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明邏輯學二十講 · 第十二講 變式
「前兩次,我們談過三段式。今天,我們要談談三段式的變式。我們現在所要討論的三段式之變式可以叫作堆垛式(sorites)。不過,我們必須明了,我們說堆垛式是三段式的變式,這是從將三段式作為基本形式而言,堆垛式可以分解為三段式。但是,堆垛式雖可分解為三段式,可是,這並不表示堆垛式必須以三段式為基礎。堆垛式是否以三段式為基本形式,乃一相對之事。如果堆垛式不以三段式為基本形式,堆垛式依然可以獨立自成一式。事實上,在幾何學的推證程序中,未假定三段式時,堆垛式常被引用。
「什麼叫作堆垛式呢?一系列的語句中,如有n+1個語句作為前提,而且有n個共詞M,那麼除最後作為結論的語句以外,其餘作為結論的語句皆隱沒不見。這樣一系列的語句所形成的推論形式,叫作堆垛式。」
「吳先生,這算是堆垛式的界說嗎?」王蘊理問。
「是的。」吳先生點點頭。
「這個界說,我簡直不大懂。」王蘊理說。
「我也不懂。」周文璞說。
「大致說來,在表達一種學理時,常遇到一種不易克服的困難。即如果過分想做到容易了解,那麼對於該學理不免打了折扣。如果對於該學理不折不扣,那麼懂起來也許比較困難。關於數理科學,尤其如此。直到現在為止,我還沒有看見太多的人把這兩者調和至恰到好處……」
吳先生點燃一支煙,這回是好彩牌的,一邊說:「當然,如果不從事教學工作,而只專門研究,如愛因斯坦、波爾、歌代勤等,碰不到這類問題。有些學問本身的結構使得人不是一步就可以了解的。例如,理論物理學,無論說得怎樣通俗,不了解高等數學的人,總是茫然。類似的學問實在不少。因為,這類的學問,是在知識之較高的層次上,我們如果不經過那些必經的階梯,是不會了解的。我們到鄉下去玩,一腳就可踏進農人的茅屋。可是,游印度宮殿,那就非經過許多曲折迴環,否則到不了奧堂。依此,如果一門學問不能太令人易於了解,其責不全在研究者。……在現代邏輯里,常有這種情形。」
「吳先生是不是不喜歡目前流行的這種風氣,什麼都要『大眾化』『大眾化』的?」王蘊理又問。
「我……」吳先生笑笑,「我固然不太喜歡板起臉孔『講學』,可是……可是太濫了我也不贊成。就學問來說,愈是流行成了一種口頭禪的東西,愈是有問題。恐怕,少數人長年辛勤獲得的成果,似乎不是大多數人在一兩點鐘之間就能了解、就能欣賞的。二位覺得怎樣?」
「請老先生進來一下!」阿鳳在喊。
「對不起,我家裡有點兒事,請二位稍坐一會兒,我轉身就來。」吳先生說著,起身到裡屋去了。
「吳先生真有趣,什麼事一到他嘴裡就是一大篇道理。他很喜歡分析,而且牢騷又多。」周文璞說。
「不!你別錯看了他。」王蘊理說,「吳先生是一個孤獨的學者,一個孤獨的靈魂。在他辭色之間,時時流露著對當前世界的憂慮,尤其是對學術風氣之敗壞,深致慨嘆。一個把道理看得重要的人,常常如此。」
「抱歉,二位久坐了。」吳先生轉身進來,「……我們還是談我們的吧!我們剛才說堆垛式的界說,由那引起一大堆不相干的話。我剛才所說的堆垛式的界說,比較簡練一點兒,似乎不易一下子就了解,其實是不難懂的。那個界說各位暫且放在心裡,不要去管它。隨便一點兒說,堆垛式,顧名思義就是兩個或兩個以上的三段式堆垛起來,每一三段式的結論為下一三段式的前提的一種推論形式。我們現在一直討論下去。討論完了以後,那個界說自然就懂了……
「依前提排列的秩序,堆垛式可以分作兩種:一種是前進堆垛式(progressive sorites),或叫亞里士多德堆垛式(Aristotelian sorites);另一種是後退堆垛式(regressive sorites),或稱葛克利堆垛式(Goclenian sorites)。我們先討論前者。
「如果第一前提之後的每一新前提為一大前提,而且每一中間的結論是作為第二個三段式的小前提,那麼這種堆垛式叫作前進堆垛式。」
吳先生說著,順手在小黑板上寫一個例子:
「這個例子是現成的,而且很自然。在事實上,這個堆垛式是這兩個三段式合成的。」
吳先生將這個堆垛式寫成兩個三段式:
「將這個堆垛式拆開,我們可以知道這個堆垛式是兩個三段式合成的。在此,我們可以看出,第一前提『欲平天下者先治其國』是小前提,其餘『欲治其國者先齊其家』和『欲齊其家者先修其身』都是大前提。第一個三段式的結論『欲平天下者先齊其家』在原來堆垛式中隱沒不見,但拆開後就成第二個三段式的小前提。我們用甲代表『欲平天下者』,乙代表『治其國者』,丙代表『齊其家者』,丁代表『修其身者』。這樣一來,剛才拆開的兩個三段式可以寫成:
「吳先生,照您在前面所說的,包含大詞的大前提應該寫在小前提上面,包含小詞的小前提應該寫在大前提下面,現在怎把小前提寫在上面,把大前提寫在下面呢?」周文璞問。
「這個不要緊,我們把它改寫過來也可以。」
吳先生又寫出如下的兩個三段式:
「吳先生,這不就是第一格式的三段式嗎?」王蘊理問。
「對了!前進堆垛式,一經解析,根本就是第一格式的三段式,不過是與原來的寫法不同而已。既然如此,它就根本可依處理第一格式的三段式之規律來處理。
「我常常提醒大家,究習邏輯,最忌泥滯於實例,我們必須理解普遍的形式。我現在把前進堆垛式的普遍形式寫出來。
「這個普遍形式是很容易了解的。了解了這個普遍形式,我們就可以明了前進堆垛式的結構。任何前進堆垛式都具有這種結構。反過來說也是一樣,具有這種結構的形式是前進堆垛式。
「前進堆垛式的討論到此為止,我們再來討論後退堆垛式。如果在第一前提之後的每一前提是一小前提,而且每一中間的結論是第二個三段式的大前提,那麼這種堆垛式便是後退式。例子不必舉,重要的事是,我們必須知道後退堆垛式也是三段式堆成的。我們尤其必須知道它的普遍形式。在此,我們暫且設一個架構,借之以分析此式。」
吳先生以手指著黑板道:「這個堆垛式更顯而易見是兩個屬於第一格式的三段式合成的。」他又寫著:
「我們現在進一步將後退堆垛式的普遍形式寫出來。
「從前進堆垛式的普遍形式和後退堆垛式的普遍形式之區別,我們可以知道,二者雖然在結構上都可以改成三段式的第一格式,但是,在另一方面,二者運算的程序則各不相同。前者是前進的,後者是後退的。前者比較自然,我們在日常言談之間常常用到它。
「從以上的解析,我們可以知道,堆垛式中,除了第一前提與最後一個前提可能不是A,其餘前提必須是A。」
「吳先生,不是還有省略式嗎?」王蘊理問。
「你近來是不是有看點兒邏輯書?」
「看是看一點兒 ,不過書很老。」
「邏輯傳統中是有所謂省略式,即enthymeme。可是,嚴格地說,省略式是說不通的。既雲『式』必須是明顯的(explicit)。凡不是明顯地形式化的,便不能叫作『式』。現代邏輯極力要求這一點,『完全形式化』(full formalization)可以說是現代邏輯的重要希望。特別自語法(syntax)的研究昌明以後,我們更有希望接近這一點。邏輯傳統中所謂的省略式,嚴格地說,不過是日常說話的方式而已,與邏輯推論一絲一毫相干也沒有。所以,省略式既不成為式,不應列入邏輯的範圍。不過,邏輯傳統中,既有此式,我們不妨順便提一提。邏輯傳統中所謂的省略式,有時省去大前提,有時省去小前提,有時省去結論。其所以作此省略者,原因當然不止一個,而最重要的原因,似乎是所要舉出的那一語句太明顯了,明顯到不必說出的程度。例如『人非聖賢,孰能無過,所以他也有過失呀!』這兩個語句之中的『他也是人』被省略了。這幾句話是不難擺成三段式的。二位不妨練習練習。可是,無論如何,這是一個修辭問題,不是一個邏輯問題。從前修辭、文法與邏輯的界線沒有劃清楚,因而有這樣的問題產生。現在,這三者的界線已經劃得相當的清楚了,所以現在沒有這樣的混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