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著本來單純 · 第四部分 你若愛,生活哪裡都是愛

這個世界不是有錢人的世界,也不是無錢人的世界,它是有心人的世界。 青梅 家 從南京的朋友家裡回到南京的旅館裡,又從南京的旅館裡回到杭州的別寓里,又從杭州的別寓里回到石門灣的緣緣堂本宅里,每次起一種感想,逐記如下。 當在南京的朋友家裡的時候,我很高興。因為主人是我的老朋友。我們在少年時代曾經共數晨夕,後來為生活而勞燕分飛;雖然大家形骸老了些,心情冷了些,態度板了些,說話空了些,然而心底里的一點靈火大家還保存著,常在談話之中互相露示,這使得我們的會晤異常親熱。加之主人的物質生活程度的高低同我的相仿,家庭設備也同我的相類似。我平日所需要的:一毛大洋[1]一兩的茶葉,聽頭的大美麗香菸,有人供給開水的熱水壺,隨手可取的牙籤,適體的藤椅,光度恰好的小窗,他家裡都有,使我坐在他的書房裡感覺同坐在自己的書房裡相似。加之他的夫人善於招待,對於客人表示真誠的殷勤,而絕無優待的虐待。優待的虐待,是我在做客中常常受到而項頂可怕的。例如拿了不到半寸長的火柴來為我點香菸,弄得大家倉皇失措,我的鬍鬚幾被燒去;把我所不歡喜吃的菜蔬堆在我的飯碗上,使我無法下箸;強奪我的飯碗去添飯,使我吃得停食;藏過我的行囊,使我不得告辭。這種招待,即使出於誠意,在我認為也是逐客令,統稱之為優待的虐待。這回我所住的人家的夫人,全無此種惡習;但把不缺乏的香菸自來火放在你能自由取得的地方而並不用自來火燒你的鬍鬚;但把精緻的菜蔬擺在你能自由挾取的地方,飯桶擺在你能自由添取的地方,而並不勉強你吃;但在你告辭的時光表示誠意的挽留,而並不監禁。這在我認為是最誠意的優待。這使得我非常高興。英語稱勿客氣曰:at home[2]。我在這主人家裡做客,真同at home一樣,所以非常高興。 然而這究竟不是我的home,飯後談了一會,我惦記起我的旅館來。我在旅館,可以自由行住坐臥,可以自由差使我的茶房,可以憑法幣之力而自由滿足我的要求。比較起受主人家款待的做客生活來,究竟更為自由。我在旅館要住四五天,比較起一飯就告別的做客生活來,究竟更為永久。因此,主人的書房的屋裡雖然布置妥貼,主人的招待雖然殷勤周至,但在我總覺得不安心。所謂「涼亭雖好,不是久居之所」。飯後談了一會,我就告別回家。這所謂「家」,就是我的旅館。 當我從朋友家回到了旅館裡的時候,覺得很適意。因為這旅館在各點上都是稱我心的。第一,它的價錢還便宜,沒有大規模的笨相,像形式醜惡而不適坐臥的紅木椅,花樣難看而火氣十足的銅床,工本浩大而不合實用、不堪入目的工藝品,我統稱之為大規模的笨相。造出這種笨相來的人,頭腦和眼光很短小,而法幣很多。像暴發的富翁,無知的巨商,升官發財的軍閥,即是其例。要看這種笨相,可以訪問他們的家。我的旅館價格既便宜,其設備當然不豐。即使也有笨相——像家具形式的醜惡,房間布置的不妥,壁上裝飾的唐突,茶壺茶杯的不可愛——都是小規模的笨相,比較起大規模的笨相來,猶似五十步比百步,終究差好些,至少不使人感覺暴殄天物,冤哉枉也。第二,我的茶房很老實,我到旅館時不給我脫外衣,我洗面時不給我絞手巾,我吸香菸時不給我擦自來火,我叫他做事時不喊「是——是——」,這使我覺得很自由,起居生活同在家裡相差不多。因為我家裡也有這麼老實的一位男工,我就不妨把茶房當作自己的工人。第三,住在旅館裡沒有人招待,一切行動都隨我意。出門不必對人鞠躬說「再會」,歸來也沒有人同我寒暄。早晨起來不必向人道「早安」,晚上就寢的遲早也不受別人的牽累。在朋友家做客,雖然也很安樂,總不及住旅館的自由:看見他家裡的人,總得想出幾句話來說說,不好不去睬他。臉孔上即使不必硬作笑容,也總要裝得和悅一點,不好對他們板臉孔。板臉孔,好像是一種兇相,但我覺得是最自在最舒服的一種表情。我自己覺得,平日獨自閉居在家裡的房間裡讀書、寫作的時候,臉孔的表情總是嚴肅的,極難得有獨笑或獨樂的時光。若拿這種獨居時的表情移用在交際應酬的座上,別人一定當我有所不快,在板臉孔。據我推想,這一定不止我一人如此。最漂亮的交際家,巧言令色之徒,回到自己家裡,或房間裡,甚或眠床上,也許要用雙手揉一揉臉孔,恢復顏面上的表情筋肉的疲勞,然後板著臉孔皺著眉頭回想日間的事,考慮明日的戰略。可知,無論何人,交際應酬中的臉孔多少總有些不自然,其表情筋肉多少總有些兒吃力。最自然,最舒服的,只有板著臉孔獨居的時候。所以,我在孤癖發作的時候,覺得住旅館比在朋友家做客更自在而舒服。 然而,旅館究竟不是我的家,住了幾天,我惦記起我杭州的別離來。 在那裡有我自己的什用器物,有我自己的書籍文具,還有我自己僱請著的工人。比較起借用旅館的器物,對付旅館的茶房來,究竟更為自由;比較起小住四五天就離去的旅館生活來,究竟更為永久。因此,我睡在旅館的眠床上似覺有些浮動;坐在旅館的椅子上似覺有些不穩;用旅館的毛巾似覺有些隔膜。雖然這房間的主權完全屬於我,我的心底里總有些兒不安。住了四五天,我就算賬回家。這所謂家,就是我的別寓。 當我從南京的旅館回到了杭州的別寓里的時候,覺得很自在。我年來在故鄉的家裡蟄居太久,環境看得厭了,趣味枯乏,心情鬱結。就到離家鄉還近而花樣較多的杭州來暫作一下寓公,藉此改換環境,調節趣味。趣味,在我是生活上一種重要的養料,其重要幾近於麵包。別人都在為了獲得麵包而犧牲趣味,或者為了堆積法幣而抑制趣味。我現在幸而沒有走上這兩種行徑,還可省下半隻麵包來換得一點趣味。 因此,這寓所猶似我的第二的家。在這裡沒有作客時的拘束,也沒有住旅館時的不安心。我可以吩咐我的工人做點我所喜歡的家常素菜,夜飯時同放學歸來的一子一女共吃。我可以叫我的工人相幫我,把房間的布置改過一下,新一新氣象。飯後睡前,我可以開一開蓄音機(唱機),聽聽新買來的幾張蓄音片(唱片)。窗前燈下,我可以在自己的書桌上讀我所愛讀的書,寫我所願寫的稿。月底雖然也要付房錢,但價目遠不似旅館這麼貴,買賣也遠不及旅館這麼明顯。雖然也可以合算每天房錢幾角幾分。但因每月一付,相隔時間太長,住房子同付房錢就好像不相聯關的兩件事,或者房錢仿佛白付,而房子仿佛白住。因有此種種情形,我從旅館回到寓中覺得非常自然。 然而,寓所究竟不是我的本宅。每逢起了倦遊的心情的時候,我便惦記起故鄉的緣緣堂來。在那裡有我故鄉的環境,有我關切的親友,我自己的房子,有我自己的書齋,有我手種的芭蕉、櫻桃和葡萄。比較起租別人的房子,使用簡單的器具來,究竟更為自由;比較起暫作借住,隨時可以解租的寓公生活來,究竟更為永久。我在寓中每逢要在房屋上略加裝修,就覺得要考慮;每逢要在庭中種些植物,也覺得不安心,因而思念起故鄉的家來。犧牲這些裝修和植物,倒還在其次;能否長久享用這些設備,卻是我所顧慮的。我睡在寓中的床上雖然沒有感覺像旅館裡那樣浮動,坐在寓中的椅上雖然沒有感覺像旅館裡那樣不穩,但覺得這些家具在寓中只是擺在地板上的,沒有像家裡的東西那樣固定得同生根一般。這種倦遊的心情強盛起來,我就離寓返家。這所謂家,才是我的本宅。 當我從別寓回到了本宅的時候,覺得很安心。主人回來了,芭蕉鞠躬,櫻桃點頭,葡萄棚上特地飄下幾張葉子來表示歡迎。兩個小兒女跑來牽我的衣,老僕忙著打掃房間。老妻忙著燒素菜,故鄉的臭豆腐乾,故鄉的冬菜,故鄉的紅米飯。窗外有故鄉的天空,門外有打著石門灣土白的行人,這些行人差不多個個是認識的。還有各種負販的叫賣聲,這些叫賣聲在我統統是稔熟的。我仿佛從飄搖的舟中登上了陸,如今腳踏實地了。這裡是我的最自由,最永久的本宅,我的歸宿之處,我的家。我從寓中回到家中,覺得非常安心。 但到了夜深人靜,我躺在床上回味上述的種種感想的時候,又不安心起來。我覺得這裡仍不是我的真的本宅,仍不是我的真的歸宿之處,仍不是我的真的家。四大的暫時結合而形成我這身體,無始以來種種因緣相湊合而使我誕生在這地方。偶然的呢?還是非偶然的?若是偶然的,我又何戀戀於這虛幻的身和地?若是非偶然的,誰是造物主呢?我須得尋著了他,向他那裡去找求我的真的本宅,真的歸宿之處,真的家。這樣一想,我現在是負著四大暫時結合的軀殼,而在無始以來種種因緣湊合而成的地方暫住,我是無「家」可歸的。既然無「家」可歸,就不妨到處為「家」。上述的屢次的不安心,都是我的妄念所生。想到那裡,我很安心地睡著了。 廿五(1936)年十月廿八日 楊柳鳴蜩綠暗 荷花落日紅酣三十六陂春水 白頭相見江南 [1] 當時角幣有大洋小洋之分;一毛大洋合30個銅板,一毛小洋合25個銅板。 [2] at home,英文,原義是「在自己家裡」,轉義是「像在家裡一樣」「無所拘束」「舒適自在」。 楊柳 因為我的畫中多楊柳,就有人說我喜歡楊柳;因為有人說我喜歡楊柳,我似覺自己真與楊柳有緣。但我也曾問心,為什麼喜歡楊柳?到底與楊柳樹有什麼深緣?其答案了不可得。原來這完全是偶然的:昔年我住在白馬湖上,看見人們在湖邊種柳,我向他們討了一小株,種在寓屋的牆角里。因此給這屋取名為「小楊柳屋」,因此常取見慣的楊柳為畫材,因此就有人說我喜歡楊柳,因此我自己似覺與楊柳有緣。假如當時人們在湖邊種荊棘,也許我會給屋取名為「小荊棘屋」,而專畫荊棘,成為與荊棘有緣,亦未可知。天下事往往如此。 但假如我存心要和楊柳結緣,就不說上面的話,而可以附會種種的理由上去。或者說我愛它的鵝黃嫩綠,或者說我愛它的如醉如舞,或者說我愛它像小蠻的腰,或者說我愛它是陶淵明的宅邊所種,或者還可引援「客舍青青」的詩,「樹猶如此」的話,以及「王恭之貌」「張緒之神」等種種古典來,作為自己愛柳的理由。即使要找三百個冠冕堂皇、高雅深刻的理由,也是很容易的。天下事又往往如此。 也許我曾經對人說過「我愛楊柳」的話,但這話也是隨緣的。仿佛我偶然買一雙黑襪穿在腳上,逢人問我「為什麼穿黑襪」時,就對他說「我喜歡穿黑襪」一樣。實際,我向來對於花木無所愛好;即有之,亦無所執著。這是因為我生長窮鄉,只見桑麻、禾黍、煙片、棉花、小麥、大豆,不曾親近過萬花如繡的園林。只在幾本舊書里看見過「紫薇」「紅杏」「芍藥」「牡丹」等美麗的名稱,但難得親近這等名稱的所有者。並非完全沒有見過,只因見時它們往往使我失望,不相信這便是曾對紫薇郎的紫薇花,曾使尚書出名的紅杏,曾傍美人醉臥的芍藥,或者象徵富貴的牡丹。我覺得它們也只是植物中的幾種,不過少見而名貴些,實在也沒有什麼特別可愛的地方,似乎不配在詩詞中那樣地受人稱讚,更不配在花木中占據那樣高尚的地位。因此我似覺詩詞中所讚嘆的名花是另外一種,不是我現在所看見的這種植物。我也曾偶游富麗的花園,但終於不曾見過十足地配稱「萬花如繡」的景象。 假如我現在要讚美一種植物,我仍是要讚美楊柳。但這與前緣無關,只是我這幾天的所感,一時興到,隨便談談,也不會像信仰宗教或崇拜主義地畢生皈依它。為的是昨日天氣佳,埋頭寫作到傍晚,不免走到西湖邊的長椅子裡去坐了一會。看見湖岸的楊柳樹上,好像掛著幾萬串嫩綠的珠子,在溫暖的春風中飄來飄去,飄出許多彎度微微的S線來,覺得這一種植物實在美麗可愛,非贊它一下不可。 聽人說,這種植物是最賤的。剪一根枝條來插在地上,它也會活起來,後來變成一株大楊柳樹。它不需要高貴的肥料或工深的壅培,只要有陽光、泥土和水,便會生活,而且生得非常強健而美麗。牡丹花要吃豬肚腸,葡萄藤要吃肉湯,許多花木要吃豆餅,楊柳樹不要吃人家的東西,因此人們說它是「賤」的。大概「貴」是要吃的意思。越要吃得多,越要吃得好,就是越「貴」。吃得很多很好而沒有用處,只供觀賞的,似乎更貴。例如牡丹比葡萄貴,是為了牡丹吃了豬肚腸一無用處,而葡萄吃了肉湯有結果的緣故。楊柳不要吃人的東西,且有木材供人用,因此被人看作「賤」的。 我贊楊柳美麗,但其美與牡丹不同,與別的一切花木都不同。楊柳的主要的美點,是其下垂。花木大都是向上發展的,紅杏能長到「出牆」,古木能長到「參天」。向上原是好的,但我往往看見枝葉花果蒸蒸日上,似乎忘記了下面的根,覺得可惡!你們是靠他養活的,怎麼只管高踞在上面,絕不理睬他呢?你們的生命建設在他上面,怎麼只管貪圖自己的光榮,而絕不回顧處在泥土中的根本呢?花木大都如此。甚至下面的根已經被斫,而上面的花葉還是欣欣向榮,在那裡作最後一刻的威福,真是可惡而又可憐!楊柳沒有這般可惡可憐的樣子:它不是不會向上生長。它長得很快,而且很高;但是越長得高,越垂得低。千萬條陌頭細柳,條條不忘記根本,常常俯首顧著下面,時時借了春風之力而向處在泥土中的根本拜舞,或者和它親吻。好像一群活潑的孩子環繞著它們的慈母而遊戲,而時時依傍到慈母的身旁去,或者撲進慈母的懷裡去,使人見了覺得非常可愛。楊柳樹也有高出牆頭的,但我不嫌它高,為了它高而能下,為了它高而不忘本。 自古以來,詩文常以楊柳為春的一種主要題材。寫春景曰「萬樹垂楊」,寫春色曰「陌頭楊柳」,或竟稱春天為「柳條春」。我以為這並非僅為楊柳當春抽條的緣故,實因其樹有一種特殊的姿態,與和平美麗的春光十分調和的緣故。這種特殊的姿態,便是「下垂」。不然,當春發芽的樹木不知凡幾,何以專讓柳條作春的主人呢?只為別的樹木都憑仗了春的勢力而拚命向上,一味求高,忘記了自己的根本,其貪婪之相不合於春的精神。最能象徵春的神意的,只有垂楊。 這是我昨天看了西湖邊上的楊柳而一時興起的感想。但我所讚美的不僅是西湖上的楊柳。在這幾天的春光之下,鄉村到處的楊柳都有這般可讚美的姿態。西湖似乎太高貴了,反而不適於栽植這種「賤」的垂楊呢。 廿四(1935)年三月四日於杭州 逃避與追求 隨感十三則 一 花台里生出三枝扁豆秧來。我把它們移種到一塊空地,並且用竹竿搭一個棚。以扶植它們。每天清晨為它們整理枝葉,它們欣欣向榮,自然發生一種興味。 那蔓好像一個觸手,具有可驚的攀緣力。但究竟因為不生眼睛,只管盲目地向上發展,有時會鑽進竹竿的裂縫裡,回不出來,看了令人發笑。有時一根長條獨自脫離了柵,顫裊地向空中伸展,好像一個摸不著壁的盲子。看了又很可憐。這等時候便需我去扶助。扶助了一個月之後。滿棚枝葉,棚下已堪納涼閒話了。 有一天清晨,我發現豆棚上忽然有了大批的枯葉和許多軟垂的蔓,驚奇得很。仔細檢查,原來近地面處一支總干,被不知什麼東西傷害了。未曾全斷,但不絕如縷。根上的養分通不上去,凡屬這總乾的枝葉就全部枯萎,眼見得這一族快滅亡了。 這狀態非常悽慘,使我聯想起世間種種的不幸。 二 有一種椅子,使我不易忘記:那坐的地方,雕著一隻屁股的模子,中間還有一條凸起,坐時可把屁股精密地裝進模子中,好像澆塑石膏模型一般。 大抵中國式的器物,以形式為主,而用身體去遷就形式。故椅子的靠背與坐板成九十度角,衣服的袖子長過手指。西洋式的器物,則以身體的實用為主,形式即由實用產生。故縫西裝須量身體,剪刀柄上的兩個洞,也完全依照手指的橫斷面的形狀而製造。那種有屁股模子的椅子,顯然是西洋風的產物。 但這已走到西洋風的極端。而且過分了。凡物過分必有流弊。像這種椅子,究竟不合實用,又不雅觀。我每次看見,常誤認它為一種刑具。 三 散步中,在靜僻的路旁的雜草間拾得一把很大的鑰匙,製造非常精緻而堅牢,似是鞏固的大洋箱上的原配。不知從何人的手中因何緣而落在這雜草中的?我未被「路不拾遺」化,又不耐坐在路旁等候失主的來尋,但也不願把這東西藏進自己的袋裡去,就擎在手中走路,好像採得了一朵野花。 我因此想起《水滸》中五台山上挑酒擔者所唱的歌「九里山前作戰場,牧童拾得舊刀槍……」這兩句怪有意味。假如我做了那個牧童,拾得舊刀槍時定有無限的感慨:不知那把槍的柄曾經受過誰人的驅使?那刀槍的尖曾經吃過誰人的血肉?又不知在它們的活動之下,曾經害死了多少人之性命? 也許我現在就同「牧童拾得舊刀槍」一樣。在這把大鑰匙塞在大洋箱的鍵孔中時的活動之下,也曾經害死過不少人的性命,亦未可知。 四 打開十年前堆塞著的一箱舊物來,一一檢視。每一件東西都告訴我一段舊事。我仿佛看了一幕自己為主角的影戲。 結果從這裡面取出一把油畫用的調色板刀,把其餘的照日封閉了,塞在床底下。但我取出這調色板刀,並非想描畫,是利用它來切芋艿,削蘿蔔吃。這原是十餘年前我在東京的舊貨攤上買來的。它也許曾經跟隨名貴的畫家,指揮高價的油畫顏料,製作出畫展一等獎的作品來博得沸騰的榮譽。現在叫它切芋艿,削蘿蔔,真是委屈了它。但芋艿、蘿蔔中所含的人生的滋味,也許比油畫中更為豐富,讓它嘗嘗吧。 五 十餘年前有一個時期流行用紫色的水寫字。買三五個銅板洋青蓮,可泡一大瓶紫水,隨時注入墨匣,有好久可用。我也用過一回,覺得這固然比磨墨簡便。但我用了不久就不用了,我嫌它顏色不好,看久了令人厭倦。 後來大家漸漸不用,不久此風便息。用不厭的,畢竟只有黑和藍兩色:東洋人寫字用黑。黑由紅黃藍三原色等量混合而成,三原色具足時,使人起安定圓滿之感。因為世間一切色彩皆由三原色產生,故黑色中包含著世間一切色彩了。西洋人寫字用藍,藍色在三原色中為寒色,少刺激而沉靜,最可親近。故用以寫字,使人看了也不會厭倦。 紫色為紅藍兩色合成。三原色既不具足,而性又刺激,宜其不堪常用。但這正是提倡白話文的初期,紫色是一種蓬勃的象徵,並非偶然的。 六 孩子們對於生活的興味都濃,而這個孩子特甚。 當他熱衷於一種遊戲的時候,吃飯要叫到五六遍才來,吃了兩三口就走,遊戲中不得已出去小便,常常先放了半場,勒住褲腰,走回來參加一歇遊戲,再去放出後半場。看書發現一個疑問,立刻捧了書來找我,茅坑間裡也會找尋過來。得了解答,拔腳便走,常常把一隻拖鞋遺剩在我面前的地上而去,直到劃襪走了七八步方才覺察,獨腳跳回來取鞋。他有幾個星期熱衷於搭火車,幾個星期熱衷於著象棋,又有幾個星期熱衷於查《王雲五大詞典》,現在正熱衷於捉蟋蟀。但凡事興味一過,便置之不問。無可熱衷的時候,整日沒精打采,度日如年,口裡叫著:「餓來!餓來!」其實他並不想吃東西。 七 有一回我畫一個人牽兩隻羊,畫了兩根繩子。有一位先生教我:「繩子只要畫一根。牽了一隻羊,後面的都會跟來。」我恍悟自己閱歷太少。後來留心觀察,看見果然:前頭牽了一隻羊走,後面數十隻羊都會跟去。即使走向屠場,沒有一隻羊肯離群眾而另覓生路的。 後來看見鴨也如此。趕鴨的人把數百隻鴨放在河裡,不須用繩子系住,群鴨自能互相追隨,聚在一塊。上岸的時候,趕鴨的人只要趕上一二隻,其餘的都會跟了上岸。即使在四通八達的港口,也沒有一隻鴨肯離群眾而走自己的路的。 牧羊的和趕鴨的就利用它們這模仿性,以完成他們自己的事業。 八 每逢贖得一劑中國藥來,小孩們必然聚攏來看拆藥。每逢打開一小包,他們必然驚奇叫喊。有時一齊叫道:「啊!一包瓜子!「有時大家笑起來:「哈哈!四隻骰子!」有時驚奇得很:「咦!這是洋囡囡的頭髮呢!」又有時嚇了一跳:「哎喲!許多老蟬!」……病人聽了這種叫聲,可以轉顰為笑。自笑為什麼生了病要吃瓜子、骰子、洋囡囡的頭髮或老蟬呢?看藥方也是病中的一種消遣。藥方前面的脈理大都乏味,後面的藥名卻怪有趣。這回我所服的,有一種叫作「知母」,有一種叫作「女貞」,名稱都很別致。還有「銀花」「野薔薇」,好像新出版的書的名目。 吃外國藥沒有這種趣味。中國數千年來為世界神秘風雅之國,這特色在一劑藥里也很顯明地表示著,來華考察的外國人,應該多吃幾劑中國藥回去。 九 《項脊軒記》里歸熙甫描寫自己閉戶讀書之久,說「能以足音辨人」。我近來臥病之久,也能以足音辨人。房門外就是扶梯,人在扶梯上走上走下,我不但能辨別各人的足音,又能在一人的足音中辨別其所為何來。「這回是徐媽送藥來了?」果然。「這回是五官送報紙來了?」果然。 記得從前寓居在嘉興時,大門終日關閉。房屋進深。敲門不易聽見,故在門上裝一鈴索。來客拉索,裡面的鈴響了,人便出來開門。但來客極稀,總是這幾個人。我聽慣了,也能以鈴聲辨人,有時一種頑童或閒人經過門口,由於手癢或奇妙的心理,無端把鈴索拉幾下就逃,開門的人白跑了好幾回,但以後不再上當了。因為我能辨別他們的鈴聲中含有倉皇的音調,便置之不理了。 十 盛夏的某晚,天氣大熱,而且奇悶。院子裡納涼的人,每人隔開數丈,默默地坐著搖扇。除了扇子的微音和偶發的呻吟聲以外,沒有別的聲響。大家被炎威壓迫得動彈不得,而且不知所云了。 這沉悶的靜默繼續了約半小時之久。牆外的弄里一個嘹亮清脆而有力的叫聲,忽然來打破這靜默:「今夜好熱!啊咦——好熱!」 院子裡的人不期地跟著他叫:「好熱!」接著便有人起:行動,或者起立,或者欠伸,似乎大家出了一口氣。炎威也似乎被這喊聲喝退了些。 十一 尊客降臨,我陪他們吃飯往往失禮。有的尊客吃起飯來慢得很:一粒一粒地數進口去。我則吃兩碗飯只消五六分鐘,不能奉陪。 我吃飯快速的習慣是小時在寄宿學校里養成的。那校中功課很忙,飯後的時間要練習彈琴。我每餐連盥洗只限十分鐘了事,養成了習慣。現在我早已出學校,可以無須如此了,但這習慣仍是不改。我常自比於牛的反芻:牛在山野中自由覓食,防猛獸迫害,先把草囫圇吞入胃中,回洞後再吐出來細細嚼食,養成了習慣。現在牛已被人關在家裡餵養,可以無須如此了,但這習慣仍是不改。 據我推想,牛也許是戀慕著野生時代在山中的自由,所以不肯改去它的習慣的。 十二 新點著一支香菸,吸了三四口,拿到痰盂上去敲菸灰。敲得重了些,雪白而長長的一支大美麗香菸翻落在痰盂中,「吱」的一聲叫,溺死在污水裡了。 我向痰盂悵望,嗟嘆了兩聲,似有「一失足成千古恨」之感。我覺得這比丟棄兩個銅板肉痛得多。因為香菸經過人工的製造,且直接有惠於我的生活。故我對於這東西本身自有感情,與價錢無關。兩角錢可買二十包火柴。照理,丟掉兩角錢同焚去二十包火柴一樣。但丟掉兩角錢不足深惜,而焚去二十包火柴人都不忍心做。做了即使別人不說暴殄天物,自己也對不起火柴。 十三 一位開羊行的朋友為我談羊的話。據說他們行里有一隻不殺的老羊,因為它頗有功勞:他們在鄉下收羅了一群羊,要裝進船里,運往上海去屠殺的時候,群羊往往不肯走上船去。他們便牽這老羊出來。老羊向群羊叫了幾聲,奮勇地走到河岸上,蹲身一跳,首先跳入船中。群羊看見老羊上船,大家便模仿起來,爭先恐後地跳進船里去。等到一群羊全部上船之後;他們便把老羊牽上岸來,仍舊送回柵里。每次裝羊,必須央這老羊引導。老羊因有這點功勞,得以保全自己的性命。 我想,這不殺的老羊,原來是該死的「羊奸」。 一九三三年九月 天涯靜處無征戰 兵氣銷為日月光 廬山面目 「咫尺愁風雨,匡廬不可登。只疑雲霧裡,猶有六朝僧。」——錢起。 這位唐朝詩人教我們「不可登」,我們沒有聽他的話,竟在兩小時內乘汽車登上了匡廬。這兩小時內氣候由盛夏迅速進入了深秋。上汽車的時候九十五度,在汽車中先藏扇子,後添衣服,下汽車的時候不過七十幾度了。趕第三招待所的汽車駛過正街鬧市的時候,廬山給我的最初印象竟是桃源仙境:土地平曠,屋舍儼然;有茶館酒樓,百貨之屬;黃髮垂髫,並怡然自樂。不過他們看見了我們沒有「乃大驚」,因為上山避暑休養的人很多,招待所滿坑滿谷,好容易留兩個房間給我們住。廬山避暑勝地,果然名不虛傳。 這一天天氣晴朗。憑窗遠眺,但見近處古木參天,綠蔭蔽日;遠處崗巒起伏,白雲出沒。有時一帶樹林忽然不見,變成了一片雲海;有時一片白雲忽然消散,變成了許多樓台。正在凝望之間,一朵白雲冉冉而來,鑽進了我們的房間裡。倘是幽人雅士,一定大開窗戶,歡迎它進來共住;但我猶未免為俗人,連忙關窗謝客。我想,廬山真面目的不容易窺見,就因為了這些白雲在那裡作怪。 廬山的名勝古蹟很多,據說共有兩百多處。但我們十天內遊蹤所到的地方,主要的就是小天池、花徑、天橋、仙人洞、含鄱口、黃龍潭,烏龍潭等處而已。夏禹治水的時候曾經登大漢陽峰,周朝的匡俗曾經在這裡隱居,晉朝的慧遠法師曾經在東林寺門口種松樹,王羲之曾經在歸宗寺洗墨,陶淵明曾經在溫泉附近的栗里村住家,李白曾經在五老峰下讀書,白居易曾經在花徑詠桃花,朱熹曾經在白鹿洞講學,王陽明曾經在捨身岩散步,朱元璋和陳友諒曾經在天橋作戰……古蹟不可勝計。 然而憑弔也頗傷腦筋,況且我又不是詩人,這些古蹟不能激發我的靈感,跑去訪尋也是枉然,所以除了乘便之外,大都沒有專程拜訪。有時我的太太跟著孩子們去尋幽探險了,我獨自高臥在海拔一千五百公尺的山樓上看看廬山風景照片和導遊之類的書,山光照檻,雲樹滿窗,塵囂絕跡,涼生枕簟,倒是真正的避暑。我看到天橋的照片,遊興發動起來,有一天就跟著孩子們去尋訪。爬上斷崖去的時候,一位掛著南京大學徽章的教授告訴我:「上面路很難走,老先生不必去吧。天橋的那條石頭大概已經跌落,就只是這麼一個斷崖。」我抬頭一看,果然和照片中所見不同:照片上是兩個斷崖相對,右面的斷崖上伸出一根大石條來,伸向左面的斷崖,但是沒有達到,相距數尺,仿佛一腳可以跨過似的。然而實景中並沒有石條,只是相距若干丈的兩個斷崖,我們所登的便是左面的斷崖。我想:這地方叫作天橋,大概那根石條就是橋,如今橋已經跌落了。我們在斷崖上坐看雲起,臥聽鳥鳴,又拍了幾張照片,逍遙地步行回寓。晚餐的時候,我向管理局的同志探問這座橋何時跌落,他回答我說,本來沒有橋,那照相是從某角度望去所見的光景,啊,我恍然大悟了:那位南京大學教授和我談話的地方,即離開左面的斷崖數十丈的地方,我的確看到有一根不很大的石條伸出在空中,照相鏡頭放在石條附近適當的地方,透視法就把石條和斷崖之間的距離取消,拍下來的就是我所欣賞的照片。我略感不快,仿佛上了資本主義社會的商業廣告的當。然而就照相術而論,我不能說它虛偽,只是「太」巧妙了些。天橋這個名字也古怪,沒有橋為什麼叫天橋? 含鄱口左望揚子江,右瞰鄱陽湖,天下壯觀,不可不看。有一天我們果然爬上了最高峰的亭子裡,然而白雲作怪,密密層層地遮蓋了江和湖,不肯給我們看。我們在亭子裡吃茶,等候了好久,白雲始終不散,望下去白茫茫的,一無所見。這時候有一個人手裡拿一把芭蕉扇,走進亭子來。他聽見我們五個人講土白,就和我招呼,說是同鄉。原來他是湖州人,我們石門灣靠近湖州邊界,語音相似。我們就用土白同他談起天來。土白實在痛快,個個字入木三分,極細緻的思想感情也充分表達得出。這位湖州客也實在不俗,句句話都動聽。他說他住在上海,到漢口去望兒子,歸途在九江上岸,乘便一游廬山。我問他為什麼帶芭蕉扇,他回答說,這東西妙用無窮:熱的時候扇風,太陽大的時候遮陰,下雨的時候代傘,休息的時候當坐墊,這好比濟公活佛的芭蕉扇。因此後來我們談起他的時候就稱他為「濟公活佛」。互相敘述遊覽經過的時候,他說他昨天上午才上山,知道正街上的館子規定時間賣飯票,然後買一瓶酒,跑到小天池,在革命烈士墓前奠了酒,瀏覽了一番,他就在十一點鐘先買了飯票,然後拿了酒瓶回到館子裡來吃午飯,這頓午飯吃得真開心。這番話我也聽得真開心。白雲只管把揚子江和鄱陽湖封鎖,死不肯給我們看。時候不早,汽車在山下等候,我們只得別了濟公活佛回招待所去。此後濟公佛就變成了我們的談話資料。姓名地址都沒有問,再見的希望絕少,我們已經把他當作小說里的人物看待了。誰知天地之間事有湊巧:幾天之後我們下山,在九江的潯廬餐廳吃飯的時候,濟公活佛忽然又拿著芭蕉扇出現了。原來他也在九江候船返滬。我們又互相敘述別後遊覽經過。此公單槍匹馬,深入不毛,所到的地方比我們多得多。我只記得他說有一次獨自走到一個古塔的頂上,那裡面跳出一隻黃鼠狼來,他打湖州白說:「渠被吾嚇了一嚇,吾也被渠嚇了一嚇!」我覺得這簡直是詩,不過沒有叶韻。宋楊萬里詩云:「意行偶到無人處,驚起山禽我亦驚。」豈不就是這種體驗嗎?現在有些白話詩不講叶韻,就把白話寫成每句一行,一個「但」字占一行,一個「不」字也占一行,內容不知道說些什麼,我真不懂。這時候我想:倘能說得像我們的濟公活佛那樣富有詩趣,不叶韻倒也沒有什麼。 在九江的潯廬餐廳吃飯,似乎同在上海差不多。山上的吃飯情況就不同:我們住的第三招待所離開正街有三四里路,四周毫無供給,吃飯勢必包在招待所里。價錢很便宜,飯菜也很豐富。只是聽憑配給,不能點菜,而且吃飯時間限定。原來這不是菜館,是一個膳堂,仿佛學校的飯廳。我有四十年不過飯廳生活了,頗有返老還童之感。跑三四里路,正街上有一所菜館。然而這菜館也限定時間,而且供應量有限,若非趁早買票,難免枵腹游山。我們在輪船里的時候,吃飯分五六班,每班限定二十分鐘,必須預先買票。膳廳里寫明請勿喝酒。有一個乘客說:「吃飯是一件任務。」我想:輪船里地方小,人多,倒也難怪;山上遊覽之區,飲食一定便當。豈知山上的菜館不見得比輪船里好些。我很希望下年這種辦法加以改善。為什麼呢,這到底是遊覽之區!並不是學校或學習班!人們長年勞動,難得遊山玩水,遊興好的時候難免把吃飯延遲些,跑得肚飢的時候難免想吃些點心。名勝之區的飲食供應倘能滿足遊客的願望,使大家能夠暢遊,豈不是美上加美呢?然而廬山給我的總是好感,在飲食方面也有好感:青島啤酒開瓶的時候,白沫四散噴射,飛濺到幾尺之外。我想,我在上海一向喝光明啤酒,原來青島啤酒氣足得多。回家趕快去買青島啤酒,豈知開出來同光明啤酒一樣,並無白沫飛濺。啊,原來是海拔一千五百公尺的氣壓的關係!廬山上的啤酒真好! 一九五六年九月作於上海 蝴蝶來儀 錢江看潮記[1] 陰曆八月十八,我客居杭州。這一天恰好是星期日,寓中來了兩位親友,和兩個例假返寓的兒女。上午,天色陰而不雨,涼而不寒。有一個人說起今天是潮辰,大家興致勃勃起來,提議到海寧看潮。但是我左足趾上患著濕毒,行步維艱還在其次;鞋跟拔不起來,拖了鞋子出門,違背新生活運動,將受警察干涉。但為此使眾人掃興,我也不願意。於是大家商議,修改辦法:借了一隻大鞋子給我左足穿了,又改變看潮的地點為錢塘江邊,三廊廟。我們明知道錢塘江邊潮水不及海寧的大,真是「沒啥看頭」的。但凡事輪到自己去做時,無論如何總要想出它一點好處來,一以鼓勵勇氣,一以安慰人心。就有人說:「今年潮水比往年大,錢塘江潮也很可觀。」「今天的報上說,昨天江邊車站的鐵欄都被潮水衝去,二十幾個人爬在鐵欄上看潮,一時淹沒,幸為房屋所阻,不致與波臣為伍,但有四人頭破血流。」聽了這樣的話,大家覺得江干不亞於海寧,此行一定不虛。我就伴了我的兩位親友,帶了我的女兒和一個小孩子,一行六人,就於上午十時動身赴江邊。我兩腳穿了一大一小的鞋子跟在他們後面。 我們乘公共汽車到三廊廟,還只十一點鐘。我們乘義渡過江,去看看杭江路的車站,果有亂石板木狼藉於地,說是昨日的潮水所致的。錢江兩岸兩個碼頭實在太長,加起來恐有一里路。回來的時候,我的腳吃不消,就坐了人力車。坐在車中看自己的兩腳,好像是兩個人的。倘照樣畫起來,見者一定要說是畫錯的,但一路也無人注意,只是我自己心虛,偶然逢到有人看我的腳,我便疑心他在笑我,碰著認識的人,談話之中還要自己先把鞋的特殊的原因告訴他。他原來沒有注意我的腳,聽我的話卻知道了。善於為自己辯護的人,欲掩其短,往往反把短處暴露了。 我在江心的渡船中遙望北岸,看見碼頭近旁有一座樓,高而多窗,前無障礙。我選定這是看潮最好的地點。看它的模樣,不是私人房屋,大約是茶館酒店之類,可以容我們去坐的。為了腳痛,為了口渴,為了肚飢,又為了貪看潮的眼福,我遙望這座樓覺得異常玲瓏,猶似仙境一般美麗。我們跳上碼頭,已是十二點光景。走盡了碼頭,果然看見這座樓上掛著茶樓的招牌,我們欣然登樓。走上扶梯,看見列著明窗淨几,全部江景被收在窗中,果然一好去處。茶客寥寥,我們六人就占據了臨窗的一排椅子。我回頭喊堂倌:「一紅一綠!」堂倌卻空手走過來,笑嘻嘻地對我說:「先生,今天是買坐位的,每位小洋四角。」我的親友們聽了這話都立起身來,表示要走,但兒女們不聞不問,只管憑窗眺望江景,指東話西,有說有笑,正是得其所哉。我也留戀這地方,但我的親友們以為座價太貴,同堂倌講價,結果三個小孩子「馬馬虎虎」,我們六個人一共出了一塊錢[2]。先付了錢,方才大家放心坐下。托堂倌叫了六碗面,又買了些果子,權當午飯。大家正肚飢,吃得很快。吃飽之後,看見窗外的江景比前更美麗了。 我們來得太早,潮水要三點鐘才到呢。到了一點半鐘,我們才看見別人陸續上樓來。有的嫌座價貴,回了下去。有的望望江景,遲疑一下,坐下了。到了兩點半鐘,樓上的座位已滿,嘈雜異常,非復吃麵時可比了。我們的座位幸而在窗口,背著嘈雜麵江而坐,仿佛身在涇渭界上,另有一種感覺。三點鐘快到,樓上已無立錐之地。後來者無座位,不吃茶,亦不出錢。我們的背後擠了許多人。回頭一看,只見觀者如堵。有男有女,有老有少,更有被抱著的孩子。有的坐在桌上,有的立在凳上,有的竟立在桌上。他們所看的,是照舊的一條錢塘江。久之,久之,眼睛看得酸了,腿站得痛了,潮水還是不來。大家倦起來,有的垂頭,有的坐下。忽然人叢中一個尖銳的呼聲:「來了!來了!」大家立刻把脖子伸長,但錢塘江還是照舊。原來是一個母親因為孩子擠得哭了,在那裡哄他。 江水真是太無情了。大家越是引頸等候,它的架子越是十足。這仿佛有的火車站裡的賣票人,又仿佛有的郵政局收掛號信的,窗欄外許多人等候他,他只管悠然地吸菸。 三點二十分光景,潮水真箇來了!樓內的人萬頭攢動,像運動會中決勝點旁的觀者。我也除去墨鏡,向江口注視。但見一條同桌上的香菸一樣粗細的白線,從江口慢慢向這方面延長來。延了好久,達到西興方面,白線就模糊了。再過了好久,樓前的江水漸漸地漲起來。浸沒了碼頭的腳。樓下的江岸上略起些波浪,有時打動了一塊石頭,有時淹沒了一條沙堤。以後浪就平靜起來,水也就漸漸退卻,看潮就看好了。樓中的人,好像已經獲得了什麼,各自紛紛散去。我同我親友也想帶了孩子們下樓,但一個小孩子不肯走,驚異地責問我:「還要看潮哩!」大家笑著告訴他:「潮水已經看過了!」他不信,幾乎哭了。多方勸慰,方才收淚下樓。 我實在十分同情於這小孩子的話。我當離座時,也有「還要看潮哩!」似的感覺,似覺今天的目的尚未達到。我從未為看潮而看潮。今天特地為看潮而來,不意所見的潮如此而已,真覺大失所望。但又疑心自己的感覺不對。若果潮不足觀,何以茶樓之中,江岸之上,觀者動萬,歸途阻塞呢?以問我的親友,一人云:「我們這些人不是為看潮來的,都是為潮神賀生辰來的呀!」這話有理,原來我們都是被「八月十八」這空名所召集的。怪不得潮水毫沒看頭。回想我在茶樓中所見,除舊有的一片江景外毫無可述的美景。只有一種光景不能忘卻:當波浪淹沒沙堤時,有一群人正站在沙堤上看潮。浪來時,大家倉皇奔回,半身浸入水中,舉手大哭,幸有大人轉身去救,未遭沒頂。這光景大類一幅水災圖。 看了這圖,使人想起最近黃河長江流域各處的水災,敗興而歸。 一九三四年秋日作,曾載《宇宙風》 春日游杏花吹滿頭 [1] 本篇原載《論語》1935年10月1日第73期。 [2] 當時角幣有大洋小洋之分,一塊錢相當於小洋十二角。 春 春是多麼可愛的一個名詞。自古以來的人都讚美它,希望它長在人間。詩人,特別是詞客,對春愛慕尤深。試翻詞選,差不多每一頁上都可以找到一個春字。後人聽慣了這種話,自然地隨喜附和,即使實際上沒有理解春的可愛的人,一說起春也會覺得歡喜。這一半是春這個字的音容所暗示的。「春!」你聽,這個音讀起來何等鏗鏘而惺忪可愛!這個字的形狀何等齊整妥帖而具足對稱的美!這麼美的名字所隸屬的時節,想起來一定很可愛。好比聽見名叫「麗華」的女子,想來一定是個美人。 然而實際上春不是那麼可喜的一個時節。我積三十六年之經驗,深知暮春以前的春天,生活上是很不愉快的。 梅花帶雪開了,說道是漏泄春的消息。但這完全是精神上的春,實際上雨雪霏霏,北風烈烈,與嚴冬何異?所謂迎春的人,也只是瑟縮地躲在房櫳內,戰慄地站在屋檐下,望望枯枝一般的梅花罷了! 再遲個把月罷,就像現在:驚蟄已過,所謂春將半了。住在都會裡的朋友想像此刻的鄉村,足有畫圖一般美麗,連忙寫信來催我寫春的隨筆。好像因為我偎傍著春,惹他們妒忌似的。其實我們住在鄉村間的人,並沒有感到快樂,卻生受了種種的不舒服:寒暑表激烈地升降於三十六度至六十二度(華氏度)之間。一日之內,乍暖乍寒。暖起來可以想起都會裡的冰淇淋,寒起來幾乎可見天然冰,飽嘗了所謂「料峭」的滋味。天氣又忽睛忽雨,偶一出門,乾燥的鞋子往往拖泥帶水歸來。「一春能有幾番晴」是真的;「小樓一夜聽春雨」其實沒有什麼好聽,單調得很,遠不及你們都會裡的無線電的花樣繁多呢。春將半了,但它並沒有給我們一點舒服,只教我們天天愁寒,愁暖,愁風,愁雨。正是「三分春色二分愁,更一分風雨」! 春的景象,只有乍寒、乍暖、忽睛、忽雨是實際而明確的。此外雖有春的美景,但都隱約模糊,要仔細探尋,才可依稀仿佛地見到,這就是所謂「尋春」吧?有的說「春在賣花聲里」,有的說「春在梨花」,又有的說「紅杏枝頭春意鬧」,但這種景象在我們這枯寂的鄉村里都不易見到。即使見到了,肉眼也不易認識。總之,春所帶來的美,少而隱;春所帶來的不快,多而確。詩人詞客似乎也承認這一點,春寒、春困、春愁、春怨,不是詩詞中的常談嗎?不但現在如此,就是再過個把月,到了清明時節,也不見得一定春光明媚,令人極樂。倘又是落雨,路上的行人將要「斷魂」呢。 可知春徒美其名,在實際生活上是很不愉快的。實際一年中最愉快的時節,是從暮春開始的。就氣候上說,暮春以前雖然大體逐漸由寒向暖,但變化多端,始終是乍寒,乍暖,最難將息的時候。到了暮春,方才冬天的影響完全消失,而一路向暖。寒暑表上的水銀爬到temperate[1]上,正氣候最temperate的時節。就景色上說,春色不須尋找,廣大的綠野青山,慰人心目。古人詞云:「杜宇一聲春去,樹頭無數青山。」原來山要到春去的時候方才全青,而惹人注目。我覺得自然景色中,青草與白雪是最偉大的現象。造物者描寫「自然」這幅大畫圖時,對於春紅、秋艷,都只是略蘸些胭脂、朱磦,輕描淡寫。到了描寫白雪與青草,他就毫不吝惜顏料,用刷子蘸了鉛粉、藤黃和花青而大塊地塗抹,使屋屋皆白,山山皆青。這仿佛是米派山水的點染法,又好像是Cézanne[2]風景畫的「色的塊」,何等潑辣的畫風!而草色青青,連天遍野,尤為和平可親,大公無私的春色。花木有時被關閉在私人的庭園裡,吃了園丁的私刑而獻媚於紳士淑女之前。草則到處自生自長,不擇貴賤高下。人都以為花是春的作品,其實春工不在花枝,而在於草。看花的能有幾人?草則廣泛地生長在大地的表面,普遍地受大眾的欣賞。這種美景,是早春所見不到的。那時候山野中枯草遍地,滿目憔悴之色,看了令人不快。必須到了暮春,枯草盡去,才有真的青山綠野的出現而天地為之一新。一年好景,無過於此時。自然對人的恩寵,也以此時為最深厚了。 講求實利的西洋人,向來重視這季節,稱之為May(五月)。May是一年中最愉快的時節,人間有種種的娛樂,即所謂May-queen(五月美人)、May-pole(五月彩柱)、May-games(五月遊藝)等。May這一個字,原是「青春」「盛年」的意思。可知西洋人視一年中的五月,猶如人生中的青年,為最快樂、最幸福、最精彩的時期。這確是名副其實的。但東洋人的看法就與他們不同:東洋人稱這時期為暮春,正是留春、送春、惜春、傷春,而感慨、悲嘆、流淚的時候,全然說不到樂。東洋人之樂,乃在「綠柳才黃半未勻」的新春,便是那忽晴、忽雨、乍暖、乍寒,最難將息的時候。這時候實際生活上雖然並不舒服,但默察花柳的萌動,靜觀天地的回春,在精神上是最愉快的。故西洋的「May」相當於東洋的「春」。這兩個字讀起來聲音都很好聽,看起來樣子都很美麗。不過May是物質的、實利的,而春是精神的,藝術的。東西洋文化的判別,在這裡也可窺見。 一九三四年三月十二日 種瓜得瓜 [1] tempreate,溫暖。 [2] Cézanne,保羅·塞尚(1839-1906),法國畫家。 秋 我的年歲上冠用了「三十」二字,至今已兩年了。不解達觀的我,從這兩個字上受到了不少的暗示與影響。雖然明明覺得自己的體格與精力比二十九歲時全然沒有什麼差異,「三十」這一個觀念籠在頭上,猶如張了一頂陽傘,使我的全身蒙了一個暗淡色的陰影,又仿佛在日曆上撕過了立秋的一頁以後,雖然太陽的炎威依然沒有減卻,寒暑表上的熱度依然沒有降低,然而只當得餘威與殘暑,或霜降木落的先驅,大地的節候已從今移交於秋了。 實際,我兩年來的心情與秋最容易調和而融合。這情形從前不同。在往年,我只慕春天。我最歡喜楊柳與燕子。尤其歡喜初染鵝黃的嫩柳。我曾經名自己的寓居為「小楊柳屋」,曾經畫了許多楊柳燕子的畫,又曾經摘取秀長的楊柳,在厚紙上裱成各種風調的眉,想像這等眉的所有者的顏貌,而在其下面添描出眼鼻與口。那時候我每逢早春時節,正月二月之交,看見楊柳枝的線條上掛了細珠,帶了隱隱的青色而「遙看近卻無」的時候,我心中便充滿了一種狂喜,這狂喜又立刻變成焦慮,似乎常常在說:「春來了!不要放過!趕快設法招待它,享樂它,永遠留住它。」我讀了「良辰美景奈何天」等句,曾經真心地感動,以為古人都嘆息一春的度。前車可鑑!到我手裡絕不放它空過了。最是逢到了古人惋惜最深的寒食清明,我心中的焦灼便更甚。那一天我總想有一種足以充分酬償這佳節的舉行。我準擬作詩、作畫,或痛飲、漫遊。雖然大多不被實行,或實行而全無效果,反而中了酒,鬧了事,換得了不快的回憶;但我總不灰心,總覺得春的可戀。我心中似乎只有知道春,別的三季在我都當作春的預備,或待春的休息時間,全然不曾注意到它們的存在與意義。而對於秋,尤無感覺:因為夏連續在春的後面,在我可當作春的過剩;冬先行在春的前面,在我可當作春的準備;獨有與春全無關聯的秋,在我心中一向沒有它的位置。 自從我的年齡告了立秋以後,兩年來的心境完全轉了一個方向,也變成秋天了。然而情形與前不同:並不是在秋日感到像昔日的狂喜與焦灼。我只覺得一到秋天,自己的心境便十分調和。非但沒有那種狂喜與焦灼,且常常被秋風秋雨秋色秋光所吸引而融化在秋中,暫時失卻了自己的所在。而對於春,又並非像昔日對於秋的無感覺。我現在對於春非常惡。每當萬象回春的時候,看到群花的鬥豔,蜂蝶的擾以及草木昆蟲等到處爭先恐後地滋生繁殖的狀態,我覺得天地間的凡庸、貪婪、無恥,與愚痴,無過於此了!尤其在青春的時候,看到柳條上掛了隱隱的綠珠,桃枝上著了點的紅斑,最使我覺得可笑又可憐。我想喚醒一個花蕊來對它說:「啊!你也來反覆這老調了!我眼看見你的無數祖先,個個同你一樣地出世,個個努力發展,爭榮競秀;不久沒有一個不憔悴而化泥塵。你何苦也來反覆這老調呢?如今你已長了這孽根,將來看你弄嬌弄艷,裝笑裝顰,招致了蹂躪、摧殘、攀折之苦,而步你的祖先們的後塵!」 實際,迎送了三十幾次的春來春去的人,對於花事早已看得厭倦,感覺已經麻木,熱情已經冷卻,絕不會再像初見世面的青年少女似的為花的幻姿所誘惑而贊之、嘆之、憐之、惜之了。況且天地萬物,沒有一件逃得出榮枯、盛衰生滅、有無之理。過去的歷史昭然地證明著這一點,無須我們再說。古來無數的詩人千篇一律地為傷春惜花費詞,這種效顰也覺得可厭。假如要我對於世間的生榮死滅費一點詞,我覺得生榮不足道,而寧願歡喜讚嘆一切的死滅。對於死者貪婪、愚昧,與怯弱,後者的態度何等謙遜、悟達,而偉大!我對於春與秋的舍取,也是為了這一點。 夏目漱石三十歲的時候,曾經這樣說:「人生二十而知有生的利益;二十五而知有明之處必有暗;至於三十的今日,更知明多之處暗亦多,歡濃之時愁亦重。」我現在對於這話也深抱同感;同時又覺得三十的特徵不止這一端,其更特殊的是對於死的體感。青年們戀愛不遂的時候慣說生生死死,然而這不過是知有「死」的一回事而已,不是體感。猶如在飲冰揮扇的夏日,不能體感到圍爐擁衾的冬夜的滋味。就是我們閱歷了三十幾度寒暑的人,在前幾天的炎陽之下也無論如何感不到浴日的滋味。圍爐、擁衾、浴日等事,在夏天的人的心中只是一種空虛的知識,不過曉得將來須有這些事而已,但是不可能體感它們的滋味。須得入了秋天,炎陽逞盡了威勢而漸漸退卻,汗水浸胖了的肌膚漸漸收縮,身穿單衣似乎要打寒噤,而手觸法蘭絨覺得快適的時候,於是圍爐、擁衾,浴日等知識方能漸漸融人體驗界中而化為體感。我的年齡告了立秋以後,心境中所起的最特殊的狀態便是這對於「死」的體感。以前我的思慮真疏淺!以為春可以常在人間,人可以永在青年,竟完全沒有想到死。又以為人生的意義只在於生,而我的一生最有意義,似乎我是不會死的。直到現在,仗了秋的慈光的鑒照,死的靈氣鍾育,才知道生的甘苦悲歡,是天地間反覆過億萬次的老調,又何足珍惜?我但求此生的平安的度送與脫出而已,猶之罹了瘋狂的人,病中的顛倒迷離何足計較?但求其去病而已。 我正要擱筆,忽然西窗外黑雲瀰漫,天際閃出一道電光,發出隱隱的雷聲,驟然灑下一陣夾著冰雹的秋雨。啊!原來立秋過得不多天,秋心稚嫩而未曾老練,不免還有這種不調和的現象,可怕哉! 一九二九年秋日 舊時王謝堂前燕 清晨 吃過早粥,走出堂前,在階沿石上立了一會。陽光從東牆頭上斜斜地射進來,照明了西牆頭的一角。這一角傍著一大叢暗綠的芭蕉,顯得異常光明。它的反光照耀全庭,使花壇里的千年紅、雞冠花和最後的薔薇,都帶了柔和的黃光。光滑的水門汀受了這反光,好像一片混濁的泥水。我立在階沿石上,就仿佛立在河岸上了。 一條瘦而憔悴的黃狗,用頭抵開了門,走進庭中來。它走到我的面前,立定了,俯下去嗅嗅我的腳,又仰起頭來看我的臉。這眼色分明帶著一種請求之情。我回身向內,想從余剩的早食中分一碗白米粥給它吃。忽然想起鄰近有吃粞粥及糠飯的人,又躊躇地轉身向了外。那狗似乎知道我的心事的,越發在我面前低昂盤旋,且嗅且看,又發出一種「嗚嗚」的聲音。這聲音仿佛在說:「狗也是天之生物!狗也要活!」我正躊躇,李媽出來收早粥,看見了狗便說:「這狗要餓殺快[1]了!寶官[2],來廚房裡拿些鑊焦給它吃吃吧。「我的問題就被代為解決。不久寶官拿了一小籮鑊焦出來,先放一撮在水門汀上。那狗拚命地吃,好像防人來搶似的。她一撮一撮餵它,好像防它停食似的。 我在庭中散步了好久,回到堂前,看見狗正在吃最後的一撮。我站在階沿石上看它吃。我覺得眼梢頭有一件小的東西正在移動。俯身一看,離開狗頭一二尺處,有一群螞蟻,正在扛抬狗所遺落的鑊焦。許多螞蟻圍繞在一塊鑊焦的四周,扛了它向西行,好像一朵會走的黑瓣白心的菊花。它們的後面,有幾個空手的螞蟻跑著,好像是護衛;它們的前面有無數空手的螞蟻引導著,好像是先鋒。這列隊約有二丈多長,從狗頭旁邊直達階沿石縫的洞口——它們的家裡。我蹲在階沿上,目送這朵會走的菊花。一面呼喚正在澆花的寶宮,叫她來共賞。她放下了澆花壺,走來蹲在水門汀上,比我更熱心地觀賞起來,我叫她留心管著那隻狗,防恐它再吃得不夠,走過來舔食了這朵菊花。她等狗吃完,把它驅逐出門,就安心地來看螞蟻的清晨的工作了。 這塊鑊焦很大,作橢圓形,看來是由三四粒飯合成的。它們扛了一會,停下來,好像休息一下,然後扛了再走。扛手也時有變換。我看見一個螞蟻從眾扛手中脫身而出,徑向前去。我怪他卸責,目送它走。看見另一個螞蟻從對方走來。它們二人在交臂時急急地親了一個吻,然後各自前去。後者跑到菊花旁邊,就擠進去,參加扛抬的工作,好像是前者請來的替工。我又看見一個螞蟻貼身在一個扛手的背後,好像在咬它。過了一會,那被咬者退了出來,自向前跑;那咬者便擠進去代它扛抬了。我看了這些小動物的生活,不禁搖頭太息,心中起了濃烈的感興。我忘卻了一切,埋頭於螞蟻的觀察中。我自己仿佛已經化了一個螞蟻,也在參加這扛抬糧食的工作了。我一望它們的前途,著實地擔心起來。為的是離開它們一二尺的前方,有兩根曬衣竹竿橫臥在水門汀上,阻住它們的去路。先鋒的螞蟻空著手爬過,已覺周折,這笨重的糧食如何扛過這兩重畸形的山呢?忽然覺悟了我自己是人,何不用人力去助它們一下呢?我就叫寶官把竹竿拿開。並且囑咐她輕輕地,不要驚動了螞蟻。她拿開了第二根時,菊花已經移行到第一根旁邊而且已在努力上山了。我便叫她住手,且來觀看。這真是畸形的山,山腳凹進,山腰凸出。扛抬糧食上山,非常吃力!後面的扛手站住不動,前面的扛手把後腳爬上山腰,然後死命地把糧食抬起來,使它架空。於是山腰的死命地拖,地上的死命地抬。果連物帶人拖上山去。我和寶官一直叫著「杭育,杭育」幫它們著力;到這時候不期地同喊一聲「好啊!」各抽一口大氣。 下山的時候,又是一番掙扎,但比上山容易得多。前面的扛手先把身體掛了下來,後面的扛手自然被糧食的重量拖下,跌到地上。另有兩人扛了一粒小飯粒從後面跟來。剛爬上山,又跌了下去。來了一個幫手,三人抬過山頭。前面的菊花形的大群已去得很遠了。 菊花形的大群走了一大程平地,前面又遇到了障礙。這是一個不可超越的峭壁,而且壁的四周都是水,深可沒頂。寶官抱歉地自責起來:「唉!我怎麼把這把澆花壺放在它們的運糧大道上!不幸而這又是漏的!」繼而認真地擔憂了:「它們迷了路怎麼辦呢?」繼而狂喜地提議:「趕快把壺拿開,給它們架一爿橋吧。」她正在尋找橋樑的材木,那三個扛抬的一組早已追過大群,先到水邊,繞著水走去了。不久大群也到水邊,跟了它們繞行,我喚回了寶官,依舊用眼睛幫它們扛抬。我們計算繞水所多走的路程,約有三尺光景!而且海岸線曲折多端,轉彎抹角,非常吃力,這點辛勞明明是寶官無心地贈給它們的!我們所驚奇者:螞蟻似乎個個帶著指南針。任憑轉幾個彎,任憑橫走,逆行,他們決不失向。迤邐盤旋了好久,終於繞到了水的對岸。現在離它們的家只有四五尺,而且都是平地了。我的心便從螞蟻的世界中醒回來。我站起身來,挺一挺腰。我想等它們扛進洞時,再蹲下去看。暫時站在階沿石上同寶官談些話。 「這也是一種生物,它們也要活。人類的生活實在不及……」我正想說下去,外面走進我們店裡的染匠司務來。他提著早餐的飯籃,要送進灶間去。當他通過我們的前面時,他正在和寶官說什麼話。我和寶官聽他說話,暫時忘記了螞蟻的事。等到我注意到的時候。他的左腳正落在這大群螞蟻的上面,好像飛來峰一般。我急忙捉住他的臂,提他的身體,連喊「踏不得!踏不得!」他嚇得不知所以,像化石一般,頂著腳尖,一動也不動。我用力搬開他的腿。看見他的腳踵底下,一朵白心黑瓣的菊花無恙地在那裡移行。寶官用手拍拍自己的心,說道「還好還好,險險乎!」染匠司務俯下去看了一看,起來也用手拍拍自己的心,說道「還好還好,險險乎!」他放下了飯籃,和我們一同觀賞了一會,讚嘆了一會。當他提了飯籃走進屋裡去的時候,又說一聲「還好還好,險險乎!」 我對寶官說:「這染匠司務不是戒殺者,他歡喜吃肉,而且會殺雞。但我看他對於這大群螞蟻的「險險乎」,真心地著急;對於它們的「還好還好」,真心地慶幸。這是人性中最可貴的「同情」的發現。人要殺螞蟻,既不犯法,又不費力,更無人來替它們報仇。然而看了它們的求生的天性,奮鬥團結的精神,和努力掙扎的苦心,誰能不起同情之心,而對於眼前的小動物加以愛護呢?我們並不要禁殺螞蟻,我們並不想繁殖螞蟻的種族。但是,倘有看了上述的狀態,而能無端地故意地殲滅它們的人,其人定是喪心病狂之流,失卻了人性的東西。我們所惜的並非螞蟻的生命,而是人類的同情心。寶官也舉出一個實例來。說她記得幼時有一天,也看見過今日般的狀態。大家正在觀賞的時候,有某惡童持熱水壺來,沖將下去。大家被他嚇走,沒有人敢回顧。我聽了毛髮悚然。推想這是水災而兼炮烙,又好比油鍋地獄!推想這孩子倘做了支配者,其殺人亦復如是!古來桀紂之類的暴徒,大約是由這種惡童變成的吧! 扛抬糧食的螞蟻經過了長途的跋涉,出了染匠司務腳底的險,現在居然達到了家門口。我們又蹲下去看。然而如何搬進家裡,我又替它們擔起心來。因為它們的門洞開在兩塊階沿石縫的上端,離平地約有半尺之高。從水門汀上扛抬到門口,全是斷崖峭壁!以前的先鋒,現在大部分集中在門口,等候糧食從峭壁上搬運上來。其一部分參加搬運之役。擠不進去的,附在別人後面,好像是在拉別人的身體,間接拉上糧食來。大塊而沉重的糧食時時搖動,似欲翻落。我們為它們捏兩把汗。將近門口,忽然一個失手,竟帶了許多扛抬者,砰然下墜。我們同情之餘,幾欲伸手代為拾起,甚至欲到灶間裡去抓一把飯粒來塞進洞門裡。但是我們沒有實行。因為教它們依賴,出於姑息;當它們豢物,近於侮辱。螞蟻知道了,定要拒絕我們。你看,它們重整旗鼓,再告奮勇。不久,居然把這件重大的糧食扛上峭壁,搬進洞門裡了。 朝陽已經照到芭蕉樹上。時鐘打九下。正是我們開始工作的時光了。寶官自去讀書,我也帶了這些感興,走進我的書室去。 廿四(1935)年十月六日在石門灣,曾載《新少年》。 貧女如花只鏡知 [1] 餓殺快,江南一帶方言,意即快餓死。 [2] 作者家鄉一帶對小主人稱×官。 揚州夢[1] 在格致中學高中三年級肄業的新枚患了不很重的肺病,遵醫囑停學在家療養。生活寂寞,自己發心乘此機會讀些詩詞,我就做了他的教師,替他講解《唐詩三百首》和《白香詞譜》,每星期一兩次。暮春有一天,我教他讀姜白石的《揚州慢》: 淮左名都,竹西佳處,解鞍少駐初程。過春風十里,盡薺麥青青。自胡馬窺江去後,廢池喬木,猶厭言兵。漸黃昏,清角吹寒,都在空城。 杜郎俊賞,算而今,重到須驚。縱豆蔻詞工,青樓夢好,難賦深情。二十四橋仍在,波心蕩、冷月無聲。念橋邊紅藥,年年知為誰生。 這孩子興味在於詞律,一味講究平平仄仄。我卻懷古多情,神遊於古代的淮揚勝地,緬想當年煙花三月,十里春風之盛。念到「二十四橋仍在」,我忽然發心遊覽久聞大名而無緣拜識的揚州,立刻收拾《白香詞譜》,叫他到八仙橋去買明天到鎮江的火車票,傍晚他拿了三張火車票回來。同去的是他和他的姐姐一吟。當夜各自準備行囊。 第二天下午,一行三人到達鎮江。我們在鎮江投宿,下午遊覽了焦山寺,認識了鎮江的市容。下一天上午在江邊搭輪船,渡江換乘公共汽車,不消兩小時已經到達揚州。向車站裡的人問詢,他們介紹我們一所新開的公園旅館。我們乘車投奔這旅館,果然看見一所新造房子,裡面的家具和被褥都是新的。盥洗既畢,斟一杯茶,坐下來休息一下。定神一想:現在我身已在揚州,然而我在一路上所見和在旅館中所感,全然沒有一點古色;但覺這是一個精小的近代都市,清靜整潔;男女老幼熙攘往來,怡然操作,悉如他處;其中並無李白、張祜、杜牧、鄭板橋、金冬心之類的面影。旅館的招待員介紹我們到富春去吃中飯。富春是揚州有名的茶點酒菜館,深藏在巷子裡,而入門豁然開朗,範圍甚廣。點心和肴饌都極精美,雖然大都是葷的,我只能用眼睛來欣賞,但素菜也做得很好,別有風味。我覺得揚州只是一個小上海、小杭州,並無特殊之處。這在我似乎覺得有些失望,我決定下午去訪大名鼎鼎的二十四橋。我預期這二十四橋能夠滿足我的懷古欲。 到大街上僱車子,說「到二十四橋」,然而年青的駕車人都不知道,搖搖頭。有一個年紀較大的人表示知道,然而他忠告我們:「這地方很遠,而且很荒涼,你們去做什麼?」我不好說「去憑弔」,只得撒一個謊,說「去看朋友」。那人笑著說:「那邊不大有人家呢!」我很狼狽,支吾地回答:「不瞞你說,我們就想看看那個橋。」駕車的人都笑起來。這時候旁邊的鋪子裡走出一位老者來,笑著對駕車人說:「你們拉他們去嘛,在西門外,他們是來看看這小橋的。」又轉向我說:「這座橋從前很有名,可是現在荒涼了,附近沒有什麼東西。」我料想這位老者是讀過唐詩,知道「二十四橋明月夜」的。他的笑容很特別,隱隱地表示著:「這些傻瓜!」 車子走了半小時以上,方才停息在田野中間跨在一條溝渠似的小河上的一爿小橋邊。駕車人說:「到了,這是二十四橋。」我們下車,大家表示大失所望的樣子,除了「哎喲!」以外沒有別的話。一吟就拿出照相機來準備攝影。駕車的人看見了,打著土白交談:「來照相的。」「要修橋吧?」「要開河嗎?」我不辯解,我就冒充了工程師,倒是省事。駕車人到樹蔭下去休息吸菸了。我有些不放心:這小橋到底是否二十四橋。為欲考證確實,我跑到附近田野里一位正在工作的農人那裡,向他叩問:「同志,這是什麼橋?」他回答說:「二十四橋。」我還不放心,又跑到橋旁一間小屋子門口,望見裡面一位白頭老婆婆坐著做針線,我又問:「請問老婆婆,這是什麼橋?」老婆婆乾脆地說:「廿四橋。」這才放心,我們就替二十四橋拍照。橋下水涸,最狹處不過七八尺,新枚跨了過去,嘴裡念著「波心蕩、冷月無聲」,大家不覺失笑。 車子背著夕陽回城去的時候,我耽於冥想了。我首先想到李白「煙花三月下揚州」的名句,覺得正是這個時候。接著想起杜牧的詩:「青山隱隱水迢迢,秋盡江南草未凋;二十四橋明月夜,玉人何處教吹簫?」「落魄江湖載酒行,楚腰纖細掌中輕。十年一覺揚州夢,贏得青樓薄倖名。」「娉娉裊裊十三餘,豆蔻梢頭二月初;春風十里揚州路,卷上珠簾總不如。」又想起徐凝的詩句:「天下三分明月夜,二分無賴是揚州。」又想起王建的詩句:「夜市千燈照碧雲,高樓紅袖客紛紛。」又想起張祜的詩:「十里長街市井連,月明橋上看神仙;人生只合揚州死,禪智山光好墓田。」我在吟誦之下,夢見唐朝時候揚州的繁華。我又想起清人所作的《揚州畫舫錄》,這書中記述著乾隆年間揚州的繁盛景象,十分詳盡。我又記起清朝的所謂「揚州八怪」,想像鄭板橋、金冬心、羅聘、李方膺、汪士慎、高翔、黃慎、李鮮等瀟灑不羈的文人畫家寓居揚州時的風流韻事,最後想到描寫清兵屠城的《揚州十日記》,打一個寒噤,不再想下去了。 回到旅館裡,詢問賬房先生,知道揚州有素菜館。我們就去吃夜飯。這素菜館名叫小覺林,位在電影院對面。我們在一個小樓上占據了一個雅座。一吟和新枚吃飽了飯,到對面看電影去了。我在小樓中獨酌,憑窗閒眺,「十里長街」「夜市千燈」,卻全無一點古風。只見許多穿人民裝的男男女女,熙攘往來,怡然共樂,比較起上海的市街來,特別富有節日的歡樂氣象。這是什麼緣故呢?我想了好久,恍然大悟:原來揚州市內晚上沒有汽車,馬路上很安全,所有的行人都在馬路中央憧憧往來,和上海節日電車停駛時的光景相似,所以在我看來特別富有歡樂的氣象。我一方面覺得高興,一方面略感失望。因為我抱著懷古之情而到這淮左名都來巡禮,所見的卻是一個普通的現代化城市。 晚餐後我獨自在街上徜徉了一會,回到旅館已經九點多鐘。舟車勞頓,觀感紛忙,心身略覺疲倦,倒身在床,立刻睡去。 忽然聽見有人敲門。拭目起床,披衣開門,但見一個端莊而壯健的中年婦人站在門口,滿面笑容,打起道地揚州白說:「擾你清夢,非常抱歉!」我說:「請進來坐,請教貴姓大名。」她從容地走進房間來,在桌子旁邊坐下,侃侃而言:「我姓揚名州,號廣陵,字邗江,別號江都,是本地人氏。知道你老人家特地來訪問我,所以前來答拜。我今天曾經到火車站迎接你,又陪伴你赴二十四橋,陪伴你上酒樓,不過沒有讓你察覺,你的一言一動,一思一想,我都知道。我覺得你對我有些誤解,所以特地來向你表白。你不遠千里而枉駕惠臨,想必樂於聽取我的自述吧?」我說:「久慕大名,極願領教!」她從容地自述如下: 「你憧憬於唐朝時代、清朝時代的我,神往於『煙花三月』『十里春風』的『繁華』景象,企慕『揚州八怪』的『風流韻事』,認為這些是我過去的光榮幸福,你完全誤解了!我老實告訴你:在1949年以前,一千多年的長時期里,我不斷地被人虐待,受盡折磨,備嘗苦楚,經常是身患痼疾,體無完膚,畸形發育,半身不遂;古人所讚美我的,都是虛偽的幸福、恥辱的光榮、忍痛的歡笑、病態的繁榮。你卻信以為真,心悅神往地吟賞他們的詩句,真心誠意地想像古昔的盛況,不遠千里地跑來憑弔過去的遺蹟,不堪回首地痛惜往事的飄零。你真大上其當了!我告訴你:過去千餘年間,我吃盡苦頭。他們壓迫我,毒害我,用殘酷的手段把我周身的血液集中在我的臉面上,又給我塗上脂粉,加上裝飾,使得我面子上絢煥燦爛,富麗堂皇,而內部和別的部分百病叢生,殘廢癱瘓,貧血折骨,臃腫腐爛。你該知道:士大夫們在二十四橋明月下聽玉人吹簫,在明橋上看神仙,干風流韻事,其代價是我全身的多少血汗!」 「我忍受苦楚,直到1949年方才翻身。人民解除了我的桎梏,醫治我的創傷,療養我的疾病,替我沐浴,給我營養,使我全身正常發育,恢復健康。我有生以來不曾有過這樣快樂的生活,這才是我的真正的光榮幸福!你在酒樓上看見我富有節日的歡樂氣象,的確,七八年來我天天在過節日似的歡樂生活,所以現在我的身體這麼壯健,精神這麼愉快,生活這麼幸福!你以前沒有和我會面,沒有看到過我的不幸時代,你也是幸福的人!歡迎你多留幾天,我們多多敘晤,你會更了解我的光榮幸福,歡喜滿足地回上海去,這才不負你此行的跋涉之勞呢!時候不早,你該休息了。我來擾你清夢,很對不起!」她說著就站起身來告辭。 我聽了她的一番話,恍然大悟,正想慰問她,感謝她,她已經奪門而出,回頭對我說一聲「明天會!」就在門外消失了。 我走出門去送她,不料在門檻上絆了一下,跌了一跤,猛然醒悟,原來身在旅館裡的簇新的床鋪上簇新的被窩裡!啊,原來是一個「揚州夢!」這夢比元人喬夢符的《揚州夢》和清人嵇留山的《揚州夢》有意思得多,不可以不記。 一九五八年春日作 哀鳴 [1] 本篇原載《新觀察》雜誌,1958年5月1日第9期。 阿咪 阿咪者,小白貓也。十五年前我曾為大白貓「白象」寫文。白象死後又曾養一黃貓,並未為它寫文。最近來了這阿咪,似覺非寫不可了。蓋在黃貓時代我早有所感,想再度替貓寫照。但念此種文章,無益於世道人心,不寫也罷。黃貓短命而死之後,寫文之念遂消。直至最近,友人送了我這阿咪,此念復萌,不可遏止。率爾命筆,也顧不得世道人心了。 阿咪之父是中國貓,之母是外國貓。故阿咪毛甚長,有似兔子。想是秉承母教之故,態度異常活潑,除睡覺外,竟無片刻靜止。地上倘有一物,便是它的遊戲伴侶,百玩不厭。人倘理睬它一下,它就用姿態動作代替言語,和你大打交道。此時你即使有要事在身,也只得暫時撇開,與它應酬一下;即使有懊惱在心,也自會忘懷一切,笑逐顏開。哭的孩子看見了阿咪,會破涕為笑呢。 我家平日只有四個大人和半個小孩。半個小孩者,便是我女兒的乾女兒,住在隔壁,每星期三天宿在家裡,四天宿在這裡,但白天總是上學。因此,我家白晝往往岑寂,寫作的埋頭寫作,做家務的專心家務,肅靜無聲,有時竟像修道院。自從來了阿咪,家中忽然熱鬧了。廚房裡常有保姆的話聲或罵聲,其對象便是阿咪。室中常有陌生的笑談聲,是送信人或郵遞員在欣賞阿咪。來客之中,送信人及郵遞員最是枯燥,往往交了信件就走,絕少開口談話。自從家裡有了阿咪,這些客人親昵得多了。常常因貓而問長問短,有說有笑,送出了信件還是流連不忍遽去。 訪客之中,有的也很枯燥無味。他們是為公事或私事或禮貌而來的,談話有的規矩嚴肅,有的囉唆疙瘩,有的虛空無聊,談完了天氣之後只得默守冷場。然而自從來了阿咪,我們的談話有了插曲,有了調節,主客都舒暢了。有一個為正經而來的客人,正在侃侃而談之時,看見阿咪姍姍而來,注意力便被吸引,不能再談下去,甚至我問他也不回答了。又有一個客人向我敘述一件頗傷腦筋之事,談話冗長曲折,連聽者也很吃力。談至中途,阿咪蹦跳而來,無端地仰臥在我面前了。這客人正在憤慨之際,忽然轉怒為喜,停止發言,贊道:「這貓很有趣!」便欣賞它,撫弄它,獲得了片時的休息與調節。有一個客人帶了個孩子來。我們談話,孩子不感興味,在旁枯坐。我家此時沒有小主人可陪小客人,我正抱歉,忽然阿咪從沙發下鑽出,抱住了我的腳。於是大小客人共同欣賞阿咪,三人就團結一氣了。 後來我應酬大客人,阿咪替我招待小客人,我這主人就放心了。原來小朋友最愛貓,和它廝伴半天,也不厭倦,甚至被它抓出了血也情願。因為他們有一共通性:活潑好動。女孩子更喜歡貓,逗它玩它,抱它餵它,勞而不怨。因為她們也有個共通性:嬌痴親昵。 寫到這裡,我回想起已故的黃貓來了。這貓名叫「貓伯伯」。在我們故鄉,伯伯不一定是尊稱。我們稱鬼為「鬼伯伯」,稱賊為「賊伯伯」。故貓也不妨稱為「貓伯伯」。大約過於特殊而引人注目的人物,都可譏諷地稱之為伯伯。這貓的確是特殊而引人注目的。我的女兒最喜歡它,有時她正在寫稿,忽然貓伯伯跳上書桌來,面對著她,端端正正地坐在稿紙上了。她不忍驅逐,就放下了筆,和它玩耍一會兒。有時它竟盤攏身體,就在稿紙上睡覺了,身體仿佛一堆牛糞,正好裝滿了一張稿紙。有一天,來了一位難得光臨的貴客。我正襟危坐,專心應對。「久仰久仰」「豈敢豈敢」,有似演劇。忽然貓伯伯跳上矮桌來,嗅嗅貴客的衣袖。我覺得太唐突,想趕走它。貴客卻撫它的背,極口稱讚:「這貓真好!」話頭轉向了貓,緊張的演劇就變成了和樂的閒談。後來我把貓伯伯抱開,放在地上,希望它去了,好讓我們演完這一幕。豈知過得不久,忽然貓伯伯跳到沙發背後,迅速地爬上貴客的背脊,端端正正地坐在他的後頸上了!這貴客身體魁梧奇偉,背脊頗有些駝,坐著喝茶時,貓伯伯看來是個小山坡,爬上去很不吃力。此時我但見貴客的天官賜福的面孔上方,露出一個威風凜凜的貓頭,畫出來真好看呢!我以主人口氣呵斥貓伯伯的無禮,一面起身捉貓。但貴客搖手阻止,把頭低下,使山坡平坦些,讓貓伯伯坐得舒服。如此甚好,我也何必做煞風景的主人呢?於是主客關係親密起來,交情深入了一步。 可知貓是男女老幼一切人民大家喜愛的動物。貓的可愛,可說是群眾意見。而實際上,如上所述,貓的確能化岑寂為熱鬧,變枯燥為生趣,轉懊惱為歡笑;能助人親善,教人團結。即使不捕老鼠,也有功於人生。那麼我今為貓寫照,恐是未可厚非之事吧?貓伯伯行年四歲,短命而死。這阿咪青春尚只三個月。希望它長壽健康,像我老家的老貓一樣,活到十八歲。這老貓是我的父親的愛物。父親晚酌時,它總是端坐在酒壺邊。父親常常摘些豆腐乾餵它。六十年前之事,今猶歷歷在目呢。 壬寅年(1962年)仲夏於上海作 瓜車翻覆 助我者少 啖瓜者多 東京某晚的事[1] 我在東京某晚遇見一件很小的事,然而這件事我永遠不會忘記,並且常常使我憧憬。 有一個夏夜,初黃昏時分,我們同住在一個「下宿」[2]里的四五個中國人相約到神保町去散步。東京的夏夜很涼快,大家帶著愉快的心情出門,穿和服的幾個人更是風袂飄飄,徜徉徘徊,態度十分安閒。 一面閒談,一面踱步,踱到十字路口的時候,忽然橫路里轉出一個傴僂的老太婆來。她兩手搬著一塊大東西,大概是鋪在地上的蓆子,或者是紙窗的架子吧,鞠躬似的轉出大路來。她和我們同走一條大路,因為走得慢,跟在我們後面。 我走在最先。忽然聽得後面響起了一種與我們的閒談調子不同的日本語聲音,意思卻聽不清楚。我回頭看時,原來是老太婆在向我們隊里的最後的某君講什麼話。我只看見某君對那老太婆一看,立即迴轉頭來,露出一顆閃亮的金牙齒,一面搖頭,一面笑著說: 「Iyoda,iyoda!」(不高興,不高興!) 似乎趨避後面的什麼東西,大家向前擠挨一陣,走在最先的我被他們一推,跨了幾腳緊步。不久,似乎已經到了安全地帶,大家稍稍恢復原來的速度的時候,我方才探問剛才所發生的事情。 原來這老太婆對某君說話,是因為她搬那塊大東西搬得很吃力,想我們中間哪一個幫她搬一會兒。她的話是: 「你們哪一位替我搬一搬,好不好?」 某君大概是因為帶了輕鬆愉快的心情出來散步,實在不願意替她搬運重物,所以回報她兩個「不高興」。然而說過之後,在她近旁徜徉,看她吃苦,心裡大概又覺得過意不去,所以趨避似的快跑幾步,務使吃苦的人不在自己眼睛面前。我探問情由的時候,我們已經離開那老太婆十來丈路,顏面已經看不清楚,聲音也已聽不到了。然而大家的腳步還是有些緊,不像初出門時那麼從容安閒。雖然不說話,但各人一致的腳步,分明表示大家都有這樣的感覺。 我每次回想起這件事,總覺得很有意味。我從來不曾從素不相識的路人那裡受到這樣唐突的請求。那老太婆的話,似乎應該用在家庭里或學校里,絕不是在路上可以聽到的。這是關係深切而親密的小團體中的人們之間所有的話,不適用於「社會」或「世界」的大團體中的所謂「陌路人」之間。這老太婆誤把陌路當作家庭了。 這老太婆原是悖事的,唐突的。然而我卻在想像:假如真能像這老太婆所希望,有這樣的一個世界:天下如一家,人們如家族,互相親愛,互相幫助,共樂其生活,那時陌路就變成家庭,這老太婆就並不悖事,並不唐突了。這是多麼可憧憬的世界! 松間明月長如此 [1] 本篇曾載1927年7月10日《小說月報》第18卷第7號。 [2] 「下宿」,日文,意即「旅館」。 塘棲 夏目漱石的小說《旅宿》(日文名《草枕》)中,有這樣的一段文章:「像火車那樣足以代表二十世紀的文明的東西,恐怕沒有了。把幾百個人裝在同樣的箱子裡驀然地拉走,毫不留情。被裝進在箱子裡的許多人,必須大家用同樣的速度奔向同一車站,同樣地薰沐蒸汽的恩澤。別人都說乘火車,我說是裝進火車裡。別人都說乘了火車走,我說被火車搬運。像火車那樣蔑視個性的東西是沒有的了……」 我翻譯這篇小說時,一面非笑這位夏目先生的頑固,一面體諒他的心情。在二十世紀中,這樣重視個性,這樣嫌惡物質文明的,恐怕沒有了。有之,還有一個我,我自己也懷著和他同樣的心情呢。從我鄉石門灣到杭州,只要坐一小時輪船,乘一小時火車,就可到達。但我常常坐客船,走運河,在塘棲過夜,走它兩三天,到橫河橋上岸,再坐黃包車來到田家園的寓所。這寓所賽如我的「行宮」,有一男僕經常照管著。我那時不務正業,全靠在家寫作度日,雖不富裕,倒也開銷得過。 客船是我們水鄉一帶地方特有的一種船。水鄉地方,河流四通八達。這環境嬌養了人,三五里路也要坐船,不肯步行。客船最講究,船內裝備極好。分為船梢、船艙、船頭三部分,都有板壁隔開。船梢是搖船人工作之所,燒飯也在這裡。船艙是客人坐的,船頭上安置什物。艙內設一榻、一小桌,兩旁開玻璃窗,窗下都有坐板。那張小桌平時擺在船艙角里,三隻短腳擱在坐板上,一隻長腳落地。倘有四人共飲,三隻短腳可接長來,四腳落地,放在船艙中央。此桌約有二尺見方,叉麻雀也可以。艙內隔壁上都嵌著書畫鏡框,竟像一間小小的客堂。這種船真可稱之為畫船。這種畫船雇用一天大約一元。(那時米價每石約二元半。)我家在附近各埠都有親戚,往來常坐客船。因此船家把我們當作老主顧。但普通只雇一天,不在船中宿夜。只有我到杭州,才包它好幾天。 吃過早飯,把被褥用品送進船內,從容開船。憑窗閒眺兩岸景色,自得其樂。中午,船家送出酒飯來。傍晚到達塘棲,我就上岸去吃酒了。塘棲是一個鎮,其特色是家家門前建著涼棚,不怕天雨。有一句話,叫作「塘棲鎮上落雨,淋勿著[1]」。「淋」與「輪」發音相似,所以凡事輪不著,就說「塘棲鎮上落雨」。且說塘棲的酒店,有一特色,即酒菜種類多而分量少。幾十隻小盆子羅列著,有葷有素,有干有濕,有甜有咸,隨顧客選擇。真正吃酒的人,才能賞識這種酒家。若是壯士、莽漢,像樊噲、魯智深之流,不宜上這種酒家。他們狼吞虎咽起來,一盆酒菜不夠一口。必須是所謂酒徒,才可請進來。酒徒吃酒,不在菜多,但求味美。呷一口花雕,嚼一片嫩筍,其味無窮。這種人深得酒中三昧,所以稱之為「徒」。迷於賭博的叫作賭徒,迷於吃酒的叫作酒徒。但愛酒畢竟和愛錢不同,故酒徒不宜與賭徒同列。和尚稱為僧徒,與酒徒同列可也。我發了這許多議論,無非要表示我是個酒徒,故能常識塘棲的酒家。我吃過一斤花雕,要酒家做碗素麵,便醉飽了。算還了酒鈔,便走出門,到淋勿著的塘棲街上去散步。塘棲枇杷是有名的。我買些白沙枇杷,回到船里,分些給船娘,然後自吃。 在船里吃枇杷是一件快適的事。吃枇杷要剝皮,要出核,把手弄髒,把桌子弄髒。吃好之後必須收拾桌子,洗手,實在麻煩。船里吃枇杷就沒有這種麻煩。靠在船窗口吃,皮和核都丟在河裡,吃好之後在河裡洗手。坐船逢雨天,在別處是不快的,在塘棲卻別有趣味。因為岸上淋勿著,絕不妨礙你上岸。況且有一種詩趣,使你想起古人的佳句:「人人盡說江南好,遊人只合江南老。春水碧於天,畫船聽雨眠。」「閒夢江南梅熟日,夜船吹笛雨瀟瀟。」古人讚美江南,不是信口亂道,卻是親身體會才說出來的。江南佳麗地,塘棲水鄉是代表之一。我謝絕了二十世紀的文明產物的火車,不惜工本地坐客船到杭州,實在並非頑固。知我者,其唯夏目漱石乎? [1] 淋勿著,即淋不著雨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