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論上帝、人及其心靈健康 · 第五章 論愛戀

§1 愛戀無非就是欣賞一件東西,與它聯合而為一,我們將根據愛戀的對象來劃分愛戀;對象,就是人們力求欣賞並與它聯合的東西。 有些對象本身就是暫時性的,另一些對象則由於其原因而不是暫時性的。還有一個第三種的對象,憑著它的權力和勢力,是永恆的、不朽的。 暫時性的對象都是特殊性的東西,它們並不在所有的時候都存在,或者 ① 有過一個開始。 另外一些對象都是那樣的式態 ② ,那些式態我們曾經指出過是特殊式態的原因。 第三種則是上帝,或者真理,我們把它看成唯一的和同一的。 §2 因此愛戀來自我們對於一件東西的觀念和認識;那件東西顯現得越偉大、越榮耀,我們的愛戀就相應地越偉大。 有兩條途徑可以使我們解脫愛戀:一條是對某種東西取得更好的認識,另一條是發現愛戀的對象雖然被我們認為是某種偉大、榮耀的東西,卻接著帶來更大的苦惱和災難。 愛戀還有一個特點,就是我們從來沒想到讓自己擺脫它(有如擺脫驚訝和其他激情);這是由於下列兩種原因:(1)因為那是不可能的,(2)因為我們必然不會從這種情況下解脫出來。 其所以不可能,是因為這不取決於我們,只取決於我們在對象里鑑別出的好和有用;其所以必然,是因為這兩種性質決不會為我們所知,如果我們不肯或不會愛戀它的話;這不是一件由我們自由選擇或者取決於我們的事情,因為如果我們什麼都不知道,那就肯定是我們也會什麼都不是。 其所以我們必然不會擺脫它,是因為我們由於本性虛弱,如果不欣賞某種東西,與那種東西聯合,從而獲取力量,是無法存在的。 §3 現在我們應該選擇或者拋棄這三種對象里的哪一種呢? 至於那些暫時性的東西(因為像上面指出的那樣,我們由於本性虛弱,必然要愛戀某種東西,與這種東西聯合,才能存在),肯定是這樣:我們的本性不能通過愛戀和聯合這些東西 ③ 而得到加強,因為它們本身就虛弱,一個殘廢人是背不動別人的。它們不僅不能把我們向前推一把,甚至對我們有害。因為我們說過,愛戀就是我們用悟性判定某個對象是好的、有用的,就與它聯合起來;我們說的這種情況,就是指愛戀者 ④ 和所愛對象合而為一,或者一同構成一個整體。因此,和暫時性的東西結合的人一定要倒霉。因為,既然這些東西並不是他的權力所能達到的,要受到許多偶然性因素的擺布,這些因素起作用時,他就不可能不受它們的影響。所以我們得出結論說:愛戀那些貌似真實的暫時性對象的人是要倒大霉的,所以愛戀名譽、財富和快樂的人一定會非常倒霉,這些東西是沒有任何實在性的! §4 這就足以告訴我們,理性如何教導我們避開那些稍縱即逝的東西。因為我們剛才說的明白告訴我們,在對這些東西的愛戀當中隱藏著毒和害。但是對這一點我們還可以無比清楚地看清,如果我們看到,我們欣賞這種東西,就會喪失掉那種榮耀的、傑出的善。 我們在前面說,那些暫時性的東西是我們的權力所不能及的。但是這話要正確理解;我們的意思並不是說:我們是一個不依賴任何別的東西的自由原因。我們說有些東西在我們的權力範圍內,另一些東西在它以外,意思只是說:我們是自然的一部分,那些在我們權力範圍內的,就是我們通過自然的律令、並且與自然一道能夠辦到的;至於那些不在我們權力範圍內的,就是在我們以外、不能由於我們發生任何改變的,因為它遠離我們在實在本質,是自然使它們成為這樣的。 §5 我們再進一步來到第二類對象上,這類對象雖然是永恆的、不朽的,其所以如此卻並不是由於它們自己的力量。 ⑤ 然而,只要在這裡進行一點簡短的鑽研,我們就立刻弄明白這些對象無非只是單純的式態,是直接依賴上帝的。由於這些對象本性如此,除非我們同時有一個上帝概念,否則我們就不能思議它們。既然上帝是完善的,我們的愛戀就必然要落在它上面。簡言之,我們如果正確地運用自己的理性,就不可能不愛戀上帝。 §6 為什麼如此,道理很明白。第一,因為我們發現,只有上帝才有本質,其他的東西都不是本質,只是式態。既然是,各種式態,如果沒有它們直接依賴的本體,我們就不能認識它們;而且像我們前面已經指出的那樣,如果是,在愛戀的時候,我們終於認識一件東西,比我們那時愛戀的東西更好,我們總是立刻選擇它而放棄前者;那麼就毫無疑義地得出:如果我們終於認識到那本身具有全部完善性的上帝,我們就必然要愛戀它。 第二,如果我們正確地運用我們的悟性來獲取對於東西的認識,我們就必須在它們的原因當中去認識它們。現在,既然上帝是一切其他東西的第一原因,那麼,根據事物的本性,對上帝的認識現在是、也永遠是先於對一切其他東西的認識的,因為對一切其他東西的認識必須跟隨對第一原因的認識。真正的愛戀永遠是由於認識到那件東西是榮耀的、好的。那麼,結論就無非是:愛戀不能以更多的熱情浪費在任何一件東西上,只能放在我主上帝身上。難道不是這樣嗎?要知道只有他才是榮耀的,是一種完滿的善。 現在我們看到,我們怎樣才能使愛戀強大,愛戀怎樣必須僅僅放在上帝身上。 我們在愛戀方面還該說的,我們在考察最後一類認識的時候將牢記著說它。我們將鑽研以下的東西,正如我們前面應允的那樣,研究我們應該容納哪些激情,應該拒絕哪些激情。 注 釋 ①  「或者」,B稿作「而是」 ②  「式態」,B稿作「一般的式態」。 ③  「東西」,B稿作「是暫時性的東西」。 ④  「愛戀者」,A稿和B稿俱作「愛戀」,顯系筆誤。 ⑤  「並不是由於它們自己的力量」。B稿在這以後接作「而是一些直接依賴上帝的式態」,而略去下面的一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