劍橋中國明代史 · 第四章 建文、永樂、洪熙和宣德之治,1399—1435年

引言 1399—1436年經歷了開國皇帝之後四代人的統治。短命的建文之治(1399—1402年)因篡奪而急遽地中斷;其後是永樂之治(1403—1425年),這是帝國一個加強和擴張的時期;再就是為時僅九個月的洪熙之治(1425—1426年);最後是穩定和緊縮時期的宣德之治(1426—1436年)。因此,兩個短暫的間歇時期把明初三個主要皇帝的統治期分隔了開來。 儘管1399—1402年的內戰帶來了一些混亂,可是,和過去的聯繫卻多於這37年中所發生的政治、社會、經濟、思想和文化上發展的中斷的情況。這就是說,這四位明代皇帝時期的制度安排和政策主要是開國皇帝的設想和靠他實現這種設想的政策形成的。早期也曾在政策和制度上做過一些改變,特別是在永樂帝的時候進行了改變。但是在他的後繼者時期,某些內容被省略了或放棄了,而凡是的確發生的進一步的改變,大部分都是在原有的制度和傳統的框架內所進行的適度的調整。這種政府的工作作風奠定了明代初年朝廷的保守主義傳統;與此同時它也促進了王朝的安定,並且完整無損地保留了開國皇帝所遺留下來的土地和精神面貌。 永樂帝把帝國的首都從南京遷到北京,這依然是這個時期最重要的制度上的變化。雖然洪熙皇帝曾想把朝廷搬回南京,但北京在下一個皇帝統治時期再次成為帝國首都,而且自此以後它就一直是明帝國的京師。另一個大變動是大學士官職的設立:它填補了皇帝和帝國官僚體制之間的空白——這個空白是開國皇帝在1380年廢除中書省以後所形成的;大學士開始在政策問題上備皇帝顧問。這些措施都沒有背離明太祖建國的任何基本制度上的設想,相反的,它們倒是彌補了現存制度的缺陷,使之適應了新的政治現實。但是,它們在發揮新出現的皇帝的內廷助手內閣的職能時制度化了。它變成了後來帝國政府的一個重要的新機構。 在永樂皇帝時期,明太祖的咄咄逼人的姿態在他採取保障帝國北部邊境安全和擴大它的政治霸權的措施中仍然是顯而易見的。它表現在反對蒙古遊牧部落的幾次大戰役中,表現在重建長城防禦線中,表現在恢復與日本和朝鮮的朝貢關係和併吞安南的事件中,也表現在鄭和通過南洋和印度洋而到達非洲與波斯灣的多次遠征中。永樂帝進行的這些活動中,有的事實上表明他已和明太祖定下的對外姿態和政策分了手。除此之外,這些活動的規模給帝國的財政資源增加了很大的負擔。因此,他的更加擴張的行動在他繼任的幾個皇帝手中大大地被削減了,而在往後的明朝統治者時代更是如此。但是,以遏制北方的遊牧部落和利用朝貢關係維持帝國對海外的影響為目的的政策,仍在繼續付諸實施。 明朝開國者的最初幾位繼任者還繼續實施太祖的社會和經濟的政策——這些政策就是要建立一個廣大的農業經濟的和平與安定的秩序。在文、武的兩大分類下,全國人民都按職業歸了口。在廣大的民籍戶口——農民、工匠和商人——方面各有具體的義務,即他們都適當地履行各自的納稅和服徭役的義務;同時,至少在名義上說,軍事義務是某些被選定的戶的固定的和世襲的義務。實行土地登記和戶籍制度及徵稅和徵用勞役的制度,利用軍事屯田使軍隊自給自足,政府對某些商品實行專賣,以及禁止私人從事海外貿易——所有這一切都仍舊是帝國的國策。 為了減輕明初幾位統治者因採取擴張政策而引起的財政負擔,明王朝採取了某些措施,因為這些政策引起了物價上漲和增加了軍政開支。這些措施包括擴大帝國總的納稅耕地面積,給貧困民眾減稅或免稅,在糧食歉收和自然災害時期採用各種不同的救濟措施和福利計劃。這些新措施都不外乎是在既成的財政結構內做些調整工作,有時也做出一些改進工作。所有這一切都和原來的辦法及過去的政策是相一致的。 這些皇帝們在私生活中雖然都花費不少時間和精力崇拜佛教和道教,但在公開場合他們都是有意識地提倡正統的新儒學(理學)傳統。例如,它表現為在永樂皇帝主持下編纂和出版了某些新儒學綜合性著作(幾種「大全」)和選集,在科舉考試中必須按規定用標準的程頤和朱熹的經義註疏,同時普遍推行這些教義作為道德價值和倫理行為的基礎。他們認為促進新儒學的教義會獲得某些好處,因為它強調社會的和諧而反對社會的各行其是,它主張敬重皇帝的權威甚於敬重所有其他的權威。 皇帝大力倡導注意面狹窄的新儒學學識,這不僅形成了明王朝的政治意識形態,而且影響了所有那些通過這種倡導對教育和科舉的影響而取得高等文化教養的人們的思想和文化背景,同時還醞釀成了一個對某些明代知識分子中潛在批評的衡量尺寸。直到15世紀末以前,沒有出現新的思想學派向這個正統學說挑戰。人們堅持在學術上與正統註疏合拍,在詩歌和散文上向古典模式看齊;作家們和教師們雖然不完全缺乏新意和創見,但也沒有在他們的思想和作品中顯示出任何令人矚目的非正統的和個人主義的傾向。 建文統治時期 建文帝的即位 明代的第二個皇帝朱允炆生於1377年12月5日,即他祖父時代的洪武十年。這個年幼的皇孫被描述為早慧、孝順和正直,據說他的祖父很鍾愛他。如果不是遇到意想不到的事變,他可能會一直默默無聞地下去。1368年2月,洪武帝開始為王朝定下傳統,即立朱允炆的父親朱標為太子,因為朱標在名義上,也許事實上是他的嫡妻馬皇后所生之子。洪武帝的目標是為皇位的合法繼承樹立一個正式的原則,希望以此杜絕將來在皇位繼承問題上的紛爭。朱標在許多方面都不像他的父親:他是一個性情溫和而有教養的人,但不很勇武。明太祖雖然對他的第四子朱棣的軍事才能有很深的印象,但為了王朝的利益,他仍把朱標看作他恰當的繼任人選。[1] 使皇帝震悼不已的是,朱標在他的盛年37歲時即於1392年5月17日死去。可是,接班的次序是很清楚的:朱標的嫡妻所生的長子已在10年前死去。因此,皇帝只好找朱標一系的次孫朱允炆——即朱標的活著的最年長的合法兒子——為儲君。這個未經過考驗的男孩被立為皇嗣時不足15歲,他絕不能與他的祖父或他的叔輩相比肩,對他的指定只不過是長子繼承制原則的體現而已。雖然朱棣後來聲稱,他本人可能被入選為嗣君,只是因為那些儒士們的橫加干預才未成功,但洪武帝事實上沒有考慮把他的其他兒子立為太子。 在他的祖父死去幾天後,朱允炆於1398年6月30日在南京即位,時年21歲。他確定下一年為建文元年,並尊封他的母親——二皇妃呂氏(1402年死)——為皇太后。[2]關予朱允炆的個性和他在位時的國內發展情況現已無可信材料,因為在他死後,他那一朝的記錄都被竄改或銷毀殆盡。建文帝時期的檔案文獻和起居注全遭毀滅,而倖存的私家記述又概遭禁止。 在建文帝繼任者在位的時期,朝廷史官關於建文帝的行事寫了一些歪曲真象的、極盡批判之能事的報道,想以此證明永樂帝奪權是有理由的。他們譴責建文帝和他的顧問們行為放蕩和品行不端,把建文帝形容為不孝、奸惡和邪淫的人,指責他玩忽職守並犯有大不敬罪。後世同情這位被廢黜皇帝的學者們關於建文之治則寫出了一些與此截然相反的諛詞,說這位皇帝又是孝子,又是仁君,稱之為遵循儒士勸告和緩和明太祖苛烈行政的一位完美無缺的人物。他們譴責燕王大逆不道的篡弒罪行。[3]這些殘缺不全的、互相矛盾的材料要求人們必須進行最細心的審查。建文時期許多方面的事實真相將始終弄不清楚了。 年輕的建文皇帝書生氣十足而又溫文爾雅,他繼承了他父親的溫和和好思考的脾性。他靦腆,且又毫無國政經驗;且不說和他的前皇祖考相比,甚至比起他的雄才大略的叔父們,他也沒有那種自信心和堅強的性格,甚至沒有那種能力。這位年輕皇帝的溫順性格和儒家風範,使得他真正關心他祖父的高壓行政措施對平民百姓的影響,因此他衷心嚮往的是實行理想的仁政。因此,他在政府的言論和行事上努力實行一些較大的變革,但這些變革卻招致了災難性的後果。 建文帝把三位儒家師傅引為心腹,他們是黃子澄、齊泰和方孝孺。這幾位老者對建文帝關於君之為君的概念起了強有力的作用。黃子澄(1402年死)是一個很受人尊敬的儒家學者,他在1385年舉進士第一名。他在明太祖時代擔任過很多官職,後被建文帝任命為翰林學士,並參與國家政事。齊泰(1402年死)也是1385年的進士,是一位對經書學有大成的學者,特別精於禮和兵法。他在洪武帝彌留之際受顧命,以護衛皇太孫和嗣君,被新皇帝任命為兵部尚書,參與國政。方孝孺(1357—1404年)早在四十來歲的初年就已經是聲名卓著的學者,以文章家和政治思想家聞名,未中過舉,在他很晚的歲月才開始進入仕宦生涯。建文帝即位以後被召為翰林侍講。[4] 這三位儒家學者以各自不同的方式影響皇帝。黃子澄和齊泰變成了皇帝的心腹,用儒家的修齊治平理論教育他。他們負責研究一些新政策並付諸實施,目的在改組帝國的行政和加強皇帝的權威。方孝孺是《周禮》——一部關於烏托邦式政府的經典著作——專家,他發覺他所看到的是個人專制統治的缺點,因此他建議皇帝應該根據古代經典所提出的理想和形式來實行仁政。這三個人都勇敢、正直和滿懷理想。但是,他們都是書呆子,缺乏實踐意識和從事公共事務的經驗,也沒有領導才能;他們對問題的分析往往限於紙上談兵,不切實際。[5] 政治的發展和制度的革新 建文帝即位以後,他對這幾位儒家師傅言聽計從,發起了一些政治上和制度上的改革,看來其意圖是大大背離了太祖高皇帝所做的安排。1380年因裁撤中書省而使中央一些行政機關被取消,它們在此時已部分地有所恢復;制度被修改,以加強文職行政功能和減輕政府的專製作風。 為了貫徹這些改革,皇帝把黃子澄、齊泰和方孝孺都提升為行政負責官員。1380年裁掉中書省以後,明太祖曾經決定,國家一切事務都必須由他一人作為行政首腦來裁決。因此之故,翰林學士們和六部尚書只有建議權和在政府中執行命令之權。當新皇帝召集這三位士大夫來「參國政」時,這種局面就結束了。如果這些重建活動或多或少地不是虛構的話,這些皇帝的顧問們就不是只領乾薪了,而是實際地在管理政府。這樣做就大大地離開了第一位皇帝所定下的制度,因為皇帝的顧問們現在被置於在六部之上施政的地位。他們現在又制定政策,又執行政策,極像從前某些王朝中的丞相的所作所為;他們僅僅缺少丞相的頭銜。沒有這個頭銜只是形式上尊重明太祖的《祖訓錄》,因為《祖訓錄》是嚴格禁止任命丞相的。 皇帝還做了一些改革,對帝國政府內部的權力進行重新分配,也使他自己能實施他的新政策。這些發展變化的確切性質至今很難說得清楚,因為大多數改革的記載已被銷毀。但是,例如《皇明典禮》這種關於建文時代典章制度的書(1400年),以及此後另外編訂的幾種書至今仍可見到,它們可以幫助我們大致了解到這個時期政府中已實行和計劃要實行的革新的梗概,並對它們的意義作出評價。[6] 1398年末,新皇帝聽了方孝孺的話把六部尚書從二品提到了一品,又在尚書和侍郎之間加了一個侍中之職。這種制度上的改變把六部尚書提到了與都司同級的地位;自從廢除丞相之後都司比任何文官的品級都高。因此,在他有意識地把政府牢牢控制在文官手中時,六部尚書的地位和權威提高了。 在政府官署的大小和數目方面以及在一整套官員的設置上,也都有了改變。戶部和刑部的所屬司從12個減為4個;都察院中的兩個都御史合併成了一個;同時,國子監和翰林院的各項職責和人員編制大為提高和擴大。這最後兩項改革表明,重點放在儒家教育上和翰林學士在政府中的顧問作用的加強上。在詹事府也設立了某些新職位,使翰林學士在教育和訓練太子及諸年幼王子方面能發揮更大的作用。[7] 對六部及其下屬司的組織所作的各種改動中,對官員和皇帝侍從的頭銜所作的變動,以及對南京各官署的名稱所作的改革,都是本著古代的《周禮》行事的。這些變易不單是象徵性地恢復古代的模式,也不像朱棣和他的歷史學家們所說的那樣是任意變更祖制。它們都是有目的的變革,意在搞一套新的建制,使權力歸到皇帝信任的顧問的名下,加強文官之治,以削弱將軍們和皇子們的權勢。 為了貫徹他們設計出來的這些政策,黃子澄、齊泰和方孝孺都被擢升,握有空前大權,這就大大地背離了明太祖所定下的制度的模式。他們在國事中起著特殊的作用,簡直就是皇帝的化身。他們即使不對內戰負主要的責任,也要負直接的責任,因為他們對朝廷的控制和他們正在推行的變革給了燕王以發起叛亂的口實。燕王說,對建文的顧問們發動的懲罰性戰役是忠於王朝的行動。[8]隨著建文朝廷的消亡,所有這一切政治改變和制度上的革新都付之流水,它們只是作為復古和反動的背離祖制的失敗的嘗試留在人們的記憶中——是書呆子皇帝和他的不通世故而迂疏闊大和抱負不凡的,或心懷野心而又有煽動性的顧問們的一個愚不可及的消遣之作。 國內政策和內部危機 建文朝廷還有一些國內政策和措施值得注意;它們都偏離了洪武時代的既定安排。第一個措施是改進了明太祖所實行的嚴厲的法律制度。洪武帝曾經頒行了一整套法典,使之成為全帝國的法律準則。他有時用「誥」的形式來給法典做補充,有時又用「榜文」的形式來發布典型的案例。榜文第一次出現在《大誥》中;這種《大誥》在1385年和1387年之間曾經編纂、修訂和擴充。它們出現在1397年版的《大明律》中;《大明律》把這些誥和榜文都收在它的附錄中。建文帝認為他祖父的律令法典的某些部分過於苛嚴,特別是那些在誥和榜文中所定下的懲罰條款更是如此。據說,他在他祖父生前即已敦促洪武帝從他的法典中取消73條這樣的條款。在他即位以後,他禁止以誥文為根據來進行審理和判案,同時停止張貼榜文,這就使他用正式遵守律令的手法,巧妙地掩蓋了他事實上對他祖父的指令的否定。這些變革後來被永樂帝一掃而光;他恢復了太祖的所有嚴厲的誥文和榜文中的法律效力。[9] 在財政方面,建文朝廷也制定了一些新措施,以減輕前朝某些過重的稅收。其中最重要的是減少了江南的過度的土地稅,尤其是減少了富庶的蘇州和松江這兩個府的土地重稅。這些減稅措施是繼續了洪武朝即已開始的減免政策,但是它們大大超過了以前的辦法。富庶而人口稠密的江南地區自王朝開國以來就被課以重稅,從而使這裡提供了主要的財源。原來的稅款意在實行懲戒。1380年4月洪武帝曾下令減稅20%,但是即令如此,這裡的土地稅仍然過於沉重。例如在1393年,僅蘇州一地全年就得交納281萬石糧米,這就是帝國2940萬石全部土地賦稅的9.5%。這樣太不平等了:蘇州僅占帝國登記在冊的耕地的八十八分之一。由於這樣過重的苛索,當地人民往往不能交足規定的稅額,特別在凶荒年代更是如此;他們拋荒了土地,變成了遊民,從而更加加重了納稅居民的負擔,同時也減少了每年的稅收。[10] 1400年初,建文帝因有人申訴南直隸和浙江等地區賦稅不公而採取了行動。他下令按每畝地收一石糧的統一標準在這些府里收土地稅。洪武帝曾經禁止蘇州或松江人氏被任命為戶部尚書,藉此防範出身於這些富庶州府的人們把持財政,偏私家鄉,從而犧牲了國庫的利益——現在建文帝也解除了這種禁令。很可疑的是,這些新措施是否得到了貫徹。到了1400年,建文朝廷已經深深地捲入了和燕王對陣的軍事行動之中。 另外一項財政改革是限制佛、道二教寺觀所能擁有的免稅土地的數量。這項政策是特別針對佛、道僧道們在江南富庶州府的情況而發的,因為在洪武帝的庇護下僧道們都攫奪了大量的肥田沃土,從而變成了有權有勢的地主。他們的財富激起了人們的不滿,因為宗教界的僧侶職事們不僅享有免除土地賦稅和徭役的權力,甚至還把不法負擔強加給當地居民,即占用他們的土地,強迫他們為自己服勞役。朝中的官員上了兩份奏疏,請求限制佛教和道教界人士的土地占有數量,建文帝在1401年8月發出的一道詔旨中批准了他們的建議。這一新命令只准每一名僧道擁有不超過五畝免除賦稅的土地;多餘土地應分給需要土地的人民。這個政策又使得燕王找到了另一口實,說他的侄子如何違犯了《祖訓錄》;它進一步為他提供了對皇帝進行「懲戒行動」的理由。[11] 這些命令未必都曾經付諸實施,因為建文朝廷此後不久就夭折了。但是,由於它們侵犯了佛教和道教僧侶們的既得利益,這些政策無疑地疏遠了宗教界,特別是得罪了佛教徒。因此,許多佛教僧人都為燕王叛軍效勞是不足為奇的:他們的領袖是這位僭主的顧問,即和尚道衍,此人自1382年以來即已為燕王服務(他後來名姚廣孝,1335—1418年)。[12] 削奪諸藩王的權力 建文帝對諸藩王國度里的行政也進行了一些改革:設置了賓輔和伴讀,並讓翰林學士以儒家的為政傳統教育和輔導諸幼年王子。王子們還進一步不准參與文、武政事;這個命令顯然與《祖訓錄》中的規定大相徑庭。這些加強了皇帝對藩王控制的新條令是意在取消半自治性質的封國的總戰略的一部分。[13] 削奪世襲封國的政策的產生是由於擔心幾個有野心的皇叔可能要發難,特別是擔心燕王朱棣。1370年以後,明太祖陸續分封了他年長的九個兒子(其中包括朱棣),把他們封在西北邊境和長江中部,王位世襲;這些藩屬王國都是用來作為抗擊蒙古侵略和鎮壓叛亂的支柱。王子們都享有巨額年俸和廣泛的特權;雖然他們在法律上對境內平民百姓不享有直接的行政權力,但他們每人都節制三支輔助部隊,其人數在3000到1.5萬之間。[14] 為了確保他對分封諸王國的控制,開國皇帝在他的《祖訓錄》中曾定下了一系列條令規章來管束諸藩王的行為。《祖訓錄》首次發布於1381年,後來又在1395年做了修改。其中有一條規定:在新皇登極以後的三年時間內藩王們不許來朝廷,只能留守藩封。可是,如果有「奸臣」在朝廷當道,諸王得準備他們的兵力,聽候新皇帝召他們來「撥亂反正」,而在完成了他們的任務和驅逐了奸佞以後,他們仍應返回封地。 對於合法的繼承原則定下了一條重要的規矩;它既適用於藩封王子的繼承,也適用皇位的繼承。其中主要的一條原則是繼承人應該是長子,並為嫡妻所生。如果這一點已不可能,嫡妻所生的第二個兒子將成為合法繼承人。[15]為了使這些家法垂諸久遠,明太祖對後嗣下了嚴厲的警告,禁止他們對他的訓示有一絲一毫的改動;而且他告誡諸王,對任何違犯者,甚至皇帝本人,他們都可以群起而攻之。[16]這位開國皇帝的想法是很不現實的。制度上的調整總是不可避免的。新皇帝當時企圖削奪諸王的權力,這就使他與他的叔父們——特別是燕王朱棣——發生了公開的衝突。然而可以理解的是,在這些藩王看來,他想削奪分封諸王一向享有的權力和特權的行動嚴重地違反了《祖訓錄》。 人們向來認為削藩的政策是黃子澄和齊泰的主意,但是,它也可以說是出自皇帝的聖裁。黃子澄是這一政策最積極的擁護者,據說他使皇帝對採取這項政策的重要性獲得了很深的印象,因為他向皇帝講述了公元前154年漢代的七國之亂反對漢景帝(公元前157—前141年在位)的故事,而且也一般地提示了這些強大而又擁有半自治權力的藩封所特有的潛在危險性。[17]他們曾經考慮了兩種行動路線:一是徹底廢除藩封諸王國;一是減少他們的政治和軍事大權。主要的目標是燕王。到了這個時候,洪武帝的二子和三子均已故去,只剩下燕王是現在健在的最年長而又權勢最大的藩王,同時他也是皇家禮儀上的尊長。幾經斟酌之後,建文帝決定走完全廢藩的道路。這樣便激起燕王舉兵反對皇帝,他表面上是要恢復王朝原來的制度,實際上卻是要保持他自己的權力和影響。[18] 燕王的叛亂 令人難以對付的燕王朱棣生於1360年5月2日,他的生母也許是洪武帝的一位貢妃,據說她或者是蒙古人,或者是朝鮮人。他不像他自己後來所說的那樣為馬皇后所生;他的這種說法是想在他從他侄子手中奪取了帝位以後按照嫡長子繼承原則使他的即位合法化。他長得強壯有力,同時也精通武藝,而且據說在學習儒家經典和文學方面也是出色在行的。他的文學功底在正史中有所表述,因為這種成就符合一個儒家君主的公開的形象。[19]1370年5月,洪武帝把他封為燕王,定他的封地在北平(今北京),讓他坐鎮北方邊境,以保證國內的安全和抵禦蒙古人的入侵。 那時的燕王只有10歲,直到他成年以後才於1380年4月去北京就國。到了這時,他在宮廷已經接受了優秀學者和佛教和尚們的最好的通才教育。他在明王朝頭等將領們的輔導之下也已經開始表現出軍事領導才能;特別是徐達(1332—1385年)對他的教導更有效,因為1376年他在皇帝的意旨下娶了徐達的長女。[20]在往後的數十年中燕王守衛他的藩封時,他經常指揮對蒙古人的戰鬥,在老將們的輔弼之下很會打仗。他的功績贏得了他父親的好評,但也引起了後者的煩惱,因為他越來越變得心志不凡、目中無人和鬧獨立性。當1392年洪武帝冊封他長兄的兒子朱允炆而不是指派他為皇嗣的時候,燕王顯然是異常失望的。[21] 1398年末,即建文帝即位之初的幾個月中,皇帝開始考慮怎樣增強自己的權力而同時削弱諸封建王國的權力,並且利用或有或無的罪名對那些較小較弱的藩王採取激烈的行動。周王朱櫹(1361—1425年)是第一個倒台的,接著另外四個王子也垮了下來:代王朱桂(1374—1446年);湘王朱柏(1371—1399年);齊王朱榑(1364—1428年);以及岷王朱楩(1379—1400年)。一年之內在五個舉足輕重的藩封被廢之後,燕王便成了下一個目標。朝廷承認他是最棘手的敵人,因此在行動上很小心謹慎;可是,這樣一來反而給了燕王集結部隊和作準備的時間。[22] 現在不能肯定,燕王何時才開始下定決心對抗朝廷。據有些材料說,他在道衍和尚(後名姚廣孝)的影響下很早就有和朝廷對著幹的意思;按,道衍是明太祖派到他的王府里來任事的,並博得了他的信任。道衍據說在朱允炆被封為儲君以後曾向燕王進言,說他註定會有九五之尊;他並且鼓勵燕王謀划進一步實現他的雄心壯志。當建文朝廷開始清洗他的兄弟們的時候,燕王馬上覺察到他的地位危殆,因而他就商於道衍(這時道衍已是他的主要顧問和謀略家),應該採取什麼步驟來對付這一威脅。[23]燕王已經用招降蒙古士兵的辦法擴充了他的部隊,同時他又和那些對新皇帝已不再抱幻想的宦官內外勾結起來。可是他還無意立即行事,因為他的三個兒子正在南京作為人質,以保證他不亂說亂動。與此同時,雙方的間諜和代理人來回打報告。燕王在1398年和1399年搞了許許多多鬼把戲,又是裝病,又是裝瘋,請求遣返他的兒子們。直到1399年6月建文帝才准許他的幾個兒子回到他們父親身邊——歷史學家們把這一決定稱為愚不可及。燕王這才決心用軍事行動抗命朝廷了。 敵對行動爆發於1399年7月末。那時有個忠於建文朝的軍官抓到了屬於燕王藩國的兩名下級官員,並把他們送往南京以煽惑罪處死。燕王抓到了把柄,利用這個機會在8月5日向鄰近幾個州縣發動軍事進攻,藉口要清除朝廷里的奸佞官員。這標誌著在朝廷和燕王之間開始了一場血腥的、持續三年的軍事對抗。後來這場戰爭被掩飾而說成是「靖難」之役。[24] 為了給他的叛亂設詞辯解,燕王在後來幾個月內精心策劃了幾篇文告:它們包括在1399年8月和12月致朝廷的兩封信,以及後來給官民一體知照的宣言。這位藩王堅持說,他正在進行的是終止內亂的正義行動,而且無論衡之以儒家的孝道,還是衡之以規定諸藩王義務的《祖訓錄》中的條款,他的行為都是對的。[25]他指責皇帝,特別是指責皇帝沒有把他父皇的病情告知他,沒有讓他奔喪;另外,還指責皇帝毀壞先皇所居之宮室,從而背棄了洪武帝的祖訓。 他還指責皇帝受齊泰、黃子澄等宵小之臣的誘惑,對諸皇子進行了迫害,並且錯誤地指控他在做軍事準備來反對皇帝。他爭辯說,他所採取的行動是正當的自衛,同時他要求皇帝去掉左右的奸詐顧問們,恢復太祖皇帝的法律和制度。除此之外他還聲稱,他有義務來執行這次懲戒使命,因為他是馬皇后所生的最年長的健在兒子,執行使命責無旁貸;他指天誓日地否認他對帝位感興趣,只是說他是本著《祖訓錄》中的規定而開始清除朝廷中的小人官員的。 根據現代歷史學家所提供的材料,他的任何指責是否有充分的事實根據,或者他是否真正能夠在當時就把這些論點公之於世,是值得懷疑的。可是,這些指責對燕王來說卻是關係成敗的問題;最終地它們要使他對抗朝廷的行動站得住腳,並且還可幫助他糾集能夠抗命的人馬。這就是為什麼這位藩王在篡奪皇位以後要竄改歷史記述,把那些和他的言論相矛盾的記載統統去掉,換上支持他的合法繼承權力的一些歷史說辭。[26] 內戰(1399年8月至1402年7月) 在叛亂開始的時期,燕王尚不占兵力上的優勢。他的軍隊只有10萬人。除了他的封地北京之外他也沒有能夠控制任何其他領土。南京的建文朝廷有一支三倍於燕王軍隊的常備軍,擁有豐富的資源,並且已經廢除了幾個封建藩國。但是,這種簡單的比較會把人引入歧途。燕王的強大表現在這樣幾個方面:他自己有領導能力;他的軍隊素質高——包括來自兀良哈諸衛的蒙古騎兵大隊人馬;他的戰略高超;他又有不可動搖的必勝的決心。反之,皇帝的軍隊因指揮上無決斷和協同作戰不力而大受損害;同時朝廷又分散精力去搞那些甚非急務的政府改組工作,這當然也影響了戰局。[27] 從1399年末到1401年中葉是戰爭的開始階段,它主要限於北京(北平)府的附近州縣和山東濟南附近的據點。戰爭正式開始於8月末,那時建文帝派遣耿炳文(約1339—1404年)這位退休的高級軍官為大將軍去平定叛亂。9月11日,耿炳文想把叛軍限制在北京附近,便在北京西南的真定部署了13萬人的大軍,但在兩個星期之後便受了重創,被打敗了。[28]於是已故的將軍李文忠(1139—1184年)之長子李景隆接過了指揮權,但是,他也同樣無能。10月中旬,燕王離開他的封地去尋求新兵,李景隆便乘他不在北京的機會率領討伐軍從南京地區開往北京。他在11月12日合圍北京,但是燕王馬上回師並擊敗了李景隆;因為李景隆的士卒大多數是南方人,不耐北方的苦寒,因此他被迫在三個星期以後退兵到山東西北的德州。[29] 12月6日,燕王又送了一封信給朝廷,指責齊泰和黃子澄。作為戰略上的姿態,皇帝正式罷免了他們兩人的官職,用茹瑺(1409年死)代替了齊泰。可是,事實上他繼續依靠他們出謀劃策。在1400年1月月中,燕王又在西北發動了攻勢,攻入山西。他在山西攻取了一個關鍵的府城之後就直趨首府大同。李景隆拖延了時日。當他的援兵在3月份到達大同時,燕王已經回師北京,李景隆便帶著疲憊和深受北方寒凍之害的軍隊返回德州。[30] 1400年5月,雙方在北直隸中部保定附近的白溝河岸上展開了一場大戰。李景隆這一次想用鉗形攻勢一舉粉碎燕王的軍隊,但是他在5月14日因大暴雨和洪水而失敗了。四天以後,兩軍約60萬人馬打了一場對陣戰。李景隆的軍隊擁有火器裝備。但是他再一次受重創而潰敗,在5月30日先退到德州,然後又退到濟南。燕王卻受到平安將軍(1409年死)部下一支帝國騎兵隊伍的威脅,幸而他的次子朱高煦從北京率援軍來到才救他脫離了險境。 6月1日,燕王恢復了攻勢,第一步進攻德州。在開赴德州的途中他擊敗了李景隆勞頓不堪的軍隊,並於6月8日圍困了該城。德州由平安和盛庸(1403年死)防守;後者是帝國最能征善戰的將領之一。燕王對守軍的攻勢沒有取得什麼進展,而且在帝國軍隊手下連吃幾次敗仗,因為皇帝的部隊有時出城襲擊他的後方。9月4日,當燕王得知從南京正在開來一支救援部隊時,他解圍而去,退回了北京。皇帝的軍隊再次控制了德州。朝廷對李景隆的表現不佳感到沮喪,就在6月後期免了他的職,而以盛庸為大將軍來負責平定叛軍。[31]在1400年秋天到1401年春天之間,燕王從逃離南京的宦官和將軍們那裡得了些消息,便藉此機會決定打一場消耗戰。他採用游擊戰術,在北直隸的南部和山東西部進行一些牽制戰和佯攻戰,同時他找出了能繞過許多設防據點的南進路線。這就揭開了內戰的新的一頁。 1401年1月9日和10日,燕王進攻山東境內運河之西的東昌,但遭受了重大的失敗。帝國的大將軍盛庸這一次又使用了火器,打死了燕王軍隊中的幾名將領和數萬士兵。燕王在撤退回北京的時候,幾乎被平安的騎兵所生擒。皇帝被這次捷報所鼓舞,在1月31日又恢復了齊泰和黃子澄的職務。燕王下決心要控制北直隸的南部,他在2月28日恢復了攻勢。4月5日和6日,他的軍隊重創了德州附近滹沱河以北夾河上的盛庸的軍隊。這個月的晚些時候,燕王又擊潰了平安的援兵。皇帝在失望之中於4月17日重新罷免了齊泰和黃子澄,而以茹瑺取代齊泰——茹瑺和遭貶的李景隆當時是朝廷里的主和派領袖人物。 這種重新組合的方式形成了人們熟悉的格局。當勝利似乎在望時,齊泰和黃子澄被官復原職;當戰局不利時,他們又被罷了官。這不僅是意在安撫燕王的一種只有象徵意義的人事變動;它表現了皇帝周圍存在著嚴重的派系鬥爭。在政府新班子的領導下,皇帝向燕王做了一些最後遭致夭折的和平試探。但是,他繼續支持他的這兩位主要的顧問,而且委託他們去長江中游組織民兵隊伍,以取得對他的帝業的支持。 在整個這個夏天,燕王不斷襲擊通往真定和德州的運河供應線,搗毀了從北直隸南部到山東南部的倉庫和運輸設施。1401年7月初,盛庸未能切斷燕王沿運河的供應線;這條線路使山東北部的帝國部隊面臨很大危險。8月末,平安從真定對北京發動一次勝利的反擊,迫使燕王又一次回師北上。但是,平安和他的僚屬們在10月末又被遏阻,燕王則在11月底回到了北京。與此同時,建文朝廷從朝鮮輸入戰馬,想以此增強它的戰鬥力,因為朝鮮國王李芳遠(1400—1418年在位)公開表示支持皇帝打燕王。但是這些辦法未能影響戰爭的結局,因為軍事領導太無能了。[32] 1402年1月,燕王離開他的封國,開始對南京發動一次新攻勢。他聽了給他當間諜的皇宮內太監們的勸告,繞過了運河沿岸、安徽和南直隸的淮河沿岸的設防堡壘,集中進攻那些防禦甚差的城市和縣。他的部隊繞過了德州,渡過了黃河,並在一個月之內拿下了山東西北部的幾個咽喉據點,完全切斷了帝國政府通往北方的供應線。朝廷馬上派已故徐達將軍的長子、同時又是燕王妃的兄弟徐輝祖帶兵增援山東。但是他沒有能夠擋住燕王的軍隊。燕王一直南進,在3月3日拿下了南直隸西北部的徐州。這時,皇帝的軍隊從北京地區和德州撤回,想保住南京畿輔地區。 1402年4月初,燕王進入安徽北部的宿州,打敗了平安的騎兵,後者是被派來攔截他的。但是,5月23日燕王在安徽靈璧南面的祁門山受到嚴重挫折,被徐輝祖所率皇帝方面的優勢兵力打敗。燕王在這次戰事失利中幸免於難,在5天以後,他利用徐輝祖突然被召回和援軍到來的機會,對在靈璧駐兵的平安發動突襲,抓獲了平安本人和其他幾個重要將官。他的軍隊在6月7日攻破了淮河上盛庸的防線,並在繞過了淮河附近的鳳陽和運河上的淮安(在洪澤湖附近)這兩座堅固設防城市之後,以閃電的速度直下淮河,於6月17日攻占了揚州。7月1日,燕王的部隊被盛庸的水軍擋在南京對岸的浦子口。兩天以後,指揮長江舟師的都督僉事陳瑄(1365—1433年)叛投燕王,因此燕王的軍隊有了渡過長江的船隻。他們馬上過了江,未遇抵抗就直抵南京城郊。[33] 在此以前,建文帝曾經把他的軍隊從北方召還,並糾集南京附近的新兵來保衛京師,但是朝廷的政策迄至最後一刻也沒有定下來。6月20日被召回的齊泰和黃子澄力主不惜一切代價保衛京師;李景隆和茹瑺則傾向於通過談判解決問題。7月9日,皇帝派李景隆和洪武帝的第19子朱(1379—1417年)到南京城外的龍潭向燕王提出議和。他們回來報告說談判失敗,但是他們顯然利用這次使命想用別的辦法終止戰爭。5天以後,即7月13日,李景隆和當時防守金川門的朱私下密謀。他們不經戰鬥,大開城門,歡迎燕王入城。 在燕王軍隊抵達後的一場混戰中,南京城內的皇宮大院起了火。當火勢撲滅後發現了幾具燒焦了的屍體,據說它們是皇帝、馬皇后(於1395年結婚)和他的長子朱文奎(1396年生)的屍體。皇帝最後的真正命運仍然是一個謎。不能肯定他是否真的被燒死了;後來對他的帝業抱同情心的歷史學家們都說他喬裝成和尚逃離南京。官方歷史學家當然只能說皇帝及其長子已死於難中;否則,燕王就不可能稱帝了。皇帝的第二個兒子朱文圭當時只有兩歲,他和皇帝家中其餘倖存的成員一起被生擒。他被免於一死,但和其他家人一起被長期監禁,直到1457年他56歲時才重獲自由。[34] 燕王在禮儀上拒絕了他的支持者們反覆勸進之後的幾天,於1402年7月17日即皇帝位,但不是繼承建文帝的帝位,而是繼承太祖高皇帝的帝位。次日,他下令給據說是建文帝及其家屬的遺體安葬如儀,但是,他沒有給這位死去的皇帝以諡號。接著他發了幾道文告,把他的登極遍告國內和國外。1402年剩下的幾個月被稱為洪武三十五年。新皇帝用這種辦法明確地否定了建文帝的合法性。他把次年稱為永樂元年。開國皇帝的所有法律和制度一概予以恢復。另外,新皇帝命令銷毀建文時期的檔案,只留下關於財政和軍事問題的檔案,同時他又禁止關於這個時期的事件的一切論述。[35] 新皇帝專門用最暴烈的手段對待忠於建文帝的官員們——像齊泰、黃子澄和方孝孺。他曾經希望那個不易收買的方孝孺現在會俯首承認他的勝利並給他效命,以此操縱士大夫階級來支持他的事業。方孝孺對他破口大罵,因此方和另外一些人一起被殘酷地處死,並被說成是曾經錯誤地引導皇帝的大奸臣。這是一次恐嚇中國有獨立思想的知識分子的血腥行動。在此期間,和從前建文皇帝的官員有牽連的成千上萬無辜的人或者被處死,或者被監押,或者被流放。這一次血腥清洗的猛烈程度只有明太祖所實行的暴政可與之相比。 建文帝的遺產 不管建文帝是被焚而死還是為了逃避而喬裝成和尚,他的結局很悽慘,失掉了九五之尊。為了實行報復,永樂時期的官方歷史掩蓋了建文的年號而人為地把明太祖的統治時期延長了4年,即從洪武三十二年延長到洪武三十五年(1399—1402年):這個時期曾經被歷史學家稱之為「革除」時期。[36]建文的年號遲至1595年10月才被萬曆皇帝恢復,那是作為編纂明王朝歷史的流產的計劃的一部分提出來的。可是,要到242年以後的1644年7月,南明君主福王朱由崧(1646年死)才定建文帝的廟號為「惠宗」,諡號為「讓皇帝」。這後一個尊號之所以被選用是為了適應民間傳說,即建文帝並未死於宮中大火,而是為了解除內戰的普遍苦難而自願遜位給他的叔父的。 地圖8 南京之役(1402年) 福王的統治不過一年,這個統治及其敕令均未被清政權所承認。只是到了1736年9月當乾隆帝(1736—1796年在位)封建文帝為「恭愍惠帝」時,他的皇帝地位才完全恢復。由於這種種情況,他在明王朝的正史(《明史》,1736年)中被稱為「恭愍惠帝」,但在由王鴻緒(1645—1723年)在1723年完成的更早一些的《明史稿》中還是直截了當地被稱為「建文帝」。[37] 建文皇帝和他的顧問們在他們的真誠而勇敢地致力於提倡仁慈的文官統治和推進群眾福利方面,留下了一筆重要的遺產。他們放棄了明太祖的政策,並且與燕王發生了衝突,因為他們是在不同的背景下掌權的,同時又公開承認有不同的統治概念。燕王的權力是建立在北方邊境上,而且依靠的是軍官們的支持;建文帝及其左右與此不同,他們是以南京為基地,他們依靠的是長江下游的儒家精英階層。他們認為搞像洪武帝時期那樣的極權主義的和軍國主義的統治,會大大地危及王朝,因此他們相信只有提高儒家價值觀和文官的權威,去掉有權勢的和半自治的諸藩封王子,才能使之得到糾正。他們沒有成功,倒不是因為他們在兵力上次於燕王,而是因為他們沒有多少實際經驗,在戰場上缺乏果斷的領導、周密的計劃和首尾一貫的戰略方針。[38] 這次內戰對於明王朝所產生的結果已經超出了爭奪帝位的鬩牆之爭。洪武帝封建半自治的藩王已經對王朝的穩定造成了嚴重的威脅;同時,用軍事勢力壓過文官制度的辦法來支撐獨裁統治,這就在無意中挖了皇帝權力的牆腳。燕王的勝利不僅是一個藩王對皇帝朝廷的勝利,它也是軍人權力對文官政府的勝利。燕王——即永樂帝——無限期地延續了開國皇帝的軍事遺產。這份遺產使文官政府黯然失色,還使帝國達到了權力和影響的頂峰。可是,建文帝的文官之治的理想並未喪失殆盡,它仍被繼續在永樂帝手下供職的前洪武帝和建文帝時期的官員們所珍惜。而且當永樂帝死後,他們再一次提倡儒家關於文官政府的原則,並在洪熙和宣德兩朝取得了具體結果。 在通俗性的歷史著作中,建文之治通過關於這位命途多舛的皇帝的大量傳奇故事而受到人們的懷念——這些傳奇之所以產生是由於人們同情他的苦難遭遇,以及被他的有神秘色彩的命運所吸引。這一傳統最初之所以形成,是因為人們天真地相信,在南京陷落時皇帝並沒有死於宮中之火,而是喬裝成和尚設法逃離了京師。後來情節變得越來越複雜了。[39]1440年末的一個稀奇古怪的事件表明了這個傳說有多少人信以為真。有一個90歲的老和尚利用這個傳說來到了正統皇帝的朝廷,自稱他是從前的皇帝。這個騙子後來被揭露並處死了,但這個事件卻助長了人們的幻想,也激發了其他相關傳說的產生。 在16世紀以後關於這個題材的小說演義中,建文帝和他的殉難的隨從人士都逐漸變成了悲劇式的英雄人物。[40]這些作品都把這位皇帝描寫成為一位勤於政事的和仁慈的君主,對他的叔父慷慨大度,並自動地提出把皇位讓給了後者。它們還渲染一個故事,說在京師失守之日他逃脫了叛變者的耳目,當了一位高壽的和尚,死後仍然留有後代。它們也同情地描述建文的殉節者,如齊泰、黃子澄和方孝孺,說他們是忠臣義士,聲稱他們的身後也仍有許多後嗣,儘管他們受到迫害。這些無奇不有的傳奇故事不僅反映了人們對建文帝及其所信奉的理想的同情,它們還表明了對於永樂皇帝的不公正所要傾瀉的被壓抑的憤怒以及對他的暴虐政策的不滿情緒,同時也是對他篡奪合法繼承權的否定。 說建文帝自動地讓位給燕王,這種故事越來越受到人們的歡迎。此說甚至被鄭曉(1499—1566年)認為有可信的歷史真實性,並把它收於他的《建文遜國記》(約1566年)中。它因此助長了人們給建文帝重新樹立形象的心理,並導致在1595年正式恢復了他的年號的行動。[41]關於建文朝代的幻想故事和傳聞軼事在下一個世紀仍然不斷地出現。這些傳說變成了人們發泄壓抑情緒的通風口,是他們在極權統治下對要求仁慈和正義的呼籲。它們不僅戲劇化了這位皇帝的英雄業績,使他成了悲劇式的人物。由於它們進而想糾正不公正,它們譴責永樂皇帝及其支持者們是一夥叛賊和惡棍。人民群眾對這位先前的皇帝的同情是如此普遍,致使它被明末清初的許多叛亂領袖所利用,他們都偽稱自己是他的合法的後代。在學者精英階層中,從明代中葉和末葉起,也一直增長著這種譴責永樂皇帝的傾向(雖然只是用掩蓋的詞句來寫的),因為他們把社會問題看成是他的專制政策的後果;所以在這種傾向中也存在著類似的對他的同情心。乾隆皇帝在1736年決定恢復建文帝的合法地位,其部分原因便是人民和士大夫精英懷有這樣的情緒。 永樂統治時期 永樂皇帝通常被人們稱為明王朝的第二位創立者。這個稱號暗指他恢復了祖先的制度,否定前一朝代的統治;它還暗示這位皇帝採取新的主動行動擴充了帝國的版圖。舊的制度和法令經過修改使得適合時代的需要,同時在一系列空前的帝國戰鬥中,明王朝的軍事力量遠逾中國本土以外。 永樂時代的特點反映了這位新皇帝的政治和軍事背景,也反映了他個人對於帝國制度的看法。他是作為職業軍人上的台,他對打仗有很大的興趣,無疑受他的追隨者的擁護。赫赫武功、北方邊境的安全和政治霸權——這些形成了他對帝王形象的憧憬。但是,他也受過完全的經典教育,並且繼承了一個足以很好地管理這個國家並支持他的範圍廣泛的軍事活動的文官政府。出於實際的以及意識形態的理由,他強化了文官政府和一個有效率的及穩定的官僚政制。如果不是這樣,他就不可能進行足以誇耀的軍事冒險。在他統治的時期,幾乎在軍、政兩方面的所有部門都進行了革新和改動,甚至帝國的都城也遷移到了新址。 文官政府的這些發展與皇帝的全神貫注於戰鬥和建立鞏固的政治霸權等方面的活動是並行不悖的,有時被這些活動所壓倒。他討伐蒙古人,併吞安南,和某些中亞國家建立外交關係,實現和日本及其他海上鄰國的貿易關係的正常化,以及去南洋和西洋進行偉大的探險——這一切都大大擴大了明國家的影響。 不可避免的是,皇帝理想中的帝國政府和軍事擴張這兩個互相糾纏在一起的憧憬會發生衝突。因此,永樂的統治過程中充滿了矛盾。另外,雖然永樂帝在生前兼收並蓄地容納了對立的理想和綱領,但是,他的這種處理也給後人留下了很多嚴重的問題。明朝各利益集團的這些互相衝突的想法給我們提供了理解永樂之治和估價它在明代歷史中的地位的線索。[42] 政治的結構和政府的行政 軍事貴族 永樂帝即位以後,他需要很快地鞏固他的權力。他最初改組了軍事領導,用創立一個新的軍事貴族階層並大量封贈爵賞的辦法來支撐那些追隨他反對建文朝廷的軍人們的忠誠。後來他也把這些特權同樣封賞給了那些在遠征蒙古和安南作戰中有功績的指揮官們。 1402年10月,在皇帝追封在內戰中死去的他的幾位將軍之後,他開始創立這一新的軍事貴族階層。他封丘福(1409年死)和朱能為公(1406年死);封張武(1403年死)、陳珪(1420年死)和11位其他的人為侯;封徐祥(1404年死)、徐理(1408年死)和其他7人為伯。火真(火里火真,1349—1409年)原為蒙古的許多降將之一,後來參加了明軍,他也被封為侯。除此之外,在南京陷落之時或陷落後不久即投向永樂帝的官吏中也有一人封公,三人封伯,這就是李景隆、茹瑺、王佐(1405年死)和陳瑄。1403年6月,又給其他九名品級較低的將軍封了侯爵與伯爵,以酬報他們在內戰中的勞績。[43] 永樂帝在他的統治時期繼續對積有軍功的軍官封以同樣的貴族稱號。1408年8月,他封張輔將軍(1375—1449年)為公,又封柳升(1437年死)為侯,因為他們平定安南有功;另外,他在1409、1412、1419、1421和1422年又分別對在對蒙古作戰中有功的一些將軍們封了侯爵和伯爵。後者包括某些蒙古的將軍,如吳允誠(把都帖木兒,1417年死)在1412年封了侯爵;薛斌(脫懽台,1421年死)在1412年封了伯爵;以及薛貴(脫火赤,1440年死)在1422年封了伯爵。這些封賞表示,皇帝並不歧視他的蒙古族將領,認為他們也一樣應該根據功績得到獎賞。[44] 就這樣,皇帝建立了一個世襲的軍事貴族階層,讓他們成為他的軍事建制的基礎,同時成為他的征戰中的主要軍事領袖。這些貴族們並未得到特別高的俸祿:公爵每人2200—2500石祿米,侯爵每人800—1500石祿米,伯爵則為1000石;但是他們占據著有特權的品級,這種社會地位的重要意義遠遠超過了他們所能得到的物質福利。他們享有皇帝的信任;他們作為皇帝的代表節制著最重要的部隊;他們沒有諸王子與之競爭,因為後者已被建文帝不費力地從軍政職務上撤換了下來;同時,他們還不受文官的限制。[45] 乍看起來,這種大封軍事貴族之風很像洪武帝所推行的政策,但它們之間卻有重大的不同。洪武帝所封的貴族大多數是他原來的戰友們,他們享有很高的社會特權,自有一幫追隨者,因此他們擁有很大的自治權。他們最終被開國皇帝視為對王朝長治久安的嚴重威脅,從而被無情地加以清洗。永樂皇帝所加封的將軍們在1399年時的社會地位本來很低,而他們之所以得受封賞是因為他們在內戰中給燕王出了力。為了防範他們抗命,皇帝不把正規軍交給他們指揮,而是讓他們節制原在建文朝廷中那些帶兵的將領們所帶的部隊,或者為了特殊任務讓他們帶領從全國各衛所抽調來準備搞軍事屯田的那些部隊。因此,這些將軍們不能輕而易舉地同他們所帶的部隊加強個人關係,還不得把自己樹立為能向皇權挑戰或破壞皇權的獨立的權勢者。[46] 除了上面所說的以外,皇帝還經常御駕親征,跟他的下級軍官們一起戰鬥。這就加強了他和他的軍事貴族們之間的關係,提高了他們的士氣,並且促進了他們對他的個人忠誠。在1410年和1414年的頭兩次對蒙作戰中,他使用了1402年冊封的幾名將軍作為他的副手,而且終他之世他總是給那些在這種戰爭中有功的人以封贈。因此,這些軍事貴族和皇帝都親如一體,同時,由於他們依靠君王的恩寵,所以都表現得極忠誠,打仗極勇敢,他們中的有幾個人在討伐蒙古的戰鬥中還以身殉職。只有一兩次對軍事貴族的指控,但這些指控都起因於他們行為上有過失而不是因為不尊重朝廷,並且沒有導致清洗擴大化的案件,像太祖當年的所為那樣。總而言之,軍事貴族大大地加強了皇帝的權威和權力;他們也大大地增長了軍方的特權,同時也大大地有助於在永樂帝時代在反對外國民族的戰鬥中取得各種各樣的勝利。 文官之治 在改組文官政府的時候,皇帝首先重建了在動亂的內戰中陷於混亂的帝國的官僚體制。他通過重建帝國的官僚政製取得了士大夫的支持,其中有些人曾在前朝服務,另外有許多人可能仍然心懷不滿,把他視為篡奪者。他在歷次戰役中作出的爭取他們支持的努力大大地牽扯了皇帝的注意力和精力。但是,這些努力給永樂朝的文治武功打下了堅實的基礎。 永樂帝認為他的首要任務是恢復他父親的制度,這些祖制已被建文帝放棄了。一方面他保留了洪武帝的基本行政結構,一方面他的改組又注入了革新的內容,以矯正從前時代安排上的失誤和適應變化中的需要。第一步是先組建新的內閣,使之作為皇帝和官員之間的聯繫橋樑而在內廷發揮作用。這樣就彌補了1380年取消外廷的中書省之後所引起的結構上的缺點。內閣馬上變成了官僚政制的主宰,並且作為文官政府中的主要執行機構來進行工作。 永樂皇帝即位後不久就著手組織新的內閣。他任命七位學者到翰林院的高級崗位上來,然後讓他們擔當國家事務的主要顧問。開始時是在1402年8月和9月分別任命解縉(1369—1415年)和黃淮(1367—1449年)做翰林學士。不久又任命了胡儼(1361—1431年)、胡廣(1370—1481年)、楊榮(1371—1440年)、楊士奇(1365—1444年)和金幼孜(1368—1431年)。這些人都很年輕,又都來自中國南方和東南方,都是因他們優異的文學才能和行政經驗才入選的,儘管他們幾乎都在建文朝廷服務過。除了胡儼、解縉和楊士奇以外,其餘的人都在建文時代中了進士。[47]在洪武朝,這種翰林學士馬上會加大學士銜。現在在新皇帝統治之下要到晚些時候才能加這個銜。但是,雖然他們享有很大權力和勢力,他們的品級卻比較低,高不過正五品。他們全都任職於皇宮內的文淵閣(1421年以前是在南京,以後是在北京),所以他們能隨時待詔。這種辦法也和洪武時代的不同,在洪武帝時期這些大學士都在禁城內的四殿二閣供職。[48] 這些步驟導致內閣起越來越大的作用;這些炙手可熱的翰林學士開始成為皇帝的主要顧問和作為皇帝與官僚政制之間的承上啟下的人。在洪武朝代,大學士主要是在內廷起草制誥。現在這些新翰林學士則能夠與皇帝進行個人接觸,決定國家事務,參與制定政策。他們常常和六部主管官員開聯席會議審議國事,但是他們逐漸地左右了外廷的六部,因為他們很容易接近皇帝。皇帝無論駐蹕在什麼地方,也都一般地要把大學士召到身邊:1402—1409年在南京時是如此,1409—1417年在南京和北京兩地時是如此;以後定都北京時也是如此。 皇帝甚至在1410、1414、1422、1423和1424年幾次討伐蒙古的戰役中也隨身帶著幾位大學士。在這些情況下,皇帝讓太子朱高熾(1378—1425年)——即後來的洪熙皇帝——先是在南京,後來是在北京留守,看管政府,並且指派他的秘書班子的成員做太子的顧問。這種安排在他後來的統治年代中變得司空見慣了,因為皇帝這時經常離開京師,內閣就變成了一種政府的內閣。這種辦法使得太子和大學士更加密切了關係,它在永樂帝死後對穩定政府起了作用,因為這些人一如既往地繼續為皇帝服務。 皇帝在1402年挑選了那七名翰林學士之後再沒有選用新的大學士。除了胡儼在1404年另就國子監祭酒外,其餘的人都任此職許多年,其中有四個人一直到死。在永樂之治的初年,解縉是這些人中的首席學士;但是他在1411年被囚禁,並在四年之後死於獄中,因為他得罪了想取代朱高熾為太子的皇帝的次子朱高煦。解縉曾經竭力支持朱高熾為太子,而強烈反對另換朱高煦。[49] 皇子爭嫡的鬥爭的捲入也使得黃淮和楊士奇失寵並於1414年被拘禁,因為他們也捍衛太子朱高熾,反對朱高煦的指責,即所謂朱高熾在皇帝離京遠征蒙古時在南京處理國事中未能恪盡職守。楊士奇馬上被釋放,但是黃淮一直被囚禁到1424年,在永樂帝去世後立即官復原職。[50]在解縉於1411年倒台以後,胡廣變成了首輔;胡廣在1418年死後,楊榮接了他的位置。胡廣和楊榮——同金幼孜一起——有一兩次跟隨皇帝討伐過蒙古部族。楊士奇一直跟隨太子,終於在1424年上升為首輔,迄1444年他去世時都未離開過這個職位。[51]這個大學士集團終永樂之世一直在職,並一直獻身於皇帝的各項政策,他們是永樂帝重建文官政府中的柱石。 皇帝用專門知識的標準仔細地挑選六部首腦。和大學士的情況一樣,他也讓他們長期任職,讓行政官員酌情處理行政細節,比明太祖放手得多。這種辦法保證了文官政府的連續性和穩定性。這些長期任職的尚書包括吏部尚書蹇義(1363—1435年),在1402—1421年任戶部尚書的夏元吉(1366—1430年),從1409年到1424年任禮部尚書的呂珍(1365—1426年),分別在1404—1415年和1409—1421年任兵部尚書的金忠(1335—1415年)和方賓(1421年死),分別在1405—1422年和1407—1416年任工部尚書的宋禮(1422年死)和吳中(1372—1422年)。[52] 和新任命的大學士一樣,這些關鍵性的尚書都是少壯派,四十來歲。事實證明,他們全都是很優秀的尚書:在永樂帝整個統治時期任吏部尚書的蹇義是文官制度的設計師;一直到1421年被囚時為止同樣地擔任戶部尚書的夏元吉是一位理財能手;1422年去世之前一直任工部尚書的宋禮負責監督遷都至北京的工作。政治的連續性只有一次嚴重地中斷過,那是1421年當夏元吉、吳中和方賓因反對第三次征討蒙古之議而使他們的宦途經受危險,因為他們主張減輕人民的財政負擔比出兵更重要,這便激怒了皇帝。方賓自殺了,夏元吉和吳中被囚禁,直到皇帝駕崩以後才官復原職。 不幸的任命只發生在刑部和都察院。原任刑部尚書(1405—1408年)的呂珍在1409年改任禮部尚書,後又被劉觀(1385年進士)接替,劉觀一直干到1415年。1403年被任命為都御史的陳瑛在1411年因濫用權力被處死。劉觀在1415年接手做左都御史,直至永樂帝賓天之時。他最後也被指責有貪污行為,可是他直到1428年才垮台。劉觀的刑部尚書的後任是吳中,他被認為是一個好尚書,但也在1421年因抗議皇帝第三次出兵討伐蒙古而被下獄。自此以後,刑部尚書一職一直虛懸以迄永樂帝之死。[53]由此看來,六個部中有四個部(吏、戶、禮、工部)在整個永樂帝時期或其大部分時期是只有一個尚書主持部務,其中某些尚書繼續在後來的君主下面任同樣的職務。整個15世紀中在主要尚書之中存在這樣異常穩定的情況,這與洪武時期權力被肢解和任期短暫的特點相比是剛好相反的。它保證了永樂帝時期和永樂帝以後的時期文官政府中行政上的連續性。 下級文官行政的穩定性在很大程度上有賴於通過科舉考試貯積知識分子人才,並選拔他們充任各級政府的官吏。全帝國的考試在1404年和1406年已經恢復,但是,廷試由於皇帝出征蒙古而長期在外,因而拖了五年,直到1411年才恢復。1412年以後科舉均按期舉行,永樂朝共有1833人進士及第。比之從前時代,有更多的進士立即實授了官職。到了1424年,已經有足夠的進士去擔任直至縣一級的大部分負責的文官。在這些年中科舉幾乎變成了獲取高官的唯一途徑,而關於任命、升遷、貶黜和考績的規定逐漸嚴格起來。許多進士變成了能幹的行政官員,而且他們在永樂朝和以後朝代中在保持文官政府總的品質和穩定性上起著主要作用。[54] 宦官與錦衣衛 皇帝在揭示了變節行為如何能夠顛覆皇上之後,便重新組織了他的監視網,以確保他的地位的安全,同時用它來監察弊政。為了獲取情報,他不僅依靠文官政制中的監察和司法官員,他也依賴自己的宦官和錦衣衛。 宦官們作為皇帝的私人僕役又直接聽命於皇帝,對皇帝公開表示絕對的忠誠,並且準備隨時執行交給他們的任何任務。皇帝給宦官們的信任大於對其他人的信任,因此讓他們廣泛地從事監視工作,這是不足為奇的。宦官們由於在建文朝時已經忠實地履行各種不同的特殊使命而顯示了他們的價值,而且正是在南京的宦官們泄漏機密,才使得建文朝廷打了敗仗。其結果是皇帝把曾為建文帝服役的許多宦官倚為心腹(其中有幾個人還是蒙古、中亞、女真或朝鮮人),並且經常使用他們。最著名的宦官有率領船隊遠航東南亞和印度洋的鄭和(1371—1433年?),還有李達、侯顯(活躍在1403—1427年)和亦失哈(1409—1451年),這三個人都曾奉旨出使到某些外國去。 另外還有許多不怎麼知名的宦官也給皇帝執行了不同尋常的任務。[55]這些宦官被派去刺探各種不同人物的情報,其中包括官員、皇族宗室成員以至平民百姓;作為給紫禁城內龐大的皇室負責採辦的官員,他們被任命為特派員,為皇宮的建築工程去獲取稀世珍寶和稀有材料;另外,他們也被派去進行征戰或執行外交使命。可是,他們因職在刺探文武官員的言行而臭名昭著,不得人心。宦官們在搞調查和執行判決時擁有絕對的權力;另外,雖然他們確實揭露了某些貪污和背叛分子,又往往偽造罪名,而且侵權妄為,從而常常造成悲劇性後果。1420年,在北京設了特殊的調查機構——東廠;這個機構交給宦官掌管,從來不受正規司法當局的轄制。它是一個聲名狼藉的治安保衛機關的牢獄,而且,關於東廠實行的非法監禁、嚴刑拷打和不明不白地致人於死地的傳說一直在公眾中流傳不息,直至明朝的滅亡。[56] 為了加強帝位的安全程度,皇帝又重建錦衣衛來協助宦官搞調查工作。錦衣衛最初由洪武帝在1382年通過重建他的個人衛隊而創立,但是它的警察職能在1387年被撤銷,因為那時發現了錦衣衛的某些軍官有越權和濫用權力的行為。為了在即位之初就恢復錦衣衛的那些功能,永樂帝徵調了他信任的許多軍官做它的指揮使。這些人中有非漢人的指揮使——特別是已經贏得了他的信任的蒙古人和女真人。他授予這些指揮使以各種秘密調查之權,還授權讓他們拘捕和處罰一切被懷疑向他的權力進行挑戰的人。[57] 錦衣衛的指揮使不僅調查文武百官和平民百姓,還要調查內廷和皇室的成員。比如,皇帝利用錦衣衛暗中監視他的異母弟寧王朱權(1378—1448年),甚至他還刺探他的長子朱高熾,即後來的洪熙帝。不但如此,錦衣衛的成員還常常濫用手中的權力並玩忽法律,收受賄賂和迫害無辜。最臭名遠揚的違法亂紀的指揮使名為紀綱(1416年死),他因在內戰中效命有功而受到皇帝的恩寵。他被委以最秘密的安全保衛工作,但是他濫用了這種信任,因貪瀆和壓榨而使自己聲名狼藉。據說他還陰謀反對皇帝,所以他終於被捕並被處死。結果皇帝因此對他給予錦衣衛的廣泛權力警惕起來,也認識到了專門依賴錦衣衛搞調查工作的危險性。他於是更轉向被委派負責東廠的宦官們;他們在秘密工作中終於超過錦衣衛,有時甚至也直接調查錦衣衛本身。 在永樂帝時期,宦官和錦衣衛對皇帝的安全來說是不可或缺的。但是,只有他們能被緊緊地控制住,他們才能為一位君主工作,像他們在剛強的永樂帝和他的父親手下工作時那樣。沒有這種制約,他們的廣泛而不受限制的權力使得他們在後世君主手下能輕易地濫用自己的權力而損害皇帝的利益,因此為禍於百官,瓦解他們的士氣。永樂帝在使用這些權力的手段時創造了明朝專制主義的一種最可鄙的形式。 帝位的合法性和正統意識形態 皇帝受命的合法性 皇帝一直關心鞏固他的權力,他同樣傾注全力來使他受命進行的統治合法化。他是在對建文皇帝進行暴力的造反以後才坐上皇帝寶座的。在那次戰役中,未來的永樂帝對他的侄兒提出了一系列指控來證明自己的行動是正義的。他即位以後就履行他「撥亂反正」的誓言,處死了許多「奸臣」,恢復了被建文帝所違異的祖宗制度。[58]這些行為無疑地支持了永樂帝的要求取得合法性的權力,但是,他的反建文帝朝廷的許多說法是與歷史記載上的材料截然相反的。這些歷史材料暴露了他的指責是何等的虛偽,以致它們嚴重地破壞了他的合法身份,除非它們和他早先的一些說法能調和起來。 在他做了皇帝的最初10年中,永樂帝和他的顧問們在編訂朝廷的實錄中搞了一系列歷史編纂學上的修改,以確保他受命的合法性。他們的勢力不僅導致了對政變的有偏見的相反的敘述,使之能對永樂帝有利。它們還把從洪武帝時代起的記錄大肆刪削和竄改,砍掉了和永樂帝的聲明相衝突的一切材料。[59]《奉天靖難記》(約在1403年)、《天潢玉牒》(約在1403年)和《太祖實錄》(它第一次修訂於1402年,在成於1418年的現在僅存的版本中再次加以修訂)——這些著作都是旨在重寫建文朝歷史的這種努力的一部分成果。看來是永樂帝的主要顧問姚廣孝和他寵愛的翰林學士解縉兩人在編寫和完成頭兩部著作以及在修改太祖的《實錄》中出了大力。[60] 在所編的用來支撐永樂帝的權力的合法性的著作中,第一部便是《奉天靖難記》。宮廷史學家們寫這本書時把未經證明的武斷之詞和謊言都寫進了事件的敘述中去,以醜詆建文皇帝。它們指責他是一個卑鄙墮落的君主;他使用了「奸臣」;他因廢除了他祖父的法律和制度而犯了背叛罪以及他用撤銷藩封的辦法來迫害各藩王。這部書謊稱永樂帝為馬皇后所生,因此他作為健在的最年長的嫡子應該在1392年被指定為太子,但因某些儒士顧問的干預而未果。它還說,他不情願地對建文朝廷採取懲戒行動不是為了奪取皇位,只不過在履行《祖訓錄》中的訓示而已。[61] 最後,這些歷史學家們說他從來不想傷害建文皇帝,同時斷言他的侄子在南京陷落時在宮中是偶然被燒死的。它不說永樂帝是已死之侄的合法繼承人。相反,這些歷史學家們卻說他是按照嫡長繼承的原則直接接洪武帝的班,建文朝卻是非法的虛君位時期。這個論點很重要,因為雖然建文帝已死,他的子嗣還健在,他的最年長的兒子應該有權繼位為皇帝。這些謊言和捏造對永樂皇帝自稱的合法權力來說是不可或缺的。由於與這些謊言和捏造相矛盾的原始材料已被系統地銷毀,它們就成了記述事件的無可辯駁的材料了。[62] 地圖9 明朝初年的中國和亞洲內陸 地圖10 永樂帝的幾次蒙古之役 謊言和虛假情節也竄入了明太祖時代的記錄中。解縉大約在1402年所編的《天潢玉牒》中把洪武帝描述為皇族的先祖,又說他是儒教傳統的聖君哲皇。[63]可是,官方歷史學者不得不謊稱永樂帝是明太祖的原配馬皇后所生:這對證明他的合法繼承權來說是必須的。現存兩種不同的譜系版本卻對他的出身有極不相同的說法。 較早的一種本子說馬皇后只生了兩個兒子:朱棣和朱櫹;另一種本子說她生了五個兒子:朱標、朱樉、朱菼、朱棣和朱櫹。不論是哪一種本子都有證據表明,永樂帝是他父親的嫡妻所生。第一種本子似乎後來經過修改,因為它說馬皇后只生了兩個兒子,其中沒有一個是在明太祖生前被封為太子的,可見它是彌天大謊。[64]譜牒的改訂本後來散發給了皇族的成員。永樂帝的繼承權在一開始恐怕就受到懷疑,但是要公開表示這種懷疑,那就要命了。隨著人們對此事的淡忘,這些捏造也就作為支持他的合法性的證據而被人們接受了。 他們齊心協力竄改和偽造歷史記錄的高潮,出現在兩次對太祖朝的實錄的修訂上。實錄是記錄皇帝活動的權威材料,它要傳到後世,並且用為後來修王朝史的主要資料。因此它必須能夠證明日後永樂帝繼位的合法性的一切說法是對的。現存的實錄是在建文帝時代的1402年初編訂的,因此它自然而然地有與永樂帝的主張相矛盾的材料,這種材料必須刪除。第一次修訂開始於1402年末,即緊接在永樂帝登極之後,而成於1403年7月。這些編訂者們曾在建文朝供職,工作時間又匆匆忙忙,因此這一版不得永樂帝之心而在後來銷毀了。1411年末,皇帝下令再改一次。它成於1418年6月,這就是流傳至今的明太祖的實錄的文本。 這次修訂大加刪汰、歪曲和偽造了實錄原文,把永樂帝既說成是王朝開創之君的愛子,又說成是一位合法的帝位繼承人。第一次修改的目的或許在於根除與這些說法相反的材料,而且要提供有利於永樂皇帝的歷史說法。最後的修訂本則對這種比較粗糙的說法做了修飾,對事件的敘述比較首尾一貫,使之能傳到後世。有幾位現代歷史學者詳細指出了那些宮廷史家怎樣改變了重要的史實,怎樣在第二次修改中竄入假材料。這些歪曲包括下面一些說法:永樂帝是馬後所生;洪武帝原本想封燕王為太子;開國皇帝在1398年曾勸告燕王要他像古代的周公曾經輔佐周王那樣做建文帝的攝政;以及洪武帝在彌留之際曾想繞過他的孫子而屬意於燕王。[65]明太祖還被形容為天縱之聖的領袖,有神奇的力量,命中注定要君臨天下;燕王也有這同樣的稟賦,聯繫到他的非凡的軍事領導才能來說,更足以表明他是繼承他父親的最恰當的人選。另一方面,編造出來的一些情節說明,被廢黜的建文帝及其子嗣是皇室中最不受歡迎的成員,他們沒有得到洪武帝的信任。這種說法就把在逐鹿帝位的鬥爭中的勝利者和失敗者做了最鮮明不過的對比。[66] 正統意識形態的形成 和關心他的合法地位一樣,皇帝也很關心他有一個儒家君主的形象。他早年在翰林學士顧問手下所受的儒家經典教育也使他對這種身份很敏感。像元代那樣,他在1404年把程朱的儒家經典的註疏傳統規定為科舉的正統的標準程式,承認學者們早就給予這個學派的至高無上的地位。 加強這一個正統學派一直是他傾全力關注的事情。皇帝為了確保他的聖君形象,他在1409年發布了一篇訓諭式短文,即《聖學心法》。這篇文章是皇帝自己寫的,翰林學士顧問們給了某些幫助,它把這種正統傳統界說為「正統的」宋儒首先加以闡明的「心學」,並且給他的臣民和後嗣定下了倫常日用的規範。[67]此文在形式和風格上都借鑑了宋代的兩種性質相似的書,即范祖禹(1041—1098年)的《帝學》和真德秀(1178—1235年)的《大學衍義》。這兩種著作都收有為帝王講學作準備的材料,它們成了帝王作聖君的指南。特別是後一種書被廣泛地認為是闡發「心學」的優秀作品,是理想政府的基礎。明太祖對它極為重視。 這兩種著作明確地表達了朱熹所定下的正統學說,在元代被視為為人君上的指南;現在正在致力於把這種意識形態定為帝王權力和文官政府的正統的基礎,所以它們很有用。 永樂帝在編寫他的這篇作品時,廣泛地引用了早期儒家經典中的文字和宋儒的哲學著作,其中有些話直接抄自范祖禹和真德秀。他仿照宋人的辦法,也對許多段落附上自己的評論以便進一步闡明「心學」。雖然它主要強調為君之道,但是他的教言也旨在使所有臣民受到教益。它的第一部分是討論一個君主應該以身作則的道德品質和原則:這就是言行一致的原則、克制私慾、敬天法祖、正心誠意。第二部分討論的是教育皇帝的問題,並且強調了上述的德行和通過學習、實踐和自我約束去培養這些德行的義務。皇帝要他的臣民們敬畏和順從上天,同時他也強調個人自覺的重要作用;這表明他雖然明白宣布要恢復祖宗的傳統,但他也不認為自己應受它們的限制。 皇帝在此文的第三部分中強調皇帝極端需要有智慧的進言、正確的教導和忠直不偏的勸告。雖然皇帝很重視大臣們無私的和誠實的諫諍,並且強調需要他們有正直的性格,但他又絕對清楚地指出了君主的無可置疑的權力和他為此目的而培養自己心理素質的重要性。最後,他在關於為臣之道的這一部分中著重指出了忠誠的意義,並強調說:人臣若不能與君上一心一德,就不能為之服務——即他應該對君上全心全意,敞開胸懷而無所隱諱。永樂皇帝不堅持盲目的忠誠,強調君臣之間應該互相交換意見,以使每一件事都能得到自由的討論。 這篇著作生動地顯示了永樂帝為自己所樹立的聖君形象,顯示了他所設想的君臣之間儘可能有的魚水深情——這種深情是以具有共同的倫理認識和共同的目標為基礎,又是通過「心學」的體驗而獲致的。它不僅說明了皇帝關於為君之道的看法,也給他的臣民和後代指出了指導性的原則。這篇著作大大地提高了皇帝作為聖哲之君的形象,同時又闡明了淵源於宋儒學說的主要傳統——它被宣布為明王朝的正統學說的——帝王思想體系。 1414年末,皇帝命令一批翰林學士匯編朱熹和朱子學派其他宋代大師所寫關於《四書》、《五經》的註疏,並且摘編他們關於人性問題的哲學論述。這些匯編著作在1415年10月完成並呈報朝廷,用《五經四書大全》和《性理大全》為書名,在1417年4月予以頒行。這個做法正式承認它們是熟悉儒家學說的法定的捷徑。 編訂這些著作的背後有幾種原因。首先是需要有一種標準的《五經》、《四書》註疏本,以便在學校和科舉中使用。雖然朱熹對於經籍的注釋長期以來被視為在這種課題上的定論,但他的注釋有不同的版本,學生必須知道哪一種版本被規定在正式場合使用。就《四書》來說,朱熹認為《大學》是對儒家學說的基本的綜合,它變成了在帝國學校課程中使用的首要的課本。 可是,也還有其他同樣重要的理由來編訂這些著作,特別是編訂《性理大全》。皇帝認為,宋代哲學家做出了新貢獻,他傾向於把他們的著作本身也看作是經典著作。因此,他在給編訂者的指示中強調宋代大師們的「發明」,並且要求把他們的觀點融合進經書和註疏中去。皇帝用這種辦法含蓄地承認,正統傳統並不是固定在遙遠的古代而停步不前,它給後來的擴充,甚至於革新留下了活動的餘地。 他個人對這項計劃表現出濃厚的興趣,認為《大全》已囊括了所有真正的學識,從而使他義不容辭地把這些真正的學識普及到平民百姓中去,正像古代聖哲之君過去做過的那樣。也可以這樣說,通過指導帝國的學生用集中精力來學習欽定精選的經書和新儒學學識的方法以準備科舉考試,他能夠運用一種巧妙的思想控制方式,以保證學生符合他的標準。這種辦法產生了壓制自由研討和限制有創造性的及廣泛的學術活動的後果,因為要在科場得意,這一切已經沒有必要了。[68] 皇帝還支持匯編幾種經書和文獻的大部頭集子,這一方面使他獲得了作為經書遺產和學者精英階層的庇護人的美譽,一方面又為文官和宗室提供了指針和倫理標準。他的一個龐大無比的文獻計劃是要總括無遺地收進一切現存的經典文獻。1402年9月,皇帝任名翰林學士解縉和其他一些人負責這項工作。他們在1403年12月便完工了。皇帝給這部完成的總集命名為《文獻大成》,但是他並不滿意它所包攬的範圍,因此又下令大規模地予以修改。這項計劃於是交由姚廣孝和解縉承擔:有2169名學者從翰林院和國子監抽調出來擔任此書的編修。 這項工作全部完成於1407年12月,它被稱為《永樂大典》。它包括22277卷,僅目錄就達60卷。[69]此書從未公開印行,僅在皇家圖書館保存了幾部手稿,至今只存留700卷。但是從這些剩下的卷數來看,就可以意識到它的範圍之廣泛、材料之豐富和用於搜集與準備的時間與工夫。它包括的材料有下列各種門類,即:經籍、歷史、典章制度、禮儀、法典、軍事、哲學、佛教、道教、天文、算學、地理、醫藥、動物、植物、文學、長篇和短篇小說以及戲劇。這部著作還收了整個元代的類書《經世大典》。這部巨著不是沒有它的政治實惠的,但是,這部類書匯編對於中國的文獻文化來說,其重要性是不可估量的。經典著作久遠遺產的豐富材料現在被收集在一起,有易於查閱的分類,並且被傳給了後代。僅僅這一點就足以使17世紀編纂更加宏偉的《四庫全書》目錄學的編者們有可能在當時還大量存在的《永樂大典》中,挑選散見於書中各處的許多引文而恢復了已經遺失的幾百種著作。19世紀的紛紛擾擾對此書的最後消失是負有責任的。[70] 由這些學術著作所培養起來的意識形態的一致性,使得皇帝儼然變成了一位聖君,一位人民的導師,一位學識的庇護人。它們也使一種經籍和文獻的集成廣為傳布,這個集成對於學術研究,對於闡述倫理和權威問題上的正統觀念,對於科舉考試,對於定出公共行為的官方法典來說,都是有用的。除了《永樂大典》外,其餘幾種小型匯編都曾在官員、帝國的學校和應科舉試的士子中散發,有幾種甚至送到了日本、朝鮮這樣的藩屬國家,從而在國外也促進了正統的儒家意識形態。總之,它們形成了士人階級的理智觀和文化觀,同時又為帝國政府奠定了意識形態的原理。 對外擴張的軍事戰役 永樂帝想成為歷史上一位偉大的君主,他傾心於用軍事征服來達到這個目的。他四面出擊:出擊北方、西北和東北的邊境地區;深入亞洲內陸;通過亞洲海路遠至波斯灣以西的各地。他想方設法到處擴張他帝國的政治的、文化的和經濟的影響。不是所有這些行動都需要軍事對抗或公開的侵略。皇帝也力求用外交使節和給予貿易特權來達到他的目的;這些貿易特權是在洪武帝建立的朝貢制度下給予外國的。然而當局勢許可時,皇帝也毫不遲疑地要動用武力。[71] 北方邊境的局勢在他即位的初年是相對地平靜的。在中國北方和西方的大草原上,成吉思汗後人中的蒙古帝位覬覦者們主要已被非成吉思汗子孫的部落領袖們所取代。滿洲西北部的幾個蒙古部落已向明朝投降,現在併入了明帝國的軍事結構中,成為它的兀良哈衛,也稱為三衛;有些部落在內戰中跟隨皇帝一起打仗,並贏得了他的信任。它們一直很友好,並繼續它們的朝貢關係而未發生意外。其他蒙古人已歸順漢人統治,並已遷入華北;許多人服帝國的兵役或者做各種其他工作,對新的統治者繼續效忠。[72] 這些發展促使皇帝把這些忠誠的蒙古部落也計算在北方邊境的一個1403年4月付諸實行的新的防禦計劃之內。他把忠誠的兀良哈蒙古人再南遷到今天的熱河(從前寧王的藩封)的大寧附近,希望他們的存在會加強邊境的防禦。為了減少軍事開支,他把洪武帝建於長城以北各衛所的防禦部隊南移到北京正北的地區。與此同時,皇帝又把位於內蒙大寧的北京都指揮使司南撤到北京西南的保定。除了在滿洲女真人住地所建立的衛所部隊之外,沒有正規的中國衛再設立在長城沿線之北了。這些新措施在當時不能說沒有好處,但它們是以目光短淺的假設為基礎的,即假定蒙古各部落會永矢其忠誠。但是,防禦方針上的這些改變給後來北方邊境上的防禦帶來了有害無益的影響。[73] 在西面,皇帝儘量與綠洲上的諸穆斯林國家和城鎮建立友誼;這些國家和城鎮位於從中國土耳其斯坦境內的哈密和吐魯番往西遠至撒馬兒罕和哈烈的商路上,撒馬兒罕和哈烈當時在帖木兒帝國的統治之下。明朝廷派出的使節給這些國家和城市的統治者們送上了禮物和封號,並邀請他們以朝貢國身份和中國做生意。許多這種國家都起而響應。1404年7月,哈密的統治者安克帖木兒受明朝廷的王的封號;1409年6月,瓦刺的三個酋長——遠在準噶爾的西部蒙古的主要集團——也學了樣。帖木兒帝國的強大君主帖木兒仍然是皇帝在極西部的唯一的敵手。從未喜歡過中國人的帖木兒曾經處死了洪武帝和永樂帝兩人派來的使臣。1404年12月,他對中國發動了全面的侵襲。但是中國人很幸運,他在離最近的明朝前哨幾百英里的路途中死去,因此避免了一場血腥的對抗。[74] 蒙古人仍然是明帝國的最大威脅。在兀良哈諸衛的西方和北方,外蒙古的蒙古人一直拒絕承認明王朝的權力。在西方,衛拉特諸部落的領袖們雖然已接受了中國的封號,但經常既打明人,又打東部蒙古人。東部蒙古人也一般地敵視明朝的統治,他們常常侵犯明朝邊境,擄掠邊境地區的糧食和畜群。由雄心勃勃的酋長馬合木(1416年死)率領的瓦刺蒙古人也同樣受經濟的和政治的不穩定之苦,他們不僅和東部蒙古人世為仇敵,也經常進犯明朝邊境搶劫糧食和其他日用品。[75]皇帝在這種艱難複雜的情況下於1410—1424年之間發動了五次戰役來懲罰東部蒙古人和瓦刺蒙古人諸部落,以穩定中國與兀良哈三衛的關係,並且防止出現有雄才大略的蒙古領袖重新控制整個蒙古民族。 蒙古之役 第一次蒙古之役的發動是實行報復,因為1409年東部蒙古的本雅失里汗處決了中國人派出的一個使節,其後丘福所統領的大規模討伐又被打敗。在1409年9月臚朐河的戰鬥中,丘福和其他幾名高級將領都在蒙古知院阿魯台手下喪生。經過悉心的計劃之後,1410年3月,皇帝率領逾30萬的大軍從北京出發,通過宣府北向興和,直抵臚朐河。他及時抵達位於斡難河畔本雅失里汗的大帳,按照中國人的記載他在6月15日把它摧毀。但是,本雅失里汗並未喪生,而是向西逃去。7月份,明軍追趕本雅失里的知院阿魯台東至分隔蒙古和滿洲的興安嶺,並在一次大戰中打敗了他。但是,帝國的軍隊又一次沒有能完全使他屈服。正在這個時候皇帝從大草原撤兵,於8月中旬回到了南京,他宣布取得了勝利。[76] 1410年的戰役未能給北方邊境帶來安全。在西北的瓦刺蒙古人此時構成了新的威脅。1409年,被明朝冊封為王的強大的酋長馬哈木在他逃避中國軍隊時於1412年春刺殺了本雅失里。他然後在蒙古的舊都哈爾和林立了一個傀儡君主,並且開始向東進軍去對付阿魯台,其明顯的目的是要統一蒙古民族。明朝廷試圖在這兩個對手之間進行挑撥。阿魯台在1413年7月被封為和寧王,並被授予朝貢制度下的貿易特權。1413年末阿魯台告知明朝廷,馬哈木的軍隊已跨過臚朐河,這件事促使皇帝發動了第二次蒙古之役。[77] 經過幾個月的準備之後,第二次蒙古之役在1414年4月開始。皇帝這一次又親統大軍,在西蒙古人向東蒙古遷移時力圖集中力量把他們殲滅。明軍深入到蒙古,與馬哈木的大帳交戰於土刺河上游。在接下來的戰鬥中,明軍使用了大炮攻擊瓦刺人。雖然明軍遭受重大損失,他們仍迫使瓦刺人退卻,馬哈木率眾潰退,兵力銳減。這次戰役打了不足五個月,皇帝於8月份凱旋迴到北京。他在班師途中想與東蒙古人的阿魯台會見一面,但阿魯台假裝生病,避而不見。可是,阿魯台繼續進貢了幾年。 馬哈木死於1416年,他的大帳隨之而來的解體暫時解除了西部很不服節制的瓦刺蒙古人的威脅。這就使得皇帝能夠轉移注意力來建設新都北京。這也促使阿魯台向西把他的影響擴展到瓦刺諸部,他開始就明朝接受他的使節和他的津貼的數額與明朝廷發生爭執。到了1421年阿魯台停止了進貢,他的徒眾們也時不時地越境進行零星的襲擊。皇帝的反應是準備再進行一次戰役,但是這一次他在朝廷內遇到戶部尚書夏元吉及其他高級官員以軍費為理由的頑強的反對。最後,皇帝占了上風:夏元吉被囚禁,他的副手方賓自殺。 1422年4月皇帝離開北京,親統大軍去討伐阿魯台。此時阿魯台已經占領了張家口之北的興和要塞,並且降服了屏障明朝東北邊境的兀良哈三衛;他計劃在長城附近阻止中國軍隊,使之不能靠近他的基地。皇帝卻是直趨多倫(在開平衛)附近的阿魯台的營地,同時派了2萬人馬進攻兀良哈三衛,終於在7月使之降服。等到明軍抵達多倫時,阿魯台攜人馬遠遁至外蒙古。皇帝不想窮追不捨,在9月末返回了北京。[78] 1423年,皇帝發動了第四次反對阿魯台的戰役,以阻擋他們對北方邊境的迫在眼前的進攻。這是一次小規模的遠征行動,皇帝直到8月末才離開北京。明軍在通過了興和和萬全以後尚未能與阿魯台的人馬接觸。皇帝在10月份才知道阿魯台已被瓦刺人打敗,他的部隊也已潰散。所以皇帝在12月返回北京,這次戰役是無功而還。 1424年,皇帝發起了他的最後的第五次蒙古之役。皇帝對阿魯台的黨羽侵入開平並南下進逼大同作出反應,在北京和宣府集結了大軍。4月初,他在視察了軍隊之後便統率遠征部隊離京作最後一戰。在以後兩個月時間內,明軍通過土木進抵開平之北,但是又沒有能夠遇上阿魯台的大帳。有些將官請求給一個月糧以便深入敵人領土,但永樂帝擔心他自己已經過分地深入敵境,就拒絕了這些建議,並撤回了他的軍隊。1424年8月12日,他病逝於多倫之北的榆木川,留下的蒙古問題和他登極初年一樣懸而未決。 在這些戰役中,皇帝既沒有摧毀蒙古人的諸帳部落,也沒有能夠限制他們對北方邊境的進犯,這就造成了一個政策上的大難題。永樂帝放棄了明太祖的戰略方針,他不再在長城塞外的設防衛所內部署兵力。這種部署兵力的方式在補給上會花費很大,同時把戍守部隊長期束縛在防守陣地上。結果,他把幾個關鍵性的前沿衛所撤到了長城以南,按保衛新京師的需要重新部署了兵力。在撤退的衛中,有一個衛是在大同西北的東勝,它變成了明軍內線防禦工事的象徵。但是,當皇帝採取主動,並盡力搜尋敵人的時候,又當他執行一個分而戰勝之的政策以使蒙古領袖們自己互相殘殺的時候,他的這些計劃都要落空。他很難追蹤到蒙古那些飄忽不定的諸帳部落並與他們作戰,分而治之的政策在最後疏遠了蒙古人的各個派系。這些不起決定性作用的戰役也大大損耗了帝國的財力,傷害了軍隊的士氣。 他的政策在無意之間削弱了北方沿邊的安全。在永樂帝死後,除了1449年的一次慘敗之外,再也沒有組織討伐了。中國人喪失了對塞外地區的控制,只有組織長城以內的防禦線。這肯定是永樂帝咄咄逼人的邊境政策的最嚴重的負效果。在這些討伐中大量浪費的精力和物力,並沒有取得長遠的效益。[79] 干涉安南 不管永樂帝在蒙古的戰略方針設想得多麼不周到,北方邊境確實是引起關心的原因。但在極南方的問題上就不能這麼說了。安南是今天越南的北部,它本是一個受中國文化強烈影響的藩屬國家。但它自10世紀以來在政治上一直是獨立的,並且頑強地反對中國的政治干涉。早期的中國統治者們充分注意到了安南的戰略重要意義,曾經想間接通過外交和文化壓力來迫使它就範。明太祖1395年的《祖訓錄》曾把安南以及占城國和柬埔寨一起都包括進不許中國人入侵的外國之列。永樂帝不顧這種祖訓,錯誤地認為安南的內部事件威脅著明帝國的安全,於是他想把安南併入帝國的版圖。這一決定造成了明代初年政治上和軍事上最大的災禍。[80] 陳氏王朝在14世紀90年代失去了對安南的控制,有位有野心的朝臣黎季(約1335—1407年)逐漸獲得了權力。他侵占廣西邊境上的思明縣城,並且向南侵入了占城國的邊境,從而打破了現狀。黎季在1400年廢黜了陳氏君主,殺害了他的大部分家族成員,自封為王,並且改姓胡氏。1402年他遜位給他的兒子黎漢蒼(胡),不過他仍在繼續進行統治。1403年5月,他派使臣到明廷請求冊封胡(黎)漢蒼,其理由是陳氏家族已經死絕,而他的兒子又是陳氏之甥。皇帝由於不知已經發生的事件,就及時地答應了他的請求。 後來在1404年10月,有個叫陳天平的安南難民來到南京,聲稱他是陳氏家族的一個王子。他一一縷述了黎季的背主變節和一切暴行,請求明朝廷恢復他的王位。皇帝沒有立即採取行動,直到1405年初來了一名安南使節證實了這位王子的指控。皇帝於是發布詔旨譴責篡權者,並且要求恢復這個陳氏王子的王位。黎季懷疑這位王子要求復位的權力;但是他寧可不予辯駁,派使節到南京來認罪,並答應接納這位新王。1406年初,永樂帝派使節率領兵丁護送陳天平返回安南。4月4日正當這一隊人馬越境進入安南諒山的時候,他們遭到安南人的伏擊,大部分中國護送官兵和這位王位覬覦者被斬殺。當這件事的消息傳到南京時,已經因安南人的侵犯占城、廣西和雲南而發了脾氣的皇帝更加怒不可遏,他馬上計劃要痛懲安南和報這次受辱之仇。 1406年5月11日,皇帝任命成國公朱能帶兵遠征,以申儆戒,而以兩員宿將張輔和雲南的主要指揮官沐晟(1368—1439年)為他的兩名副將軍。朱能在抵達安南之前在11月份猝死於軍中,所以由張輔和沐晟兩人共同負指揮之責。他們帶領21.5萬人馬,從廣西和雲南發動鉗形攻勢。這場戰鬥又快速,又成功。11月19日,中國軍隊攻下了安南的兩個都城以及紅河三角洲上的幾座其他重要城鎮。但是,黎氏領袖們遁入海上,並在南方各省重新舉兵。這場戰爭拖延達半年多之久,直到黎季和他的兒子在1407年6月16日被俘並送往了南京。 永樂帝因他輕易得來的勝利而喜形於色,但他現在做出了一個災難性的決定。根據張輔的建議,7月5日安南被併入明帝國的版圖,設立交趾布政司,這個地區的名稱一如唐代。給這個新布政司任命了都指揮使,張輔則逗留到第二年以監視它的平定工作。 安南的平定工作是一個難於處理的重大問題。中國行政機構的強行建立馬上引起了安南人的反感。他們開始到處反抗明軍。張輔的軍隊粉碎了這種地方性的反抗,在1408年他和他的主力部隊返回了中國。1408年9月,原陳氏官員陳頠(1420年死)首先舉起了有組織的反叛的旗幟。他建立了大越王國,並攻占了義安府城和其他幾個城鎮。曾經在征服安南中起過重要作用的沐晟,這時又受命帶領雲南軍隊來平定這場叛亂。可是,陳頠的軍隊熟悉當地的地形,又得到人民的支持。因此他一再打敗沐晟的軍隊。1409年秋,張輔又被派回安南來挽救局勢。經過了一次周密計劃的進攻之後,1409年12月張輔打敗了陳頠,並捉到了他。張輔在1410年初被召回後隨駕出征北方邊境的阿魯台,留下沐晟再一次負責交趾的事務。 陳頠的一個侄兒陳季擴現在登上了陳氏的王位,他一直未被抓住,因而變成了越南人抗戰的領袖。沐晟對他的進攻沒有什麼進展。明廷想安撫陳季擴和他的支持者,把他封為交趾右布政使。他拒不接受,戰事仍在繼續。1411年初,張輔再次被派往安南,隨帶2.4萬人。他連勝兩仗,奪回了於1408年失陷的義安府城。但是,叛軍迴避打陣地戰,叛亂繼續拖延了三年,直到陳季擴在1414年3月30日最後被俘為止。張輔在1415年暫時被召回南京,但又不得不返回交趾以撲滅另外幾次叛亂。可是,這時的抵抗很輕微,到了1416年底他和他的大部分中國軍隊都被召回國。 安南的和平是短暫的。當李彬在1417年2月取代張輔的時候,局勢已經惡化了。安南人不滿情緒的加劇是由於被派到安南來為建造新都北京而搜集材料的臭名昭著的宦官馬騏,增加了對安南的稅收和木材的要求。1417年末和1418年初發生了幾起暴亂。叛亂分子聚集在黎利(約1385—1433年)手下:此人是清化的一名赳赳武夫,曾經追隨過陳季擴,現時已自封為王。他在1419年和1420年都和明軍打仗,但兩次都失利。他於是用游擊戰繼續抗爭,並且贏得了鄉村人民對他的忠誠,他在鄉村中被視為抵抗運動的象徵。儘管投入了大量的作戰軍隊和行政支持,中國人發現不可能把叛亂運動鎮壓下去,安南戰爭一直消耗著朝廷的財力。在永樂末年中國人也仍然未能鎮伏叛亂。這種失敗引起了永樂帝諸繼位者的許多嚴重問題。1427年,朝廷承認其安南政策已經失敗,並且決計撤兵,放棄了22年以來在那裡建立交趾布政司的努力。 海上遠征 永樂帝還力圖把他的影響遠遠擴大到南海、印度洋和極東地方的國家和王國中去。為了達到這個目的,他分別在1405、1407、1409、1413、1417和1421年對當時所謂的「西洋」進行了六次壯觀的海上遠征。所有這些遠征由宦官鄭和和他的副手王景弘(後來官方名字為王貴通,約1434年死)及侯顯指揮。這些遠征都由從事外事活動和為皇帝求寶的宦官組織。遠征的開銷不僅來自皇帝的私囊和皇帝的代理機構,而且也由沿海各布政司負擔。[81]遠洋航船是在南京龍江船塢建造的,水手招自福建,遠征從福建的港口起航。船隊所包括的船隻,大者為九桅的中國平底帆船,長444英尺,寬186英尺;小者為五桅中國平底帆船,長180英尺,寬68英尺。船隊由約2.7萬名水手操縱,所載的貨物包括上等絲綢、刺繡和其他奢侈品,作為在航程中贈送給當地的統治者的禮物。[82] 今天不清楚的是,永樂帝為什麼要進行這些花費巨大的海上遠航。它們被組織起來或許不是像某些人所說的那樣是為了尋找被廢黜的、或許逃亡在外的建文帝;皇帝似乎更像要尋找盟邦,或許是要探查備征服的新土地,雖然這些遠航不具有軍事目的。他進行這些遠航實際上有很多理由:尋寶——鄭和的船隻叫「寶船」;顯示他的權力和財富;了解帖木兒的和其他西亞蒙古人的計劃;擴大朝貢制度;滿足他的虛榮心和他對榮譽的渴求以及使用他的宦官隊伍。不管怎樣,這些活動反映了這位喜動不喜靜的皇帝對帝國的世界秩序所持的看法和它應用於南洋的對外關係的看法。[83] 第一次遠征由鄭和率領,在1405年7月起航,包括各種型號的大船62隻,小船255隻,配備了27870人。船隊在蘇州附近的劉家港集合,向南沿福建海岸航行,然後越中國海到占城、爪哇、滿刺加、蘇門答臘以及蘇門答臘以北之南渤利,然後再前往印度西南岸的重要商港錫蘭、葛蘭和古里。古里、蘇門答臘,葛蘭、滿刺加以及其他許多國家的使節都隨返航船隊來到南京,進獻方物。船隊在1407年的回程中抵達蘇門答臘沿海時,遭到強大的華人海盜陳祖義(1407年死)的對抗。此人攻占了舊港,並控制了滿刺加海峽。鄭和的船隊輕易地打敗了陳祖義,殺死了他的5000人,摧毀了他的許多船隻,俘虜了他本人並把他帶回南京,他於1407年10月在南京就刑。這一勝利保證了中國船隊能安全地通過滿刺加海峽,給了這地區一些國家的首腦們以深刻的印象。[84] 地圖11 鄭和的海上遠航 第二次遠航的規模要小得多,在1407年奉命出發,船隊在1408年初開航,訪問了暹羅、爪哇和蘇門答臘北部,然後再一次駛往印度洋,以柯枝和古里為目的地。使節們正式冊封了古里王,在那裡刻石立碑以紀念這一盛事。中國使節給予古里王及其侍從的封號和禮物,便成了後來航行中對待許多其他國家的先例。這次的回國途中有一部分船隊訪問了暹羅和爪哇。鄭和在這裡被捲入了兩個對立的土著統治者的權力鬥爭之中。[85]船隊於1409年夏末返回南京。 鄭和率領的第三次遠航始於1409年10月,止於1411年7月。據說這次船隊擁有48條船,3萬人。它在1410年初從福建海岸開駛,沿著上一次的遠航路線前進,訪問了占城、爪哇、滿刺加和蘇門答臘,後來又向西駛往錫蘭、葛蘭、柯枝和印度馬拉巴爾海岸上的古里。但是,他們幾次繞道而行。王景弘和侯顯短暫地訪問了暹羅、滿刺加、蘇門答臘和錫蘭。鄭和在錫蘭給一座佛教寺院上了供物;這件事又刻在1409年2月15日的碑上,作為紀念;它用了中文、波斯文和泰米爾文三種文字。可是,當他在1411年從古里返回時,錫蘭王亞烈苦奈兒想劫掠船隊。經過一番大戰,鄭和的軍隊戰勝了僧伽羅人的軍隊。國王被囚禁,他和他的家屬於1411年7月被帶回南京。永樂帝釋放了他們,並准許他們返回錫蘭。[86] 第四次遠征從1413年秋延至1415年8月止。這一次的船隊有63艘大船,27670人,航程比前幾次都遠。在訪問了占城、急蘭丹、彭亨、爪哇、舊港、滿刺加、須文達那(蘇門答臘)和南渤利以後,它又越過印度洋到了錫蘭、柯枝和古里,然後又繼續到波斯灣的忽魯謨斯以及其他許多新地方,其中包括馬爾地夫群島。它的一部分船隊可能駛往哈德毛海岸和亞丁。一部分船隊又駛往榜葛刺。歸途中在蘇門答臘停留時,鄭和又一次捲入了當地的權力鬥爭中去。他的命令包括討伐當地的僭位者,這位僭位者殺害了合法的國王。僭位者被打敗和俘獲,並被帶回南京處死。在這次遠征返航之後,自占城至非洲東岸的木骨都束和麻林等共18個國家遣使到明朝廷並納貢。這一事實標誌著永樂帝在國外的影響達到了頂峰。[87] 第五次遠征在1417年秋天啟程。鄭和受命把上面18個國家的使臣護送回國,他在1419年8月返航。這一次航程甚至走得更遠。中國船隊第一次訪問了東非海岸。鄭和再次帶回了許多外國使節;他們在1419年8月受到皇帝的接見。他也帶回了中國船隊訪問時各國統治者向明朝皇帝進獻的各種奇珍異寶。它們包括獅子、豹、單峰駱駝、鴕鳥、斑馬、犀牛、羚羊、長頸鹿以及其他怪獸。看來,那些正回國的使節們目睹了皇帝初睹長頸鹿時的喜悅心情,已經把他愛好異國情調的言詞傳揚了出去。[88] 第六次遠航的命令在1421年3月發布,為的是送回那些在中國羈旅多年的外國使節。這次船隊包括41條船。和前幾次一樣,這一次的遠航在抵達蘇門答臘以後也分兩路。鄭和在1422年9月回到了南京。一部分船隊訪問了忽魯謨斯、祖法兒、阿丹、木骨都束和不刺哇(在索馬利亞沿岸),還訪問了馬爾地夫群島以及錫蘭、古里和柯枝。這一次又有許多使節隨船隊來到中國。1424年初皇帝下令鄭和再次泛海,這次是去舊港,在這裡設一名中國官員,但是皇帝死了,這個使命改交給了另一個人。在以後的七年內,中國水軍提督中最大的為南京的守備,水軍政策被擱置一旁。 鄭和的這些遠航背後的目的實現到什麼程度?如果它們是要尋訪建文帝,那麼,它們獵取的是一個虛幻的目標,並且失敗了。如果這些壯舉是意在揚永樂帝的聲威於殊方異域,在於顯示中國的兵力,在於增長中國人對世界的認識,在於保護華人的利益,或者在於再找些新的民族參加朝貢系統,那麼,它們的目的當然都已實現,儘管明朝政府此後沒有繼續為實現這些目的而充分加以利用。他們的旗幟飄揚在整個東南亞和印度洋,清楚地顯示了明帝國的政治和軍事優勢。在朝貢的名義下做發財的生意,這機會使得外國使節們以空前的規模從各個地方帶了貢品來到中國。 這些遠航帶回中國的不僅是各種各樣的異國產品,而且還有大量的更加世俗的產品,首先是香料。對這幾次遠征的經濟影響很難做出估價,主要是因為它們是由宦官組織的,而且由宦官機構出資,沒有留下總開銷的記錄;儘管一些認真的士大夫反對這種做法。[89]雖然明朝廷能夠從這些遠航中得到大量珍寶和異國奢侈品,它們也只有皇帝和他的朝臣能親眼一見;它們很少進入市場。這些派朝貢使團的外國不僅得到高價,而且有機會在京師出賣私人的貨物,圖個厚利。但是就朝廷而言,在這種交往中政治利益高於經濟利益。鄭和在不到20年的時間內跨越了半個地球,把明帝國的聲威最大限度地遠播到海外。在這個過程中,他進行了15世紀末歐洲的地理大發現的航行以前世界歷史上規模最大的一系列海上探險。[90] 新的京師及其行政 作為這些戰爭和外交使命基礎的戰略考慮還導致永樂皇帝承擔起另一個龐大的任務:逐步地把他以前為王子時的封地和一度為元朝大都的北京改造成明帝國的新的京師。這項改造工作包括在北京進行巨大的重新規劃和建設,以及影響整個中央政府的全面的制度調整。[91] 明帝在北京建立新都的動機只在皇帝的文告和朝廷官員的陳述和奏議中含糊地暗示過。這些動機肯定與他登基時的政治和軍事形勢有關。洪武帝對其南京的京城已表示過不滿;它離帝國邊境太遠,在他統治末年,他已在考慮遷都北方。在這一方面,永樂帝定都北京的決定可以被視為解決了他父親的困境。但是這項決定也反映了永樂帝的認識,即北方是他個人的權力基地,他在叛亂和登極之前已經為保衛東北邊境或征討蒙古人而經營了多年。[92] 他的權力和取得支持的基地位於北方而不在南京,他對南京頗為陌生。所以他自然需要一個便於鞏固其帝國的國都。南京位於長江下游,作為一個經濟中心,它具有壓倒的優勢。而它遠離北方和西部邊陲,永樂帝認為那裡是最易遭受攻擊之地。這些考慮曾促使他父親想遷都北方,也同樣為永樂帝自己的決定提供了依據。 最後,出於政治和軍事的原因,北京優於其他一切地方。它既可充當對付北方入侵中國的堡壘,又可以作為支持皇帝在北方執行擴張性政策的一切活動的中心。另外,在歷史上的這一時刻,北京似乎是能夠充分供養大批戍軍和大量平民的北方的唯一大城市,通過把北京定為京師,永樂帝就能夠部分地實現他建立一個擴張的和外向型的帝國的幻想,這個帝國包括邊陲和內地,既有漢族人,又有非漢族人。因此,地處戰略要衝和曾為兩個非漢族帝國首都的北京就明的新都來說似乎是實際的和順理成章的選擇。[93] 對永樂帝及其輔弼大臣來說,改造北京是一個非常艱巨的任務,同時也給黎民百姓增加了沉重的負擔。元朝的某些城牆和宮殿雖然完整無損,但是城市的總格局必須變動,大部分興建的新工程都要滿足永樂帝的具體要求。由於這個區域缺乏一個能滿足需要的經濟基地,北京城就得依靠從東南各省用船運輸大量糧食和供應。軍事組織必須改組,以處理經濟資源的這一全面的再分配。機構的安排尤其需要改變,這樣就影響了南京和帝國其他各地的官署。遷都北京之舉肯定是明代進行的最複雜和意義最為深遠的帝國計劃。 在1403—1416年期間,某些機構已開始作適度的調整,重大建設的初步計劃已在制定。1403年2月,永樂帝正式授給此城以北方京都(北京)的地位。他派他的長子朱高熾(即後來的洪熙帝)去治理新都。他還在北京設行部,以監督六部新分支官署、國子監和大都督府分署的工作。他把北京的京畿府改名為順天府。這一變動具有重大的象徵性意義,因為它把永樂帝與他父親聯繫起來,後者早在他崛起時已把南京的京畿府命名為應天府。這樣,這個篡位者重申了他合法繼承皇位的權力。[94] 1404年,永樂帝遷山西九個府的一萬戶至北京,以增加京畿的人口。1405年,他派三子朱高燧負責北京的軍事,並下令順天府及鄰近兩個府免繳田賦兩年。同時,新宮殿的興建也在進行之中。在1408—1409年期間,在未來的首都建立了一個負責本地事務的官署、一座外國使者的賓館和一個印鈔局。永樂帝仍住在南京,通過皇太子在新都發號施令。他直到1409年4月才巡幸北京,在那裡逗留至1410年第一次征蒙古之役結束時為止。可是,這些耗費巨大的工程表明,永樂帝從一開始就想把帝國的京城遷到北京,儘管朝廷官員反對。 在此期間,新都的物質和經濟基礎被奠定了。雖然在1416年之前沒有真正地進行巨大的建設,但建造新宮殿和修復城牆的準備工作在1406年就開始了。在8月份,永樂帝已命令陳珪伯爵、工部尚書宋禮、副都御史劉觀等人把人力物力集中在北京。表面上他是應高級官員的要求,這些人認為應為他即將進行的巡幸建造一座皇宮。官員們奉命在江西、湖廣、浙江、山西和四川諸林區組織伐木。另一些人則在北直隸組織制磚。1407年,在全國各地徵集了一支由工匠、士兵和普通勞工組成的勞動大軍,其中包括7000餘名被張輔俘獲並押送到北京的安南工匠。但建設因不充分的供應體系和缺乏嚴密的監督而受阻。工程進展緩慢,幾年沒有重大的建築物竣工。 為了減輕這個地區對南方來的漕糧的依賴和加強地方的經濟,在1412—1416年期間,皇太子朱高熾給北京地區諸府和山東、河南受自然災害的那些地方的居民減免田賦或發放救濟糧。在1415年6月大運河工程完成後,從盛產稻米的長江下游(即江南諸省)漕運糧食至北方就更加迅速了,從此糧食就可以直接從這些省運至北京。新都的經濟狀況於是有了好轉。[95] 1414年對蒙古人遠征以後,永樂帝駐蹕北京達三年以上,只在1416年晚期離北京巡幸南京一次。由於大運河已被重建,人力和物資已經北移,永樂帝顯然已經決定常住北京。在1417和1418年,對北京的護城河、城牆和橋樑作了改進,永樂帝的居住地西宮也在興建之中。1417年3月,在永樂帝最後一次離開南京後不久,他又命陳珪負責北京的一切御用的建築工程;陳珪還控制著那裡的軍務。 在此以前,永樂帝還要求就建設他的新都一事展開廷議,並取得了高級官員的支持。也有一些反對的意見,但無關緊要。建設北京需要大規模地動員工匠和勞工,這些人往往從部隊的士兵中,或從判處苦役的囚犯中抽調,而且從全帝國(甚至從遠至新近吞併的安南)徵用建築材料。勞動大軍的規模不詳,但人數一定高達幾十萬。主要的建築師為一名安南血統的宦官阮安(死於1453年),他還在正統帝統治時期重建北京時起了主要作用。[96] 到1417年晚期大部分宮殿已經竣工。元朝建造的南城牆的某些部分已經失修。這些部分在1420年修復,這時鐘樓和天壇也已完工。到1420年,北京已經有足夠的主要建築工程竣工,以致可以把朝廷遷來。新城略小於蒙古人統治時的城。它的北部小於南部。城門從11個減至9個。永樂帝對建設的成績頗為高興,於是厚賞負責建設的官員。1421年2月,工部郎中蔡信被提升為工部侍郎,對低級官員和所有各類建設勞工也給以適當的提升和獎賞。[97] 地圖12 北京城平面圖 1420年10月28日,北京正式被定為帝國的主要都城。從1421年2月起,所有的文獻都稱北京而不稱南京為帝國的京師。在其間的3個月中,中央政府被徹底改組。但是在1421年,一場大火燒毀了紫禁城中三個主要朝覲大殿,永樂帝為了遵守古代的先例,不得不號召對他的統治進行直率的批評。有些御史和翰林學士——有名的有李時勉(1374—1450年)和鄒緝(死於1422年)——譴責了經濟困難、時弊和遷都北京引起的巨大不便等情況。最為直言不諱的批評者為主事蕭儀,他的陳述甚至很刻薄,以致永樂帝把他處死。[98]這使所有的批評者為之震驚,於是都緘口不言。當然,永樂帝在此之前早就對這件事下了決心。主要建設工程已經完成,所有機構的重新調整已經作出,一切準備已就緒,此時再也沒有任何反對意見能改變他的決定了。 中央政府的改組影響了北京和南京的文武編制。首先,政府的官印要重新鑄造。在1421年之前,北京的官署印鑑上有「行在」二字,但當北京被正式定為帝國首都時,這兩個前綴字被取消了。南京所有的官署都被發給上有「南京」這兩個前綴字的印鑑,以表示它們此時的從屬地位。[99]這些命名的變化旨在反映政治現實。但是,當永樂帝的繼承者在1425年決定把首都遷回南京時,所有新名稱都被廢除,他恢復了以前的名稱。但在1425年後期他去世時,遷回南京的活動停止。事情依然懸而未決。當宣德帝再次確定北京為京師時,它的官署繼續使用「行在」二字。直到1441年,「行在」二字才最後從北京所有的政府機構的名稱中抹掉。 南京的官署成了它們北京的對應官署的分支機構。例如,設在北京的南京後軍都督府分署將檔案移交給北京的後軍都督府,並將其印鑑送禮部銷毀。有關新首都安全的一切活動改由中軍都督府負責。就軍隊而言,統一的指揮結構一分為二:13個衛歸南京指揮,13個則歸北京。歸五軍都督府管轄的五個衛同樣被平分,在兩京各組成五個新衛。 文官的組織也經歷了類似的、但更加複雜的改組。處理北京事務的各部被撤銷,其人員被重新分配,戶部和刑部的北京分署被併入戶部和刑部。同樣,都察院分院也併入都察院的北京道。另一方面,兵部和工部則北遷,而國子監則乾脆去掉了「北京」二字。同時,原歸一個部的分署管轄的北直隸各州府,此時則直接受京師各部節制。1425年,明帝重新設置了各部的北京分署和後軍都督府分府。於是地方官府與中央各部或都督府打交道時必須通過這些機構的渠道。但是,這個程序證明過於麻煩,所以這些分署在1428年解散,管轄權於是又轉歸正規的部和都督府。 皇帝已在北京建了一個雄偉的首都,這個首都遠比元代的首都豪華,甚至與南京一樣壯觀。「兩京制」的時期——在此期間北京和南京充當了相輔相成的行政中心——在1441年結束,當時北直隸和南直隸的行政劃歸中央政府統一管轄。從此,作為留都的南京大大地喪失了它的政治重要性;它再也不歸皇室控制,它的宮殿和宗廟被廢棄。它的主要行政職能保持不變,但是除了洪熙帝統治時一段短暫和未遂的返都期外,它的各部通常只由有職無權的侍郎任職。 遷都北京之舉在軍事和經濟組織方面產生了意義深遠的變化,這些變化與新的行政要求以及邊境各地區的防務有關。這一宏偉的都市遠離供應它的經濟源泉,遷都和維持這一中心所用的人力和物力在明代滅亡和在帝國時代結束之前,一直消耗著政府的收入和人民的財富。 軍事和經濟的改組 軍隊的調動和新機構 永樂帝統治時期軍事組織在武裝力量的結構方面經歷了四大變化。第一個變化是取消了護衛。第二個變化是把大部分駐在南京的京衛調到北方,並把某些北方的部隊提到親軍的地位,這就使駐北京的京衛成為帝國中最大的一支部隊。第三個是在京師設營,士兵們通過營定期從地方部隊輪換去邊境防線服役或進行征戰,並在營中操練和受訓。第四個大變化包括在長城沿線組織邊防的鎮,這個措施是永樂帝對付這條邊界以北的遊牧入侵者的新戰略的組成部分。[100] 地圖13 帝國政府的主要官署 永樂帝取消藩王護衛的願望是很容易理解的。在洪武統治時期建立的分封制下,親王具有廣泛的權力。永樂帝曾經利用這種權力建立了自己的軍隊,這個經驗促使他解散護衛,並讓他自己的兒子們離開軍鎮。在內戰期間,他的長子和次子都參加過戰役。但是在他登基後,當他在外征戰時,他讓長子當攝政,次子則因策劃反對其兄長而在1417年被捕。[101]同時,像建文帝做過的那樣,永樂帝也感到非削弱其他親王——都是他的弟兄——的權力不可,許多親王被指控有罪而遭到清洗,他們的護衛被解散。 因此,到永樂帝統治結束時,在原來洪武帝建立的30支藩王護衛部隊中,只有4支完整地保留下來。[102]永樂帝原來為燕王時屬於他的3支護衛部隊,即燕山衛,被併入組成北京皇帝私人軍隊的親軍之中。剩下的23支護衛部隊中,有的被調駐不同的地點,其他的則被解散,它們的部隊被改編成京師的新的衛。從此,授給新王的封地很少設護衛,到明朝末年,屬於軍事編制的藩王衛隊不到12支。[103] 把軍事衛隊調往北直隸之舉是永樂年間進行的意義最為深遠的一項軍事改組。在洪武帝統治下,南京的41支衛隊合稱為京衛。這些部隊包括皇帝私人的12支親軍和29支隸屬於五個都督府的護衛部隊。[104]當永樂帝以北京為京師時,他把南京的許多這些護衛部隊調到北方。到1420年或1421年,北京的衛包括以下三個部分:原屬北京都督府的衛;原來的南京京衛;原屬諸王的護衛部隊。少數已解散的其他部隊也從其他省調到北京。 京衛的核心是由構成皇帝親軍的22支護衛部隊組成。它們包括3支燕山護衛部隊、原屬北京都指揮使司的16支護衛部隊中的7支,以及曾隸屬於南京皇帝禁軍的12支部隊。這22支護衛部隊包括159個所;這些部隊號稱共有190800人(一衛包括1200人),但是實際人數很可能大大少於此數,因為到洪武時期末年,各地區的衛大致只有它們足額兵力的八分之五。[105]其他6支部隊併入皇帝親軍的部隊依然歸他直接調遣,其中3支原屬前北京都督府,3支由各解散部隊的士兵組成。這些部隊提供了進行建設工程的大部分士兵。 南京的軍事編制包括29支其他的護衛部隊,每支部隊分歸前京師的各軍都督府之一指揮。到1420年,這些部隊中大約19支已調往北京,剩下的則是專事水上作戰的部隊。1420年以後,南京的軍事編制由17支隸屬於皇帝私人軍隊的護衛部隊和32支由南京五個都督府聯合指揮的部隊組成。同時,南直隸外圍城市原屬南京中軍都督府管轄的部隊則改由北京的中軍都督府管轄,這進一步削弱了南京行政的權力。1421年隨著北京周圍的地區成為北直隸,北京的後軍都督府開始對該地區進行指揮。從此以後,北京的後軍都督府統轄了16支護衛部隊,其中11支後來負責守衛皇陵。 到宣德年代之末,北京的京衛包括74支部隊。22支由皇帝親自指揮;4支從事養馬;6支正式被用作建築工人;兩支被指定護衛永樂帝和洪熙帝的陵墓。19支部隊已從南京調到北京,6支則從北方其他地區(主要是大寧)調到北京,15支新部隊則由各支已解散的部隊的士兵組成。永樂年間帝國軍隊總兵力看來遠遠超過200萬。 在改組過程中,大批人民搬遷至北京及其周圍的地區。至少有435個所,即帝國全部部隊的25%—30%駐紮在北京地區,其中335個所原從帝國的其他地方遷來。如果我們採用前面的計算,這些部隊的實際總兵力約為25.1萬人,但是真正的數字可能略高。另外,許多士兵有家眷。1393年的人口統計數字表明,北京地區有定居人口1926595人。因此,有理由認為15世紀初期北京省(1403年以後之稱)的人口很可能大大地超過200萬。總之,在1422年以後,長期駐在北京的部隊形成了首都居民的相當大的一部分,這樣就大大地加劇了基本上是依附人口的供養問題。[106] 這些駐軍的軍事指揮結構和訓練程序也重新作了規劃。京營被設立,以提高此時把時間分別用於耕田和衛戍的部隊的戰鬥準備。京營(以「三大營」著稱)的組織工作在第二次對蒙古的遠征以後開始,當時皇帝決定擴大這些征戰的規模和提高它們的有效程度。1415年,他下令命北方諸省和南直隸的衛各派一支分遣隊至北京接受訓練。北京的守軍當時分成步、騎、火器三個營。每個營受一名宦官和兩名貴族或高級將領的聯合監督,其他軍官則協助他們工作。 三個營的組織相同,但它們負有不同的任務。五軍營之名來源於五個都督府或帝國討伐軍的五支分隊,它訓練來自地方護衛部隊的無戰鬥經驗的新兵。此營負責組織和訓練戰鬥部隊,這個任務緣由衛所部隊承擔。結果,帝國各地的守軍——他們不再有軍事任務——的素質和鬥志都下降了。三千營圍繞3000名作為核心的蒙古騎兵組成,這些騎兵在內戰期間曾與皇帝一起作戰。神機營訓練士兵使用火器。中國軍隊在15世紀以前已使用火器,但他們在15世紀初期征討安南時才從安南獲得優質的兵器。他們還俘虜了一個名叫黎澄(1374—1446年)的安南第一流的火器專家,此人為黎季的長子,被委任負責為中國軍隊製造優質火槍和爆炸武器。神機營就是以安南火器專家為核心建立起來的,這些人在宮廷宦官的監督下教明代士兵。[107] 由於所有帝國遠征軍都包括騎兵以及配有火器的士兵,所以三個營的內部組織大致相同。還有一個京營值得一提,這就是四衛營。之所以這樣稱呼,是因為其士兵來自專門養馬的四個衛。它的主要任務是為騎兵訓練戰馬,馴馬人中包括許多投降的蒙古騎手。 最後,從滿洲至甘肅的長城沿線設立了一系列的邊鎮。這個新戰略與洪武帝提出的戰略迥然不同。開國皇帝遠在長城以外的戰略要地設立衛,這樣,中國守軍就能在蒙古襲擾者抵達長城之前與他們抗衡。永樂帝在他登基後不久就撤回了大部分守軍,這既是為了縮短防線,又是為了削減軍費。他於是在長城附近或以南的遼東、薊州(北京之東)、宣府、大同、山西、延綏、固原(陝西)、寧夏和甘肅的戰略要地設立一批邊防重鎮。這些邊鎮歸這些地區的都指揮使司節制。[108]在洪武年間,戍守長城以外的部隊只從附近的衛所部隊中抽調;在永樂年間,已在京營受訓的士兵則要在這些衛服完他們的兵役。這些士兵的服役期比預期的要長。他們最後成為長期職業軍隊的核心。 指揮邊衛的軍官選自正規的軍官隊伍。這些指揮官被授予通常只給進攻部隊指揮官的權力,雖然他們的任務只限於防衛他們管轄的地區。人們逐漸以他們管轄地的名稱相稱——如某某地區總兵官。每個指揮官由一兩個副手或職位較低的具有參將、游擊將軍這樣頭銜的軍官協助。[109]這類委任的期限通常以一次戰役為限。官階和官俸仍取決於他們在衛中或在地方都指揮使司或大都督府中的等級地位。但是隨著時間的推移,這些委任被固定下來,它們形成了戰術指揮的一級。到宣德末年,這些邊鎮已經形成北方邊境九個固定的防禦編制(九邊)。設立在薊州、延綏和寧夏的邊鎮監督長城的指定的地段,而其他六個則行使它們的地區的都指揮使司職能。從此,指揮的等級制度或邊防軍的結構都很少變動。[110] 糧食的供應和運輸體系 遠征的戰役、建設工程和行政管理的變動是很花錢的。此外,把政府遷到北京造成了一個大問題,因為首都以及它的官僚機器和戍守部隊都處於一個窮苦而貧瘠的區域,需要各地的供應。北方各地創收很少,雖然部隊在理論上應該能夠通過軍墾來自給,但這種情況從未發生過。在洪武年間,已經定期通過海運從盛產大米的長江三角洲諸府運送糧食供應北京政府和遼東及沿北方邊境的各守衛部隊。為了滿足北方對糧食的不斷增長的要求,永樂帝的朝廷設想了三個涉及大規模重新分配人力和物力的規劃。 第一個規劃試圖把實物的官俸改成以通貨和白銀支付的官俸,以及擴大前一代皇帝設立的軍屯,以此來減少官方對糧食的要求。在1402年,最高級官員的官俸的六成為糧食,而最低級的官員只收到兩成。後來在都督府和都指揮使司、各省和諸王的封地的完全領取稻米作為薪俸的官員部分地接受通貨和錢幣。這一措施在通貨價值穩定的時候執行得很順利,但是在出現通貨膨脹的時候,整個官俸制度就敗壞了,官員們就轉而去追求非法的收入。[111] 軍屯的設立旨在使軍隊能自給自足和減少運糧至北方的需要。1404年以後,對每個軍屯規定了生產定額。指揮官的成績根據它們的產量來評定,御史們被派去核實產量的數字。為了確定平均產量,建立了試驗田,它們的產量每年上報。但是生產經常遭到破壞,因為士兵們被抽調而不能承擔耕作任務。在1413年,皇帝採取了制止這種抽調人力做法的措施,並且對除受自然災害的軍屯以外的所有軍屯恢復了原來的定額,但是產量依然落後於定額。[112] 第二個規劃是通過向商人出售鹽引來增加對北方的糧食供應。商人向邊防部隊送交固定數量的糧食,以購買出售一定數量的鹽的權力。這種制度稱開中法,在洪武統治的初期已被採用,在永樂年間它又被擴大使用。在1403年,皇帝命令所有為取得鹽引而送交的稻米除少數例外外,應送交北京地區。糧鹽的交換比率並不固定,取決於供求情況。例如在1412年,北京很少發鹽引,因為當時缺鹽而米有富裕。但總的說來,鹽商繼續既交糧給北方諸府,也交糧給西南,在西南他們供應被派到那裡去鎮壓部落起義和平息安南之亂的軍隊。[113] 北京成為京師以後,產米的中國南方各地的納稅者必須運送糧食到北方,並另外負擔運輸費用,這些費用以各種名目的附加稅徵收。在缺糧時,還要強使負擔大量額外的徵收。例如在1412年,湖廣、浙江和江西的省政府和都指揮使司不得不用船裝運近300萬擔大米到北方。採取了幾種減輕這種沉重負擔的方法。南方的稅收穫准折成現金上繳,這樣就可以在北方購買糧食;上繳的定額可以轉交到上繳點附近的地區;接受單位必須支付運輸費用。這些新措施最後正式成為糧食運輸制度。[114] 這一提供大量北方所需的糧食的制度在洪武統治時期建立。在最初,通過水陸兩路把糧食運往北方;這個制度稱「海陸兼運」。 海運仿照元朝建立的模式。從1403—1415年,政府的軍隊在總督海運陳瑄和副總督海運宣信的率領下把糧食從長江下游諸府運到北方各省。從湖廣、浙江、江西和南直隸訂做了幾百條大運輸船,地方當局和守衛部隊被指定要對建造這些運輸船作出貢獻。[115]運糧船從長江江口附近的太倉糧倉出發,繞山東半島北上,到白河河畔的主要卸貨口直沽,準備再運往北京。在直沽,稻米轉裝在較小的船隻上,然後駛向上游的天津和通州。直沽、天津和通州建立了糧倉,同時還派守衛部隊專門守護。一部分糧食用船繼續被運往遼東。在實施的第一年運了兩次,船隊共運糧100萬擔。此後運輸量在48擔至80萬擔之間徘徊,每年沒有固定的運輸定額。 同時,在戶部尚書郁信(死於1405年)在1403年上報的一項計劃中,糧食還通過水陸並用的路線進行運送。一條西行的遷迴路線繞過了淮河和黃河之間艱險的水路。能載運300擔稻米的大船沿淮河而上駛入沙河,然後駛向陳州。糧食在陳州再轉裝進稍小的船隻,準備往北駛進黃河流域。糧食再次轉裝進沿黃河駛向河南各港口的大船中。然後地方部隊在陸路把糧食拉至渭河,由此再用船運至北京。在1403年,在陳瑄的監督下北運糧食150萬擔。一系列運輸官署和糧倉沿渭河和在京師周圍建立起來,以管理運糧工作。在1409年用海陸兼運法運糧總量達180萬擔,在1410—1414年間增加到200萬至240萬擔之間。有一史料記載,在1415年,即運行的最後一年,運糧總數達到640萬擔,不過其他史料則說是300萬擔。 海陸兼運法遠不能令人滿意。海路危險,黃土平原地勢很高,河道和陸路漫長而辛苦。隨著運河的開闢,這個制度逐漸發生了變化。元朝在1289年已經完成了連接北京和長江下游的運河體系,不過由於河渠經常淤塞和維持水源的困難,工程拖延到1325年才完成。運河體系在元朝始終沒有有效地發揮作用,於是沿海運輸逐步取代了它而成為糧運的主要形式。在15世紀初期,元代的大運河已經大段大段地損壞、淤塞,不能通航了。 永樂帝決定修復大運河和重開運河運輸,使之成為另一條供應北京的南糧運輸路線,因為首都遷往北京後糧食的需要大大地增加了。大運河分兩個階段進行治理。北段的疏浚和修復工作在宋禮的監督下開始於1411年7月,這項工作包括疏浚河渠130英里和建造38座船閘。這項工程使用了30萬名服徭役100天的勞工。從黃河到長江的南段在1415年7月開放。陳瑄在淮安之西建造了四座船閘,以提供通向淮河的入口。運河體系這時能從長江下游流域直通北京,它成了南北之間商業的主要動脈。[116] 1415年當運河體系已經完成通向北京的工程時,海陸兼運法被放棄。3000多艘平底船建成,以把稅糧通過運河北運至北京。於是運至北方的糧食顯著增加,它從1416年的280萬擔增至1417年的500萬擔和1418年的460萬擔,然後降至1421年的300萬擔左右和1423年的250萬擔。1417年和1418年的巨大數字表明,皇帝因進行大規模的軍事冒險活動和建設工程,需要大量的糧食。 實施新的運輸制度大大地增加了對軍民勞動力的需要,從而增加了支出。建於1415年的新制度稱作支運制,它要求納稅人負責第一階段的運輸。例如,住在江南各地區的人民必須把稅糧繳到淮安糧倉;住在淮安和長江之間的人民要把稅糧繳到沿運河建立的許多糧倉。糧食由政府軍隊從糧倉一年四次用船運至北京。1415年,這個制度被調整以減少運糧的軍隊,因為迫切需要把軍隊用於建設項目和軍事遠征。 1418年,民運制被採用。此時納稅人必須自費把糧食一直運送至北京。1423年陳瑄提出減少每年向北京的運糧;8年以後,即在永樂帝死後,他實行了兌運制。納稅人把糧食繳到運河畔各糧倉並繳納一筆運費,軍隊再從這些糧倉把糧食運到京城。這個制度在宣德年間正式被採用,從而大大地減輕了納稅人的負擔。[117] 供應北方朝廷糧食的持久要求當然使人民背上沉重的負擔。田賦是國家最大的單項收入。洪武年間全帝國已定下了稅收定額。1393年全國各地的定額總計為2940萬擔。田賦的分擔是不平均的:幾個大省的定額在200萬到300萬擔之間,而江南的10個富饒的府的定額幾乎達到600萬擔,約為全帝國定額的20%。在保留支付地方行政費用和供應南京皇室的規定部分的稅收以後,各區要把其餘部分通過不同的運輸方式運往北方。在這種安排下,納稅者必須繳足他們的稅的定額,並另外負擔運輸的費用和勞力。 在整個永樂年間,國家每年所收田賦的糧食在3100萬至3400萬擔之間,平均每年定額超過3200萬擔,因此至少比其父皇治下的定額高10%。這使人民背上了沉重的負擔,特別是在洪武年間每年已經繳納特高比例的田賦的江南10個府的納稅者更是如此。對蘇州和松江兩地的搜刮最為厲害,它們幾乎繳納了全部田賦的14%。 根據黃仁宇的說法,以糧食的擔為單位的田賦定額事實上不過是一個相對的標準。這是因為明代的制度要求納稅者把他們的糧食繳到指定的國家糧倉,但事實上由於這種辦法並不總是行得通的,於是政府加征額外費用和另外名目的稅收,以抵償保管和運輸的費用。由於折換,情況就更加複雜了,因為當時繳納的糧食得折成銀、棉布和其他商品。國家在決定折換率時很少考慮商品價格,結果就出現了隨心所欲的波動。這從黃仁宇對16世紀晚期蘇、松兩府各種繳納的田賦的估算中可以看出。根據這些估算,原來稅額中的同樣一擔糧食可以分成許多繳納的等級,以致納稅人的純支出從最高到最低竟相差了7.3倍![118] 在歉收和自然災害以後,這種負擔變得不堪承受了。為了確保今後的生產,皇帝不得不經常減免稅賦和分發救濟糧給旱澇災區的人民。例如,1422年任戶部尚書的郭資(1361—1433年)報告說,在1419—1421年的幾個財政年度應繳的田賦中,已入帝國糧倉的稅糧不到2300萬擔(平均每年的定額為3200萬擔)。松江在1422—1428年間拖欠的稅糧達幾百萬擔。蘇州在永樂年間無可資比較的數字,但在1431—1433年期間拖欠的稅幾乎達800萬擔。這種情況引起了財政官員的不安,以致在宣德年間導致了對過高稅收定額的削減。[119] 地圖14 大運河 對外關係 前面已經敘述過,在御駕親征蒙古和對安南危機的急躁的反應中,永樂帝作為一個積極主動的統治者,傾向於在外交事務中進行擴張主義的干預。在外交和國際貿易的不那麼好戰的領域中,從鄭和規模宏大的海外遠航中可以看出,他同樣是進行擴張的,同樣不會因沒有先例或沒有以往明代實踐的依據而畏縮不前。的確,他在這些領域中的活動在以後的全部帝國歷史中實際上是獨一無二的。以後的明代統治者遠比他消極和保守,他們不再維護他的主動性,並讓明代國家的外交事務處於停滯和收縮狀態。私人的和往往是非法的海上貿易以及面向東南亞的海外商業殖民在明朝的後半期的確開始迅速發展,雖然沒有政府的批准或保護。 在永樂帝時代為以後的大部分私人發展開闢道路的意義方面,以及在後來明代諸帝如果繼續採取擴張的政策會發生什麼情況方面,產生了一些讓人感興趣的問題。明代國家的外交關係是《劍橋中國史》第8卷中的幾章的主題。這裡敘述以下幾個內容就夠了:評述一下永樂帝對明帝國在處理其對外事務時所作出的個人貢獻;闡述他的統治意識和他對明帝國在亞洲內陸、東亞和東南亞鄰邦中擴大影響的觀念。 亞洲內陸和中亞 明朝初期,中國認識到把貿易和外交擴展到中亞(河中地帶[外索克薩尼亞]及以遠地區,當時在帖木兒的帝國統治下)的含意,因為那裡是敵對的蒙古人統治的部分天地。但是,蒙古帝國內部的分裂已使那個地區變得可望而不可即和比較不重要了。明朝廷對帖木兒的崛起和巨大的野心了解甚少。 與亞洲內陸的關係,特別是與今新疆的塔里木盆地諸綠洲的關係,具有更重要的意義。在較近的地方,主要是諸如哈密、吐魯番和別失八里諸綠洲,在蒙古崩潰之後都急於想重新樹立它們的獨立地位,而永樂帝也鼓勵它們這樣做,這部分地是因為它們能夠幫助對付更北邊的準噶爾的瓦刺蒙古人,以保證中國西北的安全,還有是因為它們控制著通向西邊的貿易路線。儘管有洪武統治時期的軍事試探和1393年中國人劫掠哈密之事,但明朝並不想對如此遠離供應來源的地方進行長期的征服,或者想像漢、唐兩朝那樣在塔里木和準噶爾兩盆地重新建立軍事存在。它充其量只是想把那個區域的一些非漢族民族組成名義上的、但不能進行有效控制的戍守的衛。[120] 永樂帝選擇了積極的和主張干涉的外交。他在1403年派使者去哈密宣布他登基之事,哈密的統治者在1404年12月回派了一個使團向中國朝廷呈獻馬匹。永樂帝賜給他及其使者們以精美的絲袍、絲綢、白銀和錢鈔,並在哈密邊境設立一個衛,以確保穩定的關係。從這個時候起,哈密在永樂統治期以後的時期中幾乎每年都派朝貢使團到中國朝廷,有時一年幾次。這些使團帶來十分需要的馬匹,有時還帶來駱駝、羊以及諸如硇砂、玉和硫磺等礦產品;作為回報,使者則收到絲綢和可用於購買中國貨物的錢鈔。與哈密的密切關係打開了互利的貿易,並使中國人取得了跨越塔里木盆地到中亞的北部商隊貿易路線的東端。中國政府試圖把這項貿易牢牢地掌握在官方的手中,並且在1408年在甘肅兩次頒布禁令,禁止私人與外國商人進行貿易。可是中國人的非法貿易繼續進行。有報告說,中國商人到達了別失八里以遠的阿克蘇。 一旦與哈密建立了良好的關係,永樂帝還派一個使團帶了絲綢禮品去見吐魯番的統治者,吐魯番是北塔里木商路上的一個綠洲國家,控制著往北(向今之烏魯木齊)進入準噶爾和瓦刺蒙古國的一個要隘。吐魯番統治者則回派了一個帶著玉作為貢禮的使團,於是正規的朝貢關係又繼續到了永樂統治末年,不過沒有哈密的使團那樣頻繁。別失八里位於更遠的通往中亞的北塔里木商路上,是另一個十分重要的貿易城市,它在洪武年間與中國有過糾紛,最後它扣押了中國的使者寬徹並與帖木兒共命運。永樂帝登基後就立刻送禮品給別失八里王,後者希望得到中國的支持,以便在帖木兒死後在與帖木兒帝國的糾紛中能夠得益,所以心甘情願地接受納貢關係。永樂帝在別失八里有足夠的影響以阻止它的統治者在1411年和1412年入侵瓦刺的領土。但是在1418年,別失八里王的一個堂兄弟篡奪了王位。永樂帝默認了政權的更替,不打算重立他原來承認的統治者。但是明朝再一次能夠阻止新王對吐魯番的一次進攻。[121] 在以上各個事例中,這些統治者都接受明朝屬國的象徵性的地位,以便從與中國緊密的商業聯繫中得益。他們願因這種特權而接受低人一等的地位。他們知道明朝朝廷不能有力地干涉他們的內部事務,因為他們離明朝太遠,明朝不能對他們進行大規模的軍事入侵。 帖木兒帝國 當永樂帝登上皇位時,中國面臨著來自中亞的一個新的外國的威脅,如果不是一次好運氣,這個威脅很可能使它與非華夏世界發生一次大衝突。新威脅來自帖木兒(1336—1405年)的崛起,他自14世紀60年代以來,在他的撒馬兒罕的根據地建立了一個包括河中地帶、今之霍拉桑、伊朗、伊拉克、阿富汗、花刺子模、亞塞拜然、喬治亞和亞美尼亞的帝國。除了這些征服地外,他曾發動破壞性的入侵,進入敘利亞、奧斯曼土耳其、印度和南俄羅斯。對中東和中亞各民族來說,他看起來一定像一個新的成吉思汗。 在1389年和1394年,來自帖木兒的首都撒馬兒罕的「朝貢使團」到達北京,後一次帶來號稱帖木兒所發但幾乎可以肯定是偽造的一封信,信的內容是承認明帝的突出的地位。明帝在此以前已經把數百名在他與蒙古人交戰時俘獲的商人遣還撒馬兒罕,此時派了一個由傅安和宦官劉惟率領的有1500人的使團,以表示對帖木兒的「效忠」的謝意。使團於1397年抵達撒馬兒罕。傅安所帶去的信函稱帖木兒為臣屬,他因此大怒,於是扣押了這些中國的使者。[122] 隨著洪武帝之死和在1399—1402年的內戰時期,中國朝廷的注意力集中在其他方面。但是帖木兒開始計劃對中國發動一次入侵併使它皈依伊斯蘭教。1404年,一支有20萬人的軍隊在兀答刺兒集結,準備通過別失八里向中國進軍。消息直到1405年3月才傳至南京,於是朝廷下達命令準備邊防,但命令把此事看成是部落的劫掠。對中國人來說幸運的是,他們的西北前哨從未受到考驗,因為帖木兒已在2月18日死於兀答刺兒,入侵已被取消。帖木兒之死引起了一場繼位的鬥爭。在一開始,年輕的孫子哈里蘇丹在1405年3月18日在撒馬兒罕奪得王位。他釋放了傅安和使團中的倖存者,他們被護送返回中國,並於1407年7月25日抵達南京。另一名被拘留的使者已在此前的某個時候回到中國。 永樂帝派了一名使者與哈里的使者一起到撒馬兒罕去弔唁帖木兒之死,但在使團抵達撒馬兒罕時,哈里已被幾個敵對的親王廢黜而被帖木兒的四子沙合魯取代,他將從1407年統治到1447年,並證明是一個與帖木兒迥然不同的統治者。他是一個開明的君主和高尚的文化贊助者。在他統治的大部分時期中,他被卷進統治帖木兒帝國西部的帖木兒諸子經常發生的鬩牆之爭中。結果,他遷都哈烈,讓他的兒子兀魯黑伯格任撒馬兒罕總督。帖木兒帝國向東擴張的一切威脅已經消失。 1408年和1409年,沙合魯派使者去南京,1409年和1410年,傅安等人帶了中國朝廷的禮品前往哈烈。1410年3月,哈烈的又一個使團來到,而回派到哈烈的幾名中國使者又帶去了一封皇帝的信,信中聲稱與沙合魯是君臣關係,沙合魯覆信的措辭同樣傲慢,他勸皇帝信奉伊斯蘭教,並拒絕中國的宗主權。但這一意外事故並沒有中斷使團的往來,並且有趣的是,儘管兩位統治者有分歧,他們的信件都強調商業的需要,明統治者於1416年7月又送去的一封信的內容也是如此。 帶來沙合魯措辭尖刻的覆信的使者們由明帝主要的外事專家陳誠(死於1457年)、李賢和宦官李達護送回國,他們還護送這一年早些時候來到中國的中亞使者回各自的國家。這個使團的出使具有很重要的意義。它於1414年2月3日離開中國,隨帶了送給各地統治者的豐厚的精美紡織品禮物,並於10月後期抵達哈烈。從哈密和吐魯番到撒馬兒罕和哈烈,使團訪問了17國。回國後,陳誠和李賢隨即呈上了他們行程的記述,其中詳述了有關他們訪問地的地形、物產和風俗。這些文獻提供了15世紀關於中亞和亞洲內陸情況的可利用的最詳細的材料,並使明朝廷取得了關於西域的新情報來源。[123] 1416年7月,陳誠又被派遣與另一名宦官護送失刺思、撒馬兒罕和哈烈的使者回國,同時帶了送給沙合魯及其子兀魯黑伯格的豐厚的禮物。這個使團在1418年1月回國。同年10月,明帝又派宦官李達出使哈烈,李達帶了皇帝私人的信函,以及例行的珍貴禮物。根據現存的波斯文材料,此信對沙合魯以政治上平等的人相待,稱他是一個開明的和有洞察力的統治者,並放棄了明帝是沙合魯的宗主的姿態。沙合魯欣喜之餘,回派了來自中亞的最精心安排的使團,使團於1420年12月14日抵達北京。[124] 使團受到隆重的接待,不過它在京城履行了納貢制度下應該履行的對中國皇帝致敬的一切正常儀式。在與帖木兒帝國統治者通信時不論皇帝作了什麼讓步,但在中國朝廷上,君臣關係的門面則是不能妥協的。使團留在北京幾乎達6個月。它受到皇帝的幾次接見,並參加了宣布北京為新明都的儀式。波斯使者之一吉亞斯丁·納加什對使團作了詳細的、即使偶爾也有謬誤的記載,它至今猶存。 陳誠未在場目睹這一盛典,因為在1420年7月,他又被派率一使團前往中亞。但人們對這最後一次出使西域的情況了解得很少。 因此,我們看到永樂帝大力培植了與中亞各國的關係,甚至大力促進了與它們的貿易。在他統治時期,朝廷接待了撒馬兒罕和哈烈的20個使團、32個中亞綠洲國家的使團、13個吐魯番的使團和44個哈密的使團。這些使團都需要豐厚的禮物和貿易。它們給朝廷帶來了諸如貴金屬、玉、馬、駱駝、羊、獅和豹;它們得到的賞賜是精美的絲綢和其他織品、白銀以及紙鈔(它們可以此購買中國貨物)及其他貴重物品。[125]從雙方的通信中可以明顯地看出,維護商業關係是這些交流的最主要的動機。中國的政府和皇帝因急於促進貿易,願意對冒牌的「納貢使團」故作不知,甚至放棄了天朝大國的姿態。對中亞各國來說,它們願意通過納貢制度的各種形式前來北京,以便保持它們的貿易特權。 西藏 早在1207年,成吉思汗的使者已經到過西藏,蒙古人與西藏發展了一種關係,即西藏人接受蒙古的保護和承認其宗主權,同時給蒙古的統治者們提供精神指導。西藏的喇嘛在元朝的朝廷中一直很有影響。在忽必烈統治下,蒙古人與薩迦派教團的領袖們談判,並承認後者為西藏13省的帝師。他們的地位受到一個敵對教團止貢派的挑戰,後者得到了伊朗的伊爾罕蒙古人的支持。止貢派在1290年才被徹底擊敗。同時另一個西藏宗教教團噶瑪派在元朝宮廷繼續擁有強烈的宗教影響。元代諸帝試圖把西藏置於一個集權的政府之下,但是實權仍掌握在提供世襲的教(族)長的寺院和貴族門第手中。 內部的權力鬥爭繼續進行。隨著蒙古力量的衰落,薩迦派的勢力也隨之變弱。主要的反對力量來自絳曲堅贊,此人原為薩迦派僧人,又是雅魯的地方領主。從1332年起經過許多征戰後,這個僧人逐漸控制了西藏。1351年元朝承認他為帝師以取代薩迦派的大教長。絳曲堅贊不僅僅是另一個宗教教長,他的目的是要重建唐代的前吐蕃王國,重新樹立西藏人的民族主義和消滅蒙古宗主權的一切痕跡。他和他的繼承者們(即帕木主巴諸王)試圖維持一個君臨全西藏之王的思想,並且在15世紀80年代之前一直是西藏主要的世俗力量。[126] 在明朝掌握政權時,西藏寺院教團之間的宗教對立常常導致公開的戰爭;宗教和政治權威之間出現了嚴重的分裂。還不清楚南京對這種事態的了解程度。據說明代的開國皇帝急於想阻止唐代與吐蕃人發生的那種糾紛的再現。但他並不去與帕木主巴諸王建立聯繫,而是與控制較近的康區和東南藏的噶瑪派大住持們接觸。皇帝派一使者前往,要元代時任官職的人來南京,以便重新授職,第一個使團於1372—1373年間的冬季抵達。當時教團的教長為黑帽教派的乳必多吉四世活佛(1340—1483年),他在1359—1363年曾在元朝朝廷。他從未應皇帝的邀請去南京,但一直派使者前往,直到他死前不久為止。[127] 他的繼承者得銀協巴(中國人稱哈立麻,1384—1415年)以善行法術著稱於世,永樂帝在為燕王時已聞其名。新帝在1403年登基時,派了一個由以後多次被用作外交官的宦官侯顯和著名印度僧人班的達的弟子智光(他在南京已深受開國皇帝的禮遇)率領的使團去西藏。使團邀請得銀協巴去南京。得銀協巴在一開始派出一個納貢使團後,在1407年4月親自去明廷,受到隆重的接待。他應請求為皇帝死去的雙親舉行宗教儀式,據記載他施展了許多魔法,如使許多神祗顯形,製造鶴、獅、花雨、甘露的幻象等等,時間長達22天。他和他的隨行人員受到重賞,取得了顯赫的官銜,並前往山西省重要的中國佛教中心,在那裡又舉行了儀式,然後返回西藏。他在以後至少與明朝廷交換了三次禮品。[128] 他的繼承者通哇頓丹(1416—1453年)到15世紀40年代末一直派使團前來。明朝朝廷顯然不知道得銀協巴之死,所以認為這些使團都是他派出的。1446年以後,與噶瑪派諸教長的關係破裂。根據西藏的史料,得銀協巴在他逗留南京期間曾勸說永樂帝不要試圖重建對西藏的統治。沒有什麼證據能證明永樂帝曾有此意圖。一切跡象表明,得銀協巴是作為一個具有巨大實力的宗教人物而被邀請的。但他的訪問促使永樂帝與西藏的其他各方面的宗教領袖建立關係。1413年,薩迦派的教長(關於他的法力,皇帝也已有所聞)應邀來北京。他也受到隆重接待,並於1414年由宦官護送回藏。此後薩迦——派的住持繼續派使團來中國,直至15世紀30年代。 明帝還試圖把當時最偉大的宗教人物,即格魯派(黃教)的創始人宗喀巴(1357—1419年)請到明廷。到15世紀初,宗喀巴主張的一種新的和更嚴格的寺院生活很受人注意,所以在1407年,永樂帝請他來朝廷,他拒絕了。1413年再次發出邀請,宗喀巴派了他的主要弟子之一釋迦也失代替他前往南京。釋迦也失1414—1416年留在南京,隨即獲准帶了豐厚的禮物回藏。格魯派繼續與明朝朝廷交換禮物並派去使團,直至15世紀30年代。[129] 其他西藏的宗教領袖也受到推動而與帝國朝廷發生聯繫。情況似乎是,雖然永樂帝無疑部分地是出於對這些引人注目的宗教領袖的好奇心,但他也有意識地拒絕給任何可能因此會建立政治霸權的西藏領袖以唯一的中國庇護。這樣,情況如同中國邊境的其他地方那樣,他鼓勵政治的分裂。在這種背景下,他沒有承認該國名義上的世俗統治者帕木主巴王或與他建立關係,這很可能是精心策劃的讓西藏人分裂的政策的一部分。 蒙古 明帝通過搞分裂、賞賜及平定外蒙古的不聽命於他的東蒙古人和瓦刺(西)蒙古人以及在其南面住在東內蒙古的兀良哈諸部落,想方設法在北方邊境取得和平。在他征剿叛逆的阿魯台和馬哈木部落領袖的同時(見前文),他還派使團帶著禮物邀請所有人在納貢制度下進行貿易。明朝廷利用這一制度出於幾個目的:它提高了朝廷的威信;它能不求助於武力而使遊牧民安分;它為明朝騎兵提供馬匹的來源。蒙古諸部落接受這樣的安排,因為它們需要取得中國的貨物,雖然當它們的需要不能通過貿易得到滿足時經常襲掠邊境。 為了控制蒙古納貢使團的次數和規模,它們來華的路線和入境點、它們在朝廷呈獻時的禮儀、朝貢品應付的價格,以及送給部落領袖及其使者的禮品,明朝廷都制定了細緻的規定。例如,兀良哈諸衛獲准每年派使團兩次,每次300人。一次在皇帝生日時,一次在中國的元旦。但是這類規定從來沒有嚴格實施過,也沒有用於更遠的東蒙古人和瓦刺蒙古人。[130]蒙古使團一般呈獻馬、家畜作為貢品,要求報酬、禮品、官職和貿易特權。朝廷以錢鈔、白銀、絲綢、紡織品、官品和官銜賞賜給部落領袖及其使者,以高價收取貢品,並准許蒙古人在指定的地點進行貿易。例如,在1404年和1406年為女真和兀良哈諸部落在開平和廣寧設立兩個馬市。但是朝廷派的官員(通常為宦官)出於私利,經常改變賜給蒙古人的禮物的規格和他們貢品的價值。這樣就常常引起糾紛和對邊境的劫掠。[131] 已在遼東半島定居的來自泰寧、朵顏和福餘三個衛的蒙古人在永樂年間派出了最正規的納貢使團。這是因為他們靠中國的禮品、補助和定期貿易為生,而朝廷則需要與他們保持良好的關係,以確保北方邊境的安全。根據《明實錄》,兀良哈部在某些年份(如1403、1406、1413和1416年)作為一個正式的集體前來朝廷,但一般地說,這些使者被認定是代表個人的,呈獻的貢品也多於容許的數量。他們的貢品主要是馬匹;1414年的一次納貢他們帶來了約3000匹馬。他們的納貢使團在1410、1411、1418和1422—1424年這些年份停止來華。中斷出現在他們參加了阿魯台或瓦刺人的叛亂的時期,如1422年,這一次他們被阿魯台征服,被迫參加他的事業。但是,當和平恢復,明廷繼續接受兀良哈的使團,甚至為了保持和平,還容忍偶爾發生的邊境劫掠事件。[132] 在阿魯台統治下,東蒙古人繼續與永樂帝朝廷保持納貢關係。明統治者容忍經常爆發的小的敵對行動,因為他謀求維持邊境的和平。已知阿魯台早在1408年就派過一個使團,但在1410年征蒙戰役中他戰敗後,他才開始定期派出使團。在1410—1424年期間,阿魯台派了27個使團至明朝廷,此數超過了規定,而且在連續兩年(1413和1414年)中他連續派了11個使團。貢品主要為馬匹。作為回報,明朝廷賜給他和他的使者紙鈔、白銀、絲織品和各種生活用品,授予他們官銜並慷慨地酬答他們的貢品。在1421、1422、1423或1424年明帝征討阿魯台時期,沒有納貢使團來朝。但一旦戰爭結束,朝廷又不加指責地接納他的使團,其中兩個使團在1424年8月皇帝死後不久到達。[133] 瓦刺蒙古人也與永樂帝朝廷保持納貢關係,在此同時又幾次襲擾邊疆進行劫掠。1408年10月,馬哈木派第一個納貢使團攜馬匹前來明朝廷。他得到了封地並被賜給一枚王的印璽。1409年其他兩個瓦刺部落領袖也得到類似的封賞。除了1414、1416、1420和1422年,瓦刺人每年派正規的使團來華。這些使團一般來自馬哈木,但也有少數是其他部落領袖派出的。貢品主要為馬匹。瓦刺使團在1414年中斷來朝,當時馬哈木造反;但在1415年瓦刺人恢復進貢。1418年4月,在馬哈木死後兩年,他的兒子脫懽與其他兩個部落的領袖來到朝廷,要求繼承他父親的品位。這一請求被批准,於是脫懽派使團幾乎歲歲來朝,一直到了永樂統治的末年。[134] 這種納貢制度旨在解決蒙古問題,但是問題真的解決了嗎?如果說納貢制度旨在安撫蒙古人和防止邊境的動亂,那麼明朝廷只取得有限的成就。儘管中國朝廷付出昂貴的禮品和費用,但納貢貿易仍不能滿足蒙古人更大的需要。因此,這個制度並沒有阻止蒙古人的襲擊,但對明朝廷來說,它似乎是取代甚至更花錢的連年戰爭的唯一選擇。它暴露了中國根本不能合理地處理這一長期存在的問題。永樂帝既不能通過戰爭,也不能通過貿易和外交手段去解決明初主要的國防問題,儘管這個問題已占用了他的大部分精力。雖然這個制度有一些缺點,但它的確給北方邊境帶來了若干年的安寧。當然,只有在存在強大的軍事防禦以阻止襲擊和戰爭時,它才有效。 女真族 皇帝想方設法要把滿洲諸女真部落納入納貢制度之中。女真諸部落包括定居在鴨綠江西北和長白山之南的建州和毛憐部落;住在松花江和阿什河附近的半務農的海西女真;沿鴨綠江和烏蘇里江靠漁獵為生的好戰的生女真。皇帝有四大目標:保持滿洲的安寧,以便他能集中精力對付蒙古的威脅;不讓朝鮮成為在滿洲支配一切的力量;促進諸如馬匹和裘皮等產品的交易;在較為發達的女真部落民中傳布中國的文化和價值觀念。[135] 朝廷在建立與女真人的關係方面採取了主動行動,其措施是派遣外交使團,送禮品給他們的部落領袖,邀請他們進行納貢制度下的貿易。早在1403年,皇帝開始派一個使團出使建州女真的統治者阿哈出以進行籠絡,使團受到很好的接待。12月,皇帝在建州設一女真衛,並賜官印以及錢鈔、絲綢、袍服和生活用品等禮物給建州使者。不到五年,另外五個衛在女真領土上建立。在永樂在位的以後時期,在滿洲設立179個衛和20個所,以確保女真人的臣服和納貢貿易的順利進行。許多在適當時機得到官銜、官品和貿易特權的女真部落領袖放棄了與朝鮮的聯繫,宣布他們效忠於明朝朝廷。[136] 生女真對1403年中國使團的反應是回派了一個使團,但他們依然是靠不住的。1409年初期,永樂帝派宦官亦失哈率一專門使團前往生女真的領地。亦失哈為海西女真人,被俘後為明朝效勞。1411年,他率25艘船和千餘人駛往位於北滿邊遠地區的奴兒干,在那裡幾乎沒有遇到反抗。他厚賞地方部落領袖,設立了一個都指揮使司,並說服部落領袖們派一朝貢使團與他一起返回。此後,亦失哈又三次率領使團去奴兒干,最後一次在1432年。明朝廷設立了一系列的驛站,以便與住在偏遠的北方的女真人聯繫。為女真人設立了邊境集市,少數集團獲准在遼東的中國邊境境內或鄰近之地和在北京之北定居。定居者得到了禮物和糧食,有些部落領袖還接受了低官階的武職和官銜。他們則報之以向明朝廷進貢土產品。[137] 因此永樂帝能夠不訴諸武力而與女真諸部落建立令人滿意的關係。在與幾個主要的女真集團建立了良好關係後,他就能集結其武裝力量去征討蒙古。同時,通過設置防禦性的衛和運用納貢制度,他滿足了女真部落領袖的某些經濟的和身份的要求,因為這些部落領袖派遣納貢使團來到中國,為的是取得金銀、絲綢、糧食和其他用品的禮物,和享有在中國進行貿易的機會。就明朝廷而言,它能取得諸如馬匹、優質裘皮等商品,還能得到諸如在帝國內不能搞到的人參等藥材。 朝鮮 建於1392年的新的李氏王朝的朝鮮國取代了長期衰落的高麗王國,它的幾個國王證明是易於接受新事物和聽話的。明朝對朝鮮的政策為幾個目的服務。朝廷謀求破壞朝鮮在女真族中的影響和確保中國邊境的安全以對付蒙古的入侵。朝鮮統治者不但重視對北方的諸部落的防衛,而且珍惜他們與明帝國的政治和文化的聯繫,因為他們認為,這類聯繫會帶給統治王室以權威和正統性。 1402年9月,永樂帝派俞士吉(死於1435年)去通知朝鮮王李芳遠(1400—1422年在位)他登基之事。11月,國王派使者請求新的印璽和敕封;1403年他又派一個使團,要求取得醫治其父疾病的藥材。這兩個要求都被批准,它們標誌著定期互派使節的開始,使節的交流有時一年兩三次。朝鮮人進貢土產品,如人參、漆器、豹和海豹皮;但在1429年之前,最重的負擔是年貢150兩黃金和700兩白銀。作為回報,皇帝賜給朝鮮王及其使者豐厚的禮物——絲綢、精美的衣服、藥材、書籍和樂器,還授予朝鮮王及其太子以榮譽的稱號。[138] 但是,明朝廷常常對朝鮮人提出過分的要求。這些要求在中國史料中只是一筆帶過,但在朝鮮的記載中卻有詳細的論述。例如,永樂帝經常索取馬和牛以供軍用,而朝鮮王便應命在1403年送去1000多匹馬,1404年送去1萬頭牛,1407年送去3000匹馬,以及1410年送去另外一大批馬,以支援對蒙古的第一次征討。此外還有特殊的要求。在1403、1406、1407和1411年,永樂帝派他的高級宦官黃儼前往朝鮮索要銅佛像、佛骨(舍利)和印佛經的紙張。[139]最為聲名狼藉的要求是要朝鮮的美女,以充實皇帝的後宮。1408年,黃儼被派去為後宮選處女,朝鮮王勉勉強強地照辦了。送往北京的300名處女當中有五個人當選,其中的一個即權美人(死於1410年)。她成了永樂帝所寵愛的妃子,她的家屬得到豐厚的禮物和很高的榮譽。1409年再次向朝鮮索要處女。朝鮮人背著沉重的財政負擔和忍受著一定的恥辱去滿足這些持續的要求,但是朝鮮王為了他認為的迫切的政治原因,不得不答應明朝皇帝的要求。[140] 日本 與日本的外交關係在1380年已經中斷,因為洪武帝懷疑日本人與他的失寵的大臣胡惟庸相勾結,企圖篡奪皇位。關係在1399年首先被足利將軍三世義滿(1358—1408年)恢復,他剛在西日本建立起他的權威。這位揮霍的將軍對中國文化的愛慕是由他周圍的禪宗僧人培養起來的,他急於恢復與中國的外交關係,這部分地是為了從有厚利可圖的對華貿易中獲益。1399年,他派一個使團帶了一封頌揚的信件和貢品到建文帝的朝廷,使團受到良好的接待。義滿的第二個使團在1403年晚期抵達南京,在隨帶的信中,將軍自稱「臣日本王」,此事在日本史上是一件非同尋常和有爭議的事件。這是來朝新帝的第一個外國使團。[141] 永樂帝敏銳地看到了一個難得的機會並作出了積極的反應。他高興的是,日本的將軍表現出承認他的宗主權的姿態,並且已同意控制相互間的貿易和在結束日本在中國沿海的海盜行為方面進行合作。1403年9月,朝廷向日本商人重開寧波、泉州和廣州的市舶司,並派大臣趙居任(死於1409年)去日本締結商業協定。該協定規定,在建立了稱之為勘合制的公認的和有節制的貿易形式後,將軍的代表獲准在寧波貿易,同時要遞交與市舶司的中國官員所持的勘合相合的特定的勘合。貿易使團不得超過兩艘船和200人,不得攜帶武器,應每十年派出一次,不過最後一條規定在以後繁忙而正規的貿易中被忽視了。 在1404—1410年期間,中國和日本經常互派貿易和外交使團。這種真誠的關係因義滿的善意而得到促進。他履行了逮捕日本海盜並把他們送往明朝廷的諾言。當義滿於1408年去世時,明帝告誡他的繼承者義持繼續鎮壓海盜。但在1411年,義持拒絕接待中國的使團,並在以後六年中中斷與明朝廷的關係。新將軍擺脫了他父親周圍的禪宗僧人,採取了一種孤立主義的政策。1417年11月,在中國沿海抓獲了一些日本海盜以後,中國皇帝又試圖與義持建立外交關係。但是,將軍宣稱,日本諸神禁止與外國來往,他的父親已經被他的顧問引入歧途。這樣,官方的大門再次對中國關閉,不過私人的貿易通過日本南部的諸港口仍在繼續進行。 東南亞 在永樂年間,明朝在東南亞的影響達到了最高峰。這個區域是皇帝主要關注之處。鄭和的探險性遠航把最重要的東南亞諸國劃入了明朝政治勢力範圍之內。進行這些遠航是為了通過和平方式擴大明帝國的影響,加強其南部邊境的安全,和通過阻止私人控制航海活動以壟斷海外貿易。外國響應這些主動行動,這不但因為它們擔心拒絕會遭到軍事報復,而且因為它們看到了與中國建立關係會帶來巨大的商業利益。[142] 1402—1424年期間,明朝廷派了62個使團至東南亞各國,並接待了95個回訪的使團;這不算派至安南和從安南派來的使團,因為安南在1406—1427年期間是在明朝的統治之下。這些使團建立了與大部分重要國家——從菲律賓至印度洋、波斯灣和非洲東岸——的聯繫。[143]皇帝派使者攜帶宣布他登基的詔書至東南亞各國去建立關係。當這些國家作出反應時,他就經常派使團向它們的統治者贈送禮品,禮品包括曆法、絲緞織品、瓷器和銅錢。皇帝還為兩個東南亞國家撰寫銘文並賦詩,一次是在1405年為馬六甲王寫的;一次是在1408年為浡泥王寫的。這些文字都刻在石碑上,以證明皇帝在這些國家的影響及與其統治者的特殊關係。[144]外國統治者則回派正規的納貢使團來華,並隨帶諸如貴金屬、香料、異國動物等土產。支付這些物品的代價都很高。[145] 可以從占城、暹羅、馬六甲、爪哇和浡泥的事例中看到比較重要和持久的各種關係的不同類型。在這個時期,中國公開宣稱與占城有一種特殊的關係,因為它們在安南互有牽連。但在1414年以後,當中國人拒絕歸還安南奪取的占城領土時,關係開始緊張。占城人經常攻擊派往他們國家的外交使團和騷擾在安南的中國人,可是一直沒有脫離正規的納貢制度。暹羅是東南亞半島最強大的國家和中國的最老的朝貢國之一。中國的興趣在於限制暹羅去侵犯馬六甲,而暹羅的朝廷則注意到中國的壓力,因為它幾乎每年派納貢使團到中國而從中得益。 馬六甲之所以重要,是因為它位於香料貿易路線上。永樂帝在1403年10月派一個使團到那裡去建立關係,並授予它特殊的地位。有三個馬六甲王率領他們的國家代表團到中國,使永樂帝大為高興。在與爪哇的關係方面,永樂帝設法阻止它向馬六甲內部擴張和保持南洋和印度洋之間的貿易暢通。可是中國不可避免地介入了東爪哇王與西爪哇王之間的戰爭。在1408—1409年鄭和第二次遠航期間,當他手下的170人登上了他的對手西爪哇王聲稱擁有的海岸時,被後者所殺,從而迫使鄭和進行軍事干涉。中國人接受了賠償和道歉,並與其恢復了外交關係,但中國人利用連續的幾次航行,把爪哇置於監視之下。浡泥在當時相對來說並不重要。但浡泥王是訪問永樂朝廷的第一個統治者,從而給皇帝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它被給予比憑藉它的國土面積和力量應得的更大方的待遇。[146] 永樂帝在他與東南亞各國的關係中表現出靈活性,他願意利用各種方式去達到他的政治、軍事、文化和商業的目的。外國的反應取決於以下的幾種情況:明朝外交主動行動的性質;它們與明朝的權力中心的距離;它們對安全和貿易機會的關心。從1405—1421年的十多年中鄭和巨大艦隊的威嚴的陣容,在整個這一區域中擴大了強大的中國的形象,並給貿易和外交帶來了持久的影響。但事實也很清楚,隨著1413年以後中國在這一區域的外交活動的放鬆,當朝廷的力量專注於北方的事務時,這些國家能夠在納貢制度建立的規定的宗主—屬國關係中便宜行事。 永樂帝的遺產 1424年8月12日,當皇帝最後一次征討蒙古返回時,在多倫以外的榆木川去世,終年64歲。他去世的確切情況正史沒有記載,只是簡單地說他病故。私人的和外國的記載說皇帝在他晚年時已經得過幾次中風,並死於此症。一個學者提出,皇帝自1417年以來已部分癱瘓,他偶爾不能臨朝,有時長達一個多月。他癱瘓的性質不詳,但要減輕病症,皇帝習慣性地服用麝香或樟腦製成的刺激性藥劑,以及他的幾個隨從處方的道教的丹藥。這種丹藥能暫時地減輕他的癱瘓程度,但證明對身體有害,並會上癮;它會導致間歇性地大發脾氣。[147] 當皇帝懲處幾名勸阻他征討蒙古和遷都北京的官員時,他可能已在受這種丹藥的影響。丹藥的作用是積累性的,皇帝可能中化學毒性已有好幾年了,因為丹藥還含砷、鉛和其他金屬。因此,當他筋疲力盡地穿過嚴酷的蒙古平原而又得了一次中風時,他的健康狀況已經很差,所以他的死亡是意料之中的事。皇帝的屍體立刻裝進靈柩運回北京,準備安葬。他的長子朱高熾隨後登基成為洪熙帝。尊奉永樂帝的諡號為文皇帝,廟號太宗。他的陵墓稱長陵,建造得極為豪華宏偉,以證明他的豐功偉績。[148]1538年10月,嘉靖帝把永樂帝的廟號改為更顯赫的稱號:成祖。 嘉靖帝想抬高從未登上皇位的父親朱祐杬(1476—1519年)的地位而使他進入帝王的行列,從而使自己成為新的一支皇位繼承世系的始祖。[149]因此,把永樂帝的廟號從「宗」改為「祖」,這意味著永樂帝在推翻他的侄子時也開創了一支新的繼位世系,這顯然旨在支持嘉靖帝自己父親的正統性。選用「成」一字,表明在其繼承人的眼中,他是明統治的鞏固者,應該被承認是王朝的第二個創建人,因為他完成了洪武帝的未竟之業。 皇帝先娶徐達將軍之長女,她就是徐後(1362—1407年),因提倡儒家德行和制定婦女的道德箴言而深被懷念。皇帝又封兩名宮女為貴妃,一是朝鮮美女權氏,一為蘇州的王妃(死於1420年)。權妃死後,王妃就成了皇帝的專寵。她又成了皇室的監護人,但她的壽命沒有皇帝長。[150]皇帝有四個兒子五個女兒。長子朱高熾後來成為洪熙帝;次子朱高煦(漢王),三子朱高燧(趙王)都為徐後所生;幼子朱高爔幼年夭折,其母姓名不詳。還知道皇后養育了五個公主當中的四個;她們都下嫁給有貴族封號的將軍或其子。這些駙馬中有的因行為不軌而受到彈劾,有的在軍事征戰中喪生。[151] 回顧起來,1538年追贈給皇帝的最後的諡號成祖似乎是一個恰如其分的稱譽。它集中體現了與傳統的治國之道的賢君理想地聯繫起來的文治武功。永樂帝被公認為一個多智多謀和精力充沛的征戰者,通過他的征剿和對外的遠征,他完善了開國皇帝的豐功偉績,並使明朝的力量和影響達到了頂峰。他被譽為一個有幹勁和獻身精神的統治者,他恢復了儒家的治國之術和重新建立起古代的政制;他又被譽為一個把帝國南北兩部分統一起來從而為王朝奠定新基礎的人。 但是,他的政策也受到批評。他廢除建文帝的年號和殘酷地清洗建文帝時代的官員的措施受到知識分子的激烈反對,而在黎民百姓中普遍存在的不滿情緒則以關於被廢皇帝的種種傳說的形式表現出來;這些傳說提到他沒有死,他的後裔最後使王朝不光彩地滅亡,以此向篡位者報仇。他國內的各種計劃和對外的冒險行動所引起的巨大花費也引起了官僚集團的強烈不滿。當時的批評者不是明確地譴責他的篡位;認為這件事並不是永樂帝一個人的過錯,這種看法是適當的。對他國內政策的批評則比較直截了當。他遠征蒙古的幾次戰役和遷都北京之舉不斷遭到攻擊。但是後來的明代史學家一般原諒了這些過分的行為,認為是建立一個大帝國的必由之路。因此當時的輿論強調皇帝的積極成就和縮小它們的消極後果。但是一股強烈的批評暗流由後世的明代學者,特別是由那些責備他為了降低學術水平和知識活力而削弱經典教育的人表達了出來。總的來說,這是一種有褒有貶的評價,其中官方對一位雄武之君的讚譽支配了明代和清代的歷史編纂學。[152] 傳統的評價並不是對這個時期的公正評價。對評價更有幫助的是應該問一下,永樂時期的一些事件是怎樣發展和為什麼這樣發展的;實現皇帝宏偉事業的費用到底有多大;他統治時期制定的政策對以後明代的歷史發展進程產生什麼影響。 最重要的是,皇帝本人對帝國的認識形成了他統治時期的特徵。他作為一個軍事統帥而取得了權力,並用武力奪取了皇位,所以他並不認為自己應受任何約束,甚至不受他父親制定的《祖訓》的約束。他不受約束地行使皇權,以實現他的目的。他與北方邊境蒙古諸部打交道的經驗給他灌輸了一種遠遠超過他父親認識的對帝國的新看法,但從長期看,由此形成的戰略決策證明並不是成功的。他不但試圖由北至南實施統一的統治,以此使邊境領土與內地一體化,而且把目光放在本土的邊境以外,把他的霸權擴向四面八方——從真正的世界中心睥睨世界。對世界的這種新看法指導著皇帝的對外政策和國內政策。他一旦執行這些政策,就決不後退。儘管永樂帝的國內政策和對外政策存在著種種矛盾,但他仍決心完成他的目標,並把各種沒有解決的困難留給了他的那些不那麼有活力的繼承者們。 永樂帝的國內計劃和對外征戰的花費是巨大和浪費的;它們給國家和黎民百姓造成了異常沉重的財政負擔。這些計劃的耗費引起了諸如夏元吉和李時勉等朝廷官員的批評,前者反對對蒙古的第三次征討和鄭和的幾次遠航,後者反對在北京建都。還有人對征剿安南而造成人力和物力的緊張狀況,對漕運制度以及其他國內計劃和對外的冒險行動發表了反對的意見。 不可能確定用於這些活動的金錢的數額,因為史籍沒有記載準確的或完整的數字。明政府並不編制綜合的預算;它對國家財政和財政管理採取零敲碎打的方法。某一項目的收入指定用於某一項目的支出。此外,不同稅賦份額的數字不過是相對的指數,因為除了這些稅收外,國家還得到徵用勞動力和軍屯形式的無償服務,還不定期地向平民索要糧食和建築材料。平民以不同的方式彌補進行中的項目的任何經營虧損。 因此,雖然朝廷表面上收大於支,但這是一種假象。實際上,如同黃仁宇的推測,永樂帝進行的一切事業的費用(這些在史籍中很少透露)可能超過國家正常收入的兩倍或三倍。這些財政需要無疑使國庫空虛(國庫通常只保持一年的儲備),而且確實削弱了國家的財政管理。它們還使人民負擔增加,使人民為了償還欠稅而負債纍纍。從長期看,由於使越來越多的納稅人陷於貧困,這些政策減少了國家的收入。為了帝國的建設和霸權,這種代價的確是昂貴的。[153] 永樂帝留給明代後來的君主們一項複雜的遺產。他們繼承了一個對遠方諸國負有義務的帝國,一條沿著北方邊境的漫長的防線,一個具有許多非常規形式的複雜的文官官僚機構和軍事組織,一個需要大規模的漕運體制以供它生存的宏偉的北京。這隻有在一個被建立帝國的理想所推動的朝氣蓬勃的領袖領導下才能夠維持,這個領袖能夠不惜一切代價,並願意把權力交給文官,以保持政府的日常職能。永樂帝的直接繼承者都不具備這種英勇的品質,但是他們仍然堅持他關於帝國的遠見和他所奠定的政制基礎。 以後的幾代皇帝並沒有他那種對帝國的認識,並且也認識到維持他的政策的代價,開始收縮和重新鞏固帝國的行政。但是,他們不能解決他們採納的國家政策和必須賴以進行統治的制度之間的內在矛盾。雖然文官政府得到加強,政府的開支也減少了,但耗費巨大的軍事組織、北方的京城和漕運制度仍必須維持。軍事收縮無意地削弱了邊防,從而給以後的統治者們造成了許多問題。在所有這些方面,永樂帝比明朝的開國皇帝對以後明代歷史的進程具有更大的影響。 洪熙統治時期 1424年8月永樂帝在最後一次遠征蒙古之役後回朝時死去,這標誌著強有力的軍事擴張的結束和一個內部改造的時代的開始。這些新的為政的態度被繼位的洪熙帝之治制度化了。雖然他在位不到一年,他的儒家理想主義的影響在以後整整一個世紀中仍能感覺得到。 洪熙帝(朱高熾)是永樂帝與其嫡妻徐氏所生的長子。他生於1378年8月16日,當時他父親為燕王,年僅18歲。在他兒童時代,他接受武術和儒家學術的正規教育。雖然他在一定程度上學會了箭術,但總的說他很少表現出從武的資質。相反,使他的老師們十分欣喜的是,他專心致志於經籍和文學——事實上,這可能使他體質單薄,健康不佳。[154] 朱高熾的祖父洪武帝親自關心燕王的幾個兒子,為這位未來皇帝的溫和性格和他對政治的強烈興趣而感到高興。一次,洪武帝派這個少年在破曉時去檢閱軍隊,後者回來報告之快令人吃驚,他解釋說,清晨太冷,檢閱應等到士兵們吃完早餐以後。另一次,洪武帝要他審閱幾份官員的奏章。他有條不紊地把文武兩類分開,並相應地作了報告。他的祖父不斷地被他的文才和行政能力所打動。 但是他的父親對他卻不相同。由於永樂帝本人是一個受過鍛煉的指揮將領,他偏愛他的兩個較年幼和更好武的兒子朱高燧和朱高煦,並常常帶他們去參加征戰,[155]使其長予接受一種不同類型的教育。這樣,朱高熾在早年把大部分時間用於儒術研究上,並接受他父親挑選的學者的指導。他們之中有楊士奇、楊榮、楊溥和黃淮等人,他們都培植了與他的友誼,並在他登基後擔任了重要的行政職務。[156] 1399—1402年,朱高熾逐漸直接介入地方政治,並且在必要時他不只會咬文嚼字。當他父親率軍起事反對建文帝時,朱高熾和他的顧問們負責燕王的封地北京的事務。1399年11月,他手下只有1萬士兵,卻巧妙地組織了城防,並挫敗了帝國將領李景隆的一次攻擊。這一次他表現的責任感和正確的判斷力,有助於改變人們對他的看法,[157]1404年5月,他的已成為永樂帝的父親在大學士解縉和黃淮的極力要求下立他為皇太子,這當然引起了他的幾個弟弟的不快。從此,朱高熾不管是住在南京,或是住在北京,在皇帝離開時就擔任監國。他在此職務上的表現贏得了他的老師們——大部分為翰林學士——的尊敬,並得到了寶貴的實際行政經驗。 可是在以後幾年中,他成了他幾個兄弟的支持者發動的旨在反對他的陰謀的受害者。1414年9月,永樂帝剛從征蒙之役返回北京,朱高煦誹謗他的兄長未能為皇帝完成某些任務。皇帝申斥了朱高熾,並囚禁了他的兩名最親密的顧問,即大學士楊溥和黃淮。朱高煦最後在1417年被放逐,他作為一個直接威脅而被清除。最後,朱高熾對他並不懷恨在心;朱高熾登基後不久就增加了這個親王的俸祿,並授予他的幾個兒子爵位。不幸的是,朱高煦始終未認錯。 朱高熾直到1424年8月25日才得知永樂帝之死,這時皇帝的代表帶著傳位的遺詔到達北京。他立刻與吏部尚書蹇義、大學士楊士奇和楊榮商量。他下令加強京城的治安,並派大太監王貴通(原名王景弘)去南京任鎮守。次日,他釋放了前戶部尚書夏元吉。夏因反對第三次遠征蒙古而在1422年4月被永樂帝囚禁。9月7日他正式登基,頒布了大赦令,並定次年為洪熙元年。同一天,他採納夏元吉的建議,取消了鄭和預定的海上遠航,取消了邊境的茶、馬貿易,並停派去雲南和交趾(安南)的採辦黃金和珍珠的使團。他重新命夏元吉和另一名被貶的官員吳中分別任戶部尚書和工部尚書。洪熙帝以這些行動開始取消或調整他父親的行政政策。[158] 洪熙帝通過改組內閣,授予他的某些心腹顧問顯貴的品位,以著名的翰林學士和幹練的官員充實行政官署,來開始他組織新政府的工作。在他新任命的官員中,許多人在他在南京或北京攝政時已經為他效勞,有的人在他與永樂帝有分歧時支持過他,為此受到了懲處。因此,在1414年事件中被撤職的黃淮和在同一時期被監禁的楊溥被任命為翰林學士兼大學士,他原來的老師及最親密的顧問楊士奇成了首輔大學士和少傅;楊榮和金幼孜也留任大學士。 為了補償他們以前所受的屈辱,每個人被封為一品的高官,並有兼職。例如楊士奇兼任兵部尚書,楊榮兼工部尚書,黃淮兼戶部尚書。這樣,他們就能直接過問在職大臣們的行政事務和施加政治影響。[159]洪熙帝由於他的背景,與這些重要的朝廷官員有一種親密的關係。他與其後繼者們不同,經常召見他們進行正式會議,要求在他對重要事務作出決定前在密封的奏章中提出意見或建議。這樣,內閣不再是像以前明代統治者之下的不能負責的諮詢機構,大學士親自參加了決策。對洪熙帝大力取消他父親的不得人心的計劃和在全帝國建立正規的文官政府的行動來說,這種集體領導是必不可少的。 在1424年的餘下的幾個月中,洪熙帝把大部分時間用在改革行政方面。可有可無的官員被解職,其他的官員在70歲就奉命退隱;失職的官員降職,有突出才能的官員升任更重要的職務。為了取得直率的評價和揭露貪污腐化,皇帝在10月18日給予楊士奇、楊榮、金幼孜,稍後還有夏元吉每人一顆銀印,上刻「繩愆糾謬」的格言。他命令他們用此印密奏關於貴族,甚至皇族胡作非為的案件。監察御史被派往全國各地去調查官員的政績,並為官僚機構的任命尋求合適的人選。皇帝常常要求他的大臣們直言不諱,不必擔心報復,雖然他有時在激動之下訓斥或懲處少數官員,但常常後悔並要求原諒。 在任命官員時,皇帝特別重視儒家道德和個人品德,權謹便是一例。他是一名低級官員,在1425年進入內閣完全是因為他極為孝順。同樣,皇帝任命有才能和守紀律的人擔任地方的行政和司法職務。[160]但是,務實的人也不被冷落。1425年2月,不久前剛被免去指揮職務的宦官操江提督鄭和被任命為南京守備,歷史學家已經認定,此舉標誌著宦官勢力的崛起,但是在整個洪熙統治時期,宦官實際上被置於嚴密的監視之下。[161]為了使官僚機器更有效率,皇帝對文官科舉制度作了一些改變。他認為這個制度偏袒南方人,於是他規定了份額,以保證北方人占全部進士的40%。這個政策經稍加修改,在明、清兩朝一直貫徹執行。 作為這同一改革的一部分,洪熙帝試圖糾正永樂時期司法的弊病。他關心的是,許多被判死刑的人可能是捏造的罪名的受害者。1424年11月,他命令內閣會同司法官員複查案件。後來,他宣稱在有些刑事案件中,甚至他本人的判決也可以不顧或推翻,如果它們是在憤怒或不知情的情況下作出的。[162]此外,在他統治時期,他兩次恕免諸如齊泰、黃子澄等官員的家屬,這些官員因忠於建文帝而在1402年被處死。[163]恕免令免除其家屬為奴,並發還沒收的財產。1425年4月在皇帝死前不久,曾頒布一道詔令,進一步告誡司法當局要根據法律判決,並在宣判前,特別在宣判死刑前要複查對犯人的指控。此外,他禁止對犯人濫用肉刑和在懲處時株連犯人的親屬(重大的叛逆罪除外)。他斷言,這些做法嚴重地違背了儒家的仁愛原則和孝道倫理。 洪熙帝最關心的是他父親耗費巨大的種種計劃所引起的黎民百姓的財政困境。在他短暫的統治時期,他頒布了幾道詔令,取消皇帝徵用木材和金銀等商品的做法,代之以一種公平購買的制度。他還免除受自然災害的人的田賦,並供給他們免費糧食和其他救濟物品。[164]特別使他苦惱的是人民的頻繁逃亡,這種情況是農民無力付稅和應付各種徵用引起的——這是永樂統治晚期的一個嚴重問題。流浪在永樂晚期使國家喪失大量收入。1425年2月,皇帝專門頒布一道詔令,要逃亡者重返故里,答應免除他們所欠的稅,在他們所在地登記後另外還免除兩年同樣的稅和勞役。 此外,洪熙帝還派了一個以廣西布政使周干為首的專門小組去調查某幾個府的納稅負擔。它們包括應天、蘇州、松江、嘉興和南直隸及浙江的另外四個府。皇帝生前未看到調查報告,但它成了宣德帝實施的減稅計劃的基礎。皇帝還非常關心提供直接的救濟,他幾次因他的大臣們對此反應遲緩而大發雷霆。在一次地方的饑荒中,他批駁了戶部官員們的提議,即只借糧給百姓而不是免費分發。另一次,他憤怒地駁回了一些大學士請他先與戶部和工部商議的要求,下令立即對一些受災區分發救濟糧和減免稅收。 這些事件證實了這個時期加在人民身上的沉重的負擔,這種負擔在很大程度上是以前代價高昂的對外政策的必然結果。洪熙帝採取各種措施以限制明朝的擴張主義。當他登基後隨即取消鄭和的遠航時,他已表現出了收縮和鞏固外事活動的傾向。在他在位期間,他滿足於讓精幹的軍事將領守衛北方諸前哨,以防東蒙古人的入侵和繼續保持與中亞和南洋各國的納貢關係。但他主要關心的是安南,雖然安南已被合併了幾年,但仍沒有平定。他渴望和平,提出一有可能就承認黎利的政權;但因為這樣做時機不成熟,他就繼續執行其父誘降黎利的政策。他斷定黃福為人過於謹慎,不能繼續在安南任布政按察使,於是以榮昌伯陳智接替他。但是明軍未得到加強,[165]在洪熙末年,這種情況仍未改變。歷史學家認為召回黃福是中國在安南失敗的主要原因,並委過於皇帝,因為黃福對當地的行政有豐富的經驗,並得到當地人的尊敬。 最後,在他死前的一個月,洪熙帝在扭轉其父政策方面採取了一個最激烈的措施,即把京師遷回南京。據說此舉是夏元吉和其他高級朝廷官員作為把資源從北方邊境轉移出來的策略的部分行動而強烈要求的。洪熙帝自他登基時起,顯然已有此意;這時他已設南京守備,並派他信任的將軍和宦官去指揮。洪熙帝對先帝侵略性的北征不感興趣,也不喜歡北京;此外,他在南京當過監國,熟悉南京的情況,感到那裡更為舒適。另外他還關心維持北方首都的費用,這項費用不但大大地增加了中國東南的負擔,也使各政府部門難以應付。 1425年4月16日,他定北京所有政府部門為行在,如同1403—1420年這段時期那樣。兩星期後,他派皇太子朱瞻基到南京去拜謁洪武帝的皇陵,並留在那裡負責。儘管南京地區有地震的報告,但皇帝的返回和他朝廷的南遷勢在必行。然而皇帝在實施這一行動前死去。此外,他的繼承者宣德帝並未參與這一計劃,宣德帝與永樂帝更親近,對偏向北方的政策不那麼討厭。北京依然是京師,南京又成了輔助性的都城。[166] 洪熙帝於1425年5月29日在北京突然死去,終年47歲。對他突然死亡的原因有種種猜測:雷擊、中毒,甚至過度縱慾。後一種猜測的根據可能是,在他死前幾天,皇帝嚴懲翰林李時勉,因為他上奏提出批評,其中一條是他在服永樂帝之喪時與其妃子有性關係。但是一名大太監報告說他死於心臟病發作。考慮到皇帝的肥胖和足疾,這種說法更為可信。[167] 洪熙帝被尊為昭皇帝,廟號仁宗。其陵墓稱獻陵,建造得莊嚴簡樸,象徵著他的統治作風。皇帝有10子7女;其中9子4女成年。長子朱瞻基為他與張後所生。他在1424年11月已被立為皇太子,最後繼其父而為宣德帝。 張後在這整個時期是皇室和宮廷的政治網絡中的關鍵人物。她活到1442年,壽命超過了她丈夫和兒子,在兒子在位時期,她成了皇太后。後來她在她孫子正統帝時期為攝政,在幼帝在位的第一個10年中在政治中發揮了極重要的作用。張後的弟兄張昶(1374—1428年)和張昇(1379—1444年)被封為可以世襲的伯爵。張昶本人積功而為著名的將領,張昇則憑升遷而成為一名將領。 歷史盛讚洪熙帝是一個開明的儒家君主,他像他模仿的古代聖王那樣,堅持簡樸、仁愛和誠摯的理想。他因大力鞏固帝國和糾正永樂時期的嚴酷和不得人心的經濟計劃而受到一致的讚譽。他的許多政策和措施反映了一種對為君之道的理想主義的和儒家的認識,但是它們也是他對前幾代皇帝的一些傾向的反應。[168]皇帝有時因性情暴躁和容易衝動而受到批評,如他偶爾申斥和懲處那些表現得優柔寡斷或講話太惹人惱火的官員。可是他有足夠的度量認識自己的缺點和向人道歉。不管他有什麼錯誤,它們都可以被他的仁愛和一心為公的熱誠所彌補。[169] 過早的死亡阻礙了洪熙帝去實現一切目標,但儘管如此,他留下來的遺產仍是一清二楚的。除了人道主義的社會活動外,他對儒家的政治理想——一個道德上堅毅的皇帝採納學識淵博的大臣們的忠告統治天下——也作出了貢獻。在他統治時期,他十分信任翰林學士,把他們提升到負有很大責任和有很大權力的職位上。這使人回憶起他的堂兄弟,即倒霉的建文帝來,但以後幾代皇帝卻沒有把這個先例維持下去。可是,內閣的三楊領導在他死後的若干年中繼續保持穩定;而內閣雖然有某些缺點,在維持文官政府方面,其作用仍是舉足輕重的。因此,洪熙之治經歷了明代政府的重點發生重大變化的早期階段。 宣德統治時期 洪熙帝長子的登基並沒有引起任何強烈的政治和政府的反應:在性格上,他與其父相似,也具有他父親那種對皇帝作用的理想主義的、然而是保守的想法。宣德帝是文人和藝術的庇護人,他的統治的特點是其政治和文化方面的成就。 在最初兩年,宣德帝面臨其叔父朱高煦的叛亂和安南人繼續反抗中國占領的沉重壓力。問題很快得到解決——前者用軍事鎮壓解決,後者用外交方式解決。在他統治的其餘時期,北方邊境異常安寧,因為蒙古人及其同盟已經四分五裂,同時明朝又繼續與中亞、東亞和東南亞各國保持良好的關係。相對地說,由於沒有內亂和外來威脅,帝國得以免去不必要的財政負擔,朝廷能夠從永樂時期所承受的耗費恢復元氣和實現自己的政治改革。這些改革包括改變政治和軍事制度,重新組織財政和擴大社會救濟計劃。 宣德帝的登基 宣德帝朱瞻基生於1399年3月16日,是朱高熾(當時是燕王封地的繼承人)與其嫡妻張氏所生的長子。朱瞻基習武,又在翰林學士的指導下學習儒家學術。雖然他也有他父親的那種學習經籍和文學的天資,但作為一個青年,他尤其是一個傑出的武士。他的早慧引起了永樂帝的注意。永樂帝尚武,常帶朱瞻基離開京城和他的家庭去狩獵和進行軍事視察。[170] 他的父親在1411年後期被指定為皇太子,朱瞻基就立刻被永樂帝正式立為皇太孫。他進一步攻讀儒家的經籍和為政之道,此時主要由胡廣進行指導。這些課程深受重視,以至在他與其祖父公出時也不中斷。他父親為健康不佳所苦,而朱瞻基則長得健壯,生氣勃勃。他在15歲時,被永樂帝帶去參加第二次遠征蒙古的戰役。他除了與其祖父關係密切外,還深深地敬慕他父親,常常保護他父親使其免遭兩個叔叔朱高煦和朱高燧的打擊。這一切引起了其他幾個叔父的警覺,他們對他的堅強的性格和他受永樂帝的寵愛有很深的印象。 洪熙帝登基不久,在1424年11月1日立朱瞻基為皇太子。在以後幾個月,朱瞻基的大部分時間在北京度過,但在次年4月,他父親派他到南京去幫助完成遷都的準備工作。當洪熙帝在5月28日患病時,皇太子被召回北京,但當他抵達時,皇帝已死去。於是他在26歲時成了新皇帝。他在1425年6月27日正式登基,開始了宣德統治時期。他放棄了他父親把朝廷遷回南京的計劃,仍保留北京為帝國的首都,這多半是因為他成長在此地,因而與永樂帝一樣深切地關心北方的邊境。 政府結構和人員 宣德帝保留了原來的政府結構,讓許多傑出的官員繼續效勞。但是他在政治制度方面和行政實踐中的確作了某些變動。這在內閣作用的改變和宦官參與行使行政權方面表現得很明顯。 由於洪熙帝的改組,由翰林學士任職的內閣此時享有崇高的威望。自永樂在位時起,人們所稱的內閣原來是一個諮詢機構,這時開始行使更大的行政和審議實權。三楊、金幼孜、黃淮分別在內閣中重新任職。他們不但官居一品,具有特殊的宮廷官銜,而且在外廷兼任尚書。[171]例如,楊士奇保留了兵部尚書的官銜,黃淮和金幼孜分別保留戶部尚書和禮部尚書的頭銜。他們都得到新皇帝的尊敬和信任,這不但是因為他們曾是他的老師,而且他們還是前一代皇帝的有功之臣。他們由像吏部尚書蹇義和戶部尚書夏元吉等高級官員協助工作,夏元吉雖不是內閣成員,卻能參與決策。但除了這些人外,在宣德年間內閣很少添人。[172]開國皇帝禁止給予這類顧問丞相頭銜的命令並不能阻止他們勢力的穩步發展,特別在他們得到皇帝堅定的支持後更是如此。 內閣的突出地位還因新的行政程序而得到加強:定期上朝覲見皇帝以討論較為迫切的政府事務。遵循洪熙帝的先例,皇帝要他們直接向他呈遞密封的奏議以確定適當的行動。此外,皇帝採用了一種稱之為條旨或票擬的正規的辦事程序,程序規定大學士們審議官員呈遞的奏議,並提出適當答覆貼在每道草擬的詔令上以供御批。皇帝一般採納他們的建議,並將詔令分送給主管的部去貫徹;他並不再召他的顧問們進行複議,除非主要內容出現了爭議。[173]這樣,內閣就成了皇帝和六部之間的橋樑,與以往相比,更成了決策的力量。它的領導人這時可以不與主管的部商議就提出建議,每當皇帝感到應該默認他們的決定時,這些決定就自動生效。 雖然這種做法在一定程度上使辦事更加迅速和有效率,但也促進了宦官勢力的崛起。自明朝建立以來,他們作為皇帝的個人代表,一直在執行緊要的任務。洪武帝在位時,負責皇帝文書的司禮監太監不准與外廷的官署接觸,以防止宦官參與政事。建文帝和永樂帝也意識到可能出現的弊病,都遵循這一做法,嚴密地監視著宦官的活動。[174] 宣德帝也持同樣態度,但他一改以往的方式,而是在宮內為宦官提供正規的書本教育。1426年,後來又在1428年,皇帝指定翰林學士在內書堂教宦官,以使他們能夠處理文件和正式與朝廷官員聯繫。雖然對宦官的正規教育從沒有像某些非官方史料斷言的那樣真正被禁止過,但這種做法仍是一反常規。主要的原因是皇帝需要信得過的奴僕去處理他私人的文件。其他的集團都不能提供這樣的忠誠和機密性。[175]每當皇帝並不簡單地採納大學士們提出的決定,他們關鍵性的作用就突出起來;這時司禮監的宦官被指望代表皇帝採取適當的行動。此外,各部一般不能與皇帝一起討論和複審宦官的建議,那些轉遞文件的宦官就能在皇帝不知情的情況下上下其手。結果是,他們取得空前的機會去濫用皇帝的特權。 宣德年間宦官的崛起是以前行政發展的結果。三楊因未能警告皇帝不要以他那種方式使用宦官而受到現代歷史學家的批評,但是宦官篡奪皇帝權力的能力歸根結底取決於皇帝本人的脾性。就宣德帝而言,這位君主似乎能夠控制他們。他不但屢次下令減少宦官的採購和諸如伐木和造船等宦官的指導活動,而且他處決和嚴懲了那些犯有重罪的宦官。但是,由於提供了正規教育和使用他們處理公文,他無意地為他們濫用權力開闢了道路。當某個皇帝寧願怠忽職守或不問政事時,宦官濫用權力的情況變得最為嚴重。在這種情況下,宦官最後便高踞在一個無強有力的領導和其權力體系也處於混亂狀態的官僚體制的頂點。結果,他們為後來明政府的敗壞而承受了大部分的責難。[176] 內亂和外來危機 宣德帝登基不久,他就面臨對他權威的一次嚴重挑戰。他的叔父、當時的漢王朱高煦設法通過武裝叛亂來推翻他。這次起事除了迅速被鎮壓外,在許多方面與燕王反對建文帝的起事相似。朱高煦曾因他的戰功而受到永樂帝的寵愛。但是,在1404年他的兄長、未來的洪熙帝被定為皇太子時,他深為失望。朱高煦屢次違背皇帝的訓示,最後在1417年他引起了父親的憤怒而被流放到山東的一塊小封地樂安。當他兄長最後登上皇位時,雖然他被待之以誠,但隨著他侄子的登基,他的憤怒心情沸騰了起來。[177] 1425年9月2日朱高煦首先發難,他設置了帝國才能設置的軍隊番號與官銜。五天後,他派一名助手去朝廷,列舉了他的不滿以說明他的行動事出有因。他指責皇帝把貴族頭銜封給文官,從而違背了永樂帝和洪熙帝定下的規矩。他還指責皇帝在選用官員時判斷不當。這些指控似乎基本上就是以前燕王對建文帝的指控的翻版。但這一次,它們沒有得到響應。[178] 在聽到起事時,新帝一開始猶豫不決。但在9月9日,在大學士楊榮等人的強烈要求下,宣德帝御駕親征。在沙場老將薛祿(1358—1430年)的率領下,一支有兩萬士兵的先鋒隊於9月21日圍攻樂安。在勸誘叛王投降未成後,他們於次日猛烈攻城。朱高煦向皇帝投降,與他的隨從一起被帶到北京。他被奪爵,死於可怕的酷刑,時間或是在這一年年底,或是在以後某個日期——史料沒有明確肯定。追隨叛王的600多名文武官員被處死,另外2200名官員被發配邊陲。以後的調查表明,朱高煦之弟趙王朱高燧和另一個王也與這一陰謀有牽連。但皇帝因關心王朝的穩定,下令不予追究。這場叛亂的悲慘的失敗表明了帝國諸王的權力已經下降的程度。 宣德帝還面臨另一個嚴重問題,一個歷經幾代皇帝拖延下來的問題:安南人繼續抵制中國人吞併的企圖。在開始時皇帝在撤軍和繼續平定的努力之間舉棋不定,但最後經過認真的考慮後,他下令撤出全部中國的占領軍。這樣就結束了中國對安南的占領和使安南經過27年的中國干涉後恢復了獨立。 中國在安南的地位在皇帝登基的前夕就已經惡化了,當時陳智的軍隊因缺乏給養和不熟悉當地的情況而被打敗。1426年5月8日,宣德帝調整了指揮結構,任命王通為統帥,但仍不能決定行動方針。最後,在次日,他召集其親密顧問,表達了他想結束戰爭和讓安南自治的願望。皇帝提到了祖訓中不要進行擴張戰爭的告誡和永樂帝原來的冠冕堂皇的目的,即不吞併,而是恢復陳王朝的統治。他得到了不同的反應。大臣蹇義和夏元吉主張進一步的軍事行動,而楊士奇和楊榮則主張撤軍。皇帝的願望至少得到一部分人的支持,但做最後決定的時機尚未來臨。[179] 1425年冬,黎利向中國的戍軍發動了一次次的大規模攻擊,給王通的軍隊造成了2萬人或3萬人的傷亡。1427年1月23日皇帝派柳升率領一支遠征軍前往解救。同時,經過與大學士們商討後,皇帝恢復了退休的布政按察使黃福以前在安南的職位,以試探停戰的可能性。1427年9月30日,當柳升的軍隊到達邊境時,黎利出人意料地給他一封信,要他轉呈朝廷。信的內容是,他已找到一個名叫陳高的陳氏後裔,如果中國人讓安南自治,他就承認陳高為王。幾天後柳升大敗,在諒山附近損失了7萬人。當聽到這場災難時,王通自作主張,同意黎利的條件;11月12日,在沒有等待北京指令的情況下,他撤出了軍隊。雖然他的行動沒有得到正式的批准,但事實證明這是中國占領安南的最後的轉折點。[180] 明朝廷直到11月16日,即在柳升慘敗以後一個多月才收到黎利的信。次日,皇帝召見大臣們,但意見依然不一。三天後皇帝宣布他將接受黎利的建議,並指定一個代表團去商談停戰事宜。但在抵達安南時,代表們被黎利所拒,他因勝利而洋洋得意,這時拒絕讓步,並聲稱陳高已死。他還拒絕了提出的遣返中國行政官員和部隊的建議。皇帝試圖堅持原來的條件;在1428年,後來又在1429年,他派使者前往要求恢復陳氏的統治。此事沒有成功,但在1431年7月15日收到了一封措辭顯然謙虛的信後,宣德帝勉強地授予黎利以委任詔書和印璽,讓他「權署安南國事」,但沒有封他為王。只是到1436年11月,即在黎利死後兩年,正統帝才授予其子以安南王的稱號,承認他為安南的合法統治者。 從安南撤軍是在面對一項已經證明是災難性的政策時出於對民族利益的現實主義考慮。明朝政府已經從比它小得多的鄰國那裡遭受了軍事和外交的屈辱。對中國人來說,受損害的民族尊嚴已因消除了這些勞而無功的軍事行動強加在帝國身上的沉重的財政和軍事負擔而得到了補償。但對安南人來說,明朝20年的占領在他們與中國統治者的關係和他們對中國文明的態度方面,留下了不可磨滅的傷痕。[181] 行政變化和制度發展 作為他的國內政治和社會改革的一部分,宣德帝在政府的三個主要領域作出改變,它們是都察院、地方行政和軍事。皇帝繼承了一個貪污成風的都察院。後來他制定了幾項改造,並為它定下了新的任務。1428年8月,誠實清廉的顧佐(死於1446年)被任命為都御史,以取代臭名昭著的劉觀,劉因任職期間(1415—1428年)犯下許多罪行而被判刑。在以後的幾個月,北京和南京都察院的43名官員因不勝任而被罷官,接替的人都要經過嚴格的考查。總的辦事程序和組織都加以規定,都察院的職責也被擴大。[182]新增的兩個主要任務是重建兵員花名冊和視察邊境各省。1424—1434年期間,專門規定了一些御史監察的任務,並在以後加以制度化。它們包括視察軍屯、建設項目和京營的情況,以及監督南直隸的徵稅和通過大運河至北京的漕運。 監察工作滲透到明代中央和地方各級行政以及外廷和內廷的所有領域;它的活動遍及民事、軍事、財政和司法幾個方面。它在監督行政工作的運轉和向皇帝進行政策進諫方面發揮了極重要的作用。1424—1434年期間,御史們使240名以上的官員降職,並使其他一些官員任職、復職或得到提升。他們還呈上247份彈劾奏摺,至少揭發659名官員和其他17人,同時還呈上251份其他內容的奏議,向皇帝提出忠告和勸諫。 一般地說,經過1428年的清洗,御史們變得更加幹練,在批評時更加直言無忌。他們還提出直率的忠告,不過在觸及皇帝私人行為的案件時,他們也會遲疑不決,因為擔心會帶來相應的處罰。雖然皇帝對他們表示尊敬,但他對玩忽職守和濫用職權的御史也是嚴厲的。這些人被降職、關押或流放,對他們不處死刑。在地方行政中,宣德時期最重要的制度發展是地方治理開始從半正式向正式的體制過渡。在這個體制中,官員們被任命到各省擔任巡撫,其意義為「巡視安撫」;這個頭銜在英語中通常被譯作「總協調人」(grand coordinator),因為這類官員的職責是協調省的三司——按察司、布政司、都指揮使司——的職能。這種省的行政體制的設立體現了以前幾代皇帝統治時期為了臨時任務由中央政府任命特任「巡撫」這一做法的變化。「巡撫」這一名稱已被洪武帝於1391年在較為一般的意義上使用過,當時他派太子朱標去陝西執行類似的任務。永樂帝在1421年也派26名高級朝廷官員進行安撫軍民的工作。不但著名的官員曾被專門授予巡撫或安撫的官銜,而且有些親王——包括登基前的洪熙帝和宣德帝——也被委任過。[183] 關心民間疾苦和地方行政工作的宣德帝遵循這些先例,在1425年9月派兩名高級官員到南直隸和浙江省去進行「巡撫」。當1430年,任期不限定的高級官員被委派去「巡撫」河南、陝西和四川的民政、司法和軍事工作時,體制的定形化過程仍在繼續。5年以後,這類委派的任務被擴大而包括了從甘肅至遼東的北方邊境的主要邊防地區。在承擔長期管轄這樣大的地區的任務時,這些專使實際上已把後來稱之為巡撫的職務制度化了。[184] 但巡撫從未被承認為實質性的任命,而是把職權委諸同時在中央政府任正式官職的官員的一種專門的委任。這類官員通常是六部的侍郎,特別是兵部侍郎。後來他們被加授高級監察官員的空銜。此外,巡撫還被指定為兼提督軍務或參理軍務。當軍事在行政管理中日趨重要時這種情況變得更加普遍了,並且標誌著隨著軍事組織本身的退化,文官逐漸地控制了軍事。巡撫制逐漸演變成後來稱之為總督的管理方式,總督意即被委任去處理涉及一個以上轄區的文職協調人。 1430年10月當工部右侍郎周忱(1381—1452年)被指定去監督徵收和運輸從長江流域解往北京的漕糧時,「總督」這一官職名稱開始被使用,意即「監督」。這一先例在下一代皇帝統治時被制度化了,這時這些專使之一擔任了巡撫和總督,具有明確的軍事責任。[185]巡撫制和總督制都在正統帝時期趨於成熟,它們成了明代行政等級體制中的重要組成部分,滿洲的統治者為了加強對中國的控制,也繼而加以採用。 宣德帝試圖清除軍事的腐敗現象,以大力建立文官統治。在歷次征戰中,貪污的軍官只動員窮人而向富人出售免徵券,在徵用物資時,向黎民百姓過分勒索。他們非法地使用士兵作為自己的私人奴僕,侵吞他們的軍餉和口糧,扣發他們的冬裝。這樣的非法勒索和苛刻待遇敗壞了士兵的士氣,助長了開小差,進而破壞了整個軍事組織和嚴重地降低了部隊的戰鬥力。[186] 為了清除這些弊病和恢復軍事組織的紀律,皇帝在1426年和1428年派出一批批的監察官員去視察和改進各省的軍事狀況。這些調查的一個目的是清查兵員花名冊,以確定各軍事單位實際的士兵人數和所需的軍餉和口糧,從而清除貪污的主要根源。這類使命稱之為清軍,從此成了御史們的正常任務。[187]另外,皇帝在1428年3月頒布了關於徵兵和扣押逃兵的新規定,條款從8條增至19條;1429年10月,他又增加了旨在清除營私舞弊的條款22條。後來在1429年,他為了表示對軍事和提高軍隊士氣的關心,在北京郊外舉行了一次王朝最令人難忘的公開軍事檢閱。京師在訓的部隊定期隨御駕巡視北方邊境和進行大規模的狩獵活動。[188] 儘管這樣關注,軍事組織繼續受到管理不當、士氣下降和缺乏戰鬥力等問題的損害。根本的原因似乎是軍屯未能給部隊提供糧食以及世襲的軍事制度中存在種種不正常的現象(對中國社會來說)。軍隊不再像在永樂帝時代那樣經常征戰,戰鬥經驗很少。皇帝老是對犯罪軍官寬大處理,這是促成以上通病的一個因素。他斷言,他們缺乏教育,因而不能用正常的標準去衡量他們。[189]明代軍隊的無能更趨嚴重,這在1449年在土木慘敗於人數遠遠少於明軍的瓦刺蒙古人之手這件事中暴露無遺。儘管以後作了種種改革,明代軍事制度的基本弱點到明朝滅亡時仍未得到糾正。 財政改革 宣德時期第三個重要的國內發展是重新組織財政和特別在長江下游諸如蘇州和松江等府採取救濟措施。如前所述,這些府負擔著很不公平的稅賦。有意在這個地區徵收懲罰性稅賦的洪武帝後來已下令進行減免,但甚至晚至1393年,蘇州一地的份額依然高達281萬擔,幾乎是全帝國田賦估計總數的十分之一。松江的耕地只有蘇州的四分之一,但徵收的田賦幾乎為後者的一半,占帝國田賦收入的4.14%。[190]永樂帝在位時,平均每年的田賦收入提高約10%,以滿足遷都北京以及歷次對外征戰和海外遠航的巨額支出的需要。史籍沒有記載蘇州和松江的新的田賦份額,但可以合理地假定,它們的份額也相應地提高了。這些沉重的稅賦要求引起了積累的巨額欠稅和債務,從而導致大量人口出逃和農民的貧困,特別是在永樂晚期自然災害打擊這一區域時更是如此。 在1422—1428年期間,松江的欠稅每年高達幾百萬擔。宣德帝的北京朝廷既依靠田賦作為歲入,又依靠從長江流域運送的糧食來供養北京。這些運送的糧食1426年估計達239萬擔。正好兩年以後,運糧翻了一番以上,達548萬擔。[191]因此造成這一極為重要的區域減產的欠稅和農戶出逃,成了一件越來越受到關心的大事。在這些府採用各種減稅免稅的計劃具有雙重目的:保持收入流入國庫,糧食運往北京。它們的實施還基於這樣的信念:帝國的富強取決於其農業人口的富足。 欽差大臣周乾的報告使皇帝對長江三角洲區域稅賦負擔的嚴重性有了清晰的認識,周干是奉命去那裡調查財政狀況的。他的1426年8月的奏疏描繪了農民的逃亡、過多的欠稅以及由此造成的對當地居民和徵稅工作的嚴重影響。他提議減少官田的稅賦份額,清除稅吏的貪污行為,消滅當地官員的弊政。他請求朝廷指派幹練的官員去管理這些府的財政事務,並派專使去監督他們的工作。 皇帝的注意力被這種情況所吸引,朝廷在以後四年進行了討論。大學士們支持減稅,而戶部的官員則反對,因為擔心減稅後的影響。1430年5月,皇帝下令在全帝國減稅。然後在10月,皇帝派幾個財政官員作為巡撫到各地總督稅糧徵收工作。當時的工部右侍郎周忱受權管理南直隸,其中包括蘇州府和松江府。在以後幾年他和況鍾(1383—1443年)在宣德期間的改革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況鍾是一名同樣幹練的行政官和財政專家,在1430年6月任蘇州府知府。[192] 周忱和況鍾在承擔新的責任時面臨艱巨的任務。特別在蘇州和松江,他們發現不但有巨額的欠稅以及官地和私地之間稅賦份額的差異,而且發現大規模逃亡以逃避沉重的稅賦負擔。例如,周忱注意到,蘇州府太倉縣在1391—1432年的40年中,納稅戶減少了90%,只有738個納稅單位,而該縣負擔的稅賦份額則保持不變。但況鍾和周忱並不僅僅是不顧戶部的不斷阻撓而奉皇帝命令進行減稅。他們還開始實行旨在消滅稅吏徵稅中的不法行為和貪污腐化的一系列措施。 周忱在他的治地推行了至少5項重要的財政改革措施,因而受到稱讚:[193] 1.征糧的衡量單位的標準化。這個措施防止稅吏欺騙和多收糧食。 2.每個縣設糧倉以貯藏地方行政官員監督下徵收的稅糧。這樣就能防止糧長在自己的私宅內囤積糧食。 3.對官田和私田的稅糧採用一種稱之為平米法的附加稅。這項附加稅用於運輸溯運河而上直達京師的糧食,附加稅的一切結餘都儲存起來用作緊急儲備。百姓可在運河河畔的方便地點繳納稅糧,另外繳納一種特定的附加稅,作為士兵們把糧食用船運至目的地的報償。這樣就能解除那些需要自己運輸的人的負擔。 4.在這些府的每個縣設濟農倉。它將儲藏地方官在豐年通過平糴法收集的餘糧,以便在自然災害或歉收時分發。 5.設立以「金花銀」或棉布繳納稅糧的制度,其特定的折換率定期調整。這個制度對平民和官府都大為方便,還直接刺激了南方各府貨幣經濟和紡織業的發展。 朝廷批准了其中的大部分建議,但它們的貫徹常常受到戶部和地方行政官員的阻撓。直到1433年,周忱和況鐘關於不折不扣地給蘇州減稅的要求才得到皇帝的批准,減免數相當於以前份額的四分之一以上。對其他的府也相應地進行減稅,但周忱的其他大部分建議卻被戶部成功地否定了。[194] 可是,周忱的改革在他死後仍在進行。他的其他計劃在正統帝1436年初期登基後被採用。還有一些計劃後來給張居正(1525—1582年)在長江下游諸省的財政改革提供了樣板。[195]記錄表明,宣德統治時期田賦年平均收入已下降到30182233擔,比洪熙統治時期少8%,比永樂時期少5%。在正統時期,此數又進一步降低了10%至15%,在以後明朝各代皇帝統治下,年平均徵收的稅糧始終在2500萬至2800萬擔之間。[196] 要解釋這些數字不是一件簡單的事,因為我們沒有關於耕地面積和納稅戶實際數的可靠材料。此外,也不存在分項目列出的國家收支數。的確,明代不存在國家「預算」。但是一般地說,在宣德期間農民似乎從全面的減稅中得到了益處,而國家由於大量減少支出,也能夠經得住收入的減少。但在以後幾代統治時期,情況有了變化。由於直線上升的行政和軍事支出,政府被迫加征附加稅以補充稅收的不足。這些附加稅轉過來造成了嚴重的新財政問題,這些問題使16世紀晚期張居正主持下的一條鞭法改革勢在必行。[197] 救濟措施 宣德皇帝對影響中國大部分地區的旱澇和蝗蟲災害的報告的反應是迅速的。在正常的制度範圍內,他對受災區採用各種各樣的救災措施,諸如免稅一至二年,減收田賦二至四成,分發免費的糧食和其他生活用品以吸引難民重返家園。為了保證取得理想的結果,皇帝鼓勵地方官員履行自己的職責,並常常派欽差大臣去各受災區監督工作的進行。歷史學家一般都盛讚宣德帝全心全意地關心人民的福利。[198] 對外關係和納貢制度 蒙古人 雖然在以前幾十年明朝經常遭受蒙古諸部落的騷擾,但宣德在位時期的北方邊境還是比較平靜的。這種暫時平靜之所以出現是因為阿魯台對東蒙古人的無可爭辯的領導已被永樂帝的無情征討所破壞。結果,部落領袖之間存在著嚴重的對立。到永樂帝去世時,阿魯台已經江河直下,因為重新振興的瓦刺人在脫懽(死於1439或1440年)的領導下屢次侵入他的領地,迫使他東移。這樣,蒙古聯盟一分為二:阿魯台領導東蒙古人,脫懽領導西面的瓦刺諸部落。雙方戰爭不斷。[199] 阿魯台的領導權還受到在他控制下的兀良哈惕各衛的蒙古人的挑戰。在洪熙統治時期,他們曾經徒勞地尋求中國人的援助去反對阿魯台。在這些威脅面前,阿魯台再次爭取與明朝廷和睦相處,他的提議得到熱情的回報。宣德帝登基以後不久,阿魯台開始每年派遣納貢使團攜帶馬匹和其他禮品去北京,而中國人則以珍貴的絲綢、緞子和其他的禮品回贈。明朝廷希望瓦刺萬一進攻的時候他會幫助他們,但阿魯台仍然十分虛弱,不能成為一個有力的盟友。由於阿魯台的無能,兀良哈惕蒙古人受到鼓舞,不時威脅中國邊境。1428年10月,當這夥人襲擊中國領土時,恰好皇帝率領3000名騎兵視察這個地區的邊境,他親自擊退了侵犯者。 後來對邊防作了一些變動。在戰略要地開平衛之南,中國軍隊在薛祿將軍的率領下在一些城市構築防禦工事。1430年5月工事完成後,薛祿建議把邊境防務集中在那裡,放棄開平的前沿戍區,以便縮短供應線。這個決定後來被認為是一個嚴重的戰略錯誤,因為它把幾百英里的地方暴露在蒙古人面前,同時又限制了中國軍隊,使他們越來越採取守勢。[200] 同時,在西面,瓦刺已經強大,並在1431年初期擊敗阿魯台。此事又促使兀良哈惕再次造反,但沒有成功。最後,在1434年9月的母納山之戰中,脫懽領導下的瓦刺部擊潰了阿魯台並把他殺死。瓦刺這時無可爭辯地成了蒙古的支配力量。這次勝利後,脫 懽保持著與明朝廷的友好關係。當他的野心勃勃的兒子也先(死於1455年)在1440年繼任瓦刺的領導權後,立即試圖在蒙古腹地建立瓦刺部落的霸權時,局勢就完全改變了。[201] 日本和朝鮮 宣德在位期間,明朝廷積極設法改善與日本的和朝鮮的關係。宣德帝恢復了與日本的正式關係,由於日本將軍義持的敵意,這種關係在永樂時期已經處於衰落狀態。1426年和1427年,皇帝單方面取消了關於納貢使團的1404年協定,作為改善關係的措施。他增加了每10年准許來華貿易的船隻和人員。但義持繼續阻礙任何協定的達成。 但義持的繼承者義教(統治期1429—1432年)則對恢復關係表現了很大的興趣。1432年2月,宣德帝派宦官柴山攜帶一份給義教的詔書去琉球,建議恢復關係和增加批准的貿易量。詔書是通過琉球王的斡旋而轉到日本的。義教對所提的內容感到欣慰,就在9月派了一名具有中國血統的僧人龍室道淵帶領一個使團於1433年6月抵達北京,同時隨帶馬匹、甲冑、刀劍和其他土產等貢品。7月,中國皇帝回派一個使團護送日本使團回國,明朝的使團在日本受到熱烈的接待。[202] 這些互相往來的活動恢復了中日之間的官方關係,其間關係雖然偶爾發生破裂,但是一直維持到了1549年。原因是雙方各為自己的利益打算。將軍及其繼承者願意合作,是因為日本人熱衷於在新的和更有利的制度下進行貿易,並且獲得了厚利,儘管雙方不時發生爭執。明朝廷則希望在鎮壓中國沿海的日本海盜(倭寇)方面取得將軍的幫助。中國人認為,他們未能達到這方面的目的是因為對方對他們的慷慨大方的反應採取了半心半意的態度。但實際上將軍對海盜的控制程度是很小的。 宣德帝和李裪王(1418—1450年在位)都在位期間,中國和朝鮮的關係一直是密切的。雙方定期互派使團和互贈禮物,1426年2月,皇帝命一名宦官率第一個使團去朝鮮。他贈朝鮮王絲綢,以回報這一年早些時候朝鮮王派使團帶禮物訪華的行動。第二年,另一個攜帶禮物的使團被派往朝鮮。這一次,皇帝要求5000匹馬以供軍用。要求很快被滿足。1429年晚期,明帝兩次知照朝鮮王,勸告他不要再用他本國不生產的金銀器皿作為貢品,並且還要求不要再送除要求以外的任何珍奇動物——這個勸告在1432年又被重申。1433年末,皇帝婉言謝絕了朝鮮王要求派學生來國子監攻讀的請求後,賜給他一套儒家的經史著作。這是宣德時期最後一個派往朝鮮的官方使團。[203] 根據明代史料,宣德帝改善與朝鮮關係的願望,似乎是出於擴大中國的影響和取得戰馬的明確目的。但是朝鮮的記載《李朝實錄》透露,皇帝與其祖父永樂帝一樣,常常有除此以外的個人目的。1426年,明朝要求處女和宦官以充實皇帝的後宮,還要求女廚師以滿足皇帝對朝鮮佳肴的愛好。後來,中國人要求獵鷹、獵犬和豹,供皇帝玩賞。李裪王親自選7名處女,並隨帶10名廚師、16名侍女和10名年輕的太監於1427年8月離開漢城,兩星期後抵達北京。11月,應明朝廷的要求,另一名著名的美女也被送至中國。1429年,皇帝要求並收納了另11名廚師以及大量的魚和泡菜。類似的要求一直繼續到1434年,直到1435年4月,即宣德帝死後兩個月,53名已在中國住了10年並希望離開的朝鮮婦女才被送回國。這些事件反映了明朝對外關係的另一面,這一面引起了朝鮮的強烈不滿。[204] 東南亞 宣德帝在繼續他父親的收縮政策時,只和永樂帝時期定期前來納貢的南亞和東南亞諸國保持例行的接觸,按來朝次數多寡排列,它們包括:占城(8次)、爪哇(6次)、暹羅(6次)、蘇門答臘(4次);來朝一次的有浡泥、榜葛刺、南渤利、柯枝、錫蘭、古里、阿丹和阿拉伯等國。[205]在維持這些關係的同時,皇帝還繼續執行不准中國人出海到國外定居或經商的更早時期的禁令。其目的是加強沿海的治安,使之不受海盜的騷擾,以及保持一切對外貿易的官方壟斷。這些不現實的禁令失敗了,因為在執行時存在不可克服的困難。[206] 在這些有節制的關係中,一度短暫地恢復了皇帝主辦的海上航行。1430年6月,宣德帝命鄭和指揮第七次、事實上也是最後一次南洋的航行。重新集結的艦隊直到一年半以後才離開福建。按照皇帝的設想,它們的使命是恢復永樂帝促進的納貢關係。艦隊沿著熟悉的航線重新訪問了約20個國家,航行遠及阿拉伯半島以及東北非洲沿岸。如同以往那樣,它們帶回了攜帶寶石和異國動物等禮品的外國使團。這時已60多歲的鄭和於1433年6月回國,沒有親自訪問每個國家。有些次要的使命交由他的助手去完成。宦官洪保從古里前往麥加,王景弘在鄭和本人帶領艦隊主力回國後於1434年帶了一部分艦隊駛往蘇門答臘和爪哇。1433年出現了海外使團前往北京的另一個高潮,其中15個使團來自南洋、波斯灣和東北非洲。[207] 皇帝為什麼重新推動、然後又中斷鄭和的遠航,其原因至今不清楚。對此曾作出過種種解釋:國家資源的大量耗費、楊士奇和夏元吉的起作用的反對、對北方邊境防禦的日益增加的關心、永樂帝死後明朝海軍力量的衰落。這些因素的綜合肯定造成了這樣的結果。很顯然,當宣德帝下令恢復遠航時,他不顧朝廷的反對。在反對遠航最為激烈的楊士奇死後不久,他作出這一決定的目的可能是抵消在安南大敗的影響和恢復中國在納貢屬國中的威信。但是這些冒險行動引起的反對依然存在,他以後幾代皇帝就沒有認真考慮進一步的遠航了。[208] 雖然明朝廷有充分理由中斷海外擴張,但其影響是深遠的。這項決定嚴重地影響海軍建制的力量和士氣,削弱了它的沿海防禦能力,從而促成了日本海盜在下一個世紀的進一步的掠奪。最後,明朝從印度洋和南洋的撤退切斷了中國與世界其他地方的聯繫,而此時歐洲列強正開始進入印度洋。宣德統治時期不但標誌著中國在歐洲水域的統治地位的結束,而且是明帝國孤立於國際事務的開始。 宣德帝的遺產 宣德帝在短期患病後於1435年1月31日意外地死去,終年36歲。他在位只有10年。他被尊為章皇帝,廟號宣宗。他留下二子二女及原配妻子胡氏(死於1443年)、妃子孫夫人(死於1462年)和他母親張太后(死於1442年)。在臨終時,宣德帝指定已在1428年5月被定為皇太子的8歲的朱祁鎮為他的繼承人:這名兒童作為英宗進行統治。張太皇太后領導一個攝政團,一直統治到1442年她死去時為止。[209] 由三楊監修的這個時期的官方記載相當理想主義地把宣德帝描繪成一個擅長文藝和獻身於仁政的儒家君主。這似乎言之有理。他不但試圖實踐儒家的原則,而且通過編寫為帝的指南《帝訓》(1428年)和類似的教誨官員的手冊《官箴》(1432年)而把儒家的原則留給後世。[210] 在施政時,宣德帝既懂得怎樣授權,也知道如何行使領導權。他在作出一項決定前常常採納三楊的意見,而且傾向於接受或支持大學士和大臣們的建議。可是,他在強化行政制度和皇帝權威方面,表現了強有力的領導才能。當出現危機時,宣德帝的行動是果斷和負責的,如在朱高煦的起事和需要作出從安南撤軍的最後決定時就是如此。此外,他深切地關心公正的施政。雖然他在對待失職的官員時是嚴厲的,但除了懲罰宦官外,他很少判處死刑。他常常主持重要的審判。他一貫命令複審重大的刑事案件,而這樣的再審理在他統治時期使數千名無辜者獲釋。[211] 總之,宣德的統治是明史中一個了不起的時期,那時沒有壓倒一切的外來的或內部的危機,沒有黨派之爭,也沒有國家政策方面的重大爭論。政府有效地進行工作,儘管宦官日益參與了決策過程。及時的制度改革提高了國家行使職能的能力和改善了人民的生活,這兩者是賢明政治的基本要求。後世把宣德之治作為明代的黃金時代來懷念,這是不足為奇的。[212] * * * [1]孟森:《明代史》[375](1957年;重印本,台北,1967年),第89—90頁;吳晗:《朱元璋傳》[587](1948年;修訂本,1965年;重印本,北京,1979年),第297—298頁;富路德、房兆楹編:《明人傳記辭典》[191](紐約和倫敦,1976年),第346、397頁;陳大衛(音):《燕王的篡位,1398—1402年》[20](舊金山,1976年),第1—2頁。 [2]王崇武編:《奉天靖難記注》[536](上海,1948年),第11—16頁;王崇武:《明靖難史事考證稿》[540](上海,1945年),第46—48頁;陳大衛(音):《燕王的篡位》[20],第6—8、4—21頁;《明人傳記辭典》[191],第347、397—398頁。 [3]關於這方面歷史編纂學的修改問題的徹底的討論,見王崇武《奉天靖難記注》[536],《引言》和第16—22頁;王崇武:《明靖難史事考證稿》[540],第28—42頁。又見陳學霖《篡位的合法性:永樂帝時期歷史編纂學的修改》[23],「關於中華帝國合法性會議」上的論文(美國加州,1975年),第3節。 [4]關於這幾位卓越的儒家顧問的簡略傳記,見吳緝華《論建文時的宰輔及其對明代政局的影響》[571],載他的《明代制度史論叢》[580](台北,1971年),Ⅰ,第159—166頁;《明人傳記辭典》[191],第224、426、911頁。 [5]關於方孝孺的政治思想,見克勞福德等編《根據明初社會來看方孝孺》[129],載《華裔學志》,15(1956年),第308—318頁;沈剛伯:《方孝孺的政治學說》[464],載《大陸雜誌》,22,5(1961年3月),第1—6頁。 [6]黃章健:《讀〈皇明典禮〉》[246],載他的《明清史研究論叢》[242](台北,1977年),第120—141頁。 [7]阪倉篤秀:《建文帝的政策》[444],載《人文研究》,27,3—4(1978年),第10—14頁;毛佩琦:《建文新政和永樂「繼統」》[373],載《中國史研究》,2(1982年4月),第41—42頁。 [8]王崇武:《明靖難史事考證稿》[540],第8—27頁。 [9]黃章健:《〈大明律誥〉考》[245],又《明洪武永樂朝的榜文峻岭》[243],分別見於他的《明清史研究叢稿》[242],第187—190、258—259頁;毛佩琦:《建文新政》[373],第38—41頁。 [10]吳緝華:《論明代前期稅糧重心之減稅背景及影響》[572],載他的《明代社會經濟史論叢》[583],1(台北,1970年),第76—81頁;周良霄:《明代蘇松地區的官田與重賦問題》[95],載《歷史研究》,10(1957年10月),第63—75頁。 [11]王崇武:《奉天靖難記注》[536],第22—23頁。 [12]這一點是陳大衛(音)提出來的,見他的《燕王的篡位,1398—1402年》[20],第36—38頁。關於姚廣孝的傳記,見《明人傳記辭典》[191],第1561頁。 [13]黃章健:《讀〈皇明典禮〉》[246],載《明清史研究叢稿》[242],第122—127頁。 [14]吳晗:《朱元璋傳》[587],第160—162頁;陳大衛(音):《燕王的篡位》[20],第9—11頁;德雷爾:《明初政治史,1355—1435年》[146](斯坦福,1982年),第148—152頁;又見張奕善《奪國後的明成祖與諸藩王關係考》[35],載《文史哲學報》,31(1982年12月),第44—51頁。 [15]關於在《祖訓》[386]中對諸藩王加以管束的條令和法規,見王崇武的《明靖難史事考證稿》[540]中所引用的文章,第105—107、110—111頁。關於《祖訓錄》中對藩王分封問題的詳細研究,見黃章健《論〈皇明祖訓錄〉頒行年代並論明初封建諸王制度》[240],載《明清史研究叢稿》[242],第31—56頁。 [16]關於這一點,又可見本書下面第八章有關擇君與君位繼承問題的部分。 [17]王崇武:《奉天靖難記注》[536],第26—28頁;以及《明靖難史事考證稿》[510],第100—102頁。 [18]吳緝華:《論建文時的宰輔》[571],載《明代制度史論叢》[580],Ⅰ,第166—169頁;吳緝華:《明代皇室中的洽和與對立》[582],載《明代制度史論叢》[580],Ⅱ ,第231—283頁;陳大衛(音):《燕王的篡位》[20],第16—19頁;阪倉篤秀:《建文帝的政策》[444],第6—10頁。 [19]關於永樂帝生母問題的徹底討論,見以下各種著作:傅斯年:《明成祖生母記疑》[183],載《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集刊》,2,3(1931年4月),第406—414頁;李晉華:《明成祖生母問題匯證》[318],載《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集刊》,6,1(1936年3月),第55—57頁;吳晗:《明成祖生母考》[590],載《清華學報》,10,3(1935年7月),第631—646頁;S.J.蕭:《明朝諸帝有蒙古人血統這一奇異理論的歷史意義》[462],載《中國社會與政治科學評論》,20(1937年),第492—498頁;司律思:《關於永樂帝有蒙古先世之傳說的手抄稿本》[451],載《蒙古學會臨時會議論文集》,8,《拉鐵摩爾教授七十壽辰蒙文紀念論文集》(印第安納,布魯明頓,1972年),第19—61頁。 [20]王崇武:《奉天靖難記注》[536],第1—4頁;寺田隆信:《永樂帝》[510](東京,1966年),第33—36頁;《明人傳記辭典》[191],第356頁;關於徐達的傳記,見《明人傳記辭典》,第602頁。 [21]關於洪武帝任命朱允炆為儲君(在1392年)之事,見寺田隆信《永樂帝》[510],第44—46頁。 [22]王崇武:《奉天靖難記注》[536],第17—20頁;陳大衛(音):《燕王的篡位》[20],第19—21頁。關於這些藩王的命運,詳見張奕善《奪國後的明成祖與諸藩王關係考》[35],第51—55頁。 [23]弗里斯:《姚廣孝和尚(1335—1418年)與一個時代》[1783],載《遠東》,7,1(1960年),第158—184頁;陳大衛(音):《燕王的篡位》[20],第25—39頁。 [24]王崇武:《奉天靖難記注》[536],第2809、33—48頁;王崇武:《明靖難史事考證稿》[540],第53—58頁。按,「靖難」之名來源於事後的一份關於內戰問題的官方文件,它的標題就是《奉天靖難記》。這文件在燕王登極後不久就編了出來,目的在說明他之反抗朝廷和他之即位都是合法的。關於對這份文件的簡明評價,見王崇武《奉天靖難記注》中的序,以及王崇武《奉天靖難史事考證稿》,第6—18頁。 [25]這些文件見於王崇武《奉天靖難記注》[536],第41—48、74—78、86—92頁。關於詳細的分析,見王崇武《明靖難史事考證稿》[540],第8—22頁。 [26]這問題的詳細討論見陳學霖《篡位的合法性》[23],第3節。 [27]我們這裡關於內戰的敘述是據王崇武著作的評價中關於此時的更具批評性的記載綜合寫成的,見王崇武《奉天靖難記注》[536];王崇武:《明靖難史事考證稿》[540],特別是第53—102頁;寺田隆信:《永樂帝》[510],第71—127頁;陳大衛(音):《燕王的篡位》[20],第5—8章;德雷爾:《明初政治史》[146],第5章。 [28]關於耿炳文的傳記,見《明人傳記辭典》[191],第718頁。 [29]關於李景隆的傳記,見《明人傳記辭典》[191],第886頁。 [30]關於茹瑺的傳記,見《明人傳記辭典》[191],第686頁。 [31]關於盛庸的傳記,見《明人傳記辭典》[191],第1196頁。 [32]吳晗:《朝鮮李朝實錄中的中國史料》[585](北京,1980年),第161—169頁。又見王崇武《讀明史朝鮮傳》[545],載《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集刊》,12(1947年),第6—10頁;王崇武:《明靖難史事考證稿》[540],第130—132頁。 [33]關於陳瑄的傳記,見《明人傳記辭典》[191],第157頁。 [34]關於朱文圭的命運,見《明人傳記辭典》[191],第403頁。 [35]關於廢除建文帝年號的問題,見吳緝華《明代建文帝在傳統皇位上的問題》[579]和《明代紀年問題》[577],均載他的《明代制度史論叢》[580],Ⅱ,分別見第350—355頁和366—371頁。 [36]見上注所引吳緝華的著作。 [37]關於此事的歷史編纂學問題,見李晉華《明史纂修考》[319](北京,1933年),第68、95、101頁;又見卡恩《皇帝眼中的君主制:乾隆時期的幻象和現實》[280](馬薩諸塞,坎布里奇,1971年),第44—46頁。 [38]關於對建文皇帝的評價,見孟森《明代史》[375],第83—88頁;《明人傳記辭典》[191],第398—401頁;德雷爾:《明初政治史》[146],第170—172頁;毛佩琦:《建文新政和永樂「繼統」》[373],第42—45頁。 [39]關於在明末私家文學作品和各種著述中所流傳下來的種種不同傳說的描述,見趙士喆《建文年譜》[49],第2編(序1636年;重印本,上海,1935年);倫明:《建文遜國考疑》[363],載《輔仁學志》,73,2(1932年7月),第1—62頁;王崇武:《明靖難史事考證稿》[540],第31—42頁;鈴木正:《建文帝出亡說考證》[493],載《史觀》,65,6—7(1962年10月),第160—185頁,和68(1963年5月),第50—69頁。 [40]趙士喆:《建文年譜》[49],第139—143頁。詳見鈴木正《建文帝出亡說考證》[493],第169—179頁;陳萬鼐:《明惠帝出亡考證》[58](高雄,1960年),第59—71頁。 [41]王崇武:《明靖難史事考證稿》[540],第31—34頁;吳緝華:《明代建文帝在傳統皇位上的問題》[579],載《明代制度史論叢》[580],Ⅱ,第357—359頁。關於鄭曉的《建文遜國記》,見傅吾康《明史資料介紹》[172](吉隆坡與新加坡,1968年),2.1.1。 [42]關於它的簡明的敘述,見寺田隆信《永樂帝》[510],書中各處;德雷爾:《明初政治史》[146],第6章。 [43]關於這些人中某些人的傳記,可見《明人傳記辭典》[191],第686、886、1127、1436頁。 [44]關於張輔的傳記,見《明人傳記辭典》[191],第64頁。關於這些蒙古族將領,見司律思《明初受封的蒙古人》[453],載《哈佛亞洲研究學報》,22(1959年12月),第215、224頁。 [45]關於諸王子在永樂帝時代的社會政治地位問題,見吳緝華《明代皇室中的洽和與對立》[582],載他的《明代制度史論叢》[580],Ⅱ,第282—285頁;張奕善:《奪國後的明成祖與諸藩王關係考》[35],第60—126頁。 [46]吳晗:《明代的軍兵》[593],載《讀史札記》[594](北京,1956年;重印於1961年),第90—100頁;德雷爾:《明初政治史》[146],第174—175頁。 [47]關於其中某些人的傳記,見《明人傳記辭典》[191],第554、627、641、665、1535頁。 [48]詳細情況見杜乃濟《明代內閣制度》[517](台北,1967年),第20、24、44,49、54、64頁;吳緝華:《明仁宣時內閣制度之變與宦官僭越相權之禍》[576],載《明代制度史論叢》[580],1,第181—188頁。又見格里姆《從明初到1506年的明代內閣》[194],載《遠東》,1(1954年),第139—177頁;以及賀凱《明王朝的政府組織》[265],載《哈佛亞洲研究學報》,21(1958年),第8—10頁。 [49]見《明人傳記辭典》[191]中他的傳記條目,第556—557頁。 [50]《明人傳記辭典》[191],第666、1536頁。 [51]杜乃濟:《明代內閣制度》[517],第207—218頁;《明人傳記辭典》[191],第627—628、1537頁。 [52]關於其中某些人的傳記,見《明人傳記辭典》[191],第234、531、1224、1483頁。 [53]見賀凱《明代中國的監察制度》[262](斯坦福,1966年),第260—262頁;《明人傳記辭典》[191],第1484頁。 [54]見楊啟樵《明初人才培養與登進制度及其演變》[604],載《新亞學報》,6,2(1964年3月),第365—372、384—390頁。 [55]丁易:《明代特務政治》[551](北京,1950年),第338—345頁;克勞福德:《明代宦官的權力》[128],載《通報》,49,3(1961年),第126—131頁。關於這些宦官的傳記,見《明人傳記辭典》[191],第194、522、685頁。 [56]關於東廠,見吳晗《明代的錦衣衛和東西廠》[592],載《燈下集》(北京,1961年),第81—86頁。 [57]又見司律思《15世紀京畿警察中的外國人》[448],載《遠東》,8,1(1961年8月),第59—62頁;格雷納:《自明初至天順末年明代的錦衣衛(1368—1464年)》[193](威斯巴登,1975年),第25—34頁。 [58]王崇武:《奉天靖難記注》[536],第214頁以下;王崇武:《明靖難史事考證稿》[540],第8、18頁以下。 [59]王崇武:《奉天靖難記注》[536],引言;陳學霖:《明太祖的興起(1368—1398年):明初官方歷史編纂學中的事實與虛構》[24],載《美國東方學會學報》,95,4(1975年10—12月),第686—691頁。 [60]關於《明實錄·太祖實錄》[380]的修訂以及姚廣孝和解縉所起的作用的問題,見李晉華《明代敕撰書考》[320](北京,1932年),第26頁以下;吳晗:《記明實錄》[586],載《讀史札記》[594],第180頁以下;以及間野潛龍《明實錄之研究》[370],載田村實造編《明代滿蒙史研究》(京都,1963年),第11—21頁。又見本書第十二章。 [61]王崇武:《奉天靖難記注》[536],第1—5頁;王崇武:《明靖難史事考證稿》[540],第6—27頁。 [62]王崇武:《明靖難史事考證稿》[540],第103—116頁。其詳見陳學霖《篡位的合法性》[23],第3節。 [63]關於《天潢玉牒》(2.3.7)的傳記材料,見李晉華《明史纂修考》[319],第37頁,以及王崇武《明本紀校注》[542](上海,1948年;重印本,香港,1967年),序,第1—10頁。 [64]《天潢玉牒》的「二子」本保存於下面兩種材料:《金聲玉振集》,袁褧輯(1550—1561年;影印本,北京,1959年)[見傅吾康《明史資料介紹》[172](9.4.1.)]和《國朝典故》版。「五子」說的本子由下面兩種材料流傳下來《紀錄匯編》,沈節甫編(1617年,上海商務印書館再版,1938年)[見傅吾康:《介紹》(9.4.3)]和《勝朝遺事》,吳彌光編(1883年)[見傅吾康《介紹》(9.4.11.)]。又見李晉華《明成祖生母問題匯證》,第55—77頁和《明靖難史事考證稿》,第103—104頁。 [65]王崇武:《奉天靖難記注》[536],第1—5、11—15頁;王崇武:《明靖難史事考證稿》[540],第46—48、96—99頁。 [66]陳學霖:《明太祖的興起》[24],第689—707頁。 [67]李晉華:《明代敕撰書考》[320],第32—35頁;狄百瑞:《新儒學正統和心學》[136](紐約,1981年),第91、106頁以下、158—168頁,並散見於本書各處。 [68]狄百瑞:《新儒學正統和心學》[136],散見於書中各處;陳榮捷:《性理精義和程朱學派》[27],載《新儒學的演變》,狄百瑞編(紐約,1975年),第543頁以下、566頁以下。 [69]郭伯恭:《永樂大典考》[298](長沙,1933年;重印本,台北,1962年),第1—3章。 [70]郭伯恭:《永樂大典考》[298],第6—9章;富路特:《再談永樂大典》[188],載《不列顛和愛爾蘭皇家亞洲學會香港分會學報》,10(1970年),第17—23頁。 [71]關於對蒙古的諸戰役,見寺田隆信《永樂帝》[501],第5—8、11頁;司律思:《(明代的中蒙關係,Ⅱ)朝貢制度和外交使節,1400—1600年》[458](布魯塞爾,1967年),第1章;王賡武:《明初與東南亞的關係:一篇背景研究短論》[547],載《社區和國家:關於東南亞和中國人論文集》[547],安東尼·里德選(新加坡,1981年),第47—55頁;羅塞比:《從1368年迄今的中國與內亞》[433](紐約,1973年),第28—44頁;德雷爾:《明初政治史》[146],第6章各處,以及傅吾康《15世紀初期中國對蒙古的遠征》[170],載《漢學》,3(1951—1953年),第81—88頁。 [72]從《太宗實錄》[380]中所見關於永樂時期與蒙古諸部落的關係的官方記述,見羽田亨和田村實造編《明實錄抄:蒙古編》[198],載《明代滿蒙史料》[496](京都,1943—1959年),第261—557頁。 [73]田村實造:《明代的北邊防衛體制》[497],載《明代滿蒙史研究》,第82—84頁。 [74]弗萊徹:《中國和中亞,1368—1884年》[165],載《傳統中國的對外關係》,費正清編(馬薩諸塞,坎布里奇,1968年),第209—210頁。 [75]波科梯洛夫:《明代的東蒙古人史料》[427],洛溫塔爾英譯,載《研究叢刊》,A集,1(成都,1947年),第23—29頁。關於在這個時期與瓦刺蒙古人的關係的官方材料,又見白翠琴《明實錄瓦刺資料摘編》[413](烏魯木齊,1982年),第17—42頁。 [76]傅吾康:《15世紀初期中國對蒙古的遠征》[170],第83—85頁。關於阿魯台的傳記,見《明人傳記辭典》[191],第22頁。關於綜述當時明人對於這第一次蒙古之役和第二次戰役的記述,見李素英《明成祖北征記行初編》[330],載《禹貢》,3,8(1935年6月),第14—22頁,以及《明成祖北征記行二編》[331],載《禹貢》,3,9(1935年7月),第36—42頁。 [77]司律思:《朝貢制度與外交使節,1400—1600年》[458],第26—127、163—165頁。關於馬哈木的傳記,見《明人傳記辭典》[191],第1035頁。 [78]關於夏元吉的反對意見和他的被放逐,見《明人傳記辭典》[191],第532頁。 [79]對永樂帝的北方政策的有價值的敘述,見吳晗《明代靖難之役與國都北遷》[591],載《清華學報》,10,4(1935年10月),第937—939頁;傅吾康:《永樂帝對蒙古的遠征》[177],3(1945年),第50—54頁;田村實造:《明代的北邊防衛體制》[497],第82—84頁;吳緝華:《明代東勝的設防與棄防》[584],載《明代制度史論叢》[580],Ⅱ,第339—342頁。 [80]詳見山本達朗《安南史研究》[600](東京,1950年),1,散見書內各處,以及羅榮邦《對安南的干涉:明初政府對外政策的個案研究》[359],載《清華學報中國研究》8,1—2(1970年8月),第154—182頁;簡單的論述見寺田隆信《永樂帝》[510],第162—170頁;德雷爾:《明初政治史》[146],第206—212頁。關於黎季的傳記,見《明人傳記辭典》[191],第797頁,以及加斯巴登《關於安南人傳記的兩篇文章》[185],載《漢學》,11,3—4(1970年),第101—113頁。 [81]關於簡明的敘述,見德雷爾《明初政治史》[146],第194—203頁。那裡有關於鄭和遠征的重要文獻目錄。關於某些最近的條目,見《明人傳記辭典》[191]第200頁中的「鄭和」條。下面的著作是最近新發表的出版物:鄭鶴聲和鄭一鈞《鄭和下西洋資料匯編》[62](山東濟南,1980年),以及徐玉虎《鄭和評傳》[235](台灣高雄,1980年)。 [82]見包遵彭《鄭和下西洋之寶船考》[416](台北,1961年),第11—63頁;米爾斯英譯馬歡著《瀛涯勝覽》[377](英國牛津,1970年),第27—32頁。 [83]關於這些論點,見張維華《明代海外貿易簡論》[42](1955年;重印本,上海,1956年),第32—34頁;朱偰:《鄭和》[102](北京,1956年),第28—34頁;徐玉虎:《鄭和評傳》[235](台北,1958年),第16—17頁;米爾斯英譯馬歡著作,第1—5頁;王賡武:《中國與東南亞,1402—1424年》[546],重印於《社區與國家:關於東南亞和中國人論文集》,里德選(新加坡,1981年),第59—61頁;羅塞比:《鄭和與帖木兒有關係嗎?》[431],載《遠東》,20,2(1973年12月),第129—136頁。 [84]米爾斯英譯馬歡著作,第10—11頁;徐玉虎:《鄭和評傳》[235],第28—39頁。 [85]米爾斯英譯馬歡著作,第11頁。關於在爪哇的一段情節,見趙令揚《明初的中國一爪哇關係》[90],載《關於華南、東南亞和香港地區之歷史、考古及語言研究討論會刊》(香港,1967年),第215—219頁。 [86]威勒茨:《鄭和太監的海上冒險活動》[567],載《東南亞歷史學報》,5,2(1964年9月),第31—35頁;蘇中仁(音):《錫蘭之戰,1411年》[482],載《壽羅香林教授論文集》,香港大學中文系編(香港,1970年),第291—296頁。威勒茨的敘述不如蘇中仁的敘述詳盡,但是,後者有一些錯誤。 [87]米爾斯英譯馬歡著作,第12—13頁;徐玉虎:《鄭和評傳》[235],第44—53頁。 [88]見朱偰《鄭和》[102],第53—60頁;米爾斯英譯馬歡著作,第13—14頁。 [89]見朱偰《鄭和》[102],第98—103頁;徐玉虎:《鄭和評傳》[235],第110—114頁,以及他的另一著作《明鄭和之研究》[236],第525頁以下、549頁;羅榮邦:《明朝水軍的衰落》[358],載《遠東》,5(1958年),第152—155頁。 [90]見張維華《明代海外貿易簡論》[42],第32—34頁;朱偰:《鄭和》[102],第98—111頁,米爾斯英譯馬歡著作,第33—34頁;王賡武:《中國與東南亞,1402—1424年》[546],第66—67頁;以及徐玉虎《明鄭和之研究》[236],第525頁以下、549頁以下。 [91]華繪:《明代定都南北京的經過》[238],《禹貢》,2,11(1935年2月),第37—41頁;吳緝華:《明成祖向北方的發展與南北轉運的建立》[575],載《明代社會經濟史論叢》[583],Ⅰ,第152—162頁;愛德華·法默:《明初兩京制的演變》[156](坎布里奇,馬薩諸塞州),第114—117頁。關於作為正式國都的北京的興建詳情,見侯仁之《北京史話》[208](北京,1980年),第6章;謝敏聰:《明清北京的城垣與宮闕之研究》[227](台北,1980年),第3章。 [92]吳晗:《明代靖難之役》[591],第912—923、933—936頁;法默:《明初兩京制演變》[156],第134—140頁。 [93]德雷爾:《明初政治史》[146],第182—186頁。 [94]法默:《明初兩京制的演變》[156],第115—131頁。 [95]吳緝華:《明代海運及運河的研究》[581](台北,1961年),第40—42、76—82頁;星斌夫:《明代漕運研究》[207](東京,1963年),第26—31頁。 [96]關於阮安在建設京城中的作用,見張秀民《明代交趾人在中國之貢獻》,載《禹貢》,3,1(1950年),第53—57頁;轉載於包遵彭編《明史論叢》第7卷,《明代國際關係》(台北,1968年),第63—69頁;《明人傳記辭典》[191],第687頁。 [97]法默:《明初兩京制的演變》[156],第22—23頁。 [98]李時勉結果被囚禁,但是在1423年獲釋。見《明人傳記辭典》[191],第865頁。 [99]賀凱:《明王朝的政府組織》[265],第6頁;法默:《明初兩京制的演變》,第123—124頁。 [100]關於這方面的簡明論述,見德雷爾《明初政治史》[146],第182—194頁。關於軍事組織,見吳晗《明代的軍兵》[593],第94—111頁;王毓銓:《明代的軍屯》[558](北京,1965年),第42—44頁;又見賀凱《明王朝的政府組織》[265],第57—63頁。 [101]《明人傳記辭典》[191],第338、341頁。 [102]見吳緝華《明代皇室中的洽和與對立》[582],載《明代制度史論叢》[580]Ⅱ,第283—286、321—322頁。 [103]王毓銓:《明代的軍屯》[558],第33、50頁。 [104]見吳晗《朱元璋傳》[587],第198—200頁。 [105]見德雷爾《明初政治史》[146],第187—188頁。德雷爾估算明初部隊實際兵力的根據分別是記載在《明實錄》的《太祖實錄》[380](1418年;1961—1966年台北再版),223,第3270頁和張廷玉等人編的《明史》[41](1736年;1972年北京再版),90,第2193頁中的1392年和1393年的軍隊總人數數字。見吳晗《朱元璋傳》[587],第79、81頁。吳晗在《明代的軍兵》[593]第101頁估計軍隊總人數在1393年以後約為120萬,在永樂年間約為280萬。但是王毓銓在《明代的軍屯》[558]第51頁中則說以上洪武統治時期的數字有點兒保守。 [106]見德雷爾《明初政治史》[146],第191頁。關於北平省的人口,見《明史》[41],40,第884—885頁。關於遷移到北京的情況,見法默《明初兩京制的演變》[156],第148—152頁。 [107]關於黎澄製造火器的作用,見張秀民《明代交趾人在中國之貢獻》[31],第70—75頁;埃米爾·加斯巴登:《關於安南人傳記的兩篇文章》[185],第111—113頁。 [108]關於永樂年間北方的邊防,見田村實造《明代的北邊防衛體制》[497],第78—85頁;吳緝華:《明成祖向北方的發展與南北轉運的建立》[575],載《明代社會經濟史論叢》[533],Ⅰ,第162—166頁。 [109]關於指揮官的名單,見賀凱《明王朝的政府組織》[265],第62—63頁。 [110]在後來幾代明帝治下,長城被建成或重建成現在我們所知的形式,但在明代初年,長城與其說是一個永久性的物質屏障,也許不如說是一條劃定中國本部和亞洲內陸草原的防線。見阿瑟·沃爾德倫《長城的問題》[529],載《哈佛亞洲研究雜誌》,43,2(1983年12月),第660—661頁。 [111]見法默《明初兩京制的演變》[156],第53—54頁。關於明初期的官俸,見彭信威《中國貨幣史》[421](1954年;1958年上海再版),第463—466頁。 [112]見孫嬡貞《現代屯田之研究》[487],轉載於包遵彭編《明史論叢》,8(台北,1968年),第15—20頁;王毓銓:《明代的軍屯》[558],第39—44頁。 [113]見李龍華《明代的開中法》[329],載《香港中文大學中國文化研究所學報》,4,2(1971年),第373—375、384—386頁。 [114]參見吳緝華《明代海運》[581]第3章。 [115]星斌夫:《明代漕運研究》[207],第15—34頁。 [116]關於運河的簡明的論述,見朱偰《中國運河史料選輯》[103](北京,1962年),第71—77頁。 [117]吳緝華:《明代海運》[581]第4章,第1節。 [118]關於詳細情況,見吳緝華《論明代稅糧重心的地域及其重稅之由來》[574],載《明代社會經濟史論叢》[583],Ⅰ,第37—45頁;黃仁宇:《〈明太宗實錄〉中的行政統計數字:李約瑟博士對中國官僚主義的批評的一個例證》[249],載《明史研究》,16(1983年春季號),第51—54頁;又見黃仁宇《16世紀明代的稅收和政府財政》[254](劍橋,1974年),第101頁。 [119]見吳緝華《論明代前期稅糧重心之減稅及影響》[572],載《明代社會經濟史論叢》[583],第83—85頁。關於郭資的報告和分析,見黃仁宇《16世紀明代的稅收和政府財政》[254],第50頁。 [120]見莫里斯·羅塞比《明代中國和吐魯番,1406—1517年》[435],載《中亞評論》,16,3(1972年),第206—222頁;羅塞比:《1368年迄今的中國和內亞》[433],第23—31頁。 [121]見羅塞比《兩名出使內亞的明朝使者》[438],載《通報》,62,3(1976年),第15—31頁。 [122]見J.弗萊徹《中國和中亞》[165],第209—215頁。 [123]關於陳誠的出使,見羅塞比《兩名出使內亞的明朝使者》[438],第17—25頁。陳的兩個行紀名為《西域行程記》[523]和《西域番國志》[51],都寫於15世紀早期;載曹溶輯《學海類編》,1831年;《四部叢刊三編》,33,影印本,台北,1975年。後一個行紀已被羅塞比譯成英文《陳誠的〈西域番國志〉英譯文》[437],載《明史研究》,17(1983年秋季號),第49—53頁。 [124]關於沙合魯的宮廷史學家所寫的波斯文記載,見K.M.梅特拉譯《一個出使中國的使團的記錄摘錄》[367](紐約,1934年;1970年再版)。 [125]關於這些朝貢使團的一份名單,見羅塞比《明代中國和吐魯番》[435],第221—222頁,和羅塞比《兩名出使內亞的明朝使者》[438],附錄,第29—34頁。 [126]可扼要參閱黎吉生《西藏簡史》[429](紐約,1962年),第33—41頁;約瑟夫·科爾馬斯:《西藏和中華帝國:1912年滿族王朝滅亡前中藏關係概述》[289](坎培拉,1967年),第18—30頁;石泰安:《西藏的文明》[478](斯坦福,1972年),第77—79頁。 [127]關於這類接觸的中國官方記載,見羅香林編《明清實錄中之西藏史料》[356](香港,1981年),第5—8、19—22、23—43頁。 [128]見哈立麻傳,載《明人傳記辭典》[191],第481—482頁。 [129]見《明人傳記辭典》[191]第1308—1309頁宗喀巴的傳記。 [130]這個題目的權威著作是司律思的《(明代的中蒙關係,Ⅰ)洪武時代(1368—1398年)在中國的蒙古人》[457](布魯塞爾,1959年);《(明代的中蒙關係,Ⅱ)朝貢制度和外交使節,1400—1600年》[458](布魯塞爾,1967年);《(明代的中蒙關係,Ⅲ)貿易關係:馬市,1400—1600年》[459](布魯塞爾,1975年)。關於更簡明的論述,見同一作者的《明代的蒙古朝貢使團》[452],載《中亞評論》,11,1(1966年3月),第1—83頁;《明代的中蒙貿易》[460],載《亞洲史雜誌》,9,1(1975年),第34—56頁。它們廣泛地取材於《太宗實錄》[380]的摘要,這些材料收於羽田亨籌編《明實錄抄:蒙古編》[198],第1卷,載《明代滿蒙史料》[496],第261—557頁。 [131]見司律思《朝貢制度和外交使團,1400—1600年》[458],第119—120、152—157頁;司律思:《明代的蒙古朝貢使團》[452],第16—22頁。 [132]司律思:《朝貢制度和外交使團,1400—1600年》[458],第9、10章各處;《明代的中蒙貿易》[460],第38—43頁。關於設馬市的情況《貿易關係:馬市,1400—1600年》[459],第92—93頁。 [133]見司律思《明代的蒙古朝貢使團》[452]第16—22頁中的概述。 [134]見戴維·M.法夸爾《瓦刺—中國的納貢關係,1408—1446年》[157],載《阿爾泰研究,尼古拉斯教皇誕辰紀念文集》,尤利烏斯·馮·法卡斯、奧梅爾簡·普里特沙克編(威斯巴登,1957年),第60—62頁;羅塞比:《1368年迄今的中國和內亞》[433],第50—55頁。關於官方記載,見白翠琴編《明實錄瓦刺資料摘編》[413],第19—42頁。 [135]見司律思《永樂時期中國—女真的關係,1403—1424年》[456](威斯巴登,1955年)第3章;又見羅塞比《元明時期的女真人》[434](伊薩卡,1982年),第16—36頁。 [136]司律思:《永樂時期中國—女真的關係》[456],第25—28、42—71頁。 [137]關於亦失哈幾次出使的簡明敘述,見羅塞比《兩名出使內亞的明朝使者》[438],第6—12頁;關於他的傳記,見《明人傳記辭典》[191],第685頁。 [138]吳晗:《朝鮮李朝實錄中的中國史料》[585],第176頁以下、187頁以下、237頁以下;《明人傳記辭典》[191],第1595—1597頁。 [139]吳晗:《朝鮮李朝實錄中的中國史料》[585],第185、187、199、218、224、227、242、251頁。 [140]吳晗:《朝鮮李朝實錄中的中國史料》[585],第232—234、237—241頁;又見王崇武《明成祖朝鮮選妃考》[538],載《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集刊》,17(1948年),第165—176頁。 [141]木宮泰彥:《日華交通史》[285](東京,1926—1927年),Ⅱ,第287—296頁;王伊同:《中日之間的官方關係(1368—1549年)》[549](坎布里奇,1953年),第21—24、34—53頁;鄭梁生:《明史日本傳正補》[66](台北,1981年),第228—266頁。 [142]關於永樂帝採取官方壟斷海上貿易和禁止私人航海活動的情況,見張維華《明代海外貿易簡論》[42],第22—24頁;陳文石:《明洪武嘉靖間的海禁政策》[59](台北,1966年),第93—95頁。關於《太祖實錄》[380]中有關與東南亞關係的官方記載,見趙令揚等編《明實錄中之東南亞史料》[48],Ⅰ(香港,1968年),第67—249頁。 [143]中國派出和迎來的使團包括:派往占城國的14個,回訪的18個;派往柬埔寨的3個,回訪的7個;派往暹羅的11個,回訪的21個;派往爪哇國的9個,回訪的7個;派往浡泥國的3個,回訪的9個;派往馬六甲的11個,回訪的12個;派往蘇門答臘的9個,回訪的11個;有幫助的背景材料,見王賡武《明初與東南亞的關係:一篇背景研究短論》[547],第48—55頁;王賡武:《中國與東南亞》[546],轉載於《社區和國家:關於東南亞和中國人論文集》,第70、74頁。 [144]關於這些銘文,見趙令揚等編《明實錄中之東南亞史料》[48],Ⅰ,第67—249頁。關於它們的重要意義,見王賡武《中國與東南亞》[546],第67—69頁。 [145]見王賡武《中國與東南亞》[546],第76—78頁;劉子政:《明代中國與汶萊交往考》[354],載《明史研究專刊》,5(1982年12月),第7—9頁。 [146]見王賡武《明初與東南亞的關係》[547],各處;徐玉虎:《明鄭和之研究》[236],第525—544頁。 [147]關於永樂帝之死,見吳晗《明成祖仁宗景帝之死及其他》[589],載《文史雜誌》,2,2(1942年3月),第76頁;王崇武:《明成祖與文士》[539],載《中國社會經濟史集刊》,8,1(1949年),第12—16頁;寺田隆信:《永樂帝》[510],第152—154頁;《明人傳記辭典》[191],第360頁。 [148]寺田隆信:《永樂帝》[510],第271頁;《明人傳記辭典》[191],第355頁。 [149]關於這一稱之為「大禮議」的情節,見以下第八章。 [150]關於徐後之傳,見《明人傳記辭典》[191],第566頁;王崇武:《明成祖朝鮮選妃考》[538],第166頁。 [151]《明人傳記辭典》[191],第338—341、332、568頁。 [152]關於稱頌永樂帝及其統治的著作,見孟森《明代史》[375],第105—114頁;寺田隆信:《永樂帝》[510],第9—12頁;法默:《明初兩京制的演變》[156],第128—133頁;德雷爾:《明初政治史》[146],第173、180、200、211、220頁;林仁川:《論永樂帝》[343],載《北方論叢》,4(1982年12月),第96—100頁。 [153]關於明代財政管理這些方面的進一步討論,見黃仁宇《明代財政管理》[250],載《劍橋中國史》第8卷;更詳盡的論述見黃仁宇《16世紀明代的稅收和政府財政》[254],第1、2章。 [154]見孟森《明代史》[375],第119頁以下;《明人傳記辭典》[191],第338頁;德雷爾:《明初政治史》[146],第221頁以下。 [155]關於朱高煦和朱高燧的論述,見孟森《明代史》[375],第121—124頁;《明人傳記辭典》[191],第340—343頁。 [156]他們的傳記分別見《明人傳記辭典》[191],第1535、1519、234、665頁;又見賀凱《明代中國的監察制度》[262],第115—117頁。這個集團的前三人人稱「三楊」,見下文。 [157]王崇武:《奉天靖難記注》[536],第67頁;《明人傳記辭典》[191],第338—341頁;德雷爾:《明初政治史》[146],第221—226頁。 [158]《明人傳記辭典》[191],第197、338—340、533、1365、1483頁。 [159]見吳緝華《明仁宣時內閣制度之變與宦官僭越相權之禍》[576],載《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集刊》,1,第184—185、187頁;杜乃濟:《明代內閣制度》[517],第22、218—219頁;賀凱:《明王朝的起源及其制度的演變》[267](安阿伯,1978年),第89—90頁;賀凱:《明代中國的監察制度》[262],第148—149頁。 [160]關於權謹,可簡要地參閱杜乃濟《明代內閣制度》[517],第69、218頁。 [161]《明人傳記辭典》[191],第197、340頁;杜乃濟:《明代內閣制度》[517],第161頁以下。 [162]杜乃濟:《明代內閣制度》[517],第106頁。 [163]見孟森《明代史》[375],第104頁。 [164]見吳緝華《論明代前期稅糧重心之減稅背景及影響》[572],載《明代社會經濟史論叢》[583],Ⅰ,第87—88頁;賀凱:《明代中國的監察制度》[262],第112—113頁。 [165]山本達朗:《安南史研究》[600],第678—686頁;羅榮邦:《和戰問題政策的制訂和決定》[360],載賀凱《明代政府研究的七篇論文》[263](紐約,1969年),第57頁。 [166]見法默《明初兩京制的演變》[156],第123、130—131、175頁。 [167]吳晗:《明成祖仁宗景帝之死及其他》[589],第194頁。關於李時勉一案,見《明人傳記辭典》[191],第340、866頁;《明代中國的監察制度》[262],第148—149頁。 [168]見孟森:《明代史》[375],第127—128頁;王崇武:《明仁宗宣宗事跡旁證》[542],載《真理雜誌》,Ⅰ,2(1944年3—4月),第194頁;《明人傳記辭典》[191],第340頁。 [169]賀凱:《明代中國的監察制度》[262],第113、148頁。 [170]見孟森《明代史》[375],第120頁;《明人傳記辭典》[191],第279—280頁;德雷爾:《明初政治史》[146],第178、223、226頁。 [171]見吳緝華《明仁宣時內閣制度之變與宦官僭越相權之禍》[576],載《明代制度史論叢》[580],Ⅰ,第186—197頁;杜乃濟:《明代內閣制度》[517],第22—24、86—87、219—223頁。又可簡略地參看格里姆《從明初到1506年的明代內閣》[194],第139—177頁;賀凱:《明王朝的政府組織》[265],第28—30頁。 [172]見《明人傳記辭典》[191],第235、533、666、1537頁;賀凱:《明王朝的起源及其制度的演變》[267],第89—90頁;德雷爾:《明初政治史》[146],第234—235頁。 [173]見孟森《明代史》[375],第127—128頁;賀凱:《明王朝的政府組織》,第64—65頁;賀凱:《明王朝的起源及其制度的演變》[267],第89—90頁。 [174]丁易:《明代特務政治》[511],第334—336、338—341頁;克勞福德:《明代宦官的權力》[128],第119—120、130—132頁。 [175]丁易:《明代特務政治》[511],第6—11頁;賀凱:《明代中國的監察制度》[262],第111—112、115—117頁。 [176]杜乃濟:《明代內閣制度》[517],第60—61頁。 [177]見孟森《明代史》[375],第121—124頁;《明人傳記辭典》[191],第341—342頁;德雷爾:《明初政治史》[146],第232頁。 [178]關於朱高煦不實的指控,見王崇武《明靖難史事考證稿》[540],第135—140頁。 [179]見山本達朗《安南史研究》[600],第721—758頁;羅榮邦:《和戰問題政策的制訂和決定》[360],第57—60頁;德雷爾:《明初政治史》[146],第226—229頁。 [180]《明人傳記辭典》[191],第794—795頁。 [181]可簡略地參看約翰·K.惠特莫爾《交趾和新儒家:明朝改造安南的企圖》[562],載《明史研究》,4(1977年春季號),第71—72頁。 [182]見賀凱《明代中國的監察制度》[262],第113—119、147—151頁。顧佐的傳記見《明人傳記辭典》[191],第747頁。關於劉觀的罪行和懲處,見賀凱《明代中國的監察制度》,第63、117、118頁。 [183]賀凱:《明王朝的政府組織》[265],第39—41頁。 [184]德雷爾:《明初政治史》[146],第230—231頁。 [185]關於周忱的使命,見吳緝華《論明代前期稅糧重心之減稅及影響》[572],載《明代社會經濟史論叢》[583],Ⅰ,第91頁。 [186]見賀凱《明代中國的監察制度》[262],第126—128頁;《明人傳記辭典》[191],第284頁。 [187]賀凱:《明代中國的監察制度》[262],第75—77、111、253頁。 [188]同上書,第140—143頁。 [189]吳晗:《明代的軍兵》[593],第112、114、119、134頁;王毓銓:《明代的軍屯》[558],第217、231、235、238頁。 [190]見周良霄《明代蘇松地區的官田與重賦問題》[95],第64—65頁;吳緝華:《論明代稅糧重心的地域及其重稅之由來》[574],載《明代社會經濟史論叢》[583],Ⅰ,第41—45頁。 [191]關於這些數字及其重要意義,見吳緝華《明代海運及運河的研究》[581],第102—104頁。 [192]見吳緝華《論明代前期稅糧重心之減稅背景及影響》[572],載《明代社會經濟史論叢》[583],Ⅰ,第88—92頁;伍丹戈:《明代中葉的賦稅改革和社會矛盾》[597],載《社會科學戰線》,4(1979年11月),第168—171頁。關於周忱和況鍾事跡的詳情,見蔣星煜《況鍾》[72](上海,1981年),第34—42、72—76頁及各處;關於況鍾,還可簡要地參看《明人傳記辭典》[191],第751頁。 [193]關於周忱和況鍾在蘇州和松江財政改革的簡明論述,見周良霄《明代蘇松地區的官田》[95],第69—71頁;吳緝華:《論明代前期稅糧重心之減稅背景及影響》[572],載《明代社會經濟史論叢》[583],1,第98—105頁。 [194]見吳緝華《論明代前期稅糧重心之減稅背景及影響》[572],載《明代社會經濟史論叢》[583],1,第100—101、106—111頁。 [195]吳緝華:《論明代前期稅糧重心之減稅背景及影響》[572],載《明代社會經濟史論叢》[583],Ⅰ,第94—95頁;關於周忱的財政措施對萬曆年間一條鞭法改革的影響,見黃仁宇《16世紀明代的稅收和政府財政》[254],第101—104頁。 [196]吳緝華:《論明代前期稅糧重心之減稅背景及影響》[572],載《明代社會經濟史論叢》[583],Ⅰ,第113頁。 [197]關於張居正的一條鞭法改革簡明背景,見黃仁宇《16世紀明代的稅收和政府財政》[254],第294—305頁。 [198]根據《明實錄·宣宗實錄》[380]這些措施以這種或那種形式在諸如以下各地的受災區加以推行:1427、1428、1432、1433和1434年在北直隸;1427、1432、1433和1434年在南直隸;1426、1433和1434年在山東;1427、1428、1430、1432和1434年在山西;1427、1433和1434年在河南;1427和1433年在陝西;1433和1434年在湖廣;1432和1434年在浙江;1433和1434年在江西。見《明人傳記辭典》[191],第282—283頁。 [199]關於《明實錄·宣宗實錄》[380]中這一時期中蒙關係的官方記載,見羽田亨等編《明代滿蒙史料:蒙古編》[198],Ⅱ,第41—336頁。可簡略地參看波科梯洛夫《明代的東蒙古人史料》[427],第35—39頁。 [200]在薛祿指導下構築的防禦工事是在赤城、雕鴞、雲州、獨石口和團山。見波科梯洛夫《明代的東蒙古人史料》[427],第36—37頁。開平位於前蒙古首府上都。關於放棄開平衛的意義,見田村實造《明代的北邊防衛體制》[497],第82—85頁。 [201]關於1440年前與瓦刺蒙古人關係的中國官方記載,見白翠琴《明實錄瓦刺資料摘編》[413],第46—77頁。關於也先事跡,見他的傳記,載《明人傳記辭典》[191],第416頁。 [202]見木宮泰彥《日華交通史》[285],Ⅱ,第319—327頁及第9、11兩章;王伊同:《中日之間的官方關係,1368—1549年》[549],第60—64頁,及第4、5章各處;鄭梁生:《明史日本傳正補》[66],第367—381頁。 [203]吳晗:《朝鮮李朝實錄中的中國史料》[585],第330、334、343、365頁;又見王崇武《明仁宗宣宗事跡旁證》[541],各處。 [204]吳晗:《朝鮮李朝實錄中的中國史料》[585],第329、331、335、348、383、386頁;又見王崇武《明成祖朝鮮選妃考》[538],第171—176頁;《明人傳記辭典》[191],第288頁。 [205]這個估計數根據《明實錄·宣宗實錄》[380]中論述東南亞各國的有關條目,材料收於趙令揚等編《明實錄中之東南亞史料》[48],Ⅱ,第263—340頁。 [206]見張維華《明代海外貿易簡論》[42],第23—24頁;陳文石:《明洪武嘉靖間的海禁政策》[51],第94—95頁。 [207]見朱偰《鄭和》[102],第62—66頁;徐玉虎:《鄭和評傳》[235],第63—74頁;J.V.G.米爾斯譯:《馬歡〈瀛涯勝覽〉》[377],第14—19頁。 [208]關於詳細情況,見徐玉虎《鄭和評傳》[235],第118—119頁;陳文石:《明洪武嘉靖間的海禁政策》[51],第85—86頁;羅榮邦:《明朝水軍的衰落》[358],第151—154頁;德雷爾:《明初政治史》[146],第232—233頁。 [209]《明人傳記辭典》[191]、第279、287頁;德雷爾:《明初政治史》[146],第236頁。 [210]這兩部著作全文收於《明實錄·宣宗實錄》[380]。關於書目評論,見李晉華《明代敕撰書考》[320],第41—42頁。 [211]關於宣德帝關心公正的行政,見賀凱《明代中國的監察制度》[262],第114—115、132—134、260—261頁。又見黃章健的《〈大明律誥〉考》[245]中所引的官方記載,載《明清史研究叢稿》[242],第195—198頁。 [212]關於近代史學家對宣德帝的評價,見孟森《明代史》[375],第125—157頁;王崇武:《明仁宗宣宗事跡旁證》[541],第201—203頁;吳緝華:《明仁宣時內閣之變與宦官僭越相權之禍》[576],載《明代制度史論叢》[580],第193—197頁;《明人傳記辭典》[191],第279—288頁;德雷爾:《明初政治史》[146],第226—236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