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燕 · 第七章 恫嚇信
我瞧著格恩,不明白他的來意,就立刻請他到書房裡來。格恩走進門,就直走到霍桑面前,雙手握住帶來的信,氣急地說:「霍先生,這封信家父吩咐我轉交給你。我們收到這封信後,全家都恐慌不安,現在已經請警察看守前後門,以防不測。」
霍桑立刻把信接過來,驚奇地說:「是誰寫來的信,幹嘛?」
格恩回答道:「江南燕寫來的,你讀了信中的內容可以明白,要警察看守實出無奈。」
我聽到這裡,真是覺得太意外。記得我們兩人還測度過,這件案子不是真的江南燕所干,現在又有變化,那末剛才的推理豈不都是徒然,都是錯誤的了?
霍桑對信看了一眼,說道:「太出人意外!這封信是誰先拆讀的?是警察局裡的人?」
格恩說:「不是,信是家父拆開的。先生們離開才五分鐘,郵差就送了這封信來。」
霍桑問:「警探還沒有見到這信?」
格恩說:「見過。因為家父讀了信後,驚慌失色,立刻把信送到警察局,並且要他們派人看守住宅。警察局本想把信保留作為證據。家父拒絕,認為必定要讓先生知道,以便當作線索來偵查,因此命我晚上就送過來,希望你研究一下。」
霍桑點頭,剛把信紙抽出來,格恩鞠了一躬就要告辭。
他說道:「請先生原諒,家父在等候,我必須立刻回家。不過有一件事,並不是太重要,但應該讓先生知道。剛才據老榮報告,昨天晚上轎夫董三曾經到我家來過,方才警探查問時,一時忘記,未曾說明。」
霍桑忽然掀起盾毛,似有所獲地問:「當真?轎夫為什麼到府上去?什麼時間?你知道詳細的情形嗎?」
「老榮報告:在吃晚飯時,聽說家父想出外看戲,因此告訴轎夫董三把轎子預備好。董三到我家,父親改變主意要跟洪福一起步行到劇場。董三也就走了,大約在八九點鐘。」
「董三常在你家出入嗎?」
「對,我父親或姨媽出門,總是雇用他的轎子,因此彼此十分熟悉。」
「他家在什麼地方?」
「十梓街七十三號,我家是六十五號,相隔很近。」
「抬轎子一定要兩個人,還有一個同伴是誰?」
「他弟弟董四,他們兄弟二人有自備轎子,一向是被人雇用,以維持生活。」
「這兩個人的外表形態怎樣?能大略形容一點給我聽?」
「董三身材很高,弟弟跟他差不多,但是不及哥哥胖,先生這樣查問,是否另有見解?」
霍桑拿出筆記本,一邊寫一邊說:「不是,偵探應該注意任何小節,細心調查有時能收觸類旁通之益,要不怕麻煩才是。你能否耽擱一會兒,讓我看這封信。」
格恩說道:「實在不能再留在這裡,先生有什麼高見,麻煩你再來舍間。家父要我特別向先生道歉,方才由於警探說話唐突欠禮,一時有點氣惱,不曾向先生請教,明天請千萬惠臨!」
霍桑點頭道:「可以,請轉告令尊,不要過分擔憂,明天早晨我一定再去問候!」
格恩愉快地應諾,鞠躬告退。我送他到門外,格恩就迅速走了。
這時候我頭腦里的思想像萬馬飛奔,千頭萬緒。本來我私自想想霍桑的一切推理都合情合理,初以為守根看戲是臨時決定,外賊未必知道,於是懷疑是屋內的人所干。現在忽然有個轎夫出場,董三知道守根出外看戲,消息外傳並不奇怪。那末這件案子也應該注意到外賊,而不能完全注意住宅中的人了。看到霍桑聽見格恩的報告,喜形於色,還小心記錄在筆記本上,這一定和他的想法相附合。不過現在還有江南燕的來信,信中說些什麼,雖還沒有知道,當然與這件盜竊案有關係。究竟是什麼樣的關係?是不是互相附合?還是和我們以前所推測相矛盾?我一邊思索,一邊回進書房,看見霍桑正聚精會神地看信,仿佛有透視到信紙後面去的神氣。
我問道:「霍桑,信上說些什麼?你已獲得什麼破綻沒有?」
霍桑抬起眼睛,說道:「沒有。我想這傢伙可能熟讀《水滸傳》!」
我不懂他說些什麼,睜目對他看。霍桑把信箋交給我。我看信上字跡粗大而古怪,只有寥寥三四句話。寫的是白話文:「珠寶暫借一用,你若追究,俺寶刀雪亮,決不饒你狗命!江南燕」
霍桑笑道:「這種語氣,很象《水滸傳》中一類人物的口氣,我所說熟讀《水滸傳》,沒有錯吧!」
雖然霍桑在幽默地取笑,但我卻嚴肅地說道:「不管怎樣,你可應該徹底研究其中有什麼含意?」
霍桑說:「別急,我當然會小心加以察驗!」
「這封信是真是假?和你以前所說的是否附合?」
「現在不談是否附合,看來字跡與牆上寫的相同。」
「當真,是出於一個人的手筆?」
「一點沒有錯,有兩點證明:一是焦木炭,信紙上所用同牆壁上寫的相同。二是字跡,壁上字跡很古怪,現在信紙上的字一樣古怪,雖然字體小一點,而且塗改過,這是預防被人偵查研究。我斷定這是出於一個人的手筆。」
「照你所說,這封信也是假冒者所寫而不是真的江南燕本人?」
「完全正確!」
「那末你能不能用這封信作為線索?」
霍桑沉思了一下說道:「對,我希望它能做我的線索。」
我問:「你能辨別筆跡?」
霍桑反問我:「你意思要我憑此筆跡作為線索?不是的,這可太困難。信中的字跡是有意寫得怪樣,可以借來掩飾,不容易對照。如果我對所有嫌疑的人物,都要他們寫一張筆據,事實上也不可能辦到。」
「那末你依靠什麼呢?」
「現在很難說,請你原諒。」一回,他又說道,「假定我所料不錯,這信箋或者是全件盜案的關鍵。不過現在我自己還不敢確信,不能告訴你。」
「能不能簡略地講一講?」
霍桑並沒有回答,翻來復去把信封小心地加以研究,不停地點頭。「可以,我不妨將這信封分析解釋一下。此信已經遲到。信封上一共有十一個字。右面地址『十梓街六十五號』中間是收信人名『孫守根啟』,左邊不留寄信人的名字。郵票一分,可知道是本地發出,而信封上有三個郵局的郵戳,甲乙丙三郵局,各不相同,這可以看得出信被耽擱遲寄的原因。一分郵票上面的是甲郵局,時間是八年三月二十五日七時,這信是今天早晨從甲郵局發出,本來最遲今天中午可以送到,照格恩報告,信是我們離開後送到,那末已在七點之後,推考它遲誤的原因,先應該知道蘇州城裡郵局的區域,十梓街屬於乙丙兩郵局的共同區域,平橋中界,西面屬乙郵局,東面屬丙郵局,孫家本來屬於丙區,但是當甲郵局分發信件時,搞錯發到乙區郵局,乙區郵局沒有辦法投遞,退回到甲區郵局,再從甲區改送到丙區,一來一往,耽誤了時間,乙區郵局的郵戳是十一時,丙區郵局印章是十七時(就是五時,郵局時刻是照晝夜二十四小時計算,時刻在郵戳中間一格的左邊),這是很明顯的證據。」
我有點不耐煩問道:「你老兄對這信封研究得如此精細,對案件有什麼補益?」
霍桑說道:「怎麼沒有補益?就從這樣的分析已經知道這封信投寄的時間與地點。」
我問:「還有其他的線索沒有?」
霍桑忽然站起來說道:「夠了。到這裡為止,我不想多說。」他一邊說一邊把信箋折起,放入信封,再夾在日記薄中,回頭對我說:「包朗,今天我想早點睡,明天為這件事勢必要辛苦一點,希望你也早點上床睡覺。」
霍桑說完,向我點點頭離開書房。才幾分鐘,我聽見他熟睡的鼾聲已經從臥室裡面傳到外面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