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帝內經靈樞三家注 · 卷第二十一
官能第七十三〔1〕
黃帝問於岐伯曰:余聞九針於夫子眾多矣,不可勝數。余推而論之,以為一紀。余司誦之,子聽其理,非則語余,請正① 其道,令可久傳,後世無患,得其人乃傳,非其人勿言〔2〕 。岐伯稽首再拜曰:請聽聖王之道〔3〕 。黃帝曰:用針之理,必知形氣之所在〔4〕 ,左右上下〔5〕 ,陰陽表里〔6〕 ,血氣多少〔7〕 ,行之逆順〔8〕 ,出入之合〔9〕 ,謀伐② 有過〔10〕 。知解結〔11〕 ,知補虛寫實,上下氣門③〔12〕 ,明通④ 於四海。審其所在〔13〕 ,寒熱⑤ 淋露〔14〕 ,以腧⑥ 異處〔15〕 ,審於調氣〔16〕 ,明於經隧〔17〕 ,左右肢絡⑦ ,盡知其會〔18〕 。寒與熱爭,能合而調之〔19〕 。虛與實鄰,知決而通之〔20〕 。左右不調,把而行之〔21〕 。明於逆順,乃知可治〔22〕 。陰陽不奇,故知起時〔23〕 ,審於本末,察其寒熱,得邪所在,萬刺不殆。知官九針,刺道畢矣〔24〕 。
①請正:《太素》作「請受」。
②謀伐:《太素》作「誅伐」。
③氣門:《太素》作「之氣」。
④通:《太素》無此字。
⑤寒熱:此上《太素》有「審」字。
⑥以腧:《太素》作「滎腧」。
⑦肢絡:《太素》作「支絡」。
〔1〕【馬蒔】 官者,任也,任其所能也,即本篇第七節,雷公有官能之問,故名篇。
〔2〕【楊上善】 言道之博大,不可勝數,余學之於子,推尋窮問其理,十有二載。余今司而誦之,以示於子,其言有不當不可,余必當合理,余望傳乎所授之人,傳之後代,使久而利物也。
〔3〕【楊上善】 道在岐伯,授之與帝,帝得之於神,故是聖王之道也。
【張介賓】 一紀者,匯言也。
〔4〕【楊上善】 帝誦岐伯所授針理章句,凡有四十七章。形之所在肥瘦,氣之所在虛實。一也。
〔5〕【楊上善】 肝生於左,肺藏於右,心部於表,腎居其里,男女左右,陰陽上下,並得知之。二也。
〔6〕【楊上善】 五臟為陰居里,六腑為陽居表。三也。
〔7〕【楊上善】 三陰三陽之脈,知其血氣之多少。四也。
〔8〕【楊上善】 營氣順脈,衛氣逆行。五也。
【張介賓】 陰氣從足上行至頭而下行循臂,陽氣從手上行至頭而下行至足,故陽病者上行極而下,陰病者下行極而上,反者皆謂之逆。
〔9〕【楊上善】 血氣有出入合處。六也。
〔10〕【楊上善】 誅伐邪氣惡血,七也。
【張介賓】 經氣自內而出,自外而入,俞有不同。知其出入,則可因過而伐之也。合字,一本作會。
〔11〕【楊上善】 結,謂病脈堅緊,破而平之。八也。
〔12〕【楊上善】 能知補寫上下之氣。九也。
【張介賓】 補虛寫實義見前。上下氣門,即諸經標本氣街之義。一曰手經為上,足經為下,氣脈必由之處,是為門戶。亦通。
〔13〕【楊上善】 髓、血、氣、谷四海,審知虛實所在。十也。
〔14〕【楊上善】 因於露風,生於寒熱,故曰寒熱淋露。十一也。
〔15〕【楊上善】 五行滎輸有異。十二也。
【張介賓】 淋於雨,露於風,邪感異處,當審其經也。
〔16〕【楊上善】 審吐納導引以調氣。十三也。
〔17〕【楊上善】 經,正經、奇經也。隧,諸絡也。故曰寫其經隧,無傷其經,即其信也。十四也。
〔18〕【楊上善】 支絡,小絡也。皆知小絡所歸,大絡會處。十五也。
【張介賓】 調氣者,察其虛實往來而調和之也。
〔19〕【楊上善】 陰陽之氣不和者,皆能和之。十六也。
【張介賓】 合陰陽而調其平也。
〔20〕【楊上善】 鄰,近也。虛實二氣不和,通之使平。十七也。
【張介賓】 鄰,近也。近則易疑,疑則以似為是,冰炭相反矣,故當知決而通之。
〔21〕【張介賓】 邪客大絡者,左注右,右注左。把而行之,即繆刺也。「把」字一本作「犯」。
〔22〕【楊上善】 把,持也。人身左右脈不調者,可持左右寸口人迎,診而行之,了知氣之逆順,乃可療之。十八也。
【張介賓】 順者可治,逆者不可治,如死證、死期及刺禁、刺害,皆逆也。
〔23〕【楊上善】 奇,分也。陰陽之脈相併,渾而不分,候之知其病起之時。十九也。
【張介賓】 奇,不遇也。不奇則和矣,故知起時。奇音基。
〔24〕【馬蒔】 數,去聲。令,平聲。奇音箕。此帝詳刺道以問伯也。凡用針之道,必知人之形氣有餘不足,或形盛氣衰,或氣盛形衰,或形氣皆盛,或形氣皆衰。病之在左在右,在上在下,在陰在陽,在表在里。或血多氣少,或血少氣多,或血氣皆多,或血氣皆少。大義見《素問·血氣形志》篇。其脈之所行,有逆有順,如手太陰經,自中府而出於少商者為順,自少商而至於中府者為逆。見前《邪客》篇。有出有入,如自表而之里為入,自里而之表為出。然後即其犯病而為有過者,則謀伐之,知解其所結。本經《衛氣》篇云:能知解結,契紹於門戶。知虛者則補,實者則寫。又知脈之上下於氣門,即氣穴也。《素問》明有《氣穴論》,凡穴皆可以氣穴稱。又知脈之流通於四海。本經《海論》云:膻中為氣之海,沖脈為血之海,胃為水谷之海,腦為髓之海。審其所在之有病,或為寒熱,或為淋露,疑即《歲露》篇之所謂遇歲露也。大義見《歲露》篇。以其腧穴必皆異處,當審於調其脈氣之往來,明於十二經脈之經隧,大義見《經脈》篇。及左右肢絡,即前《經脈》篇所謂其支、其別者是也。盡知其會可也。若寒與熱爭,則能合陰陽而調之。若虛與實鄰,則知決虛實而通之。設不能調其左右,左右之義,在病人則左右穴相同,在醫人則針時用左右手。是謂犯而行之也。故必明於逆順,乃知可治。脈之所行有逆順,針法亦有逆順。況人身陰陽諸經相為配合,未嘗有奇行者,能知各經之所起,審於本末寒熱。《禁服》篇云:審其本末,察其寒熱。又《終始》篇云:本末之,寒溫之,相守同也。得邪所在而刺之,則雖萬刺可以不殆矣。然九針不同,各有所宜,能任而用之,此刺道之所以畢也。
【楊上善】 妙通標本,則知寒熱二邪所在,故無危殆,是為官主九針之道。二十也。
【張介賓】 本末,標本也。寒熱,陰陽也。所在,三部九候之病脈處也。官,任也。九針不同,各有所宜,能知以上之法而任用之,則刺道畢矣。
明於五輸,徐疾所在〔1〕 ,屈伸出入,皆有條理〔2〕 。言陰與陽,合於五行〔3〕 。五臟六腑,亦有所藏〔4〕 。四時八風,盡有陰陽〔5〕 。各得其位,合於明堂,各處色部〔6〕 ,五臟六腑〔7〕 ,察其所痛,左右上下〔8〕 ,知其寒溫,何經所在〔9〕 。審皮膚① 之寒溫滑澀,知其所苦〔10〕 。膈② 有上下,知其氣所在③〔11〕 ,先得其道,稀而疏之,稍深以留,故能徐入④ 之〔12〕 。大熱在上,推而下之〔13〕 。從下上者,引而去之〔14〕 。視前痛者,常先取之〔15〕 。大寒在外,留而補之。入於中者,從合寫之〔16〕 。針所不為,灸之⑤ 所宜〔17〕 。上氣不足,推而揚之。下氣不足,積而從之〔18〕 。陰陽皆虛,火自當之。厥而寒甚,骨廉陷下,寒過於膝,下陵三里〔19〕 。陰絡所過,得之留止,寒入於中,推而行之〔20〕 。經陷下者,火則當之⑥〔21〕 。結絡堅緊,火所治之⑦〔22〕 。不知所苦,兩蹺之下,男陰女陽⑧ ,良工所緊。針論畢矣〔23〕 。
①皮膚:《太素》作「尺」。
②膈:《太素》作「鬲」。
③其氣:《太素》無「其」字。
④入:《太素》無此字。
⑤灸之:《太素》作「火之」。
⑥經陷下者,火則當之:《太素》作「經陷下火即當之」。
⑦火所治之:《太素》作「火之所治」。
⑧男陰女陽:《太素》作「男陽女陰」。
〔1〕【楊上善】 明臟腑之經各有五輸,輸中補寫徐疾所在,並須知之。二十一也。
〔2〕【楊上善】 行針之時,須屈須伸,針之入出條數,並具知之。二十二也。
【張介賓】 此下復詳明針論也。五輸,井滎輸經合也。徐疾,針法也。屈伸出入,經脈往來也。
〔3〕【楊上善】 知分陰陽之氣,以為五行。二十三也。
〔4〕【楊上善】 五臟藏五神,六腑藏五穀。二十四也。
【張介賓】 陰陽之化,是為五行,臟腑所藏,亦惟此耳。
〔5〕【張介賓】 天道之陰陽五行也。
〔6〕【楊上善】 八風,八節之風也。四時八節之氣,各在陰陽之位,併合明堂,處於五行五色之部。明堂,鼻也。二十五也。
〔7〕【楊上善】 候五色之部,察知五臟六腑。二十六也。
〔8〕【楊上善】 察五色,知其痛在五臟六腑上下左右。二十七也。
〔9〕【楊上善】 知十二經所起寒溫各有主。二十八也。
【張介賓】 邪在於中,色形於外,察之面部,疾可知也。出《五色》篇。
〔10〕【楊上善】 言能審候尺之皮膚。二十九也。
【張介賓】 寒者多陰,溫者多陽。滑者多實,澀者多虛。
〔11〕【楊上善】 谷入於胃,清氣上肺,故在鬲上;濁氣留入胃中,在於鬲下。三十也。
【張介賓】 膈之上,膻中也,為上氣海,心肺所居。膈之下,脾肝腎所居,丹田為下氣海也。
〔12〕【楊上善】 為補之道,希疏深留,徐動其針。三十一也。
【張介賓】 此下兼言針灸法也。先得其經絡之道,然後可以用針。稀而疏之,貴精少也。稍深以留,欲徐入也。
〔13〕【張介賓】 推而逐之,抑其高也。
〔14〕【張介賓】 引而去之,泄於下也。
〔15〕【楊上善】 視病熱之上下,寫而去之。三十二也。
【張介賓】 先取其本也。
〔16〕【楊上善】 寒在皮膚,留針使針下熱,寒入骨髓,亦可留針使熱,寫出寒熱氣。三十三也。
【張介賓】 大寒在外,補中氣可以拒之。寫合穴可以除之。
〔17〕【楊上善】 脈之陷下,是灸所宜,不可針也。三十四也。
【張介賓】 凡不宜於針者,當灸以治之。
〔18〕【楊上善】 上氣不足,謂膻中氣少,可推補令盛。揚,盛也。下氣不足,謂腎間動氣少者,可補氣聚。積,聚也。從,順也。三十五也。
【張介賓】 推而揚之,引致其氣以補上也。積而從之,留針隨氣以實下也。
〔19〕【張介賓】 火自當之,宜於灸也。若厥而寒甚,陽氣大虛,當灸下陵,即陽明經三里穴也。
〔20〕【張介賓】 寒留於絡而入於經,當用針推散而行之。
〔21〕【楊上善】 火氣強盛,能補二虛。三十六。
〔22〕【楊上善】 絡脈結而堅緊,血寒,故火攻療。三十七也。
【張介賓】 寒氣凝聚,或陷於經,或結於絡,皆當以火逐之。
〔23〕【馬蒔】 此帝詳針論以問伯也。五臟有井滎輸經合之五輸,六腑有井滎輸原經合之六輸,然六腑之原並於輸,則皆可稱為五輸也。徐疾者,針法也。《九針十二原》、《小針解》云:徐而疾則實,疾而徐則虛。屈伸出入者,經脈往來也。見《邪客》篇屈折順逆之數。言陰與陽合於五行者,泛言陰陽分而為五行也。五臟六腑亦有所藏者,指人身有陰陽五行也。如肺為陰,大腸為陽;肺為金,肝為木之類。四時八風盡有陰陽者,指天道有陰陽五行也。八風見《九宮八風》篇。各得其位,合於明堂各處色部者,言人身之面部,各得其五行之位,合於明堂及各處之色部也。大義見《五色》篇。其面部之分為五臟六腑者,可以察其身形之所痛。《五色》篇云:沉濁為內,浮澤為外,黃赤為風,青黑為痛,白為寒,黃而膏潤為膿,赤甚者為血,痛甚者為攣,寒甚者為皮不仁。其色見於左右上下者,可以知其何經之寒溫。又審皮膚之寒溫滑澀,斯能知其病之所苦也。且膈有上下,心肺居於膈上,脾居於中州,肝腎居於膈下。必知其病氣之所在,先得其經脈之道,然後可以用針。稀者,針之少也。疏者,針之闊也。《終始》篇云:疏取之上。深者,深入其針也。留者,久留其針也。即如有大熱在上,則當推針而使之下,所謂高者抑之也。熱從下而上,則當引針而去其邪,所謂外者發之也。視先痛者,常先取穴以刺之,所謂凡病必先治其本也。《素問·標本病傳論》、本經《病傳》篇,除大小便不利外,皆當治其本。又如大寒在外,則留其針以補之。大寒入中,則從合穴以寫之。凡病有針所不當用者,則用灸以治之,又如有上氣不足,則推入其針以揚之,而使上氣不足。下氣不足,則積其針以順之,而使下氣之足。若陰陽皆虛,而針所難用,則用火以灸之。又有厥而寒甚,或骨廉下陷,或寒過於膝,則取下陵三里以補之。下陵三里穴,即三里。見《本輸》篇。又有陰絡所過為寒留止,或寒入於中,則必推其針而行以散之。又有經脈陷下者,則惟灸以當之。《經脈》篇云:陷下則灸之。《禁服》篇云:陷下則徒灸之。徒,但也。又有絡脈結而堅緊者,亦用灸以治之。倘不知病之所苦,及男子以陽蹺為經,陰蹺為絡,女子以陰蹺為經,陽蹺為絡,見《脈度》篇。故男子忌取陰蹺,女子忌取陽蹺,乃良工所禁。此針論之所以畢也。
【楊上善】 有病不知所痛,可取陰陽二蹺之下。二蹺之下,男可取陰,女可取陽,是療不知所痛之病。男陽女陰,二蹺之脈,不可取之。三十八也。
【張介賓】 寒邪在肌肉血脈之間,有不痛不仁不知所苦者,當灸兩蹺之下,即足太陽申脈、足少陰照海二穴也。然男子數陽,女子數陰,若男陰女陽,則反用矣,故為良工之所禁。《調經論》亦曰:病不知所痛,兩蹺為上。與此法同。
用針之服,必有法則。上視天光,下司八正〔 1 〕 ,以辟奇邪〔 2 〕 ,而觀百姓〔3〕 ,審於虛實,無犯其邪〔4〕 ,是得① 天之露,遇歲之虛,救而不勝② ,反受其殃〔5〕 。故曰:必知天忌,乃言針意〔6〕 。
①得:《太素》無此字。
②不勝:《太素》作「弗勝」。
〔1〕【張介賓】 此下言當知天忌也。天光八正義俱見下章。
〔2〕【楊上善】 服,學習也。學用針法,須上法日月星辰之光,下司八節正風之氣,以除奇邪。三十九也。
〔3〕【張介賓】 兼人己而言也。辟,避同。
〔4〕【張介賓】 虛風實風,皆能傷人,故無犯其邪。
〔5〕【張介賓】 天之風雨不時者,皆謂之露。《歲露論》曰:故諸逢其風而遇其雨者,命曰遇歲露焉。歲之虛者,乘年之衰,逢月之空,失時之和,因為賊風所傷,是謂三虛。
〔6〕【馬蒔】 此節與《八正神明論》大義相同。辟,當作避。奇音箕。此言用針之事,必當知天忌也。服,事也。此二句出《八正神明論》。又《詩·小雅·六月》篇云:共武之服。《大雅·板》篇云:我言維服。上視天光,即《八正神明論》之所謂天寒無刺,天溫無疑,月生無寫,月滿無補,月郭空無治者是也。下司八正,即《八正神明論》之所謂八正者,所以候八風之虛邪以時至者也。蓋四立、二分、二至,為八節之正氣。《九宮八風》篇有八風、八正。當以避八風,故《八正神明論》謂八正之虛邪而避之勿犯也。所謂得天之露者,本經《歲露》篇,黃帝曰:願聞歲之所以皆同病者,何因而然?少師曰:此八正之候也。候此者,常以冬至之日,太乙立於葉蜇之宮,其至也,天必應之以風雨者矣。風雨從南方來者為虛風,即從後來者為虛風,下四方同。入客於骨,而不發於外,至其立春,陽氣大發,風從西方來,萬民又皆中於虛風,此兩邪相搏,經氣結代者矣。故諸逢其風而遇其雨者,命曰遇歲露焉。蓋指天之風雨為露也。所謂遇歲之虛者,本經《歲露》篇云:乘年之衰,逢月之空,失時之和,因為賊風所傷,是謂三虛。逢年之盛,遇月之滿,得時之和,雖有賊風邪氣,不能危之也。故得天之風雨,而又遇歲之虛,則雖救之而不能勝,反受其所害矣。故《八正神明論》又曰:天忌不可不知者。此也。
【楊上善】 而令百姓不犯虛實二邪歲露之忌,可謂得針之旨耳。天露者,歲之八正虛邪風雨也。四十也。
法於往古,驗於來今,觀於窈冥,通於無窮,粗之所不見,良工之所貴,莫知其形,若神仿佛〔1〕 。邪氣之中人也,洒淅① 動形,正邪之中人也微,先見於色,不知於其② 身,若有若無,若亡若存, 有形無形,莫知其情③〔2〕 。是故上工之取氣,乃救其萌芽,下工守其已成,因敗其形〔3〕 。
①洒淅:《太素》作「洫泝」。
②其:《太素》無此字。
③情:《太素》作「精」。
〔1〕【馬蒔】 此節與《八正神明論》大義亦相同。此承上文而言針意之妙,無形而至神者也。《八正神明論》岐伯曰:法往古者,先知《針經》也。驗於來今者,先知日之寒溫,月之虛盛,以候氣之浮沉,而調之於身,觀其立有驗也。觀其冥冥者,言形氣營衛之不形於外,而工獨知之,以日之寒溫,月之虛盛,四時氣之浮沉,參伍相合而調之,工常先見之,然而不形於外,故曰觀於冥冥焉。通於無窮者,可以傳於後世也。是故工之所以異也,然而不形見於外,故俱不能見也。視之無形,嘗之無味,故謂冥冥,若神仿佛。
【楊上善】 法於往古聖人所行,逆取將來得失之驗,亦檢當今是非之狀,又觀窈冥微妙之道,故得通於無窮之理,所得皆當,不似粗工以意,唯矚其形,不見於道,有同良才神使,獨鑒其所貴,仿佛於真。四十一也。
【張介賓】 此下皆言針法也。
〔2〕【楊上善】 洫,謂溝渠,即腠理也。泝,謂水之逆流,即邪氣入腠理也。八正虛邪氣入腠理時振寒起於毫毛動形者也。正邪者,因身形飢用力,汗出腠理開,逢虛風中人,微而難知,莫見其精,四十二也。
【張介賓】 邪氣,言虛邪也。虛邪之中人也甚,故洒淅動形。正邪之中人也微,故但先見於色而不知於身,此節與下章互有發明,所當參閱。此數句與《邪氣臟腑病形》論同。
〔3〕【馬蒔】 中,去聲。此與《八正神明論》、本經《邪氣臟腑病形》篇,大義俱相同。據兩篇,當以虛邪、正邪為說。此言邪氣之微,而上工能早救之也。洒淅,惡寒貌。動形者,振動其形也。《八正神明論》曰:虛邪者,八正之虛邪氣也。正邪者,身形若用力,汗出腠理開,逢虛風,其中人也微,故莫知其情,莫見其形。《邪氣臟腑病形》篇曰:虛邪之中身也,洒淅動形,正邪之中人也微,先見於色,不知於身,若有若無,若亡若存,有形無形,莫知其情。又《八正神明論》曰:上工救其萌芽,必先見三部九候之氣,盡調不敗而救之,故曰上工。下工救其已成者,言不知三部九候之相失,因病而敗之也。上工論氣不論形,所以預取其氣,而早救其萌芽,彼下工則反是矣。
【楊上善】 邪氣初客,未病之病,名曰萌芽,上工知之。其病成形,下工知之。四十三也。
是故工之用針也,知氣之所在,而守其門戶〔1〕 ,明於調氣,補寫所在,徐疾之意,所取之處〔2〕 。寫必用員,切而轉之① ,其氣乃行,疾而② 徐出,邪氣乃出,伸而迎之,遙大其穴,氣出乃疾〔3〕 。補必用方,外引其皮,令當其門,左引其樞,右推其膚,微旋而徐推之,必端以正,安以靜,堅心無解,欲微以留,氣下而疾出之,推其皮,蓋其外門,真氣乃存〔4〕 。用針之要,無忘其神③〔5〕 。
①轉之:《太素》作「傳之」。
②疾而:《太素》作「疾入」。
③其神:《太素》作「養神」。
〔1〕【楊上善】 謂知邪氣,邪氣處於皮膚脈肉筋骨所在,守其空穴門戶療之。四十四也。
〔2〕【楊上善】 明於調氣補寫處所,是處可補,是處可寫,不妄為之。四十五也。
【張介賓】 因敗其形者,不知其難而反傷之也。所在,即三部九候之義。
〔3〕【張介賓】 員,流利也。切,直迫病所也。迎,奪也。遙,搖同。用針員活而迎奪之,則氣出乃疾,故可以寫。
〔4〕【楊上善】 員謂之規,法天而動,寫氣者也。方謂之矩,法地而靜,補氣者也。樞,謂針動也。寫必用方,補必用員,彼出《素問》,此是《九卷》方圓之法,神明之中,調氣變不同故爾。四十六也。
〔5〕【馬蒔】 此節與《八正神明論》略同。據彼義,則此當以「是故工之用針」至「所取之處」另為一節。遙,搖同。解,懈同。圓,當作方;方,當作圓。此承上文而言,上工因氣以行補寫之法,其要則在於守神也。《八正神明論》曰:知其所在者,知診三部九候之病脈處而治之,故曰守其門戶焉。正本節之所謂明於調氣,補寫所在,徐疾之意,所取之處也。寫必用圓,補必用方,《八正神明論》作「寫必用方,補必用圓」者是也。岐伯曰:寫必用方者,以氣方盛也,以月方滿也,以日方溫也,以身方定也,以息方吸而納針,乃復候其方吸而轉針,乃復候其方呼而徐引針,故曰寫必用方,其氣而行焉。補必用圓,圓者行也,行者移也,刺必中其營,復以吸排針也。故圓與方,非針也。其言如此。此節之方圓,誤可知矣。方寫之時,切而轉之,其氣乃行,即所謂「方吸而轉針」者是也。疾入而徐出之,邪氣乃出,即所謂「方呼而徐引針」者是也。又必搖大其穴,則邪氣之出者自速。此寫法也。其補之時,外引其皮,令當其門,左手則引其樞,右手則推其膚,微旋而徐推其針,其針必端正安靜。堅心無懈,即所謂「如待貴人,不知日暮,神無營於眾物」者是也。正欲微留其針,候氣下而疾出之,即推其皮,以蓋其外門,則真氣乃得存矣。《離合真邪論》曰:推闔其門,令神氣存。此補法也。然補寫雖殊,而用針之要,當無忘人之神。《八正神明論》曰:養神者,必知形之肥瘦,營衛血氣之盛衰。血氣者,人之神,不可不謹養也。《小針解》云:上守神者,守人之血氣有餘不足,可補寫也。
【楊上善】 用針之道,下以療病,上以養神。其養神者,長生久視,此大聖之大意。四十七也。以上四十七章,《內經》之大統,黃帝受之於岐伯,故誦之以閱所聞也。
【張介賓】 方,即端正安靜之謂。外引其皮令當其門,察穴於肌表也。左引其樞,右推其膚,微旋而徐推之,用針之樞要也。必端以正,安以靜,堅心無解,候氣之誠確也。欲微以留,氣下而疾出之,推其皮,蓋其外門,出針之防護也。真氣得存,故可以補。用針之要無忘其神者,總結前篇而言,義詳下章。按:補寫方員義,與後章《八正神明論》之文似乎相反,然詳求其意,各有發明,不可謂其誤而忽也。
雷公問於黃帝曰:《針論》曰:得其人乃傳,非其人勿言,何 以知其可傳〔1〕 ?黃帝曰:各得其人,任之其能,故能明其事〔2〕 。雷公曰:願聞官能奈何〔3〕 ?黃帝曰:明目者,可使視色①〔4〕 ;聰耳者,可使聽音〔5〕 ;捷疾辭語② 者,可使傳論〔6〕 ;語〔7〕 徐而③ 安靜,手巧而心審諦者,可使行針艾,理血氣而調諸逆順,察陰陽而兼諸方〔8〕 ;緩節柔筋而心和調者,可使導引行氣〔9〕 ;疾毒言語輕人者,可使唾癰咒病④〔10〕 ;爪苦手毒,為事善傷者,可使按積抑痹〔11〕 。各得其能,方乃可行,其名乃彰。不得其人,其功不成,其師無名。故曰:得其人乃言,非其人勿傳,此之謂也〔12〕 。手毒者,可使試按龜,置龜於器下,而按其上,五十日而死矣。手甘者,復生如故也〔13〕 。
①視色:《太素》作「視也」。
②捷疾辭語:《太素》作「接疾辭給」。
③可使傳論,語徐而:《太素》作「可使傳論而語徐人」。
④咒病:《太素》作「祝病」。
〔1〕【張介賓】 《針論》,即指前章也。
〔2〕【張介賓】 任之其能,因才而器使也。
〔3〕【楊上善】 人受命於天,各不同性,性既不同,其所能亦異,量能用人,則所為必當,故因問答,以通斯德者也。
〔4〕【楊上善】 人之所能,凡有八種。視面部五行變色,知其善惡,此為第一明人也。
【張介賓】 俱視獨見,明目者也。
〔5〕【楊上善】 聽病人五音,即知其吉凶,此為第二聰聽人也。
【張介賓】 俱聽獨聞,聰耳者也。
〔6〕【張介賓】 如開導、勸戒、解疑、辯正之屬,皆所謂傳論者也。
〔7〕【楊上善】 其知接疾,其辨敏給,此可為物說道以悟人,此第三智辨人也。
〔8〕【楊上善】 神清性明,故安靜也。動合所宜,明手巧者妙察機微,故審諦也。此為第四靜慧人也。
【張介賓】 語徐者不苟,安靜者不亂,手巧者輕重疾徐有妙,心審諦者精思詳察無遺,故可勝是任。諦音帝。
〔9〕【楊上善】 身則緩節柔筋,心則和性調順,此為第五調柔人也。調柔之人,導引則筋骨易柔,行氣則其氣易和也。
【張介賓】 導引者,但欲運行血氣而不欲有所傷也。故惟緩節柔筋而心和調者乃勝是任,其義可知。今見按摩之流,不知利害,專用剛強手法,極力困人,開人關節,走人元氣,莫此為甚。病者亦以謂法所當然,即有不堪,勉強忍受,多見強者致弱,弱者不起,非惟不能去病,而適以增害,用若輩者,不可不為知慎。
〔10〕【楊上善】 心嫉毒,言好輕人,有此二惡,物所畏之,故可使之唾祝,此為第六口苦人也。
【張介賓】 人之惡口毒舌者,亦由稟賦,諸無所利而獨利於唾咒疾病。
〔11〕【楊上善】 爪手苦毒,近物易傷,此為第七苦手人也。
【張介賓】 按積抑痹,亦上文導引行氣之屬,然積堅痹固,非爪苦手毒者不能破,術若相類而用有輕重也。
〔12〕【楊上善】 各用其能,以有所當,故曰得人。如不得人,道不可傳也。
【張介賓】 《氣交變大論》曰:得其人不教,是謂失道,傳非其人,慢泄天寶。
〔13〕【馬蒔】 此言任人者,各因其能,而末示以驗手毒之法也。官人之能者,任人之能,猶書之所謂在官人也。蓋欲視病人之色,聽病人之聲,傳所論之語於病人,以行針灸,以導引行氣,以唾癰咒病,以按積抑痹,非各得其人不可也。即如任手毒者,試以按龜之法,則其手之甘毒自別矣。蓋遇人之手,有凶有善,猶味之甘苦,故即以甘毒名之,毒即苦也。
【楊上善】 毒手按器而龜可死,甘手按之而龜可生,但可適能而用之,不可知其所以然也。此為第八甘手人也。
【張介賓】 龜能運任脈,其息以耳而導引伏氣,所以靈而多壽,不易於死,故可用此以驗人之手毒與否。手甘者非以味言,即不毒之謂。
論疾診尺第七十四〔1〕
黃帝問於岐伯曰:余欲無視色持脈,獨調其尺,以言其病,從外知內,為之奈何〔2〕 ?岐伯曰:審其尺之緩急、小大、滑澀,肉之堅脆,而病形定矣〔3〕 。視人之目窠① 上微癰,如新臥起狀,其頸脈動,時咳,按其手足上,窅而不起者,風水膚脹也〔4〕 。
①窠:《太素》作「果」。
〔1〕【馬蒔】 篇內詳論各疾診尺知病,故名篇。
〔2〕【楊上善】 無視面之五色,無持寸口之脈,唯診尺脈及尺皮膚,帝欲從外知內病生所由。
【張介賓】 欲診尺以知臟腑,故曰從外知內。
〔3〕【馬蒔】 此言審尺部之脈與肉,而可以知病形也。本經《邪氣臟腑病形》篇曰:脈急者,尺之皮膚亦急;脈緩者,尺之皮膚亦緩;脈小者,尺之皮膚亦減而少氣;脈大者,尺之皮膚亦賁而起;脈滑者,尺之皮膚亦滑;脈澀者,尺之皮膚亦澀。故善調尺者,不待於寸。蓋脈在內,肉在外,內外相應,故審其脈,驗其肉,而病形自定也。愚謂診人脈時,惟臂至尺澤可驗,難以周身知之,故止以尺言也。
【楊上善】 尺之緩急等,謂尺脈及尺皮膚緩、急、小、大、滑、澀六種別也。肉堅脆者,謂尺分中肉之堅脆也。知此八者,即內病可知也。
【張介賓】 寸口之脈,由尺達寸,故但診尺部之脈,其內可知,通身形體,難以盡見,然肉之盛衰,必形於腕後,故但察尺部之肉,其外可知。是以獨調其尺而病形定矣。
〔4〕【馬蒔】 癰,壅同。窅,窈同。此驗風水與膚脹之法也。目窠者,目下也。窅者,沉也。視人之目窠上微有壅起,如新臥起之狀,蓋凡人之臥而起者,目下必有微腫也。其頸脈動時,必有其咳,正以人迎、大迎之脈,皆在頸上,屬足陽明胃經穴,所以脈動而發之為咳也。按其手足,窅然不起,此風水與膚脹之症候相同者也。按:《水脹論》,岐伯曰:水始起也,目窠上微腫,如新臥起之狀,其頸脈動,時咳,陰股間寒,足脛瘇,腹乃大,其水成矣。以手按其腹,如裹水之狀,此其候也。《水脹論》水症,與此節風水大同。而此節所按在手足,不按其腹。此節按手足窅而不起,《水脹論》按腹如裹水之狀。意者水與風水,其手足腹皆大,而按之之時,窅而不起為風水,窅而起者止為水歟?然觀下節,有尺膚滑而淖澤、澤脂,皆為風,則水症未必然也,此二症之可辨歟?又按《水脹論》言:膚脹者,寒氣客於皮膚之間, 然不堅,腹大,身盡腫,皮厚,按其腹窅而不起,腹色不變,此其候也。夫《水脹論》以按其腹窅而不起,腹色不變為膚脹,今此節按手足不按腹,蓋言手足而腹在其中矣。
【楊上善】 目果,眼瞼也。癰,微腫起也。頸脈,足陽明人迎也。動不以手,按之見其動也。窅,焉蓼反,深也。不起者,手足腫按之久而不起,如按泥也。此為風水膚脹者。
【張介賓】 目窠,目下臥蠶處也。癰,壅也,即新起微腫狀。頸脈,人迎脈也。窅而不起,按之有窩也。是即風水膚脹之外候。窠音科。癰,去聲。窅音夭。
尺膚滑① ,其② 淖澤者,風也〔1〕 。尺肉弱者,解 安臥〔2〕 。脫肉者,寒熱不治〔3〕 。尺膚滑而澤脂者,風也〔4〕 。尺膚澀者,風痹也〔5〕 。尺膚粗如枯魚之鱗者,水泆飲也〔6〕 。尺膚熱甚,脈盛躁者,病溫也〔7〕 ;其脈盛而滑者,病③ 且出也〔8〕 。尺膚寒,其④ 脈小者,泄,少氣〔9〕 。尺膚炬然⑤ ,先熱後寒者,寒熱也〔10〕 。尺膚先寒,久持之而熱者,亦寒熱⑥ 也〔11〕 。
①滑:《太素》作「濕」。
②其:《太素》作「以」。
③病:《太素》作「汗」。
④其:《太素》作「甚」。
⑤炬然:《太素》作「 然」。
⑥寒熱:此下《太素》有「候者」二字。
〔1〕【楊上善】 尺分之中有潤,故濕也。淖澤,光澤也。此風之候也。
【張介賓】 陽受風氣,故病風者,尺膚滑而淖澤也。
〔2〕【楊上善】 解 ,懈惰也。尺肉耎弱者,身體懈惰而欲安臥。
〔3〕【楊上善】 骨寒熱病,羸瘦脫肉,不可療也。
【張介賓】 尺肉弱者,肌必消瘦,肉瘦陰虛,當為解 。解 者,身體睏倦,故欲安臥。無邪而脫肉寒熱者,真陰敗也,故不治。
〔4〕【楊上善】 尺之膚滑而潤澤有脂者,內有風也。
【張介賓】 澤脂,即前淖澤之謂。風者陽氣,陽在肌膚,故滑而澤脂。
〔5〕【楊上善】 尺膚澀者內寒,故有風痹也。
【張介賓】 尺膚澀者血少,血不能營,故為風痹。
〔6〕【楊上善】 泆飲,謂是甚渴暴飲,水泆腸胃之外,皮膚之中,名曰泆飲。尺分之膚,粗如魚鱗者,以為候也。
【張介賓】 如枯魚之鱗,乾澀甚也。以脾土衰而肌肉消,水得乘之,是為泆飲。又下篇肝脈澀甚為溢飲。泆,溢同。
〔7〕【楊上善】 尺分皮膚甚熱,其一寸之內,尺脈盛躁,濕病候也。
〔8〕【楊上善】 一寸之內,尺脈盛而滑者,汗將出。
【張介賓】 尺膚熱者其身必熱,脈盛躁者陽邪有餘,故當為溫病。若脈雖盛而兼滑者,是脈已不躁而正氣將復,故不久當愈。出,漸愈之謂。
〔9〕【楊上善】 尺膚冷、尺脈小者,其病洩利,又少氣也。
【張介賓】 膚寒脈小,陽氣衰也,故為泄,為少氣。
〔10〕【楊上善】 按尺皮膚,先熱後冷,病寒熱也。
〔11〕【馬蒔】 此承上文而言詳審尺脈尺肉,可以定諸病也。尺之皮膚滑潤而淖澤者,風也。其肉弱者,主解 安臥。蓋弱不弱,強不強,寒不寒,熱不熱,為解 ,不能自寧,故安臥耳。若肉不但弱,而至於脫者,當為寒熱不可治之病也。尺之皮膚滑潤而澤脂者,風也。上節言按其手足窅而不起者,為風水膚脹,而此以膚滑而澤者為風,信乎!欲知有風,必其滑而潤澤如脂膏者,真為風也。若尺之皮膚澀者,乃風痹也。《素問·痹論》曰:以風氣勝者為行痹。尺之皮膚甚粗,如枯魚之鱗者,不但燥澀而已,則為水泆飲之症也。本經《邪氣臟腑病形》篇,有肝脈澀甚為溢飲。尺膚熱甚,其脈盛躁,當為溫病也;其脈雖盛不至於躁而帶滑者,則病當自出矣。尺之皮膚寒冷,其脈小者,主下泄及正氣衰,故身寒而脈小也。尺之皮膚炬然如火,而先發其熱,後乃為寒,及先發其寒,而後乃為熱者,皆為寒熱之病也。
【楊上善】 尺皮膚先冷,久持乃熱,亦是寒熱之病也。
【張介賓】 炬然,火熱貌。或先熱而後寒,或先寒而後熱,皆寒熱往來之候。
肘所獨熱者,腰以上熱〔1〕 。手所獨熱者,腰以下熱〔2〕 。肘前獨熱者,膺前熱〔3〕 。肘後獨熱者,肩① 背熱〔4〕 。臂中獨熱者,腰腹熱〔5〕 。肘後粗以下三四寸熱者,腸② 中有蟲〔6〕 。掌中熱者,腹③ 中熱。掌中寒者,腹中寒〔7〕 。魚上白肉有青血脈者,胃中有寒〔8〕 。
①肩:《太素》無此字。
②腸:《太素》作「腹」。
③腹:《太素》作「腸」。
〔1〕【楊上善】 當肘皮膚獨熱者,即腰以上至頭熱也。
〔2〕【張介賓】 肘,臂髆之節也。一曰曲池以上為肘。肘在上,手在下,故肘應腰上,手應腰下也。
〔3〕【楊上善】 腕以前為手也,手之獨熱,主腰以下熱。從肘向手為肘前,獨熱者,主胸前熱也。
〔4〕【楊上善】 從肘向肩為肘後,肘後皮膚熱者,主肩背熱也。
【張介賓】 肘前,內廉也,手三陰之所行,故應於膺前。肘後,外廉也,手太陽之所行,故應於肩背。
〔5〕【楊上善】 從肘至腕中間為臂,當臂中央熱,腰腹熱也。
【張介賓】 肘下為臂,臂在下,故應腰腹。
〔6〕【楊上善】 從肘後下向臂三四寸許,皮膚粗起,是腹中有蟲之候也。
【張介賓】 肘後粗以下三四寸,謂三里以下,內關以上之所,此陰分也。陰分有熱,故應腸中有蟲。
〔7〕【楊上善】 掌中冷熱,主大腹小腹冷熱。
【張介賓】 掌中者,三陰之所聚,故或熱或寒,皆應於腹中。
〔8〕【馬蒔】 此即肘手臂掌諸所之冷熱,而驗其各病,皆承上文調尺言病之意,而並及之也。人之手,自曲池已上為肘,自曲池已下為臂。肘在上,應腰已上;手臂在下,應腰已下。故肘所獨熱者,其腰已上必熱。手臂之所獨熱者,其腰已下必熱。肘之前廉,即內廉也,據大體為在前,故以內廉為肘前。肘前獨熱者,主前之膺前有熱,蓋肘之內廉與膺前皆屬陰也。肘之後廉,即外廉也,據大體為在後,故以外廉為肘後。肘後獨熱者,主後之肩背有熱,蓋肘之外廉與肩背皆屬陽也。至於臂中獨熱者,其臂外熱,主腰有熱;臂內熱,主腹有熱。肘後粗大,已下三四寸間,即曲池為粗大處,而已下則為三里之所,其間熱者,主腸中有蟲,蓋不上不下之所,正合於腸中也。掌中熱者,為掌之內廉熱,主腹中熱;其冷則腹中亦冷也。魚際之上白肉際屬陰經,內有青血脈來見者,亦主胃中有寒也。
【楊上善】 青脈主寒,故胃中寒。
【張介賓】 魚上脈青,胃之寒也。《經脈》篇亦曰:胃中寒,手魚之脈多青矣。
尺炬然① 熱,人迎大者,當奪血〔1〕 。尺堅大,脈小甚,少氣,悗有加② ,立死〔2〕 。目赤色者病在心,白在肺,青在肝,黃在脾,黑在腎。黃色不可名者,病在胸中〔3〕 。診目痛,赤脈從上下者,太陽病〔4〕 ;從下上者,陽明病〔5〕 ;從外走內者,少陽病〔6〕 。診寒熱,赤脈上下至瞳子,見一脈,一歲死;見一脈半,一歲半死;見二脈,二歲死;見二脈半,二歲半死;見三脈,三歲死〔7〕 。診齲齒痛,按其陽之來,有過者獨熱。在左左熱,在右右熱,在上上熱,在下下熱〔8〕 。診血脈者,多赤多熱,多青多痛,多黑為久痹,多赤、多黑、多青皆見者,寒熱〔9〕 。
①炬然:《太素》作「 然」。
②有加:《太素》作「有因加」。
〔1〕【楊上善】 尺之皮膚 然而熱,喉邊人迎復大於常者,奪血之候也。
〔2〕【馬蒔】 悗,悶同。此又承上文診尺之未盡者,而備言之也。尺之皮膚炬然而熱,其左手寸部人迎之脈大者,當有去血之症也。愚意尺堅則腎水不足,左寸脈大則心火有餘,其去血者宜矣。尺之皮膚堅而且大,而脈則小甚,主正氣衰少;若躁悶有加,則立死也。
【楊上善】 尺之皮膚堅而賁大,寸脈反小,主於少氣而悗,若更因加少氣悗者,立當死也。
【張介賓】 尺炬然熱,火在陰也。人迎大者,陽之勝也。故當失血。若尺膚堅大而脈則小甚,形有餘而氣衰少也。陰虛既極,而煩悗再加,故當立死。悗,美本切。
〔3〕【馬蒔】 此即人之目有五色,而知其病之在何髒也。
【楊上善】 惡黃之色不可譬喻言之,言之故不可名之也。
【張介賓】 五臟六腑,目為之候,故目之五色,各以其氣而見本髒之病。脾應中州,胸中者,脾肺之部也。
〔4〕【楊上善】 足太陽經從目內眥上額,故有赤脈從上下貫瞳子者,太陽之胳令人目痛,當療太陽。
〔5〕【楊上善】 手足陽明之經並從鼻至目內眥,故有赤脈從下上者,陽明之胳令目有痛,當療陽明之也。
〔6〕【馬蒔】 按本經《經筋》篇云:太陽為目上網,陽明為目下網。此言診目痛之法也。目痛屬火,必有赤脈,然赤脈在目之內,今自上而下者,主病在太陽經,蓋足太陽膀胱經自目內眥之睛明、攢竹,以上於腦之四行,其經脈在目之上,故自上而下者,乃太陽有邪入於目中也。又赤脈在目之內,今自下而上者,主病在陽明經,蓋足陽明胃經自足次指之厲兌,以至目下之四白、承泣,其經脈在目之下,故自下而上者,乃陽明有邪入於目中也。又赤脈在目之內,今從外而走於內者,主病在少陽經,蓋足少陽膽經起於足之四指竅陰,以至於外眥之瞳子髎,其經脈皆在於外眥,故自外而走內者,乃少陽有邪入於目中也。
【楊上善】 手足少陽經皆從目外來,去於目兌眥,走於目內,故有赤脈從外入目者,少陽之胳令目有痛,當療少陽。
【張介賓】 足太陽經為目上網,故赤脈從上下者為太陽病。足陽明經為目下網,故赤脈從下上者為陽明病。足少陽經外行於銳眥之後,故從外走內為少陽病也。
〔7〕【馬蒔】 此言診瘰癧寒熱之有法也。大義與《寒熱》篇第七十同。
【楊上善】 赤脈從上下者,太陽之胳也。太陽胳脈從上下至瞳子,三脈一時至者,至三年死,乃至唯見一脈,至一年死者。三陽者太陽也,太陽之氣最大,故獨見者至一年死;二陽者陽明也,至陽明有二胳,見其氣不大,故二年死;一陽者少陽也,至少陽有三胳,見其陽氣少,故得三年死也。
【張介賓】 此邪入陰分而病為寒熱者,當反其目以視之,中有赤脈,形如紅線,下貫瞳子,因其多少以知其死之遠近也。《寒熱》篇文與此同,但彼專言瘰癧之毒發為寒熱,此節單以寒熱為言,理則同也。
〔8〕【馬蒔】 齲,丘禹切。此言診齒痛之有法也。齒痛曰齲,上齒屬手陽明大腸經,下齒屬足陽明胃經,故按其陽脈之來有過者,必為獨熱。其脈在左右上下,則病熱亦分左右上下也。
【楊上善】 手陽明脈從左右手指上行入下齒中,上至於鼻。足陽明脈從鼻下行入上齒中,下至左右足指。手足二陽明脈有病,經所部過時獨熱者,二脈一葙獨偏熱也。手足陽明獨熱在左葙者,即左葙熱也。獨熱在右葙者,即右葙熱也。得手陽明脈熱,即知下齒齲也。足陽明左右得熱,准手陽明可知然。得足陽明熱,即知上齒齲也。獨熱在頭、在左,為上;在足、在右,為下,准手則足之左右可知齲者。上下牙齒腫痛或出膿血,此皆因熱風氣所致,故得熱為後也。據此正經兩葙,俱診陽明,即太陰兩手俱有。如何脾胃獨出於右,理必不然也。
【張介賓】 齲齒,齒痛也。足陽明入上齒中,手陽明入下齒中,故按其陽脈之來,其脈太過者,其經必獨熱,而其左右上下,亦因其部而可察也。齲,丘雨切。
〔9〕【馬蒔】 此言診血脈之有法也。凡診血脈者,必自其各部之分肉而視之。
【楊上善】 血脈者,胳脈也。癉音丹,內黃病也。
【張介賓】 血脈者,言各部之絡脈也。赤黑青皆見者,陰陽互勝之色,故或寒或熱。
身痛而色微黃,齒垢黃,爪甲上黃,黃疸也。安臥,小便黃赤,脈小而澀者,不嗜食〔1〕 。人病,其寸口之脈與人迎之脈小大等① ,及其浮沉等者,病難已也〔2〕 。女子手少陰脈動甚者,妊子〔3〕 。嬰兒病,其頭毛皆逆上者,必死〔4〕 。耳間青脈起者,掣痛〔5〕 。大便赤辦飧泄,脈小者,手足寒,難已。飧泄,脈小,手足溫,泄易已〔6〕 。
①小大等:《太素》作「大小」。
〔1〕【馬蒔】 《素問·平人氣象論》篇云:溺黃赤,安臥者,黃疸。已食如飢者,胃疸。此言診黃疸之有法也。
【楊上善】 安臥,小便黃赤,脈小澀,脾病,故不嗜食也。【張介賓】 黃疸,黃病也。疸有陰陽,脈小而澀者為陰疸,陰疸者,脾土弱也,故不嗜食。
〔2〕【馬蒔】 此言診病有難已之法也。《素問·六節藏象論》、本經《禁服》、《終始》、《四時氣》等篇,皆以寸口探足手六陰經之病為內傷,以人迎探手足六陽經之病為外感,故寸口大者為關,人迎大者為格。今寸口與人迎之脈小大浮沉相等者,其內傷外感俱未能自已也。
【楊上善】 寸口,即脈口也。人病,寸口之脈,秋浮冬沉,人迎之脈,春小夏大,從病易已;四時大小浮沉皆同,即四時脈亂,故難已也。
【張介賓】 氣口候陰,人迎候陽,故春夏人迎微大,秋冬寸口微大,此陰陽表里之分也。若寸口人迎大小浮沉相等者,非偏於陰則偏於陽,此病之所以難已。《五色》篇與此稍同。
〔3〕【馬蒔】 《素問·平人氣象論》云:婦人手少陰脈動甚者,妊子也。與此同。此言診女子有子之法也。手少陰者,心也,為左手寸部。心與小腸為表里,而小腸為手太陽,故少陰脈動,則太陽之脈亦動也,所以女子有妊者,當為男子之應。後世以足易手字,蓋以腎脈不止為有妊也。不知此子字,乃男子也,不然,則《素問》、《靈樞》豈皆誤乎?《脈訣》云:太陽大,是男妊,手足太陽也。
【張介賓】 手少陰,左寸心脈也。此與《平人氣象論》所云相同。
〔4〕【馬蒔】 此言診嬰兒病之有法也。頭毛逆上,則血枯而不潤,如草之枯者相似,故以死擬之。然曰病,則無病之時,尤宜忌也。
【楊上善】 腎主於血,腎府足太陽脈上頭,以榮頭毛,嬰兒血衰將死,故頭毛逆上也。
【張介賓】 嬰兒漸成,水為之木,發者腎水之榮。頭毛逆上者,水不足則發乾焦,如草之枯者必勁直而豎也。老子曰:人之生也柔弱,其死也堅強;萬物草木之生也柔脆,其死也枯槁。故堅強者死之徒,柔弱者生之徒也。亦此理也。然此以既病為言,若無病而頭毛逆上者,即非吉兆。
〔5〕【馬蒔】 此言診身中掣痛之有法也。上文診血脈之多青者為痛,以青為寒也。今耳間有青脈起,則少陽、陽明諸經有寒,故為身中牽掣而痛也。
【張介賓】 耳者,少陽膽之經。青者,厥陰肝之色。肝膽本為表里,青主痛,肝主筋,故為掣痛。掣音徹。
〔6〕【馬蒔】 辦,按《海篇》:瓣,溥莧切,瓜瓠瓣。則赤辦,當作瓣。此言診便泄有難易之法也。凡大便有赤瓣,或飧泄,赤當為熱,而下迫亦主於火也,今脈小,而手足寒,則是症脈相背,所以為難已也。若止於飧泄,脈體亦小,但得手足尚溫,則泄亦易已矣。
【張介賓】 赤辦者,血穢成條成片也。赤辦飧泄,火居血分。若脈小而手足寒,是為相反,所以難已。若止於飧泄而無赤辦,非火證也,脈雖小而手足溫,以脾主四肢而脾氣尚和,所以易已。辦,當作瓣,瓜瓤之類也。飧音孫。
四時之變,寒暑之勝,重陰必陽,重陽必陰,故陰主寒,陽主熱,故寒甚則熱,熱甚則寒〔1〕 ,故曰寒生熱,熱生寒,此陰陽之變也〔2〕 。故曰:冬傷於寒,春生癉熱〔3〕 ;春傷於風,夏生後泄① 、腸澼〔4〕 ;夏傷於暑,秋生痎瘧〔5〕 ;秋傷於濕,冬生咳嗽,是謂四時之序也〔6〕 。
①後泄:《太素》作「飧洩」。
〔1〕【楊上善】 日中陽隴,必降為陰;夜半陰極,必升為陽。
〔2〕【楊上善】 十一月極寒,一陽爻生,即寒生熱也。五月一陰爻生,即熱生寒也。
〔3〕【楊上善】 寒,冬之氣也。傷,過多也。人之冬月,受寒過多,至春必屬癉熱之病,此為寒生熱也。
〔4〕【楊上善】 風,春之氣也。受風過多,極為飧洩腸澼,此為風生洩也。
〔5〕【楊上善】 暑,夏之氣也。受暑過多,極為痎瘧,此為暑生瘧也。
〔6〕【馬蒔】 此節與《素問·陰陽應象大論》第九節大義相同。此言陰陽有四時之變,而即四時之病以症之也。夫四時有變,以寒暑之相勝也。重陰,則必變而為陽,故陰主寒,而寒甚則必熱,故曰寒生熱也。重陽,則必變而為陰,故陽主熱,而熱甚則必寒,故曰熱生寒也。此乃陰陽之變也。試觀冬傷於寒,而至春變為癉熱之病;春傷於風,而至夏變為飧泄、腸澼之病,則寒生熱之義可見矣。夏傷於暑,而至秋變為痎瘧之病;秋傷於濕,而至冬變為咳嗽之病,則熱生寒之義可見矣。此雖四時之變,要亦四時之序為之也。
【楊上善】 濕,秋之氣也。受濕過多,極為咳嗽,此為濕生咳也。此是四時必□□□不可易。
【張介賓】 陰陽之氣,極則必變,故寒極則生熱,熱極則生寒,此天地四時消長更勝之道也。本節義與《陰陽應象論》大同。癉音丹,即溫熱之病。澼音劈。痎音皆。
刺節真邪第七十五〔1〕
黃帝問於岐伯曰:余聞刺有五節奈何?岐伯曰:固有五節:一曰振埃,二曰發蒙,三曰去爪,四曰徹衣,五曰解惑〔2〕 。黃帝曰:夫子言五節,余未知其意。岐伯曰:振埃者,刺外經,去陽病也〔3〕 。發蒙者,刺腑腧,去腑病也〔4〕 。去爪者,刺關節肢絡也〔5〕 。徹衣者,盡刺諸陽之奇腧也〔6〕 。解惑者,盡知調陰陽,補寫有餘不足,相傾移也〔7〕 。
〔1〕【馬蒔】 前論刺有五節,後論有真氣、有邪氣,故名篇。
〔2〕【楊上善】 節,約也,謂刺道節約也。此言其名也。
〔3〕【楊上善】 以下言刺道五節之意也。外經者,十二經脈入腑臟者以為內經,行於四支及皮膚者以為外經也。
〔4〕【楊上善】 六腑三十六輸,皆為腑輸也。
〔5〕【楊上善】 關,四支也。四關諸節及余大節也。支絡,孫絡也。
〔6〕【楊上善】 諸陽奇輸,謂五十九刺,故曰盡也。
〔7〕【馬蒔】 此言刺有五節,而先指各經之所用也。振埃者,如振落塵埃也,其法刺其外經,以去陽氣大逆之病耳。發蒙者,開發蒙瞶也,其法刺其腑腧,以去其腑病耳。去爪者,如脫去其爪也,其法刺其關節肢絡耳。徹衣者,如徹去衣服也,其法盡刺諸陽經之奇腧耳。解惑者,如解其迷惑也,其法盡知調陰陽諸經之虛實,以移其病耳。
【楊上善】 寫陰補陽,寫陽補陰,使平,故曰相傾移也。
【張介賓】 振埃者,猶振落塵埃,故取其外經,可以去陽病也。發蒙者,猶開發蒙瞶,故刺其腑輸,可以治腑病也。去爪者,猶脫去余爪,故取關節肢絡,可以治血道不通之病也。徹衣者,猶徹去衣服,故當盡刺諸陽之奇輸也。解惑者,猶解其迷惑,故在盡知陰陽,調其虛實,可以移易其病也。
黃帝曰:刺節言振埃,夫子乃言刺外經,去陽病,余不知其所謂也,願卒聞之。岐伯曰:振埃者,陽氣大逆,上滿① 於胸中,憤瞋② 肩息,大氣逆上,喘喝坐伏,病惡埃煙, 不得息〔1〕 ,請言振埃,尚③ 疾于振埃〔2〕 。黃帝曰:善。取之何如?岐伯曰:取之天容〔3〕 。黃帝曰:其咳上氣,窮詘胸痛者,取之奈何?岐伯曰:取之廉泉〔4〕 。黃帝曰:取之有數乎?岐伯曰:取天容者,無過一里;取廉泉者,血變而止。帝曰:善哉〔5〕 !
①上滿:《太素》無「上」字。
②憤瞋:《太素》作「煩瞋」。
③尚:《太素》作「而」。
〔1〕【楊上善】 以下問答解釋五刺節義。埃,塵微也。謂此三種陽病,惡於埃塵煙氣,其病令人氣滿閉塞,得喘息,言其埃也。 ,音噎也。
〔2〕【楊上善】 以下言其振埃也。刺之去病,疾于振埃,故曰振埃也。
【張介賓】 陽邪在上,故滿於胸中,為憤瞋肩息、氣逆喘喝、如埃如煙、 不得息等證。治在上者,尚疾于振埃,謂其疾如拂塵也。瞋,昌真切。 ,古噎字,食不下也。
〔3〕【楊上善】 天容,在耳下曲頰後,足少陽脈氣所發也。
【張介賓】 天容,手太陽經穴。
〔4〕【楊上善】 詘音屈。窮詘,氣不申也。廉泉,在頷下結喉上也。廉,斂鹽反。
【張介賓】 廉泉,任脈穴。詘音屈,不伸也。
〔5〕【馬蒔】 瞋,充人切。惡,去聲。 音噎。詘音屈。此承上文而詳言振埃之義也。刺法用振埃者,以其陽氣大逆,上滿於胸中,氣憤而脹,竦肩而息,大氣逆於上,為喘為喝,坐伏不常,病勢內煩,甚惡埃煙, 不得息,乃行振埃之法,效亦甚捷。其法當取之天容,系手太陽小腸經。如有咳而上氣,窮屈胸痛,則當取之廉泉,系任脈經穴。但所取之數在天容者,無過人行一里許而止針;在廉泉者,至其血變而即止針耳。
【楊上善】 一里,一寸也。故《明堂》刺天容□深一寸也。【張介賓】 無過一里,如人行一里許也。血變,血色變也。
黃帝曰:刺節言發蒙,余不得其意。夫發蒙者,耳無所聞,目無所見,夫子乃言刺腑腧① ,去腑病② ,何腧③ 使然?願聞其故〔1〕 。岐伯曰:妙乎哉問也!此刺之大約,針之極也,神明之類也〔2〕 ,口說書卷,猶不能④ 及也〔3〕 ,請言發蒙耳,尚疾於發蒙也〔4〕 。
黃帝曰:善。願卒聞之⑤ 。岐伯曰:刺此者,必於日中,刺其聽宮,中其眸子,聲聞於耳,此其腧也〔5〕 。
黃帝曰:善。何謂聲聞於耳?岐伯曰:刺邪⑥ 以手堅按其兩鼻竅,而疾偃其聲,必應於針也〔6〕 。
黃帝曰:善。此所謂弗見為之,而無目視,見而取之,神明相得者也〔7〕 。
①腧:《太素》作「輸」。
②去腑病:《太素》無此三字。
③腧:《太素》無此字。
④能:《太素》作「敢」。
⑤願卒聞之:《太素》作「願手受之」。
⑥刺邪:《太素》作「邪刺」。
〔1〕【楊上善】 蒙,莫東反,謂目不明也。
【張介賓】 耳無所聞、目無所見者,刺府輸可愈,故曰發蒙。
〔2〕【楊上善】 刺節發蒙,謂外刺去蒙者也。神明,謂是耳目去蒙得明,故曰神明類也。
〔3〕【楊上善】 發蒙愈疾之速得於神,言書所不及也。
〔4〕【楊上善】 岐伯望請自言發蒙之速也。
【張介賓】 疾於發蒙,取效之速也。
〔5〕【張介賓】 日中,陽王氣行之時也。聽宮,手太陽府輸也。其脈與目相通,故能中其眸子,刺之而聲應於耳,乃其穴也。
〔6〕【張介賓】 此驗聲之法也。刺其穴,以手堅按鼻孔而疾為偃臥,其聲則應於針也。
〔7〕【馬蒔】 《禮·仲尼燕居》篇云:於夫子昭然若發蒙。注云:若目不明,為人所發而有所見也。此承上文而詳言發蒙之義也。夫發蒙者,其人耳無所聞,目無所見,今言刺腑腧以去腑病,其腧不知何在。伯言此乃刺法之大約,即此一腑以觀之,真足以發蒙也。如耳目無所聞見者,即於日中刺其手太陽小腸經之聽宮穴,其氣與眸子相通,當中其眸子也。若聲則與耳自相聞矣。何也?以手堅按兩鼻之竅,而急偃其聲,頃則聲必應於耳也。此所謂彼雖弗見所為,而不必以有目以為視,吾能見而取之,真有神明相得之妙也。
【楊上善】 日中正陽,故開耳目,取日中也。手太陽脈支者,至目兌眥,卻入耳中;手足少陽脈支者,從耳後入耳中,出走耳前,至目兌眥,故此三脈皆會耳目聽宮,俱連目中眸子。眸子,目中瞳子也。刺聽宮輸時,朦朧速愈,故得聲聞於耳也。針聽宮時按鼻仰臥者,感氣合出於耳目,即耳通目明矣。此之妙者,得之於神明,非由有目而見者也。
【張介賓】 謂病無形見,有不必相見而取者,真有神明相得之妙也。
黃帝曰:刺節言去爪,夫子乃言刺關節肢絡,願卒聞之。岐伯曰:腰脊者,身之大關節也。肢脛① 者,人之管以趨翔也。莖垂者,身中② 之機,陰精之候,津液之道也〔1〕 。故飲食不節,喜怒不時〔2〕 ,津液內溢,乃下留於睪③〔3〕 ,血道④ 不通,日大不休,俯仰⑤ 不便,趨翔不能,此病滎然有水,不上不下〔4〕 ,鈹石⑥ 所取,形不可匿,常不得蔽,故命曰去爪。帝曰:善〔5〕 。
①肢脛:《太素》作「股胻」。
②身中:《太素》作「中身」。
③留於睪:《太素》作「溜於臯」。
④血道:《太素》作「水道」。
⑤俯仰:《太素》作「俛仰」。
⑥鈹石:《太素》作「 石」。
〔1〕【楊上善】 爪,謂人之爪甲,肝之應也。肝足厥陰脈循於陰器,故陰器有病,如爪之餘,須去之也。或「水」字錯為「爪」字耳。腰脊於手足關節為大,故曰大關節也。陰莖在腰,故中身。陰莖垂動有造化,故曰機也。精從莖中出,故為陰候,浘府中道為津液道也。
【張介賓】 腰脊所以立身,故為身之大關節。肢脛所以趨翔,故為人之管。管,鍵也。莖垂者,前陰宗筋也。命門元氣盛衰,具見於此,故為身中之機。精由此泄,故可以候陰精而為津液之道。
〔2〕【楊上善】 飲食不節,言飲食過度。言其喜怒不時,反春夏也。
〔3〕【楊上善】 言飲食多,水溢,流入陰器囊中也。臯音高。
〔4〕【楊上善】 水道既閉,日日長大也。滎然,水聚也。不上者,上氣不通。不下者,小便及氣下不洩也。
〔5〕【馬蒔】 睪音皋。此詳言去爪之義也。夫去爪之法,所以為刺關節肢絡者,正以腰脊為身之大關節;肢脛為人之管;莖垂為身中之機,陰精之候,津液之道也。故飲食喜怒不調,津液內溢,乃下留於睪,陰丸。血道不通,其狀日以益大,俯仰甚有不便,趨翔甚有不能,此病滎然有水,凝稸不行,所以不上且不下也。若用鈹石之針以取之,則形雖大而不可復匿,日常不得隱蔽其水矣。
【楊上善】 以下言去爪也。蔽,塞也。言下 針,使水形不得匿而不通,不常閉塞。
【張介賓】 飲食不節,病在太陰、陽陰。喜怒不時,病在少陰、厥陰。故其津液內溢則下留於睪,為日大不休、不可敝匿等證,蓋即 疝之類,治之者當察在何經,以取其關節肢絡,故命曰去爪者,猶去其贅疣也。睪音高,陰丸也。鈹音披。
黃帝曰:刺節言徹衣,夫子乃言盡刺諸陽之奇腧,未有常處也,願卒聞之。岐伯曰:是陽氣有餘而陰氣不足,陰氣不足則內熱,陽氣有餘則外熱,內熱相搏① ,熱於懷炭,外畏綿帛近② ,不可近身,又不可近席。腠理閉塞,則汗不出③ ,舌焦唇槁,臘干嗌燥④ ,飲食不讓美惡〔1〕 。
黃帝曰:善。取之奈何?岐伯曰:取之於其天府⑤ 、大杼三痏,又刺⑥ 中膂,以去其熱〔2〕 ,補足手太陰,以去⑦ 其汗,熱去汗稀⑧ ,疾於徹衣。黃帝曰:善〔3〕 。
①內熱相搏:《太素》作「與熱相薄」。
②外畏綿帛近:《太素》作「外重絲帛衣」。
③則汗不出:《太素》作「不汗」。
④干嗌燥:《太素》作「嗌干欲飲」。
⑤於其天府:《太素》作「其府」。
⑥又刺:《太素》作「有刺」。
⑦去:《太素》作「出」。
⑧稀:《太素》作「希」。
〔1〕【楊上善】 髒之陰氣在內,腑之陽氣在外。陰氣在外,陰氣不足,則陽乘之,故內熱薄停也。重絲帛衣,復衣也。臘,肉乾也。內熱甚渴,故飲不擇美惡也。臘,性亦反。
【張介賓】 陽氣有餘,陰氣不足,陽邪盛而真陰衰也。熱於懷炭,熱之甚也。外畏綿帛近,不欲衣也。不可近身,畏人氣也。不可近席,憎寒也。臘干,肌肉乾燥也。飲食不讓美惡,滋味不能辨也。臘音昔。
〔2〕【楊上善】 大杼、內輸,皆是足太陽脈氣所發,寫陽氣之要穴也。
〔3〕【馬蒔】 臘,思亦切。此承上文而詳言徹衣之義也。夫徹衣之法,以為盡刺陽經之奇腧者,正以陽氣有餘而陰氣不足。惟陰氣不足則內有熱,如陽氣有餘則外有熱,其內熱甚如懷炭,其外熱畏綿帛,而不可近身與席,時則腠理閉塞,汗不得出,其舌焦,其唇槁而臘干,其嗌燥,凡口中無味,美惡莫辨。刺之者,亦惟取其手太陰肺經之天府穴,足太陽膀胱經之大杼穴,各三次。其刺瘡有三,故為三痏也。又取足太陽膀胱經之中膂內俞,以去其熱;又補足太陰脾經、手太陰肺經,以出其汗。由是熱去而汗少,其速如徹衣也。
【楊上善】 手太陰主氣,足太陰主谷氣。此二陰氣不足,為陽所乘,陰氣不洩以為熱病。故寫盛陽,補此二陰,陽去二陰得實,陰氣得通流液,故汗出熱去得愈,疾於徹衣,故曰徹衣也。
【張介賓】 天府,手太陰經穴。大杼、中膂俞,俱足太陽經穴。刺此皆可以去熱。又補足太陰脾經、手太陰肺經,以出其汗,熱去汗止而病除,其速有如徹衣,此蓋傷寒邪熱之類也。
黃帝曰:刺節言解惑,夫子乃言盡知調陰陽、補寫有餘不足,相傾移也,惑何以解之?岐伯曰:大風在身,血脈偏虛,虛者不足,實者有餘〔1〕 ,輕重不得,傾側宛伏〔2〕 ,不知東西,不知① 南北〔3〕 ,乍上乍下,乍反乍復② ,顛倒無常,甚於③ 迷惑〔4〕 。黃帝曰:善。取之奈何?岐伯曰:寫其有餘,補其不足,陰陽平復。用針若此,疾於解惑〔5〕 。黃帝曰:善。請藏之靈蘭之室,不敢妄出也〔6〕 。
①不知:此上《太素》有「又」字。
②乍反乍復:《太素》作「乍反覆」。
③於:《太素》作「如」。
〔1〕【楊上善】 大風,謂是痱風等風病也。
〔2〕【楊上善】 手足及身不能傾側也。宛,謂宛轉也。
〔3〕【楊上善】 心無知也。
〔4〕【楊上善】 志昏性失也。
【張介賓】 風邪在身,血脈必虛,正不勝邪,故為輕重傾側等病。以其顛倒無常,故日甚於迷惑,此即中風之類。
〔5〕【楊上善】 盡知陰陽虛實,行於補寫使和也。
〔6〕【馬蒔】 此承上文而詳言解惑之義也。夫解惑以補虛寫實為法者,正以大風在身,血脈偏虛。其虛者,為不足而輕;其實者,為有餘而重。大體當傾側宛伏,雖四方上下皆已反覆顛倒,其狀甚於迷惑。刺之者,即其有餘而寫之,不足而補之,則陰陽諸經自然平復,真如解惑之速也。
【楊上善】 靈蘭之室,黃帝藏書之府,今之蘭台,故名者也。
【張介賓】 盡知陰陽,平其虛實,用針若此,疾無不廖矣,故日疾於解惑。
黃帝曰:余聞刺有五邪,何謂五邪?岐伯曰:病有持癰① 者,有容大者,有狹小者,有熱者,有寒者,是謂五邪。黃帝曰:刺五邪奈何?岐伯曰:凡刺五邪之方,不過五章,癉熱消滅,腫聚散亡,寒痹益溫,小者益陽,大者必去,請道其方〔1〕 。凡刺癰邪無迎隴〔2〕 ,易俗移性〔3〕 ,不得膿,脆道② 更行〔4〕 ,去③ 其鄉,不安處,所乃散亡〔5〕 。諸陰陽過癰⑤ 者,取之其輸寫之〔6〕 。
①持癰:《太素》作「時癰」。
②脆道:《太素》作「詭道」。
③去:《太素》作「行去」。
④不安:此下《太素》有「其」字。
⑤癰:此下《太素》有「所」字。
〔1〕【馬蒔】 此言刺分五邪,當用五章之法也。凡刺五邪之方,不過五章而已。五章者,漢史約法三章,猶言五事也。故邪有熱者,今行刺法,則癉熱消滅。邪有持癰者,今行刺法,則腫聚散亡。邪有寒者,今行刺法,則寒痹益溫。邪有狹小者,今行刺法,則小者益陽,蓋小者不使之大,則其在外為陽者,無害而有陽也。邪有容大者,今行刺法,則大者必去。此五章者,所以刺五邪也。下文乃析言之。
【楊上善】 五法須別為章也。癉,熱病也,音丹。【張介賓】 五章,五條也。詳如下文。
〔2〕【楊上善】 隴,大盛也。癰之大盛將有膿,不可迎而寫之也。
〔3〕【張介賓】 隴,盛也。《營衛生會》篇曰:日中而陽隴。《生氣通天論》作隆,蓋隴、隆通用也。無迎隴者,癰邪之來銳,所當避也。易俗移性,謂宜從緩調和,如移易俗性,不宜欲速。此釋上文腫聚散亡也。隴音籠。
〔4〕【張介賓】 脆,柔脆潰堅之謂。凡癰毒不化則不得膿,故或托其內,或溫其外,或刺以針,或灸以艾,務化其毒,皆脆道更行也。
〔5〕【楊上善】 易其常行法度之俗,移其先有寒溫之性,更量膿之所在,上下正傍,以得為限,故曰去其鄉,不安於處一,病乃散亡也。
〔6〕【馬蒔】 隴,隆同。《素問·生氣通天論》有「日中而陽氣隆」,本經《營衛生會》篇作「隴」,古蓋隴、隆互用。道,去聲。此承上文而言腫聚散亡之法也。凡刺癰邪,無迎其氣之來隆,所謂避其來銳者是也。如易風俗,如移性情相似,須緩以待之。若不得膿,則揉以脆之,導以行之,去其癰腫之鄉,彼當不安處所,乃自散亡矣。凡諸陰陽經之有病生癰者,取其本經之輸穴以寫之,如手太陰輸穴太淵之類,手陽明輸穴三間之類。
【楊上善】 諸陰陽之脈過癰所者,可取癰之所由之輸寫之也。
【張介賓】 鄉,向也。安,留聚也。去其毒氣所向,不使安留處所,乃自消散矣。故於諸陰經陽經,但察其過於壅滯者,皆當取輸穴以寫其銳氣,是即所謂去其鄉也。
凡刺大邪,日① 以小,泄奪其有餘,乃益虛〔1〕 。剽其通② ,針③ 其邪〔2〕 ,肌肉親〔3〕 ,視之毋有④ ,反其真〔4〕 。刺諸陽分肉間〔5〕 。
①日:《太素》作「曰」。
②剽其通:《太素》作「栗其道」。
③針:《太素》作「針干」。
④毋有:《太素》作「無有」。
〔1〕【張介賓】 大邪,實邪也。邪氣盛大,難以 除,日促小之,自可漸去,去其有餘,實者虛矣。此釋上文大者必去也。
〔2〕【張介賓】 剽,砭刺也。通,病氣所由之道也。針無妄用,務中其邪。剽音票。
〔3〕【楊上善】 大邪者,實邪也,行寫為易,故小洩之,益虛取和也。於針之道,戰慄謹肅,以針干邪,使邪氣得去,肌肉相附也。親,附也。
〔4〕【楊上善】 視邪氣無有,反其真氣乃止也。
【張介賓】 言邪正脈色,必當親切審視,若以小作大,則反其真矣。
〔5〕【馬蒔】 此承上文而詳言大者必去之法也。凡刺邪之大者,日漸使之小焉可也。彼大者成於有餘,當泄奪之,則邪益虛,遂乃剽竊其通流之所,針其大邪之移,又即其分部肌肉以親視之,毋使之反其真氣可也。其所取之穴,當刺諸陽經之分肉間耳。
【楊上善】 刺大邪所在也。
【張介賓】 盛大實邪,多在三陽,故宜刺諸陽分肉間。
凡刺小邪,日① 以大,補其不足,乃無害〔1〕 。視其所在迎之界,遠近盡至,其② 不得外〔2〕 ,侵而行之,乃自費〔3〕 。刺分肉間③〔4〕 。
①日:《太素》作「曰」。
②其:《太素》無此字。
③間:《太素》作「之間也」。
〔1〕【楊上善】 小邪,虛邪也。行補為難也,故曰大補使其實也。
【張介賓】 小邪,虛邪也。虛邪補之,則正氣日大而邪自退也。不足而補,乃可無害,若寫其虛,斯不免矣。此釋上文小者益陽也。
〔2〕【楊上善】 界,畔際也。視虛邪畔界,量真氣遠近,須引至虛中令實,不得外而不至也。
〔3〕【楊上善】 侵,過也。補須實,知即止,補過即損正氣。費,損也。
〔4〕【馬蒔】 費,廢同。此承上文而詳言小者益陽之法也。凡刺邪之小者,慮其日以益大,故必補其不足,則真氣當復而無害。又視其分部所在,以迎其氣來之界而奪之,此乃先補不足之經,而後寫其有餘之經,是以遠近之真氣盡至,其邪不得外侵而行之,乃自廢而無留也。所謂小者益陽之義如此。然刺之之法,當取其有邪之分肉間耳。
【楊上善】 刺小邪所在也。
【張介賓】 迎之界者,迎其氣行之所也。先補不足之經,後寫有餘之經,邪去正復,則遠近之真氣盡至,邪氣不得外侵,則必費散無留矣。小邪隨在可刺,故但取分肉間也。
凡刺熱邪,越而蒼① ,出遊不歸乃無病〔1〕 。為開通②〔2〕 ,辟門戶,使邪得出,病乃已〔3〕 。
凡刺寒邪,日③ 以溫,徐往徐來④ ,致其神〔4〕 。門戶已閉氣不分,虛實得調其氣⑤ 存也〔5〕 。
①蒼:《太素》作「滄」。
②開通:《太素》作「開道乎」。
③日:《太素》作「曰」。
④徐來:《太素》作「疾出」。
⑤其氣:《太素》作「真氣」。
〔1〕【張介賓】 越,發揚也。蒼,卒疾也。出遊,行散也。歸,還也。凡刺熱邪者,貴於速散,散而不復,乃無病矣。此釋上文痹熱消滅也。
〔2〕【楊上善】 刺熱之道,寫越熱氣,便覺滄然;熱氣不歸,病則愈也。
〔3〕【馬蒔】 辟, 同。此承上文而詳言癉熱消滅之法也。凡刺熱邪,其熱盛則神思外越,而意氣蒼茫,若出遊不歸,乃欲無病。當開 之,以通其門戶,使熱邪得出,所謂寫其有餘也,則病乃自已矣。
【楊上善】 辟,開也。
【張介賓】 開通壅滯,辟其門戶,以熱邪之宜寫也。
〔4〕【張介賓】 溫者,溫其正氣也。徐往徐來,欲和緩也。致其神者,致其陽氣則寒邪自除。此釋上文寒痹益溫也。
〔5〕【馬蒔】 此承上文而詳言寒痹益溫之法也。凡刺寒邪,一日之內即當除之。用針之間,徐往徐來,以致其神氣。使門戶已閉,分氣不泄,則虛實得調,其真氣自存,而寒者溫矣。
【楊上善】 刺寒之道,日日使溫,徐往而入,得溫氣已,去疾而出針,以致神氣為意也。
【張介賓】 補其虛,則門戶閉而氣不泄,故虛實可調,真氣可存,此寒邪之宜溫也。
黃帝曰:官針奈何?岐伯曰:刺癰者用鈹針,刺大者用鋒針,刺小者用圓利針,刺熱者用鑱針,刺寒者用毫針也〔1〕 。請言解論,與天地相應,與四時相副,人參天地,故可為解〔2〕 。下有漸洳,上生葦蒲,此所以知形氣之多少也〔3〕 。陰陽者,寒暑也。熱則滋雨② 而在上,根荄少汁,人氣在外,皮膚緩,腠理開,血氣減③ ,汗大泄,皮④ 淖澤〔4〕 。寒則地凍水冰,人氣在中,皮膚致,腠理閉,汗不出,血氣強,肉堅澀〔5〕 。當是之時,善行水者,不能往冰;善穿地者,不能鑿凍;善用針者,亦不能取四厥。血脈凝結⑤ ,堅搏不往來者,亦未可即柔〔6〕 。故行水者,必待天溫,冰釋凍解,而水可行,地可穿也。人脈猶是也〔7〕 。治厥者,必先熨調和其經,掌與腋、肘與腳、項與脊以調之,火氣已⑥ 通,血脈乃行。然後視其病,脈淖澤者,刺而平之〔8〕 ,堅緊者,破而散之,氣下乃止。此所謂⑦ 以解結者也〔9〕 。
①與:《太素》無此字。
②雨:《太素》無此字。
③減:《太素》作「洩」。
④皮:《太素》作「肉」。
⑤血脈凝結:《太素》作「而脈涘結」。
⑥已:《太素》無此字。
⑦謂:《太素》無此字。
〔1〕【馬蒔】 第七篇同。此承上文而言刺五邪之針,各有所宜用也。按本經《九針論》,五曰鈹針,主大癰膿,兩熱爭者也,故此曰刺癰者用鈹針。又四曰鋒針,主癰熱出氣,故此曰刺大者用鋒針。又六曰圓利針,主取遠痹者也,故此曰刺小者用圓利針。一曰鑱針,主熱在頭身,故此曰刺熱者用鑱針。又七曰毫針,主寒熱痛痹在絡,故此曰刺寒者用毫針。
【楊上善】 刺五邪者,九針之中,用此五針,是所宜也。【張介賓】 五邪之刺,官針各有所宜,不可不辨。
〔2〕【楊上善】 人法天地,故可為解。人應天地之數,故請言之。
【張介賓】 解論,解結之論也。人與天地相參應,必知其道,斯可與言解結矣。
〔3〕【楊上善】 洳,汝據反,漸洳,潤濕之氣也。見葦蒲之茂悴,知漸洳之多少;觀人形之強弱,識血氣之盛衰。
【張介賓】 漸洳,伏泉也。下有漸洳,則上生葦蒲,內外之應,理所皆然,人之表里,可察盛衰,亦猶是也。漸,平聲。洳音如。
〔4〕【楊上善】 春夏,陽而暑也,草木陽氣,滋其枝葉,根莖少汁也。荄,莖也。有本「荄」為「葉」者,非也。人亦如之,氣溢於外,皮腠淖湊,大汗洩出,血氣內減。
【張介賓】 暑熱則地氣蒸為滋雨而氣在上,故草木之氣亦在枝葉,而根荄少汁也。其於人氣,熱則陽浮在表,故血氣減,汗大泄,然熱則易行,故宜於用針。荄音該。淖乃豹切。
〔5〕【楊上善】 秋冬,陰而寒也,陽氣不降,寒氣在地,地凍水冰,人氣亦然。暖氣入髒,陰氣在於皮膚,故腠理閉塞,血氣強,肌肉堅澀也。
〔6〕【楊上善】 水之性流,故謂之往。言水可往而冰不可流。人之在冬,四支寒冷,脈涘肉堅,故不行針也。今之醫者,嚴寒之時不與而針傷肌破肉,更增他病,可不衰歟?四厥,四支逆冷也。
〔7〕【張介賓】 寒則地氣堅凝,人氣結聚而經脈難行,即善用針者,亦不能取四肢之厥逆,故必待天溫冰釋,陽氣運行,而後人氣流通,乃可用針矣。
〔8〕【楊上善】 若行水穿地者,必待春夏也。冬月用針者,須姜、椒、桂、酒之巾,熨令經脈淖澤調適,然後可行針。凡兩掌、兩腋、兩肘、兩腳、膕膝、項之與脊肫之□解經脈所行要處,故熨之通脈道也。
〔9〕【馬蒔】 此詳言針論之義,針論二字,見《官能》篇。此論字,根彼來。而有解結之法也。《官能》篇原有「解結」二字。伯言請以言解針論之義,必即天地四時為應為副,而以人身參之,始可為解。是故地下有漸洳,則上生葦蒲,人稟天地之氣有厚薄,斯有形氣之多少也。天地之陰陽者,即寒暑也。暑熱則地氣上蒸而滋雨,氣在於上,所以物之氣亦不在下而在上,其跟荄當少汁。至以人身論之,其氣當在表,以皮膚則緩,以血氣則減,以汗則大泄,而皮上淖澤,此人得天地之暑熱,故氣之在外者如此。若天地氣寒,則地凍水冰,氣尚在里,以皮膚則緻密,以腠理則閉,以汗則不出,以血氣則強硬,以肌肉則堅澀。當是之時,其水成冰,雖善行水者,不能使水之往流;其地正凍,雖善穿地者,不能鑿凍;人氣在中,雖善用針者,不能取四肢厥逆之脈。血脈凝堅結聚不能往來,未可使之即能和柔。故行水者,必待天溫,冰釋凍解,而水可行,地可穿也。人身之脈既已猶是,故治四肢厥逆之脈者,必先用火以熨調之,和其各經,凡掌與腋、肘與腳、項與脊,無不熨之,使火氣已通,血脈乃行。然後視其病脈之淖澤者,則刺而平復之。其脈堅緊者,則破而散之,候其氣下乃止針。此乃針論解結之法也。
【楊上善】 病之堅緊,因適破散,令其□□因於解結。
【張介賓】 此治厥之法。倘天時未溫而必欲用針,則必借火氣以熨調其經,凡掌腋肘腳項脊之間,皆溪谷大節之交會,故當熨之溫之,則火氣通而血脈行。然後視其病脈淖澤者,衛氣浮也,故可刺而平之。堅緊者,邪氣實也,故當破而散之。厥逆除而宗氣下,乃可止針矣。結者,邪之所聚,刺去其邪,即解結之謂也。
用針之類,在於調氣〔1〕 。氣積於胃,以通營衛,各行其道〔2〕 。宗氣流於海,其下者注於氣街〔3〕 ,其上者走於息道〔4〕 。故厥在於足,宗氣不下,脈中之血,凝而留止① ,弗之火調,弗能取之〔5〕 。用針者,必先察② 其經絡之實虛,切而③ 循之,按而彈之,視其應動④ 者,乃後取之⑤ 而下之〔6〕 。
①凝而留止:《太素》作「涘而止」。
②察:《太素》作「查」。
③切而:《太素》作「切如」。
④應動:《太素》作「變動」。
⑤之:《太素》無此字。
〔1〕【楊上善】 氣之不調則病,故療病者在於調氣也。
〔2〕【楊上善】 胃受水谷,以生於氣,故水谷之氣積於胃也。衛氣起於胃之上口,營氣起於胃之中口。營在脈內,衛在脈外。今用針調於胃氣,通於營衛,使各行其道也。
〔3〕【楊上善】 谷入於胃,其氣清者上注肺,濁者下流於胃,胃之氣上出於口,以為噫氣,肺之宗氣留積氣海,乃胸間動氣也。動氣下者,注經氣街,生足陽明脈,上注肺也。
〔4〕【楊上善】 肺之清氣積于海者,走於息道,以為呼吸也。
【張介賓】 凡用針者,必在調氣,人受氣於谷,故氣積於胃。然氣義有三:曰營氣,曰衛氣,曰宗氣。清者為營,營在脈中;濁者為衛,衛在脈外,故各行其道也。宗氣,大氣也。大氣者,留止於上下之氣海。其下者蓄于丹田,注足陽明之氣街而下行於足;其上者積於胸中,出於息道而為呼吸。凡此三者,皆所謂氣,當各求其屬而調之者也。按:氣街義,如《衛氣》篇曰:知六腑之氣街者,能知解結契紹於門戶。當與此參閱。
〔5〕【馬蒔】 此承上節用火熨調之義而推明之也。凡用針之類,在於調病人之氣。其氣由胃中而生,故氣積於胃也。然由中焦之氣,降於下焦,而生此營氣;由下焦之氣,升於中焦,以升上焦,而生此衛氣。《營衛生會》篇所謂營氣出於中焦,衛氣出於下焦,又曰清者為營,濁者為衛是也。皆由胃中所積之氣,通此營衛之氣,以各行其道。營氣則隨宗氣,以行於經隧之中,衛氣則行於各經皮膚分肉之間。且所謂宗氣者,則流於膻中,為氣之海者是也。其下而為中下二焦者,則注於氣街,即足陽明胃經之氣沖穴也。故在上之宗氣出喉嚨,司呼吸,以行息道。凡氣自足而上厥,則上之宗氣不降,脈中之血凝而留止,斯時也,若弗用火以熨而調之,烏能取四肢氣血之逆而解其結哉!
【楊上善】 厥,四支逆冷。心之動氣,不循脈行,下至於足,故曰涘而止也。冬日不用火調,不可取之也。
【張介賓】 厥者,逆也,陰寒之氣也。厥逆在足,則陽道不行,故宗氣不下而血脈凝滯,不以火溫,不能取也。
〔6〕【馬蒔】 此言用針者,有先察後取之義,亦承上文先熨後行之意而推廣之也。凡用針者,必先察其經絡之或虛或實,則實者當寫,虛者當補,穴在何經,切而循之,按而彈之,視其氣之來應而動者,然後取其穴而下針焉斯可也。
【楊上善】 用針之法,一則察經絡虛實,二則切循其脈,三則按其所針之處,以手彈之,視其變動,然後取而下之也。
【張介賓】 凡察虛實,所驗在氣,故必循之彈之,視其氣之應手而動者,其微其甚,則虛實可知,然後用法取之,而氣自下矣。
六經調者,謂之不病,雖病謂之自已也〔1〕 。一經上實下虛而不通者,此必有橫絡盛加於大經,令之不通,視而寫之① ,此所謂解結也②〔2〕 。上寒下熱,先刺其項太陽,久留之,已刺則熨③ 項與肩胛,令熱下合乃止,此④ 所謂推而上之者也〔3〕 。
①寫之:《太素》作「寫之」。
②結也:《太素》作「結者也」。
③已刺則熨:《太素》作「已則熨」。
④此:《太素》無此字。
〔1〕【楊上善】 三陽三陰六經相得,不可有病,雖客邪為病,必當自已也。
【張介賓】 經脈調者,雖病亦微,故必自已。
〔2〕【馬蒔】 此言六經調者為不病,而一經病者即用解結之法也。手足各有三陰三陽,謂之六經也。六經之脈各調和者,謂之不病。內有一經之脈上實下虛而不通,此則足經之氣厥逆而上,故上實而下虛,其在外必有橫絡之脈盛加於大經之中,令其不通,乃視之可見者也,當視而寫之,此亦所謂解結之法也。
【楊上善】 一經,十二經中隨是何經也。夫經絡隨身上下,故為從也。絡脈傍引,故為橫也。正經上實下虛者,必是橫絡受邪,盛加正經以為病者,必視寫之,故為解結也。
【張介賓】 一經之脈本相流貫,而橫絡盛加於大經,則經有不通者矣。視而寫之,其經則調,亦所謂解結也。
〔3〕【馬蒔】 此治上冷下熱之法也。凡上冷下熱者,先刺其項,乃足太陽膀胱經穴也,久留其針,候其氣至而熱,且方已入針之時,必熨項與肩胛中,令其熱與下合乃止針,此其熱在於下者,若或推之而上,所謂推而上之之法也。
【楊上善】 上寒,腰以上寒。下熱,腰以下熱。項太陽之太陽脈也。久留針者,推別熱而使之上也。熱既聚於肩項,須令和之,故熨使下也。推熱令上,故曰推而上之也。
【張介賓】 上寒下熱者,陽虛於上而實於下也。當先刺項間足太陽經大杼、天柱等穴,久留其針而補之,仍溫熨肩項之間候其氣至,上熱與下相合,乃止其針,此所謂推其下者而使之上也。
上熱下寒,視其虛脈而陷之 ① 於經絡者取之,氣下乃止,此所謂引而下之者也〔1〕 。大熱遍身,狂而妄見妄聞妄言,視足陽明及大絡取之〔2〕 ,虛者補之,血而實者② 寫之。因其③ 偃臥,居其頭前,以兩手四指挾④ 按頸動脈久持之,卷而切推,下至缺盆中,而復止⑤ 如前,熱去乃止,此⑥ 所謂推而散之者也〔3〕 。
黃帝曰:有一脈生數十病者,或痛或癰、或熱或寒⑦ 、或癢或痹⑧ 、或不仁,變化無窮,其故何也?岐伯曰:此皆邪氣之所生也〔4〕 。
①陷之:《太素》作「陷下」。
②血而實者:《太素》作「血實者」。
③其:《太素》作「令」。
④挾:《太素》作「俠」。
⑤止:《太素》作「上」。
⑥此:《太素》無此字。
⑦或熱或寒:《太素》作「或寒熱」。
⑧或癢或痹:《太素》作「或癢痹」。
〔1〕【馬蒔】 此治上熱下冷之法也。凡上熱下冷者,視其下脈之虛而陷之於經絡者補之,使上之氣下乃止。此其熱在於上者,若引而下之,所謂引而下之之法也。
【楊上善】 腰以上熱,腰以下冷,視腰以下有虛脈陷於余經及絡者,久留針使氣下乃止,故曰引而下之者也。
【張介賓】 上熱下寒者,陽實於上而虛於下也。故當視其在下虛陷之經,取而補之,必使其陽氣下行而後止,此引而下之之謂也。按:此二節言上下寒熱者,非若前節所謂一經上實下虛而不通者,必有橫絡加於大經之比,蓋彼言中有所隔,此言本末盛衰也,證自不同,不可混看。
〔2〕【楊上善】 足陽明主熱,其氣強盛,狂妄見聞及妄言多因此脈,故取陽明正經及絡以去之也。
〔3〕【馬蒔】 此治大熱之法也。上文上寒下熱、上熱下寒,其熱非遍身者也。今大熱遍身,狂而聞見言語,以無為有,則熱之極也。足陽明經多氣多血,為五臟六腑之海,故當視其足陽明之大絡取之,虛則補之,血而實者則寫之。又必因病人偃臥之際,醫工居其頭前,以兩手各用大指、食指共四指,挾其頸之動脈而按之,即人迎、大迎處也。又久而持之,又卷而切之,下至缺盆之中而後止。又如前法行之,候其熱去乃止。此所謂推而散之之法也。
【楊上善】 若足陽明上實下虛為狂等病,宜補下虛經也。上之血絡盛而實者,可刺去血以寫之。因令偃臥,以手按頸人迎之脈,肘下至缺盆中,復上來去,使熱氣洩盡,乃可休止,故曰推而散之也。有本為腹上如前,恐錯也。
【張介賓】 上文言上下之寒熱,所治不同;此言遍身之大熱,當取足之陽明也。蓋陽明經多氣多血,為五臟六腑之海,故但察其在經在絡或虛或實而取之,則遍身之熱可除也。然又當因病人之偃臥,醫者居其頭之前,以兩手大食四指,挾其頸中動脈於人迎、大迎等處,自上而下按而久持之,卷而切推之,下至缺盆,止復如前,候其熱去乃已。蓋三陽在頭,故可獨取人迎而推散其熱也。卷,捲同。
〔4〕【馬蒔】 此言一脈而生數十病者,皆邪氣之所生也。邪氣者,即下文之虛邪也。蓋虛邪賊風,善行而數變,故為病之多有如是也。
【楊上善】 上經十二經脈,生病各異。此言一脈生數十種病,變化無窮者,十二經生病非無有異。至於變化亦不可窮,故欲取者,甚須審查,不可輕然以定是非也。
【張介賓】 一脈,尤言一經也。邪氣,即下文之虛風也。虛邪賊風,善行數變,故其為病則變化無窮。
黃帝曰:余聞氣者,有真氣,有正氣,有邪氣。何謂真氣〔1〕 ?岐伯曰:真氣者,所受於天,與谷氣並而充身者也〔2〕 。正氣者,正風也,從一方來① ,非實風,又非虛風也〔3〕 。邪氣者,虛風之賊傷人也② ,其中人也深,不能自去〔4〕 。正風者,其中人也淺,合而自去,其氣來柔弱,不能勝真氣,故自去〔5〕 。
①一方來:《太素》作「一方而來」。
②傷人也:《太素》作「傷人者也」。
〔1〕【楊上善】 帝舉所□□□□氣,先問真氣。
〔2〕【楊上善】 □□□□□□□□□□□為身之本,與五穀氣合,充身以生也。
【張介賓】 真氣,即元氣也。氣在天者,受於鼻而喉主之;在水谷者,入於口而咽主之。然鍾於未生之初者,曰先天之氣;成於已生之後者,曰後天之氣。氣在陽分即陽氣,在陰即陰氣,在表曰衛氣,在里曰營氣,在脾曰充氣,在胃曰胃氣,在上焦曰宗氣,在中焦曰中氣,在下焦曰元陰元陽之氣,皆無非其別名耳。
〔3〕【楊上善】 四時之風,春、東風,夏、南風,秋、西風,冬、北風,故曰各從一方來也。風從太一所居卿來向中宮,名為實風;從沖後來向中宮,名曰虛風。今四時正風,非虛非實也。
【張介賓】 從一方來,謂太一所居之方也。風得時之正者,是為正風。然正風實風,本同一方,而此曰非實風者,以正風之來徐而和,故又曰正氣;實風之來暴而烈,故與虛風對言也。按《歲露論》曰:諸所謂風者,皆髮屋折樹木揚沙石,此虛風實風之謂也。
〔4〕【張介賓】 從沖後來者為虛風,其中人也甚,故深入不能自去。
〔5〕【馬蒔】 此承上文而言氣分為三,唯邪氣能傷真氣也。真氣者,與生俱生,受之於天,日與谷氣相併而充滿於身者也。正氣者,正風也,從一方來,此風非實非虛,如春之東風,夏之南風,秋之西風,冬之北風者是也。其中人也淺,以其風氣之來柔弱,不能勝人真氣故耳。邪氣者,乃虛風之賊傷人者也,如冬居葉蜇之宮,而風自後來者是也。大義見《歲露》篇。其中人也深,不能自去也,所以變化無窮,而一脈有數十病耳。
【張介賓】 合而自去,謂邪與正合而正勝之,故自去也。
虛邪之中人也,洒淅動形,起毫毛而發腠理。其入深,內搏① 於骨,則為骨痹;搏① 於筋,則為筋攣〔1〕 ;搏① 於脈中,則為血閉不通,則為癰〔2〕 ;搏① 於肉,與衛氣相搏① ,陽勝者則為熱〔3〕 ,陰勝者則為寒〔4〕 ,寒則真氣去,去則虛,虛則寒② ;搏① 於皮膚③ 之間〔5〕 ,其氣外發,腠理開,毫毛搖,氣往來行則為癢〔6〕 ,留而不去則痹④〔7〕 ,衛氣不行則為不仁〔8〕 。
①搏:《太素》作「薄」。
②去則虛,虛則寒:《太素》作「去則寒」。
③膚:《太素》無此字。
④則痹:《太素》作「則為痹」。
〔1〕【楊上善】 此筋有寒,故筋攣□也,亦名筋痹,二也。
〔2〕【楊上善】 薄脈有寒,令血脈□□□通,壅而不行□□□□□□□也。
〔3〕【楊上善】 □□也,邪與衛合,其時陽勝則為內熱者也。
〔4〕【楊上善】 邪與衛合,其時陰勝則內寒也。
〔5〕【張介賓】 洒淅,寒慄也。邪之中人,變不可測,故無分皮肉筋骨,著則為病也。若與衛氣相搏,陽勝則熱,陰勝則寒,皆邪氣也,何獨曰寒則真氣去、去則虛?蓋氣屬陽,人以氣為主,寒勝則陽虛,所重在氣也。陽氣既虛,則陰寒搏聚於皮膚之間矣。
〔6〕【楊上善】 寒氣既盛,則神氣□去,故寒獨留皮膚之間,以□為病本也,其氣發腠動毫,行皮中,因此為癢,五也。
〔7〕【楊上善】 邪在皮膚,與風寒濕合則為痹病,六也。
〔8〕【馬蒔】 此承上文而言虛邪入人之深,有為骨痹、為筋攣、為癰、為熱、為寒、為癢、為不仁等病也。虛邪之中人也,初時洒淅惡寒,以振動其形,起人毫毛,發人腠理,其邪既入深,內搏於骨,則為骨痹;搏於筋,則為筋攣;搏於脈中,而血閉不通,則為癰腫;搏於肉而與衛氣相搏,當是時,陽氣勝者則為熱,乃陽經之氣勝陰經也;陰氣勝者則為寒,乃陰經之氣勝陽經也。寒則真氣去而且虛,其寒搏於皮膚之間,邪氣外發腠理,開其毫毛,搖氣往來而行,則為癢,留而不去則為痹。衛氣不行,則為不仁,不知痛癢也。
【楊上善】 邪氣在於皮膚,衛氣不營,遂□知人,故為不仁,七。
【張介賓】 邪之在表者其氣外發,或腠理開則汗為不斂,或毫毛動搖則毛悴而敗,或氣往來行則流而為癢,或邪留不去則痛而為痹。若衛氣受傷,虛而不行,則不知痛癢,是為不仁。
虛邪偏客於身半,其入深,內居營衛,營衛稍衰,則真氣去,邪氣獨留,發為偏枯〔1〕 。其邪氣淺者,脈偏痛〔2〕 。虛邪之入於身也深,寒與熱相搏,久留而內著① ,寒勝其熱,則骨疼② 肉枯;熱勝其寒,則爛肉腐肌為膿,內傷骨,內傷骨為骨蝕〔3〕 。有所③ 疾前筋,筋屈④ 不得伸,邪氣居其間而不反,發為筋溜〔4〕 。有所結,氣歸之,衛氣留之,不得反,津液久留,合而為腸溜〔5〕 ,久者數歲乃成,以手按之柔。已有所結,氣歸之,津液留之,邪氣中之,凝結日以易甚,連以聚居,為昔瘤〔6〕 ,以手按之堅〔7〕 。有所結,深中骨,氣因於骨,骨與氣並,日以益大,則為骨疽〔8〕 。有所結,中於肉,宗氣⑤ 歸之,邪留而不去,有熱則化而為膿〔9〕 ,無熱則為肉疽〔10〕 。凡此數氣者,其發無常處,而有常名也〔11〕 。
①著:《太素》作「著」。
②疼:《太素》作「痛」。
③有所:《太素》作「所有」。
④屈:《太素》作「曲」。
⑤宗氣:《太素》無「宗」字。
〔1〕【楊上善】 身半謂身□□□□隨取半,虛邪深客之。
〔2〕【馬蒔】 此承上文而言虛邪之入人深,則為偏枯,淺則為脈痛,皆變化無窮之義也。
【張介賓】 虛邪若中於半身,其入深而重者,則營衛衰,真氣去,乃發為偏枯。若邪之淺者,亦當為半身偏痛也。
〔3〕【張介賓】 邪中於外者必寒,氣畜於內者必熱。寒邪深入與熱相搏,久留不去,必內有所著,故寒勝則傷陽而為痛為枯,熱勝則傷陰而為膿為腐;其最深者,內傷於骨,是為骨蝕,謂侵蝕及骨也。蝕音食。
〔4〕【張介賓】 有所疾前筋,謂疾有始於筋也。筋之初著於邪,則筋屈不得伸。若久居其間而不退,則發為筋溜。筋溜者,有所流注而結聚於筋也,即贅瘤之屬。下仿此。溜,力救切。
〔5〕【張介賓】 邪有所結,氣必歸之,故致衛氣失常,留而不反則搐積於中,流注於腸胃之間,乃結為腸溜。
〔6〕【張介賓】 其有久者,必數歲而後成也。然其始也,按之雖柔,或上或下,已有所結;及其久也,氣漸歸之,津液留之,復中邪氣,則易於日甚,乃結為昔瘤。昔瘤者,非一朝夕之謂。瘤音溜。
〔7〕【楊上善】 息大按之而堅,積病□久也,十四。
〔8〕【楊上善】 先有聚結,深至骨邊,骨與氣並,致令骨壞,稱曰骨疽。十五也。
【張介賓】 又有按之而堅者,其深中骨,是氣因於骨而然。骨與氣並,其結日大,名為附骨疽也。
〔9〕【楊上善】 先有聚氣為熱,營邪居熱則壞肉以為癰膿。十六。
〔10〕【楊上善】 結氣無熱,虛邪則壞肉以為肉疽。十七也。
【張介賓】 又有結於肉中者,則宗氣歸之。宗,大也。以陽明之氣為言。邪留為熱,則潰腐肌肉,故為膿。無熱則結為粉漿之屬,聚而不散,是為肉疽。
〔11〕【馬蒔】 著,著同。此承上文而悉舉虛邪中人之病,亦變化無窮之義也。虛邪入於人者既深,則寒與熱相搏,如久留而內著,其寒勝夫熱,則為骨疼而肉枯;熱勝夫寒,則為肉爛而肌腐,且為膿,及內傷其骨也,內傷其骨則為骨蝕。骨蝕者,骨有所損也,必有其所。如內傷其筋,而疾在前筋,則筋自屈而不得伸,邪氣居其中而不出,則發為筋溜。筋溜者,筋有所流注也,亦必有其所。如邪氣有所結,而歸於內,衛氣亦留於內而不得出,以返於外,所以津液亦久留於其中,則合而為腸溜。腸溜者,腸有所流注也。久者數歲乃成,以手按之,則可至於柔,然亦必有其所。如或邪氣之結者歸於內,津液留於內,而又有邪氣中之,則凝結易至於日甚,遂致相連而聚居於內,當為昔瘤,言非一日而成者也,以手按之則堅,且有其所。又或結深中骨,則邪氣因於骨,骨與氣並,日以益大,則為骨疽,亦有其所。若或結氣中之於肉,上焦宗氣正行於其所,被邪氣留而不去,如有熱則化而為膿,如無熱則止為肉疽。凡此數等邪氣,其發雖無一定之處,而各有一定之名也。
【楊上善】 邪氣傷人身,無有定處,而有斯十七種名也。
【張介賓】 雖有常名而發無常處,無常處則形證亦無常矣,此所以變化無常也。