幻影女郎 · 處決前第十一天
隆巴德
隆巴德已經跟了他一個半小時,跟蹤誰都沒有跟蹤一個看不見的乞丐這麼慢。他移動起來不像幾十歲男人的樣子,而是像只千年老龜。他穿越一條街區平均需要四十分鐘,僅從一個拐角到另一個。隆巴德已經用手錶計了好幾次時。
他沒有導盲犬,每次過馬路都靠旁邊行人的指引,他們也都樂意幫助。如果他過去前就變紅燈了,警察會攔住過往的車輛。幾乎所有經過的人都往他杯子裡投點錢,好像在付錢讓他慢點走。
隆巴德痛苦至極;他生龍活虎,身體健全,時間緊迫感又相當強烈,但不得不被這無休無止的爬行拖累,這感覺像極了古代的水滴酷刑。他忍住,把乞丐控制在視線範圍內,自己有時很長時間停在商店門口和櫥窗空地,不耐煩地抽菸泄憤,就為了讓他走得遠一些,然後再快走幾步跟上來,又停下,等待自己的獵物竭力取得下一個微小的進步。這樣走走停停可以讓他感覺好一點。
不會一直如此的,他不停提醒自己,這不會持續一整個晚上。面前的身影是有著人類軀體的地球人,也需要睡覺,會找個隱蔽處比如牆後面躺下來休息一陣。這樣的乞丐一般不在夜晚行乞,至少等到天亮,符合收益遞減定律。
終於等到這一刻,隆巴德都沒抱希望了,但最後還是來了。乞丐轉身離開大路,兩人一起走進牆中間的胡同,這塊地方荒廢得厲害,本身都需要修繕,更不可能提供好住處了。胡同一頭被粗糙花崗岩築成的高架鐵路擋住。
他的棲息地是不遠處一座破舊的貧民公寓。隆巴德雖然沒想到這麼快就走到頭了,但不得不提高警惕,保持一段間隔,跟在後面。因為附近人煙稀少,沒有別人腳步的遮擋,只怕看不見的人聽力都很好,很容易被發現。
因此乞丐進公寓的時候,隆巴德離得太遠了。他抓緊在最後一刻趕上來,想要趕在他消失前確定房間的樓層。隆巴德守在門口,小心翼翼地進入,保持剛好能聽見的距離。
拐杖的敲擊聲仍舊在極其緩慢地上升,聽起來有點像水滴從壞掉的水龍頭滴到空木桶里。他屏息凝神,細細聆聽,數到四個間隔,到每個樓梯拐角處敲打的節奏就會變化,平地上的聲音比樓梯斜坡上的輕。敲擊聲在大樓後部逐漸變小,而非前部。
聽到樓上微弱的關門聲後,他開始上樓,躡手躡腳但步伐迅速,壓抑了那麼久,現在終於釋放了。年久失修的樓梯嚴重傾斜,需要費很大的勁才能上去,可他根本沒感覺到。
公寓後部有兩間房,他可以認出乞丐的房間,因為另一間遠遠一看就知道是洗手間。
他氣喘吁吁,在最後一層台階緩和片刻,呼吸恢復正常,然後悄悄走過去,再次提醒自己他們可能有非常敏銳的聽覺。其實他已經做得無可挑剔了;地板沒有發出任何聲音,不是因為體重輕,而是多虧了他出色的肌肉協調能力。他身體機能一向良好,更像賽車引擎蓋下的發動機,而不是一張脆弱的皮囊。
他把耳朵貼近門縫,仔細聽。
裡面沒有燈光,當然對盲人來說,世界都是無光的,開著燈沒有任何意義。但他能偶爾聽到移動的聲音,讓他想到動物退回洞穴,會不停轉圈讓自己感覺舒適,再安定下來。
沒有人講話,乞丐肯定一個人住。
時間已久,時機來臨,他敲門。
移動的聲音立刻停止,但沒有其他聲響,一片寂靜,好像要給人一種房裡沒人的錯覺。可怕的死寂,連空氣都凝固了,他知道只要自己在那兒,沉默就會繼續——如果他允許。
他又敲門。
「快點。」他厲聲說。
第三聲已經非常用力了,第四聲更像在砸門。
「快點。」寂靜中他的口氣很兇。
屋內的地板發出膽怯的嘎吱聲,一個聲音伴著喘息從門縫傳來:「是誰?」
「一個朋友。」
聲音絲毫沒有放鬆下來,反而更加恐懼:「我沒有朋友,我不認識你。」
「讓我進來,我不會傷害你的。」
「不行,我一個人在這兒,沒人幫我,不能讓任何人進來。」隆巴德知道,他擔心自己白天乞討的東西。這也不能怪他,以他一直以來的狀況,沒有丟掉已經算不容易了。
「你可以讓我進來,快,就打開一小會兒,我只是想和你談談。」
聲音在門的另一端顫抖:「快走,不要在我門前,否則我要從窗戶喊人了。」但他的聲音聽起來不像威脅,更像乞求。
他們僵持片刻,都不動彈,也不講話,但非常清楚彼此就在附近,門一邊嚇得瑟瑟發抖,另一邊堅定如磐石。
最後隆巴德掏出錢包,若有所思地翻看,裡面最大面額是一張五十美元紙幣。他本可以選一些小額的來代替,但還是拿出這張,蹲下塞到門底的縫隙,一直塞到一點蹤影也看不到。
他站起來,說:「去摸摸門底下,是不是說明我不是想搶劫你?現在讓我進來吧。」
片刻猶豫後,鏈銷頭從凹槽里滑掉,門閂打開,鑰匙插入鎖孔開鎖。防範措施很完備。
門不情願地開了,黑色的盲人鏡片朝著隆巴德的方向,他幾小時前正是從這個鏡片認出乞丐的。「有人跟你一起嗎?」
「沒有,就我一個,我不是來傷害你的,不用緊張。」
「你不是探員吧?」
「不,我不是警探,如果是的話會有警察跟我一起,但我是一個人,只想和你談一談,難道你看不出來嗎?」他擠進來。
屋裡一片漆黑,什麼都看不見,就像蒙上了陰影,萬物都不存在,大概主人的世界就是如此。一時門外地板上一個淡黃褐色的楔子借著大廳的光能有點幫助,隨著門關上一點亮光也沒有了。
「能開個燈嗎?」
「不行,」盲人說,「這讓我們更公平。如果你只是想談話,為什麼還需要光線?」隆巴德坐下來,聽見旁邊老舊的彈簧吱呀作響,他可能坐在今天收穫的東西上,那東西就在坐墊下面。
「快點,別傻了,我不要這樣談話——」他彎腰四處摸索,摸到一個木製搖椅的把手,正在搖晃著,就移過來坐下。
「你說你想談話,」另一個聲音緊張地說,「現在你進來了,就開始說吧,說話不用看得見。」
隆巴德說:「好吧,至少我能抽菸吧,可以嗎?你不反對吧?你自己也抽菸的,對嗎?」
「有的抽就抽。,」另一個聲音警惕地回答。
「來吧,拿一根。」「咔噠」一聲,打火機的小火苗從他的手中竄出,照亮了屋裡的一部分。
盲人坐在床邊,拐杖斜放在膝蓋上,以備需要時用作武器。
隆巴德從口袋裡掏出來的,不是煙,而是一把左輪手槍,握在胸前,瞄準對方。「來吧,請自便。」他友好地重複道。
盲人渾身僵硬,拐杖從膝蓋滾下來摔在地上,接著他猛然把手伸到面前來躲避什麼。「就知道你是衝著我的錢來的!」乞丐聲音沙啞地說,「我不應該讓你進來——」
隆巴德把槍收起來,和掏槍時一樣鎮定。「你看得見,」他靜靜地說,「我也不需要搞這種花招就能看出來。但我得向你證明我不是傻子,單單你為了五十美元開門這點就足以說明問題了。你應該是劃了根火柴看見的。如果真瞎的話,你怎麼知道不是一美元呢?畢竟紙張的尺寸形狀摸起來和五十美元一模一樣。為了一美元你也不值當開門,今天乞討來的都比這個多吧?然而五十美元是值得冒險的;比你一天賺的錢都多。」
講著,他看到一段歪斜的剩蠟燭,便用打火機點燃。
「你是個探員,」乞丐支支吾吾地說,精疲力竭,用手背擦去額頭的汗,「我早就知道——」
「不是你以為的那種。我對你是否欺騙公眾的錢不感興趣,不知道這算不算一點安慰。」他走回來坐下。
「那你是哪種?想讓我幹什麼?」
「我想讓你回憶看見的事情——盲人先生,」他諷刺地補充道,「現在聽好,五月的一天晚上,你在卡西諾劇院門口遊蕩,向裡面出來的觀眾乞討——」
「但是我很多次都在那裡。」
「我說的只是一天晚上,就那一晚是我關心的,其他的我毫無興趣。我說的那一晚,有一男一女同時出來,這個女的戴一頂橘色的帽子,一根又長又黑的羽毛插在上面。在離入口幾碼遠的地方,他們上出租車的時候,你討到了錢。仔細聽著,你用杯子推她,她原本打算給錢,卻不小心把燃著的煙掉進去了,燒了你的手指,男人趕緊幫你拿出來,並且補給你幾美元。我想他可能說:『對不起,老兄,她不是故意的。』現在你肯定記起來了吧,不是每晚你的手指都被杯子裡的菸蒂燙傷的,也不是每晚你都能從一個路人那裡得到兩美元。」
「如果我說不記得會怎麼樣?」
「那麼我會立即把你從這裡拖出去,到最近的公安局告發你詐騙。你會被罰在貧濟所幹活,從那以後警察局記錄里就有了你的名字,每次看到你在街上行乞都會抓你。」
乞丐坐在床上心煩意亂地抓著自己的臉,時不時把黑色的眼鏡推到眼睛上面。「但這不是逼我說記得嗎,無論我記不記得?」
「只是逼你承認你肯定記得的事情。」
「假如我說記得,接下來會怎樣?」
「首先告訴我你記得什麼,然後複述給一個便衣警察聽,他是我朋友。我要麼把他帶過來,要麼把你帶過去見他——」
乞丐又被新的惶恐驚了一:「但我怎麼做到不把自己泄露出去?尤其對一個便衣警察!我得裝瞎,但怎麼看見他們呢?跟我不說你拿來威脅我的狀況是一樣的。」
「不一樣,你只是告訴這個人,而不是整個警署。我可以跟他談談,讓他承諾你免除檢舉。怎麼樣?記得還是不記得?」
「是的,我記得,」專業的盲人扮演者低聲承認,「我看見他們兩人一起。當我靠近強光的時候,通常會閉上眼睛,哪怕戴著墨鏡,劇院外面就是這樣。但菸頭燒了我,我就睜大了眼睛,透過鏡片,看到了他們兩個。」
隆巴德從錢包里掏出一張照片詢問:「是他嗎?」
盲人把眼鏡拉上去,仔細端詳照片。「我覺得是,」終於他開口,「當時我只是匆匆看了一眼,又過了很長時間,只能說看起來像同一個人。」
「她呢?你再看見能認出來嗎?」
「已經認出過了,男的我只見過一次,但女的至少見過兩次——」
「什麼!」隆巴德突然跳起來,俯身於他之上,搖椅在身後空空地晃動。他抓住乞丐的肩膀,用力捏著,仿佛要從他瘦削的軀體擠出信息,「說給我聽!馬上,快!」
「我是怎麼知道是她的呢,因為那晚過後不久她又出現了,在一家大型豪華酒店門口,你知道有多奢侈。我聽到腳步聲從樓梯上下來,一男一女,女的說:『等下,也許這會給我帶來好運,』我知道她指的是我。我聽見她的腳步朝我走來,一枚硬幣掉到杯子裡,二十五分,我能通過聲音判斷硬幣的面額。這時,有趣的事情發生了,讓我確定就是她。是一件很小的事,我不知道你是否也能明白。她在我面前站了一分鐘,別人都不會這樣,硬幣已經投進了,所以我意識到她肯定在看我,或者看我身上的東西。我右手握著杯子,上面有燒傷的疤痕,那時變成了大水泡。我覺得她在看我的手指。反正就是這樣。她小聲嘀咕——不是對我,而是對自己——『為什麼,好奇怪!』她轉回去,走到男人身邊。就這些——」
「但是——」
「等等,還沒結束,我稍微睜開眼睛看杯子,她在原本的二十五美分旁邊多放了一美元紙幣,我知道是她,因為之前沒有的。她為什麼改變主意加錢了呢?肯定是那個女人,認出水泡想起了幾晚前發生的事情——」
「一定是,一定是,」隆巴德不耐煩地咬著牙說,「你說你看見她,能告訴我她長什麼樣嗎?」
「我不能告訴你她正面的樣子,因為我不敢睜眼,周圍光線太強,會露餡。我看一美元時,抬頭透過睫毛瞥了一眼,剛好看到她的背面,她正在上車。」
「看到背面!好吧,說說吧,她背面什麼樣!」
「就算從背面,也沒看到全部,我不敢把頭抬得太高。她伸腳上車,我只看到長筒襪的縫隙和鞋跟,我眼皮不能睜開,只能看到這麼多。」
「一晚是橘色帽子,一周後的另一晚是長筒襪縫隙和鞋跟!」隆巴德把他推到床上,「以這樣的速度,要過二十年才能拼成一個完整的女人!」
他走過去用力拉開門,回頭憤怒地看著他,叫道:「你能做得更好,我敢肯定!還是需要專業的提點,你才能吐出些有用的東西。劇院外的第一個晚上,你絕對完整看到她的正面了,而第二次你也很可能聽見他們報給出租車司機的地址——」
「不,我沒有。」
「你在這兒待著,聽到沒?不要離開,我出去跟之前提到的那個朋友打個電話,讓他過來一起聽聽。」
「但他是警察呀!」
「我告訴過你沒關係的,我們任何一個人都對你不感興趣,你沒有什麼好緊張的。但不要趁機溜走,否則有你好受的。」
他甩門而去。
電話另一頭的聲音聽起來非常吃驚:「你有線索了?」
「有一點了,我想讓你來聽聽是否有價值,你應該比我強,能從中獲取更多的信息。我在帕克街123號,靠近鐵軌的最後一座樓。希望你能儘快過來,聽你談談看法。我已經讓巡警幫忙守著門,而我在街角最近一個電話亭和你通話。我會在那裡的街頭等你。」
幾分鐘後,巡邏警車還沒停穩,伯吉斯就跳下來了。警車開走,他來到隆巴德和警察等候的入口。
「在這裡。」隆巴德說,沒有任何解釋,就轉身朝里走。
「我歸隊了。」警察說著離開。
「謝謝,警官。」隆巴德喊道。這時他們已經上樓了,「在頂樓,」他說著,在前面帶路,「他見過她兩次,那晚還有另一次,一周以後。他是盲人——別笑,當然是冒充的。」
「好,看來值得一來。」伯吉斯承認。
他們轉過第一個彎,一前一後,手在把手上滑動。「他想要免罪——有關假裝盲人。他害怕警察。」隆巴德說。
「如果他提供的信息有價值,我們可以考慮。」伯吉斯嘟噥著說。
他們到達第二個走廊。「還有一層。」隆巴德自行確認著。
他們沒講話,為爬下一層樓省著體力。
第三個走廊到了。「從這裡往上的燈怎麼了?」伯吉斯長舒一口氣。
隆巴德上樓的喘息聲停下來。「很有趣,我下樓的時候有一盞燈還亮著,要麼燈泡壞了,要麼被動過了,有人關了燈。」
「你確定當時還亮嗎?」
「當然,我記得他的屋裡沒開燈,但開門的時候大廳的燈照過來。」
「最好讓我打頭,我有手電。」伯吉斯繞過他,走在前面。
在樓層之間一處拐彎,樓梯轉變了方向。他可能還在掏手電,卻突然踉蹌一下,四腳著地摔倒了。「當心,」他提醒隆巴德,「靠後。」
手電筒打開,照亮了後牆和台階底部一塊長方形的空地,那裡躺著一個人,一動不動,奇怪地扭曲著,腿向下拖在最後幾級台階上,軀幹平躺在走廊上,但是頭被轉彎處的後牆卡住,劇烈往後扭曲著,非常不自然。那副太陽眼鏡掛在他的一隻耳朵邊,卻奇蹟般沒碎。
「是他嗎?」伯吉斯小聲問。
「是他。」隆巴德草草地回答。
伯吉斯蹲在軀體前,探查片刻,然後直起身,「脖子斷了,」他說,「當場死亡。」他照了照樓梯的斜坡,走上去往地上四處照,說:「意外,最頂上的台階沒踩穩,一路滾下來頭朝地撞在拐彎那面牆上。從這裡到第一層台階,都有打滑的痕跡。」
隆巴德慢慢爬到相同的位置,厭惡地哼著說:「意外來得真是時候!我一聯繫到你,他就——」他突然打住,在手電光的照射下目光犀利地望著警探,「你不會認為這裡事有蹊蹺吧?」
「你在門口等我的時候,有人從你或那個警察身邊經過嗎?」
「沒有,沒人進去也沒人出來。」
「你聽到類似摔倒的聲音嗎?」
「沒有,如果聽見我們會進來看的,但等你時至少有兩次火車從頭頂上的鐵軌經過,這時連自己的聲音都聽不見,更別提外面了。可能就是這個時候出的事。」
伯吉斯點頭,「這也是為什麼樓里其他人沒聽見的原因。難道你沒看見?這件事太多巧合,看起來不是意外。他可能頭撞到那面牆十次,但依然活著;他可能只是昏倒,而不是扭斷脖子。但他碰巧當場死亡了,完全出人意料。」
「燈泡是怎麼搞的?真是太多巧合了,我的意思是,我衝下樓給你打電話時燈泡是好的,如果已經壞了,肯定影響我下樓,但並非如此。我走得飛快。」
伯吉斯拿手電沿牆尋找,終於找到燈泡;它在一隻托座上,從一邊凸出來。「這點我不贊同,」他說著,抬頭盯著它,「如果他本應是瞎子,或者至少大部分時候是閉著眼睛走路的,這兩件事基本相同,那麼不管燈泡怎樣又有什麼關係?黑暗對他來說會有多大危害?事實上,他可能在黑暗中比在燈光下更步履穩健,因為他已經不習慣用眼了。」
「可能就是這樣,」隆巴德說,「他匆忙跑出來,想要在我回來之前溜走,匆忙中忘記閉眼了,睜著眼睛,就比你我強不到哪兒去。」
「你現在都把自己繞暈了,要讓他感到刺眼,燈就應該亮著,但你整套理論的前提是燈不亮,無論哪種情況,重點是什麼呢?一個人要等著他踩空,把脖子撞斷,這可能性大嗎?」
「好吧,這就是一場反常的意外,」隆巴德心煩地甩甩手,轉身下樓,「我要說的是,時機不太對,我一聯繫上你,他就——」
「會發生的,你知道,事故發生的時間由不得你選。」
隆巴德心灰意冷地跺著腳,走下樓梯,每一步都重得仿佛全部體重壓下來。「本來能從他身上挖到的線索現在全沒了。」
「不要灰心,你還會找到其他人的。」
「他身上的永遠找不回來了,本來就在這裡,等著我去挖掘的。」他來到屍體所在的走廊上,突然回過頭,「怎麼回事?什麼情況?」
伯吉斯指著牆。「燈泡又亮了,你一走路,樓梯晃動,燈就恢復正常了,這就解釋了第一次發生的事情:他的跌倒破壞了電流,這盞燈的線路肯定有問題。」他示意隆巴德離開,「你也走吧,我自己通報就可以,你還要繼續調查,不要讓這件事擾亂了心思。」
隆巴德心情低落,下樓來到街道,周圍一片冷清。伯吉斯留下來,待在走廊上紋絲不動的屍體旁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