貨幣的非國家化 · 第三章 政府壟斷鑄幣的起源

在兩千多年時間中,政府供應貨幣的壟斷權或獨占權,在現實中僅是壟斷金幣、銀幣或銅幣之鑄造。正是在這個歷史時期,這種壟斷權被人毫不懷疑地視為主權的一個根本屬性——它披上了一層神秘的色彩,是君主才能使用的神聖權力。這種觀念,或許可以追溯到呂底亞的克羅伊薩斯國王(King Croesusof Lydia) 在公元前6世紀打造第一枚鑄幣之前,追溯到政府不過是在金屬條塊上打上一個證明其成色的標記的時代。 不管怎麼樣,到了羅馬帝國時代,統治者對鑄造權的壟斷已經穩固地確立起來了。①在近代之初,讓·博丹提出了主權概念,他認為,鑄幣權是主權的最重要、最根本的組成部分之一②。中世紀時期,王室對於鑄幣、採礦、關稅的壟斷權——在拉丁文中被稱為regalia——乃是君主的主要收人來源,並且,壟斷權也只能從這個角度觀察。顯然,隨著鑄幣數量增加,各地政府很快就會發現,鑄幣的專有權除了是獲取收益的一個誘人來源之外,也是獲得實力的一個最重要的手段。從一開始,君主就不是因為這是一種公益而要求得到或要求人們承認這種壟斷權,相反,在他們看來,這是政府權力的一個根本性因素③。事實上,鑄幣在很大程度上被視為實力的象徵,跟旗幟一樣,君主透過它來展示自己至髙無上的權力,告訴他的臣民,誰是他們的主子,因為透過這些鑄幣,他的頭像傳播到他的王國最僻遠的角落。 政府對於金屬重量和成色的保證 一般認為,政府承擔的任務最初當然不是製造貨幣,而是擔保普遍地被用作貨幣的那些東西的重量和成色,④在經過最初的階段之後,只剩下三種金屬被用作貨幣,即金、銀、銅。人們相信,這種任務有點相當於確定和執行統一的度量衡制度。 金屬塊只有在打上了正當的權力當局的印鑑之後,才被認為是真正的貨幣,而該當局之使命應當是確保這些鑄幣具有準確的重量和十足的成色,從而標明其真實的價值。 然而,在中世紀時代,人們迷信地以為,正是政府的法令賦予了這些貨幣以價值。儘管經驗總是證明這種想法不對,但這種「價值強加」(valor impositus) ⑤學說卻被大多數法律理論所接受,並在某種程度論證了君主可以強行賦予包含較少重量貴金屬的鑄幣也具有其標稱重量之價值,儘管君主的這些做法經常失敗。(在20世紀初期,這種中世紀的學說又被德國教授納普[G.F.Knapp]復活了,他寫的《貨幣的國家理論》[State Theory of Money]對於當代法律理論似乎也具有一定影響。)⑥ 我們沒有理由懷疑,私人企業如果獲准鑄幣,會不具備提供健全的、至少是可以信賴的鑄幣的能力。事實上,私人企業曾偶而獲准鑄造貨幣,或被政府授權鑄造貨幣。然而,由於提供統一的、容易辨認的鑄幣的技術性任務一直是一個重大難題,所以,由政府來鑄造貨幣至少是一項有益的安排。不幸的是,政府很快就發現,這一工作不僅有益於社會,也非常有利可圖,至少在人民沒有其他選擇而只能使用它們所提供的貨幣的時候。鑄幣稅(seignorage),即抽取出來用以支付鑄造成本的那筆費用,成了一筆誘人的收人來源,並很快就上漲到遠髙於硬幣製造成本的水平。在人們拿著金屬塊到政府的熔爐去鑄造貨幣的時候,政府也強行留下太多部分,這只是掠奪人民的第一步;在中世紀,收回流通中的鑄幣重新鑄造成金銀含量較小但卻標明同樣價值的硬幣的做法,則日益普遍。下一節中,我們將討論這種降低成色的後果。而由於政府在發行貨幣方面的職能已不再只是認證一塊金屬的重量和成色,而涉及到有意識地確定其所發行之貨幣的數量,因而,政府已完全不適於承擔這一任務。我們可以十足有把握地說,所有地方的政府都一直在濫用人民對於它們的信賴而欺詐人民。 紙幣的出現 由於最初的貨幣只是鑄幣,所以政府的特權只涉及到鑄幣的發行,而後這種特權擴展到新出現的其他形態的貨幣上。這些種類的貨幣最初是在政府需要資金而企圖通過強制借貸籌措款項時出現的,這是政府給人民的收據,它們下令人民必須將其作為貨幣接受下來。對於我們的研究來說,政府紙幣與此後銀行紙幣的逐漸形成的意義是不易釐清的,因為在相當長時期中,並沒有出現標出不同稱號的新型貨幣,而只是把索取政府壟斷髮行之現有金屬貨幣的權利寫在紙上而已。 紙幣或其他代替金屬的代幣券(token)本身,不可能有任何被人看重的市場價值,從而被人們作為貨幣而接受和持有,除非它們代表著對於某些貴金屬的索取權(claim)。要想被人們作為貨幣接受下來,它們最初必須具有其他的價值來源,比如可以兌換成另一種貨幣。因此,金和銀,或對它們的索取權,在很長時期仍是唯一的貨幣,在它們之間,可能會存在某種競爭;而自19世紀銀價急劇下跌之後,銀也不再能夠真正地對金構成競爭了。(對我們目前探討的問題而言,金銀複本位制[bimetallism]的可能性⑦無關緊要。) 控制紙幣的政治與技術可能性 然而,自紙幣本身在世界各地穩固確立之後,局勢已經截然不同了。在金屬貨幣居於統治地位的時候,政府壟斷貨幣發行就已經夠糟糕的了。在紙幣(或其他代幣券)——它們能夠提供最好的和最糟糕的貨幣——被置於政治控制之下後,這種壟斷就變成了一場無可救藥的災難。如果一種貨幣的發行量被一個機構刻意控制著,而這個機構的自私自利驅使它滿足其使用者的願望,則它就是一種最佳貨幣。而一種貨幣,如果被操縱用來滿足特定集團利益之需要,則必然是有可能出現的最惡劣的貨幣(第十八章)。 紙幣的價值顯然能夠被人根據不同的原則管理操縱——再也沒有比下面這一點更可疑的了:具有不受限制的權力的民主政府能夠令人滿意地操縱它。儘管乍一看,歷史經驗似乎能夠證實下面的信念:只有黃金能夠提供幣值穩定的貨幣,所有的紙幣都遲早會貶值。然而,我們對於決定貨幣價值的過程的深入分析則告訴我們,這種偏見儘管是可以理解的,但卻是站不住腳的。從政治角度看,政府不可能實施金本位制,但這一事實並不意味著我們有理由懷疑,人們在技術上做不到控制符號貨幣的發行數量,以使其價值能得到準確的體現;而只要達到這一要求,我們就可以設想,人們會接受它,它仍然具有價值。因而,如果現在獲得允許,我們就可能得到多種完全不同的貨幣。它們不僅是同一種貨幣的不同面額,而是有不同的標記單位,它們的相對價值會不斷浮動。同樣,可能在多個國家同時流通幾種貨幣,從而給人們自由選擇的空間。而對這種可能性,迄今並未被人認真地思考過。即使自由企業制度最激進的鼓吹者,比如哲學家赫伯特•斯賓塞(Herbert Spencer) ⑧或法國經濟學家約瑟夫•加爾尼埃(Joseph Gamier) ⑨,也似乎只是主張私人鑄幣,而19世紀中葉的自由銀行業(free banking)運動也只是呼籲銀行有權根據通用貨幣發行貨幣。⑩ 貨幣的壟斷支撐著政府的權力 誠如我們下面看到的,政府發行和操縱貨幣的專有權當然無助於我們得到優於其他制度下的貨幣,它甚至可能是糟糕得多的貨幣,它只是政府實施其主導政策的一個重要工具,極大地有助於政府權力的廣泛增長。當代的政治在很大程度上以下面的假設為基礎:政府有權隨自己的意願創造任何數量的貨幣,並使人們接受之。政府據此而強有力地捍衛著自己的傳統權力。然而,也正是基於同一理由,將這種權力從政府手中拿走,也是最為重要的。 無論如何,政府都不應當比私人更有理由(至少在和平時期)獲得其所欲求的東西,政府應當嚴格地限於利用其獲得人民代表表示認可之手段,而不能將其擴展到人民已經決定留給自己的資源中。近代以來政府之所以不斷擴張,在很大程度上是由於它能夠通過發行貨幣來彌補其赤字——而藉口經常是它將因此而創造就業機會。而下面一點也許是相當重要的:亞當•斯密[54,p.687]在「根據自然的自由制度政府應當承擔的三項職責」中,並沒有提到控制貨幣的發行。 ①Knapp[36],並對照Maim[41]. 原注 ②W.Endemann[15],Vol.II,p.171. 原注 ③J.Bodin [5],p*176.博丹對於貨幣的理解比他同時代的人都要深人全面。他曾經殷切地希望,大國的政府會比成千個小諸侯國和城邦國家更為負責任,這些小國家在中世紀晚期已經獲得了鑄幣特權,他們比統治著較大a域的富裕君主更經常地澹用鑄幣權。——原注 ④這一論斷適用於郵政壟斷,在所有地方,郵政壟斷所提供的服務都是每況愈下,在大不列顛(據1976年5月25日的倫教《泰晤士報》報道),郵政工人工會總書記(!)最近這樣評論郵政服務,「這種政治局面已經讓一種一度相當卓越的公共服務淪為歌舞雜要表演場上的一個笑話"。從政治角度看,廣播的壟斷可能會更為危險,但從經濟上看,我不相信還有什麼樣的壟斷比壟斷貨幣發行更有害的了。——原注 ⑤參見Adam Smith[54,p.40]:「……被稱為造幣長的官衙,類似麻布呢絨檢査官制度。」——原注(中譯本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