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禮 · 家禮序

朱熹 《家禮》
凡禮有本有文。自其施於家者言之,則名分之守、愛敬之實,其本也;冠、婚、喪、祭,儀章度數者,其文也。其本者,有家日用之常,禮固不可以一日而不修;其文又皆所以紀綱人道之始終。雖其行之有時,施之有所,然非講之素明,習之素熟,則其臨事之際,亦無以合宜而應節,是亦不可以一日而不講且習焉者也。三代之際,禮經備矣。然其存於今者,宮廬器服之制,出入起居之節,皆已不宜於世。世之君子雖或酌以古今之變,更為一時之法,然亦或詳或略,無所折衷。至或遺其本而務其末,緩於實而急於文。自有志好禮之士,猶或不能舉其要,而困於貧窶者尤患其終不能有以及於禮也。熹之愚,蓋兩病焉。是以嘗獨究觀古今之籍,因其大體之不可變者,而少加損益於其間,以為一家之書。大抵謹名分,崇愛敬,以為之本;至其施行之際,則又略浮文,務本實,以竊自附於孔子從先進之遺意。誠願得與同志之士熟講而勉行之,庶防古人所以修身齊家之道、謹終追遠之心,猶可以復見,而於國家所以崇化導民之意,亦或有小補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