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帝內經素問遺篇 · 黃帝內經素問遺篇卷之三

刺法論下 黃帝日:余聞五疫之至,皆相染易,無問大小,病狀相似,□#1施救療,如何可得不相移易者? 其病相染著,如何得不相染也。 岐伯日:不相染者,正氣存內,邪不可干,避其毒氣,天牝從來,復得其往。 邪毒之氣,在於泄汗,反下取之,其氣入於中,毒氣至腦中,流入諸經之中,令人染病矣。如人嚏得,此氣入鼻至腦中,欲□□#2令勿投鼻中,令嚏之即出爾,如此即不相染也。 氣出於腦,即不邪干。 從鼻而入腦,欲干復出,即無相染也。 氣出於腦,即室#3先想心如日。 即正氣存中而神守其本,即邪疫之氣不犯之。 欲將入於疫室,先想青氣自肝而出,左行於束,化作林木。 如春柏之蒼翠。 次想白氣自肺而出,右行於西,化作戈甲。 如劍戟之明白利刃。 次想赤氣自心而出,南行於上,化作焰明。 如赫赫之炎燥。 次想黑氣自腎而出,北行於下,化作水。 如波浪之黑色。 次想黃氣自脾而出,存於中央,化作土。 如大地之黃色。 五氣護身之畢,以想頭上如北斗之煌煌,然後可入於疫室。 即正氣存中,而邪疫不干。 又一法:於春分之日,日未出而吐之。 用遠志去心,以水煎之,飲二盞,吐之,不疫者也。 又一法:於雨水日後三浴,以藥泄汗。 注汗出臭者,無疫也。 又一法:小金丹方,辰砂二兩,水磨雄黃一兩,葉子雌黃一兩,紫金半兩。 粉作末,令細之。 同入合中,外固,了地一尺築地實,不用爐,不須藥制,用火二十斤緞之也,七日終。 常令火及二十斤。 候玲七日取,次日出合子,埋藥地中七日。 亦須吉地者佳也。 取出順日研之三日,煉白沙蜜為丸,如梧桐子大。每日望束吸日華氣一口,冰水下一丸,和氣咽之。服十粒,無疫干也。黃帝問曰:人虛即神遊失守位,使鬼神外干,是致夭亡,何以全真?願聞刺法。岐伯稽首再拜曰:昭乎哉問。謂神移失守,雖在其體,然不致死,或有邪干,故令夭壽。 邪未乾而不病,邪欲干而有卒亡也。 只如厥陰失守,天以虛,人氣肝虛,感天重虛,即魂游於上。 肝虛、天虛,又遇出汗於肝而三虛,散神遊上位,左無英君下,即神光不聚,而白屍鬼至,令人卒亡者也。 邪干□#4大氣,身□#5猶可刺之。 目中神彩有,四肢雖玲,心腹尚溫,如口中無涎,舌不卵縮者,非感厥也,即名屍厥,故可救之復甦。 刺其足少陽之所過。 足少陽之所過,丘墟穴也,在足外踝下,如前陷者中,去臨泣同身寸之五寸,足少陽之原也。用毫針,於人近體暖針至溫,以左手按穴,咒日:太上元君#6,常居其左,制之三魂。誦之三遍,次呼三魂名,爽靈、胎光、幽精。誦之三遍,次想青龍於穴下,刺之可以同身寸之三分,留三呼,可徐徐出針,親令人按氣於口中,腹中嗚者可治之。 次刺肝之俞。 在背第九椎下,兩傍各一寸半。用毫針,著身溫之,左手按穴,咒日:太微帝君,元英制魂,真元及本,令入青雲。又呼三魂名如前三遍,刺入同身寸之三分,留三呼;次進二分,留三呼;復取針至三分,留一呼,徐徐出,即氣及而復活。 人病心虛,又遇君相二火司天失守,感而三虛。 又或汗出於心,即致神魂逆於上,入泥丸也。 遇火不及,黑屍鬼犯之,令人暴亡。 不出一時可救之,四肢玲,氣雖閉絕,不變色,舌#7如不卵者可救。目中神彩不變者,可刺之也。 可刺手少陽之所過。 手少陽之所過,陽池穴也,在手錶腕□陷者中,手少陽之原也。用毫針,人身溫暖,以手按穴,咒日:太一帝君,泥丸總神,丹無黑氣,來復其真。誦之三遍,想赤鳳於穴下,刺入二分,留七呼,次進一分,留三呼;復退,留一呼;徐徐手捫其穴,即令復活也。 復刺心俞。 在背第五椎下,兩傍各一寸半。用毫針,著身溫暖,以手按穴,咒日:丹房守靈,五帝上青,陽和布體,來復黃庭。誦之三遍,刺可同身寸之七分,留一分#8,次進一分,留一呼;退至二分,留一呼;徐徐而出針,以手捫其穴也。 人脾病,又遇太陰司天失守,感而三虛。 重虛而汗出於脾,因而三虛,智意二神遊於上位,故日失守。 又遇土不及,青屍鬼邪犯之於人,令人暴亡。 不出一時可救之也,四肢玲,而身溫、唇溫者,可活之矣。口中無涎,即名屍厥。 可刺足陽明之所過。 足陽明之所過,沖陽穴也,在足附上骨問動豚,去陷谷三寸,足陽明之原也。用毫針,著人身溫暖,以手按穴,咒日:常在魂庭,始清太寧,元和布氣,六甲及真。誦之三遍,先想黃庭於穴下,刺入三分,留三呼;次進二分,留一呼;徐徐退,而以手捫之者也。 復刺脾之俞。 在背第十一椎下,兩傍各一寸半。用毫針,以手按之,咒日:太始定位,總統坤元,黃庭真氣,來復游全。,誦之三遍,刺之三分,留二呼,進至,二分,動氣至徐徐出針。 人肺病,遇陽明司天先守黠感而三虛。, 人虛、天虛,又汗出放肺,因而三虛,即魂游於上,故曰失守之也。 又過#9金不及,有赤屍鬼干人,令人暴亡。, 不出一時可救之,雖無氣,手足冷者,心腹溫,鼻徹溫,目中神彩不轉,口中無涎,舌卯不縮者,皆可刺活也。 可刺手陽明之所過。 手陽明之所過,合谷穴也,在手大指次指問,手陽明之原也。用毫針,著人體溫暖,先以手按穴,咒曰:青氣真全,帝符日元,七魄歸右,今複本田。誦之三遍,想白黑於穴下,刺入三分,留三呼;次進針至五分,留三呼;復退一分,留一呼;徐徐出針,以手捫其穴,復活也。 復刺肺俞。 肺俞在背第三椎下,兩傍各一寸半。用毫針,著體溫暖,先以手按穴,咒日:左元真人,六合氣賓,天符帝力,來入其司。誦之三遍,針入一寸半,留三呼;次進二分,留一呼;徐徐出針,以手捫其穴也。 人腎病,又遇太陽司天失守,感而三虛。 人虛、天虛,又感出汗於腎,感而三虛,即腎神退游於黃庭,雖不離體,神光不聚,故失守也。 又遇水運不及之年,有黃屍鬼干犯人正氣,吸人神魂,致暴亡。 氣絕,四肢厥玲,心腹微溫,眼色不易,唇口及舌不變,口中無涎即可救也。 可刺足太陽之所過。 足太陽之所過,京骨穴也,在足外側大骨下,赤白肉際陷者中是,足太陽之原也。用毫針,著人身溫暖,以手按穴,咒日:元陽育嬰,五老及真,泥丸玄華,補精長存。想黑氣於穴下,刺入二#10分半,留三呼;乃進至三分,留一呼;徐徐出針,以手捫其穴也。 刺足少陽之俞。 在背第十椎下,兩傍各一寸半。用毫針,先以手按穴,咒日:天玄日晶,太和昆靈,真元內守,持入始青。誦之三遍,刺之三分,留三呼;次又進五分,留三呼;徐徐出針,以手捫之。 黃帝問日:十二藏之相使,神失位,使神彩之不圓,恐邪干犯,治之可刺,願聞其要。 五神失守,以明刺法,又言十二神之妙用也。 岐伯稽首再拜曰:悉乎哉。問至理,道真宗,此非聖帝,焉究斯源,是謂氣神合道,契符上天。 人氣動合司天,神氣相合,由乎盛衰也。 心者,君主之官,神明出焉。 任治於物,故為君主之官。故心從形,有神托心斯存,是故心者,神之舍也。即真心失守,虛而神不守位,即妄游諸室,五神不安,而乃令虛也。 可刺手少陰之源。 手少陰之源者,即是兌骨穴也。此是真心之源,在掌後兌骨之端陷者中,一名中都,用長針,口中溫暖,刺入三分,留三呼;進一分,留一呼;徐徐出針,以手捫其穴,復甦也。 肺者,相傅之官,治節出焉。 位高為君,故官為相傅。主行榮衛,故治節由之,喘息而自然。有多語失節,飲玲形寒悲愴?是以肺神不守位,即虛也。 可刺手太陰之源。 肺之源,出於大淵,在掌後大筋一寸五分問陷者中,手太陰之所過。用長針,以口中溫針,以手按穴,刺入同身寸之三分,留三呼,動氣至而徐徐出針,以手捫穴。 肝者,將軍之官,謀慮出焉。 勇而能斷,故日將軍。潛發未萌,故日謀慮出焉。怒而氣上,遇氣交不前,因而神失守,神光不聚,可用前法刺之,全神守者也。 可刺足厥陰之源。 足厥陰之源,太沖穴也,在足大趾本節後二寸陷者中,乃肝豚所過為源。用長針,便於口中先溫針,以手按穴,刺可入三分,留三呼;進二分,留二呼;徐徐出針,以手捫之也。 膽者,中正之官,訣斷出焉。 剛正果訣,故官為中正。直而不疑,故訣斷出焉。交動而卒怒,怒而不息,氣上而不守位,使人中正不利,欲成膈噎,神光不聚,未有邪干,先可以刺治之者也。 可刺足少陽之源。 足少陽之源,丘墟穴也,在足外踝下如前陷者中,去臨泣穴五寸,足少陽之所過也。用長針,於口內溫針,先以左手按穴,刺可同身寸之三分,留三呼;進至五分,留二呼;徐徐出針,以手捫之也。 擅中者,臣使之官,喜樂出焉。 擅中者,在胸兩乳問,為氣海,手厥陰包絡之所居,此作相火位,故言臣使,主其喜樂,中及驚喜怒思恐,即神失守位,使人如失志,恍恍然,神光不聚,邪來干之,可用刺法治之,正神和也。 可刺心包胳所流。 勞官穴也,在手掌中央動脈,手心主之所流也。用長針,於口中溫,先以左手按穴,刺可同身寸之三分,留二呼,徐徐出針,以手捫其穴也。 脾為諫議之官,知周出焉。 心有所憶謂之意,意中出焉謂之智,智周萬事,皆從意智也。故知周出焉,意有所著#11。慾念生他想勞意不已,智有所存,神遊失守,則神元不聚,可預治之者也。 可刺脾之源。 脾之源,在足內側核骨下陷者中,是足太陰之所過為源。用長針,於口內溫針,先以左手按穴,刺可入三分,留五呼;進至三分,留五呼;即可徐徐而退針,以手捫之。 胃為倉凜之官,五味出焉。 包容五穀,是謂倉凜之官。榮#12養四傍,故云五味出焉。飲食飽甚汗出,食飽房室,即氣留滯注,神遊失守,邪干未至,可以預治全真。 可刺胃之源。 胃之源#13沖陽穴也,在足咐上,如同身寸之五分,骨問動脈上,去陷谷穴五寸,是足陽明之所過。用長針,於口中溫針,先以左手按穴,刺可入三分,留三呼,進至二分,徐徐出針,以手捫其穴。 大腸者,傳道之官,變化出焉。 傳道,為傳不潔之道;變化,謂變化物之形。故云傳道之官,變化出焉。男子有反之過,故失守位,邪非干之,以刺法治之,即令反卻蘇也。 可刺大腸之源。 大腸之源,合谷穴也,在手大指次指曲骨問,手陽明之所過也。用長針,口中溫針,刺入二分,留三分#14,進至二分,留一呼,徐徐出之也。 小腸者,受盛之官,化物出焉。 承奉胃司,受盛糟粕,受元復化,傳入大腸,故云受盛之官,化物出焉。受而有異,非合不合,神失守,可刺全真者。 可刺小腸之源。 小腸之源,腕骨穴也,在手外側腕前起骨下陷者中,手太陽之所過也。用長針,於口中溫針,先以左手按穴,刺可入三分,留三呼;進二分, 留一呼;徐徐出針,次以手捫其穴也。 腎者,作強之官,仗巧出焉。 強於作用,故日作強。造化形容,故日俠巧。在女則當俠巧,在男正日作強。人強作過失,動合於三元八正之日,故神失守位也,故預刺而可全真者也。 刺其腎之源。 腎之源,出於大溪,在足內踝下,跟骨之前陷者中,足少陰之所過為源。用長針,於口中溫針,先以左手按穴,刺入三分,留一呼;進一分,留一呼;徐徐出針,以手捫其穴也。 三焦者,決瀆之官,水道出焉。 引道陰陽,開通閉塞,故官司央瀆,水道出焉。次瀆者,如四瀆入大海,不離其水,百川入海,只江河淮濟入海,不變其道,故日四瀆也。三焦次瀆,即精與水道不相合也,故日三焦者,上中下。上焦者,主內而不出,或非內而即內,故不守。中焦者,主腐熟水谷,或情動於中,人或非動而動,是謂孤動者,神失守位。下焦者,主出而不內,或當出而不出者,故日神失守位也。 刺三焦之源。 三焦之源,陽池穴也,在手錶腕上陷者中,手少陽脈之所過也。用長針,於口中溫針,先以左手按穴,刺可入三分,留三呼;進一分,留一呼;徐徐出針,以手捫之也。 膀胱者,州都之官,精液藏焉,氣化則能出矣。 位當孤府,故日都官。居下內空,故藏精液。若得氣海之氣,施化則波便注泄。氣海之不足,則閩隱不通,故日氣化則能出矣。人若滯便而合氣注膀胱,故精泄氣通#15。水道不宣通,故神失守位。即可以刺法全真者,方知此法大妙也。 刺膀胱之源。 膀胱之源,京骨穴也,在足外側大骨下,赤白肉際陷者中,足太陽之所過。用長針,於口中溫針,先以左手按穴,刺可入三分,留三呼;進二分,留三呼;徐徐而出針,以手捫其穴也。 凡此十二官者,不得相失也。 失則災害至,故不得相失。失之則神光不聚,故有邪干犯之,即害天命,宜先刺以全真也。 是故刺法有全神養真之旨,亦法有修真之道,非治疾也,故要修養和神也。 神為主養之宗,故作先也。 道貴常存,補神固根,精氣不散,神守不分。 內三寶,即神、氣、精。一失其位,三者皆傷。三者同守,故日元和也。 然即神守而雖不去,亦全真。 神如去即死矣。然雖在其體,身中而未去者,亦非守位而全真也。 人神不守,非達至真。 神不守即光明不足,故要守真而聚神光,而可以修真,真勿令泄,人為知道。 至真之要,在乎天玄。 人在母腹,先通天玄之息,是謂玄牝,名日穀神之門,一名神顛,一名上部之地戶,一名人中之岳,一名胎息之門,一名通天之要。人能忘嗜欲,定喜怒,又所動隨天玄牝之息,絕其想念,如在母腹中之時,命日返天息,而歸命回,入寂滅,反太初,還元胎息之道者也。 神守天息,復入本元,命日歸宗。 人有諸疾守位之神,可入玄中之息,而歸命之真全,神之道可久覬也。 黃帝內經素問遺篇卷之三 #1口:明刻本作『不』。 #2□口:元刻本作『嚏也』。 #3室:明刻本無。 #4□:明刻本作『厥』。 #5□:明刻本作『溫』。 #6君:此下疑有脫文。 #7舌:此下元刻本有一字空格。 #8分:疑為『呼』之訛。 #9過:明刻本作『遇』。 #10二:元刻本作『一』 #11著:元刻本作『著』。 #12榮:原作『勞』據文義改。 #13源:原作『陽』,據元刻本改。 #14分;疑當作一呼』。 #15通:元刻本作『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