劍橋中國遼西夏金元史 · 第七章 順帝與元朝統治在中國的結束
妥歡貼睦爾(順帝)在位時期的元代中國
1333年7月妥歡貼睦爾剛年滿十三,就被帶到夏都上都,在那裡被立為元朝的第十位皇帝。他名義上統治的那片國土已經有很長時間處於緊張狀態,一部分原因是統治集團內部有複雜的特殊的矛盾,另一部分原因則是中國本身長期以來存在的問題。雖然尚沒有立即垮台的跡象,但具有一定諷剌意味的是,在所有元朝皇帝當中,他這個末代皇帝在中國統治的時間反而最長。作為一個被動的統治者,他這一朝政治生活的整個特徵則為下一個朝代明代的創建者提供了鮮明的反面教材,這就沒什麼諷刺意味了。妥歡貼睦爾(一般以其廟號順帝相稱)在中國,至少在大都(今北京)的統治到1368年結束。[1]1370年他死於漠南。他這一朝的歷史提出了一個重要的問題,即為什麼元朝以如此方式和在這樣一個時候滅亡?對這個問題並沒有簡單的答案。蒙古人和漢人肯定都不是沒有盡力去拯救它。
這位年輕的皇帝繼承的政府系統規模龐大、複雜奢華,一方面是由於它需要為享有特權的蒙古、色目這些為數不算少的少數民族上層提供官銜與供職機會,另一方面,儘管國家主要是公共的官僚機構,但在一定程度上又是帝國皇室與某些權貴的私人財產。這裡簡單敘述一下到1333年為止時這些特徵發展的情況,可以為多災多難的妥歡貼睦爾一朝所發生的事件提供一些背景資料。
元朝不只有一個國都,而是有兩個。主要的都城是大都,還有一個夏都稱為上都,在大都以北約200英里的內蒙古草原。妥歡貼睦爾1333年7月在上都即位,9月或10月返回大都。以後他每年夏天都誠心地巡幸上都,保持著祖先遊牧生活的作風。每年陰曆四月妥歡貼睦爾北上,八月返回大都,直到1359年1月上都被中國的造反者破壞之前一直如此。每年的北上行程很消耗時間,如1347年花了23天。[2]這樣,皇帝每年要花一個半月在路上,每天以散步的速度約走15公里。他要攜帶大批隨行人員,這些人在每年夏天的幾個月中就在上都處理公務。這種每年一度的出行所造成的消耗尚無人試圖統計,這裡面還包括大量的支應部門、運輸與傳遞服務,以及一整套專門負責出行的機構。14世紀三四十年代,兩位南方士大夫黃溍與胡助曾對這些旅程的情景和夏都均作了熱情洋溢、詩一般的描述。胡助寫得更早些,充滿讚美之詞。[3]
大都同樣給來自中國南方的文人以深刻的印象。是他們使我們得到一些當時的描述與評論,其中有年輕的胡助對環居著大批貧民的宏偉繁盛的大都(它是座生活費用昂貴的城市)所表示的敬畏,有陶宗儀細緻詳盡的記述,還有蕭洵在1368年即新成立的明政府有意地毀掉這座宮闕的前夕所編寫的精細的清單。[4]大都外城周長為28. 6公里。皇城在城市的南部,包括中央朝廷、宮殿和湖泊,約占整個市區的1/12(見圖33)。
依然含有傳統成分的元政權,很明顯是以一種可歸為半公共的、表面上官僚化的商業帝國的政權而存在著。這個帝國有農業、宮殿廟宇建築業和製造業。其製造業包括了各個方面,從原材料的獲取到裝運、貯存,以及令人吃驚的種種物品(主要是奢侈品)的配送。約有300個作坊,大多在北方,僱傭在冊匠戶勞力,生產各類織品、食品、飲料、珠寶、車輛、鐵器、氈子、磚瓦、皮革和其他各種產品。[5]這些產品直接用於征服者上層集團的消費,其中的一些也在都城的店鋪中銷售。作坊的主人都是皇室成員及其配偶和朝廷的高官權貴們;可是皇帝能夠重新分配這些財產,而且也這麼做過。在政治頂層上的換班保證他們過一定時期就可沒收財產並重新分配。
若將世襲的和任命的文武官員及其定編的候補官員都加在一起,妥歡貼睦爾開始時期的元政府約有3. 3萬人。它是一個多民族的結合體,其中約30%是非漢族人。法律規定某些職位只能由一定民族成分的人擔當,但這些規定常常被暗中躲過,有時還遭到公開的漠視或被改變。
大多數政府部門的職位經常由不同民族的人共同擔任,為了政府工作能順利進行,需要創造出相互適應的工作方式。[6]在漢人關於等級制、個人權利及其責任的觀念與蒙古的議政傳統之間,官方的工作程序要求的是並不容易做到的妥協。公務活動中使用的文字至少有四種:漢語文言、元代白話、蒙古語,也可能還使用波斯文,因為政府重要部門總是任用回回書吏。[7]官僚機構中既有筆譯,又有口譯通事。
一切進行得比人們猜測的要好。為了增強官員們的民族凝聚力,政府有意地以一種惟一可行的方式不斷做出努力:鼓勵對各特定的組織機構的忠心。例如,在元朝晚期,曾刻寫大量的題名記,用來宣傳政府各機構的責任與重要性,並從高到低列出當時全部在職者的姓名,以此在任職的所有不同民族的人當中建立起一種具有共同目標的意識。14世紀60年代修成的元朝一個機構的全史《秘書監志》完整地保留了下來,顯示出組成這一機構的眾多的漢人、蒙古人、回回及其他民族對這一機構的認同感是多麼堅定。[8]妥歡貼睦爾時期御史台顯示出了各族之間通過政治制度而形成凝聚力的最重要的表現。御史台成員堅持監察的權利。因此直至元朝末年,他們在對高級官員的政治彈劾方面一直起著軸心作用。
在政府中任用外族人造成機構膨脹。舉個例子,只負責涉及兩都蒙古人或外族人案件的最高司法機關就有96人,以42名從一品蒙古札魯忽赤為首,他們享有高薪與特權。[9]妥歡貼睦爾時期,「冗官」問題偶爾提到朝廷上來,但由於政治原因,儘管財政拮据,元朝統治集團從未能裁減過多的職位。
在元朝晚期有幾個渠道可以進入官僚機構。大多數低級官吏以衙門見習官吏或儒學教官的身份任職。征服集團中的年輕人(也有一些漢人)首先做怯薛(宿衛)或皇室的家臣。成吉思汗最親信的三名功臣的後代掌管怯薛,後來怯薛擁有1. 3萬名年輕人,被稱為「官僚的搖籃」和「元統治階級的大本營」。[10]怯薛成員享有「根腳」的稱呼,暗示著他們有在其他人之上的貴族出身。
1315年開始實行的三年一次的科舉考試,從統計學的意義上說只是進入低級官僚階層的一個小小入口(到1333年,總共只有550多名進士,最多只占官員人數的2%),但從政治上來講這卻是十分重要的。這一制度十分優待蒙古人(考生不多,供過於求),對南人則不利(極多人應考,求大於供),然而儘管有這些規章上的不公平,這個制度還是在那些考中的人士中創造出了共同的前景並形成了不同民族間的凝聚力。
1333年的科舉,始於春季,最終的殿試結束於當年的陰曆九月,年輕的皇帝剛從上都返回大都不久。[11]這是在元朝統治下第一次舉行的允許各民族人士參加的科舉考試,顯然體現了對科舉興趣的增加以及高等教育的推廣。那年考中進士的人名單保存至今。[12]從名單中可以看出,50名漢人的平均年齡比50名非漢人的年齡要大一些,平均歲數分別為31歲與28歲。此外,92%的漢人已婚,而非漢人已婚的則是74%。有趣的是蒙古和其他少數民族的人士跟漢人結婚的比率很高:其中,母親為漢人的占58%,而已婚的那些人中近70%是娶漢人為妻。不論民族成分如何,每個中式者授予的第一個官職均是職位差不多的地方官。在非漢人名單上名列榜眼的叫余闕,河南人(譯者註:元廬州人,今安徽合肥),其祖先是不出名的唐兀人。這是一個典型的例子,對這類出身不顯赫的非漢人青年來說,科舉最可能成為通向名譽和富裕的途徑。後來余闕成為一位出色的地方官與改革者。同時他又是一個很有才氣的詩人,精通漢族文學,他的著述保存至今。[13]
因此,1333年進士題名錄恰逢其時地表現了一定時間內反映元朝官僚機構特徵的一些纏結在一起的分裂與融合情況:制度化的民族不平等以及與此並存的普遍通婚現象;征服民族在吸收它所占領的土地上被統治人民的道德觀念、文學傳統以及行政管理傳統;漢族上層則主動、積極地介入了統治他們的外族王朝。
1333年元朝政府的控制,在中國南北兩大區域仍舊很不平衡。最引人注目的是在華北一帶維持了如此密集的地方行政組織,而這一地區在蒙古人的征服中備受創傷,人口由於不斷南徙或者遷入城市而進一步下降,並屢遭洪水、地震、乾旱、蝗災、疫病與饑荒。[14]楊維楨1348年所講的北方「一邑生靈有弗敵江以南一族之聚」,一點兒也沒有誇張。[15]對於人口眾多、更加富庶的南方,政府有意在政策上實行寬鬆的管理。依人口比例,南方地方官僅是北方的1/5,而南方人所交稅也比北方少很多。對於這種差別而給予的心照不宣的補償,就是北方漢人比南方漢人在官場上更受優待,特別是在官職的任用方面。
最後一點,1333年,元王朝有了廣泛的財源。除了地租、商業稅以外,政府還在許多商業部門中投入了資金,並對屯田,特別是鹽業進行國家控制。到1333年時,由國家鹽業壟斷所得的收入已經穩定上升,每年最多能收入約合760萬錠的紙鈔,足夠滿足中央政府所需的80%。海運系統則將大批糧食從長江三角洲運到大都,供養整個定居的征服者,以及在大都居住的各種人戶,包括大量窮人,還為住在北方草原上的蒙古人提供食糧。1329年這些至關緊要的漕運活動達到高峰。之後不久,數量開始下滑,起初緩慢些(到1341年下降了25%),然後是災難性的下跌。元王朝在提高收入方面已再無多少可能,事實上它很快將陷入歲入遞減與消費增加的夾擊之中。[16]
以上是妥歡貼睦爾即位時元朝晚期的概況,20年之後元朝開始走向崩潰。尤其重要的是要記住這些事件距離忽必烈時期(1260—1294年)並不遠,雖然中間經歷了八個皇帝的更替。幾個在1333年時也就六十多歲的高官顯貴,是在王朝創建者的時代成人並開始發跡的。忽必烈在他們的記憶中還很清晰,出任丞相的伯顏便是如此。
妥歡貼睦爾即位與伯顏專權,1333—1340年
關於妥歡貼睦爾的出身,還不能夠完全肯定。1340年他正式宣布他是忽必烈的合法後代,是忽必烈的第六世孫,是被刺殺的明宗和世(1329年在位)與哈剌魯妃的長子。而早先文宗圖帖睦爾(1328年,1329—1332年在位)發出的上諭(由當時最受尊敬、頗有影響的漢人儒生虞集起草),稱妥歡貼睦爾並不真是和世的兒子,這顯然是根據妥歡貼睦爾的乳母的丈夫的說法。[17]此外還有一個被廣泛接受的故事,說他的父親是宋朝皇帝的後裔,母親是一位穆斯林,和世收養了他。[18]因此,妥歡貼睦爾10歲時被流放到高麗海岸附近的一個島上,12歲時遷到今廣西桂林,跟一個和尚學習《論語》與《孝經》,交了一大群猴子朋友,猴為他的生肖(他生於1320年)。他在此過了一年,直到被召回繼承皇位。
文宗圖帖睦爾1332年9月去世,妥歡貼睦爾年僅6歲的異母弟懿璘質班繼位,但只統治了兩個月,12月就去世了。以後的七個月里皇位空缺,在此期間大都的那些能左右擁立的要人們都在為各自所中意的候選人而明爭暗鬥。燕鐵木兒及其家族是最強的政治集團,他們支持圖帖睦爾的小兒子燕帖古思。其母卜答失里認為燕帖古思太小,建議他做妥歡貼睦爾的繼承人。她的目的終於達到了,部分原因是燕鐵木兒得到允許將其女兒嫁給妥歡貼睦爾,而更主要的原因則是她贏得了蔑兒乞部人伯顏的支持。伯顏在當時幾乎是政治上最有勢力的人,他已得到很高的職位(中書左丞相),兼任知樞密院事,並在各宿衛及內廷機關中主事。由於幫助妥歡貼睦爾登基成功,他於1333年終於獲得了最高的文官職位——右丞相。1335年他成為大丞相,直到1340年被趕下台。
很明顯,妥歡貼睦爾扮演的是臨時傀儡的角色。他是一個13歲的孩子,又沒受過訓練,從法定意義上講還是非正統的,自然容易被取代;實際上他被規勸呆在暗處,不直接參與對帝國的統治。後來他曾說當皇帝的最初幾年總是處於畏懼狀態,這話在一定程度上是真實的。他的統治在不穩固的基礎上開始,卻維持了一個長時期的統治,即使這一統治或多或少是被動的。
丞相伯顏搞了一次血腥的襲擊,1335年夏季他殺掉了他以前的同黨燕鐵木兒所有的家屬,把他們都說成有叛逆罪。然後他採取了一個特別的行動,用《元史》上的話說,就是打算「用國初故事」[19]。妥歡貼睦爾的年號改為「至元」,與忽必烈1264年至1294年間的年號一模一樣。伯顏的用意顯然是通過改年號重現元朝初年的盛世。這意味著什麼呢?為什麼他要這麼做?
伯顏的個人經歷可以提供一些線索。他和他的祖先都曾擔任怯薛歹,世代充當大汗一家的家僕。伯顏年輕時是皇子海山的衛士。他在草原戰爭的最後階段(1300—1306年)表現英勇,傳統的諸王大會忽鄰勒台授予他拔都(勇士)稱號。後來海山當了皇帝(廟號武宗,1307—1311年在位),伯顏歷任朝中的高官和漢地軍隊中的指揮官。1311年以後,他在行省任職並卓有成效,這期間他將皇帝賞賜給他的大片農田捐獻給怯薛以及元朝宮廷喇嘛。1328年他成為海山之子圖帖睦爾(文宗)即位的一個主要支持者。至少在初年,伯顏像《元史》本傳所描寫的那樣「弘毅深沉,明達果斷」[20]。所有這些似乎都描繪了一個有長期廣泛經歷的貴族的肖像,他對元朝這一蒙漢混合政權中的蒙古一方有著深深的忠心,從個人、民族以及制度角度看都是如此。
顯然,伯顏相信自忽必烈去世後40年來朝政一直在向並不理想的方向發展,他要重新恢復以往的局面。但是下詔改元,重新採用「至元」年號意味著什麼,解釋並不明確。有關上諭模糊地提到上天警告的預兆,說儘管國家仍享受著繁榮與和平,天象觀測者們已注意到異象,這些異象要求政府要重新恢復忽必烈統治下「天人協和,諸福咸至」的舊典,以改進政府管理。[21]換句話說,當官方宣布「海宇清謐」的時候,最重要、或許是令人痛苦的變化就要發生了。由於普遍缺乏危機感,由於伯顏要做的事沒有得到廣泛的道義和政治上的支持,也由於他的計劃缺乏清晰的定義,伯顏很快就不得不用強迫手段達到其目的了。
下面要弄清伯顏自己的想法,並把它與他的眾多漢人和非漢人對手所認定的他的想法區分開來,這是很重要的。
伯顏的改革有兩個主要部分。其一,也是常常被忽略的,是他基於在中國進行管理的相當多的知識與經驗,為減輕貧困,從總體上改進生活狀況為目標的改革。宮廷支出被縮減(有時以忽必烈朝的開支水平為標準);鹽的專賣比例減少;同時有意識地、不斷地對全國各災區提供及時的、適當的賑濟。至此,一切都還不錯。
伯顏所作努力的第二部分,是試圖重建他認為是忽必烈最初規劃的統治制度,但這最終證明是不可行的。這主要要求在政治、軍事兩方面都嚴格實行民族區分。依伯顏之見,這是元朝統治中國的絕對基礎。為達此目的要將歷史倒推半個世紀,顯然伯顏在一開始沒有料到這將會多麼困難。
這時候蒙古人、其他外族人與南、北漢人上層之間文化、社會關係方面曾經十分單一的民族劃分早已變得模糊了,它已隨著複雜的民族融合而不復存在。許多有心往上爬的漢人採用蒙古名字(伯顏對此頗為不滿)、學習蒙古語、與蒙古人結婚,以及通過其他方法使自己逐漸而巧妙地進入蒙古人的權力機構。而另一方面,許多蒙古人和其他外族人則與漢人意氣相投。
例如,蒙古克烈部人阿榮(死於1333年),也同伯顏一樣給海山當過怯薛,是一位能力很強的行政與軍事長官。總之,表面上看,他的情況很像伯顏,但在文化上他與伯顏走的是完全不同的兩個方向。他喜歡賭博、打獵、打球,他也學習中國的歷史,喜愛南方蔥鬱的山水畫。他在湖南有一所被稱作「梅月村」的閒居,在那裡他種了幾百棵梅樹[22],並與漢人文士談得來,關係融洽。伯顏要實行民族區別,給阿榮這樣的人在民族間的個人交往上,也在升遷和事業上蒙上了陰影。所以,伯顏的計劃對阿榮等人來講毫無吸引力(阿榮曾經很傷心地跟虞集預言,伯顏不久會取消科舉制度)。在上層文人當中,外族人與漢人不再能被清楚地加以區別。這是伯顏的計劃在政治上遇到麻煩的核心所在。
具體地說,伯顏重申了在中國的外族統治集團的優勢地位,當然還包括沒收漢人(高麗人也在內)的武器和馬匹。他還要從此禁止漢人學習蒙古語和其他外族語言,儘管這一措施不久就取消了。他規定官僚機構中許多領導職位只能由蒙古人、色目人充當。與其說是伯顏本人,倒不如說是那些頭腦發熱的地方官,下令沒收所有鐵制農具,並嚴禁演出漢人傳統戲劇和說書。人們普遍相信,這位丞相曾下令在全國範圍內搜括所有未婚的童男女,並誅殺五大姓(譯者按:張、王、劉、李、趙)漢人。這雖不是伯顏實際上執行了的政策,但的確反映了那個時代民眾的心理,反映了他的政策在漢人中引起的恐懼。
伯顏引起精英階層強烈不滿的實際措施之一,是他在1335年取消了科舉考試。這實際上影響了各族考生:漢人、南人、蒙古人和其他外族人。這不但使受過教育的漢人,也使住在漢地各省的、與怯薛或在京城有影響的人沾不上邊的年輕的蒙古人與其他外族人在事業上的希望化成了泡影,他們的生活和精力大多都已集中在認真準備科舉考試上了。既然如此,有什麼理由取消這一制度而引起他們的反對呢?
這裡沒有一個簡單的答案。取消科舉的諭旨沒有大膽地說出一個理由。以後問起來,伯顏也未能給人一個滿意的答覆。但他主意已定,1336年和1339年都沒有舉行科舉考試。
反對科舉的人當中最能言善辯的不是伯顏,而是阿兒渾部人徹里帖木兒。他年輕時也跟伯顏一樣當過怯薛,後來事業成功,當上高級行政長官與軍事將領。徹里帖木兒並不極端,他有學識、有能力,在賑濟方面尤有經驗。關於科舉,使他困擾的是財政問題。他曾目睹行省在鄉試時動用驛傳和緊缺的財政資源。他還要求將提供給學校貢士的莊田租轉供怯薛歹衣食之用。[23]
但問題要複雜得多,絕不僅僅是個開源節流的問題。忽必烈從未舉行科舉考試。自從1315年實行科舉以來,新登科的進士開始受到一定優待,不必在政府低級職位上與那些年輕的書記、通事們不公平地競爭,他們有(或被認為有)更好的繼續晉升的機會。有了進士頭銜,就是對怯薛優越性形成威脅的開始。但是進士頭銜並不保證有行政才能,這是伯顏和其他很多人所目睹的。取消科舉則是強調貴族世襲特權並顯示實際經驗重要的一種方式。在準備人仕時,雖然不排斥學習儒家經典,但已被降至次要的地位。
改革不過如此。根據貴族習慣,伯顏升為大丞相之後即開始積攢個人巨額的財富。對伯顏持否定態度的漢文文獻有謹慎而詳細的記載。他占有頭等投下分地,同時兼管許多中央、皇宮的機構和衛軍,以及世掌斡脫。1338年為伯顏祝壽的官員們擁塞了街道,以致一位年老的漢人官員幾乎被踩死。[24]大丞相通過京城街道時,由諸衛隊精兵充當導從,盛大而威武,相比之下,皇帝的儀衛要寥落得多了。或許可以說,伯顏起碼在表面上達到了他政治上的目標,但他也開始自滿與腐化。
然而他的地位仍不牢固。伯顏很快地就發現在貴族的更上一層還有敵人。他殺掉了四個具有皇族血統的對手。其中之一名叫徹徹禿(郯王),在蒙古草原指揮軍隊。他於1338年被捕,送至大都,在東城門外被公開處死。這被認為是極為不義的行為。徹徹禿在京城享有廣泛威信,在南方儒士當中的地位也不低,因為他有段時間曾在自己府邸任用一名南方學者,並十分尊重這位學者的建議。[25]
在漢地各省社會的底層,不祥的動亂引起了伯顏的注意。河南、廣東、江西幾次爆發小規模平民起義,雖然不久就被鎮壓了下去,但伯顏很快懷疑他們背後有更大的陰謀。1339年底,一個名叫范孟的不得意的漢人書吏殺死了一批官吏,占據河南首府汴梁。雖然馬上他被捕處死,但伯顏堅持認為這一事件後面有一場更大的漢人陰謀,他下令進行最嚴格的調查,並要求檢舉每一個哪怕是稍有牽連的人,他還對占據敏感的政府職務的漢人進行了一場普遍的清洗。
這做得太過分了。樹敵過多,伯顏的丞相也就做到了頭。把伯顏趕下台的不是別人,正是他自己的侄子脫脫,伯顏曾給予種種優待的年輕人。1340年3月,在一場精心安排的突然事變中,伯顏所有的職位一下子都被革除,首先黜往河南,又徙南方邊地,4月他死於被放逐的路途中。
脫脫及其對抗勢力,1340—1355年
驅逐伯顏的事變在一定程度上代表了蒙古年輕一代對年長一代的反叛,他們比老一代更適應中國社會。隨著伯顏的消失,重現忽必烈時代的努力作為一種政治理想已經消亡,政治衝突轉移到一個全新的意識形態戰場上。
脫脫約26歲,脫穎而出成為他那個時代最傑出的人物。他被描繪成一名高大強壯、武藝出眾的弓箭手。他當過10年怯薛,曾在內廷擔任要職,對幕後陰謀活動很內行。從他的南方漢人家庭教師吳直方那裡,他也受過儒學訓練。
脫脫後來兩次任右丞相,一次從1340年至1344年,另一次從1349年至1355年。事實表明,在中央一級,晚元政治史發展有一定的周期循環,呈現出不同的行政管理集團相互接替的現象,各自採用一套不同的指導思想,平均周期約五年。自伯顏1333年至1340年當政之後,接下來的脫脫,任期為1340年至1344年。從1344年至1349年這段時間內,主要是別兒怯不花當政,然後脫脫又重掌朝政,時間為1349年至1355年。1355年以後,這種節奏中斷,那時元朝已開始土崩瓦解,內外交困的中央政府已不再能有效地對國家進行政治統治,但即使在朝廷已不再直接管理的那些地區,元朝還是被看作是正統的,還是人們效忠的中心。
乍看起來,這些關於對伯顏之後的政府的研究似乎對理解元朝的即將崩潰沒有關係,因為這些當政人物沒有一位缺乏主見或精力,全都願意解決重大問題,拯救危機,作出改革。伯顏倒台以後的當權人物個個精力旺盛,有眼光,有能力,不氣餒,也不倒退。脫脫執政時在政治上力爭中央集權,而別兒怯不花時期則相反,儘可能給地方以權力,發揮地方上的主動性。元朝崩潰的責任由誰來負似乎極成問題:到底是當政者個人還是制度的缺陷,抑或中國的危機過於嚴重,以致政府根本不可能控制。
脫脫的首任期肯定顯示出了一種新的生機。年輕的首腦人物迅速表現出他的統治與伯顏完全不同。新年號的制定就是為表明這一點。伯顏實行的清洗被制止了,那些伯顏規定漢人不能充任的職位又對他們開放了。許多名儒曾自願引退或被放逐,現在又返回京城。科舉恢復。伯顏的舊部下被解職。伯顏解職之後僅僅一個月就死於放逐的途中。
在為中央政府指出一個新的正確方向上,脫脫顯示了某些早期跡象。他帶頭盡力修建一條從大海經大都到山西(譯者註:應為西山)山下的海運之路,由於技術原因沒有成功[26];此後的又一項規劃——籌款修撰長期未完的遼、金、宋正史,以大功告成。[27]
這個政府也使皇帝妥歡貼睦爾得以以新的面目出現。現在他19歲。在策劃反伯顏的事變中起了次要的作用。1340年7月年輕的皇帝對其已故的叔叔圖帖睦爾進行了譴責,撤掉了他在太廟中的牌位,將皇太后卜答失里(即他的嬸嬸)逐出流放,將堂弟,也就是預定的接班人燕帖古思也安排流放,接下來的暗殺也有可能是他安排的。他將自己尚是嬰孩的兒子愛猷識理達臘交給脫脫家撫養。現在這位統治者親自主持國家的祭孔典禮,聆聽儒家經典的講解,舉行國宴。
在全國各地發生了一系列地方性的起義之後,皇帝於1344年6月接受了脫脫不尋常的辭職請求。[28]3 1344年至1349年幾個短命的政府相繼登台,他們根據某些無可辯駁的理由,而採取了與脫脫截然不同的解決問題的方式。中國各地連年自然災害積累的結果,再加上愈演愈烈的土匪活動和其他造成社會動亂的跡象,都要求中央政府特別重視行省與地方行政管理的改善。主要要做的兩件事是:其一,委派合格的能幹的人到地方上去任職;其二,給這些人以便宜行事權來處理賑濟等問題。事實上是把國家賑濟的工作分散到了地方。
這時期的一個主要人物是別兒怯不花,他做過行省長官,十分得力。在對1341年杭州大火進行善後處理時,他體會到,為了賑 災,有時不得不違反中央制定的規章,不然就來不及了。[29]與此類似,為了對付流竄的土匪,地方駐軍需要有一些不受限制的權力。在處理災荒或地方動亂時,地方官需要少受干擾,而作更多的努力來爭取當地人民的合作。1345年,中央派出12個調查組,每組以一個漢人、一個非漢人共同領導。他們赴全國各地糾正錯誤,為民「造福除災」。同時,為了更有效地對付土匪,在河南重新細緻地劃分了各區域的界限。[30]
妥歡貼睦爾也在這個新舉措中參加了一些方面的工作。他親自告誡新上任的地方官要有所作為,他也參與了對那些在地方上政績卓著者的獎勵與晉升。
然而這些行政上的新嘗試並未使元代中國的問題減少,反而在14世紀40年代日益增加,其性質、規模使得那些地方官或安撫地方的官員束手無策,因為他們只能做到零敲碎補。中央政府現在還面臨著持續不斷的財政收入下跌。海道漕運大幅度下降,由1329年334萬石的高峰降到1342年的260萬石;此外,自1348年起,方國珍弟兄為首的海盜活動持續不斷,政府對他們鎮壓不下去,只得試圖安撫。[31]不僅如此,連綿不斷的大雨使黃河河水猛漲,衝決堤岸,終於開始改道,泛濫成災。[32]應採取不同的行政策略似乎已提上日程,經過官僚機構內部一些複雜的鬥爭,1349年8月皇帝將脫脫召回任職右丞相。他們要尋找和實行激進的措施了。
脫脫以及他那一派人很積極很熱心。據記載:
脫脫有意興作,蓋為前相無聞,其禮樂文章制度之事漠如也。欲大有為,以震耀於天下,超軼祖宗舊法,垂名竹帛於無窮也。[33]
這些話是否準確地反映出當時的樂觀情緒還有爭論。但可以肯定的一點是,在中央政府的圈子裡存在著一股堅定的信念:危機是能夠解決的,只要從上層下達命令,一夜之間就可以重建一個世界。如果沒有這個信念,就不會有後來的任何努力。
脫脫所有的新措施都是要保證中央的指導與控制。[34]他們也歡迎從下面來的建議,但一經採納,便由中央政府推行。地區與地方上的主動性則受到嚴格的限制。
若按年代順序,脫脫的第一個重大舉措是必須立即廣開財源。但他認為增加土地、鹽業、商業等傳統稅收的稅率是不可行的,這些稅收大多都在不斷收縮。接著是1350年底決定印行新紙鈔(但卻並沒有財源做後盾),1351年首批就印行了價值200萬錠的紙鈔,政府就靠這些紙鈔的流通來支付勞工與材料的費用。[35]
政府急迫地應付了經濟問題之後,於1351年4月宣布了治理黃河的計劃,決定重修黃河下遊河道,使之再從山東半島以南入海。反對此計劃的意見不少。脫脫和他的同僚也很清楚,還從沒人干過這樣的工程。但在通過發行紙鈔而籌集的資金基礎上,1351年5月就開始了黃河河道工程,同年12月勝利完工;17萬兵士與鄉民參加了修河。歐陽玄代表官方撰寫紀念文章——《至正河防記》,從技術上詳細描寫了水利工程所取得的重大成就,以示慶賀。[36]
與此同時,與黃河工程有一段距離的淮河流域1351年夏發生決口。民眾的起義接二連三,這些起義迅速擴展,成為全國性的社會大爆炸。土匪、宗教信徒,以及其他叛逆者日益狂暴,他們一地又一地占領城市、搶劫店鋪、殺害官員,向地方上復仇。關於這些起義,劍橋中國史另有詳述[37],這裡只簡略提及。脫脫及其追隨者對這種動亂的爆發十分警覺,馬上迎戰,設法對付,到1354年,經過了三年的時間,控制了局勢。從一定意義上說,中央政權把全國範圍的平亂看作是一個更重大的問題,並已充分做好了應對的準備。
有些人認為元朝的正規軍由於腐化、管理不當等原因,已蛻化到在動亂時不能保衛王朝了。[38]這一說法可能含有不少真實性。但事實上,無論軍隊的條件或訓練狀態如何,並沒有要求一支隨時保持充足兵力的元朝正規軍來控制14世紀50年代初期那些把中國都燃燒起來的暴動。一些蒙古軍隊起初沒有紀律,缺乏準備,但如果說他們開始時曾敗給起義軍的話,那麼他們很快就贏得了很多勝利。元軍各部隊由各族人組成,服役是強制的。特別是在中國南方,地方民防組織必要時招募漢人,很大程度上靠他們來鎮壓起義,此外別無他法。[39]
脫脫不但能設法創造一個全國性的鎮壓機器,而且能有效地控制它,這點的確很不簡單。時不時地建立與解散較大的軍事組織,經常不斷地將軍隊將領從一地區調到另一地區,任何一個政府部門或王侯任命的頭目都不允許左右一次較大的行動,精心地從組織上將後勤保障與其他軍事行動區別開來。依靠上面幾條,脫脫能夠防止軍權下落到地方手中,也能防止軍隊將領在行省一級建立起自己的權力基礎。至於那些最大的行動,至少是那些最具象徵意義的行動,脫脫都是親自指揮,如他成功地於1352年重新占領今江蘇西北的徐州這個極其重要的行政管理中心,使淮河流域又恢復了秩序。
當進行這些軍事行動的時候,來自南方的漕運停止了。脫脫不與仍舊活躍的海盜方國珍談判恢復漕運,而是決定在京郊解決糧食供應問題。這個決定與脫脫一向把行政管理權集中在中央的努力是一致的。這是一個相當龐大、極端昂貴的行動,新發行了價值500萬錠的紙鈔作為撥款,相當於黃河改道工程費用的兩倍半。
元朝時期中國北方異常潮濕,提早進行的試種證明了那裡確實可以種植水稻。分司農司於1353年建立,從南方招募了2000名修堤者和種稻農民,發給他們錢鈔,在這裡工作一年,作為當地農民的技術指導,因為當地農民不會種稻。另外,又從山東遷來一些農民以增加當地人口。國家還在河南行省及遼陽行省南部建起了屯田。由於脫脫政治上的驟然倒台以及內戰的繼續,這些國家所屬的屯田實際上成功與否並不很清楚。但是企圖一夜之間就將中國北方千年農業傳統改換過來的大膽計劃,是脫脫認為振作起來的政府有無限能力的一個典型例子。
1354年底,脫脫親自率領了第二次軍事大討伐。這次是進攻揚州北面大運河附近的高郵。高郵被原鹽販子張士誠所占領。這次討伐成了脫脫最後一次的官方行動。如果這次圍攻高郵實際上能迫使張士誠投降(它幾乎成為現實),那麼全國起義的支柱毫無疑問將會遭到破壞。果若如此,那些仍在活動著的起義者,就會因被追捕而東躲西藏,他們幾乎不可能倖存下來。然而,就在圍攻進行之時,妥歡貼睦爾出人意料地在一個錯誤的時機作出一個錯誤的判斷,他下令將脫脫解職,並將其流放。很不幸,脫脫出於對朝廷的忠誠而服從,高郵之圍因此而解。元朝喪失了軍事與政治的主動權,幾乎馬上就要平息的起義又採取新的形式復甦了。而正是在這一反覆中,一個新王朝明朝出現了,十三年之後,明朝重新統一了中國。
脫脫為什麼被解職?似乎有多種原因,其中之一可能是已成常規的政府每五年一換班的周期所致。每經過五年左右的時間,晚元統治集團的各派系中,腐化、寵信以及個人感情的嫌惡似乎就達到某種嚴重的地步。脫脫的周期也不例外,正是他自己的一個不忠的追隨者哈麻在宮廷角逐中所起的重要作用導致了他的垮台。而且,脫脫雄心勃勃的舉措已走上正軌,目標幾乎都已達到,黃河被馴服,各處的叛亂活動幾乎被摧毀。在脫脫的國事日程上,除了一些細節也沒有什麼可做的了。換屆的時候到了。
在這一點上,人們還應認識到,那些在政府中反對脫脫的人,與其說他們是出於個人的立場,不如說是因為他們相信應當用不同的手段達到目標,用不同的方式進行統治。脫脫大刀闊斧的行動要求紀律與中央集權:御史台受到控制,行省和地方官員幾乎沒有主動性;軍事將領在行動中也僅有最小限度的行動自由。有明確的證據證明,1344年至1349年在職的行政官員中至少有一部分人不喜歡脫脫的嚴密控制,並對脫脫向忠於他的那派人給予的保護有怨恨情緒。這些人現在要求恢復到分權的統治狀態.要求在制度上給地方和個人以更大範圍的主動性。這種觀念上的衝突使人想起北宋晚期改革派與保守派之間的鬥爭。
妥歡貼睦爾也有他自己的原因要撤換脫脫。脫脫像他的前任、他的叔叔伯顏一樣,已經掌握了相當大的權力。或許是由於不經心,他未能及時表示同意將愛猷識理達臘冊立為皇太子,從而顯露了他的這種權勢。對此,妥歡貼睦爾極為惱火和不滿。是什麼破壞了丞相與皇室之間的關係呢?
當時妥歡貼睦爾34歲,從各個方面都表現出已進入一種半退休的狀態。[40]他跟他圈內的一些人一起定期帶著宮中舞女們舉行藏傳佛教的密宗儀式。他至少有一次資助108名和尚游皇城。另外,他還親手製造了一條樣船,下令據此建造一條大型遊船在皇宮的海子裡遊玩。他本人還參與設計、製作了一個相當複雜的大型宮漏計時器。[41]或許是為了這條新船,一項十分糜費的疏浚皇宮水道的工程開始了。
同時,妥歡貼睦爾採取了一系列步驟讓長子愛猷識理達臘學習並擔負起一些統治方面的責任。1354年愛猷識理達臘約15歲,他9歲時曾學過回鶻文(畏兀兒文),10歲學漢字。之後不久的1349年,在舉行了精心準備的隆重儀式後,特別為愛猷識理達臘在宮內修建了一所特殊的漢式學校,有九位老師任教。其中資格最老的李好文特地為他年輕的學生編寫了與漢文主題有關的四冊課本。
四年之後妥歡貼睦爾又為繼承人建立了詹事院,至少有83名官員與辦事人員。此外,愛猷識理達臘的獨立辦事機構掌管著一個禮儀衛隊以及兩個衛軍機構,愛猷識理達臘個人有250名怯薛歹。他們得到2. 75萬錠的補助,而愛猷識理達臘的夫人則得到10萬錠以上。一座沒有使用過的宮殿經過修繕後讓愛猷識理達臘居住。愛猷識理達臘還有特權任命自己的官員。1354年年底(脫脫在外征討)愛猷識理達臘被授權審理所有上報他父皇的官方奏摺。總之,妥歡貼睦爾在很大程度上在皇宮內創造了一個新的、大的、昂貴的、有影響的政治中心,以他指定的繼承人為首。只剩下舉行冊封皇太子的正式典禮了。
脫脫拖延這個典禮,顯然是因為他意識到愛猷識理達臘的崛起對他是一個威脅。但事實上愛猷識理達臘與脫脫關係十分密切。他的童年是在脫脫家度過的,他10歲時的啟蒙漢語書是《孝經》,他的導師是脫脫家的家庭教師鄭深。[42]不僅如此,脫脫個人還捐了12.2萬錠,修建大都北門外的佛寺,為的就是不斷地為愛猷識理達臘的健康祈禱。
拖延的另一個原因可能是愛猷識理達臘不是正宮之子,脫脫認為他不夠格。愛猷識理達臘的母親原先是添茶倒水的宮女,出身高麗。妥歡貼睦爾很寵愛她,1340年立她為「第二皇后」。當時不少人反對這一舉動,因為蒙古人給予高麗人的地位從來很低,她的新地位對元與高麗之間的複雜關係會產生影響。[43]妥歡貼睦爾的正妻是一位謙卑的蒙古女人,只生了一個兒子,在嬰兒期就夭折了,生卒年月不詳,但如果在1353—1354年他仍活著的話,那麼,脫脫對皇太子問題有所躊躇也是可以理解的。然而這些都只是推測:很可能脫脫只是忙於處理帝國的危機而沒有抽出時間來安排此事。問題的癥結在於皇帝懷疑拖延是有意的。1355年春,脫脫被撤職之後,終於舉行了莊嚴的冊封皇太子典禮。
元朝的瓦解
也可能皇帝認為撤掉脫脫是很正常的措施。以往他曾多次採用這類措施,結果並未妨礙王朝的完整。但撤掉脫脫事實上卻結束了作為一個完整的政治體系的元朝。原因主要在於,與1344—1349年間的地方分權時期不同,此時中國很多地方已創建了各種新的軍事、行政機構來對付1351年以後的暴動;這些機構在人力與財力兩方面都能夠獨立行動,並在不久後確實這樣做了。大都的權力機構已不能再像以往那樣以一個具有中央特權的實體去任命地區及以下的官員了。中國各行省都落到有自主權的地方人物(可能把他們稱作軍閥更為合適)手中。這些人有些是早先的造反者,有些是鎮壓造反的軍隊將領。從1355年至1368年,元朝中央政府盡了最大努力讓那些在地方上已自主的將領至少在表面上忠於朝廷,並且與諸如方國珍、張士誠這些名義上投降的造反者進行談判。同時,其他起義運動領導人如陳友諒、朱元璋在脫脫倒台以後崛起並且建立了更有力的地方割據,從整體上持續地對元朝採取敵對態勢。所以,從各方面來說,元政府成了一個只能控制京城及其周圍地區的地區性政府了,儘管直到最終它還作為全中國的政府殘留著它的正統性(參見第九章)。
在妥歡貼睦爾統治中國的最後十幾年(1355—1368年)中,最重要的發展就是奠基於南京的明朝的興起,特別是1360年明與儒家道德一政治革命(實際上是原教旨主義的革命)的領導人的聯盟。這場革命是在晚元統治這個總的條件下,在1351—1354年的暴動中,在脫脫倒台之後王朝解體的過程中形成的。
要說明這個道德革命的根源,還需要多一點筆墨,因為它關係到社會史、家庭史、稅務與財源開發、法律史以及儒家思想的發展等等敏感的話題。[44]這個革命可以說是從基層積聚起了力量.主要是在中國的東南地區。它早期的一個表現可以追溯到1342年,在財政收入無足輕重的紹興,一項具有方向性的賦稅改革取得了成功。
然而,這是個處於龐大組織結構上的小裂縫,在這裡,那些在朝和在野的具有儒家思想的活躍分子克服了許多障礙,他們通過將改革與道德的重新覺醒結合起來,實現了賦役的均平分派。通過恢復古老的鄉飲酒禮,當地鄉民被有目的地分為好人與壞人兩極,在這個儀式中,自私與不服管束被揭露出來,公開遭到恥笑,而良好的德行則受到尊敬。1350年這一做法在金華與衢州也得到恢復。余闕作為官方代表進行了指導。他是1333年的進士,前面談進士題名錄的非漢人部分時曾提到他是一個唐兀人。這種活動頗費精力;元政府的財政收入幾近於零;以及它是在官方等級制度的如此低的級別上進行(與脫脫的中央計劃的壓力毫不相關),所有這些都導致朝廷沒有注意到它。但是此舉在當地儒家的著述中,是被作為道德上的一大勝利來慶祝的,這些著述產生了程度不同的廣泛影響。如果說元大都的統治者對這個影響幾乎沒有注意到的話,那麼明朝的開創者則是馬上給予了關注。[45]
在各地儒者的著述中,我們還可以看出「公眾」對群眾暴動以及1355年元朝中央權力崩潰的反應。一般認為,暴動是公眾對元政府的規模、開銷、腐敗和由此產生的繁重的不公平的財政需求所作出的不可避免的反應。為了修正這些錯誤做法,一般都認為政府應大幅度削減支出,官僚機關應嚴懲腐敗(元朝在這些問題上從未有所作為,最終還是明朝將勤儉建國作為其指導方針)。
關於1355年以後元朝統治的地區化,儒家的看法不一,確實很難正確評價。當時一些儒者提出任用割據一方的軍閥如方國珍或張士誠等人為元朝省一級官員的做法與周朝分封制是合拍的,因此可以認為是正統的,只要這些人服從朝廷、嚴格按照倫理標準做事。持此觀點的人相信只要儒者給他們施以足夠的道德壓力,他們就可以做到這一點。這樣的觀點絲毫不切合實際,但它可以保證減少武裝衝突,並吸引足夠的力量來保持直到14世紀60年代中國南方許多地區還存在著的對元王朝的忠誠。
可是也有一些儒者提出相反的看法,他們人數不多,但影響力頗大,他們是道德革命的代表。依他們之見,地方化沒有任何好處,它不過是為橫行不法、貪得無厭、自我擴張以及由來已久的徇私偏袒和腐敗墮落穿上了永久的偽裝,原先就是這些醜惡現象造成了元朝現在這種令人遺憾的局面。一個給予罪犯高職和榮譽的王朝必然會喪失社會道德方面的領導權。
這派之中的一個最有說服力的人物是劉基,他是1333年進士錄(50名)漢人中的第三十八名。劉基在14世紀50年代初在地方和省級的幾個較低職位上任職。這期間他發現他的上級中有許多人胡作非為並著意掩飾,這助長了他的不滿。他早就是方國珍不共戴天的仇敵,以致朝廷為維持和平決定招安而不是鎮壓那伙海盜之後,他一度被投入監獄。後來,劉基於1356年在江浙行樞密院擔任一個不大的官職——經歷。這個部門是新在杭州建立的,也是14世紀50年代危機中元政府機構膨脹的眾多例子之一。作為經歷,他立即被派到浙江內地,他在那裡的上司是石抹宜孫,擔任幾個州的行政助理。接下來便發生了元末歷史上很特殊和關鍵的一幕。
由於這直接關係到中國的未來,所以很有必要將當時的情景重新描繪一下。遠在大都的元朝中央政府盡其所能正在對付極為複雜的全國形勢。當時行省官員都握有很大的自主權。1356年3月,對地方官員的民族限制都被取消了。造反者放棄了被戰爭毀壞的中原淮河地區,以期在其他地區建立根據地:朱元璋跨過長江占領了南京,領導著在一定程度上是宗教派別的運動;由於脫脫被皇帝撤職而在高郵得以倖免的張士誠,現在南下,占據了蘇州。江浙行省平章達識貼睦邇是一個受過儒家教育的康里貴族,他採取非常的權宜之策,試圖挑起軍閥的互斗,先是與一個軍閥合作,然後再與另一個軍閥合作。1356年,他誘使方國珍援助了一場抗擊張士誠的戰鬥。江南行御史台很喜歡這一策略。但是江南行樞密院堅決反對,部分原因是行省平章本人常常任命憎恨方國珍的人在這個部門任職。各個機構均有自己的軍隊。另外還有互不統屬的鄉兵武裝,這些人經常出乎意料地變換立場,造成更為模糊不清、複雜難解的局面。這就是1356年元廷面臨的支離破碎的局面。
劉基、石抹宜孫及其同僚在這個搖搖欲墜的體系中只占了靠近底層的地位,似乎微不足道,但是他們,也只有他們有著明確的道德洞察力,在省內公開宣傳他們的思想與行動,並以此作為真正地長久地復興元朝在中國統治所必要的努力的惟一可行的實踐樣板。在省政權內部,善與惡判然分明,幾乎就像摩尼教的善惡兩極那樣,人們都滑向了兩個極端。所有善的都是利他的、中央集權制的;所有惡的都是以個人為中心的、搞地方獨立的、地區化的。要取得地方上的平定,就要將一切資源和領導權都集中在善的力量的領導者身上,引導這股力量積極地不屈不撓地對抗惡的力量。例如,地主與土匪就被認為是與方國珍勾結在一起的。與偏處中國東南的行樞密院中一位行政助手的職位相比,石抹宜孫的作用是無可限量的。用劉基的話來說,他是一位救世英雄,他的真正使命是整頓、復興元王朝,就如兩千年前齊桓公拯救了奄奄一息的周王朝一樣。
1357年,元廷同意給石抹宜孫、劉基及他們這派人小小的提升,但拒絕把他們升到元朝官僚機構中更有影響的地位上來。地區化的政策還將繼續。於是,就像當時省政權內部其他一些儒者那樣,劉基因心灰意冷而辭職,並寫下他對於道德與政治的看法。1360年,未來的明朝創建者(朱元璋)占據了他們所在的地區,這些思想家們就投奔了朱元璋。所以,是明代第一位皇帝而不是妥歡貼睦爾有效地實施了1342年起就在江浙行省實行的平均賦役和公眾動員措施;是他接受了元朝於1357年拒絕採納的道德專制主義主張;還是他最終在中國建立了史無前例的高度中央集權制度。[46]
結論:元朝為什麼滅亡?
元廷在1368年退回草原後的一些年間,仍舊聲明自己是中國的朝廷,但他們一直陷於想入非非之中,而不能使頭腦冷靜下來,去弄明白造成自己統治災難性垮台的原因是什麼。相反,在明朝創建者的頭腦中,這個垮台仍然歷歷在目,他們認真思考元朝垮台的原因,以此作為反面教訓,胸有成竹地構築起他們的明王朝。簡單地講,他們的藥方是縮減官僚機構的規模,堅決打擊任何自私現象與腐化行為;由皇帝自己直接負責處理政務,行動中不能顧慮重重和寵信偏愛(妥歡貼睦爾在這點上最糟糕)。這樣,這一統治體系就能真正使儒家的基本道德原則得到加強,就能保證千秋萬代的和平與繁榮。
明朝的這些方針政策是否基於對元朝缺點的正確的公允的評價之上呢?元朝的垮台是不是因為妥歡貼睦爾沒有盡到責任,允許官僚機構中的派系鬥爭加劇、腐化日增而沒有加以抑制?或許是這樣。至少可以以14世紀五六十年代當一個龐大的特權統治階層面臨著日益嚴重的國家財政入不敷出時所可能發生的事件為例作出明白無誤的解釋:因地方自治而形成的全國四分五裂的局面,確實給了那些地方大員們更接近財源的機會。
要將妥歡貼睦爾說成是具有號召力的領導是很困難的。脫脫曾積極地設法維持中央對全國資源及人事的控制權,當然部分地是通過印製越來越多的沒有任何財源為後盾的紙鈔這樣一種毫無前途的權宜辦法,但這種通貨膨脹政策不能無限期地實行下去(事實上1356年紙鈔已毫不值錢並停止了流通)。我們還可以說,由於脫脫傑出的個人才能,元朝才完整地存在了這樣長時間;脫脫的解職極不合時宜,在他離開後,中央集權的元朝統治也就不復存在了。明朝開創者們從元末混亂局面中吸取的教訓確實有某些合理的因素。
然而,還應該回想一下14世紀到處發生災害這個事實。在各個蒙古汗國內外,從歐亞大陸一端的冰島和英國,到另一端的日本,各國都苦於瘟疫、饑荒、農業減產、人口下降以及社會動亂,幾乎沒有一個社會能免遭其中的某些災害。中國則無一倖免。在14世紀中,至少有36個冬天異常嚴寒,比有記載的任何一個世紀都多。[47]在黃河流域地區,水災與旱災在14世紀似乎比以往任何時候發生得都要頻繁。[48] 14世紀四五十年代還發生了極為嚴重的瘟疫。[49]妥歡貼睦爾朝幾乎年年有饑荒的記載,這些饑荒導致人口大量死亡,政府要花大量錢財進行賑濟。[50] 自然災害使眾多的百姓背井離鄉,陷於貧困,釀成了14世紀50年代破壞全國的起義運動。
元末的各屆政府都盡了最大努力試圖從這些災難中解脫出來,他們並沒有忽視這些問題。從各方面來看,元朝在醫藥和食物的賑濟上所作的努力都是認真負責的、富有經驗的。事實上,妥歡貼睦爾朝的歷史提出了這樣一個問題:面臨這樣反反覆覆的大規模的災難時,還有哪一個朝代能比元朝做得更好?如此反覆的自然災害長期積累的後果,很有可能使任何一個政府都束手無策。如果中國正常的年景多一些,元朝有可能比它實際存在的時間要長得多。
對於元朝垮台的主要因素及一系列原因,將來肯定還要有長時間的研究與爭論。但我們也要記住,從任何意義上說,元朝在歷史上都不是盲目力量的犧牲者。1368年,元朝是被一個意識上極端、道德上激進的革命運動趕出中國的。反抗者們以堅定不移的決心,進行了艱苦的鬥爭,付出了不懈的努力。他們利用14世紀五六十年代元政府一切明顯的弱點,從而使自己看到了一個和平安定的中國的前景。元朝政府本身也曾有機會去獲得這種遠見,但它卻令人不解地沒有這麼做。如此看來,元朝的最終倒台是因為明朝的開創者決意要它如此。
* * *
[1]妥歡貼睦爾被明朝追封為順帝。妥歡貼睦爾的小傳,見傅海波:《妥歡貼睦爾》,載[159]《明人傳記辭典》,第1289—1293頁。
[2][617]黃溍(1277—1357年):《黃文獻集》,卷7,71b—72b頁。
[3][626]胡助(1276—約1353年):《純白齋類稿》,卷2,5a。
[4][819]侯仁之、金濤:《北京史話》,第61—95頁。
[5][759]李干:《元代經濟史稿》,第229—243頁;[364]大島立子:《元代的匠戶》。
[6][103]伊麗莎白·恩迪科特—韋斯特在《元代的中央機構》一文中論述了這一問題。
[7][199]黃時鑒:《元代中國的波斯語》。
[8][643]王士點編:《秘書監志》。
[9][653]《元史》,卷87,第2187—2188頁。
[10][195]蕭啟慶:《元代的軍事制度》,第39—44頁;亦見[856]《元代史新探》,第141—230頁。
[11][620]宋褧(1294—1346年):《燕石集》,卷15,13a。
[12][855]蕭啟慶在《元統元年進士錄校注》中有全面的考證。
[13][624]余闕(1303—1358年):《青陽先生文集》。
[14]有高岩在[17]《元代農民的生活》一文中列舉了有關資料;亦見[773]昊晗:《元帝國之崩潰與明之建立》。
[15][625]楊維楨(1296—1370年):《東維子文集》,卷4,9b—10b。
[16]有關元代財政的最主要論著還是[127]傅海波的《蒙古統治下中國的貨幣和經濟》,亦見[441]舒爾曼:《元代經濟結構》。
[17][277]蘭德彰:《虞集和他的蒙古君主》,第111頁 ;[653]《元史》,卷181,第4180頁。
[18][666]萬斯同(1638—1702年)在《庚申君遺事》中引用了這一說法。
[19][653]《元史》,卷138,第3337頁。
[20][653]《元史》,卷138,第3335頁。
[21][653]《元史》,卷38。第830頁。
[22][620]宋褧:《燕石集》,卷8,13—15頁;[653]《元史》,卷143,3420—3421頁。
[23][653]《元史》,卷142,第3403—3406頁。
[24][648]楊瑀(1285—1361年):《山居新話》,17a。該書被傅海波譯成了德文,見[115]《楊瑀〈山居新話〉》。
[25][657]危素(1303—1372年):《危太朴集》,卷8,8a—9b。
[26][84]竇德士:《征服者與儒士》,第79—80頁。
[27]關於三史的修撰,見[46]陳學霖:《元代官修史學:遼、金、宋三史的修撰》。
[28]詳見[84]竇德士:《征服者與儒士》,第80—81頁。
[29][656]宋濂(1310—1381年):《宋文憲公集》,卷49,6b—11a。[648]楊瑀:《山居新話》,35a—36b。[653]《元史》,卷51,第1100頁;卷138,第3366頁。
[30]見[621]蘇天爵(1294—1352年):《滋溪文稿》,12a—15a;[625]楊維楨:《東維子文集》,卷4,9a—10a。
[31][84]竇德士:《征服者與儒士》,第88—89頁。
[32][84]竇德士:《征服者與儒士》,第87頁。
[33][652]權衡:《庚申外史》,19a—b。這段文字有完全不同的譯文,見[84]竇德士:《征服者與儒士》,第96—97頁;[440]赫爾穆特·舒爾特—烏夫拉格德譯本《庚申外史》,第56頁。
[34]關於脫脫第二任期的詳情,見[84]竇德士:《征服者與儒士》,第95—118頁。
[35]元代錢幣是個重要課題,西方文字的研究力作還是[127]傅海波的《元朝中國的貨幣和經濟》。近年的研究成果有[477]南希·S.斯坦哈特:《元代中國的貨幣流通》。
[36][653]《元史》,卷66,第1646—1654頁。據我所知,這篇文字還沒有譯文,但在李約瑟:《中國科學技術史》第4卷有簡略的介紹,見第325、344頁。亦見[551]楊聯陞:《漢學綜覽》,第222—223頁。
[37]見牟復禮與崔瑞德在[323]《劍橋中國明代史》中撰寫的章節。
[38]如蕭啟慶就持這一觀點,見[195]《元代的軍事制度》,第63頁。
[39]詳情見[84]竇德士:《征服者與儒士》,第104頁等。
[40]有一種觀點認為,皇帝在脫脫第一次任職期間(1340—1344年)對朝政的興趣達到頂峰,見[150]藤島建樹:《元順帝時代》。
[41][343]李約瑟:《計時器:中世紀中國的大型天文鐘》,第140頁。
[42][656]宋濂:《宋文憲公集》,卷49,6b—11a。
[43]關於高麗對此事的記述,見[856]蕭啟慶:《元代史新探》,第231—262頁。
[44]關於這一問題的新研究成果,有[63]陳恆昭:《蒙古統治下的中國法律傳統》;[186]詹尼弗·霍姆格倫:《尤重於財產轉移的早期蒙古與元代社會的婚姻和繼承關係研究》;[276]蘭德彰:《蒙古統治卞金華學派的政治思想》。
[45][83]竇德士:《1342—1359年元代末年浙江的儒學、地方改革和集權》。
[46][82]竇德士:《儒學與獨裁統治:建立明朝的精英》。
[47]見[274] H. H.拉姆:《氣候:過去、現在和未來》,第2卷,第447頁。關於妥歡貼睦爾在位期間嚴寒氣候的詳情,見[653]《元史》,卷51,第1097—1098頁。
[48][57]趙岡:《經濟分析:中國歷史中的人與土地》,第203頁。
[49][653]《元史》,卷51。第1111頁。
[50][653]《元史》,卷51,第1109—1110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