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帝四經譯註 · 行守第十三
【題解】
行守,行為操守。本篇主要是針對君主而言。作者認為,君主應有的行為操守主要有以下幾點:第一,要與民眾、鬼神同心同德。第二,不要驕橫好鬥,不要耍陰謀。第三,討伐他國,要注意運用恩威兩手。第四,為政不可苛刻暴虐。第五,要善於用人。第六,性格不要太剛直。最後作者再次告誡君主,一定要遵循大道行事。
天有恆干[568],地有恆常。與民共事,與神同□[569]。驕洫好爭[570],陰謀不羊[571],刑於雄節[572],危於死亡。奪之而無予[573],其國乃不遂亡[574];近則將之[575],遠則行之[576]。
【譯文】
上天具有永恆的規律,大地具有永恆的法則。君主要與民眾一起做事,要與神靈同心同德。傲慢驕橫而逞強好鬥,而且好耍陰謀就必有禍災,效法剛強行為的國家,就會有滅亡的危險。奪取一個國家而不施恩惠於這個國家的民眾,那麼這個被攻占的國家就不會最終滅亡;鄰近驕橫之國的小國只好順從它,遠離它的國家就會拋棄它。
逆節夢生[577],其誰骨當之[578]?天亞高[579],地亞廣[580],人亞荷[581]。高而不已,天闕土[582];廣而不已,地將絕之[583];苛而不已,人將殺之。
【譯文】
背逆天道的行為發生了,有誰願意忍受他呢?上天討厭高傲的人,大地討厭自大的人,人們討厭暴虐的人。高傲不止,上天就會打擊他;自大不止,大地就會滅絕他;暴虐不止,人們就會殺掉他。
有人將來,唯目之瞻[584]。言之壹,行之壹[585],得而勿失[586];[言]之采[587],行之[588],得而勿以[589]。是故言者,心之符[也][590];色者,心之華也[591];氣者[592],心之浮也[593]。有一言,無一行,胃之誣[594]。故言寺首[595],行志卒[596]。直木伐,直人殺。無刑無名[597],先天地生,至今未成[598]。
【譯文】
如果有人來了,就要用眼睛仔細去觀察他。如果這個人的言語和行動是一致的,就不要失去他而要重用他;如果他說得很漂亮,行動卻不認真負責,即使把他留下來也不宜重用他。所以說語言,是人內心的標識;表情,是人內心的表現;氣質,是人內心的顯露。講了某句話,卻沒有付諸行動,這叫作欺騙。因此事先講過的話,接著就要用實際行動去做到這句話所說的意思。樹木長得太直了就容易被砍伐,為人太剛直了就容易被殺害。大道無形無象而不可描述,它產生於天地出現之前,大道至今也沒有完成自己化育萬物的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