貨幣、信用與商業 · 第五章 國際匯兌
1.匯票用來清算各地的債務時對經濟產生的影響。
本章簡要敘述的是每個商人都熟悉,大部分公眾都了解的事情,因而許多讀者可以略過這章。①
①本章討論的是一般情況,不涉及戰爭或信用崩潰可能引起的混亂。即使通貨牢固地以黃金或白銀為基礎或這兩者都是其基礎,戰爭也往往使它們的價值發生劇烈波動。因為,在大規模戰爭的壓力之下,哪怕是強大而堅定的政府也會發行大量不兌現紙幣,以致大大降低其價值。關於這一點可參閱J.M.凱恩斯在《條約的修改》(1922年出版)一書中對「馬克匯兌」所作的註解。
當匯兌最初引起公眾注意的時候,諾里奇是除倫敦外英國工業的主要中心。從下面一段常被人引用的話中就可以看出諾里奇當時所處的地位:「當通過鄰近地區之間的安排可以避免長途運送紙幣、硬幣或任何其他形式的貴金屬時,各個時期的商業(除最原始的商業外)一直是這樣做的。如果倫敦的甲欠諾里奇的乙的錢,和諾里奇的丙欠倫敦的丁的錢數額相同,那麼只要甲償付丁,丙償付乙,就可以清償達兩筆債務了,而不必花匯款錢。因此而產生了匯票和匯兌機構。」
匯票一般是「開票人」對另一個人即「付款人」的書面要求,要求後者付給匯票上指定的人以一定金額,這個人稱做收款人。這個人可以是開票人自己,也可以是另一個人。匯票可要求付款人在某種條件和形式下付款給收款人所要轉讓的人。匯票載明付款的時間,例如見票即付或以三個月為期。當匯票由付款人簽名「承兌」後,它就成了承兌人簽發的期票。因為收款人可以把它賣給第二個人,第二個人又可以把它賣給第三個人,等等。每一個人在把它賣給別人以前都在其後面簽名即背書。它的賣價等於從其票面價值減去一定的「貼現率」所剩的餘額。這種貼現率首先是隨著匯票未到期的時間的長短而變動;其次是隨著短期擔保放款的市場貼現率的高低而變動;再其次是隨著收款困難,甚至不可能收回的危險的大小而變動。持票人應先向承兌人要求付款,如果承兌人付不出,可向開票人要求付款;如果開票人也付不出,可按簽名次序向背書人要求付款。
匯票最初主要是用來把一個人的債務轉給另一個人,以減少現金在空間上的轉移。但在這樣做的同時,匯票也就把收款的時間從這一日期轉移到了另一日期,這種時間上的轉移在某些方面要比空間上的轉移更為重要。一個人對另一個人開的匯票有時被用作向第三者借錢的工具,但常被濫用;「假」匯票這個詞指的就是這種情況,雖然不甚恰當。①
①現代使用的匯票似乎自十一世紀以來就有了。十二世紀,威尼斯和整個倫巴第已普遍使用匯票,漢薩同盟的城市顯然也已使用匯票。在整個中世紀,人們是從世界各地用匯票向教皇納稅的。國內匯票的使用要晚一些。當然,猶太人在這兩種匯票的交易中總是占很大份額。據認為,荷蘭之所以擁有巨大的商業力量,很大程度上就是由於充分而巧妙地利用了匯票,使其資本具有流動性。喬賽亞·蔡爾德爵士在其《貿易論》(1751年出版)一書的第五章曾為使用匯票辯護,即使現在讀他這本書,也還使人很受啟發。
此外,在匯票背面每添上一個人名,就不費任何手續地使它多了一層保證。而且,匯票使持票人每天都有利息收入,他投資於其中的資本是活的,什麼時候需要什麼時候就可以兌現成現款,這就無怪乎匯票在商人中間很快使用起來並受到歡迎了。十九世紀初在蘭開夏,匯票,主要是國內匯票,從甲手轉到乙手,有時有一百個人簽名,其間進行的交易比銀行券多十倍。自那時以來,匯票仍同樣可靠和方便,但在各國,銀行券、支票、銀行承兌匯票以及電匯的數額、可靠性和便利性在不同程度上大大增加,因而匯票的作用不再那麼突出了。現在匯票在國內貿易中只起很小的作用,在對外貿易中所起的作用也在不斷地減少。①
當商業越來越現代化的時候,運輸,特別是國內運輸的費用和風險如此之大,以致商人寧願花相當一筆錢來購買數百英里以外的城鎮的匯票,只要這樣做能避免運送硬幣,因而匯票也要定期報價。對許多商人來說,匯到某一處的匯票總額及國內匯票的匯率,比國外匯率更為重要。②
①下面引用的一個有經驗的銀行家在1842年說的話,可表明英國人最近對銀行券的信任。「當匯票來源真實和合法的時候,我認為有開票人、承兌人及背書人(或許有二十個背書人)擔保的匯票比鈔票還可靠,僅次於黃金。除了支付工資外(在聯合王國各地匯票不適用於付工資,雖然在倫敦不是沒有),我不知道貨幣有什麼用處。」(見J.W.博贊克特著的《硬幣等等》,第91頁)並參閱劉易斯·勞埃德1819年向上議院恢復現金支付委員會提供的證詞。
②因此,在1757年出版的《論紙幣和硬幣》一書中,哈里斯在論述國際匯兌(雖然他的論述很精闢,但卻不如休謨1753年發表的論文論述的深刻)時首先援引了對法貿易的最有力的反對者《英國商人》(1721年)中關於倫敦與諾里奇之間的匯兌的一段詳細記載。反對與法國作生意的理由是,法國賣給英國很多貨物,而買回的卻很少。較開明的重商主義者認為光憑這一點反對同法國作生意是站不住腳的。1755年,才華橫溢的康梯龍研究匯兌時,也是先詳細描述巴黎和查隆之間的匯兌。
從英國一個地方匯款到另一個地方的匯費,現在一般都併入了銀行的通融匯費里,不再專門公布兩個地方之間的匯兌率。但在德國和美國等金融市場高度發達的國家,現在仍公布離得較遠的城市如漢堡與法蘭克福、紐約與芝加哥之間的匯兌率。在落後國家,甚至對距離很近的城市之間的匯款一般也收費。但是,西方國家之間金融交易通過商業資本進行的部分如此之大,以致習慣上把任何兩個國家之間的匯兌都說成是一個單獨單位,這充分表明了經濟民族性的加強。
如上所述,匯票的主要職能是節約,也就是使諾里奇的兩個商人和倫敦的兩個商人能通過在倫敦和諾里奇匯款來清算他們的債務,而無須在這兩個地方之間運送貨幣。當匯兌獲得充分發展後,國家之間的結算也可取得同樣的節約效果。如果英國欠美國大筆款項,美國欠中國大筆款項,中國又欠英國大筆款項,那麼英國很可能用中國的匯票來償還欠美國的一部分債務。如果真這樣做,英國的商人就會搶購中國的匯票,在這種情況下,英國與中國的匯兌就將變為逆差,雖然貿易差額仍為順差。這一點現在看起來是很明顯的,但亞當·斯密及其許多前人卻不能不費很大力氣與少數重商主義者爭論這一點。
匯兌正是通過這種「迂迴」的交易取得主要經濟效果的。例如,美國在生產亞洲大量需要的商品方面優勢較少,但它卻大量消費亞洲的商品,並向英國和其他歐洲國家輸出大量農產品。如果不是通過匯票和世界市場上的其他工具來迂迴地清算債務,美國就必須向亞洲運送大量金銀,而這些金銀過一段時候又通過歐洲運回美國。事實上,美國從全世界的輸入(有形的和無形的)基本上等於它向全世界的輸出(有形的和無形的),由運入和運出貴金屬來調整的貿易額是較小的。
2.在以黃金為通貨基礎的國家之間,匯兌率的變動是有限度的。
目前(1922年),黃金的國際價格與各國的一般物價水平只有很微小的間接關係,因為紙幣至少暫時已代替了金幣。但在以黃金為通貨基礎的國家之間,從長期來看,匯兌是具有科學性質的。我們希望這種科學性質不久將與一般實踐發生直接關係,因為以某種本位幣(本位幣很容易受有關國家的經濟或政治情況的影響)為計算單位簽訂的長期合同,只能是屬於投機的範圍而不屬於堅實的業務領域。不過,如前所述(第一編第四章第六節),有關國家可以人為地調整不兌現紙幣,使其成為比金(或銀)本位更好的價值標準,但顯然還要過很長一段時間這種人為的標準才能為國際貿易服務。
現在讓我們來看看兩個鄰國(比方說法國和比利時)把本位幣都定為每枚二十個金法郎時它們之間的匯兌情況。我們姑且假設它們只是彼此之間開展貿易,而且不考慮如不升水一般就不能獲得出口的黃金這一事實。在這種情況下,如果由於出售貨物、借款及到期的匯款等等,比利時要求法國立即支付的款項,正好等於法國要求比利時支付的款項,那麼要出售的匯票就將等於要買入的匯票。這時在法國一千法郎的比利時匯票就將賣一千法郎(當然要考慮未到期的貼現率);在比利時一千法郎的法國匯票也將賣一千法郎。這就是所謂匯兌率相等。
但是,如果法國對比利時的債權總額大於比利時對法國的債權總額,那麼持有比利時匯票的人就不容易找到買主,因而在法國一千法郎的比利時匯票就賣不到一千法郎(當然要考慮未到期的貼現率)。另一方面,由於在比利時法國的匯票較少,因而法國的匯票將升水,也就是其賣價將高於一千法郎(當然也要考慮未到期的貼現率)。
這種匯兌情況習慣上叫做對法國有利,對比利時不利。但實際上是對從比利時運貨到法國的人有利,不管是法國的進口商還是比利時的出口商都一樣,而對按相反方向運貨的人則都不利。黃金也是可以運送的貨物之一。如果匯兌對比利時非常不利,以致在比利時出售一千法郎的法國匯票,其貼水超過運送價值一千法郎黃金到法國的運費(加上保險費和利息),那就到達了值得從比利時運黃金到法國的那一點,也就是到達了所謂的「輸金點」。另一方面,如果匯兌對比利時非常有利,對法國非常不利,那就會到達另一輸金點,也就是到達黃金將開始從法國流向比利時的那一點。①
①所有國家都以同一含義使用「順匯」這個詞。但某一國的匯率「上升」對一個國家是「有利」還是「不利」。則要看匯兌行情是以「一定」數目的本國貨幣等於「多少」外幣來表示,還是以多少外幣等於一定數目的本國貨幣來表示。英國對幾乎所有國家都採用前一種表示法。例如,倫敦對巴黎匯兌的標價為一鎊等於多少法郎。匯率表上列出的是一鎊等於多少法郎和生丁等的數字,一鎊被認為是當然的數字,不特別指出。另一方面,在加爾各答,匯率則以多少便士和銅子等於一個盧比來表示。因此,法國匯率的上升對英國「有利」,而印度匯率的上升對英國「不利」。以上敘述引自哈里斯的著作,這一敘述在形式和內容上都與現代有關外匯的書籍的論述相似。
英國與澳大利亞之間的匯兌在某些方面甚至比法國與比利時之間的匯兌更簡單。其原因不僅在於金鎊是兩國的共同法幣,而且還在於這兩個國家不論想出口多少金鎊,都可以在正常的金融市場條件下立刻獲得金鎊,而在許多歐洲國家要獲得出口的黃金,則會遇到許多困難。但由於澳大利亞產金很多,英國的匯票扣除未到期的貼現率後,一般仍比所代表的黃金價值高,高出額相當於把黃金運到英國的運費,換句話說,匯兌對英國的有利程度可達到輸金點。
採用不同通貨的國家,尤其是如果其中有一個國家徵收鑄幣稅,它們之間的匯兌就更加複雜了,即使它們的通貨都是以黃金為基礎。例如,在正常情況下,二十馬克的鑄幣必須值與其重量和成色相等的黃金,再加上對它徵收的小額鑄幣費,因為如果不然的話,就不會有人拿黃金到造幣廠去鑄幣。但是,如果在正常的金融市場條件下,英國缺少金塊而必須把黃金從德國運往英國,那麼英國的造幣廠勢必把運來的德國金幣僅僅看作是金塊(雖然在這種情況下一些金融機構常常以稍高於金塊的價格買進輸入的金幣,希望它們不被熔化掉)。因此在這個時候,德國如果不運出含有一千金鎊黃金的二十馬克鑄幣,就不能償還一千英鎊的債務,也就是說,在德國只有用重量等於一千金鎊的馬克再加上運費才能買到價值一千鎊的英國匯票(不計貼現率)。
當匯兌轉到另一極端,德國缺少通貨,黃金流向德國的造幣廠時,在德國就能以重一千金鎊的黃金(減去運到德國的運費)買到價值一千鎊的英國匯票,並且可以用輕於一千金鎊的德國鑄幣購得一千金鎊重的黃金,減輕額等於鑄幣稅。這就是說,英德之間匯兌率變動的極限是雙重運費加上在德國徵收的鑄幣稅。當然德國和法國(那裡也徵收鑄幣稅)之間匯兌率變動的限度是雙重運費加上兩國徵收的鑄幣稅的總額。但在發生動亂時,如爆發戰爭或兩個國家當中一個國家的通貨貶值或受到其他破壞,這種限度也可能被突破。貨幣貶值使匯兌率的變動突破限度的情況,只限於本位幣是由不同材料(如金、銀、紙)製成的國家之間的匯兌,這裡我們不準備對此詳加論述。①
①這裡假定每個國家都能獲得大量金幣以供出口。但實際情況並不常常是這樣。在不能獲得大量金幣以供出口的時候,實際的輸金點就會比本書正文指出的高得多,匯兌的兩極之間的差距也大得多。
此外,當必須輸出硬幣時,可能發現硬幣的重量不足;這時匯兌率會根據平均的不足量而進一步變動,當然這不是全部流通的硬幣的平均不足量,而是份量缺的最少、精心挑選來出口的那些硬幣的平均不足量。一般說來,英國的金鎊都是足量的,只是常常聽憑半鎊金幣被磨損而不給以補充。表面上英國不收鑄幣稅,但實際上,鑄幣工作的拖延等於對每個金鎊徵收半便士不到的鑄幣稅。
在硬幣質量差、有磨損的時候,匯兌者會遇到很大麻煩。哈斯里告訴我們:「那些作過適當試驗的人發現,大多數外國鑄幣廠工作都很馬虎,以致很難確定各不同國家法幣的相對的正確價值。……商人必須留心的是他得到的一定數量的貨幣中究竟含有多少黃金。如果一個國家的貿易差額通常用硬幣來償還,而這些硬幣由於磨損或其他原因低於法定標準,……那麼,匯兌在表面上就不利於這個國家,雖然實際上並非如此。」毫無疑問,這就是康梯龍等人所記載的匯費很高的原因;這種費用大大高於運送黃金時所必須擔負的運費和保險費,儘管運費和保險費已經很高。亞當·斯密在其著作中曾順便說明向阿姆斯特丹銀行兌付「銀行貨幣」的匯票的價值,何以能實際上稍稍高於其所代表的金塊的十足價值,他的有關論述是有名的,他談這個問題是想告訴人們:「在威廉國王時代改鑄銀幣以前,英荷之間的匯兌,依照普通計算法,要英國貼水25%」,雖然「真實的匯兌可能總是對英國有利的」。
到現在為止,我們所討論的只是以黃金為通貨基礎的國家在匯兌方面遇到的問題。三十年以前,這些國家與那些以白銀為通貨基礎或表面上以白銀為基礎但實際上並不能兌換白銀的國家之間,貿易很發達。但現在這種貿易在世界貿易總額中所占的比重已經比較小了;與此有關的問題將在附錄G里討論。
3.一國金融市場上貼現率的變動,對維持該國商業債務的平衡所起的作用。
至此,我們討論的都是「短」期匯票,也就是即刻兌付的匯票,或兌付期限很短的匯票,以致貼現率無足輕重。但現在我們必須考慮為期「三個月」的匯票或其他「長」期匯票的貼現率變動對國際貿易的影響。貼現率的變化往往改變商業結構,使其適應變化了的情況,並有助於形成新的均衡勢態,這種均衡勢態在一些情況下是暫時的,但在另一些情況下卻是相當持久的。
匯票的價格部分取決於簽章人的信用,不那麼可靠的匯票,其「貼現率」常常包含有保險這個大因素在內。但這個問題現在並不特別使我們感興趣,因為我們可以假設,頭等匯票的價格決定著其他匯票的價格,可以單獨計算那個必不可少的保險因素。
在任何一個國家,當頭等匯票的貼現率較高時,那些出錢獲取匯票的人都能從高貼現率中獲利,至少可獲得其中一部分利益;因此,如果該國信用很好,外國人就會儘可能多地借錢給它,而儘可能少地向它借錢。如果他們對它有即期債權要求,他們將很願意把即期債權變成高利息的延期債權,並用各種方法出高價來購買延期債權。例如,如果巴黎的利率高於倫敦,則貸款就會從倫敦流向巴黎。那些有「錢」在巴黎的倫敦人,即在巴黎有資本的人,會把錢暫時留在巴黎不動,以獲得那裡的較高利息。而在倫敦有錢的巴黎人,即在倫敦有資本的人,則會把錢收回國內使用。他們或者用它來償還債務,以避免支付高利率,或者把它貸出,以得到高利率。在此期間,比利時人、德國人和其他國家的人,如果想匯「款」回國,將從倫敦而不是從巴黎匯款;如果想把錢貸出去,他們將把它送到巴黎而不是送到倫敦。這種變化可以通過各種不同的方式表現出來,但無論採用哪種方式,其最後結果總是一樣的。巴黎擁有的資本將有所增加,倫敦擁有的資本將有所減少。因此,在一定程度上,要求巴黎立刻償付外國債務的壓力將得到緩和。由於要求它立刻償付其他國家的債務有所減少,匯兌將對它更為有利。
此外,當對外國貨的需求增加或其他原因使匯兌對該國不利的時候,也就是,當上述原因使外國匯票的賣價高於平常的賣價的時候,該國的商人就更加需要借款,這也會抬高貼現率。如果人們擔心黃金被運出國,擔心銀行家和其他貸款人將因此而限制他們的放款,那麼上述趨勢就會特彆強烈。同時,部分由於匯兌率的下降,部分由於貼現率的提高,該國匯票的價格將下跌,這將誘使外國人購買和保有它的匯票,從而將緩和該國金融市場所受的壓力,阻止貼現率上升。由此可見,一國的貼現率與其國際匯兌經常是相互影響的。
如果能保持住足夠高的貼現率,黃金就會流入國內;黃金的流入會使銀行家們願意多放款。也許只有很少新黃金或者根本沒有新黃金立刻變成通貨,但通貨的替代品卻會增加,因而物價即使不上升,也不會下降。
4.匯兌銀行的匯票、電匯以及其他證券交易所業務對調整現代國際商業債務所起的作用。
至此我們所說的差不多每一件事,在一個世紀以前或一個多世紀以前已有人說過了,的確,至此我們所說的大多數事情已有人說過了。但對現代使用蒸汽和電力及日益增長的商業來往的數量和速度所引起的技術變革,我們可以稍許補充說一些。
貨幣和集市使想出讓一匹馬而要一條船的原始人能賣出馬和買進船,而不必等待「雙重的巧合」,即找到一個要買馬而想出讓船的人。後來,匯票使商人能專門從事例如刀劍或洋布的出口貿易,而不必成為最後運回來與之交換的酒、絲或米的生產專家。再後來,迂迴匯兌使一個國家的商人從另一個國家買進的貨物總額能大大多於賣出的貨物總額,而不用花錢運送黃金去償付多進口的貨物,因為他們可以把向他們買入很多貨物的第三個國家的匯票寄給它。現在,各國金融市場與國際金融市場的統一,使任何人都能在任何地方買賣那些他認為價格合適的東西,而且他知道付款和收款將是迅速而有保證的,不會遇到麻煩,也不必為此而支付很大費用。
各大國商業中心的一些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主要或完全從事新舊世界各國或國家集團的支付業務。當然,它們自己購買各國(甚至與之有接觸的國家)各類生產者和商人所開的匯票和其他商業票據,不能完全不冒風險,因為其中有些人的情況需要進行專門而仔細的研究。因此,這類商人通常要付比較高的利率向經紀人貼現匯票,這些經紀人專門研究向他們貼現匯票的商人的市場活動和個人情況。經紀人在匯票上背書之後再向銀行或其他一般金融機構貼現匯票。但「匯兌銀行」(人們經常這樣稱呼上述銀行)直接地或間接地成了以各種形式的契約支付大宗外國通貨的中心。因此,它們可以很容易、很迅速地賣出這些國家的面額巨大的匯票。多年來,它們在一些外國商業中心一直用往來銀行(或自己的分行)的匯票來從事這種業務。這種匯票擠掉了很多國際匯款業務,以致把商業匯票降低到了第二位。最近,這種匯票本身又在很大程度上為電匯代替了。
與此同時,一種新的力量蓬勃興起,它與匯兌銀行合作迅速地調整國際關係,特別是調整貸款和資本的供給。三個多世紀以前,現在所謂的證券交易所證券,在歐洲大陸上的一些主要貿易中心已開始同匯票並駕齊驅了,而且到十八世紀初在英國占據了突出的地位。但最近,「國際證券」,也就是在幾個國家同時有銷路的那些證券,大大增加了。每一筆國際借款,無論是國家借款還是私人借款,都使借款國對另一國擁有與這筆借款相等的債權。作為回報,每張到期的息票或債券和到期的商業票據一樣,便成為對借款國的債權。所有這些債權或債權的收益都由國際貨幣商買進賣出。這種業務已漸漸落入大貼現商行和國際銀行手中,它們或者通過信匯或者通過電匯,為任何想獲得國際支付手段的人開與之有往來的銀行的匯票。這也是一種付款方法,在需要時,進口商可以通過這種方法間接地支付買貨的款項,出口商可以通過這種方法收入款項。
由此可見,世界金融市場已成了一個既高度統一又高度專業化的機構。說它統一,是由於它的各個不同部分如此緊密地聯繫在一起,以致任何一種債權都可以間接地用來抵償另一種債權。說它專業化程度很高,是由各不同金融機構專門從事某一類國際銀行匯票、商業匯票和其他票據的生意。一個金融機構如果擁有過多的某一國的票據,它就會以這種方式或那種方式把這個國家的票據賣給那些要向這個國家付款的人。商業匯票和金融匯票、息票和電匯,最後都是可以相互交換的;這一方的全部票據可以與另一方的全部票據相抵消。如果兩者剛好相等,就達到平衡,如果不相等,就進一步流動。
因此,國際匯兌在電匯和證券交易所交易的協助下,可以把一個國家欠另一個國家的債務非常容易而迅速地轉給第三國,以致任何兩個國家都不會因為使其相互之間的貿易收支趨於平衡而得到什麼好處,因為世界上各個國家之間的貿易是一個緊密結合的整體。的確,我們可以從許多角度對一個國家與另一個國家的貿易進行有益的研究,特別是可以由此而弄清其中哪個國家的基礎工業更強大些,但從貿易平衡的觀點來研究兩國之間的貿易是沒有任何用處的。
5.只要各國的通貨實實在在以黃金為基礎,每一種商品的批發價格就有到處相等的傾向,當然要扣除掉運費、過境稅和鑄幣稅等。
下面將要討論的問題,在英法大戰使英國不得不採用不能自由兌換的紙幣以前,沒有受到人們的足夠注意,英法大戰使人們對通貨問題進行了認真的研究,這一研究持續了有二十年之久,因而留待後人研究的重要問題已經不多了。
尤其是李嘉圖等人堅持認為,只要國家造幣廠對所有想把黃金鑄成本位幣的人開放,本位幣的價值就將與採金成本和鑄幣費密切相關。他們一致認為,尚未歸還的債務差額只是可能增加一國的輸出而不增加其輸入的許多原因之一。而究竟是運送貴金屬還是運送別的東西來清償債務,則僅僅取決於各有關國家的貴金屬和別的東西的相對價值。當然要考慮到這一事實,即輸出包含在貴金屬裡面的一定數量的價值,要比輸出包含在普通商品里的一定數量的價值方便而且便宜。
他們承認,金銀在各國的用處不同於普通商品的用處,用現在的話來說,就是金銀的「需求彈性」很特殊。①然而他們仍認為:凡在精明的商人(不管這個商人是物主還是代理人)手中為做買賣而保有的東西,都會很快地從一個地方運到另一個地方,條件只是一個地方的售價高於另一個地方的售價,扣除掉運費以及沿途的進出口稅後仍能獲利。
①參閱前面第一編,第四章,第一節和附錄C.
讓我們把他們的論證再往下推一步,把證券交易所證券在國際上銷路的增多也考慮在內。證券交易所證券相對於其價值來說,比黃金更便於攜帶,正如黃金比與其價值相等的笨重商品便於攜帶一樣。讓我們假設,某一國家的人民渴望掌握外國的現成購買力,這或者是因為他們輸入了很多東西,或者是因為他們慣常輸出的某些東西在國外的銷路不好,或者是因為他們想償還舊債,或者是因為他們購買了外國新發行的或以前發行的證券而必須付款,或由於其他原因。這種情況使外國貨幣相對於該國貨幣而升水,用金融市場上的語言來說,就是匯兌對該國「不利」。如果這種情況持續的時間很長,那麼作為購買外國商品的手段的黃金的價值,就將大幅度上升,以致輸出黃金將成為有利可圖的事,即使這個國家沒有金礦,平時總是輸入黃金,情況也是如此。但在這種情況下,商人們多半會考慮一下,看看是否有別的東西,這種東西本國不生產,因而一般也不輸出,但在這種情況下輸出卻可以獲利。舉例來說,英國總是輸入鉛和埃及債券。但如果英國商人更迫切地需要法國或別國的購買力,那麼,在倫敦,鉛或埃及債券的價格就會相對於他們想購買的法國貨或相對於他們必須用來償還法國債務的法國通貨而降低。在這種情況下,運鉛或埃及債券到巴黎,就比運煤或其他英國通常向法國出口的東西合算,甚至比運黃金還合算。因而我們可以說,在達到輸金點以前,將先達到「輸鉛點」或「輸埃及債券點」,因為商人們在法國出售鉛或出售埃及債券所得到的黃金或其他商品的數量,將超過他們在英國出售鉛或出售埃及債券所得到的黃金或其他商品的數量,輸出鉛或埃及債券是合算的。就比運煤或其他英國通常向法國出口的東西合算,甚至比運黃金還合算。因而我們可以說,在達到輸金點以前,將先達到「輸鉛點」或「輸埃及債券點」,因為商人們在法國出售鉛或出售埃及債券所得到的黃金或其他商品的數量,將超過他們在英國出售鉛或出售埃及債券所得到的黃金或其他商品的數量,輸出鉛或埃及債券是合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