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華德莊園 · 第十四章

福斯特 《霍華德莊園》
就像眾多謎團一樣,這個謎團最終有了解釋。第二天,就在他們穿戴整齊準備出去吃晚飯時,一個叫巴斯特的先生來訪。他是一名職員,受僱于波菲利昂火險公司,這些信息來自他的名片。他是「為昨天那個女士」而來,這個信息來自安妮,她已經把他領進餐廳了。 「打起精神吧,小夥伴們!」海倫喊道,「蘭諾林先生來啦。」 連蒂比都來了興趣。三個人趕忙下了樓,卻發現來者並非想像中的放蕩浪子,而是一個老成乏味的年輕人,兩撇鬍子往下垂著,是倫敦隨處可見的那種,他的眼神是憂鬱的,在這個城市的大街小巷,常有這種怨憤的眼神出沒。我們大概可以猜到,他是那種被文明進程吸引到城裡的牧羊人或農夫的子孫,現在已經是第三代了;千千萬萬這樣的人失去了靠體力謀生的生活,卻又沒能實現精神上的自足。他的身上依稀可見健碩的痕跡,淳樸的面容卻已不見了蹤影。瑪格麗特注意到,原本他的脊背可能是挺拔的,他的胸膛可能是寬闊的。她不禁暗想,為了一襲華衣和幾個念頭而放棄身為動物的輝煌,這樣做值得嗎?對她而言,文化的作用已經顯現,但是在過去的幾周里,她對文化能否教化大多數人產生了懷疑,橫亘在自然人與哲理人之間的鴻溝越來越大,難以逾越,眾多好男兒在跨越這道鴻溝時都毀於其中。她對這種人再熟悉不過了——志向模糊,思想不端,讀書只看皮毛。她對他開口打招呼的語氣也瞭然於胸,只是沒有料到,竟然看到了她自己的名片。 「你不記得給過我這個了嗎,施萊格爾小姐?」他熟絡地說道,卻又顯得不太自在。 「不記得了;我只能說不記得了。」 「呃,不過,事實就是這樣。」 「我們在哪兒見過面的,巴斯特先生?這會兒我記不起來了。」 「是在女王音樂廳的一場音樂會上,我一說你就想起來了,」他有點自以為是地補充道,「那場音樂會的曲目包括貝多芬的《第五交響曲》。」 「幾乎每次演奏第五交響曲我們都去聽,所以我不確定——海倫,你記得嗎?」 「是有隻淺黃色的貓在欄杆上走動的那次嗎?」 他覺得不是。 「那我就不記得了。我對貝多芬的曲子特別有印象的就是那次了。」 「冒昧說一句,你當時還拿走了我的雨傘,當然,不是故意的。」 「很有可能,」海倫笑道,「因為我偷雨傘的次數甚至比聽貝多芬還多。你拿回去了嗎?」 「是的,謝謝你,施萊格爾小姐。」 「誤會是因我的名片而起,是嗎?」瑪格麗特插話問道。 「是的,誤會是因為——那確實是個誤會。」 「昨天來訪的那位女士以為你也來了,所以她可以在這裡找到你?」她繼續緊追不捨,因為他雖說要解釋清楚,卻給不出任何說法。 「是的,也造訪了——一場誤會。」 「那為什麼——?」海倫開口了,但是瑪格麗特把一隻手搭在她胳膊上。 「我對我妻子說,」他語速更快地繼續道,「我對巴斯特夫人說:『我要拜訪幾個朋友。』巴斯特夫人對我說:『那就去吧。』可是我離開後,她有重要的事情找我,因為這張名片,就以為我來這兒了,所以來尋我。對於我們可能無心給你們造成的不便,我深表歉意,也代她表示歉意。」 「沒什麼不便的,」海倫說道,「但是我還是不明白。」 巴斯特先生有點閃爍其詞起來。他又解釋了一遍,但顯然是在撒謊,海倫覺得不應該就這麼放過他,她有著年輕人的刻薄。她不理會姐姐手上的用力暗示,說道:「我還是不明白。你說你是什麼時候來拜訪的?」 「拜訪?什麼拜訪?」他睜大眼睛問道,似乎她問的是個愚蠢的問題,這是那些身陷窘境的人最愛用的伎倆。 「今天下午的拜訪啊。」 「當然是下午了!」他回答道,然後打量了一下蒂比,看看這個機智的回答有什麼反應。但是蒂比本身就精於此道,他不留情面地問道:「周六下午還是周日下午?」 「周——周六。」 「是嘛!」海倫說道,「周日你妻子來這兒的時候,你還在拜訪,這次拜訪可真夠長的。」 「我覺得這麼說不公平。」巴斯特先生說道,臉色漲得通紅,樣子還挺好看。他的眼神中透著反抗。「我知道你的意思,但事實不是這樣。」 「哦,那就別讓我們費神了。」瑪格麗特說,從深淵升騰起來的氣味再次讓她難受。 「是別的事情,」他堅決地說道,精心呈現的做派開始崩潰了,「我是在別的地方,跟你們想的不一樣,愛信不信!」 「謝謝你過來把事情說清楚,」她說道,「剩下的自然就跟我們無關了。」 「是的,但是我想——我本來想——你讀過《理查·弗維萊爾的苦難》[77]嗎?」 瑪格麗特點了點頭。 「那是一本好書。我本想回歸大地,就像結局部分的理察那樣,你們看不出來嗎?還有,你們看過史蒂文森的《奧托王子》[78]嗎?」 海倫和蒂比輕輕地哼了一下。 「那也是一本好書,在那本書中你能回歸大地。我本想——」他咬文嚼字地說道。隨後,透過他那雲山霧罩的文化氣息,一個堅如卵石的事實呈現了出來。「我整個周六晚上都在走路,」倫納德說道,「我在行走。」一絲認同感掠過姐妹倆的內心。但是,文化的話題捲土重來,他問她們是否讀過愛·維·盧卡斯的《開闊的路》。[79] 海倫說道:「毋庸置疑這又是一本好書,不過我倒想聽聽你的路。」 「哦,我在行走。」 「多遠?」 「我不知道,也不知道走了多久。天太暗了,我看不清手錶。」 「冒昧問一下,你是一個人在走路嗎?」 「是的,」他回答,一邊挺直了身子,「不過我們在辦公室里就在談論這件事了。最近辦公室里經常說這些事情。那些同事說北極星可以導航,我在天體圖上查過了,但是一出門,所有一切都亂套了。」 「不要跟我們說北極星了,」海倫打斷了他,興趣開始濃烈起來,「這個我還是略有所知的,它轉呀轉呀,而你也跟著轉。」 「呃,我根本看不見它,先是因為街燈,後來是因為那些樹,快天亮的時候,天色又陰下來了。」 蒂比不想沖淡他的喜劇氣氛,便偷偷溜出了房間。他知道這傢伙永遠都不可能扯出詩意,也不想聽他費勁了。瑪格麗特和海倫留了下來。弟弟給她們的影響超乎她們的認知,他不在的時候,她們更容易情緒高漲。 「你是從哪兒開始的?」瑪格麗特大聲問道,「快好好給我們說說。」 「我坐上了去溫布爾頓的地鐵。走出辦公室的時候,我對自己說:『我總得出去走一次,如果現在不去,將來再也沒機會了。』我在溫布爾頓簡單吃了晚飯,然後——」 「但是那邊的鄉下不怎麼樣吧?」 「幾個小時都有煤氣燈。不過,整個夜晚都是我的,出去走走真好。很快,我就走進樹林裡了。」 「是吧,接著說。」海倫說道。 「你們都想不到,天色黑暗的時候崎嶇不平的地面可難走了。」 「你真的離開大路了嗎?」 「哦,是啊。我一直都想著離開大路,不過最糟糕的是,要找到自己的路更難。」 「巴斯特先生,你天生就是個冒險家,」瑪格麗特笑著說,「連職業探險家都沒有誰會嘗試你的做法。你這次徒步沒把脖子摔斷,真算是奇蹟了。那你妻子到底怎麼說?」 「職業探險家絕不會不帶燈具和羅盤就走,」海倫說,「而且,他們不可能徒步,那樣會讓他們疲乏的。接著說。」 「我覺得自己像羅伯特·路易斯·史蒂文森,你們或許還記得,在他那本《少男少女》中——」[80] 「是的,但是樹林呢,這些可是樹林啊。你是怎麼走出去的?」 「我掙扎著穿過一片樹林,發現另一側有條上坡路。我還以為那是北部丘陵呢,因為那條路通向遠處的草地了。然後我就進入了另一片樹林,到處是荊豆灌木叢,太可怕了,我真希望自己沒來過。不過,突然之間有了亮光——當時我似乎正走在一棵樹下面。後來我找到了一條路,通往下面的火車站,就坐上了第一班火車,回到了倫敦。」 「可黎明不是很美妙嗎?」海倫問道。 他帶著令人難忘的坦誠回答:「不。」這個字再次像一顆卵石扔了過來,將他談話中原本看似不光彩、文縐縐的東西全部打翻在地,將讓人厭煩的史蒂文森、「大地之戀」以及他那頂絲質高頂禮帽打翻在地。在這兩個女人面前,倫納德終於展現了自我,他開始滔滔不絕、眉飛色舞地說了起來,那種氣勢連他自己都不曾想到。 「黎明只是一片灰色,沒什麼好提的——」 「就是灰色的黃昏倒轉了過來。我知道。」 「——我累得夠嗆,沒心思抬頭看天空,而且還很冷。我很高興做了這件事,但是當時我真煩得沒法說。同時——信不信由你們——我也餓得不行了。在溫布爾頓吃的那頓晚飯——我本指望它能像其他晚餐一樣讓我支撐一個晚上,沒想到徒步行走帶來的差異這麼大。唉,人走夜路的時候,恨不得把早餐、午餐和茶點都吃了,而我除了一包忍冬牌香菸之外,什麼都沒有。天哪,我感覺糟透了!回頭看看,真算不上你們所謂的享受,更像是一種堅持。我確實堅持下來了,我——我是下定了決心。哦,去他的吧!有什麼好處——我是說,一直待在屋子裡有什麼好處呢?一個人日復一日地循規蹈矩,忙忙碌碌,總有一天會忘了還有其他的活法。你總得出去一次,見識外面的世界,哪怕那兒沒什麼奇特的東西。」 「我覺得你是應該出去走走。」海倫坐在桌子的邊緣說道。 聽到女士的聲音,他又收起了坦誠,說道:「真奇怪,這一切竟然都是因為閱讀了理察·傑弗里斯[81]的作品。」 「抱歉,巴斯特先生,你錯了,不是這麼回事,這一切是因為一些更偉大的東西。」 但是她無法阻止他繼續說下去。傑弗里斯之後緊接著是博羅[82]——博羅,梭羅[83],囉里囉嗦。最後是史蒂文森,在點了一大堆書籍之後,激情終於過去了。對於這些偉大的名字,沒有不敬的意思。錯在於我們,而不在他們。他們希望我們把他們當作路標,如果我們因為自身的孱弱而錯把路標當成了目的地,也不能怪罪他們。倫納德已經抵達了目的地。當夜幕籠罩著薩里的一切,那些溫馨的別墅再次進入永夜時,他造訪這裡的郊野。每隔十二個小時,黑夜的奇蹟就會發生一次,但是他不辭辛勞親自去領略了一番。在他狹小侷促的內心深處,蘊藏著比傑弗里斯的作品更重要的東西——就是激發傑弗里斯去創作的那種精神;儘管他的黎明一片混沌單調,卻是永恆日出的一部分,照亮了喬治·博羅筆下的巨石陣。 「那麼你們不會覺得我很愚蠢吧?」他問道,那個天真溫順、自然本性的男孩又回來了。 「天哪,不會的!」瑪格麗特回答道。 「要是我們這麼想,老天也不會放過我們的!」海倫回答道。 「你們那麼說,我很開心。可我妻子永遠都不會理解——哪怕我解釋好多天,她還是不理解。」 「不,那不是愚蠢!」海倫大聲說道,她的眼睛閃爍著亮光,「你是拓展了自己的邊界,我覺得你很了不起。」 「你不像我們一樣只是滿足於夢想。」 「雖然我們也出去走過——」 「我要給你看看樓上的一幅畫——」 這時門鈴響了。馬車來接她們去參加晚上的派對。 「哦,煩人,真討厭——我忘了我們要出去用餐的;不過,你一定要再來啊,來聊聊天。」 「是啊,你一定——要來。」瑪格麗特也附和道。 倫納德異常激動地回應道:「不了,我就不來了。就這樣更好。」 「為什麼更好?」瑪格麗特問道。 「不了,最好不要冒險見第二次面了。我會把跟你們的這次談話作為我一生中最珍貴的東西,時時回味。真的,我心裡就是這麼想的。這次談話是不可複製的,對我來說真的很好了,我們最好到此為止吧。」 「這樣的人生態度太悲觀了,真的。」 「事情往往會弄巧成拙的。」 「我知道,」海倫脫口而出道,「但是人不會啊。」 這個說法他並不理解。他徒勞地繼續著,真實的想像中混雜著虛無的幻想。他說得沒錯,但也算不上正確,一種格格不入的調子突兀地顯現出來。他們感覺到,稍微擰一擰,樂器就合拍了,再稍微緊一緊,就永遠都沒聲兒了。他向兩位女士表達了萬分謝意,但是再也不會造訪了。氣氛有點尷尬,隨後海倫說道:「那就走吧,也許你最清楚;不過一定不要忘了,你比傑弗里斯更優秀。」他就這麼走了。她們的馬車在轉角的地方趕上了他,擦身而過的時候,車上的人揮手致意,然後,馬車載著才華橫溢的客人消失在夜色中。 此刻的倫敦華燈初上。主幹道上的電燈嘶嘶作響,發出刺眼的亮光,支路街巷上的煤氣燈閃爍著淡黃或淡綠的微光。天空像是春天那一片火紅的戰場,但是倫敦毫無畏懼,她的煙霧沖淡了天空絢麗的色彩,懸在牛津街上空的雲層就像精心描繪過的天花板,起到裝飾作用,卻不會讓人分心。倫敦從來都無緣結識更加純淨的空氣大軍。倫納德匆忙穿行在她五顏六色的通道里,完全成為這幅圖卷的一部分。他的生活是灰色的,為了給它增添一點亮色,他劃出了幾個角落,留下了一點浪漫的空間。施萊格爾姐妹——或者,更準確地說,他與她們的交談——就是要填補這樣的角落,這也絕不是他第一次跟陌生人親切交談。這個習慣像是一种放縱,一種發泄,是一種最不堪的發泄,是出於無法克制的本能。在擔驚受怕中,他只有把心聲傾訴給沒怎麼見過的人,才能打消他的疑慮,不再謹小慎微。這個習慣給他帶來了諸多恐懼,也帶來了些許愉快的回憶。或許,他最深刻的幸福體會來自一次去劍橋的火車之旅,當時一個溫文爾雅的大學生主動跟他說話,他們聊了起來,倫納德慢慢地不再拘謹,說了一些自己的家庭煩惱,其餘的則稍微提了一下。那個大學生覺得他們可以交個朋友,邀請他「餐後喝咖啡」,他接受了邀請,但是後來又膽怯了,待在他寄宿的廉價旅館裡,沒敢有任何動靜。他不想讓浪漫奇遇跟波菲利昂公司產生衝突,更不想跟雅基產生衝突,生活美滿幸福的人是不太能理解這點的。對於施萊格爾姐妹和那個大學生來說,他是個有趣的人,值得更多交往。但是,對他來說,她們是浪漫國度的子民,只能待在他給她們劃定的角落裡,就像圖畫,是不能逾越畫框的。 他圍繞瑪格麗特的名片所作出的舉動是很典型的。他的婚姻算不上是個悲劇。只要沒有錢,沒有暴力傾向,悲劇就不會發生。他離不開妻子,也不想動手打她。任性刁蠻,邋裡邋遢,這些夠他受的了。就在這時,「那張名片」介入了進來。倫納德雖然遮遮掩掩的,卻疏於整理,把名片隨手亂放。雅基看到了,於是開始了追問。「那張名片是怎麼回事,嗯?」「是的,難道你不想知道那張名片是怎麼回事嗎?」「阿倫,施萊格爾小姐是誰?」這樣的對話時有發生。幾個月過去了,那張名片一再被提起,有時是當玩笑說,有時則承載著委屈,弄得越來越髒了。它跟著他們從卡梅利亞路搬到了塔爾斯山,還經常被拿給第三方看。幾英寸[84]見方的一張紙片而已,卻成為倫納德和妻子靈魂爭鬥的戰場。他為什麼不說「一位女士拿走了我的雨傘,另一位把這張名片給了我,好讓我打電話去取回雨傘」呢?因為雅基不相信他嗎?部分是這個原因,但主要是因為他生性多愁善感。那張名片不會生出什麼情感,但是它象徵著有文化的生活,雅基絕不能毀了它。夜深人靜的時候,他會自言自語:「嗯,不管怎麼說,她不知道名片的底細。行啊,就讓她不知道吧!」 可憐的雅基!她不是一個壞女人,還要承受太多的負累。她得出了自己的結論——她也只能得出一個結論——待時機成熟,她就依照這個結論行事。整個周五倫納德都不跟她說話,而且晚上一直在看星星。到了周六,他跟往常一樣進了城,但是周六晚上沒有回來,周日早上也沒回來,周日下午依然不見蹤影。她越等越不耐煩,儘管現在已經不喜歡與人交往,也怕見其他女性,她還是去了威克姆街。她不在的時候倫納德回來了。那張名片,那張要命的名片從羅斯金的書頁里消失了,他猜到了原委。 「喲呵?」他大叫了一聲,哈哈大笑著迎接她的歸來,「我知道你去哪兒了,但是你不知道我去哪兒了。」 雅基嘆了口氣,說道:「阿倫,我真覺得你要解釋一下。」隨後就恢復了日常居家的神態。 此時此刻,要作出解釋不太容易,而且倫納德太愚蠢了,或者可以說,這個小伙子太明智了,不會想著去解釋。他的沉默並不全是生意場造就的低劣產物,不是那種埋在《每日電訊報》後面、裝模作樣無中生有的沉默。探險者也是沉默不語的,而對於一個小職員來說,在黑夜裡行走幾個小時就是一種探險了。如果你曾經在南非草原上過夜,身邊放著來復槍,體味過十足的冒險刺激,你可以嘲笑他。如果你認為探險是犯傻行為,你也可以嘲笑他。但是,如果你發現倫納德是那樣一個害羞的人,如果你發現是施萊格爾姐妹而不是雅基在聆聽他關於黎明的描述,你就會感到驚訝了。 施萊格爾姐妹沒有把他當成傻瓜,這讓他萬分欣喜,久久不能平靜。一想起她們,他就精神煥發。在暮色漸濃的天空下,他一路神清氣爽地往家走去。財富的隔閡莫名其妙地消除了,取而代之的是一種對美好世界的認同,這種感覺他難以言表。「我的信念,」神秘主義者說,「只要有一個人相信,就會永存。」[85]他們一致認為,在日常的單調灰色之外,人生還有某種東西。他摘下高頂禮帽,拿在手裡若有所思地撫摸著。他以前一直認為,那些未知的東西就是書籍、文學、妙談和文化。通過學習,人就可以提升自己,在這個世界出人頭地。但是那次短暫的交流讓他突然有所領悟。所謂的「某種東西」難道就是在郊區的山野里摸黑行走嗎? 他猛然發覺,自己是光著頭走在攝政街上。倫敦一下子又回到了眼前。此刻,周圍並沒有多少人,但是所有從他身旁走過的人都用敵意的眼光看著他,而且因為這種打量是不自覺而為之,便顯得愈發突出。他戴上了帽子。帽子太大了,他的腦袋就像布丁放進洗臉盆似的消失在裡面,在彎曲的帽檐擠壓下,兩隻耳朵向外張開。他把帽子往後戴了戴,這樣就把臉拉長了許多,把眼睛和鬍鬚之間的距離也顯露了出來。如此一來,他避開了那些苛責的眼神。他在人行道上連蹦帶跳地走著,一顆心在胸膛里怦怦跳動,誰也沒覺得不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