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適家書 · 輯十一 一九一七年家書
不幸事之來,真足令人毫無興趣。然此亦無可如何之事,只好付之一嘆而已。
——家書摘錄
致母親書
六年第一號上
吾母膝下:
前日得第八號信及冬秀之信,甚為喜慰。兒近感時症,得重傷風之恙已十餘日,尚未全好。病中得家書,喜可知也。兒久不作書之故,已於前號信中言之。實則兒入冬以來,似有病意,雖鬱積不發,終覺無有精神,不能高興。以故,除工課以外,頗無餘力及於他事。
年假中天氣冷暖不時,時症大作,遂亦及我。醫生雲,但靜養幾日,便可全愈。今正服藥,寒熱已退,頭亦不疼痛,尚微咳嗽,然亦大減。
今日竟覺精神亦好,故作此書耳。
此系不要緊的病,望吾母勿以為念,至要至要。否則兒下次有病痛,亦不再告知家中人了。
冬秀信甚好,此信較其幾年前在吾家所作寄其祖母之信,勝幾十倍矣。病榻無事,作詩紀之:
病中得他書,不滿八行紙。
全無要緊話,頗使我歡喜。
我不認得他,他不認得我。
我卻能念他,這是為什麼?
豈不因我們,分定長相親。
由分生情意,所以非路人。
天邊一遊子,生不識故里。
終有故鄉情,其理亦如此。
豈不愛自由,此意無人曉。
情願不自由,便是自由了。
此兒的白話詩也。今年元旦病中作新年詞一首,亦是白話。
沁園春·新年
早起開門,
送出病魔,
迎入新年。
你來得真好,
相思已久,
自從去國,
直到今年。
更有些人,
在天那角,
歡喜今年第七年。
何須問,
到明年此日,
誰與過年。
回頭請問新年。
那能使今年勝去年。
說「少做些詩,
少寫些信,
少說些話,
可以長年。
莫亂思誰,
但專愛我,
定到明年更少年。」
多謝你,
且暫開詩戒,
先賀新年。
茶葉、蜜棗、繡巾已於月初收到。另有函致節甫公,謝其費神,並乞其代挪借今年家用,不知能辦到否。
兒婚事之預備,望吾母不必早日為之。俟兒歸國時再方之不遲也。
此祝
吾母康健百福
適兒 一月十七日
上月得曹庸齋伯之子曹繼高一書,此人現在究竟如何,甚願聞之。想秠嫂必能告我也。
適兒又及
程鑒泉兄之子程光普兄亦常有書來。吾察其字跡,知其人必老成勤苦。家中亦知其人否(此人即與兒在梅溪學堂同學者)?
致母親書
第六號上
吾母膝下:
前寄第五號書,言或能於六月初起程歸國。今以大考期在五月廿二日,考後匆匆不能於幾日之中摒擋一切未了之事。故六月中已不能起程,乃須待至七月初耳。因恐家中人相待,故先以此告知。
前書言欲于歸里時與冬秀一見,不知能辦得到否。望吾母早與江氏言之。
婚事今夏決不能辦,一因無時候,—因此時無錢也。更有一層,吾鄉婚禮,有許多迷信無道理的儀節,兒甚不願遵行。故擬于歸里時與里中人士商議一種改良的婚禮。此也可開開風氣,惟此事非兒此時所能懸想,故當暫緩耳。
連日因趕緊將論文抄完,故極忙,不能多作書矣。
論文五日內可成,論文完後即須預備大考。
此次大考,乃是面試,不用紙筆,但有口問口答。試者為各科教長,及旁習各科之教員,但想不甚難耳。
此時論文已了,一切事都不在意中,考試得失已非所注意矣。
這幾年內,因在外國,不在國內政潮之中,故頗能讀書求學問。
即此一事,已足滿意,學位乃是末事耳。但既以來此,亦不得不應大考以了一事而已。
適兒 四月十九日
致母親書
吾母膝下:
到上海之時,即有一書寄家,想已收到。兒在此所有應接洽之事,已將完了。一俟完了,即須歸里。大約一星期之內,可到蕪湖。
昨日接江子雋姻丈手書,言彼亦將歸去,擬在蕪相待,俟適到時同伴歸里。兒已作書答之,乞其相待同行。
兒此次歸里,決計暫不迎娶,家中千萬勿作迎娶之預備。蓋以天氣太熱,一也。兒在家只有二三十日之久,時日太匆促,二也。
長途勞苦,頗思在家少息,不願辦此忙鬧之事,三也。無錢何能辦此事,若太從儉則無以對吾及冬秀;若從豐,則斷非今日力所能及,四也。以此諸故,兒志已決,擬冬假中再辦此事,望吾母能鑒兒之意,諒兒之心,並意告知冬秀及江氏家中親長,使其勿作今夏迎娶之籌備。
此事已緩了十年,今豈並幾個月亦不能再緩乎?
兒在美時曾有信言歸時欲先與冬秀一見,或在吾家或在江村皆可。此事不知吾母曾告冬秀否?如能接冬秀來吾家暫住幾日更好。
兒到蕪時,當與子雋姻丈一言之。
適兒 七月十六日
致母親書
吾母膝下:
適於今日午間到蕪湖,途中雖頗苦熱,然幸無疾病,可釋遠慮。
到蕪後即到科學圖書社汪盂鄒兄處,始知北京大學所以屢次來催者,並無他事,不過因北京招考,無人幫助看卷子,故欲適先去耳。今考期已過,正可不忙。但適已決意不灣上海,且先去北京,俟事體小定,再來上海。其餘諸事,且俟他日再說。已作此書後,聞人言明侄有病(腳氣),甚欲歸來。此病非回徽州不可。適且決計去上海一行,一則可看看明侄,二則可將上海之書箱帶去,三則可一看川沙店情形。在途中有兩個明信片寄家,想已收到。
匆匆奉稟,即祝
吾母康健百福。
合家親長均此。
適兒 七月十六日( 9 月 2 日)
附上信封一包。
致母親書
吾母膝下:
到京已近廿日,而大學尚未上課。初定初十日開學,繼改定廿一日開學。廿一日開學時,適演說《大學與中國高等學問之關係》。
開學後,初定廿六日開課,後以來不及,又改到十月一日(即八月十六日)上課。來京白白地糟蹋了廿日,若早知如此,還可在家多住廿日,或竟能先把婚事辦了。蓋大學自「復辟」風潮之後,有兩個月無人辦事。故各事至今尚亂七八糟,一無頭緒,乃到今日尚未開學也。
適之薪金已定每月二百六十元。所同居高君亦好學之士。所居甚僻靜,可以無外擾,故欲移出同居也。彼處房錢每月不過六元,每人僅出二元耳。合他種開銷算起來,也不過每月四五十元之譜。
今年所怕須是添置衣服之費,皮衣更不得了。
年假若照部定規則,但有十五日,自陽曆十二月二十五日起,到正月十日止。現尚不能確定如何請假之法,大概當於年假後加廿日,或可以敷用矣。今年開學已太遲,似不便多請假了。
此事一時亦未能決定,且待開學後再說。
明侄死後適已有信來家,想已收到。不幸事之來,真足令人毫無興趣。然此亦無可如何之事,只好付之一嘆而已。
教者英文學、英文修詞學及中國古代哲學三科,每禮拜共有十二點鐘。事體本不甚繁,本可兼任外間工課。但此番來京已遲了,各學堂都已聘定了教員。且適初任教科,亦不願太忙。因此且就此二百六十元過了半年再說。
適現尚暫居大學教員宿舍內,居此可不出房錢。飯錢每月九元,每餐兩碟菜一碗湯,飯米頗不如南方之佳,但尚可吃得耳。適意俟拿到錢時,將移出校外居住,擬與友人六安高一涵君。永侄之腳疾已有起色否?久不得家中來書,甚以為念。
適身體平安,望家中勿以為念。
適兒 九月卅日
致母親書
吾母:
頃得八月廿九日書,如大嫂與秠嫂均有疾病,甚以為念。甚望其早早全愈也。紹之之信,其原因在適一人,適到上海時,曾將秠嫂所問諸事直問紹之,並告以川店之事,秠嫂實難怪有怨言。紹之聞言,頗為憤激,因細說家中種種誤會之原因。如可卿叔欠款之[數]字,實系可卿誤記。此款收到後,即劃在川店賬上,故次年之謄清簿上,即將可卿欠項減去五十餘千。(當日洋價有一千數百,故六十元可抵五十餘千。)
只止[此]一端,可見家中路遠難免誤會錯怪之處。至於川店,則幾十年之賬簿適亦略略翻看,其間大抵虧本之年居多,而盈餘之時極少。年來市面更壞,用人又不得當,故已成無可救藥之勢。紹之苦心把此店盤頂,把虧欠之款攤完,其中一切細情,想節甫公定已向家中說過。至於紹之家眷在川沙,實不致動用川店之款。秠嫂在川沙種種節儉刻苦之情形,實有不能一一筆述者(尚有許多苦情,非寫信所能言也)。
家中不知此情,故有誤會耳。
總之,紹之對於川店,不可謂不曾用盡心力。無奈紹之年來亦極艱苦困難,故不能有整頓撲救之力耳。
川店久已成為家累,家中決不能靠此為養家吃飯之計。今幸將虧欠之款作一成攤還,免了債累,已為僥倖矣。望秠嫂能明白此一層情形,並望其莫過於心焦著急。他日家中家用及永侄身上之事,適總可以支應。大嫂一方面事可由適承擔,請大嫂放心可也。
適在此上月所得薪俸為二百六十元,本月加至二百八十元,此為教授最高級之薪俸。適初入大學便得此數,不為不多矣。他日能兼任他處之事,所得或尚可增加。即僅有此數亦盡夠養吾兄弟全家,從此吾家分而再合,更成一家,豈非大好事乎!
茂光表兄信內言,母意此次請假歸娶,非兩個月不可,此決不能辦到,今附上大學章程一頁,讀之便知年假之短。適在大學中不能多請假之故四條,(一)大學今年開課太遲,故不便多曠課。(二)適所任工課,不易請人代教。(三)此次教育部因改訂大學章程事,召集一會討論此事,適亦被請參預會事。因建議廢現行之分年級制,而採用「選科制」。此議已經教育部通過,但一切細目詳章尚須擬好。此為中國學制上一大革命,一切辦理改革之法,非數月所能料理。適為創議之人,當竭力籌辦此事,期於一年之內可見諸實行。
故決不能久離京城,頭尾一個月已多,兩月萬不能辦到也。(四)大學現擬分部組織教授會,適亦為創此議之人,故非將此事辦妥,不能久離京也。有此四層,故上次寫信言暫擇十二月三十日(十一月十七日)為婚期。適但能於十二月廿二三到家。婚後六七日(至多十日)即須出門返京。以須趕路,故此次或不能帶新婦同行。但有這個辦法,若此法不能行,則可擇以下兩條辦法:
(一)將冬秀送來北京結婚。
(二)且等明年夏六月(陰曆五月)再迎娶。
以上共有三條辦法,望母斟酌妥善,再與江宅商量。商量停當,望即日飛函告知適,以便早作籌備(可將此函之後半段送與耘圃兄閱之)。
此間朋友皆勸適在北京結婚,此法實為最便。若能行此法,可與江宅商之。適意在北京結婚之辦法,約如下:
(一)可請耘圃兄將冬秀送來,川資由適任之。
(二)今津浦鐵路已斷,但有趁京漢火車。
(三)可不必先擇日期,俟冬秀到時再擇日結婚(如能於十二月三十日前到更妙)。
(四)冬秀到時,可先住旅館中。此間有甚上等的旅館,一切都方便。
(五)婚禮即於適所租房內行之。
(六)家中此時可不必開賀,俟適明年來家再補請喜酒。
(七)此時京漢火車雖通,但不許客人多帶行李(因京漢亦被水沖壞,今新修好,尚不能如舊也)。若來時,千萬勿多帶物件,但帶鋪蓋衣服可矣,其餘可存放家中。
以上辦法不過因路遠,不便時時用信談話,故先述於此,以免他日不及陳說。究竟能在北京結婚與否,尚須待家中及江宅斟酌回復也。
此事已不宜延遲,望速即與江宅一商。能請一人往江村當面接洽一切,則更佳矣。
匆匆,百忙中草此長書。即祝
吾母百福
適兒 (重九後一日)廿五日( 10 月 25 日)
致母親書
吾母膝下:
得三四號手書,知前議婚期婚禮各節均已得吾母之同意。現紹之已來京,聰兒亦在此。適本意欲與紹之及聰兒一同來家。然紹之痔瘡現尚未痊,行步都不易,且此時尚未有事,亦不當即離京。故適已與紹之說,請其不用來家。聰兒失學己久,初來北方,亦不當即令隨都可,俟兒歸時再定可也。
耘圃現在蕪湖,兒已有信去,請其決定後回信。此時尚未有信來。
如婚期有變更,請著人去屯溪打一電報來。
款子明日即匯二百元,由上海轉,想可於十日半月間匯到。兒歸時當另帶些款子來,想共得三四百元足矣。
兒歸去,故兒決計獨自來家,不帶一人同行。約陽曆初十日後可以起程,廿日前可以到家,婚後約可住十幾日,約在月十二三可以起程來京。此時政局一日千變,北京尤不安穩,決不可更有家累。
故兒決計此時不帶家眷同來,約五月中再回家去帶家眷,亦未為遲也。
男宅主婚人,隨便什麼人,婚禮一切事家中無人料理,只得拜託銘彝兄代為辦理,但是,心甚過不去耳。
籌備之事,亦不甚多。里中無有大轎,不知他村或江村有之否?
吾鄉無好酒,可到績溪縣挑些酒來,縣中之「甲酒」甚不惡也。
親友送賀禮一概不收,惟可收賀聯耳。
家中若無人幫忙,可雇一二婦人幫忙,莫令家中人太苦也。婚禮衣服兒自己帶來,皮袍褂料亦自己帶來,彼時再縫做亦不甚遲也。
況家中天氣不寒冷,有所帶之大皮羊皮,已可用了。
前所定婚禮,如江宅不能一概採用,不妨酌量增減一些。兒此時太忙,兩星期內除正課外,尚有四處演說(一在農業專門學校,一在高等師範,一在大學,一在天津南開學校),故不能作長書。
銘彝兄處亦不另具函,乞吾母代為致意相托。如有筆墨之事,可請近仁叔代勞。
適兒 十一月廿六日
致母親書
吾母膝下:
前上一書,言次日即匯寄貳佰元,今以匯款甚遲,不能即到,非十幾日不可,故已決計不由上海匯款。兒決於十二月十三日動身,約十二月二十日前可到家,那時當自己帶錢來家。此時如有急需,不妨暫時向別處挪移。兒約帶四百元來家,想可敷用了。
兒現將此間各事料理清楚,即日動身。兒現為哲學門研究所主任。研究所為本大學畢業生繼續讀書之所。因系初次創辦,故事務甚繁。現本所定於十二月三日開辦,開辦後一星期,一切事稍有頭緒,兒便可抽身矣。
前寄《東方雜誌》及《太平洋》各一份與本村閱報社,想已收到。
一切事不及細談,均俟歸時面談。
此時安徽北部有亂事,甚其不致波及皖南。若皖南亦有兵亂,則歸途有阻礙矣。
適兒 十二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