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明邏輯學二十講 · 第十三講 關係
「吳先生!邏輯傳統比現代邏輯的範圍窄,是不是?」王蘊理問。
「是。」
「窄在什麼地方呢?」王又追問。
「很多,很多,最明顯而易見的地方,是邏輯傳統沒有將關係的研究包含進去。我想……如果當初邏輯傳統將關係的研究包含進去,它的內容一定豐富得多。『關係』(relation)在邏輯里很重要。如果沒有關係,那麼邏輯的內容,恐怕要少掉許多。十九世紀有位德國邏輯家叫作施羅德(Ernst Schröder),他對於關係就做過許多研究,蔚為大觀。」
「關係既然這樣重要,吳先生可不可以講點兒給我們聽呢?」周文璞問。
「當然可以,不過……關於關係的研究,認真說來,在邏輯各部門中是最複雜的一個部門,我們現在只好簡單地談談。」
「關係是什麼呢?」王蘊理問。
「我們最好先不談這個問題。就一派哲學的說法,關係好像是空氣,無所不在的東西。這種說法,無論通或不通,似乎不在邏輯範圍以內,所以我們不必討論。如果從純邏輯觀點來推敲什麼是關係,那麼必須從函數論,即theory of functions開始,這非我們現在之所宜。我們現在所知道的,是『關係』一詞在各種情形之下的用法。照科學家看來,宇宙之間事事物物總是以各種不同的方式聯繫起來的。物理的事物彼此有空間關係,或有引力關係。人同人之間,是靠婚姻、血統、朋友、同學、同事、同隊等關係聯繫起來的。
「關係,我們首先可以從兩種觀點來討論。第一觀點是從關係的性質(property)來考察,第二種是從關係的外范之數目來考察。就我們現在的目的而言,我們只能多注意關係的性質方面。在談關係的種種性質以先,為了便於了解起見,我們要介紹幾個概念。」
老教授一條一條地寫著:
界域(domain):
一種關係R的界域乃使R與各種事物發生聯繫的一切事物之類。例如,「做丈夫」關係的界域乃一切丈夫之類。
逆界域(converse domain):
一種關係R的逆界域乃該關係R由之而生的一切事物之類。例如「做丈夫」的關係之逆界域,乃一切妻子之類。沒有妻子,當無丈夫可言。當然,我們也可以說「丈夫」之類乃「做妻子」的關係R之逆界域。
范限(field):
一種關係R的范限乃屬於關係R的界域與逆界域的一切事物之類。換句話說,范限乃一種關係R的界域及逆界域之邏輯和(logical sum)。例如,一切丈夫與妻子的類乃「做丈夫」的關係之范限,也是「做妻子」的關係之范限,也是「夫婦」關係之范限。
反逆(converse):
關係R的反逆,乃當任何時候a與b有R關係時,b與a亦有關係R。「在東」的關係乃「在西」的關係之反逆。「被稱讚」這種關係,乃「稱讚」關係之反逆。一種關係R的反逆之界域的分子與R的反逆范限的分子相同。
「談到關係的性質,基本的有三種,即自反性(reflexivity)、對稱性(symmetry)和傳達性(transitivity)。而每一種都有其反面和中間情形,所以一共有九種。
「自反性。一談到自反性,我們不要望文生義,以為是『吾日三省』中的那種『自反』。那種『自反』,是在道德修養上下功夫;也不是所謂『自反的思想』(reflective thinking)中的『自反』。這種自反,至少在一種意義之下,是思想反照著思想。我們現在所說的自反是一種純粹的關係,一個類是它自己,一個語句是它自己。用符號來表示是:
xRx
「如果aRa對於關係R的范限之每一分子為真,則此關係R是自反的。『相似』是一種自反關係。一個人,無論如何,在任何情形之下,總是與他自己相似。
「自反的反面是不自反(irreflexive)關係,如果aRa對於關係R的范限之每一分子為假,則此關係是不自反的。『異於』是不自反的關係。任何人不能『異於』他自己。『做兒子』的關係是不自反的,任何人不能夠自己做自己的兒子;『做父親』的關係也不是自反的,一個人不能是他自己的父親。不自反關係,在我們現在看來,似乎無關緊要,不值一提,這是因為我們沒有碰見邏輯上比較精細的問題。類的分子關係(class membership)是不自反的,這點就至關重要,如果不然,我們說類是它自己的分子,那麼便會引起極嚴重的自相矛盾。這種自相矛盾,是一種詭論。現代邏輯家費了很大的氣力才消除了這種詭論。
「在自反與不自反之間有準自反(mesoreflexive)關係。如果aRa在有些情形之下為真,而在另外的許多情形之下為假,則關係R為準自反,『欣賞』便是這種關係。有人自我欣賞,有人不好意思,所以,是准自反的。在一類人中,『自傲』是准自反性的關係。因為,在一類人中,有的人自傲,有的人不自傲。可能自反而不必然自反的關係就是准自反關係。
「對稱性。如果無論在何種情形之下aRb為真則bRa亦真,則關係R是對稱的。『夫婦』關係是對稱的,如果a與b有夫婦關係,則b與a也必有夫婦關係。中國傳統的建築多半是對稱性的;皇帝兩邊有左臣右相,也是對稱的。曹操款待劉備,青梅煮酒論英雄時,若曹操坐在劉備對面,劉備也當然坐在曹操對面,『對面』就是有對稱性的。『同年』有對稱性,如果張三與李四是同年的,那麼李四一定也與張三是同年的。不過,邏輯並不涉及類似一個一個有對稱性的特殊關係,而只研究普遍的對稱性。對稱性用符號表示出來是:
如果aRb,那麼bRa
「在黑板上所寫的公式中,a、b……表示關係項之變量。R表示任何關係。於是,這個公式讀作:如果a與b有R關係,那麼b與a有R關係。假若a、b是一對雙生子。如果我們說a的相貌像b,那麼我們也得承認b的相貌像a,因為『相像』是對稱的。在這種關係之中的兩項,無論怎樣對調,總是說得通的。」
「可是,並非所有的關係皆有對稱性。周文璞,我現在請問你,如果a是b的弟兄,那麼b是否是a的兄弟?」吳先生慢慢吸菸,等著周文璞回答。
「大概是的吧!」
「哈哈,大概是的!我說大概不是的。邏輯界域裡有什麼大概可言?」老教授忍不住笑道,「如果蘇轍是蘇軾的弟兄,那麼蘇軾是不是蘇轍的兄弟?請你再想想。」
「當然是的。」
「好吧!那麼我再請問你,如果蘇軾是蘇小妹的弟兄,那麼蘇小妹是不是蘇軾的兄弟?」
周文璞愣住了。
「哦!這一下你發現困難了吧!從這個例子,我們就可以知道,我們不能由a是b的弟兄而隨便順口就說b是a的兄弟。如果a是b的弟兄,那麼在有的情形之下,b是a的兄弟;在另外的情形之下不是,而是姊妹。類似的關係很多。例如,如果甲男子愛乙女子,那麼乙女子也許愛他,也許不愛,可沒有人保險,是吧?」
「呵呵!」
「哈哈!」
「這種關係用符號表示出來是,」吳先生又在黑板上寫著:
如果aRb,那麼bRa或不是bRa
「這種關係性質叫作準對稱性(mesoymmetry)。『做朋友』的關係便是准對稱性的。a跟b扯交情,b不見得一定與a扯交情:也許扯,也許不扯。有的人愛說『我的朋友胡適之』,也許胡適之還不認得他哩!……可是,准對稱性並不是反對稱性(asymmetry)。反對稱性可以表示為:
如果aRb,那麼不是bRa
「如果美國較英國富,那麼一定不是英國較美國富;如果我較你高,那麼你一定不比我高;如果甲在乙之右,那麼乙一定不在甲之右;如果黃帝是我們的祖先,則我們一定不是黃帝的祖先。『做祖先』『較富』『較高』『在右』等關係都是反對稱性的。
「我們現在要談談傳達性(transitivity)。假若某趙大於某錢,而且某錢大於某孫,那麼一定是某趙大於某孫。假若有A、B、C三個類。如果A包含B,而且B包含C,那麼A一定包含C。如果甲矮於乙,而且乙矮於丙,那麼甲一定矮於丙。『大於』『包含』『矮於』等關係,都是有傳達性的。用符號表示是:
如果aRb而且bRc,那麼aRc
「可是,如果a和b有某種關係R,而且b和c有某種關係R,那麼a和c之間在某種情形之下有某關係R,而在其他情形之下沒有,這種關係叫作準傳達性(mesotransitivity)的關係。用符號寫出來:
如果aRb而且bRc,
那麼aRc或不是aRc
「這種關係是很多的,『朋友』關係便是其中之一。如果周文璞是王蘊理的朋友,而且王蘊理是另一人的朋友,那麼周文璞也許是另一人的朋友,也許不是那另一人的朋友。周文璞也許根本就不認得那個人。所以,我們不可因周文璞是王蘊理的朋友,而且王蘊理是那另一人的朋友,而推論周文璞是那另一人的朋友。『朋友的朋友是朋友』不見得是真話。『喜歡』也是如此,甲喜歡乙,而且乙喜歡丙時,甲也許喜歡丙,也許不喜歡,並無一定,這是因為『喜歡』雖然可能有傳達性,但不必然有傳達性。
「不過,准傳達性與反傳達性(intransitivity)不同,我們不可混為一談。」吳先生加重語氣,「反傳達性的關係是:如果a與b有某種關係R,而且b與c有某種關係R,那麼a與c一定沒有某種關係R。我的祖父是我父親的父親,但是,我的祖父一定不是我的父親。X是Y的兒子,Y是Z的兒子,X一定不是Z的兒子。具有這種性質的關係不少,『……的師傅』『……的母親』等都是。我們可以將這種關係性質表示作……」
吳先生寫出:
如果aRb而且bRc,那麼不是aRc
吳先生靠在沙發上,慢慢抽著煙。
「這幾種關係性質並列在一起,便有怎樣的性質呢?」王蘊理問。
「如果這幾種性質並列在一起,那麼所產生的性質便很複雜。我們現在只將幾種最簡單的提出說說。
「最顯而易見的性質,是既自反又對稱而且又有傳達性的關係。等於,就是具有這三種性質的關係。A等於它自己,這是有自反性;若A等於B,則B等於A,這是有對稱性;若A等於B,而且B等於C,則A等於C,這是有傳達性。
「既有對稱性又有傳達性的關係。『同時』是既有對稱性又有傳達性的關係。若甲與乙同時到達,則乙必與甲同時到達;若甲與乙同時上船,而且乙與丙同時上船,則甲與丙必為同時上船。
「有對稱性而又有反傳達性的關係,一排士兵在一條直線上站立時便有這種關係。若甲兵緊靠乙兵之旁,則乙兵必緊靠甲兵之旁。這是有對稱性的。可是,若甲兵緊靠乙兵之旁,而且乙兵緊靠丁兵之旁,則甲兵一定不是緊靠丁兵之旁,這是無傳達性。
「有傳達性而又有反對稱性的關係。若周文璞比王蘊理起得早,而且王蘊理比我起得早,則周文璞一定比我起得早。『早些』有傳達性,但無對稱性。若周文璞比王蘊理起得早,則王蘊理一定不比周文璞起得早。『兄長』也是如此。若老大是老二的哥哥,而且老二是老三的哥哥,則老大一定是老三的哥哥。這是有傳達性,但沒有對稱性;若老大是老二的哥哥,則老二一定不是老大的哥哥。『美些』『在右』等都屬這一類。
「反對稱而又反傳達的關係。『做祖父』『做父親』『做兒子』……都是這種關係。若甲是乙的祖父,則乙一定不是甲的祖父,這表示『祖父』無對稱性;若甲是乙的父親,而且乙是丙的父親,則甲一定不是丙的父親。『做兒子』的關係亦然,都無傳達性。
「從關係的外范著想,即依照關係所包含的項目之多少著想,關係可以分作兩項的(dyadic),三項的(triadic),四項的(tetradic),五項的(pentadic)……多項的(polyadic)。『羅密歐愛朱麗葉』,在這個語句中,『愛』是兩項關係。結婚時『做介紹人』則是三項關係。因此項關係牽涉『做介紹人者,男方,以及女方』。」
「我們還可以從別的方面來考慮關係嗎?」周文璞問。
「當然可以。依項目與項目之間的對應情形來考慮,關係可分作:一對一(one-one)、一對多(one-many)、多對一(many-one)、多對多(many-many)四種。在法律的規定之下,夫婦關係是一對一的關係。可是,假若一個未婚女子不止交一個男友,則她對男友的關係是一對多的關係。……所以,」老教授笑道,「你在與某小姐交朋友時,別生出誤會,以為是一對一的關係哩!」
「哈哈!學了邏輯就不致誤會了!」周文璞得意地說。
「『做司令官』的關係也是一對多的關係。是不是?因為,在一個單位中,只有一個司令官,而兵則很多。多對一的關係也常見。在演講中,聽眾是多,講演者往往是一。『做臣僕』的關係也是多對一。在古代專制之下,做臣僕者眾,而做君王者只有一人。多對多的關係,例如,『做教員』。在一個學校中,教員有許多,學生也有許多,所以,是『多對多』。
「關係的研究,我們在這裡已把基本要點指出。至於詳細的推演,只有待將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