劍橋中國明代史 · 第八章 嘉靖時期,1522—1566年
皇帝的選擇和繼位
明代的第11個皇帝朱厚熜1507年9月16日生於湖廣省安陸(今湖北鍾祥縣)他父親的莊園裡。他的父親興王朱祐杬(1476—1519年)是成化皇帝(1465—1487年在位)的第四子,邵貴妃三個兒子中年紀最大的。他愛好詩歌和書法,不肯參與他同輩的其他許多消閒活動,而是縱情於藝術和文學的消遣。未來皇帝的祖母邵貴妃被她的父親賣給杭州的鎮守太監,他訓練她寫字和吟誦唐代詩歌,然後把她當作禮物獻給成化皇帝。她的孫子於1521年即位時,她已是一個失明的老婦,退居於浣衣局,這是位於皇城以外的安置退居或失寵宮廷婦女的院子。未來皇帝的母親蔣氏妃是北京衛軍一個軍官的女兒。她於1492年與興王成親,1494年隨他到他的安陸莊園。[1]
這個朝代的史學家們照例記載了與標誌這個未來皇帝這樣顯要人物的誕生相伴隨的奇異的吉祥徵兆。例如,他們寫道,他誕生的這一年黃河水清五日,紫色祥雲布滿天空,因為這類奇蹟標誌真命天子的出世。
這個孩子被認為是非凡的。在他很小的時候,他父親就教他吟誦唐詩,他經過幾次嘗試便常常能夠準確地背誦詩句。他稍稍大點以後,在他父親的直接指導下,開始學習古籍。他愛學習,證明是一個聰明而勤奮的學生。[2]
這個孩子和他的父親似乎很親密。興王除了親自輔導他的獨子以外,還讓他參加他自己王府的一切例行儀式和典禮,並且當他到北京覲見皇帝時,也把他帶到北京的皇帝的朝廷去。因此,這個未來的皇帝還是孩子的時候,便已熟悉儀式和典禮的規矩,這種知識在他統治的最初幾年裡對他很有用。
興王生病於1519年7月死去時,他的兒子接手管理王府。王府長史袁宗皋(1453—1521年)幫助他做這項工作,後來隨他到北京。袁從1491年起就為王府效力,立下殊勛,證明是一個正直而能幹的管理人。在嘉靖朝的最初幾個月里,他成了新皇帝最信任的顧問和知己。
1520年10月,正德皇帝在他從南京返回北京的路上,在一次乘船遊玩的事故中幾乎淹死,他的健康狀況從此不斷惡化。到了1521年春,他已不能上朝,他的醫生報告說,他已不能治癒。他既沒有生下一個後嗣,也沒有過繼一個。1521年4月19日他去世時,沒有留下關於繼位的明確指示。一切事情都交託給了他的大學士們。
首輔楊廷和已經預料到皇帝死後隨之而來的困難,並已作好迎接困難的計劃。皇帝死前五天,以皇帝的名義專門頒布了一項詔令,命令皇帝年幼的堂弟朱厚熜縮短為他父親服喪的時間,並承襲他的興獻王爵位。皇帝死的當天,楊命令掌司禮監的大璫們請求太后的懿旨,指定這個13歲的孩子作已故皇帝的合法繼承人。他告訴大璫們,依照《皇明祖訓》中規定的「兄終弟及」的條款,皇位理應傳給興王,他是弘治皇帝(1488—1505年在位)弟弟的獨子、已故皇帝的堂弟。他並沒有指出這條規定只適用於正妻的兒子,也沒有指出,任何相反的解釋都要受到砍頭的懲罰。他要把這個幼小的孩子推上皇位,並且找到了做到這一點的辦法。[3]
大學士楊廷和這時處於巨大壓力之下。不確定的繼承順序是王朝穩定的最大威脅之一,而已故皇帝並沒有選定太子或繼位人。此外,已故皇帝親信之一的江彬將軍(死於1521年)所統率的邊防駐軍的部隊駐紮在京師,楊擔心他任何時候都可能試圖發動政變。朝廷本身充滿了已故皇帝的圖謀私利的親信,以及急於保持其地位的有力人物。在北京街頭居民傳播著即將發生一場暴亂的流言。在這樣一些情況下,草擬一份繼位的詔書似乎是一樁小事,對於這件事情楊並沒有花費許多的時間或進行思考。在他削減已故皇帝親信的權勢的巨大努力中,朱厚熜的繼位只不過是部署之一。[4]
繼位詔書只說興獻王的長子「來京嗣皇帝位」[5]。這一安排的詳情沒有記載,因為在楊看來只可能有一種安排。這個孩子和他的家屬都沒有任何合法繼位的要求。他的父親是一個妃子的兒子,她始終沒有晉封為帝後,而這樣的妃子們的兒子及其後代依據其自身應有的權力是不能繼承帝系的。因此,楊冒稱,這個孩子可以根據他是過繼來的已故皇帝的弟弟的身份,作為皇帝延續帝系;這樣,為了禮儀他將把他的已故伯父弘治皇帝和他的伯母張皇后當作他的父母親對待;他也將把他的親生父母當作他的叔嬸來對待。儘管這種安排在普通人家和皇室中是常見的,新皇帝及其親屬卻沒有接受這種做法,因為詔書沒有提到這樣的安排。他們認為,孩子從未立為太子,他對已故君主或他的世系就不負禮儀上的那種義務。他下令登基繼位而不及其餘。總之,他們是以一種與大學士楊廷和的意圖完全相反的方式解釋詔書,這種利害關係的不一致在新君抵達北京城外的那一天變得明顯了。
1521年4月21日,即在正德皇帝死去兩天以後,一個由司禮監、勛貴、皇室、內閣及帝國朝廷代表組成的使團前往湖廣省的安陸。年輕的興王在他們到達時迎接他們,接受了太后的詔書,在他的藩邸即皇帝位,作為新皇帝接受這些官員的朝賀。1521年5月7日,一行約40人簇擁著皇帝從安陸出發,不間斷地旅行了20天。在向北京行進時,年輕的皇帝表現極好,拒絕了官員和勛貴們的禮物,吃住節儉,不顧他旅途的困難。
大學士楊廷和曾經指示負責儀式的官員們,用適合於太子的而不是那種適合於皇帝的儀式迎接這個孩子。當皇帝就在北京西南的良鄉被告知這種安排時,他的長史建議他不管這個大學士,像一個皇帝要做的那樣經過禮儀上的主要城門進入京師,在主要的朝覲大殿上即位,在那裡接受他的朝臣的朝賀。1521年5月26日傍晚,皇帝抵達就在北京城門外的臨時住處,當晚他發布了他自己擬定的登基方案。5月27日一大清早他進入宮殿,在黎明前的朝見中接受他的朝臣們的祝賀。新皇帝在和大學士們的較量中獲勝,這是一場權力、威信和正統性的長期鬥爭的第一個回合。
權力鬥爭
關於大禮的爭論
1521年6月1日,皇帝繼位以後的第五天,他命令禮部的負責官員們提出適合於他父親的大禮和稱號的意見。大學士楊廷和指示禮部尚書依據兩個先例作出他的回答:漢代定陶王和宋代濮王的繼位。他又說,誰不同意誰就是奸賊,應被處死。
楊廷和挑選了兩個不尋常而又有爭論的事例。公元前7年漢成帝(公元前32—公元前7年在位)去世,前此二年,他安排讓他的侄子定陶王繼承他,延續他的世系。但是,這個孩子一掌權便不顧已故皇帝親屬的反對開始給予他的家庭成員以封號、俸祿以及其他恩惠。公元前4年,在兩個朝臣的請求下,皇帝把他的兩個祖先提到更高的地位,並提出建立家廟,這項提議得到了絕大多數人的贊成。這在某些方面來說,是一個一心想尊崇他親生父母的皇帝也不大可能開的先例,因為這只不過證明皇帝最終能夠為所欲為。
作為英宗皇帝(1064—1067年在位)而掌權的趙曙,是濮王的第13個兒子,宋代第一位皇帝的遠代子孫。沒有男性後代的仁宗皇帝(1023—1063年在位)於1036年收養了這個孩子,隨後又將他立為太子。1064年他一即位,朝廷關於他父母的封號的爭論就開始了。朝廷上高級官員們有兩年忙於有關這個問題的激烈爭論。一批人認為皇帝應當給他的父母上尊號,並繼續稱他們為父母;另一批人認為他只應當承認他的前任的世系。這場爭論很快惡化成一場主要以皇帝權力的適當限度為中心的派系爭吵。皇帝和他的顧問們終於達到了他們的目的;皇帝承認他的親生父母,並制定了對他們的祭祀制度。但是,南宋的思想家們強烈反對這種安排,並寫了反對的意見。哲學家程頤(1033—1107年)草擬了最有影響的反對意見,大學士楊廷和向皇帝送呈這個先例供他考慮時,附上了程頤對這個事例的議論。[6]
明代朝廷上的這次爭論的焦點在於辨別「統」(王朝世系的合法繼承)和「嗣」(家族慣例的血統繼承或過繼繼承)。大學士們為之辯護的觀點,認為繼承某人的人應是某人之子,這是家族慣例的一個基本原則。因此,年幼的嘉靖皇帝受到敦促,要把他的伯母和伯父當作他的父母對待,把父母當作叔、嬸對待。但是對方指出,在這個事件中皇帝從未入繼或被他的前任立為太子,進行統治的家族的合法繼承和家族慣例的平常的常規有明顯的區別,過去從未制定皇帝繼承的規定和條款。
明代繼位的歷史已經由於篡位和一系列的叛逆而被弄得很糟,最晚的一次叛逆發生在1519年,當時寧王試圖廢黜正德皇帝。關於正當的大禮的爭論圍繞著一種沒有說出的憂慮:嘉靖皇帝謀求創立的禮儀準則將開危險的先例。這種準則認可在繼位的合法順序中建立皇室的一個旁支,這個旁支在其他情況下是無入選資格的。這種準則因而形成了一個前所未有的嫡系的氣氛。就大學士們而言,1519年的寧王謀反仍然是令人不安的往事。爭論的不是孝道和君權;爭論的問題是皇帝世系的穩定性。
可是在皇帝即位以後,國家的這個重大問題變得可以討論了。大多數官員已經承認皇帝,既不想廢黜他,也不想接受他的退位;大學士們在事情發生以後也絕不可能對他適合當皇帝或他的合法性提出懷疑,因為他們已經挑選了他。既然他能夠不被迫接受大學士們的主張,既然他能夠不被廢黜,大學士們就只能對他施加壓力,說服他接受他們的觀點。大學士楊廷和直到他1524年被迫離職為止,隨意利用一切手段把他的看法既強加於朝臣,也強加於皇帝。但是在這個孩子和他母親的身上,這位大學士卻遇到了對手。
楊廷和利用這一爭端鞏固他自己在朝廷的權力,擴大大學士們的權限,提高翰林院及其成員的威信。他需要依附他的人的支持,他無情地排斥高級機構中反對他的人。1521年5月,他使他最有勢力的敵人吏部尚書王瓊(1459—1532年)被革職、關押,放逐到帝國遙遠的西部邊境,同樣的策略也應用於較低級別的其他幾百名官員。他尤其排斥所有在大禮上反對他的主張的人。
皇帝因楊的專橫而苦惱,但他的手是被捆著的。1521年6月殿試時他再次提出這個問題,他出了一道追榮本生父母以何為宜的文章題目,目的是要誘導出對他的立場的某種支持。[7]但是,沒有一個文章的作者敢於反駁大學士們的主張。在此後幾個月中,禮部三次呈遞它有關大禮的建議,皇帝每次都反對。
在相持了三個月之後,皇帝終於接到了一項投合他心意的建議。提建議的張璁(後來名叫張孚敬,1475—1539年)來北京參加會試,他在七次失敗之後於46歲時才考中。大學士們發表他們的主張之後不久,張告訴他在禮部的一個朋友,挑選的先例不適用於當今皇帝的情況,他建議他的朋友在他的同僚中傳播這種主張。張的朋友緊接著調任南京的一個職位,而張決定不聲張。但是,當他看到皇帝繼續駁回大學士們的主張時,他漸漸改變了主意。
1521年8月張向皇帝表明了他的主張。他認為遺詔本文只說興獻王長子,而沒有提到楊廷和所提出的任何安排。漢、宋繼位的事並沒有提供據以作為先例的歷史的相同之點,因為在這兩個事例中,繼位者都曾嗣養於皇宮,然後才被立為太子。皇帝把張的奏疏轉給大學士楊廷和,楊送還奏疏,加上這樣的評論:「書生曉得什麼大體?」[8]但是,皇帝看出了在這場爭論中達到他的目的的辦法。他繼續迫使大學士們接受他的意見,他們也繼續封還他關於這件事的詔令。這時這個問題已經變成朝廷上爭論的一個題目。其他的幾個官員發表意見支持張的主張,到了10月,情況迫使大學士們緩和了下來。
1521年4月30日,也就是皇帝繼位後的第三天,他派了一批人去護送他的母親從安陸來北京。1521年10月4日,當她到達北京正東的通州時,危機擴大了。她聽說她將被當作王妃而不是當作皇后受到迎接,他的兒子正被迫要稱她為叔母,她拒絕進入京城,並威脅要即刻返回安陸。皇帝聽到此事時,告訴太后,他想避位,和母親一道返回安陸。這種威脅迫使大學士們採取禮部尚書毛澄(1461—1523年)所提出的妥協立場。蓋有太后印璽的一道懿旨給予皇帝的父親、母親和祖母以帝、後的稱號。此外,朝廷被迫接受了皇帝為迎接他的母親而提出的禮儀,這種禮儀給予她最高的尊榮。這時她才同意進入京城。
但是,張太后仍舊把皇帝的母親當作一般的王妃看待,用適用於皇妃的禮節接待她,儘管她的稱號是皇后。張太后的態度激怒了皇帝的母親,也同樣激怒了皇帝。從此以後他利用一切方法隨意羞辱和威逼太后以及她的親屬。
1522年2月,在皇帝祭天的那天,皇帝母親居住的宮殿院落中發生了一場起因不明的火災。大學士楊廷和把這一事件看作皇帝祖先不滿於祭祀的安排,尤其是不滿於這些新的稱號的明顯朕兆——火是主宰所有禮儀事務的自然力。他逼迫皇帝至少暫時撤銷他雙親的帝、後稱號。
就楊來說,大禮問題終歸是次要事情。本朝的開頭幾年,他主持帝國的行政,把他的精力主要用於制度和人事的改革。其中,他試圖恢復那些在前一個皇帝統治時被占作皇莊的地產的稅收登記;遣散幾千名多餘的錦衣衛成員;禁止帝國教育機構中的異端學說以及限制太監的權力和勢力,太監們妄自霸占了許多民政職務。
但是,大禮的爭議仍然是一個嚴重的問題,它只能激起皇帝對楊和他一伙人的怨恨。當皇帝的祖母於1522年12月去世時,楊建議她的喪期只用一天,對她的葬禮的細節進行爭論,在這一過程中他使自己和皇帝更加疏遠了。所有對楊的態度專橫傲慢的批評就這樣被皇帝自身的感受證實了。
1523年6月30日,皇帝命令大學士們到他跟前非正式地覲見他。他親自指示他們給他的家庭成員的稱號加上帝、後的尊稱,大學士們當他的面不能拒絕他。他們一退出就立即聲明反對這一敕令,拒絕奉行,結尾還問道:陛下何能仍避而不顧正理以任一己之私情?[9]在楊的指揮下,大學士們實際上像丞相那樣行事,向皇帝口授方針。
1524年1月,皇帝開始得到對他的立場的更廣泛的支持。南京的一個次要官員桂萼(死於1530年)收集了幾份支持皇帝立場的奏疏上呈皇帝。其中一份是當時的湖廣巡撫席書(1461—1527年)寫的,那時他不敢上呈。他在奏疏中非難大學士們,批評朝臣毫不猶豫地接受他們的指令,同時完全支持皇帝關於大禮的立場。席書長期以來是大思想家和政治家王守仁(1472—1529年)的一個獎掖者,他 的看法大量地吸收了王的學說。席的獎掖者楊一清(1454—1530年)是他那個時代的資深政治家,在1521年已經非公開地反對大學士們。由於這份奏疏,變成公開而正式地反對楊廷和了。大學士楊廷和不能實現他的方針或影響皇帝,於1524年3月致仕。
在隨後的五個月期間,關於這個問題的爭論變得非常激烈。雙方都激烈地提出派系性的指控,設下陰謀要致皇帝的支持者於非命或撤去他的反對者的職務。到了1524年8月,反對皇帝的最直言不諱的人都已被迫去職,由可望支持皇帝及其方針的人接任。朝臣們以種種理由有力地反對這些任命,但都不起作用。
1524年8月11日,皇帝詔令禮部恢復他母親原來的皇后尊號。這道詔令立即遭到對立的翰林學士們、在京的御史們、朝廷郎官們的抗議。皇帝命令錦衣衛逮捕、關押抗議的首領們。他盛怒地訓斥三個阻撓他的願望的在職的大學士。毛紀(1463—1545年)因而向朝廷宣布將在四天之內上帝、後尊號。
三天以後,8月14日,兩百多個朝廷官員在早朝以後拒絕散去,仍然跪伏闕下,抗議皇帝的詔令。皇帝於朝見後在靠近朝堂的文華殿開始齋戒,發覺有騷動。他派幾個太監去讓官員們散去,但是他們沒有書面的詔令便拒絕離開。當詔書隨要隨有時,他們仍然拒絕走開。快到中午時,皇帝索要抗議者的名單,然後把為首的人投入錦衣衛監獄。這時,他們當中的一些人開始呼喊並敲打朝堂的門。
皇帝迅速作出反應。所有低級官員都被投入監獄,其餘的被命令等候判決。五天以後,180多名官員在朝廷上受到責打;17人受傷致死,其餘的人被謫戍。皇帝於第二天奉立他父親的神主,並給他上了皇帝的尊號。[10]
開始時的不和在三年之中變成了影響幾百名官員的前途和整個政府施政的權力之爭。楊廷和與皇帝之間的衝突也變成了兩個敵對官僚集團之間的鬥爭。對大學士們的抨擊由楊一清和席書領頭,他們兩人是在省里發跡的有影響的官員。他們謀求削弱楊廷和與他的翰林同僚們所已掌握的過大權力。就他們來說,關於大禮的爭論對實現其他的目的是有用的。
這場爭論還有超出朝廷政治的後果。因為爭論在發展,雙方的論證變得更老練、更明晰、更複雜。官方文獻中所記載的朝廷實際做法的歷史成了注意的一個中心。這久而久之促成了研究歷史先例(掌故)和研究本朝歷史的廣泛興趣。
這場爭論也引起了對語言學和文句分析的興趣,這開了晚明和清代嚴密的、批判的學問的先河,因為爭論在很多方面集中在禮儀用語和古代禮儀的含義以及經典文獻所記述的傳統上。對這些原文的解釋最終是以兩種對立的哲學上的假定為基礎,一種與12世紀程頤和朱熹所發揚的儒家傳統的解釋(明代朝廷承認它是正統的解釋)有聯繫;另一種與王守仁(1472—1529年)所領導的當代學派的解釋有聯繫。因為對原文的解釋和哲學有非常密切的聯繫,這種交流在一定程度上成了對翰林院的守舊傳統——程朱傳統——的批判,這種批判從王守仁的學說引導出來,由他的許多弟子予以表達。各地的官員在所有細節上都緊跟朝廷的爭論。因此,王的學說在很短時間內就聞名於整個帝國,到17世紀仍然是一個人們極感興趣和有爭論的問題。
最後,這場爭論的解決標誌了專制皇權的復興。和大學士們商討政策然後才付諸實施,這已經成為明代皇帝的慣常做法。大學士毛紀在1524年8月提出他的辭呈的時候,批評皇帝的統治作風說:
邇者大禮之議,平台召對,司禮傳諭。不知其幾似乎商榷矣。而皆斷自聖心,不蒙允納。何可否之有?至於笞罰廷臣,動至數百,乃祖宗來所未有者;亦皆出自中旨。臣等不得與聞。[11]
他並非完全公正。1519年正德皇帝曾經責打100多名官員,因為他們反對他南巡的計劃,他也很少和他的大學士們商討任何事情。毛紀的話適用於嘉靖皇帝的伯父弘治皇帝(1488—1505年在位)時的一般情況;在較小的程度上適用於更早的幾個皇帝的統治時期,他們中的大多數對待高級文官有某種程度的尊重。
嘉靖皇帝仍然按照他的堂兄的粗暴而專橫的作風進行統治。為了達到他的欲求,他蔑視所有的忠告和慣例;他不能容忍冒犯,不能容忍對他本人和他的政策的批評。他的臣子們在毫不懷疑地實現他的願望時,保有他們的職位,而當他們沒有或不能實現他的願望時,便很快丟掉職位。
1524年的大同叛亂
從16世紀初期起,對邊境戍軍的控制能力就已衰退。當騷亂發生時,朝廷實行一種姑息的政策,暫時使士兵平靜下來,但紀律漸漸變得鬆弛,軍隊更加不服從命令。1510年寧夏的新任巡撫被憤懣不平的軍隊殺害,1521年甘肅省的巡撫遭到同樣的命運。當沒有嚴重的報復臨近時,已經變得很明顯,朝廷不能或不願干預這類事情,而這類消息在軍隊中引起了一種危險的看法——他們可以放手屠殺。[12]
1524年8月,大同戍軍的士兵殺害了大同的巡撫和戍軍的參將,放火燒了許多官署,然後逃離這座城市。發生這一切是因為巡撫試圖將2500人的軍隊調到位於這座城市以北大約30英里的五個新堡。軍隊拒絕調動,巡撫於是命令他的衛兵到這些堡去。衛兵軍官尤其怠惰,非常舒適地住在城裡。當他們拒絕服從命令時,參將便責打他們。戍軍部隊受他們軍官的煽動而騷亂,襲擊總兵公署,將他殺死,並將他分屍,然後他們用同樣方式處置巡撫。這次事件上報到朝廷,朝廷下令進行了例行公事的調查,為空下來的一些職位任命了新的官員。但是那個地方的騷動並沒有結束。
朝廷在邊境政策問題上暫時出現分歧。一種看法認為,管理邊境應當寬大,並採取守勢;另一種看法則認為,朝廷應當對所有邊境事務的積極而可靠的部署感興趣。持第一種看法的人們認為軍事行動費用大,而且往往是徒勞無益的。軍事力量頂多只能威嚇軍隊中難以管束的分子,而且只是暫時的,可是平民百姓卻要忍受無休止的徵發。當京師地區的安全沒有受到直接威脅時,這批人主張通過贈予和寬恕保持平靜。另一批人則認為,這樣的態度玷污了朝廷的威信和聲譽,最終導致整個防禦體系的衰退。軍人和他們的支持者也宣揚侵略政策和征伐,部分原因是這樣的政策給予他們提升和受賞的機會。
負責調查的官員贊成寬大政策。兩個輔政的大學士持相反的意見。皇帝本人認為,巡撫對動亂負有責任。他希望只逮捕領頭人而寬恕參與這次叛亂的士兵。一支從北京到甘州出征的大部隊碰巧途經大同,這被錯誤地看成是來討伐的。叛亂的士兵再次占領這座城市,並將城門關閉。這樣的行動是向朝廷權威的明顯挑戰,不能不予以制止。因而從錦衣衛火速派了一支3000人的騎兵隊伍去解決大同事件。在這支隊伍到達前,士兵已將當地知縣殺死,不久以後他們又包圍了代王府,代王被迫逃往鄰近的宣府防區以求保護。
騎兵指揮接近大同時,定下了偷偷捕捉叛亂領頭人的計劃,但他只獲得有限的成功。許多叛亂的首領逃脫,稍後又因他們的夥伴被捕,返回來進行報復,焚燒並洗劫官署。騎兵指揮於是請求處決所有曾經與領頭人共謀的人。面臨貶黜的負責調查的官員最後於1525年4月誘捕並處決了餘下的叛亂首領,事件就被認為是解決了。[13]
大同戍軍仍然難於管束。1533年發生了另一起較大的暴動,戍軍的總兵官在暴動中被殺;1545年那裡又在醞釀一起牽涉皇室成員的不成功的政變。蒙古人捲入了這兩次事件,或者是作為潛在的幫手,或者是作為策劃者,他們常常利用叛逃的戍軍在明防線的後方當間諜和嚮導。戍軍官兵和許多蒙古首領之間的不正當交易使管理更加困難,因為人們繼續不斷地來來往往穿過防線,交換貨物,也交換信息。但是遙遠西部的更為嚴重的糾紛妨礙了對大同問題的任何進一步的注意。[14]
1513年,吐魯番的蘇丹滿速兒(1484/5—1545/6年)占據絲綢之路東端的綠洲戰略城市哈密。14世紀晚期起中國人控制了這座城市,並於15世紀晚期派兵保護它,但是這次朝廷只派了一個文官去交涉歸還這座城市的帝國印信問題。交涉沒有成功。滿速兒繼續向更遠的東方襲擊和搶掠中國領土。滿速兒在帝國朝廷的奸細寫亦虎仙終於安排好一個和解辦法,讓滿速兒控制哈密並允許他照舊通貢明廷。
1521年,寫亦虎仙因叛逆罪被處決,滿速兒的使者被扣留在北京。皇帝應楊廷和的請求,批准了對吐魯番的敵對政策。這隨即導致進一步的入侵,最後造成1524年對甘州的襲擊。主要由徵集的蒙古人組成的明軍奉派進行反擊,他們獲得相當的成功。但是,零星的戰鬥一直繼續到1528年,這時滿速兒放棄了他的大規模軍事行動,滿足於突然襲擊。他已經能確保對哈密的控制,明朝廷承認了他在這一地區的權力。這時朝廷的政治傾向已經改變,楊廷和六年前所提倡的政策受到了抨擊。[15]
李福達案
張璁和桂萼這時成了皇帝最親密的顧問,他們好幾年以來盡力排除楊廷和在官僚機構中的堅決支持者。鬥爭在一連串抨擊和清洗中於1527年達到頂點。對峙於1526年夏天從一件叛逆案開始。
1526年,桂的支持者侯爵郭勛(1475—1524年)被某些官員牽連進一件叛逆案,這些官員反對皇帝的政府和他所任命的人。這是一件奇怪的案件,連被告發的人的姓名也不可靠。據說他是一個叫李福達,或李午,或張寅的人。根據40多年以後的1569年獲得的證據,有某個姓李的人曾經反叛,被充軍,脫逃,又於1512年再次反叛。那時據說這個人於1526年以化名露面,在太原戍軍里當軍官。他受到郭勛的關照,因為他的一個兒子被侯爵選作侍童。但是這樁案件關於他的說法是多年以後根據新的證據推想的,是可疑的。法庭的審訊把注意力集中於郭勛家裡的這個人是否的確就是很晚才在1512年被打敗的那個叛逆者。
這樁案件最初於1526年8月引起了皇帝的注意。據說被告發的人曾經一度被帶往侯爵家,侯爵看重他炮製春藥的技術。後來他在回到他的家裡時,被一個仇人認出就是在山西領導過一次暴動的那個叛逆者,他也是一個聲名狼藉的術士。當這個人在地方當局出庭時,他被辨明無罪,而告發他的人則被充軍。但是在這期間,當時在北京的他的兒子曾經懇請侯爵求負責的那個御史放過這一案件。御史拒絕了,反而在訴狀中加上了郭勛的名字。
這個人在他的兒子被捕後,向當局自首。他被控叛逆,稍後郭勛也被加上了同樣的罪名。1526年9月,郭被進一步告發,占用預定給京師戍軍的大量銀谷。皇帝只命令他說明關於叛逆的指控,郭因此指明他曾多次被司法當局指控捲入了種種案件,原因是他在本朝最初的幾年中支持過皇帝。
1527年,當這個案子移送北京再審時,刑部把訴狀改成施行巫術。所有共謀者仍有被砍頭的連坐罪。但是皇帝在訴狀改變後漸漸起了疑心。他最後站到了郭的一邊。1527年10月,他將所有涉及這個案子的官員逮捕,命令他的謀臣們再次重審。他們按照他的指示撤銷了對被告的指控,並開始審查那些支持訴狀的朝廷官員們。有10個官員被打致死,40多個官員被謫戍邊。當事情結束時,都察院和各部與楊廷和及翰林集團有過聯繫的那些官員都被清除了。
這樁案件的真相從未弄清。最後的裁決認為,被指控的實際上是一個叫張寅的人,認為原來不利於他的證據是互相矛盾的,既說他是名叫李午的術士,又說他是名叫李福達的叛逆者,儘管他實際上只是逃離本土的一個無籍匠人。同時,在有關年紀和日期的細節上還有其他的不符之處。皇帝確信朝廷官員們串通起來攻擊郭勛,並有證據證實他的這種確信。他還擔心官員中有一派人反對他和他的支持者,他要堅決肅清他們。這樁案件最終和被指控叛逆的人沒有什麼關係;它是政府里的翰林集團對皇帝的支持者的攻擊,它以對他們的災禍而告終。[16]
皇帝於是集中注意力於翰林院本身。張璁猛烈地進行了這次清洗。自1524年他成為翰林院的學士時起,他蒙受了出自翰林院學者們之手的欺凌和屈辱。連翰林院最低級的成員也拒絕向他致意,對待他像對待一個無賴。
1527年11月他進行反擊。他建議對翰林官進行考察,那些被認為不合要求的人到地方上任職。20多名官員被貶黜,所有翰林院資歷最淺的成員,即庶吉士,被任命為知縣或各部的屬員。重新給翰林院調配的人員是以前和它並無關係的一些京師官員,與此同時翰林學者的選拔放寬到包括翰林院以外的高級官員。這種安排的目的在於杜絕別的翰林派系的興起。對翰林院的任命不再限於它的人員,或受它的官員們控制。[17]
與此同時,張璁和桂萼想方設法控制內閣。他們尤其討厭首輔費宏(1468—1535年),費宏鄙視他們,並且抑制他們參與內廷事務。為了抵消費的影響,他們策動讓楊一清回來。由於楊年資深,他接替費當了首輔。楊起初願意聽從他們,他們依靠楊而在學士中有了更大的影響。1526年12月他們開始在皇帝面前說費的壞話。但是皇帝喜歡費,不注意他們的話。可是他們繼續攻擊他,費宏終於在1527年離職。六個月以後,張璁成了大學士,1529年3月桂萼也得到了同樣的職位。
張璁入閣後不久,便發動了對楊廷和及其支持者的最後清洗,這次清洗於1527年晚期開始,首先逮捕了楊所任命的管理西部邊境事務的陳九疇。有40多個官員牽連進這個案子。陳曾上報滿速兒於1523年的戰鬥中死去。當弄清他仍然活著時,桂萼指控陳虛報滿速兒死亡的功勞。這引起皇帝懷疑管轄邊務的所有高級官員串通一氣。陳被謫戍邊境,其餘捲入的官員被免職。只有楊廷和仍然未受觸動。
1528年6月,皇帝懲處了所有在朝廷關於大禮的爭論中反對過他的官員。楊廷和被正式判處死刑,但是皇帝減輕了他的刑罰;他的官階和特權被褫奪,他被貶黜為平民。他的長子楊慎(1488—1559年)已經被謫戍雲南的一個偏遠的邊境哨所,他在那裡度過了他的餘生。所有捲入的高級朝廷官員都丟掉了他們的職位,所有年資淺的官員都被褫奪官階,貶黜為民。他們的刑罰從來沒有被減免。在其後的每次大赦中,皇帝都把這些官員特別排除在外,任何為他們說話的人都立刻受到懲罰。[18]
緊接這次清洗的最後階段,關於帝國對吐魯番的政策的爭論又重新開始。1528年晚期,滿速兒的一個將領牙蘭要求在明的地區內避難,他的要求得到允准。滿速兒提出,如果朝廷同意將牙蘭交還給他懲處,他便交還哈密城。同時,他請求恢復互市,1524年當他入侵甘州時,互市中斷了。再次出任兵部尚書、負責西部邊境事務的王瓊謀求恢復互市,得到皇帝的親信張璁和桂萼的支持。他的反對者認為,我寬恕而彼不正式賠不是,這只能助長這些西部民族的傲慢,引起更多的麻煩。王反對說,蒙古部落已集中力量襲擊北部邊境。在這種情況下,他認為立即穩定西部邊境的事態是明智的。儘管皇帝懷疑滿速兒的意圖,他還是被說服,恢復了他的通貢權力。因此,西部邊境的戰況多少平靜了些,朝廷騰出了手來對付蒙古人,1528年以後蒙古人開始沿著北部邊界更加頻繁地進行襲擊。
在1528年和1529年期間,大學士們繼續爭奪權力。首輔楊一清在一切問題上都不肯聽從張璁的指揮,他們之間的裂痕擴大了。張和桂受到濫用權力的指控。1529年9月,兩人都被免職,但是他們在朝中的支持者繼續攻擊楊。霍韜(1487—1540年)指控楊收取他舉薦在皇室任職的太監們的賄賂,並說他勾結朝廷官員們誣告桂萼。當這些陳述被證實時,張和桂恢復了職務,而楊被允准致仕。
張和桂於1530年控制了內閣幾個月,但他們得意的時間不長。在嚴酷的奪權鬥爭中,桂萼疏遠了他的同僚,既失去了皇帝的信任,也喪失了他自己對政治的興趣。他於1531年2月致仕,死於第二年。當張璁婉言拒絕為皇帝實行朝廷儀禮的種種改革時,皇帝很快找到了一個願意這樣做的人。1531年以後,張把皇帝的恩寵喪失給了夏言(1482—1548年)。但是,在張因身體不好於1535年致仕以前,仍然斷斷續續地執政,仍然能夠影響朝廷的政策。
大禮的變化
儘管皇帝在1524年結束了關於他雙親尊號的一切爭論,但有關他們的禮儀的爭論仍在繼續。年已接近20歲的皇帝用種種計謀試圖提高他父親的身份。1524年春,他提出為他父親的神主立廟。這個想法最初於1522年提出,當時國子監的一個監生提議,應當在北京建立這樣一座廟。1525年,同一個人響應皇帝的建議,提出皇帝父親的廟應當建在太廟內。這兩次,皇帝一點也沒有得到對建議的支持。當他在1525年堅持這個論點時,禮部提出一個折中方案,應當在鄰近太廟的地方為他父親建立一座單獨的廟。這個方案得到了他的贊同。1525年夏,這座廟已在建造中。禮部甚至沒有盡力去找一個合乎正統的先例來支持這項建議。選取的一個先例並不合適,只不過是為了裝裝門面。
1525年5月,皇帝威脅著要就請求把他父親的神主安放在太廟的一份奏疏自己作出決定,即使整個朝廷都反對。他沒有得到一點支持,便轉向另外的計謀。10月,他堅持要改變剛剛完工的他父親的廟的神道。他要求通過太廟院落的正門出入,而不是通過側面的入口。1526年11月,他命令他父親廟裡的獻祭要在太廟獻祭的同一天進行。每一次他都一意孤行。朝廷在次要的事情上對他讓步,但在把他父親的神主安放在太廟這個問題上,輿論卻堅決反對他。他讓事情停頓下來,改而注意其他的朝廷禮儀。
在1527—1531年之間,他常常由皇后陪同親自主持每一次大禮。開始的時候,大學士張璁使他對朝廷禮儀不會造成損害的細節發生了興趣。1528年,皇帝重新頒布並分發了關於官員正式服飾的有說明的手冊,1529年,他改變了朝臣的正式服飾。1530年他仍然提出要改定主要的大禮。大學士張璁以及以前支持他的其他官員都不願貫徹他的建議,並提出相反的忠告。皇帝堅持要進一步討論,並在朝廷發現夏言是一個代言人。夏從理論上把皇帝的宏大計劃解釋成王朝復興的一個方面,表示贊成。以前支持皇帝的霍韜仍然反對,在幾個方面批評了夏。夏駁斥了這些反對的理由,再次贊成皇帝的建議。
1530年4月6日,皇帝讚揚了夏的看法,命他就朝廷事務直接上報皇帝。4月7日,他逮捕了霍韜。4月8日,禮部上報了朝廷的輿論:192名官員贊成某種形式的分別獻祭;206名反對;198名完全沒有意見。皇帝立刻批准了夏言對天、地、日、月的四種單獨獻祭的建議,命令有關的尚書們與夏商議細節。
1530年12月,皇帝在南郊新的圓形祭壇主持了首次對天的獻祭;1531年6月,在北郊新的方形祭壇主持了對地的獻祭。1531年8月張璁被免職。他由於不肯在這個方案中合作,失去了皇帝的恩寵。
對孔子(他於738年獲得了王的身份)的獻祭和封號於1530年11月改定。皇帝要停止用帝王對天獻祭的禮儀來獻祭孔子,他還要廢除所有曾經授予孔子及其門徒的貴族的榮譽和稱號。他不喜歡當他在孔廟主持儀式時,不得不在孔子像前行禮;他認為皇帝在王前下跪是不適當的。他再次一意孤行。對孔子的獻祭簡化了,完全和帝王的獻祭分開,孔子的爵位被取消。1530年晚期,他把對以前的帝王的獻祭和皇帝對天的獻祭分開,並為這種典禮建立了專廟。這些以及其他的改變,由於使皇帝的獻祭和其他一切典禮在性質上有了差別,全都提高了皇帝的身份。
皇帝於1532年停止主持對地的獻祭,於1533年停止主持對天的獻祭。在他統治的隨後33年中,他再也沒有參加這兩種獻祭。他對朝廷禮儀的興趣和使他的父親身後成為正統皇帝的計謀始終聯繫在一起。在重定大禮中,他不能為他的父親獲得其中的一個位置,他因而失去了興趣。
1534年9月,他又提出了重新布置北京的太廟問題。南京的太廟在8月焚毀,接著朝廷奉命討論應辦事宜。夏言知道皇帝想的是什麼。他建議重新安排和太廟有關的所有位次,放棄重建南京太廟的想法,在北京舉行所有重要的祖先獻祭。[19]在這個新的安排中,每個皇帝都將有一座單獨的廟。新建築群的工程於1535年春開始,九個新廟於1536年12月完工。開國皇帝和他的祖先的神主留在中央向南的廟裡,而其他皇帝的神主被安放在較小的廟裡,這些廟排列在中央那座廟的前面,向東和向西。他在10月已經更改了他父親的廟的名稱,他父親的廟仍然和這些廟分開,以便符合用於新的太廟建築群的名稱。他現在只需把他父親的神主送入太廟了。
1538年7月,他在一個退職的地位較低的官員的建議下,恢復了一種古老的儀式,以便他父親能夠在一種對上帝的獻祭中祔祭,就像本朝最早的兩個皇帝在皇帝對天、地的獻祭中祔祭一樣。這個建議的提出者是豐熙(1468—1537年)之子豐坊(1523年中試),豐熙領導了1524年8月朝臣的抗議,此前一年在謫戍中死去。只有屬於皇帝世系的人才能在這種對天的獻祭儀式中配享。自古以來已故的皇帝就作為配享的人包括在最重要的獻祭儀式中,以敦促受祭者享用祭品。這種新的儀式也應當每年秋季在所有帝國的行政地區中舉行,在那裡,皇帝的臣民都將供奉他;正像他供奉上帝一樣。
1542年,他乾脆以這種新的儀式代替在南邊祭壇舉行的皇帝的獻祭,又制定另外一種對天神的獻祭,這種獻祭代替在北邊祭壇舉行的獻祭。在皇城的西苑內修建了兩座新殿以舉行這些新儀式,自此以後他便在這兩座殿內獻祭,他已故的父親配享。皇帝藉助於恢復這些儀式,實現了他的兩個目的。第一,他給予他的父親一種只給予已故皇帝的禮儀方面的職分,由此確立了一種把他父親包括進皇帝世系的託詞;第二,他制定了一種對皇帝的崇拜儀式,這有利於提高他自己在整個帝國的威望和權力。
皇帝使他的父親這樣暗暗地擠進了皇帝世系,於1538年10月給予他通常留給一個朝代的次要的或輔助創業的皇帝的諡號。為了做到這一點,他首先必須給予永樂皇帝一個新諡號。他通過把永樂皇帝的諡號由太宗改為成祖,給予他以給予開國皇帝的相同的禮儀身份,開國皇帝也具有「祖」的諡號。他這樣做,便暗暗地認可了本朝的另一個皇帝在和他所具有的同樣基礎上(弟接替兄),在名義上繼承了皇位,並建立了在位皇室的一個並列的支系。他用這種方式把他自己和永樂皇帝相比,藉以避免對他的行為的一切批評,因為那時沒有人會懷疑永樂皇帝的正統性。[20]
他父親作為皇帝世系的一個成員,他的神主便應入太廟。皇帝讓它安放在他的伯父弘治皇帝的廟中,並排列在他的堂兄正德皇帝的神主之上,儘管他的父親事實上曾是正德皇帝的臣子。他在17年之後終於讓他的父親像太廟中所有其他皇帝一樣成了一個皇帝,除了一個細節——他父親的廟仍和其他的廟分開。
1541年4月30日,在一場兇猛的暴風期間,太廟院內發生了一場火災,所有九座新的祖廟都被燒毀。只有分開的皇帝父親的廟未被波及。他的下一個策略的舞檯布置好了。1543年12月,他下令依照原來的布局(1535年他改變了原來的布局)重建太廟,以便包括他父親神主在內的所有神主都能一起豎立在一個廟裡。新建築群於1545年7月竣工,他於8月7日規定了神主的排列順序。第一個皇帝的神主被安放在廟的中央,向南,其餘的在它前面排列左右,向東和向西。他再次把他父親的神主排在正德皇帝的神主之上,仿佛他的父親在他之前確曾統治帝國,現在,在他最初掀起大禮的爭端24年之後,他終於對排列順序滿意了。
皇室
皇帝有三個主要配偶。他的第一個配偶娘家姓陳,是他的伯母為他挑選的,於1522年立為皇后。皇帝對她的父親陳萬言(死於1535年)很好,有幾個朝廷官員批評過他的寬宏大量。但在1528年,當進講《詩經》時,皇后因嫉妒其他兩個妃子而發了脾氣。皇帝被激怒,皇后(她已懷孕)變得非常焦急,以致流產,不久以後於10月21日死去。
他的第二個配偶娘家姓張,是錦衣衛一個軍官的女兒,於1526年進宮。她滿足皇帝對精心制定的朝廷禮儀的愛好,到處陪伴著他。當兩個皇太后指示皇帝從後宮中選一個新配偶時,他挑選了她。她於1529年2月8日立為皇后,併到1534年她被廢為止,一直是皇后。她在那個期間參加了所有重要的朝廷儀式,1530年1月在崇尚養蠶的新儀式中扮演了主要角色。在北京北郊建了一座祭壇,1530年4月24日在那裡舉行了一種精心制定的儀式,這是第一次,也是唯一的一次。5000名太監儀仗隊排列在行進的路線上,還有5000名環繞祭壇。所有皇帝的嬪妃和宮女陪伴著皇后,儀式之後舉行了盛大的宴會。皇帝覺得她在這次和其他儀式中的舉止非常動人。
但是,這位皇后不能生育後嗣。1531年,在大學士張璁的建議下,他額外選了九個嬪,希望由此增加生育的可能性。張皇后於1534年頗為突然地被廢,可能是由於她曾試圖為皇帝的伯母說情。她於1536年去世,埋葬時沒有舉行儀式。
前兩個配偶是北京附近地區的北方人,第三個主要的配偶卻是南京附近地區的南方人,娘家姓方。她於1530年入宮,在皇帝母親的建議下於1531年被選為嬪。1534年1月28日,在張皇后被廢後的第九天,她立為皇后。據說她入選是因為她舉止彬彬有禮,她也在朝廷儀式中設法使皇帝感到高興。
1542年,她阻撓了一次謀殺皇帝的企圖,但在這一過程中處決了他寵幸的一個妃子。皇帝後來認為她對他愛妃的死負有責任。1547年她的宮著火時,他不肯營救她,她在大火中喪生。但是,因他對她深感負疚,他為她的下葬精心地安排了儀式。
在皇帝的八個兒子中,只有兩個長到成年。他的第一個兒子在他26歲生日的前一個星期,即1533年9月7日出生,兩個月後於10月27日死去。他的第二個兒子朱載壑(1536—1549年)於1539年三歲時立為太子,在12歲舉行冠禮後兩天死去。他的第三個兒子朱載垕(1537—1572年)繼承了皇位。1539年,當第二個兒子立為太子時,第三個兒子成了裕王,第四個兒子朱載圳成了景王。由於太子於1549年死去,裕王應立為太子,但皇帝認為不吉利,把這件事擱置了起來。這兩個王子之間展開了一場競爭,但誰也不能使對方退出,所以競爭沒有結果。1561年景王離開北京到他的封地去,他在那裡死於1565年。但是在50年代,宮裡公開爭奪繼位,景王想要取代他的兄長,這在宮中是眾所周知的。
皇帝和在北京的皇帝的親屬們的關係是緊張的。他特別討厭他的伯母張太后,他認為她在1521年他母親初到北京時對她很壞。1524年春,他拒絕了張太后在她生日時的正式朝賀,而幾星期以前,他曾精心安排儀式以慶賀他母親的誕辰。提出抗議的官員們被逮捕,皇帝讓大家知道他不能容忍對他個人生活的更多的批評。他顯然要在各種朝廷儀式中,尊崇他的母親以奚落他的伯母。
1525年4月15日,一場火災燒毀了他伯母的寢宮。她和她的侍從在重建舊宮期間不得不移居一座較小的宮。皇帝起初同意以較小規模重建這座舊宮的方案,因為那時正在建造中的他父親的廟需要材料。但是在8月晚期,他卻提出停止這座宮的工程,表面上說是要減輕他的臣民的負擔。大學士費宏指出太后因住所而感到不快,但皇帝不為所動。10月,當工部尚書建議停止幾項皇帝的建築工程時,他在太后這座宮的工程也予停止這樣一個條件下,表示同意。
1533年10月,他把張太后的兄弟張延齡逮捕入獄。張於1515年殺害了一個人,但已通過一個有勢力的太監的調解,設法了結了這宗告發他的案子。一個衛指揮想敲詐一些錢,威脅要重開這一案子時,張也把他殺害了。但是衛指揮的兒子堅持把他父親的訴狀上呈皇帝。皇帝把這一控告看成是向他伯母進行報復的一種手段。起初他想使張承擔謀反的罪名,這種罪名當坐族誅。當他的伯母要求進見以懇求寬恕她的兄弟時,他拒絕了她。大學士張璁指出,張太后是張姓一族的成員,也將被處死,只是在這之後,謀反的罪名才被去掉。皇帝改而褫奪張延齡的爵位,判處他死刑,命令將他關進監獄等候處決。
1534年,當一個軍官懇求寬大處理這起案件時,他被逮捕,拷問,責打,剝奪官階,並被貶為平民。1536年,一個在押囚犯提交了張親筆書寫的譏刺皇帝的證件,他的刑罰由於這一功勞而被減輕。皇帝傾向於相信所有種種指控,批准了張的死刑判決,這一判決終於在1546年執行。
1537年12月,他關押了張太后的另一個兄弟張鶴齡。張前此已被削爵並貶為南京衛軍中的一個指揮官。他後來被誣告用巫術反對皇帝,連張皇后也受到這一指控的牽連。皇帝還是將張鶴齡逮捕。他餓死於獄中,死於這當月的月末。同時原告也被終身遣戍邊境。
總之,皇帝抓住不管怎樣微不足道的每一事件去折磨皇帝的親屬們。1529年11月,當一個皇親的兒子請求繼承他父親的爵位時,他回答的詔書宣布,皇親具有的一切爵位今後將不能世襲。11月他還親自干預北京的一樁謀殺案,推翻判決,以致原告——他守寡的堂嫂夏皇后家的一個侍從——將被處死。1535年2月夏皇后死時,他拒絕穿孝服,聲稱她不是他家的人。當他的伯母張太后最後在1541年死去時,他以可以允許的規格最低的儀式埋葬了她。
據說張太后在她的兄弟於1537年死後,圖謀親自報復皇帝。當皇帝的母親於1538年11月因服用某種藥物而死去時,他認為她是被他的伯母毒死的。1539年,他親自出巡以前在湖廣的他的王的封地,以便決定他的母親應否安葬在那裡。1539年3月18日,在這一行人出發後的第12天,他的行宮發生了火災,他差點死去。他的工作人員無一倖免。他被陸炳(1510—1560年)救出,陸炳是他的衛隊的一個指揮的兒子,這個指揮是1522年和皇帝的隨從一起到北京的。在皇帝的鑾輿啟程後,皇帝的行宮前此已經兩次著火,而另一次行宮著火是在第二天。這不是偶然事件。即使在他的伯母於1541年死去後,他在紫禁城裡也並不安全。他的急躁脾氣和苛刻作風招致許多人的怨恨,連他的嬪妃也漸漸害怕他的來臨。很多人都樂意擺脫他,想和他拚命的嘗試並不只有一次。1542年,一批宮女差一點就成功了。
1542年11月27日晚,皇帝回到他寵妃的住處去喝酒和休息。當他睡著時,妃子和她的侍從退出,留下沉醉的他一個人。不久以後,侍從妃子的一個侍女領了幾個宮女進入他的臥室。她們拿了一條系床簾的絲帶,打上結,偷偷地繞到他脖子上,同時用她們有尖的髮夾刺他的鼠蹊。
這時一個宮女看到他沒死,驚恐而告急。一個值班太監注意到發生的事情,趕緊到方皇后住處報告。皇后跑到妃子的住處,鬆開了繞在她丈夫脖子上的圈套。宮女們在慌亂中打了一個死結。她們沒能拉緊圈套,皇帝雖然不省人事但還活著。當即被召來的御醫開了一付猛烈的藥方。大約八個小時皇帝仍然不省人事,直到下午過半他才終於坐起來,開始咯出已經凝結的血塊。
皇帝仍然不能說話。方皇后以他的名義頒布詔書,命令將牽連進這次陰謀的所有婦女即時而可怕地處死,包括皇帝的寵妃在內。她因前一天侍候皇帝的另外一個宮女而被牽連;這個宮女說他的寵妃必定知道這個陰謀。到這天結束時,她的證言已經成為無法辯駁的了;所有目擊者都已死去。
在這次謀殺未遂罪行以後,皇帝(這時他剛30多歲)完全退出了朝廷和紫禁城的正常生活。他和他的配偶和嬪妃住進皇城西苑的永壽宮,再也沒有在他的紫禁城內的寢宮裡居住。他於1534年已停止出席慣常的朝覲。除了一小批被信賴的謀臣外,他和帝國的官僚沒有直接的接觸。可是他拒絕放棄他的任何權力,繼續通過這個核心小集團進行統治,逐漸組成一個朝廷中的朝廷。在以後的30年中,他繼續著迷於通過藥物、宗教儀式和秘教的養生之道追求長生不死。
宦官施政
當皇帝最初於1521年到北京時,他任用在他的王的封地侍從過他的太監們擔任紫禁城中的主要職務,同時他贊成楊廷和消除前朝宦官施政的方案。京師和各省監督倉場的太監半數於1522年召回,其餘的於1535年免職。1527年,負責浙江海上貿易的太監被免職,1529年廢除了這一職務。1530年9月雲南的鎮守太監被撤回;1531年4月四川的鎮守太監因非法行為和腐化被免職,還有七個鎮守太監於1531年7月被免職。但是這些行動並沒有縮小宦官管理的權限。皇帝只是把他繼位前被任命的和不忠於他的皇帝的代理人免職。
有權勢的太監們仍然保有他們的勢力,並設法獲得皇帝的任命。1526年一個太監監督被派遣到陝西去監視紡織品的徵購,另一個於1527年被派遣到南京,儘管朝廷強烈反對。1533年1月,一個太監被派遣到真定去徵收木材運輸稅;1538年,在郭勛的勸告下(郭勛受賄而在皇帝面前提出此事),所有在30年代初被免職或召回的鎮守太監又都復職。但是,1539年早期他們又全都被免職,因為高級文官們仍然反對這類任命。在這之後,沒有其他的鎮守太監被派遣,就這一點來說,太監在各省的權勢下降了。
在整個嘉靖統治時期,宮裡有權勢的太監們的權力在繼續增加,漸漸地他們甚至使大學士們相形失色。1548年或1549年,在宦官施政方面發生了一個重要的變化:掌司禮監的太監被委負責皇帝的安全和監視機構東廠。在此之前,負責東廠的太監和掌司禮監的太監是平等的,兩者都能直接向皇帝提出秘密的報告,當其中一人報告或被詢問時,另一人都得退出。在這種安排下,這兩個太監官僚機構中的最有權勢的官員保持互相監視。1549年以後,掌司禮監的太監在太監官僚機構中掌握了絕對權力。1552年設立的內武府也是在他的管轄之下。[21]
這種變化也可以在大學士們日益尊重司禮監的太監們這個方面看出。20年代張璁掌權時,他為司禮監的太監們所尊重。30年代夏言掌權時,這些太監把他當作地位相等的人對待。他的繼任人,40年代和50年代一直掌權的嚴嵩(1480—1565年)實際上順從他們。
對外政策和防禦
蒙古的政治情況
15世紀前半期,西蒙古的瓦刺諸部控制了草原地帶,並把他們的政策強加於居住在他們南方和東南方的成吉思汗的王朝的後代蒙古遊牧民族。15世紀末葉前後,在幾十年自相殘殺的戰爭以後,蒙古遊牧民族開始聚集在新的軍事領袖巴圖蒙克(1464—1524年)的周圍。
在巴圖蒙克的領導下,蒙古人開始向瓦刺諸部的霸權挑戰。瓦刺諸部在15世紀早期逐漸把他們的控制擴大到蒙古遊牧民族,他們的勢力和影響在也先(死於1455年)的領導下,達到了頂峰,也先於1543年自稱蒙古可汗,儘管他和成吉思汗的家族決無關係。兩年以前,即1451年,因為蒙古可汗脫脫不花不稱呼他的孫子為太子,他把他趕走並殺死。在這次衝突中,巴圖蒙克的父親,當時的一個孤兒,和他的母親一起被帶到東蒙古,被置於兀良哈一個指揮官的保護之下。
也先成為蒙古可汗的計劃失敗了;他因僭稱可汗而於1454年被他的一個部屬推翻並殺死。在這之後,蒙古的繼位權在1486年別的可能繼位者多數被殺以前被爭奪而依然不能定一。巴圖蒙克的父親成為一個適當的入選者而被擁立。他於1487年被殺,由他的兒子繼位,他的兒子在以後的38年中繼續掌權。
在1508年和1510年之間,巴圖蒙克征服了山西以西的河套的鄂爾多斯地區,1512年他任命他的次子巴爾斯博羅特為吉囊,亦即統治那個地區人民的副王。巴爾斯博羅特的兩個兒子,繼承鄂爾多斯和吉囊稱號的究弼哩克(1505—1542/3年)和繼承山西以北地方的俺答(1507—1582年)對嘉靖時期大多數對明的入侵負有責任。
當巴圖蒙克於1524年去世的時候,他得到了所有帕米爾以東的蒙古人的效忠。他的稱號傳給了那時只有21歲的他的孫子。但是,這個孩子的從父巴爾斯博羅特試圖篡位。又一次自相殘殺的衝突隨即發生,這次衝突導致巴圖蒙克所創立的蒙古人聯盟的瓦解。巴圖蒙克的孫子繼續統治東蒙古人,而巴爾斯博羅特直到他於1531年去世的時候,事實上對鄂爾多斯和西蒙古人實行統治。當巴圖蒙克的孫子於1547年去世時,他的繼位者為俺答所迫,遷移到了蒙古的東部,俺答於是逐漸控制了整個蒙古南部和鄂爾多斯。[22]
當巴圖蒙克於1510年占領鄂爾多斯時,他趕走了西蒙古人的主要首領亦不刺因,亦不刺因逃亡到西南靠近山西邊境的地方。亦不刺因於是和吐魯番(莫臥兒斯坦的蒙古—突厥王國的東部首府)蘇丹滿速兒結盟,並於10年代和20年代與他勾結起來開始搶掠和入侵山西西部。他對巴圖蒙克仍然是一個威脅,巴圖蒙克不成功地指揮了幾次抵禦他的戰役。他在1533年終於被究弼哩克擊潰。
在本朝的頭10年中,因為蒙古人專注於內部的鬥爭,他們的襲擊是分散的,一般限於獲取軍事行動的供應物資。在巴圖蒙克的後繼者們得到鄂爾多斯和山西以北的地區後,他們開始每年入侵明的疆土,通常是在春天和初秋。邊境戍軍的軍紀非常鬆弛,以致指揮官們常常不能集結有戰鬥力的軍隊去抵禦入侵的部隊。入侵因而成為一種有吸引力的代替貿易的辦法,因為事實上必能取得成功而損失通常是輕微的。
邊境戍軍
正是在這種情況下,大同戍軍於1533年10月再次叛亂。僅僅兩年以前,在1531年,這個地區最近一次遭受了一支有6萬名蒙古騎兵部隊的襲擊,新任總兵著手建造壕塹和其他防禦工事以增強防禦地區的北邊防線。他規定的工程完工的限期使慣於什麼也不乾的官兵負擔很重。這次叛亂的直接起因是一件小事。監督工程的軍官要求在駐防城市休息一天,這個要求被拒絕了。10月24日,這些軍官唆使他們的士兵洗劫這座城市,而他們自己則殺死了總兵。叛亂的士兵在黎明時散去。
新任命的這個地區的巡撫被事情的變化嚇住了,由於沒有更好的辦法,他上報說總兵激變了部隊。巡撫的報告送達朝廷時,他被控與叛亂士兵相互勾結,一場關於朝廷對戍軍的政策的爭論開始了。這支戍軍10年前於1523年曾經叛亂,那次朝廷以給每個士兵三兩銀子和普遍赦免予以安撫,事實既然是這樣,爭論就複雜了。那種政策的批評者要求這次堅持武力解決的辦法,最初並批准了軍事解決的方案。
朝廷最有影響的兩個大學士持對立的態度,主要是由於政治的而不是戰略上的原因。張璁(他於1532年失去皇帝的寵信)希望通過對這個問題提出成功的解決辦法而恢復他的權勢。他要派一個總督帶領一支軍隊去撲滅叛亂者。他的主要對手夏言發覺皇帝並不是真的贊成軍事解決的辦法,因此他暗中支持提出寬大處理辦法的禮部侍郎。
總督的使命責成總督處決主要的謀反者而寬恕那些被迫追隨他們的人。他卻不顧他的使命的目的,帶領帝國軍隊接近這座城市,帝國軍隊開始在城郊洗劫和搶掠。這時城中的士兵確信他們註定要死,關了城門。總督於是圍攻城市,試圖淹城,發起猛攻,挖掘地道進入城市,用煙熏出守城的人,騙他們出降,但都沒有成功。圍攻拖了整整一冬,到1534年2月,總督在朝廷已失去支持。他被解除了指揮權,另外幾個官員奉派調查此事,事情很快平靜下來。皇帝在他最後的詔令中總結說:「豈非官多事擾乎?」[23]
1535年,由於類似的原因,東北的幾支戍軍發生了幾起暴亂。在每一次事件中,都有一個帝國官員受到惹起騷亂的責備。遼東戍軍當新任巡撫試圖整頓當地的防禦機構時,叛變了。在現行制度下,每個士兵被給予三個余丁的勞役和每匹馬牧地50畝,巡撫退還三丁之一(《明史·呂經傳》作「余丁之二」——譯者),編入均徭冊,並將所有牧場充公;同時他下令緊靠一條嚴格的逾越即殺的界限修建防禦工事。當戍軍軍官們來對此叫屈時,巡撫準備逮捕並責打他們。他們開始攻擊他,他被迫翻牆逃離衙門。
不出一個月,這個巡撫便被召回。他的所有改革都被廢除。調查的官員上報說,這次事變是由巡撫的指示挑起的,請求赦免部隊。都察院反對任何赦免,但皇帝這次拒絕支持軍事行動,准許予以赦免。
當失寵的巡撫返回北京時,他在廣寧衛停下來收集他的財物。戍軍的指揮送給他一份臨別的禮物,這是他用撥作士兵飼料補助的款項買的。當這事被發現時,不平的士兵襲擊了巡撫和指揮。兩人都被剝去衣服,挨打,被赤身裸體地反捆著,在城中遊街示眾,最後被關進牢里。士兵們強迫負責供應的官員把錢分給他們,迫使鎮軍太監告發已被他們關進牢里的這兩個官員。
皇帝再次拒絕批准軍事行動。一個官員照直表明他贊成更加依靠權力的處理辦法,當即被錦衣衛逮捕。朝廷隨後的一致意見認為,遼東最近發生的暴亂是苛刻的政策、士兵尋釁鬧事和部隊久不經戰等諸種原因引起的。幾次暴亂的領頭人必須處決以示儆戒,其餘的可以赦免。這是皇帝希望聽到的,迅速執行了這個方針。這些領頭人的首級不出一個月便用高竿掛在他們叛亂的那些駐防城市的城門外。這個方針代價小而容易奏效。直到1539年,沒有再發生事變,而那次暴亂只牽涉40來個士兵,他們全被立即斬首。在這之後,這個地區很少發生騷亂。
安南之戰
1537年,朝廷方面由武定侯郭勛和幾個有權勢的太監領頭的黷武集團,在他們試圖在東北發動軍事行動受到挫折以後,又爭取得到批准以發動一場反對安南的、代價很高的戰役。出現這一情況,與通告皇帝的一個兒子於1536年11月誕生有關。大學士夏言反對派使臣向安南人通告皇嗣的誕生,理由是安南已有20年沒有朝貢,同時,現在的統治者事實上是不合法的。兵部尚書建議派兵討伐以懲戒安南人不入貢,郭勛支持他。這項建議立即受到批評,被認為是一種過分而不必要的花錢的事,將從負擔已經過重的南方幾省徵集士兵和供應物資。
1537年3月,一個安南使者意外地來到朝廷,請求支持合法的統治者,使者聲稱他已被他的主要大臣廢黜。使者被留下,幾個官員被派遣去調查他所說的情況。幾個錦衣衛的軍官還被提前派遣去為一次戰役作準備。皇帝起初贊成一次軍事行動,因為他把停止朝貢理解為對他的尊嚴的一種冒犯。但是,廣東的一些地方官員認為,既然安南並未試圖侵犯帝國疆土,既然這個國家的內戰還未決出勝負,因而應當慎重,等待它的結局,然後迫使入貢。5月,全體朝臣請求發動軍事行動,皇帝同意了。但是,當其他地區和其他當地官員開始說出反對的意見時,皇帝突然改變他的主意,於6月宣告停止這次軍事行動。9月,當別的一些當地官員仍然提出一個新的策略時,他又下令開始進行準備。
1538年4月,終於任命了一些指揮官。可是皇帝覺得互相矛盾的勸告令人不安。當鄰近安南的地區的總督於5月上報這次戰役耗費的銀子將超過200萬兩,而且只能在不熟悉地形的困難情況下進行時,他命令兵部再次就是否進行這次戰役作出決定。兵部再次建議把問題提交全體朝臣。皇帝雖然明知多數文官私下反對這次戰役,仍然反對由兵部決定這個問題,不過兵部顯然不能這麼辦。他厭惡地終止了這次戰役。他從沒有真正贊成一種軍事解決的辦法。當安南的王位覬覦者於1540年向明的官員交出他的版圖時,他作結論說,他反對贊成軍事行動的建議是正確的。
皇帝在關於大禮的爭論期間第一次對朝廷官員們的行為感到不滿,那次爭論留給他的印象是,他們是一幫共謀而圖私利的人,不把他的利益放在心上。在諸如這次軍事行動這類事情上不能提出適當的策略,這進一步證實了他的印象。到了1540年9月,他已漸漸變得和他的朝廷非常疏遠。以致他完全贊成一種說法,這種說法因帝國管理的可悲狀況而譴責他的官吏見利忘義。
對蒙古人的政策
只有一個地區皇帝從始至終迫切要求軍事解決。他討厭蒙古人,認為他們冒犯了他的威風和尊嚴,難以容忍。他們必須受到懲罰。他拒絕考慮關於互市的請求,即使他的能幹的指揮官們大多數反覆建議這樣做。為了表示他的輕蔑,他在晚年甚至要求把他用來指蒙古人為北方野蠻人的字樣在所有詔書和奏章中寫得非常小。這種不讓步的態度只能導致災難。當俺答關於互市的請求被拒絕時,他便入侵。
俺答王希望達成與明廷的互市協議,以便推動他自己的政治目標。諸如茶、金屬器皿、精緻織物和草藥之類的貨物在草原上被視作珍寶,在結盟和結婚時可能有用。俺答的牧場比鄂爾多斯的牧場要差一些,更易受到變幻莫測的天氣的影響。沒有明貨物的輸入,他便不能達到他的更宏大的政治目的,或者在困難時期保證他的臣民的生活。
俺答在40年代保住了他作為戈壁以西、以南的蒙古人的主要領袖的地位。1551年,他和東蒙古人的領袖、1547年被他趕走的小王子(1520—1557年)達成了協議。他在達成這個聯盟後,於1552年成功地發動了反對西北的瓦刺諸部的戰役,這次戰役把準噶爾(天山山脈以北的地區)納入了蒙古人的控制之下。反對瓦刺諸部的零星戰鬥繼續到60年代,征服它們一直是俺答的主要軍事目標。對明疆土多次較大的入侵是要確保這許多次軍事行動的供應物資,或者要在40年代和50年代持續而普遍的乾旱和饑荒時期,為他的臣民提供救濟。[24]
明軍在老練的指揮官們的率領下擊退了多次入侵,並使蒙古人蒙受了傷亡。在1536年對陝西的一次入侵期間,蒙古指揮官的軍旗被奪走。但是,即使某一地區的防禦是堅強的,蒙古騎兵卻攻擊別的什麼地方。1537年,當據說有4萬人的一支大的入侵部隊攻擊大同管區時,整個管區連同它所有的衛所只能調集1.4萬名士兵。到增援部隊到了時,入侵的部隊才離去。這是一個多年存在的問題。沒有一支戍軍強大到足以打退一支入侵的大部隊,是部隊調動的後方勤務工作妨礙了快速增援。而且,指揮官們通常只巡邏直接在他管轄下的地區,不肯參加別處的戰鬥。
有些官員,如1542—1550年負責大同和宣府一帶戰略地區的翁萬達(1498—1552年),推行切合實際的防禦方針,尤其是修建邊牆,加強軍紀,利用偵察手段以查清遊牧部落中的情況。皇帝一般贊成修建邊牆和防禦工事,願意將大筆款項撥給這類項目。這些措施頂多不過使蒙古人的入侵更加困難和代價更大,但它們不能消除入侵的原因。
到1541年8月,華北和蒙古南部已經幾乎一年很少下雨。不得不從帝國的糧倉中發放糧食供北京的居民食用,饑荒遍及北方幾省。正是在這種情況下,俺答王派了一個使者到大同管區的邊境要求互市的權力。兵部以三個理由予以拒絕。蒙古人已有40年沒有入貢;他們每年入侵,不能信賴;他們的目的可疑。反而懸賞購俺答的頭。10月,幾支入侵部隊搶掠山西北部和西部,沒有遇到抵抗,用武力搶走了他們所需要的供應物資。
1542年1月,朝廷不得不運送25090石糧食到宣府、大同賑饑。賑災需要更多的款項,供應物資仍然不足,旱災仍在繼續。7月,俺答又派了一個使者要求互市的權力。這個使者原是一個被蒙古人俘虜的明的臣民。大同巡撫上報說他用計擒獲了他,並將他送到北京,在北京他被當作賣國賊處決。俺答大怒,進行了一次深入山西的懲罰性攻擊以作報復。
7月24日,3萬多騎兵在山西西北邊界以內紮營。8月4日,帝國的軍隊在山西管區的指揮部所在地廣武被擊潰。8月8日,省的首府太原城郊被焚燒和搶掠。蒙古人沒有阻礙地繼續南進。8月晚期延綏巡撫上奏,蒙古入侵部隊打算往東向北京郊區前進。皇帝很驚慌。他命令各部作出決定而無需先上奏,並委派一個最高統帥以協調受攻擊地區的所有部隊的行動。蒙古人到這時已搶掠了山西最南部的一些府,沒有受到襲擊地正在後撤。山西遭受了蹂躪。作為救濟的措施,免徵田租兩年,並發放10萬兩銀子。明軍沒有打贏一仗。
1543年整個夏季,蒙古騎兵入侵山西,並且就在黃河以西紮營,以便整個冬季也同樣能夠進行襲擊。這時俺答的兄長究弼哩克已死,他的兒子們瓜分了他的領土。這就使俺答成了蒙古南部年長的、最有勢力的王,因為他現在控制了鄂爾多斯和山西北部地區。
旱災延續到了1545年。1月,據報時疫在邊境地區和北京突然蔓延。4月,塵暴毀壞了大部分冬小麥和大麥作物。6月,俺答又遣使到大同以北的邊境要求互市的權力。他因一個被俘的中國軍官的勸說而求和。他的使者們剛到邊界便被扣留,被一個地區指揮官的僕從所殺害,這個僕從以為他將像別人在1542年那樣為此而受到重賞。
這個地區當時地位最高的官員翁萬達上報了這一事件,他建議把僕從立即處決,並把他的首級當作誠意的一種標誌在邊界以外示眾。他勸告皇帝不要把這個機會放過。他的勸告被置之不理。皇帝要懲治蒙古人,他需要一種進攻性的策略。
鄂爾多斯的軍事行動
大學士夏言自1539年他第一次被免職以來,失去了他對皇帝的影響。1545年他被召回,並於1546年1月再次成為首輔,但他的地位並不穩固。他以前的下屬嚴嵩(1480—1582年)和他爭相控制內閣。夏看出皇帝贊成軍事行動,便支持收回鄂爾多斯的軍事行動。這個想法最初由兵部尚書白圭(1419—1475年)於1472年提出,但由於費用太大,按一種估計每年要投入900萬兩以上的銀子,而被放棄。
這時曾銑(1498—1548年)提出了一個計劃,曾銑是鎮壓1535年遼東叛亂的一個能幹的指揮官。他於1544年被任命為山西巡撫,並於1546年受命負責西北所有的邊境事務。1547年1月,他提出兩種防止蒙古人入侵陝西東部和山西的策略:在陝西修築一條從寧夏向東到山西邊界的防禦工事線;連續三年在暮春發動進攻鄂爾多斯的戰役。皇帝立即發放20萬兩銀子以做準備,並命令曾銑徵求邊境地區的官員們關於這些軍事行動的意見。
好幾個巡撫不肯響應。一個巡撫當受到催促時,便以有病為由請求致仕。皇帝譴責他無能,將他貶黜為民。皇帝定要進行一場戰役。當曾銑於1547年6月上報他已將蒙古人從邊境趕走時,皇帝認為這個策略是有效的。他再次拒絕考慮俺答的互市要求。夏季晚期,當俺答建議與明聯合反對小王子和東蒙古人時,沒有人敢於上報。
但是,1548年2月,皇帝突然收回了他對這次軍事行動的支持。在曾經上報饑荒的山西和陝西,徵發引起了騷亂。又謠傳曾銑曾經剋扣軍餉。嚴嵩確知皇帝知道這種傳言。當皇帝諭令作出估計以弄清這次軍事行動的後果,並斷定是災難性的結果時,他開始批評這整個計劃是不切實際的。嚴嵩否認對這些軍事行動有任何了解,說這件事是由首輔處理的。朝廷完全改變了以前支持進攻性策略的一致意見。曾銑於4月、夏言於10月被處決。直到1551年為止,出征蒙古人的念頭被放棄了。[25]
1550年入侵北京
1548年6月蒙古人襲擊宣府,打敗了帝國的軍隊。10月他們又入侵,劫掠和屠殺遠到南邊的懷來,懷來距北京只有騎馬一天的路程。嚴嵩把入侵歸咎於他的對手夏言的進攻性策略,但他自己提不出對抗這些策略的作戰方針。11月,入侵的一些部隊突入了保衛北京的內部防線,接近皇陵。
1549年3月,當俺答再次襲擊宣府時,他擊潰了帝國的軍隊,但明軍設法堵住了他的退路,打勝了幾次遭遇戰。在這次入侵期間,明的幾個指揮官受到警告說,要是不准互市,北京將在秋天受到襲擊。皇帝在被告知這一情況後,他命令採取措施以挫敗這種計劃。
到1550年3月,已有150多天沒有下雨雪。諜者報告說,遊牧部落正在為一次較大的襲擊而集結。在大同附近的幾次小接觸後,蒙古人被這個地區的總兵官收買而到別處去,於7月東馳。9月26日,整個入侵部隊突破北京東北僅僅40英里的古北口的防線,向南到達通州(大運河北方的終點,北京以東約15英里),在那裡建立了營寨。9月30日,一支先頭部隊抵達北京城門。10月1日,這座城市受到圍攻,郊區遭到洗劫。
在1550年,京師諸戍軍的軍籍簿登記了約14萬個人名,但只有5萬或6萬人派給了軍事任務;其餘的人在建築工程上幹活。當能找到的士兵集合起來被迫到城牆外並作戰時,他們不肯動一動。到來的保衛這座城市的增援部隊沒有糧食,而且沒有人能夠為他們找到。他們正餓著肚子,不能勝任打仗,但有能力洗劫。兵部尚書狼狽不堪。他只能等待蒙古人撤退。他因嚴嵩的建議而命令各總兵官不要追擊,因而入侵部隊能夠在幾天以後,帶著他們掠奪來的東西一無損失地撤走了。
1550年後的局面
1550年10月6日,兵部尚書因不能保衛北京而被處死。太監們在這座城市東北的財產被洗劫,他們抱怨文官們使軍隊退縮不前,因而蒙古人到處搶掠。皇帝非常憤怒。10月2日,他舉行了自1539年以來的第一次朝覲,但不肯向朝臣講話。他的諭旨是在午門上宣讀的。所有文武官員都不負責,玩忽他們的職守,只此而已。嚴嵩曾勸告兵部尚書不要派出軍隊,理由是,在京師附近地區戰敗是不能掩蓋的。但是,當皇帝要這個尚書的命時,嚴卻不願為他說情。
皇帝這時把北京的軍務委託給仇鸞(1505—1552年),他就是在7月賄賂蒙古人從大同旁邊過去的總兵官。仇的部隊在靠近北京的居庸關紮營,他們到來保衛京師在10月2日,皇帝因而十分感謝。可是當仇鸞於10月6日與蒙古人交戰時,失去了千餘人,他僅僅保住他的命逃了回來。然而報了捷,他得到的獎賞是統率北京周圍的所有戍軍和京營的職位。嚴嵩也因導致1548年夏言被處決的證言而感謝他,安排了這一任命。
1551年1月,仇從邊境戍軍調了6萬名士兵到北京訓練。兵部反對,理由是這使邊境地區易受攻擊。但是,仇打算出征蒙古,儘管他在戰場上有過損失慘重的經歷,他需要一支可以開出北京城門的軍隊。
1551年4月,俺答派他的養子托托(死於1591年)來要求互市權力,尤其是開設馬市。仇和嚴嵩兩人都力請皇帝允准這一要求,以便拖延時間作進一步的準備。達成的一致意見是,俺答手下的蒙古人,作為對兩個每年一次的馬市的回報,將停止入侵邊境。實際上仇鸞害怕蒙古人,不想和他們對抗。
蒙古人有六個月停止入侵。後來他們希望用牛羊交換粟豆。他們的這種要求被拒絕,他們在1551—1552年的冬季便又開始入侵。俺答這時堅持這一要求,答覆說,他的比較貧窮的臣民沒有其他東西交換,正在挨餓;要是這種交易被拒絕,他不能對其後果承擔責任。當俺答接著謀求適合於他的交易時,他遭到拒絕,他的使者被逮捕。馬市就此收場,儘管直到1552年10月馬市並沒有正式停止。
仇鸞於是不得不和蒙古人交戰。1552年4月,他的部隊在大同以北的草原上被伏擊並遭受嚴重失敗。仇又報捷,但皇帝不相信。既然沿邊的入侵仍未減少,仇的命運便已註定。他的權謀受到抨擊,他於8月31日死於潰瘍惡化。在死後被定為謀叛罪以後,他的屍體於9月13日被掘出並肢解,他的首級在邊界以外示眾。這一點也沒有阻止蒙古人入侵,入侵繼續到了冬季。
1550年以後,入侵的性質有了變化。以前的入侵限於陝西和山西,由俺答發動,只包括他自己的臣民和鄂爾多斯的遊牧部落。東蒙古人參加了1550年的入侵,證明非常成功,以致此後他們開始在遼東和沿東北邊境入侵。在其後的20年中,入侵事件沿整個北方邊境發生,某些範圍較大的入侵是相互配合的。這使邊境戍軍承受了大得多的負擔。不再能夠調動軍隊去抵擋一個地區所受的攻擊,每支戍軍的力量都必須增強,因為入侵部隊的規模加大了。已經變得很明顯,不可能把蒙古人從邊疆趕走。
1553年4月,明朝廷開始修建一道土牆以防止北京南郊再遭劫掠。1541年曾提出類似的建議,但沒有任何結果。在1550年的大範圍劫掠之後,需要這樣一道牆是顯而易見的,修建的建議立即獲得批准。這道牆在七個月內便完工,部分原因是許多人逃荒到北京,因而有大量勞動力可用於完成這項工程。
1550年的事件使皇帝確信他不能依靠京師的戍軍保衛紫禁城。1552年,他建立了在皇城內訓練的由太監組成的內武府。沒有人敢於反對。皇帝是正確的,他不能依靠京師戍軍。內武府成了一個有權勢的機構,一個完全由太監組成的軍事官僚機構,不受朝廷官員們的節制。
從1550—1566年,蒙古人每年都入侵。在1557—1558年的冬季期間,大同附近一個被圍攻了六個月的要塞,這時幾乎棄守。發生這一事件是由於俺答長子辛愛(死於1586年)的一個妾和與她有私情的一個被俘的中國人逃到大同邊境,被收容。辛愛想索回這個妾,迅即發動襲擊。被嚇住了的總兵官歸還了這個妾,她此後不久便被處決。辛愛在此以前已確定中國不會開仗,便繼續圍攻,同時在山西劫掠。到1558年4月,這個要塞已陷於絕糧境地,嚴嵩建議予以放棄。皇帝拒絕了。相反,皇帝下令向這個要塞運送給養,保衛這個要塞。糧餉沒有到來,但當增援部隊抵達時,蒙古人撤退了。
到了1558年,保衛北方邊境的費用已經常不能如期支付。1552年早期戶部和工部已上報,1550年10月以後計劃用來保衛邊境的總收入總計約為1000萬兩銀子,而總支出超過1300萬兩銀子。皇帝於1553年下令籌錢時,他被告知,太倉所有不足以支付邊境費用。1556年1月,一次大地震破壞了山西大部和陝西東部。只渭河流域據報就死了80多萬人。此後幾年不能徵稅。1557年,紫禁城內的三個主要朝覲大殿和南邊的門樓全被焚毀,必須立即為修建費用支付款項。當皇帝於1558年向大同附近被圍困的要塞運送給養時,戶部上報說,太倉所有不足20萬兩銀子,不能供應這個要塞。
這種情況從未改善。在1550年和1560年之間,許多戍軍的糧餉倍增,而朝廷可得到的收入仍然是固定的。差額只能從北京的太倉支付,太倉常常是空空如也。
在這個10年里,明軍只贏得了一次較大的勝利。1560年,大同總兵官在大同西北80英里的歸化(今呼和浩特)指揮了一次對蒙古據點的襲擊,並放火燒了它。這證明只不過是一次小小的挫折。入侵仍在繼續,蒙古人並沒有從邊境地區撤退。只能指望各支戍軍在各個具有戰略重要性的關口打退入侵的部隊,這些關口通向華北平原和京師。沒有提出或者實施進一步的進攻性的戰略。1550年以後,皇帝自己對軍事部署很少關心,他沉溺於對長生不死的追求。
道教和朝廷政治
皇帝對道教的興趣最初集中於據說將導致或增強生育能力的儀式和實踐。早在1523年,朝廷官員們就抱怨他因他從不離開嬪妃而不聽進講,以及他為道教儀式的獻禮而花錢過多。這類為生育能力而祈禱的儀式前一朝已經在舉行,因一個太監的推薦而在皇室中繼續了下來;這個太監可能也向皇帝介紹了道教的春藥(被稱為「不死藥」)。皇帝在其統治的頭10年沒有孩子降生,他對生育能力的關心增加了。在他能夠立嗣以前,他自己的地位是不夠有力的。
1524年,他從江西徵召一個叫邵元節(1459—1539年)的道教名人到朝廷,他是他的師傅——一個有勢力的道教大師——推薦的。到1526年,邵因求雨和禳災已博得皇帝的恩寵。1521年以來,整個帝國上報的水災、旱災和地震的次數異常多,1525年尤其是一個壞年頭。1526年3月當邵的地位提升並被委以全部道教事務時,北京仍然受到一次嚴重饑荒的控制。他禳災似乎是不靈驗的。1527年,洪水橫掃皇帝從前在湖廣的封地,而北京或北京附近不下雨。被看作不祥之兆的彗星於1529年、1531年和1532年出現,最後一次歷時115天。這幾年,皇帝的政策仍然受到懷疑,這些朕兆被認為是上天對他不滿的表示。
皇帝拒絕接受這種解釋。1532年11月,當一個御史認為最近的彗星是需要削減修建項目的一種警告時,他沒有被理睬。相反,皇帝想找到吉祥的兆頭。他需要在某種程度上證實他是受命進行統治,而不需要對他的一切措施和決斷的無休無止的批評。因此,當像白兔、白鹿之類的吉祥物作為善政的證據而被呈進時,他通過祭告皇室祖宗而吸引人們對它們的注意,並吩咐朝臣向他祝賀。
不管怎樣,他似乎對邵祈禱生育能力的功效更感興趣,把1533年以後生了幾個孩子歸功於這種祈禱。1536年10月,他的第二個兒子誕生,幾個月後邵再次被加恩。在1533年他的第一個兒子幼年即死之後,皇帝漸漸為立嗣並加以保護而感到煩擾。這次他甚至不肯把孩子託付給嬪從們,改而從平民中徵召了一批保姆。
邵這時已有70多歲,身體又不好。當皇帝於1539年3月巡幸他以前的封地時,邵病重以致不能陪伴他,不出一月便去世。受邵保護的陶仲文(約1481—1560年)接替了他。
陶開始時是一個小官。他在30年代後期到北京以前,曾經在遼東管理倉庫。他年輕時在江西見到過邵元節,當他因官員們考績而到北京呈報時,找到了邵。邵這時生病,他告訴皇帝,這個門徒能夠除掉在宮廷院落中看到過的「黑眚」妖魔。表面看來,陶成功了。在皇帝1539年巡幸湖廣期間,陶準確地預告了一次在大火中暗殺皇帝的企圖。這給了皇帝非常深刻的印象,他很快把陶當作心腹,讓他負責所有道教事務。
陶仲文擅長配製春藥和扶乩。在他的引導下,皇帝開始相當詳盡地探索道教的這些方面。春藥一般由鉛丹(四氧化鉛)和砒霜(天然存在的三氧化砷)組成,配以其他物質,做成丸子或小顆粒。這些「不死藥」據說使人感到輕快、強壯,增強一切欲望,並導致強烈的性衝動。1540年9月,皇帝告知朝廷,他想隱退幾年以求長生。當一個朝廷官員斷言這是無稽之談而春藥危險時,他被逮捕並杖死。
皇帝應當注意到這個警告。相反,他卻變得嗜愛這類興奮劑,並在整個帝國內搜尋。他使自己在20多年中漸漸中毒致死。小劑量鉛和砷的中毒作用是慢慢表現出來的。長生不老藥的中毒症狀包括皮膚和胃的疾病、無緣無故地發怒、痴呆,所有這些皇帝在他接近60歲時都表現了出來。
到了1540年,他堅定地信奉道教,連受了騙子們的騙也不能動搖他的信仰。他曾決定隱居,部分原因是一個自稱能夠將不值錢的物質變成銀子的方士向他保證,要是他隱居並用這種銀子的器皿進食,他將變成一個不死的人。1543年,這個方士被揭露,是一個騙子,並被處決。陶仲文由於最先推薦他,擔心自己也將被牽連進欺騙行為。當他提出辯解時,皇帝只是說:燒煉術行之已久,但只有真正的行家才能精通。他最初也受了騙。
到1545年,皇帝已開始依靠扶乩決定國家事務。扶乩所用的工具是懸掛在沙盤上的一個T字形物件。從T字的長臂吊下一個錐子,兩個降神者扶著短臂的兩個末端。錐子在沙上寫下對祈禱和請求的事情的答覆;祈禱和請求的事用金色墨汁精心地寫在暗青色的紙上,向某個道教的神致意,然後焚化,假定煙將把信息飄送給這位神。既然陶仲文指導扶乩儀式,控制了降神者,並解釋這些答案,他就能夠影響有關政策的決定和人事安排。1548年2月,皇帝在這樣一次扶乩之後,突然改變了關於鄂爾多斯軍事行動的主意。嚴嵩明白這種決策的辦法以前給了他什麼樣的好處,他樂意參加道教儀式,盡力討好陶仲文。
陶在50年代繼續向皇帝提供獲致長生和不死的新方法,皇帝的反應是熱誠的。道教徒的想法是,為這樣一種轉化而自我修煉能夠達到肉體的永生不朽。這種修煉需要提煉內、外丹。外丹包括植物和礦物的合成物,籠統地稱為「不死藥」。提煉內丹靠增強「陽」,也就是生命要素。這種觀念認為,這可以靠和14歲以後第一次來月經的處女交媾而達到目的,據說這時「陰」(隱秘的力量)中的「陽」(生命力)最旺盛,這時交媾它可以被吸收。
陶仲文建議皇帝為此目的而徵集年輕的姑娘。1552年他為宮廷機構選了800個8—14歲的女孩,第二年他又選了180個,都在10歲以下,用來提煉內丹。儘管這種做法受到一些官員的批評,但事實上,在較小的規模上,在富有而有文化的家庭中,尤其是在南方,這種做法是並不少見的。
1556年,皇帝要求禮部查明現在何處生長古代所用的神奇植物「靈芝」,以及如何加以炮製,因為道教典籍中提到這類能夠延年並使人變成神仙的植物。尚書回覆說,他不知道是否存在這類植物,也不知道何處可以找到。他僅僅呈上從有關神奇植物的古典著作中選摘的引文。皇帝不滿意,命令所有地方官員在偏遠和多山地區尋找這類植物,和在百姓中打聽這類植物。這類植物顯然是存在的。1558年禮部呈獻了從整個帝國收集來的1860株新鮮樣品,此後又數以百計地呈獻。這類植物準確地包括哪些品種並不清楚,但皇帝的確服用了,並繼續尋找。它們的炮製被當作特殊的恩寵只託付給大學士們。
在陶仲文於1560年11月去世之後,皇帝開始尋找接替的人,但他沒有找到任何合意的其他道教名家。
嚴嵩掌權
皇帝在1539年6月第一次免除夏言的職務之前不久,開始批評夏怠慢不恭,指出他原來是從低級職位被舉薦提升的,他是隨皇帝之意而取得高級地位的。為了表明這一點,夏立即被解職。儘管他很快又受到恩寵,他還是一再因為在執行他的職務中不夠靈活而受到批評。
嚴嵩利用夏言和武定侯郭勛之間的長期敵視而獲得他在內閣中的最初的職位。1541年8月,郭勛拒絕接受皇帝的一道詔令。他的傲慢激怒了皇帝,皇帝從這時起便有意縮小他的權力。郭以前曾因非法行為和貪贓而被彈劾,但皇帝總是原諒他。這次他卻不這樣。10月郭被彈劾並被捕。因為郭在皇帝統治的最初幾年裡是皇帝極少幾個助手之一,他不肯下令把他處死。郭在他1542年11月去世之前一直留在牢里。夏言在病床上指揮了這次彈劾行動。
儘管夏言在30年代參加了各式各樣的道教儀式,1540年以後他卻開始反對這類做法。1542年7月在他隨侍皇帝時,他率直地不肯穿戴道教的冠袍,因為它不是官員的服裝。皇帝把夏的態度看作對他的權威的一種冒犯和對他本人不恭的一種表示。嚴嵩利用皇帝一心樹立他本人的權威和尊嚴而迫使夏言致仕。
嚴嵩是在夏言的贊助下晉升到禮部尚書的高級職位的,他從1537—1542年擔任這個職務。不過夏對他不以禮相待,尤其認為他沒有能力,天賦不高。在這方面他是錯了,因為嚴嵩又機智又狡猾。嚴穿上皇帝賜給他的道教冠服,並毫不走樣地執行他的命令。當他終於被問及關於夏的缺點時,他強調了一點:夏言主管言官。郭勛是在他的指導下被彈劾的。雖然關於夏本人,什麼也沒有說。他盜用了皇帝的特權。皇帝於1542年8月免除夏的職務時,強調了這一點。在1545年10月之前夏一直沒有職務,嚴嵩在這期間達到了控制內閣的目的。
嚴嵩在1542年9月成為大學士時,已經60多歲。他知道他完全是靠皇帝的恩寵而任職,起初他非常小心謹慎,在所有事情上滿足他,又把一切事情呈請他裁決。同時,他利用他的新職務把他的那些敵人免職。
1543年他首次耍了一次手腕,這使他後來得了一個壞名聲。他使皇帝不知不覺地為他報了仇。嚴早些時候因接受兩個想提高俸祿的王的賄賂而被一個御史彈劾。他好不容易才設法避開了責任,開始怨恨這個御史。10月,他告訴皇帝,1543年山東鄉試關於邊境政策的諷刺性策問實際上是這個御史擬的。皇帝覺得這種行為是令人難以忍受的妄自尊大。他將這個御史逮捕,並下令予以杖責,謫戍邊衛。這個御史沒有被謫戍,他因異常猛烈的杖責而死。在京官考績期間,依照嚴的命令,出現了更多的例行降級事例。
1545年10月,為了抵消嚴嵩日益增長的權勢,皇帝將夏言召回內閣。夏剛回內閣便不理嚴嵩,不肯和他商議事情,將嚴任命的人免職,讓支持他自己的人接任。夏還攻擊像陸炳這樣有權勢的皇帝的寵信者,陸炳於1539年救過皇帝的命。陸炳被控貪贓,夏只是在陸向他行賄、下跪、乞求寬恕以後,才撤銷了控告。嚴嵩也曾經蒙受類似的羞辱,終於和這樣的人勾結起來除掉了夏言。
最後的對抗發生於1548年2月,表面上是關於在鄂爾多斯地區討伐蒙古人的一項建議。夏言曾經支持並指導實施這項建議,而沒有和嚴嵩商議。他對發生的事情單獨負有責任。皇帝曾聽到關於陝西騷亂的傳言;扶乩預告了不祥的結果。他改變主意,收回他對這項建議的支持,不過他無意處死夏言。但是,既然陸炳提出了夏言牽連進掩蓋戰敗的一次密謀並在別的方面保護其下屬的證件,嚴嵩提出了夏言曾經受賄的罪狀,皇帝懷疑他是受了欺騙而贊成軍事行動的。這些罪行從未得到證實。實際上使皇帝不安的是夏言的傲慢。儘管夏言表面上受到參與密謀的指控,他卻是因不服從而被處死的。皇帝再次於不知不覺中處死了嚴嵩的一個敵人。
嚴嵩控制下的朝廷
嚴嵩自1549年直至1562年他去位時為止,控制了內閣。他清楚,他的同僚們沒有多大權力。即使在最瑣碎的事情上,他也順從皇帝的心意。例如,1549年3月他把其他大學士的人選問題提交皇帝,說他不敢作出決定。皇帝賞識這種姿態,而嚴在任何時候,只要有可能就盡力使自己迎合皇帝。
他在整個存在危機的10年當中,靠讓別人,要麼是尚書們要麼是皇帝本人作出決定而設法保住他的位置。當1550年俺答包圍北京,要求互市權力時,嚴把這件事交付專管入貢事務的禮部尚書。在蒙古人撤退以後,他讓災難的責任落在兵部尚書頭上,其實兵部尚書是按照他的指示而行事的。
雖然他裝出要把行政權力歸還給尚書們的樣子,他卻暗中努力以求掌管政策和人事事務。1550年11月,在蒙古人撤退以後不久,嚴因保證升任和任命令人艷羨的職位而接受作為報酬的賄賂,因壓下奏議,因縱容他的兒子嚴世蕃(1513—1565年)濫用職權,以及因脅迫朝臣以致無人敢於反駁他而受到彈劾。皇帝最初因這種揭發而不安,但陶仲文暗中為嚴說情。陶利用皇帝不信任他的官員們的心理,說對嚴嵩的所有攻擊是由朋黨性質的嫉妒引發的。皇帝傾向於把他的官員們想得很壞,接受了這種解釋。嚴嵩在整個50年代期間因種種罪狀而被彈劾,但他利用這種策略而避開了譴責。他利用皇帝的猜疑和疑心,一再表明對他的攻擊要麼是朋黨性質的嫉妒,要麼是想通過皇帝的主要大臣批評皇帝而引發的。
在他擔任大學士期間,他從未使自己陷入他那個時代最緊迫的行政問題——財政管理。正如他將其他的困難問題留給禮部和兵部尚書一樣,他把財政管理這個難於處理的問題留給戶部和工部尚書。
財政危機
儘管在1522—1524年間當楊廷和任首輔時,制定了經濟制度,1525年兵部尚書還是上奏說,主要的帝國糧倉只擁有相當於三年支出的結餘,而糧食的需求正在增加。例如,他指出皇城裡的染織作坊(這只是北京許多皇家製造業中的一種)雇用了1.1萬多人,每年消耗糧食超過15萬石。由於運河運輸的物質條件的限制,每年只能船運400萬石糧食到北京,這些糧食必須用來養活帝國機構和朝廷的人員、北京戍軍、建築隊伍和邊軍。[26]
當30年代任戶部尚書的梁材(1470—1540年)因拒絕增加派到修建工程去做工的人數,而於1540年被解職時,有4萬多人在各種修建工程中做工。工部尚書上報說,他只有6萬兩銀子可用,而應付而未付的物料和勞務的款項有27萬兩。他指出從這一統治時期開始時起,用於修建宮殿、祭壇和廟宇的全部費用已經超過600萬兩銀子。他斷定不能再照現在這樣供應工程的經費。皇帝同意除他自己在皇城西苑的建築工程外,停止所有工程,而西苑工程是所有工程中最費錢的。
30年代期間,國庫的銀錠儲備有時因支付特殊的修建工程而耗費一空。發生這種情況的部分原因是,和傳統的徭役制度相比,朝廷已經開始更加依靠銀兩去購買貨物和支付勞務,徭役制度不能滿足皇帝的特殊要求。對銀錠的需求很快超過了可以得到的補充量。為了改善這種情況,戶部於1544年建議,每年運往北京的漕糧30%折銀繳納,這項建議被批准。1540年以後,實物稅折銀和用銀償付徭役變得普遍了,儘管稅種表面上保持不變,折銀率以及用現金繳納和用實物繳納的比例各地都不相同。
面對連續不斷的虧欠和缺額,皇帝於1549年下令對這一統治時期開始時起的帝國財政進行一次全面清算。戶部上報說,從1522—1532年京師糧倉平均每年收糧370萬石,其中280萬石分配給軍隊、工役和工匠。糧倉通常擁有相當於8年或9年開支的結餘。1532年以後,平均每年的支出增加到530萬石,結餘下降大約一半。儲存銀錠的太倉金庫平均每年收納200萬兩銀子,其中的130萬兩撥作邊境防禦之用。1529年北京的國庫擁有400萬兩結餘,各省省庫一共擁有約100萬兩。但是40年代期間,每年的常規支出增加到347萬兩銀子,每年留下超過140萬兩的虧空,結餘很快消失。
戶部提出,通過經濟和財政的整頓能夠實現節約。它建議建立一種整頓賬目的制度,賬目劃分為四類:年稅額,年收入,年支出和年儲備。各部、朝廷、軍事管區和文官衙署年終應上報這種賬目。戶部尚書希望用這種方法,對當時常見的不協調的現金和實物收付制度求得某種全面的寫照。這一方案被批准並付諸實施,但財政狀況仍然繼續惡化。
1543年,皇帝同意拿出他個人收入的一部分以支付邊境防禦費用,直到1558年仍然生效的這一辦法給太倉金庫每年的收入增加了大約100萬兩銀子。1551年兩淮鹽政轉賣余鹽每年獲得30萬兩銀子的利潤,這一辦法直到1565年仍然有效。這些措施以及其他的辦法使金庫預期的歲入銀兩達每年500萬兩左右,但很少能夠征足這個總額。
1552年戶部上報,用於帝國和邊境防衛的費用每年總計支付銀子已達595萬兩,而每年收入的銀兩,由於免徵和拖欠稅款,總計不足這個總額的一半。為了達到收支平衡,戶部尚書建議在長江三角洲的富裕各府徵收200萬兩附加稅。皇帝批准了他的建議,此後這成了徵收用銀子繳納的附加稅以償付特殊費用的普遍方法。但是,在50年代期間,東南的富裕各府受遍布的海盜和盜匪之害,又遭受了異常多的自然災害,許多地區連正常的稅也不能徵收,根本不可能考慮附加稅。
1553年,南京的官員們抱怨,省庫儲備經常耗盡,沒有留下可用於賑濟淮河流域的天災的款項;但是戶部沒有款項可以提供,也沒有現存的救濟物資。在接踵而來的嚴重旱災和洪水泛濫中,幾千人成群結隊地來到北京求食。米價上漲了一倍多,餓死是常見的,街頭堆積著屍體。到了1554年春天,這座城市發生了嚴重的時疫。不得不分發現有的無論什麼款項和物資以養活北京的居民。
50年代期間,每年支出的銀兩在300萬兩至600萬兩之間波動,每年都有虧空。必須依靠種種額外稅收和附加費,依靠直接徵用物資,依靠行政方面的節約來彌補這些虧空。50年代期間東南進行的軍事行動,是靠遭受襲擊的地區的巡撫徵收附加稅和派款提供資金。由於這些軍事行動拖長,通常是靠對所有負擔徭役的家庭攤派附加稅,提前徵收以支付軍隊給養。而且,當需要的款項增加時,還要強派一連串無窮無盡的、五花八門的特別稅,其中的許多種此後再也沒有撤銷。1562年以前就這樣徵收了40萬到50萬兩銀子;1562年停徵了一些稅。但是,儘管這些費錢的軍事行動正在進行,皇帝仍然把省的款項撥作己用,讓地方的行政官員們想辦法償付一切費用。
在紫禁城的幾座主要朝覲大殿和南邊的門樓於1557年5月被焚毀以後,情況變得更加嚴重。它們必須馬上重建,而宮殿的修建費用很大。(1596年至1598年間重建紫禁城內兩座主要寢宮花費的銀子超過73萬兩。)這次,工程進行了五年,宮殿和大門1562年才完工。而在1561年,當這項大規模的建築工程正在進行時,皇帝在皇城西苑的寢宮又被焚毀。
12月31日,皇帝在喝了一夜酒之後,和他當時的親信到在宮中建立的一個貂皮襯裡的小帳篷里就寢。當他們嬉戲的時候,一盞油燈不慎被打翻;火立即從寢具蔓延到帳篷,然後延及整個寢宮。沒能救出任何東西。皇帝的全部服飾和珍藏的無法彌補的貴重物品全都毀於火災。這座寢宮也必須立即重建。由於利用搜集來的修建皇帝朝覲大殿的物料,這座寢宮只用四個月便完工了。所有這些工程都是在建築師徐杲的指導下完成的,徐杲在名義上擁有工部尚書的身份。
南京戍軍的反叛
這些費錢的修建工程引起了對銀錠的更大需求,各種各樣的方案和節約辦法被提了出來以增加銀兩的收入,有時帶來了災難性的結果。大多數的建議涉及利用糧銀比價的波動,以便換算的比率和市價可以更緊密地結合起來。這樣就能控制換算的比率和價錢,使之有利於政府,能夠賺得少量利潤。
這些節約辦法很多是以犧牲南京戍軍的利益而實現的。這支戍軍是在50年代期間招募來保衛南京以防大群海盜的劫掠的。這支戍軍的糧食定額最初在1558年被削減,並連續不斷地進行審查以保證把死亡士兵從名單中去掉。當這些節約辦法證明還不夠時,南京的戶部尚書提出,通過降低一年兩個月的換算比率(支付的銀兩每石從0.5兩降到0.4兩),能夠可靠地省下一筆錢。1560年,南京負責糧倉的戶部侍郎建議,停發新兵每年12石名為「妻糧」的補貼。[27]
這是一項不合時宜而欠考慮的措施。1559年,長江三角洲發生了一場嚴重的旱災,到1560年春,南京的米價漲到每石0.8兩銀子,為上述新換算率的兩倍。1560年3月,當南京戍軍的士兵們發現上述口糧補貼最近被削減時,他們怕這種辦法很快便會用到他們身上,他們暴動了。戶部侍郎被從他的衙署拖了出來,殺掉,並被赤身裸體地從一座牌樓懸掛出來,士兵們在那裡向他的屍體射箭。
南京的所有高級官員在守備衙署集會以便決定怎麼辦,但是,當暴動的士兵包圍了院子時,他們被迫逃命。在戶部發給他們4萬兩銀子後,部隊終於平靜下來。局勢非常不穩,以致朝廷甚至拒絕調查這一事變,戍軍沒有受處罰。
這些問題還和對省庫的經常而不斷增長的另一種需求——皇族成員的俸祿——摻和在一起。到1562年,當一個御史提出這一問題時,被王侯之家占用來支付皇族族人俸祿的糧食超過了850萬石(或所值銀兩)。這個數量還不夠,需要支付的俸祿逐代增多。沒有一個明智的官員在沒有支持的情況下,想過問這樣一個微妙的問題。但是,皇帝仍然只同意這個問題需要加以討論。在1564年以前沒有發生什麼事情,在這一年,100多個皇族族人包圍了陝西巡撫府第,要求付給他們這時欠下的60萬石俸祿。省里的官員只能籌措到78000兩銀子,不能使這些皇族族人滿意。最後皇帝只好把所有皇族族人降為平民,並警告他們的親王不要讓這類事件再度發生。這件事就這樣平息了,而俸祿問題仍然沒有得到解決。
70年代以前,帝國的歲入沒有增加。朝廷官員們沒有提出革新的政策,南京的叛亂突出地表明,行政上的節約措施能實際付諸實施而無麻煩後果的是多麼少。這些年對銀兩的不斷需求確是釀成了稅收制度方面持續時間很長的改革,這些改革後來整理成為「一條鞭法」。在這種制度下,從前按戶攤派的徭役和其他雜役負擔被折算成銀兩繳納,同時在許多情況下逐漸併入田賦。這種改革最先在東南沿海省份開始,那裡銀子充裕,同時由於大規模的貿易和商業,在商業事務中長期以來都願用銀兩。
貿易和海上搶劫
在20年代和30年代期間,小群海盜沿著從浙江到廣東的東南海岸到處襲擊。這些襲擊由隸屬於不同首領的幫伙進行,他們和當地民兵打仗,也同樣多地互相交戰。海盜幫伙常常包括因各種原因而被迫過非法生活的平民和沒有自己的計劃或抱負的百姓。當他們能夠依靠貿易賺錢時,他們便從事貿易或為其他的商人和海盜當掮客;當他們不能做買賣時,他們便搶劫;他們常常既做買賣,又進行搶劫。為了減少這種非法行為,朝廷再三頒布海外貿易的禁令。但是這種禁令不易推行,因為當地行政和軍事當局本身都捲入了這種違法貿易的行為。[28]
沿海戍軍的紀律已經變得鬆弛,多數軍官(他們保有世襲的職位)沒有戰鬥經驗。應該查禁海外貿易的軍隊的官員們反而充當海盜、外國商人和當地商人之間的掮客。1529年,福建的幾個指揮官由於這樣干而被謫戍。其後皇帝命令地方當局扣押並毀壞這個地區有權勢的家族用於海外貿易的所有大船。當地的同業者拒不合作。當地社會大部分都在某些方面和這種非法貿易有聯繫。富有之家為船舶(常常裝有大炮)和貨物提供資金;軍官們在交易中充當掮客;平民百姓在商船船隊中做工,出賣他們能夠在內地買到的貨物。海外貿易構成了許多人的生計的一個重要部分,因而查禁海外貿易對誰也沒有好處。
地方當局根本不理皇帝的敕令。1532年,廣東巡撫被召回,因為他不能撲滅當地入侵沿海地區幾近10年的海盜。1533年,兵部抱怨已經頒布的禁令沒有予以實施,武裝的船隊沿著海岸任意搶掠。1534年捕獲的一個海盜有50多艘大船聽他的指揮。他入侵浙江沿海地區已有好幾年,最後在一場血戰中被捕,血戰期間死了許多帝國的士兵。當地方的司法當局在這一案件中從輕判刑時,皇帝命令他們改變他們的判決,還派了一個朝廷的官員去指導他們重審此案。他希望判處所有捲入的人死刑。地方的當權者必須受到警告,這已不是小的罪過。
40年代期間,這些根本不同的海盜和商人的幫伙變得更有組織了。他們在浙江和福建海岸以外的島嶼上聚集,在那裡為進行海外貿易而會合成大的船隊。他們在浙江的主要據點是寧波府海岸以外的許多島嶼。他們可以在安全的港口卸下貨物並將它們分散,會見外國商人,儲備武器和物資,準備在岸上買賣貨物。這種海外貿易最初是在靠近寧波的雙嶼錨地進行,最晚從1525年起這裡就被用來作為交易地。1539年,葡萄牙商人(他們於1522年被禁止在廣州進行交易)被帶領到這個島子,1545年日本來的貿易船隊首次被帶領到這裡。
1545年日本人的來到使一切事情都起了變化。在此之前,和日本人沒有大量的民間海外貿易。儘管福建商人早在1537年就在博多港開業,同時從16世紀初以來小股日本武士就斷斷續續地入侵中國海岸,但大部分接觸都是在朝貢制度的框架之內進行的。直到15世紀末,這種安排都使日本人感到滿足。但是1496年,日本貢使在從北京回國的路上殺死了幾個人,在這之後,每個使團被允許的人數從400人減少到了50人。這時,三個有權勢的家族(伊勢、細川和大內)為了控制與中國的貿易認真地開始了競爭。因為只有一個由50個使者組成的使團被允許到北京去,在這些家族之間便為得到這種允許而展開了激烈的競爭。1510年和1511年來了兩個朝貢的使團,每一次大內家族的代表都威脅,要是他的一方得不到進行貿易的許可,便要採用海盜手段。
朝廷對海外貿易的政策
1523年,日本的兩個朝貢使團再次到達寧波,一個代表細川,一個代表大內。細川使團先到(但在規定的時間之前)。大內的使團收買負責寧波海上事務的太監給予他的使團以優待。當細川使團發現大內的船隻將先被檢查時,他們便攻擊大內使團。代表大內的使者(一個中國人)逃走,細川使團於是在寧波搶劫,搶了許多船隻,然後揚帆而去。派去追擊他們的明的指揮官在一場海戰中被殺死。
在這一事件之後,幾個朝廷官員指責地方當局所作出的反應,他們指責地方當局處理失當,玩忽職守。浙江負責海上事務的太監被控受賄和首先引起糾紛。但不起什麼作用。1525年,那個太監事實上被給予了更廣泛的權力,統轄負責海上事務和沿海防禦的地方官員。這種情況之所以發生,部分地是由於1524年攻擊太監們處理海上事務不當的許多官員也在大禮問題上反對過皇帝的方針。[29]由於這個原因,他們的請求和奏疏總是立刻被駁回,而有利於那些支持過皇帝和贊成貿易的官員的請求。在1527年以前,並沒有在浙江採取進一步的措施,這一年負責海上事務的太監在一次對正德時期的鎮守太監的普遍清洗中才被解職。1529年,市舶司被撤銷,理由是浙江只需要一個太監官員。海上事務的職責改歸鎮軍太監,鎮軍太監一般負責地區的防務。總的來說,沿海海盜和貿易的問題在朝廷上仍然不受重視。
1527年,又允許日本的朝貢使團每10年貿易一次,條件是其中沒有武士;使團不超過100人和3艘船。但是,以前組織這種正式使團的那些家族已不再有足夠的權勢以壟斷和中國的貿易。30年代和40年代期間,日本的小規模貿易船隊開始沿中國海岸擴大接觸,而中國商人建立了接待他們的靠近海岸的貿易中心。1523年以後,很少交易是在朝貢制度的框架之內進行的;在浙江的市舶司於1529年撤銷之後,帝國當局對海外貿易的控制能力甚至比以前更小了。
在1524年的寧波糾紛之後,首次提出了任命一個對有關海岸防禦一切事務有管轄權限的巡撫的建議。這種方針的支持者認為,日本人的威脅和蒙古人一樣大,因此在北方邊境行之有效的管理方法也應當應用於沿海地區。應當派遣一個有權自主行事的高級官員去協調和審查地方官員們。浙江負責海上事務的太監於1525年建議讓他擔任類似的職務。1526年,朝廷官員們反對,提出另外的建議,批評太監當權,再次強調有必要任命一個文官。儘管這個負責海上事務的太監終於在1527年被撤回,但沒有任命一個文官來代替他,這件事就此了結。
1529年,在沿海地區一支戍軍暴動並逃走參加海盜幫伙以後,夏言(他於1537年成為首輔)再次提出這個問題。派了一個御史去檢查沿海防務,協調鎮壓海盜的行動,懲辦暴動的首領。但是,派去辦這事的兩個官員都不能制止海外貿易或撲滅海盜。1531年,負責防務的御史被調走而沒有任命接任的人。局面仍和以前一樣。大學士張璁(他來自浙江沿海地區的一個府)反對任何這種干預,並且在他1535年離職之前能夠拖延或阻撓所有推行防止海外貿易的禁令的努力。30年代期間,朝廷的監察官們反覆抱怨地方官員們放任海外貿易,不肯推行皇帝的敕令,置海盜的騷擾於不顧。關於此事有16年沒有得出什麼結果。
在這期間,朝貢制度完全中斷。1539年,當1523年以來的第一個日本使團抵達寧波時,地方當局收繳了使者們的武器,並將他們置於嚴密的監督之下。他們沒有機會和中國商人交易,因而沒能從這次出使中賺到錢。因為下一個使團不應在1549年以前來到,1544年當另一個使團到來貿易時,官員們拒絕和使者們打交道。組織這個使團的日本人於是求助於中國的商人。一個中國商人王直隨這個使團返回日本。1545年,他帶領一個私人的貿易代表團回到雙嶼錨地。此後,這類私人代表團變得很常見,而往返航行日本的船隊的規模每年都在擴大。
由於貿易額增加,與之有聯繫的暴行也在增加。在許多情況下都發生了激烈的爭吵,因為和非法貿易有關的富有之家拒不向海外貿易團伙償付他們的欠款。這些富有之家有時威脅要用他們的權勢迫使地方官員們採取行動反對他們的債權人。商人們則以搶劫和焚燒違約的富有之家的財產進行報復。紹興府一個謝姓的莊園在1547年夏就因這種緣故而被搶劫和焚燒。這份產業屬於謝遷(1450—1531年)的弟弟,謝遷在三個皇帝下面當過大學士。
朱紈
1547年,一個御史再次上奏說,整個東南沿海地區的海盜活動失去控制。他建議派一個有權自主行事的高級官員到這個地區去幾年,以便根除海盜活動的根源——海外貿易。1547年7月,朱紈(1494—1550年)被委以浙江和福建的沿海防務,他從1546年起曾經負責鎮壓江西南部和福建邊境地區的盜匪活動。
朱於1547年11月就任,在福建海外貿易的主要中心漳州設立指揮部。在他壓制海外貿易的軍事行動中,地方官員們不肯和他合作,所以他招募了自己的人員。1547年年末,他離開漳州往北去巡查沿海地區的防務。1548年2月,他再次建議嚴厲而有力地推行海外貿易的禁令。在他提出這一建議之後不久,一大幫海盜侵入浙江沿海的寧波、台州等府,殺人,放火,搶劫,而沒有遇到帝國軍隊的任何有效抵抗。到這時為止,這是規模最大、破壞性最烈的一次入侵。撲滅海盜活動的必要性看來是一清二楚的。但是在1548年2月,起草朱的委任令、支持朱的政策性建議的大學士夏言因不忠罪而被解職並被判處死刑。[30]朱紈於1548年4月抵達寧波時,他在朝中已經沒有一個有權勢的支持者。
此後不久,朱紈擬定了攻擊雙嶼和九山貿易地的計劃。這兩個地方是浙江海岸外的主要海外貿易中心。對雙嶼的攻擊在暴風期間的夜晚發起,港里的許多船隻逃走,然後在更南的小島的海面上重新聚集。在這些商船船隊隨後的重新聚集中,出現了一個新首領——王直。王於1544年在雙嶼參加了這個集團,他也就是1545年帶領第一支貿易船隊到日本去的同一個人。他在一次奇襲中殺死了他的主要對手,逐漸控制了殘存的船隊。海外貿易在繼續。1549年和1550年,王組織船隊往返航行日本。雙嶼被浙江和福建海岸以外的一些小島上的安全港口所取代。
朱紈嚴格行使他的職權,這導致了他的毀滅。他不顧地方官員們的強烈反對,處死了1548年4月突擊中捕獲的每一個人。被處死的人中有一個是寧波的司法官員的父輩,這個官員僅僅是許多想要阻遏朱紈的浙江和福建籍的官員中的一個。1548年8月,朱的權力被削減。福建籍的一個御史認為,一個官員不能獨自管理這樣一個大轄區。然而朱繼續推行海外貿易的禁令,帶領他的部隊和戰船沿著海岸向南行動。1549年3月,他進攻停泊在福建南部海岸以外的一支大商船船隊,捉了許多俘虜,其中的96人經朱許可立即處決。
正當朱紈的軍事行動看來有把握成功時,他被解除了職務。一個御史指控他不經應有的批准便殺人。他未能等到執行判決的許可從北京來到。彈劾他的事項是由都御史指導的,他也是寧波人。朱已病了很長一段時間。面臨某種恥辱,也許是被處死刑,他於1550年1月自殺了。他的做法大多很快被廢除。他的保衛海岸的艦隊被遣散,1550年早期,浙江的地方官員們請求放鬆海外貿易的禁令。[31]
50年代的貿易和海盜活動
像王直這樣的中國商人正是在這種情況下,謀求影響朝廷對海外貿易的政策。王直這時已經組織了一個大型貿易共同體,並統率一支武裝良好的船隊,配備了能夠保衛它的水手和士兵。一旦有事,這支貿易船隊能夠改變成為一支私人海軍。但是王直和他的同行們首先是商人。減少沿海海上搶劫的發生率(要麼迫使海盜船隊參加共同體,要麼摧毀它們)也是他們的利益所在。
在1549年和1552年之間,王直有幾次和地方軍事長官們合作,至少捕獲了兩個海盜頭子,他把他們交給了當局。他指望地方官員們作為回報,放鬆海外貿易的禁令。但是禁令反而嚴了。1551年,連漁船(以前的禁令把漁船除外)也禁止出海。一切海外貿易都被取締。王在通過妥協和合作不能達到目的之後,開始使用武力。1551年以後,突擊變成了組織得很好的對官署、糧倉、府庫和縣庫,偶爾也對周圍的農村的大規模攻擊,它們被洗劫一空。
在1552年和1556年之間,連續幾年天災和普遍騷亂以後,發生了大規模的入侵。據報浙江在1543年和1544年發生了饑荒,而在1545年和1546年夏季長江流域出現了嚴重的旱災。成千上萬喪失生計而到處流浪以求食的人成了入侵團伙和匪幫的理想的新成員。到了1550年,浙江沿海地區的盜匪活動非常普遍,以致城鎮和村莊都不得不為了安全而設置柵欄。
起初,以海為基地的入侵者進行快速襲擊,隨即撤回他們的船隻。1552年春,一些幾百人的入侵團伙襲擊整個浙江沿海地區。1553年夏,王直集合一支幾百艘船隻的大船隊襲擊台州以北的浙江沿海地區。幾個要塞暫時被占領,幾個縣城被包圍。在這次入侵以後,已經變得很明顯,有可能建立沿岸的陸上基地。
地圖23 16世紀倭寇的侵襲
1554年早期,浙江沿岸建立了設防基地。由水手、海盜、日本武士、外國冒險家、中國盜匪和流浪者組成的較大的入侵團伙,從這些營地出發進行深入內地的軍事活動。到了1555年,這樣一些入侵團伙逼近了杭州、蘇州和南京等大城市;到了1556年,從南京以南到杭州的整個地區都失去了控制。
撲滅海盜和盜匪活動的努力
1552年,山東巡撫王忬(1507—1560年)被委以浙江和福建沿海幾個府的軍務(自朱紈於1549年被撤職後,這個職位一直空缺)。王立即把曾在朱紈手下任職的指揮官們釋放出獄,組織了一支軍隊。在1553年和1554年,這支帝國軍隊屢次遭受失敗。一些入侵團伙接管了20多個行政城市或防區。1554年3月,松江城遭受襲擊,知府被殺;5月,嘉興失陷,通州被圍,崇明島被占;6月,蘇州附近的一些城市受到襲擊。王只有一個有效的方案。他建議在遭受過搶劫的眾多城市周圍修建城牆。[32]
1554年11月,南京兵部尚書張經(死於1555年)被委負責東南的所有軍隊,被給予便宜行事的權力,全面負責鎮壓海盜行為。這時入侵者已在浙江沿海地區的許多城鎮和市集建立了設防基地,以聯合起來的2萬人的武裝力量戍守這些基地。張首先發兵撲滅占據這些陸上設防基地的入侵者。為此他需要一支大得多的軍隊,因此他從廣西和湖廣招募約11000名狼土兵以補充已在浙江的帝國軍隊。但是在1555年春季以前,這些增援部隊沒有到達,在這期間,帝國軍隊只控制著有圍牆的城市和糧食倉庫,聽任其餘一切地方遭受劫掠。1555年早期杭州遭受襲擊,周圍農村裡的幾千人被屠殺。這些帝國部隊留在杭州和嘉興,因為張經在他所需要的全部狼土兵到達之前,不肯發動攻勢。
1555年3月,嚴嵩的一個代理人,御史趙文華(死於1557年)奉派考察浙江的軍事情況。一些入侵的團伙這時對南京以北的皇陵,對通過長江三角洲的皇糧船構成了一種威脅。這種情況不能再不予理會。在趙抵達以後不久,他便強要張經發動攻擊。張的官階比他高,張不願這樣辦,拒絕討論他的作戰方針。趙於是秘密上報說,張經亂用款項,不能保衛這個地區。在嚴嵩證實這一報告後,皇帝下令逮捕張經。
在這期間,張經的聯合部隊於1555年5月包圍了嘉興以北的一個入侵的大團伙,斬首1900餘名。一些帝國軍隊能夠打敗搶劫者的一支大部隊,這是第一次。皇帝得知張的勝利後,開始詢問嚴嵩。嚴嵩告訴他,張經只是在他聽說了趙的奏疏後才進軍,這次勝利的功勞應歸於趙文華和胡宗憲(1511—1565年),又說胡實際上是戎裝前往戰場;其實胡當時遠在南方的杭州。張經懇求寬恕,被置之不理,嚴嵩把張的名字列入秋季處決的監候名單。張於1555年11月被斬首,朝中普遍認為,嚴嵩為了包庇他的門徒趙文華而安排了張的死刑。
趙文華(他也是寧波人)從來不贊成海外貿易的禁令。1549年,他曾試圖以升遷誘使朱紈離開浙江,但朱拒絕了他的提議。張經在1555年拒絕和趙商討他的作戰方針,部分地是因為他怕趙可能泄露作戰計劃。儘管皇帝在1554年曾拒絕考慮寬大和安撫的策略,趙仍希望招降王直並作為既成事實而提出這一策略,藉以改變皇帝的主意。胡宗憲與王直是安徽同一個地方的人,他同意在這個方案中進行合作。
胡宗憲與徐海
胡宗憲於1554年開始和趙文華發生聯繫時,是考察浙江軍務的御史。1556年,他是東南地區最有權勢的文官和武官。在這三年中,他盡力執行趙的方案,常常面臨他的那些反對寬大和安撫的直屬部下的直言不諱的對抗。1555年5月,胡請求允許派遣使者去日本,名義上是在與海盜行為的鬥爭中要求日本國王的幫助,實際上是要引誘王直投降。7月,在他受命巡撫浙江後不久,他使王直的家屬從獄中釋放出來,移送到他在杭州的指揮部。但是,正在使者離開之前,皇帝又懸賞緝拿王直,不論死活。胡當然知道,他執行的是趙文華所提倡的政策,這一政策違背了皇帝的敕令。
1556年春,胡的使者帶著王直的養子返回,報告說,王願意掃除浙江的海盜幫伙,以之作為赦免和允許從事海外貿易的回報。王直還發來一個警告。他的共同體中的一個商人徐海計劃入侵浙江,已經來不及對此採取什麼行動了。這個消息打亂了趙的計劃,因為他現在面臨一個嚴重的軍事上的危險局面。
1556年,胡宗憲成為南直隸、浙江和福建部隊的總督。在1555年最後幾個月期間,帝國軍隊受到嚴重挫折。張經從西南地區招募來的狼土兵襲擊帝國軍隊,並在鄉下搶劫;軍事情況惡化,襲擊連續不斷。1556年1月,趙返回朝廷設法提升胡宗憲。他完全知道他不能因鎮壓海盜活動而立功,他不想承擔失敗的後果。楊宜(他任職只有六個多月)因不能對入侵者發動進攻而被彈劾,胡宗憲於1556年4月接替了他。胡任總督的頭六個月是用於努力對付徐海對浙江的進攻,徐海的進攻於4月19日開始。
徐海的經歷開始是當和尚,但在1551年他離開杭州的寺廟,去為他的一個父輩(王直的共同體中的一個商人)幹活。在1551年和1554年之間,他參加了每一次到日本的航行,逐漸賺得了一小筆財產。但是在1555年,當他的這個長輩未能從到廣東的航行中返回時,大隅島主(他是他的長輩的庇護人和債權人)吩咐徐海以指揮一次對浙江的大規模襲擊來補償他的長輩的債務。他的船隊於1556年早期起航。這次軍事行動的目的是搶劫杭州、蘇州和南京等城市。
胡宗憲知道自己不能打贏抵禦徐海部隊的對陣戰,便爭取通過談判使徐海投降。由於這個緣故,他不肯自己投入或指揮他的部下進攻。所有可以利用的部隊都被用來戍守胡在杭州的指揮部。但是,浙江的新任巡撫阮顎(1509—1567年)決定主動出擊。阮被打得大敗,被迫進入被包圍的城市桐鄉,他和他的部隊在那裡被圍困了一個月。在這期間,胡宗憲(他在南方只有60英里的杭州)拒絕派遣增援部隊去解圍。他認為,只有和徐海以及其他首領達成某種協議才能解桐鄉之圍。胡告訴徐海,王直已經接受投降條件,要求他也這樣做。徐海同意投降以求得赦免,於1556年6月自桐鄉撤退,作為真誠的一種表示。
在這期間,趙文華在朝中遇到了麻煩。1556年早期他上奏過他在撲滅海盜活動方面取得的成功,但在6月,皇帝讀了關於徐海入侵,要求增援的報告後,命令嚴嵩說明發生了什麼事。趙不得不自動請求返回東南地區。他被命令採取進攻的作戰方針並根除海盜。此時已很明顯,皇帝決不會赦免徐海。
徐海於6月自桐鄉撤退,趙文華於8月抵達浙江,在其間的六個星期中,徐海和胡宗憲專心一意地商談投降或撤退入侵部隊中的各種各樣幫伙。在入侵者中,徐海本人只是幾個首領中的一個,同時整個集團的組織和配合是鬆散的。儘管徐海指揮圍攻桐鄉,但有許多入侵部隊參加。當胡宗憲派出人員向包圍這座城市的幾個海盜首領表示願意赦免時,只有徐海響應並撤走。其他的幫伙那時離開是因為包圍延續的時間太長,同時農村已被搶劫一空。這些幫伙繼續搶劫,仍然是一個問題。
入侵各部隊的首領們對於投降的問題有爭論。許多首領不信任帝國的官員們,拒絕考慮投降的提議。胡宗憲和徐海商定一個協議。那些要返回日本的,將為他們提供船隻;那些要留下的,將被授予軍事職位。同時,徐海的部隊在蘇州至海之間沿吳淞江參加清掃海盜的軍事行動,這次軍事行動與王直養子所開展的對沿岸海盜據點的攻擊相配合。胡的策略似乎正在順利執行。來往海外的商人正在做帝國軍隊所不能做的事情。徐海如果能夠得到足夠的錢去償還大隅島主,他願意撤走他的部隊,而胡表示他能夠對此作出安排。但是,趙文華於1556年8月到達時,一切事情都起了變化。
趙文華抵達浙江後不久,就公開地否定胡宗憲的安撫政策。他拒絕表明,如果不選擇投降,危機將如何解決;那是胡宗憲的問題。胡這時知道,在能夠做別的什麼事情之前,他必須利用撤退的提議拖住入侵者。這時入侵集團中的許多幫伙開始內部爭鬥,胡便利用他們的內訌,通過種種詭計和謀略除掉某些首領。徐海繼續與胡合作,仍然指望被允許撤走。他於1556年9月,在趙文華返回三個星期以後,正式向胡宗憲投降。
徐海是被迫投降的。趙文華曾派人告訴入侵者,他們可以撤走,但另一方面他卻秘密地命令一個反對安撫的官員,當他們撤退到海岸時伏擊他們。徐海逃脫,撤退到附近的一個莊園。他不再信任趙,但他無路可逃。他不得不爭取商定某種協議,他和他的部下藉此可以撤走。胡宗憲仍然給予他援助,但趙定要消滅他。帝國軍隊開始包圍他的營地,而徐為應付這次進攻做了準備,加強了他的陣地。最後的戰鬥持續了一個星期,直到最後一天,結局還沒有確定。徐海被發現溺水而死。包括他兄弟在內的幾個首領被俘,隨後被處決,他的部隊被追擊並被殲滅。[33]
王直投降
趙文華仍然認為他能夠設法赦免王直。首輔嚴嵩贊同他對沿海形勢的分析。通過赦免參加貿易的人,通過招募他們去攻擊海盜,通過允許他們經營他們的生計,迫不得已而進行海盜活動的人數將下降,而願意去鎮壓海盜活動的人數將增加。王直將被吸收進當地的軍事機構,並奉命去鎮壓海盜活動。
但是,1557年9月,在王直到達浙江之前的幾個星期,趙被免職。他冒犯了嚴嵩,又觸怒了皇帝。在紫禁城主要的門樓於1557年5月焚毀以後,皇帝下令立即重建。趙作為工部尚書,在專業上對此負責,儘管他已在南方任職。當皇帝看到工程在進度上仍然晚了四個月時,他吩咐嚴嵩告訴趙,他應請求退職。隨後他把趙貶黜為民,並讓他和他的兒子一起戍邊,但在判決被執行之前趙便死了。沒有一個人敢於彈劾過他。皇帝不得不親自在專門事項上貶黜他,皇帝還責備嚴嵩沒有上報趙的任何罪行。他開始懷疑嚴嵩也不完全可靠,儘管任職時間很長。在這樣的情況下,嚴嵩不可能勸說皇帝完全改變他的撲滅海盜的政策,或敢於請求赦免王直。
1557年10月,王直帶領一支貿易的大船隊抵達浙江海岸以外的舟山島。他立即派使者到胡的指揮部去告知他來投降,並要求允許貿易。胡讓使者返回,王依約等候他的命令。胡宗憲這時面臨困境。他不能讓王直走,但是,如果他接受他的投降並保證他的安全,他可能被迫處決他。他決定接受王的投降。王於11月來見,隨即被拘留於獄中,儘管胡努力尋求某種解決辦法。胡最初上報王被捕獲時,補充說,王可以被處死,或被流放到一個島上的防區去。他的部屬激烈地反對這一建議。胡怕他的計劃暴露,收回了他最初的報告,最後只是說,王直的命運由皇帝裁決。
把王直看做妖匪的皇帝暫時把這事交給胡決斷,王被誘相信仍然會安排好某種形式的赦免。他在獄中日漸衰弱,直到1559年12月,胡才終於執行皇帝的命令將他處決。
王直入獄以後,他的養子和他的部下退回他們在舟山島的據點,確信他們受了陷害。他們不想再從事貿易。1558年4月,另一支入侵的日本大部隊和他們結合起來,這支合併成的部隊開始進攻浙江和福建北部的城市。7月晚期皇帝免去了胡宗憲的主要將領戚繼光(1528—1588年)和俞大猷(1503—1579年)的統帥地位,命令他們在一個月內撲滅浙江的海盜活動。如果他們不能做到,他們和他們的上司胡宗憲將被逮捕並被帶往北京。
胡針對朝廷上對他的策略日益增多的批評,早些時候曾上奏說,可以在一個月之內把浙江的局勢置於控制之下。他的敵人認為他對此負有責任。但是,舟山島不能攻下,帝國軍隊在他們幾次攻擊主要港口時又遭受了重大損失。與他的作戰報告一起,胡呈獻了在島上捉到的一頭白鹿。皇帝因這一吉祥的兆頭而感到高興,寧願寬容他的失敗,抨擊了批評他的人,命令胡照舊任職。
胡的將領們沒有這樣走運。1559年4月,俞大猷由於胡宗憲的命令而被捕,因為他沒有追擊1558年12月放棄舟山島的海盜船隊。儘管帝國軍隊未能奪回這個島子,但海盜被包圍,受到多次襲擊,為時將近一年。當弄清楚他們打算撤走時,俞和其他的將領想追擊他們,反而就是胡宗憲讓他們揚帆而去。1559年早期,一個福建籍的御史指控胡放海盜到福建去,為的是他不必再和他們打交道。胡懷疑俞(他也是福建人)向這個御史透露了這種情況,所以他反過來以同樣的罪狀告發俞,設法使他被免職。
戚繼光也在1559年夏被免職,但他奉命訓練一支軍隊,並在戰鬥中贖罪。戚從杭州以南的農村(這是一個以農民難以管束而聞名的地區)招募了3000人,用設計來與日本武士作戰的專門戰術訓練他們,戚認為他們是優秀的戰士。這支軍隊後來以戚家軍而聞名,證明是很有成就的,在1567年以前被用來鎮壓海盜和盜匪活動。
1560年以後的海盜活動
在殘餘的王直船隊於1558年放棄舟山島之後,只有一些小股海盜留在長江三角洲地區,大部分是在沿長江北岸的揚州府。這些幫伙在1559年夏逐漸被消滅。在60年代期間,南京以南地區的多數動亂由遣散的部隊引起,這些部隊是50年代中期招募來鎮壓海盜活動的。
1559年,一場可怕的旱災毀壞了長江三角洲地區的夏季作物。在多年的盜匪活動之後,當地農民被迫艱難地活過另一個季節。餓死的事很普遍,又不能得到救濟。盜匪活動的報告很快開始送達朝廷。1559年12月,南直隸巡撫在幾百人一夥的當地惡棍攻擊他以後,被迫逃離蘇州。這夥人在海盜入侵的高峰時期被招募來保衛這座城市,後來不肯解散。在這一事件之後,他們逃離這座城市,跑到太湖的船上,在那裡繼續為盜。1560年1月,類似的被遣散的士兵團伙攻擊了長江以北的一些城市。這些團伙沒有給地方當局引起真正的困難。他們沒有海外幫手,能夠被孤立起來逐個消滅。1560年以後,從南京往南到杭州灣這個地區繼續保持平靜。大規模的入侵和盜匪活動這時限於福建、廣東和江西南部。
在1560—1563年之間,剩下的海盜幫伙聚集在福建海岸以外的島嶼上。殘餘的王直部隊於1559年拿下金門島,和廣東的海盜船隊聯合,主要開始襲擊福建南部和廣東北部。1562年12月,一支入侵的大部隊在圍攻一月之久以後,占領了興化府城;周圍多數行政城市也被占領。朝廷的監察官們報告說,局勢失去了控制。
1563年早期,戚繼光和他的部隊奉命到福建。他與當地部隊合作奪回興化,到5月已摧毀了海盜在福建海濱的最後的主要基地。1564年和1566年之間在江西南部和廣東進行的一連串戰役中,那些設法逃走並揚帆駛往更南地區的海盜逐漸戰死或被俘。在這些戰役中,以前掌握在盜匪手中的許多地方和許多人回到了帝國的控制之下。在這樣一次對廣東北部一夥盜匪的戰役期間,奪還的人有8萬多。從16世紀初年起即為盜匪淵藪的廣東、福建和江西南部之間的多山地區又被置於帝國的控制之下。
到了1567年,海盜活動已不再是東南海濱的嚴重問題。對海外貿易的政策仍然是一個爭端,主要因為皇帝拒絕改變他的主張。但是,在他於1567年1月去世之後不久,福建巡撫就請求撤銷海上貿易的禁令,建立海運關稅機構。由於嚴嵩的繼任者大學士徐階(1503—1583年)的建議,這一請求被批准。40年以前開始的朝廷對海外貿易政策的爭論終於結束。
在1565年占領菲律賓的西班牙人最初了解這個其他方面差一些的殖民地可以作為與中國進行大量貿易的基地的同時,東南濱海地區意外地開放了海外貿易。最先到這個群島的艦隊指揮官於1569年寫道:「我們將得以和中國貿易,從那裡得到絲綢、瓷器、安息香、麝香,以及其他商品。」這種貿易實際上始於1573年,當時有兩艘西班牙大帆船——馬尼拉西班牙大帆船——裝載著中國絲綢和瓷器回到阿卡普爾科。到了1567年,中國和美洲之間的貿易關係已經很好地建立起來,並不間斷地繼續到了下一個世紀。[34]
嚴嵩之死
1560年,嚴嵩已有80歲。他的心力和身體都已衰弱,不能再像他從前那樣勤懇地侍奉皇帝。一些年來皇帝的多數敕令事實上是由他的兒子嚴世蕃草擬的,當他入值時,嚴世蕃陪伴著他。在嚴的妻子於1561年去世之後,他的兒子必須在家裡伺候他,這是嚴能夠讓他的兒子避免離開北京去照料他母親葬禮的唯一辦法。這時戴孝的他的兒子不能再和他一道到皇城的西苑去侍奉皇帝。嚴這時甚至不能看懂皇帝的手詔,他為了回奏,必須把皇帝的詔令帶回家中給他的兒子。他的兒子常常喝醉或者幹些其他放蕩的事,因而什麼東西也不能及時準備。當皇帝派太監去催要答覆時,嚴不得不自己起草點什麼,而他草擬的東西卻被發現原來是不合格的。繼續幹這種工作,他的確是太老了;他畢竟不是道教的神仙,而是一個有病的老人。他容易受到責難,很快就倒了霉。
嚴嵩在內閣的副手大學士徐階,最初是夏言在朝廷上推薦的,夏言於1548年被嚴嵩處死。徐階和嚴嵩從來不和,在他於1552年成為大學士之後,他努力削弱嚴在皇帝面前的有利地位,反對他的政策,提出相反的建議,暗中指揮對嚴和他的代理人的彈劾活動。嚴懷疑徐以某種方式背地支持彈劾他的各種企圖,但他什麼也不能證實。他有幾次試圖使徐被免職,但每次都失敗了。徐繼續在政策問題上向皇帝提出建議,他終於被允許籌辦不死藥和草藥,這項工作以前是只交給嚴嵩的。
皇帝從未完全信任嚴嵩。他有時會幹脆不理或拒絕嚴的建議,以便行使他裁決事情的絕對權力。當嚴不能再侍奉他時,他開始尋找一個代替的人。徐階等待這個機會已有八年。他知道皇帝覺得嚴嵩已不再有用,知道他瞧不上嚴的兒子。無論什麼時候,只要有可能他就加深皇帝的不滿。1562年,他親自照管1561年12月焚毀的皇帝寢宮的重建工程。嚴嵩反對重建這座宮,另外建議皇帝移居到上世紀50年代被廢黜的英宗皇帝實際上被當作囚徒時住過的另一座宮裡去。皇帝拒絕考慮這個建議。他的宮只不過四個月便復原,1562年6月,在他重新定居以後不到兩月時,嚴嵩便被免職。
在皇帝的知己和顧問陶仲文得病而於1559年從朝廷告退以後,他只好重新挑選一個道教名家來指導扶乩儀式。他的新的扶乩者最初只是焚化交給他的密封的問題,而皇帝很少能夠得到一個滿意的答覆。這種情況不能繼續下去。扶乩者和送交包封的太監開始在焚化包封之前閱讀所提的問題。他們因而能夠按照皇帝的意願而占卜答案。
徐階和這個扶乩者聯合,開始攻擊嚴嵩。在嚴被免職之前不久,他是一連串扶乩所得答覆中的話題。當皇帝按慣例詢問帝國為什麼沒有治理好時,他被告知,那是因為好人沒被任用而不孝順的人沒有退職。問及誰孝順和忠誠,誰不孝順不忠誠時,他被告知,徐階忠誠而嚴嵩不忠誠。當這個答覆隨後在別的占卜中得到證實時,皇帝變得非常不安。有關這件事的消息被一個太監非正式地傳給了一個御史,這個御史立即彈劾了嚴嵩的兒子。當嚴試圖代他的兒子說情時,皇帝指責了他。很明顯,他已經不再受寵,他於1562年6月被迫去職。
皇帝這時信任徐階。1560年,當陶仲文和陸炳在幾星期之內相繼去世時,皇帝失去了僅有的親密夥伴。他把陶當作同等的人對待,把陸炳(陸在1539年救過他的命)當作兄弟對待。嚴嵩走了。只有徐階仍然受寵。徐小心謹慎,沒有立即攻擊嚴嵩和他的黨羽;他反而顯得很和解。當1562年晚期接到彈劾胡宗憲的奏疏時,皇帝說胡不是嚴黨中人,而徐也沒有催逼這個問題。
他不能冒險批評皇帝。過去每一次貶黜嚴嵩的嘗試都因為上奏的人不能把他們的批評限制在嚴嵩身上而失敗了;他們常常也攻擊了皇帝的某些政策和決定。立太子的事已經擱置了10多年,而皇帝不想討論這件事。可是上奏的人認為不得不聯繫嚴嵩的罪惡而提出這個問題。皇帝有可能終於對上奏者非常生氣,以致他可能忽略他的奏疏的主旨,反而懲罰他。徐階記住了這一點。
1562年,嚴世蕃在他父親去職時,被謫戍瘴癧之地。他不前往他的戍地,反而回到他在江西的祖居,他在那裡開始招募一支大的衛隊。1564年9月,在皇帝生日的時候,嚴嵩進呈一篇如何召鶴(道教神仙的使者)的文字,同時請求允許他的兒子從戍地回來照顧他。這個請求被拒絕了。1564年12月,一個御史上奏說,嚴世蕃實際上住在江西,並且招募了4000多人。嚴世蕃和他的同夥被控謀反,被捕,並被帶到北京受審。
對嚴世蕃的最初的控告書,其中也指控他和幾個官員的死有牽連,這幾個官員是按照皇帝的命令被處決的。當有人把控告書的草稿給徐階看時,徐把有關謀反罪行的材料之外的一切事情都刪去了。皇帝立即批准了判決。他長期以來就瞧不上嚴嵩的兒子。1565年4月,嚴世蕃被處死,他的父親被貶為平民,嚴家的財產被沒收。嚴嵩,一個在朝廷上無人可求的無家可歸的人,死於這一年的晚些時候。
皇帝的晚年
皇帝至少從1560年起就患失眠症(金石藥中毒的一種症狀)。他常常徹夜工作,批閱奏疏和案卷。1564年早期,徐階請求皇帝選拔更多的大學士,部分地是因為他不能獨自處理工作。這時皇帝的情緒還常常容易波動,變得時而抑鬱,時而激怒。隨侍他的太監只要可能就盡力順著他。1564年夏,他們開始在他睡著時把桃子放進他的床里,過後告訴他是從天上落下來的,是神仙所賜。他很高興。
到了1565年,他的腦力無疑減弱了。1566年3月,他告訴徐階他大病了14個月。他想回到他的出生地去增強他的生命力。儘管他一再提出此事,徐階每次都勸阻他,認為在他當前的健康狀況下,他經不起旅途的艱苦。1566年11月以後沒有頒布過手詔。皇帝挨過了兩個月,1567年1月23日,他的健康狀況惡化。他從他的西苑宮被移到他在紫禁城裡的寢宮,正午前後死在那裡。
18世紀的《明史》的編者們認為嘉靖皇帝是「中材之主」。明代史學家談遷(1594—1658年)說,嘉靖皇帝比許多依靠道教的靈丹妙藥追求長生的漢、唐和宋的皇帝多少要好一些,但從整體來看並無區別。他作為君主的主要缺點是常見的,弗朗西斯·培根(1561—1626年)的評論適當地總結了這種缺點:
君王工作的障礙多而且大,但最大的障礙常常是他們自己的意向。因為〔泰西塔斯說〕向對立的一方行使意志力,Sunt plerumque regumvoluntates vehementes,et inter se contrariae(君主的願望多半是強烈而前後矛盾的),這在君王們是常見的。
因為想左右結局但卻不容忍中庸,這是權力的誤用。[35]
16世紀早期的明帝國
16世紀前半葉一般認為是一個經濟非常活躍的、農業技術和生產發展的、紡織品和手工業生產大規模發展的時代。它還被認為是一個皇帝的專制權力增強、帝國的控制能力強大的時期,可是這些看法似乎是矛盾的,因為如果帝國的控制是牢固的,那麼稅收,尤其是新開墾土地與商業和手工業生產的稅收,理論上應當提供歲入的新來源。事實上卻漸漸不能按一個多世紀前制定的定額徵稅了。按照上述標準,控制至少不像它從前那樣牢固了。
儘管正德和嘉靖兩個皇帝以不同的方式盡力維護他們的君權,像專制君主那樣進行統治,但結果都失敗了。每一個都不得不以消極的方式來維護他的權力。分享特殊利益的官員們能夠把皇帝的政策引向他們自己的目的,而不顧皇帝的願望。
官員們和這兩個皇帝之間的主要對抗涉及君主應起的作用,兩個皇帝雖然方式很不相同,卻都使官員們失望。這些對抗所顯示的對皇帝職責的想像是從新儒家的治國之術的學說引導出來的,這是一套在南宋(1127—1279年)朝廷形成的思想。這種對皇帝職責的想像推崇像周代的創建者武王(公元前1067—公元前1065年在位)那樣的古代賢明君主,他們「垂拱而天下治」[36]。理想的皇帝行事要像一個不偏不倚的官僚政治的爭論的仲裁者,一個躬行禮儀的沒有七情六慾的人。連在其統治初年要求伸張君主職責的優良傳統的嘉靖皇帝,也覺得這種想像是太壓抑人了。不過,這對約束、牽制皇帝為堅持自己的權力而作的種種努力是有用的。儘管在這個時期進行了預定的,而且有時是粗暴的嘗試以推行皇帝的意願,但總的來說,它們證明是無效的。收回已經落入私人手中的租稅收入的嘗試一再失敗,這是最好不過的證據。
到了16世紀早期,許多應徵稅的田地通過這種或那種手段已經從賦稅登記簿中消失,而許多已開墾的新田地從來沒有登記過。劉瑾對原來攤派給軍戶及其田地的稅收定額恢復管理的努力終成泡影。嘉靖統治初年對地產和荒地恢復管理的嘗試同樣終成泡影。官員們分享了這種新的恩賜。官員們免稅的情況在1512年、1531年和1545年增加了很多。[37]
海外貿易的禁令從未有效地強制施行,朝廷還是不能從商業稅中獲得任何大量的收入。從農業技術和生產進步,從貿易和商業,從手工業品和紡織品生產得到的利潤,落入了別人手中。儘管明帝國的經濟繁榮,有些臣民從中得到了好處,但帝國的國庫並未受益。
* * *
[1]朱厚熜一般或以其年號稱為嘉靖皇帝,或以其追諡的廟號稱為世宗。這個年號出於《尚書》的一段話。周公(周代創建者武王[公元前1027—公元前1025年在位]的兄弟)在他的《無逸》中引述商殷統治者武丁(公元前1324—公元前1266年在位)的範例:「無敢荒寧,嘉靖殷邦,至於小大,無時或怨。」「嘉靖」一語被選用來批評前代的普遍狀況,也表示對新皇帝及其朝廷的期望。見李雅各《英譯七經》[309](1870年;第2版,牛津,1893年;重印,香港,1960年;重印,台北,1969年),Ⅲ,第466—467頁。
[2]嘉靖皇帝(1524年)16歲時的書法樣品,見《明太祖世宗御筆》[393](上海,無日期)。
[3]在規定皇帝諸王子正當行為的一個條款中出現的《皇明祖訓》[385]的這段文字,原文如下:「凡朝廷無皇子,必兄終弟及,須立嫡母所生者。庶母所生,雖長不得立。若奸臣棄嫡立庶,庶者必當守分勿動,遣信報嫡之當立者,務以嫡臨君位。朝廷應即斬奸臣。其三年朝覲,並如前代。」這段文字明顯地指同母所生兄弟,而不是指異母兄弟或堂兄弟。見明太祖《皇明祖訓》(1395年;重印於《明朝開國文獻》[388],台北,1966年),Ⅲ,第1633—1634頁。
[4]參見本書第七章的《正德時期》,《空位期》。
[5]《明實錄·武宗實錄》[380](1525年;重印,台北,1961—1966年),第3681頁。太后詔書措辭相同。
[6]程頤寫道:「為人後者,謂所後為父母,而謂所生為伯、叔父母,此人生之大倫也。然所生之義,至尊至大,宜別立殊稱。曰皇伯、叔父某國大王,則正統既明,而所生亦尊崇極矣。」《明實錄·世宗實錄》[380](1577年;重印,台北,1961—1966年),第80—81頁。宋代歷史著作中有關程頤論點的議論見劉子健《歐陽修的治學與從政》[355](九龍,香港,1963年),第235頁以下各頁。
[7]范守己:《皇明肅皇外史》[154](未標頁碼的抄本;格斯特東方圖書館,普林斯頓大學),1。
[8]張廷玉等撰:《明史》[41](1736年;重印,北京,1974年),第5037頁。
[9]范守己:《皇明肅皇外史》[154],3。
[10]關於這些事件的更充分的說明,見卡尼·T.費希爾《明代中國的大禮之爭》[163](安阿伯,1978年)和中山八郎《再論嘉靖朝大禮問題之起源》[405],載《清水博士追悼紀念明代史論叢》(東京,1962年),第37—84頁。
[11]《明史》[41],第5046頁。照英譯文標點。——譯者
[12]1510年的暴動是因太監劉瑾試圖從這些戍軍所控制的軍田得到更多的稅收而發生的。見本書第七章《正德時期》。
[13]這五個堡於1539年建立並派兵駐守,但此後不久於1540年又被放棄。見富路特、房兆楹編《明人傳記辭典》[191](紐約和倫敦,1976年),詞條「梁震」。
[14]見司律思《16世紀在南蒙古的中國人》[447],《華裔學志》,18(1959年),第1—95頁。
[15]關於這一時期明與中亞諸王國的關係的資料,見伯希和《明代歷史的火者和寫亦虎仙》[419],《通報》,2,38(1948年),第81—292頁。
[16]這樁案件於1569年再次複審,這時提出了新的證據,裁決被推翻。這樣做主要是要讓1527年被貶黜的官員在身後或生前恢復他們的宮職、俸祿和特權。16世紀史學家們的著作對於這些新證據的重要性看法不一,有的認為徹底理清了這一事件,有的認為並不可靠,有的認為這樁案件的詳情絕不可能完全了解。參看《明人傳記辭典》[191],第68頁。
[17]1529年,因為大學士楊一清抱怨內閣制敕機構的人員不足,挑選了一些庶吉士在翰林院培訓,1532年後他們再次正式地被委以內閣職務。
[18]例如,在1533年9月13日宣布的祝賀皇帝長子誕生的大赦中,大禮爭論中反對過皇帝的官員們都被特別排除在外。
[19]皇帝曾經於1531年批准停止南京的皇帝獻祭,這樣就確定了此後大禮只能在北京,在他的監督下進行。
[20]參見本書第四章的《永樂統治時期》。
[21]見下文《1550年後的局面》。
[22]岡田英弘:《大元可汗傳》[408],《亞洲傳記》,11(1966年),第46—55頁。
[23]《明實錄·世宗實錄》[380],第3560—3561頁。關於這次叛亂的更充分的說明,見蓋傑民《明統治下的北京,1368—1644年》[186](安阿伯,1979年),第120—137頁。
[24]岡田英弘:《16和17世紀的外蒙古》[409],《亞洲語言和文化研究》,5(1972年),第69—85頁。
[25]關於鄂爾多斯軍事行動的更充分的說明,見阿瑟·N.沃爾德倫《鄂爾多斯的收復:明代的一次戰略爭論》[530],(學位論文,哈佛,1981年)。
[26]對這個時期財政管理問題的全面討論,見黃仁宇《16世紀明代的稅收和政府財政》[254](劍橋,英國,1974年),第44—81頁。
[27]15世紀期間每石米用銀兩計算的平均價格在0.4—0.5兩之間。在16世紀前半葉,平均價格稍有提高,約為每石0.6兩,但高低米價的漲落遠遠超過以前的記錄。許多地區這個時期的價格一般不很穩定。見彭信威《中國貨幣史》[421](1954年;重印,上海,1958年),第495—502頁。
[28]關於這個問題的總的基本情況以及文獻的討論,見蘇均煒《16世紀明代中國的日本海盜》[474](東蘭辛,密西根,1975年)。
[29]參見本章前文《關於大禮的爭論》。
[30]參見本章前文《鄂爾多斯的軍事行動》、《嚴嵩掌權》。
[31]關於更充分的說明,見羅蘭·L.希金斯《明代的海上劫掠和沿海防禦,政府對沿海騷亂的反應,1523—1594年》[202](安阿伯,1981年)。
[32]關於地方對這些襲擊的反應的詳盡研究,見梅里林·菲茨派屈克《浙江北部的地方政府與對1553—1556年海盜入侵的反應》[164],(學位論文,國立澳大利亞大學,1976年)。
[33]有關雙方戰術和策略的詳細說明,見賀凱《胡宗憲對徐海的戰役,1556年》[266],載小弗蘭克·A.基爾曼和費正清編《中國的兵法》(坎布里奇,1974年),第273—307頁。
[34]見威廉·萊特爾·舒爾茨《馬尼拉的西班牙大帆船》[445](紐約,1939年),第27頁。
[35]弗朗西斯·培根:《關於帝王統治》,載《弗朗西斯·培根文集》[3](紐約,1908年),第84—85頁。
[36]見李雅各《英譯七經》[309],Ⅲ,第316頁。
[37]關於這個論題的更詳盡的論述,見王毓銓《萊蕪集》[557](北京,1983年),第110—341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