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帝四經譯註 · 亡論第七

【題解】 亡論,論亡國。本篇主要內容就是闡述導致亡國的幾種因素。 第一是君主做事「犯禁絕理」,一旦違背天理,國家必亡。 第二是六危。所謂的六危是指:太子具有君父的權威,大臣具有君主的權力,謀臣懷有外心,聽任諸侯任意去任免本該由天子任免的官員,君主身邊的人相互勾結以蒙蔽君主,君主的父輩、兄弟結黨營私以抗拒君主。 第三是三不辜:殺害賢良的人,殺害已經歸降的民眾,懲罰無罪的人。 第四是三壅:權勢過大的后妃或外臣蒙蔽君主,權勢過大的后妃和大臣各自為政以蒙蔽君主,權勢過大的后妃和大臣相互勾結以蒙蔽君主。 第五是三凶:喜歡發動戰爭,違背天理倒行逆施,放縱慾望而隨意妄為。 除此之外,作者還指出,君主要杜絕貪圖財利、背棄盟約、刑罰不當、帶頭挑起禍端、招惹別人怨恨這五種行為,否則就會國破家亡。 凡犯禁絕理,天誅必至。一國而服六危者[468],滅;一國而服三不辜者[469],死;廢令者,亡;一國之君而服三壅者[470],亡地更君[471];一國而服三凶者[472],禍反[自]及也[473]。上洫者死[474],下洫者刑[475]。德溥而功厚者隋[476],名禁而不王者死[477]。抹利[478],襦傳[479],達刑[480],為亂首[481],為怨媒[482],此五者,禍皆反自及也。 【譯文】 凡是觸犯了禁令,違背了天理,就會受到上天的懲罰。一個國家出現了六種危險的現象,這個國家就會滅亡;一個國家出現了殺戮三種無罪人的情形,這個國家就會毀滅;一個國家廢弛了法令,這個國家就會衰亡;一個國家出現了三種閉塞不通的情況,這個國家就會喪失國土,更換君主;一個國家的君主具有三種惡德的話,這個國家就會自己招來災難。君主傲慢,就會自取滅亡;臣下傲慢,就會受到懲罰。品德低下卻建立了大功的君主就會毀滅,名號與法令都不正確的國家就會衰亡。貪圖財利,背棄盟約,刑罰不當,帶頭挑起禍端,招惹別人怨恨,這五種行為,都是自取災禍的行為。 守國而侍其地險者[483],削;用國而侍其強者,弱。興兵失理,所伐不當,天降二央[484]。逆節不成[485],是胃得天。逆節果成[486],天將不盈其命而重其刑[487]。贏極必靜[488],動舉必正[489]。贏極而不靜,是胃失天;動舉而不正,[是]胃後命[490]。大殺服民[491],僇降人[492],刑無罪,過皆反自及也[493]。所伐當罪,其禍五之[494];所伐不當,其禍什之[495]。 【譯文】 守護國家如果僅僅依靠險要的地形,國家就會被削弱;使用國力進攻他國如果僅僅依賴自己的強盛,國家就會變得衰弱。興兵打仗而不合情理,去征伐不該征伐的國家,上天就會降下大禍。行為沒有違背天道,就會得到天助;行為違背了天道,國家就無法長期生存,會受到上天的重罰。當國家發展到極為鼎盛的時候就一定要安靜下來,一切行為都要符合正理。國家發展到極為鼎盛的時候卻還不願安靜下來,就會失去天助;行為不符合正理,這就是違背了天道。大量地殺害已經歸服的民眾,屠戮已經投降的將士,懲罰沒有犯罪的人,這都是自取災禍的行為。討伐那些應該討伐的有罪國家,就會獲得五倍的福祉;討伐那些不應該討伐的國家,就會遇到十倍的災禍。 國受兵而不知固守[496],下邪恆以地界為私者□[497];救人而弗能存[498],反為禍門[499],是胃危根[500]。聲華實寡[501],危國亡土。夏起大土功[502],命曰絕理。犯禁絕理[503],天誅必至。 【譯文】 國家受到軍隊侵犯而君主不知道該如何去堅固地防守,下屬官員也只是隨意地劃分地盤以求自保;救援其他國家卻不能使這個國家生存下來,反而給自己招來禍患,上述情況都是招致危險的根源。虛張聲勢而實際力量很小,這樣會危害國家、丟失國土。春夏季節卻大興土木,這叫作違背了天理。做了不應該做的事情,違背了天理,一定會受到上天的懲罰。 六危:一曰適子父[504],二曰大臣主[505],三曰謀臣[外]其志[506],四曰聽諸侯之廢置[507],五曰左右比周以雍塞[508],六曰父兄黨以[509]。[六]危不朕[510],禍及於身。 【譯文】 六種危險情況:一是太子具有君父一樣的權威,二是大臣具有君主一樣的權力,三是謀臣懷有外心,四是聽任諸侯任意去任免本該由天子任免的官員,五是君主身邊的人相互勾結以蒙蔽君主,六是君主的父輩、兄弟結黨營私以抗拒君主。如果不能解決這六種危險的情況,災難就會落在君主身上。 [三]不辜[511]:一曰妄殺殺賢[512],二曰殺服民,三曰刑無罪。此三不辜。 【譯文】 傷害三種無罪的人:一是錯誤地殺害賢良的人,二是殺害已經歸降的民眾,三是懲罰無罪的人。這就是傷害三種無罪的人。 三雍[513]:內立朕胃之塞[514],外立朕胃之[515],內外皆朕則君孤直[516],以此有國,守不固,單不克[517],此胃一雍;從中令外[胃之]惑[518],從外令中胃之[賊][519],外內遂諍[520],則危都國[521],此胃二雍。一人主擅主[522],命曰蔽光[523];從中外周[524],此胃重雍[525];外內為一[526],國乃更[527],此胃三雍。 【譯文】 君主被閉塞的三種情況:內宮后妃的權勢超過君主,這叫作對君主的閉塞;外臣的權勢超過君主,這叫作與君主相抗衡;在這種情況下去治理國家,防守的時候不會牢固,攻戰的時候不會取勝,這是第一種對君主的閉塞。后妃假借朝廷名義對外發號施令,會使外面的臣民感到迷惑不解;外面的大臣依靠權勢挾制朝廷,這叫作對國家的傷害;外臣與后妃相互爭權奪利,國家就會受到損失;這是第二種對君主的閉塞。一個人控制了君主,這叫作遮蔽了君主的權威;如果后妃與權臣從內外兩個方面對君主實行封鎖,這就是對君主的非常嚴重的閉塞;一旦后妃與權臣勾結在一起,那麼國家就要改朝換代了,這是第三種對君主的閉塞。 三凶[528]:一曰好兇器[529],二曰行逆德[530],三曰縱心欲[531],此胃[三凶][532]。 【譯文】 三件兇險的事情:一是喜歡發動戰爭,二是違背天理、倒行逆施,三是放縱慾望、隨意妄為,這叫作三件兇險的事情。 [昧]天[下之]利,受天下之患[533];抹一國之利者,受一國之禍[534]。約而倍之[535],胃之襦傳[536];伐當罪,見利而反[537],胃之達刑[538];上殺父兄,下走子弟[539],胃之亂首;外約不信,胃之怨媒。有國將亡,當[罪復]昌[540]。 【譯文】 貪圖整個天下的財利,就會承受整個天下人施加給他的災難;貪圖一國的財利,就會承受整個國家施加給他的災難。與他國簽訂了盟約而又背叛了盟約,這叫作不講信用;討伐有罪的國家,獲得對方的賄賂之後就中途撤軍,這叫作違背了天罰;殺害自己的父輩兄長,趕走自己的子侄弟弟,這叫作帶頭挑起禍亂;與他人有約定卻不守信用,這叫作引起怨恨的媒介。這樣的人占有一個國家就會國破家亡,他當初要討伐的有罪之國也會再次興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