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帝內經素問補註釋文 · 卷之三十一

黃帝內經素問補註釋文卷之三十一 唐太僕令啟玄子王冰次注宋光祿卿直秘閣林億等校正宋守尚書屯田郎孫兆重改誤 刺志論篇 黃帝問曰:願聞虛實之要。岐伯對曰:氣實形實,氣虛形虛,此其常也,反此者病。 《陰陽應象大論》曰:形歸氣。由是故虛實同焉。反,謂不相合應,失常平之候也。形氣相反,故病生。氣,謂脈氣。形,謂身形也。 谷盛氣盛,谷虛氣虛,此其常也,反此者病。 《靈樞經》曰:榮氣之道,內谷為實,谷入於胃,氣傳與肺,精專者上行經隧。由是故谷氣虛實,占叉同焉。侯不相應,則為病也。○新校正云:按《甲乙經》實作寶。 脈實血實,脈虛血虛,此其常也,反此者病。 脈者血之府,枚虛實同焉。反不相應,則為病也。 帝曰:如何而反?岐伯曰:氣虛身熱,此謂反也。 氣虛為陽氣不足,陽氣不足當身寒,反身熱者,脈氣當盛,脈不盛而身熱,證不相符,故謂反也。○新校正云:按《甲乙經》云:氣盛身寒,氣虛身熱,此謂反也。當補此四字。 谷入多而氣少,此謂反也。 胃之所出者,谷氣,而布於經脈也。谷入於胃,脈道乃散。今谷入多而氣少者,是胃氣不散,故謂反也。谷不入而氣多,此謂反也,胃氣外散,肺並之也。 脈盛血少,此謂反也。脈少血多,此謂反也。 經脈行氣,絡脈受血,經氣入絡,絡受經氣,侯不相合,故皆反常也。 氣盛身寒,得之傷寒。氣虛身熱,得之傷暑。 傷,謂觸冒也。寒傷形,故氣盛身寒。熱傷氣,故氣虛身熱。 谷入多而氣少者,得之有所脫血,濕居下也。 脫血則血虛,血虛則氣盛內郁,化成津液,流入下焦,故云濕居下也。 谷入少而氣多者,邪在胃及與肺也。 胃氣不足,肺氣下流於胃中。故邪在胃,然肺氣入胃,則肺氣不自守,氣不自守,則邪氣從之,故云邪在胃及與肺也。 脈小血多者,飲中熱也。 飲,謂留飲也。飲留脾胃之中則脾氣溢,脾氣溢則發熱中。 脈大血少者,脈有風氣,水漿不入,此之謂也。 風氣盛滿,則水漿不入於脈。 夫實者,氣入也;虛者,氣出也。 入為陽,出為陰,陰生於內故出,陽生於外故入。 氣實者,熱也。氣虛者,寒也。 陽盛而陰內拒,故熱。陰盛而陽外微,故寒。 入實者,左手開針空也。入虛者,左手閉針空也。 言用針之補寫也。右手持針,左手捻穴,故實者右手開針空以寫之,虛者左手開針空以補之也。捻,音涅。 針解篇 黃帝問曰:願聞《九針》之解,虛實之道。岐伯對曰:刺虛則實之者,針下熱也,氣實乃熱也。滿而泄之者,針下寒也,氣虛乃寒也。蒐陳則除之者,出惡血也。 蒐,積也。陳,久也。除,去也。言絡脈之中血積而久者,針刺而除去之也。 邪盛則虛之者,出針勿按。 邪者,不正之目,非本經氣,是則謂邪,非言鬼毒精邪之所勝也。出針勿按,穴俞且開,故得經虛,邪氣發泄也。 徐而疾則實者,徐出針而疾按之。疾而徐則虛者,疾出針而徐按之。 徐出,謂得經氣已久乃出之,疾按,謂針出穴已速疾按之。則真氣不泄,經脈氣全,故徐而疾乃實也。疾出針,謂針入穴已,至於經脈,即疾出之。徐按,謂針出穴已,徐緩按之,則邪氣得泄,精氣復固#1故疾而徐乃虛也。 言實與虛者,寒溫氣多少也。 寒溫,謂經脈陰陽之氣也。 若無若有者,疾不可知也。 言其冥昧,不可即而知也。夫不可即知,故若無。慧然神悟,故若有也。 察後與先者,知病先後也。 知病先後,乃補寫之。 為虛與實者,工勿失其法。 《針經》曰:經氣已至,慎守勿失。此之謂也。○新校正云:按《甲乙經》云:若有若亡,為虛與實。 若得若失者,離其法也。 妄為補寫,離亂大經,誤補實者,轉令若得,誤寫虛者,轉令若失,故曰若得若失也。《針經》曰:無實實無虛虛。此其誡也。○新校正云:詳自篇首至此,與《太素》九針解篇經同而解異,二經互相發明也。 虛實之要,九針最妙者,為其各有所宜也。 熱在頭身,宜才針。肉 目絕妄視,心專一務,則用之鈴中,無惑誤也。○新校正云:詳從刺實須其虛至此,文見《寶命全形論》,此又為之解,亦互相發明也。 義無邪下者,欲端以正也。 正指直刺,針無左右。 必正其神者,欲瞻病人目制其神,令氣易行也。 檢彼精神,令無散越,則氣為神使,中外易調也。 所謂三里者,下膝三寸也。所謂駙之者, 新校正云:按全元起本附之作低腑。《太素》作付之。按《骨空論》附 之疑作咐上。 舉膝分易見也。三里,穴名,正在膝下三寸,腑外兩筋肉分問。極重按之,則足附上動脈止矣,故日舉膝#2分易見。 巨虛者,嬌足腑獨陷者。 巨虛,穴名也。踏,謂舉也。取巨虛下康,當舉足取之,則腑外兩筋之問陷下也。 下廉者,陷下者也。 欲知下康穴者,腑外兩筋之問獨陷下者,則其處也。 帝曰:余聞九針,上應天地四時陰陽,願聞其方,令可傳於後世以為常也。岐伯曰:夫一天、二地、三人、四時、五音、六律、七星、八風、九野,身形亦應之。針各有所宜,故曰九針。 新校正云:詳此文與《靈樞經》相出入。 人皮應天, 覆蓋於物,天之象也。 人肉應地, 柔厚安靜,地之象也。 人脈應人,人筋應時, 人脈應人者,盛衰變易,人之象也。人筋應時者,堅固貞#3定,時之象也。 人聲應音,備五音故。 人陰陽合氣應律, 交會氣通,相生無替,則律之象。 ○新校正云:按別本氣一作度。 人齒面目應星, 人面應七星者,所謂面有七孔應之也。○新校正云:詳此注乃全元起之辭也。 人出入氣應風, 動出往來,風之象也。 人九竅三百六十五絡應野。 身形之外,野之象也。 故一針皮,二針肉,三針脈,四針筋,五針骨,六針調陰陽,七針益精,八針除風,九針通九竅,除三百六十五節氣。此之謂各有所主也。 一饞針,二員針,三鏟針,四鋒針,五姅針,六員利針,七毫針,八長針,九大針。○新校正云:按別本外一作鈹。 人心意應八風, 動靜不形,風之象也。 人氣應天, 運行不息,天之象也。 人發齒耳目五聲應五音六律, 發齒生長,耳目清通,五聲應同,故應五音及六律也。 人陰陽脈血氣應地, 人陰陽有交會,生成脈血,氣有虛盈盛衰,故應地也。 人肝目應之九。 肝氣通目,木生數三,三而三之,則應之九也。 九竅三百六十五, 新校正云:按全元起本無此七字。 人一以觀動靜天二以候五色七星應之以候發毋澤五音一以候宮商角徵羽六律有餘不足應之二地一以候高下有餘九野一節俞應之以候閉節三人變一分人候齒泄多血少十分角之變五分以候緩急六分不足三分寒關節第九分四時人寒溫燥濕四時一應之以候相反一四方各作解。 此一百二十四字,蠹簡爛文,義理殘#1缺,莫可尋究,而上古書故且載之,以佇後之具本也。○新校正云:詳王氏雲一百二十四字,今有一百二十三字,又亡一字。 長刺節論篇 刺家不診,聽病者言。在頭頭疾痛,為藏針之, 藏,猶深也,言深刺之。故下文曰:○新校正云:按全元起本云為針之,無藏字。 刺至骨病已,上無傷骨肉及皮,皮者道也。 皮者針之道,故刺骨無傷骨肉及皮也。 陰刺,入一傍四處,治寒熱。 頭有寒熱,則用陰刺法治之。陰刺,謂卒刺之如此數也。○新校正云:按別本卒刺一作平刺。按《甲乙經》:陽刺者,正內一傍內四。陰刺者,左右卒刺之。此陰刺疑是陽刺。 深專者,刺大藏, 寒熱病氣深專攻中者,當刺五藏以拒之。 迫藏刺背,背俞也, 迫,近也。漸近於藏,則刺背五藏之俞也。 刺之迫藏,藏會, 言刺近於藏者何也?以是藏氣之會發也。 腹中寒熱去而止, 言刺背俞者,無問其數,要以寒熱去乃止針。 與刺之要,發針而淺出血。 若與諸俞刺之,則如此。 治腐腫者刺腐上,視癰小大深淺刺, 腐腫,謂腫中肉腐敗為膿血者,癰小者淺刺之,癰大者深刺之。○新校正云:按全元起本及《甲乙經》腐作癰。 刺大者多血,小者深之,必端內針為故正。 癰之大者,多出血,癰之小者,但直針之而已。○新校正云:按《甲乙經》云:刺大者多而深之,鈴端內針為故正也。此文雲小者深之,疑此誤。 病在少腹有積,刺皮髓以下,至少腹而止,刺俠脊兩傍四椎問,刺兩骼膠季脅肋問,導腹中氣熱下已。 少腹積,謂寒熱之氣結積也。皮布,謂齊下同身寸之五寸橫約文。審刺而勿過深之。《刺禁論》曰:刺少腹中膀胱溺出,令人少腹滿。由此故不可深之矣。俠脊四椎之問,據經無俞,恐當雲五椎問,五椎之下,兩傍正心之俞,心應少腹,故當言之問也。骼謂腰骨,膠一為髁字,形相近之誤也。戮謂居膠,腰側穴也。季脅肋問,當是刺季肋之問京門穴也。○新校正云:按《釋音》皮骼作皮骷,是骷誤作懺也。及遍尋《篇》《劫》中無儲字,只有骷,骨端也。皮骷者,蓋謂齊下橫骨之端也。全元起本作皮髓,元起注云:齊傍綞起也。亦未為得。骼,口亞切。骷,光抹切。 病在少腹,腹痛不得大小便,病名日疝,得之寒,刺少腹兩股問,刺腰髁骨間,刺而多之,盡艮病已。 厥陰之脈,環陰器,抵少腹。沖脈與少陰之絡,皆起於腎下,出於氣街,循陰股;其後行者,自少腹以下骨中央,女子入系廷孔,其絡循陰器合篡問,繞篡後,別繞臀至少陰,與巨陽中絡者,合少陰上股內後康,貫脊屬腎,其男子循莖下至篡,與女子等。故刺少腹及兩股問,又刺腰髁骨問也。腰髁骨者,腰房俠脊平立陷者中,按之有骨處也。疝為寒生,故多刺之,少腹盡熱乃止針。昊,熱也。○新校正云:按別本篡一作基,又初患反。 病在筋,筋攣節痛,不可以行,名曰筋痹,刺筋上為故,刺分肉問,不可中骨也, 分,謂肉分問有筋維絡處也。刺筋無傷骨,故不可中骨也。 病起筋,艮病已止。 筋雍痹生,故得筋熱病已乃止。 病在肌膚,肌膚盡痛,名曰肌痹,傷於寒濕,刺大分小分,多發針而深之,以熱為故, 大分,謂大肉之分。小分,謂小肉之分。 無傷筋骨,傷筋骨,癱發若變, 《針經》曰:病淺針深,內傷良肉,皮膚為癱。又曰:針太深則邪氣反沉,病益甚。傷筋骨則針太深,故癱發若變也。 諸分盡熱病已止。 熱可消寒,故病已則止。 病在骨,骨重不可舉,骨髓酸痛,寒氣至,名曰骨痹,深者刺,無傷脈肉為故,其道大分小分,骨熱病已止。 骨痹刺無傷脈肉者何?自刺其氣,通肉之大小分中也。 病在諸陽脈,且寒且熱,諸分且寒且熱,日狂。 氣狂亂也。 刺之虛脈,視分盡熱病已止。病初發,歲一發,不治月一發,不治月四五發,名曰癲病。刺諸分諸脈,其無寒者以針調之,病已止。 新校正云:按《甲乙經》云:刺諸分,其脈尤寒,以針補之。 病風且寒且熱,艮汗出,一日數過,先刺諸分理絡脈;汗出且寒且熱,三日一刺,百日而已。病大風,骨節重,鬚眉墮,名曰大風,刺肌肉為故,汗出百日, 泄衛氣之拂#5熱。 刺骨髓,汗出百日, 泄榮氣之拂熱。 凡二百日,鬚眉生而止針。 拂熱屏退,陰氣內復,故多汗出,鬚眉生也。 黃帝內經素問補註釋文卷之三十一竟 #1固:原作『問』,據顧本改。 #2膝:原作『脈』,據顧本改。 #3貞:顧本作『真』。 #4殘:原作『淺』,據顧本改。 #5拂:顧本作『佛』。下二『拂』字仿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