貨幣、信用與商業 · 第六章 國際貿易中需求和供給的一般關係
1.緒論。①
在阻力很小的地方,即使是很小的力,也會引起運動。一般說來,在同一地區內,如果兩種行業所需要的物力和才能相同,那麼資本和勞動從這個行業流到另一個行業就不會遇到什麼阻力。在一般情況下,如果這種變動對才能沒有新的要求,而且不破壞社會生活的和諧,那它就很容易實現。兒子無須繼承父親的職業。因此,一代人的時間就足以使同一城市甚至同一工業區的勞動從一個行業大量流向另一個行業。的確,現在仍有一個行業實際上只接納本行業人員的子弟。但一般說來,一個英國工匠的兒子如果想從事不同於他父親的職業,則只要他足夠機敏,就會得到准許。當然,在他尚未成熟的學藝階段,他的父親必須提供一些補貼。②
①這一章的附錄H,討論國際貿易中相對價值與相對成本的不吻合。②參閱前面結論第四節。
由此可見,一部分國際貿易超出了經濟研究的範圍,這部分國際貿易主要與情感有關:情感並不總是牢固地以理智為依據,而忽視情感的經濟理論又往往使人誤入歧途。國際貿易與同一個「國家」(即同一個自治經濟單位)不同地區之間的貿易在性質上的主要差別產生於以下兩個相互關聯的原因。其一是,勞動和資本在同一國家不同地區之間移動,比在不同國家之間移動更容易,更自由。其二是,一個國家的各個地區都要負擔中央政府的開支,其中包括抵禦外敵的軍費開支以及治安、教育和社會福利方面的國內行政開支。
一個國家要進行國內行政管理,就必須擁有明確的邊界並嚴格控制其邊界。有了這種控制,便可以把運過邊界的一切貨物記錄下來,並可以對過境貨物徵稅從而得到收入。這樣,政治上的措施就可用來記錄一國經濟發展的某些重要特徵,用來了解該國與其他國家的貿易關係,並用來根據其能力和需要調整財政政策。
2.雖然可以用貨幣較為可靠地衡量同一國家製造的貨物的相對實際成本,但卻不能用貨幣比較這樣兩個地方製造的貨物的實際成本,在這兩個地方之間沒有勞動和資本的大量而自由的流動。
人們理所當然地認為:一個商人在用英鎊計價的國家以十萬鎊購得的一般貨物,其實際耗費這個國家的勞動和資本量,大約等於另一船價錢二倍於它的不同貨物的一半。同樣,人們認為,在用元計價的國家以一百萬元購得的貨物,其實際耗費這個國家的勞動和資本量,等於另一種價錢二倍於它的貨物的一半。但因為我們沒有假設這兩個國家之間的勞動和資本如象在其國內那樣自由流動,所以,即使我們知道人們在用上述十萬鎊的貨物交換一百萬元的貨物,我們也無法確定它們的實際比較成本。
如果鎊和元只是地方性通貨,彼此沒有絲毫聯繫,則我們根本無法進行比較。但如果我們知道鎊和元都由黃金鑄成,一鎊所含的黃金量比方說是一元的十倍,那麼,我們或許就會推測,這兩種貨物彼此交換,是因為它們代表相等的成本,而且這些成本是實際成本。但實際上,不同國家之間相等的黃金成本一般並不表示兩國之間的實際成本也相等。
例如,如果第二個國家對第一個國家商品的需求大大增加,那麼第二個國家運金元或其他形式的黃金到第一個國家就將成為有利可圖的事。這種黃金的流動將繼續下去,直到無利可圖時為止。也就是說,直到在這兩個國家中的任何一國一公斤黃金都可以在對方買到價值一公斤黃金的商品時為止(扣除運費等等以後)。這時十萬鎊的貨物將再次與一百萬元的貨物交換。如果我們只看價格,則似乎貿易條件沒有發生變化。但事實上,第一個國家十萬鎊的貨物所包含的實際成本要比過去少,而第二個國家一百萬元的貨物所包含的實際成本則要比過去多。在這種情況下,第一個國家用包含一定實際成本的商品換得的第二個國家的商品所包含的實際成本,可能比過去多例如五分之一。因此,貨幣即使牢固地以黃金為基礎,也不是國際價值的可靠尺度,它不但無助於說明國際需求的巨大變化所引起的國際價值的變化,反而會掩蓋這種變化。因為它用以計量價值變化的標準本身,也隨著我們想要計量的國際需求的變化而變化。
黃金之不宜於作國際貿易的價值尺度,主要是因為黃金本身可以通過直接的貿易行動自由地從一個國家流到另一個國家,而勞動和資本則不能同樣自由地流動。
為了避免這種混亂,穆勒用一碼棉布代表一個國家的產品,一碼麻布代表另一個國家的產品。但更好的方法似乎是用標準的「包」來代表兩個國家各自的出口貨物,所謂標準的包就是每一包所含的(各種質量的)勞動和資本的總投入量相等。
3.兩個假定與世界其他地區隔絕的國家之間的貿易問題。
李嘉圖是通過研究兩個國家之間比較簡單的貿易問題來研究複雜的世界貿易問題的。我們也可以沿用他的方法。我們假設E和G兩個國家只是彼此進行貿易,兩方都不接受信貸,進出口差額不受外國投資或外國股東等等的干擾。假設每個國家擔負運貨到另一個國家邊境的費用,出口貨物的價值以此為基礎來計算。或假設貿易的經營費用由兩個國家的商人平均分攤。後兩個假設都能使我們繞過運費問題,我們將採用最後一個假設。我們還假設,每個國家的通貨只在本國有價值。稍後再討論每個國家的通貨可能在另一個國家有價值,因而可能成為貿易中的出口貨物的情況。
此外,我們還假設,每個商人包辦進出口貿易的一切,把其出口貨物換得的貨物運回國,當然要支付貿易中應付的費用。他不為他的出口貨開匯票,因而沒有匯兌問題,我們將在稍後討論匯兌問題。當然,他購買貨物時很謹慎。如果他的基地在E,那麼他將輸出他認為能夠在G國賣得最好價錢的貨物(當然要計入經營費),並用所得的款項購買他認為能在本國賣得最好價錢的G國貨(當然要扣除運費和經營費)。他關心的主要是國內外為數有限的幾種商品。他細心觀察,唯恐他歷來買賣的任何一種商品,由他自己或別人輸出或輸入得太多,使其賣價不如他所預料的那麼高。如果有可能出現這種情況,而他又無法用別的(他向來買賣的或一般由別人買賣的)商品來代替,他就會限制自己的營業額。當然,他的經營區域也同樣易受侵占,因此,每個既出口又進口的商人,即使營業範圍很窄,也與本國的整個貿易休戚相關,而且國際匯兌使單純的出口商和單純的進口商與既出口又進口的商人處於相同的地位,當然,信用和通貨發生波動的時候是例外。所以,從大的方面看,某一生產者和商人集團的個別利益在很大程度上是融合於全體人民的集體利益之中的,因為他們既是生產者又是消費者。因而應該從輸入總額和輸出總額的角度討論貿易平衡問題。
根據上面的假設,這兩個國家之間的貿易完全是易貨貿易。E國商人所想知道的有關G國市場的一切,是用他賣給G國的貨物所得的收入能「實際」(即除去一切必要的開支)買到的G國商品的數量和質量。他想知道,他在G國出售的貨物的價格是否高於他想從G國帶回國的貨物的價格。如果高的話,他就不在乎G國的一般物價水平與其本國相比是絕對地高還是相對地高,是絕對地低還是相對地低。他甚至不在乎G國的物價是在上升還是下降,只要在完成他的買賣手續的期間沒有大的變動;因為,如果他賣出貨物得到一包G國貨幣,而這包貨幣使他能夠買到的G國貨物的數量是一定的,那麼包的大小就無關緊要了。同樣,如果G國的進出口商也把全部淨收入用於購買貨物,那麼在他看來,他在E國市場上的交易也完全是易貨貿易。
個人之間做交易的時候,一方通常供給錢或其他有購買力的替代品,而需要某些商品;另一方則需要一般購買力,供給某些商品。通常說第一個人引致了需求,第二個人引致了供給,這種說法很方便,而且一般也是無害的。但兩個國家做交易時,哪一方都不能專與需求或專與供給有關。每個國家的需求的起因是其人民想要從國外獲得某些商品的願望,而其供給的起因是它便於生產別國人民想要的東西。但一般地說,一國的需求只有得到其供給的支持才引起貿易,只有當它需要外國貨物時,其供給才具有活力。
所以說,每個國家的需求刺激另一個國家的供給,每個國家的供給使自己的需求有效。因此,儘管國際貿易問題一直被說成是「國際需求」問題,但也可以說它是「國際供給」問題。當一種新的供給引起前所未有的需求,如一條滿載歐洲貨物的船出現在一個僻靜的美洲海灣,使其人民有目的地生產那些能與之交換的東西的時候,「國際供給」這個詞特別恰當。國際需求的變動也許是影響國際貿易的主要因素,但正如有效需求必然引起供給一樣,供給也必然引起需求。說國際貿易條件取決於國際需求關係,無疑是正確的,但說它取決於國際供給關係,也同樣是正確的。最好似乎是說國際貿易條件取決於國際需求和國際供給。
J.S.穆勒曾強調了這一事實,即「國際價值規律只不過是我們稱之為供求等式的一般價值規律的擴展。」商品的價格總是這樣來調整自己,使需求剛好等於供給。但一切貿易,無論是國家間的還是個人間的,都是物的相互交換;任何一方準備脫手的貨物,也就構成了其購買的手段,因此,一個國家的供給就構成另一個國家的需求。「供給與需求」不過是「相互需求」的另一種說法。說價格會這樣來調整自己,使需求等於供給,實際上是說價格會這樣來調整自己,使一方的需求等於另一方的需求。但穆勒有時採用省略的說法,把國際供求等式說成「國際需求等式」(省去了供給這個詞),同時有人(如托倫斯)用「相互」這個詞來代替「國際」一詞。但有些作者過分強調這句短語中「需求」這個詞,以致認為國際貿易問題是需求問題,而不是供給問題;我們強調供求的相互依存,其原因正在於此。
4.下面用數字說明兩個彼此進行貿易的國家相互之間的商品需求;貿易條件一般取決於這種需求的相對數量及相對強度。
若要說明兩國貿易中需求與價格的關係,最好是用圖解法。但並不是所有的讀者都能懂曲線圖,因此我們把曲線圖放在附錄J里。這裡用數字說明就足夠了。數字所代表的是兩國進出口的標準單位;上面已說過,為明確起見,可稱之為「包」。
在按照李嘉圖的方法進行研究的時候,我們可以假定,下面表格中的數字是E和G各自願意按各種不同的「貿易條件」來進行貿易的數量;或者用「互換率」(rateofinterchange)這個在某些方面更為恰當的詞來代替「貿易條件」一詞。(我們之所以避免使用「匯兌率」(rateofexchange)這個詞,是因為它在國際匯兌方面已專門用來表示一國通貨兌換另一國通貨的比率。) 這些表可叫做E和G的「貿易表」,它們說明了這一事實:如果G的特產在E的市場上很缺乏,非常想得到這種特產的有錢人就會以高價收買。如果供給量大大增加,其中有一些就必須吸引不那麼有錢、不那麼想買的人,因而在E國市場上其每一百個單位的售價就將大幅度下降。如果相對於E國人口而言其供給量很大,它們就將不得不以更低的價格賣給E國的進口商。在這種低價的情況下,就有可能在E國找到其他一些商品的市場,G國生產這些商品並無很大的優勢,因而以前一直沒有出口。當G國的大多數出口貨物已為E國廣大群眾買得起的時候,其在E國的銷售量將很大;這時售價即使稍稍有所降低,其在E國的銷售量也會大大增加。(如果全部貿易被一壟斷公司所控制,一切當然就不同了,這種情況將在後面詳細論述。)
〔藉助附錄J第一節里的曲線圖,也許可以更好地理解這些數字的意義。〕
這個表告訴我們,如果在E國市場上有1,000包G國貨物,那它們將能以10比100的比例賣出去,按照這個比例,E國將願意輸出10,000包自己的貨物,或換一種說法願意輸入1,000包G國貨物。它如果要獲得更為有利的互換比例,就必須擴大貿易的範圍。按20比100的比例,它將願意輸入4,000包,輸出20,000包,如此等等。同樣,在G國市場上,E國的貨物如果很少也可能遇到極為強烈的需求,以致10,000包E國貨物能以100包換230包的比例賣出去,如此等等。
總起來,我們發現,G國用70,200包換得的E國的包數,如果在一個價格對它不利的市場上逐漸買進的話,也值得用111,950包去換得。因此,這種貿易給它帶來的純收益為其勞動和資本的41,750單位產品。
這樣排列數字,對於用同樣方法計算E國從這種貿易中得到的純收益,不太方便。但這些數字告訴我們,E值得以其150,931包換G的70,200包,而實際上它是以90,000包換來的。因此,它從這種貿易中得到的純收益總額為其勞動和資本的60,931單位產品。而世界貿易的總收益為102,681單位產品。
顯而易見,如果貿易的均衡條件與前面一樣,而第(4)欄中G國願意以之進行小額貿易的互換比例大都較高,只是在即將達到貿易均衡點時才驟然下降,那麼G國從這種貿易中得到的純收益將較大。另一方面,如果第(4)欄中的第一個數字是100,而不是230,其下面的數字逐漸降到均衡點78,則G國從這種貿易中得到的直接收益將很少。
5.一個國家對進口貨物的需求有所增加,一般會使其出口貨物的數量大幅度增加。
根據上表各種可能的數字排列去推論結果,從純理論觀點看,是很有趣味的,但從實際觀點看,只有一組普通的排列相當重要。
所有其他排列都要假設國際貿易具有非同一般的性質。雖然在特殊情況下也會出現某些非同一般的性質,但這畢竟很少見。它們似乎是李嘉圖和J.S.穆勒提出的那個大問題的必不可少的組成部分,但這裡我們可以暫且把它們撇在一邊。
在現代世界的實際貿易條件下,一般情況是:一國市場上進口貨物的數量愈大,如果其他條件相等,以這個國家的商品來衡量的進口貨物的價值就愈低,互換比例對它就愈有利。結果,在其貿易條件表中,就會顯示出這種情況,輸入量的增加,必然使互換比例對它更為有利。
可以設想有這樣的情況:一個國家輸入量的增加,會大大降低輸入品的售價,以致其得到的價格總和少於較少的輸入量所得到的價格總和。但是,即使這種情況真的會發生,也是很少的,因而我們在這裡可不予討論。①
在正常情況下(假定存在自由競爭),商人們會把E國商品大量運到G國市場上銷售以致達到極限(或限界),使商人們從這種貿易中得不到普通的利潤率。同樣,G國商品也會被大量運到E國市場上銷售,直到再增加會使商人無厚利可圖的時候為止。如果兩國是第一次進行這種貿易,那會有一個摸索的過程。但在貿易格局已定、人們已經獲得了經驗的條件下,E國運往G國的貨物量將是這樣一個數字,G國為此而付出的價格,將使G國運往E國的貨物量正好是E國願意以相同價格接受的數量。②讓我們根據上面表中的某些數字來假設:當E國的90,000包貨物在G國以100比78的比例(運費等等已付)出售時,就達到了均衡點,因為在E國市場上G國的70,200包貨物也能以78G包約等於100E包的同樣比例出售掉。於是,貿易便處於均衡狀態。
①這種情況所引起的一些複雜關係,只有藉助於曲線圖才能比較容易地給予說明。但這個問題頗有趣味,附錄J將順便對其作些一般討論。
②看一下上表中表示正常貿易條件下的數字,我們會發現,第(3)欄中數字的增大,必然伴隨以第(2)欄中數字的增大,第(1)欄中數字的增大,必然伴隨以第(4)欄中數字的縮小。同時這些數字還告訴我們:第(3)欄中數字的增大,必然伴隨以第(5)欄中數字的增大,反過來也是一樣。
而且這種均衡狀態是穩定的。因為,如果貿易額超過均衡點,有90,000包以上的E國貨物在G國出售,供就會過於求,商人就要用100包以上的E國貨物才能換到78包G國貨物;如果有70,200包以上的G國貨物在E國出售,則商人必須用78包以上的G國貨物才能換到100包E國貨。這種貿易不但將無利可圖,而且可能虧本,因此貿易額將縮小,直到達到均衡水平時為止。這證明均衡是穩定的。不穩定的均衡情況在理論上是可能出現的,這將在附錄J中討論。
在離開這個題目以前,我們想談一談上面假想的貿易條件表與可能得到的實際的國際貿易統計資料的關係,我們假設這種國際貿易是在只有兩個國家的世界上進行的,兩個國家都處於高度發達的經濟階段,但各方都缺少另一方擁有的一些重要資源。如果貿易條件在長時間內與上面列舉的情況相去不遠,也就是說,如果E國大約90,000包貨物(有時多一點,有時少一點)在許多年中一直與G國大約70,200包貨物交換,那麼人們就會獲得豐富的經驗,知道E國和G國各自在什麼樣的條件下願意小幅度地甚或大幅度地擴大貿易。所以,我們可以在統計資料的基礎上,把較為準確的數字填入靠近均衡點的橫行。但人們卻無從知道這兩個國家願意接受的輸入量,不管是遠遠高於還是遠遠低於實際經驗的輸入量,都無從知道,因而無法在統計資料的基礎上把哪怕是最粗略的數字填入貿易條件表的最上面一行和最下面一行。
這種困難對經濟學的實際應用沒有多大影響,因為推測與實際經驗相去甚遠的情況的結果,難得有很多收穫。另一方面,人們一直在推測從未經驗過的情況的結果,這種工作應當繼續下去,因為事實證明,這種推測是有用的,即使對所要解決的問題無用,也會對另一些表面上與所要解決的問題無相似之處的問題有用。①
①這個問題存在於經濟學的整個分析過程。因為在進行經濟分析時,我們為了說明問題,理所當然地假設可以獲得所有必需的資料。我們忽略了這一事實:即經驗幾乎沒有告訴我們或沒有直接告訴我們,一國的進口貨物如果大大減少,這些進口貨物將會以什麼樣的條件賣出去。一些著名的圍城經驗告訴我們,如果水很缺乏,一品脫水會比一品脫烈酒的賣價還高,因為水更能止渴;又如果每人只配給很少的肉,則一隻可自由買賣的普通老鼠,儘管小而討厭,但其價格可能相當於平時許多磅肉的價格。但無人能猜測皮革的價格,如果其供給在相當長的時間內等於其正常水平的1%。
固然,如果我們要推測某些變得很少或很多的商品的需求強度,可以觀察貧苦階級對那些太昂貴、很少購買的商品的需求,並觀察富人對那些他們幾乎沒有注意價錢的商品的需求。但卻很難用這種方法來推測一個國家在其一般經濟情況不變的情況下,如果輸入量比方說縮小到其現有數量的20%,它對進口貨物的總需求強度會是什麼樣子。在戰爭期間,輸入量減少的情況偶有發生,但戰爭同時也打亂了所有經濟關係。所以即使我們對其結果知道得很清楚,也沒有多大用處。因為在那種情況下,一個國家的需求是很「特殊的」,而我們現在的研究並不打算討論這種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