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帝四經譯註 · 兵容第八
【題解】
兵容,用兵打仗的原則。容,法則,原則。本篇主要討論用兵打仗的原則問題,其原則主要有兩點。第一,打仗時要善於觀察並利用天時、地利、人和三個條件,不然就不可能取勝。第二,要善於抓住戰機,當戰機成熟的時候,要當機立斷,如果應該採取行動的時候還不能採取行動,反而會自取災禍。除此,本篇還談到作戰時不要使用不當的刑罰,不要背叛盟約等等事項。
兵不刑天[399],兵不可動;不法地[400],兵不可昔[401];刑法不人[402],兵不可成。參□□□□□□□□□□之[403],天地刑之[404],聖人因而成之。聖人之功,時為之庸[405],因時秉[宜][406],[是]必有成功[407]。聖人不達刑[408],不襦傳[409],因天時,與之皆斷[410];當斷不斷,反受其亂。
【譯文】
出兵打仗的時候如果不去順應天時,軍隊就不可以行動;如果不去效法地利,軍隊就無法做出恰當安排;效法天時、地利而不重視人事,軍隊也無法取得成功。因此必須考察□□□□□□□□□□之,要效法天時、地利,聖人順應著天時、地利而取得成功。聖人之所以能夠成功,就是因為他善於利用時機,他順應著時機而把握住了機宜,這樣就能夠成功。聖人不去使用不恰當的刑罰,不背棄盟約,順應著天時,把握住時機而當機立斷;應該做出決斷的時候卻沒有做出決斷,反而會受到天譴而自取災難。
天固有奪有予,有祥[福至者也而]弗受[411],反隋以央[412]。三遂絕從[413],兵無成功;三遂絕從[414],兵有成[功][415]。□不鄉其功[416],環受其央[417]。國家有幸,當者受央[418];國家無幸,有延其命[419]。茀茀陽陽[420],因民之力[421],逆天之極[422],有重有功[423],其國家以危,社稷以匡[424],事無成功,慶且不鄉其功[425]。此天之道也。
【譯文】
上天對於萬物的確是有剝奪也有賜予,如果上天賜予了福祉而不去接受,那麼反過來接著會遇到上天降下的災難。如果拒絕接受天時、地利、人和三個有利的條件,就不會建立軍功;如果能夠接受天時、地利、人和三個有利條件,就能夠建立功勞。如果不能接受上天賜予的功勞,反過來就會遇到上天降下的災難。倘若國家幸運,那麼應該承擔責任的人就會受到應有的懲罰;假使國家不幸,那麼應該承擔責任的人仍然會高居其位。如果一個君主聲勢浩大地去發動戰爭,藉助於民眾的力量,去違反上天的原則,再加上好大喜功,那麼他的國家就危險了,國家就會因此衰敗混亂,做事也不會成功,即使有一些值得慶幸的事情也無法享有任何功勞。這就是上天的運行規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