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論上帝、人及其心靈健康 · 第八章 論產生的自然
在進而討論其他問題之前,現在,我們將要在這裡把整個自然簡略地作一個劃分,就是分成產生的自然和被產生的自然。
所謂產生的自然我們是指一個東西,這個東西我們由它自身,不必具有這個東西以外的任何東西(就像我們至今已經定義過的一切屬性那樣)就清楚、明確地理解的,而這個東西也就是上帝。同樣在托馬斯學派,所謂產生的自然也是指上帝;但是他們的產生的自然是一個東西,這個東西(他們這樣稱它)是在一切實體之外的。
被產生的自然我們把它分別為二,一個普遍的和一個特殊的。普遍的包含一切這樣的式態,這些式態直接依靠於上帝,這些我們在下一章將要討論。特殊的包含一切特殊的東西,後者為那些普遍的式態所產生。因此被產生的自然,要能夠被正確理解,必需有一個實體 ① 。
注 釋
① 「一個實體」。
A稿作:「一些實體」;B稿作了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