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論上帝、人及其心靈健康 · 摘要

C. Gebhardt撰寫的倍內狄托·斯賓諾莎著《簡論上帝、人及其心靈健康① 》(兩卷並附錄)一書摘要 論著的第一卷分為十章。 在第一章里作者指出,他自己心中具有一個上帝的觀念;按著這個觀念,他定義上帝為這樣一個東西,這東西包含無限個屬性,其中每一個屬性是在它自己那一類之中無限地完善的,並且他由此得出,存在屬於它的本質,或者說上帝必然存在。 於是為進一步說明在上帝的性質和本質中具體地包含一些什麼完善性,他轉入第二章討論實體的性質。關於這一點他要求證明,它必然是無限的;從而只能存在一個唯一的實體,不論它是有限的還是無限的 ② ;以及一個實體不能由另一個實體產生,而是凡是存在的一切東西都屬於這一個唯一的實體(他稱之為上帝);因此思想的自然和廣袤的自然是它的無限個屬性中的兩個屬性,其中每一個在它自己那一類之中是極其完善和無限;並因此,一切個別的、有限的、受限制的東西(如他在以下將更詳細說明的),例如人的心靈、軀體等等,應該理解為是這些屬的種種式態;這些屬性通過這些式態,而那個實體或者說上帝再通過這些屬性表現為無限的萬殊。這以後,通過若干對話,他又對所有這一切作了更詳盡的說明和論證。 由此,在第三章里,得出如何上帝是萬物之因,並且是一個內存的原因等等。 但是為了說明,按他的說法,什麼是上帝的本質的屬性 ③ ,他轉入第四章,其中他證明上帝是一個必然的萬物之因,萬物的性質不可能和它們既有的不同,或者說,它們不可能以另一個方式或秩序為上帝所產生,就像上帝不可能在它的現實的、無限的存在所具有的性質或本質之外,具有另一個性質或本質一樣。這一個所謂因果的決定 ④ ,或者說這一個既有的、萬物存在和作用的必然性,在這裡就稱為上帝的第一個固有性。 然後,在第五章里,作為上帝的第二個固有性討論一種勢用,通過這勢用,作者說,整個自然並從而每一個個別的東西努力並趨向於保持它的存在和本質。這勢用,就它遍及萬物全體來說,稱為上帝的普遍的天命,但是,就它在於每一個個別的東西本身說,不問它和自然其他部分的關係,稱為上帝的特殊的天命。 然後作為上帝第三個固有性,在第六章里提出上帝的命定,或者說上帝的預先決定,後者普及於自然全體以及每一個個別的東西,並從而排除了一切偶然。這裡,作者主要根據第四章;因為既已承認這樣一個基本的命題,宇宙大全(他稱之為上帝)不論在本質還是存在上都是必然的,並且凡是一切存在的東西都從屬於它,從這一偽誤的基本命題出發就必然得出一個不可免的結論:在它之中不可能存在任何偶然。這以後,為了廓清某些反對意見,作者又分別地說明了他關於惡、罪、混亂等等的真正原因的看法,並這樣結束了關於上帝的本質的固有性的討論 ⑤ ;從這裡,於是,他轉入第七章,討論這樣一些上帝的固有性,這些固有性,作者說明,只是相對的而不是固有的,或者只是它的本質的屬性的一些標誌。這裡,他簡短地討論和駁斥了亞里士多德主義者 ⑥ 關於上帝定義的性質,以及關於上帝存在的證明所抱有的,並為他們所樹立的種種見解。 但是為了明確理解,按作者的意見,在產生的自然和被產生的自然之間的不同,他在第八、九兩章分別就這兩者作了簡略的說明。 然後,在第十章里,和在第六章里一樣,說明人如何在形成某些普遍概念以後,把東西和這些普遍概念聯繫起來加以比較,由此形成一個好、壞的概念,和普遍概念符合的東西稱為好,不同的、不符合的東西稱為壞;因此好、壞不是別的,只是理性的東西或者思想的方式。 這樣就結束了這一論著的第一卷。 在第二卷里,作者闡明他關於人的境況的看法。首先人如何受被動感情的影響,並且為這些感情所奴役;其次他的理性的運用能夠及於什麼;以及最後,用什麼方法能達到他的康樂和最完善的自由。 這樣,在這一卷的《序論》里他簡略地討論了人的性質以後,就進一步在第一章里,討論幾種不同的認識或知覺,並說明這些認識或知覺如何以四種方式在人裡面產生,這就是 1.通過聽聞、某種記述或其他的符號 ⑦ ; 2.通過單純的經驗; 3.通過純粹的、正確的理性,或者真實信仰; 4.通過對東西本身的內在的享有和清楚的直觀。 所有這一切,都通過一個屬於三數定律的例子作了解釋和說明。 為了清楚、明確地理解這四種認知方式的後果,在第二章里,首先作出它們的定義,然後分別列舉每一種認知方式的作用。第一種認知方式 ⑧ 的作用,作者指出,是那些和正確的理性衝突的被動感情或者心靈困擾,第三種認知方式的作用是良好的欲望,第四種認知方式的作用是正確的愛戀和由這種愛戀而來的一切東西。 於是在第三章里,他首先討論那些由第一、二兩種認知方式,也就是說由意見產生的被動感情,特別是驚訝、愛戀、憎恨、欲望。 然後,在第四章里指出第三種認知方式對於人有什麼效用,這第三種認知方式告訴我們應如何按著理性的真實指導生活,激勵他去愛戀那唯一值得愛戀的東西;告訴他如何識別和區分那些由意見產生的被動感情,並從而為他指出其中哪些可以遵循,而哪些是應該趨避的。並且,為了更詳盡說明理性的這種效用,作者 在第五章討論愛戀; 在第六章討論憎恨與嫌惡; 在第七章討論欲望、歡樂與悲戚; 在第八章討論推崇與輕蔑; 在第九章討論希望與恐懼; 在第十章討論悔恨與懊惱; 在第十一章討論嘲笑與戲弄; 在第十二章討論榮耀、恥辱與無恥; 在第十三章討論好感、感激與負義; 以及最後,在第十四章討論了惋惜。 這樣,在按著作者的看法說明了關於種種被動感情所需要說明的一切以後,他轉入第十五章,討論真實信仰,或者說第三種認知方式的最後一個作用,這就是,它是一個工具,使我們能區分並且意識到什麼是真實的和謬誤的。 斯賓諾莎在這樣按他的看法說明了什麼是善、惡,真、偽,以及一個完善的人的心靈健康在於什麼以後,認為我們應該討論我們是自由任意地還是被迫不得已達到這種健康的。 關於這一點,他在第十六章里說明:什麼是意志;所謂意志,他說,絕不是什麼自由的東西,而是我們意願這個、那個東西,肯定或否定這個、那個東西,從任一點說,都是由某些外在的原因所決定的。 但是為了不把意志和欲望混為一談,在第十七章里他指出它們的差別。他認為欲望,和悟性、意志一樣,並不是自由的東西,而是一切欲望和這一個意願、那一個意願一樣,都是外在的原因所決定的。 又,為了鼓勵讀者接受所有以上這些學說,他在第十八章里廣泛地列舉了,按他的看法,這些學說所包含的優點。 但是,人能不能通過上面所說的信仰、或者說第三種認知方式達到最高的善和最高的福祉並從那些有害的被動感情里解放出來,這一點我們的作者在第十九、二十兩章進行討論,在後一章里他說明,心靈和軀體是結合在一起的,並且通過軀體接受種種影響,這些影響,被心靈理解為好、壞兩種方式,是各種被動的感情的原因。又,因為有這樣一個意見,根據這個意見,上面所說這些軀體的影響被理解為好或壞並從而產生種種被動的感情,這個意見,按第二卷第一章,在第一種認知方式中來自聽聞或其他外在的符號,在第二種認知方式中來自我們自身的經驗,因此,在第二十一章中,作者證明:因為凡是在我們之內的東西比從我們之外而來的東西對於我們具有更大的支配力,因此理性可以是消滅我們從第一種認知方式得來的那種意見的原因,因為理性不像後者那樣,是從我們之外而來的東西,但是它決不能是消滅我們從第二種認知方式得來的那種意見的原因,因為凡是我們在我們之內享有的東西不能用某種更有力的、在我們之外的、只是我們通過理性才認識的東西去克服它。 因此既然理性或者第三種認知方式不能使我們達到我們的心靈健康,或者克服由第二種認知方式產生的被動感情,斯賓諾莎就在第二十二章討論,什麼是達到這個目的的真實途徑。關於這一點,由於上帝是心靈所能認識、所能持有的最高的善,因此他得出,只要我們和上帝的結合或者對於上帝的認識和愛戀與我們和軀體的結合同樣密切,並從而取得,也就是說,一種不是由於理性的推理,而是由於內在的享有和與上帝的直接結合而取得的知識,我們就能通過這第四種認知方式而達到我們的最高的康樂和最高的心靈健康;因此這最後一種認知方式不單為達到這個目的所必需,並且是唯一的方式。又,因為這樣,在我們之中產生一種最優越的影響和一種不變的穩定,他給後者一個名稱,稱為具有這種影響和穩定的人的「重生」 ⑨ 。 現在,按作者的說法,既然人的心靈是某一個特殊的東西在思想的實體裡的一個觀念,而心靈則由於這個觀念而和這個東西結合在一起,因此,在第二十三章里,他得出,心靈的穩定和變化取決於它作為它的觀念的那個東西的性質,並因此,如果心靈只在於和這樣一個東西的結合,這個東西,例如軀體,是有時間性的、變化的,它就必然會和這個東西一起經受被動的影響,一起消滅,反之,如果它和一個永恆的、不可變的東西結合在一起,它就免於一切被動的感情並分享一種永生。 又,為了不忽略任何與此相關值得注意的問題,作者在第二十四章里討論,我們對上帝的愛戀是不是相互的,也就是說,是不是它意味著上帝也愛戀人,或者說寵愛人。在對於這一點加以否定以後,他按照前面敘說過的學說,闡明什麼是上帝的法則,什麼是人的法則。在這以後,他同樣駁斥了這樣一些人的看法,這些人以為上帝不是通過它自身的本質,而是通過它本質以外的東西顯現它自己並使它自己為人所知,也就是說通過某種有限的、受限制的東西或某種外在的符號,例如某些語言或某種奇蹟。 並且,既然按他的看法,一個東西的時間延續取決於它自身的完善,或是取決於它和另一個性質上比它更完善的東西的結合,因此在第二十五章里他否認有魔鬼的存在,因為他斷定,這樣一個缺乏一切完善並且和一切完善沒有結合的東西(這是他對魔鬼的定義),既不可能具有任何本質,也絕不可能存在。 因此我們的作者撇開魔鬼不談,唯獨從考慮人的性質出發,定義種種被動感情,並指出用什麼方法駕馭這些感情,以及如何可以達到人類的最高福祉之後,在第二十六章里他為我們說明,什麼是從第四種認知方式產生的、人的真正的自由。為此,他首先提出以下這些原則: 1.一個東西愈具有較多的本質,它也就愈具有較多的能動性,較少的被動性。 2.一切被動感情不是出於內在的、而是出於外在的原因。 3.一切不是由一個外在的原因產生的東西和這個外在的原因沒有絲毫共同之處。 ⑩ 4.為一個內在的原因所產生的一切後果,當這個原因繼續存在時,是不可能變化或消滅的。 5.最自由的並且按他的看法和上帝最符合的原因,是內在的原因。 由這些原則他得出以下的命題: 1.既然上帝的本質包含一切能動性並且蘊涵對一切被動感情的否定,因此,凡是和上帝結合為一的東西分享上帝的本質並免於一切被動感情和腐蝕; 2.真實的悟性不可能消滅; 3.凡是真實的悟性產生的一切後果,和它結合為一,都是最優越的,並且和它的原因一起,必然是永恆的; 4.凡是我們在我們之外所產生的一切,愈有可能和我們結合為一,就愈完善。 從上面所說的一切,於是他作出結論,人的自由在於我們的悟性通過和上帝的直接結合而取得的一種堅固存在,從而儘管它 ⑪ 和由它產生的後果既不受任何外在原因的影響,也不可能為任何外在原因所消滅 ⑫ 或變化,相反,它保有一種永恆的、不變的延續。 這樣斯賓諾莎結束了他這一論著的第二、也是最後一卷。 但是,在這以後他又添加一篇附錄或增補,內容只是以上所說各點的一個提要。其中第一部分論實體的性質,以幾何學方式論述,就內容來說相當於刊印的作者《倫理學》卷一,命題八以前;第二部分討論人的心靈以及它如何和軀體結合。 ⑬ 此外,斯賓諾莎在這一著作的很多處所添加了附註以闡發或進一步說明他的思想。 ⑭ 注 釋 ①  「心靈健康」。 荷蘭原文「Welstand」;C. Schaarschmidt, C. Gebhardt並作「Glueck」;A. Wolf作「Well-being」;C. Sigwart作「Glueckseligkeit」。P. Sanet作「Beatitude」。 Ch. Appuhn以為相當拉丁文「valetudo」,作「Santede[son]ame」。 ②  「從而只能存在一個唯一的實體,不論它是有限的還是無限的」。 C. Gebhardt注,B稿這兩個子句前後倒置,並在「一個唯一的」下增「性質上同一的」。 Ch. Appuhn更依W. Meizer改,以「不論它是有限的還是無限的」置「以及一個實體不能由另一個實體產生」句下。 ③  「本質的屬性」,我們據C. Gebhardt:「Attribute」。荷蘭原文「Eigenschap」。 Ch. Appuhn為與正文一致,作「Proprietes」,「固有性」。 Ch. Appuhn指出,荷蘭文譯者往往不分「Propria」與「Attribute」;正文本身這兩個詞往往混用。 ④  「這一個所謂因果的決定」句前,Gebhardt注,B稿增:「Kein Wunder, wenn die Geschopfe nach Spinozas Meinung zur Goettlichen Natur gehoren und mit ihr nach Massgebe ihrer Leistung identisch sind, sie in sofern zum Ausdruck bringen」。 ⑤  「並這樣結束了關於上帝的本質的固有性的討論」句,C. Gebhardt注,B稿所無。 ⑥  C. Gebhardt注,「亞里士多德主義者」下增「由此」(daraus)一詞。 ⑦  Gebhardt注,「或其他的符號」B稿所無。 ⑧  「第一種認知方式」,Gebhardt, W. Meizer, Appuhn注,B稿作「第一、第二種認知方式」。 ⑨  「又,因為這樣,在我們之中產生一種最優越的影響和一種不變的穩定,他給後者一個名稱,稱為具有這種影響和穩定的人的『重生』」。 Gebhardt W. Meizer Appuhn注,B稿「具有這種…的人」句接上文「一種不變的穩定」句;全文當如:「又,因為這樣,在我們之中產生一種最優越的影響和具有這種影響的人的不變的穩定,他把後者稱為『重生』」。 ⑩  C. Gebhardt注,「……絲毫共同之處。」下B稿增「由此得出」。 ⑪  「儘管它……」,Ch. Appuhn作「儘管它[人的心靈]……」。 ⑫  「消滅」(「Vernichtet」),C. Gebhardt注,B稿作「削弱」(「Vernindert」)。 ⑬  「但是,在此以後……以及它如何和軀體結合。」C. Gebhardt注,B稿作:「Dazu hat er noch als Anhang einen Entwurf ueber die Natur der Substanz gefuegt, der auf geometrische Weise geordnet ist und ferner eine Untersuchung ueber die Natur der menschlichen Seele und ihre Vereinigung mit dem Koerper enthaelt.」 從Gebhardt的譯文看,荷蘭原文當是混亂的,大意似是:「在這以後,作為附錄,他又添加一份討論實體的性質的提要,以幾何學方式論述,此外又包含一份對於人的心靈的本性及其與軀體的結合的討論。」 ⑭  「此外斯賓諾莎在這一著作的很多處所添加了附註以闡發或進一步說明他的思想。」Gebhardt德譯作:「Ferner hat Spinoza dieses ganze Werke an vielen Stelle mit Anmerkungen zur Erweiterung oder naheren Erklaerung der Dinge versehen.」Gebhardt注,此節以下B稿增「und lateinisch geschreihen, woraus die Abhandlung, wiehier folgt, ins Hollandische uebersetzt ist.」「又,斯賓諾莎以拉丁文著述這一論著,這一論著如以下看到的那樣,又迻譯為荷蘭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