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帝內經素問三家注(臨床) · 卷第十五
皮部論篇第五十六①
黃帝問曰 :余聞皮有分部 〔1〕 ,脈有經紀 〔2〕 ,筋有結絡 〔3〕 ,骨有度量 〔4〕 ,其所生病各異 〔5〕 ,別其分部 ,左右上下 ,陰陽所在 〔6〕 ,病之始終 ②〔7〕 ,願聞其道 〔8〕 。
①新校正云:按全元起本在第二卷。
②始終:《太素》作「終始」。
〔1〕【楊上善】 前說十五大絡,循其行處以求其病。次說皮部十二絡之以十二經上之以皮分十二部,以取其病,故曰皮有部也。
〔2〕【楊上善】 大絡小絡,總以十二大脈,以為皮部經紀。
〔3〕【楊上善】 十二經筋,各有結聚,各有包絡。
〔4〕【楊上善】 骨有大小長短度量。
〔5〕【楊上善】 以其皮脈筋骨各各不同,故皮脈筋骨生病異之。
〔6〕【楊上善】 別在皮脈筋骨分部異者,有左有右,有上有下,有陰有陽,六種所在。
〔7〕【楊上善】 病客前六,有初有極也。
〔8〕【張介賓】 皮有分部,言人身皮膚之外,上下前後,各有其位,而經絡筋骨,亦各有其次,如《經脈》《經筋》《骨度》《脈度》《骨空》等篇,皆詳明其道。而凡生病者,亦各因其部而證有異也。
岐伯對曰 :欲知皮部以經脈為紀者 ,諸經皆然 〔1〕 。陽明之陽 ,名曰害蜚 〔2〕 ,上下同法 〔3〕 ,視其部中有浮絡者 ,皆陽明之絡也 〔4〕 。其色多青則痛 ,多黑則痹 〔5〕 ,黃赤 ① 則熱 〔6〕 ,多白則寒 〔7〕 ,五色皆見則寒熱也 〔8〕 。絡盛則入客 ② 於經 〔9〕 。陽主外 ,陰主內 〔10〕 。
①黃赤:此上《太素》有「多」字。
②客:《太素》無此字。
〔1〕【王冰】 循經脈行止所主,則皮部可知。諸經,謂十二經脈也。十二經脈皆同。
【楊上善】 欲知皮之部別,十二經為綱紀也,十二經皮部絡,皆以此為例也。
【張介賓】 皮之有部,紀以經脈,故當因經以察部也。
〔2〕【王冰】 蜚,生化也。害,殺氣也。殺氣行則生化彌,故曰害蜚。
【張介賓】 害,損也。蜚,古飛字。陽明之陽,釋陽明之義也。下准此。害蜚者,當與後心主之陰,名曰害肩者,相對參看。按:《至真要》等論曰:陽明何謂也?曰兩陽和明也。厥陰何也?曰兩陰交盡也。蓋三陽之陽,准陽明為盛,故曰合明。三陰之陰,惟厥陰為盛,故曰交盡。此雲蜚者,飛揚也,言陽盛而浮也。凡盛極者必損,故陽之盛也在陽明,陽之損也亦在陽明,是以陽明之陽,名曰害蜚。如《陰陽別論》曰:所謂陰者,真髒也,見則為敗,敗必死也。所謂陽者,胃脘之陽也。又如《平人氣象論》曰:人無胃氣曰逆,逆者死。脈無胃氣亦死。總以陽衰為言,是即害蜚之類。
〔3〕【楊上善】 蜚,扶貴反。陽明大經為陽,故大小絡為陽明之陽。陽明之脈有手有足,手則為上,足則為下。又手陽明在手為下,在頭為上;足陽明在頭為上,在足為下。診色行針,皆同法也,余皆仿此。
〔4〕【王冰】 上,謂手陽明。下,謂足陽明也。
【楊上善】 浮,謂大小絡見於皮者也。
【張介賓】 上者,言手大腸經也。下者,言足胃經也。二經皆屬陽明,故視察之法相同。凡其上下部中,有浮絡之見者,皆陽明之絡也。
〔5〕【楊上善】 絡脈俱有五色,然眾絡以色偏多者候其別病。邪客分肉之間,迫肉初痛,故絡青也。久留為冷為熱,或為不仁以成於痹,故絡青深為胎黑也。
〔6〕【楊上善】 癉熱在中,氣溢皮膚,故絡黃赤也。
〔7〕【楊上善】 堊白,寒也。故寒氣在中,絡白色也。
〔8〕【楊上善】 青赤黃等為陽色也,白黑二種為陰色也,今二色俱見,當知所病有寒熱也。
〔9〕【楊上善】 盛,大小絡盛也。大小絡中痛、痹、熱、寒、寒熱五邪盛者,則循絡入經也。
〔10〕【王冰】 陽,謂陽絡。陰,謂陰絡。此通言之也。手足身分所見經絡皆然。
【楊上善】 陽絡主外,陰絡主內也。在陽絡者主外,在陰絡者主內也。
【張介賓】 此因陽明浮絡之色,而察陽明經病之異也。凡病之始生,必自淺而後深,故絡脈之邪盛,而後入於經脈。絡為陽,故主外。經為陰,故主內。如《壽夭剛柔》篇曰:內有陰陽,外亦有陰陽。在內者,五臟為陰,六腑為陽;在外者,筋骨為陰,皮膚為陽也。凡後六經之上下,五色之為病,其陰陽內外皆同此。
少陽之陽 ,名曰樞持 ①〔1〕 。上下同法 ,視其部中有浮絡者 ,皆少陽之絡也 ,絡盛則入客於經 。故在陽者主內 ,在陰者主出 ,以滲於內 ,諸經皆然 〔2〕 。
太陽之陽 ,名曰關樞 〔3〕 。上下同法 ,視其部中有浮絡 ② 者 ,皆太陽之絡也 ,絡盛則入客於經 〔4〕 。
①樞持:《太素》作「樞特」。
②浮絡:此下《太素》有「脈」字。
〔1〕【王冰】 樞,謂樞要。持,謂執持。
【張介賓】 樞,樞機也。持,主持也。少陽居三陽表里之間,如樞之運,而持其出入之機,故曰樞持。
〔2〕【楊上善】 少陽絡盛則入於經,故主內也;經盛外溢,故主出也。諸陰陽絡主內出者,例以此知也。滲,山蔭反,下入也。
【張介賓】 上者,手少陽三焦經也。下者,足少陽膽經也。凡二經部中有浮絡之見於外者,皆少陽之絡也。其五色為病,皆與陽明者同。然邪必由絡入經,故其有陽者主內,言自陽分而入於內也。在陰者主出以滲於內,言出於經而滲於髒也。此邪氣之序,諸經之皆然者。按:出字義,非外出之謂。《說文》曰:出,進也,象草木益滋,上出達也。觀下文少陰經云:其出者,從陰內注於骨。與此出字相同。
〔3〕【王冰】 關司外動,以靜鎮為事,如樞之運,則氣和平也。
【張介賓】 關,衛固也。少陽為三陽之樞,展布陽氣於中;太陽則衛固其氣而約束於外,故曰關樞。《陰陽離合論》曰:太陽為開。辭異而義同也。
〔4〕【楊上善】 外盛者,則入於大經也。
【張介賓】 上者,手太陽小腸經。下者,足太陽膀胱經。二經色病皆如前。
少陰之陰 ,名曰樞儒 ①〔1〕 。上下同法 ,視其部中有浮絡者 ,皆少陰之絡也 ,絡盛則入客於經 ,其入經也 。從陽部注於經 〔2〕 ,其出者 ② ,從陰內 ③ 注於骨 〔3〕 。
心主之陰 ,名曰害肩 〔4〕 。上下同法 ,視其部中有浮絡者 ,皆心主之絡也 ,絡盛則入客於經 〔5〕 。
太陰之陰 ,名曰關蟄 ④〔6〕 。上下同法 ,視其部中有浮絡者 ,皆太陰之絡也 ,絡盛則入客於經 〔7〕 。
凡十二經絡脈者 ⑤ ,皮之部也 〔8〕 。
①儒:《太素》作「檽」。
②其出者:《太素》作「其經出者」。
③陰內:「陰」下《太素》無「內」字。
④關蟄:《太素》作「關樞」。
⑤經絡脈者:《太素》作「經脈者」。
〔1〕【王冰】 儒,順也。守要而順陰陽開合之用也。新校正云:按《甲乙經》「儒」作「檽」。
【楊上善】 儒,而泉反。
【張介賓】 儒,《說文》:柔也。王氏曰:順也。少陰為三陰開合之樞,而陰氣柔順,故曰樞儒。
〔2〕【楊上善】 從陽絡部注於陽經也。
〔3〕【楊上善】 從陰絡部出注陰經,內注於骨,少陰主骨也。
【張介賓】 上者,手少陰心經。下者,足少陰腎經。二經色病俱如前,其入也從陽部注於經,即自絡入經之謂。其出者從陰內注於骨,謂出於經而入於骨,即前少陽經雲在陰者主出以滲於內之義。
〔4〕【王冰】 心主脈入掖下,氣不和則妨害肩掖之運動。
【張介賓】 心主之陰,手厥陰之陰也。厥陰者,兩陰交盡,陰之極也。肩,任也,載也。陽主乎運,陰主乎載。陰盛之極,其氣必傷,是陰之盛也在厥陰,陰之傷也亦在厥陰,故曰害肩。然則陽明曰害蜚,此曰害肩者,即陰極陽極之義。
〔5〕【張介賓】 上者,手厥陰心主也。下者,足厥陰肝經也。二經色病皆如前。此但言心主,而又曰上下同法,則肝經在所遺耳。
〔6〕【王冰】 關閉蟄類,使順行藏。新校正云:按《甲乙經》「蟄」作「執」。
【張介賓】 關者,固於外。蟄者,伏於中。陰主藏而太陰衛之,故曰關蟄,此亦太陰為開之義。
〔7〕【王冰】 部,皆謂本經絡之所部分。浮,謂浮息也。
【張介賓】 上者,手太陰肺經。下者,足太陰脾經。二經色病皆如前。
〔8〕【王冰】 列陰陽位,部主於皮,故曰皮之部也。
【楊上善】 皮有部者,以十二脈分為部也。
【張介賓】 浮絡見於皮,故曰皮之部。
是故百病之始生也 〔1〕 ,必先於皮毛 ,邪中之則腠理開 ,開則入客於絡脈 。留而不去 ,傳入於經 ① ;留而不去 ,傳入於腑 ,廩於腸胃 〔2〕 。邪之始入於皮也 ,泝然起毫毛 ,開腠理 〔3〕 ;其入於絡也 ,則絡脈盛色變 〔4〕 ;其入客於經也 ,則感 ② 虛乃陷下 〔5〕 ;其留於筋骨之間 ,寒多則筋攣骨痛 ,熱多則筋弛 ③ 骨消 ,肉爍 破 ,毛直而敗 〔6〕 。
①留而不去,傳入於經:《太素》無此八字。
②感:《太素》作「減」。
③弛:《太素》作「施」。
〔1〕【楊上善】 下廣論外邪主於百病,次第所由也。
〔2〕【王冰】 廩,積也,聚也。
【楊上善】 外邪氣,風寒暑濕。邪入身為病,先著皮毛,留而不出,則腠理孔開,因開而入,即客於絡脈,絡脈傳入陽經,陽經傳入六腑,於是稟承腸胃之氣以為百病。
【張介賓】 廩,積也,聚也。中,去聲。
〔3〕【王冰】 泝然,惡寒也。起,謂毛起豎也。腠理,皆謂皮空及文理也。
【楊上善】 泝,蘇護反,流逆上也,謂寒邪逆入腠理也。外邪入身為病也,初著皮毛,能開腠理也。
【張介賓】 泝然,豎起也,寒慄貌。腠理,膚腠之文理也。泝音素,逆流曰泝。
〔4〕【王冰】 盛,謂盛滿。變,謂易其常也。
【楊上善】 能令絡盛色變也。
【張介賓】 絡脈盛,色變異於常也。即上文五色為病之義。
〔5〕【王冰】 經虛邪入,故曰感虛。脈虛氣少,故陷下也。
【楊上善】 減氣為虛,乃血少脈陷也。
【張介賓】 感虛乃陷下,言邪所客者,必因虛乃深也。
〔6〕【王冰】 攣,急也。弛,緩也。消,爍也。《針經》曰:寒則筋急,熱則筋緩,寒勝為痛,熱勝為氣消。 者肉之標,故肉消則 破毛直而敗也。
【楊上善】 循經入於筋骨之間,留而不去。寒邪不去則為二病:筋攣拘急,一也;骨乃疼痛,二也。若熱邪不去則以五病:筋熱緩施,一也;骨熱消細,二也;身肉爍,三也,爍,余藥反,淫邪在肉也; 臑破裂,四也;毛焦而直,五也。熱邪如此客於筋骨之間,遂至於死也。
【張介賓】 攣,急也。弛,縱緩也。消,枯竭也。爍,銷爍也。寒多則血脈凝澀,故為筋攣骨痛。熱多則真陰散亡,故為筋弛骨消等證。 破者,反側多而熱潰肌肉也。毛直而敗者,液不足而皮毛枯槁也。攣,閭員切,又去聲。弛音矢。爍,收勺切。 ,劬允切。
帝曰 :夫子言皮之十二部 ,其生病皆何如 ?岐伯曰 :皮者 ,脈之部也 〔1〕 ,邪客於皮則腠理開 ,開則邪入客於絡脈 ,絡脈滿則注於經脈 ,經脈滿則入舍於腑臟也 ,故皮者有分部 ,不與而生大病也 〔2〕 。帝曰 :善 〔3〕 。
〔1〕【王冰】 脈氣留行,各有陰陽,氣隨經所過而部主之,故云脈之部。
【張介賓】 十二經脈,各有其部,察之於皮,其脈可知,故曰皮者脈之部。
〔2〕【王冰】 脈行皮中,各有部分,脈受邪氣,隨則病生,非由皮氣而能生也。新校正云:按《甲乙經》「不與」作「不愈」。全元起本作「不與」。元起云:氣不與經脈和調,則氣傷於外,邪流入於內,必生大病也。
【楊上善】 前明邪入皮毛乃至稟於腸胃,次言邪入乃至筋骨之間,今言邪入至於臟腑,皆可以從淺至深,以至於大,在淺不療,遂生大病也。與,療也。
〔3〕【張介賓】 經脈既有分部,則邪之中人,可視而知,當速去之。若不預為之治,則邪將日深,而變生大病也。與,預同。
經絡論篇第五十七①
黃帝問曰 :夫絡脈之見也 ,其五色各異 ,青黃赤白黑不同 ,其故何也 ?岐伯對曰 :經有常色而絡無常變也 〔1〕 。黃帝曰 :經之常色 ,何如 ?岐伯曰 :心赤 ,肺白 ,肝青 ,脾黃 ,腎黑 ,皆亦應其經脈之色 〔2〕 。
①新校正云:按全元起本在《皮部論》末,王氏分。
〔1〕【王冰】 經行氣,故色見常應於時。絡主血,故受邪則變而不一矣。
【楊上善】 常,謂五色見者定是絡色也。然五臟六腑之註定屬五行,故臟腑大經各有常色。陰絡隨於陰經,色亦不改。陽絡雖屬陽經,以是陽脈之陽,故隨時變也。
【張介賓】 經有五行之分,故有常色。絡兼陰陽之應,故無常變。
〔2〕【楊上善】 五臟五行之色皆合經脈,故經之色常□也。
【張介賓】 五臟合於五行,故五色各有所主,而經脈之色亦與本髒相應,是為經之常色。按:此節但言五臟而不及六腑者,大都經文皆以五臟為主,言五臟則六腑在其中矣。凡三陰三陽十二經之常色,皆當以此類推。
帝曰 :絡之陰陽 ,亦應其經乎 ?岐伯曰 :陰絡之色應其經 ,陽絡之色變無常 ,隨四時 ① 而行也 〔1〕 。寒多則凝泣 ② ,凝泣則青黑 ,熱多則淖澤 ,淖澤則黃赤 〔2〕 ,此皆 ③ 常色 ,謂之無病 〔3〕 。五色具見者 ,謂之寒熱 〔4〕 。帝曰 :善 。
①隨四時:「隨」下《太素》無「四」字。
②凝泣:《太素》作「涘泣」,下同。
③此皆:《太素》作「此其」。
〔1〕【王冰】 順四時氣化之行止。
【楊上善】 絡有陰陽,陰絡是陰之陰,故隨經色不變;陽絡是陽之陽,故隨時變也。
【張介賓】 此言絡有陰陽而色與經應亦有同異也。《脈度》篇曰:經脈為里,支而橫者為絡,絡之別者為孫。故合經絡而言,則經在里為陰,絡在外為陽;若單以絡脈為言,則又有大絡孫絡在內在外之別。深而在內者是為陰絡,陰絡近經,色則應之,故分五行以配五臟而色有常也。淺而在外者,是為陽絡,陽絡浮顯。色不應經,故隨四時之氣以為進退,而變無常也。觀《百病始生》篇曰:陽絡傷則血外溢,陰絡傷則血內溢。其義可知。何近代諸家之注,皆以六陰為陰絡,六陽為陽絡,豈陽經之絡必無常,陰經之絡必無變乎?皆誤也。
〔2〕【張介賓】 此即言陽絡之變色也。泣,澀同。淖音鬧,濡潤也。
〔3〕【楊上善】 淖,丈卓反,濡甚也。解其陽絡隨時而變也,冬月寒甚,則經脈涘泣,涘泣不通,則陽絡壅而青黑;夏日熱甚,血氣濡甚,則陽絡熱而黃赤也。陽絡如此隨四時而變者,此為陽絡常色,謂之無病之候也。不可見而色見者,病也。
〔4〕【王冰】 淖,濕也。澤,潤液也,謂微濕潤也。
【楊上善】 隨一時中五色俱見者,此為寒熱之病也。
【張介賓】 如前五色之應五臟者,皆常色也。常色者,無病之色也。若五色具見,則陰陽變亂,失其常矣,故為往來寒熱之病。
氣穴論篇第五十八①
黃帝問曰 :余聞氣穴三百六十五 ,以應一歲 ,未知其所 ,願卒聞之 〔1〕 。岐伯稽首再拜對曰 :窘乎哉問也 !其非聖帝 ,孰能窮其道焉 !因 ② 請溢意盡言其處 〔2〕 。帝捧手逡巡 ③ 而卻曰 :夫子之開余道也 ,目未見其處 ,耳未聞其數 ,而目以明 ,耳以聰矣 〔3〕 。岐伯曰 :此所謂聖人易語 ,良馬易御也 〔4〕 。帝曰 :余非 ④ 聖人之易語也 。世言真數 ⑤ 開人意 ⑥〔5〕 ,今余所訪問 ⑦ 者真數 ,發蒙解惑 ,未足以論也 〔6〕 。然余願聞夫子溢志盡言其處 ,令 ⑧ 解其意 ,請藏之金匱 ,不敢復出 〔7〕 。
①新校正云:按全元起本在第二卷。
②因:《太素》作「固」。
③逡巡:《太素》作「遵循」。
④余非:《太素》無此字。
⑤言真數:《太素》作「言其真數」。
⑥人意:此下《太素》有「也」字。
⑦訪問:《太素》作「方問」。
⑧令:《太素》作「今皆」。
〔1〕【楊上善】 三百六十五。
【張介賓】 人身孔穴,皆氣所居,本篇言穴不言經,故曰氣穴。周身三百六十五氣穴,周歲三百六十五日,故以應一歲。卒,盡也。
〔2〕【王冰】 孰,誰也。
【張介賓】 窘,窮而難也。孰,誰也。溢,暢達也。
〔3〕【王冰】 目以明耳以聰,言心志通明,迥如意也。
【楊上善】 遵循音逡巡,窮究尋也。溢意,縱志也。處,三百六十五穴也。捧手,端拱也。遵循而卻,服應之動也。雖未即事見聞,因言具知,故已聰明也。
〔4〕【張介賓】 聖人者聞聲知情,無所不達,故聖人易語。良馬者不稱其力,稱其德也,故良馬易御。
〔5〕【楊上善】 帝言岐伯以有聖德,言其實理,雖非聖帝,亦可知矣。
〔6〕【王冰】 開氣穴真數,庶將解彼蒙昧之疑惑,未足以論述深微之意也。
〔7〕【王冰】 言其處,謂穴俞處所。
【楊上善】 余所問者,但可發蒙解惑,而未足以為至極之論也。唯願夫子縱志言之,藏之不敢失墜也。
【張介賓】 真數,格物窮理之數也。發蒙解惑未足以論,蓋帝自謙非聖人,故不有真數,不足以論也。
岐伯再拜而起曰 :臣請言之 〔1〕 。背與心相控而痛 ,所治天突與十椎及上紀 〔2〕 ,上紀者 ,胃脘也 〔3〕 ,下紀者 ,關元也 〔4〕 。背胸邪系 ② 陰陽左右 ,如此其病前後痛澀 ,胸脅痛而 ③ 不得息 ,不得臥 ,上氣短氣偏 ① 痛 〔5〕 ,脈滿起斜出尻脈 ,絡胸脅 ④ ,支心貫鬲 ,上肩加天突斜下肩交十椎下 〔6〕 。
①偏:新校正云:按別本「偏」一作「滿」。
②背胸邪系:《太素》作「邪擊」二字。
③痛而:《太素》作「而痛」。
④脅:《太素》無此字。
〔1〕【張介賓】 此下舊本有云:背與心相控而痛,所治天突與十椎及上紀,上紀者胃脘也,下紀者關元也。背胸邪系陰陽左右,如此,其病前後痛澀,胸脅痛而不得息,不得臥,上氣短氣,偏痛,脈滿起,斜出尻脈,絡胸脅,支心貫鬲,上肩加天突,斜下肩交十椎下。以上共計八十七字,按其文義與上下文不相流貫,新校正疑其為《骨空論》文脫誤於此者是。
〔2〕【王冰】 天突在頸結喉下,同身寸之四寸中央宛宛中,陰維任脈之會,低針取之,刺可入同身寸之一寸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三壯。按:今《甲乙經》《經脈流注孔穴圖經》當脊十椎下並無穴目,恐是七椎也,此則督脈氣所主之,上紀之處次如下說。新校正云:按《甲乙經》「天突在結喉下五寸」。
【張介賓】 天突,任脈穴。十椎,督脈之中樞也。此穴諸書不載,惟《氣府論》督脈氣所發條下,王氏注曰:中樞在第十椎節下間。與此相合,可無疑也。上紀如下文。
〔3〕【王冰】 謂中脘也。中脘者,胃募也,在上脘下同身寸之一寸,居心蔽骨與齊之中,手太陽、少陽、足陽明三脈所生,任脈氣所發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一寸二分,若灸者可灸七壯。新校正云:按《甲乙經》雲「任脈之會也」。
〔4〕【王冰】 關元者,少陽募也,在齊下同身寸之三寸,足三陰任脈之會,刺可入同身寸之二寸,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七壯。
【張介賓】 胃脘,即中脘,胃之募也,為手太陽少陽足陽明所生,任脈之會;關元,小腸募也,為足三陰任脈之會,故曰「上紀下紀」。
【楊上善】 任脈上於脊里,為經絡海,其浮而外者,循腹里當齊上胸,至咽喉,絡唇口,故背胸相控痛者,任脈之痛也。此等諸穴是任脈所貫,所以取之也。
〔5〕【王冰】 尋此支絡脈泳注病形證,悉是督脈支絡自尾骶出,各上行,斜絡脅,支心貫鬲,上加天突,斜之肩而下交於七椎。新校正云:詳自「背與心相控而痛」至此,疑是《骨空論》文,簡脫誤於此。
【楊上善】 量此脈行處生病,皆是督脈所為。下髒者,下絡腎臟也。
【張介賓】 此詳言上文背與心相控而痛者,悉由任督二脈之為病也。蓋任在前,督在後,背為陽,腹為陰,故為前後痛澀等病。其在下者斜出尻脈,在上者絡胸脅,支心貫鬲,上肩加天突,左右斜下肩,交十椎下,所以當刺天突、中樞、胃脘、關元等穴。
〔6〕【張介賓】 髒,五臟也。俞,井滎俞經合也。五臟之俞,五五二十五穴,左右合之,共五十穴。肝之井,大敦也。滎,行間也。俞,太沖也。經,中封也。合,曲泉也。心主之井,中沖也;滎,勞宮也;俞,大陵也;經,間使也。
髒 ① 俞五十穴 〔1〕 ,腑俞七十二穴 〔2〕 。
①髒:《太素》無此字。
〔1〕【王冰】 髒,謂五臟肝心脾肺腎,非兼四形髒也。俞,謂井滎俞經合,非背俞也。然井滎俞經合者,肝之井也,大敦也;滎,行間也;俞,太沖也;經,中封也;合,曲泉也。大敦在足大指端,去爪甲角如韭葉,及三毛之中,足厥陰脈之所出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留十呼,若灸者可灸三壯。行間,在足大指之間脈動應手陷者中,足厥陰脈之所流也。新校正云:按《甲乙經》,「留」作「流」。余所「流」並作「留」。刺可入同身寸之六分,留十呼,若灸者可灸三壯。太沖,在足大指本節後同身寸之二寸陷者中。新校正云:按《刺腰痛》注云:「本節後內間同身寸之二寸陷者中,動脈應手。」足厥陰脈之所注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留十呼,若灸者可灸三壯。中封,在足內踝前同身寸之一寸半,新校正云:按《甲乙經》雲「一寸」。陷者中,仰足而取之,伸足乃得之,足厥陰脈之所行也。刺可入同身寸之四分,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三壯。曲泉,在膝內輔骨下大筋上小筋下陷者中,屈膝而得之,足厥陰脈之所入也,刺可入同身寸之六分,留十呼,若灸者可灸三壯。心包之井者,中沖也;滎,勞宮也;俞,太陵也;經,間使也;合,曲澤也。中沖在手中指之端,去爪甲角如韭葉陷者中,手心主脈之所出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一分,留三呼,若灸者可灸一壯。勞宮在掌中央動脈,手心主脈之所流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留六呼,若灸者可灸三壯。大陵在掌後骨兩筋間陷者中,手心主脈之所注也,刺可入同身寸之六分,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三壯。間使在掌後同身寸之三寸,兩筋間陷者中,手心主脈之所行也。刺可入同身寸之六分,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七壯。新校正云:按《甲乙經》雲「灸三壯」。曲澤,在肘內廉下陷者中,屈肘而得之,手心主脈之所入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三壯。脾之井者,隱白也;滎,大都也;俞,太白也;經,商丘也;合,陰陵泉也。隱白在足大指之端內側,去爪甲角如韭葉,足太陰脈之所出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一分,留三呼,若灸者可灸三壯。大都在足大指本節後陷者中,足太陰脈之所流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三壯。太白在足內側核骨下陷者中,足太陰脈之所注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三壯。商丘在足內踝下微前陷者中,足太陰脈之所行也,刺可入同身寸之四分,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三壯。陰陵泉,在膝下內側輔骨下陷者中,伸足乃得之,足太陰脈之所入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五分,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三壯。肺之井者,少商也;滎,魚際也;俞,太淵也;經,經渠也;合,尺澤也。少商在手大指之端內側,去爪甲角如韭葉,手太陰脈之所出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一分,留一呼,若灸者可灸三壯。新校正云:按《甲乙經》作「一壯」。魚際在手大指本節後內側散脈,手太陰脈之所流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留三呼,若灸者可灸三壯。太淵在掌後陷者中,手太陰脈之所注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二分,留二呼,若灸者可灸三壯。經渠在寸口陷者中,手太陰脈之所行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留三呼,不可灸,傷人神明。尺澤在肘中約上動脈,手太陰脈之所入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留三呼,若灸者可灸三壯。腎之井者,湧泉也;滎,然骨也;俞,太溪也;經,復溜也;新校正云:按《甲乙經》「溜」作「留」,余「復溜」字並同。合,陰谷也。湧泉在足心陷者中,曲足卷指宛宛中,足少陰脈之所出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留三呼,若灸者可灸三壯。然骨在足內踝前起大骨下陷者中,足少陰脈之所流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留三呼,若灸者可灸三壯,刺此多見血,令人立飢欲食。太溪在足內踝後跟骨動脈陷者中,足少陰脈之所注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三壯。復溜在足內踝上同身寸之二寸陷者中,新校正云:按《刺腰痛》篇注云:「在內踝後上五寸動脈。」足太陰脈之所行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留三呼,若灸者可灸五壯。陰谷在膝下內輔骨之後,大筋之下,小筋之上,按之應手,屈膝而得之,足太陰脈之所入也,刺可入同身寸之四分,若灸者可灸三壯。如是五臟之俞,髒各五穴,則二十五俞,以左右脈具而言之,則五十穴。
【楊上善】 五臟各有五輸,合二十五輸,此一葙手足為言;今兩葙合論,故有五十穴也。
【張介賓】 合,曲澤也。脾之井,隱白也;滎,大都也;俞,太白也;經,商丘也;合,陰陵泉也。肺之井,少商也;滎,魚際也;俞,太淵也;經,經渠也;合,尺澤也。腎之井,湧泉也;滎,然谷也;俞,太溪也;經,復溜也;合,陰谷也。右五臟言心主而不言心,以《邪客》篇云:手少陰之脈獨無腧。諸邪之在於心者,皆在於心之包絡,包絡者心主之脈也,故獨無腧焉。
〔2〕【王冰】 腑,謂六腑,非兼九形腑也。俞,亦謂井、滎、俞、原、經、合,非背俞也。肝之腑膽,膽之井者,竅陰也;滎,俠溪也;俞,臨泣也;原,丘虛也;經,陽輔也;合,陽陵泉也。竅陰在足小指次指之端,去爪甲角如韭葉,足少陽脈之所出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一分,留一呼,新校正云:按《甲乙經》作「三呼」。若灸者可灸三壯。俠溪在足小指次指歧骨間,本節前陷者中,足少陽脈之所流,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留三呼,若灸者可灸三壯。臨泣在足小指次指本節後間陷者中,去俠溪同身寸之一寸半,足少陽脈之所注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新校正云:按《甲乙經》作「二分」。留五呼,若灸者可灸三壯。丘虛在足外踝下如前陷者中,去臨泣同身寸之三寸,足少陽脈之所過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五分,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三壯。陽輔在足外踝上,新校正云:按《甲乙經》云:「外踝上四寸。」輔骨前絕骨之端,如前同身寸之三分所,去丘虛同身寸之七寸,足少陽脈之所行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五分,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三壯。陽陵泉在膝下同身寸之一寸 外廉,陷者中,足少陽脈之所入也,刺可入同身寸之六分,留十呼,若灸者可灸三壯。脾之腑胃,胃之井者,厲兌也;滎,內庭也;俞,陷谷也;原,沖陽也;經,解溪也;合,三里也。厲兌在足大指次指之端,去爪甲角如韭葉,足陽明脈之所出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一分,留一呼,若灸者可灸一壯。內庭在足大指次指外間陷者中,足陽明脈之所流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留十呼,新校正云:按《甲乙經》作「二十呼」。若灸者可灸三壯。陷谷在足大指次指外間本節後陷者中,去內庭同身寸之二寸,足陽明脈之所注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五分,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三壯。沖陽在足跗上同身寸之五寸骨間動脈上,去陷谷同身寸之三寸,足陽明脈之所過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留十呼,若灸者可灸三壯。解溪在沖陽後同身寸之二寸半,新校正云:按《甲乙經》作「一寸半」,《刺瘧》注作「三寸半」,《素問》二注不同,當從《甲乙經》之說。腕上陷者中,足陽明脈之所行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五分,留五呼,若灸者可灸三壯。三里在膝下同身寸之三寸, 骨外廉兩筋肉分間,足陽明脈之所入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一寸,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三壯。肺之腑大腸,大腸之井者,商陽也;滎,二間也;俞,三間也;原,合谷也;經,陽溪也;合,曲池也。商陽在手大指次指內側,去爪甲角如韭葉,手陽明脈之所出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一分,留一呼,若灸者可灸三壯。二間在手大指次指本節前內側陷者中,手陽明脈之所流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留六呼,若灸者可灸三壯。三間在手大指次指本節後內側陷者中,手陽明脈之所注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留三呼,若灸者可灸三壯。合谷在手大指次指歧骨之間,手陽明脈之所過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留六呼,若灸者可灸三壯。陽溪在腕中上側兩筋間陷者中,手陽明脈之所行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三壯。曲池在肘外輔屈肘兩骨之中,手陽明脈之所入也,以手拱胸取之,刺可入同身寸之五分,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三壯。心之腑小腸,小腸之井者,少澤也;滎,前谷也;俞,後溪也;原,腕骨也;經,陽穀也;合,少海也。少澤在手小指之端,去爪甲下同身寸之一分陷者中,手太陽脈之所出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一分,留二呼,若灸者可灸一壯。前谷在手小指外側本節前陷者中,手太陽脈之所流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一分,留三呼,若灸者可灸三壯。後溪在手小指外側本節後陷者中,手太陽脈之所注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一分,留二呼,若灸者可灸一壯。腕骨在手外側腕前起骨下陷者中,手太陽脈之所過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二分,留三呼,若灸者可灸三壯。陽穀在手外側腕中銳骨之下陷者中,手太陽脈之所行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二分,留三呼,新校正云:按《甲乙經》作「二呼」。若灸者可灸三壯。少海在肘內大骨外,去肘端同身寸之五分陷者中,屈肘乃得之,手太陽脈之所入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二分,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五壯。心包之腑三焦,三焦之井者,關沖也;滎,液門也;俞,中渚也;原,陽池也;經,支溝也;合,天井也。關沖在手小指次指之端,去爪甲角如韭葉,手少陽脈之所出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一分,留三呼,若灸者可灸三壯。液門在手小指次指間陷者中,手少陽脈之所流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二分,若灸者可灸三壯。中渚在手小指次指本節後間陷者中,手少陽脈之所注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二分,留三呼,若灸者可灸三壯。陽池在手錶腕上陷者中,手少陽脈之所過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二分,留六呼,若灸者可灸三壯。支溝在腕後同身寸之三寸兩骨之間陷者中,手少陽脈之所行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二分,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三壯。天井在肘外大骨之後同身寸之一寸兩筋間陷者中,屈肘得之,手少陽脈之所入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一寸,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三壯。腎之腑膀胱,膀胱之井者,至陰也;滎,通谷也;俞,束骨也;原,京骨也;經,崑崙也;合,委中也。至陰在足小指外側,去爪甲角如韭葉,足太陽脈之所出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一分,留五呼,若灸者可灸三壯。通谷在足小指外側本節前陷者中,太陽脈之所流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二分,留五呼,若灸者可灸三壯。束骨在足小指外側本節後,赤白肉際陷者中,足太陽脈之所注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留三呼,若灸者可灸三壯。京骨在足外側大骨下,赤白肉際陷者中,按而得之,足太陽脈之所過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三壯。崑崙在足外踝後腿骨上陷者中,細脈動應手,足太陽脈之所行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五分,留十呼,若灸者可灸三壯。委中在膕中央約文中動脈。新校正云:詳「委中穴」與《甲乙經》及《刺瘧》篇注、《痹論》注同。又《骨空論》云:「在膝解之後,曲腳之中,背面取之」。又《熱穴論》注、《刺熱》篇注云:「在足膝後屈處。」足太陽脈之所入,刺可入同身寸之五分,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三壯。如是六腑之俞、腑各六穴,則三十六俞。以左右脈具而言之,則七十二穴。
【楊上善】 六腑各有六輸,此三十六輸,此亦一葙手足為言;兩葙合論,故有七十二穴也。
【張介賓】 腑,六腑也。髒俞惟五,腑俞有六,曰井、滎、俞、原、經、合也。六腑之俞,六六三十六穴,左右合之,共七十二穴。膽之井,竅陰也;滎,俠溪也;俞,臨泣也;原,丘墟也;經,陽輔也;合,陽陵泉也。胃之井,厲兌也;滎,內庭也;俞,陷谷也;原,沖陽也;經,解溪也;合,三里也。大腸之井,商陽也;滎,二間也;俞,三間也;原,合谷也;經,陽溪也;合,曲池也。小腸之井,少澤也;滎,前谷也;俞,後溪也;原,腕骨也,經,陽穀也;合,小海也。三焦之井,關沖也;滎,液門也;俞,中渚也;原,陽池也;經,支溝也;合,天井也。膀胱之井,至陰也;滎,通谷也;俞,束骨也;原,京骨也;經,崑崙也;合,委中也。
熱俞五十九穴 〔1〕 ,水俞五十七穴 〔2〕 。頭上五行行五 ,五五二十五穴 〔3〕 ,中 兩傍各五 ,凡十穴 〔4〕 ,大椎 ① 上兩傍各一 ,凡二穴 〔5〕 ,目瞳子浮白二穴 〔6〕 ,兩髀厭分中 ② 二穴 〔7〕 ,犢鼻二穴 〔8〕 ,耳中多所聞二穴 〔9〕 ,眉本二穴 〔10〕 ,完骨二穴 〔11〕 ,頂中央一穴 〔12〕 ,枕骨二穴 〔13〕 ,上關二穴 〔14〕 ,大迎二穴 〔15〕 ,下關二穴 〔16〕 ,天柱二穴 〔17〕 ,巨虛上下廉 ③ 四穴 〔18〕 ,曲牙二穴 〔19〕 ,天突一穴 〔20〕 ,天府二穴 〔21〕 ,天牖二穴 〔22〕 ,扶突二穴 〔23〕 ,天窗二穴 〔24〕 ,肩解二穴 〔25〕 ,關元一穴 ④〔26〕 ,委陽二穴 〔27〕 ,肩貞二穴 〔28〕 ,喑門 ⑤ 一穴 〔29〕 ,齊一穴 〔30〕 ,胸俞 ⑥ 十二穴 ⑦〔31〕 ,背俞二穴 〔32〕 ,膺俞十二穴 ⑦〔33〕 ,分肉二穴 〔34〕 ,踝上橫二穴 〔35〕 ,陰陽蹺四穴 〔36〕 ,水俞在諸分 〔37〕 ,熱俞在氣穴 〔38〕 ,寒熱俞 ⑧ 在兩骸厭中二穴 〔39〕 ,大禁二十五 ,在天府下五寸 〔40〕 ,凡三百六十五穴 ,針之所由行也 ⑨〔41〕 。
①大椎:《太素》作「大杼」。
②分中:《太素》無「分」字。
③上下廉:《太素》無「廉」字。
④新校正云:詳此已前釋,舊當篇再注,今去之。
⑤喑門:《太素》作「肩髃」。
⑥胸俞:《太素》作「肓輸」。
⑦十二穴:《太素》作「二穴」。
⑧寒熱俞:《太素》作「寒俞」。
⑨新校正云:詳自「髒俞五十」至此,並重複共得三百六十穴,通前、天突、十椎、上紀、下紀,共三百六十五穴,除重複,實有三百一十三穴。
〔1〕【張介賓】 具《水熱穴論》注中。
〔2〕【王冰】 並具《水熱穴論》中。新校正云:按「熱俞」又見《刺熱》篇注。
【張介賓】 並出《水熱穴論》王氏注中。
〔3〕【王冰】 此亦熱俞之五十九穴也。
【張介賓】 此即前熱俞五十九穴中之數,而重言之也。
〔4〕【王冰】 謂五臟之背俞也,肺俞在第三椎下兩傍;心俞在第五椎下兩傍;肝俞在第九椎下兩傍;脾俞在第十一椎下兩傍;腎俞在第十四椎下兩傍。此五臟俞者,各俠脊相去同身寸之一寸半,並足太陽脈之會,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肝俞留六呼,余並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三壯。俠脊數之則十穴也。
【張介賓】 此五臟之背俞,謂肺俞心俞肝俞脾俞腎俞也,皆足太陽經夾脊之兩傍者,共十穴。 ,膂同。
〔5〕【王冰】 今《甲乙經》《經脈流注孔穴圖經》並不載,未詳何俞也。新校正云:按大椎上傍無穴,大椎下傍穴名大杼,後有,故王氏雲未詳。
【張介賓】 大椎,督脈穴,連上兩傍者共三穴,其兩傍二穴。按王氏云:《甲乙經》《經脈流注孔穴圖經》並不載,未詳何俞也。新校正云:大椎上傍無穴。今於大椎上傍按之甚酸,必當有穴,意者《甲乙》等經猶有未盡。
〔6〕【王冰】 瞳子髎在目外去眥同身寸之五分,手太陽手足少陽三脈之會,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若灸者可灸三壯。浮白在耳後入髮際同身寸之一寸,足太陽少陽二脈之會,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若灸者可灸三壯。左右言之,各二為四也。
【張介賓】 瞳子髎、浮白各二穴,皆足少陽經也,共四穴。
〔7〕【王冰】 謂環跳穴也。在髀樞後,足少陽太陽二脈之會,刺可入同身寸之一寸,留二十呼,若灸者可灸三壯。新校正云:按王氏雲「在髀樞後」,按《甲乙經》雲「在髀樞中」,「後」當作「中」。灸「三壯」《甲乙經》作「五壯」。
【張介賓】 髀厭分中,謂髀樞骨分縫中,即足少陽環跳穴也。犢鼻二穴,犢鼻,足陽明穴也。
〔8〕【王冰】 在膝臏下 上俠解大筋中,足陽明脈氣所發,刺可入同身寸之六分,若灸者可灸三壯。
〔9〕【王冰】 聽宮穴也,在耳中珠子,大如赤小豆,手足少陽手太陽三脈之會,刺可入同身寸之一分,若灸者可灸三壯。新校正云:按《甲乙經》云:「刺可入三分。」
【張介賓】 手太陽聽宮也。
〔10〕【王冰】 攢竹穴也。在眉頭陷者中,足太陽脈氣所發,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留六呼,若灸者可灸三壯。
【張介賓】 足太陽攢竹也。
〔11〕【王冰】 在耳後入髮際同身寸之四分,足太陽少陽之會,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三壯。新校正云:按《甲乙經》云:「刺可入二分,灸七壯。」
【張介賓】 足少陽經也。
〔12〕【王冰】 風府穴也。在頂上入髮際同身寸之一寸,大筋內宛宛中,督脈、陽維二經之會,疾言其肉立起,言休其肉立下,刺可入同身寸之四分,留三呼,灸之不幸,使人喑。
【張介賓】 督脈風府也。
〔13〕【王冰】 竅陰穴也。在完骨上,枕骨下,搖動應手,足太陽少陰之會,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若灸者可灸三壯。新校正云:按《甲乙經》云:「刺可入四分,灸可五壯。」
【張介賓】 足少陽上竅陰也。
〔14〕【王冰】 《針經》所謂刺之則 不能欠者也。在耳前上廉起骨,關口有空,手少陽足陽明之會,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三壯,刺深令人耳無所聞。
【張介賓】 足少陽客主人也。
〔15〕【王冰】 在曲頷前同身寸之一寸三分骨陷者中動脈,足陽明脈氣所發,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三壯。
【張介賓】 足陽明穴也。
〔16〕【王冰】 《針經》所謂刺之則欠不能 者也,在上關下耳前動脈下廉,合口有空,張口而閉,足陽明少陽二脈之會,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三壯,耳中有干 之,不得灸也。新校正云:按《甲乙經》「 之」作「 抵」。
【張介賓】 足陽明穴也。
〔17〕【王冰】 在俠頸後髮際大筋外廉陷者中,足太陽脈氣所發,刺可入同身寸之二分,留六呼,若灸者可灸三壯。
【張介賓】 足太陽經穴也。
〔18〕【王冰】 上廉,足陽明與大腸合也,在膝犢鼻下 外廉同身寸之六寸,足陽明脈氣所發,刺可入同身寸之八分,若灸者可灸三壯。下廉,足陽明與小腸合也,在上廉下同身寸之三寸,足陽明脈氣所發,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若灸者可灸三壯。新校正云:按《甲乙經》並《刺熱》篇注、《水熱穴》注,「上廉」在「三里下三寸」,此雲「犢鼻下六寸」者,蓋三里在犢鼻三寸,上廉又在三里下三寸,故云六寸也。
【張介賓】 巨虛上廉,巨虛下廉,皆足陽明經穴。
〔19〕【王冰】 頰車穴也。在耳下曲頰端陷者中,開口有空,足陽明脈氣所發,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若灸者可灸三壯也。
【張介賓】 足陽明頰車也。
〔20〕【王冰】 已前釋也。
【張介賓】 任脈穴也。
〔21〕【王冰】 在腋下同身寸之三寸臂臑內廉動脈,手太陰脈氣所發,禁不可灸,刺可入同身寸之四分,留三呼。
【張介賓】 手太陰穴也。
〔22〕【王冰】 在頸筋間缺盆上,天容後,天柱前,完骨下髮際上,手少陽脈氣所發,刺可入同身寸之一寸,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三壯。
【張介賓】 手少陽穴也。
〔23〕【王冰】 在頸當曲頰下同身寸之一寸,人迎後,手陽明脈氣所發,仰而取之,刺可入同身寸之四分,若灸者可灸三壯。
【張介賓】 手陽明穴也。
〔24〕【王冰】 在曲頰下扶突後動脈應手陷者中,手太陽脈氣所發,刺可入同身寸之六分,若灸者可灸三壯。
【張介賓】 手太陽穴也。
〔25〕【王冰】 謂肩井也。在肩上陷解中,缺盆上大骨前,手足少陽陽維之會,刺可入同身寸之五分,若灸者可灸三壯。新校正云:按《甲乙經》「灸五壯」。
【張介賓】 足少陽肩井也。
〔26〕【張介賓】 任脈穴也。
〔27〕【王冰】 三焦下輔俞也。在膕中外廉兩筋間,此足太陽之別絡,刺可入同身寸之七分,留五呼,若灸者可灸三壯,屈身而取之。
【張介賓】 足太陽穴也。
〔28〕【王冰】 在肩曲甲下兩骨解間,肩髃後陷者中,手太陽脈氣所發,刺可入同身寸之八分,若灸者可灸三壯。
【張介賓】 手太陽穴也。
〔29〕【王冰】 在項髮際宛宛中,入系舌本,督脈陽維二經之會,仰頭取之,刺可入同身寸之四分,不可灸,灸之令人瘖。新校正云:按《氣府》注云:「去風府一寸。」
【張介賓】 督脈啞門也。
〔30〕【王冰】 齊中也,禁不可刺,刺之使人齊中惡瘍,潰矢出者死不可治,若灸者可灸三壯。
【張介賓】 任脈神闕也。
〔31〕【王冰】 謂俞府、彧中、神藏、靈墟、神封、步廊,左右則十二穴也。俞府在巨骨下俠任脈兩傍,橫去任脈各同身寸之二寸陷者中,下五穴遞相去同身寸之一寸六分陷者中,並足少陰脈氣所發,仰而取之,刺可入同身寸之四分,若灸者可灸五壯。
【張介賓】 謂俞府、彧中、神藏、靈墟、神封、步廊,左右共十二穴,俱足少陰經穴。
〔32〕【王冰】 大杼穴也。在脊第一椎下兩傍,相去各同身寸之一寸半陷者中,督脈別絡手足太陽三脈氣之會,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七壯。
【張介賓】 足太陽大杼也。
〔33〕【王冰】 謂雲門、中府、周榮、胸卿、天溪、食竇,左右則十二穴也。新校正云:按《甲乙經》作「周營、胸鄉」。雲門在巨骨下俠任脈傍,橫去任脈各同身寸之六寸,新校正云:按《水熱穴》注作「胸中行兩傍」,與此文雖異,處所無別。陷者中,動脈應手,雲門、中府相去同身寸之一寸,餘五穴遞相區同身寸之一寸六分陷者中,並手太陰脈氣所發,雲門、食竇舉臂取之,余並仰而取之,雲門刺可入同身寸之七分,太深令人逆息,中府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留五呼,余刺可入同身寸之四分,若灸者可灸五壯。新校正云:詳王氏以此十二穴並手太陰,按《甲乙經》雲門乃手太陰,中府乃手足太陰之會,周榮已下乃足太陰,非十二穴並手太陰也。
【張介賓】 胸之兩傍曰膺,膺俞者,手太陰之雲門、中府,足太陰之周榮、胸鄉、天溪、食竇,左右共十二穴也。
〔34〕【王冰】 在足外踝上絕骨之端同身寸之三分筋肉分間,陽維脈氣所發,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三壯。新校正云:按《甲乙經》無分肉穴,詳處所疑是陽輔,作足外踝上,輔骨前絕骨端如前三分所,又按《刺腰痛》注作「絕骨之端如後二分,刺入五分,留十呼」。與此注小異。
【張介賓】 足少陽陽輔也,重出。
〔35〕【王冰】 內踝上者,交信穴也。交信去內踝上同身寸之二寸,少陰前太陰後筋骨間,足陰蹺之郄,刺可入同身寸之四分,留五呼,若灸者可灸三壯。外踝上,附陽穴也。附陽去外踝上同身寸之三寸,太陽前少陰後筋骨間,陽蹺之郄,刺可入同身寸之六分,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三壯。新校正云:按《甲乙經》「附陽」作「付陽」。
【張介賓】 內踝上,交信也,足少陽經穴。外踝上,附陽也,足太陽經穴。左右共四穴。
〔36〕【王冰】 陰蹺穴在足內踝下,是謂照海,陰蹺所生,刺可入同身寸之四分,留六呼,若灸者可灸三壯。陽蹺穴是謂申脈,陽蹺所生,在外踝下陷者中,新校正云:按《刺腰痛》篇注作「在外踝下五分」,《繆刺論》注云「外踝下半寸」。容爪甲,刺可入同身寸之二分,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三壯。新校正云:按《甲乙經》留「七呼」作「六呼」,《刺腰痛》篇注作「十呼」。
【張介賓】 陰蹺穴,足少陰照海也。陽蹺穴,足太陽申脈也。左右共四穴,蹺有五音,蹺,皎,喬,腳,又極虐切。
〔37〕【王冰】 分,謂肉之分理間,治水取之。
【張介賓】 水屬陰,多在肉理諸分之間,故治水者當取諸陰分,如水俞五十七穴者是也。
〔38〕【王冰】 寫熱則取之。
【張介賓】 熱為陽,多在氣聚之穴,故治熱者當取諸陽分,如熱俞五十九穴者是也。
〔39〕【王冰】 骸厭,謂膝外俠膝之骨厭中也。
【楊上善】 以上言三種輸穴之所在。骸,核皆反,骨也。別本為骩,於靡反,骨端曲貌也。
【張介賓】 兩骸厭中,謂膝下外側骨厭中,足少陽陽關穴也。骸音鞋,《說文》:脛骨。
〔40〕【王冰】 謂五里穴也。所以謂之大禁者,謂其禁不可刺也。《針經》曰:「迎之五里,中道而上,五至而已,五注而髒之氣盡矣,故五五二十五而竭其俞矣,蓋謂此也。」又曰:「五里者,尺澤之後五里。」與此文同。
【楊上善】 以上九十九穴,通療諸病也。
【張介賓】 大禁者,禁刺之穴,謂手陽明五里也,在手太陰天府穴下五寸,左右共二穴。《玉版》篇曰:迎之五里,中道而止,五至而已,五往而髒之氣盡矣,故五五二十五而竭其輸矣,正此謂也。
〔41〕【楊上善】 三百六十五穴中,有大禁者,五里穴也,在臂天府以下五寸,五五二十五往寫此穴氣,氣盡而死,故為大禁也。
【張介賓】 自髒俞五十穴至此,共三百六十五穴。若連前所列天突、十椎、胃脘、關元四穴,則總計三百六十九穴。內除關元、天突及頭上二十五穴俱系重複外,實止三百四十二穴。蓋去古既遠,相傳多失,必欲考其詳數不能也。
帝曰 :余已知氣穴之處 ,游針之居 ,願聞孫絡溪谷 ,亦有所應乎 〔1〕 ?岐伯曰 :孫絡三百六十五穴會 ,亦以應一歲 〔2〕 ,以溢 ① 奇邪 ,以通榮衛 ②〔3〕 ,榮衛稽留 ,衛散榮溢 ③ ,氣竭 ④ 血著 ,外為發熱 ,內為少氣 〔4〕 ,疾寫無怠 ,以通榮衛 ,見而寫之 ,無問所會 〔5〕 。
①溢:《太素》作「洫」。
②榮衛:《太素》作「營衛」,下同。
③榮衛稽留,衛散榮溢:《太素》作「稽留營洫」。
④氣竭:《太素》作「氣濁」。
〔1〕【王冰】 孫絡,小絡也,謂絡之支別者。
【張介賓】 游針之居,針所遊行之處也。孫絡,支別之小絡也。
〔2〕【楊上善】 以下言孫絡之會也。十五絡脈從經脈生,謂之子也。小絡從十五絡生,乃是經脈孫也。孫絡與三百六十五穴氣會,以法一歲之氣也。
【張介賓】 孫絡之雲穴會,以絡與穴為會也。穴深在內,絡淺在外,內外為會,故曰穴會。非謂氣穴之外,別有三百六十五絡穴也。
〔3〕【楊上善】 洫,謂溝洫,水行處也。孫絡行於奇邪營衛之氣,故曰洫。火逼反。
【張介賓】 溢,注也,滿也。奇,異也。邪自皮毛而溢於絡者,以左注右,以右注左,其氣無常處而不入於經,是為奇邪,表里之氣,由絡以通,故以通營衛。榮、營通用,下同。
〔4〕【楊上善】 若稽留營血,洫中不行,遂令血濁血著,皮膚發熱,營衛不行,故曰少氣也。
【張介賓】 邪氣留於榮衛,故衛氣散,榮氣溢。氣竭於內,故為少氣,血著於經,故為發熱,著,直略切,留滯也。
〔5〕【王冰】 榮積衛留,內外相薄者,見其血絡當即寫之,亦無問其脈之俞會。
【楊上善】 如此孫絡血氣洫道不通,有血之處,即疾寫之,以通營衛,不須求其輸會而生疑慮。
【張介賓】 邪客於絡,則病及榮衛,故疾寫之,則榮衛通矣。疾,速也。然寫絡者,但見其結,即可刺之,不必問其經穴之所會。
帝曰 :善 。願聞谿谷之會也 。岐伯曰 :肉 ① 之大會為谷 ,肉之小會為溪 ,肉分之間 ,溪谷之會 ,以行榮衛 ,以會大氣 ②〔1〕 。邪溢氣壅 ,脈熱肉敗 ,榮衛不行 ,必將為膿 〔2〕 ,內銷骨髓 ,外破大膕 ③〔3〕 ,留於節湊 ④ ,必將為敗 〔4〕 。積寒留舍 ,榮衛不居 ,卷肉縮筋 ⑤ ,肋肘 ⑥ 不得伸 ,內為骨痹 ,外為不仁 〔5〕 ,命曰不足 ,大寒留於溪谷也 〔6〕 。溪谷三百六十五穴會 ⑦ ,亦應一歲 〔7〕 ,其小痹淫溢 ,循脈往來 ,微針所及 ,與法相同 ⑧〔8〕 。
①肉:《太素》作「分肉」。
②以會大氣:新校正云:按《甲乙經》作「以舍大氣」。
③大膕:《太素》作「 」。
④節湊:《太素》作「節腠」。
⑤卷肉縮筋:《太素》作「塞肉縮筋」。《素問》新校正云:按全元起本作「寒肉縮筋」。
⑥肋肘:《太素》作「時」字。
⑦穴會:「會」上《太素》無「穴」字。
⑧相同:《太素》作「相思」。
〔1〕【楊上善】 以下言分肉相合之間,自有大小。大者稱谷,小者名溪,更復小者以為溝洫,皆行營衛,以舍邪之大氣也。
【張介賓】 肉之會依乎骨,骨之會在乎節,故大節小節之間,即大會小會之所,而溪谷出乎其中。凡分肉之間,溪谷之會,皆所以行榮衛之大氣者也。愚按:溪谷之義,《說文》:泉出通川為谷。又《詩》有《谷風》,《詩詁》:風自谷出也。宋均曰:無水曰谷,有水曰溪。故溪谷之在天地,則所以通風水,在人身,則所以通血氣。凡諸經俞穴,有曰天曰星者,皆所以應天也。有曰地曰山陵、溪谷、淵海、泉澤、都里者,皆所以應地也。又如穴名府者,為神之所集。穴名門戶者,為神之所出入。穴名宅舍者,為神之所安。穴名台者,為神之所遊行。此先聖之取義命名,皆有所因,用以類推,則庶事可見。
〔2〕【楊上善】 以下言氣壅成熱以為癰疽。邪氣客此溪谷溝洫之間,滿溢留止,營衛氣壅,脈熱肉腐,稱為癰膿也。
〔3〕【王冰】 熱過故致是。
【張介賓】 膕,當作 ,誤也。蓋 可稱大,膕不必稱大也。
〔4〕【王冰】 若留於骨節之間,津液所湊之處,則骨節之間,髓液皆潰為膿,故必敗爛筋骨而不得屈伸矣。
【楊上善】 氣壅為熱,消骨破 ,留於骨節,聚於腠理,以為癰疽,遂至敗亡也。
【張介賓】 若邪氣溢壅於溪谷,郁而成熱,則榮衛不行,必為癰膿破 等疾;設或留於節湊,則必更甚而為敗矣。
〔5〕【楊上善】 以下言寒氣留積溪谷溝洫為痹不仁也。
〔6〕【王冰】 邪氣盛甚,真氣不榮,髓溢內消,故為是也。不足謂陽氣不足也。寒邪外薄,久積淹留,陽不外勝,內消筋髓,故曰不足,大寒留於溪谷之中也。
【楊上善】 寒氣留積為痹不仁者,命曰陽氣不足,大寒留於溪谷溝洫故也。
【張介賓】 若積寒留舍於溪谷,陰凝而滯,則榮衛之氣不能居,卷肉縮筋,故肋肘不得伸,乃為骨痹不仁等疾,皆陽氣不足而寒邪得留也。卷,捲同。
〔7〕【楊上善】 人之大小分肉之間,有三百六十五會也。
【張介賓】 有骨節而後有溪谷,有溪谷而後有穴俞,人身骨節三百六十五,而溪谷穴俞應之,故曰穴會亦應一歲之數。
〔8〕【王冰】 若小寒之氣,流行淫溢,隨脈往來為痹病,用針調者,與常法相同爾。
【楊上善】 寒濕之氣,入於腠理,以為微痹,淫溢流於脈中,循脈上下往來為痛,可用小針相司為當。
【張介賓】 邪在孫絡,邪未深也,是為小痹,故可微針以治,而用法則同也。
帝乃辟左右而起 ,再拜曰 :今日發蒙解惑 ,藏之金匱 ,不敢復出 。乃藏之金蘭之室 ,署曰氣穴所在 〔1〕 。岐伯曰 :孫絡之脈別經者 ,其血盛而當寫者 ,亦三百六十五脈 ,並注於絡 ,傳注十二絡脈 ,非獨十四絡脈也 〔2〕 ,內解寫於中者十脈 〔3〕 。
〔1〕【楊上善】 帝以道尊德貴、屈敬故也。金蘭之室,藏書府也。
【張介賓】 署,表識也。
〔2〕【王冰】 十四絡者,謂十二經絡兼任脈、督脈之絡也。脾之大絡起自於脾,故不並言之也。
【楊上善】 舉可寫孫絡注大絡之數也,並注於十二皮部絡也。十二別走絡脈,並任督二脈,為十四絡也。脾之大絡,從脾而出,不從脈起,故不入數。言諸孫絡,傳注十二之絡,非獨注於十四絡也。
【張介賓】 三百六十五脈,即首節三百六十五穴會之義。孫絡之多,皆傳注於十二經之大絡,非獨十四絡穴也。絡有十五而此言十四,內大包即脾經者。
〔3〕【王冰】 解,謂骨解之中經絡也。雖則別行,然所受邪亦隨注寫於五臟之脈,左右各五,故十脈也。
【楊上善】 解,別也。其諸絡脈別者,內寫十脈也。十脈,謂五臟脈,兩葙合論,故有十也。
【張介賓】 解,解散也。即《刺節真邪》篇解結之謂。寫,寫去其實也。中者,五臟也。此言絡雖十二,而分屬於五臟,故可解寫於中。左右各五,故云十脈。
氣府論篇第五十九①
足太陽脈氣所發者七十八穴 ②〔1〕 :兩眉頭各一 〔2〕 ,入發至項 ③ 三寸半 ④〔3〕 ,傍五相去三寸 ⑤〔4〕 ,其浮氣在皮中者凡五行 〔5〕 ,行五 ,五五二十五 〔6〕 ,項中大筋兩傍各一 〔7〕 ,風府兩傍各一 〔8〕 ,俠背 ⑥ 以下至尻尾 ⑦ 二十一節 ,十五間各一 〔9〕 ,五臟之俞各五 ,六腑之俞各六 ⑧〔10〕 ,委中以下至足小指傍各 ⑨ 六俞 〔11〕 。
①新校正云:按全元起本在第二卷。
②七十八穴:《太素》作「七十三穴」。
③至項:《太素》無「至」字。
④三寸半:《太素》作「二寸間半寸」。
⑤三寸:《太素》作「二寸」。
⑥俠背:《太素》作「俠脊」。
⑦尻尾:《太素》無「尾」字。
⑧五臟之俞各五,六腑之俞各六:《太素》無此十二字。
⑨各:《太素》無此字。
〔1〕【王冰】 兼氣浮薄相通者言之,當言九十三穴,非七十八穴也。正經脈會發者七十八穴,浮薄相通者一十五穴,則其數也。
【張介賓】 詳考本經下文,共得九十三穴,內除督脈、少陽二經其浮氣相通於本經而重見者凡十五穴,則本經止七十八穴。近世經絡相傳,足太陽左右共一百二十六穴,即下文各經之數,亦多與今時者不同。蓋本篇所載者,特舉諸經脈氣所發及別經所會而言,故曰氣府;至於俞穴之詳,仍散見各篇,此猶未盡。
〔2〕【王冰】 謂攢竹穴也。所在刺灸分壯,與《氣穴》同法。
【楊上善】 攢竹穴,二也。
【張介賓】 本經攢竹二穴也。
〔3〕【楊上善】 額上入發一寸,後從項入發一寸,故曰入發項二寸。閒亦有一寸半處,故曰半寸也。
〔4〕【王冰】 謂大杼、風門各二穴也。所在刺灸分壯,與《氣穴》同法。新校正云:按別本云:「入發至項三寸。」又注云:「寸,同身寸也,諸寸同法。」與此注全別。此注謂大杼、風門各二穴,所在灸刺分壯,與《氣穴》同法。今《氣穴》篇中無風門穴,而注言與同此法,注之非可見。此非王氏之誤,誤在後人。詳此入發至項三寸半傍五相去三寸,蓋是說下文浮氣之在皮中五行行五之穴,故王都不解釋,直雲寸為同身寸也。但以「頂」誤作「頁」,剩半字耳。所以言入發至頂者,目入發囟會穴至百會凡三寸,自百會後至後頂又三寸,故云入發至頂三寸。傍五者,為兼四行傍數有五行也。相去三寸者,蓋謂自百會頂中數左右前後各三寸,有五行行五,共二十五穴也。後人誤認,將頂為項,以為大杼、風門,此甚誤也。況大杼在第一椎下兩傍,風門又在第二椎下,上雲髮際非止三寸半也,其誤甚明。
【張介賓】 項當作頂。自眉上入發,曲差穴也。自曲差上行至頂中通天穴,則三寸半也。並通天而居中者,督脈之百會也。百會為太陽督脈之會,故此以為言。百會居中,而前後共五穴,左右凡五行,故曰傍五。自百會前至囟會,後至強間,左右至少陽經穴,相去各三寸,共五五二十五穴,如下文者是也。
〔5〕【楊上善】 《明堂》傍相去一寸半,有此不同也。其浮氣,足太陽浮氣在此五行穴之下也。
〔6〕【王冰】 浮氣,謂氣浮而通之可以去熱者也。五行,謂頭上自髮際中同身寸之二寸後至頂之後者也。二十五者,其中行,則囟會、前頂、百會、後頂、強間五,督脈氣也。次俠傍兩行,則五處、承光、通天、絡卻、玉枕各五。本經氣也。又次傍兩行,則臨泣、目窗、正營、承靈、腦空各五,足少陽氣也。兩傍四行各五,則二十穴。中行五,則二十五也。其刺灸分壯,與《水熱穴》同法。
【楊上善】 二十五穴者,面上五脈上頭,併入發一寸,以上周通高處,當前橫數,於五脈上凡有五處,處各五穴。當前謂亞會、前項、百會、後頂、強間,五也。督脈兩傍,足太陽脈五處、承光、通天、絡郤、玉枕,左右十也。足太陽兩傍,足少陽脈臨泣、目窗、正營、承靈、腦空,左右十也。太陽為二陽之總,故皆為太陽所營,二十七也。
【張介賓】 浮氣者,言脈氣之浮於頂也,共五行,行五穴,五行之中而太陽惟二。其中行者,督脈也,囟會、前項、百會、後頂、強間,共五穴。次兩行者,本經也,五處、承光、通天、絡卻、玉枕,左右各五穴。又次兩行者,少陽經也,臨泣、目窗、正營、承靈、腦空,左右各五穴。共二十五穴也。行音杭。
〔7〕【王冰】 謂天柱二穴也。所在刺灸分壯,與《氣穴》同法。
【楊上善】 兩傍天柱二穴,二十九也。
【張介賓】 天柱二穴也。
〔8〕【王冰】 謂風池二穴也。刺灸分壯與《氣穴》同法。新校正云:按《甲乙經》風池足少陽、陽維之會,非太陽之所發也。《經》言風府兩傍,乃天柱穴之分位,此亦復明上項中大筋兩傍穴也,此注剩出風池二穴於九十三數外,更剩前大杼、風門及此風池六穴也。
【楊上善】 天牖二穴,三十一也。
【張介賓】 風府,督脈穴。兩傍各一,足少陽風池二穴也。按:此穴與太陽無涉,今此言之,必其脈氣之所會者。後仿此。
〔9〕【王冰】 十五間各一者,今《中誥孔穴圖經》所存者十三穴,左右共二十六,謂附分、魄戶、神堂、 、鬲關、魂門、陽綱、意舍、胃倉、肓門、志室、胞肓、秩邊十三也。附分,在第二椎下附項內廉兩傍,各相去俠脊同身寸之三寸,足太陽之會,刺可入同身寸之八分,若灸者可灸五壯。魄戶,在第三椎下兩傍,上直附分,足太陽脈氣所發,下十二穴並同,正坐取之,刺可入同身寸之五分,若灸者如附分法。神堂,在第五椎下兩傍,上直魄戶,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灸同附分法。 在第六椎下兩傍,上直神堂,新校正云:按《骨空論》注云:「以手厭之,令病人呼 之聲,則指下動矣。」刺可入同身寸之六分,留七呼,灸如附分法。鬲關在第七椎下兩傍,上直 ,正坐開肩取之,刺可入同身寸之五分,若灸者可灸三壯。新校正云:按《甲乙經》「可灸五壯」。魂門在第九椎下兩傍,上直鬲關,正坐取之,刺灸分壯如鬲關法。陽綱在第十椎下兩傍,上直魂門,正坐取之,刺灸分壯如魂門法。意舍在第十一椎下兩傍,上直陽綱,正坐取之,刺灸分壯如陽綱法。胃倉在第十二椎下兩傍,上直意舍,刺灸分壯如意舍法。肓門在第十三椎下兩傍,上直胃倉,刺同胃倉,可灸三十壯。新校正云:按肓門「灸三十壯」與《甲乙經》同。《水穴》注作「灸三壯」。志室在第十四椎下兩傍,上直肓門,正坐取之,刺灸分壯如魄戶法。胞肓在第十九椎下兩傍,上直志室,伏而取之,刺灸分壯如魄戶法。新校正云:按志室、胞肓灸如魄戶「五壯」,《甲乙經》作「三壯」,《水穴》注亦作「三壯」,《熱穴》注志室亦作「三壯」。秩邊在第二十一椎下兩傍,上直胞肓,伏而取之,刺灸分壯如魄戶法。
【楊上善】 太椎以下至尻尾二十一節十五間兩傍各有一輸,為三十輸,六十一也。
【張介賓】 脊骨二十一節,自大椎穴為第一節以下至尻尾而言,除項骨三節不在內也。間,骨節之間也。十五間各一,今考之《甲乙》等經惟十四穴,乃大杼、附分、魄戶、神堂、 、鬲關、魂門、陽綱、意舍、胃倉、肓門、志室、胞肓、秩邊也。近世復有膏肓一穴,亦合十五穴;然此穴自晉以前所未言,而原數則左右共二十八穴也。
〔10〕【王冰】 肺俞,在第三椎下兩傍,俠脊相去各同身寸之一寸半,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三壯。心俞,在第五椎下兩傍,相去及如肺俞法,留七呼。肝俞,在第九椎下兩傍,相去及刺如心俞法,留六呼。脾俞,在第十一椎下兩傍,相去及刺如肝俞法,留七呼。腎俞,在第十四椎下兩傍,相去及刺如脾俞法,留七呼。膽俞,在第十椎下兩傍,相去如肺俞法,正坐取之,刺可入同身寸之五分,留七呼。胃俞,在第十二椎下兩傍,相去及刺如脾俞法,留七呼。三焦俞,在第十三椎下兩傍,相去及刺如膽俞法。大腸俞,在第十六椎下兩傍,相去及刺如肺俞法,留六呼。小腸俞,在第十八椎下兩傍,相去及刺如心俞法,留六呼。膀胱俞,在第十九椎下兩傍,相去及刺如腎俞法,留六呼。五臟六腑之俞,若灸者並可灸三壯。新校正云:詳或者疑經中各五各六,以「各」字為誤者,非也。所以言各者,謂左右各五各六,非謂每臟腑而各五各六也。
【張介賓】 五臟俞,謂肺俞、心俞、肝俞、脾俞、腎俞也。六腑俞,謂膽俞、胃俞、三焦俞、大腸俞、小腸俞、膀胱俞。合臟腑之俞,左右共二十二穴。
〔11〕【王冰】 謂委中、崑崙、京骨、束骨、通谷、至陰六穴也。左右言之,則十二俞也。其所在刺灸如《氣穴》法。經言脈氣所發者七十八穴,今此所有兼止者九十三穴,由此則大數差錯,傳寫有誤也。新校正云:詳王氏雲兼亡者九十三穴,今兼大杼、風門、風池為九十九穴,以此王氏總數計之,明知此三穴後之妄增也。
【楊上善】 從足小指,上至委中,有井滎輸原經合等左右十二輸等,七十三也。
【張介賓】 謂委中、崑崙、京骨、束骨、通谷、至陰也,左右共十二穴。
足少陽脈氣所發者六十二穴 ①〔1〕 :兩角上各二 〔2〕 ,直目上髮際內各五 ②〔3〕 ,耳前角上各一 〔4〕 ,耳前角下各一 〔5〕 ,銳發下各一 ③〔6〕 ,客主人各一 〔7〕 ,耳後陷中各一 ④〔8〕 ,下關各一 〔9〕 ,耳下牙車之後各一 〔10〕 ,缺盆各一 〔11〕 ,掖下三寸 ,脅下至胠 ,八間各一 〔12〕 ,髀樞中傍各一 〔13〕 ,膝以下至足小指次指各六俞 〔14〕 。
①六十二穴:《太素》作「五十二穴」。
②直目上髮際內各五:《太素》無此八字。
③耳前角下各一,銳發下各一:《太素》無此十一字。
④耳後陷中各一:《太素》無此六字。
〔1〕【張介賓】 此足少陽脈氣所發及別經,有關於本經脈氣者,共六十二穴。
〔2〕【王冰】 謂天衛、曲鬢左右各二也。天衛在耳上如前同身寸之三分,足太陽、少陽二脈之會,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若灸者可灸五壯。曲鬢在耳上,入髮際曲陽陷者中,鼓頷有空,足太陽少陽二脈之會,刺灸分壯如天衛法。
【楊上善】 兩角上等天沖、曲鬢左右,四穴也。
【張介賓】 角,耳角也。角上各二,天沖、曲鬢也,共四穴。
〔3〕【王冰】 謂臨泣、目窗、正營、承靈、腦空左右是也。臨泣,在直目上,入髮際同身寸之五分,足太陽、少陽、陽維三脈之會,留七呼。目窗,在臨泣後同身寸之一寸。正營在目窗後同身寸之一寸,承靈在正營後同身寸之一寸半,腦空在承靈後同身寸之一寸半,俠枕骨後枕骨上,並足少陽陽維二脈之會,刺可入同身寸之四分,余並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若灸者並可灸五壯。新校正云:按「腦空」在「枕骨後枕骨上」,《甲乙經》作「玉枕骨下」。
【張介賓】 謂臨泣、目窗、正營、承靈、腦空也,左右共十穴,重見前足太陽下。
〔4〕【王冰】 謂頷厭二穴也。在曲角下顳顬之上上廉,手足少陽足陽明三脈之會,刺可入同身寸之七分,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三壯,刺深令人耳無所聞。
【楊上善】 頷厭左右二穴,六也。
【張介賓】 耳前角,曲角也。角上各一,頷厭二穴也。
〔5〕【王冰】 謂懸厘二穴也,在曲角上顳顬之下廉,手足少陽、陽明四脈之交會,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三壯。新校正云:按後「手少陽」中雲「角上」,此雲「角下」,必有一誤。
【張介賓】 懸厘二穴也。
〔6〕【王冰】 謂和髎二穴也。在耳前銳發下橫動脈,手足少陽二脈之會,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若灸者可灸三壯。新校正云:按《甲乙經》云:「手足少陽手太陽之會。」
【張介賓】 手少陽和髎也,手足少陽之會。
〔7〕【王冰】 客主人,穴名也。在耳前上廉起骨,開口有空,手足少陽足陽明三脈之會,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三壯。新校正云:按《甲乙經》及《氣穴》注、《刺禁》注並雲「手少陽足陽明之會」,與此異。
【楊上善】 一名上關,二穴,八也。
【張介賓】 上關二穴也。
〔8〕【王冰】 謂翳風二穴也。在耳後陷者中,按之引耳中,手足少陽二脈之會,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若灸者可灸三壯。
【張介賓】 手少陽翳風二穴也,手足少陽之會。
〔9〕【王冰】 下關,穴名也。所在刺灸,《氣穴》同法。
【楊上善】 下關耳前動脈二穴,十也。
【張介賓】 足陽明穴也。足少陽陽明之會。
〔10〕【王冰】 謂頰車一穴也。刺灸分壯,《氣穴》同法。
【楊上善】 大迎一名髓空,二穴,十二也。
【張介賓】 足陽明頰車二穴也。《經別篇》曰:足少陽出頤頷中,故會於此。
〔11〕【王冰】 缺盆,穴名也。在肩上橫骨陷者中,足陽明脈氣所發,刺可入同身寸之二分,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三壯,太深令人逆息。新校正云:按《骨空》注作「手陽明」。
【楊上善】 缺盆一名天蓋,二穴,十四。
【張介賓】 足陽明經穴。手足六陽,俱出於此。
〔12〕【王冰】 掖下三寸,同身寸也。掖下謂淵掖、輒筋、天池,脅下至胠,則日月、章門、帶脈、五樞、維道、居髎九穴也,左右共十八穴也。淵掖在掖下同身寸之三寸,足少陽脈氣所發,舉臂得之,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禁不可灸。輒筋在掖下同身寸之三寸,復前行同身寸之一寸搓脅。新校正云:按《甲乙經》「搓」作「著」。下同。足少陽脈氣所發,刺可入同身寸之六分,若灸者可灸三壯。天池在乳後同身寸之二寸,新校正云:按《甲乙經》作「一寸」,掖下三寸搓脅直掖撅肋間。手心主足少陽二脈之會,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新校正云:按《甲乙經》作「七分」,若灸者可灸三壯。日月,膽募也,在第三肋端,橫直心蔽骨傍各同身寸之二寸五分,上直兩乳。新校正云:按《甲乙經》雲「日月在期門下五分」,足太陰少陽二脈之會,刺可入同身寸之七分,若灸者可灸五壯。章門,脾募也,在季肋端,足厥陰少陽二脈之會,側臥屈上足伸下足舉臂取之,刺可入同身寸之八分,留六呼,若灸者可灸三壯。帶脈在季肋下同身寸之一寸八分,足少陽帶脈二經之會,刺可入同身寸之六分,若灸者可灸五壯。五樞在帶脈下同身寸之三寸,足少陽帶脈二經之會,刺可入同身寸之一寸,若灸者可灸五壯。維道在章門下同身寸之五寸三分,足少陽帶脈二經之會,刺灸分壯如章門法。居髎在章門下同身寸之四寸三分,骼骨上。新校正云:按《甲乙經》作「監骨」。陷者中,陽蹺足少陽二脈之會,刺灸分壯如維道法。所以謂之八間者,自掖下三寸至季肋凡八肋骨。
【楊上善】 掖下左右三寸間,泉液、輒筋、天池三穴。脅下至胠,章門、維道、日月三穴,正經氣發也。腹哀、大橫,此二穴正經雖不言發,近此三正經氣也。帶脈、五樞,此二穴少陽彆氣至也。上窌一穴,少陽脈絡別至也。左右二十二,三十六穴也。是則掖下三寸為脅,脅下八間之外為胠,則胠脅之言可別矣。
【張介賓】 腋下三寸,淵腋也。自淵掖下脅至胠八間各一者,謂輒筋、天池、日月、章門、帶脈、五樞、維道、居髎,連淵腋共九穴,左右合十八穴。內天池屬手厥陰,章門屬足厥陰,皆足少陽之會。掖,腋同。胠,區、去二音。
〔13〕【王冰】 謂環跳二穴也。刺灸分壯,《氣穴》同法。新校正云:按《氣穴論》云:「兩髀厭分中」,王注為「環跳穴」,又《甲乙經》注「環跳在髀樞中」,今雲「髀樞中傍各一者」,蓋謂此穴在髀樞中也。「傍各一者」,謂左右各一穴也。非謂環跳在髀樞中傍也。
【楊上善】 環跳、居髎左右四穴,四十也。
【張介賓】 環跳二穴也。
〔14〕【王冰】 謂陽陵泉、陽輔、丘墟、臨泣、俠溪、竅陰六穴也,左右言之,則十二俞也,其所在刺灸分壯《氣穴》同法。
【楊上善】 足少陽井等六輸,左右十二,五十二也。
【張介賓】 謂陽陵泉、陽輔、丘墟、臨泣、俠溪、竅陰,左右共十二穴也。
足陽明脈氣所發者六十八穴 ① :額顱髮際傍各三 〔1〕 ,面鼽骨空各一 〔2〕 ,大迎之骨空 ② 各一 〔3〕 ,人迎各一 ③〔4〕 ,缺盆外骨空 ④ 各一 〔5〕 ,膺中骨間各一 〔6〕 ,俠鳩尾之外 ,當乳下三寸 ,俠胃脘各五 〔7〕 ,俠齊廣三寸各三 〔8〕 ,下齊二寸俠之各三 ⑤〔9〕 ,氣街動脈各一 〔10〕 ,伏菟上各一 〔11〕 ,三里以下至足中指各八俞 ,分之 ⑥ 所在穴空 〔12〕 。
①六十八穴:《太素》作「六十二穴」。
②骨空:《太素》作「骨穴」。
③人迎各一:《太素》無此四字。
④骨空:《太素》無「空」字。
⑤各三:《太素》作「各六」。
⑥分之:《太素》作「分上」。
〔1〕【王冰】 謂懸顱、陽白、頭維左右共六穴也。正面髮際橫行數之。懸顱,在曲角上顳顬之中,足陽明脈氣所發,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留三呼,若灸者可灸三壯。陽白,在眉上同身寸之一寸直瞳子,足陽明陰維二脈之會,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灸三壯。頭維,在額角髮際,俠本神兩傍各同身寸之一寸五分,足少陽陽明二脈之交會,刺可入同身寸之五分,禁不可灸。新校正云:按《甲乙經》「陽白,足少陽、陽維之會」,今王氏注云「足陽明、陰維之會」,詳此在足陽明脈氣所發中,則足陽明近是。然陽明經不到此,又不與陰維會,疑王注非,《甲乙經》為得矣。
【楊上善】 頭維、本神、曲差,左右六穴也。
【張介賓】 謂懸顱、陽白、頭維也,左右共六穴。內懸顱、陽白俱足少陽穴。王氏曰:懸顱為足陽明脈氣所發,陽白為足陽明陰維之會。
〔2〕【王冰】 謂四白穴也,在目下同身寸之一寸,足陽明脈氣所發,刺可入同身寸之四分,不可灸。新校正云:按《甲乙經》「刺入三分,灸七壯」。
【楊上善】 鼽,渠留反,鼻表也。有雲鼻塞病,非也。顴窌二穴,八也。《明堂》雖不言氣發之,陽明正別上 系目系,故至顴窌也。
【張介賓】 四白二穴也。鼽, 同,音求。
〔3〕【王冰】 大迎,穴名也。在曲頷前同身寸之一寸三分骨陷者中動脈,足陽明脈氣所發,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三壯。
【楊上善】 左右二十穴也。
【張介賓】 即大迎二穴也。
〔4〕【王冰】 人迎,穴名也。在頸俠結喉傍大脈動應手,足陽明脈氣所發,刺可入同身寸之四分,過深殺人,禁不可灸。
【張介賓】 人迎脈即此也,左右二穴。
〔5〕【王冰】 謂天髎二穴也。在肩缺盆中上伏骨之陬陷者中,手足少陽陽維三脈之會,刺可入同身寸之八分,若灸者可灸三壯。新校正云:按《甲乙經》「伏骨」作「毖骨」。
【楊上善】 天窌左右二穴,十二也。天窌,足陽明大絡至此穴也。
【張介賓】 手少陽天髎二穴也。
〔6〕【王冰】 謂膺窗等六穴也。膺窗,在胸兩傍,俠中行各相去同身寸之四寸,巨骨下同身寸之四寸八分陷者中,足陽明脈氣所發,仰而取之,刺可入同身寸之四分,若灸者可灸五壯。此穴之上,又有氣戶、庫房、屋翳,下又有乳中、乳根。氣戶,在巨骨下,下直膺窗,去膺窗上同身寸之四寸八分。庫房,在氣戶下同身寸之一寸六分。屋翳,在氣戶下同身寸之三寸二分,下即膺窗也。膺窗之下,即乳中也。乳中穴下同身寸之一寸六分陷中者中,則乳根穴也,並足陽明脈氣所發,仰而取之。乳中禁不可灸刺,灸刺之不幸生蝕瘡,瘡中有清汁膿血者可治,瘡中有瘜肉若蝕瘡者死。餘五穴並刺可入同身寸之四分,若灸者可灸三壯。新校正云:按《甲乙經》「灸五壯」。
【楊上善】 膺中,膺窗也。左右二穴,十四也。
【張介賓】 謂氣戶、庫房、屋翳、膺窗、乳中、乳根,左右共十二穴也。
〔7〕【王冰】 謂不容、承滿、梁門、關門、太一五穴也。左右共一寸也。俠腹中行兩傍相去各同身寸之四寸。新校正云:按《甲乙經》雲「各二寸」。疑此注剩「各」字。不容在第四肋端,下至太一,各上下相去同身寸之一寸,並足陽明脈氣所發,刺可入同身寸之八分,若灸者可灸五壯。新校正云:按《甲乙經》「不容刺入五分」,此雲併入「八分」,疑此注誤。
【楊上善】 乳根、不容、承滿、梁門、關門,左右十穴,二十四也。
【張介賓】 謂不容、承滿、梁門、關門、太乙,左右共十穴也。
〔8〕【王冰】 廣,謂去齊橫廣也。廣三寸者,各如太一之遠近也。各三者,謂滑肉門、天樞、外陵也。滑肉門在太一下同身寸之一寸。天樞在滑肉門下同身寸之一寸,正當於齊。外陵,在天樞下同身寸之一寸,並足陽明脈氣所發。天樞刺可入同身寸之五分,留七呼。滑肉門、外陵各刺可入同身寸之八分,若灸者並可灸三壯。新校正云:按《甲乙經》「天樞」在齊傍各二寸,上曰「滑肉門」,下曰「外陵」。是三穴者,去齊各二寸也。今此經注云「廣三寸」,《素問》《甲乙經》不同,然《甲乙經》分寸與諸書同,特此經為異也。
【楊上善】 太乙、滑肉、天樞,左右六穴,三十也。
【張介賓】 謂滑肉門、天樞、外陵,左右共六穴也。齊,臍同。
〔9〕【王冰】 下齊二寸,則外陵下同身寸之一寸,大巨穴也。各三者,謂大巨、水道、歸來也。大巨,在外陵下同身寸之一寸,足陽明脈氣所發,刺可入同身寸之八分,若灸者可灸五壯。水道,在大巨下同身寸之三寸,足陽明脈氣所發,刺可入同身寸之二寸半,若灸者可灸五壯。歸來,在水道下同身寸之二寸,刺可入同身寸之八分,若灸者可灸五壯也。
【楊上善】 外陵、太巨、水道、歸來、府舍、沖門,左右十二穴,四十二也。太陰脈穴更無別數,所以亦入陽明也。
【張介賓】 謂大巨、水道、歸來,左右共六穴也。
〔10〕【王冰】 氣街,穴名也,在歸來下鼠鼷上同身寸之一寸,脈動應手,足陽明脈氣所發,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三壯。新校正云:詳此注與《甲乙經》同,《刺熱》注及《熱穴》注云「氣街」在「腹臍下橫骨兩端,鼠鼷上」,《刺禁論》注在「腹下俠齊兩傍,相去四寸,鼠仆上」。《骨空》注云在「毛際兩傍,鼠鼷上」。諸注不同,今備錄之。
【楊上善】 氣街左右二穴,四十四。
【張介賓】 即氣沖也,左右二穴。
〔11〕【王冰】 謂髀關二穴也。在膝上伏菟後交分中,刺可入同身寸之六分,若灸者可灸三壯。
【楊上善】 髀關二穴,四十六。
【張介賓】 髀關二穴也。
〔12〕【王冰】 謂三里、上廉、下廉、解溪、衛陽、陷谷、內庭、厲兌八穴也。左右言之則十六俞也。上廉,足陽明與大腸合。下廉,足陽明與小腸合也,其所在刺灸分壯,與《氣穴》同法,所謂分之所在穴空者,足陽明脈自三里穴分而下行,其直者,循 過跗,入中指,出其端,則厲兌也。其支者,與直俱行,至足跗上,入中指次間,故云分之所在穴空也。之,往也。言分而各行往指間穴空處也。
【楊上善】 井滎等六輸及巨虛上下廉,左右十六穴,六十二也。巨虛上廉,足陽明與大腸合,巨虛下廉,足陽明與小腸合,故左右合有十六也。
【張介賓】 謂三里、上廉、下廉、解溪、沖陽、陷谷、內庭、厲兌,左右共十六穴。足陽明支者,一出下廉三寸而別下入中指,一自跗上別入大指端,故曰分之所在穴空。之,走也。
手太陽脈氣所發者三十六穴 ①〔1〕 :目內眥各一 〔2〕 ,目外各一 〔3〕 ,鼽骨下各一 〔4〕 ,耳郭上各一 〔5〕 ,耳中各一 ②〔6〕 ,巨骨穴各一 〔7〕 ,巨骨下骨穴各一 〔8〕 ,曲掖上骨穴各一 〔9〕 ,柱骨上陷 ③ 者各一 〔10〕 ,上天窗 ④ 四寸各一 〔11〕 ,肩解各一 〔12〕 ,肩解下三寸各一 〔13〕 ,肘以下至手小指本各六俞 〔14〕 。
①三十六穴:《太素》作「二十六穴」。
②目外各一鼽骨下各一耳郭上各一耳中各一:《太素》無此十八字。
③上陷:《太素》作「出陷」。
④天窗:《太素》作「天容」。
〔1〕【楊上善】 三十錯為二十字也。
〔2〕【王冰】 謂睛明二穴也。在目內眥,手足太陽、足陽明、陰蹺、陽蹺五脈之會,刺可入同身寸之一分,留六呼,若灸者可灸三壯。諸穴有雲數脈會發,而不於所會刺脈下言之者,出從其正者也。
【楊上善】 睛明左右,二穴。
〔3〕【王冰】 謂瞳子髎二穴也,在目外去眥同身寸之五分,手太陽手足少陽三脈之會,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若灸者可灸三壯。
【張介賓】 足少陽瞳子髎二穴也,手太陽之會。
〔4〕【王冰】 謂顴髎二穴也,鼽, 也。 ,面顴也,在面 骨下陷者中。手太陽少陽二脈之會,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
【張介賓】 「鼽」當作「 」。顴髎二穴也。
〔5〕【王冰】 謂角孫二穴也,在耳上郭表之中間上髮際之下,開口有空,手太陽手足少陽三脈之會,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若灸者可灸三壯。新校正云:按《甲乙經》「手太陽」作「手陽明」。
【張介賓】 手少陽角孫二穴也,手太陽之會。
〔6〕【王冰】 謂聽宮二穴也,所在刺灸分壯與《氣穴》同法。
【張介賓】 聽宮二穴也。
〔7〕【王冰】 巨骨,穴名也,在肩端上行兩叉骨間陷者中。手陽明蹺脈二經之會,刺可入同身寸之一寸半,若灸者可灸三壯。新校正云:按《甲乙經》作「五壯」。
【張介賓】 手陽明經二穴也。
〔8〕【楊上善】 巨骨左右二穴,四也。
〔9〕【王冰】 謂臑俞二穴也,在肩臑後,大骨下胛上廉陷者中。手太陽陽維蹺脈三經之會,舉臂取之,刺可入同身寸之八分,若灸者可灸三壯。新校正云:按《甲乙經》作「手足太陽」。
【楊上善】 曲垣左右二穴,六也。
【張介賓】 臑俞二穴也。
〔10〕【王冰】 謂肩井二穴也。在肩上陷解中,缺盆上大骨前,手足少陽陽維三脈之會,刺可入同身寸之五分,若灸者可灸三壯。
【楊上善】 肩井二穴,八也。
【張介賓】 足少陽肩井二穴也。
〔11〕【王冰】 謂天窗、竅陰四穴也,所在刺灸分壯與《氣穴》同法。
【楊上善】 足太陽近天容,手太陽脈未至天容,謂天容字錯,未詳所發,左右八穴,十六。
【張介賓】 謂天窗、竅陰四穴。竅陰,足少陽穴也。
〔12〕【王冰】 謂秉風二穴也,在肩上小髃骨後,舉臂有空,手太陽陽明手足少陽四脈之會,舉臂取之,刺可入同身寸之五分,若灸者可灸三壯。新校正云:按《甲乙經》「灸五壯」。
【楊上善】 秉風左右二穴,十八。
【張介賓】 秉風二穴也。
〔13〕【王冰】 謂天宗二穴也,在秉風后大骨下陷者中。手太陽脈氣所發,刺可入同身寸之五分,留六呼,若灸者可灸三壯。
【楊上善】 天宗、臑輸、肩貞,左右六穴,二十四。
【張介賓】 天宗二穴也。
〔14〕【王冰】 六俞所起,於指端,經言至小指,本則以端為本,言上之本也,下文陽明少陽同也。六俞,謂小海、陽穀、腕骨、後溪、前谷、少澤六穴也,左右言之則十二俞也。其所在刺灸分壯《氣穴》同法,新校正云:後此手太陽、陽明、少陽三經,各言至手某指本,王注「以端為本」者,非也。詳手三陽之井穴,爪甲下際,此言「本」者,是遂指爪甲之本也,安得「以端為本」哉。
【楊上善】 六輸左右十二穴,三十六也。
【張介賓】 脈起於指端,故曰本六俞。謂小海、陽穀、腕骨、後溪、前谷、少澤,左右共十二俞也。
手陽明脈氣所發者二十二穴 :鼻空 ① 外廉項上各二 ②〔1〕 ,大迎骨空各一 〔2〕 ,柱骨之會各一 〔3〕 ,髃骨 ③ 之會各一 〔4〕 ,肘以下至手大指次指本各六俞 〔5〕 ,
①鼻空:《太素》作「鼻穴」。
②各二:《太素》作「各一」。
③髃骨:《太素》作「禺骨」。
〔1〕【王冰】 謂迎香、扶突各二穴也。迎香在鼻下孔傍,手足陽明二脈之會,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扶突在曲頰下同身寸之一寸人迎後,手陽明脈氣所發,仰而取之,刺可入同身寸之四分,若灸者可灸三壯。
【楊上善】 迎香、天窗,左右四穴,天窗去手陽明絡近,故得其氣也。
【張介賓】 謂迎香、扶突,左右共四穴也。
〔2〕【王冰】 大迎,穴名也,在曲頷前同身寸之一寸三分,骨陷者中動脈,足陽明脈氣所發,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三壯。新校正云:詳大迎穴已見前足陽明經中,今又見於此,王氏不注所以,當如顴髎穴,兩齣之義。
【楊上善】 大迎左右二穴,六也。
【張介賓】 大迎二穴,足陽明經也,重出。
〔3〕【王冰】 謂天鼎二穴也,在頸缺盆上,直扶突,氣舍後同身寸之半,手陽明脈氣所發。刺可入同身寸之四分,若灸者可灸三壯。新校正云:按《甲乙經》作「一寸半」。
【楊上善】 柱骨左右二穴,八也。上出柱骨之會,上下入缺盆中,過此二穴,故得其氣也。
【張介賓】 天鼎二穴也。
〔4〕【王冰】 謂肩髃二穴也。所在刺灸分壯與《氣穴》同法。新校正云:按「髃骨」《氣穴》注中無,《刺熱》注、《水熱穴》注、《骨空論》注中有之。
【楊上善】 肩髃二穴,十也。
【張介賓】 肩髃二穴也。
〔5〕【王冰】 謂三里、陽溪、合谷、三間、二間、商陽六穴也。左右言之,則十二俞也。所在刺灸分壯與《氣穴》同法。新校正云:按《氣穴論》注有「曲池」而無「三里」,曲池,手陽明之合也,此誤出「三里」而遺「曲池」也。
【楊上善】 肘下六輸,左右十二穴,二十二也。
【張介賓】 謂三里、陽溪、合谷、三間、二間、商陽,左右共十二穴。
手少陽脈氣所發者三十二穴 ① :鼽骨下各一 〔1〕 ,眉後 ② 各一 〔2〕 ,角上各一 〔3〕 ,下完骨後各一 〔4〕 ,項中足太陽之前各一 〔5〕 ,俠 ③ 扶突各一 〔6〕 ,肩貞各一 〔7〕 ,肩貞下三寸分間各一 〔8〕 ,肘以下至手小指次指本各六俞 〔9〕 。
①三十二穴:《太素》作「三十三穴」。
②眉後:《太素》作「眉本」。
③俠:《太素》無此字。
〔1〕【王冰】 謂顴髎二穴也。所在刺灸分壯,與手太陽脈同法。此穴中手少陽太陽脈氣俱會於中,等無優劣,故重說於此,下有者同。
【楊上善】 顴窌二穴。
【張介賓】 手太陽顴髎二穴也,手少陽之會,重出。
〔2〕【王冰】 謂絲竹空二穴也。在眉後陷者中,手少陽脈氣所發。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留六呼,不可灸,灸之不幸使人目小及盲。新校正云:按《甲乙經》「手少陽」作「足少陽」,留「六呼」作「三呼」。
【楊上善】 絲竹空左右二穴,四也。
【張介賓】 絲竹空二穴也。
〔3〕【王冰】 謂懸厘二穴也,此與足少陽脈中同,以是二脈之會也。新校正云:按「足少陽脈」中言「角下」,此雲「角上」,疑此誤。
【楊上善】 頷厭左右二穴,六也。
【張介賓】 足少陽頷厭二穴也,手少陽之會,重出。
〔4〕【王冰】 謂天牖二穴也。所在刺灸分壯與《氣穴》同法。
【楊上善】 天容左右二穴,八也。
【張介賓】 天牖二穴也。
〔5〕【王冰】 謂風池二穴也,在耳後陷者中,按之引於耳中,手足少陽脈之會,刺可入同身寸之四分,若灸者可灸三壯。新校正云:按《甲乙經》在「顳顬後髮際,足少陽陽維之會。刺可入三分」。
【楊上善】 大椎、大杼,左右及中三穴,十一。
【張介賓】 足少陽風池二穴也,重出。
〔6〕【王冰】 謂天窗二穴也,在曲頰下扶突後動脈應手陷者中,手太陽脈氣所發。刺可入同身寸之六分,若灸者可灸三壯。
【楊上善】 扶突左右二穴,十三也。扶突近手少陽經也。
【張介賓】 手太陽天窗二穴也,重出。
〔7〕【王冰】 肩貞,穴名也,在肩曲胛下兩骨解間,肩髃後陷者中,手太陽脈氣所發。刺可入同身寸之八分,若灸者可灸三壯。
【楊上善】 肩貞左右二穴,十五。
【張介賓】 手太陽二穴也。
〔8〕【王冰】 謂肩髎、臑會、消濼、各二穴也。其穴各在肉分間也。肩髎,在肩端臑上,斜舉臂取之。手少陽脈氣所發,刺可入同身寸之七分,若灸者可灸三壯。臑會,在臂前廉,去肩端同身寸之三寸,手陽明少陽二絡氣之會,刺可入同身寸之五分,灸者可灸五壯。消濼,在肩下臂外關掖斜肘分下行間,手少陽脈之會,刺可入同身寸之五分,若灸者可灸三壯。
【楊上善】 肩窌、臑會、消濼,左右六穴,二十一也。肩窌、臑會近手少陽也。
【張介賓】 謂肩髎、臑會、消濼,左右各六穴也。
〔9〕【王冰】 謂天井、支溝、陽池、中渚、液門、關沖六穴也。左右言之,則十二俞也。所在刺灸分壯與《氣穴》同法。
【楊上善】 六輸左右十二穴,三十三也。一曰二十八者,數不同也,疑其錯。
【張介賓】 謂天井、支溝、陽池、中渚、液門、關沖,左右共十二穴也。
督脈氣所發者二十八穴 ①〔1〕 :項中央二 ②〔2〕 ,髮際後中八 〔3〕 ,面中三 ③〔4〕 ,大椎以下至尻尾及旁十五穴 〔5〕 ,至 ④ 骶下凡二十一節 ,脊椎法也 〔6〕 。
①二十八穴:《太素》作「二十六穴」。
②中央二:《太素》作「中央三」。
③髮際後中八,面中三:《太素》無此八字。
④尾及旁十五穴,至:《太素》作「二十節間各一」。
〔1〕【王冰】 今少一穴。新校正云:按會陽二穴,為二十九穴,乃剩一穴,非少也,「少」當作「剩」。
【張介賓】 今多一穴。
〔2〕【王冰】 是謂風府、瘖門二穴也,悉在項中,餘一穴今亡。風府在項上入髮際同身寸之一寸,大筋內宛宛中,督脈陽維之會,刺可入同身寸之四分,留三呼,不可妄灸,灸之不幸令人瘖。瘖門在項髮際宛宛中,去風府同身寸之一寸,督脈陽維二經之會,仰頭取之,刺可入同身寸之四分,禁不可灸,灸之令人瘖。新校正云:按王氏雲「風府、瘖門悉在項中,餘一穴今亡」者,非謂此二十八穴中亡其一穴也。王氏蓋見《氣穴論》大椎上兩傍各一穴,亦在項之穴也,今亡,故云餘一穴今亡也。
【楊上善】 項中央者,項內也,非唯當中也,故項內下行,瘖門一,天柱二,為三也;上行,風府一,風池二,為三,總有六穴也。督脈上入風池,即為信也。
【張介賓】 風府、啞門二穴也。
〔3〕【王冰】 謂神庭、上星、囟會、前頂、百會、後頂、強間、腦戶八穴也。其正髮際之中也。神庭在髮際直鼻,督脈足太陽陽明脈三經之會,禁不可刺,若刺之令人巔疾,目失睛,若灸者可灸三壯。上星在顱上直鼻中央,入髮際同身寸之一寸陷者中,谷豆。囟會在上星後同身寸之一寸陷者中。前頂在囟會後同身寸之一寸五分骨間陷者中。百會在前頂後同身寸之一寸五分頂中央旋毛中陷容指,督脈足太陽之交會。後頂在百會後同身寸之一寸五分。強間在後頂後同身寸之一寸五分。腦戶在強間後同身寸之一寸五分。督脈足太陽之會,不可灸。此八者並督脈氣所發也,上星、百會、強間、腦戶各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上星留六呼,腦戶留三呼,余並刺可入同身寸之四分,若灸者可灸五壯。新校正云:按《甲乙經》「腦戶不可灸」,《骨空論》注云:「不可妄灸」。
【張介賓】 前髮際以至於後,中行凡八穴,謂神庭、上星、囟會、前頂、百會、後頂、強間、腦戶也。內囟會等五穴,重見前足太陽下。
〔4〕【王冰】 謂素髎、水溝、齗交三穴也。素髎在鼻柱上端,督脈氣所發,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水溝在鼻柱下人中,直唇取之,督脈手陽明之會,刺可入同身寸之二分,留六呼,若灸者可灸三壯。齗交在唇內齒上齗縫,督脈任脈二經之會,可逆刺之,入同身之三分,若灸者可灸三壯。此三者正居面左右之中也。
【張介賓】 素髎、水溝、兌端三穴也。
〔5〕【王冰】 脊椎之間有大椎、陶道、身柱、神道、靈台、至陽、筋縮、中樞、脊中、懸樞、命門、陽關、腰俞、長強、會陽十五俞也。大椎在第一椎上陷者中,三陽督脈之會。陶道在項大椎節下間,督脈足太陽之會,俯而取之。身柱在第三椎節下間,俯而取之。神道在第五椎節下間,俯而取之。靈台在第六椎節下間,俯而取之。至陽在第七椎節下間,俯而取之。筋縮在第九椎節下間,俯而取之。中樞在第十椎節下間,俯而取之。脊中在第十一椎節下間,俯而取之,禁不可灸,令人僂。懸樞在第十三椎節下間,伏而取之。命門在第十四椎節下間,伏而取之。陽關在第十六椎節下間,坐而取之。腰俞在第二十一椎節下間,長強在脊骶端,督脈別絡少陰二脈所結。會陽穴在陰尾骨兩傍。凡此十五者,並督脈氣所發,腰俞、長強各刺可入同身寸之二分。新校正云:按《甲乙經》作「二寸」,《水穴論》注作「二分」,「腰俞」穴《繆刺論》注作「二寸」,《熱穴》注作「二寸」,《刺熱》注作「二分」。諸注不同。雖《甲乙經》作「二寸」,疑大深與其失之深,不若失之淺,宜從二分之說。留七呼,懸樞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會陽刺可入同身寸之八分。余並刺可入同身寸之五分。陶道、神道各留五呼,陶道、身柱、神道、筋縮可灸五壯,大椎可灸九壯,余並可三壯。新校正云:按《甲乙經》無靈台、中樞、陽關三穴。
【張介賓】 謂大椎、陶道、身柱、神道、靈台、至陽、筋縮、中樞、脊中、懸樞、命門、陽關、腰俞、長強、會陽也。內會陽二穴屬足太陽經,在尻尾兩旁,故曰及傍。共十六穴。本經連會陽則二十九穴也。
〔6〕【王冰】 通項骨三節,即二十四節。
【楊上善】 骶,竹屍反,此經音低,尾窮骨,從骨為正。大椎至骶二十一節,有二十間,間有一穴,則二十六穴也。《名堂》從兌端上項,下至瘖門,有十三穴,大椎以下,至骶骨長強,二十一節,有十一穴,凡二十四穴,督脈氣所發。與此不同,未詳也。
【張介賓】 此除項骨而言。若連項骨三節,則共二十四節。骶音底,尾骶也。椎音槌,脊骨也。
任脈之氣所發者二十八穴 ①〔1〕 :喉中央二 〔2〕 ,膺中骨陷中各一 ②〔3〕 ,鳩尾下三寸 ,胃脘五寸 ,胃脘以下至橫骨六寸 ③ 半一 ④ 。腹脈法也 〔4〕 。下陰別一 〔5〕 ,目下各一 〔6〕 ,下唇一 〔7〕 ,齗交一 ⑤〔8〕 。
①二十八穴:《太素》作「十八穴」。
②膺中骨陷中各一:《太素》無此七字。
③六寸:《太素》作「八寸」。
④一:新校正云:詳「一」字疑誤。
⑤下陰別一,目下各一,下唇一,齗交一:《太素》作「五臟之輸各五,凡五十穴」十字。
〔1〕【王冰】 今少一穴。
【張介賓】 今少一穴。
〔2〕【王冰】 謂廉泉、天突二穴也,廉泉在頷下結喉上舌本下,陰維任脈之會,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留三呼,若灸者可灸三壯。天突,在頸結喉下同身寸之四寸,中央宛宛中,陰維任脈之會,低針取之,刺可入同身寸之一寸,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三壯。
【楊上善】 廉泉、天突二穴也。
【張介賓】 廉泉、天突也。
〔3〕【王冰】 謂旋機、華蓋、紫宮、玉堂、膻中、中庭六穴也。旋機在天突下同身寸之一寸。華蓋,在旋機下同身寸之一寸。紫宮、玉堂、膻中、中庭各相去同身寸之一寸六分陷者中,並任脈氣所發,仰而取之,各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若灸者可灸五壯。
【張介賓】 謂璇璣、華蓋、紫宮、玉堂、膻中、中庭,共六穴也。
〔4〕【王冰】 鳩尾,心前穴名也,其正當心蔽骨之端,言其骨垂下如鳩鳥尾形,故以為名也。鳩尾下有鳩尾、巨闕、上脘、中脘、建里、下脘、水分、齊中、陰交、脖胦、丹田、關元、中極、曲骨十四俞也。鳩尾在臆前,蔽骨下同身寸之五分,任脈之別,不可灸刺,人無蔽骨者,從歧骨際下行同身寸之一寸。新校正云:按《甲乙經》雲「一寸半」。為鳩尾處也。下次巨闕、上脘、中脘、建里、下脘,水分遞相雲同身寸之一寸,上脘則足陽明手太陽之會,中脘則手太陽少陽足陽明三脈所生也。齊中禁不可刺,若刺之使人齊中惡瘍,潰矢出者死不治。陰交在齊下同身寸之一寸,任脈陰沖之會。脖胦在齊下同身寸之一寸。丹田,三焦募也,在齊下同身寸之二寸。關元,小腸募也,在齊下同身寸之三寸,足三陰任脈之會也。中極,在關元下一寸,足三陰之會也。曲骨,在橫骨上中極下同身寸之一寸,足厥陰之會。凡此十四者,並任脈氣所發,建里、丹田並刺可入同身寸之六分,留七呼。新校正云:按《甲乙經》作「五分十呼」。上脘、陰交並刺可入同身寸之八分;下脘、水分並刺可入同身寸之一寸;中脘、脖胦並刺可入同身寸之一寸二分;曲骨刺可入同身寸之一寸半,留七呼;余並刺可入同身寸之一寸二分。若灸者,關元、中脘各可灸七壯;齊中、中極、曲骨各三壯;余並可五壯。自鳩尾下至陰間,並任脈主之,腹脈法也。新校正云:據此注云余並「刺入一寸二分」,關元在中,與《甲乙經》及《氣穴》《骨空》注「刺入二寸」不同,當從《甲乙經》之寸數。
【楊上善】 鳩尾以下至橫骨一尺六寸,寸有一穴,有十六穴。並已前有一十八穴也。《明堂》中央任脈氣所發穴合有二十六,此經從旋機以下至庭中□穴,合□六,此經從旋機以下至橫骨雖發□,下分寸復與《明堂》不同,亦未詳也。
【張介賓】 鳩尾,心前蔽骨也。胃脘,言上脘也。自蔽骨下至上脘三寸,故曰鳩尾下三寸胃脘。自臍上至上脘五寸,故又曰五寸胃脘。此古經顛倒文法也。又自臍以下至橫骨長六寸半,《骨度篇》曰: 以下至天樞長八寸,天樞以下至橫骨長六寸半。正合此數。一,謂一寸當有一穴。此上下共十四寸半,故亦有十四穴,即鳩尾、巨闕、上脘、中脘、建里、下脘、水分、齊中、陰交、氣海、丹田、關元、中極、曲骨是也。此為腹脈之法。
〔5〕【王冰】 謂會陰一穴也。自曲骨下至陰,陰之下兩陰之間則此穴也,是任脈別絡俠督脈者沖脈之會,故曰下陰別一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二寸,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三壯。新校正云:按《甲乙經》「七呼」,作「留三呼」。
【張介賓】 自曲骨之下,別絡兩陰之間,為沖督之會。故曰陰別。一,謂會陰穴也。
〔6〕【王冰】 謂承泣二穴也。在目下同身寸之七分,上直瞳子,陽蹺任脈足陽明三經之會,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不可灸。
【張介賓】 足陽明承泣二穴,任脈之會。
〔7〕【王冰】 謂承漿穴也。在頤前下唇之下,足陽明脈任脈之會,開口取之,刺可入同身寸之二分,留五呼,若灸者可灸三壯。新校正云:按《甲乙經》作「留六呼」。
【張介賓】 承漿穴也。
〔8〕【王冰】 齗交,穴名也。所在刺灸分壯與脈同法。
【楊上善】 五臟之輸,有二十五,兩箱合論,故有五十。足少陰至舌下一穴,亦不與《明堂》同。厥陰毛中急脈,當是同骨,故有五□□。
【張介賓】 督脈穴,任脈之會。
沖脈氣所發者二十二穴 :俠鳩尾外各半寸至齊寸一 〔1〕 ,俠齊下傍各五分至橫骨寸一 ,腹脈法也 〔2〕 。
〔1〕【王冰】 謂幽門、通谷、陰都、石關、商曲、腎俞六穴,左右則十二穴也。幽門俠巨闕兩傍,相去各同身寸之半寸陷者中,下五穴各相去同身寸之一寸,並沖脈足少陰二經之會,各刺可入同身寸之一寸,若灸者可灸五壯。新校正云:按此雲「各刺入一寸」,按《甲乙經》云:「幽門、通谷刺入五分。」
【張介賓】 齊,臍同。寸一,謂每寸一穴,即幽門、通谷、陰都、石關、商曲、肓俞,左右共十二穴也。
〔2〕【王冰】 謂中注、髓府、胞門、陰關、下極五穴,左右則十穴也。中注在肓俞下同身寸之五分,上直幽門,下四穴各相去同身寸之一寸,並沖脈足少陰二經之會,各刺可入同身寸之一寸,若灸者可灸五壯。
【張介賓】 謂中注、髓府、胞門、陰關、橫骨,左右共十穴。上俱腹二行脈法也。按:此皆足少陰穴,蓋沖脈並足少陰之經而上行也。
足少陰舌下 〔1〕 ,厥陰毛中急脈各一 〔2〕 ,手少陰各一 〔3〕 ,陰陽蹺各一 〔4〕 ,手足諸魚際脈氣所發者 ,凡三百六十五穴也 〔5〕 。
〔1〕【張介賓】 《刺瘧論》曰:舌下兩脈者,廉泉也。指此而言。故廉泉雖任脈之穴,而實為腎經脈氣所發,重出。
〔2〕【王冰】 足少陰舌下二穴,在人迎前陷中動脈前,是日月本,左右二也。足少陰脈氣所發,刺可入同身寸之四分,急脈在陰毛中,陰上兩旁相去同身寸之二寸半,按之隱指堅,然甚按則痛引上下也。其左者,中寒則上引少腹,下引陰丸,善為痛,為少腹急中寒。此兩脈皆厥陰之大絡通行其中,故曰厥陰急脈,即睪之系也。可灸而不可刺。病疝少腹痛,即可灸。新校正云:詳「舌下毛中之穴」,《甲乙經》無。
【張介賓】 急脈在陰毛之中,凡疝氣急痛者,上引小腹,下引陰丸,即急脈之驗,厥陰脈氣所發也。今《甲乙》針灸等書,俱失此穴。
〔3〕【王冰】 謂手少陰郄穴也。在腕後同身寸之半寸,手少陰郄穴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若灸者可灸三壯,左右二也。
【張介賓】 陰郄二穴也。
〔4〕【王冰】 陰蹺一,謂交信穴也。交信在足內踝上同身寸之二寸,少陰前太陰後筋骨間,陰蹺之郄,刺可入同身寸之四分,留五呼,若灸者可灸三壯。陽蹺一,謂附陽穴也。附陽在足外踝上同身寸之三寸,太陽前少陽後筋骨間,謹取之,陽蹺之郄,刺可入同身寸之六分,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三壯,左右四也。
【張介賓】 陰蹺之郄,足少陰交信也。陽蹺之郄,足太陽附陽也。
〔5〕【王冰】 經之所存者多,凡一十九穴,此所謂氣府也。然散穴俞,諸經脈部分皆有之,故經或不言,而《甲乙經》經脈流注多少不同者以此。
【楊上善】 手少陰左右二穴。陰喬所生照海,陽喬所起申脈,左右四穴。手魚際、足魚際足太陰脈大白二□,□十穴。總二十六脈,有三百八十四穴。此言三百六十五穴者,舉大數為言,過與不及,不為非也。三百八十四穴,乃是諸脈發穴之義,若准《明堂》,取穴不盡,仍有重取,以此。
【張介賓】 手足諸魚際,言手足魚際非一也。然則手足掌兩旁豐肉處,皆謂之魚。此舉諸魚際為言者,蓋四肢為十二經發脈之本,故言此以明諸經氣府之綱領也。總計前數,共三百八十六穴,除重複十二穴,仍多九穴,此則本篇之數。愚按:《氣穴論》言氣穴三百六十五以應一歲,而《氣府論》復言三百六十五,其數既多,又將何所應乎?余嘗求之天道,此正所以應人也。夫天象有豎有橫,有經有緯,經分南北,緯分東西,如歲數之應天者,特以緯度言之耳,而天之四正四隅,蓋無往而非此數。其在人者,故有氣穴、氣府及孫絡、溪谷、骨度之分,亦無往而不相應,此正天人氣數之合也。今考之氣穴之數,則三百四十二,氣府之數則三百八十六,共七百二十八穴,內除氣府重複十二穴,又除氣穴、氣府相重複者二百一十三穴,實存五百零三穴,是為二篇之數。及詳考近代所傳《十四經俞穴圖經》總數,通共六百六十穴,則古今之數,已不能全合矣。此其中雖後世不無發明,而遺漏古法者,恐亦不能免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