對首領地位的要求,按照父系和母系血統似乎都被證明是正當的)成了異常情勢的犧牲品,這種異常情勢使他開始了作為滿族人首領的生涯。1582年晚期,這個未來清王朝的創建者的父親和祖父都在阿台的要塞內,阿台是和明將李成梁交戰的一個首領,這時他們因中國軍隊猛攻這個要塞而遭到殺害。後來才發現他們是李秘密聯繫的人。在這一事件以後,努爾哈赤去見李,李安慰他,待他很好。有的記載甚至說,這個未來的滿族首領成了李成梁的義子。
1583年,努爾哈赤24歲,開始創建他的帝國。他後來誇耀說,開始時,他的軍隊只有13副盔甲。他有李成梁的同情,並藉口他是為他的先人之死報仇,他能夠不受懲罰地採取行動。但是在1587年,當他開始加強他駐地的防衛時,遼陽巡撫斷定努爾哈赤被縱容得過分了。他組織了一次先發制人的反對這個建州首領的戰爭,但他後來不得不予以放棄。如同當時典型的中國政治關係,對於如何處理這一局面存在不同意見。一個和遼東巡撫意見不合的下屬地區的行政官員堅決認為,應當靠引導或「撫慰」把努爾哈赤爭取過來。使得事情更加複雜的是,這個下級官員從北京監察官員們得到的支持比巡撫本人多。在努爾哈赤可能變得過分強大以前摧毀他的計劃就這樣被擱置了。
在這次事件之後,這位滿族人的領袖還是以不太好戰的辦法向著他的目標前進。他已經控制了黑圖阿拉(後來的興京)河以南的地區,和四個女真後裔的主要部族政權保持真誠的關係,與其中一個首領的女兒和另一個首領的孫女結了親。較小的部族被勸誘承認他為他們的領袖。他仍在等待時機,與明帝國同樣和好。結果,萬曆皇帝於1589年授予他稱號和軍階。第二年他以他自己的朝貢使團首領的身份到了北京,後來在1597年,他再次訪問了中國京城。
中國和豐臣秀吉的戰爭給努爾哈赤提供了一個難得的機會。1593年努爾哈赤擊潰了他的葉赫部的內兄弟所組織的聯合進攻,擴大了他對在滿洲的蒙古人的影響。他提議率領他的部隊參加明在朝鮮的遠征,被婉言謝絕。儘管如此,北京朝廷還是不得不謙遜地對待他。他還從壟斷與中國人的珍珠、貂皮和人參的交易中獲利,這樣獲得的財源有利於他的擴張計劃。幾乎不能相信人人在這時都能看出努爾哈赤遲早將起而向明王朝挑戰,可是也沒有提出抑制他的辦法。1592年,在抵禦豐臣秀吉的戰役的前夕,來自滿洲的一份中國公文表明,這位滿族首領大約有了3萬—4萬騎兵,加上大約4萬—5萬步兵。努爾哈赤精銳部隊的質量給人的印象甚至更為深刻,普遍認為它甚至勝過日本人。[37]
在這個世紀結束前後,努爾哈赤採取兩種措施把他的機構提高到高過部族政權的水平。一種措施是在1599年研製一種獨特的女真字母字體,代替以前所用的蒙古字體。另一種措施是在1601年創立「旗制」。在四個旗的每一旗下大概各有25個300戶的牛錄;1615年又增加了四個旗。這些旗和牛錄不只是作戰的單位,還起軍事行政區的作用。全部居民都在它們的下面登記,包括部族所有的男人和女人,以及他們的子女和奴隸。在和平時期,它們是行政和稅收單位。在戰爭時期,登記在牛錄的士兵很少同時被徵召;它們奉命從每一牛錄出規定數目的士兵,這取決於動員的程度。
1603年,努爾哈赤與明在遼東的將領們達成一項協議以劃分他們之間的疆界。此後滿族人的土地便緊靠中國的移民。中國人沒有實行這項協議,這種情況曾被努爾哈赤作為他的「七大恨」之一而提了出來。
努爾哈赤的戰術的核心是由1萬—5萬騎兵組成的騎兵兵團的靈活性和打擊力量。由他的兒子和侄子們統率的各旗配合得很好。這些作戰兵團行動的高速度使它們能夠抵擋中國人和朝鮮人的火器。在1619年的戰役中,努爾哈赤能夠迫使中國在開闊的戰場上(滿洲人擅長於此作戰),而不是在圍攻和消耗戰(中國人擅長這種作戰)的一系列正面戰鬥中和他打仗。努爾哈赤於1615年派遣他的最後一個朝貢使團到北京,顯然是為了分散朝廷對他真實意向的注意力和掩藏他的即將發動的叛亂。
他看出明帝國的虛弱已有很長時間。例如,他告訴他的部下說,如果一個明的將領奉派來懲辦他,這個將領只是形式上奉行調遣,然後謊報他的功勞。他把以魯莽出名的明的山海關總兵官杜松說成是瘋子。總之,他懷著仇恨和輕蔑對待中國人。但具有諷刺意義的是,他從不缺乏中國顧問,其中之一據說為他盡力達30年之久。
最後的跡象
到了1618年,除了葉赫和海西外,努爾哈赤已併吞了所有的滿族部落;葉赫和海西在中國人保護之下,沒有一次大規模的戰爭不能消滅它們。這一年春季時機成熟了。5月8日滿族人放出風聲,第二天3000建州部族的人將到撫順關做易貨交易。在指定的時間,當城鎮居民和戍軍的士兵湧進城門外的市場極想做買賣時,努爾哈赤發動了他的攻擊,殺死一個千總,並迫使一個游擊投降。遼東鎮的總兵官匆促出擊。滿族人於是撤出撫順,向他們自己的地區撤退。但是,他們途中又折回並包圍了中國人,這次殺死了這個總兵官。
努爾哈赤仍然聲稱希望和平解決,這時發布了他的「七大恨」,實際上強調了三個主要問題:他的父親和祖父被明軍殺死;明當局給予他的部族對手以幫助和支持;明的移居者蠶食他的疆土。這些恨只能以讓與他疆土和以金、銀、絲織品的年金——實際上是北京的貢品——來補償。這些條件對於北京被認為是不能接受的。事實上,明朝廷深受派性鬥爭的困擾,以致它不得不魯莽行事。除非努爾哈赤很快被徹底打敗,應負責任的官員們沒有一個能夠希望避免指責和彈劾。在這種壓力下,連萬曆皇帝也決定採取行動。有幾個月,關於遼東的公文得到了他及時地注意。
計劃於1619年春季討伐。但是,在所有能勝任的官員中,又是有爭論的楊鎬被任命為經略。幾個受到高度重視的將領——帝國能調的最好將領——也被派到遼東。邊境戍軍和遠到浙江和四川這些內地省份的士兵、馬匹和裝備被集合起來以建立一支進攻的軍隊。當需要更多的人員時,便以新兵補充隊伍。葉赫和朝鮮人也被要求參加這次戰役。[38]
財政是一個主要問題。在張居正當首輔期間積聚的國庫儲備,在早一個10年已經全部耗盡以供給其他一些戰役的資金。正常歲入絕不能抵補這種巨大開銷。總是不願放棄自己財產的萬曆皇帝,只為這次戰役出了10萬兩銀子,雖然在內庫里他有幾百萬兩。在戶部尚書建議下,除貴州以外的所有省份,對於土地稅都增加了銀兩附加費。在其他稅收外,這項增加預期提供300萬兩銀子,這筆款項在當時被認為足以使遼東事件獲得圓滿結局。到1619年3月,所有的準備工作都已完成。
楊鎬的全部兵力在有些資料中說有20萬人。實際上他可能只有此數的一半,其中大約有83000人的中國部隊,包括那些派給勤務和供應職務的人。餘數由朝鮮和葉赫援軍組成。所有努爾哈赤的部隊一到達戰場就投入戰鬥。在這次戰役的高峰時刻,他或許有5萬至6萬人。儘管記載中誇大和縮小了軍隊人數的數字,可以有把握地認為,總的來說中國人具有大約兩三萬人數上的優勢。但是在戰場上,數量上的優勢卻在滿洲人一邊,因為楊鎬把他的兵力分成了四路,而努爾哈赤實際上在一切場合都保持了以他的全部兵力攻擊的機會。
回顧起來,楊鎬的作戰方案應該受到它所受到的一切批評。可是,這個作戰方案類似於在抵禦楊應龍戰役的末期中和在朝鮮戰爭第二階段中所用的方案。這類方案通常是由文官而不是由戰地指揮官提出的。文官按照慣例被任命為最高指揮官,但職業軍事指揮官卻不能指望高升到超過野戰最高將領的地位。一個指揮一個軍團的將官通常已經達到他的履歷的頂點。這也是1619年戰役四個指揮官的情況。他們的服役經歷和他們的聲望大致相等,誰也不能被指望從屬於任何別的人;誰也沒有專門的知識和技能以調動大於上述四個縱隊的作戰編制。
由這種缺乏軍事領導能力而產生的一些問題,更和缺乏專門技術和後勤的支持摻和在一起。軍隊由分散在許許多多行政單位中的各種來源提供資金。它的人員包括新兵,也包括世襲軍戶的成員。它的裝備來自地方徵集的比來自中央管理之下的合乎標準的工廠的要多,因此,不能指望質量檢查。16世紀晚期到中國的西方訪問者幾乎一致認為,中國軍隊在戰鬥中很脆弱;但是不管它質量怎樣差,它在數量上卻能彌補。在和豐臣秀吉作戰期間,朝鮮人看到沒有甲冑保護的中國士兵迎面攻擊日本的火器部隊並遭受巨大傷亡而感到驚駭。最重要的是,這樣一支軍隊不能機動地調遣。它需要富有經驗的戰士組成的精銳部隊打開攻擊的道路,以便大批士兵因而能夠在他們後面蜂擁而進,維持攻擊的勢頭,開拓成果。不過這些作戰兵團由勇敢的人指揮,他們本人精通技擊,在勇敢的衝鋒中親自帶領他們的士兵。
1619年戰役中的所有指揮官可以用以下的說法來評述:他們當中沒有一個有資格叫做足智多謀的人,更不必說,戰略家,但是他們在戰鬥中的英勇是被完全認定了的。在戰鬥中,他們被指望負責他們的「家丁」,即誓與他們的指揮將領們共生死的老兵的部隊。例如,這四個野戰指揮官之一的劉綎,是一個職業軍事指揮官,他在1582—1583年戰役的緬甸前線指揮,從此開始發跡。1619年他帶著736個這樣的家丁到了遼東。既然次一級的將軍們頂多不過擔任大隊的指揮官,最高指揮部的選擇餘地便受到限制。由於這個緣故,戰略和戰術只能老是簡單的。
對楊鎬應做到完全公平,其他可減輕錯誤的因素也促成了他的失敗。在他派馬林到北面,劉綎到南面以後,他顯然保持著對已在遼東的明軍的指揮,包括葉赫和朝鮮的援軍在內。朝鮮人離開他們的本國基地不能被有效地使用。地形是另一個影響他的決斷的因素;從西方通向赫圖阿拉的路線受到限制。所有的進路都在渾河的北面相交,而在南面,高山終歸是一個嚴重的障礙。
地圖25 楊鎬進擊努爾哈赤(1619年)
在作戰方案已經決定時,楊鎬作為經略,和在場的多數軍官一起,於1619年3月26日在遼陽主持儀式以發動這次戰役。4月5日以後在不同日子派出了幾支部隊,這取決於每支部隊到達敵人都城必須行軍多遠。在舉行儀式時,在前一年的戰役中進攻不力的一個指揮當著集會的軍官的面被處死。楊鎬約定,自將領以下任何人在當前的戰役中如果犯了類似的錯誤,都將施以同樣的極刑。3月31日下了一場大雪,這就必須重新安排這次戰役於4月9日開始。
只要努爾哈赤專意保衛赫圖阿拉,讓明的幾支縱隊圍攻他,或者把他的兵力分散在廣闊的地區,因此明軍可以保持數量上的優勢,楊鎬的方案便有某種成功的可能性。但是這個滿族領袖沒有做這些事情中的任何一件。對努爾哈赤的才能估計不足註定楊鎬和他的軍隊要遭到不幸。
碰巧,帶著估計有2.5萬人兵力從撫順關動身的指揮將領杜松因這次戰役的失敗而受到了責備。據說他在薩爾滸之戰中兩次遭到伏擊。4月14日一早,他渡過渾河,並在北岸放棄了他的裝載著輕型炮的戰車營。在南岸的小接觸中他很快消滅兩個堡壘,俘獲了14個滿族人。他受到這一成功的鼓舞而突進,正中努爾哈赤的埋伏。他的部隊面對3萬蒙古人。在激烈戰鬥期間,杜松試圖占領一個山頂,不料又陷入另一次埋伏。日落之前,這個「瘋子」將軍和他的兩個分隊指揮官一起都已被殺,渡過渾河的人很少生還。
監察官員們譴責杜松「欲貪首功」。他的惡劣行為包括擅自把他的啟程日期提前,放棄火器,反對他部下的建議而渡過渾河,以及背水而戰。這次戰役失敗的嚴重責任最終落到杜的頭上——這種判斷為皇帝所接受。但是,這些批評完全以一個監察御史推敲出來的一份戰地報告為根據,而他的報告又完全以四個士兵提供的口頭敘述為根據,其中三個士兵執行偵察任務,只有一個士兵在這次戰鬥中實際作戰。這些批評者不考慮最高統帥給指揮將領們添加的不適當壓力,更少考慮大學士方從哲對整個戰爭工作所施加的壓力,方從哲本人正面臨不滿的朝臣們的批評。
事實上,杜松的部隊應當在4月14日出發。他實際上是在4月13日和14日之間的午夜啟程的,這在技術上和他的命令並不是不符的。他戰術上的錯誤可能是受缺乏充分偵察的限制。可是杜松的部隊一旦投入戰鬥,便不得不靠占領一個突出的高地來保衛他的陣地。戰車營被留在後面不是指揮決斷的結果。倉促碰上敵人,杜松趕到了前線。後來戰車營的指揮官證實,渾河的急流使得帶著重型裝備和黑色火藥渡河很困難,所以他停止了前進。但是前線部隊仍然有許多槍。對杜的指責因而基本上是不公正的,尤其是指責他沒有使用火器。應當指明,對任何戰爭或這次戰役的結果,火器都沒有決定性的影響。在其後的尚間崖和牛毛寨的戰鬥中,中國和朝鮮的輕型炮都不能夠快地射擊以擊退堅決進攻的騎兵大兵團。後來,在開原和鐵嶺戰鬥期間,也出現了同樣的情況。
1619年4月15日在尚間崖的戰鬥重演了前一天戰鬥的格局。中國人的戰術指揮再次把自己分割開。努爾哈赤在攻擊敵軍主力之前,再次消滅了敵人派出的突擊部隊。當努爾哈赤重新部署他的各旗時,明軍再次不能很快地行動以奪取戰術優勢。唯一的差別是,在這次戰鬥中明軍有時間占據防禦陣地。從另一方面來說,滿族人後面還有一天成功的激烈的戰鬥。在尚間崖,中國的指揮將領馬林沒有死於這次戰鬥;他撤退到了安全地帶。派到他指揮部的高級文官潘宗顏監督後方梯隊,在戰鬥中被殺。因杜松在前一天戰敗的消息而感到沮喪的中國士兵,一看見敵人就潰逃,潘的致命創傷是射在他背上的一支箭造成的。
這兩天的戰鬥徹底摧毀了明前線的北部防區。只剩下南面的李如柏和劉綎。努爾哈赤開始放下心來。他派出兩支蒙古諸部組成的先頭部隊,一支由1000騎兵組成,在4月15日;另一支由2000騎兵組成,在4月16日。做完這些,他花時間為他的勝利而感謝上天,在界藩獻祭了八頭牛。4月16日晚些時候他才動身往南去。他本人沒有走出赫圖阿拉,他在京城保留4000人的部隊作為預防李如柏從鴉鶻關進攻的措施。對劉綎的軍事行動由他的兒子大貝勒指揮;另一個兒子洪台吉和他的侄子阿敏台吉也參加了這次戰役。按照滿文資料,牛毛寨之戰發生於作出向南行動決定之後的第四天,那就可以把它定在4月20日。朝鮮的記載註明的日期是4月17日,這事實上是不可能的,因為這時滿族部隊還在向南的途中。
最後的對抗
牛毛寨之戰是在楊鎬事先不知道,並且違反他的希望的情況下打的。在北方戰線崩潰以後,這位經略馬上命令南方的兩支縱隊停止前進。在極為困難的地區作戰,並只和滿族斥候接觸的李如柏,及時撤出以避免更大的災禍。但是劉綎沒有接到這道命令。當滿族人的襲擊臨頭時,他的縱隊仍處於行軍隊形。朝鮮資料說這時士兵們正在村莊中搶劫。中國通訊系統的低效率是太明顯了。
可是按照滿文資料,劉綎的部隊能夠頂住大貝勒進攻的最初浪潮。這位中國將領在他縱隊的前面指揮明的各支隊伍,帶槍的朝鮮部隊跟隨在後。在他們後面更遠一點是朝鮮步兵的餘下部分。為了重新發起攻擊,滿族人派出騎兵隊悄悄插入這些兵團,並占領了它們西邊的一些高地。正面攻擊得到了洪台吉指揮的對側翼的向下衝鋒的援助。當中國人被擊潰時,他們的指揮將領也和他們一起喪生。中國人後來聲稱劉綎是在戰鬥中被殺的。滿族人說他被俘並被處死。朝鮮人說他點燃他身下的黑色火藥而自殺。
滿族人在一個星期之內,在一次又一次的戰鬥中贏得了一連串輝煌的勝利。這次戰役以後三個月,努爾哈赤占領開原,殺了馬林。這之後七個星期,他洋洋得意地進入鐵嶺。餘下的女真部落被吞併。北京最後不得不下令逮捕楊鎬。他死刑臨頭達十多年之久;他在1629年才碰上了劊子手的大刀。原來四個戰地指揮官中唯一活下來的李如柏,和他的經略一樣,在他撤退之後的一年半被捕。他寧願自殺,而不願面對他和他的親屬曾和滿族首領親善的指責。
在遼東受挫的消息傳到北京以後,京師的糧價因居民開始感覺到圍城的可能性而突然飛漲。1620年早期,軍隊報告說出現了空前比率的逃亡現象。有時團營規模的部隊一夜之間便消散了;士兵們成千地逃走。原來指定只生效一年的土地稅上的附加稅不能停止,相反,卻增加了。明朝廷還能找到一個可以代替楊鎬的人熊廷弼,不過他受到他的黨派性敵人的惡毒攻擊。仍然勉強抗拒讓出他私庫中銀錠的建議的萬曆皇帝,於1620年夏天去世。在他死前大約三個月,他告訴大學士方從哲,遼東文武官員們之間和之中的不和導致了這場災難。
具有諷刺意味的是,給那麼多別的人做出過判決的萬曆皇帝不知道歷史家們將給他做出的判決就死了。雖然在他臨終的日子裡,他病得很厲害,頭暈眼花,長期臥床不起,甚至不能閱讀帶給他的奏疏,但他作為天之子,仍然要對帝國內所有出了毛病的事負責。他生病和不能做什麼以改變帝國體制,事實上並沒有差別。總有人要承擔最後的責任,這個人就是這位皇帝。
* * *
[1]對隆慶皇帝節儉和仁厚的駁斥,見孟森《明代史》[375](1957年;重印,台北,1967年)。隆慶皇帝不能當眾講話的最有力的證據得自高拱1572年在萬曆皇帝繼位後不久所上的一份奏疏,其中據說,隆慶皇帝早朝時甚至讓大學士代他從寶座上作例行公事的回答。高拱強調,這種做法損害了公眾的信任。這一情節參見下文。這份奏疏見於陳子龍等編《皇明經世文編》[57](平露堂,1638年;摹印本,台北,1964年),301,第8頁。這一資料也見於《病榻遺言》[282](16世紀後半期;重印於《紀錄匯編》,1617年;影印本,上海,1938年)有關隆慶皇帝的話中,該書被認為是高拱所作,但真實性可疑。
[2]這樣一種理解的最有力的根據是1590年8月25日皇帝和申時行的談話。這一記錄見《明實錄·神宗實錄》[380](1630年;重印,台北,1961—1966年),第4186—4191頁。英譯文見筆者《1587,無關緊要的一年:衰落中的明王朝》[251](紐黑文,1981年),第230—234頁。
[3]不管怎樣,這段情節似乎有堅實根據。舉一個例來說,申時行:《賜閒堂集》[466](序,1616年;縮微膠片第865—866號,國會圖書館),40,第22頁提到了這一情節,包括這裡引述的話。王世貞:《嘉靖以來內閣首輔傳》[553](16世紀晚期;重印,《明清史料匯編初集》,1,台北,1967年),6,第24頁指出,馮保向太后報告說,高拱想以周王取代萬曆皇帝。
[4]見黃仁宇《16世紀明代的稅收和政府財政》[254](劍橋,1974年),第226—244頁。
[5]編輯者的名單見於《萬曆會計錄》[550]正文前的書頁,該書由王國光輯,張學顏編(版本不詳,約1582年),其微縮膠片可以在幾個圖書館找到,其中有芝加哥大學和普林斯頓大學圖書館。也見富路特和房兆楹編《明人傳記辭典》[191](紐約和倫敦,1976年),第82頁。
[6]見《明實錄·神宗實錄》[380],第4806頁。
[7]見《明實錄·神宗實錄》[380],第4790、4812頁。關於劉道隆的話見第4812頁。
[8]見《明實錄·神宗實錄》[380],第5017頁。
[9]參見下文《次要爭端和根本原因》。
[10]但是王圖的吏部侍郎頭銜沒有得到吏部內的實權。1611年考核期間在孫丕揚手下實際負責的吏部侍郎是蕭雲舉。不過王圖接近孫丕揚,並被認為對他有相當大的影響,因為兩人都是陝西人,且被他們的敵人叫做「秦黨」。
[11]這個問題的經濟含義不應被誇大。許多不贊成派遣中使的人利用了孟子的論點,國家決不應當與民爭利,這種考慮是道德的而不是經濟的。他們反對開礦還出於風水的考慮。另一方面,強調東林黨人代表商人利益的現代學者們過分依靠1613年亓詩教上呈的一份反東林的奏疏,轉載於《明實錄·神宗實錄》[380]第9691—9693頁。這份文件在揭暴「富商」出席東林會議時,絕沒有表明黨人採取了一種親商人的政綱。正相反,富商是和其他不受歡迎的社會分子一道列入名單的。上奏疏的人以這種方式通過堅持正統的儒家態度為他自己在東林黨人被認為優於他人的領域內博取聲譽。
[12]參見前《政治鬥爭中的東林》。
[13]參見前《後果》和本節前文。
[14]關於東林黨人在隨後國家事務中的作用的論述,見後《「梃擊」案》及其以下的文字。
[15]like trading one's own room for that of another,據此翻譯。——譯者
[16]見黃宗羲《明儒學案》[259](1667年;重印,《四部備要》C79—82,台北,1970年),32,第2、11頁。
[17]參見前《東林黨》。
[18]在許多當代中國著作中,李贄要麼是平等主義的維護者,要麼是一個放蕩不羈的人。儘管關於他已經寫了很多文章,但他的主旨並沒為被充分了解,缺乏了解部分地是由於李自己沒有寫一篇系統的論文造成的。他的隨筆和歷史評論以旁註的形式出現,沒有用推理方法來予以加強。許多語義學上的陷阱很容易引起誤解。但是,如果讀者全面地、批判地研究他的著作,包括《焚書》[315](1590年;重印,北京,1961年)、《續焚書》[316](1611年;重印,北京,1959年)和《藏書》[317](1599年;重印,北京,1959年),他的論證還是不難概括地論述的。他的傳記材料也常解釋了他的個別觀點,見《明人傳記辭典》[191],第807—818頁。
[19]參要前文《東林黨》、後文《「梃擊」案》。
[20]孟森:《明代史》[375],第282及以下各頁。
[21]關於鄭貴妃,見前《萬曆時期》。
[22]西方著作中缺少關於這個案件的詳細敘述,使筆者不得不對此花費些篇幅。提醒讀者,多數中國作者由於受有關這個案件的道德含義的干擾,傾向於保持一種有選擇性的眼光。最重要的第一手資料,《明實錄·神宗實錄》[380]只是有選擇地加以利用。第10014、10016、10020、10026、10029、10031、10032、10041、10043、10047、10056、10061、10064、10067頁的記載和多數第二手資料有相當大的不同。顧秉謙等編撰的《三朝要典》[291](1626年;影印本,台北,1976年)中的關於此案的反東林的不同看法也應查閱。
[23]見前《政治鬥爭中的東林》。
[24]參見《東林黨》、《次要爭端和根本原因》及本節上文。
[25]參見下文《萬曆朝晚期的三大征》。
[26]福建省的官員們於1575年過早地上報林鳳即將被捕獲,這沒有多少疑問。一份中國資料在1575年11月1日這個日子下記載了以下互相矛盾的兩條:「海盜林鳳克呂宋國」和「呂宋獻俘」。應當指明,這個時期許多中國人把新來的西班牙人和土著的菲律賓人混淆了。見談遷撰《國榷》(約1653年;重印,北京,1958年),第4276頁。這兩條未見於《明實錄·神宗實錄》。拉奇將「呂宋貢使」繫於1576年。見唐納德·F.拉奇《歐洲發展過程中的亞洲》[302](芝加哥,1965年),第789頁。這源於申時行:《大明會典》[465](1587年;重印,台北,1964年),106,第8頁。這一失真報道的創始者是福建巡撫劉堯晦。見《明實錄·神宗實錄》[380],第1264頁。
[27]參見前文《沒有選擇餘地》。
[28]見《明實錄·神宗實錄》[380],第7536頁;《國榷》[498],第4934頁。
[29]見《明實錄·神宗實錄》[380],第6168頁;朱國禎:《涌幢小品》[107](1621年;影印本,上海,1953年),第18—19頁;谷應泰:《明史紀事本末》[293](1658年;重印,台北,1956年),第62—64頁。
[30]馮的短篇小說題為《杜十娘怒沉百寶箱》[161],見於他的《警世通言》(序,1624年;重印,北京,1956年;第2版,北京,1981年),是其中第32個故事。它被譯為《妓女的寶箱》,載楊憲益和戴乃迭譯《妓女的寶箱:10至16世紀的中國短篇小說》[612](北京,1981年),第246—271頁。
[31]有些資料指出,鄂爾多斯蒙古人提供了3萬坐騎支援叛亂者。見谷應泰《明史紀事本末》[293],63。發生的事情是,1592年9月12日鄂爾多斯蒙古人和哱拜之間一封允諾大量援助的信,據說被中國人截獲。這一消息傳送到北京已經過時。見《明實錄·神宗實錄》[380],第4696、4700頁。
[32]見喬治·桑塞姆《日本史,1334—1615年》[445](斯坦福,1961年),第22章;也見小西行長傳記《明人傳記辭典》[191],第728—733頁。
[33]這個布告很可能對朝鮮人比對日本人更有影響。關於原文,見國史編纂委員會編《朝鮮王朝實錄》[93](《李朝實錄》)(1400—1445年;第二次印刷,1603—1606年,摹印本,漢城,1968—1970年),30,第1—2頁。
[34]見《明人傳記辭典》[191],第731頁。
[35]《日本在亞洲大陸的擴張:日本史研究,特別是關於它和中國、朝鮮和俄國的國際關係》[296(伯克利,1937—1940年),Ⅰ,第171頁。但是,使用這部著作必須慎重,因為它帶有濃厚的第二次世界大戰前日本國家主義的色彩。桑塞姆說,朝鮮國土上的全部侵略軍接近15萬的數量,都是「一級作戰人員」。見桑塞姆《日本史》[445],第539頁注19。
[36]見陳璘傳記《明人傳記辭典》[191],第167—174頁。
[37]《朝鮮王朝實錄》[93](《李朝實錄》),30,第16頁(97);第4—5頁(55—63)。
[38]1619年的這些軍事活動,在我的論文《1619年的遼東戰役》[252]中作了充分的分析,《遠東》,28(1981年),第30—54頁。加里·萊迪亞德教授曾建議我利用朝鮮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