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帝四經譯註 · 姓爭第六
【題解】
姓爭,氏族部落之間的爭鬥。姓,姓氏。這裡指氏族部落。本篇通過高陽與力黑的對話,闡述了解決氏族部落之間相互爭鬥的方法。這個方法的核心就是在平息爭鬥的時候,要恩德與刑罰兩手並用,只有如此,才能夠取得成功。本篇提出的「順天者昌,逆天者亡」成為後人的口頭禪。在天道與人事的關係上,作者提出了「明明至微,時反以為幾;天道環周,於人反為之客」,認為只要能夠恩威並用,把握時機,人們就可以在天道面前反客為主。在先秦時期,這一觀點無疑新人耳目。
高陽問力黑曰[312]:「天地[已]成[313],黔首乃生[314]。莫循天德[315],謀相復頃[316],吾甚患之[317],為之若何?」力黑對曰:「勿憂勿患,天制固然[318]。天地已定,規僥畢掙[319]。作爭者凶[320],不爭亦毋以成功[321]。順天者昌,逆天者亡。毋逆天道,則不失所守[322]。天地已成,黔首乃生;勝生已定[323],敵者生爭[324],不諶不定[325]。凡諶之極[326],在刑與德。
【譯文】
高陽問力黑說:「天地已經形成,於是人類就開始出現了。然而卻沒有人能夠遵循上天的美德,總在謀劃著相互傾軋,我對此十分擔憂,該怎麼辦呢?」力黑回答說:「不需發愁,也不必擔心,天道具有自己不變的原則。天地的格局確定下來之後,各種生靈都在紛紛爭鬥。首先挑起爭鬥的人就會遇到兇險,然而一味不去爭鬥的人也無法成功。順應天道行事的人就會繁榮昌盛,違逆天道的人就會失敗衰亡。不去違逆天道,就不會失去自己已經占有的東西。天地已經形成,於是人類就開始出現了;氏族部落已經形成,於是敵對的部落之間也就開始出現爭鬥了,不去懲罰這些爭鬥的人而天下就不會安定。懲罰的原則,就是同時使用刑罰和恩德兩手。
「刑德皇皇[327],日月相望[328],以明其當[329]。望失其當[330],環視其央[331]。天德皇皇,非刑不行;繆繆天刑[332],非德必頃[333]。刑德相養[334],逆順若成[335]。刑晦而德明[336],刑陰而德陽[337],刑微而德章[338]。其明者以為法[339],而微道是行[340]。
【譯文】
「要光明正大地去使用刑罰與恩惠兩種方法,就好像天上的日月交替運行一樣,要讓天下的人們都知道我們的刑罰與恩惠使用得恰如其分。如果這兩種方法配合得不恰當,那麼環視四周就全是災殃。上天的恩德是那樣的光明美好,但是沒有刑罰的配合也無法實行;上天的刑罰是那樣的威嚴肅穆,但是沒有恩德的配合也必然會失敗。刑罰與恩德要相輔相成,那麼無論是背逆天道還是順應天道的事情就都能夠處理成功。刑罰屬於晦暗一類的事情,而恩德屬於光明一類的事情;刑罰屬於陰氣一類的事情,而恩德屬於陽氣一類的事情;刑罰屬於微暗一類的事情,而恩德屬於彰顯一類的事情。要把自然、社會規律作為法則,要遵循自然、社會規律做事。
「明明至微[341],時反以為幾[342];天道環[周][343],於人反為之客[344]。爭作得時[345],天地與之[346]。爭不衰[347],時靜不靜[348],國家不定;可作不作[349],天稽環周[350],人反為之[客][351]。靜作得時,天地與之;靜作失時,天地奪之[352]。
【譯文】
「明白如何去使用恩德與刑罰,就能夠把握天時運行的規律以抓住自己行動的契機;在天道循環往復的運行過程中,天道在人們的面前反而會處於被支配的地位。應該安靜的時候就安靜,應該行動的時候就行動,天地都會幫助他。如果一味地與人爭鬥,應該安靜的時候而不安靜下來,國家就無法太平安定;應該行動的時候而不去行動,那麼在天道循環往復的過程中,人們就會重新處於被動地位。動靜合乎時宜,就會得到天地的幫助;動靜不合時宜,就會被天地所拋棄。
「夫天地之道,寒涅燥濕[353],不能並立;剛柔陰陽,固不兩行[354]。兩相養[355],時相成。居則有法[356],動作循名[357],其事若易成[358]。若夫人事則無常[359],過極失當[360],變故易常[361],德則無有,昔刑不當[362]。居則無法,動作爽名[363],是以僇受其刑[364]。」
【譯文】
「按照大自然的規律,寒冷與暑熱、乾燥與潮濕,是不能夠同時並立的;而剛強與柔弱、陰與陽,也是不能夠同時並行的。它們之間如果能夠相互幫助,那麼就能夠時時刻刻做到相輔相成。安靜無事的時候遵循應有的法則,有所行動的時候遵守自己的名分,事情就容易成功。至於那些做事不守常規的人,超越了原則而舉措失當,擅自改變成法、常規,那麼就是缺乏美德,使用刑罰的時候也就不會恰當。安靜無事的時候不遵循應有的法則,有所行動的時候也不遵守自己的名分,因此就會非常恥辱地受到懲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